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安全管理合同(精選30篇)
電力安全管理合同 篇1
甲方(工程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工程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工程由乙方承包施工。為明確雙方安全責任,防止乙方施工人員發生事故,經雙方協商簽訂協議如下。
一、甲方的安全責任:
l.涉及輸、變、配電設備上的工作,應派專人進行檢查、督促,及時協調和解決施工中出現的問題。
2.開工前應對乙方單位負責人和有關工程技術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3.在電力生產區域內作業有可能造成生產設備停電、停運事故的,應要求乙方單位事先制訂工作的“三措”(即:組織措施、技術措施、安全措施),并審查和監督實施。
4.對乙方單位負責簽發的工作票進行會簽。
5.對起重、油漆、土建等非電力類施工單位以及非電力系統的電力類施工單位承包運行變電所和線路大修、改造、擴建等工程中的分項目,必須指派工作負責人,并由該工作負責人組織開工會和收工會,向工作班成員交待安全注意事項,施工時嚴格實施監護。
6.應給乙方施工人員辦理配有本人照片的“胸卡”證,并在上崗時佩戴。
7.不得安排乙方單位人員從事與其承包工程無關的工作。
8.工程竣工后,應組織驗收,對工程的安全、質量情況作出綜合評價。
二、乙方的安全責任:
1.組織施工人員學習《電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以及甲方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規程制度,派出的施工人員必須是經甲方安全教育培訓、考試(或考核)合格的人員,涉及進入甲方生產、辦公場地的施工項目,乙方施工人員應佩戴甲方核發的胸卡。乙方不得派未經甲方安全教育培訓、考試(或考核)合格的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工作。
2.復雜或危險性較大的工程,應制訂施工“三措”。經甲方審查合格后貫徹實施。
3.工程開工前必須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使全體施工人員均掌握工程狀況、特點及施工“三措”,并對現場施工安全負責。
4.施工中必須嚴格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和甲方單位對安全、文明施工的有關規定和要求。進入電力生產區域內施工,必須按規定嚴格執行工作票制度。對規定可以不使用工作票的工作,開工前應得到值班人員的同意。
5.開工前應對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進行檢查,確保符合安全規定并不超過檢驗周期。
6.必須按國家規定為施工人員配備合格的職業防護用品、用具;不得使用未成年工和不適應現場安全施工要求的老、弱、病、殘人員;對特種作業的工作應派經過有關部門安全技術培訓合格的持證人員。
7.必須接受甲方的安全監督、管理和指導,企業負責人(安全施工第一責任人)對甲方安全管理人員提出的意見必須及時整改,否則,甲方有權責令乙方停止施工,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若發生人身事故和不安全情況,乙方必須立即報告甲方單位負責人。
8.乙方施工人員在施工過程中不得擅自進入非施工作業的甲方其它生產、辦公場所,不得擅自操作任何電氣設備。如有可能觸及或接近高壓設備的情況時,必須停止施工并主動與甲方聯系,待采取安全措施并經甲方許可后方可繼續施工。
9.本工程不得再行轉包。
三、施工期間甲方指派______同志負責聯系、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規定;乙方指派______同志負責本工程的安全工作。甲、乙雙方應經常聯系、相互協助,共同預防事故發生。
四、施工時乙方必須嚴格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及各項施工安全措施。凡因乙方不認真執行安全措施和甲方有關安全指令引起的人身觸電事故,由乙方承擔責任。施工中發生非甲方造成的其他事故均由乙方承擔責任并自行負責處理。
五、涉及須明確的本工程業務事項(工作范圍、作業區域、工作票簽發等),可另外附頁。
六、其它需要約定的事項:
七、本協議是____________工程承包合同的附件,經甲、乙雙方簽章后與合同文本同期生效。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代表蓋章: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蓋章:____________
甲方單位蓋章:____________ 乙方單位蓋章: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電力安全管理合同 篇2
甲方(企業):
地 址: 單位電話:
乙方(學生): 聯系電話:
丙方(學校):
地 址: 單位電話:
丙方學生在甲方企業參加崗位實習,甲方從丙方實習生中錄用企業員工,乙方學生愿意接受丙方的安排在甲方參加實習并選擇就業,經甲、乙、丙三方協商,訂立本協議。
一、實習崗位、期限及留任
1.三方同意乙方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間在甲方參加為期 個月的頂崗實習。
2.甲方將安排乙方在甲方的 部門 崗位進行實習,
3.實習結束前,若甲方愿意留用乙方,則甲方錄用乙方為正式員工,并與其簽訂勞動合同。
二、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本協議各方在此同意和確認各方的權利和義務如下: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
(1)可以根據其需要和乙方的工作能力對實習崗位、內容進行調整。
(2)實習期間乙方不遵守甲方規章制度和勞動記錄,或不服從工作安排,或違規操作等違規表現,甲方有權決定是否提前終止協議,并通告丙方。
(3)丙方根據甲方的實習指導情況和工作量,按照 標準向甲方支付實習指導報酬。
(4)實習期間,甲方按照廠規對實習學生進行管理,并有權根據廠規進行獎勵或處罰。
2.甲方的義務:
(1)按照本協議規定的時間和內容為乙方提供實習機會,所安排的工作應該符合勞動法的規定和不損害乙方的身心健康,并協商解決學生的食宿;
(2)配合學校教學目標和要求,制定學生頂崗實習計劃。允許丙方前往甲方實習單位對乙方進行指導或管理,并并對丙方實習指導教師進行考核,向丙方提供乙方實習的真實表現等鑒定信息;
(3)在乙方嚴格遵守實習時間和甲方各項規章的情況下,給予乙方每月 元的津貼;
(4)在乙方實習期間,配合丙方做好實習學生的管理工作,安排具有相應專業知識、技能或工作經驗的人員對乙方實習進行指導,并協助丙方對乙方進行管理。在乙方實習結束時根據實習情況對乙方做出實習考核鑒定;
(5)加強對實習學生上崗前安全防護知識、崗位操作規程的培訓,落實安全防護措施,預防發生傷亡事故;
(6)實習期內,甲方按本單位規章嚴格管理實習學生,并按規定提供相應勞動保護用品,保障實習學生的人身安全。由于甲方設備故障、管理疏漏等原因造成學生人身傷害的,由甲方參照在職員工工傷事故處理辦法進行處理,按國家有關規定予以賠償,并及時通知乙方家長和丙方;
(7)乙方學生在實習期間,由甲方全權負責其人身安全,甲方應承諾學生進場前必須進行嚴格的安全教育并通過考試,方準許其進廠參加實習,學生在廠實習期間在其具備獨立完成某項工作能力前,企業必須指派專人負責指導并培養學生。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措施。乙方在甲方實習期間,如發生工傷事故,由甲方參照在職員工工傷事故處理辦法處理,丙方負責配合做好學生、家長等各方工作;
(8)學生因故終止實習或離開工作崗位的,甲方須及時告知乙方家長和丙方,并督促學生立即返校。學生無辜離崗不知去向的,甲方應提供相關證據材料,并協助公安部門查找;
(9)發現學生的不良表現時及時通知乙方家長和丙方。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的權利:
(1)在合法的勞動時間內按照甲方安排的內容參加實習;
(2)享有獲得勞動報酬和勞動保護的權利;
(3)在實習期間如發生工傷事故時有權獲得救治和賠償的權利;
(4)有下列情況時,乙方有權在向甲方報告后終止在甲方的實習,并告知丙方,返回學校:
①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違法或有損乙方身心健康;
②甲方違規用工、企業生產存在重大安全隱患、企業從事非法活動等現象;
③甲方不提供指導實習教師、未安排實習崗位、未提供崗前培訓和安全教育的;
④甲方不能提供醫療、意外傷害、工傷保險,根據工作需要不能提供勞動保護用品的;
⑤甲方人員違規安排工作、安排非法工作、非法安排高危崗位工作的,學生有權拒絕;
2.乙方的義務:
(1)在實習期間做好本職工作,逐步養成獨立工作的能力,刻苦學習,克服困難,努力提高自己的業務,鍛煉工作技能,完成學習和工作任務;
(2)在實習期間,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遵守企業保密制度;
(3)實習期間應,服從管理和工作安排,按時完成甲方指導教師交付的合理工作任務;
(4)應遵守甲方的安全操作規程,如有違反造成甲方財產損失,按甲方規定處理;
(5)遵守學院關于頂崗實習的相應管理規定和要求,與校內指導教師保持聯系,按照教學要求完成實習周記的填寫、實習報告的撰寫等工作,并接受實習單位指導教師和學院指導教師的雙重考核;
(6)協議簽訂前,必須征得家長的同意,并承諾履行教育、指導和監督責任,學生從實習崗位返家,乙方家長應及時告知甲方和丙方,掌握學生的思想動態,并及時與丙方溝通;
(7)乙方因顧終止實習,需立即返校,并告知甲方、丙方及家長;
(8)乙方參加實習前需購買保額在50萬元以上的意外傷害和醫療表現一份。
(三)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丙方的權利:
(1)根據乙方在甲方的實習內容和表現,自行決定是否直接給予乙方頂崗實習成績和學分,決定乙方是否可以直接參加丙方相應課程的考試;
(2)有權在不影響甲方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前往實習單位對乙方進行指導或管理,有權向甲方了解學生的實習情況。
(3)甲方不履行對實習學生職業素質培養義務,未能履行安全保護義務,或強迫學生從事非法活動得,丙方有權終止協議,并叫回頂崗實習學生;
(4)甲方學生在崗位上因故出現人身傷亡事故,乙方有權追查事故責任的權利;
(5)監督和管理頂崗實習學生的實習活動,監督甲方指導學生實習的過程;
(6)協助甲方管理、監督實習學生的權利。
2.丙方的義務:
(1)配合甲方做好實習前的動員動員、實習中的聯絡、檢查、協調工作,實習后的考核、總結等工作;
(2)對乙方實習期間的行為予以監督和管理,以確保乙方遵守本協議及甲方的規章制度;
(3)在乙方違約的情況下,丙方給予甲方積極、充分的配合,以便甲方追究乙方的違約行為。
(4)協助做好學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和法律意識
(5)監督中發現甲方違規用工和乙方不良表現時,及時通知學院有關部門,并通知乙方及乙方家長。
三、保密約定
協議三方在法律規定范圍內都有義務為其它兩方保守企業秘密,尤其是要對甲方的經營管理和知識產權類信息進行保密,若有違反,依據相關法律處理。
四、協議的終止與解除
1.協議期滿自然終止。
2.協議一方因協議期限屆滿以外的其它原因而造成協議提前終止時,應提前兩周以書面形式通知其它兩方。
3.乙方違反本協議有關規定,甲方可提前終止本協議,但應通知丙方并說明原因,乙方應承擔由此所遭受的甲方損失。
五、其它
其他未盡事宜由三方及時協商解決。
六、協議的生效
本協議一式三份,由甲方、乙方(家長)和丙方各執一份,經三方合法授權代表簽署后生效。
本協議三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對甲乙丙各方都具有法律的約束力。本協議是協議三方經過友好協商達成共識后簽署的;任何一方對此協議內容進行任何修正或改動,都應經過三方書面確認后方始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丙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家長簽字: 丙方代表簽字: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電力安全管理合同 篇3
受托人(船舶經營人,以下簡稱甲方): 船務有限公司
委托人(船舶所有人,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交通部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本著平等自愿原則,簽訂如下合同:
一、乙方將自有船舶委托給甲方管理
船 名: 曾用名: 主機功率:
船舶種類:貨輪 建造日期:
總長: 型深: 型寬: 總噸: 凈噸: 載重噸:
二、船舶安全管理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甲方責任
1、負責取得船舶合法的營運資格;
2、負責航海交安全管理責任,按規定建立并指導、檢查、督促落實該船的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管理措施及執行情況,負責對船員的崗位安全培訓;
3、負責按國家有關規定配備船員,辦理聘用合同,對乙方推薦符合要求的船員優先配備;
4、負責海商、海損事故處理;
5、負責建立船舶各類管理臺賬、聯系制度,及時向乙方通報情況。
四、乙方責任
1、如實向甲方提供船舶有關資料和證明,保證船舶來源的合法性;
2、配合、協助甲方對船舶的安全管理;
3、向甲方推薦船員,并負責對船員管理進行監督;
4、按本合同約定的額度和支付方式按時向甲方支付管理費和有關費用,并承擔未經甲方同意,拖延或少支付安全管理費的有關費用造成的違約責任;
5、負責承擔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風險責任和經濟損失;
6、負責辦理船舶保險、船員人身保險、油污染險、船舶承運險,并爭取保費優惠;
7、其他責任:負責船舶的設備更新及船舶修理。
五、雙方關于管理費、保險費用和有關費用額度、支付方式的約定
委托管理期間,委托人應向受托人支付 萬/年的委托經營管理費,在合同簽訂之日一次付清,次年管理費待一年期滿之日一次性支付,若委托人15天內未支付管理費,受托人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并對委托人作違約處理。委托人應將船舶保險費、稅費、航政規費及委托人認定應付的有頭費用按受托人規定的期限及時交至指定銀行賬戶,由受托人按期支付,并在支付后及時結算。
六、雙方關于風險責任和責任賠償的約定
該委托經營管理的船舶,在甲方經營管理期間所產生的一切風險責任,由乙方對該船的實際價值及經營管理過程中產生的利潤和保險賠償款等應得的所有合法利益先予承擔,對上述利益不足補償部分的損失由甲方依法承擔。
七、雙方關于經營費用和利潤分配的約定
該船實行公司內部單船核算,經營費用由乙方支付,營業利潤歸乙方所有。
八、雙方關于違約責任和違約金的約定
甲、乙雙方必須認真履行合同約定條款,若有違約,除賠償對方相應的損失外,還應處以人民幣壹萬元的違約金。
九、其他約定
1、未經委托人同意,不得轉讓該合同。
2、委托期間,委托人有權轉讓該船舶,但須提前10天以書面形式告知受托人,雙方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由此造成的經營損失由委托人承擔。
3、遇有政策變動和本合同未盡事宜,待雙方協商可簽訂補充協議。
十、本合同經雙方確認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并分別報備當地航管部門、船舶國籍登記機關。
十一、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當地主管部門申請仲裁或訴諸人民法院。
甲方(法人代表): 乙方:
《水路運輸許可證》編號: 身份證號碼: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電力安全管理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為了保證在安拆過程中的施工安全順利進行,項目部就施工安全方面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對乙方在本單位的施工范圍內履行安全監督檢查和管理職責。
2、甲方對乙方的安裝資質及塔吊的安裝告知書、檢測報告、塔吊使用證等其他證照進行審查或溝通,對乙方的安裝拆卸人員發現有未成年工、童工等與《勞動法》相違背的人員進行清除,并作出罰款等處理。
3.甲方要對乙方進行現場安全教育,講解國家、企業的安全方針、政策、規范、制度、等條例,監督對乙方施工的安全交底,同時檢查乙方的交底執行情況。
4、乙方所有安裝拆卸人員必須持證上崗,熟悉機械的安全性能;施工前,施工負責人要向操作人員做專項技術安全交底,并下技術指導書。
5、施工人員進入現場必須服從安全員的監督,必須正確佩戴個人安全防護用品,不得擅自拆除現場的安全防護設施,違者進行處罰,對造成事故者追究其責任。
6、參與安裝塔機的指揮員、司機、電工、起重工必須經過培訓,持證上崗。
7、安裝前,應對塔身機構、繩輪系統、傳動電氣系統進行仔細檢查,有安全隱患不得安裝,保險限位齊全可靠。
8、安裝塔機時,必須按照技術要求和標準嚴格執行,不得隨意互換和偷工減料,不得隨意改動安裝工藝,各種螺絲、繩卡要達到安全技術要求,不得用替代品。
9、頂升時,上部必須保持平衡,有故障時,應先排除故障后,在進行頂升和安裝,四級以上風不允許頂升。 10、登高人員必須配帶安裝帶、工具袋,工具和螺栓要抓牢不得掉落裝于工具袋中,不允許隨便拋擲。
11、登高人員必須經過體驗、身體合格方可登高。
12、全體施工人員要聽從統一指揮、統一思想、統一行動,看明信號后,再進行操作。
13、遇大雷雨、暴風等惡劣氣候時,一律停止作業。
14、所有安裝人員絕不允許在安裝拆卸塔機期間喝酒,要保持足夠的睡眠,保持清醒的頭腦,精力充沛,完成安裝任務。
15、安裝和拆卸的過程中嚴格按照施工方案以及塔吊出廠說明書的技術要求進行作業。乙方必須建立安全保證體系,有專職安全員,由甲方統一管理。
16、乙方安全員要組織搞好班前安全活動,作好記錄,隨時接受甲方檢查。
17、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和企業制定的關于安全生產、現場文明施工、安全消防管理等的規章制度,對甲方提出的安全隱患及下發的整改通知單要及時進行整改、反饋、確保安全施工。 18、乙方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冒險作業。
以上各項管理規定必須嚴格遵守,如因不遵守或違背本部管理規定違章作業所發生的一切后果包括甲方所有的經濟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甲方不負責乙方任何責任損失。
甲方負責人(簽字): 乙方負責人(簽字):
簽約地址: 簽約 時間:年月日
注: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電力安全管理合同 篇5
立協單位:
發包單位: (甲方) 以下稱甲方
承包單位: (乙方) 以下稱乙方
一、 本協議適應范圍: 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電廠范圍內的新建、改建、擴建、檢修安裝電力工程項目均應執行本協議。
二、乙方應向甲方提供與承接項目有關的、有效的資質證明材料。甲方應按有關規定對乙方的資質進行審查,確認乙方承包的項目與其資質相符合。
三、甲方將本項目發包給乙方,為確保“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安全生產方針的貫徹落實,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華能國際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及華能南京電廠有關安全生產管理規定,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安全施工,雙方在簽訂項目承包合的同時,必須同時簽訂本協議。本協議作為合同的附件,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承包項目:
1. 發包項目名稱:
2. 承包范圍:
五、項目期限:自 年 月 日開工,至 年 月 日結束。
六、協議內容:
1. 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省、市地方政府勞動保護、安全生產主管部門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有關勞動保護、安全健康與環境工作的法令、法規、條例,遵守安全工作規程、安全生產工作規定及電力建設安全施工管理規定,遵守華能國際電力股份公司及華能南京電廠安全生產管理規定。
2. 甲乙雙方必須有安全管理組織體系,并有明確的負責安全生產的領導。乙方參與承包項目的人員超過10人(含10人)的必須配備專職安全員,10人以下的可設兼職安全員,安全員應經考核,有相應上崗資格證書,并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資質證明,并同時向甲方提供承包項目現場管理有效的組織機構與人員名單。
3. 乙方應有針對承包項目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安全生產責任制、針對性的應急預案和定期安全檢查、安全教育制度等。
4. 甲乙雙方施工人員在施工前要認真勘察施工現場,根據工程項目內容、特點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詳細了解施工區域內作業的施工日期、施工環境、施工特點與要求、停電范圍。
5. 乙方應根據工程項目施工要求制定項目安全目標、安全工作計劃提交甲方審核后組織落實。對有可能發生火災、爆炸、觸電、高空墜落、中毒、窒息等危險或引起人身、設備事故的施工,乙方應認真勘察施工現場、安全技術交底的基礎上,制定詳細的施工安全技術措施,經甲方安全管理機構審查合格后實施。安全技術措施應同施工組織措施在施工前提交甲方審核,甲方應監督乙方實施情況。乙方必須嚴格按施工組織設計和有關安全要求、規定組織施工。乙方應在施工現場有危險因素的區域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并應當向施工人員告之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乙方施工過程中需使用電、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系,不得私拉亂接,乙方參與施工的人員應身體健康,滿足施工要求。
6. 甲乙雙方的有關領導必須認真對本單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制度及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增強職工法制觀念,提高職工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保證職工在享有安全生產保障權利的同時,監督其自覺履行相應的安全生產方面的義務和遵守安全生產紀律、制度和法規。
7. 工程開工前,甲方預留一定比例的施工管理費作為安全施工保證金(或根據項目施工實際情況由乙方向甲方預交)。乙方人員在施工時違反有關規定時,甲方應予以教育,必要時予以考核。并通報乙方,同時從安全施工保證金中扣除考核款。
8. 在發生乙方責任的人身傷亡事故或重傷事故時,由甲方根據違章程度、工程規模和工期,確定安全保證金扣除比例,直到停止乙方施工。
9. 施工前,乙方應對施工人員進行進場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介紹施工中有關安全防火、防爆、防高空墜落、防中毒等要求,并保證施工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乙方施工人員必須經考核合格后方可進場施工。乙方進場施工前應向甲方提供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施工人員名單,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施工人員,不得進場作業。甲方對乙方施工人員安全教育與培訓掌握情況進行抽查,抽查不合格者必須勸其退出施工場所。乙方若在施工中要新進、增加施工人員必須向甲方提出申報,并經教育培訓后方可進場作業。
10. 在承包本項目期間,乙方指定 張萬里 同志負責本項目的有關安全管理。甲方指定 賈海東同志負責聯系、檢查、監督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管理規定情況。甲乙雙方應經常聯系、相互協助檢查和處理有關的安全管理事務,共同預防事故的發生。乙方安全負責人(專職或兼職安全員),佩戴相應袖標。并根據鍋爐班檢修期間“安全及文明生產注意事項”表格(另附,開工前交乙方)每日進行布置,檢查,整改,落實。乙方項目工作負責人檢修期間參加鍋爐班早會,工作負責人匯報昨日主要工作進度、安全、文明衛生情況、需要班組協調的問題等,將鍋爐班早會與本項目安全相關的問題傳達給工作班成員、并布置落實。乙方每日開工前進行站班會,布置每日工作,對當日工作進行危險點,,安全控制措施及安全注意事項進行針對性交待。
11. 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嚴格遵守和執行甲方在安全生產、治安保衛方面的有關規定,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指導和考核;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管理,以及監督乙方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管理規定的義務,對于查出的隱患,乙方必須限期整改。對甲方違反安全生產規定、制度的指令,乙方有權拒絕執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改進,甲方應認真整改。
