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管人員競業限制協議(通用27篇)
高管人員競業限制協議 篇1
協議編號:
協議簽訂地: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
乙方:(勞動者)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等有關規定,雙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下,就競業禁止事項達成協議如下:
一、競業限制業務
競業限制:指甲方或其關聯企業從事或計劃從事的業務和與甲方或其關聯企業所經營的業務相同、相近或相競爭的其他業務。
競業限制期限:競業限制期限為員工與公司任何一方與對方終止或解除勞動協議之日起____個月內,員工不得自營或為他人經營與公司有競爭的業務。
競業限制區域:指甲方或其關聯企業從事或計劃從事其各自業務的地理范圍。
二、乙方的義務
1、乙方承諾對保密信息嚴格保密,并在其與公司的聘用關系終止時向公司返還所有保密信息及其載體和復印件。
2、在期限內不以任何方式向公司或其關聯公司的任何其他與使用保密信息的工作無關的雇員、任何競爭對手,為公司利益之外的任何目的向任何其他個人或實體披露任何保密信息的全部或部分,除非該等披露是法律所要求的。在這種情況下,披露應在該等法律所明確要求的范圍內進行。
三、對價及其取得
甲方對乙方承諾,在乙方履行協議義務的期間,或者協議結束后離開公司及其關聯公司后一段期間內,所履行約定的競業限制的義務,公司應給予競業限制補償金。雙方可協商解除競業限制的協議,不可單方面解除本協議。
四、違約救濟
乙方一旦違反本協議的約定,給公司和其關聯公司造成無法彌補的損害,并且通過任何訴訟獲得的金錢賠償都不足以充分補償該等損害。乙方同意,公司和其關聯公司有權通過臨時限制令、禁止令、對本協議條款的實際履行或其他救濟措施來防止對本協議的違反。并且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五、協議的效力
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首先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提起的訴訟均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本協議一式兩份,協議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高管人員競業限制協議 篇2
營業執照碼:_________
員工: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鑒于員工知悉的企業商業秘密具有重要影響,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愿和誠信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下列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1.未經企業同意,在職期間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企業同類的行業;
2.因何種原因從企業離職,離職后3年內不得到與企業有競爭關系的單位就職。
3.因何種原因從企業離職,離職后3年內不自辦與企業有競爭關系的企業或者從事與企業商業秘密有關的產品的生產。
4.義務從雙方勞動合同約定的合同履行期限到期后第二天起,企業應當按照競業限制期限向員工支付一定數額的競業限制補償費。年經濟補償費的金額為員工離開企業單位前一年的工資收入的 /3;不滿一年的按月平均工資推算。補償費按季支付,由企業通過銀行支付至員工銀行卡上。如員工拒絕領取,企業可以將補償費向有關方面提存。
5.任員工不履行規定的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一次性向企業支付違約金,金額為員工離開企業單位前一年的工資收入的50倍。同時,員工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收益應當還企業。
6.議解決因本協議引起的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7.同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修改,必須采用雙方同意的書面形式。
雙方確認,已經仔細審閱過合同的內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企業(蓋章):_________員工(簽字):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高管人員競業限制協議 篇3
合同編號:
合同簽訂地: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乙方(勞動者):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鑒于:
1、員工在公司工作期間能夠接觸、掌握公司及其關聯公司的商業秘密;
2、員工理解并確認,員工離職后從事與公司有競爭業務的工作,將會嚴重損害公司及其關聯公司的經濟利益或使公司及其關聯公司處于非常不利的競爭地位。
現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公司所在地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一、競爭業務
指與該員工離職時甲方及其關聯公司已開展的業務有競爭關系;有競爭關系的單位包括與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直接競爭的單位及其直接或間接參股或控股或受同一公司控制的單位。
二、競業的區域
區域:指甲方或其關聯企業從事或計劃從事其各自業務的地理范圍。
三、乙方的義務
1、在與甲方簽訂本協議時,不受原單位競業禁止協議的約束;
2、未經甲方同意,在職期間不得自己經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甲方同類企業;
3、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后___年內乙方不得在與甲方生產同一產品和有競爭關系的其他單位任職,不得自己從事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產品的經營,不得從事經營與甲方有相同或類似客戶的行業,也不得從事經營與甲方經營項目相同或類似的行業;
4、乙方在離職之前不得搶奪甲方客戶。
四、甲方承諾
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后,競業限制期內甲方按月給予乙方經濟補償金:每月人民幣____元。
五、義務的履行和解除
1、員工在離開公司時即承擔競業限制義務,但公司可在員工離職前或離職后通過書面通知的形式解除員工的競業限制義務;本協議所約定的競業限制義務自上述通知指定之日起解除,同時公司將不再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
2、在員工完全履行競業限制義務的情況下,公司未按本協議約定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超過三個月的,員工可以依法解除競業限制協議。雙方如因競業限制補償金發生爭議的,在爭議解決期間,員工繼續履行競業限制義務。
六、經濟補償金
1、負有競業限制義務的員工,不論在任何情況下與公司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在競業限制期間內,員工應嚴格遵守本協議有關競業限制的規定,公司則向員工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
2、競業限制補償金為員工離職前月平均工資的____倍,公司按月支付,并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七、違約責任
1、員工違反本協議約定,公司將停止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并有權利要求員工糾正違約行為。
2、負有競業限制義務的員工如違反本協議,應當一次性向公司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本協議約定的競業限制補償金總額的____倍。如違約金不足彌補公司實際損失的,公司還有權要求員工按照實際損失向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八、其他
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首先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提起的訴訟均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高管人員競業限制協議 篇4
競業限制協議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系電話:
為保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就乙方競業限制事宜,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協議。
一、定義
1、競業限制或競業禁止:指用人單位有條件的要求勞動者不能直接或間接從事自己存在競爭的業務,具體以本合同約定為準。
2、甲方公司:包括甲方及其所有分支機構、子公司、辦事處和關聯單位。
3、任職期間:是指乙方與甲方正式簽訂勞動合同或形成事實勞動合同關系之日開始到雙方勞動關系結束(或消滅)為止的期間。如乙方到達退休年齡之后繼續為甲方所聘用,則任職期間包括聘用期間,至聘用關系終止之日截止。
4、個人或組織:包括任何個人、公司、企業、合伙、協會、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組織,即各類形式的個人或組織。
5、競爭性單位:指與甲方公司生產、經營、從事類似產品或提供類似服務的或對甲方公司業務構成現實或潛在競爭的個人或組織,包括但不限于:
(1)從事下列業務的個人或組織;
(2)下列公司或與下列公司經營范圍存在重合的組織或個人:
(3)為上述競爭性單位提供支持,例如提供專業咨詢或顧問服務的個人或組織。
(4)上述個人或組織的關聯企業及機構。
6、競爭性業務:與甲方公司所提供的產品或從事的服務相同或類似的業務。
7、競業行為:自己或與其它個人或組織合作,直接或間接的從事競爭性業務;或為競爭性單位提供服務或勞務,包括但不限于擔任競爭性單位的合伙人、董事、監事、股東、管理人員或一般職員、代理人、顧問等。
上述行為之一即為競業行為;此外本協議可另外對競業行為作出補充。
8、乙方關聯人: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近親屬,即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年滿18周歲的子女、配偶的父母、子女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
(2)乙方擔任管理人員或合伙人或直接或間接擁有10%或以上權益的機構。
二、在職期間的競業限制
1、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不得從事競業行為。
2、除本協議中約定的競業行為以外,在職期間的下列行為將視為乙方從事競業行為:
乙方及乙方關聯人從競爭性單位處直接或間接獲得好處,包括但不限于財產性利益、旅游、消費、宴請,無正當理由的。
3、在職期間的競業限制義務的履行,甲方無需向乙方支付額外補償。
三、離職后的競業限制
1、離職后的競業限制期間內,乙方不得從事競業行為。
2、離職后競業限制期間:自乙方離職之日起兩年。但是,甲方仍可通過下列方式之一縮短競業限制期間:
(1)乙方離職后,如果甲方不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即視為甲方自動放棄要求乙方履行競業限制義務的權利,乙方同時免除甲方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的義務;
(2)離職之日前(含當日),甲方書面通知乙方縮短直至取消競業限制義務;
(3)離職后競業限制期間內,甲方至少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終止競業限制義務。
如有多次通知,則以最近的一次通知為準。
競業限制義務到期或終止后甲方無需再支付競業限制補償。
甲方無需支付提前終止競業限制義務的額外補償。
3、競業限制補償:每月競業限制補償金標準為乙方離職前12個月內的月平均工資的30%。
(1)計算月平均工資時,以乙方實發工資收入為準。與股權激勵相關的分紅、期權、股權等不計算在內。
(2)發放時間:按月發放。
(3)發放方式:甲方向乙方領取工資的銀行卡(或雙方書面確認的其它帳戶)內支付。如因任何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儲蓄卡被注銷、銀行系統故障等原因)未支付成功,不視為逾期未支付,乙方不得以此為由主張不再履行競業限制義務。此時乙方可以到甲方處現金領取競業限制補償金,或書面確認乙方名下的其它收款帳戶之后甲方再行發放。
