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合同十篇
民事合同 篇1
甲方:(姓名、性別、年齡、職業或者職務、住址)
乙方:(姓名、性別、年齡、職業或者職務、住址)
甲乙雙方依據(法律、行政法規的名稱),經過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標的的內容(例如,租賃房屋合同,則寫明甲方出租房產的基本情況;如果是律師代理訴訟合同,則寫明代理訴訟的案件名稱)
第二條 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三條 質量、數量等內容
第四條 價款或者酬金
第五條 違約責任
第六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七條 合同生效的時間及條件(可以是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也可以約定另外的生效時間)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___份,當事人各執___份。
甲方:(簽名或者蓋章)
乙方:(簽名或者蓋章)
×年×月×日
2.說明
合同是當事人之間達成的旨在明確民事權利義務的協議。合同是一種很重要的民事法律行為。所謂民事法律行為,是指公民或者法人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和民事義務的合法行為。例如公民之間訂立房屋租賃合同行為,就是一種民事法律行為,依據合同,在租賃人和承租人之間產生了租賃房屋合同法律關系。民事法律行為從成立時起具有法律約束力。行為人非依法律規定或者取得對方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
民事合同的有效要件是:①合同雙方當事人應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可以訂立民事合同;無民事行為能力的人訂立的合同為無效合同;限制行為能力的人必須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權同意,才具備訂立合同的合法條件。②合同當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實,即行為人的內在意志與外在表現一致,體現行為人的真實意思的行為,才具有法律效力。③合同內容不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④合同的形式要符合法律規定的形式。民事合同必須同時具備這四個要件才是合法有效的。
訂立合同應當注意的問題有:
(1)合同條款要齊全、完備。一般來說,民事合同的主要條款包括:合同標的、數量和質量、價款或者酬金、履行期限、違約金以及雙方當事人約定的其他事項。
(2)合同的內容要合法。內容合法包括合同條款必須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合同的標的物必須是法律允許流通的物;合同內容不得違背社會公共利益等。否則,合同就是無效的。
(3)合同的形式要符合規定。
民事合同 篇2
民事合同
1.格式民事合同甲方:_________(姓名、性別、年齡、職業或者職務、住址)
乙方:_________(姓名、性別、年齡、職業或者職務、住址)
甲乙雙方依據_________(法律、行政法規的名稱),經過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標的的內容(例如,租賃房屋合同,則寫明甲方出租_________房產的基本情況;如果是律師代理訴訟合同,則寫明代理訴訟的案件名稱)
第二條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三條質量、數量等內容
第四條價款或者酬金
第五條違約責任
第六條……(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七條合同生效的時間及條件(可以是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也可以約定另外的生效時間)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份,當事人各執份。
甲方:_________(簽名或者蓋章)
乙方:_________(簽名或者蓋章)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2.說明合同是當事人之間達成的旨在明確民事權利義務的協議。合同是一種很重要的民事法律行為。所謂民事法律行為,是指公民或者法人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和民事義務的合法行為。例如公民之間訂立房屋租賃合同行為,就是一種民事法律行為,依據合同,在租賃人和承租人之間產生了租賃房屋_____律關系。民事法律行為從成立時起具有法律約束力。行為人非依法律規定或者取得對方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
