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價咨詢合同十四篇
造價咨詢合同 篇1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
項 目 名 稱: 合 同 編 號:
標的物名稱 : 簽 約 地 點:
簽 約 時 間:
甲 方: 乙 方: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
電 話 : :
傳 真 : 傳 真:
開 戶 銀 行: 開 戶 銀 行:
帳 號: 帳 號:
稅 號: 稅 號:
郵 政 編 碼: 郵 政 編 碼: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
第一部分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
萬呈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委托方)與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咨詢方)經過雙方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委托方委托咨詢方為以下項目提供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服務:
1.項目名稱:
2.服務類別:建設工程造價咨詢
二、本合同的措詞和用語與所屬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條件及有關附件同義。
三、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標準條件;
2.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專用條件;
3.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執(zhí)行中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
四、咨詢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規(guī)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范圍內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
五、委托方同意按照本合同規(guī)定的期限、方式、幣種、額度向咨詢方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自 年 月 日開始實施,至 年 月 日終結(具體開工日期以委托方實際開工日期為準)。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zhí)兩份。
委 托 人:(蓋章) 咨 詢 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住 所: 住 所: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電子信箱: 電子信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標準條件
詞語定義、適用語言和法律、法規(guī)
第一條 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guī)定外具有如下含義。
1、“委托方”是指委托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和聘用工程造價咨詢單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2、“咨詢方”是指承擔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和工程造價咨詢責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方、咨詢方以外與本咨詢業(yè)務有關的當事人。
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時至第二天零時的時間段。
第二條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適用的是中國的法律、法規(guī),以及專用條件中議定的部門規(guī)章、工程造價有關計價辦法和規(guī)定或項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規(guī)、地方規(guī)章。
第三條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的書寫、解釋和說明,以漢語為主導語言。當不同語言文本發(fā)生不同解釋時,以漢語合同文本為準。
咨詢方的義務
第四條 向委托方提供與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有關的資料,包括工程造價咨詢的資質證書及承擔本合同業(yè)務的專業(yè)人員名單、咨詢工作計劃等,并按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范圍實施咨詢業(yè)務。
第五條 咨詢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間,向委托方提供的服務包括正常服務、附加服務和額外服務。
1、“正常服務”是指雙方在專用條件中約定的工程造價咨詢工作;
2、“附加服務”是指在“正常服務”以外,經雙方書面協(xié)議確定的附加服務;
3、“額外服務”是指不屬于“正常服務”和“附加服務”,但根據合同標準條件第十三條、第二十條和二十二條的規(guī)定,咨詢方應增加的額外工作量。
第六條 在履行合同期間或合同規(guī)定期限內,不得泄露與本合同規(guī)定業(yè)務活動有關的保密資料。
委托方的義務
第七條 委托方應負責與本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有關的第三人的協(xié)調,為咨詢方工作提供外部條件。
第八條 委托方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向咨詢方提供與本項目咨詢業(yè)務有關的資料。
第九條 委托方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就咨詢方書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復的事宜做出書面答復。咨詢方要求第三人提供有關資料時,委托方應負責轉達及資料轉送。
第十條 委托方應當授權勝任本咨詢業(yè)務的代表,負責與咨詢方聯(lián)系。
咨詢方的權利
第十一條 委托方在委托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范圍內,授予咨詢方以下權利:
1、咨詢方在咨詢過程中,如委托方提供的資料不明確時可向委托方提出書面報告。
2、咨詢方在咨詢過程中,有權對第三人提出與本咨詢業(yè)務有關的問題進行核對或查問。
3、咨詢方在咨詢過程中,有到工程現(xiàn)場勘察的權利。
委托方的權利
第十二條 委托方有下列權利:
1、委托方有權向咨詢方詢問工作進展情況及相關的內容。
2、委托方有權闡述對具體問題的意見和建議。
3、當委托方認定咨詢專業(yè)人員不按咨詢合同履行其職責,或與第三人串通給委托方造成經濟損失的,委托方有權要求更換咨詢專業(yè)人員,直至終止合同并要求咨詢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咨詢方的責任
第十三條 咨詢方的責任期即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詢方的責任造成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約定的日期,雙方應進一步約定相應延長合同有效期。
第十四條 咨詢方責任期內,應當履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中約定的義務,因咨詢方的單方過失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托方進行賠償。累計賠償總額不應超過建設工程造價咨詢酬金總額(除去稅金)。
第十五條 咨詢方對委托方或第三人所提出的問題不能及時核對或答復,導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詢方應承擔責任。
第十六條 咨詢方向委托方提出賠償要求不能成立時,則應補償由于該賠償或其他要求所導致委托方的各種費用的支出。
委托方的責任
第十七條 委托方應當履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有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咨詢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八條 委托方如果向咨詢方提出賠償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時,則應補償由于該賠償或其他要求所導致咨詢方的各種費用的支出。
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
第十九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條 由于委托方或第三人的原因使咨詢方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續(xù)時間,則咨詢方應當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書面通知委托方。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視為額外服務,完成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工作的時間應當相應延長,并得到額外的酬金。
第二十一條 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則應當在14日前通知對方;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第二十二條 咨詢方由于非自身原因暫停或終止執(zhí)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由此而增加的恢復執(zhí)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的工作,應視為額外服務,有權得到額外的時間和酬金。
第二十三條 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協(xié)議應當采取書面形式,新的協(xié)議未達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咨詢業(yè)務的酬金
第二十四條 正常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附加工作和額外工作的酬金,按照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專用條件約定的方法計取,并按約定的時間和數(shù)額支付。
第二十五條 如果委托方在規(guī)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建設工程造價咨詢酬金,自規(guī)定支付之日起,應當向咨詢方補償應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額按規(guī)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銀行活期貸款乘以拖欠酬金時間計算。
第二十六條 如果委托方對咨詢方提交的支付通知書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項目提出異議,應當在收到支付通知書兩日內向咨詢方發(fā)出異議的通知,但委托方不得拖延其無異議酬金項目的支付。
第二十七條 支付建設工程造價咨詢酬金所采取的貨幣幣種、匯率由合同專用條件約定。
其 他
第二十八條 因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的需要,咨詢方在合同約定外的外出考察,經委托方同意,其所需費用由委托方負責。
第二十九條 咨詢方如需外聘專家協(xié)助,在委托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范圍內其費用由咨詢方承擔;在委托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范圍以外經委托方認可其費用由委托方承擔。
第三十條 未經對方的書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轉讓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第三十一條 除委托方書面同意外,咨詢方及咨詢專業(yè)人員不應接受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約定以外的與工程造價咨詢項目有關的任何報酬。
咨詢方不得參與可能與合同規(guī)定的與委托方利益相沖突的任何活動。
合同爭議的解決
第三十二條 因違約或終止合同而引起的損失和損害的賠償,委托方與咨詢方之間應當協(xié)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有關主管部門調解;協(xié)商或調解不成的,根據雙方約定提交仲裁機關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部分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專用條件
第二條 本合同工程造價計價辦法和規(guī)定詳見《附件二:服務內容》。
第四條 本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范圍: 。
本工程造價咨詢方員要求:咨詢方必須全部使用專職人員并針對本合同項目成立項目組并駐場,項目組的人員需固定。小組項目經理 名,其中土建人員 名、弱電人員 名,精裝人員 名,機電人員 名。其他非駐場人員由咨詢方確定,具體人員名單在本合同《附件一:項目組人員組成及分工》中進行明確。
咨詢方工作必須是由項目小組成員負責完成。項目組人員需接受委托方的造價管理流程、規(guī)章制度、配合要求的培訓,在合同執(zhí)行期間,項目組人員為主要工作人員,負責完成與委托方的資料交接,信息反饋等工作。服務過程中,項目組人員必須無條件接受委托方提出的各項咨詢服務,不得拖延。合同生效期間,咨詢方不得隨意更換小組人員,如需變更造價咨詢方員,須提前3日書面通知委托方,經委托方同意方可更換。