4、在競業限制期間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時,視為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義務:
(1)從競爭性單位處領取任何報酬(包括但不限于以薪酬、報酬、勞務費用、分紅等任何名義),或獲得旅游、實物、購物卡、消費卡、報銷等好處;
(2)在競爭性單位繳納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或住房公積金;
(3)乙方關聯人從競爭性單位處領取任何報酬(包括但不限于以薪酬、報酬、勞務費用、分紅、報銷、服務費用、購買等任何名義)或獲得旅游、實物、購物卡、消費卡、報銷等好處,而乙方不能提供合理說明的;
(4)乙方不能按本協議約定向甲方說明當下工作情況或所說明情況與實際情況不符的。
(5)其它違反競業限制義務的情形的。
5、特別要求:
(1)如甲方提出要求,則乙方應在一周內通過電子郵件或其它書面形式向甲方說明當下的工作單位與工作情況。
(2)乙方如新入職、變化工作單位、自己創業等,應在一周內主動通過電子郵件或其它書面形式向甲方說明當下的工作單位與工作情況。
6、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均不影響本協議約定的競業限制義務的履行。
7、特別說明:有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可通知乙方暫停支付競業限制補償:
(1)乙方從事競業行為時;
(2)乙方未按本協議要求說明當下工作情況時;
(3)甲方有證據證明乙方有違反競業限制義務的情形時;此種情形下,乙方仍應履行競業限制義務。
四、違約責任
1、乙方在職期間,如有競業行為,均視為嚴重違反規章制度與勞動紀律。甲方有權同時要求乙方承擔下列責任:
(1)解除勞動合同,且無需支付任何補償;
(2)乙方從事競業行為所獲利益應歸甲方所有;
(3)賠償競業行為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4)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乙方當時12個月內月平均工資的十倍。
2、乙方離職后,未履行雙方約定的競業限制義務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標準為:雙方約定的競業限制補償金月標準*雙方約定的離職后競業限制期間的月份數*十倍。同時,乙方應將甲方在離職后支付的競業限制補償金全部返還給甲方。
如甲方要求乙方改正違反競業限制的行為,而乙方收到甲方通知后在一個月內仍未改正的,繼續從事競業行為的,則甲方有權再次要求乙方按上款約定承擔違約金。
3、乙方支付的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甲方損失的,還應賠償甲方損失。甲方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直接或間接的利潤損失、商譽損失、業務機會損失及為制止違約行為所支付的合理費用(律師費、訴訟費、調查費用、公證費用等)。
4、本協議約定的違約責任是同時并列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承擔全部違約責任,同時,甲方向乙方主張其中的部分違約責任的,不視為甲方放棄追究其它違約責任的權利。
五、通知
1、在職期間,就本協議相關事宜,甲方可通過勞動合同或其它文件中乙方提供的地址進行送達。
2、離職后,甲方可通過下列方式之一向乙方進行通知或送達:
(1)乙方電子郵箱:
(2)通信地址:
(3)手機短信。手機號為:
無論乙方是否實際查閱或拒收,甲方通過上述方式之一向乙方發出通知時,即視為乙方已經查閱。如乙方聯系方式有變更,應立即書面告知甲方。
3、甲方的送達地址為:甲方辦公場所。
4、雙方同意本協議中所確認聯系地址與聯系方式作為有效司法送達地址。
六、爭議解決
雙方同意,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糾紛,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應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勞動仲裁機構或人民法院提起勞動仲裁或訴訟。
七、附則
1、甲乙雙方建立的關系性質(勞動關系、勞務關系、勞務派遺關系、聘用關系等)以雙方簽署的其它協議為準,但無論何種關系性質,本協議一經簽署,即發生法律效力。
2、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自雙方簽署后生效。
簽署時間:年月日
甲方(簽章):
本人已經詳細閱讀上述協議,特別是其中的違約責任、違約金條款,并同意履行上述協議。
乙方(簽名確認):
高管人員競業限制協議 篇5
企業:(簽章)_______________
員工:(簽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企業: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碼:___________________
員工: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員工知悉的企業商業秘密具有重要影響,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愿和誠信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下列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1.員工義務
1.1 未經企業同意,在職期間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企業同類的行業;
1.2 不論因何種原因從企業離職,離職后______年內不得到與企業有競爭關系的單位就職。
1.3 不論因何種原因從企業離職,離職后______年內不自辦與企業有競爭關系的企業或者從事與企業商業秘密有關的產品的生產。
2.企業義務
從雙方勞動合同約定的合同履行期限到期后第二天起,企業應當按照競業限制期限向員工支付一定數額的競業限制補償費。年經濟補償費的金額為員工離開企業單位前一年的工資收入的1/3;不滿一年的按月平均工資推算。補償費按季支付,由企業通過銀行支付至員工銀行卡上。如員工拒絕領取,企業可以將補償費向有關方面提存。
3.違約責任
員工不履行規定的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一次性向企業支付違約金,金額為員工離開企業單位前一年的工資收入的______倍。同時,員工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收益應當還企業。
4.爭議解決
因本協議引起的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5.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修改,必須采用雙方同意的書面形式。
雙方確認,已經仔細審閱過合同的內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企業:(簽章)_______________
員工:(簽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高管人員競業限制協議 篇6
20__競業限制協議最新的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勞動者):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乙方作為甲方或甲方的全資子公司、合作公司和關聯公司(以下統稱“甲方公司”)的員工,鑒于乙方已經(可能)知悉甲方重要商業秘密或者對甲方的競爭優勢具有重要影響,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遵循既要防止出現針對甲方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又要保證乙方依法享有的勞動權利得到實現的原則,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協商一致共同簽訂本競業限制協議。
第一條名詞解釋
競爭業務: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所經營的業務相同、相近或相競爭的其他業務;公司或其關聯公司從事或計劃從事的業務。
競爭對手:除公司或其關聯公司外,從事競爭業務的任何個人、公司、合伙、合資企業、獨資企業或其他實體。
區域:公司或其關聯公司從事或計劃從事其各自業務的地理范圍為界,作為履行本協議競業限制的地域范圍。
期限:乙方受聘于甲方公司的期限和該期限終止后2年的時間。
關聯公司:控制公司的、由公司控制的或與公司受到共同控制的任何其他法人。
有競爭關系:與公司及其關聯公司已開展的業務有競爭關系;有競爭關系的單位包括與公司及其關聯公司直接競爭的單位及其直接或間接參股或控股或受同一公司控制的的單位。
第二條乙方競業限制內容和范圍
1、乙方在期限內,非經甲方董事會書面同意,不得在與甲方經營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的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內擔任任何職務,包括股東、合伙人、董事、監事、經理、職員、代理人、顧問等等。不得自己經營與公司有直接競爭的業務。
2、在期限和區域內不直接或間接地以個人名義或以一個企業的所有者、許可人、被許可人、本人、代理人、雇員、獨立承包商、業主、合伙人、出租人、股東、董事、管理人員、顧問等的身份或以其他任何名義:
(1)投資或從事公司業務之外的競爭業務,或成立從事競爭業務的組織。
(2)向競爭對手提供任何服務或披露任何保密信息。
3、乙方在期限內不直接或間接地勸說、引誘、鼓勵或以其他方式促使甲方公司:
(1)任何管理人員或雇員終止該等管理人員或雇員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的聘用關系。
(2)任何客戶、供應商、被許可人、許可人或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有實際或潛在業務關系的其他人或實體(包括任何潛在的客戶、供應商或被許可人等)終止或以其他方式改變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的業務關系。
(3)在期限內不得搶奪日前甲方在冊客戶,也不將甲方的客戶介紹給其它單位及個人,損害甲方的利益。
4、在期限內承擔的其他義務包括但不限于:不泄漏、不使用、不使他人獲得或使用公司的商業秘密;不傳播、不擴散不利于公司的消息或報道;未簽訂過且不會簽訂任何與本合同條款相沖突的書面或口頭合同。
5、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所完成的、與甲方業務相關的發明創造、作品、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信息,乙方主張由其本人享有知識產權的,應當及時向甲方申明。經甲方核實,認為確屬非職務成果并可由乙方享有知識產權的,甲方不得在未經乙方明確授權的前提下利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轉讓;認為確屬職務成果并由甲方享有知識產權的,乙方不得在未經甲方同意的前提下利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轉讓。
6、乙方沒有申明的,推定其屬于職務成果,甲方可以使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即使日后證明屬非職務成果的,乙方亦不得要求甲方承擔任何經濟責任。乙方申明后,甲方對成果的權屬有異議的,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通過訴訟途徑解決。
7、乙方在完成具體工作過程中知悉或應當知悉自己工作導致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應立即將有關情況書面報告甲方主管領導。乙方在履行職務時,按照甲方的明確要求或者為了完成甲方明確交付的具體工作任務必然導致侵犯他人知識產權時,若甲方或乙方遭到第三方的侵權指控,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不得由乙方承擔或部分承擔。
8、乙方離職以后,若利用原來在甲方任職期間掌握或接觸到的秘密研制、創作出新的成果,在擬予實施或投入使用前,應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并需向甲方支付一定的補償費用。未征得甲方同意或無證據表明有關內容為乙方自行創作的成果,甲方保留追究當事人及當事人新任職單位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及經濟責任的權力。
9、乙方無論因何種原因離職,仍對其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于甲方或者雖屬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相關秘密,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秘密信息的義務。保密期限依據各技術項目、資料的保密期限而定。第三條乙方確認,遵守本競業限制協議是獲取甲方公司支付的工資、獎金、提成、獎勵的必要條件。甲方按照標準每月向乙方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乙方認可,甲方每月在支付乙方工資等報酬時已額外考慮了乙方離職后遵守敬業限制協議需產生的經濟損失,故無須在乙方離職時另行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
