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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吊安裝拆除安全管理協議

發布時間:2023-06-23

塔吊安裝拆除安全管理協議(通用28篇)

塔吊安裝拆除安全管理協議 篇1

  甲方:

  乙方:

  為了保證在安拆過程中的施工安全順利進行,項目部就施工安全方面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對乙方在本單位的施工范圍內履行安全監督檢查和管理職責。

  2、甲方對乙方的安裝資質及塔吊的安裝告知書、檢測報告、塔吊使用證等其他證照進行審查或溝通,對乙方的安裝拆卸人員發現有未成年工、童工等與《勞動法》相違背的人員進行清除,并作出罰款等處理。

  3.甲方要對乙方進行現場安全教育,講解國家、企業的安全方針、政策、規范、制度、等條例,監督對乙方施工的安全交底,同時檢查乙方的交底執行情況。

  4、乙方所有安裝拆卸人員必須持證上崗,熟悉機械的安全性能;施工前,施工負責人要向操作人員做專項技術安全交底,并下技術指導書。 5、施工人員進入現場必須服從安全員的監督,必須正確佩戴個人安全防護用品,不得擅自拆除現場的安全防護設施,違者進行處罰,對造成事故者追究其責任。

  6、參與安裝塔機的指揮員、司機、電工、起重工必須經過培訓,持證上崗。

  7、安裝前,應對塔身機構、繩輪系統、傳動電氣系統進行仔細檢查,有安全隱患不得安裝,保險限位齊全可靠。

  8、安裝塔機時,必須按照技術要求和標準嚴格執行,不得隨意互換和偷工減料,不得隨意改動安裝工藝,各種螺絲、繩卡要達到安全技術要求,不得用替代品。

  9、頂升時,上部必須保持平衡,有故障時,應先排除故障后,在進行頂升和安裝,四級以上風不允許頂升。 10、登高人員必須配帶安裝帶、工具袋,工具和螺栓要抓牢不得掉落裝于工具袋中,不允許隨便拋擲。

  11、登高人員必須經過體驗、身體合格方可登高。

  12、全體施工人員要聽從統一指揮、統一思想、統一行動,看明信號后,再進行操作。

  13、遇大雷雨、暴風等惡劣氣候時,一律停止作業。

  14、所有安裝人員絕不允許在安裝拆卸塔機期間喝酒,要保持足夠的睡眠,保持清醒的頭腦,精力充沛,完成安裝任務。 15、安裝和拆卸的過程中嚴格按照施工方案以及塔吊出廠說明書的技術要求進行作業。乙方必須建立安全保證體系,有專職安全員,由甲方統一管理。 16、乙方安全員要組織搞好班前安全活動,作好記錄,隨時接受甲方檢查。

  17、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和企業制定的關于安全生產、現場文明施工、安全消防管理等的規章制度,對甲方提出的安全隱患及下發的整改通知單要及時進行整改、反饋、確保安全施工。 18、乙方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冒險作業。

  以上各項管理規定必須嚴格遵守,如因不遵守或違背本部管理規定違章作業所發生的一切后果包括甲方所有的經濟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甲方不負責乙方任何責任損失。

  甲方負責人(簽字): 乙方負責人(簽字):

  簽約地址:辦 簽約 時間:

  注: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塔吊安裝拆除安全管理協議 篇2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確保工程施工順利進行,進一步明確塔吊使用過程中各方應履行的義務和承擔的責任,保障作業人員施工安全和各方財產免受損失,預防各類工傷事故的發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特簽訂本協議,以資共恪守。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塔吊使用范圍:鋼結構安裝工程、土建鋼筋混凝土工程。

  四、雙方在使用塔吊過程中均必須遵守國家及省有關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相關作業規程,正確使用塔吊。

  五、雙方在塔吊使用過程中,本著“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特規定如下:

  1、乙方在塔吊使用前必須委派專人與甲方聯系,辦理使用簽證單,并安排具有操作證的吊裝人員(起重工、司索工)和信號指揮人員進行吊裝作業。

  2、乙方在每次吊裝任務完成后必須補填塔吊確切使用起止時間及塔吊運行狀況記錄,雙方共同安排專人負責,以書面形式簽字確認。

  3、根據國家及省的相關規定,任何一個使用方在吊裝前必須對塔吊操作人員(塔司)進行相關吊裝內容的方案交底,相關安全技術交底,吊裝注意事項交底和安全教育工作。

  六、雙方在塔吊使用過程中,任何一方若發生安全事故必須立即采取措施搶救傷員,保護現場,控制事態發展,減少事故損失,并及時告知雙方項目部,本著“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其責任范圍劃分如下:

  1、乙方不得在未辦理塔吊使用手續時擅自使用塔吊,否則,由此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負責。

  2、乙方在吊裝過程中未按排具有操作證的起重工,司索工和信號指揮人員進行吊裝作業,由此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負責。

  3、乙方在吊裝使用過程中,必須遵守相應操作規程和吊裝“十不吊”規定,不允許超重吊物,歪拉斜吊,構件、散件必須捆綁固定牢靠,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負責。

  4、甲已雙方在使用塔吊交接過程中,必須以書面形式確認塔吊使用工況狀態,確認的工況狀態作為甲已雙方使用塔吊狀況界定的依據。

  5、塔吊工況界定不清時,可委托具有相應檢測資質的單位進行檢測確認。

  6、使用方在進行吊裝作業前,除對自己吊裝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交底外,未按吊裝內容對塔吊操作人員(塔司)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吊裝注意事項交底和教育的,由此引起塔吊司機誤操作或操作不當引起的事故,由使用方承擔全部責任。

  7、塔吊司機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冒險作業,在正常吊裝過程中,因塔吊吊鉤以上(含吊鉤)的機械故障或塔司人為操作造成的事故由第三方(塔機租賃公司)負責。

  8、吊鉤以下(含鋼絲繩)的作業不當或指揮不當事故由使用方負責。

  9、按照上述責任劃分,在塔吊使用過程中,因事故造成的所有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均由責任方承擔,同時,另一方使用方(無過錯方)不承擔任何連帶責任,并有因事故造成損失的索賠權。

  七、協議糾紛的解決方式:甲已雙方如因塔吊使用而發生事故并產生法律糾紛時,到甲方法人所在地地方人民法院解決。

  八、協議時效: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甲方終止塔吊租賃合同時而終止。

  九、以上條款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甲方(章) 乙方(章)

  代表 :  代表:

  年 月 日

塔吊安裝拆除安全管理協議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及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第379號《物業管理條例》、《重慶市物業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等國家、地方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對實行專業化、企業化的物業安全管理訂立本協議書。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面積約: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物業類型:____________性物業 。

  第二條 委托管理事項

  1.房屋建筑本體共用部位(由裝飾公司裝修完畢并已通過聚富房地產地產公司驗收的樓蓋、屋頂、外墻面、樓梯間、走廊和逃生通道、門廳、電梯、強弱電井、管道井、天花板等)的成品安全管理,由乙方看管。

  2.房屋建筑本體共用設施設備(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電梯及電扶梯、消防設施的外表面等)的成品保護管理服務,由乙方看管。

  3.地庫已安裝完成的電纜、上下水管道、排風管道、消防管道設備房的各種設備由乙方看管。

  第三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 ____ 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與物業管理公司議定年度管理計劃、費用概預算、決算報告。

  2.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月全面進行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管理失誤,經重慶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認定,有權終止合同。

  3.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安全管理工作及質量進行監督,若發現問題及時告知乙方,并有權要求乙方改善,直到達到甲乙標準。

  4.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員工的工作。甲方不認可的乙方員工,可以要求乙方隨時更換。由此產生的責任甲方可要求進行賠償。

  5.甲方應向乙方提供要求所需的非管理和建筑機密的有關資料,支持乙方工作。

  6.甲方依據實際情況向乙方無償提供安全有效的取水、用電資源。

  7.甲方有義務教育甲方員工遵守現場安全管理要求,服從有關管理,共同安全環境。

  8.甲方允許乙方使用乙方公司的工作證件在甲方施工現場配戴使用。

  9.法規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及本合同的規定,制訂該物業的各項管理辦法、規章制度、實施細則,自主開展各項安全管理活動,但不得損害甲方的合法權益。乙方制訂安全管理的各項管理辦法、規章制度、實施細則等制度條文嚴格實施。遵照國家、地方物業管理服務_____規定,按物業管理的服務項目、服務內容、服務深度,測算物業管理服務_____標準,并向甲方提供測算依據,嚴格按合同規定的_____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不得只_____不服務或多_____少服務。

  2.負責編制重慶國際貿易中心范圍內的季度安全管理工作實施方案,經雙方議定后由乙方組織實施。

  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合約議定項目直接或者間接方式轉包或者分包給第三方及其他個人。

  4.接受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及有關政府部門的監督、指導,并接受甲方和業主的監督。

  5.甲方管理代表對乙方工作提出異議而乙方認為不合理時,乙方有權向甲方公司的上級管理提出書面申訴。

  6.乙方有義務按照本協議書約定的工作范圍和執行標準,遵照甲方規定時限,保質保量完成工作任務。

  7.乙方保證有________人編制的安全管理隊伍負責承攬的安全管理工作項目(包含管理人員、輪換休假人員),在必須保證甲方提出的安全管理任務前提下,乙方可以適當增減崗位人員數量。乙方須向甲方提供有關《人員編制表》、《主管通訊錄》、《崗位責任制度》及其他管理制度。

  8.乙方有責任按照本協議書約定工作內容提供必要的人力和安全管理需要的裝備。

  9.乙方有義務接受甲方的工作監督和檢查。乙方所有員工禁止在甲方公司范圍內吸煙、打牌及賭博。

  10.乙方員工在工作期間,若因乙方管理的過失造成的甲方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乙方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11.乙方員工在工作期間,若因甲方管理的過失造成的甲方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乙方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均由甲方負責。

  12.乙方員工在做好安全管理服務的同時,必須遵守甲方有關的施工現場管理制度,配合維護好重慶勾結貿易中心的整體形象。

  13.建立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并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14.乙方需按照國家和重慶市地方的有關勞動法規,為員工辦理有關勞動雇傭手續和勞動保障手續及相關勞動_____。

  第六條 管理目標

  乙方根據甲方的委托管理事項制定出本物業“目標管理分項考核標準”(各項勞動安全事故防護和清潔衛生管理的工作標準和考核標準),與甲方協商同意后作為本合同的必備附件。

  乙方承諾,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日內達到的管理標準。

  乙方按照目標管理要求,每周向甲方呈報書面工作匯報;每月、每季度呈報書面工作總結

  第七條 管理服務費用

  1.物業安全管理費用按月計取,每月甲方應付費用為RMB:_____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圓整 ),另在本協議書生效的第一個月將安全管理人員的服裝及裝備費一次性付款 ___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圓整)劃撥到_____________物業管理公司帳戶上。

  2.物業的清潔服務費由甲方按統一在每月________日前支付費用。第一筆費用于簽訂本合同____日內將RMB: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圓整)劃撥在乙方公司帳戶上,方式: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相應補償;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權終止合同。

  2.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補償。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權終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設施設備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并負責善后處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事故責任和賠償并負責善后處理。(產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關部門的鑒定結論為準)。

  4.若雙方之一方宣布或者被地方法院判定破產,本合同自動終止。雙方不承擔對方任何經濟糾紛,雙方之間的債權債務仍需清算。

  5.若因甲方自身原因拖欠乙方合同金額費用且超過_______日,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并保留向甲方追索及訴訟的權利。

  第九條 工作聯系和保密制度

  1.甲、乙雙方應建立工作聯系制度,相互通報管理組織架構。每月定期召開工作聯系會議,洽商和協調處理有關安全管理工作。

  2.甲、乙雙方派駐管理人員變更應在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告知對方,并確認相關派駐管理人員緊急聯絡方式。

  3.甲、乙雙方工作銜接均以書面形式進行,并由雙方全權派駐代表簽署意見。

  第十條 其他事項

  1.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_______日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3.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并按有關法規政策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4.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的,提交重慶市_____委員會或者______________市_______區人民法院依法裁決。

  5.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_______頁,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備案)各執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塔吊安裝拆除安全管理協議 篇4

  受托人(船舶經營人,以下簡稱甲方):

  委托人(船舶所有人,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交通部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本著平等自愿原則,簽訂如下合同:

  一、乙方將自有船舶委托給甲方管理

  船 名: 曾用名: 主機功率:

  船舶種類:貨輪 建造日期:

  總長: 型深: 型寬: 總噸: 凈噸: 載重噸:

  二、船舶安全管理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甲方責任

  1、負責取得船舶合法的營運資格;

  2、負責航海交安全管理責任,按規定建立并指導、檢查、督促落實該船的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管理措施及執行情況,負責對船員的崗位安全培訓;

  3、負責按國家有關規定配備船員,辦理聘用合同,對乙方推薦符合要求的船員優先配備;

  4、負責海商、海損事故處理;

  5、負責建立船舶各類管理臺賬、聯系制度,及時向乙方通報情況。

  四、乙方責任

  1、如實向甲方提供船舶有關資料和證明,保證船舶來源的合法性;

  2、配合、協助甲方對船舶的安全管理;

  3、向甲方推薦船員,并負責對船員管理進行監督;

  4、按本合同約定的額度和支付方式按時向甲方支付管理費和有關費用,并承擔未經甲方同意,拖延或少支付安全管理費的有關費用造成的違約責任;

  5、負責承擔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風險責任和經濟損失;

  6、負責辦理船舶保險、船員人身保險、油污染險、船舶承運險,并爭取保費優惠;

  7、其他責任:負責船舶的設備更新及船舶修理。

  五、雙方關于管理費、保險費用和有關費用額度、支付方式的約定

  委托管理期間,委托人應向受托人支付 萬/年的委托經營管理費,在合同簽訂之日一次付清,次年管理費待一年期滿之日一次性支付,若委托人15天內未支付管理費,受托人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并對委托人作違約處理。委托人應將船舶保險費、稅費、航政規費及委托人認定應付的有頭費用按受托人規定的期限及時交至指定銀行賬戶,由受托人按期支付,并在支付后及時結算。

  六、雙方關于風險責任和責任賠償的約定

  該委托經營管理的船舶,在甲方經營管理期間所產生的一切風險責任,由乙方對該船的實際價值及經營管理過程中產生的利潤和保險賠償款等應得的所有合法利益先予承擔,對上述利益不足補償部分的損失由甲方依法承擔。

  七、雙方關于經營費用和利潤分配的約定

  該船實行公司內部單船核算,經營費用由乙方支付,營業利潤歸乙方所有。

  八、雙方關于違約責任和違約金的約定

  甲、乙雙方必須認真履行合同約定條款,若有違約,除賠償對方相應的損失外,還應處以人民幣壹萬元的違約金。

  九、其他約定

  1、未經委托人同意,不得轉讓該合同。

  2、委托期間,委托人有權轉讓該船舶,但須提前10天以書面形式告知受托人,雙方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由此造成的經營損失由委托人承擔。

  3、遇有政策變動和本合同未盡事宜,待雙方協商可簽訂補充協議。

  十、本合同經雙方確認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并分別報備當地航管部門、船舶國籍登記機關。

  十一、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當地主管部門申請仲裁或訴諸人民法院。

  甲方(法人代表): 乙方:

  《水路運輸許可證》編號: 身份證號碼: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塔吊安裝拆除安全管理協議 篇5

  承租單位: (簡稱甲方)

  出租單位: (簡稱乙方)

  為了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和執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明確甲乙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減少與避免施工現場各類事故的發生,特簽訂“安全管理協議書”并與“租賃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乙雙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執行國家行業標準《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JGJ33-20__)、《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005)與《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程》(DBJ101-62-20__)和20__年《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標準》等相關規定。

  一、甲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在簽訂“租賃合同”前要審查乙方的資質證書、營業執照、安全生產許可證等相關資料。

