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法律顧問合同十篇
常年法律顧問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地址:
電子郵箱: 電話:
甲方因業務發展和維護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作為常年法律顧問。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的服務范圍
1 、解答法律咨詢、依法提供建議或者出具律師意見書;
2 、協助草擬、制訂、審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書;
3 、應甲方要求,參與磋商、談判,進行法律分析、論證;
4 、受甲方委托,簽署、送達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5 、應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律師函,發表律師意見,或者參與非訴訟談判、協調、調解:
6 、辦理雙方商定的其它事務。
未經雙方協商同意,乙方的服務范圍不包括甲方涉及的經濟、民事、知識產權、勞動、行政、刑事等必須進入訴訟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專案代理事務,也不包括甲方涉及長期投資、融資、企業改制、重組、購并、破產、股票發行、上市等專項法律顧問事務。
第二條 乙方的義務
1 、乙方委派 李林 律師作為甲方常年法律顧問,甲方同意上述律師指派其他律師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務工作,但乙方更換律師擔任甲方常年法律顧問應取得甲方認可;
2 、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的完成第一條第一款所列法律事務工作;
3 、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作出的判斷,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4 、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后,及時完成委托事項,并應甲方的要求通報工作進程;
5 、乙方律師在擔任常年法律顧問期間,不得為甲方員工個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詢意見;
6 、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商業秘密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7 、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第三條 甲方的義務
l 、甲方應當全面、客觀和及時地向乙方提供與法律事務有關的各種情況、文件、資料;
2 、甲方應當為乙方律師辦理法律事務提出明確、合理的要求;
3 、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和第一條服務范圍外的律師服務費;
4 、 甲方指定 為 常年法律顧問的聯系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批示和要求,并負責向乙方提供相關文件和資料,甲方更換聯系人應當通知乙方;
5 、甲方有責任對委托事項作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 服務收費
1 、乙方對本協議第一條約定的服務收取法律顧問費 2-5萬元 /年(具體數額根據公司規模確定),簽訂本協議之日一次性付清。
本合同的期限為 1 年,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2 、單獨訴訟案件律師服務費的收取:
(1)、甲方委托給乙方承辦的本協議第一條之外的事務需另行繳納律師服務費。
(2)、繳費的標準為:仲裁或訴訟案件(包括仲裁案件及甲方作為原告、被告的案件),律師服務費按照皖價服(20__)13號文件減半收費。
第五條 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l 、相關行政、司法、鑒定、公證、郵政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 、合肥市外發生的差旅費、住宿費,翻譯費,復印費,長途通訊費等;
3 、征得甲方的同意后支出的其它的費用。
乙方律師應當本著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工作費用。
第六條 合同的解除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 、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作為甲方常年法律顧問的律師的;
2 、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 、甲方的委托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范的:
2 、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師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務。
3 、甲方逾期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第二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顧問費。
乙方律師因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乙方應當通過所其投保的執業保險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法律顧問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顧問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通知和送達
甲方送達地址及聯系電話: 。
乙方送達地址及聯系電話: 。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扉頁所列明的地址、傳真或電子郵件送達,一方如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通過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的,在發出傳真或電子郵件之日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當日視為送達。
第十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叁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律師事務所
代表: 代表: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常年法律顧問合同 篇2
常年法律顧問合同(樣式三)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鑒于:
a.甲方為依法注冊的企業法人并依其法定經營范圍從事經營活動;
b.乙方為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批準設立的律師事務所,具備向社會提供法律服務的資格和能力;
c.甲方的經營活動將會涉及各種法律問題;
甲方因業務發展和維護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據《_____》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決定聘請乙方擔任其常年法律顧問;乙方同意接受此聘任。為此,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一致同意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1.乙方的服務范圍
1.1?乙方律師的服務內容為協助甲方處理日常法律事務,包括:
1.1.1?以書面或口頭解答法律咨詢、依法提供建議或者出具律師意見書;
1.1.2?協助草擬、制訂、審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書;
1.1.3?應甲方要求,參與與甲方經營活動有關的談判,就其中的法律問題提供建議或意見;
1.1.4?受甲方委托,簽署、送達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1.1.5?經甲方專項委托或授權代表或協助甲方,以訴訟或非訴訟的方式,處理甲方同其它中國公司、外國公司或外國政府組織以及個人之間的爭議;以及甲方委托的其它法律事務。
1.1.6?根據甲方經營的需要,對其有關事項的合法性進行審查,并為其出具法律意見書;
1.1.7?應甲方要求,講授法律實務知識,或視情況進行專門的法律培訓;
1.1.8?辦理雙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務。
1.2?未經雙方協商同意,乙方的服務范圍不包括甲方控股、參股的子公司,異地分支機構和其它關聯企業的法律事務。
1.3?未經雙方協商同意,乙方的服務范圍不包括甲方涉及經濟、民事、知識產權、勞動、行政、刑事等必須進入訴訟或者_____法律程序的專案代理事務,也不包括甲方涉及長期投資、融資、企業改制、重組、購并、破產、股票發行、上市等專項法律顧問事務。
2.乙方的義務
2.2?乙方保證在履行其義務時以本行業公認的業務標準和勤勉盡責的職業道德為甲方提供優良、_____和及時的服務。
2.3?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法律作出的判斷,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2.4?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后,及時完成委托事項,并應甲方要求通報工作進程。
2.5?乙方律師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動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2.6?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商業秘密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2.7?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2.8?本合同任何一方未經合同另一方的書面同意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本合同以外的第三方。
2.9?在征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乙方可為利于總體工作的完成聘用其他專業顧問。
3.甲方的義務
3.1?甲方應當及時、全面、真實、客觀地向乙方提供與法律事務有關的各種情況、文件、資料以及其他合理方便。
3.2?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的法律顧問費和相關費用