民事合同的有效要件是:①合同雙方當事人應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可以訂立民事合同;無民事行為能力的人訂立的合同為無效合同;限制行為能力的人必須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權同意,才具備訂立合同的合法條件。②合同當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實,即行為人的內在意志與外在表現一致,體現行為人的真實意思的行為,才具有法律效力。③合同內容不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④合同的形式要符合法律規定的形式。民事合同必須同時具備這四個要件才是合法有效的。
訂立合同應當注意的問題有:
(1)合同條款要齊全、完備。一般來說,民事合同的主要條款包括:合同標的、數量和質量、價款或者酬金、履行期限、違約金以及雙方當事人約定的其他事項。
(2)合同的內容要合法。內容合法包括合同條款必須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合同的標的物必須是法律允許流通的物;合同內容不得違背社會公共利益等。否則,合同就是無效的。
(3)合同的形式要符合規定。
民事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姓名、性別、年齡、職業或者職務、住址)
乙方:____________(姓名、性別、年齡、職業或者職務、住址)
甲乙雙方依據 (法律、行政法規的名稱),經過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標的的內容(例如,租賃房屋合同,則寫明甲方出租 房產的基本情況;如果是律師代理訴訟合同,則寫明代理訴訟的案件名稱)
第二條 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三條 質量、數量等內容
第四條 價款或者酬金
第五條 違約責任
第六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七條 合同生效的時間及條件(可以是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也可以約定另外的生效時間)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_____份,當事人各執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 (簽名)
乙方:____________ (簽名)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民事合同 篇4
民事合同
甲方:_________(姓名、性別、年齡、職業或者職務、住址)
乙方:_________(姓名、性別、年齡、職業或者職務、住址)
甲乙雙方依據_________(法律、行政法規的名稱),經過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標的的內容(例如,租賃房屋合同,則寫明甲方出租_________房產的基本情況;如果是律師代理訴訟合同,則寫明代理訴訟的案件名稱)
第二條?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三條?質量、數量等內容
第四條?價款或者酬金
第五條?違約責任
第六條?……(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七條?合同生效的時間及條件(可以是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也可以約定另外的生效時間)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份,當事人各執?份。
甲方:_________(簽名或者蓋章)
乙方:_________(簽名或者蓋章)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民事合同 篇5
1.格式
民事合同
甲方:(姓名、性別、年齡、職業或者職務、住址)
乙方:(姓名、性別、年齡、職業或者職務、住址)
甲乙雙方依據(法律、行政法規的名稱),經過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標的的內容(例如,租賃房屋合同,則寫明甲方出租房產的基本情況;如果是律師代理訴訟合同,則寫明代理訴訟的案件名稱)
第二條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三條質量、數量等內容
第四條價款或者酬金
第五條違約責任
第六條……(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七條合同生效的時間及條件(可以是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也可以約定另外的生效時間)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___份,當事人各執___份。
甲方:(簽名或者蓋章)
乙方:(簽名或者蓋章)
×年×月×日
2.說明
合同是當事人之間達成的旨在明確民事權利義務的協議。合同是一種很重要的民事法律行為。所謂民事法律行為,是指公民或者法人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和民事義務的合法行為。例如公民之間訂立房屋租賃合同行為,就是一種民事法律行為,依據合同,在租賃人和承租人之間產生了租賃房屋合同法律關系。民事法律行為從成立時起具有法律約束力。行為人非依法律規定或者取得對方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