  2、按照乙方提供的塔吊路基施工圖紙及技術條件要求進行施工,施工完畢經甲乙雙方驗收合格后填寫“路基檢驗記錄”并經甲方負責人簽字后,乙方才能立塔。

  3、塔吊安裝完畢由安裝單位提供“北京市塔吊拆、裝統一檢查表格”(八張表)并經安裝單位(法人單位)蓋章后,甲方才能使用。

  4、負責編制“塔吊(群塔)作業方案”,并經甲方企業技術負責人審批與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后實施。

  5、負責配備專業指揮信號工(持有效的特種作業資格操作證),按操作規程負責塔吊信號指揮工作,如需隔樓吊裝,要加配接力信號指揮,對信號指揮人員應配備信號工服裝。

  6、負責對塔司、信號工、掛鉤工上崗前的培訓教育考核與“應知應會”考核,并根據“塔吊(群塔)作業方案”向塔司、信號工、掛鉤工等進行書面安全交底,所有接受交底人員要履行簽字手續。

  7、負責定期與不定期的安全檢查測定記錄,每月至少兩次定期檢查,遇有5級以上(含5級)大風及大雨后不定期檢查測定記錄,發現隱患及時通知乙方檢修。

  8、負責匯總與整理甲乙雙方的塔吊相關資料。

  9、未按上述1~8項條款履行責任,一旦發生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擔有關責任及相關的經濟損失。

  二、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下述資料:

  (1)出租單位的相關資料

  ①出租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蓋公章);

  ②塔吊租賃合同、安全管理協議書(原件);

  ③起重機械設備統一編號、出廠合格證(復印件蓋公章);

  ④塔式起重機驗收檢驗報告(復印件蓋公章);

  ⑤塔式起重機安全檢驗合格證(復印件蓋公章);

  ⑥塔吊操作人員操作證(復印件蓋公章);

  ⑦塔吊維修保養制度(原件);

  ⑧塔吊出租單位自檢、月檢記錄,維修保養記錄,隱患整改記錄(塔吊使用后每月月底向甲方提供)。

  (2)拆裝單位的相關資料

  ①拆裝單位的資質證書、營業執照、安全生產許可證(復印件蓋公章);

  ②拆裝單位的“拆裝合同”(副本原件);

  ③塔吊拆裝安全管理協議書(復印件);

  ④拆裝單位的“塔吊安(拆)裝施工方案”,要有編制人、審核人、審批人(企業技術負責人)簽字并蓋公章(原件);

  ⑤北京市塔吊拆、裝統一檢查表格”(八張表)原件;

  ⑥拆裝人員操作證(復印件蓋公章);

  ⑦對拆裝人員的安全技術交底及簽字手續;

  ⑧塔吊應急預案(蓋公章)。

  2、根據向甲方提供的塔吊路基施工圖紙與技術條件要求對其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填寫“路基檢驗記錄”并經甲方負責人簽字后才能夠立塔。

  3、塔吊安裝完畢后,向甲方提供“北京市塔吊拆、裝統一檢查表格”(八張表)并經拆裝的法人單位蓋章后,方可交付甲方使用。

  4、對進入施工現場塔吊拆裝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與做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履行簽字手續,并報甲方專職安全員一份存檔。

  5、向塔司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履行簽字手續,并報甲方專職安全員一份存檔。乙方機組人員進駐現場后,必須服從甲方的統一管理,參加甲方組織的安全教育培訓及考核。

  6、對塔吊定期與不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維修,并要求操作人員,每天要做好班前、班后的安全運行檢查與交接班記錄、如發現問題及時檢修,禁止帶故障運行與違章操作,將自檢、月檢記錄、維修保養記錄,隱患整改記錄報甲方專職安全員存檔。

  7、乙方塔吊操作人員要嚴格遵守“十不吊”的原則與“安全操作規程”,禁止違章操作,有權拒絕甲方人員的違章指揮,

  8、乙方未按上述1~7項條款履行責任,一旦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與相關的經濟損失。

  9、因塔吊設備問題和塔吊在拆裝與進出場過程中,一旦發生安全事故或其它事故,由乙方負全部責任與承擔一切經濟損失。

  三、本協議書中未明確的相關責任以法律法規、行業標準、北京市政府與行業部門的相關規定為準。

  四、本“安全管理協議書”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雙方簽字蓋章生效,至塔吊拆除退場后自行終止。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委托代理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項目經理(簽字) (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塔吊安裝拆除安全管理協議 篇6

  監督單位: 發包單位:

  作業方一: 作業方二:

  為了認真執行國家“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法規和有關規定,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責任,確保 現場施工安全作業。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四十條:“兩個以上生產經營單位在同一作業區域內進行生產經營活動,可能危及對方生產安全的,應當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和應當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檢查與協調”的規定。經三方協商同意,制定此協議,三方遵照履行。具體條款如下:

  1、必須認真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有關勞動保護法規、條例、規定,嚴格遵守機械制造行業、建筑和安裝行業有關安全規定和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施工作業。

  2、施工方必須制定保證施工作業安全的安全制度、措施,配備各種安全防護設施,確保檢查到位、措施到位。

  3、施工方要對施工作業人員要進行安全教育,強化作業人員的安全意識,杜絕違章作業。

  4、在同一區域或在同一地點或同一臺(套)設備設施上作業時,施工雙方方必須明確一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施工安全以及同另一方在安全方面進行協調的工作。

  5、施工作業雙方要經常在施工中對安全問題進行溝通和協商,當施工中發生沖突和影響施工作業時,雙方要先停止作業,由各自的安全管理負責人進行協商處理。

  6、雙方在交叉作業施工前,應當互相以通知的形式告知對方本施工單位施工作業的內容、安排及應注意的安全事項。

  7、施工方要施工作業中加強安全檢查,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解決,消除安全隱患。

  8、發包單位負責對施工方領導和安全管理人員進行作業現場及環境的安全技術交底,明確安全技術要求,要對交叉作業地點派安全員進行監督管理,要對施工方定期進行檢查。

  9、監督單位對一般施工作業要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對危險作業要派專人進行現場監督檢查、協調管理。

  10、協議各方在施工中要認真負責,共同做好交叉作業區域內安全工作。

  11、該協議一式四份,四方各一份。

  12、其他需注明事項:(根據需要填寫)

  監督單位: 發包單位: 作業方一: 作業方二: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塔吊安裝拆除安全管理協議 篇7

  甲方:

  乙方:

  為認真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始終堅持“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的思想,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貫徹執行集團公司“施工用電安全管理制度”,明確項目經理部與各分包單位各自的責任和義務,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安全生產、和諧發展的理念對新建鐵路成都東客站工程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管理簽訂本協議,以下條款甲乙雙方必須遵守執行。

  1、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前必須先簽訂臨時用電管理協議,了解并接受甲方臨時用電管理制度和相關管理規定。

  2、乙方必須制定本單位電氣安全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以及電氣事故應急措施,編制臨時用電安全管理組織體系,并在進場前一周內報甲方審核審批。

  3、乙方配備至少兩名持證電工組成臨時用電安裝、檢查和維修小組,并將其電工上崗操作證復印件報甲方備案。

  4、甲方提供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電源到分配電箱,并負責分配電箱下口以上設備和線路的維護管理,乙方自行提供分配電箱以下開關箱、電線纜以及用電設備,并負責分配電箱下口以下臨時用電的維護管理;乙方進入施工現場的開關箱、電線纜及設備等必須符合《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__)要求。

  5、乙方電氣設備、設施進場當天,甲方組織相關人員進行進場前驗收,經對用電設備、電線纜、開關箱檢驗和測試合格并粘貼檢測合格標志后方可進場安裝使用。

  6、乙方進場后,根據用電需要由甲方電氣技術人員指派專業電工為乙方接引或拆除電源。

  7、乙方在施工現場用電必須做到“一機一閘,一漏一箱”,且箱內漏電保護器定期做靈敏度測試,確保動作有效。

  8、手持電動工具使用完畢應拔掉電源插頭,開關箱拉閘斷電,關門上鎖。

  9、乙方在施工現場使用的電焊機必須安裝二次空載降壓防觸電保護裝置。電焊機一次側進線應有防護罩,電纜線絕緣良好,長度不大于5米;二次線采用防水橡皮護套銅芯軟電纜,電纜長度不大于30米;使用時確保“雙線”到位,不得采用金屬構件或結構鋼筋替代二次線的地線。

  10、若有電氣焊及明火作業,作業前需向甲方安全員報告,開好動火證;作業時載指定地點設看火人,配備充足防火器材。

  11、乙方電氣作業人員作業時必須持證上崗,按規定穿戴勞動保護用品;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嚴禁違章作業。

  12、乙方負責對二級箱以下其施工用電的設備、電線纜和開關箱等進行安裝、調試、日常巡視、檢修以及拆除工作,并符合《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__)和中鐵建工集團“施工用電安全管理制度”要求。

  13、乙方在施工中如有違反以上條例及相關規范規程,必須按要求立即進行排查和整改,對于不整改或整改不徹底現象甲方依據實際情況有權對乙方進行50?000元罰款。

  14、乙方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中如果違反相關規定、制度或觸犯法律法規造成嚴重事故時,一切損失及后果由乙方負責,并視情節嚴重還要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

  15、乙方在施工完畢退出施工現場前應辦理出場簽字手續,甲方電氣技術人員有權對乙方撤出的設備和設施進行檢查,并對乙方施工用電費用進行清算,簽字完畢方可撤離現場。

  16、施工用電費用甲方按照 總包 規定向乙方收取。

  A、按照乙方在該工程內施工項目總造價的1%(參考)進行收取;即施工用電總費用(元)=施工項目總造價(元)×施工用電系數(1%)。乙方在施工入場一周內一次性付清。

  B、乙方在所有配電箱中安裝電表,按實際用電量計算,每月抄表結算支付;月費用(元)=月實際用電度數(度)×單價(元/度),乙方工程完畢撤出現場前結清所有用電費用。

  C、不單獨收取,臨時用電費用已包含在其它費用中。

  17、臨時用電管理協議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甲方簽字同意乙方撤離現場終止。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負責人: (簽字并蓋章)

  乙方負責人: (簽字并蓋章)

  年 月 日

塔吊安裝拆除安全管理協議 篇8

  用戶(信息源和信息發送方責任單位)與______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簽訂業務合同,使用服務方提供的服務時保證遵守以下各項規定:

  第1條遵守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管理規章,嚴格執行信息安全管理規定。

  第2條根據《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規定,國家對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實行許可制度對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實行備案制度。

  甲方未取得許可或者未履行備案手續,將不得從事互聯網信息服務。

  甲方需要開展電子公告服務的,須遵守《互聯網電子公告服務管理規定》。

  甲方需要開展電子郵件服務的,須遵守《互聯網電子郵件服務管理辦法》。

  第3條依據《非經營性互聯網備案管理辦法》規定,如備案信息不真實,將關閉網站并注銷備案。

  用戶保證所有備案信息真實有效,當用戶的備案信息發生變化時應及時到備案系統中提交更新信息,如因未及時更新而導致備案信息不準確,將對網站進行關閉處理。

  第4條用戶不得利用乙方服務發布含有下列內容之一的信息:

  1、反對憲法所規定的基本原則的

  2、危害國家安全、泄漏國家秘密、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一的

  3、損壞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4、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

  5、破壞國家宗教政策,宣揚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

  7、散布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的。

  第5條客戶發布的信息必須遵守國家有關知識產權的法律、政策規定。

  第6條客戶在聯網測試、試運行期間以及業務正式開通后,應保證其所提供業務內容的安全性與穩定性,不對電信運營商的相關業務平臺造成危害。

  第7條客戶應建立有效的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和技術保障措施,并接受相關業務主管部門的管理、監督和檢查。

  第8條若違反上述規定,服務方、電信運營商或電信行業主管部門有權采取必要措施,關閉相關信息源接入通道和信息發送通道,情節嚴重者終止合作業務,追究客戶的法律責任,并追索由此產生的相應的經濟損失。

  第9條在使用北京新網數碼信息*術有限公司服務過程中,服從監督和管理若我司違反本承諾書的承諾,本公司愿意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并接受相應的處罰。

  第10條網站開通時請在主頁底部的中央位置標明其備案編號,將備案編號按要求鏈接至工業和信息化部備案管理系統網址,供公眾查詢核對。

  網站主辦單位(公章):接入服務單位:(蓋章):

  網站負責人簽字:核驗人簽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塔吊安裝拆除安全管理協議 篇9

  甲方:

  乙方:

  丙方:

  為堅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的實施和執行,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方針,嚴格消防監督管理,加強消防管理力度,防止火災發生,減少火災損失,保障楚天商城經營戶的正常生活秩序及人員、財產的安全,甲乙丙三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的要求,特簽訂本消防安全協議書,具體約定如下:

  根據“誰主管、誰負責”的消防責任界定原則,甲方乙方丙方就本轄區內的消防安全保障工作進行具體分工。

  一、甲方乙方丙方負責本店人員的消防安全防范的組織培訓工作,制定各自的滅火應急預案,定期進行防火檢查,對火災隱患及時上報或整改。

  二、負責各自經營店鋪的公共消防設施設備的管理維護工作,貫徹執行各項消防管理規定,認真落實安全 管理措施。

  三、發生火災隱患時,三方協同救火,要分工明確,及時組織撲救和協助政府消防部門進行消防滅火施救工作。

  四、甲方乙方丙方不得在經營房貯藏保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

  五、甲方乙方丙方不得違規使用電器、不超容量用電和不違規使用液化氣具。

  六、甲方乙方丙方教育和培養家庭成員特別是小孩子學習消防逃生技能、會報警、不玩火和不燃放煙花爆竹。

  七、甲方乙方丙方須遵守裝修工程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和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范。

  八、甲方乙方丙方在有火警緊急情況下能冷靜準確向119報警并滅火、指引和協助他人逃生。

  九、甲乙丙三方對上述各項消防安全管理責任義務應認真執行,若有違反,承擔相關法律后果。

  十、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塔吊安裝拆除安全管理協議 篇10

  甲方: 乙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明確甲乙雙方的安全管理責任,切實做好 _______________工程的安全生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化學危險品安全管理條例》、《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決定》、《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等法律法規規章要求,同時依據甲乙雙方合同要求,特簽訂本協議。

  (一) 說明

  1、 施工期間,甲方授權 同志為本工程甲方項目現場安全負責人,聯系方式: 乙方授權 同志為本工程己方項目現場安全負責人,其聯系方式: 。上述甲乙雙方現場安全負責人全負責各自單位的安全管理工作,上述人員發生變更,甲乙雙方應及時溝通,并留下書面變更記錄。

  2、 甲乙雙方應根據合同及本協議要求,分別認真做好各自的安全管理工作,最大限度減少和杜絕各類傷亡事故的發生。

  3、 甲乙雙方在履行法律法規要求的安全職責過程中,需要甲乙雙方合作共同完成的工作,甲乙雙方必須嚴格按照協議約定的工作程序執行,確保法律法規要求的職責得到落實。

  4、 甲乙雙方依據國家地方法律法規、合同及本協議內容在施工過程中留存的書面記錄,做為甲乙雙方履行各自安全職責的主要證據。

  5、 本協議所稱傷亡事故均包括對第三方人員造成的傷亡事故。

  (二) 安全責任劃分原則:

  1、 甲乙雙方分別作為獨立的法人單位,均必須嚴格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要求作為法人單位應當履行的責任,切實加強各自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健全各自的安全管理體系。

  2、 甲乙雙方作為法人單位均應當分別履行的責任主要包括:

  1)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所必須的資金投入;

  2)按規定配備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人員;

  3)建立并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4)健全并落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5)根據工程特點,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并確保實施;

  6)對本單位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上崗作業,施工生產過程中,要督促作業人員遵章施工;

  7)向本單位從業人員如實書面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和防范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并履行簽字手續,同時督促作業人員遵照執行;

  8)落實安全生產有關標準或規范、做好防護措施;

  9)及時發現和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10) 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11) 執行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其他要求。

