手機供應合同(精選3篇)
手機供應合同 篇1
需方:
供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供貨貨物名稱、數量、價格、型號規格
二、貨物質量要求
1、乙方提供的貨物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及行業標準。
2、乙方提供的貨物必須是全新的,且貨渠道合法,產品必須具備出廠合格證。
3、乙方貨物如有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
三、送貨及驗收
1、送貨地點:宜良縣匡遠鎮環城西路3號。
2、送貨時間: 年 月 日前。
3、乙方必須按甲方指定的的交貨地點,按時免費送貨上門。
4、貨到一天內驗收,驗收條件以雙方簽定的合同為準。
5、按合同簽訂的產品、作為質量驗收。
四、付款方式
待貨到甲方指定地點經甲方驗收合格后,付清全額 元大寫 元正。
發票由乙方按國家有關財稅規定開給甲方。
五、質量保證及售后服務條款
1、乙方應保證合同下所供貨物是全新的質量合格的廠家正品,是目前合同規定的產品,貨物享受原廠維修服務。
2、保修期限:在貨物經甲方驗收合格之日起一年為免費保修期,乙方在保修期內免費提供貨物正常使用情況下的維修。
六、違約責任
1、乙方未能按時交付貨品,則按逾期處理,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逾期貨款總額百分之一/一天計的違約金。
逾期交付超過15天,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2、乙方交付的貨物不符合合同規定,甲方有權拒收,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貨款總金額20%的違約金。
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的時間內未能調換的,按逾期交貨的違約責任處理。
3、如果乙方提供的產品存在質量問題,給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損害的,乙方負責賠償甲方或第三方的損失。
4、甲方無正當理由拒收貨物,拒付貨款,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20%的違約金,乙方并有權按法律法規向甲方索賠損失。
七、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應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手機供應合同 篇2
1電力物資供應的特點。
電力物資是整個電力系統運轉的基礎,一般包括直接物資、間接物資和輔助物資。電力物資供應時效性要求較高,對物資的質量要求也較高。無法循環使用、庫存時間較短等特點使得電力物資的供應較其他一般物資顯得更為特殊。國外多數國家在電力物資供應方面的研究已經比較成熟,電力物資供應的各個環節基本實現了市場化運作,市場化程度較高,競爭比較充分,市場資源配置方面較為合理。然而,國內電力物資供應的研究尚處于探索階段,由于電力物資供應對人員素質要求高、專業性強,建立起合適的物流供應管理機構,還需要做出更多的努力。
2電力物資供應合同的履約風險。
合同的簽訂意味著各合作方之間權利、義務及責任的劃分,同時也面臨著相應的風險,即自身準備不足、能力不足、法律意識淡薄及疏忽大意或者外界干擾造成合同不能正常履約所帶來的風險。
合同風險通常表現為合同條款不全面、不平等,合同定義不明確等情況。在合同條款不全面的情況下,一旦發生違約,可能會出現責任人不明確的現象,從而使電力物資的損失無法得到賠償。電力物資供應不及時將給電力企業造成巨大損失,不利于電力企業的持續發展;在出現不平等條款風險時,中標單位往往處于劣勢地位,鑒于電力物資供應處于買方市場的特點,易出現業主橫行霸道、蠻不講理的情況,中標單位在物資供應合同約束下如果沒有堅持自己的原則,將給自身造成巨大的損失;在合同定義不明確的風險中,中標單位同樣處于劣勢,由于對一些問題的定義描述不準確或者混淆,一旦出現問題,業主往往會按照自己的意愿曲解,承包商所享有的權利往往被縮小化,這就難免使中標單位的損失增大。
3合同履約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電力物資是電力企業發展最基本的保障,也是電力系統發展和維護的基礎。同時,電力物資也是一種特殊的物資,涉及范圍較廣、供應時間要及時、所需質量較高,因此加強電力物資合同履約管理顯得尤為重要,但目前電力物資招標履約管理中還存在各種各樣的問題。
3.1簽訂合同缺乏后續管理。