第四條違約責任
1、乙方承認,其違反本合同將給公司和/或其關聯公司造成無法彌補的損害,并且通過任何訴訟獲得的金錢賠償都不足以充分補償該等損害。乙方同意,甲方公司有權通過臨時限制令、禁止令、對本合同條款的實際履行或其他救濟措施來防止對本合同的違反。
2、乙方保證遵守本協議約定的義務,乙方違反任何此等義務,均會給甲方造成不可估量的損失。因此乙方同意:如果乙方違反任何本協議約定,則應向甲方支付元人民幣的違約金并返還甲方已向乙方支付的所有競業限制補償金,如果甲方因乙方的違約行為所遭受的實際損失超過違約金,乙方還應當向甲方賠償違約金和實際損失的差額。甲方因調查乙方違約行為而支付的合理費用(含律師費用),應當包含在損失賠償額之內。
3、如乙方在甲方公司任職期違反本競業限制協議,視為乙方嚴重違反規章制度,乙方應立即終止違約行為,并且甲方公司有權單方根據乙方所造成的后果輕重分別采取即時調離崗位、即時解除與乙方的勞動合同等處理,甲方公司不給予乙方任何經濟補償賠償。
4、甲方拒絕支付乙方的競業限制補償金(甲方無正當理由,延遲支付該到期補償費超過一個月的),甲方應當在次月按競業限制補償金標準支付乙方違約金,甲方是否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競業限制補償金,不影響乙方在本協議項下的競業限制義務的履行。
5、因甲方拒絕支付乙方的競業限制補償費而給乙方造成其他方面的直接損失,乙方有權要求獲得賠償。因拒絕支付乙方的競業限制補償費而導致的直接損失,以延遲或者未支付的價款加上延遲支付期間每日萬分之四的利息來計算。
6、乙方未經公司批準擅自離職或離職,仍須遵守本協議規定的競業限制義務。
第五條法律責任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義務違法的,由甲方公司移送國家行政機關處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條本協議如與雙方以前的任何口頭或書面協議有抵觸,以本協議的規定為準。本協議應當視為《勞動合同》的補充協議,本協議的任何內容若與該《勞動合同》有任何不一致之處,應以本協議為準。雙方一致同意對本協議補充、修改時,以書面方式簽訂補充或變更協議。
第七條如果在聘用期內乙方的職務職位、工作地點等發生變化,本協議將持續有效并適用于雙方。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的,可向甲方所在地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在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后本協議繼續有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九條甲乙雙方確認,在簽署本協議前已經仔細審閱過協議的內容,并完全了解協議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高管人員競業限制協議 篇7
競業限制協議
甲方(用人單位):乙方(職工):
名稱: 姓名: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地址: 現住址:
經濟類型: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鑒于乙方受聘于或服務于甲方,在職或服務期間乙方有從甲方獲得商業秘密的機會,有利用甲方物質技術資料進行創作的機會,為切實保護甲方的商業秘密及其他合法權益,確保乙方不與甲方競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訂立本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有競爭關系的單位范圍
(一)單位范圍:(根據本單位情況約定乙方不得到哪些單位任職)
(二)地域范圍:(根據本單位情況約定乙方不得到什么地方的哪些單位任職)
(三)“有競爭關系”是指與該員工離職時甲方及其關聯公司已開展的業務有競爭關系;有競爭關系的單位包括與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直接競爭的單位;有競爭關系的地域范圍,以能夠與甲方形成實際競爭關系的地域為限。
二、限制生產或經營的產品范圍和限制從事的業務范圍
(一)限制生產或經營的產品范圍:(根據單位產品情況而定)
(二)限制從事的業務范圍:(根據單位業務情況而定)
(三)地域范圍:(根據本單位情況約定乙方不得到什么地方自己生產或經營同類產品和從事同類業務)
三、競業限制期限及競業限制義務
(一)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及乙方從甲方離職之日起二年內,乙方不得在與甲方及甲方關聯公司有競爭關系的單位內任職或以任何方式為其服務,也不得自己生產、經營與甲方及甲方關聯公司有競爭關系的同類產品或業務。
(二)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及乙方從甲方離職后,乙方承擔的其他義務包括但不限于:不泄漏、不使用、不使他人獲得或使用甲方的商業秘密;不傳播、不擴散不利于甲方的消息或報道;不直接或間接的勸誘或幫助他人勸誘甲方員工或客戶離開甲方。乙方履行本條義務,甲方無需給予任何補償。
(三)乙方從甲方離職時,應提前與甲方確認其是否有離職后的競業限制義務。甲方如確認乙方有競業限制必要,應發給《競業限制開始通知書》,乙方離職后競業限制義務開始;甲方如確認乙方無競業限制必要,應發給《競業限制終止通知書》,乙方無需承擔離職后競業限制義務。
(四)乙方在離開甲方時未提出確認申請的,其離職后競業限制義務自其離開在甲方的工作崗位之日起自動開始,競業限制期內該員工可以向甲方提出競業限制確認申請,甲方確認乙方有競業限制必要并發給《競業限制開始通知書》后,乙方可以開始領取競業限制補償金,但在此之前的競業限制補償金視為乙方主動放棄。甲方確認乙方無競業限制必要時應發給《競業限制終止通知書》,乙方競業限制義務終止,在此之前即使乙方履行了競業限制義務也無權領取補償金。
四、競業限制補償及其支付方式
(一)乙方在甲方及甲方關聯公司工作期間履行競業限制義務,甲方無需給乙方任何補償。乙方離開甲方及其關聯公司后如按照本協議的約定履行了競業限制義務,甲方應給予競業限制補償。
(二)乙方的競業限制補償金由甲方按月向其支付,支付日期為當月 日,每月的數額為乙方離職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的 40 %(計 元)。
(三)乙方領取補償金時,應向甲方出示當前的任職情況證明,經甲方向乙方工作單位確認后方可領取。乙方逾期一個月未能向甲方提交任職情況證明,視為放棄該月的補償金。
五、違約責任
(一)乙方違反本協議第二條第(一)項規定的,應立即與甲方競爭單位脫離關系,繼續履行本協議,并按照違約期間本合同約定的競業限制補償金的三倍支付違約金。無法確定違約時間長短的,按照一年計算,甲方因此而受到的損失大于該違約金的,應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損失。損失額依照以下三種方式計算,以計算結果最高的為準:甲方獲取或開發該產品技術的全部費用;甲方相關業務因此損失的利潤;競爭單位相關業務因此取得的利潤。
(二)乙方違反本協議第二條第(二)項規定的,應立即停止違約,繼續履行本協議,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元,違約金不足以補償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賠償甲方因此收到的所有損失,計算標準參照前一項規定計算。
(三)甲方逾期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應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六、其他約定
(一)乙方被新單位錄用后應在一周內將新單位的名稱及乙方的職位通知甲方。同時乙方應將自己負有競業限制義務的情況告知其工作單位。
(二)甲方如認為乙方已無競業限制必要,有權隨時通知乙方終止其競業限制義務,自通知按乙方提供的地址發出七日后,乙方競業限制義務終止,甲方應按照乙方已承擔競業限制義務的時間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
(三)乙方可與甲方協商解除競業限制義務,但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自己的競業限制義務。
(四)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首先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提起訴訟均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五)《競業限制開始通知書》、《競業限制終止通知書》是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為準。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授權代表人(簽字):
日期: 日期:
高管人員競業限制協議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__________勞動合同條例》和《__________有限公司保密制度》以及國家、地方政府有關規定,雙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下,就甲方商業秘密保密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保密內容
1.甲方的交易秘密,包括商品產、供、銷渠道,客戶名單,買賣意向,成交或商談的價格,商品性能、質量、數量、交貨日期;
2.甲方的經營秘密,包括經營方針,投資決策意向,產品服務定價,市場分析,廣告策略;
3.甲方的管理秘密,包括財務資料、人事資料、工資薪酬資料、物流資料;
4.甲方的技術秘密,包括產品設計、產品圖紙、生產模具、作業藍圖、工程設計圖、生產制造工藝、制造技術、計算機程序、技術數據、專利技術、科研成果。
(二)保密范圍
1.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前所持有的科研成果和技術秘密,經雙方協議乙方同意被甲方應用和生產的;
2.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職務發明、工作成果、科研成果和專利技術;
3.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前甲方已有的商業秘密;
4.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甲方所擁有的商業秘密。
(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提供正常的工作條件,為乙方職務發明、科研成果提供良好的應用和生產條件,并根據創造的經濟效益給予獎勵;
2.乙方必須按甲方的要求從事經營、生產項目和科研項目設計與開發,并將生產、經營、設計與開發的成果、資料交甲方,甲方擁有所有權和處置權;
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商業秘密進行新產品的設計與開發和撰寫論文向第三者公布;
4.雙方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后,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公開甲方所擁有的未被公眾知悉的商業秘密;
5.雙方協定競業限止期的,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后,在競業限止期內乙方不得到生產同類或經營同類業務且有競爭關系的其他用人單位任職,也不得自己生產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
6.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甲方的商業秘密;
7.甲方安排乙方任職涉密崗位,并給予乙方保密津貼。
(四)保密期限
1.勞動合同期內;
2.甲方的專利技術未被公眾知悉期內;
(五)脫密期限
1.因履行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發生變化,乙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的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前___________月通知甲方,提前期即為脫密期限,由甲方采取脫密措施,安排乙方脫離涉密崗位;乙方應完整辦妥涉秘資料的交接工作;
2.勞動合同終止雙方無意續簽的,提出方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前___________月通知對方,提前期即為脫密期限,由甲方采取脫密措施,安排乙方脫離涉密崗位;乙方應該接受甲方的工作安排并完整辦妥涉秘資料的交接工作;