民事合同的有效要件是:①合同雙方當事人應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可以訂立民事合同;無民事行為能力的人訂立的合同為無效合同;限制行為能力的人必須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權同意,才具備訂立合同的合法條件。②合同當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實,即行為人的內在意志與外在表現一致,體現行為人的真實意思的行為,才具有法律效力。③合同內容不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④合同的形式要符合法律規定的形式。民事合同必須同時具備這四個要件才是合法有效的。
訂立合同應當注意的問題有:
(1)合同條款要齊全、完備。一般來說,民事合同的主要條款包括:合同標的、數量和質量、價款或者酬金、履行期限、違約金以及雙方當事人約定的其他事項。
(2)合同的內容要合法。內容合法包括合同條款必須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合同的標的物必須是法律允許流通的物;合同內容不得違背社會公共利益等。否則,合同就是無效的。
(3)合同的形式要符合規定。
民事合同 篇6
1.主體及主體具備的條件不同
民事合同與勞動合同雙方主體是不同的,勞動合同的雙方主體是特定的,一方是用人單位,另一方是勞動者。即一方是提供勞動力的自然人,另一方則是企業、行政等用人單位。除此之外,勞動者必須具備的條件是:勞動者是年滿16周歲、具有勞動權利能力和勞動行為能力的自然人;而民事合同的主體則可以是自然人、法人,也可以是其他組織。合同雙方的當事人具有不特定性。作為民事合同主體的自然人,可以是年滿18周歲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也可以是年滿10周歲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和具有一定民事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等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只能進行與他的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活動,而且對于主體資格的具備并沒有嚴格的要求。
2.合同性質不同,當事人的法律地位不同
勞動合同的主體之間既有平等關系,又存在特殊的從屬關系。勞動合同的簽訂,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原則,體現平等性特點;勞動合同成立之后,勞動者必須加入到用人單位之中,在用人單位的'指揮和監督下,承擔勞動義務,雙方之間就形成了管理與被管理、支配與被支配的隸屬關系。勞動者的勞動義務必須是勞動者以其自身的技能親自為用人單位提供勞動,而不能由他人代替勞動者提供勞動,這是勞動合同與承攬合同最主要的區別。一般民事合同主體之間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當事人之間權利義務的行使可以由他人代理。在民事活動中,當事人各自獨立,互不隸屬,沒有命令與服從關系,也沒有監督和管理的從屬關系。
3.合同訂立的方式不同
勞動合同為要式合同,即勞動合同訂立應當采用法律規定的方式即書面形式;勞動合同內容應當具備法定必備條款。這是勞動合同與一般民事合同相區別的重要方面。一般合同形式,不強調要式合同,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電子郵件形式和其他多種形式。與勞動合同相比,一般民事合同的內容受法律限制較少,只要不與國家強制性規定相抵觸,不違反公序良俗原則,當事人就合同內容協商一致,所簽合同就發生法律效力。
4.合同的具體內容不同
勞動合同內容具有法定性,即勞動法中明確規定了訂立勞動合同必須要具備的法定條款,《勞動合同法》第17條第1款規定了勞動合同應當具備的條款9項,勞動合同只有完全具備了這些條款,才能依法成立,才能對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同時勞動合同的內容受國家干預程度較大,為了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國家常以法律強制性規范規定勞動合同的某些條款。比如國家強制性規定,用人單位必須為勞動者辦理社會保險,這是用人單位法定的義務;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不得克扣拖欠;用人單位和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必須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解除條件等等;而民事合同的內容則具有較大的自由協商的余地,當事人可以基于合同自由原則對合同條款進行充分協商。如在勞務合同、承攬合同中,用人單位作為一方當事人,無義務為另一方當事人辦理社會保險;當事人可以自主約定合同解除的條件和時間等等。但注意的是民事合同的內容不能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5.合同的標的不同
勞動合同的標的是一定的勞動行為,而不是勞動成果。即勞動合同的標的沒有物存在,勞動者只需要按規定參加用人單位的集體勞動,完成規定的工作量,而不論其勞動成果是否實現。而民事合同的標的主要是物和行為,雖然有些民事合同的標的也涉及到勞動行為,但一般是與勞動結果相聯系的勞動行為。
