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訂貨中介合同(通用3篇)
品牌訂貨中介合同 篇1
品牌訂貨中介合同
甲方(委托方):
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
乙方(中介方):
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共同發(fā)展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甲方與乙方就訂貨合作事宜的達成一致意見,并簽訂如下合同。
第一條 委托事項及具體要求
1.1 委托事項
1.1.1 甲方根據自己的需求向乙方提出訂購意向品牌 需求,包括時尚品牌的顧問及咨詢、訂貨協助(提供采購渠道、協助匯款、協調物流、協助翻譯等),如甲方需乙方提供額外的服務項目,應另外支付該項目所產生的費用。
1.1.2 乙方經甲方同意確認所有合作條款無誤后以買手顧問的形式向品牌方提出咨詢及訂貨申請。
1.2 訂貨要求
雙方約定:經品牌方確認訂貨申請后,甲方確認品牌方的訂貨要求(起訂量、折扣、出貨時間、付款方式)后,乙方提供品牌方的訂貨清單給甲方選品訂貨。
第二條 合同期限
2.1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2 超出約定合作期限,如乙方仍為委托事項提供服務的,若委托事項交易成功的,甲方仍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報酬。
第三條 合同付款及支付
3.1 乙方促成交易的,甲方應按訂單總金額的10%支付報酬,除非雙方另有約定,未促成交易成功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報酬。
3.2 甲方需在乙方進行品牌訂貨服務前支付 元人民幣做為誠意金,如果雙方交易成功且甲方按時支付報酬,誠意金將會從報酬里扣除該金額。如甲方爽約,乙方有權將該款項作為違約賠償,不再退還給甲方。甲方爽約的情形包括:
3.2.1 在品牌方提供產品清單后并未下單;
3.2.2 經乙方溝以顧問的形式與意向品牌方溝通后不下訂單;
3.2.3 訂單量不足品牌方要求的起訂量的。
3.3 甲方確認品牌方的訂貨產品后,需要把訂單回傳乙方,經品牌方確認后,按照貨物的性質進行如下支付:
3.3.1 貨物是現貨的:經品牌方確認后,甲方需在5個工作日內同時支付訂單相對應的總貨款的 %及100%報酬至乙方指定賬戶。
3.3.2 貨物是期貨的:經品牌方確認后,甲方需在7個工作日內同時支付訂單相對應的總貨款的 %及100%報酬至乙方指定賬戶,收到發(fā)貨通知后的7個工作日內,甲方需支付尾款,總貨款付清后,乙方安排貨代公司提貨。
3.4 如甲方有對訂單金額有異議,應在受到通知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提出,否則視為沒有異議。如甲方不按時支付尾款,品牌方及乙方將視該行為為違約,之前支付的貨款及報酬皆不退還。
如甲方需要乙方協助支付訂單貨款,需額外承擔因國際匯率產生的差價以及付款產生的手續(xù)費用。
3.5 乙方指定收款賬號: 。
開戶行: 。
戶名: 。
第四條 違約責任
4.1 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應按逾期金額的 0.5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同時仍應履行付款義務。逾期超過 15 日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4.2 乙方提供虛假的交易信息,導致甲方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甲方因此而產生的損失。
第五條 保密
5.1 合同各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履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于其他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的文件及資料(包括但不限于商業(yè)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yè)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yè)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
5.2 雙方承諾保守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得知的對方的商業(yè)秘密;該保密義務在本合同終止或解除(無論何種原因)之后仍需履行。
第六條 合同聯系方式
6.1 為更好的履行本合同,雙方提供如下聯系方式:
6.1.1 甲方聯系方式
郵寄地址:
聯系人:
電話:
電子郵箱:
6.1.2 乙方聯系方式
郵寄地址:
聯系人:
電話:
電子郵箱:
6.2 雙方通過上述聯系方式之任何一種(包括電子郵箱),就本合同有關事項向對方發(fā)送相關通知等,均視為有效送達與告知對方,無論對方是否實際查閱。
