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預售合同新版(精選31篇)
商品房預售合同新版 篇1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有關規定,已依法取得___________市區(縣) 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面積為______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______年限 ,自__________至__________止,國有土地使用證號為 。甲方在上述地塊上建設的 ,現已具備規定的預售條件,經______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批準,準予上市預售,商品房銷售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_____房內證字第______號。
乙方自愿購買甲方的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房屋用途為_______________ 。乙方預購房屋的定金為人民幣_______元。雙方經協商,就該房屋的預售預購事項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房屋,該房屋狀況詳見附件一。房屋建筑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包括:套內建筑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分攤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共有共用部位詳見附件二。上述建筑面積為甲方暫測面積,房屋竣工后以測繪部門實測面積為準。
甲方出售該房屋時亦同時將該房屋所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轉讓給乙方,土地使用面積(含分攤的共有共用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該土地使用面積為甲方暫測面積,房屋竣工后以測繪部門實測面積為準。土地使用期限自房屋產權過戶之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__月 ______日止。
第二條 甲乙雙方同意,結算房價款時,房屋的實測建筑面積與暫測建筑面積的誤差不超過暫測建筑面積的± %(含 %)時,按照本合同第三條所述房屋單價據實結算;房屋建筑面積誤差超過上述約定幅度時,自甲方向乙方出示測繪部門實測面積數據之日起日內,甲乙雙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______(大寫數字)種方式處理:
1.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乙方書面通知送達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合同解除之日起30日內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外,并須將乙方已付房價款及利息全部退還乙方。利息按_____利率計算。
2.按照本合同第三條所述房屋單價據實結算。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三條 雙方同意上述預售房屋售價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價款合計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元)。付款方式見本合同附件三。乙方同意按雙方約定的付款方式如期將購房價款當面交付甲方或匯入甲方指定的銀行。乙方所支付的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時轉為購房價款。甲方售樓款監管銀行為__________,銀行賬號為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附件三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索違約金。自本合同約定的付款期限屆滿第二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每延期一日乙方按延期交付價款的萬分之 (大寫數字)向甲方支付延期違約金。逾期超過 ______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甲方書面通知送達乙方之日起生效。乙方已交納的定金甲方不予返還。
第五條 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時,應同時提交建設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出具的《 ______市建設工程質量合格證書》和測繪部門實測面積數據;若雙方約定交付初裝修房屋的,須按照《 ______市公共建筑工程實施初裝修質量核定規定(試行)》、《 ______市住房工程實行初裝修竣工質量核定規定(試行)》的要旨,提交建設工程質量監督部門驗收合格證件和測繪部門實測面積數據。符合本條款所述條件后,甲方交付房屋的日期為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甲方交付的房屋被建設工程質量監督部門認定不合格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在合同解除之日起30日內除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外,還應全部退還乙方已付的房價款及利息,利息按__________利率計算。
第六條 甲方交付房屋的裝修、設備與附件規定的標準不符的,甲方同意按__________向乙方補償。
第七條 除不可抗力外,甲方未按期將房屋交付給乙方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索違約金。自本合同約定房屋交付之日第二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每延期一日,甲方按乙方已支付房價款金額的萬分之 (大寫數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 ______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甲方仍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乙方書面通知送達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在解除合同之日起30日內須將乙方已支付的房價款及利息全部退還乙方,并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利息計算同第五條)。
第八條 本合同簽訂后,因甲方變更其建筑設計而影響乙方購買房屋的套內面積、平面布局和使用空間的,應于 ______日內書面通知乙方。乙方于收到通知之日起______日內有權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乙方書面通知送達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在解除合同之日起30日內須將乙方已付的購房價款及利息退還乙方(利息計算同第五條),并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甲方變更建筑設計不告知乙方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除應退還乙方已付的房價款及利息(利息計算同第五條),并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外,還應承擔補充協議中雙方約定的違約責任。
第九條 甲方同意按《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辦法》、《____________市建設工程質量條例》及有關規定,自竣工房屋交付之日起對乙方購置的房屋進行保修。
第十條 乙方同意在小區物業管理委員會或業主管理委員會未選定物業管理機構之前,其購置的房屋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業管理公司負責管理。
第十一條 雙方同意在簽訂本合同后三十日內,持本合同和有關證件共同到市 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預售、預購登記手續。
第十二條 本合同簽訂后至房屋交用前,乙方不得轉讓所預購的房屋,如有特殊原因轉讓,須經甲方同意并簽訂預售轉讓書面協議,報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批準。
第十三條 雙方同意房屋符合交用條件時按規定共同到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房屋買賣過戶手續,申領房地產權屬證件,并按規定交納有關稅費。
第十四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大寫數字)種方式解決糾紛:
1.提交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共__________份,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留存一份。
甲方(簽章):_____ 乙方(簽章):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
地址:_____ 地址:_____
聯系電話:_____ 聯系電話:_____
代理人:_____ 代理人:_____
聯系電話:_____ 聯系電話:_____
預售登記機關:_____(章)
商品房預售合同新版 篇2
合同編號: 出 賣 人 : 買 受 人 : 房屋座落:
廣西壯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廣西壯族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國家稅務總局廣西壯族自治區稅務局 制定
中國人民銀行南寧中心支行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廣西監管局
年 月
目 錄
說 明
專業術語解釋
第一章 合同當事人
第二章 商品房基本狀況第三章 商品房價款
第四章 商品房交付條件與交付手續第五章 面積差異處理方式
第六章 規劃設計變更
第七章 商品房質量及保修責任第八章 合同網簽備案
第九章 前期物業管理第十章 其他事項
說 明
1. 本合同文本為示范文本,由廣西壯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廣西壯族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國家稅務總局廣西壯族自治區稅務局、人民銀行南寧中心支行、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廣西監管局共同 制定,適用于廣西壯族自治區行政區域內的存量房買賣。各地可在有關 法律法規、規定的范圍內,結合實際情況調整合同相應內容。
2. 簽訂本合同前,出賣人應當向買受人出示《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及其他有關證書和證明文件。
3. 出賣人應當就合同重大事項對買受人盡到提示義務。買受人應當審慎簽訂合同,在簽訂本合同前,要仔細閱讀合同條款,特別是審閱其中具有選擇性、補充性、修改性的內容,注意防范潛在的市場風險和交易風險。
4. 當事人應當按照自愿、平等、公平及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合同, 任何一方不得將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另一方。雙方當事人可以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對本合同文本的內容進行修改、增補或刪減。合同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打印文字視為雙方當事人同意內容。
5. 本合同文本中選擇內容、空格部位填寫內容及其他需要刪除
或添加的內容,雙方當事人應當協商確定。中選擇內容,以劃√方式選定;對于實際情況未發生或雙方當事人不作約定時,應當在空格部位劃×,以示刪除。
6. 本合同中標注*的內容為必填項,未標注*的內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填寫或不填寫。標注為#的內容在其處于有效狀態時為必填項。
7. 出賣人與買受人可以針對本合同文本中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內容,根據所售項目的具體情況在相關條款后的空白行中進行補充約定,也可以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8. 根據《民法典》的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
9. 雙方當事人在履行合同中發生爭議的,可以通過消費者協會、房 地產行業協會等相關機構調解,也可以選擇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或選擇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10. 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約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數,并在簽訂合同時認真核對,以確保各份合同內容一致;在任何情況下,出賣人和買受人都應當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
本合同說明部分,買受人已經閱讀,并簽名: 。
專業術語解釋
1. 商品房預售: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將正在建設中的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商品房預先出售給買受人,并由買受人支付定金或房價款的行為。
2. 法定代理人:是指依照法律規定直接取得代理權的人。
3. 層高:是指上下兩層樓板結構面之間或樓板結構面與地板結構面之間的垂直距離。
4. 套內建筑面積:成套房屋的套內建筑面積,由套內使用面積、套內墻體面積、套內陽臺建筑面積三部分組成。
5. 房屋的建筑面積:是指房屋外墻(柱)勒腳以上各層的外圍水平投影面積,包括陽臺、挑廊、地下室、室外樓梯等,且具備有上蓋,結構牢固,層高 2.20M 以上(含 2.20M)的永久性建筑。
6.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7. 民用建筑節能:是指在保證民用建筑使用功能和室內熱環境質量 的前提下,降低其使用過程中能源消耗的活動。民用建筑是指居住建筑、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商業、服務業、教育、衛生等其他公共建筑。
8. 分割拆零銷售: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將成套的商品住宅分割為若干部分分別出售給買受人的銷售方式。
9. 返本銷售: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以定期向買受人返還購房款的方式銷售商品房的行為。
10. 售后包租: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以在一定期限內承租或者代為出租買受人所購該企業商品房的方式銷售商品房的行為。
11. 不動產登記:是指不動產登記機構依法將不動產權利歸屬和其他法定事項記載于不動產登記簿的行為。
12. 合同網簽備案:是指房屋交易合同網上簽約備案。
廣西壯族自治區商品房買賣合同
(預售)
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其開發建設的房屋,雙方當事人在自愿、平等、公平及誠實信用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就商品房買賣相關內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商品房買賣合同。
第一章 合同當事人
(房屋為共有時,可在下表中相應增加買受人)
共有人
證件類型
證件號碼
共有方式共有
份額
第二章 商品房基本狀況
第一條 項目建設依據
1. 出賣人以【出讓】【劃撥】方式取得坐落于 × 市 × 【區】【縣】【市
】 × 【鄉/鎮/街道辦事處】 × 【路/街/巷】 × 地塊的建設用地使用權, 地塊所在區縣代碼為 × 。
2. 出賣人經批準,在上述地塊上建設的商品房項目核準名稱為 興安靈渠歷史文化街區(財神廟街)提升改造項目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 × ,容積率為2.4 ,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號為 × ,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開工日期為 × 年 × 月 × 日,竣工日期為 × 年 × 月 × 日。
第二條 預售依據
該商品房已由 × 批準預售,預售許可證號為 × 。
第三條 商品房基本情況
1. 房屋座落: × ,該商品房所在樓層的起始層為 × ,終止層為 × ,名義層為 × ,層高為 × 米;
該商品房為【地下停車庫】【地下停車位】【乙類人防工程車庫】【乙類人防工程車位】【首層架空層車位】,乙類人防工程車位(庫)在戰時應服從人防部門統一調配使用。(購買車庫、車位需填寫)。
房屋竣工后,如房號發生改變,不影響該商品房的特定位置。該商品房的平面圖見附件一。
買受人已購買本小區商品房,房屋坐落為 × (購買車庫、車位須填寫)。
2. 建筑主體:該商品房所在建筑物的建筑總層數為 5 層,其中地上 × 層, 地下 2 層;主體結構為【鋼結構】【鋼/鋼筋混凝土結構】【鋼筋混凝土結構】
【混合結構】【磚木結構】【其他結構】;【有√】【無】電梯。
3. 房屋居室:該商品房為【一居室】【二居室】【三居室】【四居室】【五居室】【其它√】,有 X 室 X 廳 X 廚 X 衛 X 【X】;該商品房有 X 個陽臺,其中X 個陽臺為封閉式, X 個陽臺為非封閉式(陽臺是否封閉以規劃設計文件為準)。
4. 預測面積:該商品房的房產測繪機構為 興安縣眾擎規劃測繪信息中心 ,測繪機構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為 91450325MA5K9F119H ,其預測建筑面積共 × 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 × 平方米,分攤共有建筑面積 × 平方米。
該商品房共有共用部位見附件二。
*5. 戶型結構:該商品房的戶型結構為【平層√】【錯層】【復式樓】【躍層】
【其他】。
6. 房屋朝向:該商品房的朝向為【東】【南】【西】【北】【東北】【東南】
【西南】【西北】向。
*7. 房屋類型:該商品房的規劃用途(房屋類型)為【住宅】【商業用房√】
【辦公用房】【工業用房】【倉儲用房】【車庫】【服務型公寓】【車位】【農產品批發用房】。
8. 有出售(或贈送、出租)車位、車庫或者停車設施的,有關該物業買賣、贈予、租賃合同事項,雙方另行約定。
9. 有出售(或贈送、出租)儲藏室、綠地或其他物業的,有關該物業買賣、贈予、租賃合同事項,雙方另行約定。
第四條 抵押情況
與該商品房有關的抵押情況為【已抵押√】【未抵押】。
#抵押類型:【該商品房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權設定抵押√】【該商品房在建工程設定抵押】
#抵押人:桂林屹正文旅投資有限公司,#抵押權人:廣西興安民興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抵押登記日期:20__ 年 06 月 30 日,#債務履行期限:3 年, # 抵押登記機構:興安縣不動產登記局。
抵押類型:【該商品房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權設定抵押】【該商品房在建工程設定抵押】
抵押人:X,抵押權人:X, 抵押登記日期: × ,債務履行期限:X。抵押登記機構:X。
抵押權人同意該商品房預售的證明及關于抵押的相關約定見附件三。
第五條 房屋權利狀況承諾
1. 出賣人對該商品房享有合法權利;
2. 該商品房沒有出售給除本合同買受人以外的其他人;
3. 該商品房沒有司法查封或其他限制轉讓的情況;
4. X;
5. X。
如該商品房權利狀況與上述情況不符,導致不能完成本合同網簽備案或 X 的, 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 15 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房價款(含已付貸款部分),并自買
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4.35 (不低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給付利息。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出賣人向買受人支付【已付房價款一倍】【買受人全部損失√】的賠償金。
第三章 商品房價款
第六條 計價方式與價款
(一)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下述第 2 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不含裝飾裝修) 價款:
1. 按照套內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每平方米 × (幣種) × 元,總價款為 × (幣種) × 元(大寫 × 元整)。
2.
按照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每平方米 × (幣種) × 元,總價款為
× (幣種) × 元(大寫 × 元整)。
3. 按 × 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為 × (幣種) × 元(大寫 × 元整)。
4. 按照 × 個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為 × (幣種) × 元(大寫 × 元整)。
(二)該商品房【有】【無】裝飾裝修,裝修工程價款為 × (幣種) × 元
(大寫 × 元整)。
*(三)該商品房(含裝飾裝修)全部價款合計為 × (幣種) × 元(大寫 × 元整)。
第七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一)簽訂本合同前,買受人已向出賣人支付定金 × (幣種) × 元(大寫
× 元整),該定金于【本合同簽訂】【交付首付款】時【抵作商品房價款】【返還買受人】。
(二)買受人采取下列第 × 種方式付款:
1. 一次性付款。買受人應當在 × 年 × 月 × 日前支付該商品房全部價款。
2. 分期付款。買受人應當在 × 年 × 月 × 日前分 × 期支付該商品房全部價款, 首期房價款 × (幣種) × 元(大寫 × 元整)應當于 × 年 × 月 × 日前支付。
× 。
3. 首付加貸款方式付款:【商業貸款】【公積金貸款】【商業和公積金組合貸款】
。買受人應當在 × 年 × 月 × 日前支付首期房價款 × (幣種) × 元(大寫 × 元整),占該商品房全部價款的 × 。
余款 × (幣種) × 元(大寫 × 元整)向 × (貸款機構)申請貸款支付;余款 × (幣種) × 元(大寫 × 元整)向 × (貸款機構)申請貸款支付。
買受人應當于 × 年 × 月 × 日前向貸款機構提交貸款申請材料,辦理貸款審批手續。
4. 其他方式: X。
(三)出售該商品房的全部房價款應當存入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賬戶,用于有關的工程建設。
該商品房的預售資金監管機構為 × ,預售監管賬戶開戶行為廣西興安民興村鎮銀行營業部,賬戶名稱為桂林屹正文旅投資有限公司,賬號為 。
該商品房價款的計價方式、總價款、付款方式及期限的具體約定見附件四。
買受人應當按照有關規定交納物業專項維修資金。
第八條 逾期付款責任
除不可抗力外,買受人未按照約定時間付款的,雙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1 種方式處理:
1. 按照逾期時間,分別處理((1)和(2)不作累加)。
(1) 逾期在 90 日之內,買受人按日計算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 1 的違約金。
(2)
逾期超過 90 日(該期限應當與本條第(1)項中的期限相同)后,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買受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 7 日內按照累計應付款的 3 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同時,出賣人退還買受人已付房價款(含已付貸款部分)。
出賣人不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日計算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 2(該比率不低于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本條所稱逾期應付款是指依照第七條及附件四約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照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2. X。
第四章 商品房交付條件與交付手續
第九條 商品房交付條件
該商品房交付時應當符合下列第 1、2、X 項所列條件(可多選): 1.該商品房已取得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證明文件;
2. 該商品房已取得有資質的房產測繪機構出具的房屋面積測繪報告(實測繪);
3. 滿足第十條第(一)款中出賣人承諾的基礎設施設備達到的條件;
4. X。
5. X。
該商品房為住宅的,出賣人還需提供《住宅使用說明書》和《住宅質量保證書》。
第十條 商品房相關設施設備交付條件
(一)基礎設施設備
1. 供水、排水:交付時供水、排水配套設施齊全,并與城市公共供水、排水管網
連接,實現一戶一表。使用自建設施供水的,供水的水質符合國家規定的飲用水衛生標準。
X;
2. 供電:交付時納入城市供電網絡并正式供電,實現一戶一表。X;
3. 供暖:交付時供熱系統符合供熱配建標準,使用城市集中供熱的,納入城市集中供熱管網,
該商品房無供暖;
4. 燃氣:交付時完成室內燃氣管道的敷設,并與城市燃氣管網連接,保證燃氣供應,實現一戶一表。
詳見附件五;
5. 電話通信:交付時線路敷設到戶;
6. 有線電視:交付時線路敷設到戶;
7. 寬帶網絡:交付時線路敷設到戶。
以上第 1、2、3 項由出賣人負責辦理開通手續并承擔相關費用;第 4、5、6、7
項需要買受人自行辦理開通手續并承擔相關費用。
如果在約定期限內基礎設施設備未達到交付使用條件,雙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2) 種方式處理:
(1) 以上設施中第 1、2、3、4 項在約定交付日未達到交付條件的,出賣人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條的約定承擔逾期交付責任。
第 5 項未按時達到交付使用條件的,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 × 元的違約金; 第 6 項未按時達到交付使用條件的,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 × 元的違約金;第 7 項未按時達到交付使用條件的,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 × 元的違約金。出賣人采取措施保證相關設施于約定交付日后 X 日之內達到交付使用條件。
(2) 出賣人采取積極補救措施滿足買受人正常使用要求,并至少提供臨時用水用電。
(二)公共服務及其他配套設施(以建設工程規劃許可為準)
1. 小區內綠地率:X 年 X 月 X 日達到 X;
2. 小區內非市政道路:X 年 X 月 X 日達到 X;
3. 規劃的車位、車庫:X 年 X 月 X 日達到 X;
4. 物業服務用房:X 年 X 月 X 日達到 X;
5. 醫療衛生機構:X 年 X 月 X 日達到 X;
6. 幼兒園:X 年 X 月 X 日達到 X;
7. 學校:X 年 X 月 X 日達到 X;
8. X;
9. X。
以上設施未達到上述條件的,雙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處理:
1. 小區內綠地率未達到上述約定條件的,出賣人按規劃許可標準進行整改。
2. 小區內非市政道路未達到上述約定條件的,出賣人按規劃許可標準進行整改。
3. 規劃的車位、車庫未達到上述約定條件的,出賣人按規劃許可標準進行整改。
4. 物業服務用房未達到上述約定條件的,出賣人按規劃許可標準進行整改。
5. 其他設施未達到上述約定條件的,出賣人按規劃許可標準進行整改。關于本項目內相關設施設備的具體約定見附件五。
第十一條 交付時間和手續
(一)出賣人應當在 20__ 年 12 月 31 日前向買受人交付該商品房。
(二)該商品房達到第九條、第十條約定的交付條件后,出賣人應當在交付日期屆滿前 10 日(不少于 10 日)將查驗房屋的時間、辦理交付手續的時間地點以及應當攜帶的證件材料的通知書面送達買受人。買受人未收到交付通知書的,以本合同約定的交付日期屆滿之日為辦理交付手續的時間,以該商品房所在地為辦理交付手續的地點。
X。
交付該商品房時,出賣人應當出示滿足第九條約定的證明文件。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文件或者出示的證明文件不齊全,不能滿足第九條約定條件的,買受人有權拒絕接收,由此產生的逾期交付責任由出賣人承擔,并按照第十二條處理。
(三)查驗房屋
1. 辦理交付手續前,買受人有權對該商品房進行查驗,出賣人不得以繳納相關稅費或者簽署物業管理文件作為買受人查驗和辦理交付手續的前提條件。
2. 買受人查驗的該商品房存在下列除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外的其他質量問題的, 由出賣人按照有關工程和產品質量規范、標準自查驗次日起 90 日內負責修復,并承擔修復費用,修復后再行交付。
(1) 屋面、墻面、地面滲漏或開裂等;
(2) 管道堵塞;
(3) 門窗翹裂、五金件損壞;
(4) 燈具、電器等電氣設備不能正常使用;
(5) X;
(6) X。
3. 查驗該商品房后,雙方應當簽署商品房交接單。由于買受人原因導致該商品房未能按期交付的,雙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處理:
(1) 詳見補充協議相關約定;
(2) X。
第十二條 逾期交付責任
除不可抗力外,出賣人未按照第十一條約定的時間將該商品房交付買受人的, 雙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1 種方式處理:
1.按照逾期時間,分別處理((1)和(2)不作累加)。
(1) 逾期在 90 日之內(該期限應當不多于第八條第 1(1)項中的期限),自第十一條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計算向買受人支付全部房價款萬分之 1 的違約金(該違約金比率應當不低于第八條第 1(1)項中的比率)。
(2) 逾期超過 90 日(該期限應當與本條第(1)項中的期限相同)后,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 15 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房價款(含已付貸款部分),并自買受人付
款之日起,按照 4.35 (不低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給付利
息;同時,出賣人按照全部房價款的 3 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買受人不解除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出賣人按日計算向買受人支付全部房價
款萬分之 2(該比率應當不低于本條第 1(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2.X。
第五章 面積差異處理方式
第十三條 面積差異處理
該商品房交付時,出賣人應當向買受人出示房屋測繪報告,并向買受人提供該商品房的面積實測數據(以下簡稱實測面積)。實測面積與第三條載明的預測面積發生誤差的,雙方同意按照第 4 種方式處理。
1. 根據第六條按照套內建筑面積計價的約定,雙方同意按照下列原則處理:
(1)
套內建筑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 3?以內(含 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2)
套內建筑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 3?時,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買受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 15 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房價款(含已付貸款部分),并自買受人付款之日起, 按照 ×
(不低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給付利息。
買受人選擇不解除合同的,實測套內建筑面積大于預測套內建筑面積時,套內建筑面積誤差比在 3?以內(含 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 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所有。實測套內建筑面積小于預測套內建筑面積時,套內建筑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 3?以內(含 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 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套內建筑面積誤差比=
實測套內建筑面積-預測套內建筑面積
×100?
預測套內建筑面積
2. 根據第六條按照建筑面積計價的約定,雙方同意按照下列原則處理:
(1)
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均在 3?以內(含 3?)的,根據實測建筑面積結算房價款;
(2)
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其中有一項超出 3?時,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買受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 15 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房價款(含已付貸款部分),并自買受人付款之日起, 按照 ×
(不低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給付利息。
買受人選擇不解除合同的,實測建筑面積大于預測建筑面積時,建筑面積誤差比在 3?以內(含 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 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所有。實測建筑面積小于預測建筑面積時,建筑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 3?以內(含 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 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實測建筑面積-預測建筑面積
建筑面積誤差比=
預測建筑面積
×100?