12. 乙方作業人員應對所在的作業區域、作業環境、操作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進行認真檢查,發現隱患應立即停止作業,并經落實整改后方可繼續作業。一經開工,就表示乙方已經確認施工場所、作業環境、操作設施設備、工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處于安全狀態,乙方對于作業過程中由于上述因素而造成的事故后果負全部責任。
13. 乙方在作業時所使用的各種設備及工器具等應由乙方自備。如乙方必須借用或租賃甲方設備及工器具,應由雙方有關人員辦理借用或租賃手續。借出方應保證借出的設備或工器具完好并符合安全要求,設備或工器具使用特殊說明書應書面交待清楚。借入方必須檢驗,并做好檢驗記錄。借入方一經接收,設備和工器具的保管、維修應由借入使用方負責,并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在使用中,由于設備、工器具因素或使用不當造成傷亡事故,由借入使用方負全部責任。
14. 乙方每日開工時工作負責人要和工作組成員交代工作內容和安全注意事項。乙方使用人對施工現場腳手架每天開工前必須檢查驗收簽名,發現隱患應立即整改。正確使用合格的安全帶,高空作業1.5米以上作業均應系好安全帶,并保證上方懸掛點牢固可靠、對高出作業臨空面采取掛安全網。安全帶無懸掛的地方,需架設安全繩。
15. 現場交叉作業設專職協調指揮員,外包單位安全負責人必須做到不違章指揮,杜絕野蠻作業,堅持按照工藝標準組織生產。經常在生產現場進行檢查,糾正違章現象,保障本單位安全有序生產。作業期間現場安全負責人因事離開現場必須臨時指定一位負責安全監管,若長時間離開必須主動向發包班組聯系人說明情況,同時到檢修部安全員處備案。二個及以上作業點,每個作業點均應指定工作負責人、設置專職或兼職安全管理人員。
16. 進入煙風道內作業,須采取受限空間特殊作業安全措施,辦理特殊作業措施票,履行特殊作業許可手續。作業時,孔洞外設專人監護。監護人必須始終堅守在孔洞邊,如需離開,必須先派人替換。
17. 行車操作必需有相應操作資質的人員擔任,起重作業時專人指揮,起吊作業現場區域設置必要的圍欄。專用吊車進入現場必需報安監部備案,起吊大件需有專門起吊方案并甲方審核后方可進行,并甲方相關人員現場全過程監護。
18. 作業人員進入現場,必須佩戴齊備的勞動防護用品,如:合適的防護服、手套、防護眼鏡、耳塞等,防止作業現場粉塵、噪音等對作業人員健康造成傷害。
19. 外包工程施工作業過程中應在現場備置文件包備查。文件包中含有:工作票或者生產區域工作聯系單,動火作業需要辦理動火申請的應有動火措施票,特殊作業工作時需要有特殊作業措施票;現場安全巡查表;作業指導書(內含施工安全措施、技術措施和組織措施,作業指導書需由甲方相關專業人員簽字確認);特殊工種證(原件或復印件);外包工程施工監督檢查記錄表;節假日加班申請(遇節假日和夜間需要加班者)。
20. 乙方施工人員對各類安全防護設施、遮攔、安全標志牌、警告牌和接地線不準擅自拆除、更動。如確實需要拆除、更動的,必須經乙方施工負責人和甲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員的同意,辦理手續,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拆除、更動現場安全防護設施。任何一方擅自拆除、更動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該方負全部責任。
21. 特種作業必須執行國家《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省、市、地區的質量技術監督局培訓考核后持證上崗,并按規定定期審證,中、小型機械的作業人員必須按規定做到“定機定人”和有證操作;起重吊裝作業人員必須遵守“十不吊”規定,嚴禁違章,無證操作;嚴禁不懂電器、機械設備的人擅自操作使用電器、機械設備。
22. 乙方必須按照規定開展經常性檢查和定期安全檢查,發現隱患應立即整改。各類安全防護設施、遮攔、安全標志牌、警告牌和接地線不準擅自拆除、更動。如確實需要拆除、更動的,必須經乙方項目負責人和甲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員的同意,辦理手續,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拆除、更動安全防護設施。任何一方擅自拆除、更動安全防護設施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該方負全部責任。
23.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電力系統動火規定,正確使用動火工作票,易燃、易爆場所嚴禁吸煙及動用明火,消防器材不準挪作他用,電焊,氣割作業應按規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嚴格遵守“十不燒”規定。工地嚴禁使用電爐,冬季施工如必須采用火加熱的防凍措施時,應取得主管人員的同意,落實防火、防爆、防中毒措施,并指派專門人員值班。
24. 承發包工程必須貫徹先訂承包合同、安全協議后開工的原則。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員從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務,乙方應拒絕合同外的施工任務。
25. 貫徹“誰施工,誰負責安全”的原則,項目承接企業依據國家和行業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承擔本企業職責和工作范圍內的全部安全責任。甲、乙雙方人員在作業期間造成傷亡、火警、火災、電氣、機械等重大事故包括甲、乙方責任造成對方人員、他方人員(非甲、乙方人員)傷亡時,雙方應協力進行緊急搶救和保護現場,甲乙雙方按照國家、省、市地方政府有關事故報告規定向各自的上級管理部門進行上報。乙方施工人員作業過程中發生的不安全情況應及時向甲方通報。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由于違反本協議而造成的傷亡事故及其它經濟損失,由違約方承擔一切責任。
26. 乙方不因甲方對其資質證明、安全技術措施等已審核認可,或已對其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以及對其進行檢查監督實施,而免除其相應責任。
27. 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28. 本協議訂立的各項規定適用于立協單位雙方,如遇有同國家、省、市和電力行業有關規定不一致時,按國家、省、市和電力行業有關規定執行。
29. 本協議經立協雙方簽字、蓋章有效,作為合同附件一式四份。甲方合同管理部門、安全管理部門、項目管理部門及乙方各執一份。
甲方單位名稱: (蓋章) 乙方單位名稱: (蓋章)
項目責任班組負責人:(簽字)
項目責任部門負責人:(簽字) 項目負責人:(簽字)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立協日期: 立協日期:
電力安全管理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第1條 遵守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管理規章,嚴格執行信息安全管理規定。
第2條 根據《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規定,國家對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實行許可制度;對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實行備案制度。甲方未取得許可或者未履行備案手續,將不得從事互聯網信息服務。甲方需要開展電子公告服務的,須遵守《互聯網電子公告服務管理規定》。甲方需要開展電子郵件服務的,須遵守《互聯網電子郵件服務管理辦法》。
第3條 依據《非經營性互聯網備案管理辦法》規定,如備案信息不真實,將關閉網站并注銷備案。用戶保證所有備案信息真實有效,當用戶的備案信息發生變化時應及時到備案系統中提交更新信息,如因未及時更新而導致備案信息不準確,將對網站進行關閉處理。
第4條 用戶不得利用乙方服務發布含有下列內容之一的信息:
1、反對憲法所規定的基本原則的;
2、危害國家安全、泄漏國家秘密、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一的;
3、損壞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4、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
5、破壞國家宗教政策,宣揚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
7、散布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的。
第5條 客戶發布的信息必須遵守國家有關知識產權的法律、政策規定。
第6條 客戶在聯網測試、試運行期間以及業務正式開通后,應保證其所提供業務內容的安全性與穩定性,不對電信運營商的相關業務平臺造成危害。
第7條 客戶應建立有效的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和技術保障措施,并接受相關業務主管部門的管理、監督和檢查。
第8條 若違反上述規定,服務方、電信運營商或電信行業主管部門有權采取必要措施,關閉相關信息源接入通道和信息發送通道,情節嚴重者終止合作業務,追究客戶的法律責任,并追索由此產生的相應的經濟損失。
第9條 在使用北京新網數碼信息技術有限公司服務過程中,服從監督和管理;若我司違反本承諾書的承諾,本公司愿意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并接受相應的處罰。
第10條 網站開通時請在主頁底部的中央位置標明其備案編號,將備案編號按要求鏈接至工業和信息化部備案管理系統網址,供公眾查詢核對。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
電力安全管理合同 篇7
以下的“甲方”指為服務發包的拉法基瑞安公司貴州BU相關企業, “乙方”指提供該服務的合同方企業。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為明確雙方在安全管理方面的權利及義務,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條例,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簽訂本安全協議,以便雙方信守,嚴格履行。本安全協議一經簽署,將作為雙方購銷合同或訂單的一部分,與購銷合同或訂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職業健康、安全基本要求是為在拉法基瑞安公司工作的乙方(合同方)及其分包商所制訂。本要求意味著遵守適用的當地政府機構制訂的條例和規定、強制性的協定和合同文件要求。每一個合同方都必須保證它及所雇傭的分包商(如有)滿足這些要求,以及在本樣本條款中列出的其它可適用要求。乙方應采取必要的預防措施來防止傷害人員和破壞環境的事件發生。
一、合同方(下稱乙方)的安全責任
負責在我公司(下稱甲方)現場工程施工或服務期間對其工作人員的安全管理,保證其工作人員完全遵守甲方相關安全管理規定。
乙方必須遵守甲方及有關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音、環境保護、安全生產等方面的管理規定,因乙方違反上述規定導致的違約罰款,由乙方自行承擔。
施工前必須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在施工過程中必須接受甲方的安全監督和檢查。
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確保在甲方現場工程施工或服務安全文明生產,確保無傷亡及機械設備安全事故。
在施工或服務開始前,所有工作人員必須接受甲方提供的安全培訓。經安全培訓合格,并與甲方對應部門授權負責人、安全人員一起進行工作風險分析后,方可施工或提供服務。
在每天工作開始前,乙方必須通知甲方授權人員。在獲得甲方負責人員同意后,方可施工或提供服務,禁止不通知甲方人員就私自進入工地開始作業。
對于有安全風險的作業,在風險未得到合理有效的控制前,乙方工作人員可以拒絕作業。
對于甲方授權人員的錯誤指揮或工作安排,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授權人員的上司,在影響到安全時,還應立即通知甲方安全部門。
如果有工作人員在安全培訓方面未通過甲方認可,乙方不得安排其在甲方進行施工或提供服務。
乙方工作人員在安全培訓結束后憑培訓簽字到甲方指定部門辦理出入證。沒有出入證的人員,如無甲方授權人員許可,不得進入甲方場地。
在開始工作前,乙方必須按照工作風險分析的要求,落實每項保護措施并獲得工廠安全部門認可之后,方可以施工作業。
乙方工作人員必須配置符合甲方要求的個人防護用品(包括但不限于):合格的安全帽、帶鋼頭的勞保鞋、反光工作服、防護眼鏡。甲方有權拒絕穿戴不符合甲方要求的個人防護用品的個人進入甲方施工/服務場地。
在進入甲方廠區或施工場地,乙方必須確保其工作人員佩帶好所要求的個人防護用品。對于未按照甲方要求佩帶個人防護用品的個人,甲方有權按照其安全管理制度管理對乙方進行處罰(包括要求乙方承擔違約金等)。
乙方必須確保其工作人員身體健康,具有完成相應工作的技能和經驗。對國家要求必須持證上崗的崗位人員具有合法或有效資質證書(如電工、焊工、架子工等)。
乙方不得雇傭不具備作業所要求的生理條件的人員在甲方從事作業。乙方不得雇傭童工。
乙方必須使用符合安全要求、使用狀況可靠的設備。對法律法規要求校驗的設備應具有有效的資質證明,不得使用不符合安全規定的設備、器具、工具等。
乙方必須確保其工作人員進入甲方生產區或施工區域時,必須配戴好使用狀況良好的安全帽、工作鞋;在離地1.8米以上高空作業必須戴好安全帶(全身式,高處有移動時需有雙掛鉤);在粉塵、嘈聲大的地方應按照要求戴好口罩、耳塞;在焊接、切割作業須戴好專用防護眼鏡、焊工手套。
甲方可根據施工/服務的特性,要求乙方為其工作人員配置個人防護用品,乙方不得拒絕。
如果乙方在甲方有腳手架作業,乙方必須采用符合要求的材料架設,所用木板合格并且兩端固定在腳手架上。乙方必須按照架設作業規范進行。架設完成后必須認真檢查并經甲方確認,掛綠牌方可使用。
在具有危險能量的設備、工藝系統上工作前,乙方必須按照甲方要求執行上鎖掛牌驗證制度。
乙方工作人員只能在甲方指定的施工作業區域開展工作,不得在甲方其他區域隨意走動或觸摸現場設備。
乙方工作人員施工作業過程中,必須認真遵守甲方和國家相關安全規章制度,采取措施杜絕任何違章行為的發生。
乙方工作人員不得酒后作業,不得在工作現場睡覺、打鬧。
乙方工作人員不得從空中向下拋扔鋼管、腳扣等物體,以免砸傷下面的人員。
對于甲方規定的高風險的作業,乙方必須按照甲方要求設專人指揮和管理。
根據甲方要求,乙方必須安排其工作人員或代表人員參加由甲方組織的安全會議或安全培訓,并且將甲方的安全會議行動計劃落實到實際工作中。
乙方必須做到文明施工,施工現場材料堆放整齊規范。每天作業結束后及時將現場產生的廢物清走,無明顯的安全隱患。
施工完后乙方應負責將施工現場清理干凈,并將施工垃圾運至甲方規定的地點。
乙方車輛進入工廠生產區時,行駛車速不得超過甲方限速要求。車輛必須停在甲方指定的區域,乙方司機進入施工區域時,必須佩帶個人防護用品。乙方不得雇傭安全性能不合格的車輛進入廠區。
對于違反本協議以及違反甲方安全管理制度的行為,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處罰或要求乙方賠償違約金。金額將根據其行為、影響、頻率和態度等根據甲方的管理制度執行。
對于嚴重違反甲方安全管理制度的乙方工作人員,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替換,乙方不得拒絕。
對于違反甲方安全管理制度的乙方工作人員,甲方有權拒絕其進入甲方廠區或施工區域。
對于在作業現場出現的安全隱患或安全整改項目,乙方必須按照甲方要求在期限內整改并獲得甲方認可。
對于不按照甲方安全管理制度作業并不積極改正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的履行并要求乙方在規定的時間內撤離甲方作業現場或廠區,由此產生的任何經濟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
乙方在獲得合同或定單時,必須為其工作人員(或雇傭的人員)購買工傷保險等,甲方不承擔任何因為乙方安全事故導致的任何經濟賠償。
乙方原則上不得將甲方的作業項目外包給其他方,對需分包的工作,需要獲得甲方的同意和認可(包括安全認可)。
乙方雇傭的分包方,安全管理和安全要求等全部遵守本安全協議的所有內容,乙方承諾其分包方接受并遵守本安全協議的所有內容,并接受甲方的安全管理。
乙方在施工中出現任何安全責任事故,由乙方全部承擔,甲方有權根據情況保留對乙方追究損失賠償的權利。
二、甲方的安全責任
為乙方提供入廠安全培訓并辦理出入證。
根據乙方的要求和詢問,解釋甲方相關的安全管理規定。
檢查和監督乙方以及乙方雇傭方的安全方面的工作(包括設備、人員等)。
任命對應部門授權負責人,并協助乙方開展工作風險分析。
及時認可乙方的保護措施并安排和指導乙方工作。
協助乙方開展安全風險、安全隱患和安全事故調查和分析。
三、安全保證金
作為簽訂合同和本協議的安全承諾,根據施工項目風險程度,乙方須繳納1000—100000元人民幣作為乙方在履行合同期間的專項安全保證金。以上錢款交到甲方財務部保管。
履行合同期間,如乙方有下述條款三的違章行為,將會被處罰,罰金在乙方安全保證金中抵扣。如罰金總額超過保證金,將從合同款中扣除差額,或要求乙方現金補足。
合同履行結束后,甲方將退還安全違章處罰后剩余的安全保證金。
四、違章處罰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產生的任何安全違章行為將受到嚴肅處理。
處理依據有:
本協議。
集團和拉法基公司的安全規章制度。
國家相關安全法律法規。
處理辦法:
對乙方人員的安全違章處理包括:警告、限期整改、經濟處罰、終止合同。
安全違章罰金單,經公司安全部門經理簽字確認后,交到財務部門執行。
乙方、乙方雇傭人員或其分包方,如違反甲方安全規定的行為,將導致如下安全違約處罰:
嚴重程度
違章次數一般違章嚴重違章
違規造成事故
第一次書面警告書面警告500~5000元
第二次100-200元200-1000元終止合同
第三次200-1000元終止合同終止合同
對于乙方多人同時嚴重違反安全規定的,每人次處罰1000元。同時,對該工作的主要負責人處200以上1000元以下的處罰。
對于現場存在安全隱患,在收到甲方《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后不及時進行整改的行為,視其情節輕重,將受到200-5000元的處罰。
對于乙方頻繁出現不遵守安全規定的合同方,甲方有權令其停工整頓。
如果乙方人員出現三次違反安全規定的行為,甲方將要求乙方將該員工調離甲方現場或辭退。
其它獎懲約定:
以上安全違約處罰并不表示為甲方對的乙方、乙方雇傭人員或乙方的分包方或乙方分包方的雇傭人員的全部違約處罰條例,甲方將根據其公司安全制度,要求乙方承擔全部違約處罰,乙方不得拒絕。
上述安全違約處罰均由乙方承擔。
五、本協議自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且本協議的效力獨立于雙方簽訂的購銷合同或訂單的效力,雙方購銷合同或訂單的解除、終止、無效,均不影響本協議的效力。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章):
授權代表簽字:
單位地址:
電話:
傳真:乙方(章):
授權代表簽字: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帳號:
電力安全管理合同 篇8
為了加強對租賃廠房和場所的安全管理,明確租賃雙方的安全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和《上海市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預防和杜絕各類事故的發生,確保人身和財產的安全,租賃雙方就租賃廠房和場所簽訂以下安全管理協議:
一、租賃雙方概況:
1、出租方(單位全稱):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 聯系人: 電話:
2、承租方(單位全稱):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電話: 租賃廠房和場所地址: 租賃面積: 從業人數:
附屬設施設備:
租賃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生產經營范圍:
二、租賃雙方的職責和義務:
(一)出租方的職責和義務: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治安消防及特種設備管理等規定,按照本協議各項條款,督促承租方依法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2、督促承租方制定和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建立健全安全工作的
長效管理機制和相應的事故防范措施及應急處置預案;
督促承租方對所承租的廠房和場所內加強安全管理。
3、出租方應定期或不定期對承租方的安全生產狀況進行檢查,并向承租方書面通報出租方對其安全檢查的情況,督促承租方及時做好隱患整改工作;對隱患整改工作拖諉的承租方應開具書面整改通知書,責令并限期承租方立即整改;
承租方對出租方督促整改的隱患拒不履行整改,可能導致人身和財產危害的,出租方可提前終止租賃合同。
發現承租方有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出租方應當及時勸阻并向所在地區的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和專項監管部門報告。
4、承租方因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需要,向出租方提出安全生產、治安消防等方面的業務咨詢和其他需求時,出租方有義務在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前堤下,給予承租方提供便利和業務咨詢或指導。
(二)承租方的職責和義務: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本協議各項條款,具備相應安全生產資質和條件,并服從出租方對其安全生產的統一協調、監督管理。
承租方應根據出租方出具的書面整改通知書,應落實責任人員及時整改排除隱患,整改結束后應報出租方復驗備案。
2、租賃廠房和場所實行“誰承租,誰負責”的原則,承租方法人代表即為承租方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在租賃廠房和場所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必須符合租賃合同中規定的經營內容;如需變更,應事先征得出租方同意并在租賃合同中給予變更后方可進行;
承租方不得擅自違規經營,嚴禁違法經營。
3、承租方必須嚴格執行財務制度、報警聯網裝置管理制度及防盜設備設施制度,保險箱內夜間不存放超額現金。
4、承租方必須為所聘員工依法辦理用工手續并如實向出租方上報從業人數;承租方所聘員工(包括其家屬等)進出租賃廠房和場所,應辦理臨時出入證;如需在租賃場所留宿居住的,應事先征得出租方同意并按上海市公安局的有關規定,辦妥臨時暫住證后方可留宿;留宿居住人員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出租方安全保衛等有關規章制度。
5、承租方保證不出現辦公、生產、生活場所“三合一”現象;
6、承租方應嚴格執行《消防法》,按規定配備有效完好的消防器材、應急照明、安全出口標志,并落實專人定期檢查、做好記錄;制訂應急救援、疏散和滅火預案,定期對所聘員工進行消防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和培訓,適時開展消防實戰演練;保證不在外墻窗戶上設置鐵柵欄,不在消防器材周圍和安全出口通道上堆物,確保消防安全出口通道暢通無阻。
7、正在使用的特種設備經檢驗、檢測、驗收合格,從事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相應的資格證書,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年檢和復審,并報出租方備案。
8、承租廠房和場所內的電器線路等裝修工程和設備安裝應符合相關技術標準和消防安全規定,嚴禁違章亂接亂拉電線和違章使用各類電加熱器;
如需增大用電量或對原有電器線路重新敷設、改造的,必須事先征得出租方同意、按規定辦妥有關手續后方可施工。凡涉及國家規定需審查驗收方可使用的設備,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承租方不得擅自改變和破壞建筑物結構;
9、承租方因生產經營需要,需要在其承租的經營場所內進行明火作業的,必須事先向出租方安全保衛部門和防火監督部門提出動火申請,經審批同意,并落實有關防范措施后,由持證人員按“十不燒”規定進行施工作業。
10、租賃區域內不得生產、經營、存放危險化學品,嚴禁裝載易燃易爆物品的車輛進入租賃區域;
11、租賃場所系辦公用房的,嚴禁使用液化氣、電爐等設備。
12、承租方不得擅自轉讓或轉租租賃的廠房和場所。
三、其他事項:
1、雙方應自覺履行本協議書中規定的有關條款,違反的一方必須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若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時,承租方應當按事故類別立即如實報告所在地的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和專項監管部門及出租方。
