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柜臺貨架定作合同(精選3篇)
超市柜臺貨架定作合同 篇1
甲方(承攬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聯系電話:
傳真: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乙方(定作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聯系電話:
傳真: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甲方為乙方加工柜臺、貨架,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加工成品
品名規格(長,寬,高cm)單位數量備注
玻璃柜臺 件
塑料臺面柜臺 件 不帶抽屜
玻璃臺面柜臺 件
棉布貨架 件
大百貨電器貨架 件
小百貨貨架 件
第二條 加工成品質量要求
一、材種:
二、用材尺寸:
三、嚴格掌握木制品的木材干燥程度,榫縫、肩角結構必須嚴密、堅固,表面必須平整光滑,木材無形變、翹曲、撥縫、松榫;塑料面要求平直、整齊,四周不得有翹起、脫膠現象;玻璃位置以圖紙標示為準,保證方正、平直并且安裝方便。
四、甲方按乙方質量要求和圖紙,先做規格樣品,由縣物價局核定價格后,雙方代表當面封存樣品,作為驗收的依據。
第三條 原材料由甲方提供。
原材料質量要求:
第四條 圖紙由乙方于 年 月 日前送交甲方。甲方在依照乙方的要求進行工作期間,發現提供的圖紙不合理,應當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回復,提出修改意見。甲方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得到答復,有權停止工作,并通知乙方。因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賠償。
第五條 工程價款按核定價格單計算款 元(大寫: )。
第六條 驗收標準和方法
本加工成品全部完工后,甲方通知乙方到廠驗收,乙方接到通知 天內必須到廠驗收。驗收標準以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以及圖紙和樣品為標準,數量以合同規定為標準。雙方在檢驗中發生爭議時,由縣物價局提供檢驗證明。
第七條 交貨的時間和地點
年 月 日至 月 日全部交貨。任何一方如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貨,必須在事先與對方達成協議,并按協議執行。交貨地點在乙方 ,由 (部門)收貨,驗收合格,辦理交接手續。
第八條 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
由甲方負責包裝,以定作物不受損壞為準;每件包裝費均按 元(大寫: )計算,共計 元(大寫: ),全部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九條 運輸辦法及費用負擔
由甲方負責運輸,每件運輸費用均按 元(大寫: )計算,運輸費用共計 元(大寫: ),全部費用由乙方負擔。運輸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第十條 本合同簽字之日,乙方應向甲方給付預付款 元(大寫: )。甲方不履行合同時,除承擔違約責任外,必須如數返還預付款。乙方不履行合同的,把預付款抵作違約金和賠償金,有余款的應返還。
第十一條 結算方式及期限
乙方收到全部定作物,驗收合格后,即辦理移交手續,據以結賬,并在收貨后 天內通過銀行付款。
第十二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一、甲方如未按合同規定的質量交付定作物,乙方同意利用的,應當按質論價;不同意利用的,甲方應當負責修理或調換,并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經過修整或調換后,仍不符合合同規定的,乙方有權拒收,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賠償。
二、甲方交付定作物的數量少于合同規定的,乙方仍然需要的,甲方應當照數補齊,補交部分按逾期交付處理;乙方不再需要的,有權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賠償。
三、因甲方包裝不善造成定作物毀損的,由甲方賠償損失。
四、甲方逾期交付定作物的,應當向乙方償付違約金,每逾期 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價款總額的 %償付違約金。
五、甲方不能交付定作物的,應向乙方償付不能交付定作物部分價款總值 %的違約金。
六、由甲方負責送貨的,如運輸中造成定作物損壞,甲方應當負責修理,達到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否則乙方有權拒收。
第十三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一、乙方如中途變更定作物的數量、規格、質量或設計等,應當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二、乙方如中途廢止合同,應償付甲方未履行部分定作物價款總值 %的違約金。
三、乙方如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向甲方提供圖紙和其他技術資料,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順延外,乙方應當償付甲方因停工待料的損失。
四、乙方如超過合同規定日期付款,應當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甲方償付違約金。
五、乙方如無故拒絕接收定作物,應當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六、乙方如變更交付定作物的地點,應承擔因此而多支出的費用。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
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內,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毀損、滅失的,甲方在經有關部門證明后,可免予承擔違約責任。但甲方應當積極采取措施,盡量減少損失,如不可抗力的損失是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以外發生的,不得免除甲方責任;在乙方遲延接受或無故拒收期間發生的,乙方應當承擔責任,并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五條 本合同發生糾紛時,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辦理本合同公證的公證機關申請調解,或向合同管理機關申請調解,也可以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經公證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即失效。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公證處、 各存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于: 簽于:
超市柜臺貨架定作合同 篇2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身份證號: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使用權的攤位出租給乙方使用的事宜,雙方協議如下:
第一條租賃內容
1.甲方將位于攤位出租給乙方使用,攤位使用面積為平方米;
2.甲方同意乙方從事經營,乙方增減經營范圍需經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辦理經營需要的執照及經營批文;
3.乙方營業時間夏季(月——月)為早晨點至晚點,冬季(月——月)為早晨點至晚點,需要調整需要甲方書面同意;
4.攤位需要的水、電、天然氣、供暖及消防等設施由方負責安裝,攤位分戶電表、水管、天然氣及供暖測量表費用由方承擔。上述設備的運行及維修費用,包含在租金之內,乙方不再另行付費(可以不包含,自行約定)
第二條租賃期限為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攤位,乙方應如期歸還,乙方需繼續承租的,應于租賃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后,雙方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三條租金及其它費用
1.攤位租金為每月元(小寫:),合計每年元(小寫:);
2.本合同簽訂后日內,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個月的租金和押金,押金為個月租金,租金每個月支付一次,乙方從第二次付款開始,每次在本月____日前支付;
3.自然原因造成的攤位損壞及照明燈光設施的故障進行維修、更換、保養由方承擔;
4.租賃期間,使用該攤位所發生的水、電、煤氣、電話等費用由乙方承擔,如果沒有要求甲方貼補費用則乙方只需交納正常用量費用,水、電、氣、暖計價標準按政府部門定價執行。乙方直接或甲方收取(選擇其一)統一繳納;
5.政府各單位、鄉政府和村委會收取的城市管理費、消防安全管理費、教育附加等管理費由方承擔,政府部門收取的衛生費用由方承擔(繳納方式是分開或者統一)
第四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對乙方利用攤位銷售偽劣商品和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以及損害消費者利益的行為進行監督,并報有關執法部門;
2.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并愛護攤位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致使攤位附屬設施損壞的,乙方承擔維修費;乙方另需增設附屬設施或在超市門口及周圍設立廣告牌的,應征得甲方書面同意,雙方從實際情況出發,共同做好消防、安全、衛生工作;
3.租賃期內,對所租賃的攤位擁有合法使用權并按照約定交納租金及其它費用,乙方為所租賃攤位的安全責任人,對該攤位使用安全和防火安全負責,并遵守超市內各項消防安全、用電安全管理規定,不亂接電源,不違章使用電器,違者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4.租賃期間,乙方應及時支付租金及其他費用,如拖欠不付滿個月,甲方有權每日收取欠款的8‰滯納金,并有權終止租賃合同,造成的損失直接從押金里面扣除。
5.租賃期間,若甲方提前終止合同的,甲方應賠償乙方個月租金和乙方搬遷費用;如乙方提前退租而違約,應賠償甲方個月租金且押金不退還。除本合同明確規定的終止條款外,任何單方面終止本合同皆視為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個月租金的違約金。
6.乙方不得擅自中途退租、轉租、轉讓攤位。若有特殊原因,確需中途退租、轉租、轉讓攤位,需經甲方同意;
7.乙方應愛護甲方超市內公用設施、維護攤容、攤貌及環境衛生,文明經商、禮貌服務,不亂堆、亂放、亂掛物品;
8.若租賃期內遇有政府強制拆遷的,甲方同意退還乙方未使用完期限的租金及押金,雙方同意以爭取雙方利益最大化為原則共同應對拆遷事宜;
9.租賃期滿后,甲方如繼續出租攤位時,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續約權;如期滿后不再出租,乙方應如期搬遷。
第五條納稅問題(選擇其一)
1.乙方營業產生的各種稅費由乙方直接繳納,按照收取部門征收標準計算;
2.乙方營業產生的各種稅費由甲方代為繳納,按照收取部門征收標準計算。
第六條本合同的某項條款需要變更時,必須用書面方式進行確定,接到函件方在____日內書面答復對方,____日內沒有答復的視同同意,最后達成補充協議。
第七條雙方各自辦理財產保險,互不承擔任何形式之風險責任,若因一方造成火災或其他經濟損失的,責任方承擔全部經濟損失。
第八條因拆遷等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時,不視為違約,甲方應將乙方已預交的租金退還給乙方。
第九條因一方原因使對方或超市無法正常營業,造成經濟損失的,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并賠償相關方經濟損失。
第十條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發生糾紛,由雙方友好協商,如協商不成時,可向超市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第十一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第十二條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出租方和承租方的身份證復印件(承租方簽字并注明提供的時間)
超市柜臺貨架定作合同 篇3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承租方:
簽訂時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財產及附件的名稱、數量、質量與用途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年零月,出租方從年月日起移交付承租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
第四條 租賃期間租賃財產的維修保養:
第五條 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在租賃期間,出租方如將出租財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不必征求承租方同意,但應告知承租方所有權轉移情況。所有權轉移后,出租財產所有權取得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出租方,享有原出租方享有的權利,承擔原出租方承擔的義務。
2.承租方如因工作需要,將租用財產轉讓給第三方承租使用,必須事先征得出租方的同意。
第六條 違約責任: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第八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九條 本合同在規定的租賃期屆滿前日內,雙方如愿意延長租賃期,應重新簽訂合同。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份,合同雙方各執;合同副本份,送單位備案。
出租方(章)
承租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話:
電話:
電掛:
電掛:
開戶銀行及賬號:
開戶銀行及賬號:
附:鑒(公)證意見:
經辦人:鑒(公)證機關(章)
年月日(注:除國家另有規定外,鑒(公)證實行自愿原則)
有效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