(3) 因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簽署補充協議。
3. 根據第六條按照套計價的,出賣人承諾在房屋平面圖中標明詳細尺寸,并約定誤差范圍。該商品房交付時,套型與設計圖紙不一致或者相關尺寸超出約定的誤差范圍,雙方約定如下:
X。
4. 雙方自行約定:
雙方同意不因該商品房面積差異而解除合同,該商品房發生面積差異時,該商品房單價保持不變,出賣人和買受人按照產權登記的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多退少補,互補計息。
第六章 規劃設計變更
第十四條 規劃變更
(一)出賣人應當按照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核發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規定的條
件建設商品房,不得擅自變更。
雙方簽訂合同后,涉及該商品房規劃用途、面積、容積率、綠地率、基礎設施、公共服務及其他配套設施等規劃許可內容經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批準變更的,出賣人 應當在變更確立之日起 10 日內將書面通知送達買受人。出賣人未在規定期限內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二)買受人應當在通知送達之日起 15 日內做出是否解除合同的書面答復。買受人逾期未予以書面答復的,視同接受變更。
(三)買受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 15 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房價款(含已付貸款部分),并自買受人付款之
日起,按照 4.35 (不低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給付利息;
同時,出賣人按照全部房價款的 0.1 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買受人不解除合同的,有權要求出賣人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雙方約定如下: 出賣人應當按照買受人累計已付購房款的 0.1?向買受人支付一次性違約金及賠
償金。
第十五條 設計變更
(一)雙方簽訂合同后,出賣人按照法定程序變更建筑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 涉及下列可能影響買受人所購商品房質量或使用功能情形的,出賣人應當在變更確立之日起 10 日內將書面通知送達買受人。出賣人未在規定期限內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1. 該商品房結構形式、戶型、空間尺寸、朝向;
2. 供熱、采暖方式;
3. X;
4. X;
5. X。
(二)買受人應當在通知送達之日起 15 日內做出是否解除合同的書面答復。買受人逾期未予以書面答復的,視同接受變更。
(三)買受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 15 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房價款(含已付貸款部分),并自買受人付款之
日起,按照 4.35 (不低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給付利息;
同時,出賣人按照全部房價款的 0.1 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買受人不解除合同的,有權要求出賣人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雙方約定如下: 出賣人應當按照買受人累計已付購房款的 0.1?向買受人支付一次性違約金及賠
償金。
第七章 商品房質量及保修責任
第十六條 商品房質量
(一)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
出賣人承諾該商品房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合格,并符合國家及行業標準。
經檢測不合格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 15 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房價款(含已
付貸款部分),并自買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4.35 (不低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
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給付利息。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由出賣人支付【已付房 價款一倍】【買受人全部損失√】的賠償金。因此而發生的檢測費用由出賣人承擔。
買受人不解除合同的,由出賣人采取措施至該商品房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合格并符合國家及行業標準。
(二)其他質量問題
該商品房質量應當符合有關工程質量規范、標準和施工圖設計文件的要求。發現除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外質量問題的,雙方按照以下方式處理:
1. 及時更換、修理;如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還應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X。
2. 經過更換、修理,仍然嚴重影響正常使用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 15 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房價款(含已付貸款部分),并自買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4.35
(不低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給付利息。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由出賣人承擔相應賠償責任。因此而發生的檢測費用由出賣人承擔。
買受人不解除合同的,由出賣人予以更換、修理并恢復正常使用。
(三)裝飾裝修及設備標準
該商品房應當使用合格的建筑材料、構配件和設備,裝修、裝飾所用材料的產
品質量必須符合國家的強制性標準及雙方約定的標準。
不符合上述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按照下列第 1、3 方式處理(可多選)
1. 及時更換、修理;
2. 出賣人賠償雙倍的裝飾、設備差價;
3. 未達到約定標準部分,由出賣人繼續施工直至達到約定標準;
4. X。
具體裝飾裝修及相關設備標準的約定見附件六。
(四)室內空氣質量、建筑隔聲和民用建筑節能措施
1. 該商品房室內空氣質量符合【國家√】【地方】標準,標準名稱:《民用建筑
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范》(20__ 年版),標準文號:GB50325-20__。
該商品房為住宅的,建筑隔聲情況符合【國家】【地方】標準,標準名稱: ×
,標準文號: × 。
該商品房室內空氣質量或建筑隔聲情況經檢測不符合標準,由出賣人負責整改, 整改后仍不符合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 出賣人。出賣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 15 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房價款(含
已付貸款部分),并自買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4.35 (不低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
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給付利息。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由出賣人承擔相應賠償 責任。經檢測不符合標準的,檢測費用由出賣人承擔,整改后再次檢測發生的費用 仍由出賣人承擔。因整改導致該商品房逾期交付的,出賣人應當承擔逾期交付責任。
2. 該商品房應當符合國家有關民用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的要求。
未達到標準的,出賣人應當按照相應標準要求補做節能措施,并承擔全部費用; 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出賣人應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X。
第十七條 保修責任
(一)商品房實行保修制度。該商品房為住宅的,出賣人自該商品房交付之日起,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承諾的內容承擔相應的保修責任。該商品房為非住宅
的,雙方應當簽訂補充協議詳細約定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內容。具體內容見附件七。
(二)下列情形,出賣人不承擔保修責任:
1. 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的損害;
2. 因買受人不當使用造成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的損害;
3. 其他不屬于《商品房質量保證書》質保范圍的維修事項。
(三)在保修期內,買受人要求維修的書面通知送達出賣人 60 日內,出賣人既不履行保修義務也不提出書面異議的,買受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他人進行維修,維修費用及維修期間造成的其他損失由出賣人承擔。
第十八條 質量擔保
出賣人不按照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約定承擔相關責任的,由 X 承擔連帶責任。關于質量擔保的證明見附件八。
第八章 合同網簽備案與不動產登記
第十九條 預售合同網簽備案
(一)買賣雙方當事人就合同條款協商一致后,出賣人應當登錄房屋所在地住房城鄉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房屋網簽備案系統辦理商品房預售合同網簽備案, 并將本合同網簽備案情況告知買受人。
(二)有關預售合同網簽備案的其他約定如下:
因買受人原因導致出賣人未能在規定期限內辦理商品房預售合同登記備案手續的,該責任由買受人自行承擔。
第二十條 不動產登記
(一)雙方同意共同向房產管理部門和不動產登記部門申請辦理該商品房交易手續和不動產登記。
(二)因出賣人的原因,買受人未能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730個工作日(約定時 間或約定條件)取得該商品房的不動產權證書的,雙方同意按照下列第3種方式處理:
1. 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 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價款(含已付貸款部分)
,并自買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 %(不低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給付利息。自買受人應當完成房屋交易手續和取得不動產權證的期限屆滿
之次日起至實際全部完成房屋交易手續和取得不動產權證之日止,出賣人按日計算向買受人支付全部房價款萬分之X的違約金。
2. 買受人不解除合同的,出賣人自買受人應當取得不動產權證書的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取得不動產權證書之日止,按日計算向買受人支付買受人已付房價款萬分之X的違約金,并于買受人實際取得不動產權證書之日起X日內向買受人支付;
3. 買受人解除合同的,應在本條約定期限屆滿之日起15日內向出賣人書面提出,出賣人在收到買受人書面通知且在買受人配合出賣人到房產管理部門辦結《買賣合同》撤銷備案手續、繳清欠付的出賣人受讓債權款項(若有)后30個工作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房款無息退還買受人(在買受人未予配合前,出賣人有權順延退還購房款時間),并按買受人累計已付購房款的0.1%賠償買受人損失。買受人不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按買受人累計已付購房款的0.1%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三)因買受人的原因未能在約定期限內完成該商品房的房屋交易手續和不動產登記的,出賣人不承擔責任。
第九章 前期物業管理
第二十一條 物業管理區域
(一)物業管理區域劃分四至為: 東至 X ;
西至 X ; 南至 X ; 北至 X 。
物業服務用房建筑面積為 ×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積為 0 平方米,位于
X【號樓】【幢】【座】X 層 X 單元 X 號;地下建筑面積為 × 平方米,位于 X【號樓】【幢】【座】X 層 X 單元 X 號;其中業主大會及業主委員會辦公用房建筑面積為
× 平方米,位于 X【號樓】【幢】【座】X 層 X 單元 X 號。(注:物業服務用房為多處時,雙方可自行增加以上內容)
×
物業管理區域規劃平面圖詳見附件九。
第二十二條 前期物業管理
(一)出賣人依法選聘的前期物業服務企業為興安縣天天商貿服務有限公司。
(二)物業服務時間從 20__ 年 5 月 1 日到業主大會成立并選聘新的物業服務企業止。
(三)物業服務期間,物業收費計費方式為【包干制√】【酬金制】。物業服務費為 5 元/月?平方米(建筑面積);商品房在交付前的物業費由出賣人承擔,商品房交付后的物業費由買受人承擔。
(四)買受人同意由出賣人選聘的前期物業服務企業代為查驗并承接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出賣人應當將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承接查驗的備案情況書面告知買受人。
(五)買受人已詳細閱讀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和臨時管理規約,同意由出賣人依 法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實施前期物業管理,遵守臨時管理規約。業主委員會成立后, 由業主大會決定選聘或續聘物業服務企業。
該商品房前期物業服務合同、臨時管理規約見附件十。
第十章 其他事項
第二十三條 建筑物區分所有權
(一)買受人對其建筑物專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二)以下部位歸業主共有:
1. 建筑物的基礎、承重結構、外墻、屋頂等基本結構部分,通道、樓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屬設施、設備,避難層、設備層或者設備間等結構部分;
2. 該商品房所在建筑區劃內的道路(屬于城鎮公共道路的除外)、綠地(屬于城鎮公共綠地或者明示屬于個人的除外)、占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建筑區劃內的公共場所、公共設施和物業服務用房;
3. 除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共有部分外,其他不屬于業主專有部分,也不屬于市政公用部分或者其他權利人所有的場所及設施等。
4. X。
(三)雙方對其他配套設施約定如下:
1. 規劃的車位、車庫:詳見附件補充協議的相關約定;
2. 會所:X;
3. X。
第二十四條 稅費
雙方應當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向相應部門繳納因該商品房買賣發生的稅費。 因預測面積與實測面積差異,導致買受人不能享受稅收優惠政策而增加的稅收負擔, 由買受人承擔。
出賣人不得代收買受人因購買商品房應繳納的契稅,買受人應按規定自行到稅務部門申報繳納契稅。
第二十五條 銷售和使用承諾
(一)出賣人承諾不采取分割拆零銷售、返本銷售或者變相返本銷售的方式銷售商品房;不采取售后包租或者變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銷售未竣工商品房。
(二)出賣人承諾按照規劃用途進行建設和出售,不擅自改變該商品房使用性質。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品房有關的共用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三)出賣人承諾對商品房的銷售,不涉及依法或者依規劃屬于買受人共有的共用部位和設施的處分。
(四)出賣人承諾已將遮擋或妨礙房屋正常使用的情況告知買受人。具體內容見附件十一。
(五)買受人使用該商品房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用途、建筑主體結構和承重結構。
(六)X。
(七)X。
第二十六條 送達
出賣人和買受人保證在本合同中記載的通訊地址、聯系電話均真實有效。任何根據本合同發出的文件,均應采用書面形式,以【郵政快遞√】【郵寄掛號信】方式送達對方。任何一方變更通訊地址、聯系電話的,應在變更之日起 5 日內書面通知對方。變更的一方未履行通知義務導致送達不能的,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二十七條 買受人信息保護
出賣人對買受人信息負有保密義務。非因法律、法規規定或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紀檢監察部門執行公務的需要,未經買受人書面同意,出賣人及其銷售人員和相關工作人員不得對外披露買受人信息,或將買受人信息用于履行本合同之外的其他用途。
第二十八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通過消費者協會等相關機構調解;或按照下列第(一)種方式解決:
(一)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二)提交 X 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二十九條 補充協議
對本合同中未約定或約定不明的內容,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補充協議見附件十二)。
補充協議中含有不合理的減輕或免除本合同中約定應當由出賣人承擔的責任, 或不合理的加重買受人責任、排除買受人主要權利內容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第三十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變更、解除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 39 頁,一式 × 份,其中出賣人壹份,買受人壹份,【興安縣房地產服務所】壹份,【不動產登記局】壹份,【按揭銀行】 × 份,【 × 】 × 份。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賣人(簽字或蓋章): 買受人(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商品房預售合同新版 篇3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甲方按照《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辦法=的規定,通過 方式,取得北京市 _______區(縣) 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土地面積為 __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 _______年,自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至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止,國有土地使用證號為 。甲方在上述地塊上建設的 ,現已具備規定的預售條件,經北京市房地產管理批準,準予上市預售,北京市商品房銷售許可證號為 。
乙方自愿購買甲方的 的房屋,甲方已于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收到乙方預購房屋的定金_____元。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上述房屋的預售預購事項,訂立本契約。
第一條 房屋,房屋用途 ,建筑面積為 _______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積,房屋狀況詳見附件),土地使用面積 _______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積),土地使用期限自房屋產權過戶之日起至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止。
上述面積為甲方暫測面積,房屋竣工后以房地產管理部門實測面積為準。
第二條 雙方同意上述房屋售價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幣 _______元,價款合計為(大寫) 仟 佰 拾 _______萬 仟 佰 拾 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_ _______元)。房屋竣工后,第一條載明的暫測面積與實測面積誤差在 _______%以內的,不再結算;誤差超過 _______%的,超過部分按房屋售價進行結算。
付款方式見附件二,乙方按期將購房價款匯入甲方指定銀行。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_______元,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時轉為購房價款。
第三條 甲方須于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前,將房屋交付乙方。除不可抗力外,甲主未按期將房屋交給乙方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索違約金。違約金自房屋應交付之日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日止參照中國人民銀行固定資產貸款利率計算。逾期超過 _______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甲方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權終止本契約。契約終止自乙方書面通知送達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契約的終止后30日內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外,并須將乙方已付的房價款及利息全部退還給乙方。利息參照中國人民銀行固定資產貸款利率計算。
第四條 乙方逾期付款,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索違約金。違約金自本契約約定付款之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參照中國人民銀行固定資產貸款利率計算。逾期超過 _______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乙方未付款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契約。契約終止自甲方書面通知送達乙方之日起生效。乙方已交納的定金甲方不予返還。
第五條 甲方交付房屋時,應提交建筑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出具的《工程質量竣工核驗證書》。
甲方交付的房屋經建筑工程質量監督部門核驗不合格的,乙方有權終止本契約,甲方應在契約終止后30日內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并將乙方已付的房價款和利息全部退還乙方(利息計算同第五條)。甲方交付房屋的裝修、設備未達到本契約附件一規定的裝修、設備標準的,甲方同意按未達到部門的雙倍差價向乙方補償。
第六條 甲方同意按《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自房屋交付之日起對乙方購置的房屋進行保修。
第七條 乙方同意其購置的房屋由甲方或甲方認可的管理公司代管。
第八條 本契約由雙方簽字,在辦理房屋預售預購登記后生效。預售、預購登記于本契約簽訂之日起30日內,由雙方共同到北京 局交易管理部門辦理。
第九條 本契約生效后至房屋交用前,乙方不得轉讓所預購的房屋,如有特殊原因需轉讓,須報北京市房地產管理批準。
第十條 雙方同意房屋交付后30日內共同到預售登記的管理部門辦理房屋買賣立契手續,并按有關規定申領房地產權屬證件。
第十一條 辦理上述手續時發生的稅費,由雙方依照有關規定繳納。
第十二條 本契約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本契約未盡事項,在不違反本契約的前提下,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
本契約的附件和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為本契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本契約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 份,房地產管理部門 。
甲方(簽章):_________ 甲方(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
預售登記機關:_________(章)
經辦人:_________
商品房預售合同新版 篇4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預訂《_____________》商品房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乙方預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幢______層________室。甲方已領取該房屋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并經_________測繪機構預測,該房屋建筑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該房屋定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交付。
第二條乙方預訂的該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積買賣單價為人民幣_____元,乙方預訂的該房屋總房價為人民幣______元,乙方采取___________方式。
第三條乙方同意簽訂本合同時,支付定金人民幣_______元,作為甲、乙方雙方當事人訂立商品房預售合同的擔保,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后,乙方支付的定金轉為房價款。
第四條甲、乙雙方商定,預訂期為_____天,乙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日前到______________與甲方簽訂《上海市商品房預售合同》。
第五條甲方同意將發布或提供的廣告、售樓書、樣品所標明的房屋平面布局、結構、建筑質量、裝飾標準及附屬設施、配套設施等狀況作為商品房預售合同。
第六條在本合同的第四條約定的預訂期限內,除本合同第七條、第八條約定的情形外,甲方拒絕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的,雙倍返還已收取的定金;乙方拒絕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的,無權要求甲方返還已收取的定金。
第七條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拒絕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的,甲方應全額返還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1、甲乙雙方在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時,因面積誤差處理、房屋交付、房屋質量、違約責任、爭議解決方式等條款,存在分歧,不能協商一致;
2、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后、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前,由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依法限制該房屋房地產權利的。
第八條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拒絕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的,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1、甲方未遵守本合同第二條、第五條約定的;
2、甲方未告知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該房屋已存在的抵押、預租、查封等事實的。
第九條本協議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份,________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商品房預售合同新版 篇5
合同編號:
出賣人:
買受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
目 錄
說 明
專業術語解釋
第一章 合同當事人
第二章 商品房基本狀況
第三章 商品房價款
第四章 商品房交付條件與交付手續
第五章 面積差異處理方式
第六章 規劃設計變更
第七章 商品房質量及保修責任
第八章 合同備案與房屋登記
第九章 前期物業管理
第十章 其他事項
說 明
1.本合同文本為示范文本,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共同制定。各地可在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范圍內,結合實際情況調整合同相應內容。
2.簽訂本合同前,出賣人應當向買受人出示《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及其他有關證書和證明文件。
3.出賣人應當就合同重大事項對買受人盡到提示義務。買受人應當審慎簽訂合同,在簽訂本合同前,要仔細閱讀合同條款,特別是審閱其中具有選擇性、補充性、修改性的內容,注意防范潛在的市場風險和交易風險。
4.本合同文本中選擇內容、空格部位填寫內容及其他需要刪除或添加的內容,雙方當事人應當協商確定。中選擇內容,以劃√方式選定;對于實際情況未發生或雙方當事人不作約定時,應當在空格部位劃×,以示刪除。
5.出賣人與買受人可以針對本合同文本中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內容,根據所售項目的具體情況在相關條款后的空白行中進行補充約定,也可以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6.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約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數,并在簽訂合同時認真核對,以確保各份合同內容一致;在任何情況下,出賣人和買受人都應當分別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
專業術語解釋
1.商品房預售: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將正在建設中的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商品房預先出售給買受人,并由買受人支付定金或房價款的行為。
2.法定代理人:是指依照法律規定直接取得代理權的人。
3.套內建筑面積:是指成套房屋的套內建筑面積,由套內使用面積、套內墻體面積、套內陽臺建筑面積三部分組成。
4.房屋的建筑面積:是指房屋外墻(柱)勒腳以上各層的外圍水平投影面積,包括陽臺、挑廊、地下室、室外樓梯等,且具備有上蓋,結構牢固,層高2.20M以上(含2.20M)的永久性建筑。
5.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6.民用建筑節能:是指在保證民用建筑使用功能和室內熱環境質量的前提下,降低其使用過程中能源消耗的活動。民用建筑是指居住建筑、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商業、服務業、教育、衛生等其他公共建筑。
7.分割拆零銷售: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將成套的商品住宅分割為若干部分分別出售給買受人的銷售方式。
8.返本銷售: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以定期向買受人返還購房款的方式銷售商品房的行為。
9.售后包租: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以在一定期限內承租或者代為出租買受人所購該企業商品房的方式銷售商品房的行為。
商品房買賣合同
(預 售)
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其開發建設的房屋,雙方當事人應當在自愿、平等、公平及誠實信用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就商品房買賣相關內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商品房買賣合同。
第一章 合同當事人
出賣人: 平樂東森投資有限公司
通訊地址: 平樂縣平樂鎮同樂新區(平樂汽車站門面)
郵政編碼: 542400
營業執照注冊號: 91450330MA5N18MM4N
企業資質證書號: 4503L0324
法定代表人: 顧松林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 × 聯系電話: ×
委托銷售經紀機構: ×
通訊地址: ×
郵政編碼: ×
營業執照注冊號: ×
經濟機構備案證明號: ×
法定代表人: × 聯系電話: ×
買受人:
代表人:
國籍:
證件類型:【身份證】證號: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性別: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代理人類型:
國籍:
證件類型: 證號: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性別: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第二章 商品房基本狀況
第一條 項目建設依據
1.出賣人以【出讓】方式取得坐落于 平樂縣平樂鎮同樂新區汽車站旁東森廣場 地塊的建設用地使用權。該地塊 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號 為 平樂土出字2018017號 ,土地使用權面積為 16715.99 平方米。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所占用的土地用途為 零售商業城鎮住宅用地 ,土地使用權終止日期為 2088 年 12 月 6 日。
2.出賣人經批準,在上述地塊上建設的商品房項目核準名稱為 平樂東森廣場 ,施工許可證號為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 。
第二條 預售依據
該商品房已由 批準預售,
預售許可證號為 。
第三條 商品房基本情況
1.該商品房的規劃用途為 商業 。
2.該商品房所在建筑物的主體結構為 鋼筋混凝土 ,建筑總層數為 層,其中地上 層,地下 層。
3.該商品房為第一條規定項目中的第 棟 層 號。房屋竣工后,如房號發生改變,不影響該商品房的特定位置。該商品房的平面圖見附件一。
4.該商品房的房產測繪機構為 廣西北斗星測繪科技有限公司 ,其預測建筑面積共 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 平方米,分攤共有建筑面積 平方米。該商品房共有共用部位見附件二。
該商品房層高為 米,有 個陽臺,其中 個陽臺為封閉式, 個陽臺為非封閉式。陽臺是否封閉以規劃設計文件為準。
第四條 抵押情況
與該商品房有關的抵押情況為 未抵押 。
抵押類型: × ,抵押人: × ,
抵押權人: × ,抵押登記機構: × ,
抵押登記日期: × ,債務履行期限: × 。
抵押權人同意該商品房轉讓的證明及關于抵押的相關約定見附件三。
第五條 房屋權利狀況承諾
1.出賣人對該商品房享有合法權利;
2.該商品房沒有出售給除本合同買受人以外的其他人;
3.該商品房沒有司法查封或其他限制轉讓的情況;
4. × ;
5. × 。
如該商品房權利狀況與上述情況不符,導致不能完成本合同網簽備案或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貸款部分),并自買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4.9 %(不低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給付利息。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由出賣人支付已付房價款一倍的賠償金。
第三章 商品房價款
第六條 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下述第 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1.按照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每平方米 人民幣 (幣種) 0 元,總價款為 人民幣 (幣種) 0 元(大寫 × 元整)。
2.按照套內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每平方米 人民幣 (幣種) 元,總價款為 人民幣 (幣種)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4.按照套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為 人民幣 (幣種) 0 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4.按照 × 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為 × (幣種) × 元。
第七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一)簽訂本合同前,買受人已向出賣人支付定金 人民幣 (幣種)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該定金于 本合同簽訂 時 抵作 商品房價款。
(二)買受人采取下列第 種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買受人應當在 年 月 日前支付該商品房全部價款。
2.分期付款。買受人應當在 年 月 日前分 期支付該商品房全部價款,首期房價款_________(幣種)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應當于 年 月 日前支付。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貸款方式付款: 。買受人應當在 年 月 日前支付首期房價款_________(幣種)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占該商品房全部價款的_____%。
余款_________(幣種)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向________________(貸款機構)申請貸款支付。
4.其他方式:
(三)出售該商品房的全部房價款應當存入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賬戶,用于本工程建設。
該商品房的預售資金監管機構為 桂林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樂支行 ,預售資金監管賬戶名稱為 平樂東森投資有限公司 ,賬號為 。
該商品房價款的計價方式、總價款、付款方式及期限的具體約定見附件四。
第八條 逾期付款責任
除不可抗力外,買受人未按照約定時間付款的,雙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1 種方式處理:
1.按照逾期時間,分別處理((1)和(2)不作累加)。
(1)逾期在 60 日之內,買受人按日計算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 1.00 的違約金。
(2)逾期超過 60 日(該期限應當與本條第(1)項中的期限相同)后,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買受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 7 日內按照累計應付款的 5.00 %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同時,出賣人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貸款部分)。
出賣人不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日計算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 50.00 (該比率不低于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本條所稱逾期應付款是指依照第七條及附件四約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照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2、 × 。
第四章 商品房交付條件與交付手續
第九條 商品房交付條件
該商品房交付時應當符合下列第1、2、 、 項所列條件(可多選):
1.該商品房已取得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證明文件;
2.該商品房已取得房屋測繪報告;
3. × ;
4. × 。
該商品房為住宅的,出賣人還需提供《住宅使用說明書》和《住宅質量保證書》。
第十條 商品房相關設施設備交付條件
(一)基礎設施設備
1.供水、排水:交付時供水、排水配套設施齊全,并與城市公共供水、排水管網連接。使用自建設施供水的,供水的水質符合國家規定的飲用水衛生標準,
× ;
2.供電:交付時納入城市供電網絡并正式供電,
× ;
3.供暖:交付時供熱系統符合供熱配建標準,使用城市集中供熱的,納入城市集中供熱管網,
× ;
4.燃氣:交付時完成室內燃氣管道的敷設,并與城市燃氣管網連接,保證燃氣供應,
× ;
5.電話通信:交付時線路敷設到戶;
6.有線電視:交付時線路敷設到戶;
7.寬帶網絡:交付時線路敷設到戶。
以上第1、2、3項由出賣人負責辦理開通手續并承擔相關費用;第4、5、6、7項需要買受人自行辦理開通手續。
如果在約定期限內基礎設施設備未達到交付使用條件,雙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1 種方式處理:
(1)以上設施中第1、2、3、4項在約定交付日未達到交付條件的,出賣人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條的約定承擔逾期交付責任。
第5項未按時達到交付使用條件的,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 1.00 元的違約金;第6項未按時達到交付使用條件的,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 1.00 元的違約金;第7項未按時達到交付使用條件的,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 1.00 元的違約金。出賣人采取措施保證相關設施于約定交付日后 90.00 日之內達到交付使用條件。
(2) × 。
(二)公共服務及其他配套設施(以建設工程規劃許可為準)
1.小區內綠地率: 年 月 日達到 使用標準 ;
2.小區內非市政道路: 年 月 日達到 使用標準 ;
3.規劃的車位、車庫: 年 月 日達到 使用標準 ;
4.物業服務用房: 年 月 日達到 使用標準 ;
5.醫療衛生機構: 年 月 日達到 ;
6.幼兒園: 年 月 日達到 ;
7.學校: 年 月 日達到 ;
8. × ;
9. × 。
以上設施未達到上述條件的,雙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處理:
1.小區內綠地率未達到上述約定條件的, 出賣人有責任按要求完成 。
2.小區內非市政道路未達到上述約定條件的, 出賣人有責任按要求完成 。
3.規劃的車位、車庫未達到上述約定條件的, 出賣人有責任按要求完成 。
4.物業服務用房未達到上述約定條件的, 出賣人有責任按要求完成 。
5.其他設施未達到上述約定條件的, × 。
關于本項目內相關設施設備的具體約定見附件五。
第十一條 交付時間和手續
(一)出賣人應當在 年 月 日前向買受人交付該商品房。
(二)該商品房達到第九條、第十條約定的交付條件后,出賣人應當在交付日期屆滿前 10 日(不少于10日)將查驗房屋的時間、辦理交付手續的時間地點以及應當攜帶的證件材料的通知書面送達買受人。買受人未收到交付通知書的,以本合同約定的交付日期屆滿之日為辦理交付手續的時間,以該商品房所在地為辦理交付手續的地點。
× 。
交付該商品房時,出賣人應當出示滿足第九條約定的證明文件。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文件或者出示的證明文件不齊全,不能滿足第九條約定條件的,買受人有權拒絕接收,由此產生的逾期交付責任由出賣人承擔,并按照第十二條處理。
(三)查驗房屋
1.辦理交付手續前,買受人有權對該商品房進行查驗,出賣人不得以繳納相關稅費或者簽署物業管理文件作為買受人查驗和辦理交付手續的前提條件。
2.買受人查驗的該商品房存在下列除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外的其他質量問題的,由出賣人按照有關工程和產品質量規范、標準自查驗次日起 60 日內負責修復,并承擔修復費用,修復后再行交付。
(1)屋面、墻面、地面滲漏或開裂等;
(2)管道堵塞;
(3)門窗翹裂、五金件損壞;
(4)燈具、電器等電氣設備不能正常使用;
(5) × ;
(6) × 。
3.查驗該商品房后,雙方應當簽署商品房交接單。由于買受人原因導致該商品房未能按期交付的,雙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處理:
(1) ×
(2) ×
第十二條 逾期交付責任
除不可抗力外,出賣人未按照第十一條約定的時間將該商品房交付買受人的,雙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1 種方式處理:
1.按照逾期時間,分別處理((1)和(2)不作累加)。
(1)逾期在 60 日之內(該期限應當不多于第八條第1(1)項中的期限),自第十一條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計算向買受人支付全部房價款萬分之 1.00 的違約金(該違約金比率應當不低于第八條第1(1)項中的比率)。
(2)逾期超過 60 日(該期限應當與本條第(1)項中的期限相同)后,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貸款部分),并自買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4.9 %(不低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給付利息;同時,出賣人按照全部房價款的 0.01 %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出賣人按日計算向買受人支付全部房價款萬分之 1.00 (該比率應當不低于本條第1(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2. × 。
第五章 面積差異處理方式
第十三條 面積差異處理
該商品房交付時,出賣人應當向買受人出示房屋測繪報告,并向買受人提供該商品房的面積實測數據(以下簡稱實測面積)。實測面積與第三條載明的預測面積發生誤差的,雙方同意按照第 4 種方式處理。
1.根據第六條按照套內建筑面積計價的約定,雙方同意按照下列原則處理:
(1)套內建筑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2)套內建筑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買受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貸款部分),并自買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不低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給付利息。
買受人選擇不解除合同的,實測套內建筑面積大于預測套內建筑面積時,套內建筑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所有。實測套內建筑面積小于預測套內建筑面積時,套內建筑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實測套內建筑面積-預測套內建筑面積
預測套內建筑面積
2.根據第六條按照建筑面積計價的約定,雙方同意按照下列原則處理:
(1)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均在3%以內(含3%)的,根據實測建筑面積結算房價款;
(2)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其中有一項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買受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貸款部分),并自買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不低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給付利息。
買受人選擇不解除合同的,實測建筑面積大于預測建筑面積時,建筑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所有。實測建筑面積小于預測建筑面積時,建筑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實測建筑面積-預測建筑面積
預測建筑面積
(3)因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簽署補充協議。
3.根據第六條按照套計價的,出賣人承諾在房屋平面圖中標明詳細尺寸,并約定誤差范圍。該商品房交付時,套型與設計圖紙不一致或者相關尺寸超出約定的誤差范圍,雙方約定如下:
× 。
4.雙方自行約定:
(1)售房單價保持不變,實際成交總價款按產權登記機關備案核準的套內建筑面積調整,多退少補,不計利息;任何一方不得以面積差異為由要求解除合同。
(2)自出賣人通知買受人結算房款之日起 15日內雙方結算,結清應退或應補的房款。結清應退或應補的房款后,方可辦理交接房手續。一方不按上述期限履行付款義務的,每日按應付款項的4.9%(不低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給付利息。
第六章 規劃設計變更
第十四條 規劃變更
(一)出賣人應當按照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核發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規定的條件建設商品房,不得擅自變更。
雙方簽訂合同后,涉及該商品房規劃用途、面積、容積率、綠地率、基礎設施、公共服務及其他配套設施等規劃許可內容經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批準變更的,出賣人應當在變更確立之日起10日內將書面通知送達買受人。出賣人未在規定期限內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二)買受人應當在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做出是否解除合同的書面答復。買受人逾期未予以書面答復的,視同接受變更。
(三)買受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貸款部分),并自買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4.9 %(不低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給付利息;同時,出賣人按照全部房價款的 0.01 %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買受人不解除合同的,有權要求出賣人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雙方約定如下:
因以上變更導致合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的,該商品房單價不變,按變更后實際面積計算房款及其他稅費,合同其他條款不變 。
第十五條 設計變更
(一)雙方簽訂合同后,出賣人按照法定程序變更建筑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涉及下列可能影響買受人所購商品房質量或使用功能情形的,出賣人應當在變更確立之日起10日內將書面通知送達買受人。出賣人未在規定期限內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1)該商品房結構形式、戶型、空間尺寸、朝向;