6.3 雙方確認上述聯系方式同時作為有效司法送達地址。
6.4 一方變更聯系方式,應自變更之日起三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應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七條 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合同各方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應向 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附則
8.1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各方各執(zhí)一份。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 本合同經各方簽署后生效。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品牌訂貨中介合同 篇2
合同編號:
甲方:
乙方:
根據編號為 的,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出售的“森禾”品牌苗木,到期予以回購的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同的標的,數量、規(guī)格、價格及質量要求
甲方所回購大苗的數量、規(guī)格、價格及質量要求具體如下表:
樹 種
數量
(萬株)
回購規(guī)格
回購單價
(元/株)
質量標準
米徑(cm)
苗高(cm)
1、根系發(fā)達,側根健壯,須根多;
2、苗木粗壯、挺直,樹冠均稱。頂芽健壯;
3、無檢疫性病蟲害和機械損傷。
小計合同總價
于 佰 拾 萬 仟 佰 元整
說明:①本合同的回購單價是指上車價,起苗、包裝、上車、檢疫費由乙方承擔,運輸和卸車費用由甲方承擔;②本合同的包裝要求應符合行業(yè)的一般標準,帶直徑30cm、厚30cm以上的土球,用稻草繩或編織物包扎。
二、交貨時間、地點及驗貨方法
交貨地點:乙方苗圃所在地大貨車可行駛的公路邊。
交貨時間:乙方應在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甲方分批交付“森禾”牌大苗。
驗貨方法,在乙方的苗木種植地按本合同的規(guī)定標準現場驗苗。
三、付款方式
甲方在回購大苗檢驗合格后____天內預先支付始乙方合格苗款總金額的30%,余額在苗木全部提走后的_____天內全部付清。
四、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免費提供三年內苗木種植管理的技術指導。
2、苗木自種植起的三年內,甲方有義務按合同的規(guī)定回購由乙方種植達到合格規(guī)定規(guī)格及質量要求的“森禾”牌大苗,但非“森禾”牌小苗長成的大苗,甲方有權拒絕回購。如發(fā)現冒充行為,則甲方有權決定拒絕回購所有的該批大苗或者選擇回購該批大苗。
3、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三年內回購達到本合同規(guī)定和質量的“森禾”牌大
4、乙方應自覺維護“森禾”苗木的品牌權,不得擅自在外以非“森禾”牌的苗木冒充“森禾”牌的苗木進行銷售。
五、違約責任
1、如果甲方違反合同的規(guī)定,到時不回購乙方種植的達到合同規(guī)定規(guī)格及質量的“森禾”牌大苗,則甲方需支付給乙方不回購的合格“森禾”牌大苗苗款_____%的違約金(單價以本合同規(guī)定的回購價為準)。
2、如果甲方違反合同的規(guī)定,不能按時付款,則需支付同期銀行貸款利息二倍的罰金給乙方。
3、如果乙方違反合同的規(guī)定,以非“森禾”牌的大苗冒充“森禾”牌的大苗甲方回購,則需支付給甲方冒充“森禾”牌大苗總苗款20%的違約金,并有權拒絕回收所有該批大苗或有選擇地回購該批大苗。
4、如果乙方違反合同的規(guī)定,擅自在外以非“森禾”牌的苗木冒充“森禾”牌的苗木進行銷售,則甲方除了有權要求乙方停止繼續(xù)以“森禾”的品牌進行銷售并就該冒用“森禾”品牌的行為進行賠償外(賠償額以冒充“森禾”品牌的苗木銷售額的______%計),對其假冒行為保留進一步追究乙方法律責任的權力。
5、不論是甲方還是乙方,如果上面的賠償還不能彌補所遭受的直接損失的,則造成損失的一方必須對受損失的一方進行進一步的賠償。
六、免除責任
雙方在合同的履行過程中,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的,可免除違約責任,但遇可抗力的一方應在遭遇不可抗力后的七個工作日內及時通知另一方,以免造成更大的損失。如貽誤通知,則貽誤通知的一方需對因貽誤通知而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七、其它事宜
1、如果甲方需要乙方繼續(xù)培養(yǎng)大苗,則須提前與乙方協商并簽訂續(xù)培協議。
2、如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雙方應本著實事求是的態(tài)度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交有管轄權的法院通過訴訟解決.
