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合同范本十篇
定期合同范本 篇1
甲方:
乙方:
項目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雙方協助銀行引進存款額度,由甲方提供資金存入乙方指定銀行甲方的個人帳戶,就存款操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雙方共同遵守:
一、存款銀行:
_____銀行_____分行
二、存款金額:
五億元人民幣(分批操作,首批存入4900萬元以內)。
三、存款方式:
期限:定期存款一年。甲方拿個人大額存款單保管單。
四、存款利率及貼息:
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執行,一次性貼息;一年12%(平臺1%)。
五、操作程序:
1、乙方向甲方提供營業執照、法人代碼證、銀行開戶證、項目批文、貼息水單等一套掃描件,按本存款協議書經甲方確認后,乙方支付操作費用,甲方平臺收到費用后資金隔日到達,乙方查驗甲方資金真實性、甲方驗證乙方貼息能力,經雙方查看無誤后,甲方委托第三方在乙方指定銀行開戶,乙方預付首批存款的6%保證金后。同時將第一筆款 萬元匯入甲方帳戶。
2、款到賬戶后收到全額貼息即轉一年定期,存款銀行開出一年定期存款單保管單交給甲方,與此同時甲方同臺交割全額貼息,(貼息支付依據甲方的分流表)甲方拿走大額存單保管單,甲方向銀行書面承諾、在本賬戶的存款一年期限內不提前支取,不掛失,不抵押。首批存款操作完后,后批資金按以上程序繼續操作,直至把本協議中的約定存款操作完畢。
六、違約責任:
1、甲方收到接存款企業保證金后,如無資金存入,屬甲方違約,立即退還乙方已收保證金,甲方并雙倍賠償乙方在接款過程中所產生的經濟損失。
2、乙方無能力支付操作費用和保證金或不能支付一次性貼息款,違反本協議條款約定,屬乙方違約。甲方有權終止此業務。乙方所支付的保證金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收取乙方的保證金不予退回,乙方無權追索,甲方有權即把到帳戶的資金撤走。
七、本協議經雙方簽署日起生效,雙方嚴格遵守執行,均不得節外生枝,提出新的條件,否則,應視為違約。正簽協議后不論任何一方違約,均與平臺公司和中介方無關,平臺公司和中介方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平臺公司一份。本協議按上述條款完成后自動失效。
甲方: 乙方:
負責人: 負責人: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定期合同范本 篇2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地址: 性質: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乙 方 (勞 動 者) 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益陽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制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1)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本合同自 20xx 年7 月 1 日起至 20xx 年6 月 30 日止。
(2)無固定期限: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年月 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其中試用期自 年月 日起至止,期限為 個月。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巡 線 員 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甲方因工作需要可變更乙方工作崗位和工作地點。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甲方實行 不定時工作制,每日工作時間/ 小時。每周工作時間 / 小時。因生產(工作)的特殊性,生產(工作)需加班加點的,需服從各站站長的臨時工作安排。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五條 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六條 對乙方所在崗位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為 無 。
第七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生產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乙方應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持證上崗。
第八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每月 15 日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標準按實際巡線公里數核算。
第十條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歇業,未超過一個月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工傷及意外傷害險。
第十二條 乙方如在上班期間發生工傷事故,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三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四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錄用條件為: ① 上崗培訓考試合格; ② 遵守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公司安排;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具體情形為: ① 造成第三方人員投訴者;
② 拒不服從工作調配者;
③ 因“三盯”工作不到位,造成甲方光纜線路發生重大故障或屢次發生故障者;
3、與其他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4、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與甲方簽訂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第十六條 出現《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所列情形之一,甲方可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后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后甲方應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十七條 甲方出現《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依法進行經濟性裁員時,在解除本合同后,應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十八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如果乙方在試用期內的,應提前三天通知甲方。
第十九條 本勞動合同期滿,勞動合同終止。如因甲方不同意續訂,導致本合同終止的;或因甲方以低于本合同約定的條件續訂,乙方不同意續訂,導致本合同終止的,甲方需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條 甲方與乙方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當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
八、賠償辦法
第二十一條 甲方違反規定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應當向乙方支付二倍的賠償金。 第二十二條 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賠償甲方損失,具體標準按國家和地主有關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按照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執行。