(2)供熱、采暖方式;
(3) × ;
(4) × ;
(5) × 。
(二)買受人應當在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做出是否解除合同的書面答復。買受人逾期未予以書面答復的,視同接受變更。
(三)買受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貸款部分),并自買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4.9 %(不低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給付利息;同時,出賣人按照全部房價款的 0.01 %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買受人不解除合同的,有權要求出賣人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雙方約定如下:
因以上變更導致合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的,該商品房單價不變,按變更后實際面積計算房款及其他稅費,合同其他條款不變。
第七章 商品房質量及保修責任
第十六條 商品房質量
(一)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
出賣人承諾該商品房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合格,并符合國家及行業標準。
經檢測不合格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貸款部分),并自買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_4.9_%(不低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給付利息。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由出賣人支付 【買受人全部損失】 賠償金。因此而發生的檢測費用由出賣人承擔。
買受人不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按變更給買受人造成的實際影響,給予買受人相應補償。雙方應按公平合理的原則就補償問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二)其他質量問題
該商品房質量應當符合有關工程質量規范、標準和施工圖設計文件的要求。發現除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外質量問題的,雙方按照以下方式處理:
(1)及時更換、修理;如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還應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 。
(2)經過更換、修理,仍然嚴重影響正常使用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貸款部分),并自買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4.9 %(不低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給付利息。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由出賣人承擔相應賠償責任。因此而發生的檢測費用由出賣人承擔。
買受人不解除合同的,因以上變更導致合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的,該商品房單價不變,按變更后實際面積計算房款及其他稅費,合同其他條款不變。
(三)裝飾裝修及設備標準
該商品房應當使用合格的建筑材料、構配件和設備,裝置、裝修、裝飾所用材料的產品質量必須符合國家的強制性標準及雙方約定的標準。
不符合上述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按照下列第 1 方式處理(可多選):
(1)及時更換、修理;
(2)出賣人賠償雙倍的裝飾、設備差價;
(3) × ;
(4) × 。
具體裝飾裝修及相關設備標準的約定見附件六。
(四)室內空氣質量、建筑隔聲和民用建筑節能措施
1.該商品房室內空氣質量符合【國家】標準,標準名稱:
《室內空氣質量標準》 ,標準文號: GB/T18883-20__ 。
該商品房為住宅的,建筑隔聲情況符合【國家】標準,標準名稱: 《民用建筑隔聲設計規范》 ,標準文號: GB50118-20__ 。
該商品房室內空氣質量或建筑隔聲情況經檢測不符合標準,由出賣人負責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貸款部分),并自買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_4.9_%(不低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給付利息。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由出賣人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經檢測不符合標準的,檢測費用由出賣人承擔,整改后再次檢測發生的費用仍由出賣人承擔。因整改導致該商品房逾期交付的,出賣人應當承擔逾期交付責任。
2.該商品房應當符合國家有關民用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的要求。
未達到標準的,出賣人應當按照相應標準要求補做節能措施,并承擔全部費用;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出賣人應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 。
第十七條 保修責任
(一)商品房實行保修制度。該商品房為住宅的,出賣人自該商品房交付之日起,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承諾的內容承擔相應的保修責任。該商品房為非住宅的,雙方應當簽訂補充協議詳細約定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內容。具體內容見附件七。
(二)下列情形,出賣人不承擔保修責任:
1.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的損害;
2.因買受人不當使用造成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的損害;
3. × 。
(三)在保修期內,買受人要求維修的書面通知送達出賣人 30 日內,出賣人既不履行保修義務也不提出書面異議的,買受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他人進行維修,維修費用及維修期間造成的其他損失由出賣人承擔。
第十八條 質量擔保
出賣人不按照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約定承擔相關責任的,由 廣西宏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承擔連帶責任。
關于質量擔保的證明見附件八。
第八章 合同備案與房屋登記
第十九條 預售合同登記備案
(一)出賣人應當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30 (不超過30日)辦理商品房預售合同登記備案手續,并將本合同網簽備案情況告知買受人。
(二)有關預售合同網簽備案的其他約定如下:
逾期超過30日后沒有辦理商品房預售合同登記備案手續,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均可自行帶齊材料單方申請辦理。
第二十條 房屋登記
(一)雙方同意共同向房屋登記機構申請辦理該商品房的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
(二)因出賣人的原因,買受人未能在該商品房交付之日起 720 日內取得該商品房的房屋所有權證書的,雙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2 種方式處理:
1.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貸款部分),并自買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 (不低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給付利息。買受人不解除合同的,自買受人應當完成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完成房屋所有權登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計算向買受人支付全部房價款萬分之 的違約金。
2.買受人不得退房,每逾期一日,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付房款萬分之壹的違約金,但該違約金的總額最高不超過總房款的百分之二十。
第九章 前期物業管理
第二十一條 前期物業管理
(一)出賣人依法選聘的前期物業服務企業為 深圳市鵬基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
(二)物業服務時間從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三)物業服務期間,物業收費計費方式為【包干制】。物業服務費為 元/月?平方米(建筑面積)。
(四)買受人同意由出賣人選聘的前期物業服務企業代為查驗并承接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出賣人應當將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承接查驗的備案情況書面告知買受人。
(五)買受人已詳細閱讀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和臨時管理規約,同意由出賣人依法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實施前期物業管理,遵守臨時管理規約。業主委員會成立后,由業主大會決定選聘或續聘物業服務企業。
該商品房前期物業服務合同、臨時管理規約見附件九。
第十章 其他事項
第二十二條 建筑物區分所有權
(一)買受人對其建筑物專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二)以下部位歸業主共有:
1.建筑物的基礎、承重結構、外墻、屋頂等基本結構部分,通道、樓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屬設施、設備,避難層、設備層或者設備間等結構部分;
2.該商品房所在建筑區劃內的道路(屬于城鎮公共道路的除外)、綠地(屬于城鎮公共綠地或者明示屬于個人的除外)、占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物業服務用房;
3. × 。
(三)雙方對其他配套設施約定如下:
1.規劃的車位、車庫: ;
2.會所: × ;
3. × 。
第二十三條 稅費
雙方應當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向相應部門繳納因該商品房買賣發生的稅費。因預測面積與實測面積差異,導致買受人不能享受稅收優惠政策而增加的稅收負擔,由 買受人 承擔。
第二十四條 銷售和使用承諾
1.出賣人承諾不采取分割拆零銷售、返本銷售或者變相返本銷售的方式銷售商品房;不采取售后包租或者變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銷售未竣工商品房。
2.出賣人承諾按照規劃用途進行建設和出售,不擅自改變該商品房使用性質,并按照規劃用途辦理房屋登記。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品房有關的共用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3.出賣人承諾對商品房的銷售,不涉及依法或者依規劃屬于買受人共有的共用部位和設施的處分。
4.出賣人承諾已將遮擋或妨礙房屋正常使用的情況告知買受人。具體內容見附件十。
5.買受人使用該商品房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用途、建筑主體結構和承重結構。
6. × 。
7. × 。
第二十五條 送達
出賣人和買受人保證在本合同中記載的通訊地址、聯系電話均真實有效。任何根據本合同發出的文件,均應采用書面形式,以【郵政快遞】方式送達對方。任何一方變更通訊地址、聯系電話的,應在變更之日起 7日內書面通知對方。變更的一方未履行通知義務導致送達不能的,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二十六條 買受人信息保護
出賣人對買受人信息負有保密義務。非因法律、法規規定或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紀檢監察部門執行公務的需要,未經買受人書面同意,出賣人及其銷售人員和相關工作人員不得對外披露買受人信息,或將買受人信息用于履行本合同之外的其他用途。
第二十七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通過消費者協會等相關機構調解;或按照下列第 1 種方式解決:
1.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2.提交 × 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二十八條 補充協議
對本合同中未約定或約定不明的內容,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簽訂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見附件十一)。
補充協議中含有不合理的減輕或免除本合同中約定應當由出賣人承擔的責任,或不合理的加重買受人責任、排除買受人主要權利內容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第二十九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解除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本合同及附件共 頁,一式 份,其中出賣人 1 份,買受人 1 份, 平樂縣房地產管理所1份, 平樂縣不動產中心1份, ____________份。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賣人(簽字或蓋章): 買受人(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附件一 房屋平面圖(應當標明方位)
1.房屋分層分戶圖(應當標明詳細尺寸,并約定誤差范圍)
2.建設工程規劃方案總平面圖
附件二 關于該商品房共有共用部位的具體說明(可附圖說明)
1.納入該商品房分攤的共有共用部位的名稱、面積和所在位置
2.未納入該商品房分攤的共有共用部位的名稱、所在位置
附件三 抵押權人同意該商品房轉讓的證明及關于抵押的相關約定
1.抵押權人同意該商品房轉讓的證明
無
2.解除抵押的條件和時間
無
3.關于抵押的其他約定
無
附件四 關于該商品房價款的計價方式、總價款、付款方式及期限的
具體約定
關于該商品房價款的計價方式、總價款、付款方式及期限的具體約定
一、計價方式:按照套內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每平方米 人民幣 (幣種) 元,
二、總價款:人民幣(幣種) 元整(大寫 元整) 。
三、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采取下列第 種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買受人應當在X年X月X日前支付該商品房全部價款人民幣(幣種)X元(大寫 X 元整)(含定金)。
2、分期付款: X (含定金)
3、貸款方式付款:買受人應當于 年 月 日前支付首期房價款人民幣(幣種) 元整(大寫 元整)(含定金),其余房款人民幣(幣種) 元整(大寫 元整),以出賣人指定銀行辦理貸款方式支付至出賣人賬戶。買受人的貸款申請由銀行審批確定,如果銀行認為需要買受人增加首付款比例或者不同意放貸,買受人須按銀行要求增加首付款或者改為一次性付款。
四、關于逾期付款的補充約定
1、若買受人未按約定期限付清購房款,應按照如下方式承擔違約責任:
(1)逾期不超過7日(含)的,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應付未付購房款總額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2)逾期超過7日、不超過15日(含)的,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應付未付購房款總額千分之三的違約金;
(3)逾期超過15日、不超過30日(含)的,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應付未付購房款總額千分之五的違約金;
(4)逾期超過30日的,出賣人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出賣人未行使合同解除權的,本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買受人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應付未付購房款總額千分之八的違約金,且在買受人支付所延遲支付的購房款和違約金前,出賣人隨時可以行使合同解除權。
2、買受人選擇分期付款的,若買受人未按約定期限付清任何一期購房款的,均應按照本條第1款約定承擔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3、如買受人選擇銀行按揭貸款方式,按揭貸款銀行由出賣人指定,買受人應當在接到出賣人通知后7日內到相關按揭銀行和房產管理局等部門辦理相關手續,提交符合銀行和房產管理局要求的全部資料及交納各項相關費用,并保證在本合同簽訂后45個工作日內將其剩余房款打入出賣人指定賬戶,逾期按附件四第四、關于逾期付款的補充約定第1點執行。若買受人自身的原因造成不能辦理銀行按揭貸款的,買受人應在出賣人通知的期限內與出賣人協商另行選擇付款方式,經出賣人同意后10個工作日內到出賣人指定的地點就新的付款方式簽訂補充協議或交清剩余房款,如在上述期限內出賣人、買受人雙方無法就新的付款方式達成協議的,視買受人違約,出賣人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總房價款的5%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同時,買受人在接到出賣人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通知后3個工作日內協助出賣人辦理撤銷《商品房買賣合同》登記備案手續,每逾期一日按房價總額的萬分之三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10日的,出賣人有權沒收買受人已付的房款。
4、買受人選擇住房公積金貸款付款方式,應在簽訂本合同后自行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相關手續,并保證在本合同簽訂后60個工作日內將其住房公積金貸款打入出賣人指定賬戶,逾期按附件四第四、關于逾期付款的補充約定第1點執行。如買受人申請的住房公積金貸款不能通過審批而無法以住房公積金貸款支付剩余房款的,買受人應在出賣人通知的期限內與出賣人協商另行選擇付款方式,經出賣人同意后10個工作日內到出賣人指定的地點就新的付款方式簽訂補充協議或交清剩余房款;如在上述期限內出賣人、買受人雙方無法就新的付款方式達成協議的,視買受人違約,出賣人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總房價款的5%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同時,買受人在接到出賣人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通知后3個工作日內協助出賣人辦理撤銷《商品房買賣合同》登記備案手續,每逾期一日按房價總額的萬分之三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10日的,出賣人有權沒收買受人已付的房款。 買受人申請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已獲批準的,必須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機構將買受人所貸款項一次性直接付給出賣人作為其所交的剩余房款。買受人因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所發生的各項費用由其自行承擔。買受人在約定期限內辦好公積金貸款并經銀行審批通過后出賣人才辦理《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手續,出賣人不承擔因公積金貸款原因導致的合同備案遲延責任。
附件五 關于本項目內相關設施、設備的具體約定
1.相關設施的位置及用途
無
2.其他約定
無
附件六 關于裝飾裝修及相關設備標準的約定
交付的商品房達不到本附件約定裝修標準的,按照本合同第十六條第(三)款約定處理。出賣人未經雙方約定增加的裝置、裝修、裝飾,視為無條件贈送給買受人。
雙方就裝飾裝修主要材料和設備的品牌、產地、規格、數量等內容約定如下:
1.外墻:【瓷磚】【涂料】【玻璃幕墻】【其他】【 】;。
2.起居室:
(1)內墻:【涂料】【壁紙】【其他】【 】;。
(2)頂棚:【石膏板吊頂】【涂料】【其他】【 】;。
(3)室內地面:【大理石】【花崗巖】【水泥抹面】【實木地板】【其他】【 】;。
3.廚房:
(1)地面:【水泥抹面】【瓷磚】【其他】【 】;。
(2)墻面:【耐水膩子】【瓷磚】【其他】【 】;。
(3)頂棚:【水泥抹面】【石膏吊頂】【其他】【 】;。
(4)廚具: 。
4.衛生間:
(1)地面:【水泥抹面】【瓷磚】【其他】【 】;。
(2)墻面:【耐水膩子】【瓷磚】【其他】【 】;。
(3)頂棚:【水泥抹面】【石膏吊頂】【其他】【 】;。
(4)衛生器具 。
5.陽臺:【塑鋼封閉】【鋁合金封閉】【斷橋鋁合金封閉】【不封閉】【其他】【 】;。
6.電梯:
(1)品牌: ;
(2)型號: 。
7.管道:。
8.窗戶:。
9. 。
10. 。
附件七 關于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的約定
該商品房為住宅的,出賣人應當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該商品房為非住宅的,雙方可參照《住宅質量保證書》中的內容對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進行約定。
該商品房的保修期自房屋交付之日起計算,關于保修期限的約定不應低于《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條規定的最低保修期限。
(一)保修項目、期限及責任的約定
1.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
保修期限為 50 :(不得低于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
保修期限為: 5 (不得低于5年);
3.供熱、供冷系統和設備:
保修期限為: (不得低于2個采暖期、供冷期);
4.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
保修期限為: 2 (不得低于2年);
5.裝修工程:
保修期限為: (不得低于2年);
6. ;
7. ;
8. 。
(二)其他約定
附件八 關于質量擔保的證明
茲對本公司承建的平樂縣平樂東森廣場1#、2#、3#、5#、6#、7#樓做如下質量保證和承諾:
1、該房屋的質量經平樂縣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核定為合格工程等級。
2、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在合理使用年限內,按國家規范規定內容范圍承擔保修責任。
3、業主在合理使用的前提下,本公司將對商品住宅的各項工程按以下期限保修:
(1)屋面防水保修五年。
(2)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保修五年。
(3)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保修二年。
(4) 墻面抹灰層脫落保修二年。
(5)管道堵塞保修二個月(使用不當造成堵塞除外)。
4、因用戶使用不當、擅自改動房屋結構和設備管線位置、不當裝修以及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所造成的損壞和質量問題,本公司不承擔保修責任。由此引起的相鄰房屋受損由住戶承擔相應責任。
承諾人:廣西宏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附件九 關于前期物業管理的約定
1.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2.臨時管理規約
附件十 出賣人關于遮擋或妨礙房屋正常使用情況的說明
(如:該商品房公共管道檢修口、柱子、變電箱等有遮擋或妨礙房屋正常使用的情況)
附件十一 補充協議
經出賣人、買受人雙方協商,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作為《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有效部分:
一、通知方式約定
1.本合同項下的任何通知、付款要求或各種通訊聯系以書面形式按合同第5、6頁中買受人的聯系地址及聯系電話送達對方,或報紙公告形式告知。郵寄憑證即為送達憑證,買受人是否簽收不受影響;
2.如買受人的上述通訊地址或聯系方式發生變化,應立即書面通知出賣人。否則,由此造成出賣人無法通知買受人辦理相關手續而形成的逾期責任全部由買受人承擔,逾期責任按相應條款處理;
3.任何通知、付款要求或各種通訊出賣人只按照上述地址發送,或以報紙公告形式告知,即應視作在下列日期被送達:
(1)如果是信函,則為寄發郵局的郵戳之日;
(2)如果是傳真,則為發出之日;
(3)如果派人專程送達,則為收件人簽收之日;
(4) 如果是報紙公告,則為發刊之日;
4.因通訊聯絡方式失效造成的損失及責任由變更方承擔。
二、出賣人已向買受人明示《商品房買賣合同》、補充協議及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應明示的其它文件、證書及重要提示。買受人聲明已閱悉并理解上述明示的合同文本、補充協議及重要提示,且無異議,對所購買物業的狀況、交易條件、周邊環境已有充分的了解。出賣人宣傳資料不屬于構成要約或承諾,如合同約定與銷售廣告或宣傳資料不一致的,以《商品房買賣合同》為準。
三、買受人應自行按相關部門規定交納所購商品房的契稅、合同印花稅等相關費用。
四、
1.買受人因未能按時向貸款機構還款而導致出賣人作為借款擔保人代買受人還貸的:
(1)買受人應在出賣人的代償行為發生的第二日起7天內將出賣人的代還款(含本金及利息)如數歸還給出賣人,每逾期一日按出賣人待還金額的萬分之五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2)出賣人有權按不高于《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房價回購買受人所購的房屋(出賣人不計付裝修費用),為此買受人應在接到出賣人通知后5個工作日內與出賣人一同到相關部門辦理解除該房屋的抵押登記、《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登記,房屋預告登記等手續,買受人所購房屋的產權歸出賣人所有,出賣人回購該房屋之款在扣除出賣人代還款和買受人逾期償還出賣人代還款期間的違約金及買受人應承擔的其他費用后之余額由出賣人退回買受人,如不足則由出賣人繼續向買受人追償;
(3)如出賣人不回購該房屋的,出賣人有權拍賣該房屋來追償代買受人償還的銀行貸款及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評估費、拍賣費、律師費、買受人逾期償還出賣人代還款期間的違約金等),如不足則由出賣人繼續向買受人追償;
(4)如出賣人是在交付房屋給買受人后再回購或拍賣該房屋的,買受人應在接到出賣人騰房通知后30天內騰空該房屋并交回給出賣人,每逾期一天按《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房價的萬分之五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2.買受人不論選擇何種付款方式,在合同約定的交房日期前須交清房款后,出賣人方可為買受人辦理交房手續,因買受人未交清房款而逾期交房的,屬買受人責任。
3.《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登記費、房屋預告登記費、公共維修基金、辦理不動產權證、水電初裝費等用由買受人按照政府及相關部門的收費標準繳納,此費用由出賣人代收代繳。
五、由于買受人的下列原因之一,出賣人未能按期交付房屋的,出賣人不承擔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1.買受人在本合同所載明的通訊地址錯誤、不詳或地址變更而未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出賣人的,導致交房通知無法送達買受人的;
2.買受人未按交房通知或公告指定的時間前來辦理交接手續的;
3.買受人拒不驗收房屋或因保修問題拒不收房或驗收房屋后非正當原因拒絕簽署《房屋交接單》的。
4.因上述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房的,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1)出賣人可以以郵寄、短信通知或報紙進行通知交房,接到通知日起7日內仍未辦理交房相關手續的,直接視為已交接,并按視為交接日開始計算物業管理費;
(2)出賣人通知的交房日期屆滿之日視為買受人交接驗收房屋之日,而且房屋損毀、滅失及其他風險由出賣人轉至買受人;
(3)該房屋的保修期從出賣人通知的交房日期屆滿之日起算;
(4)買受人從出賣人通知的交房日期屆滿之日起繳納物業管理服務費、共用水電分攤費;
(5)買受人逾期超過三個月不接收房屋的,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由買受人按已付房款的10%向出賣人支付解除合同的違約金。
5.買受人如違約而應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時,須在接到出賣人通知后5個工作日內向出賣人交付違約金,否則出賣人有權將交房時間順延至買受人交清違約金之日。
六、買受人所購房屋取得建筑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證明文件即達到交房條件,對買受人提出需整改的問題由出賣人依據本合同第七章第十七條的約定承擔保修責任,但不視為質量不合格,買受人不得拒絕收房。
七、買受人無故解除合同的,應按《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房價總額的20%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八、《商品房買賣合同》解除時,出賣人除在辦妥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手續后60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房款退回及按《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支付利息、違約金外,出賣人無須向買受人作出其他任何的賠償或補償,買受人的銀行貸款利息和房屋裝修及其他費用由買受人自理,出賣人不予承擔;如是買受人違約而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解除的,出賣人有權從應退回的房款中優先扣除買受人應承擔的違約金。
九、買受人若是以銀行按揭貸款方式支付房款的,《商品房買賣合同》 解除時,則由出賣人在應向買受人退回之房款的限額內墊資代買受人償還銀行貸款而解除房屋抵押,該墊資數額視為出賣人已向買受人退回房款的數額;如出賣人應向買受人退回的房款數額不足以還清買受人之銀行貸款而留下余額的,該金額部分由買受人在5天自行解決及還清銀行,每逾期一天由買受人按該余額的萬分之五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十、《商品房買賣合同》解除時,雙方須于《商品房買賣合同》解除后7個工作日內一起到房屋產權登記機關注銷該套房屋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登記、抵押登記、房屋預告登記等相關手續,逾期未去辦理手續的一方視為其違約,每逾期一天由違約方則按《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房價總額的萬分之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十一、《商品房買賣合同》解除時,如房屋已交付給買受人的,則買受人應30天內將房屋騰空并交回給出賣人,每逾期一天應按 《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房價總額的萬分之三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十二、《商品房買賣合同》 解除時,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手續辦妥的情形是指:
1.雙方簽訂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協議書;
2.如買受人是以銀行按揭貸款方式支付房款的,則銀行貸款已還清,已解除房屋抵押登記;
3.應辦妥注銷《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登記、房屋預告登記的手續;
4.如房屋已交付給買受人的,則買受人已將房屋交回給出賣人。
十三、買受人委托出賣人為其代辦房屋產權登記的,買受人應在接到出賣人關于辦理產權登記手續的通知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向出賣人提交辦理產權證所需的各項材料,并按辦證時政府或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繳費標準預交辦理產權證所需稅費(多退少補)。如果買受人不按要求提交有關材料及支付相關稅費致使辦證受阻時,每逾期一日,買受人應按房價總額的萬分之三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十四、買受人收房后因其裝修房屋過程中造成的水、電、墻體等損壞,均由買受人自行承擔責任及賠償他人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十五、買受人如對其房屋使用、管理不善而給他人遭受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十六、買受人應當遵守東森廣場的物業管理規定和業主規約,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和樓房外觀、公共管井管道的位置及使用功能,未經出賣人或小區物業管理公司同意,不得擅自在公共部位、屋面、外墻、窗外添加任何設備設施,買受人進行室內裝飾裝修必須遵守物業管理公司的相關規定;如買受人違反前述約定的,應在接到出賣人或物業管理公司的整改通知后7日內完成整改,否則每逾期一日按《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房價總額的萬分之三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如買受人的行為致使東森廣場不能按期通過規劃驗收而給出賣人或其他業主造成損失的,買受人應承擔賠償責任。同時出賣人或物業管理公司有權拆除買受人擅自安裝的設備設施,因此導致的后果由買受人自行承擔。
十七、出賣人展示的模型及宣傳資料僅供參考,不作為具體承諾,雙方有關商品房買賣之事宜(含裝飾、設備標準等)均以《商品房買賣合同》及本補充協議為準。
十八、特別說明
小區內未出售的物業(包括但不限于住宅商品房、商鋪、儲藏室等)由出賣人享有所有權、使用權和收益權。
十九、本補充協議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補充協議與《商品房買賣合同》不一致的,以本補充協議為準執行。
二十、本補充協議與《商品房買賣合同》同時生效或失效。
本人已通閱本合同正本及其附件、補充協議,并經置業顧問解釋,充分知曉、理解合同正本及其附件、補充協議各條款之真正含義。
出賣人(簽字或蓋章): 買受人(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商品房預售合同新版 篇6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鑒于甲、乙雙方共同認為,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就北京房產預售、預購事宜所訂立的編號為______號的《市外銷商品房預售契約》(以下簡稱“該契約”)存在未盡事宜,故雙方依據該契約第十八條之規定,于該契約訂立的同時,就該契約之未盡事宜經充分友好的協商,訂立如下補充協議。
第一條該契約中所述的房價款(亦即購房價款),定金及違約金皆以美元為貨幣單位。
若以港元支付,則按支付當日的美元的換率計算。
第二條甲方有權用其他質量,價格相當的材料和設備替代契約附件三所列之內容。
第三條乙方逾期付款,甲方有權依該契約之規定終止該契約、沒收乙方已交納的定金;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根據契約之規定支付違約金,有權從乙方已付的購房價款中扣除該違約金,余款退還乙方。如乙方已付的購房價款不足以支付該違約金,甲方有權就不足部分向乙方追索。如甲方由此所遭致的損失大于乙方該違約金,乙方還須就超過部分向甲方進行賠償。
第四條甲方應按契約規定應具備的時間和條件,將房屋交付給乙方(甲方向乙方發出房產交付使用通知書之日即為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之日)。
但若甲方遇有下列一種或多種情況,使甲方不能按期將房屋交付給乙方,甲方有權按實際影響的日期相應延遲交付而不承擔延遲交付的責任:
1.為遵守該契約簽訂后中華人民共和國或市政府頒布的有關法律、法規與規定;
2.市政配套批準及安裝的延誤;
3.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有關政府部門的延遲有關文件的批準。
但以上原因須經市有關主管部門出具證明方可作為甲方延期交付房屋使用及免除責任的依據。
第五條自房屋交付之日起,乙方所購房屋可按契約
第十一條之規定享受保修,但屬下列情況不予保修:
1.燈具、漏電保護開關及龍頭、水掣等易損零部件;
2.經乙方或用戶改動的設施及或設備及因改動而損壞的項目;
3.因不可抗力而引起的任何損壞情況;
4.因第三者責任而導致的損壞;
5.其他因乙方使用保養、維護不善而造成的設施及或設備失靈、損壞者。
第六條乙方同意于房屋交付使用時或于甲方要求時簽署在物業管理委員會成立之前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業管理公司制定的有關北京房產物業管理的公約、規則等文件,按照交納有關管理、維修、服務等費用。
乙方保證遵守該等文件之規定。
物業區的所有房屋樓宇(包括乙方所購房屋)將由甲方指定的物業管理公司全權管理,直到物業管理委員會選定物業管理公司之前。
第七條乙方須在收到甲方發出的房屋交付使用通知書后十四個工作日內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代理機構辦理房屋交付手續。
屆時乙方除須按約定的付款方式之規定交清應付之全部購房價款外,還須同時支付管理費按金、管理基金、管理費用及其他必須支付的費用。
如乙方未依約付款,則甲方有權拒絕為其辦理房屋交付手續,并有權追究其違約責任;如乙方雖依約付款,但未按此條規定之期限、方式等要求辦理房屋交付手續,則視為甲方已按期并實際交付房屋予乙方使用。
第八條房屋交付(包括甲方已被視為按期并實際交付)后,不論乙方是否已經實際占有或使用,如被他人占用或遭受意外損害或房屋外部或內部之設備、設施的滅失或被破壞,損害概由乙方自行負責。
第九條乙方所購房屋只可作為住宅使用,乙方擁有和或使用該房屋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市的法律、法規及社會公德,維護公共設施和公共利益及遵守管理公約規則及管理公司制定的住戶守則。
未經政府有關部門及物業管理公司同意,乙方不得隨意更改其所購房屋的結構、外觀、設備設施等,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負責,而因此造成甲方或物業區內其他房屋單位業主或住戶的損失亦由乙方負賠償責任。
第十條房產交易過程中所發生的下列各種稅費,由甲、乙雙方按下列的規定分別交納:
1.因簽署和執有該契約之正本而發生的印花稅,由甲、乙雙方各自交納;
2.因房產買賣而發生的契稅由乙方交納;
3.因房產交易而發生的交易手續費,由甲、乙雙方各交納一半;
4.因乙方取得房屋產權和相關土地使用權而發生之登記費、工本費等費用,由乙方交納;
5.因房產買賣而發生的律師費、公證費等法律服務費用由乙方承擔;
6.其它應交納而未在此列明之稅費,由甲、乙雙方按國家之相關規定辦理;
7.因乙方轉讓其預購的房屋而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與轉受讓人依政策有關規定予以承擔;
8.因國家開征及或收取新的稅費而發生的稅金或費用,按國家之相關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如乙方轉讓其預購的房屋,應在其與轉受讓人在該契約上背書并辦理預售契約轉讓登記后十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第十二條乙方及轉受讓人在該契約上背書并經辦理預售轉讓登記后,乙方在該契約及本補充協議中的全部權利義務由轉受讓人享有和承擔。
乙方在轉讓前所應承擔而未承擔的違約責任,轉讓后由轉受讓人向甲方承擔。
若乙方及轉受讓人未能按規定辦理預售契約轉讓登記,則視為該轉讓無效,乙方應繼續履行該契約及本補充協議。
第十三條乙方取得該房屋產權后如將房屋轉讓、贈與、抵押或出租,乙方需保證乙方的受讓人、贈與人、抵押權人或承租人將書面無條件接受上述管理公約、規則及管理公司制定的住戶守則等文件的約束。
否則,甲方及或物業區內之其他房屋所有權人,因此而遭受的任何損失,概由乙方負責。
該房屋的受讓人、贈與人、抵押權人或承租人已經書面接受上述公約、規則、住戶守則等文件的約束后,乙方不再承擔有關責任。
第十四條對于該契約第十三條及第十五條所述有關預售預購登記及買賣過戶手續、領取房屋所有權證件手續,乙方可以集中委托甲方指定的代理機構辦理。
由此引起的相關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第十五條本補充協議及其附件均是該契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由甲、乙雙方在訂立該契約之時同時簽署,與該契約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在經甲、乙雙方辦理完預售、預購登記之日起生效。
經雙方共同申請,由公證處對該契約及本補充協議進行公證。
第十六條該契約、本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用中文書寫,任何譯本只做參考;其它文字文本及條款或意思表示與中文不一致者,均以中文文本為準。
第十七條該契約、本補充協議及附件之手寫與印刷文字經甲、乙雙方確認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如有更改,須經甲、乙雙方附簽。
第十八條甲、乙任何一方的通訊聯系地址、電話等若有任何變化,該方均應在十四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甲、乙雙方發給對方的任何通知均應按合同載明的地址、收信人以郵政特快專遞方式發出。從發出之日起計算第五天(最后一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不論對方或其授權代表是否實際收到該通知,即視為對方收到該通知之日,亦即視為該通知已于是日送達對方。
第十九條該契約及本補充協議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三份,由市房地產管理局執有二份,公證處執有一份。
甲方(簽署):____________乙方(簽署):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授權代表: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簽約時間:
商品房預售合同新版 篇7
甲方(賣方):
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
委托/法定代理人:
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
乙方(買方):
國籍: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
委托/法定代理人:
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購買甲方預售的《________________》商品房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通過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劃撥方式取得________區/縣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塊土地使用權,并依法進行了土地使用權登記取得房地產權證,證書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面積為:_____________,土地用途為:_______________。
甲方經批準,在該地塊上投資建造《_________________》(暫定名/現定名)商品房,主體建筑物的建筑結構為________結構;建筑物地上層數為______層,地下層數為______層。
上述商品房已具備《上海市房地產轉讓辦法》規定的預售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局已批準上市預售(預售許可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乙方向甲方購買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幢(號)______層_______室(以下簡稱該房屋),政府批準的規劃用途為_______________。
據甲方暫測該房屋建筑面積為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為__________平方米、公用分攤建筑面積為__________平方米。該房屋建筑層高為_________米。
該房屋建筑設計及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二;該房屋建筑結構、裝修及設備標準見本合同附件三;該房屋相關情況說明(抵押關系、資料關系、相鄰關系及小區平面布局)見本合同附件四;該房屋《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使用公約》或有關承諾書見本合同附件五。
第三條 乙方購買該房屋,每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積單價(不包含房屋全裝修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____元。
(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甲方暫測的房屋建筑面積,乙方購買該房屋的總房價款(不包含房屋全裝修價格)暫定為人民幣___________元。
(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該房屋全裝修總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_元。
(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乙方購買該房屋的總房價款(含附件三中裝修、設備價格)是指該房屋和相應比例的土地使用權的總價格。本合同約定的總房價款除該房屋建筑面積的暫測與實測不一致的原因外,不在作變動。
第五條 在該房屋交付時,房屋建筑面積以上海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認定的測繪機構實測面積為準,如甲方暫測面積與實測面積不一致時,除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外按下列約定處理:
1、按該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積單價計算多退少補;
2、甲方同意當暫測面積與實測面積的誤差超過+_____% (包括_____%),不向乙方收取超過部分的房價款;甲方同意當暫測面積與實測面積的誤差超過-_____% (包括-_____%),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行使甲方解除權時,必須在雙方簽署《房屋交接書》之時或之前提出,否則視為放棄該項權利。
第六條 簽訂本合同時,該房屋建設工程建設到_______________。乙方應當按本合同約定時間如期足額將房款價解入甲方的預售款監管帳戶(預收款監管機構:________________、帳戶名稱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預收款按政府規定監管使用。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雙方在附件一中約定明確。
第七條 乙方若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付款,應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逾期未付款額的日萬分之__計算,違約金自本合同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算至實際付款之日止。逾期超過_____天后,甲方有權選擇下列第____種方案追究乙方責任:
壹、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賠償金額為總房價款的_____%,甲方有權在乙方已支付的房價款中扣除乙方應支付的賠償金額,剩余房款退還給乙方。如乙方已支付的房價款不足賠償的,甲方有權追索。
甲方如行使解除合同權的,應當書面通知乙方。
貳、
第八條 簽訂本合同后,甲方不得擅自變更該房屋的建筑設計(見附件二),確需變更的應當征得乙方書面同意并報規劃管理部門審核批準,在獲得批準之日起_____天內與乙方簽訂本合同變更協議。
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擅自變更該房屋的建筑設計,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第九條 甲方不得擅自變更已經與乙方約定的小區平面布局(見附件四),確需變更的應當征得乙方書面同意。
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變更小區的平面布局,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如不能恢復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總房價款的_____%違約金。
第十條 該房屋的交付必須符合下列第_____種方案所列條件:
壹、辦理了房地產初始登記手續,取得新建商品房房地產權證(大產證);甲方對該房屋設定的抵押已注銷;甲方已按規定繳納了物業維修基金。
貳、取得了《住宅交付使用許可證》;甲方對該房屋設定的抵押已注銷;甲方已按規定繳納了物業維修基金;甲方承諾在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辦理房地產初始登記手續,取得新建商品房房地產權證(大產證),如到時不能取得商品房房地產權證(大產證),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叁、第十一條 甲方定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除不可抗力外。
第十二條 甲方如未在本合同第十一條約定期限內將該房屋交付乙方,應當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乙方已支付的房價款日萬分之___計算,違約金自本合同第十一條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之第二天起算至實際交付之日止。逾期超過______天,乙方有權選擇下列第____種方案追究甲方責任:
壹、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貳、第十三條 該房屋符合本合同第十條約定的交付條件后,甲方應在交付之日前______天書面通知乙方辦理交付該房屋的手續。乙方應在收到該通知之日起______天內,會同甲方對該房屋進行驗收交接。房屋交付的標志為__________________。
在驗收交接時,甲方應出示符合本合同第十條約定的房屋交付條件的證明文件,因該房屋用途為____________用房,甲方應向乙方提供《_____________________質量保證書》和《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說明書》。同時,甲方應當根據乙方要求提供實測面積的有關資料。
甲方如不出示和不提供前款規定的材料,乙方有權拒絕接收該房屋,由此而產生的延期交房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第十四條 在甲方辦理了新建商品房房地產初始登記手續、取得了房地產權證(大產證)后______日內,由甲、乙雙方簽署本合同規定的《房屋交接書》。《房屋交接書》作為辦理該房屋過戶手續的必備文件。
甲、乙雙方在簽署《房屋交接書》之日起______天內,由雙方依法向____________交易中心辦理價格申報、過戶申請手續、申領該房屋的房地產權證(小產證)。
第十五條 該房屋的風險責任自該房屋交付之日起由甲方轉移給乙方。如乙方未按約定的日期辦理該房屋的驗收交接手續,甲方應當發出書面催告書一次。乙方未按催告書規定的日期辦理該房屋的驗收交接手續的,則自催告書約定的驗收交接日之第二日起該房屋的風險責任轉移由乙方承擔。
