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三方的協議(精選3篇)
物業三方的協議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擁有金威大廈______樓產權,委托甲方進行物業管理,現出租給丙方,經三方協商一致,就丙方租用乙方______區______路______,面積______平方米的物業之管理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協議期限: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為期______年。
第二條:收費項目及標準:
1、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丙方向甲方支付履約保證金______元。
2、丙方須在每月十日前,按以下標準向物業管理公司繳交當月物業管理費、空調使用費;上月電費、水費及其它費用:
(1)物業管理費:RMB¥________元/平方米.月;
(2)空調使用費:RMB¥________元/平方米.月;
(3)水費、電費及維修費等(按實際發生數結算);
(4)空調開啟時間:周一至周五:8﹕00-18﹕00,周六:8﹕00-13﹕30,超時費用另計;
(5)車位:∕元/月∕個,合計∕月。
第三條:甲、丙雙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受乙方(業主)委托,依據《深圳市物業管理條例》等政策法規的規定,負責乙方所租賃給丙方房屋的物業管理工作。
2、丙方承諾按本協議規定期限繳交物業管理費、空調使用費及水電費等;否則,丙方承諾每日按逾期未交金額的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當丙方拖延繳費達15天以上時,甲方有權停止向丙方提供一切服務(包括供水、供電及空調等)。
4、協議期內,甲方有義務對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綠化、環境衛生、保安、交通等項目進行維護、修繕、服務與管理;丙方有權享受甲方提供的有償物業管理服務,同時,有義務服從甲方依據有關法規制定的管理規定。
5、丙方在出租房屋進行室內裝修時,須符合以下條件:
(1)嚴格遵守甲方的有關規定;
(2)不破壞出租房屋的建筑結構及其設備設施(除經甲方或業主同意);
(3)征得甲方、乙方書面同意并經有關部門批準后;
(4)裝修完畢后,報甲方、乙方以及相關部門驗收合格后,丙方才能使用出租房屋。如裝修過程中對出租房屋的公用設施或第三者財產造成損毀,丙方負責賠償一切損失。
6、為減少對本小區/大廈其他業主工作、生活的影響,丙方同意于∕年∕月∕日至∕年∕月∕日(以下簡稱:裝修期間)對出租房屋進行室內裝修。裝修前,丙方向物業管理公司繳交裝修押金∕元(裝修完畢,經甲方驗收合格后無息退還),如有損壞公共設施、設備,丙方需作價賠償。裝修期間,丙方如不需要使用空調服務,應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可免交空調使用費,其他費用自本協議簽訂日期起計收。
7、未經甲方同意,丙方不得在公共場所或通道堆放任何物件。否則,甲方有權將堆放于公共場所的物件按廢棄物處理。
8、丙方需要在出租房屋外安裝廣告招牌時,須報政府有關部門及甲方審核批準,并向甲方繳交相應費用。協議期內,丙方對承租房屋范圍內的治安、衛生、防火負有完全責任,丙方任何人員未經甲方批準,不得留宿,并不得在承租房屋經營、存放任何違禁品、易燃易爆品、腐蝕品以及劇毒品等。
第五條:本協議未盡事宜,三方另行協商解決。
第六條:聯絡方式:
甲方:
電話:
乙方:
電話:
丙方:
電話:
甲方每月五日發出的付款通知書等資料,須投至丙方以上聯絡地址。丙方如未收到,可在二天內直接向甲方索取;未索取的,視為丙方已收到該資料。
第七條: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丙方執一份,自三方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代表:
乙方:
代表:
丙方:
代表:
物業三方的協議 篇2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甲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和_________________物業公司(丙方)三方簽訂的物業合作協議應該包括甲方和丙方已經簽訂的協議名稱、甲方與乙方已經簽訂的協議名稱、甲乙丙三方在物業方面的合作內容、合作時間、具體金額、結算方式、續約條件以及違約賠付等,附頁應附上甲方和丙方已經簽訂的具體協議、甲方與乙方已經簽訂的具體協議。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各方友好、自愿、平等協商,就以上房間的前期物業服務工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信守。
1、三方一致確認,自甲方將房屋交付給乙方使用之日,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由乙方履行甲丙所簽署的《前期物業服務協議》中的甲方的權利義務,乙方聲明及確認,其已仔細閱讀及詳細了解《前期物業服務協議》所有內容,并同意承繼甲方在該協議項下的所有權利和義務。
2、各方均同意,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 ________年________月 ________日止(即甲乙方簽訂租賃期限同時屆滿)租期屆滿后,各方未續簽協議的,本協議自動終止。
3、乙方承諾在租賃期內完全地遵守及履行《前期物業服務協議》《租賃合同》及本協議項下的各項條款、條件、條文,物業管理費及其他一切款項,遵守物業的管理公約。
4、租賃期間,乙方向丙方繳納的一切款項(包括前期物業服務協議所包含的一切費用及其其他款項),丙方均須開具相應款項金額的發票給予乙方。
5、因本協議簽署而引致的登記備案手續或其他行政登記手續的變更,由手續使用方辦理,其他兩方積極協助、配合。
6、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甲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和_________________物業公司(丙方)三方簽訂的物業合作協議應該包括甲方和丙方已經簽訂的協議名稱、甲方與乙方已經簽訂的協議名稱、甲乙丙三方在物業方面的合作內容、合作時間、具體金額、結算方式、續約條件以及違約賠付等,附頁應附上甲方和丙方已經簽訂的具體協議、甲方與乙方已經簽訂的具體協議。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物業三方的協議 篇3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委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城市新建住宅小區管理辦法》及其實施細則等國家、地方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托乙方(承包給乙方)對古藺縣葫蘆山小區實行相對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座落位置: 四川省古藺縣古藺鎮金蘭路7號(國稅局對面);