3.勞動合同解除或期滿終止后,乙方必須信守本協議,不損害甲方利益。
(六)保密津貼
1.甲方對乙方保守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津貼,甲方按月支付乙方保密津貼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
2.保密津貼每月__________日與工資同時發放;
3.乙方調任非涉密崗位,甲方停止支付乙方保密津貼。
(七)違約責任
1.在勞動合同期內,乙方違反此協議,雖未造成甲方經濟損失,但給甲方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帶來麻煩的,甲方有權調離乙方涉密崗位,停發保密津貼,并予以行政處分;
2.在勞動合同期內,乙方違反此協議,造成甲方輕微經濟損失的,甲方可解除乙方的勞動合同;
3.在勞動合同期內,乙方違反此協議,造成甲方較大經濟損失的,甲方予以乙方除名的行政處罰,并追索全部或部份乙方按月領取的保密津貼;
4.在勞動合同期內,乙方違反此協議,造成甲方重大經濟損失的,甲方予以乙方除名的行政處罰,追索全部保密津貼;并追加經濟損失賠償,構成犯罪的,上訴人民法院,依法追究乙方刑事責任;
5.甲、方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和違約責任的執行超過法律、法規、賦予雙方權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八)其他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高管人員競業限制協議 篇9
合同編號:
合同簽訂地: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乙方(勞動者):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鑒于:
1、員工在公司工作期間能夠接觸、掌握公司及其關聯公司的商業秘密;
2、員工理解并確認,員工離職后從事與公司有競爭業務的工作,將會嚴重損害公司及其關聯公司的經濟利益或使公司及其關聯公司處于非常不利的競爭地位。
現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公司所在地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一、競爭業務
指與該員工離職時甲方及其關聯公司已開展的業務有競爭關系;有競爭關系的單位包括與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直接競爭的單位及其直接或間接參股或控股或受同一公司控制的單位。
二、競業的區域
區域:指甲方或其關聯企業從事或計劃從事其各自業務的地理范圍。
三、乙方的義務
1、在與甲方簽訂本協議時,不受原單位_____協議的約束;
2、未經甲方同意,在職期間不得自己經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甲方同類企業;
3、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后___年內乙方不得在與甲方生產同一產品和有競爭關系的其他單位任職,不得自己從事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產品的經營,不得從事經營與甲方有相同或類似客戶的行業,也不得從事經營與甲方經營項目相同或類似的行業;
4、乙方在離職之前不得搶奪甲方客戶。
四、甲方承諾
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后,競業限制期內甲方按月給予乙方經濟補償金:每月人民幣____元。
五、義務的履行和解除
2、在員工完全履行競業限制義務的情況下,公司未按本協議約定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超過三個月的,員工可以依法解除競業限制協議。雙方如因競業限制補償金發生爭議的,在爭議解決期間,員工繼續履行競業限制義務。
六、經濟補償金
1、負有競業限制義務的員工,不論在任何情況下與公司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在競業限制期間內,員工應嚴格遵守本協議有關競業限制的規定,公司則向員工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
2、競業限制補償金為員工離職前月平均工資的____倍,公司按月支付,并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七、違約責任
1、員工違反本協議約定,公司將停止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并有權利要求員工糾正違約行為。
2、負有競業限制義務的員工如違反本協議,應當一次性向公司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本協議約定的競業限制補償金總額的____倍。如違約金不足彌補公司實際損失的,公司還有權要求員工按照實際損失向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八、其他
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首先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提起的訴訟均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年?月?日
乙方:
年?月?日
高管人員競業限制協議 篇10
保密及競業限制協議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
乙方(勞動者):
身份證號碼:
聯系方式:
乙方是甲方的正式員工,在甲方 部門擔任 職務,因乙方在工作過程中必然會接觸到甲方的商業秘密,為保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以及乙方合理流動的權利,雙方就乙方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后的知識產權、保密義務以及競業限制等事項達成如下約定,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知識產權
1.乙方在職期間及從甲方離職后一年內,獨自開發或與他人合作開發的與其在甲方期間的工作相關的知識產權(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域名權、其他發明創造等)均屬于甲方所有(專屬于乙方的人身權利除外)。
2.乙方有義務將相關知識產權的全部信息報告給甲方,同時應在合理范圍內與甲方簽署相關文件,提供相關材料,以協助甲方申請、轉讓或注冊上述知識產權,并保證甲方在全球范圍內對該知識產權擁有絕對權利。
3.對于乙方在職期間完成的發明創造,甲方可根據公司有關規定給予一定的獎勵。
4.乙方在職期間不得擅自實施侵犯或可能侵犯第三方知識產權的行為,因乙方違反上述約定導致甲方遭受第三方任何索賠和訴訟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上述費用可以從乙方的工資報酬中按比例扣除。
二、保密義務
1.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一切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產品信息、技術信息、客戶信息、營銷計劃、投資方針、人事材料、財務數據、價格、成本等),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方(包括無工作上需要的甲方其他雇員以及乙方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
2.甲乙雙方勞動關系終止后,乙方應當立即返還全部屬于甲方的資料、數據、物資等一切載有或可能載有保密信息的載體。若記錄著保密信息的載體是由乙方自備的,乙方應當將相關保密信息復制到甲方指定的載體上,并把原載體上的保密信息消除。
3.乙方的保密義務長期有效,不因甲乙雙方之間的勞動關系終止、解除而失去效力。
三、競業限制
1.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非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在生產、經營與甲方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或有競爭、供銷及其他利益關系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任何組織機構內擔任任何職務,包括股東、合伙人、董事、監事、經理、職員、代理人、顧問等;不得為前述組織機構提供指導、咨詢、協助,不得在前述組織機構擁有利益;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甲方有競爭、供銷或其他利益關系的業務。
2.乙方在雙方勞動關系終止后,不得有下列行為:
(1)在生產、經營與甲方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或有競爭、供銷及其他利益關系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任何組織機構內擔任任何職務,包括股東、合伙人、董事、監事、經理、職員、代理人、顧問等,或不擔任職務但為前述組織機構提供指導、咨詢、協助或擁有利益;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甲方有競爭、供銷或其他利益關系的業務。
(2)與甲方的客戶發生商業接觸,該種商業接觸包括為其提供服務、收取訂單和發生可能直接或間接轉移甲方的業務或對甲方的業務產生或將產生不利影響;甲方的客戶包括甲乙雙方勞動關系終止或解除時已經屬于甲方的客戶,以及在乙方離職時甲方正在評估、談判、接觸或準備發展的客戶。
(3)通過直接或間接招攬、引誘、游說、鼓勵等方式干擾甲方與其他員工的勞動關系,聘用或者促使他人聘用甲方員工。
(4)其他有損甲方利益的行為。
3.乙方離職后如與其他任何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或者擔任其顧問,不論是兼職還是專職,或者乙方如可能直接或間接從事任何與甲方存在競爭性業務經營,乙方被新單位錄用后應在一周內將有關新單位名稱及乙方職位的書面有效證明材料提供給甲方。同時乙方應將自己負有競業限制義務的情況告知其工作單位。乙方未按時向甲方提供相關材料,且在甲方再次要求的期限內仍未提供有效證明材料的,視為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義務。
四、經濟補償
1.補償期限:乙方離職后的競業限制期限為 年,自甲乙雙方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算,在此期間甲方按照國家規定給予乙方一定的競業限制補償。
2.補償標準:甲方按照人民幣 元每月的標準向乙方支付競業限制經濟補償。
3.支付方式:乙方離職后,甲方于每月 日向乙方支付上一月的競業限制經濟補償金,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相應順延。甲方通過以下第 種方式向乙方支付:
(1)甲方以現金的形式向乙方支付,乙方應當于上述日期至甲方處領取。
(2)甲方以銀行轉賬的形式向乙方支付,乙方賬戶信息如下:
開戶行:
戶名:
賬號:
乙方需要變更上述賬戶信息的,應當提前三個工作日書面通知甲方,因乙方怠于通知產生的不利后果由乙方承擔。
4.因乙方任何個人原因而導致甲方無法按時支付經濟補償的,不免除乙方的競業限制義務。
5.若甲方認為乙方無競業限制必要,有權隨時通知乙方終止其競業限制義務,乙方的競業限制義務自甲方通知到達時終止,乙方競業限制終止后甲方無需再向乙方繼續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
五、違約責任
1.乙方如在在職期間違反本協議約定的,甲方有權要求其立即停止違約行為,并有權視損失情況要求乙方按照最近六個月月平均工資的 倍支付違約金(不足六個月按實際月份計算),乙方拒不改正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勞動關系,且無需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或賠償金。
2.乙方在離職后違反本協議約定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本協議約定的每月競業限制補償金的 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上述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因此遭受的損失的,乙方應當將差額補足。
六、通知和送達
1.甲、乙雙方聯系信息:
甲方指定聯系人: 乙方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聯系地址: 聯系地址:
電子郵箱: 電子郵箱:
傳真號碼: 傳真號碼:
微信號碼: 微信號碼:
QQ號碼: QQ號碼:
2.甲乙雙方同意,除另有約定外,本協議項下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提供的所有材料、文件、通知、其他信息均應提交、發送到上述所列的聯系地址或電子郵箱或傳真號碼等。如本協議任何一方的上述聯系信息發生變化,該方應立即通知本協議的另一方。否則,因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該方承擔。