  (三) 甲方責任

  1、 甲方負責制定施工現場總的安全生產管理各項制度,規范現場的安全管理,協調甲乙方之間、乙方同其他分包單位之間的關系。

  2、 在乙方提出關于明確乙方安全責任區的書面要求后,甲方負責根據工程現場情況及甲乙雙方合同要求,為乙方明確安全責任區,并負責根據工程進展情況,及時變更乙方的安全責任區。

  3、 甲方負責根據工程合同約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安全要求的施工用電。

  4、 如乙方提出相關要求,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施工現場安全技術措施的技術交底和安全交底工作,交底以書面形式交至乙方管理人員,并由雙方管理人員簽字確認。對于專業分包單位專業性較強的工程項目,由乙方負責及時制定各專項施工方案,并依照執行。

  甲方進行的交底側重于解決“物的不安全狀態”隱患。

  甲方未履行上述責任,造成傷亡事故,由總包承擔相應責任。

  對于“人的不安全行為”方面的隱患的解決,由乙方負責根據相關操作規程或標準規范對乙方人員的操作行為進行安全交底,具體要求見乙方責任第12條。

  5、 甲方負責根據相關規定,明確在較大危險因素的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安全警示標志的要求。

  較大危險因素的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主要包括:施工現場入口處、施工起重機械、臨時用電設施、腳手架、出入通道口、樓梯口、電梯井口、孔洞口、橋梁口、隧道口、基坑邊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險氣體和液體存放處等。

  6、 甲方負責組織乙方及相關方,進行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各項驗收工作,驗收工作必須履行書面手續,甲方、乙方、第三方等相關方簽字確認。

  需要進行機械材料告知、報驗、驗收、取得使用登記牌等工作由乙方負責申請報驗,具體要求見乙方責任第13條。

  乙方需報驗的分項工程范圍執行國家相關規范要求,需報驗的安全防護措施范圍由甲方確定。

  7、 為督促和協助乙方做好施工現場安全管理,進一步消除施工現場安全隱患,甲方有權對乙方安全責任區進行安全檢查,對發現的“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環境的不良因素”等各類隱患,甲方可以以文字或口頭形式要求乙方及時整改。

  乙方必須知曉,甲方對乙方施工現場進行的安全檢查并非本協議要求甲方必須履行的責任,甲方對乙方安全管理責任區域和范圍內隱患未及時得到消除導致的事故不承擔主要責任。

  8、 當乙方根據本協議乙方責任第16 條、第18條要求,書面提出某作業場所存在安全隱患導致無法施工時,甲方負責和乙方共同協商,消除作業場所的安全隱患,保證施工工人的安全,隱患消除完畢,需留存相應的資料,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9、 為督促和協助乙方開展安全教育,甲方應在乙方入場后,與乙方共同對其施工工人進行一次入場安全教育(教育時間由雙方協商確定);甲方還應在施工過程中對乙方施工人員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教育,乙方現場負責人應對甲方每次進行的教育記錄進行簽認。

  乙方必須知曉,甲方對乙方施工工人進行的安全教育并非本協議要求甲方必須履行的責任,甲方對乙方事故人員缺失安全教育不承擔主要責任。

  10、 甲方有權對于乙方施工人員在生產工作中的違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行為予以制止和糾正,甲方有權對不滿足安全管理要求的乙方人員提出更換。

  11、 甲方對乙方落實法律法規規章要求、落實合同及本協求情況,有權進行監督,對乙方違法行為有權進行舉報,對違反合同及協議的行為,有權及時制止,同時,因乙方違法或違反合同、協議對甲方造成的損失,有權進行索賠。

  12、 其他法律法規要求作為總包單位應承擔的安全責任。

  (四) 乙方責任

  1、 乙方現場安全負責人必須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或授權委托書,同時持《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上崗;乙方使用不滿足上述條件的人員對現場進行管理,本單位施工工人發生傷亡事故時,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2、 乙方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無證上崗人員造成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3、 乙方施工現場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配置必須符合法律法規要求。

  施工人員50人以下的,應當設置1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50人-200人的,應設2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200人以上的,應根據所承擔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危險實際情況增配,并不少于3人。

  乙方上述人員配置不到位或無證上崗,施工工人發生傷亡事故時,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4、 乙方必須對進入甲方施工現場的工人簽訂合法的勞動合同,載明有關保障從業人員勞動安全、防止職業危害的事項,以及依法為從業人員辦理工傷社會保險的事項。同時,乙方進入本工程現場,必須向甲方提供準確的現場施工工人名冊交甲方管理人員,施工過程中臨時調整人員時必須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乙方施工人員發生傷亡事故,若事故者未與乙方簽訂勞動合同,或事故者和名冊不符合,不論甲乙雙方或第三方的原因造成的事故,均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5、 乙方應保證本單位工人身體條件符合所從事工作的要求,尤其不得使用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工或童工、不得招用傻呆或有精神病的人員,由于乙方工人身體條件不符合所從事工作的要求或乙方私自使用上述人員,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6、 乙方不得將承接的工程非法再次轉包,乙方違反本規定,發生在非法轉包單位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7、 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必須首先向甲方提出關于明確乙方安全責任區的書面申請,確定責任區后,要和甲方履行簽字手續。

  乙方進入施工現場,未向甲方提出上述要求,或未經甲方明確安全責任區即開始施工,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安全責任區劃分的原則為:施工區以乙方與甲方簽訂的合同內容所涉及到的所有作業面、材料存放場地以及乙方人員進出工作面所必經的施工區域等為乙方安全責任區域,辦公區和生活區以乙方人員辦公、生活的區間為責任區域。

  8、 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后,必須服從甲方關于施工現場安全管理的各項規定,乙方不服從管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9、 乙方負責按照相關法規要求,在每位工人入場前,做好本單位施工工人的公司級、項目級、班組級 “三級安全教育”及其他各類教育,并及時組織受教育人員的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操作。

  乙方還必須對施工工人做好班前、日常安全教育(每月至少開展一次),并留下教育資料存檔。

  乙方需將對工人開展的“三級安全教育”、考核記錄在完成考核后三日內,報甲方專職安全員備案,并留書面記錄,甲乙雙方分別留存。

  乙方未按照規定對施工工人開展教育和考核,或乙方未按要求向甲方上報上述資料,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0、 對于專業分包單位專業性較強的工程項目,由乙方負責及時制定各專項施工方案,方案中必須制定符合本工程特點的安全技術措施,及時按程序進行審批,同時乙方負責組織實施方案。由乙方編制的施工方案存在缺陷或乙方未落實方案導致現場發生傷亡事故的,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1、 乙方負責根據甲方施工安排及技術措施方案,在自己的責任區內,合理組織施工,不按甲方施工安排及技術措施方案施工,自作主張、盲目施工、私自更改施工程序,造成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2、 乙方負責根據標準、規程、操作規程、甲方技術交底和安全交底要求等,對下屬每一位施工工人進行側重于杜絕“人的不安全行為”隱患的安全交底,書面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危險崗位的操作規程、違章操作的危害及事故應急措施等,務必使每一位施工工人掌握自我保護的知識,并負責督促工人執行交底。

  安全交底必須采用書面形式,被交底的施工工人必須在交底上簽字接收。安全交底一式三份,由工人、乙方單位分別留存一份,同時,乙方還必須在交底簽字完畢后一日內,報甲方一份進行備案。

  乙方施工人員未接收安全技術交底,或未按照交底要求施工,或乙方未按要求向甲方上報上述資料,發生傷亡事故的,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3、 乙方負責按照安全生產相關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甲方簽發的技術交底或安全交底等要求,及時做好本單位安全責任區內的分項工程施工、各項安全防護措施等安全生產工作。

  對于相關標準、規范及甲方要求進行驗收的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乙方按標準做到位后,在進行下一道工序施工或操作工人進入工作面之前,必須填寫報驗表,書面報甲方進行驗收,待甲乙雙方及相關方共同驗收合格并履行驗收簽字手續后,方可進行后續工序的施工。甲乙雙方及相關方分別留存報驗資料和驗收資料。

  乙方需報驗的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范圍,同甲方責任第7條內容。

  乙方未按要求做好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或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未經驗收私自施工(以甲乙雙方簽認的驗收單為準),導致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4、 乙方負責根據相關標準規范及甲方要求,在較大危險因素的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同甲方責任第6條內容)設置安全警示標志。

  15、 當經甲乙雙方及相關方共同驗收合格的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移交乙方后,乙方負責對本單位安全責任區內的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進行日常維護,確保其有效性。

  乙方在未向第三方移交分部、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前,對因己方負責范圍內的分項工程或安全防護措施存在缺陷導致的傷亡事故承擔主要責任。

  16、 乙方除按第15條做好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有效性的保障工作外,還必須經常性的檢查本單位安全責任區內的各類隱患,包括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環境的不良因素等,對發現的各類隱患要及時處理,并將檢查及處理情況記錄在案。

  乙方需將對本單位安全責任區的檢查情況或檢查記錄,每日及時向甲方進行書面匯報,以使甲方協助乙方解決其安全責任區的隱患,保證乙方操作工人的安全。

  乙方未履行檢查職責或未發現本單位安全責任區的隱患,導致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發現安全隱患未按上述要求向甲方及時匯報或隱瞞不報,甲方即認為乙方能夠獨立解決該隱患,此類隱患導致的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7、 當甲方按照甲方責任第9條要求,對乙方安全責任區的隱患提出整改要求后,乙方負責按照甲方文字或口頭的整改要求,及時糾正本單位的安全隱患,并要以整改反饋單的形式向甲方反饋整改情況,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及時糾正隱患,導致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8、 乙方負責在安排本單位施工工人工作任務前,派專人檢查工人所在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安全防護措施、操作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有無安全隱患,若存在安全隱患,能夠內部解決的,乙方必須及時將隱患解決后方能安排工人作業,若需和甲方協調解決的,乙方必須及時以書面形式向甲方反饋,待雙方共同將隱患排除后方準施工。

  若乙方安排工人作業前未檢查有無安全隱患,或發現隱患不進行整改也沒有書面反饋給甲方要求排除既自行組織施工,就表示乙方確認施工場所、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符合乙方安全要求,乙方對施工過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導致的傷亡事故承擔主要責任。

  19、 乙方負責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機械設備、臨時用電設施,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上述安全物質條件前,要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并認真檢查物質條件能否滿足安全規定并保證己方安全生產需要,對于滿足己方需要的要與甲方履行交接手續,對于不符合安全規定的應及時向甲方提出,甲方必須積極整改,整改合格后,履行交接手續后方準使用。

  違反本規定或不經甲方許可,不正確使用安全物質條件導致傷亡事故,或因乙方原因導致安全物質條件發生缺陷等導致傷亡事故時,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本條闡述事項的典型事例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項:

  19.1乙方使用甲方提供電器設備,未報請甲方同意,在使用前也未進行檢測是否合格后即行使用,擅自亂拉電器線路造成傷亡事故的,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9.2乙方人員未經甲方允許私自動用、亂開甲方機械設備造成傷亡事故的。

  20、 乙方不得擅自拆除、變動現場的安全防護措施、安全標志和警告牌。

  因施工生產需要拆卸的安全防護措施,乙方必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乙雙方及相關方協商一致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安全防護措施拆除后,乙方安全負責人員必須對該施工區域進行重點監控。

  安全防護措施的拆除必須留存雙方簽認的書面記錄。

  乙方對本單位施工工人擅自拆除或未按甲方批準的拆除要求拆除安全防護措施所造成的傷亡事故,承擔主要責任。

  21、 乙方負責為本單位施工工人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帶、護目鏡、手套等各類安全防護用具和安全防護服裝,并不能以貨幣等非實物的方式代替,同時乙方相關管理人員必須督促施工工人自覺穿戴好防護用品。

  乙方為工人配備的上述物品,在向工人發放后,必須將發放清單及物品合格證明材料,交甲方備案。

  乙方未向工人提供防護用品,或提供不合格防護用品,或乙方工人不正確佩戴防護用品,或發生傷亡事故時,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22、 乙方不得使用國家命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安全生產的工藝和設備,乙方自帶的施工機械設備、電氣設備、各類設施等必須符合國家標準、規范的要求,且受力性能、機械性能良好、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有效,乙方對自帶的上述設備、設施必須建立管理制度,并進行有效管理,設備的安裝、使用、檢測和報廢必須符合相關標準。

  乙方自帶的上述物品,進場前需向甲方提交清單進行備案。

  乙方自帶的設備設施工具存在缺陷造成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23、 乙方進行爆破、吊裝、土方開挖等危險作業時,必須派專門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管理,確保操作規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實。

  乙方進行上述作業時,現場無專人進行安全管理,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24、 乙方自帶進入施工現場的氧氣、乙炔、油漆、涂料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必須建立專門的安全管理制度,并設專人管理和發放,同時要書面報甲方同意后,在樓外設專庫存放。

  乙方自帶的上述物品,進場前需向甲方提交清單進行備案。

  乙方私自使用上述物品,管理不善導致的爆炸、火災等事故造成的傷亡事故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25、 乙方負責采購合格、衛生的食品及配料,并保證食品加工過程的安全性,防止食物中毒等事故的發生,乙方對本單位工人發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承擔主要責任。

  26、 乙方負責督促本單位工人保持生活住所的干凈整潔及良好的住宿習慣,對于發生在工人住所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27、 乙方施工人員違反甲方管理規定、違反安全操作規程作業或乙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造成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28、 乙方施工人員發生以下無法采取有效防護措施進行杜絕的傷亡事故時,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28.1非工作時間工人突然死亡、2米以下非高處作業發生摔倒導致傷亡、挪動大件材料發生意外傷亡等;

  28.2高處作業不系掛安全帶,或系掛安全帶,但在摘帶移動作業位置時發生傷亡事故的;

  28.3在現場或生活區吸煙,違章動用電氣焊、明火而發生的火災事故導致傷亡事故的;

  28.4 私自拆除現場安全防護措施,并從防護拆除處摔落造成的傷亡事故。

  29、 乙方在非允許施工時間內施工,發生傷亡事故時,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30、 乙方人員在施工現場外,生活區外發生的違反治安管理規定、違法行為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31、 乙方必須服從其他法律法規要求作為分包單位應承擔的安全責任。

  32、 乙方負責每月25-28號書面向甲方匯報本單位工人(含管理人員)傷亡事故情況,并不得瞞報事故。

  (五) 其他事宜

  1、 本協議作為甲乙雙方工程合同的補充,與工程合同具備同樣法律效力,協議內容如有和國家、地方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不符者,按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2、 本協議一經簽訂,甲乙雙方必須共同遵守,施工現場發生施工人員傷亡事故時,本協議作為區分甲乙雙方責任的主要文件,協議未闡明的事項,由甲乙雙方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解決。

  3、 本協議經立協議雙方法人單位蓋章或現場負責人簽字后生效,有效期從 年 月 日至合同任務結束。

  4、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項目經理部(或法人單位)各存放一份。

  甲方法人單位: 乙方法人單位:

  甲方現場負責人(簽字): 乙方現場負責人(簽字):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塔吊安裝拆除安全管理協議 篇11

  甲方:

  乙方:

  業務內容(名稱):

  總則:甲乙雙方在遵守國家(省、市)的有關安全、消防、環境、治安等法律法規及本公司規定前提下,為保證雙方業務順利開展,簽訂本協議。本協議適用于在*有限公司管轄區域內進行施工、供應、服務項目的所有外協單位。本協議與業務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一、安全、環境條款:

  1、勞動安全

  1.1乙方從事特殊工種作業時,必須持有國家認可的操作證書,乙方須將操作證原件交甲方確認并留復印件備案。

  特殊作業包括:電氣作業、電梯作業、金屬焊接/切割、行車操作、沖床作業、液壓設備作業、叉車駕駛、制冷作業、登高架設等。

  1.2建設項目施工單位,在施工前,必須制定安全保障措施,并執行。對大型工程項目和存在重大安全風險的工程,應制定《安全施工方案》并交甲方批準后方能施工(由甲方界定)。在施工過程中,甲方(安全及業務管理部門)有權隨時監督檢查乙方安全生產保障措施執行情況并予以處理。

