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訂立計劃合約書(精選3篇)
項目訂立計劃合約書 篇1
合約編號:__________
合約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立合約書人: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雙方同意辦理本項目,并訂立本合約,雙方約定條件如下:
第一條項目計劃內容如附件。
第二條本合約總經費共計__________元整(含營業稅),其中__________元整由甲方負擔。
第三條付款方式:
甲方應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支付合約書款/第一期款,計__________元整;
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支付第二期款,計__________元整;
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支付第三期款,計__________元整;
以乙方為抬頭之禁止背書轉讓、劃線即期支票支付。
第四條項目計劃之變更
甲、乙雙方于執行本計劃期間若因特殊原因需變更計劃內容時,得洽請對方同意,雙方并于變更合約之書面文件中簽名蓋章后執行。
第五條項目計劃之工作報告及驗收
乙方進行項目計劃得視需要與甲方于進度達一半時,進行工作檢討,并于計劃完成時提出執行結案報告,并完成驗收。
第六條合約有效時間
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第七條同意管轄
如因本合約爭議涉訟時,雙方同意以__________法院為管轄法院。
第八條適用范圍
本合約之適用范圍包括本合約及其附件之所有數據,附件數據效力與本合約相同。
第九條項目計劃之終止
合約執行期間內,雙方如需終止本計劃之執行,應以書面通知對方,并按已完成工作之比例核算甲方應支付乙方之費用予以結案。
第十條本合約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同意依有關法令,充分協調解決。
第十一條本合約計正副本各兩份,由雙方各執正副本一份。
第十二條本合約自簽署日起生效。
立合約人
甲方: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統一編號: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統一編號:_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
項目訂立計劃合約書 篇2
一、本項目的委托單位(甲方)為z理工大學z學院,承建單位(乙方)為 專業學院 教研室,乙方所在專業學院(丙方)為項目完成的擔保單位, 經三方代表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自三方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生效。各方按照以下規定履行自己的職責:
1、甲方負責按照合同規定下達項目研究經費,檢查項目的執行情況,組織驗收其建設成果。
2、乙方負責按照學院批準的研究項目實施計劃填寫《z理工大學z學院教學改革項目合同書》;在《合同書》生效后,按時完成《合同書》所規定的各項任務;實施過程中,如實向甲方匯報項目的進展情況,接受甲方以各種方式進行的檢查;每一階段性任務完成后,主動向甲方提交階段小結,申請階段驗收;項目完成后,主動提交總結報告,申請項目鑒定。
3、丙方負責監督并提供必要條件(包括提供有關設備和一定經費的支持等),保證合同的執行;協助甲方組織對該項目的結題驗收。
二、本項目嚴格按照學院批準的研究目標和研究進度實施,按照《z理工大學z學院教學改革項目管理條例》進行管理。
三、項目執行中因故出現調整,須經過甲乙方代表同意。延期結題必須由項目負責人提前1個月提出書面申請。
四、本項目結題驗收后,依據項目執行情況對項目組進行獎勵。
五、為確保項目進度,教務處指派專人為項目聯系人,不定期對項目進度進行檢查,并協調項目執行中出現的問題。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分別存放于教務處、項目負責人和乙方所在學院。
七、其它事宜另行協商。
甲方代表(蓋章): 乙方代表(項目負責人):
甲方聯系人: 乙方學院代表(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項目訂立計劃合約書 篇3
工程項目安全生產合同書(樣本)
經**市城鄉建設委員會、**市經濟委員會批準辦理進京注冊登記,并取得《施工企業安全資格審查認可證》的外省市建筑施工隊或本市郊區、縣建筑施工隊(以下簡稱外施隊),在本公司所屬各單位或工程項目承包勞務時,須在簽定《勞務合作合同》的同時簽定本《合同書》。
第一條 雙方的責任和權利
1.嚴格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2.每個施工現場都須明確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負責人,并設置安全專職管理人員,共同搞好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和勞動保護工作。
3.進人現場的人員需符合有關用工手續和條件。經安全培訓、考核合格后準許上崗。特種作業人員需持有國家經貿委或北京市經委核發的操作證上崗。
4.發生因工傷亡事故(重大未遂事故)要全力搶救傷者并保護現場,按規定時間和程序上報。配合上級主管部門做好事故的調查工作。
第二條 總包方的責任和權利
1.對外施隊人員開展經常性安全教育活動,及時宣傳、貫徹企業和上級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勞動保護等方面的制度與規定。
2.各級安全部門和人員對安全生產實行監督檢查。遇有重大危險隱患有權指令停工,限期整改。對違章者、事故責任者及外施隊有處罰權。
3.公司各級技安部門,對不服從安全生產管理或連續發生事故的外施隊,有權收回《安全資格認可證》,終止勞務合同,其損失由外施隊負責。
4.負責提供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防護設施,進行安全交底;檢查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對盲目施工和損壞安全設施的進行教育或處罰,直至清退。
第三條 勞務分包隊伍的責任和權利
1.進場人員須符合用工條件及總包方使用要求,所報人員名冊應與實際相符,不得擅自更換。人員需調換時,應提前通知總包方,經同意后辦理有關手續,嚴禁私招亂雇。
2.認真落實安全技術交底,并依據作業環境進行有針對性的二次安全交底,教育施工人員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和安全管理制度,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提高自我保護能力。
3.服從總包方管理,對違章和隱患問題接受經濟處罰,按時交納罰金,并根據問題的具體情況采取整改措施。
4.對總包方不安全、不文明的指令有權拒絕,在危及人身及設備安全時,有權采取停工措施,要求總包方提供符合安全生產的條件和安全防護設施。
第四條 安全事故處理
1.發生因工傷亡事故,按事故調查組的責任認定進行處理。屬分包方責任或工人違章操作發生的事故,由分包方對其傷者和家屬按有關規定進行經濟賠償;屬總包方責任,由總包方承擔經濟賠償;屬雙方責任,依據責任大小由雙方單位協商解決。經濟賠償采取一次性方式。
2.分包方發生傷亡事故后,不分責任屬于哪一方,其傷者的具體善后工作均由分包方負責安排和處理。
3.發生死亡、重傷事故,不論其責任屬于哪一方,均由總包單位統一報告。
工程名稱:
總包單位:
項目經理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勞務分包隊伍名稱:
分包施工內容:
勞務分包隊伍隊長(簽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