出租方接到承租方事故報告后,亦應當按事故類別立即如實報告所在地的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和專項監管部門及出租方的上級主管部門。
3、本協議經雙方單位蓋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后生效;
4、本協議一式二份,出租方和承租方各持一份;
5、本協議的有效期為: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出租方(蓋章): 承租方(蓋章):
法人或代理人 法人或代理人
(簽字): (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電力安全管理合同 篇9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
為了保證安全生產,安全施工,本著“誰施工,誰負責”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施工作業安全管理協議書》具體內容如下:
一、乙方要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規章制度的要求,服從公司的安全監督管理。
二、乙方對施工人員要進行安全教育培訓,配備必要的勞保用品和安全裝備,制訂確保工程項目安全進行的安全技術措施。
三、乙方進入工作場地后要落實好安全措施,確保不發生各類傷亡事故。
四、乙方人員進入生產區施工作業,只能去規定的作業區域進行施工活動,未經許可不得擅自進入其他危險區域和場所,若發生事故,后果自負。
五、高處作業必須系好安全帶,用電設備要采用安全電壓,要有漏電保護設置,要有防雨防潮設施,嚴禁亂接亂設電源,進入受限空間必須佩戴必要的防護用品,必須有安全監護人,方可進入作業。
六、生產中的車輛要做到安全駕駛,進入工作現場服從領導,聽從指揮,在指定的區域內進行作業,司機要隨時注意周圍的地質環境,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進行作業,由于違章作業造成的損失及事故由乙方承擔。
七、由于乙方違章作業,造成公司財產和人員的傷亡事故,由乙方負責調查處理,造成的經濟損失及事故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協助調查處理。
甲方責任人簽字:
乙方責任人簽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電力安全管理合同 篇10
總承包中國______建設總公司六公司
分承包方安徽______建筑勞務有限公司
出 租 方北京______旺機械租賃有限公司
安 裝 方 北京______機械施工有限公司
加強起重機械的安全管理,合理使用。保障起重機械安全生產,為明確各方的安全責任,根據北京市《建設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標準》、《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程》及有關規定,經各方協商一致,特簽定本協議。
機械名稱
施工升降機型號
臺數
統一編號
項目名稱
施工地點
進出場時間 年 月 日
一、 總承包方責任
1、根據施組設計與主體結構進度按時組織施工升降機進場,型號與性能必須滿足施工需要。
2、雙方協議確定后組織簽訂租賃合同、安全管理協議后方可讓升降機進場。
3、根據出租方提供的升降機基礎圖紙及技術要求組織基礎施工、出租方技術人員現場指導、安裝方驗收合格后填寫驗收表,方可進行整機安裝。
4、做好升降機進場前的場區道路暢通及電力電源設備供應與配置。
5、支搭升降機作業范圍內地面設施安全防護和樓層的臨邊安全防護設施。
6、對整個機組操作人員進行入場教育及安全生產注意事項并留有記錄。
7、機械安裝完畢后,經公司專業安檢人員監督檢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將租賃合同、安全協議、驗收資料、檢測報告、機械設備編號、全市統一設備編號等資料存檔。
8、對升降機安裝質量監督與日常作業檢查,對操作人員不安全行為和設備的不安全狀態有權制止及采取強制處理措施。
9、為機組人員的住宿和就餐提供方便,保證機組人員的正常生活。
10、對租用設備自驗合格30日內,于市建委互聯網進行登記,取得掛在設備明顯處。
11、督促各方在施工過程中嚴格執行環保相關規定。
二、出租方責任
1、嚴格執行北京市建筑施工起重機械設備管理的若干規定,出具市建委注冊的租賃資質,統一編號并有市技術監督局頒發的檢測合格證,提供狀態良好的機械設備。
2、根據總包方提供的地質情況和主體結構型式確定安裝位置,簽訂租賃合同與安全管理協議,確定進場安裝與驗收日期。
3、組織設計拆裝方案,提供升降機基礎施工圖紙并技術指導項目部基礎施工與驗收,合格后方可設備安裝,如委托拆裝,必須由具有相應安裝資質的企業承擔并簽定拆裝合同,同一臺設備拆裝接高附墻必須是同一拆裝企業來完成,保證按期交付使用,拆裝合同報總包方一份備案。
4、機械安裝完畢后,督促安裝方按時驗收,資料整理,保證按時交付使用。
5、配備足夠的操作司機,必須是持有效證件的人員操作并持證上崗,機械使用前必須根據機械性能、操作規程及防護等進行書面的安全交底,做好作業、維修記錄,并填寫履歷書。在運行中不得違章作業,在每層啟動前觀看樓層安全門是否關閉,未關閉時嚴禁啟動。
6、每月要對機械進行一次整機安全檢查并填寫檢查記錄并交總包方一份,司機做好日常檢查與保養,保證機械處于良好的工作狀態。
7、配備、遵守操作規程并教育司機服從總包方的管理,作業中控制乘人違章行為,做到優質服務,不得刁難工地,保證施工生產正常進行。
8、設備故障必須及時組織檢修與故障排除,保證機械設備正常使用。
9、提供操作人員的有效證件,并交總包方注冊與存檔。
10、施工現場在居民生活區等區域必須遵守環保有關規定,不得超時作業,無特殊情況不得采用鳴笛方式,保持整機清潔,不得將油污污染地面。
三、安裝方責任
1、承擔起重設備拆裝必須是有相應的拆裝資質企業并提供資質證件、拆裝人員證件與出租方簽定拆裝合同與拆裝管理協議書,并報總包方一份備案。
2、根據現場確定安裝位置并根據總包方提供基礎地質情況,編制安、拆方案,進行基礎制作質量鑒定驗收工作,質量合格方可安裝。
3、安裝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遵守現場的管理規定,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做好安全交底,配備足夠的起重能力設備,劃定拆裝作業區域并設監護人員現場監督全過程,確保安裝過程安全。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配戴好防護用品。
4、機械安裝完畢后,安裝單位必須對整機質量及安全裝置進行自檢,出具自檢合格證明,向施工企業進行書面的安全使用說明,辦理驗收手續,簽字并填寫《北京市起重機械安裝同一檢查表》。
5、安裝自檢驗收完畢后必須經總包方專業安檢人員監督檢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不合格必須立即整改,以確保機械質量與使用安全。
6、設備安裝施工現場在居民生活區等區域必須遵守環保有關規定,不得超時作業,特殊情況辦理相關手續,作業時不得大聲喧嘩,不得在地面上泄油。
四、分包方責任
1、制定安全管理措施,對所乘坐、使用升降機的人員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
2、嚴禁在惡劣天氣以及6級以上大風時使用升降機,乘員和載物應均勻分布與吊籠內,防止偏載、嚴禁超載,乘員不得在籠內打鬧、喧嘩。
3、乘員在乘坐吊籠,在吊籠運行時不得搬、動機械任何部件,乘員離開吊籠進入樓層時必須關閉好聯鎖門與樓層安全門,乘人在等候吊籠時嚴禁打開樓層安全門或探頭。
4、施工升降機司機不在時施工人員嚴禁隨意開動施工升降機。
五、四方其他增項
在機械出現故障時維修人員能及時到達施工現場進行維修, 不能出現機械帶病作業 。
六、事故處理
因機械在拆裝、使用過程中發生機械事故或人身傷亡事故,認定事故原因和責任后,根據京安監政法[ ] 號文件,《北京市生產安全事故責任劃分試行辦法》進行處理。
本協議一式四份,四方各持一份。
總包方負責人(簽字) 出租方負責人(簽字)
安裝方負責人(簽字) 分包方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電力安全管理合同 篇11
甲方:
乙方:
為了保證在安拆過程中的施工安全順利進行,項目部就施工安全方面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對乙方在本單位的施工范圍內履行安全監督檢查和管理職責。
2、甲方對乙方的安裝資質及塔吊的安裝告知書、檢測報告、塔吊使用證等其他證照進行審查或溝通,對乙方的安裝拆卸人員發現有未成年工、童工等與《勞動法》相違背的人員進行清除,并作出罰款等處理。
3.甲方要對乙方進行現場安全教育,講解國家、企業的安全方針、政策、規范、制度、等條例,監督對乙方施工的安全交底,同時檢查乙方的交底執行情況。
4、乙方所有安裝拆卸人員必須持證上崗,熟悉機械的安全性能;施工前,施工負責人要向操作人員做專項技術安全交底,并下技術指導書。 5、施工人員進入現場必須服從安全員的監督,必須正確佩戴個人安全防護用品,不得擅自拆除現場的安全防護設施,違者進行處罰,對造成事故者追究其責任。
6、參與安裝塔機的指揮員、司機、電工、起重工必須經過培訓,持證上崗。
7、安裝前,應對塔身機構、繩輪系統、傳動電氣系統進行仔細檢查,有安全隱患不得安裝,保險限位齊全可靠。
8、安裝塔機時,必須按照技術要求和標準嚴格執行,不得隨意互換和偷工減料,不得隨意改動安裝工藝,各種螺絲、繩卡要達到安全技術要求,不得用替代品。
9、頂升時,上部必須保持平衡,有故障時,應先排除故障后,在進行頂升和安裝,四級以上風不允許頂升。 10、登高人員必須配帶安裝帶、工具袋,工具和螺栓要抓牢不得掉落裝于工具袋中,不允許隨便拋擲。
11、登高人員必須經過體驗、身體合格方可登高。
12、全體施工人員要聽從統一指揮、統一思想、統一行動,看明信號后,再進行操作。
13、遇大雷雨、暴風等惡劣氣候時,一律停止作業。
14、所有安裝人員絕不允許在安裝拆卸塔機期間喝酒,要保持足夠的睡眠,保持清醒的頭腦,精力充沛,完成安裝任務。 15、安裝和拆卸的過程中嚴格按照施工方案以及塔吊出廠說明書的技術要求進行作業。乙方必須建立安全保證體系,有專職安全員,由甲方統一管理。 16、乙方安全員要組織搞好班前安全活動,作好記錄,隨時接受甲方檢查。
17、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和企業制定的關于安全生產、現場文明施工、安全消防管理等的規章制度,對甲方提出的安全隱患及下發的整改通知單要及時進行整改、反饋、確保安全施工。 18、乙方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冒險作業。
以上各項管理規定必須嚴格遵守,如因不遵守或違背本部管理規定違章作業所發生的一切后果包括甲方所有的經濟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甲方不負責乙方任何責任損失。
甲方負責人(簽字): 乙方負責人(簽字):
簽約地址:辦 簽約 時間:
注: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電力安全管理合同 篇12
(甲方)單位: ;
(乙方)單位: ;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根據《安全生產法》第四十一規定,雙方在簽訂施工合同的同時,簽訂本安全管理協議。
一、 工程項目:
1. 工程承包范圍:造型線3#底坑26個蓋板,天井集塵器照明、涂裝、平臺制作。
2. 工程地點: 小松(山東)鑄鋼有限公司廠區內
3. 承包方式:
二、安全管理協議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 協議內容:
1. 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國家、省、市安全生產主觀部門的有關安全、消防工作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有關勞動保護法規、條例、規定。
2. 甲乙雙方都應有安全管理組織體制,包括主觀安全生產的領導,各級專職、兼職的安全擔當,應當有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特種作業人員的審證考核制度、各級安全生產崗位的責任、定期安全檢查制度和安全教育制度等。
3. 甲乙雙方在施工前要認真勘察現場:
(1) 工程項目應由甲方編制施工組織總體計劃和全局設想;
(2) 工程項目應由乙方按甲方的要求自行編制施工組織計劃,并經甲方同意。
(3) 工程施工中乙方需使用的設備有 ;
接觸到甲方設備有 。
(4) 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有: ;
針對不安全因素應采取的安全措施有: 。
4. 甲乙雙方的有關部門必須認真對本單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制度及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增加法制觀念,提高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和自我保護的能力,督促職工自覺遵守安全生產紀律、制度和法規。
5. 施工前,甲方可對乙方的管理、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生產進場教育,介紹有關安全生產制度、規定和要求。乙方應組織召開管理、施工人員安全生產教育會議,強化施工中有關安全、防火等規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須檢查、督促施工人員嚴格遵守執行。
施工期間,乙方指派 負責工程項目的有關安全、防火工作,成立消防組織, 對消防器材的使用進行訓練; 甲方指派 負責聯系、檢查乙方執行有關安全、防火規定。甲乙雙方應經常聯系,相互協助檢查和處理與工程有關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預防事故的發生。
6. 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嚴格執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產等各項規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檢查。對于查出的隱患,乙方必須限期整改。
7. 在施工及操作中的個人防護用品,由乙方自理。并確保施工現場人員自覺穿戴好防護用品。
8. 甲乙雙方人員對各自所在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操作設施、工具用具等必須認真檢查,發現隱患立即停止施工,落實整改后方準施工。一經施工就表示乙方施工單位確認施工場所、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處于安全狀態。乙方對施工過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導致的事故后果負責。
9. 原則上甲方不向乙方提供在施工中使用的機械設備、腳手架、爬梯、起重機械等設施,但在特殊情況下經甲方有關部門同意借用后,乙方首先要對所借用的設備進行安全自檢,在確認安全性能良好的情況下方可使用,一旦乙方在自檢中發現不安全因素而不可使用時,及時通知甲方,在不安全因素排除后才能使用。否則由此發生的后果有乙方負責。由乙方自行帶入的設施設備或自行搭建的登高設施安全性由乙方負責,但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
10.乙方的人員,對施工現場腳手架、各類安全防護設施、安全標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改。如確實要拆除更動的,必須經甲乙雙方指定的安全管理人員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拆除。任何一方人員擅自拆除造成的后果,均由該方人員及單位負責。
11.特種設備作業必須執行國家《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經省、市、地區的特種作業安全技術考核站培訓考核后持證上崗,并按規定定期審證,中、小型機械的作業人員必須規定做到“定機定人”和有操作證;起重作業人員必須遵守“十不吊”規定,嚴禁違章、無證操作、嚴禁不懂電器、機械設備的人,擅自操作使用電器、機械設備。
12.乙方必須嚴格執行各類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場所嚴禁吸煙及動用明火,消防器材不能挪作他用。電焊、氣割作業應按規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嚴格遵守“十不燒”規定,嚴禁使用電爐。冬季施工必須用明火加熱的防凍措施時,應取得防火主管人員同意,落實防火、防中暑措施、并指派專人值班。
13.乙方成立的消防組織,消防負責人: 成員: 。
14.乙方如需甲方提供電源、設備,在使用前應先進行檢測,并做好記錄,如不符合安全規定的應及時向甲方提出,甲方應積極整改,合格后方準使用。不經甲方許可,擅自亂拉電氣線路、使用甲方設備造成后果的,均由乙方負責。
15.貫徹先訂合同后施工的原則。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員從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務,乙方應拒絕合同外施工任務,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有關方負責。
16.乙方在施工中,應注意地下管線及高壓架空線路的保護,甲方對地下管線和障礙物應詳細交底。乙方應貫徹交底要求,如遇有問題,應及時向甲方有關部門聯絡,采取保護措施。
17.貫徹誰施工誰負責安全的原則。甲乙雙方人員在施工期間造成傷亡(火警)火災,機械等重大事故(包括甲、乙方責任造成對方人員、行人傷亡等),雙方應協力進行搶救傷員和保護現場,按國家及山東省有關事故報告規定在事故發生后的二十四小時內及時報告各自的上級主管部門及市、區勞動行政部門等有關機構。事故的損失和善后處理費用,應按責任,協商解決。
18.本協議的各項規定適用于立協議單位雙方。如遇有同國家和山東省的有關法規不符合按國家和山東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19.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作為合同附件,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由于違反本協議而造成的傷、亡事故,有違約方承擔一切經濟損失。本協議由雙方各執一份,必要時送市、區勞動行政部門及有關部門備案。
(甲方)單位名稱: (乙方)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 表: 代 表:
地 址: 地 址:
電 話: 電 話:
電力安全管理合同 篇13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 有限公司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加強工業氣瓶安全使用、運輸和存儲,確保人身、設備安全,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租用氣瓶安全協議如下:
一、保證措施:
1.乙方必須提供其安全資質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許可證、相關安全資質證明等;
2.乙方所提供的工業氣體,必須有準確的中文產品說明書(或安全標簽),安全標簽張貼在外包裝上或放置在易于查找的位置,該說明書(或安全標簽)包括化學品名稱、分子式、組分含量和名稱(混合物)、合格證(產品等級)、生產日期、危險標識、危險說明、禁忌物等;
3. 所提供的匯流排、供氣管路、閥等必須符合國家相關規定,必須保證我公司的使用安全;
4.包裝:
(1)氣瓶必須在檢驗有效期范圍之內。
(2)對瓶裝介質主要危險性及次要危險特性的確定由乙方根據——及各種氣體相關標準確定,確定后應在氣瓶上粘貼氣瓶警示標簽,標簽必須符合《氣瓶警示標簽》——的規定。
(3)對充裝氣體的氣瓶(工作壓力不大于30Mpa、公稱容積不大于1000L、移動式可重復使用的氣瓶)必須其充裝氣體與氣瓶顏色相對應。氣瓶顏色、氣瓶的字樣和色環應符合《氣瓶顏色標志》——規定。
(4)對氣瓶瓶體上的鋼印標記和檢驗色標應符合《氣瓶安全監察規程》規定。
5.運輸安全
(1)乙方負責工業氣瓶的運輸安全,直至乙方運至指定位置,并協助妥善入庫;
(2)在運輸過程中所發生的工業氣瓶事故,乙方應負全部責任;
(3)乙方對工業氣瓶的運輸,必須使用專用車輛,應具有相應的運輸資質,且在手動搬運過程中要輕拿、輕放;
(4)對于相互起劇烈化學反應的工業氣體,不允許同時運輸,必須分開運輸;
6.特種氣體的驗收入庫要按照《特種氣體運輸、存儲管理規程》《特種氣體安全檢驗標準》執行。
二、責任范圍
1.甲方負責對乙方所提供的各類工業氣瓶進行入廠檢驗,檢驗不合格的退還給乙方,乙方對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負全部責任;
2.甲方因工業氣瓶存在安全、質量問題或乙方提供的產品錯誤,退回給乙方的,乙方必須在7天之內取走,在此期間出現任何問題均由乙方負責;
3. 甲方在使用氣體過程中,對氣體的使用、更換、保管要安排專人負責;公司應定期組織安全培訓,加強管理,保證氣體的安全使用;
4.如果因工業氣瓶及匯流排、管路系統非人為原因損壞或缺少警示標識、說明,而發生的氣體泄露、燃燒、中毒、爆炸等事故,并造成一定的經濟損失和人員傷亡,乙方應賠償全部損失(包括直接經濟損失和間接經濟損失及其它損失);
5. 如果沒有造成經濟損失或人員傷亡,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進行整改;甲方積極配合并給乙方整改創造條件;
6. 甲方因自行配套設施不全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同時,給乙方造成的損失也要負責賠償。
7.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時,應協商解決,不能解決雙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進行起訴。
8.本協議一式兩份,自甲、乙雙方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甲、乙雙方供貨合同確認起,供求關系結束之日止。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電力安全管理合同 篇14
甲方:
乙方:
為加強房屋安全管理,確保房屋在使用期間使用及經營的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就年月日簽訂的《商租租賃合同》,簽訂如下協議:
1、乙方同意甲方在合理的時間內,經事先通知并得到乙方同意后進入出租房產,巡視、檢查該房產內部各部分狀況或處理緊急事項。若有需要由乙方負責進行維修的情況,乙方根據甲方的要求立即自行出資予以維修,否則,甲方有權代為維修,所需費用及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2、乙方經改造后,在出租房屋內的電器線路和用電設備,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標準和規定要求并向甲方提出書面備案。
3、乙方作為倉庫使用的房屋,電氣線路和電器設備必須符合《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
4、乙方在不影響該房屋主體安全結構并符合設計及建筑規范的前提下,可對房屋結構進行改造。對裝修拆改情況應向甲方留書面備案。
5、乙方需要對該房屋進行結構改變或裝修時,需具備施工資格的持證裝修人員施工,方可進行,相關裝修改造需要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的,還需取得相關部門(包括消防等部門)的審核批準, 出現任何安全、法律、經濟方面的后果,完全由乙方承擔。
6、合作期間,乙方對房產進行裝修、改造等施工行為的,應當對其施工人員進行安全警示,若在此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害的,或者對第三人造成人身或財產損害的,均由承租人自行解決,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7、乙方在該房產內進行經營的,在開業前應取得相關合法合規的經營手續,不得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且不得從事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不得從事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業。如乙方違反本條款,出現任何安全、法律、經濟方面的后果,完全由乙方承擔。
8、乙方不得在該房屋內從事任何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事宜,或存放可能引起爆炸、火災、腐蝕、污染等一切危害的物品,如乙方違反本條款,出現任何安全、法律、經濟方面的后果,完全由乙方承擔。
9、因乙方對該房產使用、管理、維修不當而致該房產受到損壞時,乙方在房產受損一周內通知甲方,并應負責修繕房產并賠償相應一切損失,承擔一切責任。
10、除得到甲方書面同意外,乙方不得將該房產的全部或部分轉讓或轉租。
11、乙方不得于該房屋內安置、堆放、懸掛任何物件以致超出該房屋的承重限度。
12、乙方如需懸掛廣告牌必須按照天津市市容管理委員會相關規定執行,相關手續由乙方辦理,相關費用及責任由乙方承擔。