九、其他事項
第二十三條 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提起訴訟。
第二十四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因從事的勞動工種屬不定時工作制,且非全日制用工,故不繳納各種社會保險。
第二十五條 專項協議和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后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二十八條 乙方確定下列地址為勞動關系管理相關文件、文書的送達地址。 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特別提示:以上條款內容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均應事先仔細閱讀,并詳細了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內容,雙方簽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年 月 年 月
法定代表人或
( 主 要 負 責 人 ):(簽名)
年 月
鑒證機構(蓋章):
定期合同范本 篇3
乙方(勞動者):
雙方確認:在簽訂本合同前,甲方已將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及乙方要求了解的其他情況全面如實的告知了乙方。
乙方承諾:其與其他任何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機構、實體或組織不存在勞動關系,并且保證其所提供的與本人有關的所有資料和各類資格、證書、證明等真實無誤。
甲方: 乙方: 性別: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身份證號:
住所地: 通訊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著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同意訂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為下列第 種合同類型:
(一)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起,其中試用期為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為 個月,自 年 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自 起至 完成為止。
工作內容及工作地點
第二條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聘用乙方在 崗位從事工作。本崗位 (是、否)屬于國家規定的有毒有害工種。
第三條 乙方的工作內容、崗位職責為 (可另附《崗位說明書》)。
第四條 乙方工作地點為: 。
第五條 經甲方考核,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的,甲方可以合理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考核及崗位變更按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制度執行。
工作時間和休息制度
第六條 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實際情況,確定工作時間按以下 種工時制執行;
(一) 標準工時制,周工作時間為40小時,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二) 綜合計算工時制,計算周期為 (年、季、月、日),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三) 不定時工作制。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不定時工作制的,甲方應報勞動行政部門審批。
第七條 在本合同期內,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乙方所在崗位發生工時制調整,從勞動行政部門批準之日起變更。
第八條 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對乙方工作時間的起止進行調整。甲方應盡可能安排乙方在正常時間之內工作,如確需在正常工作時間之外安排乙方到崗工作的,應按相關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第九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
勞動報酬
第十條 乙方的工資按以下 種形式執行;
(一)乙方的工資為 元/月,試用期工資為 元/月;
(二)乙方的基本工資為 元/月,其他工資按甲方的薪酬制度執行。試用期工資為 元/月;
定期合同范本 篇4
出租人:張家港港務集團有限公司船務分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人:靖江港通船舶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合同簽訂時間:20__年5月26日
合同簽訂訂地:江蘇省張家港市
就乙方租用甲方船舶一艘從事長江內河航線拖輪作業事宜,經過雙方友好協商同意訂立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執行,條款如下:
一、船舶說明
船名“張港8號”;船舶登記國:中國;船舶種類:全旋回拖船;船籍港:張家港;船長:30米;型寬:10米;型深:4.5米;功率:1764KW(2400HP);航區:沿海及長江A、B級。
二、船舶航行區域及用途
乙方租用甲方的船舶用于給靠離靖江港口的船舶提供常規拖輪輔助作業及船廠大輪進出塢等作業。
三、租期
租期為一年,自20__年5月26日起至20__年5月26日止,合同到期后,如雙方同意繼續合作本合同可續簽,本合同所約定的條款繼續有效。
四、租金
年租金雙方約定人民幣312萬元整(大寫為:叁佰壹拾貳萬元整),每月租金為26萬元人民幣。
五、結算及支付方式
合同簽訂后,每季季末至7個銀行工作日內,乙方憑甲方出具的發票及指定的銀行帳戶通過銀行以支票或匯票形式支付租金。如乙方不能按時支付租金,超期日則按日1‰償付滯納金。
六、船舶維修保養
1、租期內,甲方負責船舶日常的維修保養,并負責船舶物料的供應,保持船舶適航。如船舶在正常使用中發生損壞,甲方應立即采取措施在合理時間內進行修理,確保船舶正常營運。
2、租期內,應船舶主管部門的要求或者根據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需要對船舶的結構、設備進行改造、換新、添置等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3、租期內,甲方每月享有貳天的船舶停航維修保養時間,并可累計使用,船舶停航保養天數以甲、乙雙方確認為準,每年的停修時間超過24天,超過部分按日扣除租金。
七、船舶的檢查
租期內,甲方負責做好航行日志,并及時向乙方通報船舶使用情況及船舶的狀態,按時接受艇檢驗部門的監督檢查。如因甲方未及時向乙方通報船舶使用狀況造成船舶停航,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應承擔責任。
八、雙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
1、負責提供合法、有效的船舶證書和有關文件資料,保證船舶適航。
2、負責辦妥有關航運手續,在租期內,有關證件到期,甲方必須負責辦妥,包括(年檢、定檢、塢檢)檢驗,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3、租期內,如果由于合同一方或其他工作人同,雇傭人員違反合同,疏忽或其它過失造成雙方合同另一方或第三方人員、財產損失或損害則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4、甲方負責為出租船舶配備持有效適任證書、船員服務簿的合格船員,并負責船員的日常管理。
5、甲方負責辦理船舶保險并支付保險費用,船舶保險受益人為甲方。
6、租期內,船員發生工傷事故,在保險范圍內的,由甲方保險公司索賠。保險范圍外的,雙主應根據責任按國家有關規定妥善處理。