3.3?甲方指定專人為常年法律顧問的聯系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系人應當通知常年法律顧問。
3.4?甲方有責任對委托事項作出_____的判斷、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4._____
4.1?作為乙方提供本合同所規定之專業服務的報酬,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該費用應按以下方式支付:
4.2.1?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顧問費人民幣_________元,作為第一條第一款(1)、(2)項規定的服務(乙方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務的時間不超過小時)的報酬。
4.2.2?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內,甲方應將該費用匯入乙方指定帳戶。
4.3?此外,乙方依本合同第一條進行甲方委托的訴訟、_____、參加項目談判、翻譯法律文件,另行_____。_____標準可按案件標的的一定比例(如代理訴訟或_____)或按工作量及工作小時(如翻譯、起草合同、參加談判)計價,或按雙方協商議定的其它標準及辦法計收(如無另行商定,按附件_____標準的80%計_____用)。
5.工作費用
5.1?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5.1.1?相關行政、司法、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5.1.2?_________市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交通費;翻譯費,復印費;長途通訊費等;
5.1.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費用。
5.2?乙方律師應當本著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工作費用。
6.變更及終止
6.2?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補充均須以書面形式進行,并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后生效,任何修改或補充在簽字或蓋章生效后即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6.4?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并以書面形式確認,可以解除本合同。
6.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6.5.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作為甲方常年法律顧問的律師的;
6.5.2?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6.5.3?違反第2.條所列規定義務之一的。
6.6?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6.6.1?甲方的委托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范的;
6.6.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師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務的;
6.6.3?甲方逾期30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
7.違約責任
7.1?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1.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嚴重違反第2.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顧問費。
7.2?乙方律師因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或者嚴重違反第2.條規定的義務之一的,乙方應向甲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7.3?甲方無正當理由延期支付或者拒絕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顧問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8.爭議的解決
8.1?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律師法》、《民事訴訟法》、《_____法》等法律。
8.2?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在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雙方未能達成一致解決方案,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______________委員會,按照提交_____時該會現行有效的_____規則進行_____,_____裁決是終局的,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
9.補償
9.1?如果由于乙方不能控制的原因致使甲方委托的事項無法完成,則甲方對乙方的損失以合理的補償,補償額及辦法由雙方商定。
9.2?如果由于乙方的過錯,造成甲方損失的,則乙方應對甲方的損失予以合理補償,補償數額及辦法由雙方商定。
10.有效期
10.1?本合同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10.2?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協議期滿后是否續簽,可于本合同到期前一個月由雙方協商并書面確認。
11.通知和送達
11.1?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面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扉頁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11.2?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當日視為送達。
11.3?聯系地址: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12.文本
12.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常年法律顧問合同 篇3
常年法律顧問合同(樣式一)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為了保障甲方生產、經營、管理活動正常進行,維護甲方各項合法權益,甲乙雙方經過協商,簽訂如下條款:
第一條乙方根據甲方委托,可以辦理下列法律事務:
(一)就企業生產、經濟、管理方面的重大決策提供法律意見,或者應企業的要求,從法律上對其決策事項進行論證,提供依據;
(二)草擬、修改、審核企業在生產、經營、管理及對外聯系活動中的合同、協議、章程等有關法律事務文書和規章制度;
(三)參與處理企業尚未形成的民事、經濟、行政爭議或其他重大糾紛;
(四)代理參加民事、經濟、行政訴訟和民事、經濟_____;
(五)參加經濟項目談判,提供咨詢服務,審核或準備談判所需的各類法律文件;
(六)提供與企業活動有關的法律信息;
(七)就業務生產、經營、管理和對外聯系中的有關問題,提供法律建議;
(八)協助企業有關部門對干部職工進行法制宣傳教育和法律培訓;
(九)辦理企業委托辦理的其他法律事務。
第三條服務方式及期限。
第四條法律顧問費用金額及支付方式。
第五條甲方應為乙方的工作提供必要的資料、通訊設備及辦公條件。
第六條甲方不得無故終止委托合同,無故終止合同,支付乙方的費用不得收回。
第七條其他約定事項:
委托方名稱:受托方名稱:
代表人:代表人: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賬號:賬號:
電話:電話:
常年法律顧問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鑒于:
a.甲方為依法注冊的企業法人并依其法定經營范圍從事經營活動;
b.乙方為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批準設立的律師事務所,具備向社會提供法律服務的資格和能力;
c.甲方的經營活動將會涉及各種法律問題;
甲方因業務發展和維護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據《_____》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決定聘請乙方擔任其常年法律顧問;乙方同意接受此聘任。為此,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一致同意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1.乙方的服務范圍
1.1?乙方律師的服務內容為協助甲方處理日常法律事務,包括:
1.1.1?以書面或口頭解答法律咨詢、依法提供建議或者出具律師意見書;
1.1.2?協助草擬、制訂、審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書;
1.1.3?應甲方要求,參與與甲方經營活動有關的談判,就其中的法律問題提供建議或意見;
1.1.4?受甲方委托,簽署、送達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1.1.5?經甲方專項委托或授權代表或協助甲方,以訴訟或非訴訟的方式,處理甲方同其它中國公司、外國公司或外國政府組織以及個人之間的爭議;以及甲方委托的其它法律事務。
1.1.6?根據甲方經營的需要,對其有關事項的合法性進行審查,并為其出具法律意見書;
1.1.7?應甲方要求,講授法律實務知識,或視情況進行專門的法律培訓;
1.1.8?辦理雙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務。
1.2?未經雙方協商同意,乙方的服務范圍不包括甲方控股、參股的子公司,異地分支機構和其它關聯企業的法律事務。
1.3?未經雙方協商同意,乙方的服務范圍不包括甲方涉及經濟、民事、知識產權、勞動、行政、刑事等必須進入訴訟或者_____法律程序的專案代理事務,也不包括甲方涉及長期投資、融資、企業改制、重組、購并、破產、股票發行、上市等專項法律顧問事務。
2.乙方的義務
2.2?乙方保證在履行其義務時以本行業公認的業務標準和勤勉盡責的職業道德為甲方提供優良、_____和及時的服務。
2.3?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法律作出的判斷,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2.4?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后,及時完成委托事項,并應甲方要求通報工作進程。
