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煤生產管理合同(精選3篇)
原煤生產管理合同 篇1
甲方:選煤廠
乙方:選煤運營管理公司
甲方現有洗煤項目待調試生產,乙方具有完善的重介選煤生產管理技術團隊,愿意承包該項目,經雙方磋商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總則:
一、 江防提供原煤,及完善的選煤系統設備,乙方負責生產,經營管理機設備維護、保養使用。(如因設備質量問題影響正常生產由甲方負責更換維修。)
二、 乙方扶著招收,管理洗煤所需生產工人,甲方提供上料鏟車3臺,以及供工人吃放,住宿的場所,冬季供暖。
三、 甲方必須確保乙方正常生產所需的電力及水源供應,如因原料、電力,水源供應不足造成乙方無法按噸/月正常生產,甲方需支付乙方工人工資萬元/月,不餓能夠達到上述產量造成的變壓器無功損耗滯納金罰款由甲方全額支付。
四、 承包形式為大包干,噸原煤生產費用為角,包括(人工工資,生產電費,藥劑費用,介質粉,潤滑油脂及柴油,易損材料費,設備維修費,人身事故費、系統維護費、勞保用品。其中:介質粉、電費、油品、材料帶增值稅票;人工工資不帶稅票,每月向甲方報工資表,超出(月·人)的上個人所得稅)
五、 乙方應對洗煤工人,上保險。
六、 如遇特大的,因不可抗力(地震、山洪、雷電等自然災害)發
生的人身傷亡事故,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
分則:
一、 費用支付方式:
1. 調試費用:調試工人到廠,甲方支付乙方元調試費用。確保調試正常進行。
2. 調試期限:暫定10日。月日進廠。甲方提供200噸磁鐵粉,適量潤滑油和浮選藥劑,試驗期內甲方付費,試驗完成后核定剩余量,余量由乙方付費。
3. 調試完成后,甲方需向乙方支付萬元生產所需費用,以確保正常生產,
二十日內完成原煤入洗五萬噸,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清本月生產費
4. 生產費用結算:每月五號結清上月費用。
5. 按每月產量計算生產所需的材料費,正常電費,甲方需全額月初支付乙方。
二、 產品質量要求:
1. 為確保精煤粉9.5%—10%,甲方提供的原煤內灰不得大于7.5%;
2. 矸石帶中煤不大于3%;
3. 中煤含精煤小于8%(所含精煤灰分大于13%),含矸小于5%;
4. 浮精灰分10%—12%,尾礦灰分大于50%;
三、 產品質量超標處罰(待調試完畢后擬定)。
四、 承包期限為三年:
即本合同以20年月日簽訂生效,至20年月日結束。
五、 若甲乙雙方對本合同中所定條款有異議,可經雙方協商后再訂立補充條款。
六、 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七、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選煤廠
乙方:選煤運營管理公司
原煤生產管理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保證_________電站安全運行,保障在生產勞動過程中人員、設備的安全,參照國家電力行業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就共同做好電站安全管理工作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電站安全管理規定》、國務院493號令《生產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法規及本協議,承擔各自的責任和義務。
二、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甲乙雙方應不斷強化以安全第一責任人為核心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努力改造勞動條件,消除安全隱患,保證工作人員、設備安全。
三、甲、乙雙方必須貫徹“管生產必須管安全”到原則,做到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考核生產工作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考核安全工作。
四、甲方責任:
1.電站設備設施及場所應滿足國家安全生產法規、標準及規定。因工作需要乙方提出書面計劃,甲方為乙方提供安全生產所必須的符合國家標準和規定的安全工器具。
2.督促乙方定期組織工作人員體檢并建檔。體檢不合格或有職業禁忌癥者,老、弱、病、殘者及未成年工嚴禁使用。
3.督促乙方做好工作人員的安全教育工作,每年進行一次安全規程、運行規程的考試,建立安全教育、考試檔案。
4.督促乙方嚴格執行“兩票三制”工作。
5.審查乙方提交的現場安全運行防護措施。
6.督促乙方對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以及持證上崗。