7、租期內,乙方享有對甲方船舶的經營權和調度權,甲方船舶必須服從乙方的調度指揮,如甲方船舶不服從乙方調度指揮,乙方有權向甲方提出處理意見,如甲方不能滿足乙方規定的要求,乙方有權向甲方提出解除合同。
乙方:
1、合格營運,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租期內因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造成甲方船舶損失或被查扣,責任由乙方承擔。
2、租期內,船舶的燃油、淡水、岸電、港口使費、簽證費等地方性費用由乙方負責承擔。
3、乙方應按本合同第二款約定的船舶航行區域及用途使用船舶,如需變更船舶用途應及時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變更。
4、乙方負責為甲方的船舶提供安全可靠的停泊位置,并保證在適合船舶安全的條件下合理使用船舶。
5、租賃期滿,乙方必須向甲方付清租金,如不按時付清租金,乙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九、免責條款
在合同租期內,因不可抗力或甲方責任發生的船舶滅失或失蹤,租金自船舶滅失或者得知最后消失之日起,停止支付,免除乙方責任。
十、交還船
交還船地點為張家港港務集團船務分公司基地。交還船時,船存燃油差額部分由受益方,按市場價折算人民幣付給雙方。
十一、違約責任
合同簽訂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
同,如一方違反合同約定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應償付給對方租期內未履行完畢期間的租金20%的違約金,如不足以彌補損失,應承擔賠償責任。
十二、合同的變更的解除
1、合同簽訂后,任何一方如變更或解除合同,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雙方,如雙方協商一致方可變更或解除合同。
2、租期內雙方如變更合同的租賃形式,或簽訂補充協議就確定的租賃形式有關條款進行協商達成一致。
十三、合同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被告所在地海事法院提請拆訟。
十四、本合同于20__年5月26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雙方各執兩份。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張家港港務集團有限公司船務分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20__年5月26日
乙方:靖江港通船舶服務有限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20__年5月26日
定期合同范本 篇5
第一條合同類型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
(二)其中試用期自年月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個月。
(三)乙方應在年月日前到崗。
注:《勞動合同法》調整了《勞動法》關于勞動合同終止的規定內容。取消了勞動合同的約定終止,規定勞動合同只能因法定情形出現而終止。也就是說,勞動合同當事人不得約定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即使約定了,該約定也無效。
規定到崗時間的理由在于:《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關系的建立日為用工之日(一般情況以到崗為準),勞動者簽訂合同后一直不到崗,企業不能隨便解除合同,法律風險和成本很高,應約定到崗時間,以便后面約定本合同的自動失效。
第二條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崗位工作,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二)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注:工作地點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對于類似“因生產經營需要,勞動者愿意服從用人單位調整工作崗位”或“用人單位有權根據生產經營需要調整勞動者工作崗位”等條款,不再寫入合同。原因在于:調整工作崗位屬于變更合同行為,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變更需采用書面形式,因此,此約定涉嫌剝奪勞動者的合同協商變更權,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條款無效。
第三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乙方實行以下第種工時制。
1、實行固定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60小時。
2、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甲乙雙方協商安排。
(二)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三)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和本單位規定休假制度。
注: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
第四條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
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二)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
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三)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注: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
第五條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的基本(固定)工資標準為元/月,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元,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核情況核定。
(二)乙方試用期滿后,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種工資形式:
1、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基本(固定)工資和績效工資組成。基本(固定)工資為元/月,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核情況核定。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2、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按甲方的有關制度為準。
3、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單位)應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日。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報酬不得低于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注:本合同應注明勞動者的基本(固定)工資標準,績效工資由業績考核確定。“甲方指定
的單位”解決的是勞動合同所在單位和工資支付單位分離的情況,即“外派用工”的情形。
“25日”比正常發薪時間延后5日,規避有時合理期間晚發工資的情況。
第六條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當地政府規定的法定社會保險,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時向勞動保障部門所屬社會保險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應繳納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二)乙方因工負傷(死亡)和患職業病,依法享有獲得醫療救治、經濟補償的權利。