3.甲、乙雙方同意,除另有約定外,任何材料、文件、通知、其他信息的提交、送達,按照下列日期視為送達:
(1)如果是傳真,則為傳真發出之日;
(2)如果是派人專程送達,則為收件人簽收之日;
(3)如以郵寄方法送出,則為投遞方郵局加蓋郵戳之日起第三日;
(4)如以電子郵件形式發出的,則為郵件首次進入收件方郵箱系統之日;
(5)如通過手機短信、微信、QQ等即時通訊工具,則一經發送視為送達。
4.甲乙雙方同意,如履行本協議中雙方發生爭議涉及訴訟時,上述地址為雙方合法有效的送達地址。
七、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的,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八、其他
1.本協議為甲乙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確定,可簽訂書面的補充協議。
3.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日期 日期
高管人員競業限制協議 篇11
合同編號:
合同簽訂地: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證號:
風險提示:
競業限制合同只能適用于居于單位比較重要崗位、掌握企業商業秘密人員,而不是企業所有員工,針對企業所有員工而適應的;競業限制;條款是無效的。鑒于乙方知悉甲方的商業秘密,為保護甲方合法權益不受侵犯,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公平、平等自愿、誠實信用原則,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下列條款,以資信守:
一、競業限制指甲方或其關聯企業從事或計劃從事的業務和與甲方或其關聯企業所經營的業務相同、相近或相競爭的其他業務。
二、競業限制的期限競業限制期限為員工與公司任何一方與對方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的____個月內,員工不得自營或為他人經營與公司有競爭的業務。風險提示:
雖然競業限制是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但并不意味著這個約定的時限可以隨心所欲不受限制。競業限制期限的約定可根據商業秘密的價值、競爭優勢的持續時間以及員工掌握秘密的程度協商確定,但應注意最長期限不得超過。
三、競業限制的區域指甲方或其關聯企業從事或計劃從事其各自業務的地理范圍。
四、乙方的義務
1、與公司的客戶發生商業接觸。該種商業接觸包括為其提供信息、提供服務、收取訂單、直接或間接轉移公司的業務的行為以及其他各種對公司的業務產生或有可能產生不利影響的行為,不論是否獲得利益。
2、直接或間接引誘、要求、勸說、雇用或鼓勵公司的其他員工離職,或試圖引誘、要求、勸說、雇用、鼓勵或帶走公司的其他員工,不論何種理由或有無理由,不論是否為自身或任何其他人或組織的利益。不得以其個人名義或以任何第三方名義慫恿或誘使公司的任何員工在其他單位任職。
3、向與公司有競爭關系的單位直接或間接提供任何形式的咨詢服務、合作或勞務。
4、不論員工因何種原因離開公司,員工均應在進入新用人單位就職前向公司書面說明新的用人單位的名稱、性質和主營業務。
五、義務的履行和解除
1、在離開公司時即承擔競業限制義務,但公司可在員工離職前或離職后通過書面通知的形式解除員工的競業限制義務;本協議所約定的競業限制義務自上述通知指定之日起解除,同時公司將不再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
2、在員工完全履行競業限制義務的情況下,公司未按本協議約定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超過三個月的,員工可以依法解除競業限制協議。雙方如因競業限制補償金發生爭議的,在爭議解決期間,員工繼續履行競業限制義務。
六、競業限制經濟補償負有競業限制義務的員工,不論在任何情況下與公司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在競業限制期間內,員工應嚴格遵守本協議有關競業限制的規定,公司則向員工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風險提示: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了競業限制的合同,用人單位則要支付相應的費用,這也是公平合理原則的具體體現。若雙方約定了競業限制,但未約定相應補償金或是沒有如期支付補償金,則員工可依據先履行抗辯權,不履行同業競業限制的義務。
用人單位在約定競業禁止補償金時,補償應當與員工的收入情況相一致,還應綜合考慮到這一商業秘密帶給用人單位的利益,競業禁止的時間長短,區域范圍的大小等情況。
七、違約責任風險提示:
為了保護用人單位的利益,應當在競業禁止協議里約定違約金。如果勞動者違約了,則可要求其按約定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在合同中可直接約定違約金的數額,也可約定違約金的計算公式。具體數額法律沒有明確規定,但是在約定違約金時不宜過高,以避免員工以違約金過高而請求法院降低違約金,增加麻煩。
1、員工違反本協議約定,公司將停止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并有權利要求員工糾正違約行為。
2、負有競業限制義務的員工如違反本協議,應當一次性向公司支付違約金。如違約金不足彌補公司實際損失的,公司還有權要求員工按照實際損失向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3、員工依照本協議約定承擔賠償損失和其他民事責任后,公司仍保留提請司法途徑追究員工刑事及行政責任的權利。
七、其他因履行本合發生的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可以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月____日
高管人員競業限制協議 篇12
你好,競業限制通知的合同范本是:
甲方:_______________(企業)營業執照碼: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員工)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鑒于乙方知悉的甲方商業秘密具有重要影響,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愿和誠信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下列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義務
1.1未經甲方同意,在職期間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甲方同類的行業;
1.2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后2年內不得到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單位就職。
1.3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后2年內不自辦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企業或者從事與甲方商業秘密有關的產品的生產。
二、甲方義務
從乙方離職后開始計算競業限制時起,甲方應當按照競業限制期限向乙方支付一定數額的競業限制補償費。補償費的金額為乙方離開甲方單位前一年的基本工資[不包括獎金、福利、勞保等]。補償費按季支付,由甲方通過銀行支付至乙方銀行卡上。如乙方拒絕領取,甲方可以將補償費向有關方面提存。
三、違約責任
3.1乙方不履行規定的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金額為乙方離開甲方單位前一年的基本工資的50倍。同時,乙方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收益應當還甲方。
3.2甲方不履行義務,拒絕支付乙方的競業限制補償費甲方應當一次性支付乙方違約金人民幣5萬元。
四、爭議解決
因本協議引起的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五、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修改,必須采用雙方同意的書面形式。
雙方確認,已經仔細審閱過合同的內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甲方:_______________(簽章)乙方:_______________(簽名)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高管人員競業限制協議 篇13
甲方:地址:
乙方:身份證號:鑒于:
1、員工在公司工作期間能夠接觸、掌握公司及其關聯公司的商業秘密;
2、員工理解并確認,員工離職后從事與公司有競爭業務的工作,將會嚴重損害公司及其關聯公司的經濟利益或使公司及其關聯公司處于非常不利的競爭地位。
現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公司所在地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競業限制
1、競業限制期限為員工與公司任何一方與對方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不論終止或解除的理由,亦不論終止或者解除是否有理由)之日起的____個月內,員工不得自營或為他人經營與公司有競爭的業務;
2、競業限制的區域為甲方或其關聯企業從事或計劃從事其各自業務的地理范圍。
第二條 競業限制的義務
1、不得與公司的客戶發生商業接觸。
該種商業接觸包括為其提供信息、提供服務、收取訂單、直接或間接轉移公司的業務的行為以及其他各種對公司的業務產生或有可能產生不利影響的行為,不論是否獲得利益;
2、直接或間接引誘、要求、勸說、雇用或鼓勵公司的其他員工離職,或試圖引誘、要求、勸說、雇用、鼓勵或帶走公司的其他員工,不論何種理由或有無理由,不論是否為自身或任何其他人或組織的利益;
3、不得以其個人名義或以任何第三方名義慫恿或誘使公司的任何員工在其他單位任職。
4、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后____年內不得到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單位就職。
第三條 義務的履行和解除
1、員工在離開公司時即承擔競業限制義務,但公司可在員工離職前或離職后通過書面通知的形式解除員工的競業限制義務;本協議所約定的競業限制義務自上述通知指定之日起解除,同時公司將不再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
2、在員工完全履行競業限制義務的情況下,公司未按本協議約定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超過三個月的,員工可以依法解除競業限制協議。
雙方如因競業限制補償金發生爭議的,在爭議解決期間,員工繼續履行競業限制義務。
第四條 競業限制經濟補償
1、負有競業限制義務的員工,不論在任何情況下與公司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在競業限制期間內,員工應嚴格遵守本協議有關競業限制的規定,公司則向員工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
2、競業限制補償金為員工離職前月平均工資的____倍,公司按月支付,并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員工違反本協議約定,公司將停止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并有權利要求員工糾正違約行為。
2、負有競業限制義務的員工如違反本協議,應當一次性向公司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本協議約定的競業限制補償金總額的____倍。
如違約金不足彌補公司實際損失的,公司還有權要求員工按照實際損失向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爭議解決因履行本合發生的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可以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其他
1、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雙方補充約定后作為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對本協議的變更應當以書面形式進行。
甲方:年月日
乙方:
年月日
高管人員競業限制協議 篇14
甲方(單位):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甲方員工)姓名:______