如委托方發(fā)現(xiàn)咨詢方人員不能滿足造價咨詢任務進度時,有權要求咨詢方增加人員以達到完成進度的需要,咨詢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咨詢方負責。
第六條 委托方委托的業(yè)務有保密要求,咨詢方造價咨詢方員應對委托業(yè)務中的各種資料和結論保密,不得透露給對第三方。
第八條 咨詢方應按照委托方要求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供相應階段的成果文件:詳見《附件二:服務內容》。
咨詢方出具的成果文件須由編制人員(或審核人員)簽字并加蓋造價工程師執(zhí)業(yè)印章及造價咨詢公司印章,咨詢方必須對成果文件負責。
第七條 在項目施工現(xiàn)場,為咨詢方提供工作位置,其他咨詢方自行解決。
第八條委托方項目在確定了項目開發(fā)計劃后,委托方應根據項目開發(fā)計劃、總/分包工程招標計劃確定造價咨詢工作配合總計劃,與咨詢方進行確認;
委托方應為咨詢方提供合同以及編制工程預算所需的相關資料。
第九條 委托方應在3日內對咨詢方書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復的事宜做出書面答復,但如委托方要求答復的屬工作量較大的階段性成果文件,雙方應另行商議提交成果文件的期限。
第十條 委托方項目負責人為: (聯(lián)系方式: ),咨詢方項目經理為: (聯(lián)系方式: )。
第十二條 委托方有權監(jiān)督檢查委托項目造價咨詢工作的進度、質量,并對咨詢方提供的工作成果進行審核確定。如咨詢方不按合同條款、委托方的要求執(zhí)行,或工作成果質量達不到委托方的要求,委托方有權要求咨詢方進行整改,一切責任由咨詢方負責。
委托方有權要求咨詢方更換小組中業(yè)務能力較低、工作出現(xiàn)重大失誤或配合不力的造價咨詢方員,咨詢方應在委托方提出要求后24小時內更換人員,由此造成的損失及延誤的工期由咨詢方負責。
第十三條 本工程造價咨詢周期即為咨詢方的服務周期。但鑒于結算工作的完成時間可能會受制于各種因素,故上述服務周期不包括項目竣工以后的結算工作所持續(xù)的時間,結算階段的服務時間截止日期為竣工后6個月內,結算完成后將結算資料移交委托方接收且配合委托方完成本項目審計之日。
若本項目施工期延長6個月,則咨詢服務費不發(fā)生變化,若實際施工工期超過本合同規(guī)定工期及延長期,則因工程工期調整造成的實質性服務費用按照本合同《附件三:項目延期造價咨詢服務價格表》計費。
第十四條 咨詢方在其責任期內如果失職,按委托方的實際損失承擔因單方責任而造成的經濟損失,但咨詢方累計賠償總額不超過本項目造價咨詢酬金總額。
第二十四條 合同金額及支付方式
(一)合同總金額為: (大寫) (小寫)
(二)計費標準見附件。
(三)咨詢費支付辦法:工程量清單及控制價編制:完成每一項《附件四:造價咨詢通知單》里具體項目工程量清單及控制價編制并提供相關成果資料、完成商務部分清標工作后,甲方對乙方工作進行評估合格并書面確認后,甲方在一個月內支付對應造價咨詢費用的75%;在辦理完具體項目造價咨詢工作結算手續(xù)后,甲方在一個月內支付至結算價的95%;施工期現(xiàn)場服務(施工現(xiàn)場中甲方與施工單位對造價出現(xiàn)爭議,乙方應到場咨詢服務等)完成后,甲方在一個月內支付結算價的5%。
(四)本合同中全過程造價咨詢總額指:包括(但不限于)人員工資、獎金、福利、辦公費、固定資產折舊、車輛、利潤、稅金、各種保險、交通差旅費、食宿、資料費、文件打印及裝訂費、風險、現(xiàn)場派駐等與本咨詢業(yè)務相關的全部費用并含稅的價格,貨幣單位為人民幣。
(五)造價咨詢服務報價:合同總價以建筑面積為依據,在造價咨詢服務期內,單價包干。
(六)結算單據:委托方每次付款前,咨詢方應按委托方要求提供符合咨詢方要求的國內合法有效的正式發(fā)票。
第二十七條 雙方同意用人民幣支付酬金。委托方未按合同約定向咨詢方支付服務酬金,應承擔違約責任。委托方應支付全部服務酬金,并以未支付部分的金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利率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最高不超過合同額的5%。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委托方與咨詢方應及時協(xié)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雙方同意提交至項目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裁決。
補充條款:
1.咨詢方授權項目經理處理與本工程項目有關的業(yè)務,代表咨詢方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力和職責,咨詢方的一切要求、通知均以書面形式由咨詢方項目經理簽字后遞交委托方。咨詢方的造價咨詢成果必須有項目經理的簽字。
2.咨詢方應認真清點并保管好委托方提供的造價資料,工作完成后,咨詢方須如數(shù)、原樣返還委托方提供的全部造價資料。
3.咨詢方應對提供的工作成果(包括測算資料、預結算文件、工程量計算底稿、工程經濟標評審意見、工程造價分析等相關書面及電子文件)的真實性、準確性、合理性、合法性負責,且做到文本資料條理清晰。
4.咨詢方完成的工作成果應按建筑產品類型分別進行統(tǒng)計、成果編制,以便配合委托方各產品類型成本的核算工作。咨詢方在進行預算工作時,應按具體產品類型進行編制。
5.咨詢方以下人員,經委托方要求,必須在24小時內調離本項目范圍并用委托方批準的合格人員代替調離人員:
(1)委托方確認無法勝任工作者,包括不熟悉熟練本專業(yè)工作、工作責任心不強人員等;
(2)不能積極配合委托方正常工作者;
(3)違反本專業(yè)職業(yè)操守,出具的報告有虛假成分的人員,情節(jié)嚴重者委托方有權追究咨詢方因此引起的損失及責任。
6.乙方造價咨詢人員在履約過程中,不得擅自與施工單位等聯(lián)系,如需與第三方進行技術交底、答疑、會審、核對工程量等工作時,必須由甲方組織,乙方造價咨詢人員參加,重大事宜的決定應經甲方認可。當甲方認定乙方咨詢專業(yè)人員與第三人串通給委托人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更換咨詢專業(yè)人員并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直至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7.在項目施工現(xiàn)場,咨詢方自行負責除委托方提供工作位置外的其他一切工具及費用。
8.咨詢方出現(xiàn)任何損害委托方利益的情況,委托方有權終止合同并扣減不低于委托業(yè)務造價咨詢費用20%的違約金,并保留法律訴訟的權利。
9.由于咨詢方原因未按照約定時間完成委托業(yè)務,咨詢方按500元/日向委托方支付違約金;如果由于咨詢方原因逾期10天仍未完成委托業(yè)務,委托方有權解除合同,且咨詢方需承擔由于業(yè)務延期造成的一切相關經濟損失。
10.咨詢方如未遵守保密義務,擅自向第三方透露與本委托業(yè)務有關信息,委托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如造價咨詢費用未付委托方可無需支付,如已支付咨詢方應在委托方終止合同后三日內退還已付款,并且咨詢方還須賠償因此給委托方帶來的損失。
11.在合同履行期間,委托方有權單方解除或終止合同,咨詢方未開始工作的,應退還委托方所付定金(預付資金),已開始工作的,雙方按已完成工作階段(經委托方認可工作量)辦理結算。
12.雙方發(fā)生爭議時,在爭議未解決前委托方有權暫不支付相關費用并不屬遲延付款。
附件一:項目組人員組成及分工
附件二:服務內容及成果要求
附件三:造價咨詢計費標準
附件四:造價咨詢通知單
附件五:造價咨詢委托資料清單
附件六:工作完成情況評估確認表
附件七:建筑安裝工程技術及經濟指標分析表
附件八:造價公司工作成果要求及質量標準
附件九:咨詢方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及資質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
附件十:廉潔協(xié)議
委托方: 咨詢方:
代表: 代表:
20__年12月日 20__年12月 日
附件一:項目組人員組成及分工
項目組人員組成及分工
姓 名職 務年齡職 稱執(zhí)業(yè)資格本崗位工作年限分工
附件二:服務內容及成果要求
具體服務內容如下:
一、編制工程量清單標底造價咨詢服務:本項目工程量清單編制標底造價咨詢服務內容,包括根據合約規(guī)劃所列的各個合同包或標段的招標圖紙和詳細的招標范圍,按工程量計算規(guī)則計算工程量,編制作為招標文件組成部分以及可供簽訂合同使用的工程量清單,依據工程量清單、當?shù)厥袌鰞r格及甲方招標文件要求編制清單標底,并且參與甲方組織的招標期間工程量清單的答疑會議對存在的差異或錯漏進行修正和調整。在甲方于發(fā)標前不能提供足夠深度的招標圖紙情況下,可根據甲方要求編制暫定工程量清單,并負責工程合同簽訂及正式施工圖紙具備后工程量清單的重新核算。
二、編制招標文件咨詢服務:招標文件咨詢服務內容包括根據合約規(guī)劃所列的各個合同包或標段的劃分要求制定本項目招標文件,其中包括但不限于資格預審文件、投標邀請函、投標須知及其附件、評標辦法、合同協(xié)議書、合同條件(通用條款及專用條款)、一般要求和開辦項目、工程量清單、工程量計算規(guī)則及各種附件、表格、格式和匯總整理甲方提供的技術規(guī)范等,并按照甲方要求的數(shù)量提供打印成套招標文件。配合甲方招標工程的招標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標澄清、質疑、清標等,對所有招標文件中單價、總價、工程量清單、對招標文件的響應等方面進行詳細的審查及分析,并提供相關澄清、質疑標函、清標等分析報告。
三、結算審核咨詢服務:服務內容包括且不限于,督促相關承包人或供應商根據合同約定及時提交結算文件和資料,掌握現(xiàn)場實際情況,依據竣工圖、設計變更、洽商單等資料嚴格審查結算的有效性、完整性和真實性,確定數(shù)據資料之間的邏輯關系,查看定額套用、綜合單價組成、工程量計算、材料單價和合理性與準確性。審查由承包人或供應商提交的結算文件和資料,對結算文件的依據性、完整性、合理性和正確性進行審查和分析,并在此基礎上編制結算報告,提交甲方審批。 在每個合同的結算報告基礎上合成整個項目的竣工結算報告,并協(xié)助甲方財務部門辦理竣工結算支付。以合同為依據,提交所有合同的保留金的扣留情況報告。
結算審核需滿足甲方成本控制的有關要求,按甲方要求的時間及時高效完成甲方交付的結算審核工作,滿足甲方項目建設的需要的基本原則,所有的提交給甲方的資料除簽字蓋章的文字資料外,還必須有可編輯電子文件且須與書面文字資料相一致。審定的結算必須附有施工單位編制的結算書、咨詢人編制的結算書、審核說明、雙方結算審核對照表。
附件三:造價咨詢計費標準
造價咨詢計費標準
序號項目名稱委托內容收費基數(shù)費率備注
一按工程量清單編制方式施工承包方式:
1 其中鋼筋工程量計算 0 元/T
2
3
說明:1、以上費率已包含乙方應繳納的一切稅金,其稅金由乙方自行繳納。
2、若委托項目中無對應計費標準,則在造價咨詢通知單中雙方另行協(xié)商價格,作為費用結算依據。
3、以上費率有區(qū)間的,甲方根據項目難易程度,在咨詢任務通知書中明確具體的計費費率。
附件四:造價咨詢通知單
造價咨詢通知單
咨詢單位: 編號:
項目名稱:工程名稱:
施工單位:
工作內容□總包工程量清單、控制價編制 □總包竣工結算審核
□分包工程量清單、控制價編制 □分包竣工結算審核
□其它
時間要求:
咨詢收費標準:
工作要求:(附資料簽收單)
備忘:
公司:
年 月 日造價咨詢公司:
年 月 日
備注:本表格主要用于合同項目委托。
附件五:造價咨詢委托資料清單
造價咨詢委托資料清單
項目名稱:
工程名稱:
造價咨詢委托資料
序號項目單位數(shù)量
資料簽收
公司成本部造價咨詢單位
審價結束,資料退回簽收
公司成本部造價咨詢單位
備注:本表格主要用于合同項目委托。
附件六:工作完成情況評估確認表
工作完成情況評估確認表
合同名稱合同編號
工作內容合同單位
甲方評估意見序號評定內容評估標準滿分得分
1咨詢隊伍的管理造價咨詢工程師有無轉包造價咨詢工作,無轉包得10分,有轉包,不得分。15
中途無故調換造價工程師,每更換1人扣1分。
2工作時效咨詢任務每超時1天完成扣4分。12
3工作質量工程量計算工程量計算底稿:條理清晰10分,筆草混亂5分,無底搞0分。10
單個項目中工程量錯誤誤差超過±5%(不含5%),扣2分。25
定額應用定額應用錯一項扣1分。10
費用應用費用應有錯一項扣2分。10
4資料管理遺失或嚴重破損委托方的送審資料一份扣1分。3
5其他服務為業(yè)主提供一次造價測算分析或提供相關造價資料加2分。5
6溝通協(xié)調綜合評審:好10分,一般6分,不好0分。10
合計100
備注得分≥80分為合格。
改進建議:
甲方經辦工程師: 甲方負責人:
日期: 日期:
進度完成情況及質量說明
合同單位簽章:
日 期:
說明:1本表作為《付款申請》附件
2、得分≥80分為合格,支付咨詢服務費總費的100%;得分70-80分(不含80分)支付咨詢服務費總費的95%,60-70分(不含70分)支付咨詢服務費總價的90%,小于60分,支付咨詢服務費總費的80%。
3、此表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二份。
附件七:建筑安裝工程技術及經濟指標分析表
建筑安裝工程技術指標分析表
編制時間:
項目名稱 工程內容結構類型
工程概況工程規(guī)模(m2)建設高度(m)
樓層結算方式
層高(m)結構形式
竣工時間工程類別
材料價格取費標準
建設標準基礎
墻體
門窗
樓地坪
室內外裝飾
給排水工程
水消防及報警系統(tǒng)
強電工程
弱電工程
通風工程
總平
主要材料材料名稱單位數(shù)量單方指標(/m2)
地下室(面積 m2)
鋼材噸
水泥噸
鋸材m3
砂石m3
頁巖實心磚千匹
頁巖空心磚m3
商砼m3
地上部分(面積 m2)
鋼材噸
鋼材噸
水泥kg
鋸材m3
砂石m3
頁巖實心磚千匹
頁巖空心磚m3
商砼m3
安裝工程給排水\雨水工程
主要材料各種規(guī)格鋼塑給水管m
各種規(guī)格PP-R給水管m
各種規(guī)格UPVC排水管及雨水管m
強電工程+弱電配管
各種規(guī)格暗配管m
各種規(guī)格管內穿BV銅芯線m
各種規(guī)格銅芯電纜m
各種規(guī)格弱電配管m
各種規(guī)格配電箱臺
各種規(guī)格燈具套
建筑安裝工程經濟指標分析表
序號項目名稱 建筑面積(m2)工程造價(萬元)單方造價(元/m2)造價比例%類似工程單方造價(元/m2)類似工程單方造價(元/m2)
一地下室
1地下室建筑及砌體、抹灰
2地下室土方及護壁
3安裝
3.1地下室強電
3.2地下室給排水
3.3消防:防火卷簾+水系統(tǒng)+報警系統(tǒng)
3.4地下室通風工程
二地上部分土建安裝
1地上土建(主體\建筑)
1.1建筑
1.2外裝
1.3內裝
1.4防盜門
1.5窗
2地上安裝工程
2.1室內外給排水
2.3水消防及報警系統(tǒng)
2.4強電系統(tǒng)
2.5變配電系統(tǒng)
2.6弱電系統(tǒng)