13、乙方在室外懸掛、擱置、張貼任何物品,應保障該物品的安全性,若因該物品倒塌、脫落、墜落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應由乙方自行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14、因乙方對該房產(包括設施、設備)的使用、管理、維護不當等原因而致使他人財產或人身受到損害時,損害與甲方無關,乙方自行解決由此而引發的糾紛,并自行承擔由此而導致的損害賠償后果及承擔一切責任。
15、合作期滿,乙方需將自已的所有財產與自置的設備、物品搬出該房產,且將清潔整齊狀態完好的該房產交還甲方;若因乙方拆除、搬遷等原因而致該房產內、外遭受損壞或人身受到損害時,乙方需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相應的損失,自行解決由此而引發的糾紛,損害與甲方無關。
16、本協議是《商租租賃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與《商租租賃合同》如有不符之處,以本協議為準。
17、本協議正本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執兩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本協議自甲方、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年月日
乙方:(蓋章)
年月日
簽約地點:
電力安全管理合同 篇15
甲方:
乙方(承包單位):
甲方將本工程項目發(分)包給乙方施工,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根據國家有關法規,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治安等責任,確保施工安全、治安穩定,雙方在簽訂工程承包合同的同時,簽訂本協議書。本協議書與工程承攬合同書具有同等法律效用。
一、 工程項目:
二、 協議日期:
自協議簽訂之日起至工程承攬合同履行完畢終止。
三、 協議內容:
1、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消防法》、《環境保護法》、《治安管理條例》等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條例、規定。
2、乙方應建設和健全安全、治安管理制度并配有分配有分管領導及專職或兼職人員。
3、進作業場所前甲方應對乙方的管理、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治安保衛進場教育,介紹有關安全生產和治安情況要求。乙方應認真組織本單位職工進行有關制度及安全知識教育,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法制觀念和自我保護能力。
4、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嚴格遵守安全防火和治安管理及設計工藝有關的各項規定。
5、甲方在安全監督檢查中,發現乙方人員違章作業、違紀行為有權對承包隊進行處罰,乙方應加強對施工場所的日常安全檢查,及時制止和處理各類違章違紀行為,對查到的隱患應及時組織整改,涉及到甲方的問題應書面告知甲方整改,在未整改前不得進行相關作業。
6、在生產操作過程中的個人防護用品由乙方自理。乙方應督促現場施工人員自覺穿戴好防護用品。
7、乙方在施工期間所使用的各種設備以及工具等均由乙方自備。
8、乙方對施工現場各類安全防護設施,安全防護標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動。
9、乙方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專門的安全培訓考核,持證上崗。持有外省市操作證的人員,還必須經當地安全技術部門進行審證教育。
10、貫徹“誰施工誰負責”的原則。乙方對所施工場所的安全生產、治安工作負全責。在施工期間乙方人員在從事本職工作中發生工傷等事故,按有關規定,由乙方負責統計上報及事故善后處理。甲方予以積極配合。
11、本協議以雙方簽字蓋章生效,作為承發包合同書正本的附件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12、其他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單位蓋章):
項目負責人簽字: 項目負責人簽字:
安全負責人簽字: 安全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電力安全管理合同 篇16
總承包
分承包方
出 租 方
安 裝 方
加強起重機械的安全管理,合理使用。保障起重機械安全生產,為明確各方的安全責任,根據北京市《建設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標準》、《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程》及有關規定,經各方協商一致,特簽定本協議。
機械名稱 施工升降機型號SCD200\200臺數3 統一編號京CP-S02821京CP-S06909京CP-S12488
項目名稱朝陽區華威南路施工地點 弘善家園 進出場時間20__年7月27日
一、 總承包方責任
1、根據施組設計與主體結構進度按時組織施工升降機進場,型號與性能必須滿足施工需要。
2、雙方協議確定后組織簽訂租賃合同、安全管理協議后方可讓升降機進場。
3、根據出租方提供的升降機基礎圖紙及技術要求組織基礎施工、出租方技術人員現場指導、安裝方驗收合格后填寫驗收表,方可進行整機安裝。
4、做好升降機進場前的場區道路暢通及電力電源設備供應與配置。
5、支搭升降機作業范圍內地面設施安全防護和樓層的臨邊安全防護設施。
6、對整個機組操作人員進行入場教育及安全生產注意事項并留有記錄。
7、機械安裝完畢后,經公司專業安檢人員監督檢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將租賃合同、安全協議、驗收資料、檢測報告、機械設備編號、全市統一設備編號等資料存檔。
8、對升降機安裝質量監督與日常作業檢查,對操作人員不安全行為和設備的不安全狀態有權制止及采取強制處理措施。
9、為機組人員的住宿和就餐提供方便,保證機組人員的正常生活。
10、對租用設備自驗合格30日內,于市建委互聯網進行登記,取得掛在設備明顯處。
11、督促各方在施工過程中嚴格執行環保相關規定。
二、出租方責任
1、嚴格執行北京市建筑施工起重機械設備管理的若干規定,出具市建委注冊的租賃資質,統一編號并有市技術監督局頒發的檢測合格證,提供狀態良好的機械設備。
2、根據總包方提供的地質情況和主體結構型式確定安裝位置,簽訂租賃合同與安全管理協議,確定進場安裝與驗收日期。
3、組織設計拆裝方案,提供升降機基礎施工圖紙并技術指導項目部基礎施工與驗收,合格后方可設備安裝,如委托拆裝,必須由具有相應安裝資質的企業承擔并簽定拆裝合同,同一臺設備拆裝接高附墻必須是同一拆裝企業來完成,保證按期交付使用,拆裝合同報總包方一份備案。
4、機械安裝完畢后,督促安裝方按時驗收,資料整理,保證按時交付使用。
5、配備足夠的操作司機,必須是持有效證件的人員操作并持證上崗,機械使用前必須根據機械性能、操作規程及防護等進行書面的安全交底,做好作業、維修記錄,并填寫履歷書。在運行中不得違章作業,在每層啟動前觀看樓層安全門是否關閉,未關閉時嚴禁啟動。
6、每月要對機械進行一次整機安全檢查并填寫檢查記錄并交總包方一份,司機做好日常檢查與保養,保證機械處于良好的工作狀態。
7、配備、遵守操作規程并教育司機服從總包方的管理,作業中控制乘人違章行為,做到優質服務,不得刁難工地,保證施工生產正常進行。
8、設備故障必須及時組織檢修與故障排除,保證機械設備正常使用。
9、提供操作人員的有效證件,并交總包方注冊與存檔。
10、施工現場在居民生活區等區域必須遵守環保有關規定,不得超時作業,無特殊情況不得采用鳴笛方式,保持整機清潔,不得將油污污染地面。
三、安裝方責任
1、承擔起重設備拆裝必須是有相應的拆裝資質企業并提供資質證件、拆裝人員證件與出租方簽定拆裝合同與拆裝管理協議書,并報總包方一份備案。
2、根據現場確定安裝位置并根據總包方提供基礎地質情況,編制安、拆方案,進行基礎制作質量鑒定驗收工作,質量合格方可安裝。
3、安裝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遵守現場的管理規定,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做好安全交底,配備足夠的起重能力設備,劃定拆裝作業區域并設監護人員現場監督全過程,確保安裝過程安全。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配戴好防護用品。
4、機械安裝完畢后,安裝單位必須對整機質量及安全裝置進行自檢,出具自檢合格證明,向施工企業進行書面的安全使用說明,辦理驗收手續,簽字并填寫《北京市起重機械安裝同一檢查表》。
5、安裝自檢驗收完畢后必須經總包方專業安檢人員監督檢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不合格必須立即整改,以確保機械質量與使用安全。
6、設備安裝施工現場在居民生活區等區域必須遵守環保有關規定,不得超時作業,特殊情況辦理相關手續,作業時不得大聲喧嘩,不得在地面上泄油。
四、分包方責任
1、制定安全管理措施,對所乘坐、使用升降機的人員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
2、嚴禁在惡劣天氣以及6級以上大風時使用升降機,乘員和載物應均勻分布與吊籠內,防止偏載、嚴禁超載,乘員不得在籠內打鬧、喧嘩。
3、乘員在乘坐吊籠,在吊籠運行時不得搬、動機械任何部件,乘員離開吊籠進入樓層時必須關閉好聯鎖門與樓層安全門,乘人在等候吊籠時嚴禁打開樓層安全門或探頭。
4、施工升降機司機不在時施工人員嚴禁隨意開動施工升降機。
五、四方其他增項
在機械出現故障時維修人員能及時到達施工現場進行維修, 不能出現機械帶病作業 。
六、事故處理
因機械在拆裝、使用過程中發生機械事故或人身傷亡事故,認定事故原因和責任后,根據京安監政法[20__]49號文件,《北京市生產安全事故責任劃分試行辦法》進行處理。
本協議一式四份,四方各持一份。
總包方負責人(簽字) 出租方負責人(簽字)
安裝方負責人(簽字) 分包方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電力安全管理合同 篇17
甲方:中集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第
項目經理部
乙方:分包法人單位全稱
項目經理部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明確甲乙雙方的安全管理責任,切實做好施工許可證上的工程名稱工程的安全生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化學危險品安全管理條例》、《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決定》、《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等法律法規規章要求,同時依據甲乙雙方合同要求,特簽訂本協議。
(一)
說明
1、甲乙雙方存在正式合同關系,甲方為總包,乙方為分包。
2、施工期間,甲方授權同志為本工程己方項目負責人,其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編號為:,乙方授權同志為本工程己方項目負責人,其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編號為:。上述甲乙雙方項目負責人全權負責各自單位的安全管理工作,上述人員發生變更,甲乙雙方應及時溝通,并留下書面變更記錄。
3、甲乙雙方應根據合同及本協議要求,分別認真做好各自的安全管理工作,最大限度減少和杜絕各類傷亡事故的發生。
4、甲乙雙方在履行法律法規要求的安全職責過程中,需要甲乙雙方合作共同完成的工作,甲乙雙方必須嚴格按照協議約定的工作程序執行,確保法律法規要求的職責得到落實。
5、甲乙雙方依據國家地方法律法規、合同及本協議內容在施工過程中留存的書面記錄,做為甲乙雙方履行各自安全職責的主要證據。
6、本協議所稱傷亡事故均包括對第三方人員造成的傷亡事故。
(二)
安全責任劃分原則:
1、甲乙雙方分別作為獨立的法人單位,均必須嚴格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要求作為法人單位應當履行的責任,切實加強各自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健全各自的安全管理體系。
2、甲乙雙方作為法人單位均應當分別履行的責任主要包括:
1)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所必須的資金投入;
2)按規定配備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人員;
3)建立并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4)健全并落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5)根據工程特點,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并確保實施;
6)對本單位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上崗作業,施工生產過程中,要督促作業人員遵章施工;
7)向本單位從業人員如實書面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和防范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并履行簽字手續,同時督促作業人員遵照執行;
8)落實安全生產有關標準或規范、做好防護措施;
9)及時發現和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10)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11)執行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其他要求。
(三)
甲方責任
1、甲方負責制定施工現場總的安全生產管理各項制度,規范現場的安全管理,協調甲乙方之間、乙方同其他分包單位之間的關系。
2、在乙方提出關于明確乙方安全責任區的書面要求后,甲方負責根據工程現場情況及甲乙雙方合同要求,為乙方明確安全責任區,并負責根據工程進展情況,及時變更乙方的安全責任區。甲方要盡可能以書面的形式為乙方明確安全責任區,并由雙方負責人簽字確認,分別留存,無法書面明確的安全責任區按安全責任區的劃分原則確定。安全責任區劃分的原則見乙方責任第7條
3、甲方負責編制工程總施工組織設計及分項施工方案中適應本工程特點的安全技術措施;并及時進行審批、下發給相應的乙方;對于專業分包單位專業性較強的工程項目,由乙方負責及時制定各專項施工方案,具體要求見乙方責任第10條。
4、甲方負責根據工程合同約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安全要求的機械設備、臨時用電設施、居住住所以及用于腳手架、臨邊、洞口、交叉作業等處安全防護設施的物資(統稱為安全生產物質條件,具體范圍以雙方合同為準)。因甲方提供的上述物質條件存在缺陷造成施工人員傷亡事故,由甲方(或出租單位)承擔主要責任。
5、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施工現場安全技術措施的技術交底和安全交底工作,交底以書面形式交至乙方管理人員,并由雙方管理人員簽字確認。甲方進行的交底側重于解決“物的不安全狀態”隱患,具體交底范圍包括:工程采用的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使用的新設備的技術性能;各分項工程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現場樓板、屋面、陽臺等臨邊防護、通道口防護、預留洞口防護、電梯井口防護、樓梯邊防護、垂直方向交叉作業防護、消防器材布置、機械防護棚的做法等。甲方未履行上述責任,造成傷亡事故,由總包承擔相應責任。對于“人的不安全行為”方面的隱患的解決,由乙方負責根據相關操作規程或標準規范對乙方人員的操作行為進行安全交底,具體要求見乙方責任第12條。
6、甲方負責根據相關規定,明確在較大危險因素的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安全警示標志的要求。較大危險因素的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主要包括:施工現場入口處、施工起重機械、臨時用電設施、腳手架、出入通道口、樓梯口、電梯井口、孔洞口、橋梁口、隧道口、基坑邊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險氣體和液體存放處等。
7、甲方負責組織乙方及相關方,進行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各項驗收工作,驗收工作必須履行書面手續,甲方、乙方、第三方等相關方簽字確認。需要進行安全生產驗收的工作由乙方負責申請報驗,具體要求見乙方責任第13條。安全生產驗收工作內容主要包括:甲方為乙方提供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等的入場驗收工作;乙方報驗的分項工程的驗收工作;乙方報驗的安全防護措施的驗收工作等。乙方需報驗的分項工程范圍執行國家相關規范要求,需報驗的安全防護措施范圍由甲方確定,具體范圍見附表1。
8、甲方負責組織乙方及第三方,進行施工現場安全責任區的交接工作,交接工作應履行書面手續,甲方、乙方、第三方等相關方簽字確認。安全責任區需交接內容主要包括:甲方為乙方提供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等的交接;分項工程的交接工作;安全防護措施的交接等。需交接的分項工程范圍執行國家相關規范要求,需交接的安全防護措施范圍同第7條內容。
需要交接的安全責任區由乙方負責申請報驗,具體要求見乙方責任第13條。
9、為督促和協助乙方做好施工現場安全管理,進一步消除施工現場安全隱患,甲方有權對乙方安全責任區進行安全檢查,對發現的“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環境的不良因素”等各類隱患,甲方可以以文字或口頭形式要求乙方及時整改。乙方必須知曉,甲方對乙方施工現場進行的安全檢查并非本協議要求甲方必須履行的責任,甲方對乙方安全管理責任區域和范圍內隱患未及時得到消除導致的事故不承擔主要責任。
10、當乙方根據本協議乙方責任第16條、第18條要求,書面提出某作業場所存在安全隱患導致無法施工時,甲方負責和乙方共同協商,消除作業場所的安全隱患,保證施工工人的安全,隱患消除完畢,需留存相應的資料,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11、為督促和協助乙方開展安全教育,甲方應在乙方入場后,與乙方共同對其施工工人進行一次入場安全教育(教育時間由雙方協商確定);甲方還應在施工過程中對乙方施工人員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教育,乙方現場負責人應對甲方每次進行的教育記錄進行簽認。乙方必須知曉,甲方對乙方施工工人進行的安全教育并非本協議要求甲方必須履行的責任,甲方對乙方事故人員缺失安全教育不承擔主要責任。
12、甲方有權對于乙方施工人員在生產工作中的違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行為予以制止和糾正,甲方有權對不滿足安全管理要求的乙方人員提出更換。
13、甲方對乙方落實法律法規規章要求、落實合同及本協求情況,有權進行監督,對乙方違法行為有權進行舉報,對違反合同及協議的行為,有權及時制止,同時,因乙方違法或違反合同、協議對甲方造成的損失,有權進行索賠。
14、其他法律法規要求作為總包單位應承擔的安全責任。
(四)
乙方責任
1、乙方現場負責人必須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或授權委托書,同時持《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上崗;乙方使用不滿足上述條件的人員對現場進行管理,本單位施工工人發生傷亡事故時,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2、乙方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無證上崗人員造成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3、乙方施工現場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配置必須符合法律法規要求。施工人員50人以下的,應當設置1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50人-200人的,應設2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200人以上的,應根據所承擔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危險實際情況增配,并不少于3人。乙方上述人員配置不到位或無證上崗,施工工人發生傷亡事故時,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4、乙方必須對進入甲方施工現場的工人簽訂合法的勞動合同,載明有關保障從業人員勞動安全、防止職業危害的事項,以及依法為從業人員辦理工傷社會保險的事項。同時,乙方進入本工程現場,必須向甲方提供準確的現場施工工人名冊交甲方管理人員,施工過程中臨時調整人員時必須及時書面通知甲方。乙方施工人員發生傷亡事故,若事故者未與乙方簽訂勞動合同,或事故者和名冊不符合,不論甲乙雙方或第三方的原因造成的事故,均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5、乙方應保證本單位工人身體條件符合所從事工作的要求,尤其不得使用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工或童工、不得招用傻呆或有精神病的人員,由于乙方工人身體條件不符合所從事工作的要求或乙方私自使用上述人員,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6、乙方不得將承接的工程非法再次轉包,乙方違反本規定,發生在非法轉包單位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7、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必須首先向甲方提出關于明確乙方安全責任區的書面申請,確定責任區后,要和甲方履行簽字手續。乙方進入施工現場,未向甲方提出上述要求,或未經甲方明確安全責任區即開始施工,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乙方安全責任區劃分的原則為:施工區以乙方與甲方簽訂的合同內容所涉及到的所有作業面、材料存放場地以及乙方人員進出工作面所必經的施工區域等為乙方安全責任區域,辦公區和生活區以乙方人員辦公、生活的區間為責任區域。
8、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后,必須服從甲方關于施工現場安全管理的各項規定,乙方不服從管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9、乙方負責按照相關法規要求,在每位工人入場前,做好本單位施工工人的公司級、項目級、班組級“三級安全教育”及其他各類教育,并及時組織受教育人員的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操作。乙方還必須對施工工人做好班前、日常安全教育(每月至少開展一次),并留下教育資料存檔。乙方需將對工人開展的“三級安全教育”、考核記錄在完成考核后三日內,報甲方專職安全員備案,并留書面記錄,甲乙雙方分別留存。乙方未按照規定對施工工人開展教育和考核,或乙方未按要求向甲方上報上述資料,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0、對于專業分包單位專業性較強的工程項目,由乙方負責及時制定各專項施工方案,方案中必須制定符合本工程特點的安全技術措施,及時按程序進行審批,同時乙方負責組織實施方案。由乙方編制的施工方案存在缺陷或乙方未落實方案導致現場發生傷亡事故的,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1、乙方負責根據甲方施工安排及技術措施方案,在自己的責任區內,合理組織施工,不按甲方施工安排及技術措施方案施工,自作主張、盲目施工、私自更改施工程序,造成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2、乙方負責根據標準、規程、操作規程、甲方技術交底和安全交底要求等,對下屬每一位施工工人進行側重于杜絕“人的不安全行為”隱患的安全交底,書面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危險崗位的操作規程、違章操作的危害及事故應急措施等,務必使每一位施工工人掌握自我保護的知識,并負責督促工人執行交底。安全交底必須采用書面形式,被交底的施工工人必須在交底上簽字接收。安全交底一式三份,由工人、乙方單位分別留存一份,同時,乙方還必須在交底簽字完畢后一日內,報甲方一份進行備案。
乙方施工人員未接收安全技術交底,或未按照交底要求施工,或乙方未按要求向甲方上報上述資料,發生傷亡事故的,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3、乙方負責按照安全生產相關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甲方簽發的技術交底或安全交底等要求,及時做好本單位安全責任區內的分項工程施工、各項安全防護措施等安全生產工作。對于相關標準、規范及甲方要求進行驗收的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乙方按標準做到位后,在進行下一道工序施工或操作工人進入工作面之前,必須填寫報驗表,書面報甲方進行驗收,待甲乙雙方及相關方共同驗收合格并履行驗收簽字手續后,方可進行后續工序的施工。甲乙雙方及相關方分別留存報驗資料和驗收資料。乙方需報驗的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范圍,同甲方責任第7條內容。