2.5?乙方律師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動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2.6?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商業秘密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2.7?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2.8?本合同任何一方未經合同另一方的書面同意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本合同以外的第三方。
2.9?在征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乙方可為利于總體工作的完成聘用其他專業顧問。
3.甲方的義務
3.1?甲方應當及時、全面、真實、客觀地向乙方提供與法律事務有關的各種情況、文件、資料以及其他合理方便。
3.2?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的法律顧問費和相關費用
3.3?甲方指定專人為常年法律顧問的聯系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系人應當通知常年法律顧問。
3.4?甲方有責任對委托事項作出_____的判斷、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4._____
4.1?作為乙方提供本合同所規定之專業服務的報酬,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該費用應按以下方式支付:
4.2.1?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顧問費人民幣_________元,作為第一條第一款(1)、(2)項規定的服務(乙方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務的時間不超過小時)的報酬。
4.2.2?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內,甲方應將該費用匯入乙方指定帳戶。
4.3?此外,乙方依本合同第一條進行甲方委托的訴訟、_____、參加項目談判、翻譯法律文件,另行_____。_____標準可按案件標的的一定比例(如代理訴訟或_____)或按工作量及工作小時(如翻譯、起草合同、參加談判)計價,或按雙方協商議定的其它標準及辦法計收(如無另行商定,按附件_____標準的80%計_____用)。
5.工作費用
5.1?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5.1.1?相關行政、司法、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5.1.2?_________市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交通費;翻譯費,復印費;長途通訊費等;
5.1.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費用。
5.2?乙方律師應當本著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工作費用。
6.變更及終止
6.2?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補充均須以書面形式進行,并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后生效,任何修改或補充在簽字或蓋章生效后即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6.4?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并以書面形式確認,可以解除本合同。
6.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6.5.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作為甲方常年法律顧問的律師的;
6.5.2?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6.5.3?違反第2.條所列規定義務之一的。
6.6?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6.6.1?甲方的委托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范的;
6.6.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師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務的;
6.6.3?甲方逾期30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
7.違約責任
7.1?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1.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嚴重違反第2.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顧問費。
7.2?乙方律師因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或者嚴重違反第2.條規定的義務之一的,乙方應向甲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7.3?甲方無正當理由延期支付或者拒絕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顧問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8.爭議的解決
8.1?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律師法》、《民事訴訟法》、《_____法》等法律。
8.2?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在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雙方未能達成一致解決方案,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______________委員會,按照提交_____時該會現行有效的_____規則進行_____,_____裁決是終局的,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
9.補償
9.1?如果由于乙方不能控制的原因致使甲方委托的事項無法完成,則甲方對乙方的損失以合理的補償,補償額及辦法由雙方商定。
9.2?如果由于乙方的過錯,造成甲方損失的,則乙方應對甲方的損失予以合理補償,補償數額及辦法由雙方商定。
10.有效期
10.1?本合同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10.2?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協議期滿后是否續簽,可于本合同到期前一個月由雙方協商并書面確認。
11.通知和送達
11.1?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面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扉頁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11.2?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當日視為送達。
11.3?聯系地址: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12.文本
12.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常年法律顧問合同 篇5
常年法律顧問合同(樣式五)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鑒于:
1.甲為依法注冊的企業法人并依其法定經營范圍從事經營活動;
2.乙為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批準設立的律師事務所,具備向社會提供法律服務的資格和能力;?由于甲方的經營活動會涉及各種法律問題,因此甲方為維護自身利益的需要,決定聘請乙方的律師作為常年法律顧問,協助甲方處理日常法律事務,乙方表示同意;甲乙雙方根據《_____》、《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本著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條?法律顧問的工作范圍
乙方律師的服務內容為協助甲方處理日常法律事務,具體包括:
1.以書面或口頭解答法律咨詢、依法提供建議或者出具律師意見書;
2.起草、審議、修改甲方在經營、管理及對外聯系活動中的合同、協議、章程等有關法律事務文書和規章制度;
3.甲方經營管理方面的重大決策提供意見,或者應甲方的要求,從法律上對其決策事項進行論證,提供依據;
4.甲方的要求,參與磋商、談判,提供咨詢服務,審核或準備談判所需要的各類法律文件;
5.受甲方委托,簽署、送達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6.應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律師函,發表律師意見,或者參與非訴訟談判、協調、調解;
7.根據甲方的需要,對其有關事項的合法性進行審查,并為其出具法律意見書;
8.應甲方要求,對其相關人員進行法制宣傳教育,講授法律實務知識,或視情況進行專門的法律培訓;
9.經甲方授權,簽訂甲方與他方所協商的有關合同;
10.接受甲方委托,代為辦理相關資信調查法律事務;
11.提供與甲方活動有關的法律信息;
12.辦理雙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務。
未經雙方協商同意,乙方的服務范圍不包括甲方控股、參股的子公司,異地分支機構和其他關聯企業的法律事務。
未經雙方協商同意,乙方的服務范圍不包括甲方涉及經濟、民事、知識產權、勞動、行政、刑事等必須進入訴訟或者_____法律程序的專案代理事務,也不包括甲方涉及長期投資、融資、企業改制、重組、購并、破產、股票發行、上市等專項法律顧問服務。
第三條?甲方應履行以下義務
1.甲方應當及時、準確、完整地向乙方提供其所需要的資料和文件,并保證所提交資料和文件的真實性和合法性。
2.甲方應當為乙方律師辦理法律事務提出明確、合理的要求。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指定_________為常年法律顧問的聯系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系人應當書面通知法律顧問。
5.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6.甲方有權就乙方服務范圍內的事項,隨時向乙方提出口頭或書面咨詢,乙方應及時作出答復。
7.甲方應當對乙方律師的工作提供必要的辦公條件及通訊設備。
9.甲方委托的事項不得違反法律規定或律師執業規范。
第四條?乙方應履行以下義務