2.7電梯
三室外工程
1室外污雨水及給水工程
2室外總平、道路
3景觀綠化
附件八:造價公司工作成果要求及質量標準
造價公司工作成果要求
一、按照甲方要求的內容,完成工程量清單編制、控制價編制,工程竣工結算審核等。
二、提交工程技術、經濟分析報告,提供類似工程經濟指標分析:
1、征對類似項目比較分析,對本項目進行經濟合理性分析,分析報告要求數(shù)據詳實、描述客觀、來源可靠。并提出優(yōu)化建議。
三、隨同工程量清單一起,提供分戶型工程量清單,要求按圖紙規(guī)定的相同戶型編號歸集戶內工程量,要素必須包括:戶型數(shù)量、套內面積、天棚面積(區(qū)分面層作法)、內墻面積(區(qū)分面層作法)、門窗數(shù)量和面積(區(qū)分門窗規(guī)定、數(shù)量)、欄桿數(shù)量(遵照設計或規(guī)范,按陽露臺和凸窗、落地窗區(qū)分普欄桿和護窗欄桿)、陽露臺(區(qū)分天棚、地坪和外墻面積)、廚衛(wèi)(區(qū)分天棚、墻面、地坪及防水面積)。
四、隨同工程量清單一起,提供基本數(shù)據清單,必須包括的要素:總建筑面積(分地下室和地上)、樓棟建筑面積(分地下室和地上)、樓棟外墻面積、樓棟內墻面積。此外,應單獨列表區(qū)分地下車庫、半地下車庫、地上建筑的建造成本。按樓棟提供每層鋼筋工程量。
五、提交總包工程量清單后20天內,乙方需完成分包項目工程量清單,甲方分包招標時,根據甲方提供的分包工程具體方案,提交正式的分包項目工程量清單給甲方,具體內容按照咨詢通知單的約定執(zhí)行。通常包括如下項目:
1、門窗工程量清單(必須至少分入戶門、戶內門、防火門、窗等四個類型、要素包括規(guī)格、數(shù)量、總量、單位以m2或樘計量,應根據甲方委托時的要求按鋁合金或塑鋼提供當期市場參考綜合單價和總價)。
2、欄桿工程量清單(必須遵照設計或規(guī)范,按戶內落地窗欄桿、凸窗欄桿、陽露臺欄桿以及樓梯欄桿等,單位以m計量)。
3、土建甲供材料工程量清單
4、安裝甲供料工程量清單。
六、隨同工程量清單提供工程量計算底稿(紙版或電子版均可)備查。
成果要求標準表格1:
項目 棟 戶型統(tǒng)計表
序號戶型名稱單位合計數(shù)量其中
單體建面(m2)建筑總面積(m2)
1戶型1套
2戶型2套
3戶型3套
4戶型4套
5戶型5套
6戶型6套
7戶型7套
…
成果要求標準表格2:
項目 — 棟基礎數(shù)據清單
序號內容項目單位合計其中說明
1棟2棟…
綜合指標
1綜合指標總建筑面積m2
建筑物占地面積m2
樓棟外墻面積m2
樓棟內墻面積m2
樓棟屋面面積m2
明細面積指標
1住宅別墅m2
高層m2
商業(yè)m2
2其它地上建筑m2
地下車庫m2
半地下車庫m2
架空車庫m2
單方造價指標m2
1住宅別墅元/m2
高層元/m2
商業(yè)元/m2
2其它地上建筑元/m2
地下車庫元/m2
半地下車庫元/m2
架空車庫元/m2
總建筑面積(區(qū)分地下室和地上)、樓棟建筑面積(區(qū)分地下室和地上)、樓棟外墻面積、樓棟內墻面積、樓棟屋面面積。此外,應單獨列表區(qū)分地下車庫、半地下車庫、架空車庫、地上建筑的建造成本。
質量標準
一、每一單項工程的結算審核誤差不得大于1%。承諾的誤差標準作為甲方對技術標評比的重要指標之一。
1、因咨詢人自身原因造成甲方復審核定咨詢人的誤差超過定案造價的1-3%,甲方可扣減該單項工程的全部咨詢服務費或該單項工程超額部分價款的40%于咨詢服務費中(取最大值);
2、誤差等于或超過定案造價的3%的,除按第1條扣減咨詢服務費外,另每次扣減人民幣--萬元。(該單項工程的咨詢服務費按該單項工程占全部工程總造價的比例核定)審核誤差=(咨詢人提供給甲方的結果—甲方最終核定的結果)/甲方最終核定的造價*100%; 甲方最終核定的結算造價為與施工單位確認的結算造價。
二、咨詢人以圖紙為依據編制單項工程工程量清單,清單誤差不得大于2%
1、工程量計算誤差應控制在±5%范圍以內:如甲方對工程量清單、控制價審核完成后,甲方審核的單個項目中出現(xiàn)10%的項目工程量錯誤,則視為工程量計算誤差大于±5%,乙方必須全面復核,并再次報送甲方審核確認,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工程造價咨詢費用總額1%的違約金。
2、定額子目不缺項、不漏項、不重項:甲方對工程量清單、控制價審核完成后,發(fā)現(xiàn)乙方出現(xiàn)三個缺項、漏項、重項的類似錯誤,經甲方提出并經乙方確認,且單個項目直接費相差在500元以上(含500元)的,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工程造價咨詢費用總額1%的違約金。
3、套用定額無偏差:甲方對控制價審核后,乙方出現(xiàn)套用定額錯誤,經甲方提出并經乙方確認,且單個項目直接費相差在500元以上(含500元)的,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錯誤金額1%的違約金。
4、定額取費無偏差:甲方對控制價審核后,出現(xiàn)任何取費偏差時,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該工程造價咨詢費用總額1%的違約金。
5、不應有算術的誤算,即工程量、工程單價出現(xiàn)小數(shù)點位數(shù)錯誤,造價匯總出現(xiàn)漏計、重計、誤計等錯誤。經甲方對控制價審核后,乙方出現(xiàn)任何工程量、單價小數(shù)點錯誤,造價匯總出現(xiàn)漏計、重計、誤計等錯誤時,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該工程造價咨詢費用總額1%的違約金
6、工程量清單的編制按照施工圖進行計算,要求項目完整,不漏項,工程量的誤差率控制在±5%以內;成果質量達不到要求時,按本條前述相應部分約定進行處理,由此引起甲方損失的,甲方將根據具體的損失情況提出索賠要求。
7、乙方出現(xiàn)上述錯誤或誤差的,除按以上相應部分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外,還應負責予以糾正。
三、要對甲方提供的全部資料必須作到對外嚴格保密,不得外借、外傳或非為委托目的而進行利用。如有違約行為,甲方有權立即解除合同,雙方據實結算合同價款,咨詢人除向甲方支付合同價款10%的違約金以外,還須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的直接、間接經濟損失及相應的法律責任,合同終止后,咨詢人的保密義務繼續(xù)有效。
四、咨詢人在與施工單位核對前必須先將結算書(初稿)包括工程量計算底稿報送甲方,初稿報送甲方之前需經過咨詢人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審核,咨詢人與施工單位的造價核對結果必須經過甲方復核、書面確認才具有效力,最終的成果文件與初稿之間的差異咨詢人應做詳細的分析報告并報送甲方。咨詢人不得私自與施工單位接觸,進行任何有可能損害甲方利益的合作或經濟活動,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雙方據實結算合同價款,咨詢人除向甲方支付合同價款10%的違約金以外,還須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的直接、間接經濟損失及相應的法律責任。咨詢人的過程文件必須無條件向甲方提供
附件九:咨詢方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及資質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
附件十:廉潔協(xié)議
廉 潔 協(xié) 議
在委托方、咨詢方雙方訂立、履行合同過程中,為保持廉潔自律的工作作風,防止各種不正當行為的發(fā)生,雙方訂立協(xié)議如下:
一、委托方、咨詢方雙方應當自覺遵守國家、地方法律法規(guī)以及本協(xié)議的約定,在合同的訂立、履行過程中廉潔自律。
二、委托方及其工作人員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咨詢方索要和收受回扣等好處費。
三、委托方工作人員應當保持與咨詢方的正常業(yè)務交往,不得接受咨詢方的禮金、有價證券和貴重物品等,不得在咨詢方報銷任何應由其個人或其他第三人承擔的費用。
四、委托方工作人員不得參加可能對公正開展業(yè)務有影響的宴請和娛樂活動。如委托方工作人員確因實際情況須參加宴請、進行娛樂活動的,須事先按行政隸屬關系報上一級批準。
五、委托方工作人員不得要求或者接受咨詢方為其住房裝修、婚喪嫁娶、家屬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國等提供方便。
六、咨詢方不得接受委托方工作人員介紹的家屬或者親友從事與合同相關的業(yè)務。
七、咨詢方應當通過正常途徑開展相關業(yè)務,不得為獲取不正當利益而向委托方工作人員贈送禮金、有價證券和貴重物品等,或給委托方工作人員報銷其個人費用,或邀請委托方工作人員外出旅游和進入營業(yè)性娛樂場所,或為委托方工作人員住房裝修、婚喪嫁娶、家屬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國等提供方便。
八、咨詢方如發(fā)現(xiàn)委托方工作人員有違反上述協(xié)議者,應向委托方舉報。委托方不得找任何借口對咨詢方進行報復。委托方對舉報屬實和嚴格遵守廉潔協(xié)議的咨詢方,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考慮與咨詢方繼續(xù)合作。
九、委托方發(fā)現(xiàn)咨詢方有違反本協(xié)議或者采用不正當?shù)氖侄涡匈V委托方工作人員等不正當競爭行為的,委托方有權解除合同。
委托方(蓋章): 咨詢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授權簽約人: 授權簽約人:
造價咨詢合同 篇2
委托人(全稱):
咨詢人(全稱):
經過雙方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咨詢人為以下項目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服務:_______________
二、本合同的措詞和用語與所屬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條件及有關附件同義。
三、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標準條件: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專用條件: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執(zhí)行中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
四、咨詢人同義按照本合同的規(guī)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一定范圍內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
五、委托人同義按照本合同規(guī)定的期限、方式、幣種、額度向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自20xx年11月26日開始實施,至20xx年12月15日終結。
七、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zhí)壹份。
委托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咨詢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造價咨詢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就洪江市振遠釩電有限責任公司礦山與冶煉廠工程的結算造價審核進行了友好協(xié)商,達成一致意見并確定如下協(xié)議條款: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造價審核的具體內容
1、工程名稱:洪江市振遠釩電有限責任公司礦山與冶煉廠工程。
2、工程范圍:除總包工程外甲方指定的工程、施工圖紙、竣工圖紙、設計修改通知單、現(xiàn)場簽證及相關竣工資料表述的內容。
3、乙方根據有關技術資料、政策法規(guī)以及政府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計價文件客觀公正的為甲方編制該工程項目的結算審核報告。
二、咨詢費的計算標準及付款方式
1、收費標準:依據云建造協(xié)[20xx]14號《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收費暫行辦法》的規(guī)定計算。
2、結算審核:按送審造價的1.5‰加審減額的5%計算。
3、付款方式:甲方應在乙方進行結算審核工作時預付5萬元的預付款,并根據乙方完成工程量的情況支付進度款,余款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結算審核報告后一次付清。
三、甲方責任
1、提供下列資料。
1.1完整的工程施工圖紙、竣工圖紙;
1.2設計修改通知單、施工現(xiàn)場簽證;
1.3工程施工合同及招投標過程中形成的來往文件;
1.4甲方指定或簽署的有關設備、材料單價;
1.5其他與本項目審核業(yè)務有關的資料。
2、甲方要求乙方到指定地點開展工作時,需提供辦公場所和食宿方便,費用乙方自理。
3、按協(xié)議規(guī)定及時支付乙方的咨詢服務費用。
4、保證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
5、甲方每月提前七日通知乙方到現(xiàn)場服務。
四、乙方責任
1、乙方保證工作成果的政策性、公正性、客觀性以及準確性。
2、指派勝任技術人員完成甲方委托的工作。
3、乙方應根據工程進度情況,依據設計圖紙進行現(xiàn)場跟蹤核實。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乙方必須及時到位,做好服務工作。
4、當甲方備齊前述資料并提供給乙方后,乙方保證按甲方要求,按質按量完成甲方委托的工作。
5、做好本項目的保密工作。
五、違約
因違約或終止合同而引起的損失,甲乙雙方應當協(xié)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有關主管部門調解,協(xié)商或調解不成的,可提供仲裁機關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本協(xié)議壹式六份,甲方持四分,乙方持二分,自雙方責任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乙方向甲方提供審核報告書及甲方向乙方付清全部費用后自行失效,本協(xié)議未盡事宜雙方協(xié)商解決。
甲方:乙方:
甲方負責人:乙方負責人:
開戶行:
造價咨詢合同 篇4