乙方未按要求做好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或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未經驗收私自施工(以甲乙雙方簽認的驗收單為準),導致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4、乙方負責根據相關標準規范及甲方要求,在較大危險因素的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同甲方責任第6條內容)設置安全警示標志。
15、當經甲乙雙方及相關方共同驗收合格的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移交乙方后,乙方負責對本單位安全責任區內的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進行日常維護,確保其有效性。乙方在未向第三方移交分部、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前,對因己方負責范圍內的分項工程或安全防護措施存在缺陷導致的傷亡事故承擔主要責任。
16、乙方除按第15條做好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有效性的保障工作外,還必須經常性的檢查本單位安全責任區內的各類隱患,包括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環境的不良因素等,對發現的各類隱患要及時處理,并將檢查及處理情況記錄在案。乙方需將對本單位安全責任區的檢查情況或檢查記錄,每日及時向甲方進行書面匯報,以使甲方協助乙方解決其安全責任區的隱患,保證乙方操作工人的安全。乙方未履行檢查職責或未發現本單位安全責任區的隱患,導致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發現安全隱患未按上述要求向甲方及時匯報或隱瞞不報,甲方即認為乙方能夠獨立解決該隱患,此類隱患導致的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7、當甲方按照甲方責任第9條要求,對乙方安全責任區的隱患提出整改要求后,乙方負責按照甲方文字或口頭的整改要求,及時糾正本單位的安全隱患,并要以整改反饋單的形式向甲方反饋整改情況,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及時糾正隱患,導致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8、乙方負責在安排本單位施工工人工作任務前,派專人檢查工人所在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安全防護措施、操作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有無安全隱患,若存在安全隱患,能夠內部解決的,乙方必須及時將隱患解決后方能安排工人作業,若需和甲方協調解決的,乙方必須及時以書面形式向甲方反饋,待雙方共同將隱患排除后方準施工。若乙方安排工人作業前未檢查有無安全隱患,或發現隱患不進行整改也沒有書面反饋給甲方要求排除既自行組織施工,就表示乙方確認施工場所、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符合乙方安全要求,乙方對施工過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導致的傷亡事故承擔主要責任。
19、乙方負責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機械設備、臨時用電設施、居住住所等安全物質條件(范圍同甲方責任第4條),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上述安全物質條件前,要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并認真檢查物質條件能否滿足安全規定并保證己方安全生產需要,對于滿足己方需要的要與甲方履行交接手續,對于不符合安全規定的應及時向甲方提出,甲方必須積極整改,整改合格后,履行交接手續后方準使用。違反本規定或不經甲方許可,不正確使用安全物質條件導致傷亡事故,或因乙方原因導致安全物質條件發生缺陷等導致傷亡事故時,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本條闡述事項的典型事例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項:
19.1乙方使用甲方提供電器設備,未報請甲方同意,在使用前也未進行檢測是否合格后即行使用,擅自亂拉電器線路造成傷亡事故的,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9.2乙方人員未經甲方允許私自動用、亂開甲方機械設備造成傷亡事故的。
19.3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塔吊等機械時,信號工或掛鉤工人違反操作規程操作造成傷亡事故。
20、乙方不得擅自拆除、變動現場的安全防護措施、安全標志和警告牌。因施工生產需要拆卸的安全防護措施,乙方必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乙雙方及相關方協商一致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安全防護措施拆除后,乙方安全負責人員必須對該施工區域進行重點監控。安全防護措施的拆除必須留存雙方簽認的書面記錄。
乙方對本單位施工工人擅自拆除或未按甲方批準的拆除要求拆除安全防護措施所造成的傷亡事故,承擔主要責任。
21、乙方負責為本單位施工工人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帶、護目鏡、手套等各類安全防護用具和安全防護服裝,并不能以貨幣等非實物的方式代替,同時乙方相關管理人員必須督促施工工人自覺穿戴好防護用品。乙方為工人配備的上述物品,在向工人發放后,必須將發放清單及物品合格證明材料,交甲方備案。乙方未向工人提供防護用品,或提供不合格防護用品,或乙方工人不正確佩戴防護用品,或發生傷亡事故時,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22、乙方不得使用國家命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安全生產的工藝和設備,乙方自帶的施工機械設備、電氣設備、各類設施等必須符合國家標準、規范的要求,且受力性能、機械性能良好、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有效,乙方對自帶的上述設備、設施必須建立管理制度,并進行有效管理,設備的安裝、使用、檢測和報廢必須符合相關標準。乙方自帶的上述物品,進場前需向甲方提交清單進行備案。
乙方自帶的設備設施工具存在缺陷造成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23、乙方進行爆破、吊裝、土方開挖等危險作業時,必須派專門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管理,確保操作規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實。乙方進行上述作業時,現場無專人進行安全管理,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24、乙方自帶進入施工現場的氧氣、乙炔、油漆、涂料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必須建立專門的安全管理制度,并設專人管理和發放,同時要書面報甲方同意后,在樓外設專庫存放。乙方自帶的上述物品,進場前需向甲方提交清單進行備案。乙方私自使用上述物品,管理不善導致的爆炸、火災等事故造成的傷亡事故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25、乙方負責采購合格、衛生的食品及配料,并保證食品加工過程的安全性,防止食物中毒等事故的發生,乙方對本單位工人發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承擔主要責任。
26、乙方負責督促本單位工人保持生活住所的干凈整潔及良好的住宿習慣,對于發生在工人住所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27、乙方施工人員違反甲方管理規定、違反安全操作規程作業或乙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造成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28、乙方施工人員發生以下無法采取有效防護措施進行杜絕的傷亡事故時,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28.1非工作時間工人突然死亡、2米以下非高處作業發生摔倒導致傷亡、挪動大件材料發生意外傷亡等;
28.2高處作業不系掛安全帶,或系掛安全帶,但在摘帶移動作業位置時發生傷亡事故的;
28.3在現場或生活區吸煙,違章動用電氣焊、明火而發生的火災事故導致傷亡事故的;
28.4私自拆除現場安全防護措施,并從防護拆除處摔落造成的傷亡事故。
29、乙方在非允許施工時間內施工,發生傷亡事故時,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30、乙方人員在施工現場外,生活區外發生的違反治安管理規定、違法行為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31、乙方必須服從其他法律法規要求作為分包單位應承擔的安全責任。
32、乙方負責每月25-28號書面向甲方匯報本單位工人(含管理人員)傷亡事故情況,并不得瞞報事故。
(五)
其他事宜
1、本協議作為甲乙雙方工程合同的補充,與工程合同具備同樣法律效力,協議內容如有和國家、地方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不符者,按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2、本協議一經簽訂,甲乙雙方必須共同遵守,施工現場發生施工人員傷亡事故時,本協議作為區分甲乙雙方責任的主要文件,協議未闡明的事項,由甲乙雙方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解決。
3、本協議經立協議雙方法人單位蓋章或現場負責人簽字后生效,有效期從*年*月*日至合同任務結束。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項目經理部各存放一份,法人單位各存放一份。
甲方法人單位:
乙方法人單位:
甲方現場負責人(簽字):
乙方現場負責人(簽字):
電話:
電話:
*年*月*日*年*月*日
電力安全管理合同 篇18
總包方 :
分包方 :
為了強化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保護職工的人身安全、健康和國家財產,保障施工生產的順利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關于建筑工程分包的有關規定,雙方就本工程安全生產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名稱、地址及工程分包內容:
工程名稱: 南京紫金(江寧)科技孵化器(二期)工程
工程地址: 雙龍大道以西,秣周路以南接口處。
工程分包內容: 2棟20層面積:33905、2平方,有達成
公司承包。3棟20層:64276、8平方;有振達公司承包。 二、 總包方、分包方責任
1、分包單位施工人員進場前,必須先將現場負責人、施工人數(包括專職或兼職安全員、特種作業人員),單位安全生產許可證,企業資質和委托書等復印件的報送總包方,經核實無誤后方可進場。對于無證和失效證件的特種作業人員不得進入施工現場。
分包單位在施工單位區域內施工,在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中要執行國家及行業有關安全操作規程。遵守總包方的各項管理制度,服從總包方的安全生產管理,總包方安全員發出的隱患整改通知單、技術部門下達的安全措施交底,分包方必須嚴格執行。
3、分包單位進場前,必須對新員工做好三級安全教育,對進場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及現場現狀各分項工程安全技術交底,要求教育率達到100%,并將考核成績單匯總表由分包單位蓋章后報送總包單位。
4、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對在施工過程中出現的安全隱患,總包方有權簽發隱患通知單,并限期整改,對情節嚴重、不按期整改的,總包方有權停止分包方作業,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分包方負責。
5、分包方自行搭設的固定式腳手架,移動式工具腳手架,電梯井內架子,用電線路及配電等設施,必須嚴格按國家各項規范要求去做,自帶的機具、電器設備及安全防護用品,必須符合安全性能指標,檢測合格方可進場使用。
6、分包單位需要使用腳手架及防護設施,須經雙方驗收,辦理交接手續后方可使用,分包方在使用過程中發生的任何事故均與總包方無關。現場各種防護設施不得隨意拆改,尤其是洞口防護需要打開時,分包單位應事先向總分單位書面提出申請,待批準后方可打開,施工中除設明顯標志外,還應派專人看守,完工后或下班收工時應及時封閉好。
7、分包單位需要使用電力,向總包方申請,總包方核準用電功率,并在指定的開關箱接入。分包方必須嚴格遵守施工用電安全規定,嚴禁私拉、亂接超負荷用電。施工用電本著有償使用原則,誰用電,誰付費。分包人應注重施工現場安全用電,因作業需要,需臨時接入總包人已有安全用電系統的產品,如漏電保護器、電焊機二次線保護器、配電箱、五芯電纜等,應為合格產品且符合額定使用要求,在接入前,應通過總包人的安全確認。臨時布線應盡量采取架空絕緣固定設置方式,不得采用花絞線、塑膠芯線、護套線等不符合臨時用電要求的線纜;配電箱做到“一箱一閘一保險”,具有可靠保護措施;插座應采用安全合格產品,不得直接用裸線插入插座插孔連接。臨時用電使用完畢后,應及時拆除臨時接線。手持照明燈應采用36V低壓電源,特殊作業區域更應采用12V低壓安全電源。
8、總包方為了便于現場安全管理,按施工工程面積大小,分包方必須向總包方交納一定數額的安全風險抵押金,若不發生任何事故,待工程結束后如數返還分包單位,如分包單位在施工中出現隱患或違章以不及時整改被處罰,罰金從抵押金或分包管理費中扣除。
9、總包人是工程施工的總執行和組織人,其除了完成自己承擔的施工任務外,還應負責組織和管理分包人的施工,并為分包人提供和創造必要的施工條件。總包人向分包人承諾,根據總包人與發包人“工程施工合同”要求,向分包人提供施工現場已有設施,并確保安全、有效、合格。總包人向分包人承諾,總包人可根據分包人請求,在現有基礎上加固、補充已有設施。其所產生的費用,總包人酌情向分包人收取。
三、 分包方施工人員職責
1、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按要求正確佩帶好安全帽,兩米以上高處作業必須系掛好安全帶。未經申請和總包方同意,禁止私自拆改現場的任何安全防護、機械防護和臨電防護設施。
2、現場禁止交叉作業,高處作業人員嚴禁將工具、配件及各種物體從高處往下拋擲,樓內作業人員嚴禁將垃圾和任何物體從窗口或臨邊往外扔,防止物體打擊傷人。
3、施工用電不得亂拉亂接,需要接電時,必須由專職電工進行操作,并在總包方電工的統一安排下進行,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無證上崗人員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罰并責令分包單位予以辭退。
4、文明施工做到活完場清,材料碼放整齊,嚴禁亂扔亂拋,防止造成人員傷害和環境污染。
5、保管好分包方施工人員自己的材料及工具,以防丟失。
6、分包方施工人員進出大門必須遵守總包方項目部的規章制度,憑員工胸卡進出,進出貨物必須要接受門衛保安的檢查。
7、分包方如需使用總包方的材料或工具,必須提出申請,總包方有關負責人批準后方可使用,未經批準使用的將給予處罰。
8、施工過程中分包方使用塔吊及物料提升機等機械設備,必須服從總包方的安排。
9、分包方員工施工作業必須服從總包方安全管理,否則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罰或責令分包方予以辭退。
10、分包人必須認真遵守國家、省、市相關管理部門頒發的有關消防、治安管理規定及條例,并嚴格按總包人消防保衛制度以及總包人施工現場消防保衛的特殊要求組織施工,接受總包人的安全檢查。對總包人所簽發的隱患整改通知,分包人應在總包人指定的期限內立即整改完畢,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總包人的要求,總包人有權按規定對分包人進行經濟處罰。分包人須配備至少一名專(兼)職消防保衛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的消防保衛工作。分包人由于施工需要,須在總包人承包范圍內動用明火的,須向總包人辦理動火申請,并對擬動火作業區域的安全隱患進行清除及采取安全防護措施,確保安全動火,在得到總包人書面批準同意后,方可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動火作業。現場的防火安全措施主要包括配備適量的滅火器材、安全看護、清除動火現場的易燃物品及嚴格執行安全防火操作規程等,凡由于分包人自身管理、防范措施不力或分包人員工責任造成的治安案件、火災等事故,其經濟、法律責任及事故的善后處理均由分包人獨自承擔,因此給總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的由分包人負責賠償。總包人還可對其進行相應經濟處罰。
四、 事故處理
1、分包方必須嚴格十七冶項目部安全管理制度,防止發生安全事故。由于分包方或分包方作業人員違章指揮、違章作業或設備設施不完善造成的人員傷亡事故,由分包方參照國家現行規定和項目部獎懲條例規定負責處理,并負責傷、殘、亡個人及家屬的全部經濟補償和善后處理,對總包方的一切損失負責賠償,并接受處罰。
2、由于其他施工單位造成分包方人員、材料損傷的,在執行事故處理規定的同時,并參照國家現行政策,由責任方一次性給予分包方經濟補償,其善后事宜由分包方處理。
五、本協議一式三份,總包方、分包方、監理單位各執一份。
六、此協議自簽定即日起到竣工驗收止。
七、補充條款 :
總包方簽章: 分包方簽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電力安全管理合同 篇19
甲方:
乙方:分包法人單位全稱 項目經理部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明確甲乙雙方的安全管理責任,切實做好施工許可證上的工程名稱工程的安全生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化學危險品安全管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章要求,同時依據甲乙雙方合同要求,特簽訂本協議。
(一) 說明
1、 甲乙雙方存在正式合同關系,甲方為總包,乙方為分包。
2、 施工期間,甲方授權 同志為本工程己方項目負責人,其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編號為: ,乙方授權 同志為本工程己方項目負責人,其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編號為: 。上述甲乙雙方項目負責人全權負責各自單位的安全管理工作,上述人員發生變更,甲乙雙方應及時溝通,并留下書面變更記錄。
3、 甲乙雙方應根據合同及本協議要求,分別認真做好各自的安全管理工作,最大限度減少和杜絕各類傷亡事故的發生。
4、 甲乙雙方在履行法律法規要求的安全職責過程中,需要甲乙雙方合作共同完成的工作,甲乙雙方必須嚴格按照協議約定的工作程序執行,確保法律法規要求的職責得到落實。
5、 甲乙雙方依據國家地方法律法規、合同及本協議內容在施工過程中留存的書面記錄,作為甲乙雙方履行各自安全職責的主要證據。
6、 本協議所稱傷亡事故均包括對第三方人員造成的傷亡事故。
(二) 安全責任劃分原則:
1、 甲乙雙方分別作為獨立的法人單位,均必須嚴格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要求作為法人單位應當履行的責任,切實加強各自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健全各自的安全管理體系。
2、 甲乙雙方作為法人單位均應當分別履行的責任主要包括:
1) 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所必須的資金投入;
2) 按規定配備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人員;
3) 建立并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4) 健全并落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5) 根據工程特點,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并確保實施;
6) 對本單位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上崗作業,施工生產過程中,要督促作業人員遵章施工;
7) 向本單位從業人員如實書面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和防范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并履行簽字手續,同時督促作業人員遵照執行;
8) 落實安全生產有關標準或規范、做好防護措施;
9) 及時發現和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10) 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11) 執行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其他要求。
(三) 甲方責任
1、 甲方負責制定施工現場總的安全生產管理各項制度,規范現場的安全管理,協調甲乙方之間、乙方同其他分包單位之間的關系。
2、 甲方負責根據工程現場情況及甲乙雙方合同要求,為乙方明確安全責任區,并負責根據工程進展情況,及時變更乙方的安全責任區。
甲方要盡可能以書面的形式為乙方明確安全責任區,并由雙方負責人簽字確認,分別留存,無法書面明確的安全責任區按安全責任區的劃分原則確定。
安全責任區劃分的原則見乙方責任第7條
3、 甲方負責編制工程總施工組織設計及分項施工方案中適應本工程特點的安全技術措施;并及時進行審批、下發給相應的乙方;
對于專業分包單位專業性較強的工程項目,由乙方負責及時制定各專項施工方案,具體要求見乙方責任第10條。
4、 甲方負責根據工程合同約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安全要求的機械設備、臨時用電設施、居住住所以及用于腳手架、臨邊、洞口、交叉作業等處安全防護設施的物資(統稱為安全生產物質條件,具體范圍以雙方合同為準)。因甲方提供的上述物質條件存在缺陷造成施工人員傷亡事故,由甲方(或出租單位)承擔主要責任。
5、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施工現場安全技術措施的技術交底和安全交底工作,交底以書面形式交至乙方管理人員,并由雙方管理人員簽字確認。
甲方進行的交底側重于解決“物的不安全狀態”隱患,具體交底范圍包括:工程采用的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使用的新設備的技術性能;各分項工程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現場樓板、屋面、陽臺等臨邊防護、通道口防護、預留洞口防護、電梯井口防護、樓梯邊防護、垂直方向交叉作業防護、消防器材布置、機械防護棚的做法等。
甲方未履行上述責任,造成傷亡事故,由總包承擔相應責任。
對于“人的不安全行為”方面的隱患的解決,由乙方負責根據相關操作規程或標準規范對乙方人員的操作行為進行安全交底,具體要求見乙方責任第12條。
6、 甲方負責根據相關規定,明確在較大危險因素的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安全警示標志的要求。
較大危險因素的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主要包括:施工現場入口處、施工起重機械、臨時用電設施、腳手架、出入通道口、樓梯口、電梯井口、孔洞口、橋梁口、隧道口、基坑邊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險氣體和液體存放處等。
7、 甲方負責組織乙方及相關方,進行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各項驗收工作,驗收工作必須履行書面手續,甲方、乙方、第三方等相關方簽字確認。
需要進行安全生產驗收的工作由乙方負責申請報驗,具體要求見乙方責任第13條。
安全生產驗收工作內容主要包括:甲方為乙方提供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等的入場驗收工作;乙方報驗的分項工程的驗收工作;乙方報驗的安全防護措施的驗收工作等。
乙方需報驗的分項工程范圍執行國家相關規范要求,需報驗的安全防護措施范圍由甲方確定,具體范圍見附表1。