2.乙方律師應盡職完成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在法律的范圍內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3.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與委托事項有關的文件、資料,并有權對文件、資料進行審查和驗證。
4.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后,及時完成委托事項,并應甲方要求隨時報告工作進度。
5.乙方在維護甲方利益的前提下,遵從法律和行業規則的要求,有權保持工作的_____性和客觀性。
6.乙方律師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動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7.乙方不得有損害甲方利益或故意拖延、耽擱辦理受委托事項等違反律師執業紀律和職業道德的行為。
8.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9.乙方律師只為甲方法人提供法律服務,無義務為甲方的員工提供法律服務。
10.乙方的工作時間、地點應根據甲方的實際法律服務內容的不同,具體協商或隨時聯系約定。
第五條?顧問費及支付
乙方按照《_________》、《律師服務指導性_____標準》規定向甲方收取律師服務費,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法律顧問費為每年¥_________元。甲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部律師顧問費用。
甲方按乙方要求將費用劃至乙方指定帳戶:帳戶名:_________,?帳戶號:_________。
甲方如果委托乙方辦理本合同第一條所列的專案代理事務或專項顧問事務,應向乙方另行支付代理費,由雙方另行簽訂委托代理合同,乙方在_____時應予以優惠。
第六條?其他費用的負擔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發生的下列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_________(地區)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復印費,長途通訊費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費用。
第七條?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無正當理由,擅自更換作為甲方常年法律顧問的律師的;
2.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3.乙方律師不按本合同的約定提供法律服務,經甲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
4._________。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范的;
2.甲方有意向乙方提供虛假情況、捏造事實,致使乙方律師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務的;
3.甲方逾期_________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第八條?合同的終止
1.本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不再續簽合同的;
2.甲乙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4.在委托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7._________。
第九條?違約責任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本合同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顧問費。
乙方律師因過錯導致甲方蒙受損失,乙方應當通過其所投保的執業_____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顧問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經合同另一方的書面同意,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合同外的第三人。任何一方違反此款規定,都應當賠償另一方因此而遭受的損失,并支付本合同_____用的_________%作為違約金。
第十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為_________年。
合同期滿前_________日內,由甲乙雙方協商決定是否續簽常年法律顧問合同。
第十一條?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于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第十二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三條?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四條?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征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十五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___委員會_____;
(一)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_____、_____,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十七條?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八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常年法律顧問合同 篇6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
鑒于:
1.甲為依法注冊的企業法人并依其法定經營范圍從事經營活動;
2.乙為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批準設立的律師事務所,具備向社會提供法律服務的資格和能力;
由于甲方的經營活動會涉及各種法律問題,因此甲方為維護自身利益的需要,決定聘請乙方的律師作為常年法律顧問,協助甲方處理日常法律事務,乙方表示同意;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本著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條 法律顧問的工作范圍
乙方律師的服務內容為協助甲方處理日常法律事務,具體包括:
1.以書面或口頭解答法律咨詢、依法提供建議或者出具律師意見書;
2.起草、審議、修改甲方在經營、管理及對外聯系活動中的合同、協議、章程等有關法律事務文書和規章制度;
3.甲方經營管理方面的重大決策提供意見,或者應甲方的要求,從法律上對其決策事項進行論證,提供依據;
4.甲方的要求,參與磋商、談判,提供咨詢服務,審核或準備談判所需要的各類法律文件;
5.受甲方委托,簽署、送達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6.應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律師函,發表律師意見,或者參與非訴訟談判、協調、調解;
7.根據甲方的需要,對其有關事項的合法性進行審查,并為其出具法律意見書;
8.應甲方要求,對其相關人員進行法制宣傳教育,講授法律實務知識,或視情況進行專門的法律培訓;
9.經甲方授權,簽訂甲方與他方所協商的有關合同;
10.接受甲方委托,代為辦理相關資信調查法律事務;
11.提供與甲方活動有關的法律信息;
12.辦理雙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務。 未經雙方協商同意,乙方的服務范圍不包括甲方控股、參股的子公司,異地分支機構和其他關聯企業的法律事務。 未經雙方協商同意,乙方的服務范圍不包括甲方涉及經濟、民事、知識產權、勞動、行政、刑事等必須進入訴訟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專案代理事務,也不包括甲方涉及長期投資、融資、企業改制、重組、購并、破產、股票發行、上市等專項法律顧問服務。
第二條 乙方委派_________律師作為甲方常年法律顧問,甲方同意上述律師指派其他律師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務工作,但乙方更換律師擔任甲方常年法律顧問應取得甲方認可。
第三條 甲方應履行以下義務
1.甲方應當及時、準確、完整地向乙方提供其所需要的資料和文件,并保證所提交資料和文件的真實性和合法性。
2.甲方應當為乙方律師辦理法律事務提出明確、合理的要求。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指定_________為常年法律顧問的聯系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系人應當書面通知法律顧問。
5.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6.甲方有權就乙方服務范圍內的事項,隨時向乙方提出口頭或書面咨詢,乙方應及時作出答復。
7.甲方應當對乙方律師的工作提供必要的辦公條件及通訊設備。
8.由于甲方的原因而導致上述服務事項沒有完成,甲方不得要求退還已經支付的律師費用。
9.甲方委托的事項不得違反法律規定或律師執業規范。
第四條 乙方應履行以下義務
1.乙方應當向甲方委派合格、資深的律師提供上述法律服務。
2.乙方律師應盡職完成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在法律的范圍內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3.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與委托事項有關的文件、資料,并有權對文件、資料進行審查和驗證。
4.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后,及時完成委托事項,并應甲方要求隨時報告工作進度。
5.乙方在維護甲方利益的前提下,遵從法律和行業規則的要求,有權保持工作的獨立性和客觀性。
6.乙方律師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動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7.乙方不得有損害甲方利益或故意拖延、耽擱辦理受委托事項等違反律師執業紀律和職業道德的行為。
8.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9.乙方律師只為甲方法人提供法律服務,無義務為甲方的員工提供法律服務。
10.乙方的工作時間、地點應根據甲方的實際法律服務內容的不同,具體協商或隨時聯系約定。
第五條 顧問費及支付
乙方按照《__________________》、《律師服務指導性收費標準》規定向甲方收取律師服務費,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法律顧問費為每年¥_________元。甲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部律師顧問費用。