  1.3乙方應對乙方所屬員工做好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并對施工人員講解安全注意事項。

  1.4施工過程中,乙方員工必須佩帶相應的勞動保護用品,做好現場的安全防范措施。如甲方在檢查過程中發現乙方作業人員未按照國家規定佩戴勞保用品的,違規操作的,甲方有權要求停止作業,造成人員傷亡事故、財產損失等均由乙方負全責。

  1.5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必須做好危險危害因素的控制工作,不得造成甲方人員傷亡事故、財產損失等。

  1.6安全事故處理:

  a)乙方發生安全事故時,要立即報告甲方工程負責人,并積極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的進一步擴大;

  b)甲方工程負責人接到乙方的報告后,立即協助搶救及處理事故;

  c)乙方要嚴格按照“四不放過原則”處理事故,并將處理結果以書面的形式通過甲方工程負責人向政府有關部門報告。

  (“四不放過”是指在調查處理工傷事故時,必須堅持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采取切實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嚴肅處理不放過的原則。)

  1.7乙方應杜絕作業者的“三違”行為,避免工傷事故的發生。如甲方在檢查過程中發現乙方人員有“三違”行為的,有權令其停止作業。(“三違”指:違章操作、違反操作規程、違反勞動紀律)

  1.8施工過程中,乙方使用的輔助設備必須保證其安全性,尤其是特種設備必須是經國家規定的相關審查部門進行審驗合格后的。如甲方在檢查中發現乙方使用的設備不符合國家規定,有權令其停止使用。

  1.9需用動力電源、連續用水和排污或接拉照明燈具時,必須經甲方同意。接拉的電線必須符合電氣和消防規范,嚴禁用裸線頭代替插頭;嚴禁使用電飯煲、電茶壺、電炒鍋等大功率電熱器具。

  1.10不得違反其他勞動安全規定。

  2、消防安全

  2.1乙方及其業務人員從事消防安裝、維修、銷售業務的應具備合法資格,并將資格證明原件交甲方消防主管部門確認并留復印件備案。

  2.2在消防安裝、維修、銷售業務中,甲方(安全及業務管理部門)有權隨時監督檢查乙方執行情況并予以處理。

  2.3乙方在進行相關業務活動中,不得違章作業。當發現火災隱患時,乙方應在規定期限內整改完畢。

  2.4乙方在進行相關業務時應嚴格遵守安全作業規程,不得引發火災(火險)事故。當發生火災(火險)事故時,甲乙雙方必須積極采取相應的撲救措施,控制事故的進一步擴大。

  2.5對于需要臨時接電或動火的工程,甲方負責審核、辦理《臨時動火許可證》、《臨時用電接線許可證》;乙方須提供相應資格證明并在施工現場顯眼處張貼《臨時動火許可證》、《臨時用電接線許可證》;甲、乙雙方都應配備現場安全員至少一名,負責監控臨時用電、動火現場安全;

  2.6乙方不得私自動用、挪用、堵塞及損壞甲方的消防設施。

  2.7甲方公司內不準流動吸煙,不準在非吸煙區吸煙。

  2.8禁止無證臨時動火、用電。

  2.9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人員不得運載或攜帶易燃易爆等化學危險品進入甲方;

  2.10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人員不得進入油庫、化學品倉庫等重點防火部位。

  2.11不得違反其他消防安全規定。

  3、交通安全

  3.1進入公司的一切車輛和行人,應遵守公共交通規則,主動接受保安或相關管理人員的交通管理。

  3.2駕駛機動車輛,必須具備相應的駕駛證/行駛證等證件,運載危險物品的車輛還須有危險物品準運證。

  3.3乙方車輛出入嚴格按照公司制度進行登記,登記后才能進入(已取得汽車通告證的除外),不得超載、超高、超寬、逆行、鳴笛等,車輛應停放在停車場或甲方指定的位置停放。

  3.4進入甲方公司的機動車必須嚴格按照限速、限高等標識行駛,無限速標識的車道,車輛時速限制在20公里/小時以下。

  3.5未經甲方同意,乙方車輛或物品不得占用廠區道路。

  3.6人員按交通標志及道路線行走,不得移動或損壞甲方的交通標志。

  3.7未經甲方同意,所有車輛不得進入與業務無關的區域。

  3.8不得違反其他交通安全規定。

  4、治安管理

  4.1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所有人員不得進入與業務無關的區域。

  4.2禁止黃、賭、毒、盜、搶、騙、破壞、設施勒索等違法活動。

  4.3禁止打架斗毆、尋釁滋事、攜帶管制刀具、傳銷等違反治安管理的活動。

  4.4乙方物品(包括個人物品不能隨身攜帶的)外出甲方公司,必須憑甲方放行授權人或被授權人簽名(蓋章無效)的放行條。特殊情況一時不能辦理物品放行手續的,須經高科辦公室同意并通知保安后,方能外出,事后及時補辦放行手續。

  4.5來訪人員攜帶物品進入公司后需外出的,進入時需登記物品規格及數量并交當班保安現場確認記錄,外出時由業務部門接洽人確認簽名,保安確認無誤方能外出,否則按甲方物品放行手續辦理。

  4.6乙方人員不得填寫甲方的放行條/仿冒簽名、旅行物品與數量不相符合等,否則按盜竊處理。

  4.7乙方進入甲方的物品,須自行做好治安防范工作。

  4.8不得違反其他治安管理規定。

  5、信息安全

  5.1沒有征得甲方同意,不能進入辦公場所,征得同意進入辦公場所時,原則上嚴禁攜帶手提電腦、PDA、電子記錄媒體、數碼相機等。

  5.2沒有征得甲方的同意,乙方只能在規定的會客場所進行業務活動。

  5.3未征得甲方的同意,禁止在甲方區域內拍照攝像。

  6、環境管理

  6.1乙方施工中應控制設備工作噪聲和粉塵對周圍環境的污染和操作人員身體的危害。

  6.2在施工、業務辦理期間,不得將有毒有害廢物倒入下水道或草坪等區域,應按相關規定要求進行處理。

  6.3在施工過程中,不得浪費甲方的能源、資源。如水、電、汽[氣]、施工/建筑材料[甲方提供部分]及涉及的原輔材料等。

  6.4不得在甲方區域內隨處使用綠化等水龍頭取水洗車,嚴禁將洗車的廢水直接流入下水道。

  6.5如運輸工具在甲方區域內出故障,需要緊急維修的,不得將廢油、廢抹布、廢零件等廢棄物亂丟,應旋轉在指定場所。

  6.6乙方在儲運甲方的廢品時,應符合以下要求:

  a)運輸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化學品時,應事先采取預防措施,防止在運輸過程中發生火災、爆炸或泄漏等安全事故發生以及環境污染。

  b)對粉狀廢品的運輸,要采取密閉容器或加蓋蓬布:對液體廢棄物的運輸,應采用防泄漏的容器。防止運輸途中粉塵飛揚、液體泄漏污染環境。

  c)乙方在搬運廢油桶等液體容器時,應按開口朝上的規定搬運,不得有殘留廢液泄漏出來,以免對環境造成污染。

  6.7乙方在處理甲方廢品過程中應滿足如下要求:乙方對甲方的廢品進行綜合利用后的殘留廢渣應妥善處理,不得隨意排放,污染環境。

  7、其他條款:

  二、文明條款:

  1.5S:

  1.1遵守甲方安全、衛生和治安管理規章制度,做到文明作業。

  1.2在施工中,要規范旋轉施工用物品,做好整理整頓,不得隨意放置;

  1.3在施工中,產生的廢棄物不得隨意丟棄或掉落在施工現場,不得丟棄或掉落在現場的產品或半成品中,以避免影響產品質量,要旋轉在規定容器中;

  1.4在施工中,不得使用現場的托板/周轉箱/臺車/設備等作為登高工具;

  1.5乙方人員作業中必須佩帶明確標志,穿戴整齊,不準隨地睡覺、大小便。

  1.6乙方每天工作結束后,應及時清理作業現場,確認無任何安全環境隱患后方能離開。

  2、出入門管理:

  2.1進入甲方廠區的乙方人員,出入嚴格按照公司制度進行登記,由門衛人員證實被該人員可接洽后,方能憑有效證件(身份證、駕駛證、工作證等)在公司保安室填好來客登記表,經值班保安確認后,方可進入,出公司時來訪證件交回保安室。

  2.2因業務關系,需長期經常性進出我公司的工作人員,可按規定辦理相關證件,免登記進出,此證件不得轉借和超限期使用。

  2.3進入公司的人員在18:00~8:00時作業的,另須接洽業務部門確認,派人現場跟班,并到高科辦公室辦好聯絡手續,方可在指定區域施工。

  2.4乙方人員進入廠區或生活區,必須憑出入證進出,主動接受、配合保安和管理人員的檢查。

  2.5乙方人員在業務期間,不得帶第三方人員到甲方進行與業務無關的活動。

  2.6乙方人員進入廠區或生活區,僅限在與業務相關的范圍內活動,未經允許不得到辦公室、信息中心、技術中心、防火防盜等重點保護地點。

  三、違約處理:(甲方有權向乙方做出違約處理,違約金交甲方):

  1、安全違約處理:

  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給予警告并繳納違約金50~200元,同時賠償其他財物損失:違反安全條款1.1、1.3、1.4〈勞動安全〉、2.2、2.3、2.5、2.6、2.7、2.8、2.10、2.11〈消防安全〉3.1、3.2、3.3、3.4、3.5、3.6、3.7、3.8〈交通安全〉4.1、4.4、4.8〈治安安全〉、5.1、5.2、5.3〈信息安全〉、6.4〈環境安全〉。

  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給予嚴重警告并繳納違約金200~1000元,同時賠償其他財物損失:

  1)違反安全條款1.5、1.7、1.8〈勞動安全〉、2.9〈消防安全〉、4.2、4.3、4.6〈治安安全〉、6.2、6.3、6.5、6.6、6.7〈環境安全〉(情節輕微者按安全違約條款1.1違約處理)。

  2)在1個月期內,二次違反安全違約1.1〈勞動安全〉之一處理者。

  1.3違反安全條款2.4〈消防安全〉者,給予嚴重警告并需繳納違約金1000~5000元,同時賠償其他財物損失。

  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進入公司或取消其該年度業務資格并有權解釋已簽署的業務合同。

  1)違反安全條款1.2〈勞動安全〉、2.1〈消防安全〉者

  2)在1年期限內,二次違反安全條款2.3〈消防安全〉者

  3)由于乙方進行業務活動或質量原因,造成甲方人員傷亡事故或導致重大經濟損失者,甲方有權立即勒令停工并取消其在甲方施工的資格,同時追究責任。

  1.5違反安全條款1.6〈勞動安全〉者:

  1)隱瞞輕傷及以下事故:給予警告,如給公司造成財產損失照價賠償。

  2)隱瞞重傷事故:給予嚴重警告,繳納違約金200~1000元,給公司造成財產損失照價賠償。

  3)隱瞞死亡及以上事故:給予嚴重警告,需繳納違約金1000~5000元,并立即勒令停工,取消其在甲方施工的資格,向行政機關匯報,如給公司造成財產損失照價賠償。

  2、文明條款:

  2.1違反文明作業任一條款的,甲方向乙方發出整改書并要求乙方繳納違約金20~50元。

  2.2一個月內累計違反文明作業三次以上的,每三次由甲方向乙方發出整改書并要求乙方繳納違約金50~300元。

  2.3一年內受到文明條款2.2〈出入門管理〉處罰三次以上的,每三次由甲方向乙方發出嚴重警告書并要求乙方繳納違約金300~1000元。

  2.4一年內違反文明條款2.3〈出入門管理〉處罰三次以上的,禁止進入公司或取消業務資格并有權解除已簽署的業務合同。

  四、操作辦法:

  1、對安全、文明違章行為,由檢查單位、部門出具書面檢查記錄報高科辦公室。

  2、高科辦公室對安全、文明違章單位做出相應的處理。

  3、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業務期間在乙方范圍內發生的安全事故及乙方違反本協議帶來的一切責任和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一次性合格單位協議書有效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長期業務單位協議書自 年 月 日開始生效,有效期原則上為自生效之日起一年,若期滿后甲乙雙方均未以局面形式提出更改本協議,則本協議繼續生效至下一年,依次類推。

  本協議未盡事宜,參照甲方相關規章制度辦理,因此發生爭議的,可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單位蓋章)

  代表:(簽名): 代表(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塔吊安裝拆除安全管理協議 篇12

  甲方(主管單位):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建設單位):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丙方(施工單位):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為加強對乙方開發丙方建設但處于停工狀態的_________(以下簡稱停建工地)的安全管理,明確責任,防止停建工地因管理不嚴而發生完全事故,根據安全管理實行國家監察、行業管理、群眾監督、企業負責的原則,乙、丙方特向甲方簽訂停建工地安全管理合同書。現將乙、丙責任明確如下:

  一、甲方(主管單位)責任

  1.甲方切實做好監督職責,每月巡查停建工地一次。

  2.甲方發現停建工地安全隱患時,有權責令乙方和丙方改正。

  二、乙方(建設單位)責任

  1.監督丙方按責任履行職責;

  2.負責安全防護和值班所需費用。如丙方墊付,待工程結算時一并結算;

  3.施工單位(丙方)已解除合同離場的,其丙方責任由乙方履行。

  三、丙方(施工單位)責任

  1.切實做好停建工地的安全防護。未建圍墻的停工工地待_________市政府批準后,按規定砌筑_________米高、美觀大方的封閉式圍墻(樣式由甲方提供),設一處封閉式大門并上鎖。平時加強對圍墻的監測,防止因基礎不牢或臺風暴雨發生圍墻倒塌造成傷人事故;  2.建立值班制度,定人、定職責并安排24小時值班,禁止無關人員進入停建工地范圍;

  3.停建工地四周懸掛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4.加強對現在腳手架的檢查,對搭設時間長,已出現變形和快要倒塌的腳手架,應采取措施加固或拆除。不能留有任何安全隱患,要防止臺風吹倒腳手架而傷人傷物。

  5.帶地下室的停建工地,要加強對地下室的管理,盡可能長期抽干地下室的積水,將地下室的所有入口暫時封閉,禁止無關人員進入地下室,要加強臨邊洞庭洞口的防護。

  6.做好工地內的臨時用電管理,對已停止使用的線路、電箱、開關等全部切斷電源,防止雷擊、臺風帶來的觸電傷亡事故和人為的誤觸傷亡;

  7.徹底清理三無人員在停建工地生活居住,要堅持未完工驗收絕不能使用的原則;

  8.不準將停建樓房出租經營方式或居住,已出生經營的單位要采取措施結束經營,封閉經營場所。停建工地和空地不能用作廢品收購站,堆放廢品雜物和有害物品,已作廢品收購站和倉庫的要盡快清理。

  9.加強對停建樓房的自身質量監測工作,對已砌好的磚墻要加強檢查,防止臺風吹倒磚墻、吹壞門窗玻璃傷人;

  10.按市政府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求做好其它方面安全管理工作;  11.因丙方管理不嚴,工作失職造成本單位或外單位人員在停建工地內發生人身傷亡事故,全部責任由丙方負責。_________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將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責任單位進行處理。  四、乙、丙方管理的停建工地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路與_________路交界處。

  本責任合同書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蓋章):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塔吊安裝拆除安全管理協議 篇13

  1、為了切實加強本工程現場管理,有效進行施工現場質量,安全,文明施工,進度控制,確保施工順利進行, 實現計劃目標,特制定本質量安全管理合同。

  2、本質量安全管理合同依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家現行安全技術規范、公司管理規章制度結合本工程實際情況而定。

  一、管理機構

  1、本工程勞務分包單位為綿羊市北郊建筑工程公司第五分公司,勞務分包單位按照合同規定設置工程施工項目部,必須安排符合要求的項目總負責,項目技術、質檢、安全、特殊工種等管理人員,并在開工前報送給甲方。