在一些電力企業中,合同訂立初期人們往往比較重視,合同一旦簽訂,便束之高閣,至于合同中規定的合作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更是無人問津,所以在合同履約階段最易出現問題。部分管理人員合同管理意識淡薄,對合同履約情況沒有進行科學和完整的分析,對合同管理的專業化不夠重視。目前多數單位沒有健全的合同管理體制,甚至沒有專人對合同進行管理,致使合同徒有形式,難以真正施行,導致合同對工程的約束力下降,不能對工程進行有效的監管。一旦出現違約情況,很難及時采取有效措施減少企業的損失。
3.2供應商由于各種問題不能履約。
電力物資供應商本身存在一定的風險,其本身可能會因為一些無法避免的問題導致無法及時保質保量地供應物資,這時如果電力企業沒有對供應商進行科學的分析與管理,提前做好防范工作,就可能導致合同無法正常履行,甚至造成工程無法順利進行,給電力企業帶來巨大損失,從而造成嚴重的資源浪費,阻礙電力企業的正常發展。更為嚴重的是,雖然合同中明確規定不能轉包或違法分包,但在實際建設管理中,有的中標單位仍無視合同中的相關規定,對合同疏于管理,派出的合同管理人員專業素質不高,當出現合同糾紛時,會使物資供應不夠及時,所需物資質量難以保障,影響工程順利進行,極大地損害電力企業的利益。
3.3合同履約過程中缺少必要的溝通和監管。
一項項目的順利完成,離不開各部門的協調合作,只有這樣才能減少問題的發生。但是在合同履約的過程中,很容易出現各部門各顧各,忽視與其他部門的配合,在問題出現時就造成了互相推脫責任的現象。同時在合同履約過程中缺乏必要的控制,使得履約過程缺乏科學性、規范性和時效性,易出現違約現象,給電力企業的發展帶來巨大的損失。
4合同履約管理對策。
以上種種問題使得電力物資合同違約情況時常發生,會導致電力建設和維護不能正常開展,造成了人力資源和財力資源的浪費,給整個電力系統帶來了不利影響。因此,有必要加強電力物資合同的履約管理。
4.1電力企業物資部門要對合同履約情況進行科學合理的分析。
電力企業物資部門要對供應商的物資供應狀況進行實時跟蹤掌控,對在物資履約過程中發生的違約情況進行實時管理。電力企業物資部門要發揮對整個物資合同履約過程的指導、考核和監督作用,要對每個供應商的合同履約情況進行系統分析和整理,并加以存檔,從而為日后的招標工作提供參考。
需求單位合同管理人員要熟悉合同的起草、訂立和簽訂等操作流程,熟悉合同中相關權利和義務制定的依據以及賠償等相關知識,同時加強對合同履約過程的監管,做到問題早發現、早提出和早解決,從而保證合同履約過程的高效進行。
4.2供應商不能履約時要及時通知電力企業物資部門。
供應商在簽訂合同時由于各種原因不能及時履約時應當及時通知電力企業物資部門,使物資部門在進行實際考察和確認后盡量減少和避免最大的損失,對電力企業的正常運轉減少不利影響。物資部門查明確因供應商違約造成的損失,應當由供應商按照物資合同規定做出相應賠償。同時,供應商應積極學習和熟悉合同條款,熟悉合同中規定的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加強對合同法律知識的學習,分析各種違法行為和后果,有效預防可能發生的違約行為,切實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4.3建立和健全物資合同管理和監督制度。
合同履約過程的順利進行,離不開健全的合同管理和監督制度的保障。在合同履約過程中,我們唯有健全物資合同管理和監督制度,才能為合同履約過程的管理提供約束力和依據。
。1)完善合同履約管理制度。要不斷完善、修訂合同中的規定,減少死角,同時增強合同管理人員的合同變更意識,推動合同不斷完善,為合同履約過程提供保障。
。2)健全合同履約跟蹤監督制度。電力企業應當設立專人對物資供應合同的履約過程進行監督和跟蹤,從而全面掌控合同履行情況。要對供應商履約情況及時做好統計和整理,為以后的合同履約管理工作提供借鑒。
(3)提高各級領導和從業人員的法制觀念,增強其合同法律意識。電力企業合同從簽訂到履行的整個過程,離不開各級領導權力的運用,因此各級領導的法律意識和決策就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所以,在合同履約過程中,加強對各級領導權力運用的監督,增強他們的法律意識,尤為重要。
5結語。
企業的合同管理要建立一種科學、完整的全方位管理體系,企業的經營發展離不開企業合同的有效管理。因此,企業不僅要重視合同訂立和簽訂初期的工作,更應該重視合同簽訂的后續管理和全面管理。只有明確合同中規定的權利和義務,并依法履行合同中的相關規定,在實施履約過程中不斷變更和完善合同內容,才能更好地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和良好信譽,有效規避和防范風險,不斷提高經營水平,促進電力企業健康有序發展。
[參考文獻]
[1]董付梅。電力物資采購合同管理流程探討[J].中國電力教育,20xx(33):118-119.