甲方按乙方要求將費用劃至乙方指定賬戶:賬戶名:__________________, 賬戶號:__________________。 甲
方如果委托乙方辦理本合同第一條所列的專案代理事務或專項顧問事務,應向乙方另行支付代理費,由雙方另行簽訂委托代理合同,乙方在收費時應予以優惠。
常年法律顧問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鑒于:
A.甲方為依法注冊的企業法人并依其法定經營范圍從事經營活動;
B.乙方為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批準設立的律師事務所,具備向社會提供法律服務的資格和能力;
C.甲方的經營活動將會涉及各種法律問題;
甲方因業務發展和維護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據《_____》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決定聘請乙方擔任其常年法律顧問;乙方同意接受此聘任。為此,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一致同意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1.乙方的服務范圍
1.1乙方律師的服務內容為協助甲方處理日常法律事務,包括:
1.1.1以書面或口頭解答法律咨詢、依法提供建議或者出具律師意見書;
1.1.2協助草擬、制訂、審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書;
1.1.3應甲方要求,參與與甲方經營活動有關的談判,就其中的法律問題提供建議或意見;
1.1.4受甲方委托,簽署、送達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1.1.5經甲方專項委托或授權代表或協助甲方,以訴訟或非訴訟的方式,處理甲方同其它中國公司、外國公司或外國政府組織以及個人之間的爭議;以及甲方委托的其它法律事務。
1.1.6根據甲方經營的需要,對其有關事項的合法性進行審查,并為其出具法律意見書;
1.1.7應甲方要求,講授法律實務知識,或視情況進行專門的法律培訓;
1.1.8辦理雙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務。
1.2未經雙方協商同意,乙方的服務范圍不包括甲方控股、參股的子公司,異地分支機構和其它關聯企業的法律事務。
1.3未經雙方協商同意,乙方的服務范圍不包括甲方涉及經濟、民事、知識產權、勞動、行政、刑事等必須進入訴訟或者_____法律程序的專案代理事務,也不包括甲方涉及長期投資、融資、企業改制、重組、購并、破產、股票發行、上市等專項法律顧問事務。
2.乙方的義務
2.2乙方保證在履行其義務時以本行業公認的業務標準和勤勉盡責的職業道德為甲方提供優良、_____和及時的服務。
2.3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法律作出的判斷,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2.4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后,及時完成委托事項,并應甲方要求通報工作進程。
2.5乙方律師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動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2.6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商業秘密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2.7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2.8本合同任何一方未經合同另一方的書面同意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本合同以外的第三方。
2.9在征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乙方可為利于總體工作的完成聘用其他專業顧問。
3.甲方的義務
3.1甲方應當及時、全面、真實、客觀地向乙方提供與法律事務有關的各種情況、文件、資料以及其他合理方便。
3.2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的法律顧問費和相關費用
3.3甲方指定專人為常年法律顧問的聯系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系人應當通知常年法律顧問。
3.4甲方有責任對委托事項作出_____的判斷、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4._____
4.1作為乙方提供本合同所規定之專業服務的報酬,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該費用應按以下方式支付:
4.1.1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顧問費人民幣_________元,作為第一條第一款(1)、(2)項規定的服務(乙方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務的時間不超過小時)的報酬。
4.1.2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內,甲方應將該費用匯入乙方指定帳戶。
4.2此外,乙方依本合同第一條進行甲方委托的訴訟、_____、參加項目談判、翻譯法律文件,另行_____。_____標準可按案件標的的一定比例(如代理訴訟或_____)或按工作量及工作小時(如翻譯、起草合同、參加談判)計價,或按雙方協商議定的其它標準及辦法計收(如無另行商定,按附件_____標準的80%計_____用)。
5.工作費用
5.1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5.1.1相關行政、司法、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5.1.2_________市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交通費;翻譯費,復印費;長途通訊費等;
5.1.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費用。
5.2乙方律師應當本著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工作費用。
6.變更及終止
6.2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補充均須以書面形式進行,并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后生效,任何修改或補充在簽字或蓋章生效后即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6.4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并以書面形式確認,可以解除本合同。
6.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6.5.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作為甲方常年法律顧問的律師的;
6.5.2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6.5.3違反第2.條所列規定義務之一的。
6.6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6.6.1甲方的委托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范的;
6.6.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師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務的;
6.6.3甲方逾期30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
7.違約責任
7.1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1.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嚴重違反第2.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顧問費。
7.2乙方律師因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或者嚴重違反第2.條規定的義務之一的,乙方應向甲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7.3甲方無正當理由延期支付或者拒絕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顧問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8.爭議的解決
8.1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律師法》、《民事訴訟法》、《_____法》等法律。
8.2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在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雙方未能達成一致解決方案,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______________委員會,按照提交_____時該會現行有效的_____規則進行_____,_____裁決是終局的,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
9.補償
9.1如果由于乙方不能控制的原因致使甲方委托的事項無法完成,則甲方對乙方的損失以合理的補償,補償額及辦法由雙方商定。
9.2如果由于乙方的過錯,造成甲方損失的,則乙方應對甲方的損失予以合理補償,補償數額及辦法由雙方商定。
10.有效期
10.1本合同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10.2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協議期滿后是否續簽,可于本合同到期前一個月由雙方協商并書面確認。
11.通知和送達
11.1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面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扉頁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11.2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當日視為送達。
11.3聯系地址: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12.文本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常年法律顧問合同 篇8