乙方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聯系方法: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競業限制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1.競業限制的范圍為:乙方不得在與甲方生產同一產品和有競爭關系的其他單位任職,不得自己從事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產品的經營,不得從事經營與甲方有相同或類似客戶的行業,也不得從事經營與甲方經營項目相同或類似的行業。
2.競業限制期:勞動合同期限內及解除勞動關系后 ____________年。
3.勞動合同解除后,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競業限制補償費計人民幣______元整。
4.若乙方違反以上約定,應向甲方支付人民幣計______元違約金并賠償其他經濟損失。
5.本協議自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6.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高管人員競業限制協議 篇15
甲方(單位):_______
乙方(員工):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
就乙方____限制事宜,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協議。
第1條 定義
1.1 ____限制或____禁止:_______指用人單位有條件的要求勞動者不能直接或間接從事自己存在____爭的業務,具體以本合同約定為準。
1.2 甲方公司:_______包括甲方及其所有分支機構、子公司、辦事處和關聯單位。
1.3 任職期間:_______是指乙方與甲方正式簽訂勞動合同或形成事實勞動合同關系之日開始到雙方勞動關系結束(或消滅)為止的期間。如乙方到達退休年齡之后繼續為甲方所聘用,則任職期間包括聘用期間,至聘用關系終止之日截止。
1.4 個人或組織:_______包括任何個人、公司、企業、合伙、協會、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組織,即各類形式的個人或組織。
1.5 ____爭性單位:_______指與甲方公司生產、經營、從事類似產品或提供類似服務的或對甲方公司業務構成現實或潛在____爭的個人或組織,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
從事下列業務的個人或組織:_______
下列公司或與下列公司經營范圍存在重合的組織或個人:_______
1.6 ____爭性業務:_______與甲方公司所提供的產品或從事的服務相同或類似的業務。
1.7 ____行為:_______自己或與其他個人或組織合作,直接或間接的從事____爭性業務;或為____爭性單位提供服務或勞務,包括但不限于擔任____爭性單位的合伙人、董事、監事、股東、管理人員或一般職員、代理人、顧問等。
1.8 乙方關聯人:_______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
乙方近親屬,即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年滿18周歲的子女、配偶的父母、 子女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
乙方擔任管理人員或合伙人或直接或間接擁有10%或以上權益的機構。
第2條 在職期間的____限制
2.1 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不得從事____行為。
2.2 除本協議中約定的____行為以外,在職期間的下列行為將視為乙方從事____行為:_______
乙方及乙方關聯人從____爭性單位處直接或間接獲得好處,包括但不限于財產性利益、旅游、消費、宴請,無正當理由的。
2.3 在職期間的____限制義務的履行,甲方無需向乙方支付額外補償。
第3條 離職后的____限制
3.1 離職后的____限制期間內,乙方不得從事____行為。
3.2 離職后____限制期間:_______自乙方離職之日起兩年。但是,甲方仍可通過下列方式之一縮短____限制期間:_______
離職之日前(含當日),甲方書面通知乙方縮短直至取消____限制義務;
離職后____限制期間內,甲方至少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終止____限制義務。
如有多次通知,則以最近的一次通知為準。
____限制義務到期或終止后甲方無需再支付____限制補償。
甲方無需支付提前終止____限制義務的額外補償。
3.3 ____限制補償:_______每月____限制補償金標準為乙方離職前12個月內的月平均工資的30%。
計算月平均工資時,以乙方實發工資收入為準。與股權激勵相關的分紅、期權、股權等不計算在內。
發放時間:_______按月發放,最晚不超過下月20日。例如乙方于2月5日離職,則支付時間不晚于3月20日。
發放方式:_______甲方向乙方領取工資的銀行卡(或雙方書面確認的其他賬戶)內支付。如因任何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儲蓄卡被注銷、銀行系統故障等原因)未支付成功,不視為逾期未支付,乙方不得以此為由主張不再履行____限制義務。此時乙方可以到甲方處現金領取____限制補償金,或書面確認乙方名下的其他收款賬戶之后甲方再行發放。
3.4 在____限制期間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時,視為乙方違反____限制義務:_______
從____爭性單位處領取任何報酬(包括但不限于以薪酬、報酬、勞務費用、分紅等任何名義),或獲得旅游、實物、購物卡、消費卡、報銷等好處;
在____爭性單位繳納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或住房公積金;
乙方關聯人從____爭性單位處領取任何報酬(包括但不限于以薪酬、報酬、勞務費用、分紅、報銷、服務費用、購買等任何名義)或獲得旅游、實物、購物卡、消費卡、報銷等好處,而乙方不能提供合理說明的;
乙方不能按本協議約定向甲方說明當下工作情況或所說明情況與實際情況不符的。
(5)在職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與甲方客戶有私下交易或金錢往來;離職后乙方或者乙方新就職單位、乙方自行投資的公司企業等與甲方客戶有合作交易或金錢往來。
(6)乙方離職后,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直接或間接與原甲方客戶從事與甲方業務相____爭或相沖突的業務(如原甲方客戶與乙方聯系,乙方應讓其與甲方聯系或告知甲方)。
(5)其他違反____限制義務的情形的。
3.5 特別要求:_______
如甲方提出要求,則乙方應在一周內通過電子郵件或其他書面形式向甲方說明當下的工作單位與工作情況。
乙方如新入職、變化工作單位、自己創業等,應在一周內主動通過電子郵件或其他書面形式向甲方說明當下的工作單位與工作情況。
3.6 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均不影響本協議約定的____限制義務的履行。
3.7 特別說明:_______有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可通知乙方暫停支付____限制補償:_______
乙方從事____行為時;
乙方未按本協議要求說明當下工作情況時;
甲方有證據證明乙方有違反____限制義務的情形時;
第4條 違約責任
4.1 乙方在職期間,如有____行為,均視為嚴重違反規章制度與勞動紀律。甲方有權同時要求乙方承擔下列責任:_______
解除勞動合同,且無需支付任何補償;
乙方從事____行為所獲利益應歸甲方所有;
賠償____行為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_______乙方當時12個月內月平均工資的 倍。
4.2 乙方離職后,未履行雙方約定的____限制義務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標準為:_______雙方約定的____限制補償金月標準*雙方約定的離職后____限制期間的月份數*_____倍。同時,乙方應將甲方在離職后支付的____限制補償金全部返還給甲方。
如甲方要求乙方改正違反____限制的行為,而乙方收到甲方通知后在一個月內仍未改正的,繼續從事____行為的,則甲方有權再次要求乙方按上款約定承擔違約金。
4.3 乙方支付的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甲方損失的,還應賠償甲方損失。甲方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直接或間接的利潤損失、商譽損失、業務機會損失及為制止違約行為所支付的合理費用(律師費、訴訟費、調查費用、公證費用等)。
4.4 本協議約定的違約責任是同時并列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承擔全部違約責任,同時,甲方向乙方主張其中的部分違約責任的,不視為甲方放棄追究其他違約責任的權利。
第5條 通知
5.1 在職期間,就本協議相關事宜,甲方可通過勞動合同或其他文件中乙方提供的地址進行送達。
5.2 離職后,甲方可通過下列方式之一向乙方進行通知或送達:_______
乙方電子郵箱:_______ 。
通信地址:_______ 。
手機短信。手機號為:_______ 。
5.3 甲方的送達地址為:_______甲方辦公場所。
5.4 雙方同意本協議中所確認聯系地址與聯系方式作為有效司法送達地址。
第6條 爭議解決
雙方同意,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糾紛,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應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勞動仲裁機構或人民法院提起勞動仲裁或訴訟。
第7條 附則
7.1 甲乙雙方建立的關系性質(勞動關系、勞務關系、勞務派遣關系、聘用關系等)以雙方簽署的其他協議為準,但無論何種關系性質,本協議一經簽署,即發生法律效力。
7.2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 本協議自雙方簽署后生效。
簽署時間:_______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甲方(簽章):_______
乙方(簽名確認):_______
保密協議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鑒于:_______________乙方愿意被聘用到甲方工作,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達成本保密協議。本協議涉及保密和知識產權的內容。
本協議所稱任職期間,是指自甲乙雙方勞動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之日止。
第一條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應承擔的保密義務的范圍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以下商業秘密:_______________甲方所有、使用、支配、提供的具有商業價值的未公開的技術信息和/或經營、管理信息、技術秘密、財務信息、客戶信息以及其他對甲方具有重要意義的信息和/或資料以及按照法津和/或合同,甲方負有保密責任的第三方商業秘密。
第二條 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除了履行職務的需要之外,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規定不得知悉該項秘密的甲方其他職員)知悉甲方商業秘密,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秘密信息。
第三條 在甲方任期期間,乙方應遵守甲方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乙方亦應本著謹慎、誠實的態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其于任職期何或者持有的任何甲方商業秘密,以保持其機密性。
第四條 在甲方任職期間,乙方承諾遵守職業道德和商業領域公認的準則,不做、不參與下列行為:_______________
1、 設置任何人為的、技術的、物質的障礙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造成工作無法順利進行;獲取或者設法獲取乙方工作之必需的甲方商業秘密等:_______________
2、 利用甲方的客戶或公關渠道等為自己或他人謀利益。
第五條 乙方如發現甲方商業秘密被泄漏或者因其過失泄漏甲方商業秘密,應當積極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漏范圍的進步擴大,并及時向甲方報告。
