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設計的合同范本(通用3篇)
VI設計的合同范本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法規的規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委托設計事項,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信守執行:
一、合同內容和要求:
1._______________公司標志設計;
2._______________公司vi導入、vi執行、及vi手冊的整理。
二、費用
vi設計及vi手冊的整理:費用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rmb)(以上費用含設計費和vi手冊印刷裝訂費,裝訂vi手冊共計_________份)
三、付款方式
1.本合同簽訂后,甲方即向乙方支付合同總費用50%,即人民幣¥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整);
2.vi手冊整理完成;印刷裝訂前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合同余款,即人民幣¥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整)。
四、雙方的責任與義務.
1.乙方應按甲方要求按質按量完成相關策劃設計工作。
2.乙方需在規定時間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完成甲方公司vi手冊的整理工作,并報予甲方簽字認可
3.甲方有責任全力配合乙方開展本合同所規定的工作,并根據乙方需要提供相關資料。
因版權、文責所引發的法律責任,經濟糾紛由甲方承擔。
五、知識產權約定
1.乙方對設計完成的作品享有著作權。甲方將委托設計的所有費用結算完畢后,乙方可將作品著作權轉讓給甲方(需另行簽訂轉讓合同)。
2.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設計費用之前,乙方設計的作品著作權歸乙方,甲方對該作品不享有任何權利。
3.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設計的作品而導致的侵權,乙方有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六、違約責任
本合同簽訂后,甲乙雙方均應全面的履行本合同;因vi設計工作是十分艱巨的,不僅需要經過大量調研工作,更需一流設計師的創作,乙方在開始著手設計時就已經在全面的履行合同,鑒于此,甲方承諾如提前終止合同,仍承擔向乙方支付全部合同款的義務(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終止的除外)。
乙方如違約提前終止合同,所收取的費用應全部退還甲方。
七、甲乙雙方如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解決。
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一部分,本合同壹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字):_____ 乙方代表(簽字):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VI設計的合同范本 篇2
甲方: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法規的規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
委托設計事項,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信守執行:
一、 合同內容及要求:
二、設計與制作費用: 設計與制作費用總計為: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
三、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合同簽訂時付委托設計與制作總費用的50%即人民幣¥元
2、乙方將設計制作印刷品交付甲方時,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合同余款,即人民幣¥ 元(大寫:元整)。
四、設計與制作作品的時間及交付方式:
乙方需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完成設計方案。因甲方反復提出修改意見導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時完成時,可延期執行,延期時間由雙方協商確定。
五、知識產權約定:
1、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設計制作費用之前,乙方設計的'作品著作權歸乙方,甲方對該作品不享有任何權利;
2、甲方將委托設計制作的所有費用結算完畢后,甲方擁有作品的所有權、使用權和修改權。
六、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
1、甲方有權對乙方的設計提出建議和思路,以使乙方設計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業文化內涵;
2、甲方有權對乙方所設計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見;
3、甲方在付清所有設計費用后享有設計作品的所有權、使用權和修改權;
(二)、甲方義務:
1、甲方有義務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相關費用;
2、甲方有義務提供有關企業資料或其他有關資料給乙方。
(三)、乙方權利: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有關企業資料供乙方設計參考;
2、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相應款項;
3、乙方對設計的作品享有著作權,有權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項之前不得使用該設計作品。
(四)、乙方義務: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進行作品設計與制作;
2、乙方需按照合同約定按時交付設計制作作品。
七、違約責任:
1、甲方在設計作品初稿完成前終止合同,其預付的費用無權要求退回;甲方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后終止合同的,應當支付全額的設計費用。
2、乙方如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所收取的費用應當全部退回給甲方。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對方簽字合同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