(三)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患病、非因工負傷,依法享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
(四)乙方的福利待遇按國家及甲方的規定執行。
第七條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在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情況下,雙方協商一致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修改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注:人力資源部門應保留招聘資料,以保留錄用條件的證據。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注: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9條修訂。對員工欺詐的情形,也可依據第39條第5項解除勞動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注:依據《勞動合同法》第40條擬訂,無變化。
第八條、其他約定條款
(1)凡由甲方出資培訓乙方,雙方另行簽訂《培訓/教育協議》,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勞動合同,乙方應賠償甲方的培訓等費用,具體賠償標準執行《培訓/教育協議》的約定。
(2)乙方在簽訂勞動合同之前,甲方有權了解乙方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包括但不限于勞動者的學歷、履歷、資格或任職證書(明)以及以前勞動關系是否解除或終止等。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并應書面承諾其真實性。若因故意漏報、隱瞞前述基本情況,騙取甲方簽訂勞動合同的,經甲方查出或被原單位追訴的,視為乙方的欺詐行為并導致甲方的嚴重誤解,甲方有權依法申請認定本合同自始無效,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3)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到崗日到崗的,本合同自到崗日滿后自動失效,但甲方認可的除外。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4)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如果本合同的條款與附件內容有任何沖突或不一致之處,則以附件中的內容為準。
(5)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履行;若甲方發生合并或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
(6)乙方在合同期內,屬其崗位職務行為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所產生的所有專利、版權和其他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乙方無權進行商業性開發。
(7)雙方簽訂本合同后,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內再受聘其他任何單位從事與甲方相同或類似或有競爭沖突的業務。
(8)乙方對在合同期間得到的有關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的情報、信息等商業秘密進行保密,不得將其泄露給任何第三者(亦包括無工作上需要的甲方雇員)。乙方違反保密義務則被視為嚴重違反本合同,并認為有足夠的理由被辭退。此種保密義務在本合同終止或期滿后的任何時間對乙方仍有約束力。
注:商業秘密和競業限制、專項培訓只在主合同中做原則約定,另行簽訂協議處理。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若雙方協商不成或者發生勞動爭議,應當依法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或者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一式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至少各執一份。甲方應按規定建立職工名冊備查,并向勞動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或委托代理人(簽名)
____年__月__日
定期合同范本 篇6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地址: 性質: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乙 方 (勞 動 者) 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益陽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制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1)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本合同自 20xx 年7 月 1 日起至 20xx 年6 月 30 日止。
(2)無固定期限: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年月 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其中試用期自 年月 日起至止,期限為 個月。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巡 線 員 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甲方因工作需要可變更乙方工作崗位和工作地點。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甲方實行 不定時工作制,每日工作時間/ 小時。每周工作時間 / 小時。因生產(工作)的特殊性,生產(工作)需加班加點的,需服從各站站長的臨時工作安排。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五條 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六條 對乙方所在崗位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為 無 。
第七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生產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乙方應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持證上崗。
第八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每月 15 日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標準按實際巡線公里數核算。
第十條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歇業,未超過一個月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工傷及意外傷害險。
第十二條 乙方如在上班期間發生工傷事故,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三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四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錄用條件為: ① 上崗培訓考試合格; ② 遵守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公司安排;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具體情形為: ① 造成第三方人員投訴者;
② 拒不服從工作調配者;
③ 因“三盯”工作不到位,造成甲方光纜線路發生重大故障或屢次發生故障者;