臵業(yè)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委托方)工程咨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工程造價咨詢單位”)經過雙方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委托方委托工程造價咨詢單位咨詢的業(yè)務(以下簡稱本業(yè)務)概況如下:
工程名稱:**4#、5#、6#樓工程 工程地點:濰城區(qū)路以東,**街以北工程規(guī)模:30109.01m2總投資額:約5600萬元 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范圍:工程預算、過程割算、竣工結算審計。
二、本合同中的措詞和用語與所屬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條件及有關附件同義。
三、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工程造價咨詢委托函;
2、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標準條件;
3、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專用條件;
4、工程造價咨詢實施過程中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
四、工程造價咨詢單位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規(guī)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范圍內的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
五、委托方同意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幣種,向工程造價咨詢單位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自20xx年 10月日開始實施,至 ---年--月--日完成。
七、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方執(zhí)一份,工程造價咨詢單位執(zhí)一份。
委托方:(簽章)工程造價咨詢單位:(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 (簽章)
地址:
開戶銀行:
帳號:
郵編:
電話:
年
月日 地址: 開戶銀行: 帳號: 郵編: 電話: 20xx年 10月 日
造價咨詢合同 篇5
委托人: (以下簡稱甲方)
咨詢人: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工程業(yè)務需要,需委托乙方對相關工程造價編制預算、結算、核對工程預結算,本著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過雙方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委托人委托咨詢人為以下項目提供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服務:
1、項目名稱:一期。
2、服務內容:編制工程預算、結算、竣工結(決)算;與建設單位(或其受權委托人)核對工程預算、結算、竣工結(決)算;按與建設單位簽訂的施工合同及甲方要求及時申報、核對各項進度報表;審核甲方分包工程進度及結算造價;施工過程中的價格申報、確認及造價審核、控制、工程商務洽談、變更及合同爭議的鑒定與索賠;編制工程造價計價依據及對工程造價進行監(jiān)控和提供有關工程造價信息資料等(不含水電安裝工程、鋼筋工程量計算)。
二、咨詢人的權利
1、咨詢人在咨詢過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資料不明確時可向委托人提出書面報告。
2、咨詢人在咨詢過程中,有權對第三人提出與本咨詢業(yè)務有關的問題進行核對或查問。
3、咨詢人在咨詢過程中,有到工程現(xiàn)場勘察的權利。
4、按合同約定取得酬金。
三、委托人的權利
1、委托人有權向咨詢人詢問工作進度情況及相關的內容。
2、委托人有權闡述對具體問題的意見和建議。
3、當委托人認定咨詢專業(yè)人員不按咨詢合同履行其職責,或與第三人串通給委托人造成經濟損失的,委托人有權要求更換咨詢專業(yè)人員,直至終止合同并
要求咨詢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4、委托人有權對咨詢人提交的各項成果進行審核。
四、咨詢人的責任
1、從專業(yè)角度出發(fā),盡心盡職及時做好合同服務內容內的工作;書面提出總承包合同執(zhí)行全過程中造價方面應注意的各項事項,包括結算資料的收集、整理,確保結算資料完整、有效。
2、向委托人提供與工程造價業(yè)務有關的資料,包括工作計劃等。
3、在履行合同期間或合同規(guī)定期限內,不得泄露與本合同規(guī)定業(yè)務活動有關的保密資料。
4、經審核的結算成果,造價誤差在1%(不含1%)以上,視為乙方失職。
5、咨詢人不得參與可能與合同規(guī)定的與委托人利益相沖突的任何活動。
6、咨詢人的責任期即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詢人的責任造成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約定的日期,雙方應進一步約定相應延長合同有效期。
7、咨詢人責任期內,應當履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中約定的義務,因咨詢人的單方過失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托人進行賠償。
8、咨詢人對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問題不能及時核對或答復,導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詢人應承擔責任。
五、委托人的責任
1、委托人應負責與本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有關的第三人的協(xié)調,為咨詢人工作提供外部條件。
2、委托人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免費向咨詢人提供與本項目咨詢業(yè)務有關的資料(咨詢人配合)。
3、委托人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就咨詢人書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復的事宜做出書面答復。咨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關資料時,委托人應負責轉達及資料轉送。
4、委托人應當授權勝任本咨詢業(yè)務的代表,負責與咨詢人聯(lián)系。
5、委托人應當履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有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咨詢人造成的損失。
6、按合同要求及時向咨詢人支付酬金。
六、咨詢業(yè)務的酬金及支付
1、甲方按與建設單位核對工程建筑面積,按包干單價2.50元/建筑面積平米(可復制樓棟不計算建筑面積,類似度90%以上樓棟按10%計算建筑面積),支付乙方酬金。
2、包干單價已包含乙方為完成本合同服務內容的工資、獎金、補貼、加班費、材料費、設備使用費、電話費、網絡費、社會保險費(五險一金)、各項勞保及福利、節(jié)假日補助費等除乙方到常州項目的車費以外的一切費用。即乙方酬金結算款=與建設單位核對工程建筑面積*2.50元/建筑面積平米。
3、乙方到常州項目的車費由甲方實報實銷。
4、甲方每月暫支付乙方5000.00元,累計支付乙方酬金達到120xx0.00元時暫停支付;乙方工程竣工結(決)算書編制完成并經甲方審核報建設單位后,按該申報工程建筑面積*2.50*80%支付酬金(扣除每月支付部份);乙方與建設單位核對完成工程竣工結(決)算并經甲方審核后,按該完成結算工程建筑面積*2.50*100%支付酬金(扣除每月支付部份);
5、如果委托人在規(guī)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建設工程造價咨詢酬金,自規(guī)定支付之日起,應當向咨詢人補償應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額按規(guī)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銀行貸款利息乘以拖欠酬金時間計算。
6、支付酬金所采取的貨幣均為人民幣。
七、其 他
1、因造價咨詢業(yè)務的需要,咨詢人在合同約定外的外出考察,經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費用由委托人負責。
2、咨詢人如需外聘人員協(xié)助,在委托的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范圍內其費用由咨詢人承擔;在委托的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范圍以外經委托人認可其費用由委托書人承擔。
3、未經對方的書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轉讓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4、除委托人書面同意外,咨詢人不應接受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約定以外的與工程造價咨詢項目有關的任何報酬。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
1、因違約或終止合同而引起的損失和損害的賠償,委托人與咨詢人之間應
當協(xié)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有關主管部門調解;協(xié)商或調解不成的,根據雙方約定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2、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則應當在14日前通知對方;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3、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協(xié)議應當采取書面形式,新的協(xié)議未達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4、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zhí)一份。
委托人:(簽字) 咨詢人:(簽字)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住 所:
電 話: 電 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見證人:
住 所:
造價咨詢合同 篇6
各省、自治區(qū)建設廳、直轄市建委、工商行政管理局,國務院有關部門:
為了加強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市場管理,規(guī)范市場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guī)定,我們制定了《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簡稱《示范文本》),現(xiàn)印發(fā)給你們,并對《示范文本》貫徹實施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凡在我國境內開展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簽訂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時,應參照本《示范文本》訂立合同,請各地區(qū)、各部門做好推廣使用工作。
二、簽訂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的委托人應當是法人或自然人,咨詢人必須具有法人資格,并應持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工程造價咨詢資質證書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fā)的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
三、《示范文本》的合同條件分“合同標準條件”和“合同專用條件”兩部分。
1.“合同標準條件”應全文引用,不得刪改。
2.“合同專用條件”則應按其條款編號和內容,根據咨詢項目的實際情況進行修改和補充,但不得違反公正、公平原則。
四、《示范文本》的解釋權屬建設部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施行中有何問題和建議,請及時反饋給建設部標準定額司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市場規(guī)范管理司。
五、《示范文本》自二○○二年十月一日起施行。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示范文本)GF-20__-0212
第一部分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
__________(以下簡稱委托人)
與__________
(以下簡稱咨詢人)經過雙方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咨詢人為以下項目提供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服務:
1.項目名稱:
2.服務類別:
二、本合同的措詞和用語與所屬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條件及有關附件同義。
三、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標準條件;
2.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專用條件;
3.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執(zhí)行中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