第十六條 甲方保證在向乙方交付該房屋時該房屋沒有甲方設定的抵押權,也不存在其它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如房屋交付后出現與甲方保證不相一致的情況,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七條 甲方交付的該房屋系驗收合格的房屋。如該房屋的裝修、設備標準達不到本合同附件三約定的標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實際的裝修、設備與約定的裝修、設備差價__倍給予補償。如主體結構不符合本合同附件三約定的標準,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雙方商定對標準的認定產生爭議時,委托本市有資質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檢測并以該機構出具的書面鑒定意見為處理爭議的依據。
第十八條 該房屋交付后,乙方認為主體結構不合格的,可以委托本市有資質的建筑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檢測。經核驗,確屬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第十九條 乙方行使本合同條款中約定的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權利時,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當在收到乙方的書面通知起______天內將乙方已支付的房價款(包括利息,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率計算)全部退還乙方,并承擔賠償責任,賠償金額為總房價款的___%,在退還房價款時一并支付給乙方。
前款及本合同其他條款所稱已支付的房價款是包括乙方直接支付的和通過貸款方式支付的房價款。
第二十條 甲方交付該房屋有其他工程質量問題的,乙方在保修期內有權要求甲方除免費修復外,還須按照修復費的___倍給予補償。
雙方商定對該房屋其他工程質量問題有爭議的,委托本市有資質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檢測并以該機構出具的書面鑒定意見為處理爭議的依據。
第二十一條 自該房屋驗收交接之日起,甲方對該房屋負責保修。保修范圍和保修期由甲乙雙方參照國務院分布的《建筑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上海市房地產轉讓辦法》規定在本合同附件五中約定。
第二十二條 甲方已選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物業公司對該房屋進行前期物業管理,并與其簽訂了《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見附件五)。因該房屋規劃用途為_________用房,甲乙雙方已簽訂了《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公約》(見附件五)。
第二十三條 乙方購買的房屋及其相應占有的土地使用權不可分離。自該房屋的房地產權利轉移之日起,甲方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的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合同中約定的權利、義務和責任轉移給乙方。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項下乙方享有的權益(房屋期權),乙方可以依法轉讓、抵押。乙方依法行使上述權利時,甲方應予協助。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一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向另一方送達的任何文件、回復及其他任何聯系,必須用書面形式,且采用掛號郵寄或直接送達的方式,送達本合同所列另一方的地址或另一方以本條所述方式通知更改后的地址。如以掛號郵寄的方式,在投郵后(以寄出的郵戳為準)第_____日將被視為已送達另一方,如以直接送達的方式送達,則于另一方簽收時視為已送達。
第二十六條 該房屋買賣過程中所發生的稅費按有關規定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的補充條款、附件及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合同補充條款、補充協議與正文條款不相一致的,以補充條款、補充協議為準。
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需變更的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變更協議進行約定。
第二十八條 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對各自的權利和義務清楚明白,并愿按本合同約定嚴格履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約定要求索賠。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____________公證處公證之日起生效。雙方商定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由甲方/乙方/雙方負責向房地產登記機構辦理本合同登記備案手續。
若責任方逾期不辦理登記備案手續造成另一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條 本合同登記備案后,如發生協議解除本合同的事實時,在事實發生之日起30天內雙方持解除合同的書面文件到_______________房地產登記機構辦理注銷本合同登記備案的手續。
甲方或乙方依據本合同有關條款的約定單方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或乙方應憑單方面解除合同的書面通知的送達憑據單方面到房地產登記機構辦理注銷本合同登記備案的手續。
第三十一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選定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不選定的劃除)
壹、向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貳、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壹式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各執壹份。
附 件 一
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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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粘貼處) (雙方騎縫簽字或蓋章)
附 件 二 該房屋建筑設計及平面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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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粘貼處) (雙方騎縫簽字或蓋章)
附 件 三 該房屋建筑結構、裝修及設備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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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粘貼處) (雙方騎縫簽字或蓋章)
附 件 四 該房屋相關情況(抵押、租賃、相鄰及小區平面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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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粘貼處) (雙方騎縫簽字或蓋章)
附 件 五 該房屋《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使用公約》或有關承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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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粘貼處) (雙方騎縫簽字或蓋章)
補 充 條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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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粘貼處) (雙方騎縫簽字或蓋章)
補 充 條 款
------------------------------------------------------
(粘貼處) (雙方騎縫簽字或蓋章)
甲方(名稱): 乙方(名稱或名字):
法定代表人簽署: 乙方本人簽署:
法定代表人的
委托代理人簽署: 委托代理人簽署:
法定代理人簽署: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商品房預售合同新版 篇8
甲方:上!邢薰
乙方:葉小姐 吳小姐
甲乙雙方于年月日簽訂了關于——房屋的商品房預售合同(以下簡稱:原合同)。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原合同解約事宜達成一致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均同意按本協議約定的時間節點與解約方式處理國權北路1088弄51號201室商品房預售合同的退房、退款等事宜。
第二條 付款內容、方式:
1、雙方約定,甲方應當向乙方退還首付房款及同期銀行存款利息補償款共計:
1,417,568.00+9,426.00=1,426,994.00元(大寫人民幣壹佰肆拾貳萬陸千玖佰玖拾肆元整),結算截止日期20xx年12月27日乙方收房簽收日期為準;
2、原合同所涉乙方應退貸款銀行房屋貸款剩余款項由甲方直接返還貸款銀行,以貸款銀行開具的還款單據為準,同時并將貸款銀行收據轉交給乙方,作為乙方與銀行解除借款合同的依據;
3、乙方購房簽訂房貸合同之日起至甲方交房之日(20xx年12月27日)止還貸的本金及貸款利息部分由甲方承擔,交房之日至本協議簽訂之日的貸款本金由甲方承擔,貸款利息由乙方承擔。
4、乙方同意甲方在辦理完畢原合同全部注銷手續(辦理手續包括但不限于簽署遞交房產交易中心的解約協議、房貸抵押注銷、返還甲方開具的付款票據合同等注銷相關手續)后3日內,再將上述約定應付乙方的款項退還乙方;
5、除上述約定甲方承諾的費用外,其他因解約而產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結算金額具體數額以乙方提供的貸款銀行已還貸單據為準,甲方支付全部應退款項之前乙方必須先行提供合法有效的貸款銀行還貸單據以及相關購房發票等;
第三條 甲方向貸款銀行撥付相關款項后,乙方必須在3日內辦理完畢貸款銀行房屋貸款合同的解約手續,否則視為違約。
第四條 原合同所涉房屋貸款合同解除后,乙方必須在3個工作日將原合同所涉房產貸款抵押注銷,否則視為違約。
第五條 抵押注銷解除后7個工作日內,乙方必須陪同甲方共同至上海市楊浦區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完畢原合同所涉房產過戶等,逾期按違約處理。
第六條 本協議違約金為20萬。乙方逾期履行第三、四、五條義務的,每超期一天甲方可按全部應退款金額1%/天收取滯納金,滯納金甲方可直接從應退款項中扣除。
第七條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乙方應當將原合同所涉房屋交付給甲方。 第八條 本協議生效后,乙方不再對原合同所涉房屋及相關建筑享有任何權利,甲方有權另行處臵原合同所涉房產。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
甲方(蓋章): 乙方一(簽字):
甲方代表人(簽字): 身份證號碼:
日期: 日期:
商品房預售合同新版 篇9
外銷商品房預售契約補充協議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中文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英文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
鑒于甲、乙雙方共同認為,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就北京房產預售、預購事宜所訂立的編號為______號的《北京市外銷商品房預售契約》(以下簡稱“該契約”)存在未盡事宜,故雙方依據該契約第十八條之規定,于該契約訂立的同時,就該契約之未盡事宜經充分友好的協商,訂立如下補充協議。
第一條 該契約中所述的房價款(亦即購房價款),定金及違約金皆以美元為貨幣單位。若以港元支付,則按支付當日的美元的換率計算。
第二條 甲方有權用其他質量,價格相當的材料和設備替代契約附件三所列之內容。
第三條 乙方逾期付款,甲方有權依該契約之規定終止該契約、沒收乙方已交納的定金;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根據契約之規定支付違約金,有權從乙方已付的購房價款中扣除該違約金,余款退還乙方。如乙方已付的購房價款不足以支付該違約金,甲方有權就不足部分向乙方追索。如甲方由此所遭致的損失大于乙方該違約金,乙方還須就超過部分向甲方進行賠償。
第四條 甲方應按契約規定應具備的時間和條件,將房屋交付給乙方(甲方向乙方發出房產交付使用通知書之日即為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之日)。但若甲方遇有下列一種或多種情況,使甲方不能按期將房屋交付給乙方,甲方有權按實際影響的日期相應延遲交付而不承擔延遲交付的責任:
1.為遵守該契約簽訂后中華人民共和國或北京市政府頒布的有關法律、法規與規定;
2.市政配套批準及安裝的延誤;
3.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有關政府部門的延遲有關文件的批準。
但以上原因須經北京市有關主管部門出具證明方可作為甲方延期交付房屋使用及免除責任的依據。
第五條 自房屋交付之日起,乙方所購房屋可按契約第十一條之規定享受保修,但屬下列情況不予保修:
1.燈具、漏電保護開關及龍頭、水掣等易損零部件;
2.經乙方或用戶改動的設施及/或設備及因改動而損壞的項目;
3.因不可抗力而引起的任何損壞情況;
4.因第三者責任而導致的損壞;
5.其他因乙方使用保養、維護不善而造成的設施及/或設備失靈、損壞者。
第六條 乙方同意于房屋交付使用時或于甲方要求時簽署在物業管理委員會成立之前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業管理公司制定的有關北京房產物業管理的公約、規則等文件,按照交納有關管理、維修、服務等費用。乙方保證遵守該等文件之規定。物業區的所有房屋樓宇(包括乙方所購房屋)將由甲方指定的物業管理公司全權管理,直到物業管理委員會選定物業管理公司之前。
第七條 乙方須在收到甲方發出的房屋交付使用通知書后十四個工作日內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代理機構辦理房屋交付手續。屆時乙方除須按約定的付款方式之規定交清應付之全部購房價款外,還須同時支付管理費按金、管理基金、管理費用及其他必須支付的費用。如乙方未依約付款,則甲方有權拒絕為其辦理房屋交付手續,并有權追究其違約責任;如乙方雖依約付款,但未按此條規定之期限、方式等要求辦理房屋交付手續,則視為甲方已按期并實際交付房屋予乙方使用。
第八條 房屋交付(包括甲方已被視為按期并實際交付)后,不論乙方是否已經實際占有或使用,如被他人占用或遭受意外損害或房屋外部或內部之設備、設施的滅失或被破壞,損害概由乙方自行負責。
第九條 乙方所購房屋只可作為住宅使用,乙方擁有和/或使用該房屋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北京市的法律、法規及社會公德,維護公共設施和公共利益及遵守管理公約規則及管理公司制定的住戶守則。未經政府有關部門及物業管理公司同意,乙方不得隨意更改其所購房屋的結構、外觀、設備設施等,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負責,而因此造成甲方或物業區內其他房屋單位業主或住戶的損失亦由乙方負賠償責任。
第十條 房產交易過程中所發生的下列各種稅費,由甲、乙雙方按下列的規定分別交納:
1.因簽署和執有該契約之正本而發生的印花稅,由甲、乙雙方各自交納;
2.因房產買賣而發生的契稅由乙方交納;
3.因房產交易而發生的交易手續費,由甲、乙雙方各交納一半;
4.因乙方取得房屋產權和相關土地使用權而發生之登記費、工本費等費用,由乙方交納;
5.因房產買賣而發生的律師費、公證費等法律服務費用由乙方承擔;
6.其它應交納而未在此列明之稅費,由甲、乙雙方按國家之相關規定辦理;
7.因乙方轉讓其預購的房屋而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與轉受讓人依政策有關規定予以承擔;
8.因國家開征及/或收取新的稅費而發生的稅金或費用,按國家之相關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 如乙方轉讓其預購的房屋,應在其與轉受讓人在該契約上背書并辦理預售契約轉讓登記后十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第十二條 乙方及轉受讓人在該契約上背書并經辦理預售轉讓登記后,乙方在該契約及本補充協議中的全部權利義務由轉受讓人享有和承擔。乙方在轉讓前所應承擔而未承擔的違約責任,轉讓后由轉受讓人向甲方承擔。若乙方及轉受讓人未能按規定辦理預售契約轉讓登記,則視為該轉讓無效,乙方應繼續履行該契約及本補充協議。
第十三條 乙方取得該房屋產權后如將房屋轉讓、贈與、抵押或出租,乙方需保證乙方的受讓人、贈與人、抵押權人或承租人將書面無條件接受上述管理公約、規則及管理公司制定的住戶守則等文件的約束。否則,甲方及/或物業區內之其他房屋所有權人,因此而遭受的任何損失,概由乙方負責。該房屋的受讓人、贈與人、抵押權人或承租人已經書面接受上述公約、規則、住戶守則等文件的約束后,乙方不再承擔有關責任。
第十四條 對于該契約第十三條及第十五條所述有關預售預購登記及買賣過戶手續、領取房屋所有權證件手續,乙方可以集中委托甲方指定的代理機構辦理。由此引起的相關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第十五條 本補充協議及其附件均是該契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由甲、乙雙方在訂立該契約之時同時簽署,與該契約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在經甲、乙雙方辦理完預售、預購登記之日起生效。經雙方共同申請,由公證處對該契約及本補充協議進行公證。
第十六條 該契約、本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用中文書寫,任何譯本只做參考;其它文字文本及條款或意思表示與中文不一致者,均以中文文本為準。
第十七條 該契約、本補充協議及附件之手寫與印刷文字經甲、乙雙方確認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更改,須經甲、乙雙方附簽。
第十八條 甲、乙任何一方的通訊聯系地址、電話等若有任何變化,該方均應在十四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甲、乙雙方發給對方的任何通知均應按合同載明的地址、收信人以郵政特快專遞方式發出。從發出之日起計算第五天(最后一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不論對方或其授權代表是否實際收到該通知,即視為對方收到該通知之日,亦即視為該通知已于是日送達對方。
第十九條 該契約及本補充協議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三份,由北京市房地產管理局執有二份,公證處執有一份。
甲方(簽署):____________ 乙方(簽署):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
附件一 買方資料
(個人)中文姓名:________
英文姓名:________________
證件類別及號碼:__________
國籍/地區: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指定聯系人姓名: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
(公司)中文名稱:________
英文名稱:______
營業執照/商業注冊證編號: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
附件二 付款辦法
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向甲方支付購房款:
1.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向甲方支付購房款的______%(含定金);
2.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向甲方支付購房款的______%;
3.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向甲方支付購房款的______%;
4.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向甲方支付購房款的______%;
5.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向甲方支付購房款的______%;
6.剩余之相當于購房總價______%的購房款,乙方以銀行按揭方式支付。乙方應自該契約規定之交屋日起十五日內開始辦理銀行按揭手續,并在四十五日內辦理完成按揭手續,使甲方取得該部分房款,若乙方屆時不能獲得按揭貸款或不能完成按揭貸款手續,則需在該時限屆滿前自行向甲方付清該______%購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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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預售合同新版 篇10
合同編號:
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賣人:
注冊地址:
營業執照注冊號:
企業資質證書號:
法定代表人: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
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機構:
注冊地址:
營業執照注冊號:
法定代表人: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買受人: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國籍: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注冊號】【 】
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委托代表人】【 】姓名: 國籍:
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項目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 方式取得位于 、編號為 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就恋厥褂脵喑鲎尯贤枴俊就恋厥褂脵鄤潛芘鷾饰募枴俊緞潛芡恋厥褂脵噢D讓批準文件號】為 。
該地塊土地面積為 ,規劃用途為 ,土地使用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出賣人經批準,在上述地塊上建設商品房,【現定名】【暫定名】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 ,施工許可證號為 。
第二條 商品房銷售依據。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現房】【預售商品房】。預售商品房批準機關為 ,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為 。
第三條 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的基本情況。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房號以附件一上表示為準)為本合同
第一條規定的項目中的:
第 【幢】【座】 【單元】【層】 號房。
該商品房的用途為 ,屬 結構,層高為 ,建筑層數地上 層,地下 層。
該商品房陽臺是【封閉式】【非封閉式】。
該商品房【合同約定】【產權登記】建筑面積共 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 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 平方米(有關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構成說明見附件二)。
第四條 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下述第 項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4.1 按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位為( 幣)每平方米 元,總金額( 幣)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 整。
4.2 按套內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位為( 幣)每平方米 元,總金額( 幣)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 整。
4.3 按套(單元)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為( 幣) 仟 佰 拾 萬 仟 佰拾 元 整。
第五條 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根據當事人選擇的計價方式,本條規定以【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本條款中均簡稱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當事人選擇按套計價的,不適用本條約定。
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商品房交付后,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雙方同意按第 項進行處理:
5.1 雙方自行約定:
5.2 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處理:
5.2.1 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5.2.2 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 利率付給利息。 買受人不退房的,產權登記面積大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于合同登記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 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面積誤差比=————————————————100%
因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簽署補充協議。
第六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按下列第 項按期付款:
6.1 一次性付款
6.2 分期付款
6.3 其他方式
第七條 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第 項處理:
7.1 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7.1.1 逾期在 天之內,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 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7.1.2 逾期超過 天后,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累計應付款的 %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愿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 (該比率應不小于第7.1.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本條中的逾期應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第八條 交付期限。
8.1 商品房交付使用期限及條件
出賣人應當在 年 月 日前,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將具備下列第 項條件,并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
8.1.1 該商品房經驗收合格。
8.1.2 該商品房經綜合驗收合格。
8.1.3 該商品房經分期綜合驗收合格。
8.1.4 該商品房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準文件。
8.2 交房延期條件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出賣人可據實予以延期:
8.2.1 遭遇不可抗力,且出賣人在發生之日起 天內告知買受人的;
第九條 出賣人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特殊情況外,出賣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按下列第 項處理:
9.1 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9.1.1 逾期不超過 天,自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 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9.1.2 逾期超過 天后,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 天內退還全部已付款,并按買受人累計已付款的 %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 (該比率應不小于第9.1.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第十條 規劃、設計變更的約定。
經規劃部門批準的規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導致下列影響到買受人所購商品房質量或使用功能的,出賣人應當在有關部門批準同意之日起10天內,書面通知買受人:
10.1 該商品房結構形式、戶型、空間尺寸、朝向;買受人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天內做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復。買受人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天內未作書面答復的,視同接受變更。出賣人未在規定時限內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 利率付給利息。買受人不退房的,應當與出賣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一條 交接。
商品房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后,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出賣人應當出示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證明文件,并簽署房屋交接單。所購商品房為住宅的,出賣人還需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文件或出示證明文件不齊全,買受人有權拒絕交接,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
由于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第十二條 出賣人保證銷售的商品房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商品房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三條 出賣人關于裝飾、設備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裝飾、設備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附件三)的標準。達不到約定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按照下述第 項處理:
13.1 出賣人賠償雙倍的裝飾、設備差價。
第十四條 出賣人關于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運行的承諾。
14.1 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規定日期內需達到的使用條件。
出賣人承諾與該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關聯的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達到使用條件:
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規定日期內未達到使用條件的處理方式。如果在規定日期內未達到使用條件,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第十五條 關于產權登記的約定。
出賣人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 天內,將辦理權屬登記需由出賣人提供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如因出賣人的責任,買受人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 項處理:
15.1 買受人退房,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已付房價款的 %賠償買受人損失。
15.2 買受人不退房,出賣人按已付房價款的 %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第十六條 保修責任。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商品住宅的,《住宅質量保證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出賣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承諾的內容承擔相應的保修責任。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非商品住宅的,雙方應當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詳細約定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內容。
在商品房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出賣人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人不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購買人承擔。
第十七條 雙方可以就下列事項約定:
17.1 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屋面使用權
17.2 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外墻面使用權
17.3 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命名權
17.4 該商品房所在小區的命名權
第十八條 買受人的房屋僅作 使用,買受人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建筑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第十九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項解決:
19.1 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19.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后簽訂補充協議(附件四)。
第二十一條 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 頁,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 出賣人 份,買受人 份, 份, 份。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條 商品房預售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內,由出賣人向 申請登記備案。
出賣人(簽章): 買受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簽章): 委托代理人(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于 簽于
商品房預售合同新版 篇1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國家有關政策、法律、法規,為加快商品房預售,回收資金。甲、乙雙方根據自愿、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正式聘請乙方為甲方開發的項目進行全程策劃之事宜,特簽定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工作范圍及內容
(一)整合推廣策略服務范圍:
1、項目整合營銷推廣策略制定
2、項目整體宣傳包裝設計
3、分階段營銷推廣策略制定
(二)整合推廣策略服務內容:
第一部分:整合營銷推廣策略
第二部分:基礎
第三部分:現場包裝
第四部分:賣場包裝
第五部分:宣傳廣告
第六部分:階段營銷推廣方案
二、工作時間計劃
本合同共分五個階段工作。
具體如下:
1、第一階段為合同簽定至開盤前一個星期。
具體遞交及執行時間如下:
?整合推廣策略報告的遞交;
?項目基本包裝設計(標志、現場、賣場、樓書、單張)的遞交。
注:自項目定位及名稱確定后起;
?第一階段策略執行計劃的(自整合推廣策略報告確定后)遞交;
?項目第一階段宣傳推廣執行自第一階段策略執行計劃確定及項目基本包裝設計完成后開始,預計在合同簽定后月展開,即月旬開始執行。
2、第二階段開盤開始至開盤后一月
?項目推廣設計(活動現場、廣告)開盤前一月遞交;
?第二階段策略執行計劃開盤前一個半月遞交;
?項目第二階段宣傳推廣執行自開盤起至開盤后一月內執行。
3、第三階段開盤一月后至裙樓封頂
?項目推廣設計(活動現場、廣告)開盤前后遞交;
?第三階段策略執行計劃開盤前后遞交;
?項目第三階段宣傳推廣執行自開盤起至開盤后一月開始執行。
4、第四階段自主體封頂起一月
?項目推廣設計(活動現場、廣告)自項目主體封頂前15天遞交;
?第四階段策略執行計劃自項目主體封頂前15天遞交;
?項目第四階段宣傳推廣執行自主體封頂前一周開始執行。
5、第五階段自項目主體封頂后一月開始
?項目推廣設計(活動現場、廣告)自項目主體封頂后遞交;
?第五階段策略執行計劃自項目主體封頂后遞交;
?項目第五階段宣傳推廣執行自主體封頂一月后執行。
三、關于成果的界定
1、關于整體策劃報告的界定:以甲方認可簽字為標準
2、關于設計的界定:以甲方認可簽字為標準
3、關于廣告、活動的界定:以入線率、到場率為標準
四、費用及付款方式
本合同所涉及整體營銷推廣策劃服務費為項目總標底的3‰。
其具體付款方式如下:
?合同簽定后,乙方即向甲方收取策劃服務費總額的30,即萬元(萬元整);
?在完成項目第一階段工作后,乙方向甲方收取策劃服務費總額的20,即萬元(萬元整);
?在完成項目第二階段工作后,乙方向甲方收取策劃服務費總額的20,即萬元(萬元整);
?在完成項目第三階段工作后,乙方向甲方收取策劃服務費總額的20,即萬元(萬元整);
?在完成項目第四階段工作后,乙方向甲方收取策劃服務費總額的10,即萬元(萬元整)。
五、甲方權利與義務
1、向乙方提供該項目合法的售樓詳細圖紙資料(包括項目鳥瞰圖、沙盤等)、文件,并承擔所提供的一切資料的合法性與準確性的法律責任。
2、甲方對乙方的所有提案具有否決權、審定權、修改權,并有權要求乙方修正。
3、雙方商定認可的任何方案,甲乙雙方均不得有單方擅自改動,否則引起的問題由改動方負責。
4、甲方采納的乙方方案或設計都應簽字認可并嚴格執行,如執行中需要修改也應相互通報,經雙方認可方可執行。
5、甲方應及時提供乙方企劃所需的合理資料,乙方必須對甲方的資料進行保密。
六、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向甲方提供一系列設計策劃方案,并收取策劃設計費,甲方應及時向乙方付費。
2.乙方負責該項目的整合營銷策劃及廣告設計。
3.乙方為甲方提供咨詢服務,并根據工作進展,及甲方要求,經雙方協商后提供相應文本和服務。
4.乙方應及時提供完整的市場分析及市場推廣建議。
七、違約責任
1.當甲方發現乙方工作不力,或雙方意見難以溝通與協調時,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協議。
2.當乙方發現甲方因產品質量或銷售管理等方面出現問題時,乙方屢次建議,甲方不予以配合,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協議。
八、其它
3.本合同所涉及服務內容的服務時間為一年,具體自年月日開始至年月日結束。
4.本合同一式四份,自雙方簽字蓋章時生效,雙方各持兩份。
5.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友好協商解決。
6.合同簽定后,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違約,否則,違約造成的經濟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商品房預售合同新版 篇12
外銷商品房預售合同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房屋,建筑面積為?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積、分攤面積,房屋狀況詳見附件一),國有土地使用面積?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積),土地使用期限自房屋產權過戶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條?甲乙雙方同意,該商品房交付時,房屋的實際面積與暫測的差別不超過暫測面積的±?%(不含)時,按照本合同第三條所述房屋售價進行結算;實測面積與暫測面積之差超過暫測面積的±?%(含)時,自甲方向乙方出示?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實測面積文件之日起?日內,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乙方書面通知送達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合同解除后30日內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外,并須將乙方已付的房價款及利息全部退還給乙方。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固定資產貸款利率(付款幣種為人民幣)或按中國人民銀行外匯貸款利率(付款幣種為外匯)計算。
第四條?乙方如未按本合同附件二所列付款方式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索違約金,違約金應自本合同約定的付款之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每延期一天,乙方按延期交付價款的萬分之?(大寫數字)向甲方支付延期付款違約金。
第五條?乙方如未按本合同附件二所列付款方式規定的時間付款,逾期超過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乙方未付款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甲方書面通知送達乙方之日起生效。乙方已交納的定金甲方不予返還。甲方將乙方已付的房價款退還給乙方。
第六條?甲方須于?年?月?日前,將房屋交付給乙方。甲方交付房屋時,應同時提交建設工程質量監管部門出具的《工程質量竣工核驗證書》。
第七條?除不可抗力外,甲方未按期將房屋交付給乙方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索違約金。違約金支付時間自房屋應交付之日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日止,每延期一天,甲方按房價款總額的萬分之?(大寫數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八條?除不可抗力外,逾期?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甲方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乙方書面通知送達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合同解除后30日內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外,并須將乙方已付的房價款及利息全部退還給乙方,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固定資產貸款利率(付款幣種為人民幣)或按中國人民銀行外匯貸款利率(付款幣種為外匯)計算。
第九條?因不可抗力甲方未按期交付房屋的,逾期最多不超過?日,超過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乙方書面通知送達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應將乙方交付的定金、房價款及利息退還給乙方(利息計算同第二條)。
第十條?甲方交付的房屋經建設工程質量監管部門認定不合格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應在合同解除后30日內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并將乙方已付的房價款和利息全部退還乙方(利息計算同第八條)。
甲方交付房屋的裝修、設備未達到附件三規定的裝修、設備標準的,甲方同意按未達到部分的差價雙倍向乙方補償。
第十一條?甲方同意按《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辦法(試行)》、《?市建設工程質量條例》及有關規定,自房屋交付之日起對乙方購置的房屋進行保修。
第十二條?乙方同意在物業管理委員會未選定物業管理公司之前,其購置的房屋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業管理公司負責管理。
第十三條?本合同由雙方簽字后,境內的應于三十日內,境外的應于六十日內,由雙方持合同共同到?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房地產市場管理處辦理預售、預購登記手續。
第十四條?本合同登記后至?年?月?日前,乙方如轉讓其預購的房屋,須與轉受讓人在本合同上背書,并按規定到?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房地產市場管理處辦理預售合同轉讓登記手續。
第十五條?雙方同意房屋交付后三十日內共同到?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房地產市場管理處辦理房屋買賣過戶審批手續。
第十七條?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解決糾紛(用漢字填寫)。
。ㄒ唬┮蚵男斜竞贤l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_____委員會_____。
(二)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八條?本合同未盡事項,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
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共?份,?市房屋土地管理局留存兩份。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地址: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編碼:編碼:
授權代理人:國籍:
聯系電話:身份證號碼或護照號碼:
身份證號碼或護照號碼:代理人:
聯系電話: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預售登記機關:(章)
經辦人:
見附件一、房產平面圖
見附件二、付款方式
見附件三、裝修標準、設備標準及其他交用條件
見附件四、背書欄
外銷商品房預售合同補充協議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中文全稱:
英文全稱:
法定代表人:
注冊地址:
營業執照號碼:
聯系電話:
傳真:
編碼: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鑒于甲、乙雙方共同認為,雙方于?年?月?日就?房產預售、預購事宜所訂立的編號為?號的《?市外銷商品房預售合同》(以下簡稱“該合同”)存在未盡事宜,故雙方依據該合同第十八條之規定,于該合同訂立的同時,就該合同之未盡事宜經充分友好的協商,訂立如下補充協議。
第一條?該合同中所述的房價款(亦即購房價款)、定金及違約金皆以美元為貨幣單位。
若以港元支付,則按支付當日的美元的換率計算。
第二條?甲方有權用其他質量、價格相當的材料和設備替代合同附件三所列之內容。
第三條?乙方逾期付款,甲方有權依該合同之規定終止該合同,沒收乙方已交納的定金;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根據合同之規定支付違約金,有權從乙方已付的購房價款中扣除該違約金,余款退還乙方。如乙方已付的購房價款不足以支付該違約金,甲方有權就不足部分向乙方追索。如甲方由此所遭致的損失大于該違約金,乙方還須就超過部分向甲方進行賠償。
第四條?甲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條件,將房屋交付給乙方(甲方向乙方發出房產交付使用通知書之日即為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之日)。但若甲方遇有下列一種或多種情況,使甲方不能按期將房屋交付給乙方,甲方有權按實際影響的日期相應延遲交付而不承擔延遲交付的責任:
1.為遵守該合同簽訂后中華人民共和國或市政府頒布的有關法律、法規與規定;
2.市政府配套設施及安裝的延誤;
3.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有關政府部門延遲有關文件的批準。
但以上原因須經?市有關主管部門出具證明方可作為甲方延期交付房屋使用及免除責任的依據。
第五條?自房屋交付之日起,乙方所購房屋可按合同第十一條之規定享受保修,但屬下列情況不予保修:
1.燈具、漏電保護開關及龍頭、水掣等易損零部件;
2.經乙方或用戶改動的設施及/或設備及因改動而損壞的項目;
3.因不可抗力而引起的任何損壞情況;
4.因第三者責任而導致的損壞;
5.其他因乙方使用、保養、維護不善而造成的設施及/或設備失靈、損壞者。
第七條?乙方須在收到甲方發出的房屋交付使用通知書后十四個工作日內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代理機構辦理房屋交付手續。屆時乙方除須按約定的付款方式之規定交清應付之全部購房價款外,還須同時支付管理費按金、管理基金、管理費用及其他必須支付的費用。如乙方未依約付款,則甲方有權拒絕為其辦理房屋交付手續,并有權追究其違約責任;如乙方雖依約付款,但未按此條規定之期限、方式等要求辦理房屋交付手續,則視為甲方已按期并實際交付房屋予乙方使用。
第八條?房屋交付(包括甲方已被視為按期并實際交付)后,不論乙方是否已經實際占有或使用,如被他人占用或遭受意外損害或房屋外部或內部之設備、設施的滅失或被破壞,損害概由乙方自行負責。
第九條?乙方所購房屋只可作為住宅使用,乙方擁有和/或使用該房屋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市的法律、法規及社會公德,維護公共設施和公共利益,遵守管理公約規則及管理公司制定的住戶守則。未經政府有關部門及物業管理公司同意,乙方不得隨意更改其所購房屋的結構、外觀、設備設施等,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負責,而因此造成甲方或物業區內其他房屋單位業主或住戶的損失亦由乙方負賠償責任。
第十條?房產交易過程中所發生的下列各種稅費,由甲、乙雙方按下列的規定分別交納:
1.因簽署和執有該合同之正本而發生的印花稅,由甲、乙雙方各自交納;
2.因房產買賣而發生的契稅由乙方交納;
3.因房產交易而發生的交易手續費,由甲、乙雙方各交納一半;
4.因乙方取得房屋產權和相關土地使用權而發生之登記費、工本費等費用,由乙方交納;
5.因房產買賣而發生的_____、公證費等法律服務費用由乙方承擔;
6.其他應交納而未在此列明之稅費,由甲、乙雙方按國家之相關規定辦理;
7.因乙方轉讓其預購的房屋而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與轉受讓人依政策有關規定予以承擔;