8、 甲方負責組織乙方及第三方,進行施工現場安全責任區的交接工作,交接工作應履行書面手續,甲方、乙方、第三方等相關方簽字確認。
安全責任區需交接內容主要包括:甲方為乙方提供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等的交接;分項工程的交接工作;安全防護措施的交接等。
需交接的分項工程范圍執行國家相關規范要求,需交接的安全防護措施范圍同第7條內容。
需要交接的安全責任區由乙方負責申請報驗,具體要求見乙方責任第13條。
9、 為督促和協助乙方做好施工現場安全管理,進一步消除施工現場安全隱患,甲方有權對乙方安全責任區進行安全檢查,對發現的“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環境的不良因素”等各類隱患,甲方可以以文字或口頭形式要求乙方及時整改,并可依據本協議對乙方給予處罰。
乙方必須知曉,甲方對乙方施工現場進行的安全檢查并非本協議要求甲方必須履行的責任,甲方對乙方安全管理責任區域和范圍內隱患未及時得到消除導致的事故不承擔主要責任。
10、 當乙方根據本協議乙方責任第16 條、第18條要求,書面提出某作業場所存在安全隱患導致無法施工時,甲方負責和乙方共同協商,消除作業場所的安全隱患,保證施工工人的安全,隱患消除完畢,需留存相應的資料,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11、 為督促和協助乙方開展安全教育,甲方應在乙方入場后,與乙方共同對其施工工人進行一次入場安全教育(教育時間由雙方協商確定);甲方還應在施工過程中對乙方施工人員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教育,乙方現場負責人應對甲方每次進行的教育記錄進行簽認。
乙方必須知曉,甲方對乙方施工工人進行的安全教育并非本協議要求甲方必須履行的責任,甲方對乙方事故人員缺失安全教育不承擔主要責任。
12、 甲方有權對于乙方施工人員在生產工作中的違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行為予以制止和糾正,甲方有權對不滿足安全管理要求的乙方人員提出更換。
13、 甲方對乙方落實法律法規規章要求、落實合同及本協求情況,有權進行監督,對乙方違法行為有權進行舉報,對違反合同及協議的行為,有權及時制止,同時,因乙方違法或違反合同、協議對甲方造成的損失,有權進行索賠。
14、 其他法律法規要求作為總包單位應承擔的安全責任。
(四) 乙方責任及違約處罰
1、 乙方現場負責人必須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或授權委托書,同時持《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上崗;乙方使用不滿足上述條件的人員對現場進行管理,本單位施工工人發生傷亡事故時,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2、 乙方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人員有變更時,必需書面告知甲方安全主管,并經甲方安全主管同意后,方可更換人員,未經允許變更人員或無證上崗人員造成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3、 乙方施工現場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配置必須符合法律法規要求。
施工人員50人以下的,應當設置1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50人-200人的,應設2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200人以上的,應根據所承擔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危險實際情況增配,并不少于3人。
乙方上述人員配置不到位或無證上崗,施工工人發生傷亡事故時,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違反上述第1、2、3條款,甲方有權對乙方給予處罰(扣除乙方工程款或履約保證金),每違約一次,處罰2千~5千元。
4、 乙方必須對進入甲方施工現場的工人簽訂合法的勞動合同,載明有關保障從業人員勞動安全、防止職業危害的事項,以及依法為從業人員辦理工傷社會保險的事項。同時,乙方進入本工程現場,必須向甲方提供準確的現場施工工人名冊交甲方管理人員,施工過程中臨時調整人員時必須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乙方施工人員發生傷亡事故,若事故者未與乙方簽訂勞動合同,或事故者和名冊不符合,不論甲乙雙方或第三方的原因造成的事故,均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5、 乙方應保證本單位工人身體條件符合所從事工作的要求,尤其不得使用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工或童工、不得招用傻呆或有精神病的人員,由于乙方工人身體條件不符合所從事工作的要求或乙方私自使用上述人員,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違反上述第4、5條款,甲方有權對乙方給予處罰(扣除乙方工程款或履約保證金),每違約一次,處罰2千~5千元。
6、 乙方不得將承接的工程非法再次轉包,乙方違反本規定,發生在非法轉包單位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7、 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必須首先向甲方提出關于明確乙方安全責任區的書面申請,確定責任區后,要和甲方履行簽字手續。
乙方進入施工現場,未向甲方提出上述要求,或未經甲方明確安全責任區即開始施工,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安全責任區劃分的原則為:施工區以乙方與甲方簽訂的合同內容所涉及到的所有作業面、材料存放場地以及乙方人員進出工作面所必經的施工區域等為乙方安全責任區域,辦公區和生活區以乙方人員辦公、生活的區間為責任區域。
8、 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后,必須服從甲方關于施工現場安全管理的各項規定,乙方不服從管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9、 乙方負責按照相關法規要求,在每位工人入場前,做好本單位施工工人的公司級、項目級、班組級 “三級安全教育”及其他各類教育,并及時組織受教育人員的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操作。
乙方還必須對施工工人做好班前、日常安全教育(每月至少開展一次),并留下教育資料存檔。
乙方需將對工人開展的“三級安全教育”、考核記錄在完成考核后三日內,報甲方專職安全員備案,并留書面記錄,甲乙雙方分別留存。
乙方違反上述第9條款,未按照規定對施工工人開展教育和考核,或乙方未按要求向甲方上報上述資料,甲方有權對乙方給予處罰(扣除乙方工程款或履約保證金),每違約一次,處罰2千~5千元,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0、 對于專業分包單位專業性較強的工程項目,由乙方負責及時制定各專項施工方案,方案中必須制定符合本工程特點的安全技術措施,及時按程序進行審批,同時乙方負責組織實施方案。由乙方編制的施工方案存在缺陷或乙方未落實方案導致現場發生傷亡事故的,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1、 乙方負責根據甲方施工安排及技術措施方案,在自己的責任區內,合理組織施工,不按甲方施工安排及技術措施方案施工,自作主張、盲目施工、私自更改施工程序,造成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2、 乙方負責根據標準、規程、操作規程、甲方技術交底和安全交底要求等,對下屬每一位施工工人進行側重于杜絕“人的不安全行為”隱患的安全交底,書面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危險崗位的操作規程、違章操作的危害及事故應急措施等,務必使每一位施工工人掌握自我保護的知識,并負責督促工人執行交底。
安全交底必須采用書面形式,被交底的施工工人必須在交底上簽字接收。安全交底一式三份,由工人、乙方單位分別留存一份,同時,乙方還必須在交底簽字完畢后一日內,報甲方一份進行備案。
乙方違反上述第12條款,施工人員未接收安全技術交底,或未按照交底要求施工,或乙方未按要求向甲方上報上述資料,每違約一次,處罰2千~2千元,發生傷亡事故的,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3、 乙方負責按照安全生產相關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甲方簽發的技術交底或安全交底等要求,及時做好本單位安全責任區內的分項工程施工、各項安全防護措施等安全生產工作。
對于相關標準、規范及甲方要求進行驗收的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乙方按標準做到位后,在進行下一道工序施工或操作工人進入工作面之前,必須填寫報驗表,書面報甲方進行驗收,待甲乙雙方及相關方共同驗收合格并履行驗收簽字手續后,方可進行后續工序的施工。甲乙雙方及相關方分別留存報驗資料和驗收資料。
乙方需報驗的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范圍,同甲方責任第7條內容。
乙方違反上述第13條款,未按要求做好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或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未經驗收私自施工(以甲乙雙方簽認的驗收單為準),每違約一次,處罰2千~3千元,導致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4、 乙方負責根據相關標準規范及甲方要求,在較大危險因素的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同甲方責任第6條內容)設置安全警示標志。
15、 當經甲乙雙方及相關方共同驗收合格的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移交乙方后,乙方負責對本單位安全責任區內的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進行日常維護,確保其有效性。
乙方在未向第三方移交分部、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前,對因己方負責范圍內的分項工程或安全防護措施存在缺陷導致的傷亡事故承擔主要責任。
16、 乙方除按第15條做好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有效性的保障工作外,還必須經常性的檢查本單位安全責任區內的各類隱患,包括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環境的不良因素等,對發現的各類隱患要及時處理,并將檢查及處理情況記錄在案。
乙方需將對本單位安全責任區的檢查情況或檢查記錄,每日及時向甲方進行書面匯報,以使甲方協助乙方解決其安全責任區的隱患,保證乙方操作工人的安全。
乙方未履行檢查職責或未發現本單位安全責任區的隱患,導致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發現安全隱患未按上述要求向甲方及時匯報或隱瞞不報,甲方即認為乙方能夠獨立解決該隱患,此類隱患導致的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7、 當甲方按照甲方責任第9條要求,對乙方安全責任區的隱患提出整改要求后,乙方負責按照甲方文字或口頭的整改要求,及時糾正本單位的安全隱患,并要以整改反饋單的形式向甲方反饋整改情況。
乙方違反上述第17條款,未按甲方要求及時糾正隱患,每違約一次,處罰2千~1萬元,導致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8、 乙方負責在安排本單位施工工人工作任務前,派專人檢查工人所在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安全防護措施、操作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有無安全隱患,若存在安全隱患,能夠內部解決的,乙方必須及時將隱患解決后方能安排工人作業,若需和甲方協調解決的,乙方必須及時以書面形式向甲方反饋,待雙方共同將隱患排除后方準施工。
若乙方安排工人作業前未檢查有無安全隱患,或發現隱患不進行整改也沒有書面反饋給甲方要求排除既自行組織施工,就表示乙方確認施工場所、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符合乙方安全要求,乙方對施工過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導致的傷亡事故承擔主要責任。
19、 乙方負責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機械設備、臨時用電設施、居住住所等安全物質條件(范圍同甲方責任第4條),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上述安全物質條件前,要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并認真檢查物質條件能否滿足安全規定并保證己方安全生產需要,對于滿足己方需要的要與甲方履行交接手續,對于不符合安全規定的應及時向甲方提出,甲方必須積極整改,整改合格后,履行交接手續后方準使用。
違反本規定或不經甲方許可,不正確使用安全物質條件導致傷亡事故,或因乙方原因導致安全物質條件發生缺陷等導致傷亡事故時,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本條闡述事項的典型事例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項:
19.1乙方使用甲方提供電器設備,未報請甲方同意,在使用前也未進行檢測是否合格后即行使用,擅自亂拉電器線路造成傷亡事故的,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9.2乙方人員未經甲方允許私自動用、亂開甲方機械設備造成傷亡事故的。
19.3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塔吊等機械時,信號工或掛鉤工人違反操作規程操作造成傷亡事故。
20、 乙方不得擅自拆除、變動現場的安全防護措施、安全標志和警告牌。
因施工生產需要拆卸的安全防護措施,乙方必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乙雙方及相關方協商一致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安全防護措施拆除后,乙方安全負責人員必須對該施工區域進行重點監控。
安全防護措施的拆除必須留存雙方簽認的書面記錄。
乙方違反上述第20條款,本單位施工工人擅自拆除或未按甲方批準的拆除要求拆除安全防護措施,每違約一次,處罰2千~1萬元,造成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21、 乙方負責為本單位施工工人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帶、護目鏡、手套等各類安全防護用具和安全防護服裝,并不能以貨幣等非實物的方式代替,同時乙方相關管理人員必須督促施工工人自覺穿戴好防護用品。
乙方為工人配備的上述物品,在向工人發放后,必須將發放清單及物品合格證明材料,交甲方備案。
乙方違反上述第21條款, 未向工人提供防護用品,或提供不合格防護用品,每違約一次,處罰2千~5千元,乙方工人不正確佩戴防護用品,每發生一人次,處罰50~2百元,因上述原因發生傷亡事故時,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22、 乙方不得使用國家命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安全生產的工藝和設備,乙方自帶的施工機械設備、電氣設備、各類設施等必須符合國家標準、規范的要求,且受力性能、機械性能良好、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有效,乙方對自帶的上述設備、設施必須建立管理制度,并進行有效管理,設備的安裝、使用、檢測和報廢必須符合相關標準。
乙方自帶的上述物品,進場前需向甲方提交清單進行備案。
乙方自帶的設備設施工具存在缺陷造成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23、 乙方進行爆破、吊裝、土方開挖等危險作業時,必須派專門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管理,確保操作規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實。
乙方違反上述第23條款,進行上述作業時,現場無專人進行安全管理,每違約一次,處罰2千~3千元,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24、 乙方自帶進入施工現場的氧氣、乙炔、油漆、涂料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必須建立專門的安全管理制度,并設專人管理和發放,同時要書面報甲方同意后,在樓外設專庫存放。
乙方自帶的上述物品,進場前需向甲方提交清單進行備案。乙方使用上述物品時,必需按照相關規范和要求進行,嚴謹違章作業。
乙方違反上述第24條款,私自使用上述物品,或有違章行為,每違約一次,處罰2千~1萬元,管理不善導致的爆炸、火災等事故造成的傷亡事故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25、 乙方負責采購合格、衛生的食品及配料,并保證食品加工過程的安全性,防止食物中毒等事故的發生。乙方對本單位工人發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承擔主要責任。
26、 乙方負責督促本單位工人保持生活住所的干凈整潔及良好的住宿習慣,對于發生在工人住所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27、 乙方施工人員違反甲方管理規定、違反安全操作規程作業或乙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造成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違反上述第25、26、27條款,存在采購食用不合格食品、生活區臟亂差、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等行為時,每發生一次,處罰2千~1萬元。
28、 乙方施工人員發生以下無法采取有效防護措施進行杜絕的傷亡事故時,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28.1非工作時間工人突然死亡、2米以下非高處作業發生摔倒導致傷亡、挪動大件材料發生意外傷亡等;
28.2高處作業不系掛安全帶,或系掛安全帶,但在摘帶移動作業位置時發生傷亡事故的;
28.3在現場或生活區吸煙,違章動用電氣焊、明火而發生的火災事故導致傷亡事故的;
28.4 私自拆除現場安全防護措施,并從防護拆除處摔落造成的傷亡事故。
29、 乙方在非允許施工時間內施工,發生傷亡事故時,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30、 乙方人員在施工現場外,生活區外發生的違反治安管理規定、違法行為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31、 乙方必須服從其他法律法規要求作為分包單位應承擔的安全責任。
32、 乙方負責每月25-28號書面向甲方匯報本單位工人(含管理人員)傷亡事故情況,并不得瞞報事故。
(五) 事故處罰
乙方必須依據本協議要求,加強本單位安全管理,落實安全責任,杜絕傷亡事故、火情及食物中毒事件的發生,乙方作業場所或生活區發生火情、食物中毒或人員傷亡事故,甲方有權對乙方給予處罰,發生火情,扣除工程款或履約保證金5千~5萬元,發生食物中毒事件,扣除5千~5萬元,受傷一人,扣除工程款或履約保證金5千~10萬元,死亡一人,扣除工程款履約保證金50~100萬元。
(六) 其他事宜
1、 本協議作為甲乙雙方工程合同的補充,與工程合同具備同樣法律效力,協議內容如有和國家、地方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不符者,按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2、 本協議一經簽訂,甲乙雙方必須共同遵守,施工現場發生施工人員傷亡事故時,本協議作為區分甲乙雙方責任的主要文件,協議未闡明的事項,由甲乙雙方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解決。
3、 本協議經立協議雙方法人單位蓋章或現場負責人簽字后生效,有效期從 年 月 日至合同任務結束。
4、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項目經理部各存放一份,法人單位各存放一份。
甲方法人單位: 乙方法人單位:
甲方現場負責人(簽字): 乙方現場負責人(簽字):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電力安全管理合同 篇20
甲方:
乙方: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標準及項目經理部相關安全管理規定,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確保現場防火、防盜、防觸電及企業財產的安全,特簽訂本協議。
一、協議內容:
1、工程項目名稱:
2、工程地址:
3、工作范圍:
二、甲方責任義務:
1、甲方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對乙方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頒布的各項安全法律法規、標準、規定。
2、甲方對乙方必須明確工作范圍職責,安排相關安全生產負責人和安全值班人員進行日常監督管理工作。
3、甲方應對乙方值班人員做好安全交底工作,及每日工作安排和值班期間注意事項。
三、乙方責任義務:
1、 乙方在節假日(20__年2月1日-20__年2月16日)值班期間必須嚴格執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規定,自覺接受甲方的督促、檢查和指導。
2、堅守職責,不得隨意離開工作崗位,認真做好現場防火、防盜、防破壞和治安事故的發生。
3、工作期間必須做好室內外環境衛生工作,不得在值班室喝酒、閑聊、看電視、打撲克和做妨礙工作的事情。
4、值班人員必須晝夜輪流值班,對當天發生的情況做好值班記錄,以便向接班人員交待,雙方簽字后交班人方準離開工作崗位。
5、工地值班需不斷地進行巡邏檢查(一天三次),發現治安問題及時向領導(電話: )或所在地社區警務室X警官( )匯報。
6、本次值班工資為4500元整(在保證現場材料未丟失的情況下)。若現場出現材料、電箱等固定資產丟失的情況,則將進行處罰(罰款金額根據丟失物資金額而定)。
7、如出現未經上報擅離崗位的情況,將處以500元一次的罰款,我部將根據土建單位監控視頻及現場抽查進行考核。
注: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簽字后生效,由20__年2月1日起執行。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電力安全管理合同 篇21
一、總包與分包單位安全管理協議
總包單位(甲方):
分包單位(乙方):
為貫徹落實“安全第一、綜合治理”的方針,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標準及省市相關規定,明確雙方安全生產責任,確保施工安全,雙方在簽訂建筑施工分項合同的同時,簽訂本協議。
(一)承包工程項目
1.工程項目名稱:
2.工程地址:
3.承包范圍:
4.承包方式:
(二)合同執行時間
自 年 月 日起開工至 年 月 日完工。
(三)協議內容
1.協議承包范圍
凡乙方承建的工程項目中職工人身安全和生活設施,生產設施,機電設備及施工安全等。
2.目標管理承包內容
(1)堅持實現“五無”即全年無死亡事故,無重大傷害事故,無重大設備事故,無重大生產性火災事故,無中毒倒塌等事故的發生;
(2)執行建筑工程安全標準和技術規范,現場自檢合格率100%,優良率60%以上,并積極創建安全標準化樣板工地。
3.雙方責任
(1)甲乙雙方不系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認真貫徹國家和省市頒布的各項安全法規、標準、條例、規定。
(2)甲乙雙方都應有負責安全生產的領導和安全管理人員,應有安全操作規程,特種作業人員考核制度,定期安全堅持和安全教育制度。
(3)施工前,甲方應對乙方的管理、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生產進場教育,接受有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規定和要求,乙方應組織召開施工管理人員安全生產教育會議。
(4)根據工程項目內容,特點,甲乙雙方應進行分部分項安全技術交底,并有交底的書面材料,交底材料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5)施工期間乙方派 同志負責本分項工程的有關安全、防火工作;甲方指派