3、如果三周年達不到甲方回購規(guī)格,回購時間順延壹年〔即至 年 月 日止〕,超出順延時間甲方有權不予回購。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壹式貳份,雙方各執(zhí)壹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電話: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電話: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品牌訂貨中介合同 篇3
編號:___________
特許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許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一、總則
1.甲、乙雙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及有關規(guī)定,本著平等自愿、互惠互利、誠實守信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自愿簽訂本協議,并由雙方共同信守。
2.甲方將_________品牌經營模式,以特許經營的形式授予乙方從事_________品牌產品經營活動。
二、協議宗旨
1.甲、乙雙方只有在簽訂本協議后,乙方才能獲得甲方授權許可,按本協議規(guī)定的地點、期限、范圍從事_________品牌系列產品的經營活動。
2.本協議規(guī)定甲、乙雙方屬于特許經營關系,乙方享有按本協議經營_________系列產品帶來的所有效益及自行承擔所有風險。
三、乙方受許特許經營權需具備條件
1.乙方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市)工商管理部門批準注冊的合法單位,并具有相應經營范圍的資格。
2.乙方須在_________(市)繁華商業(yè)地段擁有_________平方米以上的經營場所,按甲方要求的專賣店統(tǒng)一標準形象進行裝修布置并專營_________品牌系列產品。
3.乙方首批進貨資金(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乙方須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10天內將首批進貨資金匯入甲方指定帳戶。
4.乙方在本協議規(guī)定的期限及地點銷售由甲方供應的_____________品牌系列產品,乙方的年度銷售回款額不得低于(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
四、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許可乙方使用經甲方書面認可的_________品牌標識、文字、圖案和文稿在本協議特許地區(qū)、期限內,用于店鋪門頭、櫥窗、店內裝修布置。許 可乙方用_________品牌標識印制手提袋及包裝物,允許乙方使用_________品牌標識在本協議特許地區(qū)內作各種傳播媒介開展有利于提高 _________品牌品牌形象的廣告宣傳。
2.乙方收到甲方發(fā)出的貨物后如發(fā)現貨物與發(fā)貨單不符,可在收到該貨物7日內以傳真形式通知甲方查詢,否則按 甲方無誤處理。
3.本協議規(guī)定甲方是乙方_________品牌系列產品的唯一供貨方。
4.乙方增設、遷址、重修_________品牌(包括:專賣店、專柜、店中店),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告知甲方增址、遷址的詳細地址并按甲方規(guī)定的統(tǒng)一標準和要求完成店面裝修,經甲方認可合格后方可開店經營,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負。
5.乙方必須嚴格執(zhí)行甲方規(guī)定的市場零售價格,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擅自漲價或降價。如乙方違反此條規(guī)定,甲方有權對乙方實施停止供貨,直至解除該合同。
6.乙方在開設_________品牌專賣店或店中店、專柜期限內只能銷售_________品牌系列產品,不得銷售其他品牌產品,如乙方違反此條規(guī)定,甲方有權停止向乙方供貨,并且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
7.乙方不得向本協議規(guī)定區(qū)域范圍_________以外地區(qū)銷售_________品牌系列產品,如違反,甲方有權對乙方停止供貨,情節(jié)嚴重者,取消特許經營資格,解除合同。
8.乙方不得生產、銷售、轉移、藏匿、倉儲、運輸假冒_________品牌產品。否則乙方必須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名譽、商譽、商標、打假費用等方面的全部經濟損失。
9.乙方有義務維護_________品牌的聲譽和形象,有義務協助甲方打擊假冒_________品牌產品。
10.乙方不得將甲方傳授給乙方的產品資料和經營機密泄露給第三方。如乙方違反此條規(guī)定,甲方有權提前終止本協議,并將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及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11.乙方必須每月與甲方進行對帳,乙方必須在收到對帳單7日內將對帳結果返回至甲方。如乙方逾期未能返回對帳結果,則視為乙方認同甲方對帳單的全部內容和金額。
12.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經營模式,甲方有權對乙方經營_________品牌產品的活動進行指導和監(jiān)督。
13.如乙方未能完成本協議規(guī)定的銷售回款指標,或乙方未能如期完成甲方規(guī)定的開店計劃和店面翻新計劃,甲方有權終止供貨、解除合同,并有權許可第三方在乙方經營_________品牌產品的市場上從事_________品牌特許經營業(yè)務。