8.因國家開征及/或收取新的稅費而發生的稅金或費用,按國家之相關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如乙方轉讓其預購的房屋,應在其與轉受讓人在該合同上背書并辦理預售合同轉讓登記后十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第十二條?乙方及轉受讓人在該合同上背書并經辦理預售轉讓登記后,乙方在該合同及本補充協議中的全部權利義務由轉受讓人享有和承擔。乙方在轉讓前所應承擔而未承擔的違?約責任,轉讓后由轉受讓人向甲方承擔。若乙方及轉受讓人未能按規定辦理預售合同轉讓登記,則視為該轉讓無效,乙方應繼續履行該合同及本補充協議。
第十四條?對于該合同第十三條及第十五條所述有關預售預購登記及買賣過戶手續、領取房屋所有權證件手續,乙方可以集中委托甲方指定的代理機構辦理。由此引起的相關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第十五條?本補充協議及其附件均是該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由甲、乙雙方在訂立該合同之時同時簽署,與該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在經甲、乙雙方辦理完預售、預購登記之日起生效。經雙方共同申請,由公證處對該合同及本補充協議進行公證。
第十六條?該合同、本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用中文書寫,任何譯本只作參考;其他文字文本及條款或意思表示與中文不一致者,均以中文文本為準。
第十七條?該合同、本補充協議及附件之手寫與印刷文字經甲、乙雙方確認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更改,須經甲、乙雙方互簽。
第十八條?甲、乙任何一方的通訊聯系地址、電話等若有任何變化,該方均應在十四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甲、乙雙方發給對方的任何通知均應按合同載明的地址、收信人,以特快專遞方式發出。從發出之日起計算第五天(最后一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不論對方或其授權代表是否實際收到該通知,即視為對方收到該通知之日,亦即視為該通知已于是日送達對方。
第十九條?該合同及本補充協議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三份,由市房地產管理局執有二份,公證處執有一份。
甲方(簽署):乙方(簽署):
授權代表:授權代表: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附件五
買方資料
商品房預售合同新版 篇13
合同編號:_________
出賣人: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
企業資質證書號: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委托銷售代理機構: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性別: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性別: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北京市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辦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出賣人和買受人在平等、自愿、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商品房預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項目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出讓】【轉讓】【劃撥】方式取得座落于_________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該地塊【國有土地使用證號】【城鎮建設用地批準書號】為:_________,土地使用權面積為:_________,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所在土地用途為:_________,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出賣人經批準,在上述地塊上建設的商品房【地名核準名稱】【暫定名】為:_________,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_________,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號為:_________,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開工日期為:_________,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竣工日期為:_________。
第二條 預售依據
該商品房已由_________批準預售,預售許可證號為:_________。
第三條 基本情況
該商品房所在樓棟的主體建筑結構為:_________,建筑層數為:_________層,其中地上_________層,地下_________層。
該商品房為第一條規定項目中的第_________【幢】【座】_________【單元】【層】_________號,該房號為【審定編號】【暫定編號】,最終以公安行政管理部門審核的房號為準,該商品房平面圖及在整個樓棟中的位置圖見附件一。
該商品房的用途為【普通住宅】【經濟適用住房】【公寓】【別墅】【辦公】【商業】【_________】:_________;【層高】【凈高】為:_________米,【坡屋頂凈高】最低為:_________米,最高為:_________米。該商品房朝向為:_________。有_________個陽臺,其中_________個陽臺為封閉式,_________個陽臺為非封閉式。
出賣人委托預測該商品房面積的房產測繪機構是_________,其預測建筑面積共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共用部位與共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有關共用部位與共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構成說明見附件二。
簽訂本合同時該商品房所在樓棟的建設工程進度狀況為_________。
本條所稱層高是指上下兩層樓面或樓面與地面之間的垂直距離。凈高是指樓面或地面至上部樓板底面或吊頂底面之間的垂直距離。
第四條 抵押情況
與該商品房有關的抵押情況為:_________。
1.該商品房所分攤的土地使用權及在建工程均未設定抵押;
2.該商品房所分攤的土地使用權已經設定抵押,抵押權人為:_________,抵押登記部門為:_________,抵押登記日期為:_________。
3.該商品房在建工程已經設定抵押,抵押權人為:_________,抵押登記部門為:_________,抵押登記日期為:_________。(2和3可以同時選擇)
抵押權人同意該商品房預售的證明及關于抵押的相關約定見附件三。
第五條 計價方式與價款
該商品房為住宅的,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照下列第1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其中,該商品房為經濟適用住房的,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同時按照下列第1種方式和第2種方式分別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該商品房為非住宅的,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照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1.按照套內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每平方米_________元人民幣,總金額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萬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人民幣整(大寫)。
2.按照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每平方米_________元人民幣,總金額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萬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人民幣整(大寫)。
3.按照套(單元)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為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萬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人民幣整(大寫)。
4.其他約定。見附件四
本條所稱建筑面積,是指房屋外墻(柱)勒腳以上各層的外圍水平投影面積,包括陽臺、挑廊、地下室、室外樓梯等,且具備有上蓋,結構牢固,層高2.20米以上(含2.20米)的永久性建筑。
所稱套內建筑面積,是指成套商品房(單元房)的套內使用面積、套內墻體面積和陽臺建筑面積之和。
第六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貸款方式付款。買受人可以首期支付購房總價款的_________%,其余價款可以向_________銀行或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借款支付。
4.其他方式。
具體付款方式及期限的約定見附件五。
第七條 出賣人保證該商品房沒有產權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商品房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相應責任。
_________。
第八條 規劃變更的約定
出賣人應當按照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規定的條件建設商品房,不得擅自變更。
出賣人確需變更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規定條件的,應當書面征得受影響的買受人同意,并取得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的批準。因規劃變更給買受人的權益造成損失的,出賣人應當給予相應的補償。
第九條 設計變更的約定
(一)經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委托的設計審查單位批準,建筑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的下列設計變更影響到買受人所購商品房質量或使用功能的,出賣人應當在設計審查單位批準變更之日起10日內,書面通知買受人。
1.該商品房結構形式、戶型、空間尺寸、朝向;
2.供熱、采暖方式;
3._________;
4._________;
5._________。
出賣人未在規定時限內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退房。
(二)買受人應當在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做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復。買受人逾期未予以書面答復的,視同接受變更。
(三)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應當自退房通知送達之日起_________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房款,并按照__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買受人不退房的,應當與出賣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_________。
第十條 逾期付款責任
買受人未按照約定時間付款的,按照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按照逾期時間,分別處理((1)和(2)不作累加)
(1)逾期在_________日之內,自本合同約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計算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并于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_________日(該日期應當與第(1)項中的日期相同)后,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按照累計的逾期應付款的_________%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并由出賣人退還買受人全部已付款。買受人愿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后,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約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計算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_________(該比率應當不小于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并于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本條所稱逾期應付款是指依照第六條約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照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2._________。
第十一條 交付條件
(一)出賣人應當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買受人交付該商品房。
(二)該商品房交付時應當符合下列第1、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項所列條件;該商品房為住宅的,出賣人還應當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
1.該商品房已取得規劃驗收批準文件和建筑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
2.有資質的房產測繪機構出具的該商品房面積實測技術報告書;
3.出賣人已取得了該商品房所在樓棟的房屋權屬證明;
4.滿足第十二條中出賣人承諾的市政基礎設施達到的條件;
5._________;
6._________;
7._________。
第十二條 市政基礎設施和其他設施的承諾
出賣人承諾與該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相關的市政基礎設施和其他設施按照約定的日期達到下列條件:
1.市政基礎設施:
(1)上水、下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達到_________;
(2)電: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達到_________;
(3)供暖: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達到_________;
(4)燃氣: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達到_________;
(5)_________;
(6)_________。
如果在約定期限內未達到條件,雙方同意按照下列方式處理:
(1)_________;
(2)_________。
2.其他設施
(1)公共綠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達到_________;
(2)公共道路: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達到_________;
(3)公共停車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達到_________;
(4)幼兒園: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達到_________;
(5)學校: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達到_________;
(6)會所: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達到_________;
(7)購物中心: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達到_________;
(8)體育設施: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達到_________;
(9)_________;
(10)_________。
如果在約定期限內未達到條件,雙方同意按照下列方式處理:
(1)_________;
(2)_________。
第十三條 逾期交房責任
除不可抗力外,出賣人未按照第十一條約定的期限和條件將該商品房交付買受人的,按照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按照逾期時間,分別處理((1)和(2)不作累加)
(1)逾期在_________日之內(該時限應當不小于第十條第(1)項中的時限),自第十一條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計算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該違約金比率應當不小于第十條第(1)項中的比率),并于該商品房實際交付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_________日(該日期應當與第(1)項中的日期相同)后,買受人有權退房。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應當自退房通知送達之日起_________日內退還全部已付款,并按照買受人全部已付款的______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第十一條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計算向買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萬分之_________(該比率應當不小于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并于該商品房實際交付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2._________。
第十四條 面積差異處理
該商品房交付時,出賣人應當向買受人公示其委托的有資質的房產測繪機構出具的商品房面積實測技術報告書,并向買受人提供該商品房的面積實測數據(以下簡稱實測面積)。實測面積與第三條載明的預測面積發生誤差的,雙方同意按照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根據第五條按照套內建筑面積計價的約定,雙方同意按照下列原則處理:
(1)套內建筑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2)套內建筑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應當自退房通知送達之日起30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房款,并按照__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
買受人不退房的,實測套內建筑面積大于預測套內建筑面積時,套內建筑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所有。實測套內建筑面積小于預測套內建筑面積時,套內建筑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實測套內建筑面積-預測套內建筑面積
套內建筑面積誤差比=——————————————————×100%
預測套內建筑面積
2.根據第五條按照建筑面積計價的約定,雙方同意按照下列原則處理:
(1)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均在3%以內(含3%)的,根據實測建筑面積結算房價款;
(2)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其中有一項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應當自退房通知送達之日起30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房款,并按照__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
買受人不退房的,實測建筑面積大于預測建筑面積時,建筑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所有。實測建筑面積小于合同約定建筑面積時,建筑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實測建筑面積-預測建筑面積
建筑面積誤差比 =——————————————— ×100%
預測建筑面積
3.雙方自行約定:
_________。
第十五條 交接手續
(一)該商品房達到第十一條約定的交付條件后,出賣人應當在交付日的7日前,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接手續的時間、地點以及應當攜帶的證件。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出賣人應當出示第十一條約定的證明文件,并滿足第十一條約定的其他條件。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文件或者出示的證明文件不齊全,或未滿足第十一條約定其他條件的,買受人有權拒絕接收,由此產生的逾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并按照第十三條處理。
(二)驗收交接后,雙方應當簽署商品房交接單。由于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辦理交接手續的,雙方同意按照下列約定方式處理:
_________;
_________。
(三)雙方同意按照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繳納稅費:
1.出賣人不得將買受人交納稅費作為交接該商品房的條件。
_________。
2.買受人同意委托出賣人代交下列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種稅費,并在接收該商品房的同時將上述稅費交給出賣人。
(1)專項維修資金(公共維修基金);
(2)契稅;
(3)第二十二條約定的物業服務費用;
(4)供暖費;
(5)_________;
(6)_________。
3.買受人自行向相關單位繳納下列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種稅費,并在接收該商品房的同時向出賣人出示繳納稅費的憑據。
(1)專項維修資金(公共維修基金);
(2)契稅;
(3)第二十二條約定的物業服務費用;
(4)供暖費;
(5)_________;
(6)_________。
第十六條 商品房質量、裝飾、設備標準的約定
(一)出賣人承諾該商品房使用合格的建筑材料、構配件,該商品房質量符合國家和本市頒布的工程質量規范、標準和施工圖設計文件的要求。
(二)出賣人和買受人約定如下:
1.該商品房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質量經檢測不合格的,買受人有權退房。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應當自退房通知送達之日起_________日內退還全部已付款,并按照__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由出賣人承擔賠償責任。因此而發生的檢測費用由出賣人承擔。
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應當與出賣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_________。
2.該商品房室內空氣質量經檢測不符合國家標準的,自該商品房交付之日起_________日內(該時限應當不低于60日),買受人有權退房。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應當自退房通知送達之日起_________日內退還買受人全部已付款,并按照__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由出賣人承擔賠償責任。因此而發生的檢測費用由出賣人承擔。
買受人不退房的或該商品房交付使用已超過_________日的,應當與出賣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_________。
3.交付該商品房時,該商品房應當已由建設、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驗收合格,且出賣人應當與買受人共同查驗收房,發現有其他問題的,雙方同意按照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出賣人應當于_________日內將已修復的該商品房交付。由此產生的逾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并按照第十三條處理。
_________。
(2)由出賣人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工程質量的規范和標準在商品房交付之日起_________日內負責修復,并承擔修復費用,給買受人造成的損失由出賣人承擔賠償責任。
(3)_________。
4.出賣人交付的商品房的裝飾、設備標準應當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達不到約定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按照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出賣人賠償雙倍的裝飾、設備差價。
(2)_________;
(3)_________。
具體裝飾和設備標準的約定見附件六。
(三)出賣人和買受人對工程質量問題發生爭議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委托有資質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檢測,雙方均有協助并配合對方檢測的義務。
_________。
第十七條 住宅保修責任
(一)該商品房為住宅的,出賣人自該商品房交付之日起,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承諾的內容承擔相應的保修責任。
該商品房為非住宅的,雙方應當簽訂補充協議詳細約定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內容。
(二)在該商品房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雙方有退房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沒有退房約定的,出賣人應當履行保修義務,買受人應當配合保修。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人不承擔責任。
第十八條 住宅節能措施
該商品房為住宅的,應當符合國家有關建筑節能的規定和北京市規劃委員會、北京市建設委員會發布的《居民建筑節能設計標準》(DBJ01-602-20__)的要求。未達到標準的,出賣人應當按照《居民建筑節能設計標準》的要求補做節能措施,并承擔全部費用;因此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出賣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九條 使用承諾
買受人使用該商品房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建筑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補充協議及其附件另有約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該商品房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使用與該商品房有關的共用部位和設施,并按照共用部位與共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品房有關的共用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_________。
第二十條 產權登記
(一)初始登記
出賣人應當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取得該商品房所在樓棟的權屬證明。如因出賣人的責任未能在本款約定期限內取得該商品房所在樓棟的權屬證明的,雙方同意按照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買受人有權退房。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應當自退房通知送達之日起_________日內退還全部已付款,并按照買受人全部已付款的______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不退房的,合同繼續履行,自出賣人應當取得該商品房所在樓棟的權屬證明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取得權屬證明之日止,出賣人應當按日計算向買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萬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并于出賣人實際取得權屬證明之日起_________日內由買受人支付。
2._________。
(二)轉移登記
1.商品房交付使用后,雙方同意按照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雙方共同向權屬登記機關申請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
(2)買受人同意委托_________向權屬登記機關申請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委托費用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
2.如因出賣人的責任,買受人未能在商品房交付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的,雙方同意按照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買受人有權退房。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應當自退房通知送達之日起_________日內退還買受人全部已付款,并按照__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買受人不退房的,自買受人應當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的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之日止,出賣人按日計算向買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萬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并于買受人實際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出賣人支付。
(2)_________。
第二十一條 共有權益的約定
1.該商品房所在樓棟的屋面使用權歸全體產權人共有;
2.該商品房所在樓棟的外墻面使用權歸全體產權人共有;
3._________;
4.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 前期物業服務
(一)出賣人依法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為:_________,資質證號為:_________。
(二)前期物業管理期間,物業服務收費價格為_________/月/平方米(建筑面積),由物業管理企業按照【年】【半年】【季】收取。價格構成包括物業區域內保潔費、公共秩序維護費、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日常維護費、綠化養護費、綜合管理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中地上停車費_________、地下停車費_________。
(三)出賣人負責監督物業管理企業按照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提供物業服務。
(四)物業服務的內容和業主臨時公約的內容見附件七。買受人已詳細閱讀附件七有關物業服務的全部內容和業主臨時公約,同意由出賣人依法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提供前期物業服務,遵守業主臨時公約。
第二十三條 專項維修資金
買受人委托出賣人代交專項維修資金(公共維修基金)的,出賣人應當自受托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買受人提交專項維修資金(公共維修基金)繳納憑證。
買受人自行繳納專項維修資金(公共維修基金)的,應當在商品房交付【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物業管理企業提交專項維修資金(公共維修基金)繳納憑證。
第二十四條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合同的一方當事人應當及時告知另一方當事人。
第二十五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照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未盡事項,雙方可以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對本合同的變更或解除,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及附件共_________頁,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出賣人_________份,買受人_________份,_________份,_________份。
第二十八條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內,由出賣人向_________申請辦理該商品房預售合同登記備案手續。出賣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內未申請預售登記的,買受人可以申請預售登記。預售的商品房已抵押的,預售登記應當由出賣人和買受人雙方共同申請。
出賣人(簽章):_________ 買受人(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___ 【負責人】(簽章):_________
委托銷售代理機構(簽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商品房預售合同新版 篇14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
甲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有關規定,已依法取得北京市____區(縣)____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面積為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__年,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止,國有土地使用證號為____。甲方在上述地塊上建設項目的名稱為____,現已具備規定的預售條件,經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批準,準予上市預售,外銷預售許可證號為京房市外證字第__號。
乙方自愿購買甲方的____房屋,房屋用途為____。乙方預購房屋的定金為____元。雙方經協商,就該房屋的預售預購事項訂立本契約。
第一條 ____房屋,該房屋狀況詳見附件一。房屋建筑面積為____平方米(包括:套內建筑面積____平主米,分攤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積____平方米),共有共用部位詳見附件二。上述建筑面積為甲方暫測面積,房屋竣工后以測繪部門實測面積為準。
甲方出售該房屋時亦同時將該房屋所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轉讓給乙方,土地使用面積(含分攤的的共有共用面積)為____平方米,該土地使用面積為甲是測面積,房屋竣工后以測繪部門實測面積為準。土地使用期限自房屋產權過戶之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二條 甲乙雙方同意,結算房價款時,房屋的實測建筑面積與暫測建筑面積的誤差不超過暫測建筑面積的±__%(含)時,按照本契約第三條所述房屋單價據實結算;房屋建筑面積誤差超過上述約定幅度時,自甲方向乙方出示測繪部門實測面積數據之日起__日內,甲乙雙方同意按下述第__種(大寫)方式處理:
1.乙方有權解除本契約,契約解除自乙方書面通知送達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契約解除之日起30日內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外,并須將乙方已付房價款及利息全部退還乙方。利息按____利率計算。
2.按照本契約第三條所述房屋單價據實結算。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雙方同意上述預算房屋售價為每建筑平方米__幣__元,價款和計為__幣(大寫)_仟_佰_拾_萬_仟_佰_拾_元整(小寫)_元。付款方式見本契約附件三。乙方同意按雙方簽訂的付款方式如期將購房價款當面交付甲方或匯入甲方指定的銀行。乙方所支付的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時轉為購房價款。甲方售樓款監管銀行為__,銀行帳號為__。
第四條 乙方如未按要本契約附件三付款方式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索違約金。違約金自本契約約定的付款期限第二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每延期一日乙方按延期交付價款的萬分之__(大寫數字)向甲方支付延期違約金。逾期超過__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契約。契約解除自甲方書面通知送達乙方之日起生效。慚方已交納的定金甲方不予返還。
第五條 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時,應同時提交建設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出具的《北京市建設工程質量合格證書》和測繪部門實測面積數據;若雙方約定交付初裝修房屋的,須按照《北京市公共建筑工程實施初裝修質量核定規定(試行)》的要
求,提交建設工程質量監督部門驗收合格證件和測繪部門實測面積數據。符合本條款所述條件后,甲方交付房屋的日期為__年__月__日。甲方交付的房屋被建設民程質量監督部門認定不合格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契約,甲方在契約解除之日起30日內除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外,還應全部退還乙方已付的房價款及利息,利息按__利率計算。
第六條 甲方交付房屋的裝修、設備與附件規定的標準不符的,甲方同意按__向乙方補償。
第七條 除不可抗力外,甲方未按期將房屋交付給乙方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索違約金。違約金支付時間自本契約約定房屋交付之日第二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每延期一日,甲方按乙方已支付房價款金額的萬分之__(大寫數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__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甲方仍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契約。契約解除自乙方書面通知送達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在契約解除之日起30日內須將乙方已支付的房價款及利息全部退還乙方,并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利息計算同第五條)。
第八條 本契約簽訂后,因甲方變更其建筑設計而影響乙方購買房屋的套內面積、平面布局和使用空間的,應于__日內書面通知乙方。乙方于收到通知之日起__日內有權解除本契約。契約解除自乙方書面通知送達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在契約解除之日起30日內須將乙方已付的購房價款及利息退還乙方(利息計算同第五條),并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甲方變更建筑設計不告知乙方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契約,甲方除應退還乙方已付的房價款及利息(利息計算同第五條)并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外,還應承擔補充協議中雙方約定的違約責任。
第九條 甲方同意按《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辦法》、《北京市建設工程質量條例》及有關規定,自竣工房屋交付之日起對乙方購置的房屋進行保修。
第十條 乙方同意在小區物業管理委員會或業主管理委員會未選定物業管理機構之前,其購置的房屋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業管理公司負責管理。
第十一條 本契約由雙方簽字后,境內的應于三十日內,境外的應于六十日內,由雙方持本契約共同到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房地產市場管理處辦理預售、預購登記手續。
第十二條 本契約登記后至__年__月__日前,乙方如轉讓其預購的房屋,須與轉受讓人在本契約上背書,并按規定到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房地產市場管理處辦理預售契約轉讓登記手續。
第十三條 雙方同意房屋符合交用條件時按規定共同到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辦理房屋買賣過戶手續,申領房地產權屬證件,并按規定交納有關稅費。
第十四條 本契約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種(大寫)方式解決糾紛。
1.提交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 本契約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本契約的附件和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為本契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 本契約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副本共__份,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存壹份,______。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或護照號碼:
地址: 國籍:
聯系電話: 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代理人: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代理人:
聯系電話:
簽約地點: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
預售登記機關:(章)
經辦人:
附件一:房屋狀況(略)
附件二:共有共用部位(略)
附件三:付款方式(略)
附件四:背書欄(略)
商品房預售合同新版 篇15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于——房屋的商品房預售合同(以下簡稱:原合同)。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原合同解約事宜達成一致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均同意按本協議約定的時間節點與解約方式處理——商品房預售合同的退房、退款等事宜。
第二條 付款內容、方式:
1、雙方約定,甲方應當向乙方退還首付房款及同期銀行存款利息補償款共計:
2、原合同所涉乙方應退貸款銀行房屋貸款剩余款項由甲方直接返還貸款銀行,以貸款銀行開具的還款單據為準,同時并將貸款銀行收據轉交給乙方,作為乙方與銀行解除借款合同的依據;
3、乙方購房簽訂房貸合同之日起至甲方交房之日止還貸的本金及貸款利息部分由甲方承擔,交房之日至本協議簽訂之日的貸款本金由甲方承擔,貸款利息由乙方承擔。
4、乙方同意甲方在辦理完畢原合同全部注銷手續(辦理手續包括但不限于簽署遞交房產交易中心的解約協議、房貸抵押注銷、返還甲方開具的付款票據合同等注銷相關手續)后3日內,再將上述約定應付乙方的款項退還乙方;
5、除上述約定甲方承諾的費用外,其他因解約而產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結算金額具體數額以乙方提供的貸款銀行已還貸單據為準,甲方支付全部應退款項之前乙方必須先行提供合法有效的'貸款銀行還貸單據以及相關購房發票等;
第三條 甲方向貸款銀行撥付相關款項后,乙方必須在3日內辦理完畢貸款銀行房屋貸款合同的解約手續,否則視為違約。
第四條 原合同所涉房屋貸款合同解除后,乙方必須在3個工作日將原合同所涉房產貸款抵押注銷,否則視為違約。
第五條 抵押注銷解除后7個工作日內,乙方必須陪同甲方共同至上海市楊浦區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完畢原合同所涉房產過戶等,逾期按違約處理。
第六條 本協議違約金為—萬。乙方逾期履行第三、四、五條義務的,每超期一天甲方可按全部應退款金額%天收取滯納金,滯納金甲方可直接從應退款項中扣除。
第七條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乙方應當將原合同所涉房屋交付給甲方。本協議生效后,乙方不再對原合同所涉房屋及相關建筑享有任何權利,甲方有權另行處臵原合同所涉房產。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
甲方(蓋章): 乙方一(簽字):
甲方代表人(簽字):
身份證號碼:
日期: 日期:
商品房預售合同新版 篇16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
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有關規定,已依法取得________市________區(縣)________________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________,自__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__止,國有土地使用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甲方在上述地塊上建設的________________,現已具備規定的預售條件,經________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批準,準予上市預售,商品房銷售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房內證字第________號。
乙方自愿購買甲方的________________房屋,房屋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乙方預購房屋的定金為人民幣________元。雙方經協商,就該房屋的預售預購事項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房屋,該房屋狀況詳見附件一。房屋建筑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包括:套內建筑面積________平方米,分攤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積________平方米)。共有共用部位詳見附件二。上述建筑面積為甲方暫測面積,房屋竣工后以測繪部門實測面積為準。
甲方出售該房屋時亦同時將該房屋所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轉讓給乙方,土地使用面積(含分攤的共有共用面積)為__________平方米,該土地使用面積為甲方暫測面積,房屋竣工后以測繪部門實測面積為準。土地使用期限自房屋產權過戶之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二條 甲乙雙方同意,結算房價款時,房屋的實測建筑面積與暫測建筑面積的誤差不超過暫測建筑面積的±_____%(含____%)時,按照本合同第三條所述房屋單價據實結算;房屋建筑面積誤差超過上述約定幅度時,自甲方向乙方出示測繪部門實測面積數據之日起日內,甲乙雙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____________(大寫數字)種方式處理:
1.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乙方書面通知送達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合同解除之日起30日內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外,并須將乙方已付房價款 及利息全部退還乙方。利息按________利率計算。
2.按照本合同第三條所述房屋單價據實結算。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雙方同意上述預售房屋售價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幣________元,價款合計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萬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__元整(小寫元)。付款方式見本合同附件三。乙方同意按雙方約定的付款方式如期將購房價款當面交付甲方或匯入甲方指定的銀行。乙方所支付的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時轉為購房價款。甲方售樓款監管銀行為________________,銀行賬號為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附件三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索違約金。自本合同約定的付款期限屆滿第二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每延期一日乙方按延期交付價款的萬分之________________(大寫數字)向甲方支付延期違約金。逾期超過________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甲方書面通知送達乙方之日起生效。乙方已交納的定金甲方不予返還。
第五條 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時,應同時提交建設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出具的《________市建設工程質量合格證書》和測繪部門實測面積數據;若雙方約定交付初裝修房屋的,須按照《________市公共建筑工程實施初裝修質量核定規定(試行)》、《________市住房工程實行初裝修竣工質量核定規定(試行)》的要旨,提交建設工程質量監督部門驗收合格證件和測繪部門實測面積數據。符合本條款所述條件后,甲方交付房屋的日期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甲方交付的房屋被建設工程質量監督部門認定不合格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在合同解除之日起30日內除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外,還應全部退還乙方已付的房價款及利息,利息按________利率計算!