合同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甲方(蓋章):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名: 乙方代表簽名: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戶:
帳號: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VI設計的合同范本 篇3
設計證書等級: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__市________區人民法院
________市________區房地產開發經營公司(代理單位)
設計人: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建部
監制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發包人:_________ ________市________區人民法院
________市________區房地產開發經營公司(代理單位)
設計人:_________yyy建筑設計院
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 臺江區人民法院審判法庭(勘察設計) 工程設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_________
1.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建設工程批準文件。
1.4招標編號為"榕市臺江建安招"的《臺江區人民法院審判法庭(勘察設計)》招標文件及中標通知書為本合同的依據及組成部分。
第二條 本合同設計項目的內容:_________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費等見下表。
第三條 發包人應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文件
第四條 設計人應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_________
1.批準后的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及社會穩定分析評估報告、節能評估報告各10份;
2.用于會審的規劃總平圖10份,發包人確定方案后10日歷天提交;
3.用于方案審批的設計文件10份;發包人確定方案后20日歷天內提交
4.用于擴初審批的設計文件10份,根據審查意見修改后初步設計文件8份,工程概算5份,方案優化設計文件經批準后30日歷天內提交;
5.用于施工圖審批的設計藍圖8份(指最終用于蓋章的圖紙,不含審查過程用圖)及CAD、GDF電子文檔2份,擴初會審通過并經發包方確認后50日歷天內提交;
6.根據施工圖審查意見及相關部門審查意見修改后的建筑單體以及人防、消防、安防等施工圖修訂文本12份,在施工圖審查合格后15日歷天;
7.專項設計(包含輕型鋼結構、建筑智能化、環境設計等)12份,在施工圖審查合格后30日歷天內提供;
8.室外總體(含道路廣場、園林景觀、給水排水、路燈照明等)施工圖12份,在施工圖審查合格后30日歷天內提供;
9.最終成果的書面計算書一份,全部存檔圖紙的光盤兩張,CAD圖紙光盤應按照發包人要求提交(設計方不得加密、設置使用權 限等,應方便發包人編制工程控制價以及相關報建手續辦理等);施工圖審批設計文件經批準后10日歷天內提交,
10.如另有加曬圖紙。以A4圖紙每張0.5元,A3圖紙每張1元,A2圖紙每張2元,A1以上圖紙每張4元收取工本費;
第五條 本合同設計收費估算為投標中標價:_________貳佰肆拾叁萬捌仟肆佰元人民幣(243.84萬元人民幣)。設計費支付進度詳見下表。
1、本設計項目的設計費總額暫定為243.84萬元人民幣(最終以財審為準),設計費浮動幅度為-20%。上述設計費總額和浮動幅度是設計人按照建設單位招標時公布的工程估算金額在投標時作出的報價。若工程估算金額與工程結算造價不一致的,則以后者金額為計費基數,按實調整設計費,合同價招標文件約定的設計費浮動幅度不變。設計費計算方法如下:_________
(1)工程設計收費=工程設計收費基準價___(1±浮動幅度值)= 304.8萬元___80%=243.84萬元
(2)工程設計收費基準價=基本設計收費+其他設計收費=243.84萬元
(3)基本設計收費=工程設計收費基價___專業調整系數___工程復雜程度調整系數___附加調整系數=243.84___1___1=243.84萬元。
僅方案設計費、初步設計費、施工圖設計費和后續服務包含在投標報價總額中。最終結算時,按臺江區政府投資項目審批中心審核的工程結算造價為設計費用限額,按上述方法計算設計費。
2、設計費支付方式:_________銀行轉賬,設計人提供等額正式發票。
3、第四次付費時,發包人和設計人按臺江區政府投資項目審批中心審核的工程結算造價為設計費用限額調整設計費總額,在本期設計費支付時,應按照調整后的設計費總額對之前支付的設計費進行重新計算,按實調整和支付,支付不足的,在本期補足,超量支付的扣回);
4、工程完成竣工驗收時,設計人提出申請,發包人7日內,支付余款并結清設計費。
5、第三次付費的同時,發包人退回設計人提交的履約保證金。
第六條 雙方責任
6.1 發包人責任:_________
6.1.1 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基礎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 天以內,設計人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超過規定期限15 天以上時,設計人員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6.1.2 發包人變更委托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增付設計費。
6.1.3 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文件時,如果設計人能夠做到,設計人應給予積極配合。
6.1.4 發包人應為派赴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方便條件。
6.l.5 發包人應保護設計人的投標書、設計方案、文件、資料圖紙、數據、計算軟件和專利技術。未經設計人同意,發包人對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復制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設計人有權向發包人提出索賠。
6.2 設計人責任:_________
6.2.1 設計人應按國家規定技術規范、標準、規程及發包人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資料,并對其負責。
6.2.2 設計人采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_________國家現行法律法規及行業相關規范。
6.2.3 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 。