同志負責聯系、檢查、監督乙方執行有關安全、防火規定。甲乙雙方應經常聯系,相互協助檢查處理工程有關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預防事故的發生。
(6)乙方在施工期間不系嚴格執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產、防火管理的各項規定,自覺接受甲方的督促、檢查和指導,嚴格按施工組織設計和有關要求進行施工。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及督促檢查的義務,對于查處的安全隱患,乙方必須限期整改;如甲方違反安全生產規定、制度等,乙方有要求甲方整改的權利,甲方應認真整改。
(7)在生產操作過程中的個人防護用品由各方自理,甲乙方都應督促施工現場人員自覺穿戴好防護用品。
(8)乙方在施工現場作業中平均15人必須設立一名義務安全監督員,佩帶明顯標志,督促檢查施工安全情況,使安全工作不留死角。
(9)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執行施工組織設計,制定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嚴格按施工組織設計和有關安全要求進行施工。
(10)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嚴格執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產防火管理的各項規定,接受甲方的檢查指導和督促,對查出的隱患,乙方必須限期整改。
(11)乙方人員對現場施工的腳手架、各類安全防護設施、安全標志及警示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動,如確實需要拆除、更動的必須經項目部負責人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拆除。任何人員擅自拆除造成的后果,均由該方人員及其單位負責。
(12)乙方須用甲方提供的電氣設備,在試用期應先進行檢測,并做好檢查記錄,如不符合安全規定的應及時向甲方提出,甲方積極配合整改,整改合格后乙方方可使用,違反本規定或不經甲方許可,擅自亂拉電線短路造成的后果均由肇事者單位負責。
(13)乙方在施工中應注意地下管線及高壓架空線路的保護,執行甲方對地下管線和障礙物的詳細交底的要求。如遇特殊情況,應及時向甲方和有關部門聯系,采取保護措施。
(14)乙方在施工期間所使用的各種設備及工具等均由乙方自備,如有特殊原因需甲方提供的機械,乙方確認符合安全要求后并做好移交手續,移交的機械由乙方負責保管及維修保養。并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在使用過程中由于設備、工具原因或使用不當造成的傷亡事故,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15)乙方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經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并按規定定期審查證件。中、小型機械操作人員必須按規定做到“定機定人”并持證上崗;起重吊裝作業人員必須嚴守“十不吊”規定,嚴禁違章無證操作,嚴禁不懂電氣、機械設備的人員擅自操作使用電氣、機械設備。
(16)乙方在施工中如需要甲方提供腳手架、電氣設備,必須在使用前甲乙方共同驗收合格,并做好驗收及交付使用的書面手續,嚴禁在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情況下投入使用,否則由此發生的事故由乙方負責。
4.其他未盡事宜:
5.本協議所訂的各項規定適用于立協單位雙方,如與國家和省市的有關法規不符合的,應按國家和省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6.本協議經立協雙方單位簽字蓋章有效,作為合同正本的附近,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 一份。
7.本協議與工程合同同日生效,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由于違反本協議而造成傷亡事故,由違約方承擔一切經濟損失。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單位蓋章):
項目安全生產第一負責人: 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電力安全管理合同 篇22
甲方: 水泥有限責任公司
乙方:
為了進一步明確雙方在鏟車使用過程中各自的安全責任,保護從業人員的安全和身體健康,防止事故的發生,確保生產施工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國家、地方行業主管部門頒布實施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及各項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甲、乙雙方共同責任
一、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國家和當地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定,認真執行國家、行業、企業安全技術規范、標準。
二、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在生產施工時首先落實安全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三、服從安全教育,嚴肅安全紀律,規范安全行為,凈化作業環境,禁止野蠻生產施工,防止生產施工擾民。
四、發生事故,立即采取措施,保護現場,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并應分別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配合、查清事故原因。
第二條 甲方的具體責任
一、甲方應向乙方公布本企業、本施工現場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技術措施,對乙方安全生產施工實施監督管理。
二、甲方應對乙方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三、對乙方生產施工的安全行為進行日常監督檢查,糾正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對乙方的違章行為,有權進行經濟處罰。
四、有權對安全素質差、不服從安全生產指揮的作業人員采取經濟處罰或限期退場的權利,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 乙方的具體責任
乙方在甲方統一指揮監督下,對生產施工中的安全工作直接負責,具體履行以下責任:
一、乙方必須服從甲方對生產施工現場的安生生產管理,聽從甲方的指揮、嚴格執行甲方制定的相關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接受甲方的指導、監督、檢查和教育。乙方若不服從甲方管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二、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進行施工、作業,并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三、乙方必須進行特種作業人員入場安全教育和專業知識培訓,為特種作業人員辦理操作證,為特種設備辦理檢測證,并將特種作業人員名單和上崗證復印件、設備檢測證復印件上交甲方。非特種作業人員不得從事特種作業。
四、乙方應對進場員工進行入場安全教育,并要有教育記錄和簽字手續。資料收集齊全后應報送甲方核對、備案。有人員調整時,應及時履行安全教育職責,未經安全教育的,不得進入生產施工現場。不得錄用無身份證件的人員和未滿十六歲的童工。
五、乙方應根據工程特點,合理安排身體素質、技術水平、安全意識都符合要求的人員上崗,不得安排患有高血壓、心臟病及其它不適于特種作業、高處作業等人員從事其作業。
六、乙方必須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監督、教育從業人員按照使用規則佩戴、正確使用。
七、乙方有權制止甲方違章指揮,并按雙方商定的管理辦法進行處理。 乙方不得違章指揮或強令從業人員冒險作業,也不能強迫從業人員連續作業太長時間,并且應按照有關規定做好從業人員的勞動保護工作,同時做好季節性的安全防護工作。生產施工中如因乙方從業人員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安全紀律,違反安全操作規定而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其損失由乙方承擔。
八、乙方必須為從業人員辦理工傷保險,對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并支付保險費。
九、在生產施工中發生事故時,乙方應當采取緊急措施減少人員傷亡和事故損失,及時向甲方及其他有關部門報告。
第四條 此協議作為分包合同附件,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負責人: 單位: 水泥有限責任公司 (章)
乙方負責人: 單位: (章)
協議訂立時間:
電力安全管理合同 篇23
甲方:
乙方:
為保證學生乘車安全,甲乙雙方訂立如下協議:
一、甲方足額發放乙方工資,年終績效考核甲方將乙方作合格等次對待,如因工作失誤,造成一定的影響,則年終績效工資考核甲方將乙方作基本合格或不合格對待。
二、乙方因工作失誤引發事故者,則按紀按法處理。
三、乙方每天按時到崗,如遇特殊情況需請假,必須提前一天向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長請假,經同意后方可不跟車,甲方安排他人替換。
四、學生上車時要幫助維持好秩序,清點本車次學生人數,如有漏載或超載,應拒絕駕駛員發車,等學生全部上車后,最后一個上車,到達站點后,要第一個下車,保護學生安全下車。
五、車輛行駛途中,督促學生不許離開座位,不允許打鬧,不允許將頭、手伸出窗外。
六、監督駕駛人員按操作規程行車。
七、此協議每學年簽訂,一式兩份。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
電力安全管理合同 篇24
受托人(船舶經營人,以下簡稱甲方):
委托人(船舶所有人,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交通部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本著平等自愿原則,簽訂如下合同:
一、乙方將自有船舶委托給甲方管理
船 名: 曾用名: 主機功率:
船舶種類:貨輪 建造日期:
總長: 型深: 型寬: 總噸: 凈噸: 載重噸:
二、船舶安全管理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甲方責任
1、負責取得船舶合法的營運資格;
2、負責航海交安全管理責任,按規定建立并指導、檢查、督促落實該船的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管理措施及執行情況,負責對船員的崗位安全培訓;
3、負責按國家有關規定配備船員,辦理聘用合同,對乙方推薦符合要求的船員優先配備;
4、負責海商、海損事故處理;
5、負責建立船舶各類管理臺賬、聯系制度,及時向乙方通報情況。
四、乙方責任
1、如實向甲方提供船舶有關資料和證明,保證船舶來源的合法性;
2、配合、協助甲方對船舶的安全管理;
3、向甲方推薦船員,并負責對船員管理進行監督;
4、按本合同約定的額度和支付方式按時向甲方支付管理費和有關費用,并承擔未經甲方同意,拖延或少支付安全管理費的有關費用造成的違約責任;
5、負責承擔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風險責任和經濟損失;
6、負責辦理船舶保險、船員人身保險、油污染險、船舶承運險,并爭取保費優惠;
7、其他責任:負責船舶的設備更新及船舶修理。
五、雙方關于管理費、保險費用和有關費用額度、支付方式的約定
委托管理期間,委托人應向受托人支付 萬/年的委托經營管理費,在合同簽訂之日一次付清,次年管理費待一年期滿之日一次性支付,若委托人15天內未支付管理費,受托人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并對委托人作違約處理。委托人應將船舶保險費、稅費、航政規費及委托人認定應付的有頭費用按受托人規定的期限及時交至指定銀行賬戶,由受托人按期支付,并在支付后及時結算。
六、雙方關于風險責任和責任賠償的約定
該委托經營管理的船舶,在甲方經營管理期間所產生的一切風險責任,由乙方對該船的實際價值及經營管理過程中產生的利潤和保險賠償款等應得的所有合法利益先予承擔,對上述利益不足補償部分的損失由甲方依法承擔。
七、雙方關于經營費用和利潤分配的約定
該船實行公司內部單船核算,經營費用由乙方支付,營業利潤歸乙方所有。
八、雙方關于違約責任和違約金的約定
甲、乙雙方必須認真履行合同約定條款,若有違約,除賠償對方相應的損失外,還應處以人民幣壹萬元的違約金。
九、其他約定
1、未經委托人同意,不得轉讓該合同。
2、委托期間,委托人有權轉讓該船舶,但須提前10天以書面形式告知受托人,雙方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由此造成的經營損失由委托人承擔。
3、遇有政策變動和本合同未盡事宜,待雙方協商可簽訂補充協議。
十、本合同經雙方確認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并分別報備當地航管部門、船舶國籍登記機關。
十一、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當地主管部門申請仲裁或訴諸人民法院。
甲方(法人代表): 乙方:
《水路運輸許可證》編號: 身份證號碼: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電力安全管理合同 篇25
甲方:
乙方:
為了切實保障學生的人身安全,預防和處理學生人生傷害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的有關條款,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1、甲乙雙方都有責任教育學生重視安全,防止安全事故發生。
2、甲方應制定有關安全方面的規章制度,并組織學生學習,使學生做到有章可循。甲方應利用廣播等宣傳工具,通過集會、班會和安全課等多種形式,教育培訓學生安全常識,提高學生的安全防范意識,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
3、甲乙雙方都應教育學生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不準學生吸煙、酗酒。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吸煙、酗酒,甲方應及時制止,學生在校外期間因吸煙、酗酒而發生傷殘事故,甲方概不承擔責任。
4、甲方應承擔學生在校期間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發現學生有不安全因素應及時教育。在校期間發生安全事故,甲方應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處理,并及時通知乙方。
5、學生放學后、節假日、寒暑假等不在學校學習期間而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甲方一律不承擔任何責任。
6、學生不得擅自離校,有事必須請假并經甲方批準方可離校,甲方應將學生離校情況及時通知乙方。學生請假或擅自離校后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負責。
7、學生在返校、離校途中不得騎車,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返校和離校。如果學生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到校,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學生在返校、離校途中發生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負責。
8、甲方應掌握學生健康資料,乙方應以書面形式如實告知甲方,學生有特異體質或特定疾病,甲方應根據學生實際情況,采取必要措施。若乙方未告知或乙方告知病情后,甲方又采取了必要措施,仍發生安全事故,甲方不承擔責任。
9、學生在校期間突發疾病,甲方應立即采取相應措施并及時通知乙方。如甲方已采取措施但仍發生不良后果,甲方概不承擔責任。
10、學生在校期間自殺、自殘事件;在體育活動中發生意外事故,甲方已采取防范措施和救助措施后,仍發生不良后果,甲方概不承擔責任。
甲方代表簽名:
乙方代表簽名: 姓名 家長簽名
年 月 日
電力安全管理合同 篇26
甲方:乙方:
為保證學生乘車安全,甲乙雙方訂立如下協議:
一、甲方足額發放乙方工資,年終績效考核甲方將乙方作合格等次對待,如因工作失誤,造成一定的影響,則年終績效工資考核甲方將乙方作基本合格或不合格對待。
二、乙方因工作失誤引發事故者,則按紀按法處理。
三、乙方每天按時到崗,如遇特殊情況需請假,必須提前一天向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長請假,經同意后方可不跟車,甲方安排他人替換。
四、學生上車時要幫助維持好秩序,清點本車次學生人數,如有漏載或超載,應拒絕駕駛員發車,等學生全部上車后,最后一個上車,到達站點后,要第一個下車,保護學生安全下車。
五、車輛行駛途中,督促學生不許離開座位,不允許打鬧,不允許將頭、手伸出窗外。
六、監督駕駛人員按操作規程行車。
七、此協議每學年簽訂,一式兩份。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電力安全管理合同 篇2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為遵守國家和地方環境/職業安全健康法律、法規及局(股份公司)環境職業安全健康方針,完成公司目標與指標,保證施工生產符合IS014000和OHSAS18000認證標準要求。經協商,雙方在已經簽訂的工程分包合同框架范圍內,另簽訂本環境與安全生產管理協議,以明確雙方環境與安全生產責任并合同遵守。
第一條雙方合同遵守國家《環境保護法》、《安全生產法》、《建筑法》、《勞動法》、《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一系列有關環境與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嚴格執行JGJ59—99建筑安全施工檢查標準等一系列標準、規程、規范。
第二條雙方共同遵守____________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貫徹執行環境管理體系和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要求為《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文件》。
第三條甲方的環境與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
1.對乙方施工生產環境與安全進行日常監督、管理、檢查。
2.定期對乙方進行環境與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方針政策、標準規范、規章制度的教育,對乙方人員進行安全生產三級教育。
3.嚴格按照浩和公司環境/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文件和制定的各種管理辦法或措施要求及相關法規、規范,正確指導乙方進行施工。
4.安排乙方施工生產任務的同時,對按照規定程序審批的施工組織設計書面進行安全呢技術交底。
5.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統一控制收支。按照工程分包合同約定提供安全防護設施。
6.有權制止乙方的違章作業,對重大違章行為有權責令其整改、停工整頓和經濟處罰。
7.有權對安全素質差、不服從安全生產指揮的是的施工人員責令其限期退場。
8.按照規定要求對乙方采購的材料和自帶(含租憑)施工機具、設備進行安全生產監督檢查,有權拒接乙方不合格產品進場(已經進場的,限期退場。)
9.如果乙方存在重大環境影響、安全隱患拒不整改或發生安全責任事故,甲方有權終止分包工程合同責令乙方限時退場。
10.按照規定要求為進入施工現場的作業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
11.按照分包工程合同額的0.5%向乙方收取安全生產保證金。
第四條乙方的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
1.按照規定要求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企業資質等級》并報甲方備案。根據法律法規要求和自身特點,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體系,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按照規定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作業人員50人以下,設1名專職安全員;50人-200人的,設2名專職安全員;200人以上的,應根據所承擔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危險實際情況增配,并不少于總人數的5%。作業班組設兼職安全巡查員,對本班組的作業場所進行安全監督檢查安全管理人員素質符合規定要求,名單報甲方備案。
3.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教育與培訓,現場作業人員必須了解公司環境職業安全健康相關知識。
4.施工作業過程中,要服從甲方指揮,確保各項活動符合公司環境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及相關法規、規范的要求。
5.施工機械在施工過程中要保證噪音的不得影響人體健康、社區居民的正常休息。
6.施工現場的場地平整作業、土方裝卸時要對土方進行處理,保證土方在施工時不會造成現場灰塵飛揚,污染環境。
7.土堆、砂堆在上方覆蓋或者用其他方法,使其不會造成環境污染的隱患。
8.水泥及石灰存放要符合有關規定的條件。
9.施工垃圾清運、生活垃圾的清運等,要嚴禁道路遺灑。
10.油漆、油、化學材料等化學危險品存放時,要注意化學危險品的揮發與泄漏,以至污染土地和干凈的水體。
11.機械設備的保養、維修時,所剩廢油不可隨處亂仍,以防污染土地和水體。
12.施工剩余材料要統一回收。
13.施工過程中,廢舊的無毒無害的材料也不可隨意處理,要劃分類別,分別處理。
14.生產用易揮發、有異味可傷害人體健康的材料也不可以亂仍亂放,要盡量減少揮發,減少對人體和大氣的污染與破壞。
15.生產、生活污水的排放,嚴禁污染干凈水源。
16.施工現場夜間照明不可以影響周邊居民的正常作息。
17.在施工過程中,由于電動機械的使用造成的人員傷害(若為乙方自身責任)所涉及到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18.施工人員高空使用生產工具時,要系牢安全帶。
19.高空使用生產工具時,要放穩、拿牢,小心工具高空墜落,扎傷人員。
20.施工現場要清除一切火災隱患,并備有滅火工具。
21.在施工現場和生活用電及電動工具的電源嚴格管理,以防施工人員或其他人員發生觸電事故,造成人身傷害。
22.必須按照規定隨時想甲方提供工人流動增減名單,報甲方安全部門備案。
23.負責本單位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和取證,向甲方提供合格的作業人員,特殊工種人員必須了解本崗位操作規程,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持證情況報甲方備案。
24.按照甲方要求對施工班組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交底記錄報甲方備案,)合理安排身體素質、技術水平、安全意識均符合要求的人員上崗。
25.對本單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三級教育,組織班組開展安全教育、學習、宣傳、檢查、整改等活動。
26.不違章指揮或強令工人冒險作業,不強迫工人超時間、超負荷作業。對甲方提供的安全設施不能保證安全施工時,及時提出整改要求并可以拒絕施工和拒絕甲方違章指揮。
27.按照工程分包合同約定提供安全防護設施,確保采購、發放和使用的勞動防護用品符合規定要求。
28.為施工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監督、教育施工人員按照使用規則佩戴、使用。
29.不得使用(含租憑)國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產安全的工藝、機具和設備。
第五條事故調查處理
1.發生因工重傷或死亡事故,由甲方牽頭,甲乙雙方參加,按照規定報告有關部門進行調查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責任,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2.甲方違章指揮、不按照要求健全安全防護設施、不按規定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及組織施工,造成傷亡事故的,承擔相應后果和經濟損失。