6.合同的效力不同
民事合同的效力分為有效、無效、效力待定。而勞動合同則無效力待定一說。
民事合同 篇7
原告:____________,女,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出生,漢族,無業,住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實際經營地_____________(郵編101100),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系公司董事長。
訴訟請求: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__人民法院
起訴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日
民事合同 篇8
1、民事合同和商事合同進行區分的一般規則,這個一般的規則在絕大多數的情況下都是可以適用的。民事合同是屬于什么類型的合同呢?民事合同主要指以服務于生活消費為目的而不以營利為目的所發生的合同關系。商事合同正好跟它不一樣,商事合同服務于生產經營為目的,以營利為目標所發生的合同關系。
但是這個原則對于所有的民事合同和商事合同的區分并不都有意義。比如說,最典型的像我們合同法上所規定的買賣合同。合同法上所規定的買賣合同既包括了我們以往經濟合同法上所規定的工礦產品購銷合同和農副產品購銷合同的相關內容,又包括消費者出于生活消費目的和生產者、銷售者之間所發生的.買賣合同關系。
2、民事合同與商事合同的區別,就是民事合同一般屬于無償合同,而商事合同一般屬于有償合同,這也是在一般意義上來講的。
3、合同法第107條和第108條關于違約責任是無過錯的規定,并不對民事合同和商事合同發生一律適用的效力。大家可能注意到梁慧星老師的一些文章里面談到,就我們為什么在合同法上采取無過錯責任呢?一個大的理由就是目前國際上合同法的立法趨勢采取嚴格責任,他舉了幾個例子,美國統一商法典,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和國際商事合同通則這幾個合同規則有一個共同特點,就是實行嚴格責任。也就是說在國際上合同法的發展采取了無過錯責任歸責原則,是因為在商事合同里面采取這種歸責原則有它的合理性。但是大家也看到即使在商事合同中,合同法的分則也有特別規定,這些特別規定就是采取了過錯或者過錯推定。比如說建設工程合同和倉儲合同,大家可能注意到倉儲合同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毀損滅失,保管人才承擔違約責任。這個規定很典型,就不是無過錯責任。
民事合同里面就用過錯責任原則,這一點大家其實也看得很清楚。合同法關于民事合同規定中明確規定用過錯責任。我們舉幾個簡單的例子,贈與合同,只有由于贈與人的故意重大過失導致贈與物毀損滅失,贈與人才對受贈人承擔毀約責任。這地方很明顯是過錯,所以有了故意和重大過失才承擔違約責任。
4、民事合同一般是屬于實踐性合同而商事合同一般是屬于諾成性合同,合同法把很多類型的民事合同直接規定為實踐性合同。這個大家可能注意到了,合同法規定的借款合同中把借款合同區分為金融機構作為貸款的一方所訂立的借款合同和自然人與自然人之間所訂立的借款合同。金融機構作為貸款一方所訂的借款合同,合同法對它的成立要件沒有特殊的要求,這種合同就是諾成性合同,只要雙方協商一致了合同關系就可以成立了。但是我們看自然人與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根據合同法第210條的規定,只有貸款人把款項交給借款人了,借款合同才能夠生效,也就是說對于自然人和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當事人如果沒有特別約定的話,這個合同是一個實踐性合同,合同從貸款人把款項交給借款人之時起,才能夠生效。
5、民事合同一般屬于不要式合同,而商事合同一般是屬于要式合同。
民事合同 篇9
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區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書
第__________號
原告:_________________,女,52歲,漢族,原_______________(總經理),住_______________市建筑設計院宿舍。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市新浦區律師事務所律師。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市新浦區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告:____________,地址在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董事長。
本院在審理原告與被告_______________市董事會承包合同糾紛,愿意通過內部協調解決,要求撤訴,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52條和第131條之規定裁定如下:
準許原告撤回起訴。
案件受理費2200元及其他訴訟費2200元,共計4400元由原告承擔。
審判員: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日
書記員:______________
民事合同 篇10
借款人名稱: (甲方)
借款人地址:
借款人證件號碼:
借款人通信地址:
借款人聯系電話:
傳真:
出借人名稱:(乙方)
出借人地址:
出借人證件號碼:
出借人聯系電話:
鑒于甲方向乙方申請借款, 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雙方協商一致,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特訂立本合同,并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陳述與保證
1.1 甲方具備簽訂本合同所必要的民事行為能力,能實際履行本合同所確定的義務并承擔民事責任。
1.2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甲方真實的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1.3 甲方承諾:在簽署和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乙方提供的全部文件、資料及信息是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的,未向乙方隱瞞任何可能影響其還款能力的信息。
第二條 借款金額、期限及用途
2.1 甲方向乙方借款金額為人民幣 ____________整(¥_______________ 元 )。 乙方可分批放款。
2.2借款期限為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實際放款日與到期日以銀行轉賬憑證為準;
特別提示:本合同項下借款不得以任何形式流入證券市場、期貨市場投資。不得用于生產、經營國家明令禁止的產品。該借款必須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的日常生產經營。
第三條 借款利息及付息
3.1借款利率為: 本借款前六個月的借款利率為13%/年,超過半年,自第七個月開始,借款利率每月增加1%,依次類推。
3.2 利息從借款人實際提款日起按實際提款額和實際用款天數計算。日利率計算基數為一年360天。
3.3 按月結息,每月的xx年個人借保字_______________號。
7.2、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并另行簽訂《保證合同》,編號為____________年個人借保字_______________號。
借款人未按上述約定提供擔保,或擔保合同未生效或未完成法定的審批、登記或備案手續,出借人有權拒絕向借款人發放本合同項下的貸款。
第四條 甲方權利與義務
4.1 甲方有權按合同約定取得所借款項。
4.2 甲方應按合同約定償還本金和利息。
4.3 甲方應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
4.4甲方應承擔本合同及其擔保合同項下所有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公證費、鑒定費、評估費、登記費、保險費、手續費、咨詢費等。當甲方未按時支付上述費用時,乙方為保障自身利益先行墊付的上述費用,乙方有權隨時向甲方追償,并從墊付之日起計收銀行同期貸款利息。
4.5甲方承諾并保證向乙方履行以下必要協助義務,包括但不限于配合乙方對其借款使用情況及其經營狀況、收支情況進行的監督,有義務及時提供乙方要求的相關資料,保證所提供的資料和信息是真實、完整、準確的。
4.6甲方應在下列事項發生或可能發生之日起五日內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認為下列事項可能嚴重影響甲方償還能力的,有權要求甲方重新提供擔保,在甲方提供新的擔保之前可停止支付甲方尚未使用的借款。如甲方無法提供新的擔保,乙方可根據實際情況單方面宣布合同項下已發放的借款本金部分或全部提前到期,并要求甲方立即償還所有借款本金并結清利息,直至解除合同:
(1)對甲方還款能力有或可能有重大不利影響的刑事案件、訴訟、仲裁、行政措施、財產保全措施、強制執行措施或其他重大不利事件;
(2)甲方或其家庭成員的工作、收入發生重大變化;
(3)甲方姓名/名稱、住所、聯系方式、經營范圍及方式發生變更;
(4)甲方其他投資人居所、出資額、出資方式等發生變更;
(5)甲方出售、出租、轉移或以其他方式處分資產的全部或大部分;
(6)甲方為第三方提供保證,并因此而對其財務狀況或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7)甲方經營出現嚴重困難,財務狀況惡化,對其償債能力有負面影響的其他事件;
7.7甲方必須提供乙方認可的擔保方式,并與乙方簽訂擔保合同。
7.8本合同項下擔保發生不利于乙方債權的變化時,甲方需按乙方要求重新提供擔保。
本款所稱“變化”包括但不限于:擔保人停產、歇業、解散、停業整頓、被撤銷、營業執照被吊銷、申請或被申請破產;擔保人的經營或財務狀況有重大變化;擔保人的收入發生重大變化;擔保人涉及重大訴訟或仲裁案件;擔保物的價值減少或可能減少或被采取財產保全等強制措施;擔保人在擔保合同項下有違約行為;擔保人與甲方發生爭議;擔保人要求解除擔保合同;擔保合同未生效或無效或被撤銷;擔保物權不成立或無效;影響乙方債權安全的其他事件等。
第五條 乙方權利與義務
5.1乙方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收取借款本金、利息(包括逾期利息及挪用罰息)。有權按本合同和擔保合同的約定向甲方收取相關的費用。
5.2 在甲方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前提下,乙方應按合同約定發放借款。