第六條 甲方交付房屋的裝修、設備與附件規定的標準不符的,甲方同意按________向乙方補償。
第七條 除不可抗力外,甲方未按期將房屋交付給乙方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索違約金。自本合同約定房屋交 付之日第二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每延期一日,甲方按乙方已支付房價款金額的萬分之________(大寫數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_________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甲方仍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乙方書面通知送達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在解除合同之日起30日內須將乙方已支付的房價款及利息全部退還乙方,并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利息計算同第五條)。
第八條 本合同簽訂后,因甲方變更其建筑設計而影響乙方購買房屋的套內面積、平面布局和使用空間的,應于________日內書面通知乙方。乙方于收到通知之日起日內有權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乙方書面通知送達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在解除合同之日起30日內須將乙方已付的購房價款及利息退還乙方(利息計算同第五條),并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甲方變更建筑設計不告知乙方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除應退還乙方已付的房價款及利息(利息計算同第五條),并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外,還應承擔補充協議中雙方約定的違約責任。
第九條 甲方同意按《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辦法》、《________市建設工程質量條例》及有關規定,自竣工房屋交付之日起對乙方購置的房屋進行保修。
第十條 乙方同意在小區物業管理委員會或業主管理委員會未選定物業管理機構之前,其購置的房屋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業管理公司負責管理。
第十一條 雙方同意在簽訂本合同后三十日內,持本合同和有關證件共同到市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預售、預購登記手續。
第十二條 本合同簽訂后至房屋交用前,乙方不得轉讓所預購的房屋,如有特殊原因轉讓,須經甲方同意并簽訂預售轉讓書面協議,報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批準。
第十三條 雙方同意房屋符合交用條件時按規定共同到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房屋買賣過戶手續,申領房地產權屬證件,并按規定交納有關稅費。
第十四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大寫數字)種方式解決糾紛:
1.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共________份,房地 產交易管理部門留存一份,_______________。
附件一 房屋狀況
商品房預售合同新版 篇17
甲方(以下簡稱出售方): 乙方(以下簡稱購買方):
現住址: 現住址: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丙方公司(房屋中介):
丙方: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單位購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乙方購買甲方坐落于 單位房一套,房屋面積大約為 平方米之間(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房 廳 衛 多層型房。此購房指標總售價 元整(¥ 萬元)。預付訂金 % 萬元,其余 % 萬元需在單位繳納確定購房訂金兩個工作日一次性付清。
第二條 甲方必須要先將產權辦理在自己名下,房產證費用由甲方出。甲方必須無條件配合協助乙方在合法過戶時間 日內將產權過戶到乙方名下,其過戶產生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如(契稅、房產證等)。
第三條 甲乙雙方應在簽署本合同時,向對方提供身份證、戶口薄證件及復印件:
第四條
第五條
第六條 甲乙雙方從簽訂即日起所發生的費用(取暖費、物業費、水費、電費、天然氣費、電話費等)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 稅費分擔
甲、乙雙方按照國家房地產交易部門的規定繳納各項稅費。
第八條 定金
注: 過戶完成首付款和余款當日兌現
第10條 違約責任
如乙方違約則定金不予退還,扣除見證人代理費后將余款退還甲方;如甲方違約則見證人扣除代理費后將余款退還乙方,同時甲方向乙方交付人民幣 元違約金。
第十一條 交房日期:
第十二條 備注:室內留下的固定裝修及家具電器包括:(根據家具清單)。此清單是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及補充協議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本合同及其補充協議、家具清單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條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三頁,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見證人執一份。
第十七條 此合同與出售委托合同、承購委托合同及房屋買賣合同同時起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 本合同自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條 附帶家具(見家具清單)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見證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品房預售合同新版 篇18
北京市外銷商品房預售契約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
甲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有關規定,已依法取得北京市____區(縣)____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面積為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__年,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止,國有土地使用證號為____。甲方在上述地塊上建設項目的名稱為____,現已具備規定的預售條件,經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批準,準予上市預售,外銷預售許可證號為京房市外證字第__號。
乙方自愿購買甲方的____房屋,房屋用途為____。乙方預購房屋的定金為____元。雙方經協商,就該房屋的預售預購事項訂立本契約。
第一條 ____房屋,該房屋狀況詳見附件一。房屋建筑面積為____平方米(包括:套內建筑面積____平主米,分攤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積____平方米),共有共用部位詳見附件二。上述建筑面積為甲方暫測面積,房屋竣工后以測繪部門實測面積為準。
甲方出售該房屋時亦同時將該房屋所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轉讓給乙方,土地使用面積(含分攤的的共有共用面積)為____平方米,該土地使用面積為甲是測面積,房屋竣工后以測繪部門實測面積為準。土地使用期限自房屋產權過戶之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二條 甲乙雙方同意,結算房價款時,房屋的實測建筑面積與暫測建筑面積的誤差不超過暫測建筑面積的±__%(含)時,按照本契約第三條所述房屋單價據實結算;房屋建筑面積誤差超過上述約定幅度時,自甲方向乙方出示測繪部門實測面積數據之日起__日內,甲乙雙方同意按下述第__種(大寫)方式處理:
1.乙方有權解除本契約,契約解除自乙方書面通知送達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契約解除之日起30日內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外,并須將乙方已付房價款及利息全部退還乙方。利息按____利率計算。
2.按照本契約第三條所述房屋單價據實結算。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雙方同意上述預算房屋售價為每建筑平方米__幣__元,價款和計為__幣(大寫)_仟_佰_拾_萬_仟_佰_拾_元整(小寫)_元。付款方式見本契約附件三。乙方同意按雙方簽訂的付款方式如期將購房價款當面交付甲方或匯入甲方指定的銀行。乙方所支付的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時轉為購房價款。甲方售樓款監管銀行為__,銀行帳號為__。
第四條 乙方如未按要本契約附件三付款方式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索違約金。違約金自本契約約定的付款期限第二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每延期一日乙方按延期交付價款的萬分之__(大寫數字)向甲方支付延期違約金。逾期超過__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契約。契約解除自甲方書面通知送達乙方之日起生效。慚方已交納的定金甲方不予返還。
第五條 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時,應同時提交建設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出具的《北京市建設工程質量合格證書》和測繪部門實測面積數據;若雙方約定交付初裝修房屋的,須按照《北京市公共建筑工程實施初裝修質量核定規定(試行)》的要求,提交建設工程質量監督部門驗收合格證件和測繪部門實測面積數據。符合本條款所述條件后,甲方交付房屋的日期為__年__月__日。甲方交付的房屋被建設民程質量監督部門認定不合格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契約,甲方在契約解除之日起30日內除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外,還應全部退還乙方已付的房價款及利息,利息按__利率計算。
第六條 甲方交付房屋的裝修、設備與附件規定的標準不符的,甲方同意按__向乙方補償。
第七條 除不可抗力外,甲方未按期將房屋交付給乙方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索違約金。違約金支付時間自本契約約定房屋交付之日第二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每延期一日,甲方按乙方已支付房價款金額的萬分之__(大寫數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__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甲方仍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契約。契約解除自乙方書面通知送達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在契約解除之日起30日內須將乙方已支付的房價款及利息全部退還乙方,并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利息計算同第五條)。
第八條 本契約簽訂后,因甲方變更其建筑設計而影響乙方購買房屋的套內面積、平面布局和使用空間的,應于__日內書面通知乙方。乙方于收到通知之日起__日內有權解除本契約。契約解除自乙方書面通知送達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在契約解除之日起30日內須將乙方已付的購房價款及利息退還乙方(利息計算同第五條),并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甲方變更建筑設計不告知乙方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契約,甲方除應退還乙方已付的房價款及利息(利息計算同第五條)并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外,還應承擔補充協議中雙方約定的違約責任。
第九條 甲方同意按《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辦法》、《北京市建設工程質量條例》及有關規定,自竣工房屋交付之日起對乙方購置的房屋進行保修。
第十條 乙方同意在小區物業管理委員會或業主管理委員會未選定物業管理機構之前,其購置的房屋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業管理公司負責管理。
第十一條 本契約由雙方簽字后,境內的應于三十日內,境外的應于六十日內,由雙方持本契約共同到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房地產市場管理處辦理預售、預購登記手續。
第十二條 本契約登記后至__年__月__日前,乙方如轉讓其預購的房屋,須與轉受讓人在本契約上背書,并按規定到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房地產市場管理處辦理預售契約轉讓登記手續。
第十三條 雙方同意房屋符合交用條件時按規定共同到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辦理房屋買賣過戶手續,申領房地產權屬證件,并按規定交納有關稅費。
第十四條 本契約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種(大寫)方式解決糾紛。
商品房預售合同新版 篇19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碼:
地址: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碼:
地址:
第一條 訂約依據與基礎
本合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深圳經濟特區房地產轉讓條例》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由買方、賣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共同訂立。
第二條 項目建設情況
賣方與深圳市土地和房產主管部門簽訂深地合字(_________)_________號《土地使用權出 讓合 同書》及□_________號補充協議/□_________批復,取得位于深圳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宗地編號為 _________,土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該地塊土地用途為_________,建筑容積率為_________;土地使用期 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前款所述土地領取的《房地產證》號碼 為:_________;賣方經批準在該幅土地上興建商品房,項目名稱為_________;《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___;《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___;《施工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___。
該房地產項目由_________設計;由_________承建;由_________監理。
本房地產項目地價款已繳清,所售房地產未設抵押,也無其他權利限制,業經深圳市土地和房產主管部門批準預售,《房地產預售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___。
第三條 標的房地產情況
買方購買前條所規定房地產項目中的第_________棟_________單元_________層 _________號房(房號以附圖中樓層平面圖為準),是為本合同標的房地產(以下稱本房地產)。其用途為□公寓/□住宅/□別墅/□辦公/□商業/□ 廠房/□__________________,建筑層高_________米;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 _________平方米,分攤共有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套內建筑面積計算與共有建筑面積分攤范圍、建筑面積計算規則及共有建筑面積分攤范圍及規則均見附件一。
第四條 計價方式和價款
買賣雙方約定本房地產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計算購房總價款:
(一)按套內建筑 面積 計算:單價為每平方米□人民幣/□港幣________元,總金額為□人民幣/□港幣______億______仟______佰_________拾 _________萬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_________角_________分(小寫_________元)。
(二)按套計算:總金額為□人民幣/□港幣________億_________仟_________佰 _________拾_________萬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_________角 _________分(小寫_________元)。
第五條 監管和代收
賣方委托_____________為購房款的代收和監管機構。
賣方在代收機構的賬戶名稱是_____________,賬號是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付款方式和日期
買方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付款:
(一)一次性付款;
(二)分期付款;
(三)按揭方式付款。
買方首期支付本房地產總價款的_________%,其余價款向_________銀行借款支付。
具體付款方式和日期的約定見附件二。
第七條 按揭
采用按揭方式的,賣方應書面告知買方辦理按揭所應具備的條件和應提交的資料;賣方應在本合同簽約之日起_______日內協助買方與銀行簽訂按揭貸款合同。
買方無法取得銀行按揭貸款的,買賣雙方可協商達成選擇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解決的補充協議:
(一)解除合同;
(二)變更付款方式。
選擇解除合同的,如因賣方過錯導致買方無法取得銀行按揭貸款的,賣方應退還買方全部已付房款及銀行同期貸款利息,并支付本房地產總價3%的違約金;因買方過錯導致無法取得銀行按揭貸款的,賣方在扣除本房地產總價3%的違約金后退還買方已付房款及銀行同期貸款利息。
第八條 買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方如無正當理由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處理:
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
1.逾期在90日之內(含90日)的:自本合同約定的應付款期限之日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方按日向賣方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三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90日的:賣方有權解除合同。賣方解除合同的,買方按累計應付款的10%向賣方支付違約金;買方愿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賣方同意,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約定的應付款期限之日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方按日向賣方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四的違約金。
本條中的逾期應付款指依照本合同附件二約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第九條 付款證明
買方付清購房款后,賣方應出具付清購房款證明書及購房發票給買方。
第十條 交付時間和辦法
賣方承諾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本房地產交付買方使用,交付使用前應取得法律、法規規定相應的工程竣工驗收合格證明文件。
賣方委托物業管理公司辦理入伙手續的,應出具授權委托書并通知買方。
賣方在取得工程竣工驗收合格證明文件之前交付的,其交付行為無效。
賣方向買方交付時,應發出《入伙通知書》,《入伙通知書》中應包含實際交付本房地產套內建筑面積的內容。
買方接到《入伙通知書》后,應依照賣方書面通知的時間對本房地產進行驗收,如有異議,應當在15日內以書面形式提出,逾期不提出,視為同意接收本房地產。
本房地產經買方驗收,認為不符合交付標準或條件的,應在《收樓意見書》中一次性提出異議。賣方在接到買方異議后,應在15日內對異議部分作出書面答復和 處理意見。逾期不予答復及處理的,視為買方異議事實成立,本房地產視為未交付,賣方應按本合同第十三條之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在《收樓意見 書》 中,須逐條列明驗收內容,其中應包括:本房地產的位置、套內戶型結構、套內建筑面積、工程質量、裝修內容、套內設施設備、共用設施設備和附屬配套項目等內容,買方應對上述內容是否符合合同約定進行逐條書面答復。有異議的應明確以書面形式表示,無明確表示異議的視為符合交付標準。
賣方應妥善保管《收樓意見書》。賣方不提供《收樓意見書》或《收樓意見書》中無買方意見和簽名,或賣方將《收樓意見書》遺失的,賣方應按本合同第十三條之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買方對賣方所交付的房地產無異議,或異議部分經協商處理同意收樓的,應對賣方交付的本房地產的鑰匙出具收條,該收條視為本房地產實際交付的憑據。
未經雙方約定,賣方在交付本房地產時,不得收取任何費用。否則,買方有權拒絕收樓。
對賣方未經雙方約定增加的裝修及設備,視為無條件贈送給買方。
第十一條 交付的文件
賣方應在本房地產交付時向買方提供有關本房地產的下列文件:
(一)法定測繪機構出具的竣工面積測繪報告和預售面積測繪報告的相關部分;
(二)竣工驗收合格證明文件;
(三)《房地產(住宅)質量保證書》;
(四)《房地產(住宅)使用說明書》;
(五)前期物業管理企業出具的物業共有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接管查驗清單;
(六)《收樓意見書》;
(七)《業主臨時公約》。
上述文件中的(三)、(四)項,賣方應提供加蓋公章的原件;(一)、(二)、(五)項應出示原件并提供加蓋公章的復印件;(六)、(七)項應由買方填寫或簽署。
上述文件不全的,視為不符合交付標準,買方有權拒絕收樓。
第十二條 交付時間的確定
本房地產交付時間,按下列方式確定:
(一)賣方書面通知買方入伙后,經買方驗收,認為符合交付標準同意收樓的,以賣方《入伙通知書》中的通知入伙日為本房地產交付時間;
(二)賣方書面通知買方入伙后,經買方驗收,認為不符合交付標準,但經買賣雙方就不符合交付標準事宜協商達成補救及解決方案的補充協議的,以該補充協議簽訂之日為本房地產交付時間;
(三)賣方通知買方入伙后,買方無正當理由拒絕驗收或無正當理由拖延驗收時間的,以賣方《入伙通知書》中的通知入伙日為本房地產的交付時間。
第十三條 賣方逾期交付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十五條約定的特殊情況外,賣方如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將本房地產交付買方使用,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處理:
(一)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
1.逾期不超過90日(不含90日)的,自本合同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之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賣方按日向買方支付本房地產總價款萬分之三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90日(含90日)的,買方有權解除合同。買方解除合同的,賣方應當自買方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10日內退還全部已付房款及銀行同期貸款利息,并按本房地產總價款的8%向買方支付違約金。
買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第十條約定的交付時間之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賣方按日向買方支付本房地產總價款萬分之四的違約金。
第十四條 共用設施與附屬配套項目
賣方承諾在本房地產交付買方使用時,本項目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及其補充協議中規定的共用 設施 及附屬配套項目,應一并建成交付使用;經批準分期建設的,應按批準的進度建設并交付使用(見附件三)。共用設施及附屬配套項目不符合本合同約定或不能按約定時間交付使用的,視為不符合交付標準。
買賣雙方可就不符合交付標準事宜進行協商,達成補救及解決方案的補充協議;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種方法處理:
(一)賣方按照前條逾期交付的處理方式承擔違約責任
(二)賣方支付本房地產總價款5%的違約金給買方。
第十五條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嚴重影響施工進度,致使房地產不能按原定時間交付使用的,賣方應及時通知買方合理延期后的交付時間。
第十六條 質量
本房地產交付后,買方認為有嚴重質量缺陷或主體質量不合格的,可以委托有資質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檢測。確屬有嚴重質量缺陷,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的,買方有權解除合同,賣方應按本合同第十三條之約定承擔責任。
第十七條 保修
本房地產工程質量保修期限,不得低于以下年限:
(一)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_________年(國家標準:_________);
(三)墻面、廚房和衛生間地面、管道為_________年(國家標準:_________);
(四)墻面、頂棚抹灰層_________年(國家標準:_________);
(五)衛生潔具_________年(國家標準:_________);
(六)燈具、電器開關_________年(國家標準:_________);
(七)裝修工程_________年(國家標準:_________)。
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按《房地產(住宅)質量保證書》中的承諾執行。
保修期自交付之日起計算。
在保修期限內的保修費用由賣方負擔,但因買方使用不當或不可抗力造成的問題除外。
在保修期內,賣方經買方通知3日內不履行保修義務或拖延履行保修義務的,買方可以自行或聘請他人進行維修,維修費用由賣方承擔;發生緊急情況的,賣方應當及時保修,否則買方可以自行或聘請他人進行維修,維修費用由賣方承擔。
在保修期內,因質量缺陷經兩次以上維修后,仍不能解決質量缺陷,且嚴重影響到買方正常居住和使用的,買方有權要求解除合同,賣方須按本合同第十三條之約定承擔違約責任。造成其他損失,違約金不足以補償實際損失的,賣方應補償其差額。
第十八條 面積差異處理
賣方交付使用的本房地產實際面積與本合同第三條約定面積存在差異的,按以下方式處理:
(一)交付使用的本房地產實際套內建筑面積與本合同約定套內面積差異在0.6%以內(不含0.6%)的,為允許的合理差異,買賣雙方互相不退、不補;
(二)交付使用的房地產實際套內建筑面積與本合同約定套內面積差異在0.6%以上(含0.6%)至3%以下(含3%)的,買賣雙方按本合同約定的購房總價款,對差異部分多退少補;
(三)交付使用的本房地產實際套內建筑面積與本合同約定套內面積差異3%以上(不含3%)的,買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買方解除合同的,賣方在10日內退還 買方支付的購房款及銀行同期貸款利息,并支付本房地產總價款10%的違約金給買方。買方不解除本合同的,依照前款方式執行。
實際套內建筑面積-合同約定的套內建筑面積
面積差異=------------------------------------------×100%
合同約定的套內建筑面積
第十九條 裝置、裝飾、裝修
交付使用的本房地產的裝修部分達不到本合同附件四約定的主要裝修標準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就未達標準部分進行重新裝修。因重新裝修而推遲交付使用日期的,按本合同第十三條之約定處理。
賣方交付使用的房屋所用的裝置、裝飾、裝修所用材料必須是合格產品,且其對人體有害物質必須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的限制。
建筑裝置、裝飾、裝修材料有不合格產品,或其對人體有害物質超過國家強制性標準,危及買方健康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予以更換、處理,造成買方損失的,賣方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條 規劃、設計變更
已預售的房地產在建筑工程施工過程中,不得隨意變更原有規劃設計。如確需變更的,分別按以下方式處理:
(一)本房地產專有部分的變更,賣方應通知買方征得買方書面同意,并依照相關規定向深圳市規劃設計主管部門申報;
(二)本項目共有部位、共用設施的用途、設計和項目名稱(如“房號”、“棟號”)等的變更,賣方應持五分之四以上本項目購房者同意的公證書,向深圳市規劃設計主管部門申報。經批準后,方可進行相關變更。
若買方不同意變更,賣方應自變更方案獲批準之日起15日內通知買方。買方有權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內作出解除合同的書面決定;賣方未在規定時限內通知 買方的,買方亦可解除合同。買方解除合同的,賣方須在買方通知解除合同之日起10日內,將買方已付款及銀行同期貸款利息退還買方,并支付本房地產總價款 8%的違約金;買方不解除合同的,雙方應當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二十一條 瑕疵擔保
賣方保證銷售的房地產具有完全、有效的處分權,并免受第三人追索,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賣方原因,造成該房地產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賣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二條 辦證義務
賣方須在本房地產交付之日起半年內,辦妥本項目的房地產初始登記,并選擇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以盡辦證義務:
(一)書面通知買方共同(或委托賣方)向深圳市房地產權登記機關申請房地產轉移登記,辦理《房地產證》;
(二)賣方在簽訂本合同時填妥《深圳市房地產轉移登記申請表》(見附件五),待初始登記時向深圳市房地產權登記機關出具本房地產賣方委托買方自行登記辦證的備案申請,買方于本項目初始登記后徑向深圳市房地產權登記機關申請房地產轉移登記,辦理《房地產證》。
辦理《房地產證》的有關稅費,按國家、省、市的規定由買賣雙方各自承擔。
第二十三條 延期辦證的違約責任
如賣方未按前條約定履行辦證義務,造成買方不能按法定期限領取《房地產證》的,賣方自取得工程 竣工 驗收證明文件之日后的第240日起,按日向買方支付本房地產總價款萬分之三的違約金,直至深圳市房地產權登記機關核發《房地產證》之日止;由于買方的原因或者不可抗力造成延期的除外。
第二十四條 結構與用途禁制
本房地產僅作_____________使用,買方不得改變該房地產的建筑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
第二十五條 物業管理
賣方以□招標/□協議方式聘請具有_________級資質的_________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對本項 目進 行為期三年(自首次入伙之日起計)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物業管理費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積_________元計收,本體維修基金按政府規定收取。期限未 滿,業主大會選聘物業管理企業,業主委員會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的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生效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隨即終止。
賣方應在預售時公布 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和制定的業主臨時公約;賣方簽訂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和制定業主臨時公約不得侵害買方的合法權益,不得與本合同的約定相抵觸;買方依法享有的物業共有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等的所有權或使用權,賣方不得擅自處分,不得改變用途。
買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應同時簽署本房地產項目的業主臨時公約。
賣方無償提供產權屬全體業主共有的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積的物業管理用房,其位置見附圖5。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尚未交付的房地產,由賣方按政府規定的標準交付本體維修基金,并自首次入伙之日起按本條第一款約定的標準交付物業管理費。
賣方應按我市相關法規的規定在業主大會成立后兩個月內交付共用設施維修基金。
第二十六條 文件便利
賣方有向買方提供查閱、復印、摘抄以下文件的便利之義務:
(一)賣方與深圳市土地和房產主管部門簽訂的深地合字(_________)_________號《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及_______號補充協議或者《房地產證》;
(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及《房地產預售許可證》;
(三)主管部門批準的總平面圖、立面圖、樓層平面圖、分戶平面圖;
(四)賣方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
第二十七條 合同備案
賣方應于本合同簽字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向深圳市房地產權登記機關作備案登記。
如賣方未履行此項義務,造成買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買方有權督促賣方履行備案義務。
第二十八條 通知與送達
本合同中通知均采用書面形式。在通知書上,如系單位發出應加蓋公章,如系個人發出應有簽名。如無蓋章或簽名,視為未通知。買賣雙方在收到對方的書面通知時,應當簽收。
買賣雙方地址以本合同載明的地址為準。如地址發生變更,應及時通知對方。未通知或延遲通知的,由其承擔法律后果。
送達方式采取直接送達買賣雙方并簽收或郵寄送達(掛號信或特快專遞);如已經采取以上方式但無法送達而采取公告方式送達的,應在□《深圳特區報》/□《深圳商報》/□《深圳法制報》上進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的第十日,視為送達。公告內容應有被送達人的名稱或姓名。
第二十九條 附件與合同組成
買賣雙方可約定其他條款列于附件六中。
附件須經雙方簽字、蓋章方為有效。
本合同的附件及附圖均為合同的組成部分。
賣方所作的售樓廣告、售樓書等符合要約條件的,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賣方應承擔相應的義務。
第三十條 糾紛處理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應提交華南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三十一條 合同變更與注銷
本合同經登記備案后,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如依照本合同相關條款約定或前條約定的方式裁定變更合同內容或解除合同的,雙方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補充協議或裁決書到深圳市房地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本合同變更或注銷登記備案的手續。
第三十二條 合同數量及持有
本合同包括附件及附圖,共_________頁,為一式_________份,賣方、買方各執一份,其他交有關部門。
第三十三條 生效
本合同自簽訂時起生效;涉外的經公證后生效。
賣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
附件
附件一
1.本合同建筑面積計算的規則為:□(1)國家規范或標準:《房產測量規范》(GB/T17986.1-20__)/□(2)深圳市地方技術規定:《深圳市房屋建筑面積計算規程》/□(3)其它規定:_____________。
2.法定機構出具的《房屋套內建筑面積測繪圖》
3.法定機構出具的《房屋共有建筑面積匯總表》
附件二
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付款方式和期限為下列第_________種:
(一)一次性付款:簽訂本合同時付 清全 部樓價款,共計:□人民幣/□港幣________億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_萬_________仟 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_________角_________分,小寫:_________元。
(二)分期付款:
1.自簽約日起_________日內付全部樓價款的________%,即:□人民幣/□港幣_________億_________仟 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萬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 _________角_________分,小寫_________元。
2.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付 全部樓價款的_________%,即:□人民幣/□港幣_________億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 _________萬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_________角_________分,小寫_________元。
3.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付全部樓價款的_________%,即:□人 民 幣/□港幣_________億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萬_________仟 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_________角_________分,小寫_________元。
4.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付全部樓價款的_________%,即:□人民幣/□港幣_________億 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萬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 _________元_________角_________分,小寫_________元。
(三)按揭方式付款:買方在賣方與銀行共同通知之后一個月內向貸款銀行辦妥抵押貸款手續并按約定的期限將購房款匯入本合同第五條所列代收機構。
附件三 共用設施和附屬配套項目及其交付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四 裝修標準
1.外墻:__________________
2.內墻:__________________
3.天花:__________________
4.地面:__________________
5.門窗:__________________
6.廚房:__________________
7.衛生間:________________
8.陽臺:__________________
9.電梯:
(1)產地
(2)品牌
(3)型號
(4)其他
10.其他: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五 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約定使用;所填地址須與本合同正文載明的一致。
深圳市房地產轉移登記申請表
轉讓方申請人 身份證號 份 額
地 址 電 話 郵 編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委托代理人 身份證號 電 話
申請人 身份證號 份 額
地 址 電 話 郵 編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委托代理人 身份證號 電 話
受讓方申請人 身份證號 份 額
地 址 電 話 郵 編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委托代理人 身份證號 電 話
申請人 身份證號 份 額
地 址 電 話 郵 編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委托代理人 身份證號 電 話
房地產座落區 街道辦 路房地產名稱
房地產證號 宗地號 轉移價款
套內建筑面積m2棟號 房號
轉移方式:□買賣 □贈與 □交換 □繼承 □強制性轉移 □其它
備注
申請人承諾:本表填報內容及提交材料是真實的。因提供虛假資料及信息而引起的法律責任,均由申請人承擔。需郵寄送達的,按本表填寫的地址郵寄送達。
轉讓方: 受讓方:
(簽章): (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品房預售合同新版 篇20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甲方按照《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辦法=的規定,通過 方式,取得北京市 ________區(縣) 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土地面積為__________ _____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 __________ 年,自 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月 __________日至 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月 __________日止,國有土地使用證號為__________ 。甲方在上述地塊上建設的 ,現已具備規定的預售條件,經北京市房地產管理批準,準予上市預售,北京市商品房銷售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 。
乙方自愿購買甲方的 的房屋,甲方已于 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月 __________日收到乙方預購房屋的定金_____元。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上述房屋的預售預購事項,訂立本契約。
第一條 房屋,房屋用途 ,建筑面積為__________ __________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積,房屋狀況詳見附件),土地使用面積 __________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積),土地使用期限自房屋產權過戶之日起至 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月 __________日止。
上述面積為甲方暫測面積,房屋竣工后以房地產管理部門實測面積為準。
第二條 雙方同意上述房屋售價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幣 __________元,價款合計為(大寫) 仟 佰 拾 __________萬 仟 佰 拾 _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_ __________元)。房屋竣工后,第一條載明的暫測面積與實測面積誤差在 __________%以內的,不再結算;誤差超過 __________%的,超過部分按房屋售價進行結算。
付款方式見附件二,乙方按期將購房價款匯入甲方指定銀行。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__________元,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時轉為購房價款。
第三條 甲方須于 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月 __________日前,將房屋交付乙方。除不可抗力外,甲主未按期將房屋交給乙方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索違約金。違約金自房屋應交付之日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日止參照中國人民銀行固定資產貸款利率計算。逾期超過 __________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甲方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權終止本契約。契約終止自乙方書面通知送達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契約的終止后3日內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外,并須將乙方已付的房價款及利息全部退還給乙方。利息參照中國人民銀行固定資產貸款利率計算。
第四條 乙方逾期付款,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索違約金。違約金自本契約約定付款之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參照中國人民銀行固定資產貸款利率計算。逾期超過 __________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乙方未付款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契約。契約終止自甲方書面通知送達乙方之日起生效。乙方已交納的定金甲方不予返還。
第五條 甲方交付房屋時,應提交建筑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出具的《工程質量竣工核驗證書》。
甲方交付的房屋經建筑工程質量監督部門核驗不合格的,乙方有權終止本契約,甲方應在契約終止后3日內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并將乙方已付的房價款和利息全部退還乙方(利息計算同第五條)。甲方交付房屋的裝修、設備未達到本契約附件一規定的裝修、設備標準的,甲方同意按未達到部門的雙倍差價向乙方補償。
第六條 甲方同意按《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自房屋交付之日起對乙方購置的房屋進行保修。
第七條 乙方同意其購置的房屋由甲方或甲方認可的管理公司代管。
第八條 本契約由雙方簽字,在辦理房屋預售預購登記后生效。預售、預購登記于本契約簽訂之日起3日內,由雙方共同到北京 局交易管理部門辦理。
第九條 本契約生效后至房屋交用前,乙方不得轉讓所預購的房屋,如有特殊原因需轉讓,須報北京市房地產管理批準。
第十條 雙方同意房屋交付后3日內共同到預售登記的管理部門辦理房屋買賣立契手續,并按有關規定申領房地產權屬證件。
第十一條 辦理上述手續時發生的稅費,由雙方依照有關規定繳納。
第十二條 本契約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本契約未盡事項,在不違反本契約的前提下,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
本契約的附件和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為本契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本契約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 份,房地產管理部門 。
甲方(簽章):_________ 甲方(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月 __________日 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月 __________日
預售登記機關:(章)
經辦人:_________
附件一:房產平面圖及裝修、設備標準(略)。
件二:付款方式(略)。
商品房預售合同新版 篇21
外銷商品房預售契約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
甲方按照《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細則》的規定。已合法取得北京市( )區(縣)( )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土地面積為( )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國有土地使用證號為( )。甲方在上述地塊上建設項目的名稱為( ),現已具備規定的預售條件,經北京市房地產管理局批準,準予上市預售,外銷預售許可證號為( )
乙方自愿購買甲方的( )房屋,甲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乙方預購房屋的定金元。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上述房屋的預售預購事項,訂立本契約。
第一條:( )房屋,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積,房屋狀況詳見附件),土地面積( )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積)土地使用期限自房屋產權過戶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上述各項面積為甲方暫測面積,房屋竣工后以北京市房地產管理局實測面積為準。
第二條:雙方同意上述預售房屋售價為每建筑平方米( ) 幣( )元,價款合計為(大寫)( )幣(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小寫: )。 房屋竣工后,第一條載明的暫測面積與實測面積誤差在( ) %以內的,不再結算;誤差超過( )%的,超過部分按房屋售價進行結算。
第三條: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付款,并按期將購房價款匯入甲方指定銀行。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元,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時轉為購房價款。 甲方指定銀行: 銀行帳號:
第四條;乙方逾期付款,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索違約金。違約金自本契約約定付款之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按中國人民銀行固定資產貸款利率計算。逾期超過( )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乙方未付款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契約。契約終止自甲方書面通知送達乙方之日起生效。乙方已交納的定金甲方不予返還。
第五條:甲方須于( )年( )月( )日前,將房屋交付給乙方。除不可抗力外,甲方未按期將房屋交給乙方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索違約金。違約金自房屋應交付之日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日止按中國人民銀行固定資產貸款利率計算。逾期超過( )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甲方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權終止本契約。契約終止自乙方書面通知送達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契約終止后30日內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外,并須將乙方已付的房價款及利息全部退還給乙方。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固定資產貸款利率計算。
第六條:甲方交付房屋時,應提交建筑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出具的《工程質量竣工核驗證書》。 甲方交付的房屋經建筑工程質量監督部門核驗不合格的。乙方有權終止本契約,甲方應在契約終止后30日內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并將乙方已付的房屋價款和利息全部退還乙方(利息計算同第五條)甲方交付房屋的裝修、設備未達到本契約附件一規定的裝修、設備標準的,甲方同意按未達到部分的雙倍差價向乙方補償。
第七條:甲方同意按《建筑工程保修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自房屋交付之日起對乙方購置的房屋進行保修。
第八條:乙方同意其購置的房屋由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管理公司代管。
第九條:本契約由雙方簽字,并在辦理房屋預售預購登記后生效。預售、預購登記于本契約簽定之日起30日內,由雙方共同到北京市房地產市場管理處辦理。
第十條:本契約生效后至( )年( )月( )日前,乙方如轉讓其預購的房屋,須與轉受讓人在本契約上背書,并按規定到北京市房地產市場管理處辦理預售契約轉登記。
第十一條:雙方同意房屋交付后30日內共同到北京市房地產市場管理處辦理房屋買賣過戶手續,并按有關規定申領房屋所有權證。
第十二條:辦理上述手續時發生的稅費,由雙方依照有關規定負擔。
第十三條:本契約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因履行契約發生的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本契約未盡事項,雙方可簽定補充協議 本契約的附件為本契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本契約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北京市房地產管理局二份。副本( )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代理人:
代理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預售登記機關:(章)
經辦人:
年
月
日
商品房預售合同新版 篇22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注冊地址: 郵政編碼:
營業執照號碼:
開戶行: 賬號:
委托代理人:
國籍/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
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預定人(以下簡稱乙方):
國籍/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
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
國籍/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
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 商品房情況
該商品房銷售許可證號:
商品房座落于____________,設計用途 ,建筑結構 ,建筑總層數為 層。建筑面積 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 平方米,公共部位分攤建筑面積 平方米。
第二條 商品房價款
商品房銷售按建筑面積計算,每平方米價格為 元(幣種: ),優惠后每平方米價格為 元(幣種: ),總房價款為 元(幣種: ),計 (大寫)。
第三條 定金付款形式及時間
雙方簽定預定協議時,預定人一次性支付定金 元(幣種: ),計 (大寫),定金數額不得超過總房款的20%。
雙方約定,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至 年 月 日前交納首付款并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
第四條 定金處理
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后,預定人支付的定金轉為房價款。
出賣人未按本協議約定日期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應當向預定人雙倍返還定金;預定人未按本協議約定日期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出賣人不予退還預定人交付的定金。
在約定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日期內,雙方就合同條款不能達成一致時,出賣人應當向預定人返還定金。
第五條 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六條 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 本協議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持 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品房預售合同新版 篇23
商品房預售合同出售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購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別:____出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國籍: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第一條甲方經批準,取得位于____市用地面積____m2的土地使用權。
地塊編號:____使用年期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甲方在上述土地興建樓宇,系____定名____,由甲方預售。
第二條乙方自愿向甲方定購上述樓宇的第____幢____號(第__層)。建筑面積____m2,土地面積/m2(其中:基底分攤____m2、公用分攤____m2、其他____m2)。
第三條甲方定于____年__月__日交付乙方使用。
如遇下列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使用,但不得超過____天: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
2.施工中遇到異常困難及重大技術問題不能及時解決;
3.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
上述原因必須憑____市有關主管部門的證明文件為依據,方能延期交付使用。
第四條甲乙雙方同意上述訂購之樓宇售價為:____單價元/m2,總金額____幣____千____百____十____萬____千____百____十____元(小寫_____萬元)。
付款方式:乙方按甲方指定收款銀行:
賬戶名稱: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
分期(一次)付款(見附表一)。
第五條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有權追索違約利息。如逾期____天以上,仍未付所欠款項和利息,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將樓宇出售他人。
第六條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日期交付給乙方使用,應按合同規定交付日第二天起計算付款利息,以補償乙方的損失。
第七條甲方出售的樓宇須經××市建筑質量檢驗部門驗審合格,并負責保修半年,如質量不合格時,乙方有權提出退房,退房后甲方應將已付款項及全部利息在30天內退回乙方。
第八條甲乙雙方在樓宇交付使用并付清樓款后,簽訂《房地產轉讓合同書》,經市府主管部門辦理轉讓登記手續,發給《房地產權證》,乙方才能獲得房地產權。
乙方在使用期間,有權享用與該樓宇有關聯的公共通道、設施、活動場所,同時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令和社會道德,維護公共設施和公共利益。
第九條乙方所購樓宇只作____使用,在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樓宇結構和用途,如有損壞應自費修繕。
乙方購置的樓宇所占用的土地,按有關土地管理規定繳納土地使用費。
第十條預售的樓宇,乙方不許轉讓、抵押,否則,后果自負。
第十一條后面的附表一、二均為本合同內容的組成部分。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簽訂蓋章之日起生效,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不能解決時,按下列項解決:
1.由仲裁機關仲裁;
2.由人民法院裁判;
第十三條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公證機關、房地產權登記機關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房預售合同新版 篇24
外銷商品房預售合同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按照《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辦法》的規定,已合法取得北京市___________區(縣)________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面積為_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期限__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國有土地使用證號為____________。甲方在上述地塊上建設項目的名稱為__________,現已具備規定的預售條件,經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批準,準予上市預售,外銷預售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
乙方自愿購買甲方的_________房屋,房屋用途為_________。甲方已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收到乙方預購房屋的定金________元。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上述房屋的預售預購事項,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__________房屋,建筑面積為___________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積、分攤面積、房屋狀況詳見附件一),國有土地使用面積______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積),土地使用期限自房屋產權過戶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為止。
上述各項面積為甲方暫測面積,房屋竣工后以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實測面積為準。
第二條 甲乙雙方同意,該商品房交付時,房屋的實際面積與暫測的差別不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___%(不含)時,按照本合同第三條所述房屋售價進行結算;實測面積與暫測面積之差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_____%(含)時,自甲方向乙方出示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實測面積文件之日起____日內,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乙方書面通知送達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合同解除后30日內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外,并須將乙方已付的房價款及利息全部退還給乙方。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固定資產貸款利率(付款幣種為人民幣)或按中國人民銀行外匯貸款利率(付款幣種為外匯)計算。
第三條 雙方同意上述預售房屋售價為每建筑平方米_____幣_______元,價款合計為(大寫)________幣 ___仟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元)。乙方同意按附件二所列的方式付款,并按期將購房價款匯入甲方指定銀行帳號。乙方已支付的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時轉為購房價款。甲方售樓款監管銀行為______,銀行帳號為________。
第四條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附件二所列付款方式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索違約金,違約金應自本合同約定的付款之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每延期一天,乙方按延期交付價款的萬分之________(大寫數字)向甲方支付延期付款違約金。
第五條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附件二所列付款方式規定的時間付款,逾期超過_____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乙方未付款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甲方書面通知送達乙方之日起生效。乙方已交納的定金甲方不予返還。甲方將乙方已付的房價款退還給乙方。
第六條 甲方須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房屋交付給乙方。甲方交付房屋時,應同時提交建設工程質量監管部門出具的《工程質量竣工核驗證書》。
第七條 除不可抗力外,甲方未按期將房屋交付給乙方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索違約金。違約金支付時間自房屋應交付之日起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日止,每延期一天,甲方按房價款總額的萬分之___________(大寫數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八條 除不可抗力外,逾期_______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甲方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乙方書面通知送達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合同解除后30日內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外,并須將乙方已付的房價款及利息全部退還給乙方,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固定資產貸款利率(付款幣種為人民幣)或按中國人民銀行外匯貸款利率(付款幣種為外匯)計算。
第九條 因不可抗力甲方未按期交付房屋的,逾期最多不超過_________日,超過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乙方書面通知送達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應將乙方交付的定金、房價款及利息退還給乙方(利息計算同第二條)。
第十條 甲方交付的房屋經建設工程質量監管部門認定不合格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應在合同解除后30日內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并將乙方已付的房價款和利息全部退還乙方(利息計算同第八條)。 甲方交付房屋的裝修、設備未達到附件三規定的裝修、設備標準的,甲方同意按未達到部分的差價雙倍向乙方補償。
第十一條 甲方同意按《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辦法(試行)》《北京市建設工程質量條例》及有關規定,自房屋交付之日起對乙方購置的房屋進行保修。
第十二條 乙方同意在物業管理委員會未選定物業管理公司之前,其購置的房屋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業管理公司負責管理。
第十三條 本合同由雙方簽字后,境內的應于三十日內,境外的應于六十日內,由雙方持合同共同到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房地產市場管理處辦理預售、預購登記手續。
第十四條 本合同登記后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乙方如轉讓其預購的房屋,須與轉受讓人在本合同上背書,并按規定到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房地產市場管理處辦理預售合同轉讓登記手續。
第十五條 雙方同意房屋交付后三十日內共同到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房地產市場管理處辦理房屋買賣過戶審批手續。
第十六條 辦理上述手續時發生的稅費,由雙方依照有關規定繳納。
第十七條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種方式解決糾紛(用漢字填寫)。
(一)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ǘ┮蚵男斜竞贤l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雙方可簽定補充協議。
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 本合同正本壹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副本共______份,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存兩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商品房預售合同新版 篇25
自__年____月____日起施行的《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
第十六條規定:商品房銷售時,房地產開發企業和買受人應當訂立書面商品房買賣合同。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幾篇北京商品房預售合同范本,供大家閱讀參考。 商品房預售買賣合同【1】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購買甲方預售的《____》商品房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通過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劃撥方式取得 區縣地塊土地使用權,并依法進行了土地使用權登記取得房地產權證,證書號 為:____, 土地面積為:___,土地用途為_____! 〖追浇浥鷾剩谠摰貕K上投資建造《___》(暫定名現定名)商品房,主體尋址建筑 結構為___結構; 建筑物地上層數為___層,地下層數為層!
