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值班人員聘請合同(精選3篇)
單位值班人員聘請合同 篇1
聘用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受聘人: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為保證單位安全,防止火災、被盜等事件發生,經研究決定聘用乙方為單位值班人員,負責單位安全防范工作,根據國家有關法規、規定,按照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協議書。
一、甲方每月支付乙方值班工資包干為人民幣 元整。
二、甲方給乙方配發一定的工作和休息用具。
三、甲方向乙方免費提供正常照明和用水。
四、乙方的工作時間全天。
五、乙方必須服從甲方安排,值班期間忠于職守,按時開關大門,周一至周五開一二樓大廳大門時間為上午8:00以前,下午2:00以前,上下午下班后及時落鎖,保障財產物資安全。
六、乙方在當值期間如單位內發生盜竊案及火災事故,必須主動制止或捕獲案犯,同時及時報告公安機關、消防部門及單位有關主管人員。
七、乙方必須遵守甲方單位的規章制度和紀律,嚴格履行職責,并不得私自接受他人到值班室長期逗留或住宿,不得私自離崗。
八、乙方不得在甲方單位內和值班室組織、參與賭博、酗酒等違法活動,擾亂單位工作秩序。
九、對出入可疑人員,要加強盤問,做好記錄,并隨時向有關領導匯報。
十、乙方在下午單位人員下班后負責一二樓大廳及主任辦公室衛生清掃工作。
十一、值班期間單位財產物資及其他重要物品、資料等發生丟失,除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導致外,乙方需承擔相應賠償等責任。
十二、乙方如不愿意繼續履行協議必須在10天前向甲方提出。甲方不愿繼續聘用乙方在5天前通知乙方。
十三、聘用期間乙方的生活、醫療費用自理,乙方在工作期間,必須十分注意安全,若出現事故,責任自負。
十四、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后立即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單位值班人員聘請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其中試用期_____個月。本合同________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工作制。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的情況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資;加點的,甲方應支付加點工資。
第六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建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應按照國家或北京市有關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甲方的工資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
第九條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的的乙方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_____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于__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_元。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資支付按________執行。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十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_______日內向_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單位值班人員聘請合同 篇3
____________(聘方)聘請 ____________ (受聘方)為外籍工作人員(或 ___________教師),雙方本著友好合作的精神,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聘期為 _________年(學校可按學期、學年定),自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到職之日起,至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離聘之日止。
第二條 受聘方的工作任務,商定如下:_______________
受聘方應按時、按質完成以上工作任務。聘方應為受聘方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條件。受聘方在工作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聘方應予采納。雙方應積極合作。
第三條 中國政府法定的工作日為:_______________每周六天,每天八小時(教師按周課時填寫)。
第四條 聘方每月付給受聘方工資人民幣 _________元,并按附件規定提供各項生活待遇。
第五條 受聘方應遵守中國政府的法律、法令、有關規定和聘方的工作制度。
第六條 雙方均不得無故提前終止合同。受聘方如中斷合同,必須在離華前一個月向聘方提出書面申請,未經聘方同意,受聘方仍應照常進行工作。聘方自同意之日起的兩周后,停發工資,并停止提供受聘方及其家屬的有關生活待遇,回國的一切費用自理。
受聘方違犯中國政府法令,聘方有權提出解聘。自提出解聘之日起一個月內工資照發,但受聘方應在此期間內安排回國。聘方負擔受聘方及其家屬在中國境內的旅費,國際旅費自理。
對瀆職的受聘方,聘方有權提出解聘,自提出解聘之日起一個月內,安排受聘方回國。受聘方及其家屬回國的旅費,由聘方支付,其它一切費用自理。
第七條 受聘方因健康原因,經醫生證明連續病休兩個月后仍不能繼續工作,聘方有權提出提前終止合同,并根據受聘方的健康狀況,于一個月內安排其回國。聘方提供受聘方及其家屬回國的飛機票和負擔按規定限量的行李托運費。
第八條 本合同自聘期開始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如要求延長聘期,均應在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向對方提出,由雙方協商確定,并另簽延聘合同。延聘合同系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本合同的各項條款在延聘期內繼續有效。雙方均未提出延長聘期或一方不同意延長聘期時,本合同期滿即失效。
第九條 本合同在執行中如有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條 本合同用中文和 文(外文略)寫成,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聘方:_______________ (蓋章)
受聘方:_______________ (簽字)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