5.3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甲方付息還本的情況。
5.4乙方依據法律規定,對甲方和擔保人為訂立和履行本合同向乙方提供的有關非公開信息保密;除國家行政機關,司法機關按法律規定調查外,乙方不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甲方信息。
5.5乙方有權隨時檢查借款用途、要求甲方提供經營狀況、財務狀況或其它乙方認為與本合同履行有關的報告,甲方不得拒絕。
5.6乙方在發現甲方出現財務狀況惡化等情況導致喪失或即將喪失償還能力時,有權停止支付甲方尚未使用的貸款,單方面宣布合同項下已發放的貸款本金部分或全部提前到期,并要求甲方立即償還所有貸款本金并結清利息,直至解除合同。
第六條 違約及處理
6.1甲方有屬于下列行為之一的,屬于違約:
(1)甲方未完全適當地遵守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承諾、保證、義務或責任,乙方認為影響債權安全的;
(2)甲方在履行與乙方簽訂的其他擔保合同中有違約行為,經乙方催告后仍未按期糾正;
(3)甲方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為第三人債務提供擔保有可能影響其償還能力的。
6.2甲方出現違約行為中的任何一項時,乙方有權停止支付甲方尚未使用的借款,并可單方面宣布合同項下已發放的借款本金部分和全部提前到期,并要求甲方立即償還所有貸款本金并結清利息,直至解除合同。
6.3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償還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時,乙方有權按擔保合同的約定處分抵押物或質押物,并追究保證人連帶擔保責任。有權按照公證書委托書賦予的權力直接處置抵押物或質押物,或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6.4:如借款人未如期償還借款本金,且又未就展期事宜與出借人達成協議,則構成借款逾期。出借人有權就逾期借款本金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日息萬分之十的比率向借款人計收罰息。如借款人未按時足額付息,出借人有權就應付未付利息金額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日息萬分之十的比率向借款人計收罰息。如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出借人有權就挪用貸款部分自挪用貸款之日起每日按日息萬分之十的比率向借款人計收罰息。
6.5因甲方違約,乙方為實現債權而產生的催收費用、鑒定費、訴訟費(或仲裁費)、保全費、公告費、執行費、律師費、差旅費及其他費用由甲方承擔。
6.6甲方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失蹤或被宣告失蹤,或者成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由甲方的合法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或財產代管人繼續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
若甲方無合法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或財產代管人,或合法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或財產代管人拒絕或者怠于履行本合同的,乙方有權處分抵押物或質押物,并追究保證人連帶責任;乙方亦有權根據實際情況停止支付甲方尚未使用的貸款,單方面宣布合同項下已發放的借款本金部分和全部提前到期,并要求甲方立即償還所有借款本金并結清利息,直至解除合同。
第七條 合同的效力及變更
7.1 合同的效力:本合同經甲方簽字、乙方簽字按手印后成立,同時按合同約定落實相關擔保手續,貸款資金轉入借款人賬戶后雙方債權債務關系正式成立,借款合同正式生效。
7.2合同的變更:對于貸款期限、還款方式等合同條款的任何變更,均應由雙方協商一致,另行簽訂書面協議。
第八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的爭議,雙方應積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爭議期間,各方可繼續履行未涉爭議的條款。
第九條 附件
下列附件及經雙方共同確認的其他附件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與本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
1、 同意函(如有)。
第十條 其他條款
10.1甲方已認真審閱本合同各項條款,乙方已向甲方做了詳細說明。雙方對合同所有內容不存在誤解與疑義。
10.2與本合同相關的擔保合同及雙方確認的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10.3任何書面通知均應寄送雙方在本合同填寫的通訊地址,該地址如有變動,變動方應及時通知對方。
10.4本合同正本一式貳份,簽約雙方各執一份。
未盡事宜另行商議: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