6.2.4 設計人按本合同第二條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資料及文件。
6.2.5 設計人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后,按規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并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對不超出原定范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本年內項目開始施工,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
6.2.6 設計人應保護發包人的知識產權,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轉讓發包人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并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有權向設計人索額。
第七條 違約責任:_________
7.1 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7.2 發包人應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30 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并書面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發包人均按7.1 條規定支付設計費。
7.3 設計人所做的設計應當符合設計標準和規范要求,由于設計失誤引起重大設計變更、設計缺陷所造成返工的,除減收相關工程設計費外其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20%由設計人承擔。因設計人重大過失或故意行為造成的損失應按實際經濟損失承擔賠償責任。賠償金在設計費中相應予以扣除。
7.4 由于設計人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設計資料及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7.5 合同生效后,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八條 其他
8.1 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留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或技術咨詢服務合同。
8.2 設計人為本合同項目所采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自費向有關出版部門購買。本合同第四條規定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份數超過《工程設計收費標準》規定的份數,設計人另收工本費。
8.3 本工程設計資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應當注明其規格、型號、性能等技術指標,設計人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的設計人員配合加工定貨時,所需要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8.4 發包人委托設計人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員參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他費用由發包人支付。
8.5 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以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8.6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8.7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種方式解決:_________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_________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_________
8.8 本合同一式_ 陸_份,發包人_ 貳 _份、代理人_ 貳 _份、勘察人__ 貳 __份。
8.9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后生效。
8.10 本合同生效后,按規定到項目所在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認為必要時,到項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簽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即行終止。
8.11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2 其它約定事項:_________本合同未定事項,以臺江區人民法院審判法庭(勘察設計)招標文件為準。
第九條 合同補充條款
1.按照《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福建省建筑工程設計招標投標管理若干規定〉和〈福建省建筑工程勘察招標投標管理若干規定〉的通知》(閩建〔20__〕6號)的相關規定要求,結合本項目的實際情況,本建設工程設計合同增加的補充合同條款內容如下:_________
(1) 設計服務基本要求
A. 設計人應依據項目設計合同的規定,通過有效地計劃、組織和協調,按時完成合同規定的設計任務,保證設計質量、合理控制工程投資,為建設各方提供優良的設計服務。
B. 設計深度應滿足《建筑工程設計文件編制深度規定》(20__年版)(建質[20__]216號)的要求。
C. 若發包人(委托人)或其上級主管部門認為有必要的話,設計人則應按其要求進行技術設計,編制技術設計文件及相應修正概算,設計人應無條件執行,且編制費用已包括在設計費總額中。
D. 發包人認為有必要分標段進行施工招標的話,則設計人應按其要求分別提交招標項目所需的圖紙、文件資料,滿足發包人的招標需要。
E. 工程施工時,應按照規定派駐工地設計代表,協助發包人解決各種與設計有關的問題,包括修改完善設計或局部變更設計。
F.所做的設計應當符合設計標準和規范要求,由于設計失誤引起重大設計變更、設計缺陷所造成返工的,除減收相關工程設計費外其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20%由設計人承擔。因設計人重大過失或故意行為造成的損失應按實際經濟損失承擔賠償責任。賠償金在設計費中相應予以扣除。
G.發包人要求,參加與設計有關工程例會或專題會議。及時與相關單位進行施工中設計問題的溝通、技術交底。
