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協議書填寫須知(精選3篇)
就業協議書填寫須知 篇1
◆用人單位名稱:
與單位公章一致,不要簡寫、誤寫或寫別名,否則會造成《就業報到證》辦理的錯誤。
◆用人單位性質:
填寫單位的經濟類型,如獨資、三資、國有、民營、私營等。
◆單位機構碼:
即單位的組織機構代碼,法人代碼,格式為—*,凡獨立法人單位都有此代碼。外商辦事處無此代碼者,可委托中介機構(通常為地方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辦理錄用手續。
◆檔案接收(單位名稱,郵政編碼,詳細地址):
請填寫清楚用人單位的人事檔案保管單位的全稱和地址,以便于學生處教育管理科郵寄畢業生檔案等材料。有人事檔案保管權的單位可寫單位地址;無人事檔案保管權的單位應填寫其委托保管檔案的地址,如某人才市場,人才交流中心或職業介紹所等。
◆專業名稱:
需填寫專業的全稱,且務必與學校招生與就業指導中心上報到省就業指導中心的專業名稱完全一致,不得誤寫、簡寫,以免在畢業生辦理報到手續時造成麻煩。
◆落戶地址:
畢業生在畢業后,戶口將遷往的地址。
◆甲乙雙方協商成條款填寫注意事項:
*服務期、見習期等條款,必須明確填寫。
*各項福利,違約金等最好注明多少。若不注明,易引起糾紛。
*甲乙雙方可就有關事項協商達成附加條款,如乙方就讀國內或國外研究生,或乙方未獲畢業證書,或甲方有何特殊的體檢要求等均可在協議中寫明。
就業協議書填寫須知 篇2
編號:__________
注:為便于規范管理,建議用工單位為所有員工的勞動合同訂立統一編號!秳趧雍贤ā返谄邨l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因此,建議用工單位將勞動合同書編號與職工名冊編號保持一致
甲 方:__________(用工方) 乙 方:__________(勞動者)
簽訂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注:簽定日期是重要的,用工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面臨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資的懲罰。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除面臨雙倍工資懲罰外,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第十四條、第八十二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_
注: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分支機構,依法取得營業執照或者登記證書的,可以作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未依法取得營業執照或者登記證書的,受用人單位委托可以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而注冊地與經營地址(本合同履行地)則關系到勞動者最低工資標準、勞動保護、勞動條件、職業危害防護和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等事項——以依勞動合同履行地為原則,若注冊地標準高且雙方有約定按注冊地標準執行,則從其約定。
依據:《條例》第四條、第十四條 第二條 乙方性別__________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其他有效證件名稱__________證件號碼__________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 在本市居住地址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戶口所在地__________省(市)__________區(縣)__________街道(鄉鎮)
注:用工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職工名冊的內容應當包括勞動者姓名、性別、公民身份號碼、戶籍地址及現住址、聯系方式、用工形式、用工起始時間、勞動合同期限等
若未按規定建立職工名冊,勞動行政部門有權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處20xx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同時,用人單位有權了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這也是用人單位為數不多的權利之一。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七條,《條例》第八條、第三十三條。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本合同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終止。
注:勞動合同分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大部分勞動合同如本合同所示,為固定期限合同。
關于試用期期限的問題:
1、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2、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4、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二條,第十九條。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注:工作崗位問題,也是引發勞動爭議較多的問題之一。在此略作引伸。
工作崗位確定的本身涉及到工資、試用期工資、加班費、績效獎金、福利待遇、勞動合同無效情況下勞動報酬的支付標準、勞動條件和保護、辭退、同工同酬等問題。特別是在無過失性辭退中,如果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用人單位可以單方面解除合同,明確約定工作崗位也是避免雙方產生勞動爭議的要件。
也有些用人單位為便于管理,在勞動合同中約定:用人單位有權依據單位實際經營情況,調整勞動者工作崗位。這雖然是雙方意思自治的結果,但如果用人單位存在惡意調整勞動者工作崗位之情形,顯然也是對勞動者權利的侵害,不應得到法律的支持。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條、第二十八條、第四十條第二項、第六十二條第 (一)、(三) 、(四)項。
第五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注:確認工作地點一方面為用人單位的說明義務,也是勞動合同的必備內容;另一方面,也是對單位制定規章制度、確認工傷事故有一定參考作用。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條、第十七條。
第六條乙方工作應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
注:確認勞動者的工作應當達到的標準,是用人到位的說明義務,也是避免因調整工作崗位、辭退等問題引發勞動爭議的方法。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條、第十七條。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__________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注:標準工時制度的每日工作時間,每周工作時間有法定標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不定時工作制需取得行政許可。具體審批辦法由各地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部門規定。
依據:《國務院關于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勞動法》第三十九條、原勞動部《關于企業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審批辦法》(勞部發[1994]503號)
第八條 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20xx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20xx年不滿20xx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xx年的,年休假15天。
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具體可參見20xx年1月1日起實行的《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該條例同時規定了不享受帶薪年休假的情形和法律責任等具體問題。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每月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______元或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執行。
注: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 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依據:《勞動法》第五十條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__________元。
注: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條。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詳情可參見國務院及江蘇省的《工資支付條例》。
第十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__________元或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執行。
注:用人單位非因勞動者原因停工、停產、歇業,在勞動者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應當視同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支付其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據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按照雙方新約定的標準支付工資;用人單位沒有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應當按照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勞動者生活費。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依據:《江蘇省工資支付條例》第三十一條。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江蘇省和無錫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并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無錫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注: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停止勞動,且在國家規定醫療期內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工資分配制度的規定以及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病假工資或者疾病救濟費。 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百分之八十。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依據:《江蘇省工資支付條例》第二十七條
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省和無錫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此處填寫除法律規定以外,用人單位承諾為勞動者提供的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六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江蘇省、無錫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第二十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如雙方需要約定培訓期、服務期、保守商業秘密、競業限制等相關內容,可在此補充約定,也另行簽訂專門合同。鑒于所涉內容較多,在此不予展開。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一般附件可包括員工身份證復印件、《員工手冊》、《規章制度》、《培訓協議》、《保密協議》、《競業限制協議》等。
第二十四條 未盡事宜,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 章)___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就業協議書填寫須知 篇3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勞動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甲方規定的技術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八小時工時制度。
第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
第六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四、勞動報酬
第七條 甲方每月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第八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無需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
第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并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一)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ǘ┯喠⒈竞贤罁目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第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ǘ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按照甲方單位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五、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第一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一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六、違約責任
1.在合同期內,甲方除《暫行規定》第十六條、第十九條、乙方除《暫行規定》第十七條規定的條件外,均不得解除合同或自行離職,否則應支付違約金500元。
2.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勞動合同,除遇有特殊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不能履行勞動合同的有關內容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后果和責任大小,給對方賠償經濟損失。賠償金額按有關規定或實際情況確定。
乙方應遵守如下規定:乙方應每天按正常上班時間到甲方報到。
七、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十三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市人民政府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