3、與其他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4、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與甲方簽訂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第十六條 出現《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所列情形之一,甲方可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后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后甲方應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十七條 甲方出現《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依法進行經濟性裁員時,在解除本合同后,應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十八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如果乙方在試用期內的,應提前三天通知甲方。
第十九條 本勞動合同期滿,勞動合同終止。如因甲方不同意續訂,導致本合同終止的;或因甲方以低于本合同約定的條件續訂,乙方不同意續訂,導致本合同終止的,甲方需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條 甲方與乙方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當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
八、賠償辦法
第二十一條 甲方違反規定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應當向乙方支付二倍的賠償金。 第二十二條 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賠償甲方損失,具體標準按國家和地主有關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按照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執行。
九、其他事項
第二十三條 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提起訴訟。
第二十四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因從事的勞動工種屬不定時工作制,且非全日制用工,故不繳納各種社會保險。
第二十五條 專項協議和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后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二十八條 乙方確定下列地址為勞動關系管理相關文件、文書的送達地址。 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特別提示:以上條款內容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均應事先仔細閱讀,并詳細了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內容,雙方簽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年 月 年 月
法定代表人或
( 主 要 負 責 人 ):(簽名)
年 月
定期合同范本 篇7
贈與者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受贈者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雙方就定期性贈與事宜締結契約如下:
第一條甲方提供乙方監護、養育其子(以下簡稱丙方)的養育補助費,于每年六月底及十二月底,無償贈與人民幣各________元整。
第二條前條定期贈與期間,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始至丙方成年為止。
第三條乙、丙雙方倘有不良行為依刑法有關處罰之明文者,甲方可撤銷本契約。
本契約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立契約人:____________贈與人(甲方):____________受贈人(乙方):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定期合同范本 篇8
(1) 提供約定的船舶。船東提供的船舶必須與合同的規定相符,而且要適合約定的用途,否則,應承擔由此而引起的后果。在合同中應注明船舶的耗油量,因為運輸中的燃料是由承租方供應的。如果實際耗油量超出合同的規定,租方有權向船方請求賠償。如果船舶發生故障,船方應負擔修理費,船舶因修理而停運24小時以上時,租用人有權停付租用金。
(2) 船舶的租用范圍。在合同中應訂明船舶的航行區域。在規定的區域范圍內,租船人可以指示船舶行駛任何航線,開往任何安全港口。但不能指示船舶駛離規定區域,否則后果應由租用人承擔。
(3) 船舶租用期限。船舶的租期視租用人的需要而定,從船方將船舶交給租用人時開始計算。在實踐中,只要租用人對最后1次航次的安排是合理的,即使該航次未能在租期屆滿時完成,也不能算違約,對于超出租期的時期,租方按合同規定的原運費率支付租金。此外,如果船方在規定的日期不提供船舶,租方有權解除合同;而租用人不按時接受船舶,則應照付租金。
(4) 租金。在租船合同中應寫明租金的支付方法,一般是以月為計算單位。在租期內不論租方是否實際使用船舶,甚至是遇到惡劣氣候致使船舶不能開航,亦要支付租金。如果租方不按合同規定支付租金,船方有撤船的權利,并可對船上的運送貨物行使留置權,但必須注意兩個問題:一是船方如果接受了遲付的租金,則不能行使撤船的權利;二是如果船方行使了撤船權利,就不能再取得租金,但可以要求損害賠償。
(5) 對船舶的使用與損害賠償。關于對船舶的使用與損害賠償條款,其內容主要是規定對船舶的使用及代理或其他事宜,船長應服從租船人的命令和指示,而租船人則負責賠償因船長聽從其指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損失。
(6) 船方對貨物損害的責任。根據普通法原則,船主應承擔船舶適航的默示保證。如果船方提供的船舶不適合運載,致使貨物受到損失,船方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7) 停租和還船。停租條款主要是規定租船人在特定的條件下可以行使停租船舶的權利,例如,船舶發生故障不能行駛超過24小時以上或是發生其他意外事故等,還船條款主要是規定租船人歸還的船舶應與出租時交與他的船舶具有相同的良好條件。如果船舶受損,租船人應負責修理的費用,但不負責修理期間的租金。如果是船舶在使用中的自然損耗,則不負責賠償。
定期合同范本 篇9
案例一:我校食堂雇有一名炊事員,負責做周一至周五的中午飯,每天工作時間大約三至四個小時。該炊事員工作勤奮,服務周到,深得教職員工贊揚。我校已與她簽訂了多份兩年期合同。今年年底合同期滿后,她已干滿10年。大家一致同意與她續簽合同。她對我說:聽說連續工作滿10年的可以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她要求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合同。
請問:如果續簽,還能否延續這種用工形式呢?我校能否與她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律師評析:一、非全日制用工無須簽合同首先應當明確的是:你校與炊事員之間形成的是一種特殊勞動關系,而非標準勞動關系。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二條的規定,標準的勞動合同分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三種形式。標準勞動關系以全日制工作為特征,即:以每天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每月工作不超過168小時(減去法定節假日)。你校雇傭的炊事員每天工作不超過4小時,每周不超過20小時,這種工作形式屬于非全日制用工。