第二條 乙方向甲方購買路《___》__幢 (號__層__室(以下簡稱該房屋),政府批準的規劃用途為! 追綍簻y該房屋建筑面積為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為___平方米、公用分攤建筑面積為___平方米! ≡摲课萁ㄖ䦟痈邽開____米!
第三條 乙方購買該房屋,每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積單價為人民幣___元! (大寫):___。
第四條 乙方購買該房屋的總房價款(含附件三中裝修、設備價格)是指該房屋和相應比例的土地使用權的總價格! ”竞贤s定的總房價款除該房屋建筑面積的暫測不一致的原因外,不再作變動!
第五條 在該房屋交付時,房屋建筑面積以____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認定的測繪機構實測面積為準,如甲方暫測面積與實測面積不一致時,除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外按下列約定處理:
1、按該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積單價計算多退少補;
2、甲方同意當暫測面積與實測面積的誤差超過___%(包括_____%),不向乙方收取超過部分的房價款;甲方同意當暫測面積與實測面積的誤差超過-____%(包括-%),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乙方行使單方解除權時,必須在雙方簽署《房屋交接書》之時或之前提出,否則視為放棄該項權利!
第六條 簽訂本合同時,該房屋建設工程建設到___! ∫曳綉敯幢竞贤s定時間如期 足額將房價款解入甲方的預售款監管帳戶(預售款監管機構:___、帳戶名稱: ___、帳號:___)! ☆A售款按政府規定監管使用!
第七條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付款,應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逾期未付款額的日萬分之_____計算,違約金自本合同的應付款期限之
第二天起算至實際付款之日止。 逾期超過天后,甲方有權選擇下列第_種方案追究乙方責任:
第八條 簽訂本合同后,甲方不得擅自變更該房屋的建筑設計(見附件
二),確需變更的應當征得乙方書面同意并報規劃管理部門審核批準,在獲得批準之日起____天內與乙方簽訂本合同變更協議!
第九條 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變更小區的平面布局,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如不能恢復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總房價款的____%違約金。
第十條 該房屋的交付必須符合下列第_____種方案所列條件: 壹、辦理了房地產初始登記手續,取得新建商品房房地產權證(大產證);甲方對該房屋設定的抵押已注銷;甲方已按規定繳納了物業維修基金。 貳、取得了《住宅交付使用許可證》;甲方對該房屋設定的抵押已注銷;甲方已按規定繳納了物業維修基金;甲方承諾在__年____月____日前辦理房地產初始登記手續,取得新建商品房房地產權證(大產證),如到時不能取得商品房房地產權證(大產證),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第十一條 甲方定于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除不可抗力外。
第十二條 甲方如未在本合同
第十一條約定期限內將該房屋交付乙方,應當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自本合同
第十一條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之
第二天起算至實際交付之日止! ∮馄诔^ 天,乙方有權選擇下列第_種方案追究甲方責任:
第十三條 該房屋符合本合同
第十條約定的交付條件后,甲方應在交付之日前_____天書面通知乙方辦理交付該房屋的手續! ∫曳綉谑盏皆撏ㄖ掌鹛靸,會同甲方對該房屋進行驗收交接! 》课萁桓兜臉酥緸開__! ≡隍炇战唤訒r,甲方應出示符合本合同
第十條約定的房屋交付條件的證明文件,因該房屋用途為 _用房,甲方應向乙方提供《___質量保證書》和《_使用說明書》! ⊥瑫r,甲方應當根據乙方要求提供實測面積的有關資料!
第十四條 在甲方辦理了新建商品房房地產初始登記手續、取得了房地產權證(大產證)后____日內,由甲、乙雙方簽署本合同規定的《房屋交接書》。 《房屋交接書》作為辦理該房屋過戶手續的必備文件!
第十五條 該房屋的風險責任自該房屋交付之日起由甲方轉移給乙方! ∪缫曳轿窗醇s定的日期辦理該房屋的驗收交接手續,甲方應當發出書面催告書一次。 乙方未按催告書規定的日期辦理該房屋的驗收交接手續的,則自催告書約定的驗收交接日之第____日起該房屋的風險責任轉移由乙方承擔。
第十六條 甲方保證在向乙方交付該房屋時該房屋沒有甲方設定的抵押權,也不存在其它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 如房屋交付后出現與甲方保證不相一致的情況,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七條 甲方交付的該房屋系驗收合格的房屋! ∪缭摲课莸难b修、設備標準達不到本合同附件三約定的標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實際的裝修、設備與約定的裝修、設備差價____倍給予補償! ∪缰黧w結構不符合本合同附件三約定的標準,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p方商定對標準的認定產生爭議時,委托本市有資質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檢測并以該機構出具的書面鑒定意見為處理爭議的依據!
第十八條 該房屋交付后,乙方認為主體結構不合格的,可以委托本市有資質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檢測! 〗浐蓑,確屬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第十九條 乙方行使本合同條款中約定的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權利時,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當在收到乙方的書面通知起___天內將乙方已支付的房價款(包括利息,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率計算)全部退還乙方,并承擔賠償責任,賠償金額為總房價款的__%,在退還房款時一并支付給乙方!
第二十條 雙方商定對該房屋其他工程質量問題有爭議的,委托本市有資質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檢測并以該機構出具的書面鑒定意見為處理爭議的依據!
第二十一條 自該房屋驗收交接之日起,甲方對該房屋負責保修! ”P薹秶捅P奁谟杉滓译p方參照國務院發布的《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____市房地產轉讓辦法》規定在本合同附件五中約定!
第二十二條 甲方已選聘___物業公司對該房屋進行前期物業管理,并與其簽訂了《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見附件
五)。 因該房屋規劃用途為_____用房,甲乙雙方已簽訂了《___使用公約》(見附件
五)!
第二十三條 乙方購買的房屋及其相應占有的土地使用權不可分離! ∽栽摲课莸姆康禺a權利轉移之日起,甲方與___簽訂的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合同中約定的權利、義務和責任轉移給乙方!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項下乙方享有的權益(房屋期權),乙方可以依法轉讓、抵押! ∫曳揭婪ㄐ惺股鲜鰴嗬麜r,甲方應予協助!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一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向另一方送達的任何文件、回復及其它任何聯系,必須用書面形式,且采用掛號郵寄或直接送達的方式,送達本合同所列另一方的地址或另一方以本條所述方式通知更改后的地址! ∪缫話焯栢]寄的方式,在摧毀郵后(以寄出的郵戳為準)第____日將被視為已送達另一方,
第二十六條 該房屋買賣過程中所發生的稅費按有關規定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的補充條款、附件及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佞。 本合同補充條款、補充協議與正文條款不相一致的,以補充條款、補充協議為準。 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需變更的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變更協議進行約定!
第二十八條 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對各自的權利和義務清楚明自,并愿按本合同約定嚴格履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約定要求索賠!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___公證處公證之日起生效。 雙方商定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由甲方乙方雙方負責向房地產登記機構辦理本合同登記備案手續! ∪糌熑畏接馄诓晦k理合同登記備案手續造成另一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條 本合同登記備案后,如發生協議解除本合同的事實時,在事實發生之日起30天內雙方持解除合同的書面文件到___房地產登記機構辦理注銷本合同登記備案的手續! 〖追交蛞曳揭罁竞贤嘘P條款的約定單方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或乙方應憑單方面解除合同的書面通知的送達憑據單方面到房地產登記機構辦理注銷本合同登記備案的手續。
第三十一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 f商不能解決的,選定下列第_種方案解決(不選定的劃除): 壹、向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貳、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壹式_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其中甲、乙雙方各執份, __、___各執壹份! ∩唐贩款A售買賣合同【2】 出賣人: _ 通訊地址: 編碼: 營業執照注冊號: 企業資質證書號: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___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__ 委托銷售代理機構: _ 通訊地址: 編碼: 營業執照注冊號: 買受人: 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__ 國籍: 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注冊號】【 】: __ 出生日期: __年 ____月 ____日,性別: ___ 通訊地址: 編碼: __ 聯系電話:___ 【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 _ 國籍:____ 【身份證】【護照】【 】: _____ 出生日期: __年 ____月 ____日,性別: 通訊地址: 編碼: __ 聯系電話: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市房地產管理法》、《____市____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辦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出賣人和買受人在平等、自愿、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商品房預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項目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出讓】【轉讓】【劃撥】方式取得坐落于 _ 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 ≡摰貕K【國有土地使用證號】【____鎮建設用地批準書號】為: ,土地使用權面積為:_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 ( 以下簡稱該商品房)所在土地用途為:_ ,土地使用年限自 __年 ____月 ____日至 __年 ____月 ____日止! ≡摰貕K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編號為: _ ,該商品房所在土地用途為:_ ,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自 __年 ____月 ____日至 __年 ____月 ____日止! 〕鲑u人經批準,在上述地塊上建設的商品房【地名核準名稱】【暫定名】為: ___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_ ,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號為:_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開工日期為:____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竣工日期為:___ !
第二條 預售依據 該商品房已由 ___ 批準預售,預售許可證號為: _ 。
第三條 基本情況 該商品房所在樓棟的主體建筑結構為:___ ,建筑層數為: 層,其中地上 ___ 層,地下 ___ 層。 該商品房為
第一條規定項目中的 ___ 【幢】【座】第 ___ 層 ___ 單元 _ 號! ≡摲刻枮椤緦彾ň幪枴俊緯憾ň幪枴,最終以公安行政管理部門審核的房號為準,該商品房平面圖及在整個樓棟中的位置圖見附件一。 該商品房的用途為【住宅】【公寓】【別墅】【 】:__ ;【層高】【凈高】為:__ 米 , 【坡屋頂凈高】最低為:__ 米,最高為:_ 米! ≡撋唐贩砍驗:_____ ! ∮ 個陽臺,其中 __ 個陽臺為封閉式, __ 個陽臺為非封閉式! 〕鲑u人委托預測該商品房面積的房產測繪機構是 ____ ,其預測建筑面積共 _ 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 _ 平方米,共用部位與共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 _ 平方米。 有關共用部位與共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構成說明見附件二。 簽訂本合同時該商品房所在樓棟的建設工程進度狀況為 ____ ! (如:正負零、地下一層、地上五層、結構封頂) 本條所稱層高是指上下兩層樓面或樓面與地面之間的垂直距離。 凈高是指樓面或地面至上部樓板底面或吊頂底面之間的垂直距離!
第四條 抵押情況 與該商品房有關的抵押情況為:_ 。
1、該商品房所分攤的土地使用權及在建工程均未設定抵押!
2、該商品房所分攤的土地使用權已經設定抵押,抵押權人為: __ ,抵押登記部門為:__ ,抵押登記日期為: ___ 。
3、該商品房在建工程已經設定抵押,抵押權人為:__,抵押登記部門為:__ ,抵押登記日期為:_ ! ( 2 和 3 可以同時選擇) __ ! 〉盅簷嗳送庠撋唐贩款A售的證明及關于抵押的相關約定見附件三。
第五條 計價方式與價款 該商品房為單套住宅的,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照下列第 1 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撋唐贩繛椤惊殫潉e墅】【整棟樓房】的,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照下列第_ 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1、按照套內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每平方米 _____ (幣) ____ 元,總價款 _____ (幣) ____ 佰 ____ 拾 ____ 億 _____ 仟 ____ 佰 _____ 拾 _____ 萬 _____ 仟 _____ 佰 _____ 拾 _____ 元整(大寫)。
2、按照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每平方米 ____ (幣)____元,總價款 ____ (幣) ____ 佰 ____ 拾 ____ 億 _____ 仟 _____ 佰 _____ 拾 _____ 萬 _____ 仟 _____ 佰 _____ 拾 _____ 元整(大寫)!
3、按照套 ( 單元 ) 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為 _____ (幣) ____ 佰 ____ 拾 ____ 億 仟 _____ 佰 _____ 拾 _____ 萬 _____ 仟 _____ 佰 _____ 拾 _____ 元整(大寫)!
4、按照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為 (幣) _____ 佰 _____ 拾 _____ 億 仟 _____ 佰 _____ 拾 _____ 萬 _____ 仟 _____ 佰 _____ 拾 _____ 元整(大寫)。 具體約定見附件四! ”緱l所稱建筑面積,是指房屋外墻(柱)勒腳以上各層的外圍水平投影面積,包括陽臺、挑廊、地下室、室外樓梯等,且具備有上蓋,結構牢固,層高 2.20 米 以上(含 2.20 米 )的永久性建筑! ∷Q套內建筑面積,是指成套商品房(單元房)的套內使用面積、套內墻體面積和陽臺建筑面積之和!
第六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采取下列第 ____ 種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貸款方式付款:【公積金貸款】【商業貸款】! ≠I受人可以首期支付購房總價款的 _____ %,其余價款可以向【 _ 】【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委托的商業銀行】借款支付!
4、其他方式! 【唧w付款方式及期限的約定見附件五!
第七條 預售資金監管情況 根據《____市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該商品房的預售資金監管銀行為: ,專用賬戶名稱為 ,專用賬戶賬號為: ! ∩唐贩款A售時,買受人應當將購房款直接存入專用賬戶! ≠I受人申請抵押貸款的,出賣人應當提供專用賬戶作為貸款到賬賬戶。
第八條 出賣人保證該商品房沒有產權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商品房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相應責任。 。
第九條 規劃變更的約定 出賣人應當按照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規定的條件建設商品房,不得擅自變更。 出賣人確需變更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規定條件的,應當書面征得受影響的買受人同意,并取得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的批準。 因規劃變更給買受人的權益造成損失的,出賣人應當給予相應的補償。
第十條 設計變更的約定 (
一)經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委托的設計審查單位批準,建筑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的下列設計變更影響到買受人所購商品房質量或使用功能的,出賣人應當在設計審查單位批準變更之日起 10____日內,書面通知買受人。
1、該商品房結構形式、戶型、空間尺寸、朝向;
2、供熱、采暖方式;
3、 _____ ;
4、 _____ ;
5、 _____ 。 出賣人未在規定時限內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退房。
(二)買受人應當在通知送達之日起 做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復。 買受人逾期未予以書面答復的,視同接受變更。 (
三)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應當自退房通知送達之日起 ____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房款,并按照 __ 利率付給利息! ≠I受人不退房的,應當與出賣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__ 。
第十一條 逾期付款責任 買受人未按照約定的時間付款的,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
1、按照逾期時間,分別處理 (
(1)和
(2)不作累加 )
(1) 逾期在 ____日之內,自約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計算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 _____ 的違約金,并于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起 ____日內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 逾期超過 ____日(該日期應當與第
(1)項中的日期相同)后,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 〕鲑u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 ____日內按照累計的逾期應付款的 _____% 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并由出賣人退還買受人全部已付款! ≠I受人愿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后,合同繼續履行,自約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計算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 _____ (該比率應當不小于第
(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并于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起 ____日內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緱l所稱逾期應付款是指依照
第六條約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照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2、 __ !
第十二條 交付條件
(一)出賣人應當在 __年 ____月 ____日前向買受人交付該商品房!
(二)該商品房交付時應當符合下列第
1、
2、
3、 、 、 、 項所列條件;同時,出賣人還應當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以及《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表》(該表適用于200__年____月____日起進行住宅工程竣工驗收的房屋)。
1、該商品房已取得規劃驗收批準文件和建筑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
2、有資質的房產測繪機構出具的該商品房面積實測技術報告書;
3、滿足
第十三條中出賣人承諾的市政基礎設施和其他設施達到的條件(__年____月____日后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住宅;或__年____月____日前已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但在__年____月____日后進行施工招投標的住宅,必選);
4、滿足
第十三條中出賣人承諾的市政基礎設施和其他設施達到的條件(適用于__年____月____日前簽訂土地出讓合同但在__年____月____日前進行招投標的項目);
5、出賣人已取得了該商品房所在樓棟的房屋權屬證明;
6、___ ;
7、 ___ !
第十三條 市政基礎設施和其他設施的承諾 出賣人承諾本合同附件八載明的該商品房所在樓棟本期的項目建設方案與出賣人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報并在____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網站上公示的該項目建設方案一致,本條款約定的市政基礎設施和其他設施的交用日期與建設方案的日期相符或提前于建設方案約定的日期,具體約定如下:
1、市政基礎設施:
(1)上水、下水: __年 ____月 ____日 達到__ ;
(2)【市政雙路供電】【過渡性供電】: __年 ____月 ____日達到_____ ;
(3)供暖 : __年 ____月 ____日 達到__ ;
(4)燃氣 : __年 ____月 ____日 達到__ ;
(5)電話通信線 : __年 ____月 ____日交付,敷設到戶;
(6)有線電視線 : __年 ____月 ____日交付,敷設到戶;
(7) ;
(8)_ ! ∪绻诩s定期限內未達到條件,雙方同意按照下列方式處理:
(1) ;
(2) !
2、其他設施
(1)公共綠地: __年 ____月 ____日 達到 ___ ;
(2)小區非市政道路: __年 ____月 ____日 達到____ ;
(3)公共停車場 : __年 ____月 ____日 達到 _____ ;
(4)幼兒園: __年 ____月 ____日 達到 ;
(5)學校: __年 ____月 ____日 達到 __ ;
(6)會所: __年 ____月 ____日 達到 __ ;
(7)購物中心: __年 ____月 ____日 達到 __ ;
(8)體育設施: __年 ____月 ____日 達到 __ ;
(9) ;
(10) _____ ! ∪绻诩s定期限內未達到條件,雙方同意按照下列方式處理:
(1) ;
(2) !
第十四條 逾期交房責任 除不可抗力外,出賣人未按照
第十二條約定的期限和條件將該商品房交付買受人的,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
1、按照逾期時間,分別處理 (
(1)和
(2)不作累加 )
(1) 逾期在 ____日之內(該時限應當不小于
第十一條第
(1)項中的時限),自
第十二條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計算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 _____ 的違約金(該違約金比率應當不小于
第十一條第
(1)項中的比率),并于該商品房實際交付之日起 ____日內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 逾期超過 ____日(該日期應當與第
(1)項中的日期相同)后,買受人有權退房! ≠I受人退房的,出賣人應當自退房通知送達之日起 ____日內退還全部已付款,并按照買受人全部已付款的 _____% 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I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
第十二條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計算向買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萬分之 (該比率應當不小于第
(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并于該商品房實際交付之日起 ____日內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2、 __ !
第十五條 面積差異處理 該商品房交付時,出賣人應當向買受人公示其委托的有資質的房產測繪機構出具的商品房面積實測技術報告書,并向買受人提供該商品房的面積實測數據(以下簡稱實測面積)! 崪y面積與
第三條載明的預測面積發生誤差的,雙方同意按照第 __ 種方式處理。
1、根據
第五條按照套內建筑面積計價的約定,雙方同意按照下列原則處理:
(1) 套內建筑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 3% 以內 ( 含 3%) 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2) 套內建筑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 3% 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應當自退房通知送達之日起 ___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房款,并按照 __ 利率付給利息。 買受人不退房的,實測套內建筑面積大于預測套內建筑面積時,套內建筑面積誤差比在 3% 以內 ( 含 3%) 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 3% 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所有。 實測套內建筑面積小于預測套內建筑面積時,套內建筑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 3% 以內 ( 含 3%) 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 3% 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崪y套內建筑面積 - 預測套內建筑面積 套內建筑面積誤差比 ___ 100% 預測套內建筑面積
2、根據
第五條按照建筑面積計價的約定,雙方同意按照下列原則處理:
(1) 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均在 3% 以內 ( 含 3%) 的,根據實測建筑面積結算房價款;
(2) 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其中有一項超出 3% 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應當自退房通知送達之日起 ___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房款,并按照 __ 利率付給利息! ≠I受人不退房的,實測建筑面積大于預測建筑面積時,建筑面積誤差比在 3% 以內 ( 含 3%) 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 3% 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所有! 崪y建筑面積小于合同約定建筑面積時,建筑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 3% 以內 ( 含 3%) 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 3% 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崪y建筑面積 - 預測建筑面積 建筑面積誤差比
_
100% 預測建筑面積
3、雙方自行約定: ; 。
第十六條 交接手續
(一)交付該商品房時,該商品房已經由建設、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驗收合格! 〕鲑u人承諾買受人在辦理交接手續前有權對所購買的該商品房進行查驗,而且不以繳納相關稅費或者簽署物業管理文件作為買受人查驗該商品房的前提條件!
(二)查驗該商品房時發現其質量或其他問題的,雙方同意按照第 _____ 種方式處理:
(1)出賣人應當于 ____日內將已修復的該商品房交付! ∮纱水a生的逾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并按照
第十四條處理! _ 。
(2)由出賣人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工程質量的規范和標準在商品房交付之日起 ____日內負責修復,并承擔修復費用,給買受人造成的損失由出賣人承擔賠償責任!
(3) !
(三)該商品房達到
第十二條約定的交付條件后,出賣人應當在交付日的 7____日前,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接手續的時間、地點以及應當攜帶的證件! ‰p方進行驗收交接時,出賣人應當出示
第十二條約定的證明文件,并滿足
第十二條約定的其他條件! 〕鲑u人不出示證明文件或者出示的證明文件不齊全,或未滿足
第十二條約定其他條件的,買受人有權拒絕接收,由此產生的逾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并按照
第十四條處理。 (
四)驗收交接后,雙方應當簽署商品房交接單! ∮捎谫I受人原因未能按期辦理交接手續的,雙方同意按照下列約定方式處理: ; !
(五)雙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_ 種方式繳納稅費:
1、出賣人不得將買受人交納稅費作為交接該商品房的條件。 !
2、買受人同意委托__代交下列第 ____ 、 ____ 、 ____ 、 ____ 、 ____種稅費,并在接收該商品房的同時將上述稅費交給出賣人。
(1)專項維修資金;
(2)契稅;
(3)供暖費;
(4) ;
(5) ! 3 、買受人自行向相關單位繳納下列第 ____ 、 ____ 、 ____ 、 ____ 、 ____種稅費,并在接收該商品房的同時向出賣人出示繳納稅費的憑據!
(1)專項維修資金;
(2)契稅;
(3)供暖費;
(4) ;
(5) 。
第十七條 商品房質量、裝飾、設備標準的約定
(一)出賣人承諾該商品房使用合格的建筑材料、構配件,該商品房質量符合國家和本市頒布的工程質量規范、標準和施工圖設計文件的要求。
(二)出賣人和買受人約定如下:
1、該商品房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質量經檢測不合格的,買受人有權退房! ≠I受人退房的,出賣人應當自退房通知送達之日起 ____日內退還全部已付款,并按照 _ 利率付給利息,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由出賣人承擔賠償責任! ∫虼硕l生的檢測費用由出賣人承擔! ≠I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應當與出賣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
2、該商品房室內空氣質量經檢測不符合國家標準的,自該商品房交付之日起 ____日內(該時限應當不低于 60____日),買受人有權退房! ≠I受人退房的,出賣人應當自退房通知送達之日起 ____日內退還買受人全部已付款,并按照 _ 利率付給利息,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由出賣人承擔賠償責任! ∫虼硕l生的檢測費用由出賣人承擔。 買受人不退房的或該商品房交付使用已超過 ____日的,應當與出賣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
3、出賣人交付的39;商品房的裝飾、設備標準應當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 ∵_不到約定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
(1)出賣人賠償雙倍的裝飾、設備差價;
(2) __ ;
(3) __ ! 【唧w裝飾和設備標準的約定見附件六。
(三)出賣人和買受人對工程質量問題發生爭議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委托有資質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檢測,雙方均有協助并配合對方檢測的義務。 ___ 。
第十八條 住宅保修責任
(一)出賣人承諾自該商品房交付之日起,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承諾的內容承擔相應的保修責任! 蹲≌|量保證書》承諾的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必須符合國家和____市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相關標準、規程的要求!