四、咨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規(guī)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范圍內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規(guī)定的期限、方式、幣種、額度向咨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自
年 月 日開始實施,至 年
月 日終結。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zhí)兩份。
委 托 人:(蓋章) 咨 詢 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住 所: 住 所: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電子信箱: 電子信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標準條件詞語定義、適用語言和法律、法規(guī)
第一條 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guī)定外具有如下含義。
1.“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和聘用工程造價咨詢單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2.“咨詢人”是指承擔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和工程造價咨詢責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詢人以外與本咨詢業(yè)務有關的當事人。
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時至第二天零時的時間段。
第二條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適用的是中國的法律、法規(guī),以及專用條件中議定的部門規(guī)章、工程造價有關計價辦法和規(guī)定或項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規(guī)、地方規(guī)章。
第三條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的書寫、解釋和說明,以漢語為主導語言。當不同語言文本發(fā)生不同解釋時,以漢語合同文本為準。
咨詢人的義務
第四條 向委托人提供與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有關的資料,包括工程造價咨詢的資質證書及承擔本合同業(yè)務的專業(yè)人員名單、咨詢工作計劃等,并按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范圍實施咨詢業(yè)務。
第五條 咨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間,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務包括正常服務、附加服務和額外服務。
1.“正常服務”是指雙方在專用條件中約定的工程造價咨詢工作;
2.“附加服務”是指在“正常服務”以外,經雙方書面協(xié)議確定的附加服務;
3.“額外服務”是指不屬于“正常服務”和“附加服務”,但根據合同標準條件第十三條、第二十條和二十二條的規(guī)定,咨詢人應增加的額外工作量。
第六條 在履行合同期間或合同規(guī)定期限內,不得泄露與本合同規(guī)定業(yè)務活動有關的保密資料。
委托人的義務
第七條 委托人應負責與本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有關的第三人的協(xié)調,為咨詢人工作提供外部條件。
第八條 委托人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免費向咨詢人提供與本項目咨詢業(yè)務有關的資料。
第九條 委托人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就咨詢人書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復的事宜做出書面答復。咨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關資料時,委托人應負責轉達及資料轉送。
第十條 委托人應當授權勝任本咨詢業(yè)務的代表,負責與咨詢人聯(lián)系。
咨詢人的權利
第十一條 委托人在委托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范圍內,授予咨詢人以下權利:
1.咨詢人在咨詢過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資料不明確時可向委托人提出書面報告。
2.咨詢人在咨詢過程中,有權對第三人提出與本咨詢業(yè)務有關的問題進行核對或查問。
3.咨詢人在咨詢過程中,有到工程現(xiàn)場勘察的權利。
委托人的權利
第十二條 委托人有下列權利:
1.委托人有權向咨詢人詢問工作進展情況及相關的內容。
2.委托人有權闡述對具體問題的意見和建議。
3.當委托人認定咨詢專業(yè)人員不按咨詢合同履行其職責,或與第三人串通給委托人造成經濟損失的,委托人有權要求更換咨詢專業(yè)人員,直至終止合同并要求咨詢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咨詢人的責任
第十三條 咨詢人的責任期即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詢人的責任造成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約定的日期,雙方應進一步約定相應延長合同有效期。
第十四條 咨詢人責任期內,應當履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中約定的義務,因咨詢人的單方過失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托人進行賠償。累計賠償總額不應超過建設工程造價咨詢酬金總額(除去稅金)。
第十五條 咨詢人對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問題不能及時核對或答復,導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詢人應承擔責任。
第十六條 咨詢人向委托人提出賠償要求不能成立時,則應補償由于該賠償或其他要求所導致委托人的各種費用的支出。
委托人的責任
第十七條 委托人應當履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有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咨詢人造成的損失。
第十八條 委托人如果向咨詢人提出賠償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時,則應補償由于該賠償或其他要求所導致咨詢人的各種費用的支出。
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
第十九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條 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咨詢人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續(xù)時間,則咨詢人應當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書面通知委托人。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視為額外服務,完成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工作的時間應當相應延長,并得到額外的酬金。
第二十一條 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則應當在14日前通知對方;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第二十二條 咨詢人由于非自身原因暫停或終止執(zhí)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由此而增加的恢復執(zhí)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的工作,應視為額外服務,有權得到額外的時間和酬金。
第二十三條 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協(xié)議應當采取書面形式,新的協(xié)議未達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咨詢業(yè)務的酬金
第二十四條 正常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附加工作和額外工作的酬金,按照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專用條件約定的方法計取,并按約定的時間和數(shù)額支付。
第二十五條 如果委托人在規(guī)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建設工程造價咨詢酬金,自規(guī)定支付之日起,應當向咨詢人補償應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額按規(guī)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銀行活期貸款乘以拖欠酬金時間計算。
第二十六條 如果委托人對咨詢人提交的支付通知書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項目提出異議,應當在收到支付通知書兩日內向咨詢人發(fā)出異議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無異議酬金項目的支付。
第二十七條 支付建設工程造咨詢酬金所采取的貨幣幣種、匯率由合同專用條件約定。
其他
第二十八條 因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的需要,咨詢人在合同約定外的外出考察,經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費用由委托人負責。
第二十九條 咨詢人如需外聘專家協(xié)助,在委托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范圍內其費用由咨詢人承擔;在委托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范圍以外經委托人認可其費用由委托人承擔。
第三十條 未經對方的書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轉讓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第三十一條 除委托人書面同意外,咨詢人及咨詢專業(yè)人員不應接受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約定以外的與工程造價咨詢項目有關的任何報酬。
咨詢人不得參與可能與合同規(guī)定的與委托人利益相沖突的任何活動。
合同爭議的解決
第三十二條 因違約或終止合同而引起的損失和損害的賠償,委托人與咨詢人之間應當協(xié)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有關主管部門調解;協(xié)商或調解不成的,根據雙方約定提交仲裁機關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部分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專用條件
第二條 本合同適用的法律、法規(guī)及工程造價計價辦法和規(guī)定:
第四條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范圍: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是指以下服務類別的咨詢業(yè)務:
(A類)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投資估算的編制、審核及項目經濟評價;
(B類)建設工程概算、預算、結算、竣工結(決)算的編制、審核;
(C類)建設工程招標標底、投標報價的編制、審核;
(D類)工程洽商、變更及合同爭議的鑒定與索賠;
(E類)編制工程造價計價依據及對工程造價進行監(jiān)控和提供有關工程造價信息資料等。
第八條 雙方約定的委托人應提供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材料及提供時間:
第九條 委托人應在日內對咨詢人書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復的事宜做出書面答復。
第十四條 咨詢人在其責任期內如果失職,同意按以下辦法承擔因單方責任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賠償金=直接經濟損失×酬金比率(扣除稅金)
第二十四條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咨詢人的正常服務酬金: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附加服務酬金: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額外服務酬金:
第二十七條 雙方同意用 支付酬金,按 匯率計付。
第三十二條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委托人與咨詢人應及時協(xié)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有關主管部門調解;協(xié)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附加協(xié)議條款: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使用說明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包括《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標準條件》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專用條件》(以下簡稱《標準條件》、《專用條件》)。