常年法律顧問合同
Long-term Legal CounselingContract
編號:
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因業務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民法典》之規定聘請 律師事務所 (以下簡稱“乙方” )律師擔任其常年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hereinafterreferred to as "Party A") hereby retain (hereinafter referred to as "Party B") as its regularlegal counsel, according to Lawyers Law of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andContract Law of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Both parties, through friendly negotiation,hereby agree upon and shall be bound by the following: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請,指定律師 擔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遇重大事項或者業務需要,經甲方同意,乙方可以根據甲方需要,選派其他律師參與有關法律顧問工作。
Article1 Party B shall designate Attorney to act as regular legal counsels of Party A. In case ofmajor issues or business needs, Party B may designate other lawyers to involvein relevant legal counseling work with consent of Party A.
二、常年法律顧問的工作范圍:
Article 2 Service Scope
1.為甲方生產、管理、經營等方面重大決策的合法、合規性提出法律建議;
Provide legal advice on legitimacy andcompliance of major decisions made by Party A concerning production,administration, operation, etc;
2.協助甲方審核其在生產、管理、經營活動中重大合同、協議及其他法律事務文件;
Assist Party A to review major contracts, agreementsand other legal files regarding production, administration and operationactivities;
3.優先代理甲方參加各類項目談判、訴訟、非訴訟交涉調解或者仲裁活動;
Participate in various project negotiation, litigation,non-litigation mediation or arbitration activities on behalf of Party A withpriority;
4.協助甲方對員工進行法制教育和法律培訓;
Assist Party A to conduct legal educationand training to its staff;
5.其他屬于常年法律顧問工作范圍的事務(詳見附件三:《常年法律顧問工作內容》)。
Other services within the working scope of regularlegal counsel (Please refer to Annex III: ServiceScope of Regular Legal Counsel).
未經雙方協商同意,乙方服務范圍不包括甲方控股、參股的子公司,異地分支機構和其他關聯企業的法律事務。
Service scope of Party B does not cover thelegal affairs of Party A's subsidiaries, branches or other affiliatedenterprises, unless otherwise agreed by both parties.
未經雙方協商同意,乙方服務范圍不包括甲方涉及的民事、經濟、知識產權、勞動爭議、刑事、行政訴訟和仲裁;也不包括甲方涉及長期投資、融資、企業改制、重組、購并、破產、股票發行、上市等專項法律顧問事務。
Service scope of Party B does not include civil, economic,intellectual property, labor disputes, criminal, administrative litigations andarbitrations that Party A involved in; it neither covers the special legalservices concerning long-term investment, financing, corporate restructuring,reorganization, merger and acquisition, bankruptcy, stock issuance and listing,etc.
以上法律事務甲乙雙方應當另行簽訂委托代理合同或專項法律顧問合同。
Theaforementioned legal affairs not covered in service scope should be stipulatedby separate Agent Contract or Special Legal Counsel Contract by and between bothparties.
三、工作方式:
Article 3 Service Mode
1.運用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等通訊方式或者以面談的方式,及時解答甲方提出咨詢的各種法律問題,及時處理合同的審查和修正事宜。
Timely reply on various legal queries, review& amend contracts from Party A through telephone, fax, e-mail or face toface interview.
2.根據甲方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到甲方所在地討論解決重大法律問題:
According to Party A’s request, Party B shallregularly or occasionally visit Party A for discussion and solution uponsignificant legal issues.
§ 乙方不定期到甲方所在地辦公,甲方一經邀請,乙方應及時確定時間,到場辦公。
Party B shall occasionally work in Party A'ssite. Once invited, Party B shall confirm theschedulewith Party A promptly, and visit Party A's site for temporary work.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Article 4 Party A’s Rights and Obligations
1.甲方應向乙方真實、全面、及時地提供甲方的信息、資料,并承諾保證所提供信息、資料的合法、真實、完整、有效;
Party Ashall timely provide authentic and comprehensive information and materials to PartyB, and guarantee its legitimacy, authenticity, integrity and validity;
2.甲方提出辦理的法律事務應當明確、合理,工作要求應當具體,時限應當清晰,對乙方所需要的資料應當盡快收集補充,積極配合乙方律師的調查取證,因資料遲到,工作時限應當順延;
Thelegal affairs put forward by Party A should be explicit and rational, withdefinite service requirements and clear time limit. Party A should collect and supplementthe materials required by Party B as soon as possible, and actively collaboratewith attorneys of Party B in evidence investigation and collection; time limitshould be extended along with the postponing of materials;
3.甲方應當對委托法律事務作出獨立的判斷和決策,乙方律師提出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僅供甲方參考;
Party Ashould make independent judgments and decisions on entrusted legal affairswhile the legal suggestions, proposals and schemes provided by Party B are onlyfor reference;
4.甲方應按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支付常年法律顧問費用;
Party A shall pay legal counseling fee to Party Bas stipulated herein;
5.甲方應配合乙方律師進行工作,必要時需提供相應的辦公場所和條件;
Party Ashould cooperate with attorneys of Party B and provide appropriate offices andconditions if necessary;
6.甲方有權對乙方所有工作進行監督、指導。
PartyA is entitled to supervise and direct Party B's counseling work for Party A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Article5 Party B’s Rights and Obligations
1.乙方有權查閱與法律事務有關的文件和資料,了解甲方在生產、管理、經營活動中有關情況;
Party Bis entitled to consult documents and materials related to legal affairs so asto grasp the production, administration and operation state of Party A;
2. 乙方有權按年度向甲方收取常年法律顧問費用;
Party Bis entitled to collect annual legal counseling fee from Party A;
3.乙方應根據甲方的委托授權進行工作,不得超越委托代理權限。
Party B shallwork within the scope of Party A's authorization and shall not overstep itsagency.
