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規的社會捐贈協議書(通用3篇)
正規的社會捐贈協議書 篇1
正規的獎學金捐贈協議書范本1
贈與人:_________
受贈人:_________
為鼓勵廣大學生刻苦學習成為優秀人才,經贈與人與受贈人友好協商,由贈與人在受贈人處設立_________獎學金,雙方當事人為明確相互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捐贈目的
贈與人在受贈人處設立_________獎學金,目的在于鼓勵學生全面發展,成為國家棟梁之材,造福于人民。
第二條捐贈金額
贈與人設立_________獎學金的基金為人民幣_________元。
第三條捐贈金額的交付
贈與人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通過銀行匯款至受贈人人民銀行賬戶。受贈人應當及時進行查驗。
第四條獎學金管理與發放
(1)在_________獎學金設立的同時,由贈與人與受贈人共同組成_________獎學金管理委員會對該基金進行管理和發放。
(2)__________獎學金的基金由受贈人負責在_________銀行開設專門賬戶。每次定期儲蓄一年,利息用于發放獎學金。發放后剩余的利息仍存人獎學金專門賬戶,基金總額達到設立時的200%,可以將發放獎學金數額提高一倍。發放后剩余的利息亦再存入該獎學金專門賬戶,基金總額達到設立時的_________%后,全部利息均用于發放獎學金,獎學金數額相應提高。
(3)_________獎學金每年發放一次,時間為每年_________月份;每次獎勵_________名優秀學生,每人獎學金為_________元。
(4)_________獎學金發放標準凡獲得_________獎學金者必須符合下列標準:
1._________大學在校的專科生、本科生和研究生;
2.學習成績優秀,其中專科生與本科生學習成績須列全院(系)前五名,研究生須有質量較高的論文發表;
3.品質良好,本學年內未受到任何校紀處分。
(5)_________獎學金評定辦法
凡符合第(4)款所列標準者即有獲獎資格。人圍后,由_________獎學金管理委員會根據人圍者提供的有關材料進行評議,然后采用無記名投票的方式評選出獲獎者,當場揭曉,并張榜公布。
第五條獎學金存續時間
_________獎學金為永久性獎學金,受贈人不得擅自挪用。
第六條捐贈的撤銷
(1)受贈人在評選過程中弄虛作假,使不應獲獎者獲獎,與設立目的不符的;
(2)受贈人擅自將_________獎學金挪作他用的。
第七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合同的成立與生效
本合同在自受贈人表示接受本贈與時起成立并生效。
第九條其他
(1)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一律按照《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及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簽訂之后須經公證簽訂之后,始得成立與生效。
(3)本合同正式文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4)有效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贈與人(蓋章)_________受贈人(蓋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電掛: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
賬戶:_________賬戶: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正規的定向捐贈協議書范本2
捐贈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
經營范圍及方式:____________
工商核準登記號: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
受贈單位名稱:_______市慈善總會電話: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
以上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捐贈法》《民法典》有關規定,訂立協議如下:
一、捐贈方義務
向受贈方捐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并提供合法的所有權憑證。
二、捐贈方權利
與受贈方合議后,在不違反法律、法規,不危害公共利益前提下,指定所捐_______用途、用法如下:_______________。
三、受贈方權利
接受捐贈并查驗所有權憑證。
四、受贈方義務
接受捐贈款項或物品后,依照捐贈方指定的目標和方式支配使用捐贈款物。
雙方遵循誠實信用原則簽訂協議,如有未盡事宜,以實現協議為目的,自愿協商解決。
雙方簽章: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正規的社會捐贈協議書 篇2
出租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臨時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房號為 號 樓,面積為 m2。
二、租賃期限: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每月租金為: 元。
四、乙方交付房屋租賃保證金為: ,保證金不計利息。
五、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每季年支付租金一次,乙方每次租金繳納應于租賃開始的十天前支付清下一租賃期限段的租金。甲方開具租金收據。
六、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依照本合同約定將租賃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2、甲方根據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收取保證金、租金并開具收據。
3、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賠償:
A、未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將承租的房屋擅自轉租;
B、將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結構、損壞房屋及設施;
C、不按時繳納租金;
D、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依照合同約定,使用租賃房屋,并交納保證金和租金。
2、乙方負責租賃房屋及附屬設備設施的維護并承擔費用,損壞應負責修復或者賠償。
3、乙方負責支付所租房屋的水、電、氣、通訊、物管等房屋租賃使用過程中發生的一切相關費用。
4、合同期滿,乙方履行完本合同約定義務,結清相關費用和恢復房屋原狀后收回保證金。
5、房屋租賃期限滿,乙方需繼續租用的,應當提前一個月與甲方協商一致,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七、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補足租金外,每逾期一天,還須按租金的每日萬分之五向甲方繳納滯納金。
八、合同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七、其他約定:
1、因政府建設需要拆除該臨時建筑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雙方解除合同,甲方不賠償乙方任何損失和費用。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3、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4、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簽名):
承租人(簽名):
委托代理人(簽名):
住所:
身份證號碼:
簽訂地點:簽約時間:
正規的社會捐贈協議書 篇3
甲方(單位名稱) 乙方(勞動者) 身份證號碼:
地址:
家庭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其中試用期為兩個月,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內經甲方考核不合格者,甲方有權單方面內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延長乙方的試用期或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條 工作地點和工作內容
(一)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 (工作地點)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在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崗位、工種。
(二)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 8 小時(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 40 小時(不超過40小時),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由于生產經營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一條執行。
(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婚假、產假、喪假等假期。
(四)乙方的其他休息休假安排 .
第四條 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的基本工資標準為 元/月,乙方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甲方單位相同崗位最低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二)乙方試用期滿后,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實行計時工資。基本(固定)工資為 元/月,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如下:
(三)甲方每月 10 日發放工資。甲方至少每月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資,不得克扣或無故拖欠乙方工資。
(四)乙方加班工資、假期工資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五條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當地政府規定的法定社會保險,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時向勞動保障部門所屬社會保險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應繳納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省、市的有關規定給予乙方享受醫療期和醫療期待遇。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的,甲方按《職業病防治法》、《工傷保險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四)乙方的公休假、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女工孕期、產期、哺乳期待遇以及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醫療補助費的發放等,均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第六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安全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當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二)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做好女員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工作。
(三)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乙方有權要求改正或向有關部門舉報。
第七條 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應當告知乙方。
(二)乙方應遵守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按時完成工作任務,提高職業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職業道德。
(三)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理、行政處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八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變更合同應采用書面形式。變更后的合同文本雙方各執一份。
(二)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30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甲方在15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終止, 雙方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
1、本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合同期滿前,甲乙雙方應提前 天協商勞動合同續訂事宜,協商一致的,續訂勞動合同。
第九條 勞動爭議的處理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的,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工會尋求解決或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雙方必須履行;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雙方約定其他事項
第十一條 其它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條款與現行法律法規規定有抵觸的,按現行法律法規執行。
(二)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三)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簽章) 乙 方:(簽章)
時 間: 年 月 日 時 間: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