占地面積: 約2500平方米;
建筑面積: 約8800平方米;
其中住宅: 約6300平方米;
物業類型: 低層商住樓。
第二條 委托管理事項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維護和管理。
房屋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體承重結構部位(樓蓋、屋頂、梁、柱、內外墻體、基礎等)、戶外墻面、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等。
(二)房屋共用設施設備及其運行的維護和管理。
房屋共用設施設備是指共用的上下水道、落水管、水箱、天線、供電線路、通訊線路、供氣線路、照明、消防設施、綠化、道路等。
(三)公共環境衛生。
公共環境衛生是指公共場地、房屋共用部位的生活垃圾、灰塵、淤泥等的收集、清運。
(四)治安防范。
1、內容
協助公安部門維護本小區的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消防的監控等),對進入本小區的可疑人員進行詢問和盤查。
2、責任
(1)制止本小區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發生,制止無效的,應立即通報政府相關部門處理;
(2)制止本小區內危害公共安全和個人安全的行為發生,制止無效的,應立即通報政府相關部門處理;
(3)協助政府部門調查處理本小區內火災、盜案、和人身傷害等突發事件。
(五)交通秩序和車輛停放。
1、對車輛的行駛和停放秩序實施有效有償管理;
2、對本小區內亂停亂放的車輛實行統一規劃管理;
3、有權對不遵守本小區相關管理規章制度和認為有危險的車輛謝絕停放。
(六)房屋裝飾裝修管理。
業主的房屋裝修及小區內的各項與房屋結構和涉及公共部位、公共設施的大小施工或項目,應立即通報甲方,甲方認可后方能與第三方簽訂《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辦理相關施工手續,再開始施工。工程完畢后,需通知甲方共同檢查認可后,第三方才能使用。
(七)每月抄水電表,計算、開票并代業主轉交水電費。搞好物業管理、收集、保存好物業管理的相關檔案、資料。
(八)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由物業管理公司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保管好由乙方代收的房屋維修養護基金(簡稱維修金),與乙方議定年度管理計劃、管理目標、年度費用概預算等。
2.合同簽訂起的前兩月,由甲方派人指導物管抄電表、水表,并做好各項費收的核算,收繳工作。但需接受業主的監督。
3.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年全面進行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管理失誤,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保留追訴權。
4.委托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政策及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責令停止違章行為、要求賠償經濟損失及支付違約金、對無故不繳、交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為的責任人采取通知、解釋、停水、停電等催繳催改措施。
5.委托乙方按規定畫出停車位,先滿足業主停車,有剩車位方可考慮適當的外來停車,停車一律收取適當費用,用于補貼本小區物業管理費用。
6.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按相關規定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物管房),由乙方在管理期間無償使用(所有權屬于全體業主),并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7.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按規定向乙方提供本物業所有的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并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8.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9.協助處理、協調非乙方原因而產生的各種糾紛。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10.法規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及本合同的規定,制訂該物業的各項管理辦法、規章制度、實施細則,自主開展各項管理經營活動,但不得損害大多數業主(住用戶)的合法權益,獲取不當利益。
2.遵照國家、地方物業管理服務收費規定,按物業管理的服務項目、服務內容。服務深度,測算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標準,并向甲方提供測算依據,嚴格按合同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不得只收費不服務或多收費少服務。
3.負責編制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與甲方議定后由乙方組織實施。
4.有權依照法規政策、本合同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違反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法規政策的行為進行處理。
5.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或有勞動能力的個人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并支付費用、但不得將整體管理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不得將重要專項業務承包給個人。
6.接受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及有關政府部門的監督、指導,并接受甲方和業主的監督。
7.每月定期向小區繳納300元承包管理費,作為小區業主委員會的日常必須開支積存;協助業主委員會及時向全體業主張榜公布小區收支民主賬以及需業主分擔的大型維修民主賬。
8.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
9.建立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并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10.開展有效的社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1.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業及其各類管理檔案、財務等資料;移交本物業的公共財產,包括用管理費、公共收入積累形成的資產。