4.乙方在對工作中所接觸、了解到的有關甲方生產、管理、經營以及對外活動中的商務機密負有保守秘密的義務。
Party Bis obliged to keep Party A's commercial secrets on production, administration, operationand outreach activities obtained during work contacts;
5.乙方顧問律師應及時承辦甲方委托辦理的法律事務,如因故不能履行法律顧問職責時,乙方應及時與甲方協商另指派律師替代。
Counselfrom Party B shall promptly deal with legal affairs entrusted by Party A; inthe event that the legal counsel could not perform the duties for certainreason, Party B shall promptly consult with Party A and delegate anotherattorney as a substitution.
6. 乙方顧問律師未經甲方同意,不得為甲方員工提供針對甲方的法律服務;不得擔任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動中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委托代理人。
Withoutthe consent of Party A, the counsel from Party B shall not provide legalservice against Party A to its employee and shall not act as the legal counselor agent of the other party in adversarial cases or trading activitiesinvolving Party A.
六、法律顧問費用:
Article6 Legal Counseling Fee
甲乙雙方協商同意按以下標準結算法律顧問費用:
Both parties agree upon the following standard oflegal counseling fee:
1. 年度收費:
Annual Fee:
乙方律師顧問費為每年度人民幣 元,本合同自20__年1月1日至20__年12月 31日。甲方應于每年度的第一個月初支付給乙方(如20__年1月初支付20__年1--12月的年度顧問費)。
Party B shall collect annual counseling fee RMB from Party A. The term of this contract is from January 1, 20__ to December 31, 20__ . Party A shall fully pay the annualcounseling fee in a lump sum to Party B within the first month of each serviceyear (eg. the annual fee for year 20__ should be paid within January, 20__).
具體工作量以《常年法律顧問工作量暨顧問費用方案》(附件一)為準,超出約定工作量的部分服務需求,雙方應填制《工作量確認表》(附件二)并按照工作量分次核算。
Legal work amount shall be subjected to Legal Counseling Fee and Service Amount Scheme(AnnexI). For extra legal service beyond the Scheme, Legal Service Confirmation Sheet (Annex II) should be madefor separate settlement.
2. 關于費用的其他約定:
Other Terms about Fee:
(1)乙方對甲方訴訟仲裁事務與專項法律顧問工作另行收費,具體委托和收費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專項事務委托合同。
For litigation and arbitration affairs andspecial legal services, Party B shall ge separately. Details about entrustmentand fee will be stipulated by special agency contract signed by both parties.
(2)發生人民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收取的訴訟費、仲裁費、鑒定費、行政許可費等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支付。
The court cost, arbitration fee, appraisalfee, administrative license fee and other fees ged by people’s court, arbitrationinstitutions and administrative organs shall be paid by Party A.
(3)若需乙方異地出差,則乙方全部外地差旅食宿費用(由甲方事先核定確認)均由甲方承擔,甲方于收到乙方相關票據之日起五(5)個工作日內按實報實銷原則向乙方支付。
If business trip is necessary, all thetransportation and accommodation costs of Party B concerning the trip(confirmedby Party A in advance) shall be borne by Party A. Party A shall make payment toParty B within five(5) working days upon the receipt of related vouchers fromParty B for reimbursement.
(4)甲方在乙方沒有特殊書面指令的情況下,應當將本協議約定的顧問費匯入乙方下述銀行賬號:
Without special written instruction from PartyB, Party A shall remit the counseling fee stipulated hereunder into thefollowing bank ac of Party B:
乙方帳戶:
Ac Name:
開戶銀行:
Bank of Deposit:
銀行帳號:
AcNo:
七、乙方代理甲方參加重大項目談判、訴訟、非訴訟交涉、調解或者仲裁活動等屬于專項事務的,應另訂委托合同,乙方可酌情減低收費,金額由雙方協商確定。參與訴訟或仲裁活動的,經雙方同意乙方亦可采取風險代理制,即按實際收回款項額或實際減少損失額的X%收取律師費用。
Article 7 Party B’s participation in various major project negotiation,litigation, non-litigation mediation or arbitration activities on behalf ofParty A belongs to special legal affairs, which should be stipulated separatelyby special agency contract. Party B may ge lower fee for the special agencywith the final amount determined by both parties. Party B could also undertakerisk agency to participate in litigation or arbitration if agreed by bothparties, then X% of recovery money or actual reduced loss shall be collectedas agency fee.
八、本合同為常年合同,自合本同簽訂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如需解除本合同的,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另一方,經雙方協商一致并書面確認,本合同即告終止,否則視為自然延續。
Article 8 Thisis a perennial contract which comes into effect upon chop and signing. Eitherparty intending to terminate this contract shall notify the other party inwritten form at least one month in advance, then this contract shall beterminated by consensus and written confirmation of both parties, otherwise, itshall stay effective.