  2、勞務施工隊伍必須具有相應的資質能力,對所有進入本工程的勞務人員實行實名登記,根據該工程進度編制勞動力組織計劃,包括工種、人數、進場時間等。

  3、按甲方要求的進度計劃完成,并保證工程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的班組給予相應的獎勵,對進度緩慢、質量、安全、文明施工差的班組將給予處罰。

  4、勞務分包公司主要管理人員必須每日在現場并保證聯系電話暢通,若勞務公司主要負責人有事離場,必須向項目經理請假同意后安排好現場臨時負責人方可離開。

  5、工程開工后每周一下午16:00勞務公司現場負責人必須到甲方會議室參加由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參加,由總監主持召開的例會,并做好會議記錄。

  二、現場安全管理

  1、勞務分包單位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規范、標準、條例及現場甲方單位的現場安全管理規定,隨時配合各個單位不定期的安全監督、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接受教育并整改,若不整改將視情節輕重給予一定的經濟處罰。

  2、項目開工后勞務分包單位必須配合甲方安全員做好各個分項工程的安全技術交底,學習甲方編制的安全施工設計書和各專項工程的施工方案,并積極落實到每一個班組、每一個工序。

  3、施工現場實行封閉式管理,勞務分包單位各個班組施工人員嚴格執行門崗管理制度,積極配合保安人員的檢查和登記,不得擅自帶非施工人員進入現場。

  4、施工臨水、臨電必須由專業人員按照規范要求及現場甲方要求進行安裝,若有不符合要的部位需限期整改,預期不整改的將給予200元以上罰款。施工機械設備進場后必須向甲方資料員提供機械“出廠合格證”“使用說明書”“準用證”。不符合要求不準使用,對不配合甲方提供相關證件的將給予200元以上罰款。

  5、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按要求佩戴好安全帽,在2m以上高空作業是必須佩戴安全帶。若有違反者發現一次罰款20元,管理人員每次50元。

  6、模板、外架等支撐系統要牢固、平穩,支撐間距要根據施工方案和現場管理人員要求施工,不得隨意更改,各個班組要相互配合,不得隨意拆除外架和模板支撐鋼管,若有發現將視情節輕重給予500元以上罰款。

  7、特殊工種施工人員上崗必須持上崗證方可施工,積極配合甲方提供上崗證的原件及身份證等相關證件。無證上崗者將給予100元罰款并勒令其退場。操作震動棒、打夯機等要佩戴絕緣手套,非專業人員不得隨意操作機械設備、電閘、開關等。

  8、現場機械設備等均應搭設安全防護棚,并按規范及現場管理人員要求實施,各班組施工人員不得隨意拆除、移動現場安全防護設施,若有違反視情節輕重進行罰款處理。

  9、“四口”“五臨邊”防護設施必須及時完善,若有發現經甲方管理人員口頭通知不予整改者將給予500元罰款。

  10、勞務分包單位必須定期對現場大型機械設備進行自檢并形成檢查記錄,對現場使用的極具進行正常的維護和定期保養。塔吊使用中必須配備專職信號工協調各班組正確安全使用塔吊,以防發生塔吊碰撞或人身安全事故,定期對現場設備操作人員進行技能安全教育培訓。

  11、嚴禁高空拋灑建筑材料、垃圾等 ,發現一次罰款100元。

  12、嚴禁在禁煙區吸煙,嚴禁在宿舍內私自存放汽油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私自使用電爐。

  13、勞務分包單位應嚴格執行國家相關的安全法律法規和甲方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對各個班組施工人員進行定期的安全教育,強化安全意識,配齊安全裝備和設施,加強管理,從而保證安全生產。

  14、由于勞務分包單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造成的安全事故后果均由其承擔。

  15、在施工作業中發生的輕傷事故(醫療費用4萬元以下)由乙方全部承擔,包含醫療費用的支付和善后處理的一切費用;重傷事故(4萬元以上)及死亡事故甲方承擔80%,乙方自己承擔20%。

  16、對現場安全檢查發現的問題必須限期整改,不按要求整改的視情節輕重給予罰款。

  三、現場質量管理

  1、勞務分包單位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國家現行規范、強制性條文、設計文件、招投標文件等要求組織施工,建立健全質量保證體系、質量管理體系、落實質量控制措施。

  2、各分項施工質量驗收程序必須遵循:“三檢制”,進場材料、設備、構配件、成品、半成品必須配合甲方取樣檢查等。

  3、勞務分包班組必須按設計施工圖配合設計變更、規范規程和國家統一驗收標準等要求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設計或偷工減料,違者重罰并考慮將其清理出場。嚴禁隱瞞施工質量問題,不得對質量問題私自處理,發現一次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理。若有質量問題必須通知甲方,經甲方檢查出書面處理方案后方可按照甲方處理方案處理。

  4、為保證施工質量,若有施工難點及容易發生質量通病的部位必須與甲方技術管理人員及時溝通。

  5、分部分項工程隱蔽驗收嚴格執行“三檢制”首先勞務單位組織自檢合格后方可通知甲方單位驗收,提出問題及時整改,連續三次整改不合格的將給予500元罰款。等甲方驗收合格同意下道工序施工后方可進行下道工序的施工,每道工序必須報驗,若不報驗造成的一切返工后果由其自負。

  6、混凝土構件拆模前必須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后方可拆模,若發現私自拆模罰款200元以上,造成質量事故有其自負。

  7、由業主、監理組織的現場安全文明大檢查時勞務單位現場負責人及各個班組長必須參加,不參加者每次罰款100元。

  8、安裝現澆結構的上層模板及支撐時,下層模板應具有承載上層荷載的能力或加設支撐,上下層支撐立柱應對準并鋪設墊板。

  9、混凝土結構構件必須加固牢固,不得出現漲模、跑模現象,如有發生每處給予200元罰款,若有大面積漲模、跑模現象將進行5000~10000元罰款,并做返工處理。

  10、砼澆筑前必須對模板內的垃圾、雜物等清理干凈并澆水濕潤,板縫必須用膠帶封口,以免漏漿。

  11、模板加工及安裝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照構件截面尺寸進行配料,不得隨意加工浪費材料,發現一次罰款100元。

  12、鋼筋在加工安裝的過程中必須看清圖紙,按圖集及規范要求下料,不得隨意加工浪費材料,發現一次罰款100元。

  13、鋼筋綁扎過程中認真看清規格、型號、位置和根數,出現錯誤造成返工由其自負。

  14、混凝土澆筑過程中嚴禁漏震,過震。混凝土表面保證平整,收面不得少于3遍,嚴禁在混凝土表面使用水泥漿或砂漿找平。

  15、本工程使用商品混凝土,嚴禁在運送混凝土罐車內隨意加水,如若不聽隨意加水造成混凝土構件缺陷或質量問題均由其負責,并賠償浪費材料。

  16、現澆混凝土構件出現空洞、露筋、爛根、鋼筋移位等嚴重質量缺陷,根據面積大小處以200~500元罰款。

  17、本年度內必須完成主體工程的施工任務,并完成一半以上砌體工程,在標準層施工中每月不少于6層,如遇下雨等自然因素影響,工期順延。

  18、乙方未能在合同約定的施工工期內完成,造成甲方延期,甲方對乙方執行延期違約金,每延期一天,處以人民幣1000元工期違約金賠償。

  19、在履行合同中,甲方發現乙方無能力確保工期,在整改指令的期限內仍不能得到改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同時將乙方清理出場或以本合同工程單價上浮20%的單價分割給其他承包隊伍,此項增加費用甲方將有權從乙方已完成工程款中直接扣給分割隊伍,乙方同時還應承擔給甲方造成的相應經濟損失的賠償責任。·

  四、現場文明施工管理

  1、施工現場采用封閉式管理,對進場材料、機具等進行合理分類堆放。

  2、施工道路應平整、暢通。不得堆放材料、機具等。

  3、及時清理現場及生活區垃圾,并按要求堆放在指定位置。

  4、施工機具操作人員必須按照現場操作規程操作。

  5、每道工序完畢后必須做到工完場清。

  6、外腳手架搭設要橫平豎直,間距均勻,安全網要求掛設平整、無污染、無破損、搭設牢固方正、美觀。

  7、施工用電不得亂拉亂接,施工用水做到人走水關。

  8、施工現場內嚴禁亂寫亂畫。

  9、施工現場內嚴禁隨地大小便,發現一次罰款100元。

  10、施工現場內嚴禁穿拖鞋或光背作業,發現一次罰款100元。

  11、對發現的問題甲方管理人員對其口頭通知或書面通知后必須無條件限期整改,若不整改每次罰款200~500元。

  12、施工現場內不準打架斗毆、聚眾賭博,發現一次罰款1000~5000.情節嚴重者直接交送當地公安機關處理。

  (章)

  代 表: 日 期:

  (章)

  代 表 : 日 期:

塔吊安裝拆除安全管理協議 篇14

  甲方:

  乙方: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標準及項目經理部相關安全管理規定,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確保現場防火、防盜、防觸電及企業財產的安全,特簽訂本協議。

  一、協議內容:

  1、工程項目名稱:

  2、工程地址:

  3、工作范圍:

  二、甲方責任義務:

  1、甲方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對乙方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頒布的各項安全法律法規、標準、規定。

  2、甲方對乙方必須明確工作范圍職責,安排相關安全生產負責人和安全值班人員進行日常監督管理工作。

  3、甲方應對乙方值班人員做好安全交底工作,及每日工作安排和值班期間注意事項。

  三、乙方責任義務:

  1、 乙方在節假日(20__年2月1日-20__年2月16日)值班期間必須嚴格執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規定,自覺接受甲方的督促、檢查和指導。

  2、堅守職責,不得隨意離開工作崗位,認真做好現場防火、防盜、防破壞和治安事故的發生。

  3、工作期間必須做好室內外環境衛生工作,不得在值班室喝酒、閑聊、看電視、打撲克和做妨礙工作的事情。

  4、值班人員必須晝夜輪流值班,對當天發生的情況做好值班記錄,以便向接班人員交待,雙方簽字后交班人方準離開工作崗位。

  5、工地值班需不斷地進行巡邏檢查(一天三次),發現治安問題及時向領導(電話: )或所在地社區警務室X警官( )匯報。

  6、本次值班工資為4500元整(在保證現場材料未丟失的情況下)。若現場出現材料、電箱等固定資產丟失的情況,則將進行處罰(罰款金額根據丟失物資金額而定)。

  7、如出現未經上報擅離崗位的情況,將處以500元一次的罰款,我部將根據土建單位監控視頻及現場抽查進行考核。

  注: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簽字后生效,由20__年2月1日起執行。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塔吊安裝拆除安全管理協議 篇15

  總承包單位: 集團有限公司 (甲方)

  分承包單位: 勞務有限公司 (乙方)

  (一)承包工程項目

  1、工程項目名稱:

  2、工程地址:

  (二)工程項目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開工至 年 月 日完工。

  (三)乙方入場時,應由雙方有關人員協商辦理繳納保證金 元,并且明

  1)甲方為乙方提供電源;

  2)甲方為乙方提供方電纜、配電箱、開關箱、電表箱,乙方自備所有用電設備及工具,并應符合規范要求,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接電;

  3)甲方為乙方接好電表箱,每月按電表收費(每度電按1元計),并收取電損費10%,乙方要按時交納電費。若乙方不按時繳納電費,甲方有權停電。

  4)乙方進場后,必須按TN-S系統布線,達到三級配電二級保護,并無亂接亂掛現象,嚴格管理并服從甲方的監督否則出現觸電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責任。

  5)乙方用電必須符合建筑施工安全用電規范,遇到上級部門檢查應服從檢查需要,必要時采取臨時停電措施。

  6)夜間臨時用的移動照明燈,必須使用安全電壓。

  7)乙方不得私自接電所有動火必須執行動火審批程序。

  8)所有接電必須有項目部專業電工進行操作。

  9)電焊工必須配備齊全有效的防護用品。

  10)嚴格執行我單位的安全管理。

  11)若出現以上協議內容或規范要求的行為,將對分包作業隊進行處罰,由此造成的損失將從保證金里扣除,不夠的部分由乙方以現金形式交給甲方。

  12)項目部安全員有權對分包單位的違規行為進行制止,有權執行停工、罰款等措施。

  13)本協議訂的各項規定適用于甲、乙雙方,如遇到同國家和山東省的有關法規不同則按國家和山東省有關規定執行。

  14)、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有效,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單位名稱 (蓋章) 單位名稱 (蓋章)

  法定代表人 (蓋章)法定代表人: (蓋章)

  代表 (簽字)代表 (簽字)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塔吊安裝拆除安全管理協議 篇16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甲方(項目經理部):_______ 乙方(勞務公司):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遵守國家及本地區有關安全生產的法規,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確保施工生產安全,雙方在簽訂勞務合同的同時簽訂本協議,以資共同遵守執行。

  一、安全生產責任目標

  1.因工死亡、重傷率為零;

  2.輕傷頻率控制在 ‰以內;

  3.特種工人持證率100%,實施施工工傷保險和勞動保護100%;

  4.創文明、標化工地。

  二、責任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甲方職責:

  1.依據國家、本地區和上級勞動保護、安全生產主管部門(包括總包)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環境/消防工作的方針、政策對乙方進行安全教育,幫助乙方提高工人的安全生產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督促工人自覺遵守安全生產紀律、制度和法規。

  2.施工前須對乙方的工人進行安全進場教育,介紹有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規定和要求,介紹施工中有關安全、防火等規章制度及要求;并根據本工種的特點及乙方的施工內容,對乙方進行書面的安全技術交底。

  3.對乙方有督促、監督、檢查的權利,嚴禁違章指揮;對乙方違反安全生產規定、制度等情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若逾期未整改完,甲方有權依據項目的處罰條款進行處罰。

  4.協助乙方辦理相關的安全生產的手續。

  四、乙方職責:

  1.必須認真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認真學習甲方的安全教育內容。

  2.特殊作業工種持有效證件上崗率必須達到100%。

  3.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積極配合甲方的安全工作;有權利拒絕違章作業;對于甲方違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時,有要求甲方整改的權利,甲方應該認真整改。

  4.施工期間,每日開展班前安全活動,根據當日施工任務,對工人進行施工要求、作業環境的安全技術交底;檢查作業場所和機械(具)等安全環境狀況,落實注意事項,作好詳細記錄,以供甲方檢查。

  5.督促工人保管好自己的防護用品,施工時自覺穿戴好安全防護用品。

  6.不得擅自拆除、改動施工現場腳手架,以及各類安全防護設施;如確實需要拆除改動安全標志和警告牌的,必須經甲方工地負責人和安全負責人同意,并采取了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擅自拆除,責任自負。

  7.必須嚴格執行各類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場所必須嚴禁吸煙及動用明火,消防器材不準挪做它用。電焊、氣割作業應按規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嚴格遵守“十不燒”規定,嚴禁使用電爐。冬季施工如必須采用明火加熱的防凍措施時,應取得甲方同意,并落實防火、防中毒措施,指派專人值班。

  8.必須積極配合甲方開展安全標化、文明施工創優活動,要求班組作好工完場清工作,保持場容場貌,遵守甲方各項管理制度,維持現場文明施工。

  9.在施工期間所使用的各種設備以及工具由乙方自備或向甲方租賃。在使用過程中,由于設備、工具因素或使用操作不當而造成傷亡事故,由借入使用方負直接責任;未經甲方許可,擅自私拉電氣線路造成后果均由乙方負直接責任。

  10.甲、乙方人員在施工期間造成傷亡、火警、火災、機械等重大事故(包括甲、乙方責任造成對方人員、行人傷亡等),雙方應協力進行緊急搶救傷員和保護現場,按國務院及本地區有關事故報告規定處理。事故的損失和善后處理費用,應按責任,協商解決。