7.發現乙方違章作業,有權糾正或立即停止其工作。對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員違反有關安全規定、制度,有權按甲方的有關處罰規定予以處理。
8.督促或組織乙方開展安全檢查活動和定期召開安全例會,及時向乙方傳達甲方有關安全工作的文件、通報和會議精神。
9.組織或參與乙方事故的調查處理。必要時,應聘請第三方專家進行事故調查分析。
10.甲方的人員(包括甲方外請、外聘的工作人員)到電站工作也應遵守電站的現場規程制度,并接受乙方工作人員的安全勸解、監管。
五、乙方職責:
1.遵守甲方頒布的安全、文明生產的管理規定和制度,服從監督和指導。
2.建立健全電站生產運行管理的現場規章制度和安全生產責任制并認真落實。
3.乙方長期從事電站的運行管理,應完全了解電站生產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因此,乙方派駐電站的工作人員,必須對其進行安全教育,告知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并嚴格格執行,乙方須對該電站運行人員進行定期體檢,進行安規和安全技術的培訓考試,人員名單、考試成績匯總表報甲方備案;每年3月前向甲方報送工作人員安規、運規考試成績匯總表,且人員不應隨時更換,不得冒名頂替,但不合格人員應立即予以更換。對進入生產現場的甲方及外來工作人員,乙方應按照現場規程制度的要求進行安全勸解、監管。
4.乙方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每年向甲方報送特種作業證的年審記錄。
5.按規定對安全工器具進行定期檢查、檢驗、確保符合安全規定并在檢定周期內使用,并向甲方報送檢驗記錄,必須按規定為工作人員配備勞動保護用具、用具。
6.重大施工或技改的施工現場運行安全措施、重大隱患的事故防范措施報甲方審查。
7.乙方必須設立專職或兼職安全員并書面通報甲方,安全員應選擇責任心強、堅持原則,熟悉水電站生產和安全有關規程、制度、標準的人員擔任,乙方安全員按要求參加甲方組織的安全活動和完成甲方要求的安全工作。
8.乙方應嚴格執行“兩票三制”制度,每月對“兩票三制”進行統計、分析,做出合格率評價,報甲方審查,乙方按時向甲方報送事故卡片、事故統計報表、年、月報表以及每月發生的不安全情況。
9.對甲方提出的監察性意見,必須按要求組織整改并及時回復。發生事故必須及時報告甲方,并采取應急救援措施。按“四不放過”的原則調查處理事故,并向甲方報送事故分析處理報告。
六、其他:
1.甲、乙方按事故調查報告結論承擔相應的經濟和考核責任。
2.甲方按照規定對乙方或乙方個人的違章處罰及其他安全方面的處罰可在每月支付給乙方的運行、維護、生產管理費用中扣除。
3.乙方不服從甲方管理或嚴重違章作業、管理混亂、事故不斷,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4.未盡事宜,經雙方協調解決。
七、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章:____ 乙方代表簽章:____
時間: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
原煤生產管理合同 篇3
建設單位:(單位全稱)
參建甲方:(單位全稱)
參建乙方:(單位全稱)
參建丙方:(單位全稱)
參建丁方:(單位全稱)
甲、乙、丙、丁四方參建單位現在 區域內同時進行作業,甲方按照工程承包合同承擔 項目施工,乙方按照工程承包合同承擔 項目施工,丙方按照承包合同承擔 項目施工,丁方按照承包合同承擔 安裝項目施工,現在四方都在 內進行前期制作與安裝,為保證各參建單位安全文明施工,加強安全管理,避免交叉作業時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確保自身及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依據《安全生產法》第四十條之規定:“兩個以上生產經營單位在同一作業區域內進行生產經營活動,可能危及對方生產安全,應當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和應當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檢查與協調”現經多方友好協商,簽訂如下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書,以共同遵守,確保安全生產。
一、多方工程簡況及存在的干擾問題。
二、多方有關責任人應建立相互聯系的機制,確定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如下:
建設單位安全負責人: 手機:
甲方安全負責人: 手機:
乙方安全責任人: 手機:
丙方安全負責人: 手機:
丁方安全負責人: 手機:
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對交叉干擾部位進行檢查,及時協商解決由于相互干擾而發生的安全生產問題,如多方無法協調一致,則應報請監理幫忙協商解決。
