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來水維修合同(精選3篇)
自來水維修合同 篇1
建筑單位:______________(甲方)
施工單位:______________(乙方)
監督單位:______________(丙方)
甲方與乙方協定由乙方開挖自來水管道和綠化樹溝,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礎上,經過充分協商,擬定如下條款,在丙方的監督下,嚴格執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一、施工項目
1、開挖自來水管道60米,寬0.5米,深1.8米,每米______元,合計資金________元;
2、開挖綠化樹溝70米,寬1米,深度1米,每米______元,合計資金_______元;
二、開挖時間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月______日
三、付款方式及要求
1、以上兩項工程合計資金共________元整。
2、經甲方驗收,丙方監督,開挖溝槽達到合同要求,一次性付清所有款項。
3、乙方提供稅務發票及開戶銀行賬號,由丙方開據轉賬支票付清所有款項。
建筑單位(甲方)施工單位(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
監督單位(丙方):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
自來水維修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為配合工程需對施工區域內的供水管線臨時遷移及安裝。甲方委托乙方承擔給水管道改管及移裝項目的實施,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管道工程安裝施工事項經協商一致,訂立本施工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一、 工程地點范圍: 宣恩縣珠山鎮民族路41號
二、 工程內容: 給水管道改管及移裝施工方案及項目預算所涉及的全部內容。
三、 材料供應
本安裝工程所需的原材料,由乙方按工程預算表所列供應。
乙方所提供的安裝材料須符合國家標準。
四、 費用及結算方式:
根據乙方報送的工程預算,經雙方協商本工程造價定為人民幣(大寫): 。工程價款按預算價款一次性包干。
五、 工程期限
合同工期:依據國家頒布的工期定額,商定本合同工程開工、竣工日期。
雙方約定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竣工。
六、 付款方式:
本工程全部費用按預算價款一次性付直接支付給乙方。
七、 雙方權利、義務
甲方:
(1)、負責提供給水管道改管及移裝水表工程的施工場地;
(2)、負責施工現場市政主體施工單位、給水管道改管及移裝工程施工單位的協調工作;
(3)、其有權進行本協議規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協議;
(4)、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乙方:
(1)、負責按照政府及專業管理的有關規定辦理給水管道改管及移裝工程施工的相關手續;
(2)、負責在本協議約定的時限內完成給水管道改管及移裝工程;
(3)、工程質量符合國家規定,承擔工程質量的全部責任;
(4)、乙方應做好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因乙方原因發生安全責任事故或管理不當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依法承擔全部責任;
(5)、保證在施工過程中,本著安全第一的宗旨,如出現因乙方原因而發生的危及自身及他人的安全事故和工傷事故,乙方承擔一切費用及責任;
(6)、乙方應遵照市政府的有關市政工程文明施工規定,做好施工現場的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7)負責市政工程施工斷面范圍以外給水管道改管及移裝工程施工涉及占道挖掘、破路的城管部門協調工作;
(8)、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八、違約責任
(1)、甲方須按按合同支付各款項。若超過期限,甲方須支付_________%的違約金。并且乙方有權進行終止系統操作。
(2)、因乙方原因未按合同規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須賠償甲方已付款項_________%的的罰款。
(3)、因甲方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應采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賠償乙方由此造成停工、窩工、返工、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
九、補充與變更
本協議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協議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十、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或遲延履行本協議,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十一、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各方當事人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果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協議,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其它
(一)本協議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在本協議上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二)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簽訂日期:
法定代表人: 簽訂日期:
自來水維修合同 篇3
合同編號:
甲方(供水人):
乙方(用水人):
為明確甲方和乙方在供應和使用自來水中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供水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用水地址、用水性質和用水量
(一)用水地址: 。用水四至范圍(即用水區域四周邊界)是 (可制訂詳圖作為附件)。
(二)用水性質: 用水。
(三)用水計量器具:DN 計量水表。
(四)計費水表安裝地點: (可制定詳圖作為附件)。
(五)安裝計費水表共 具,注冊號: 。
二、供水方式和質量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不間斷供水,不得隨意停止供水。
(二)乙方不能間斷用水或者對水壓、水質有特殊要求的,應當自行設置貯水、間接加壓設施及水處理設備。
(三)甲方保證供水水質符合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
(四)采取直接供水方式的,甲方保證計費總水表的水壓不小于 兆帕;以戶表方式計費的,保證進入建筑物前閥門處的水壓不小于 兆帕。
三、用水計量、水價及水費結算方式
(一)用水計量
1.安裝水表應注冊登記。甲乙雙方按照注冊登記的計費水表計量的水量作為水費結算的依據。
2.乙方用水按照用水性質實行分類計量。不同用水性質的用水共享一具計費水表時, 乙方應按規定申請分裝水表。未實施分裝的,從高適用水價。
(二)供水價格
甲方依據乙方用水性質,按照重慶市政府物價管理部門批準的供水分類價格收取水費。
在合同有效期內,遇水價調整時,按照調價文件規定執行。
(三)水費結算方式
1.甲方按照 周期抄驗表并結算水費,乙方在 前繳清水費。
2.水費結算采取 方式 。
四、供、用水設施產權分界與維護管理
(一)供、用水設施產權分界點為計費水表處,水表前(含計費水表)為供水企業產權,之后為用水戶產權。
(二)產權分界點水源側(含計費水表)的管道和附屬設施由甲方負責維護管理。產權分界點另側的管道及設施由乙方負責維護管理或者有償委托甲方為乙方提供維護管理服務。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因乙方責任不能抄驗水表時,甲方可根據乙方上 個月的平均用水量估算本期用水量。
(二)甲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水質不間斷供水。除高峰季節因供水能力不足,經有關供水行政主管部門同意被迫降壓外,甲方應當按照合同規定的壓力供水。對因工程施工、設備維修、更新、改擴建供水設施確需停水的,應當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因發生自然災害或緊急事故,不能提前通知的,應及時通知乙方,盡快恢復正常供水。
(三)甲方設立專門服務電話實行24小時晝夜受理乙方的報修。遇有供水管道及附屬設施損壞時,甲方應當及時進行現場搶修。
(四)如甲方需要變更抄讀水表和收費周期時,應當提前15天通知乙方。
(五)乙方對計量水表準確度有異議的,可向甲方提出驗表要求,由雙方共同向國家法定計量檢定機構或通過計量認證的機構申請檢定,乙方預繳檢定費。經檢測,如水表誤差超出國家規定范圍(非因乙方責任造成),甲方應當無償更換,并承擔檢定費,當月水費按檢定結果多退少補,并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如水表誤差在國家規定范圍內,檢測費用由乙方承擔。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計費水表進行周期檢定。
(二)乙方有權向甲方提出進行計費水表復核和校驗。
(三)乙方有權對甲方收繳的水費及確定的水價向甲方申請復核。
(四)乙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按期向甲方交水費。
(五)乙方應配合甲方抄驗表及協助做好水表等設施的更換、維修工作。
(六)除發生火災等特殊原因,乙方不得擅自開封啟動無表防險(乙方消火栓)。需要試驗內部消防設施的,應當通知甲方派人啟封。發生火災時,乙方可以自行啟動使用,滅火后應當及時通知甲方重新鉛封。
(七)乙方不得擅自向第三人轉供水,不得擅自改變用水性質及向合同約定用水四至范圍外供水。
(八)由于乙方用水量增加,連續半年超過水表公稱流量時,應當辦理換表增容手續。
(九)變更或者終止用水,乙方應當及時辦理相關手續。
七、違約責任
(一)甲方的違約責任
1.因甲方責任造成停水、水壓降低、水質量事故,應當支付乙方停水期間正常用水量水費 %的違約金。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由于不可抗力造成停水、水壓降低、水質量事故的,使乙方受到損失的,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3.由于甲方抄錯表而多收水費的,應當予以退還,并支付多收水費 %的違約金。
(二)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不繳納水費,除應補足應繳納的水費外,還應當支付從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應繳水費數額的 %違約金。沒有正當理由或特殊原因連續60天不交水費的, 甲方可暫停供水。
2.乙方擅自改變用水性質、向第三人轉供水、向合同約定的四至范圍外供水、未到甲方處辦理變更手續的,乙方應按實際用水性質的價格標準交納水費,補交水價差價, 并支付應繳水費 %的違約金。
八、合同有效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期限屆滿后30天內,甲乙雙方均未對本合同效力的延續提出異議的,則本合同期限自動順延。
九、合同的變更
當事人如需修改合同條款或合同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重慶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其它約定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電 話: 電 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