(二)在該商品房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雙方有退房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沒有退房約定的,出賣人應當履行保修義務,買受人應當配合保修! 》浅鲑u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人不承擔責任!
第十九條 居民建筑節能措施 該商品房應當符合國家有關建筑節能的規定和____市《居住建筑節能設計標準》的要求。 未達到標準的,出賣人應當按照《居住建筑節能設計標準》的要求補做節能措施,并承擔全部費用;因此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出賣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
第二十條 建筑隔聲情況 出賣人承諾該商品房建筑隔聲情況符合《民用建筑隔聲設計規范》(GB118-8
8)、《建筑外窗空氣隔聲性能分級及其檢測方法》(GB8485-8
7)、《隔聲門》(C019-9
8)標準,對該商品房所在地聲環境狀況的描述真實準確! ∩唐贩拷ㄖO計文件所標注的建筑隔聲情況和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所表征的聲環境狀況見附件九。 商品房建筑隔聲情況未達到標準的,出賣人應當按照規劃設計的要求補做建筑施工隔聲措施,并承擔全部費用;因此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出賣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
第二十一條 使用承諾和風險提示
1、買受人使用該商品房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用途、建筑主體結構和承重結構! 〕竞贤、補充協議及其附件另有約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該商品房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使用與該商品房有關的共用部位和設施,并按照共用部位與共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鲑u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品房有關的共用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2、出賣人承諾商品住宅不分割拆零銷售;不采取返本銷售或者變相返本銷售的方式銷售商品房;不采取售后包租或者變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銷售未竣工商品房!
3、 !
第二十二條 產權登記
(一)初始登記 出賣人應當在 __年 ____月 ____日前,取得該商品房所在樓棟的權屬證明。 如因出賣人的責任未能在本款約定期限內取得該商品房所在樓棟的權屬證明的,雙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
1、買受人有權退房! ≠I受人退房的,出賣人應當自退房通知送達之日起 ____日內退還全部已付款,并按照買受人全部已付款的 ____ %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I受人不退房的,合同繼續履行,自出賣人應當取得該商品房所在樓棟的權屬證明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取得權屬證明之日止,出賣人應當按日計算向買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萬分之 _____ 的違約金!
2、 ___ !
(二)轉移登記
1、商品房交付使用后,雙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_____ 種方式處理:
(1)雙方共同向權屬登記機關申請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
(2)買受人同意委托 ___ 向權屬登記機關申請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 , 委托費用 元人民幣(大寫)!
2、如因出賣人的責任,買受人未能在商品房交付之日起 ____日內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的,雙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
(1)買受人有權退房! ≠I受人退房的,出賣人應當自退房通知送達之日起 ____日內退還買受人全部已付款,并按照 __ 利率付給利息! ≠I受人不退房的,自買受人應當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的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之日止,出賣人按日計算向買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萬分之 _____ 的違約金!
(2)_ !
3、如因買受人的責任造成買受人未能在商品房交付之日起____日內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的,由買受人承擔責任!
第二十三條 共有權益的約定
1、該商品房所在樓棟的屋面使用權歸全體產權人共有;
2、該商品房所在樓棟的外墻面使用權歸全體產權人共有;
3、 ___ ; 4 、 ___ !
第二十四條 前期物業管理
(一)物業管____區域劃分四至為: 東至___ ; 西至___ ; 南至___ ; 北至___ ! ∥飿I服務用房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位于 【號樓】【幢】【座】 層 單元 號;地下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位于 【號樓】【幢】【座】 層 單元 號;其中業主大會及業主委員會辦公用房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位于 【號樓】【幢】【座】 層 單元 號! (注:物業服務用房為多處時,雙方可自行增加以上內容)
(二)前期物業管理期間,本物業管____區域內的物業服務費標準為:【住宅】 元平方米月;【辦公樓】:X元平方米月;【商業物業】:X元平方米月;【會所】:X元平方米月;【 】:X元平方米月!
(三)在交付房屋前,出賣人應當向買受人發放該套房屋的業主一卡通! ≠I受人入住前,應當與銀行、出賣人簽訂前期物業服務費托收協議,按照上述費用標準,在業主一卡通內預存_____個月(不超過12個月)的物業服務費。
(四)物業管____區域內規劃用于停放車輛的車庫、車位,出賣人不得出售給本物業管____區域業主以外的其他人!
(五)買受人已詳細閱讀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和臨時管理規約,同意出賣人提供的前期物業服務,遵守臨時管理規約。 (
六) 出賣人應當按照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承擔前期物業服務責任! ∏捌谖飿I服務合同、臨時管理規約及其他約定見附件七!
第二十五條 專項維修資金 買受人委托出賣人代交專項維修資金的,出賣人應當自受托之日起 ____日內,向買受人提交專項維修資金繳納憑證。
第二十六條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合同的一方當事人應當及時告知另一方當事人,并自不可抗力事件結束之日起 ____日內向另一方當事人提供證明。
第二十七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__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p方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對本合同中未約定、約定不明或不適用的內容簽訂書面補充協議進行變更或補充,但補充協議中含有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本合同中約定應當由出賣人承擔的責任或不合理地加重買受人責任、排除買受人主要權利內容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Ρ竞贤慕獬,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竞贤郊把a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及附件共 頁,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出賣人 份,買受人 份, 份, 份。
第三十條 出賣人與買受人在該合同上簽字、蓋章后,出賣人應當在北京房地產交易管理系統上進行商品房預售合同網上聯機備案,并打印聯機備案表蓋章后交買受人一份! ∩唐贩款A售合同聯機備案手續應當在____日內完成。 出賣人 ( 簽章 ) : 買受人 ( 簽章 ) :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 簽章 ) : 【負責人】: 【委托銷售代理機構】 ( 簽章 ) : 【委托代理人】 ( 簽章 ) : 簽訂時間: __年 ____月 ____日 簽訂時間: __年 ____月 ____日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商品房預售合同新版 篇26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項目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_____方式取得位于______、編號為______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餐恋厥褂脵喑鲎尯贤枴场餐恋厥褂脵鄤潛芘鷾饰募枴场矂潛芡恋厥褂脵噢D讓批準文件號〕為___________。
該地塊土地面積為____,規劃用途為____,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出賣人經批準,在上述地塊上建設商品房,〔現定名〕〔暫定名〕___。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_____,施工許可證號為_____。
第二條商品房銷售依據。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現房〕〔預售商品房〕。預售商品房批準機關為__,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為_____。
第三條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的基本情況。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項目中的:
第_____〔幢〕〔座〕_____〔單元〕〔層〕______號房。
該商品房的用途為_____,屬_____結構,層高為____,建筑層數地上_____層,地下_____層。
該商品房陽臺是〔封閉式〕〔非封閉式〕。
該商品房〔合同約定〕〔產權登記〕建筑面積共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___平方米。
第四條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下述第_____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1、按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每平方米__元
總金額__千__百__拾__萬__千__百__拾__元整。
2、按套內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每平方米__元,總金額__千__百__拾__萬__千__百__拾___元整。
3、按套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為__千__百__拾__萬__千__百__拾___元整。
第五條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根據當事人選擇的計價方式,本條規定以〔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當事人選擇按套計價的,不適用本條約定。
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商品房交付后,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雙方同意按第_種方式進行處理:
1、雙方自行約定:
2、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處理:
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第七條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
逾期在__日之內,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逾期超過___日后,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累計應付款的___%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愿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___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本條中的逾期應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第八條交付期限。
出賣人應當在__年__月__日前,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將具備下列第__種條件,并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
1.該商品房經驗收合格。
2.該商品房經綜合驗收合格。
3.該商品房經分期綜合驗收合格。
第九條出賣人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特殊情況外,出賣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
逾期不超過___日,自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逾期超過___日后,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__天內退還全部已付款,并按買受人累計已付款的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___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第十一條交接。
商品房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后,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出賣人應當出示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證明文件,并簽署房屋交接單。所購商品房
商品房預售合同新版 篇2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分行/支行(監控銀行)
丙方:_________(房地產開發企業)
為加強商品房預售管理,規范商品房預售款使用行為,根據《廣東省商品房預售管理條例》的規定,經甲、乙、丙方協商,就位于廣州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_________地段,項目名稱為_________,監控賬號為_________樓盤的預售款收存和劃撥使用訂立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權利
1.甲方負責對商品房預售款收存和使用的日常監督管理,并貫徹實施《廣東省商品房預售管理條例》。
2.乙方在為丙方辦理預售款撥付時,應要求丙方出具《預售款專用資金撥付批準書》。
3.進入監控賬戶的預售款未經甲方同意撥付的,一律不準使用。
4.樓宇竣工后,丙方憑竣工驗收證明向甲方申請辦理監控賬戶銷戶手續。經甲方審核批準銷戶的,丙方持銷戶批準書向乙方辦理賬戶取消監控手續。
5.根據《廣東省商品房預售管理條例》,甲方可以向預售人(丙方)收取監督管理款項千分之二的監督管理服務費。在工程建設期內,丙方向甲方申請使用商品房預售款項,經甲方審核同意支付的,按撥付數額收取千分之二的監督管理服務費。
二、義務
1.甲、乙、丙三方必須嚴格按照《廣東省商品房預售管理條例》的具體要求開設監控專戶及簽定本協議。
2.甲方應在收到丙方使用預售款申請之日起五天內作出答復;對不同意使用的,應當以書面方式說明理由。
3.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開展監管工作,按甲方批準的支付額給丙方辦理預售款撥付。
4.乙方須將所有按揭貸款劃入監控賬戶,不得直接支付給丙方或轉作它用。
5.乙方須按甲方的要求于每個工作日將前一天監控賬戶的預售款收支情況填報到《房屋管理系統》上,同時要及時在《房屋管理系統》上對監控賬戶內所收到的每一筆預售款作上標記。
6.丙方不得直接收存預售款。
7.丙方應根據《房屋管理系統》上公布的示范合同文本,與預購人協商擬訂合同條款并簽訂商品房銷售合同;應要求預購人按《商品房預售款繳款通知書》將購房款直接存入商品房預售款監控賬戶,并憑銀行出具的存款憑證為預購人換取交款收據。
8.丙方與預購人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后10天內,向房地產交易登記機構申請辦理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確認手續。在辦理合同備案確認手續時,丙方應同時附送銀行出具給預購人的商品房預售款存入專用賬戶的憑證。
9.丙方經甲方批準撥付取得的預售款項,在項目竣工之前,只能用于購買項目建設必需的建筑材料,設備和支付項目建設的施工進度款及法定稅費,不得挪作他用。
10.丙方必須遵守《廣東省商品房預售管理條例》,并接受甲方管理和監督,切實保障預購人的合法權益。
三、法律責任
丙方違反規定直接收存預售款的,甲方應責令其改正。對情節嚴重的,應降低或注銷其房地產開發資質,并處以違法使用款項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罰款。同時,通過媒體予以曝光。
四、其他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方兩份、乙、丙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公章)負責人:_________(簽章)
乙方:_________(公章)負責人:_________(簽章)
丙方:_________(公章)負責人:_________(簽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房預售合同新版 篇28
出售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購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姓名: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
出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國籍: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深圳經濟特區土地管理條例》和《深圳經濟特區商品房產管理規定》制定。
第一條 甲方經市府國土局批準,取得位于深圳市__________用地面積__________M2的土地使用權。地塊編號:__________使用年期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甲方在上述土地興建樓宇,系定名為_________,由甲方預售。
第二條 乙方自愿向甲方定購上述樓宇的第______幢______號(第______層)。建筑面積______M2,土地面積______/M2(其中:基底分攤______M2、公用分攤______M2、其它______M2)。
第三條 甲方定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交付乙方使用。
如遇下列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使用,但不得超過______天: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
2.施工中遇到異常困難及重大技術問題不能及時解決;
3.其它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
上述原因必須憑深圳市有關主管部門的證明文件為依據,方能延期交付使用。
第四條 甲乙雙方同意上述訂購之樓宇售價為:____________單價____________元/M2,總金額______幣______千______百______十____萬______千______百______十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____萬元)。
付款方式:乙方按甲方指定收款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戶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期(一次)付款(見附表一)。
第五條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有權追索違約利息。如逾期______天以上,仍未付所欠款項和利息,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將樓宇出售他人。
第六條 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日期交付給乙方使用,應按合同規定交付日第二天起計算付款利息,以補償乙方的損失。
第七條 甲方出售的樓宇須經深圳市建筑質量檢驗部門驗審合格、并負責保修半年,如質量不合格時,乙方有權提出退房,退房后甲方應將已付款項及全部利息在三十天內退回乙方。
第八條 甲乙雙方在樓宇交付使用并付清樓款后,簽訂《房地產轉讓合同書》,經市府主管部門辦理轉讓登記手續,發給《房地產權證》,乙方才能獲得房地產權。
乙方在使用期間,有權享用與該樓宇有關連的公共通道、設施、活動場所。同時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令和社會道德,維護公共設施和公共利益。
第九條 乙方所購樓宇只作____________使用,在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樓宇結構和用途,如有損壞應自費修繕。
乙方購置的樓宇所占用的土地,按有關土地管理規定繳納土地使用費。
第十條 預售的樓宇,乙方不許轉讓、抵押,否則,違反市府有關規定,后果自負。
第十一條 后面的附表一、二均為本合同內容的組成部分。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簽訂蓋章之日起生效。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不能解決時,應提請深圳市仲裁機關仲裁或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房地產審判庭裁決。
第十三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公證機關、房地產權登記機關各一份。
出售方:________________ 購買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附表一
建筑期購樓分期付款
一、第一次付款自簽約日起______日內付全部價款的______%;______幣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萬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_萬元)
二、第二次付款自簽約日起______日內付全部價款的______%;______幣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萬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_萬元)
三、其余部分在移交房屋前一天付清______%;_____幣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萬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_萬元)
附表二
本合同售價中已包括的主要項目(略)
商品房預售合同新版 篇29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
甲方按照《北京市實施某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細則》的規定。已合法取得北京市( )區(縣)( )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土地面積為( )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國有土地使用證號為( )。甲方在上述地塊上建設項目的名稱為( ),現已具備規定的預售條件,經北京市房地產管理局批準,準予上市預售,外銷預售許可證號為( )
乙方自愿購買甲方的( )房屋,甲方已于某)年( )月( )日收到乙方預購房屋的定金 元。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上述房屋的預售預購事項,訂立本契約。
第一條:( )房屋,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積,房屋狀況詳見附件),土地面積( )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積)土地使用期限自房屋產權過戶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上述各項面積為甲方暫測面積,房屋竣工后以北京市房地產管理局實測面積為準。
第二條:雙方同意上述預售房屋售價為每建筑平方米( ) 幣( )元,價款合計為(大寫)( )幣(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小寫: )。 房屋竣工后,第一條載明的暫測面積與實測面積誤差在( ) %以內的,不再結算;誤差超過( )%的,超過部分按房屋售價進行結算。
第三條: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付款,并按期將購房價款匯入甲方指定銀行。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元,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時轉為購房價款。 甲方指定銀行: 銀行帳號:
第四條;乙方逾期付款,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索違約金。違約金自本契約約定付款之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按中國人民銀行固定資產貸款利率計算。逾期超過( )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乙方未付款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契約。契約終止自甲方書面通知送達乙方之日起生效。乙方已交納的定金甲方不予返還。
第五條:甲方須于某)年( )月( )日前,將房屋交付給乙方。除不可抗力外,甲方未按期將房屋交給乙方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索違約金。違約金自房屋應交付之日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日止按中國人民銀行固定資產貸款利率計算。逾期超過( )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甲方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權終止本契約。契約終止自乙方書面通知送達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契約終止后 日內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外,并須將乙方已付的房價款及利息全部退還給乙方。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固定資產貸款利率計算。
第六條:甲方交付房屋時,應提交建筑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出具的《工程質量竣工核驗證書》。 甲方交付的房屋經建筑工程質量監督部門核驗不合格的。乙方有權終止本契約,甲方應在契約終止后 日內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并將乙方已付的房屋價款和利息全部退還乙方(利息計算同第五條)甲方交付房屋的裝修、設備未達到本契約附件一規定的裝修、設備標準的,甲方同意按未達到部分的雙倍差價向乙方補償。
第七條:甲方同意按《建筑工程保修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自房屋交付之日起對乙方購置的房屋進行保修。
第八條:乙方同意其購置的房屋由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管理公司代管。
第九條:本契約由雙方簽字,并在辦理房屋預售預購登記后生效。預售、預購登記于某約簽定之日起 日內,由雙方共同到北京市房地產市場管理處辦理。
第十條:本契約生效后至( )年( )月( )日前,乙方如轉讓其預購的房屋,須與轉受讓人在本契約上背書,并按規定到北京市房地產市場管理處辦理預售契約轉登記。
第十一條:雙方同意房屋交付后 日內共同到北京市房地產市場管理處辦理房屋買賣過戶手續,并按有關規定申領房屋所有權證。
第十二條:辦理上述手續時發生的稅費,由雙方依照有關規定負擔。
第十三條:本契約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因履行契約發生的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本契約未盡事項,雙方可簽定補充協議 本契約的附件為本契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本契約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北京市房地產管理局二份。副本( )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代理人: 代理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預售登記機關:(章)
經辦人:
年 月 日
商品房預售合同新版 篇30
甲方(賣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郵編: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
資質證書號碼: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乙方(買方):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出生年月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住所(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購買甲方預售的_________商品房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通過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劃撥方式取得區/縣_________地塊土地使用權,并依法進行了土地使用權登記取得房地產權證,證書號為:_________,土地面積為:_________,土地用途為“_________.甲方經批準,在該地塊上投資建造《_________》(暫定名/現定名)商品房,主體尋址建筑結構為_________結構;建筑物地上層數為_________層,地下層數為_________層。
上述商品房已具備《_________市房地產轉讓辦法》規定的預售條件,_________局已批準上市預售(預售許可證編號:_________)。
第二條 乙方向甲方購買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幢(號_________層_________室(以下簡稱該房屋),政府批準的規劃用途為_________。
據甲方暫測該房屋建筑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公用分攤建筑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該房屋建筑層高為_________米。
該房屋建筑設計及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二;該房屋建筑結構、裝修及設備標準見本合同附件三;該房屋相關情況說明(抵押關系、租賃關系、相鄰關系及小區平面布局)見本合同附件四;該房屋《前期物業管理且務合同》、《使用公約》或有關承諾書見本合同附件五。
第三條 乙方購買該房屋,每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積單價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第四條 乙方購買該房屋的總房價款(含附件三中裝修、設備價格)是指該房屋和相應比例的土地使用權的總價格。本合同約定的總房價款除該房屋建筑面積的暫測不一致的原因外,不再作變動。
第五條 在該房屋交付時,房屋建筑面積以_________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認定的測繪機構實測面積為準,如甲方暫測面積與實測面積不一致時,除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外按下列約定處理:
1、按該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積單價計算多退少補;
2、甲方同意當暫測面積與實測面積的誤差超過+_________%(包括_________%),不向乙方收取超過部分的房價款;甲方同意當暫測面積與實測面積的誤差超過-_________%(包括-_________%),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行使單方解除權時,必須在雙方簽署《房屋交接書》之時或之前提出,否則視為放棄該項權利。
第六條 簽訂本合同時,該房屋建設工程建設到_________.乙方應當按本合同約定時間如期足額將房價款解入甲方的預售款監管帳戶(預售款監管機構:_________、帳戶名稱:_________、帳號:_________)。預售款按政府規定監管使用。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雙方在附件一中約定明確。
第七條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付款,應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逾期未付款額的日萬分之_________計算,違約金自本合同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算至實際付款之日止。逾期超過_________天后,甲方有權選擇下列第_________種方案追究乙方責任:
1、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賠償金額為總房價款的_________%,甲方有權在乙方已支付的房價款中扣除乙方應支付的賠償金額,剩余房款退還給乙方。如乙方已支付的房價款不足賠償的,甲方有權追索。甲方如行使解除合同權的,應當書面通知乙方。
2、_________
第八條 簽訂本合同后,甲方不得擅自變更該房屋的建筑設計(見附件二),確需變更的應當征得乙方書面同意并報規劃管理部門審核批準,在獲得批準之日起_________天內與乙方簽訂本合同變更協議。
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擅自變更該房屋的建筑設計,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第九條 甲方不得擅自變更已經與乙方約定的小區平面布局(見附件四),確需變更的應當征得乙方書面同意。
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變更小區的平面布局,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如不能恢復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總房價款的_________%違約金。
第十條 該房屋的交付必須符合下列第_________種方案所列條件:
1、辦理了房地產初始登記手續,取得新建商品房房地產權證(大產證);甲方對該房屋設定的抵押已注銷;甲方已按規定繳納了物業維修基金。
2、取得了《住宅交付使用許可證》;甲方對該房屋設定的抵押已注銷;甲方已按規定繳納了物業維修基金;甲方承諾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辦理房地產初始登記手續,取得新建商品房房地產權證(大產證),如到時不能取得商品房房地產權證(大產證),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3、_________
第十一條 甲方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除不可抗力外。
第十二條 甲方如未在本合同第十一條約定期限內將該房屋交付乙方,應當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自本合同第十一條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之第二天起算至實際交付之日止。逾期超過_________天,乙方有權選擇下列第_________種方案追究甲方責任:
1、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2、_________
第十三條 該房屋符合本合同第十條約定的交付條件后,甲方應在交付之日前_________天書面通知乙方辦理交付該房屋的手續。乙方應在收到該通知之日起_________天內,會同甲方對該房屋進行驗收交接。房屋交付的標志為_________.
在驗收交接時,甲方應出示符合本合同第十條約定的房屋交付條件的證明文件,因該房屋用途為_________用房,甲方應向乙方提供《_________質量保證書》和《_________使用說明書》。同時,甲方應當根據乙方要求提供實測面積的有關資料。
商品房預售合同新版 篇31
甲方(賣方):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資質證書號碼: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買方):_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性別:_______
出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住所(址):_________郵編:_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購買甲方預售的《______________》商品房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通過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劃撥方式取得區/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塊土地使用權,并依法進行了土地使用權登記取得房地產權證,證書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面積為: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用途為“_______________.甲方經批準,在該地塊上投資建造《___________________》(暫定名/現定名)商品房,主體尋址建筑結構為_________結構;建筑物地上層數為_________層,地下層數為______層。
上述商品房已具備《上海市房地產轉讓辦法》規定的預售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局已批準上市預售(預售許可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乙方向甲方購買_____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幢(號___層__室(以下簡稱該房屋),政府批準的規劃用途為__________.
據甲方暫測該房屋建筑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公用分攤建筑面積為___平方米。該房屋建筑層高為_____米。
該房屋建筑設計及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二;該房屋建筑結構、裝修及設備標準見本合同附件三;該房屋相關情況說明(抵押關系、租賃關系、相鄰關系及小區平面布局)見本合同附件四;該房屋《前期物業管理且務合同》、《使用公約》或有關承諾書見本合同附件五。
第三條
乙方購買該房屋,每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積單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乙方購買該房屋的總房價款(含附件三中裝修、設備價格)是指該房屋和相應比例的土地使用權的總價格。本合同約定的總房價款除該房屋建筑面積的暫測不一致的原因外,不再作變動。
第五條
在該房屋交付時,房屋建筑面積以上海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認定的測繪機構實測面積為準,如甲方暫測面積與實測面積不一致時,除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外按下列約定處理:
1、按該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積單價計算多退少補;
2、甲方同意當暫測面積與實測面積的誤差超過+_________%(包括_____%),不向乙方收取超過部分的房價款;甲方同意當暫測面積與實測面積的誤差超過-____%(包括-______%),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行使單方解除權時,必須在雙方簽署《房屋交接書》之時或之前提出,否則視為放棄該項權利。
第六條
簽訂本合同時,該房屋建設工程建設到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應當按本合同約定時間如期足額將房價款解入甲方的預售款監管帳戶(預售款監管機構:___________________、帳戶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預售款按政府規定監管使用。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雙方在附件一中約定明確。
第七條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付款,應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逾期未付款額的日萬分之_____計算,違約金自本合同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算至實際付款之日止。逾期超過______天后,甲方有權選擇下列第_______種方案追究乙方責任:
壹、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賠償金額為總房價款的___%,甲方有權在乙方已支付的房價款中扣除乙方應支付的賠償金額,剩余房款退還給乙方。如乙方已支付的房價款不足賠償的,甲方有權追索。
甲方如行使解除合同權的,應當書面通知乙方。
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簽訂本合同后,甲方不得擅自變更該房屋的建筑設計(見附件二),確需變更的應當征得乙方書面同意并報規劃管理部門審核批準,在獲得批準之日起____天內與乙方簽訂本合同變更協議。
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擅自變更該房屋的建筑設計,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第九條
甲方不得擅自變更已經與乙方約定的小區平面布局(見附件四),確需變更的應當征得乙方書面同意。
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變更小區的平面布局,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如不能恢復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總房價款的____%違約金。
第十條
該房屋的交付必須符合下列第_____種方案所列條件:
壹、辦理了房地產初始登記手續,取得新建商品房房地產權證(大產證);甲方對該房屋設定的抵押已注銷;甲方已按規定繳納了物業維修基金。
貳、取得了《住宅交付使用許可證》;甲方對該房屋設定的抵押已注銷;甲方已按規定繳納了物業維修基金;甲方承諾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辦理房地產初始登記手續,取得新建商品房房地產權證(大產證),如到時不能取得商品房房地產權證(大產證),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甲方定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除不可抗力外。
第十二條
甲方如未在本合同第十一條約定期限內將該房屋交付乙方,應當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自本合同第十一條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之第二天起算至實際交付之日止。逾期超過____天,乙方有權選擇下列第_______種方案追究甲方責任:
壹、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該房屋符合本合同第十條約定的交付條件后,甲方應在交付之日前_____天書面通知乙方辦理交付該房屋的手續。乙方應在收到該通知之日起______天內,會同甲方對該房屋進行驗收交接。房屋交付的標志為___________________.
在驗收交接時,甲方應出示符合本合同第十條約定的房屋交付條件的證明文件,因該房屋用途為_______用房,甲方應向乙方提供《___________________質量保證書》和《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說明書》。同時,甲方應當根據乙方要求提供實測面積的有關資料。
甲方如不出示和不提供前款規定的材料,乙方有權拒絕接收該房屋,由此而產生的延期交房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第十四條
在甲方辦理了新建商品房房地產初始登記手續、取得了房地產權證(大產證)后____日內,由甲、乙雙方簽署本合同規定的《房屋交接書》!斗课萁唤訒纷鳛檗k理該房屋過戶手續的必備文件。
甲、乙雙方在簽署《房屋交接書》之日起________天內,由雙方依法向_________交易中心辦理價格申報、過戶申請手續、申領該房屋的房地產權證(小產證)。
第十五條
該房屋的風險責任自該房屋交付之日起由甲方轉移給乙方。如乙方未按約定的日期辦理該房屋的驗收交接手續,甲方應當發出書面催告書一次。乙方未按催告書規定的日期辦理該房屋的驗收交接手續的,則自催告書約定的驗收交接日之第二日起該房屋的風險責任轉移由乙方承擔。
第十六條
甲方保證在向乙方交付該房屋時該房屋沒有甲方設定的抵押權,也不存在其它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如房屋交付后出現與甲方保證不相一致的情況,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七條
甲方交付的該房屋系驗收合格的房屋。如該房屋的裝修、設備標準達不到本合同附件三約定的標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實際的裝修、設備與約定的裝修、設備差價____倍給予補償。如主體結構不符合本合同附件三約定的標準,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雙方商定對標準的認定產生爭議時,委托本市有資質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檢測并以該機構出具的書面鑒定意見為處理爭議的依據。
第十八條
該房屋交付后,乙方認為主體結構不合格的,可以委托本市有資質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檢測。經核驗,確屬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第十九條
乙方行使本合同條款中約定的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權利時,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當在收到乙方的書面通知起_________天內將乙方已支付的房價款(包括利息,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率計算)全部退還乙方,并承擔賠償責任,賠償金額為總房價款的_________%,在退還房款時一并支付給乙方。
前款及本合同其他條款所稱已支付的房價款是包括乙方直接支付的和通過貸款方式支付的房價款。
第二十條
甲方交付該房屋有其他工程質量問題的,乙方在保修期內有權要求甲方除免費修復外,還須按照修復費的_______倍給予補償。
雙方商定對該房屋其他工程質量問題有爭議的,委托本市有資質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檢測并以該機構出具的書面鑒定意見為處理爭議的依據。
第二十一條
自該房屋驗收交接之日起,甲方對該房屋負責保修。保修范圍和保修期由甲乙雙方參照國務院發布的《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上海市房地產轉讓辦法》規定在本合同附件五中約定。
第二十二條
甲方已選聘___________________物業公司對該房屋進行前期物業管理,并與其簽訂了《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見附件五)。因該房屋規劃用途為_____用房,甲乙雙方已簽訂了《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公約》(見附件五)。
第二十三條
乙方購買的房屋及其相應占有的土地使用權不可分離。自該房屋的房地產權利轉移之日起,甲方與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的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合同中約定的權利、義務和責任轉移給乙方。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項下乙方享有的權益(房屋期權),乙方可以依法轉讓、抵押。乙方依法行使上述權利時,甲方應予協助。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一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向另一方送達的任何文件、回復及其它任何聯系,必須用書面形式,且采用掛號郵寄或直接送達的方式,送達本合同所列另一方的地址或另一方以本條所述方式通知更改后的地址。如以掛號郵寄的方式,在摧毀郵后(以寄出的郵戳為準)第____日將被視為已送達另一方,如以直接送達的方式送達,則于另一方簽收時視作已送達。
第二十六條
該房屋買賣過程中所發生的稅費按有關規定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的補充條款、附件及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佞。本合同補充條款、補充協議與正文條款不相一致的,以補充條款、補充協議為準。
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需變更的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變更協議進行約定。
第二十八條
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對各自的權利和義務清楚明自,并愿按本合同約定嚴格履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約定要求索賠。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公證處公證之日起生效。雙方商定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由甲方/乙方/雙方負責向房地產登記機構辦理本合同登記備案手續。
若責任方逾期不辦理合同登記備案手續造成另一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條
本合同登記備案后,如發生協議解除本合同的事實時,在事實發生之日起30天內雙方持解除合同的書面文件到___________________房地產登記機構辦理注銷本合同登記備案的手續。
甲方或乙方依據本合同有關條款的約定單方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或乙方應憑單方面解除合同的書面通知的送達憑據單方面到房地產登記機構辦理注銷本合同登記備案的手續。
第三十一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選定下列第_______種方案解決(不選定的劃除):
壹、向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貳、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壹式____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各執壹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