《標準條件》適用于各類建設工程項目造價咨詢委托,委托人和咨詢人都應當遵守。《專用條件》是根據建設工程項目特點和條件,由委托人和咨詢人協(xié)商一致后進行填寫。雙方如果認為需要,還可在其中增加約定的補充條款和修正條款。
《專用條件》的填寫說明:
《專用條件》應當對應《標準條件》的順序進行填寫。例如:第二條要根據建設工程的具體情況,如工程類別、建設地點等填寫所適用的部門或地方法律法規(guī)及工程造價有關辦法和規(guī)定。
第四條在協(xié)商和寫明“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范圍”時首先應明確項目范圍如工程項目、單項工程或單位工程以及所承擔咨詢業(yè)務與工程總承包合同或分包合同所涵蓋工程范圍相一致。其次應明確項目建設不同階段如可行性研究、設計,招投標階段或全過程工程造價咨詢中投資估算、概算或預算的內容等。
在填寫建設工程造價咨詢酬金標準時應根據委托人委托的建設工程項目內容繁簡程度,工作量大小、雙方約定,一般應當在簽訂合同時預付30%預付款 元,當工作量完成70%時,預付70%的工程款 元,剩余部分待咨詢結果定案時一次付清。如果由于委托人及第三人的阻礙或延誤而使咨詢人發(fā)生額外服務也應當支付酬金,并應約定好酬金的計算方法及支付時間,在寫明其支付時間時應寫明其后的多少天內支付。
如果經雙方協(xié)商同意,可以設立獎罰條款,但必須是對等的。
造價咨詢合同 篇7
_________(以下簡稱委托人)與_________(以下簡稱咨詢人)經過雙方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委托人委托咨詢人為以下項目提供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服務:
1、項目名稱:_________
2、服務類別:_________
第二條
本合同的措詞和用語與所屬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條件及有關附件同義。
第三條
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標準條件;
2、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專用條件;
3、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執(zhí)行中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
第四條
咨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規(guī)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范圍內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
第五條
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規(guī)定的期限、方式、幣種、額度向咨詢人支付酬金。
第六條
本合同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開始實施,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終結。
第七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zhí)兩份。
委托人(蓋章):_________
咨詢人(蓋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造價咨詢合同 篇8
甲方(委托方):
乙方(咨詢人):
經過雙方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合同。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
2、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標準條件:
一、甲方委托乙方為以下項目提供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服務:
1、項目名稱:
2、服務類別:工程結算審核
二、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咨詢人的正常服務酬金:
1、根據廣西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收費標準(桂價費【20__】88號),結合項目實際情況,單個項目咨詢服務費按審定工程造價的4‰計,不足人民幣壹仟元按壹仟元整(¥1000.00)收取。
2、支付時間:按每季度結算一次,在每季度末付清期間完成咨詢服務的咨詢服務費。
三、甲方應于委托審核項目前 3 工作日內提供乙方所需的材料。
四、在審核過程中,乙方書面提交要求甲方做出答復的事宜,甲方應 3 工作日內做出書面答復。
五、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規(guī)定,承擔本合同中議定范圍內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
六、甲方同意按照本合同規(guī)定的期限、方式、額度向乙方支付酬金。
七、本合同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自甲方提供全部資料后 10 工作日內完成初審結果,經委托方復審認可后出具正式報告書 3 份。若甲方不能及時提供資料,乙方提交報告的時間相應順延,并于本項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完成時終結。
八、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甲方與乙方應及時協(xié)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有關主管部門調解;協(xié)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1 種方式解決:
1、提交有管轄權的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zhí) 份。
甲方: 乙方: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 話:
開戶行:
賬 號: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造價咨詢合同 篇9
第十二條委托人有下列權利:
1、委托人有權向咨詢人詢問工作進展情況及相關的內容。
2、委托人有權闡述對具體問題的意見和建議。
3、當委托人認定咨詢專業(yè)人員不按咨詢合同履行其職責,或與第三人串通給委托人造成經濟損失的,委托人有權要求更換咨詢專業(yè)人員,直至終止合同并要求咨詢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咨詢人的責任
第十三條咨詢人的責任期即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詢人的責任造成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約定的日期,雙方應進一步約定相應延長合同有效期。
第十四條咨詢人責任期內,應當履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中約定的義務,因咨詢人的單方過失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托人進行賠償。累計賠償總額不應超過建設工程造價咨詢酬金總額(除去稅金)。
第十五條咨詢人對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問題不能及時核對或答復,導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詢人應承擔責任。
第十六條咨詢人向委托人提出賠償要求不能成立時,則應補償由于該賠償或其他要求所導致委托人的各種費用的支出。
委托人的責任
第十七條委托人應當履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有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咨詢人造成的損失。
第十八條委托人如果向咨詢人提出賠償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時,則應補償由于該賠償或其他要求所導致咨詢人的各種費用的支出。
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
第十九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條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咨詢人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續(xù)時間,則咨詢人應當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書面通知委托人。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視為額外服務,完成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工作的時間應當相應延長,并得到額外的酬金。
第二十一條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則應當在14日前通知對方;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第二十二條咨詢人由于非自身原因暫停或終止執(zhí)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由此而增加的恢復執(zhí)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的工作,應視為額外服務,有權得到額外的時間和酬金。
第二十三條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協(xié)議應當采取書面形式,新的協(xié)議未達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咨詢業(yè)務的酬金
第二十四條正常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附加工作和額外工作的酬金,按照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專用條件約定的方法計取,并按約定的時間和數(shù)額支付。
第二十五條如果委托人在規(guī)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建設工程造價咨詢酬金,自規(guī)定支付之日起,應當向咨詢人補償應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額按規(guī)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銀行活期貸款乘以拖欠酬金時間計算。
第二十六條如果委托人對咨詢人提交的支付通知書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項目提出異議,應當在收到支付通知書兩日內向咨詢人發(fā)出異議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無異議酬金項目的支付。
第二十七條支付建設工程造價咨詢酬金所采取的貨幣幣種、匯率由合同專用條件約定。
其他
第二十八條因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的需要,咨詢人在合同約定外的外出考察,經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費用由委托人負責。
第二十九條咨詢人如需外聘專家協(xié)助,在委托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范圍內其費用由咨詢人承擔;在委托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范圍以外經委托人認可其費用由委托人承擔。
第三十條未經對方的書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轉讓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第三十一條除委托人書面同意外,咨詢人及咨詢專業(yè)人員不應接受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約定以外的與工程造價咨詢項目有關的任何報酬。
咨詢人不得參與可能與合同規(guī)定的與委托人利益相沖突的任何活動。
合同爭議的解決
第三十二條因違約或終止合同而引起的損失和損害的賠償,委托人與咨詢人之間應當協(xié)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有關主管部門調解;協(xié)商或調解不成的,根據雙方約定提交仲裁機關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部分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專用條件
第二條本合同適用的法律、法規(guī)及工程造價計價辦法和規(guī)定:
第四條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范圍: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是指以下服務類別的咨詢業(yè)務:
(A類)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投資估算的編制、審核及項目經濟評價;
(B類)建設工程概算、預算、結算、竣工結(決)算的編制、審核;
(C類)建設工程招標標底、投標報價的編制、審核;
(D類)工程洽商、變更及合同爭議的鑒定與索賠;
(E類)編制工程造價計價依據及對工程造價進行監(jiān)控和提供有關工程造價信息資料等。
第八條雙方約定的委托人應提供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材料及提供時間:
第九條委托人應在日內對咨詢人書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復的事宜做出書面答復。