H. 進行工程見證,參加工程各項驗收和簽認工作。
I.工現場設計配合,解決施工中設計問題,按設計合同要求,結合工程實際情況,下現場及時解決設計問題。
J.本工程設計資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應當注明其規格、型號、性能等技術指標,進行材料及設備采購的技術配合工作。設計人不得指定生產廠、供貨商。
K. 發包人需要設計人的設計人員配合選型定價、加工定貨時,設計人應當提供服務,所需要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L. 發包人委托設計人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指派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參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他費用由發包人支付。
(2) 對設計人員的基本要求
A. 設計人應當由投標時承諾派出的設計人員承擔設計工作,其設計項目負責人和其他主要設計人員應當在相應的設計文件上簽字,并參加發包人主持召開的與設計有關的會議,處理和解決與設計有關的問題。
B. 設計人不按投標時的承諾派出設計項目負責人的,發包人應當拒絕與其簽訂設計合同,并取消其中標資格;由此給發包人造成損失的,發包人可以直接將該設計人的投標保證金作為賠償費用予以扣除。發包人應當將上述情況向設計招標主管部門報告。
C. 設計項目負責人因其注冊執業資格單位變動等特殊原因不能出任的,設計人應向發包人提出更換設計項目負責人書面申請,其替換人選的資格、經驗和能力不得低于投標所報的人員,同時,設計人應當賠償發包人損失,其更換一次扣罰設計合同總額2%,直接從設計費中扣除。
D. 設計人未能按投標時的承諾派出其他主要設計人員的,應事先向發包人提出更換主要設計人員的書面申請,其替換人選的資格、經驗和能力不得低于投標所報的人員,經發包人書面同意后,若替換人數超過投標時所報人數一半的,其超過的部分,設計人應當賠償招標人損失,其每替換一人扣罰設計合同總額1%,直接從設計費中扣除。
E. 設計人員應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嚴謹的工作作風,在設計過程中不得向施工方介紹指定分包商和供應商。
F.駐施工現場設計代表,如有不盡其職或虛掛其名的情況,發包人有權要求調換具有相應資歷的人選的權利,直至有權要求設計單位退場并單方面終止合同。
2、 其他補充條款:_________
⑴ 設計人應按國家技術規范、標準、規程及發包人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資料,并對其負責,確保規劃及消防方案等相關事項審批通過,如有產生返工費用均由設計人自理,返工期間均視為設計人的逾期時間并應承擔因此產生的違約責任。
⑵ 設計人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后,按規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并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對不超出原定范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參加涉及設計的相關會議、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
⑶設計人應保護發包人的知識產權,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轉讓發包人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并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有權向設計人索賠。
⑷各專業設計人員名單在設計過程中不得更換,如確需更換需發包人書面同意,自行更換視為違約。
⑸設計人按發包人意見對其設計方案進行優化和修訂,直至發包人滿意,所需費用含在合同價中,發包人不另外支付。在設計和施工過程中,對設計方案進行局部修改或相應調整等情況,設計人不再另行收取費。
(6)設計人須積極配合發包人及職能部門,對提出的意見進行必要的圖紙修改,設計人應在收到發包人或發包人委托單位或上級主管單位提出的一般審查意見后10天(若作重大修改其時限另議)內,完成對設計文件的修改,所需費用含在合同價中,發包人不另外支付。對設計方案進行局部修改或相應調整等情況設計人不再另行收取費;若超過本款規定的期限,將視為設計人違約,每延期1天,計扣設計人響應階段設計合同價5‰的違約金。
(7)本工程設計設計人在中標后應積極配合發包人開展項目前期工作,承擔本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社會穩定分析報告、節能報告的編制工作。設計前期工作需相關部門審核批準后方可進入方案與施工圖設計。若設計人無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核發的建筑工程專業甲級工程咨詢資格證書(含評估資質),則由設計人或發包人直接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編制單位完成相關工可編制工作。可研編制費用以7萬元固定包干價支付給設計人,社會穩定分析報告及節能報告的編制費不另行計取。可研報告經相關部門批復或認可后,由設計人提出申請,發包人10日內給予支付相關費用。
以下無正文
發包人名稱:_________ 設計人名稱:_________
________市________區人民法院
(蓋章) (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簽字)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簽字)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簽字)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簽字)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住 所: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
代理單位名稱:_________
________市________區房地產開發經營公司
(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簽字)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簽字)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_________ 鑒證意見:_________
(蓋章) (蓋章)
備 案 號:_________ 經 辦 人:_________
備案日期:_________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 簽證日期:_________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