3.乙方不服從甲方安全生產管理、違章作業、冒險進入施工禁區及損壞安全防護設施不按規定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及組織施工,造成傷亡事故的,承擔相應后果和經濟損失。
4.由于甲方主要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進行經濟賠償。由于乙方主要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條甲乙雙方安全生產管理備案資料
1.工程安全管理網絡圖(附件一)
2.甲乙雙方所在工程安全生產管理第一責任人、安全管理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名單: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專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4.工程施工隊安全管理責任書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電力安全管理合同 篇2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工程名稱及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嚴格執行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強化安全生產管理,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依法從嚴治理施工現場,確保項目施工中操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促進施工順利進行,特簽定本合約。
在施工工程分包合同的執行上,本合約具有優先權
一、管理目標:
1.現場杜絕重傷、死亡事故的發生。
2.負傷頻率控制在____%以內。
3.現場內的安全隱患整改率必須保證在時限內達到____%,杜絕現場重大隱患的出現。
4.現場內不發生火災事故,火險隱患整改率必須保證在時限內達到____%。
5.必須保證施工現場創建____________文明安全施工工地。
6.確保總包____戰略的要求。
二、用工制度:
1.任何因為乙方違反上述條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的經濟責任及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因此造成甲方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2.乙方的所有工人必須同時具備健康證、暫住證等。任何因為乙方違反上述條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其經濟責任及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因此造成甲方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3.乙方應遵守甲方上級制定的有關勞務隊伍的管理規定以及甲方的其它的關于分包管理的所有制度及規定。
4.乙方須具有獨立的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或能夠出具上級主管單位(法人單位)的委托書,并且只能承擔與自己資質相符的工程。
三、安全生產要求
1.乙方應按有關規定,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否則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非乙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2.乙方應熟悉并能自覺遵守國家、____市及行業主管部門頒布實施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及各項規定,并且積極參加各種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切實保障施工作業人員的安全與健康。
3.乙方必須尊重并且服從甲方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經濟合同有關條款加強自身管理,履行己方責任。
4.乙方必須執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4.1.安全技術方案報批制度:乙方必須執行甲方總體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方案。乙方自行編制的單項作業安全防護措施,須報甲方審批后方可執行,若改變原方案必須重新報批。
4.2.乙方必須執行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周一安全例會制度與班前安全講話制度:并做好跟蹤檢查管理工作。
4.3.乙方必須執行各級安全教育培訓以及持證上崗制度:
4.3.1.乙方項目經理、主管生產經理、技術負責人須接受安全培訓、考試合格后辦理分包單位安全資格審查認可證后方可組織施工。
4.3.2.乙方的工長、技術員、機械、物資等部門負責人以及各專業安全管理人員等部門負責人須接受安全技術培訓、參加甲方組織的安全年審考核,合格者辦理《安全生產資格證書》,持證上崗。
4.3.3.乙方工人入場一律接受三級安全教育,考試合格并取得“安全生產考核證”后方準進入現場施工,如果乙方的人員需要變動,必須提出計劃報告甲方,按規定進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4.3.4.乙方的特種作業人員的配置必須滿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有效證件(原籍地、市級勞動部門頒發),經考試合格者換領北京市勞動局核發的特種作業臨時操作證,持證上崗(京外要遵守當地政府或行業主管部門的要求辦理)。
4.3.5.乙方工人變換施工現場或工種時,要進行轉場和轉換工種教育。
4.4.乙方必須執行甲方的安全檢查制度:
4.4.1乙方必須虛心接受甲方以及其上級主管部門和各級政府、各行業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檢查,否則造成的罰款等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4.4.2.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并且嚴格貫徹實施。
4.4.3.乙方必須設立專職安全人員實施日常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及工長、班長跟班檢查制度和班組自檢制度。
4.4.4.乙方必須嚴格執行檢查整改消項制度。
4.5.乙方必須嚴格執行職工因工傷亡報告制度:
4.5.1.乙方職工在施工現場從事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傷害事故為工傷事故。
4.5.2.如果發生因工傷亡事故,乙方應在____小時內,以最快捷的方式通知甲方的項目主管領導,向其報告事故的詳情。由甲方通過正常渠道及時逐級上報上級有關部門,同時積極組織搶救工作采取相應的措施,保護好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必須移動現場設備、設施者要做好記錄或拍照,甲方為搶救提供必要的條件。
4.5.3.乙方要積極配合甲方上級部門、政府部門對事故的調查和現場勘查。凡因乙方隱瞞不報、做偽證或擅自拆毀事故現場,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擔。
4.5.4.乙方須承擔因為乙方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4.5.5.如果發生因工傷亡事故,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做好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傷亡人員為乙方人員的,乙方應直接負責傷亡者及其家屬的接待善后工作,因此發生的資金費用由乙方先行支付,因不能積極配合甲方對事故進行善后處理而產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負。
4.5.6.乙方必須執行安全工作獎罰制度:乙方要教育和約束自己的職工嚴格遵守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對遵章守紀者給予表揚和獎勵,對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者給予處罰。
四、消防保衛工作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現場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的管理:__________________
六、爭議的處理
當合約雙方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解決或申請施工合同管理機構有關部門調解,不愿通過調解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北京市(或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七、其他補充條款:________________
八、合約書的份數:________________
本合約書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
九、有效期
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生效至合同書的截止期同時截止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電力安全管理合同 篇29
立協單位:
發包單位: 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電廠 (甲方) 以下稱甲方
承包單位: 環保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以下稱乙方
一、 本協議適應范圍:華能國際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電廠范圍內的新建、改建、擴建、檢修安裝電力工程項目均應執行本協議。
二、乙方應向甲方提供與承接項目有關的、有效的資質證明材料。甲方應按有關規定對乙方的資質進行審查,確認乙方承包的項目與其資質相符合。
三、甲方將本項目發包給乙方,為確保“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安全生產方針的貫徹落實,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華能國際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及華能南京電廠有關安全生產管理規定,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安全施工,雙方在簽訂項目承包合的同時,必須同時簽訂本協議。本協議作為合同的附件,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承包項目:
1. 發包項目名稱:1#爐煙道反應器防磨工程
2. 承包范圍: 1#爐煙道反應器防磨工程
五、項目期限:自 20__年 月 日開工,至 20__年 月 日結束。
六、協議內容:
1. 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省、市地方政府勞動保護、安全生產主管部門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有關勞動保護、安全健康與環境工作的法令、法規、條例,遵守安全工作規程、安全生產工作規定及電力建設安全施工管理規定,遵守華能國際電力股份公司及華能南京電廠安全生產管理規定。
2. 甲乙雙方必須有安全管理組織體系,并有明確的負責安全生產的領導。乙方參與承包項目的人員超過10人(含10人)的必須配備專職安全員,10人以下的可設兼職安全員,安全員應經考核,有相應上崗資格證書,并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資質證明,并同時向甲方提供承包項目現場管理有效的組織機構與人員名單。
3. 乙方應有針對承包項目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安全生產責任制、針對性的應急預案和定期安全檢查、安全教育制度等。
4. 甲乙雙方施工人員在施工前要認真勘察施工現場,根據工程項目內容、特點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詳細了解施工區域內作業的施工日期、施工環境、施工特點與要求、停電范圍。
5. 乙方應根據工程項目施工要求制定項目安全目標、安全工作計劃提交甲方審核后組織落實。對有可能發生火災、爆炸、觸電、高空墜落、中毒、窒息等危險或引起人身、設備事故的施工,乙方應認真勘察施工現場、安全技術交底的基礎上,制定詳細的施工安全技術措施,經甲方安全管理機構審查合格后實施。安全技術措施應同施工組織措施在施工前提交甲方審核,甲方應監督乙方實施情況。乙方必須嚴格按施工組織設計和有關安全要求、規定組織施工。乙方應在施工現場有危險因素的區域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并應當向施工人員告之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乙方施工過程中需使用電、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系,不得私拉亂接,乙方參與施工的人員應身體健康,滿足施工要求。
6. 甲乙雙方的有關領導必須認真對本單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制度及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增強職工法制觀念,提高職工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保證職工在享有安全生產保障權利的同時,監督其自覺履行相應的安全生產方面的義務和遵守安全生產紀律、制度和法規。
7. 工程開工前,甲方預留一定比例的施工管理費作為安全施工保證金(或根據項目施工實際情況由乙方向甲方預交)。乙方人員在施工時違反有關規定時,甲方應予以教育,必要時予以考核。并通報乙方,同時從安全施工保證金中扣除考核款。
8. 在發生乙方責任的人身傷亡事故或重傷事故時,由甲方根據違章程度、工程規模和工期,確定安全保證金扣除比例,直到停止乙方施工。
9. 施工前,乙方應對施工人員進行進場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介紹施工中有關安全防火、防爆、防高空墜落、防中毒等要求,并保證施工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乙方施工人員必須經考核合格后方可進場施工。乙方進場施工前應向甲方提供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施工人員名單,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施工人員,不得進場作業。甲方對乙方施工人員安全教育與培訓掌握情況進行抽查,抽查不合格者必須勸其退出施工場所。乙方若在施工中要新進、增加施工人員必須向甲方提出申報,并經教育培訓后方可進場作業。
10. 在承包本項目期間,乙方指定 張萬里 同志負責本項目的有關安全管理。甲方指定 賈海東同志負責聯系、檢查、監督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管理規定情況。甲乙雙方應經常聯系、相互協助檢查和處理有關的安全管理事務,共同預防事故的發生。乙方安全負責人(專職或兼職安全員),佩戴相應袖標。并根據鍋爐班檢修期間“安全及文明生產注意事項”表格(另附,開工前交乙方)每日進行布置,檢查,整改,落實。乙方項目工作負責人檢修期間參加鍋爐班早會,工作負責人匯報昨日主要工作進度、安全、文明衛生情況、需要班組協調的問題等,將鍋爐班早會與本項目安全相關的問題傳達給工作班成員、并布置落實。乙方每日開工前進行站班會,布置每日工作,對當日工作進行危險點,,安全控制措施及安全注意事項進行針對性交待。
11. 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嚴格遵守和執行甲方在安全生產、治安保衛方面的有關規定,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指導和考核;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管理,以及監督乙方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管理規定的義務,對于查出的隱患,乙方必須限期整改。對甲方違反安全生產規定、制度的指令,乙方有權拒絕執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改進,甲方應認真整改。
12. 乙方作業人員應對所在的作業區域、作業環境、操作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進行認真檢查,發現隱患應立即停止作業,并經落實整改后方可繼續作業。一經開工,就表示乙方已經確認施工場所、作業環境、操作設施設備、工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處于安全狀態,乙方對于作業過程中由于上述因素而造成的事故后果負全部責任。
13. 乙方在作業時所使用的各種設備及工器具等應由乙方自備。如乙方必須借用或租賃甲方設備及工器具,應由雙方有關人員辦理借用或租賃手續。借出方應保證借出的設備或工器具完好并符合安全要求,設備或工器具使用特殊說明書應書面交待清楚。借入方必須檢驗,并做好檢驗記錄。借入方一經接收,設備和工器具的保管、維修應由借入使用方負責,并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在使用中,由于設備、工器具因素或使用不當造成傷亡事故,由借入使用方負全部責任。
14. 乙方每日開工時工作負責人要和工作組成員交代工作內容和安全注意事項。乙方使用人對施工現場腳手架每天開工前必須檢查驗收簽名,發現隱患應立即整改。正確使用合格的安全帶,高空作業1.5米以上作業均應系好安全帶,并保證上方懸掛點牢固可靠、對高出作業臨空面采取掛安全網。安全帶無懸掛的地方,需架設安全繩。
15. 現場交叉作業設專職協調指揮員,外包單位安全負責人必須做到不違章指揮,杜絕野蠻作業,堅持按照工藝標準組織生產。經常在生產現場進行檢查,糾正違章現象,保障本單位安全有序生產。作業期間現場安全負責人因事離開現場必須臨時指定一位負責安全監管,若長時間離開必須主動向發包班組聯系人說明情況,同時到檢修部安全員處備案。二個及以上作業點,每個作業點均應指定工作負責人、設置專職或兼職安全管理人員。
16. 進入煙風道內作業,須采取受限空間特殊作業安全措施,辦理特殊作業措施票,履行特殊作業許可手續。作業時,孔洞外設專人監護。監護人必須始終堅守在孔洞邊,如需離開,必須先派人替換。
17. 行車操作必需有相應操作資質的人員擔任,起重作業時專人指揮,起吊作業現場區域設置必要的圍欄。專用吊車進入現場必需報安監部備案,起吊大件需有專門起吊方案并甲方審核后方可進行,并甲方相關人員現場全過程監護。
18. 作業人員進入現場,必須佩戴齊備的勞動防護用品,如:合適的防護服、手套、防護眼鏡、耳塞等,防止作業現場粉塵、噪音等對作業人員健康造成傷害。
19. 外包工程施工作業過程中應在現場備置文件包備查。文件包中含有:工作票或者生產區域工作聯系單,動火作業需要辦理動火申請的應有動火措施票,特殊作業工作時需要有特殊作業措施票;現場安全巡查表;作業指導書(內含施工安全措施、技術措施和組織措施,作業指導書需由甲方相關專業人員簽字確認);特殊工種證(原件或復印件);外包工程施工監督檢查記錄表;節假日加班申請(遇節假日和夜間需要加班者)。
20. 乙方施工人員對各類安全防護設施、遮攔、安全標志牌、警告牌和接地線不準擅自拆除、更動。如確實需要拆除、更動的,必須經乙方施工負責人和甲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員的同意,辦理手續,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拆除、更動現場安全防護設施。任何一方擅自拆除、更動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該方負全部責任。
21. 特種作業必須執行國家《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省、市、地區的質量技術監督局培訓考核后持證上崗,并按規定定期審證,中、小型機械的作業人員必須按規定做到“定機定人”和有證操作;起重吊裝作業人員必須遵守“十不吊”規定,嚴禁違章,無證操作;嚴禁不懂電器、機械設備的人擅自操作使用電器、機械設備。
22. 乙方必須按照規定開展經常性檢查和定期安全檢查,發現隱患應立即整改。各類安全防護設施、遮攔、安全標志牌、警告牌和接地線不準擅自拆除、更動。如確實需要拆除、更動的,必須經乙方項目負責人和甲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員的同意,辦理手續,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拆除、更動安全防護設施。任何一方擅自拆除、更動安全防護設施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該方負全部責任。
23.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電力系統動火規定,正確使用動火工作票,易燃、易爆場所嚴禁吸煙及動用明火,消防器材不準挪作他用,電焊,氣割作業應按規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嚴格遵守“十不燒”規定。工地嚴禁使用電爐,冬季施工如必須采用火加熱的防凍措施時,應取得主管人員的同意,落實防火、防爆、防中毒措施,并指派專門人員值班。
24. 承發包工程必須貫徹先訂承包合同、安全協議后開工的原則。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員從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務,乙方應拒絕合同外的施工任務。
25. 貫徹“誰施工,誰負責安全”的原則,項目承接企業依據國家和行業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承擔本企業職責和工作范圍內的全部安全責任。甲、乙雙方人員在作業期間造成傷亡、火警、火災、電氣、機械等重大事故包括甲、乙方責任造成對方人員、他方人員(非甲、乙方人員)傷亡時,雙方應協力進行緊急搶救和保護現場,甲乙雙方按照國家、省、市地方政府有關事故報告規定向各自的上級管理部門進行上報。乙方施工人員作業過程中發生的不安全情況應及時向甲方通報。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由于違反本協議而造成的傷亡事故及其它經濟損失,由違約方承擔一切責任。
26. 乙方不因甲方對其資質證明、安全技術措施等已審核認可,或已對其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以及對其進行檢查監督實施,而免除其相應責任。
27. 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28. 本協議訂立的各項規定適用于立協單位雙方,如遇有同國家、省、市和電力行業有關規定不一致時,按國家、省、市和電力行業有關規定執行。
29. 本協議經立協雙方簽字、蓋章有效,作為合同附件一式四份。甲方合同管理部門、安全管理部門、項目管理部門及乙方各執一份。
甲方單位名稱: (蓋章) 乙方單位名稱: (蓋章)
華能南京電廠 福建龍凈環保股份有限公司
項目責任班組負責人:(簽字)
項目責任部門負責人:(簽字) 項目負責人:(簽字)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立協日期: 立協日期:
電力安全管理合同 篇30
為了滿足社會對高層次專業人才的需求,更好地為地方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服務,經甲乙雙方協商決定聯合舉辦成人高等教育,為保證聯合辦學的順利進行,在符合國家和院校規定的情況現就有關事項協議如下:
一、聯合辦班招生計劃、專業及學制
二、甲方承擔的主要工作和責任
1、負責聯系主考院校的招生計劃的申報與落實。
2、負責學籍的管理、注冊及畢業證的辦理工作。
3、檢查、督導教學計劃的實施。
4、對學習期滿,成績合格者,頒發主考院校的成教專本科畢業證,省教育廳納入電子注冊,國家承認其學歷 。
三、乙方承擔的主要工作和責任
1、組織宣傳、報名、招生,并按甲方要求將學員有關資料報送甲方,以便招生、錄取和注冊,組織學生按國家和甲方要求參加成人高考。
2、依據甲方提供的教學計劃及教學大綱,提供教學場所、聘任合格教師,組織實施教學。
3、根據甲方的要求,負責學生在學習期間的日常管理。
四、經費及分成
五、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具體事務及操作,由甲方所屬相關部門與乙方會同辦理。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經雙方單位蓋章簽字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負責人:負責人:
電話: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