各方應賦予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足夠的權限,保證其工作的正常進行。當人員發生變動時,應書面通知相關及監理單位、安監局安全辦公室。
三、多方在交叉作業或發生相互干擾時,應根據該作業面的具體情況共同商討制定安全措施,明確各自的職責,報監理審核后作為本協議的正式附件(下同),并按其規定認真實施,同時報監理和管理局安全辦存檔。
四、各方應做好自身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消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保護業主財產、周邊建筑物及電力等設施的安全;被干擾方應積極配合做好人員撤離、設備防護等工作。
五、干擾方應向被干擾各方提供經監理單位審批的施工計劃,被干擾方據此提前安排施工,以減少干擾所帶來的損失;若被干擾方必須停工時,必須報告監理單位和建設管理局工程部。
六、雙方單位在同一部位施工,其工作面不能錯開時,必須報監理同一協調,共同制定具體措施,按職責認真予以落實。
七、雙方單位應互相理解,互相配合,及時解決可能發生的安全生產問題,并盡可能為對方創造安全文明施工條件、文明的施工環境。
八、雙方單位在同一部位施工,一方是高處作業或高空作業時,應在下方設置警示標識,在施工作業前采取全封閉隔離措施,或設置警戒線并派專人警戒指揮,防止高空落物、滾石危及下方人員和設備的安全。
九、各方應自覺保障道路交通和其他通道的通暢,不得隨意占道或故意發難。凡因施工需要進行交通封閉或管制的,必須報監理單位和工程部審批并及時處理。
十、雙方單位在同一部位施工有一方要進行焊接氣割作業時,施工單位必須事先通知對方作好防護,并配備合格的消防滅火器材,消除現場易燃易爆物品,焊接作業結束后,施焊單位必須及時清理焊割現場,防止焊接火花死灰復燃,釀成火災。
十一、雙方單位在同一部位施工,對各自敷設的用電線路,必須切實做好隔離和絕緣工作,敷設的電線必須通過雙方工作面,應事先征得對方同意,同時,施工過程中應經常性對電線進行檢查維護,發現問題時,應及時處理,并通知對方或設置警告標志加以注意。
十二、雙方單位在同一部位施工,有一方進行起重時,應考慮對對方工作得安全影響,并制定起重吊裝安全措施經監理審核后,方可開始進行起重作業。
十三、雙方單位有共同維護同一作業區域內安全文明生產的責任,必須做到施工場地文明整潔,材料堆放整齊且安全可靠(必須有防垮塌、防滑、滾落措施),設備通行、工作、停放場地穩定(必須防止飛石)。施工完成后做好場地清理,創造良好的環境。
十四、在多個單位的交叉作業區域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報告單位負責人,本單位負責人及多方聯系負責人(涉及雙方的事故)在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險和處理,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并保護好事故現場。
十五、對于事故的調查處理,一般事故,有事故方進行調查處理,涉及雙方的由雙方組成聯合調查組進行調查處理,處理意見如有分歧時,可請監理協調解決;重大事故應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根據事故調查處理的實際情況,查明事故原因,落實事故責任和整改措施;根據事故調查認定,事故責任方應依法承擔相關事故損失。
十六、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如出現新的情況,施工各方應及時會同監理單位共同協商調整,補充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安全職責和安全措施,以確保施工安全。
十七、本協議一式多份,當事方各執一份,報監理單位和安監局各一份存檔。
十八、本協議從簽訂之日起生效,責任各方必須認真履行,監理單位應認真監督執行。
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簽字/單位蓋章)
項目安全負責人:(簽字)
時間:
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簽字/單位蓋章)
項目安全負責人:(簽字)
時間:
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簽字/單位蓋章)
項目安全負責人:(簽字)
時間:
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簽字/單位蓋章)
項目安全負責人:(簽字)
時間:
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簽字/單位蓋章)
項目安全負責人:(簽字)
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