九、工作聯系
Article9 Work Contact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方、乙方指定的工作聯系人分別為:
During the performance of this contract, designatedcontact personnel of each party is:
甲方聯系人: 聯系電話:021-
Contact of Party A: Phone: 021-
乙方聯系人: 聯系電話:021-
Contactof Party B: Phone: 021-
聯系人負責轉達各方對對方的請示或者要求,轉交各種通知、文件和資料,辦理各項事務性工作,各方更換聯系人時應當及時通知對方。
Designated contact personnel are responsible toconvey the instructions and requests of each party, deliver all sorts ofnotices, documents and materials and handle routine work. Either party ingits contact personnel shall promptly notify the other party.
十、通知和送達
Article 10 Notice and Service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簽署頁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傳真、電話的,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The notices, documents and materials issued orprovided by each party for performing this contract shall be faxed or deliveredto the address specified on the signature page. Either party ing itsspecified address, fax or telephone number shall promptly notify the otherparty in writing.
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投郵當日視為送達。
The faxand mail are considered served when sent out.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Article11 This contract is prepared induplicate with the same legal effect, each party shall hold one copy.
(以下無正文)
(No text below)
(本頁為簽署頁,無正文)
(This is signing pagewith no text)
甲方:(簽章) 有限公司
PartyA (Stamp):
法定代表人(簽字):
LegalRepresentative (Signature):
聯系地址:
Address:
電話(Tel):021-
傳真(Fax):021-
乙方:(簽章) 律師事務所
PartyB (Stamp) :
代表人(簽字):
Representative (Signature):
聯系地址:
Address:
電話(Tel):021-
傳真(Fax):021-
日期:
Date:
SigningPlace:
常年法律顧問合同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以及《_____》的有關規定,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聘請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指派律師擔任常年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達成下列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請,雙方同意由_________律師擔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
二、乙方根據甲方委托,辦理下列法律事務
1.就甲方生產、經營、管理方面的重大決策提供法律意見,進行法律咨詢服務;
2.協助甲方起草、審議、修改重大復雜的合同、協議、章程等各類法律文件,必要時就此提供法律意見;
3.參與甲方的體制改革、資產重組,并協助甲方健全和完善內部各項規章制度,必要時就此提供法律意見;
4.接受甲方委托,參加甲方各類合同或合作項目的談判,并提供相關的法律意見;
5.接受甲方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_____活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6.接受甲方委托辦理其他法律事務。
三、工作方法和工作時間
甲方在工作中遇到的法律事務時,就律師的工作時間、地點,根據甲方的提議,隨時聯系約定。
四、乙方按照《律師服務指導性_____標準》規定向甲方收取律師服務費,甲方向乙方每年支付律師顧問費_________元人民幣。
五、律師顧問費支付時間
1.一次性支付。本合同簽訂之日,甲方即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部律師顧問費用。
2.分期支付。甲乙雙方經協商,甲方分期向乙方支付律師顧問費。本合同簽訂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本案全部律師顧問費用的___%即____元人民幣;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或者______時,甲方向乙方支付本案全部律師代理費用的_______%,即____元人民幣;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或者_____時,甲方向乙方支付本案余下律師代理費用的____%即____元人民幣。
六、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參與訴訟、非訴訟、調解、_____、草擬重大合同及項目談判,按照《律師服務指導性_____標準》規定各類案件的_____標準優惠收取律師服務費。
七、乙方依據本合同約定提供法律服務的過程中發生的鑒定費、公證費、查檔費和其他應當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八、甲方應當向律師提供與業務有關的情況、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九、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十、在合同有效期內一方如提出修改合同條款或終止合同,必須經雙方協商同意。合同期滿后如雙方未在十五日內明確表示終止合同,視為合同繼續有效_________年,依此類推。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簽字):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簽字):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常年法律顧問合同 篇10
甲方(聘請單位):
乙方(受聘單位):
甲方因業務需要,特聘請乙方的律師擔任常年法律顧問,現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 律師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
二、乙方律師擔任甲方法律顧問的時間為1年,時間從20xx 年9月1日起至20xx年8月31日止。甲方認為需要繼續聘請,應在期滿前一個月通知乙方再行續約。
三、法律顧問的工作范圍和職責:
1、為甲方業務活動和內部經營管理中的法律問題提供咨詢服務;
2、協助或代理甲方參與經濟合同和其他經濟活動的談判、簽約;
3、草擬、審查、見證各類經濟合同和協議書,草擬、審查甲方提供的其他法律文書;
4、代理甲方參與各類經濟糾紛的調解、仲裁、訴訟;
5、處理甲方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務,對甲方提供必要的法律幫助,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6、法律顧問對甲方委托所辦的法律事務,承擔保密義務;
7、法律顧問在接受甲方委托辦理各項法律事務時應認真履行律師職責,恪守律師工作紀律和職業道德,依法為企業提供法律幫助,不得從事不利于甲方合法權益的活動。
四、甲方保證對其聘請的法律顧問提供必要的辦公條件和其他便利,法律顧問受甲方委托或協助甲方出差辦事時,其交通住宿、差旅等辦事所需的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五、參照司法部、財政部規定的有關收費標準,并經雙方協商,甲方同意支付乙方法律顧問費人民幣捌仟元整。
六、甲方委托乙方辦理各類經濟糾紛的訴訟、仲裁或談判、調解,出具正式簽字蓋章的法律意見書,做合同見證、商業調查等其它非訴訟法律事務時,甲方應另行支付律師費,具體由雙方協商。
七、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律師費應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師費不予退還。
八、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另行協議解決。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簽訂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