第十四條咨詢人在其責任期內如果失職,同意按以下辦法承擔因單方責任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賠償金=直接經濟損失酬金比率(扣除稅金)
第二十四條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咨詢人的正常服務酬金: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附加服務酬金: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額外服務酬金:
第二十七條雙方同意用支付酬金,按匯率計付。
第三十二條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委托人與咨詢人應及時協(xié)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有關主管部門調解;協(xié)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附加協(xié)議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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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價咨詢合同 篇10
第一部分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
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委托人)與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咨詢人)經過雙方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咨詢人為以下項目提供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服務:
1.項目名稱:
2.服務類別:
二、本合同的措詞和用語與所屬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條件及有關附件同義。
三、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標準條件;
2.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專用條件;
3.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執(zhí)行中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
四、咨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規(guī)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范圍內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規(guī)定的期限、方式、幣種、額度向咨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自年月日開始實施,至年月日終結。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zhí)兩份。
委托人:(蓋章)
咨詢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住所:
住所: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電子信箱:
電子信箱:
年月日
年月日
第二部分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標準條件
詞語定義、適用語言和法律、法規(guī)
第一條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guī)定外具有如下含義。
1、“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和聘用工程造價咨詢單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2、“咨詢人”是指承擔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和工程造價咨詢責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詢人以外與本咨詢業(yè)務有關的當事人。
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時至第二天零時的時間段。
第二條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適用的是中國的法律、法規(guī),以及專用條件中議定的部門規(guī)章、工程造價有關計價辦法和規(guī)定或項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規(guī)、地方規(guī)章。
第三條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的書寫、解釋和說明,以漢語為主導語言。當不同語言文本發(fā)生不同解釋時,以漢語合同文本為準。
咨詢人的義務
第四條向委托人提供與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有關的資料,包括工程造價咨詢的資質證書及承擔本合同業(yè)務的專業(yè)人員名單、咨詢工作計劃等,并按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范圍實施咨詢業(yè)務。
第五條咨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間,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務包括正常服務、附加服務和額外服務。
1、“正常服務”是指雙方在專用條件中約定的工程造價咨詢工作;
2、“附加服務”是指在“正常服務”以外,經雙方書面協(xié)議確定的附加服務;
3、“額外服務”是指不屬于“正常服務”和“附加服務”,但根據合同標準條件第十三條、第二十條和二十二條的規(guī)定,咨詢人應增加的額外工作量。
第六條在履行合同期間或合同規(guī)定期限內,不得泄露與本合同規(guī)定業(yè)務活動有關的保密資料。
委托人的義務
第七條委托人應負責與本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有關的第三人的協(xié)調,為咨詢人工作提供外部條件。
第八條委托人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免費向咨詢人提供與本項目咨詢業(yè)務有關的資料。
第九條委托人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就咨詢人書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復的事宜做出書面答復。咨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關資料時,委托人應負責轉達及資料轉送。
第十條委托人應當授權勝任本咨詢業(yè)務的代表,負責與咨詢人聯(lián)系。
咨詢人的權利
第十一條委托人在委托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范圍內,授予咨詢人以下權利:
1、咨詢人在咨詢過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資料不明確時可向委托人提出書面報告。
2、咨詢人在咨詢過程中,有權對第三人提出與本咨詢業(yè)務有關的問題進行核對或查問。
3、咨詢人在咨詢過程中,有到工程現(xiàn)場勘察的權利。
委托人的權利
造價咨詢合同 篇11
委托人全稱(甲方):
咨詢人全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下述建設工程委托造價咨詢與其他服務事項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立項批文編號或廣東省企業(yè)基本建設投資項目備案證備案項目編號:
項目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規(guī)模:
投資金額:
資金來源:
建設工期或周期:
其他:
二、服務范圍及工作內容
雙方約定的服務范圍及工作內容:___________。
□全過程造價咨詢服務包括 :□ 決策階段、□ 設計階段、□ 發(fā)承包階段、□ 實施階段、□ 竣工階段。
□ 工程估算的編制/審核。
□ 工程概算的編制/審核。
□ 施工圖預算的編制/審核。
□ 工程量清單、招標控制價的編制/審核。
□ 工程結算的編制/審核。
□ 其他造價咨詢服務。
服務范圍及工作內容詳見附錄A。
三、服務期限
□全過程造價咨詢項目:
本合同施工工期自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共____天;本項目的全過程造價咨詢服務期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共_____天。
□ 工程估算的編制/審核。
服務期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共_____天。
□ 工程概算的編制/審核。
服務期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共_____天。
□ 施工圖預算的編制/審核。
服務期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共_____天。
□ 工程量清單、招標控制價的編制/審核。
服務期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共_____天。
□ 工程結算的編制/審核。
服務期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共_____天。
□其他造價咨詢服務項目:
服務期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共_____天。
除全過程造價咨詢服務外,委托多項造價咨詢服務的,服務期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共_____天。
四、 質量標準
工程造價咨詢成果文件應符合:______________。
五、酬金或計取方式
1.酬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寫)(¥ )。
2.計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酬金或計取方式詳見附錄A。
六、合同文件的構成
合同文件的構成及其優(yōu)先解釋順序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第1.3款賦予的規(guī)定一致。
七、詞語定義
協(xié)議書中相關詞語的含義與通用條款中的定義與解釋相同。
八、合同訂立
1.訂立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2.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生效。
十、合同份數(shù)
本合同一式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委托人執(zhí)_____份,咨詢人執(zhí)_____份。
委 托 人: 咨 詢 人: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社會信用代碼: 社會信用代碼:
賬 號: 賬 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 話: 電 話:
電子信箱: 電子信箱:
造價咨詢合同 篇12
甲方:
乙方:
本合同于____________年___月______日生效,合同內容為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與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之間關于乙方向甲方提供特定服務的約定。
雙方協(xié)議如下:
一、服務內容
1、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附于本合同并作為本合同一部分所列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服務。
約定了服務的內容、時限、衡量成果的標準。
其中的主要內容包括:
雙方應在_______上簽字蓋章確認,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如果乙方在工作中因自身過錯而發(fā)生任何錯誤或遺漏,乙方應無條件更正,而不另外收費,并對因此而對甲方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賠償以所載明的該項服務內容對應之服務費為限。
若因甲方原因造成工作的延誤,將由甲方承擔相應的損失。
二、驗收
1、乙方完成階段性工作后向甲方交付工作成果。
成果的提交形式為書面文件及有效的電子文件,其中書面文件的提交數(shù)量為二份。
因成果提交而產生的任何費用(包括但不限于郵寄費)甲方均不需負擔。
2、若一方對階段性的工作成果有異議,必須在工作成果交付之日起的______個工作日內向另一方以書面形式提出。
雙方應在書面異議提出之日起的______個工作日內對于該工作成果是否達到約定工作標準(或工作目標)進行商定并確認。
雙方所商定并確認工作成果的事宜不得被無故拖延。
3、如經雙方書面認可確認達到約定工作標準(或工作目標)的,則乙方將向甲方發(fā)出該階段的費用帳單;若未達到約定的工作標準(或工作目標)的,甲方有權暫時停止支付該部分的約定服務費并由乙方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
三、服務費的支付
1、服務費總金額為人民幣(大寫:人民幣元整)。
甲方將于協(xié)議/合同簽訂之日起的______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總服務費的___%,即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寫:人民幣元整)作為預付款。
乙方同意在雙方簽署合同后即開始啟動項目,該預付款將從總服務費中扣除。
本費用結構僅限於列明的工作。