《勞動合同法》第68條規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周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24小時的用工形式。”據此,你校與炊事員之間形成的是非全日制用工的特殊勞動關系。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五章《特別規定》中第三節《非全日制用工》的相關規定內容,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不得約定試用期;非全日制用工小時計酬標準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可以訂立口頭協議,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用工;終止用工,用人單位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
由此可見,非全日制用工形式并不以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為必須要件,用人單位簽或不簽均可,無需承擔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而支付雙倍工資的責任。所以,你校與炊事員之間簽不簽合同由你校決定。
二、非全日制用工滿10年也無須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既然非全日制用工連合同都可以不簽,那么,自然就不受合同期限的約束,也就無所謂累計工作滿10年可以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說法。即使雙方簽訂的合同約定了服務時間,由于法律規定非全日制用工的勞資雙方隨時都可以終止用工,所以雙方約定的合同期限也不會產生約束作用。如果雙方簽訂的合同履行期滿,用人單位需要繼續沿用這種用工形式,依然可以與員工續簽非全日制用工協議。
之所以非全日制用工滿10年無須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因為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和非全日制用工合同在目的和意義上有很大差別。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旨在維持勞動關系的穩定性。如果一個勞動者在一個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就說明他勝任這份工作,那么用人單位為了保持崗位工作人員的穩定性,在勞動者提出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后,用人單位就應當簽訂,這樣雙方的目的都達到了。而非全日制用工方式的作用在于適應用人單位靈活用工和勞動者自主擇業的需求。對于非全日制用工,用人單位可以隨時解雇,無需理由,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這與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意義恰恰相反。如果非全日制用工也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則違背了勞動法在設立這兩種用工方式上的宗旨和意義。
綜上所述,你校是否與炊事員續簽合同由你校決定;盡管炊事員已連續工作滿10年,也無須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案例二:某信息咨詢公司聘用李師傅為廚師,為公司行政人員做中午飯,并簽訂了非全日制勞動合同,期限為1年。1年后,公司與其續簽了一次非全日制勞動合同。20xx年6月,該合同即將到期,公司仍有意與李師傅續簽,但李師傅認為,公司已經和其簽訂了兩次勞動合同,這次再簽就應該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公司認為,單位與李師傅此前簽訂的勞動合同均為非全日制的,再簽是不受《勞動合同法》關于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相關規定影響的。
律師評析:非全日制用工一般是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4小時,每周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24小時的用工形式。而最能體現這種用工方式靈活之處的是:從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可以與一個或一個以上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勞資雙方還可以采取口頭形式確立勞動關系;任何一方當事人都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用工,終止用工,用人單位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14條第(3)項規定,連續訂立兩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39條和第40條第1項、第2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但該規定并未明確,所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否包括非全日制勞動合同。但結合非全日制勞動合同的特點可以看出,《勞動合同法》鼓勵在此用工制度下,勞資雙方都可以靈活處理,用人單位可以靈活用人,勞動者可以靈活擇業。如果連續簽訂了兩
次非全日制勞動合同后,第三次必須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話,就與《勞動合同法》賦予用人單位依法靈活用工權利的初衷不符。因此,在非全日制用工的前提下,是不適用簽訂兩次合同后再續簽就必須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規定的。
非全日制用工是否必須簽訂書面合同
對于全日制用工的,用人單位必須和勞動者簽署書面的勞動合同,否則,將會受到支付雙倍工資等嚴厲的懲罰。對于非全日制用工方式,勞動合同法第69條明確規定,雙方可以訂立口頭協議。也就是說,非全日制用工方式可以不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這也是對應這種用工方式具有短期性,即時結清性以及相對簡單性的特點相符合的。
在這種用工方式下,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之間主要是工資支付關系,權利義務較為簡單,而且一般的履行期限可能只是幾天的時間,因此,允許雙方訂立口頭協議,只要雙方協商一致后,無須簽署書面的勞動合同。當然,從勞動者維權的角度講,如果條件許可,應盡量簽署書面的勞動合同,那怕很簡短的幾個條款,也要明確清楚工資標準、支付期限、是否提供其他的工作保障等,比如提供工裝、午餐等。
定期合同范本 篇10
贈與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受贈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有效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有效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向乙方定期提供___________________,并與乙方達成以下贈與協議。
第一條乙方獲自甲方的贈與只得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不得移作他用。
第二條甲方于每年至分兩次向乙方無償贈與人民幣各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三條前述贈與自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____時至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____時止。
第四條合同履行其間若乙死亡,可繼承其受贈者地位。
第五條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對所獲贈與的使用,若乙方不當使用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予以改正。
第六條如乙方疏于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有權撤銷本合同。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