[2]李濤,劉佳賓,李正忠。電力物資物流服務模式選擇與供應流程設計[J].中國儲運,20xx(12):125-126.
[3]馬驕。電力物資采購合同管理流程探討[J].財經界:學術版,20xx(18):54,59.
手機供應合同 篇3
一、苗木名稱、苗木規格:
苗木單價詳見協議附件。附件中單價為甲方在西安指定地點的到場價。
二、苗木供應時間:
以甲方通知的苗木到場時間要求為準(從通知至苗木到場不超過24小時)。
三、苗木供應數量:
甲方現場代表根據項目進度提前五日分批提供苗木所需的品種、規格及數量清單,附件提供的審查單價只作為價格依據,具體分批貨時間以甲方停止為準。
四、質量要求:
所有苗木應由甲方代表現場號定
1、 喬木要求:熟貨(部分可注明為生貨),樹冠完整飽滿,樹型飽滿,土球完好,要求半干半濕,草繩須纏到土球以上1.2米處,根系發育良好。裸根喬木米徑在15厘米以上,根系為米徑的6-8倍長度。苗木高度及分枝點高度應與苗木供應單一致,樹皮無機械損傷和病蟲害。
2、 灌木及球類植物要求:冠幅飽滿、土球完好、勻稱(土球大小為苗木冠徑的0.5-1倍),苗木高度、冠徑與苗木供應單一致,根系發育良好,生長健壯、形狀隨行整齊、無病蟲害。
3、 草皮類植物要求:草坪卷或草坪塊生長密度統一,土層厚度統一(相差不超過0.5厘米),無雜草,草色純正、根系發育良好,生長健壯。
4、 所有苗木的規格必須達到審價單中所有規定規格,形狀及品質符合甲方代表要求。
5、 土球大小須保證達到桿徑的8-10倍(20公分以上的除外)
五、驗收標準:
苗木在規定時間內運到現場后,必須由專業工程師、項目質檢員、項目庫管及供苗商四方現場填寫苗木驗收單,以驗收合格量作為與供苗商結算依據及施工單位結算依據。
六、付款方式:
苗木運輸到甲方指定現場后,經甲乙雙方相關人員驗收合格,甲方在兩天之內支付苗木款的20%,等工程結束后在支付苗木款至60%,剩余40%苗木款的在三個月內付清。
七、結算方式:
苗木單價按協議附件所審計的單價執行,數量按貨物到場甲方驗收合格后的數量據實結算,即苗木結算金額=實際驗收合格數量×協議附件所審定單價。
八、雙方責任:
1、甲方在規定期限內按時支付乙方苗木款
2、甲方不承擔苗木到達指定地點前的任何風險。
3、甲方應及時組織人員與乙方代表進場苗木驗收及數量的核對確認工作。
4、若因乙方原因苗木不能及時運到甲方指定地點(超過規定時間12小時),對此造成的后果乙方必須無條件承擔,甲方有權撤消合同。
5、乙方應充分考慮各方面因素并保證有充足貨源,不得在苗木供應期間(XX年3月初至XX年6月底)以各種理由將雙方審定的苗木價格進行上浮調整,不得無故單方停止協議范圍內的苗木供應。若乙方因上述原因而導致甲方工期滯后,甲方有權扣除乙方全額履約保證金,并由乙方承擔因此造成相應的損失。
6、因甲方原因或自然因素引起的約定供貨日期延誤,可辦理順延簽證或由雙方協商解決。
7、因乙方供應不及時或供應苗木不合要求,甲方有權通知乙方終止合同,乙方不得對此提出異議。
九、其它:
1、甲乙雙方在執行協議過程中出現異議時,由雙方協商解決或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協商不成時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進行裁決。
2、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3、本協議壹式叁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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