如果甲方要求擴大項目范圍,或因甲方改變已經議定的項目內容導致乙方需重復進行項目步驟,乙方將需要重新評估上述費用結構。
2、甲方同意預付款以外的項目服務費按階段支付。
每階段末,甲方將在收到雙方簽字確認的驗收合格報告以及乙方發(fā)出的該階段性工作的費用帳單及正式有效的稅務發(fā)票,并應于此后______天內,向乙方支付約定的費用。
雙方同意以人民幣形式付款。
3、階段付款的比例及時間約定如下:
第一階段____________結束之后
第二階段_________結束之后
第三階段項目結果匯報展示之后
4、甲方將有關發(fā)票方面的任何問題在收到發(fā)票后立即書面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及時作出解釋或解決問題以使甲方能按時付款。
5、乙方將自行承擔項目實施范圍內合理的差旅費用。
6、乙方同意免除項目雜費。
四、服務的變更
甲方可以提前___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要求變更或增加所提供的服務。
該等變更最終應由雙方互相商定認可,其中包括與該等變更有關的任何費用調整。
五、合同解除
情況一:違約
雙方同意任一方不得隨意終止該合同,除非任一方有下列實質性的違約事件發(fā)生。
違約方應向另一方支付本合同總金額的5%作為違約金。
1)甲方未按約定及時支付服務費,并經乙方書面催討后仍不支付的;
2)乙方未按約定標準提供服務,并在甲方書面提出后仍無法進行合理性補救的。
合同解除后,甲方應按___________向乙方結清到合同解除日期為止(而非其后)乙方已交付的合格工作成果相對應的費用。
情況二:_________項目失敗
在本合同期限內,若甲方與甲方的項目失敗,雙方同意按以下步驟解除本合同。
1)甲方應于確認項目失敗的正式宣布之日起的______日內書面通知乙方。
2)合同解除后,甲方應向乙方結清到合同解除日期為止(而非其后)乙方已完成的工作量相對應的費用。
六、不可抗力造成的遲延
凡因不可抗力而延遲履行的,任何一方均不因此而被視為違反本合同,而且任何一方均不對由此而造成的損害承擔賠償責任,只要該方在努力消除造成延遲的原因并盡最大努力(包括但不限于尋求、使用替代工具、方式等)消除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害,且在發(fā)生不可抗力后兩日內將不可抗力事實與可能造成的損害通知對方。
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生效日期后出現(xiàn)的、妨礙任何一方履行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的所有事件,而且該等事件是本合同雙方所不能控制、不能避免或不能克服并在合同簽定時無法預料的,上述事件包括地震、臺風、水災、戰(zhàn)爭、國際或國內交通中斷、政府機構行為、罷工或勞資爭議、設施發(fā)生火災或其他損失、供應商或其他人違約、計算機故障、電話系統(tǒng)或其他公用設施中斷、設備故障、因特網服務提供商及類似事件。
該等事件僅在為本合同雙方不能控制、不能避免或不能克服的情況下才構成不可抗力,而非當然構成不可抗力。
在延遲履行期間,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實施合理的替代方案、計算機系統(tǒng)災后恢復、來源替代或者其他商業(yè)上的合理手段,以促進其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直到延遲情況被消除為止。
七、工作成果的所有權
“工作成果”被定義為乙方僅為甲方而特別定制、創(chuàng)作、開發(fā)和制作的工作成果,不包括從乙方標準材料衍生而成的作品或材料。
工作成果由甲方擁有完全的所有權、使用權和支配權。
乙方特應無條件和不可撤銷地向甲方轉讓對于任何工作成果的一切權利、所有權和權益,包括但不限于其中的所有著作權和其他知識產權。
除了工作成果之外,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向甲方提供的一切材料,包括由乙方開發(fā)的任何軟件、乙方的標準材料、乙方項目建議書及其衍生作品、有關材料(合稱“乙方材料”),仍將屬于乙方的財產。
甲方同意不刪除這些材料上的任何著作權聲明,而且,除在內部用于本合同的目的之外,不將其用于其他目的包括但不限于向第三方透露乙方材料的內容。
八、保密條款
為本合同之目的,“保密信息”包括:
1、本合同的條款;
2、工作成果;
3、乙方材料;
4、甲方為本合同而向乙方提供的一切涉及甲方商業(yè)秘密的材料;
5、一方在另一方接觸之前特別指定為保密的口頭和書面信息;
6、接受方按理應當視為保密的口頭和書面信息,而不論該等信息是否被指定為保密的。
7、未經甲方許可乙方無權單方面對媒體公開合作內容。
合同雙方將盡其合理的努力,促使其各自的代理人、雇員和代表盡量減少對另一方保密信息的散發(fā)和復制,并防止作出未經授權的透露。
合同雙方同意,只有有必要知悉另一方保密信息的該方代理人、雇員和代表才會得到該等保密信息。
未經另一方事先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將另一方的保密信息透露給第三方。
如果作為司法程序、政府調查、法定程序或其他類似程序的一部分而要求某一方透露另一方的保密信息,則該方將把此項要求事先書面通知另一方。
該方將作出合理的努力,提前足夠的時間發(fā)出該通知,從而使另一方能夠尋求適當?shù)谋C芎贤⒈Wo令或對任何透露的更改,而披露方將在此方面予以合作。
九、合同轉讓
若甲方有限公司在未來有公司合并事務發(fā)生,則本合同項下的所有權利及義務轉由合并后新成立的法人公司承擔。
除上所述情況,未經另一方事先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或義務。
十、通知
本合同項下要求的任何通知,按照下列地址以特快專遞郵寄,即視為履行通知義務:
十一、雙方保證
1、乙方保證
(1)其有權利、經驗、技能簽訂和充分履行本合同,授予本合同項下所授予的權利;
(2)其將遵守在履行服務時所實行的一切適用的中國的法律與法規(guī);
(3)沒有乙方作為一方而且尚未履行完畢的承諾或合同,或者據其所知亦無任何一種法律上的障礙,與本合同存在沖突,或者限制、約束或有損本合同項下向甲方授予的權利;
(4)乙方公司應確保________%的工作由項目組成員完成。
(5)其將按照________提供服務。
2、甲方保證
甲方將把其所掌握的而且是乙方履行本合同范圍內服務所需的一切信息提交給乙方。
甲方應對提交給乙方的一切信息的準確性負責。
甲方同意將所提交的信息中存在的任何問題或錯誤盡快通知乙方。
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為更正信息或資料所提供的服務可能會發(fā)生的額外費用,雙方約定將協(xié)商談論重新評估費用。
十二、涉及第三方的責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于第三方(如計劃受托人、參與人或政府機構)提出的任何性質的一切索賠、要求、訴訟、損害賠償、損失、責任和費用(包括律師費),甲方應向乙方作出補償,并使其免于承擔責任;對因乙方下述行為而導致的任何性質的一切索賠、要求、訴訟、損害賠償、損失、責任和費用(包括律師費),乙方應向甲方作出補償,并使其免于承擔責任:
1、違反本合同保密規(guī)定的條款;
2、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時所提供或使用的任何材料侵犯任何專利、著作權、商標或其他專有權利;
3、嚴重疏忽或故意行為不當。
十三、仲裁條款
雙方同意,除了為保證本合同保密條款的強制執(zhí)行而求助于法院以外,雙方同意因本合同終止或執(zhí)行所產生的其他一切爭議應首先爭取通過友好協(xié)商解決該爭議;協(xié)商不成,則任何一方可將爭議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申請?zhí)峤粫r該會現(xiàn)行有效的仲裁規(guī)則進行仲裁。
十四、其他規(guī)定
1、本合同中所用的標題僅為方便而設,而不影響對本合同的解釋。
2、本合同僅為甲方和乙方的利益而簽訂,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因本合同而創(chuàng)設任何第三方權益或義務。
3、本合同以中文簽署一式四份,雙方各執(zhí)兩份,具同等效力。
4、本合同的任何規(guī)定均不得被視為或解釋為為任何目的而在雙方之間建立合營或合伙關系。
就一切目的而言(包括但不限于確定由誰負責承擔與工資有關的一切義務的問題),乙方的人員仍是乙方的雇員。
5、雙方明示諒解和同意,本合同關于知識產權、保密、第三方責任、仲裁約定等規(guī)定,均在本合同終止后繼續(xù)有效。
6、如果本合同的任何條款或其任何部分被宣告無效,則其余條款仍然充分有效。
7、本協(xié)議條款及雙方簽訂的項目意向書中任何以非打印方式所形成的文字、數(shù)據、圖表(包括但不限于手寫、涂改等方式)均無法律效力。
8、本合同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司法裁決解釋和執(zhí)行。
9、本合同構成雙方之間關于本合同標的之完整合同,并取代此前雙方之間關于本合同標的之一切口頭或書面談判和合同。
雙方于下列日期簽署本合同,以資證明。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日期: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年____月____日
造價咨詢合同 篇13
委托人(全稱):
咨詢人(全稱):
經過雙方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 委托人委托咨詢人為以下項目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服務:
二、 本合同的措詞和用語與所屬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條件及有關附件同義。
三、 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標準條件: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專用條件: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執(zhí)行中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
四、 咨詢人同義按照本合同的規(guī)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一定范圍內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
五、 委托人同義按照本合同規(guī)定的期限、方式、幣種、額度向 支付酬金。
六、 本合同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自 20xx 年 11 月 26 日開始實施,至 20xx 年 12 月 15 日終結。
七、 本合同一式 肆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zhí) 壹 份。
委托人:(蓋章) 咨詢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年月日:
造價咨詢合同 篇14
委托單位(甲方):_________
承辦單位(乙方):_________
茲由甲方委托乙方辦理基建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業(yè)務,經雙方協(xié)商,同意共同尊守以下條款。
一、委托服務、審計、驗證項目情況
1、工程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建筑面積:_________m2;
3、工程造價(暫估價):每平米_________元;
4、工程地址:賀蘭縣望都太陽城小區(qū)內;
5、工程開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二、委托乙方服務的內容或要求服務內容(需服務的內容在以下項目前劃勾):
1、編制工程預算、決算、招標標底;
2、審核工程預算、決算;
3、工程量清單編制;
4、施工全過程造價控制;
5、工程竣工結算審核;
6、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在項目施實過程中應提供的資料(需提供的資料在以下項目前劃勾):
1、施工合同、補充合同或施工協(xié)議書。
2、工程施工圖紙(全套:土建、安裝)。
3、圖紙會審資料、設計變更、簽證單。
4、施工組織設計、隱蔽工程記錄、吊裝工程記錄。
5、施工過程中雙方簽證資料。
6、工程(預)決算書(加蓋送審、編制單位公章、預算員專用章)。
7、工程量計算表、主要材料計算表。
8、鋼筋實際用量計算明細表。
9、按政策規(guī)定需據找補差價的材料價格證明資料。
10、建設單位供料明細表。
11、招投標文件及其他有關影響工程造價、工期等的簽證資料。
12、施工單位營業(yè)執(zhí)照、資質證、取費等級證、預算員資料證。
13、跨年度工程施工形象進度明細表。
四、甲方在委托項目中承擔的責任和義務:
1、提供的計算資料要真實、齊全。
2、施工管理人員要密切配合。
3、由于甲方在工作運行中,提供的資料虛假不全或有關人員不配合,造成乙方結論不實際或拖延工作進度,應由甲方承擔責任和賠償損失。(總造價的%)
五、乙方在承辦委托咨詢業(yè)務中應承擔的責任和義務:
1、按照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進行編制和審核,出具驗證報告,保證驗證報告的真實性、合法性。
2、按照約定的時間完成編制、審計、核算業(yè)務,出具計算、審核、核算報告。
六、收費標準:
1、經雙方議定,按結算金額的
2、雙方一次性協(xié)商收費
七、結算方式:
1、經雙方議定,協(xié)議簽證后,甲方預付乙方工程造價暫估總費用的預付款。
2、乙方向甲方提供出完整的預算書時,甲方在簽收預算書時付工程造價暫估總費用30%的款項。
3、進入工程決算時,甲方必須付至總費用的。
4、余款在辦理完決算項目簽認時一次性付清。
5、補充內容:甲方要求報進度款時,每月支付乙方用包含總費用中,在結算時預予抵扣。
八、賠償:
雙方任何一方若無故撤消或不履行協(xié)議時,該方應賠償對方經濟損失(審計工程總造價的30%)。
九、合法規(guī)定:
本協(xié)議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有關規(guī)定。
十、其它應說明的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附則:
本協(xié)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同時生效。
委托單位(甲方):_________
承辦單位(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