  五、其它

  本協議同工程合同正本同日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必須嚴格執行;由于違反本協議造成傷亡事故,由違約方承擔一切經濟損失。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塔吊安裝拆除安全管理協議 篇17

  一、總包與分包單位安全管理協議

  總包單位(甲方):

  分包單位(乙方):

  為貫徹落實“安全第一、綜合治理”的方針,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標準及省市相關規定,明確雙方安全生產責任,確保施工安全,雙方在簽訂建筑施工分項合同的同時,簽訂本協議。

  (一)承包工程項目

  1.工程項目名稱:

  2.工程地址:

  3.承包范圍:

  4.承包方式:

  (二)合同執行時間

  自 年 月 日起開工至 年 月 日完工。

  (三)協議內容

  1.協議承包范圍

  凡乙方承建的工程項目中職工人身安全和生活設施,生產設施,機電設備及施工安全等。

  2.目標管理承包內容

  (1)堅持實現“五無”即全年無死亡事故,無重大傷害事故,無重大設備事故,無重大生產性火災事故,無中毒倒塌等事故的發生;

  (2)執行建筑工程安全標準和技術規范,現場自檢合格率100%,優良率60%以上,并積極創建安全標準化樣板工地。

  3.雙方責任

  (1)甲乙雙方不系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認真貫徹國家和省市頒布的各項安全法規、標準、條例、規定。

  (2)甲乙雙方都應有負責安全生產的領導和安全管理人員,應有安全操作規程,特種作業人員考核制度,定期安全堅持和安全教育制度。

  (3)施工前,甲方應對乙方的管理、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生產進場教育,接受有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規定和要求,乙方應組織召開施工管理人員安全生產教育會議。

  (4)根據工程項目內容,特點,甲乙雙方應進行分部分項安全技術交底,并有交底的書面材料,交底材料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5)施工期間乙方派 同志負責本分項工程的有關安全、防火工作;甲方指派

  同志負責聯系、檢查、監督乙方執行有關安全、防火規定。甲乙雙方應經常聯系,相互協助檢查處理工程有關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預防事故的發生。

  (6)乙方在施工期間不系嚴格執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產、防火管理的各項規定,自覺接受甲方的督促、檢查和指導,嚴格按施工組織設計和有關要求進行施工。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及督促檢查的義務,對于查處的安全隱患,乙方必須限期整改;如甲方違反安全生產規定、制度等,乙方有要求甲方整改的權利,甲方應認真整改。

  (7)在生產操作過程中的個人防護用品由各方自理,甲乙方都應督促施工現場人員自覺穿戴好防護用品。

  (8)乙方在施工現場作業中平均15人必須設立一名義務安全監督員,佩帶明顯標志,督促檢查施工安全情況,使安全工作不留死角。

  (9)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執行施工組織設計,制定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嚴格按施工組織設計和有關安全要求進行施工。

  (10)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嚴格執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產防火管理的各項規定,接受甲方的檢查指導和督促,對查出的隱患,乙方必須限期整改。

  (11)乙方人員對現場施工的腳手架、各類安全防護設施、安全標志及警示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動,如確實需要拆除、更動的必須經項目部負責人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拆除。任何人員擅自拆除造成的后果,均由該方人員及其單位負責。

  (12)乙方須用甲方提供的電氣設備,在試用期應先進行檢測,并做好檢查記錄,如不符合安全規定的應及時向甲方提出,甲方積極配合整改,整改合格后乙方方可使用,違反本規定或不經甲方許可,擅自亂拉電線短路造成的后果均由肇事者單位負責。

  (13)乙方在施工中應注意地下管線及高壓架空線路的保護,執行甲方對地下管線和障礙物的詳細交底的要求。如遇特殊情況,應及時向甲方和有關部門聯系,采取保護措施。

  (14)乙方在施工期間所使用的各種設備及工具等均由乙方自備,如有特殊原因需甲方提供的機械,乙方確認符合安全要求后并做好移交手續,移交的機械由乙方負責保管及維修保養。并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在使用過程中由于設備、工具原因或使用不當造成的傷亡事故,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15)乙方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經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并按規定定期審查證件。中、小型機械操作人員必須按規定做到“定機定人”并持證上崗;起重吊裝作業人員必須嚴守“十不吊”規定,嚴禁違章無證操作,嚴禁不懂電氣、機械設備的人員擅自操作使用電氣、機械設備。

  (16)乙方在施工中如需要甲方提供腳手架、電氣設備,必須在使用前甲乙方共同驗收合格,并做好驗收及交付使用的書面手續,嚴禁在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情況下投入使用,否則由此發生的事故由乙方負責。

  4.其他未盡事宜:

  5.本協議所訂的各項規定適用于立協單位雙方,如與國家和省市的有關法規不符合的,應按國家和省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6.本協議經立協雙方單位簽字蓋章有效,作為合同正本的附近,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 一份。

  7.本協議與工程合同同日生效,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由于違反本協議而造成傷亡事故,由違約方承擔一切經濟損失。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單位蓋章):

  項目安全生產第一負責人: 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塔吊安裝拆除安全管理協議 篇18

  甲方:

  乙方:(監護人)

  為進一步加強廣元制梁場生產區和宿舍區的安全管理,加強職工家屬在梁場期間職工未成年子女的安全管理,確保梁場安全生產順利進行,防止事故發生,經甲、乙雙方協商,就職工未成年子女在廣元制梁場的安全事宜簽訂如下協議。

  一、乙方(監護人)對子女在廣元制梁場期間負有全權監護責任。

  二、乙方(監護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廣元制梁場各項安全管理規定,嚴禁子女進入施工作業區,如私自進入施工區,梁場一經發現,將立即對其清理出場,并對其監護人進行經濟處罰,如發生事故與制梁場無任何關系。

  三、乙方(監護人)管理好子女不玩危險物品,不做危險性游戲。不玩火,遠離火源,安全使用蚊香,避免火災發生。

  四、乙方(監護人)管理好子女安全用電,不私拉亂接電源線。

  五、乙方(監護人)管理好子女不爬高,不到河邊、水塘、消防池等地玩耍、游泳。

  六、乙方(監護人)管理好子女,不打架斗毆、不與社會上不良青年來往,不參與違法犯罪行為。

  七、做好監護人的職責,全力杜絕各種安全事故的發生。

  八、乙方如違反廣元制梁場安全管理規定,甲方有權拒絕其繼續居住。乙方對發生的事故承擔全部責任。

  九、 此協議一式兩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協議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協議簽訂地點:

  甲方:  (章)   乙方:  (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塔吊安裝拆除安全管理協議 篇19

  甲方:

  乙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鉻渣污染治理環境保護技術規范》、《危險廢物安全填埋處置工程建設技術要求》、《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為了保證機械設備安全施工,使施工現場有一個良好的安全生產環境和工作秩序,明確雙方安全職責。

  遵循公平、守法、誠信的原則,雙方就本項工程安全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一、工程概況:工程名稱:工程地點:二、工期工程項目施工期限:三、甲方的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1、甲方對乙方施工安全負有監督、指導和檢查的責任。

  2、甲方對乙方不合格的機械設備有權勒令退場。

  在施工過程中發現乙方有使用不合格的機械設備時有權采取下發整改通知單、經濟處罰等措施。

  3、甲方有權制止乙方的違章作業,對重大違章行為有權責令其停工整頓;對于乙方的違章行為,甲方有進行經濟處罰的權利。

  4、甲方有權對安全素質差、不服從安全生產指揮的施工人員采取經濟處罰或限期退場的權利。

  5、甲方有權要求安全管理職責落實不到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或發生四級安全事故以上的乙方限期退場,直至中止承包合同、追究其違約責任和相應的法律責任。

  四、乙方的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1、乙方要嚴格服從甲方關于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及相關協調工作、嚴格執行甲方制定的各項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接受甲方的指導、監督、檢查和教育。

  2、乙方負責機械設備進退場運輸中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使設備安全運到甲方施工現場。

  3、乙方所提供的機械設備,各種安全設施必須齊全、完整、機械性能良好,在設備使用前,乙方應指派專人對設備、操作、安全系統實施進行驗收、如不合格影響施工安全的機械設備,嚴禁操作使用。

  4、乙方提供的機械設備應配定機人員并持證上崗,不得隨意調動,如有調動需告知甲方管理人員。

  5、乙方應根據工程特點,合理安排身體素質、技術水平、安全意識都符合要求的人員上崗,嚴禁使用童工。

  6、乙方不得私自破壞甲方提供的各類安全防護設施,確因施工需要拆除的防護設施,必須經甲方項目部安全員同意后方可拆除,在工程結束前應將防護設施恢復。

  7、乙方在設備的使用過程中,如有發現危及安全施工的機械故障時,應立即停止使用,及時進行搶修,確保機械設備在性能良好的情況下使用。

  由于違章操作而造成機械設備及人身傷亡事故或影響工程進度的,均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8司機在施工作業前對施工開挖區域進行確認以免損壞地下管線、電纜等物,如有損壞由司機負責。

  9、下班后,司機應將機械應停放在平穩的地方,并將機械設備處于安全狀態。

  妥善保管機械,如發現丟失損壞甲方不負責任。

  10、乙方施工人員不得超越自己的施工區域,不得到處走動,偷盜施工區的任何物品,一經發現罰款1000元并清除施工現場,所發生的一切后果自負。

  11、乙方人員應遵守湖南省治安處罰條例,禁止賭博、酗酒、偷盜、打架斗毆和影響生產、生活秩序的行為,一經發現罰款200元并清除施工現場。

  16、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加蓋雙方公司印章;與項目主體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照執行,由于違反本協議而造成安全、環保、質量事故,由違約方承擔一切經濟損失與相關法律責任。

  17、此協議未盡事宜,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不能協商解決時,雙方同意在協議簽訂地通過訴訟途徑予以解決。

  甲方單位(章):乙方單位(章):項目負責人:項目負責人:

  日期:日期:

塔吊安裝拆除安全管理協議 篇20

  甲方:_____________中學

  乙方: 住宿生、家長

  在國家的支持下,我校住宿生現已住進學生宿舍,學生住宿中的安全,是我校領導和有關部門及廣大家長非常重視和關注的問題,為保證學生宿舍的安全,使全體住宿生有一個安全、舒適的住宿環境,現由學校與住宿生及家長簽訂協議如下:

  1.增強防火意識。任何同學不得將火種、易燃、易爆物品等帶入宿舍,一經發現,給予停宿處理,如果造成安全事故的,由其監護人負一切責任。

  2.任何住宿生不得留宿非本宿舍同學,不得留守非住宿生,更不得留宿非本校人員,如有違反,通知家長作停宿處理。如有外人混入宿舍,要立即報告值班老師或學校行政值班領導,由值班老師或學校行 政領導負責處理。

  3.宿舍內禁止存放貴重物品和現金,私自存放發生丟失,責任自負。

  4.宿舍內禁止使用各種自帶電器(電爐、電熱杯、電吹風、電熨斗、電熱毯、電蚊香、收錄機、熱得快、接線板等),一經發現,立即沒收并嚴肅處理。

  5.嚴禁無故接觸防火器材,私自拆卸、安裝宿舍內照明設施和其他宿舍設施。

  6.嚴禁坐窗臺、跨越窗戶、攀爬走廊等危險地段,破壞門鎖及宿舍內的一切生活設施,違者將作停宿處理并要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如由此造成的安全事故由其監護人負責。

  7.對不辦理請假手續、夜不歸宿或夜里遛出宿舍翻越圍墻出校園,如有違反并造成安全事故的,一切后果由其監護人負責,并作停宿處理。(請假必須得到班主任的允許,并完善簽字手續)。

  8.有下列情形之一,經多次教育不改者,作停宿處理。

  (1)不整理自己的床鋪。

  (2)生活用品排放不整齊。

  (3)不做值日工作。

  (4)吃零食、垃圾亂扔。

  (5)在宿舍亂涂、亂畫,將腳印蹬在宿舍墻上。

  (6)下晚自習后一小時無故不進宿舍、影響他人休息的。

  9.嚴禁在宿舍樓隨地大、小便 ,亂倒水,破壞、偷盜其他同學生活用品及搞惡作劇,一經發現將作停宿處理。

  10.嚴禁在校內外追逐打鬧、打架斗毆、玩水、玩火、乘車等行為。如因此行為造成的安全事故,一切責任由其監護人負責。

  應急電話_____________(校長)

  此協議在每學年初簽訂,一式兩份,學生監護人留存一份,學校存檔一份,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住宿生、學生監護人簽字并蓋右拇指手印):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塔吊安裝拆除安全管理協議 篇21

  外來施工單位安全管理協議

  發包方(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加強現場施工管理,確保現場文明施工及施工安全。雙方在簽訂施工合同的同時,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管理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協議。

  一、承包工程項目

  1.工程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

  3.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項目期限

  本工程自年月日開工至年月日工程完工。

  三、協議內容

  (一)責任劃分

  1.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消防和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

  2.甲方依法對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統一協調和監管,向施工單位提供施工現場及毗鄰區域內有關資料并保證資料的真實、準確、完整。

  3.乙方依法承擔項目施工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4.乙方要加強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遵守甲方的安全規定和制度,接受甲方及監理單位的安全監督。

  5.乙方必須建立安全管理體系和施工所需的安全管理制度及各工種安全操作規程,并認真落實。

  6.乙方如果和另一施工單位在同一作業區域內進行施工活動,可能危及對方生產施工安全的,應當簽訂安全協議,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和應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專職的安全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檢查與協調。

  7.乙方對列入建設工程概算的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應當用于施工安全防護用具及設施的采購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實、安全生產條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8.乙方必須按照《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16號)認真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將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報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備案。對于甲方排查出的隱患,乙方必須整改。

  9.甲方有監督乙方搞好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環境保護及消防管理的義務。對甲方違反安全生產規定、制度等情況,乙方有要求甲方整改的權利,甲方應認真整改。

  10.乙方應按照批準的《調試方案》、《建設項目聯合試運轉方案,組織單機調試、分系統調試,對單機調試、分系統調試的安全負責。合同有約定的,按合同執行。

  11.乙方指派同志負責本工程項目的有關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環境保護及防火等工作;甲方指派同志負責聯系、檢查乙方有關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環境保護及防火等工作。甲乙雙方應經常聯系,相互協助檢查和處理工程施工有關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環境保護及防護工作,共同預防事故發生。

  12.乙方應采取措施控制施工現場的各種粉塵、廢氣、廢水、固體廢棄物以及噪聲、振動對環境的污染和危害。

  A.妥善處理泥漿水,未經處理不得直接排入城市設施和河流;

  B.除設有符合規定的裝置外,不得在施工現場熔融瀝青或者焚燒油氈、油漆及其他會產生有毒有害煙塵和惡臭氣體的物質;

  C.使用封閉式的圈筒或者采取其他措施處理高空廢棄物;

  D.采用有效措施控制施工過程中的揚塵;

  E.對施工中產生的有毒有害廢棄物進行回收處理,禁止將有毒有害廢棄物用作土方回填;

  F.對產生噪聲、振動的施工機械,采取有效措施,減輕噪聲擾民。

  (二)資質要求

  1.乙方應當具備國家規定的注冊資本、專業技術人員、技術裝備和安全生產等條件,依法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承攬工程。

  2.乙方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應當具有相應的資格,并能夠勝任所在崗位。

  3.乙方使用的特種設備應當經過地方技術監督部門檢驗,并取得有效證件。

  4.甲方有權對施工單位的企業資質、安全資質及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的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資質進行審查。

  (三)人員要求

  1.施工單位的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職。

  2.乙方應提供使用勞動力人員名單,在冊施工人員有變動,乙方必須書面通知甲方。

  3.乙方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前,應當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未經教育培訓或者教育培訓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4.乙方應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并配發可靠的安全防護用品。

  5.施工單位人員應當在劃定的區域內進行工作,不得隨意進入其他單位的施工區域。

  6.施工單位人員對所在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操作施工設備、工具用具等必須認真檢查,發現隱患,立即停止施工,并由有關單位落實整改后方準施工。一經施工,就表示乙方確認施工場所、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處于安全狀態。