14.乙方如違反本協議規(guī)定,侵犯甲方的合法權益,破壞_________品牌特許經營體系,或出現重大債務問題無法正常經營,以及被 政府部門下令停業(yè)或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不具備經營資格,或經營所需其他條件未達到甲方要求,或違反甲、乙雙方期貨合同條款及甲方相關的管理辦法等,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乙方_________品牌特許經營資格。
15.甲方有權隨時要求乙方償還所有欠甲方的貨款,乙方如延期付款,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除交付所欠貨款外還需按未付貨款的日萬分之五交納滯納金。
16.乙方不得擅自將_________品牌特許經營權轉讓給第三人,轉讓第三人必須經甲方書面同意,甲方并有權了解乙方與第三人簽訂的_________品牌合作協議條款。
17.乙方任何形式的廣告宣傳必須接受甲方的監(jiān)督檢查,對不利于甲方的廣告宣傳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止,直至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
18.甲方統(tǒng)一設計制定_________品牌專賣店的門頭、燈箱、店內外裝修、貨架、促銷品、廣告品、產品展示等并協助乙方實施。
19.甲方將實施統(tǒng)一的廣告、推廣活動作為宣傳,并統(tǒng)一_________品牌專賣店識別系統(tǒng),維護_________品牌特許經營體系的名譽和統(tǒng)一形象。
20.乙方必須在每月28日前按甲方要求以書面形式向甲方報出當月的銷售、庫存報表。乙方應將本地區(qū)市場信息及時反饋給甲方。
五、獎勵及調貨條款
1.乙方沒有違反本協議條款并年銷售回款額(不含特賣)達壹佰萬元以上者,按實際回款額的_________%返利;年銷售回款額達到伍拾萬元以上,壹 佰萬元以下者,按實際回款額的_________%返利;年銷售回款額達到叁拾萬元以上,伍拾萬元以下者可享受零售價_________折供貨的優(yōu)惠。
返利在第二年年初以貨物形式支付。
2.乙方看樣訂貨。凡乙方向甲方訂購的貨物除質量問題或甲方錯發(fā)以外,甲方有權不予退換,如乙方確有困難,可在收到該批貨45天內向甲方提出書面調換申請,甲方可根據具體情況酌情處理,但是:
(1)申請調換的數量不能超過乙方年購貨量的_________%
(2)打折產品、特價產品和樣品不能調換。
(3)調換商品須經甲方確認同意后方可執(zhí)行。未經甲方同意,擅自退貨,甲方有權不予認可,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調換商品的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3.甲方對乙方專賣店裝修給予支持。(按______ __招商手冊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裝修費以貨物形式支付。但必須在兩年后憑甲方企劃部簽字認可的裝修結算書到公司報銷。
六、供貨及運輸
1.供貨地點:甲方倉庫。
2.運輸方式:自提或代辦托運,運費及保險費由乙方負擔。
3.收貨要求:乙方收到貨后,必須在每件開箱前稱重(按裝箱單標重),重量相符,開箱驗貨;如重量不符不得開箱,并立即通知甲方或向運輸部門查詢、索賠。否則,開箱后出現任何后果均由乙方負責。
4.乙方以后要貨必須以傳真為據,如無傳真甲方有權不予發(fā)貨。
七、不可抗力
如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fā)生,包括火災、水災、戰(zhàn)爭、政府行為、意外事件、勞工問題等,導致本協議無法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件之一,一方應立即將事件情況書面通知另一方,并在3日內提供事故詳情及本協議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的原因,逾期按違約處理。
八、協議適用法律及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之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九、協議期限、續(xù)簽和終止
1.本協議有效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均可在本協議到期前30天內向另一方提出延長協議之書面申請,經雙方協商同意后可續(xù)簽協議。
3.協議到期后,如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再續(xù)簽協議,則甲、乙雙方的特許經營關系自然終止。
4.本協議終止后,乙方原有_________品牌庫存產品限一個月期限內自行處理,一個月以后乙方不得再銷售________品牌產品。
5.本協議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合同履行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在履行本合同中如出現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通過法律解決,由_________人民法院管轄。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 __________
聯系電話(傳真):_________
聯系電話(傳真):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簽字):_______
委托代表人(簽字):_______
營業(yè)執(zhí)照注冊號:___________
營業(yè)執(zhí)照注冊號: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