12.不承擔對業主及非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財產的保管保險義務(另有,專門合同規定除外。)
第五條 物業管理服務目標。
1、房屋共用部位、房屋共用設施設備及其運行的維護和管理,及時,不拖延。(盡量減少給業主帶來的不便)
2、公共環境衛生、治安秩序良好,大部分業主滿意。(樓道地面每天掃、拖;扶手每天擦;樓道的天然氣表箱、窗臺,地面頑固污漬等每周至少徹底清掃1次;樓梯每天早上7點后清掃,小區的車輛停放處待車輛開出后清掃,要確保車輛停放處及院子內的衛生徹底并保持好)
3、管理人員(保安)態度端正,與業主和諧相處。(對業主提出的合理的意見和建議進行采納,對業主的有關疑問進行耐心的解釋)
4、保安工作制度上墻, 24小時在崗值班。
5、適時組織對綠化帶進行澆水、除草,確保花草長勢良好。
6、適時組織對樓道進行粉刷、適時組織對化糞池進行清理。(墻壁粉刷和清理化糞池的費用由從小區維修基金內支出)
7、對易造成管道堵塞的店面,特別是餐館的排污管道進行檢查、指導,并落實責任。
8、對業主的客人、朋友來訪做好及時登記,嚴禁業主及業主的客人、朋友以外的嫌疑人員隨便進入小區。
9、小區的樓道、墻壁嚴禁粘貼廣告,大型廣告牌需征得業主委員會同意后才能定制。
10、管理小區內車輛的停放,要求整齊、規范,不影響行走、應急通道,并關掉警報器。安全通道內嚴禁停車。
11、居民休息期間,嚴禁有人在小區內高聲喧嘩、吵鬧、開警報聲、放鞭炮、煙花等。
第六條 管理服務費用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在政府規定的標準范圍內,由甲乙雙方協商,按住戶0.4元/平方米,業主摩托車20元/月費用收取。(小車和對外摩托車停放費由物管自定)
2、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以每年當地政府公布的物價漲跌幅度作參考,并由甲乙雙方議定后調整。
3、乙方每月定期向小區繳納300元承包管理費,作為小區業主委員會的日常必須開支積存(以上第四條第7項)后;其余費收用于乙方的各項管理、購買小物品和五項保險費等。
4、業主私人室內的設備設施維修,如需要委托給乙方,乙方應做好服務,相關費用由業主私人承擔。(沒按月繳納維修金的業主,因室外公用設備設施引發的室內室外所有維修費用,全部自己承擔。)
5、乙方對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實際發生費用計收;甲方保留對乙方的上述收費項目及標準進行審核和監督。
6、房屋建筑(本體)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與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經雙方議定后實施,所需經費按規定在房屋本體維修基金中支付(或其他方式支付)。房屋本體維修基金的收取執行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的指導標準。甲乙雙方有權利和義務督促業主繳交上述基金并配合維護。
第七條 獎懲措施
1、乙方全面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管理目標,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對乙方進行適當的獎勵;(獎金由甲方根據實際情況討論決定后,從管理費用中支出)
2、乙方未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管理目標,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對乙方進行必要的懲罰;
3、合同期滿后,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標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獲得管理權,但根據法規政策或主管部門規定被取消投標資格或優先管理資格的除外。
4、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責任并管理成績優秀,多數業主反映良好,可以不參加招投標而直接續訂合同。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補償;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權終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相應補償。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權終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設施設備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并負責善后處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并負責善后處理。(產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關部門的鑒定結論為準)
4、甲、乙雙方如有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而取得管理權或致使對方失去管理權,或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第九條 其他事項
1、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三個月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3、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并按有關法規政策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4、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可用司法程解決。
5、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加蓋雙方印章后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6、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8頁,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自規定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承包期滿,雙方無異議可以延續,但須提前一個月續簽合同。
甲方代表簽字蓋章: 乙方代表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