  7.乙方應確保特種作業人員持有效證件上崗,證件在甲方審核后復印備案,甲方如發現乙方人員無證上崗有權停止其本人工作并對其單位進行經濟處罰。

  (四)設施、設備管理

  1.乙方必須對特種設備和安全設施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并定期監測,保證正常運轉。維護保養、監測應當做好記錄,并由有關人員簽字。

  2.乙方不得使用國家明令淘汰和禁止使用的工藝、設備、設施。

  3.乙方人員對所有使用的操作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必須認真檢查、發現隱患,立即停止施工,并落實整改后方準施工。乙方對施工過程中由于上述不良因素而導致的事故后果負責。

  4.對施工現場的腳手架、各類安全防護設施、安全標志和警告牌,乙方不得擅自拆除、更動。如確實需要拆除更動的,必須經工地施工負責人和甲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員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乙方負責。

  5.中、小型機械的操作人員必須按規定做到“定機定人”和有證操作,嚴禁無證操作。

  6.施工機械按照總平面布置圖規定的位置和線路設置,不得任意侵占場內道路。進入現場的施工機械,乙方必須進行檢查,合格后方能使用。乙方必須建立施工機械操作人員安全責任制,并持證上崗,嚴禁無證人員操作。

  7.乙方如果使用甲方提供的設備,應對設備進行安全檢查和確認,并對使用過程中的安全負責。

  8.乙方特種設備首次及易地重新安裝的,使用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到當地主管部門申請備案、驗收檢驗和辦理注冊登記的手續,檢驗合格后方能使用。

  (五)其他

  1.乙方必須認真對本單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制度和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增強法制觀念,提高職工的安全生產思想意識和自我保護的能力,督促職工自覺遵守安全生產紀律、制度和法規。

  2.乙方在施工前要認真勘察現場,在其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措施中,制定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文明施工及環境管理措施,嚴格按施工組織設計和有關安全要求施工。

  3.乙方應當在有危險因素的生產施工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必須的安全警示標志。

  4.乙方的施工場所和員工宿舍應當設有符合緊急疏散要求,標志明顯,保持暢通的出口。禁止封閉,堵塞生產施工場所和員工宿舍的出口。

  5.乙方在進行吊裝、動火等危險作業和非常規作業時,應當安排專門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管理,確保操作規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實。

  6.乙方必須嚴格執行各類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場所嚴禁吸煙,消防器材不準挪用。電焊、氣焊作業應按規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嚴格落實防火、防中毒措施,并指派專人監督。

  7.甲方應對地下管線、架空線路等詳細交底,乙方在施工中應采取措施進行保護。

  8.乙方應當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的規定,設置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設施,并保持完好狀態。在容易發生火災的區域施工或者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時,乙方應當采取消防安全措施。

  9.乙方在施工現場設置的職工生活設施,應符合國家有關衛生防疫的要求。

  (六)法律責任

  1.乙方在施工期間造成的人身傷亡事故、各種機電事故、環境污染事故及其它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即承擔因此而造成的各種直接和間接損失及法律責任。因乙方責任造成甲方、第三方人身傷害及財產損失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2.由于乙方責任發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員傷害的,其工傷保險補償金和死亡賠償金由乙方承擔。

  3.乙方應保證安全生產條件所必須的資金投入,并對由于安全生產所必須的資金投入不足導致的后果承擔責任。

  4.乙方在發生施工安全事故后,應當立即如實通知甲方,同時報告當地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不得故意破壞現場,毀滅證據。

  5.乙方必須按照規定編制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應急救援組織,配備必要的裝備和物資。一旦發生事故,應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險、搶救,防止事故擴大。

  6.對存在安全生產事故隱患的,甲方或監理單位有權責令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末改正的,有權責令乙方停止施工,停工期間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7.在甲、乙雙方簽訂安全管理協議的同時,乙方向甲方繳納安全保證金萬元。乙方違反甲方有關安全管理規定,甲方有權對乙方實施經濟處罰。罰款后,乙方須向甲方補繳安全保證金至規定數額。待工程驗收合格、辦理工程交接后1個月內,安全保證金扣除罰款,無息返還。

  8.由于乙方違反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對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和由此造成上級主管部門對甲方進行的經濟處罰均由乙方完全承擔,由甲方從乙方安全保證金中扣除,不足時從工程劃線款中扣除。

  9.由于乙方違反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罰款,罰款應于三日內交甲方財務部門,逾期不交者,每天按罰款總額的3/1000收取滯納金。超過1個月不交者,甲方有權從乙方工程劃線款中雙倍扣除。

  四、其他

  1.本協議的各項規定適用于訂立協議單位的雙方,若有與法律、法規相抵觸,按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2.若工期延長,本協議隨工期順延。

  3.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雙方應嚴格執行。

  4、未盡事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執行。

  5.本協議一式六份,甲方三份,乙方三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蓋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蓋章)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年月日

塔吊安裝拆除安全管理協議 篇22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管理“的方針,保障施工人員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保護國家企業財產免遭損失,加強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工作、杜絕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根據國家有關法律及行政法規,經甲方和乙方協商制定安全責任如下。

  1.乙方在入場前三天建立本單位與甲方相應配套的安全管理體系,由乙方項目經理組織落實《______市建筑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根據施工規模及職工人數,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兼職和群從安全員組織督促安全生產工作。

  2.乙方應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條例》貫徹執行國家、行業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和消防工作的法規、條例、規定,遵守企業的各項管理制度,施工中嚴格遵守《____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程》將安全生產納入施工生產全過程。

  3.乙方對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臨電安全管理、機械安全管理、機械安全管理負全責。

  4.乙方施工前,乙方必須對施工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乙方施工人員進場必須佩帶胸卡,特種作業人員還必須佩帶胸卡,特種作業人員還必須攜帶特種作業操作證。甲方人員有權隨時檢查。

  5.乙方應在施工區域設置明顯標志,對于時間較長的集中性施工項目要做封閉處理,施工人員應在施工區域內活動,不得隨意進入非施工區域,甲方人員有權隨時檢查。

  6.乙方施工隊伍的安全防護器材必須配置到位,安全措施得力,否則將不得開工作業。

  7.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如需使用水、電等,乙方必須填寫申請單,經甲方同意,由專業人員指定接水、電地點,電氣線路和管路連接規范,并由安裝合格計量儀表后方可使用。所需費用由乙方負擔。乙方在施工現場使用臨時用電時,甲乙雙方必須簽訂“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管理協議”。

  8.施工過程中如需動火作業,經乙方安全管理人員批準并確認達到動火條件、落實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進行動火作業。甲方人員有權隨時檢查。

  9.乙方在施工現場施工時,提前向甲方上報施工地點申請單及作業人員人數。乙方材料出場時,提前向物資部上報,并開據出門條。乙方施工車輛進場,車速不得大于5Km/h,出場必須經門崗值班人員檢查。

  10.施工過程中甲方有權隨時進行檢查,有權制止違章作業,有權對違反站安全規定的行為進行處罰或責令乙方施工隊伍停工整頓。

  11.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當天產生的垃圾盡量當日清理干凈。施工結束后,乙方應對施工現場徹底清理,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清理出的垃圾不能隨意堆放在甲方管理的場地內,否則可根據現實情況進行罰款,對外發生的污染、交通等意外事故由乙方負責。

  12.因在本施工現場施工,乙方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環境保護(包括土方及渣土外運)未達標被開發方、監理及政府執法部門處罰的,一切損失費用均有乙方承擔,甲方有權在原基礎上加倍處罰。

  13.甲方有依據《項目部分包管理手冊》《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_____市相關文件和項目處罰規定(附后),對違反本協議書的乙方單位進行處罰。

  14.本協議將貫穿整個施工全過程,未包含內容按國家及___市相關標準執行,若有____市最新法令法規按新法令法規執行。

  甲方(簽字 蓋章):_______乙方(簽字 蓋章):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塔吊安裝拆除安全管理協議 篇23

  甲方(工程發包方):

  乙方(工程承包方):

  甲方 工程由乙方承包施工。為明確雙方安全責任,防止乙方施工人員發生事故,經雙方協商簽訂協議如下:

  一、甲方的安全責任:

  l、涉及輸、變、配電設備上的工作,應派專人進行檢查、督促,及時協調和解決施工中出現的問題。

  2、開工前應對乙方單位負責人和有關工程技術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3、在電力生產區域內作業有可能造成生產設備停電、停運事故的,應要求乙方單位事先制訂工作的“三措”(即:組織措施、技術措施、安全措施),并審查和監督實施。

  4、對乙方單位負責簽發的工作票進行會簽。

  5、對起重、油漆、土建等非電力類施工單位以及非電力系統的電力類施工單位承包運行變電所和線路大修、改造、擴建等工程中的分項目,必須指派工作負責人,并由該工作負責人組織開工會和收工會,向工作班成員交待安全注意事項,施工時嚴格實施監護。

  6、應給乙方施工人員辦理配有本人照片的“胸卡”證,并在上崗時佩戴。

  7、不得安排乙方單位人員從事與其承包工程無關的工作。

  8、工程竣工后,應組織驗收,對工程的安全、質量情況作出綜合評價。

  二、乙方的安全責任:

  1、組織施工人員學習《電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以及甲方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規程制度,派出的施工人員必須是經甲方安全教育培訓、考試(或考核)合格的人員,涉及進入甲方生產、辦公場地的施工項目, 乙方施工人員應佩戴甲方核發的胸卡。乙方不得派未經甲方安全教育培訓、考試(或考核)合格的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工作。

  2、復雜或危險性較大的工程,應制訂施工“三措”。經甲方審查合格后貫徹實施。

  3、工程開工前必須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使全體施工人員均掌握工程狀況、特點及施工“三措”,并對現場施工安全負責。

  4、施工中必須嚴格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和甲方單位對安全、文明施工的有關規定和要求。進入電力生產區域內施工,必須按規定嚴格執行工作票制度。對規定可以不使用工作票的工作,開工前應得到值班人員的同意。

  5、開工前應對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進行檢查,確保符合安全規定并不超過檢驗周期。

  6、必須按國家規定為施工人員配備合格的職業防護用品、用具;不得使用未成年工和不適應現場安全施工要求的老、弱、病、殘人員;對特種作業的工作應派經過有關部門安全技術培訓合格的持證人員。

  7、必須接受甲方的安全監督、管理和指導,企業負責人(安全施工第一責任人)對甲方安全管理人員提出的意見必須及時整改,否則,甲方有權責令乙方停止施工,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若發生人身事故和不安全情況,乙方必須立即報告甲方單位負責人。

  8、乙方施工人員在施工過程中不得擅自進入非施工作業的甲方其它生產、辦公場所,不得擅自操作任何電氣設備。如有可能觸及或接近高壓設備的情況時,必須停止施工并主動與甲方聯系,待采取安全措施并經甲方許可后方可繼續施工。

  9、本工程不得再行轉包。

  三、施工期間甲方指派 同志負責聯系、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規定;乙方指派 同志負責本工程的安全工作。甲、乙雙方應經常聯系、相互協助,共同預防事故發生。

  四、施工時乙方必須嚴格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及各項施工安全措施。凡因乙方不認真執行安全措施和甲方有關安全指令引起的人身觸電事故,由乙方承擔責任。施工中發生非甲方造成的其他事故均由乙方承擔責任并自行負責處理。

  五、涉及須明確的本工程業務事項(工作范圍、作業區域、工作票簽發等),可另外附頁。

  六、其它需要約定的事項:

  七、本協議是 工程承包合同的附件,經甲、乙雙方簽章后與合同文本同期生效。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代表蓋章: 乙方代表蓋章: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塔吊安裝拆除安全管理協議 篇24

  為了加強我校對校外寄宿生的安全管理,使每位寄宿生能夠安全地生活、學習,我校與房東、學生及其家長多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家長在給孩子租房時,不租住有安全隱患的房子,遠離娛樂場所等不利于學生身心健康的環境。

  二、學生家長切實履行監護人職責,經常到孩子住所了解情況,與房東協商達成學生安全有效協議。

  三、家長與學校班主任老師要互通安全管理信息,本著“教育在先,預防在前”的原則,學校、房東、家長都要將孩子的校外安全時時刻刻記在心上。

  四、房東有義務告知寄宿生用電、用水、用煤的安全使用方法,并告誡學生不要到有安全隱患的場所去。

  五、當有不法分子侵入學生住所,學生人身安全及財產受到威脅時,房東有責任保護學生免受傷害。房東有義務關注學生的身體狀況,如有病臥床不起者應及時請醫送藥,并立即通知家長和班主任。

  六、房東如發現所住學生有夜不歸宿,上課時間滯留在住所現象,要嚴加盤問,并告知學校。如有違法亂紀行為時要迅速報警,并通知家長和學校。

  七、寄宿學生要嚴格要求自己,按時作息,與房東和諧相處,遇到矛盾時要冷靜,理智的合理的解決。不得招引社會閑散人員到住所聚會,吸煙酗酒等。

  八、寄宿生要文明寄宿,遵紀守法,潔身自愛,互讓互諒,學會相處,讓家長、房東、學校放心,要立志成才,在校外爭做合格小公民。

  九、讓我們共同攜手,為了學生的校外安全,讓社會、學校、家庭穩定,努力為學生創造出一條平安之路,成才之路。

  十、如寄宿生住所發生變更,寄宿生家長或學生要及時通知學校或班主任,以便學校與新的房東取得聯系。

  十一、本協議一式三份。學校、家長、房東各持一份。一經簽字方可生效。

  學校:

  家長:寄宿生:聯系電話:

  房東:聯系電話:寄宿住址:

  日期:

塔吊安裝拆除安全管理協議 篇25

  總則: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保障施工人員和財產的安全及業主方的財產安全,規范中節能(內蒙古)風力發電有限公司工程項目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促進工程建設的順利進行,本著共同搞好安全管理工作的原則,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雙方責任:

  1、業主方的責任:

  (1)負責組織貫徹執行國家、行業及上級有關安全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協調解決貫徹落實中出現的問題。

  (2)在管理工程建設項目的同時,負責安全文明施工和監督管理。

  (3)在組織審查相關方施工組織設計時,負責同時審查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4)督促相關方做好現場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確保施工現場建立起正常的安全文明施工秩序,并協調解決存在的問題。

  (5)組織并參加安全大檢查,參加施工現場安全事故調查和處理工作。

  (6)監督檢查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狀況,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

  2、相關方責任范圍:

  (1)服從業主方對安全工作的管理,全面遵守業主方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向業主方安全管理人員匯報工作。

  (2)相關方施工現場項目經理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現場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3)建立現場安全管理體系,制定并落實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4)建立現場安全管理機構,其人員、裝備應符合相關規定的要求,并報業主方相關部門備案。

  (5)接受業主方、監理、政府有關部門安全工作的監督檢查。

  (6)保持現場整潔,物料堆放整齊劃一,安全標志按國家標準著色、設置。

  (7)相關方的辦公區、生活區、施工區應分開設置,區劃明確。臨時搭建的工棚應美觀、規范。

  (8)凡由相關方責任造成的人身事故,應由相關方承擔全部經濟責任。發生的事故必須按“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調查處理,并按規定統計上報,嚴禁弄虛作假,隱瞞事故。

  (9)凡由相關方責任造成的機械、設備事故,應由相關方承擔全部經濟責任,業主方有權利從相關方的工程款中扣除相應的款項以對該經濟責任做出支付:工程施工中產生隱患,導致后期發生事故的,在保質期內,業主方有權利從相關方的質保金中扣除相應的款項以補償事故造成的損失。

  (10)承擔合同中明確的其他安全工作責任。

  二、安全施工管理目標:

  1、不發生人身傷亡事故:

  2、不發生重大施工機械設備損壞事故:

  3、不發生重大火災事故:

  4、不發生環境污染事故和重大垮(坍)塌事故。

  三、經濟責任:

  工程現場施工安全管理過程中,實行與經濟掛鉤的管理辦法。

  1、安全文明施工保證金應根據工程建設項目里程碑計劃,考核予以獎懲兌現。

  2、對相關方的違規違制行為,應根據業主方的相關違章處罰標準,扣罰責任單位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證金。

  3、相關方在施工現場必須服從業主方安全管理人員的管理,服從業主方有關安全管理的獎罰規定。對不服從現場安全管理人員的違章處罰,業主方有權從合同價款中加倍扣除,并視情節給予警告。

  四、協議生效與終止:

  本協議自 年 月 日起生效,相關方承擔的全部施工項目結束,質保期滿后此協議自動失效。

  業主方: 相關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塔吊安裝拆除安全管理協議 篇26

  總包單位:

  專業分包單位:

  為了強化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保護職工的人身安全、健康,保障施工生產的順利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和建筑工程分包的有關規定,就工程工期、質量、安全及文明施工等相關題,按照有關規定,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各方遵守執行。

  一、總包方、分包方(甲方分包)方責任

  1、專業承包單位施工前,應以書面形式向總包單位(項目部)提供項目組織機構、公司資質及在該工程的負責人名單,包括姓名、年齡、性別、職稱、聯系電話等。

  2、專業分單位承諾服從總包管理,遵守并認真執行總包的各項安全生產制度、規定、指令及要求,并做好工人入場登記記錄,

  3、專業承包單負責人必須對本單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安全技術交底,接受教育人員、接受交底人員必須達至100﹪,以增強職工的法制觀念,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及自我保護能力,自覺遵守安全生產紀律、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確保施工安全。分包方自行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包括入場、每周、班前教育),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并將考核結果報總包方安全部門,專業分包單對其真實性負責。

  4、專業分包單位負責人應對所屬施工安全、質量、防火、治安、生活衛生及區域內的文明施工等方面工作全面負責,經常檢查督促本單位職工自覺做好各方面工作,加強日常監督檢查,保證施工過程處于良好運行狀態。

  5、專業承包單在施工期間必須接受總包的檢查、督促和指導,對于查出的隱患及問題,專業承包單必須限期整改。

  6、各專業分包對各自所處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操作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必須認真檢查,發現問題和隱患,立即停止施工,立即整改,拒絕整改或整改不徹底的,造成的一切責任和后果均由你單位承擔。

  7、專業分包單對于施工現場的腳手架、安全防護設施、安全標志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變動。如確需要拆除變動的,必須經總包安全部同意,采取必要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施工完畢后立即恢復。

  8、專業分包單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中、小型機械操作人員,必須按規定經有關部門培訓后上崗。起重吊裝人員必須遵守“十不吊”規定,嚴禁違章、無證操作;嚴禁不懂電器、機械設備人員,擅自操作使用電器、機械設備。

  9、專業分包單必須嚴格執行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場所嚴禁吸煙及動用明火,消防器材不準挪作他用。電焊氣割作業應按規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

  10、專業分包單進場的電箱電纜、機具設備、手動工具必須狀態良好,符合有關規定,滿足安全使用要求,,禁止不合格機具進場。專業分包單用電須提前與總包聯系,由總包電工指定用配電箱進用電搭接,禁止擅自亂拖亂拉私接電路,分包方自行搭設的固定式腳手架,移動式工具腳手架,電梯井內架子,用電線路,手持電動工具等設施,必須嚴格按規范要求去搭設安裝,并組織有關部門驗收后方可使用。

  11、專業承包單凡新進工人乙方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現場負責人加強日常檢查,規范工人的穿著、系帽帶、戴工作卡等個人形象問題,強制制止現場隨地大小便、亂涂亂畫等惡習。

  12、專業分包單工程材料、施工機具設備進場,須填寫《材料進場申報表》《施工機具進場登記表》經總包項目部確認卸放位置,需退場的周轉料具、措施性材料進場時填寫《周轉料具退場申請表》,經總包項目部確認數量,檢查確認滿足使用要求和安全要求后進場,各單位保存單據表,退場時憑表報驗出場。

  13、專業分包單保證作業面嚴格執行工完場清。作業前材料堆放整齊,作業中保持材料不零亂,通道暢通。作業面整齊有序,作業后剩余材料收拾干凈,堆碼整齊,垃圾及時清掃運到垃圾池,流動作業的包裝盒、焊條頭等放入隨身攜帶的垃圾袋,嚴禁隨手亂丟。

  14、專業分包單必須并執行“因工傷亡事故報告制度”如分包方施工現場發生因工傷亡事故,必須立即向總包方及有關部門報告,不準隱瞞不報,并全力搶救傷員,保護事故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必須移動現場設備、設施時,要做好記錄或拍照,不準破壞事故現場。分包方必須積極配合總包方及總包方上級部門、當地政府部門對事故的調查和現場勘察,不得提供偽證;

  15、專業分包單自愿承擔因為自身原因造成安全、質量等事故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16、專業分包單有權拒絕總包方的違章指揮;

  17、專業分包單所屬人員發生人員傷亡時,不管事故的責任在何方,專業分包單必須做好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

  18、總包方有權監督、糾正分包方施工人員的違章、違規、違紀行為,對不服管理的有權責令其停止作業;

  20、建設單位(業主)、監理、總包單位對在定期聯合安全、質量檢查中發現各類隱患,有權發出隱患通知書,專業分包單應在限期內進行整改,否則總包單位可對專業分包單進行經濟處罰;

  21、禁止專業分包單施工人員竄崗到其他單位無該項工作無關的施工區域,否則后果自負;

  22、專業分包單自愿進場后先向甲方交納人民幣: 5.00萬元作為質量、安全文明施工保證金。對于違規的責任單位將從保證金里扣取,保證金額不足時,專業分包單應 10 日內再交現金補足。未按要求交納保證金,總包可以要求業主有權拒付工程進度款。專業分包工程驗收合格后30內退還保證金。

  23、專業分包工程,其管理和臨時施工用水、用電費用經雙方協商用水按人民幣 5.00 元/噸,用電按人民幣 2.00 元/度,由專業分包單向甲方于每月 10 日前向甲方交納。

  24、專業分包單位不能隨意破壞其它施工班組的成品、半成,如有損壞,所修復的費用你單位全部承擔。

  二、 施工人員職責

  1、專業分包單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按要求正確佩帶好安全帽,兩米以上高處作業必須系掛好安全帶。未經申請和總包方同意,禁止私自拆改現場的安全防護、機械防護和臨電防護設施。

  2、現場禁止交叉作業,高處作業人員嚴禁將工具、配件及各種物體從高處往下拋擲,樓內作業人員嚴禁將垃圾和任何物體從窗口或臨邊往外扔,防止物體打擊傷人。

  3、專業分包單施工用電不得亂拉亂接,需要接電時,必須由專職電工進行操作,并在總包方電工的統一安排下進行,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無證上崗人員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罰或由甲方辭退。

  4、專業分包單文明施工做到工完料清,當天衛生當天清掃,材料碼放整齊,嚴禁亂扔亂拋,防止造成人員傷害和環境污染。

  5如果因專業分包單位原因給總包單位造不良影響或被上級行政主管部門進行經濟處罰的,總包單位有權利對專業分包單位進行經濟處罰,并有權要求建設單位直接從當期工程款中扣除。

  三、 事故處理

  1、由于分包方或分包方作業人員違章指揮、違章作業或設備設施不完善造成的傷亡事故,由分包方完全承擔,并自行負責傷、亡、殘、個人及家屬的全部經濟補償和善后處理,若專業分包單位在施工過程中發生安全、質量事故由專業包單位自行負責和承擔,總包單位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2、由于總包方或總包方以外的專業分包單位造成分包方作業人員傷、殘、亡事故,一律由責任方一次性給予分包方經濟補償,其善后事宜由分包方處理。

  3、如果因專業分包人員責任導致的一切的安全責任事故一律由責任分包方完全承擔(比如臨邊防拆除未及恢復造成現場其他人員墜落,私搭亂搭臨時用電等一切違章行為造成的他人傷害),總包單位不承擔任何責任。

  四、建設單位應支持和配合總包單位對專業分包單位的管理,總包單位對專業分包單位作出的合理經濟處罰決定,建設單位應予以執行,并在當期的專業分包工程款中扣除支付給總包單位。

  五、本協議一式3份,總包方、專業分包方各執一份,建設單位(甲方)各一份,從簽定之日起生效。

  建設單位(簽章) 總包單位(簽章): 專業分包(簽章):

  現場代表負責人 現場代表人: 現場代表人:

  日期 日 期: 日 期:

塔吊安裝拆除安全管理協議 篇27

  (甲方)單位: ;

  (乙方)單位: ;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根據《安全生產法》第四十一規定,雙方在簽訂施工合同的同時,簽訂本安全管理協議。

  一、 工程項目:

  1. 工程承包范圍:造型線3#底坑26個蓋板,天井集塵器照明、涂裝、平臺制作。

  2. 工程地點: 小松(山東)鑄鋼有限公司廠區內

  3. 承包方式:

  二、安全管理協議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 協議內容:

  1. 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國家、省、市安全生產主觀部門的有關安全、消防工作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有關勞動保護法規、條例、規定。

  2. 甲乙雙方都應有安全管理組織體制,包括主觀安全生產的領導,各級專職、兼職的安全擔當,應當有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特種作業人員的審證考核制度、各級安全生產崗位的責任、定期安全檢查制度和安全教育制度等。

  3. 甲乙雙方在施工前要認真勘察現場:

  (1) 工程項目應由甲方編制施工組織總體計劃和全局設想;

  (2) 工程項目應由乙方按甲方的要求自行編制施工組織計劃,并經甲方同意。

  (3) 工程施工中乙方需使用的設備有 ;

  接觸到甲方設備有 。

  (4) 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有: ;

  針對不安全因素應采取的安全措施有: 。

  4. 甲乙雙方的有關部門必須認真對本單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制度及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增加法制觀念,提高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和自我保護的能力,督促職工自覺遵守安全生產紀律、制度和法規。

  5. 施工前,甲方可對乙方的管理、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生產進場教育,介紹有關安全生產制度、規定和要求。乙方應組織召開管理、施工人員安全生產教育會議,強化施工中有關安全、防火等規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須檢查、督促施工人員嚴格遵守執行。

  施工期間,乙方指派 負責工程項目的有關安全、防火工作,成立消防組織, 對消防器材的使用進行訓練; 甲方指派 負責聯系、檢查乙方執行有關安全、防火規定。甲乙雙方應經常聯系,相互協助檢查和處理與工程有關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預防事故的發生。

  6. 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嚴格執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產等各項規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檢查。對于查出的隱患,乙方必須限期整改。

  7. 在施工及操作中的個人防護用品,由乙方自理。并確保施工現場人員自覺穿戴好防護用品。

  8. 甲乙雙方人員對各自所在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操作設施、工具用具等必須認真檢查,發現隱患立即停止施工,落實整改后方準施工。一經施工就表示乙方施工單位確認施工場所、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處于安全狀態。乙方對施工過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導致的事故后果負責。

  9. 原則上甲方不向乙方提供在施工中使用的機械設備、腳手架、爬梯、起重機械等設施,但在特殊情況下經甲方有關部門同意借用后,乙方首先要對所借用的設備進行安全自檢,在確認安全性能良好的情況下方可使用,一旦乙方在自檢中發現不安全因素而不可使用時,及時通知甲方,在不安全因素排除后才能使用。否則由此發生的后果有乙方負責。由乙方自行帶入的設施設備或自行搭建的登高設施安全性由乙方負責,但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

  10.乙方的人員,對施工現場腳手架、各類安全防護設施、安全標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改。如確實要拆除更動的,必須經甲乙雙方指定的安全管理人員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拆除。任何一方人員擅自拆除造成的后果,均由該方人員及單位負責。

  11.特種設備作業必須執行國家《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經省、市、地區的特種作業安全技術考核站培訓考核后持證上崗,并按規定定期審證,中、小型機械的作業人員必須規定做到“定機定人”和有操作證;起重作業人員必須遵守“十不吊”規定,嚴禁違章、無證操作、嚴禁不懂電器、機械設備的人,擅自操作使用電器、機械設備。

  12.乙方必須嚴格執行各類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場所嚴禁吸煙及動用明火,消防器材不能挪作他用。電焊、氣割作業應按規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嚴格遵守“十不燒”規定,嚴禁使用電爐。冬季施工必須用明火加熱的防凍措施時,應取得防火主管人員同意,落實防火、防中暑措施、并指派專人值班。

  13.乙方成立的消防組織,消防負責人: 成員: 。

  14.乙方如需甲方提供電源、設備,在使用前應先進行檢測,并做好記錄,如不符合安全規定的應及時向甲方提出,甲方應積極整改,合格后方準使用。不經甲方許可,擅自亂拉電氣線路、使用甲方設備造成后果的,均由乙方負責。

  15.貫徹先訂合同后施工的原則。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員從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務,乙方應拒絕合同外施工任務,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有關方負責。

  16.乙方在施工中,應注意地下管線及高壓架空線路的保護,甲方對地下管線和障礙物應詳細交底。乙方應貫徹交底要求,如遇有問題,應及時向甲方有關部門聯絡,采取保護措施。

  17.貫徹誰施工誰負責安全的原則。甲乙雙方人員在施工期間造成傷亡(火警)火災,機械等重大事故(包括甲、乙方責任造成對方人員、行人傷亡等),雙方應協力進行搶救傷員和保護現場,按國家及山東省有關事故報告規定在事故發生后的二十四小時內及時報告各自的上級主管部門及市、區勞動行政部門等有關機構。事故的損失和善后處理費用,應按責任,協商解決。

  18.本協議的各項規定適用于立協議單位雙方。如遇有同國家和山東省的有關法規不符合按國家和山東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19.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作為合同附件,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由于違反本協議而造成的傷、亡事故,有違約方承擔一切經濟損失。本協議由雙方各執一份,必要時送市、區勞動行政部門及有關部門備案。

  (甲方)單位名稱: (乙方)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 表: 代 表:

  地 址: 地 址:

  電 話: 電 話:

塔吊安裝拆除安全管理協議 篇28

  甲方:

  乙方:

  為了切實保障學生的人身安全,預防和處理學生人生傷害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的有關條款,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1、甲乙雙方都有責任教育學生重視安全,防止安全事故發生。

  2、甲方應制定有關安全方面的規章制度,并組織學生學習,使學生做到有章可循。甲方應利用廣播等宣傳工具,通過集會、班會和安全課等多種形式,教育培訓學生安全常識,提高學生的安全防范意識,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

  3、甲乙雙方都應教育學生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不準學生吸煙、酗酒。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吸煙、酗酒,甲方應及時制止,學生在校外期間因吸煙、酗酒而發生傷殘事故,甲方概不承擔責任。

  4、甲方應承擔學生在校期間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發現學生有不安全因素應及時教育。在校期間發生安全事故,甲方應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處理,并及時通知乙方。

  5、學生放學后、節假日、寒暑假等不在學校學習期間而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甲方一律不承擔任何責任。

  6、學生不得擅自離校,有事必須請假并經甲方批準方可離校,甲方應將學生離校情況及時通知乙方。學生請假或擅自離校后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負責。

  7、學生在返校、離校途中不得騎車,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返校和離校。如果學生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到校,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學生在返校、離校途中發生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負責。

  8、甲方應掌握學生健康資料,乙方應以書面形式如實告知甲方,學生有特異體質或特定疾病,甲方應根據學生實際情況,采取必要措施。若乙方未告知或乙方告知病情后,甲方又采取了必要措施,仍發生安全事故,甲方不承擔責任。

  9、學生在校期間突發疾病,甲方應立即采取相應措施并及時通知乙方。如甲方已采取措施但仍發生不良后果,甲方概不承擔責任。

  10、學生在校期間自殺、自殘事件;在體育活動中發生意外事故,甲方已采取防范措施和救助措施后,仍發生不良后果,甲方概不承擔責任。

  甲方代表簽名:

  乙方代表簽名: 姓名 家長簽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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