第六條 乙方同意,因完成甲方所交給的工作任務和/或主要利用甲方儀器、設備、資料等物質或技術條件完成的作品、技術成果等智力成果,乙方享有署名權和/或者專利文件中寫明自己是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的權利,甲方享有該智力成其他全部相關權利。智力成為專利的,乙方應協助甲方申請專利權。
乙方進一步承諾,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將本協議第一條所涉及的有關資料、信息等用作商業目的或者為他人用于商業目的提供方便。
第七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制定的有關辦公電腦使用的規定(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____
1、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使用個人電腦(自帶筆記本電腦、PC機及掌上電腦等)不得自行拆開機箱:_______________
2、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使用移動存儲設備(包括U盤、移動硬盤及刻求設備等)或通過網絡將公司辦公電腦中的文件導出。
第八條 乙方在履行職務時,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屬于他人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實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行為。
第九條 乙方因違反本協議約定的保密義務,經甲方查實的,甲方可立即書面通知乙方終止雙方的勞動合同關系,并可以根據法律對乙方采取懲戒措施。
第十條 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X均可提起訴訟。雙方約定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應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履行本協議,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對協議有關條款進行書面變更或者書面補充,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本協議在履行中若與新頒布的法律、法規相抵觸,雙方將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修訂本協議有關條款。 但此修訂不影響其余條款的效力。
第十三條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雙方確認,在簽署本合同前已仔細審閱過合同的內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第十四條 本協議條款在甲乙雙方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后―年內仍存在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
高管人員競業限制協議 篇16
協議編號:____________
當事人雙方
甲方: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
乙方(員工):____________
(住址、電話、身份證號)
鑒于
乙方已經知悉甲方重要商業秘密或者對甲方的競爭優勢具有重要影響,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愿、公平、誠信的精神,經充分協商一致后,共同訂立本合同。本合同的制訂遵循如下原則:____________既要防止出現針對甲方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又要保證乙方依法享有的勞動權利得到實現。
協議正文
第一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義務
1、未經甲方同意,在職期間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包括投資于)與甲方同類的營業。
2、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后 年內(自勞動關系解除之日起計算,到勞動關系解除 年后的次日止)都不得到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單位就職。上述單位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單位:____________同行業、與本公司有競爭關系且本公司認為已經成為或者可能成為競爭對手的各類企業。
3、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后 年內(自勞動關系解除之日起計算,到勞動關系解除 年后的次日)都不得自辦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企業或者從事與甲方商業秘密有關的產品的生產經營,上述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企業,主要指:____________與甲方重要商業秘密直接相關的、可能與甲方構成競爭關系的企業。
(二)甲方的義務
1、從乙方離職后開始計算競業限制時起,甲方應當按照競業限制期限向乙方支付一定數額的競業限制補償費。補償費的年支付額由下列公式求得:____________
C=(AI-PI),其中:____________
C:____________競業限制年補償費;
AI:____________乙方離開甲方單位前三年(或者前一年)從甲方獲得的年平均收入;
PI:____________乙方承擔競業限制義務后,從事其他工作實際或能夠獲得的年收入。
2、補償的支付方式按下列第 項執行:____________
(1)于 年 月 日前,甲方一次性向乙方付清 元;
(2)按月(季、年)支付,從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違約責任
(一)乙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履行本協議第一條第(一)款規定的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元(可以參照乙方從甲方領取的年補償費來確定),乙方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收益應當歸還甲方,甲方有權對乙方予以處分。因乙方違約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如已經支付違約金的,應當予以扣除)。
2、前項所述損失賠償按照如下方式計算:____________
(1)損失賠償額為甲方因乙方的違約行為所受的實際經濟損失,計算方法是:____________因乙方的侵權行為導致甲方的產品銷售數量下降,其銷售數量減少的總數乘以每件產品的利潤所得之積;
(2)如果甲方的損失依照上述計算方法難以計算的,損失賠償額為乙方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全部利潤,計算方法是:____________乙方從每件與違約行為直接關聯的產品獲得的利潤乘以在市場上銷售的總數之積;
(3)甲方因調查乙方的違約行為而支付的合理費用,應由乙方另行支付。
(4)甲方因乙方違約行為導致訴訟而聘請律師的律師費及其他因訴訟產生的差旅費、通訊費等各項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3、因乙方的違約行為侵犯了甲方的合法權益,甲方可以選擇根據本協議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或者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要求乙方承擔侵權責任。
(二)甲方違約責任
甲方不履行本協議第一條第(二)款所列義務,拒絕支付乙方的競業限制補償費(甲方無正當理由,延遲支付該到期補償費超過一個月,或者甲支付該到期補償費的數額不足本協議規定數額的4/5的,即可視為拒絕支付)的,甲方應當一次性支付乙方違約金人民幣 元。
第三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終止
雙方商定,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本協議自行終止:
1、乙方所掌握的甲方重要商業秘密已經公開,而且由于該公開導致乙方對甲方的競爭優勢已無重要影響。
2、乙方在不違反本協議約定的競業限制義務前提下,可以要求甲方繼續履行給付競業限制補償費義務,甲方拒絕的,乙方不再受本協議的限制。
3、甲方終止,又沒有單位或個人承受其權利義務的。
第四條 爭議的解決辦法
因履行本合發生的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可以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五條 其他事項
1、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雙方補充約定后作為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對本協議的變更應當以書面形式進行。
3、本協議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甲方營業所在地 簽訂。
甲方:__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簽字)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簽字)
高管人員競業限制協議 篇17
競業限制協議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 (勞動者):
身 份 證 號:
鑒于乙方從事職務對甲方具有重要影響并知悉甲方商業秘密,故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愿和誠信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下列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義務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在職期間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生產、經營與企業同類的產品,甲方生產、銷售的主要產品包括:
(1)
(2)
(3)
2、無論甲、乙雙方因何原因解除、終止勞動關系,乙方自離職后二年內不得在與企業有競爭關系的單位就職,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其他單位主要包括:
(1)
(2)
(3)
3、無論甲、乙雙方因何原因解除、終止勞動關系,乙方自離職后二年內不得自己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不得從事與企業商業秘密有關的產品的生產、銷售。
二、甲方義務
甲、乙雙方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甲方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應按月向乙方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標準為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三、違約責任
乙方不履行規定的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并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為甲、乙雙方終止勞動關系前十二個月工資收入的十倍。同時,乙方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收益應當向甲方退還;
四、爭議解決
因本協議引起的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提交至企業住所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
五、合同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修改,必須采用雙方同意的書面形式;
2、雙方確認,已經仔細審閱過合同的內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甲方(章): 員工(簽字):
簽訂時間:
高管人員競業限制協議 篇18
合同編號:
合同簽訂地: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證號:
鑒于乙方知悉甲方的商業秘密,為保護甲方合法權益不受侵犯,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公平、平等自愿、誠實信用原則,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下列條款,以資信守:
一、競業限制
指甲方或其關聯企業從事或計劃從事的業務和與甲方或其關聯企業所經營的業務相同、相近或相競爭的其他業務。
二、競業限制的期限
競業限制期限為員工與公司任何一方與對方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的____個月內,員工不得自營或為他人經營與公司有競爭的業務。
三、競業限制的區域
指甲方或其關聯企業從事或計劃從事其各自業務的地理范圍。
四、乙方的義務
1、與公司的客戶發生商業接觸。該種商業接觸包括為其提供信息、提供服務、收取訂單、直接或間接轉移公司的業務的行為以及其他各種對公司的業務產生或有可能產生不利影響的行為,不論是否獲得利益。
2、直接或間接引誘、要求、勸說、雇用或鼓勵公司的其他員工離職,或試圖引誘、要求、勸說、雇用、鼓勵或帶走公司的其他員工,不論何種理由或有無理由,不論是否為自身或任何其他人或組織的利益。不得以其個人名義或以任何第三方名義慫恿或誘使公司的任何員工在其他單位任職。
3、向與公司有競爭關系的單位直接或間接提供任何形式的咨詢服務、合作或勞務。
4、不論員工因何種原因離開公司,員工均應在進入新用人單位就職前向公司書面說明新的用人單位的名稱、性質和主營業務。
五、義務的履行和解除
1、在離開公司時即承擔競業限制義務,但公司可在員工離職前或離職后通過書面通知的形式解除員工的競業限制義務;本協議所約定的競業限制義務自上述通知指定之日起解除,同時公司將不再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
2、在員工完全履行競業限制義務的情況下,公司未按本協議約定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超過三個月的,員工可以依法解除競業限制協議。雙方如因競業限制補償金發生爭議的,在爭議解決期間,員工繼續履行競業限制義務。
六、競業限制經濟補償
負有競業限制義務的員工,不論在任何情況下與公司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在競業限制期間內,員工應嚴格遵守本協議有關競業限制的規定,公司則向員工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
七、違約責任
1、員工違反本協議約定,公司將停止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并有權利要求員工糾正違約行為。
2、負有競業限制義務的員工如違反本協議,應當一次性向公司支付違約金。如違約金不足彌補公司實際損失的,公司還有權要求員工按照實際損失向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3、員工依照本協議約定承擔賠償損失和其他民事責任后,公司仍保留提請司法途徑追究員工刑事及行政責任的權利。
七、其他
因履行本合發生的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可以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高管人員競業限制協議 篇19
合同編號:
合同簽訂地: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證號:
鑒于乙方知悉甲方的商業秘密,為保護甲方合法權益不受侵犯,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公平、平等自愿、誠實信用原則,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下列條款,以資信守:
一、競業限制
指甲方或其關聯企業從事或計劃從事的業務和與甲方或其關聯企業所經營的業務相同、相近或相競爭的其他業務。
二、競業限制的期限
競業限制期限為員工與公司任何一方與對方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的____個月內,員工不得自營或為他人經營與公司有競爭的業務。
三、競業限制的區域
指甲方或其關聯企業從事或計劃從事其各自業務的地理范圍。
四、乙方的義務
1、與公司的客戶發生商業接觸。該種商業接觸包括為其提供信息、提供服務、收取訂單、直接或間接轉移公司的業務的行為以及其他各種對公司的業務產生或有可能產生不利影響的行為,不論是否獲得利益。
2、直接或間接引誘、要求、勸說、雇用或_____公司的其他員工離職,或試圖引誘、要求、勸說、雇用、_____或帶走公司的其他員工,不論何種理由或有無理由,不論是否為自身或任何其他人或組織的利益。不得以其個人名義或以任何第三方名義慫恿或誘使公司的任何員工在其他單位任職。
3、向與公司有競爭關系的單位直接或間接提供任何形式的咨詢服務、合作或勞務。
4、不論員工因何種原因離開公司,員工均應在進入新用人單位就職前向公司書面說明新的用人單位的名稱、性質和主營業務。
五、義務的履行和解除
2、在員工完全履行競業限制義務的情況下,公司未按本協議約定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超過三個月的,員工可以依法解除競業限制協議。雙方如因競業限制補償金發生爭議的,在爭議解決期間,員工繼續履行競業限制義務。
六、競業限制經濟補償
負有競業限制義務的員工,不論在任何情況下與公司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在競業限制期間內,員工應嚴格遵守本協議有關競業限制的規定,公司則向員工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
七、違約責任
1、員工違反本協議約定,公司將停止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并有權利要求員工糾正違約行為。
2、負有競業限制義務的員工如違反本協議,應當一次性向公司支付違約金。如違約金不足彌補公司實際損失的,公司還有權要求員工按照實際損失向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3、員工依照本協議約定承擔賠償損失和其他民事責任后,公司仍保留提請司法途徑追究員工刑事及行政責任的權利。
七、其他
因履行本合發生的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可以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年?月?日
乙方:
年?月?日
高管人員競業限制協議 篇20
保密與競業限制協議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
乙方(員工):
身份證號:
就保密與競業限制事宜,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協議。
第一部分保密
第1條保密內容及范圍
1.1乙方同意對甲方或者雖屬于甲方客戶(含意向客戶)等第三方但甲方負有保密義務的一切保密信息在保密期內予以嚴格保密。
1.2本協議中的“保密信息”是指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接觸到的甲方、甲方客戶及甲方關聯客戶的任何形式的秘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所列:
1.2.1任何甲方、甲方客戶及甲方關聯客戶不欲公開的觀點、發現、發明、公式、程序、計劃、圖表、模型、參數、數據、標準、商業秘密、專有技術以及任何知識產權等;
1.2.2甲方、甲方客戶及甲方關聯客戶制作或擁有的任何形式的報告、訪談記錄、數據、信件、電子郵件、報表、模型以及其他文件的原件或副件;
1.2.3甲方、甲方客戶及甲方關聯客戶的技術資料或秘密、經營情況、經營策略及經營信息、客戶信息、客戶經營狀況等;
1.2.4甲方內外部項目的項目建議書、項目計劃、報價、合同、項目研究方法和工具、培訓資料和工具以及項目成果等;
1.2.5甲方內部不欲公開或未經公開的公司制度、文件、決議、消息和公司運營情況等;
1.2.6任何甲方、甲方客戶及甲方關聯客戶不欲公開的關于財務、成本、利潤、市場、銷售、合同、采購等渠道.客戶.經銷商信息等。
1.2.7甲方的客戶或潛在客戶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其身份及其他相關信息、客戶聯系方式和客戶銷售策略等;
1.2.8 下列信息亦屬于甲方的重要保密信息: 。
1.3乙方承認,上述“保密信息”均為甲方的保密信息。本協議不僅適用于乙方在本協議簽訂之后接觸的保密信息,也適用于乙方在本協議生效日期前接觸的所有保密信息。
1.4乙方確認,如果對是否屬于保密信息存在爭議或不太明確,則乙方應按保密信息進行處理,除非得到甲方或乙方上級的明確否認。
第2條乙方的保密義務
2.1乙方同意為甲方公司利益盡最佳努力,在提供服務或雙方合作期間不組織、參加或計劃組織、參加任何競爭企業,或從事任何不正當使用甲方商業秘密的行為。
2.2乙方在為甲方提供服務或雙方合作期間,應嚴格遵守甲方規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服務內容相應的保密職責;若甲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之處,乙方亦應本著謹慎、誠實的態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其于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保密信息。
2.3甲方或乙方上級在職權范圍內就保密事宜對乙方提出的要求與指示,乙方應予執行,并作為本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的一部分。
2.4乙方同意對保密信息予以嚴格保密,承擔的保密義務包括但不限于: 。
2.4.1乙方因某一項目而從甲方.甲方客戶或甲方關聯客戶處獲得的保密信息,乙方承諾只在進行該項目或與該項目緊密相關的項目研究時使用,絕不為與該項目無關的目的使用該保密信息;
2.4.2乙方應對甲方、甲方客戶或甲方關聯客戶交到自己手中的保密信息予以妥善保存,不得泄漏或遺失,在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不得私自保留或復制、記錄;
2.4.3非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乙方不得直接或間接地以任何方式或向任何第三方(任何第三方,包括除甲方該項目組人員以外的任何機構和人員)披露或透露保密信息;亦不得依據保密信息,就任何問題,向任何第三方做出任何建議;
2.4.4當甲方.甲方客戶或甲方關聯客戶要求乙方交回保密信息時(無論出于何種理由),乙方應立即將保密信息(及保密信息的載體.復制品等)完整交回;
2.4.5根據甲方的要求,如實向甲方提供保密信息的使用記錄;
2.4.6乙方在離職時或任何時候甲方提出要求時,須將一切保密信息(及保密信息的載體、復制品等)在甲方要求的時間內交還甲方;
2.4.7乙方在離職后,應嚴格遵守相關法律規定,以及以上各項保密義務,不得以任何方式利用、傳播、披露所掌握或知悉的保密信息,不得利用所掌握或知悉的保密信息從事損害甲方利益或可能對甲方利益造成不利影響的活動,包括向乙方之后任職單位披露或使用保密信息,為乙方自營企業利益使用保密信息等。
2.4.8無論在職期間或離職后,乙方均不得勸誘及參與招聘甲方其它員工到甲方的競爭單位工作。
2.5在職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與甲方客戶有私下交易或金錢往來。
2.6保密信息的保密期是指:乙方在職或離職后,甲方.甲方客戶或甲方關聯客戶對外公布保密信息,或者保密信息為公眾所知之前的任何時間。
2.7特別是,下列任何一行為均屬于違反保密義務之列: 。
2.8 離職后,乙方不得(包括不得自行及不得通過乙方所在單位)與原甲方客戶進行與甲方存在競爭的業務或交易;如原甲方客戶聯系乙方,則乙方應將該信息告知甲方或要求原甲方客戶與甲方聯系。
第二部分競業限制
第3條定義
3.1競業限制或競業禁止:指用人單位有條件的要求勞動者不能直接或間接從事競業行為,具體以本合同約定為準。
3.2甲方公司:包括甲方及其所有分支機構、子公司、辦事處和關聯單位。
3.3任職期間:是指乙方與甲方正式簽訂勞動合同或形成事實勞動合同關系之日開始到雙方勞動關系結束(或消滅)為止的期間。如乙方到達退休年齡之后繼續為甲方所聘用,則任職期間包括聘用期間,至聘用關系終止之日截止。
3.4個人或組織:包括任何個人、公司、企業、合伙、協會、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組織,即各類形式的個人或組織。
3.5競爭性單位:指與甲方公司生產、經營、從事類似產品或提供類似服務的或對甲方公司業務構成現實或潛在競爭的個人或組織,包括但不限于:
(1)從事下列業務的個人或組織: 。
(2)下列公司或與下列公司經營范圍存在重合的組織或個人: 。
(3)為上述競爭性單位提供支持,例如提供專業咨詢或顧問服務的個人或組織;
(4)上述個人或組織的關聯企業及機構。
3.6競爭性業務:競爭性單位所經營的業務。
3.7競業行為:自己或與其它個人或組織合作,直接或間接的從事競爭性業務;或為競爭性單位提供服務或勞務,包括但不限于擔任競爭性單位的合伙人、董事、監事、股東、管理人員或一般職員、代理人、顧問等。
上述行為之一即為競業行為;此外本協議可另外對競業行為作出補充。
第4條在職期間的競業限制
4.1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不得從事競業行為。
4.2除本協議中約定的競業行為以外,在職期間的下列行為將視為乙方從事競業行為:
從競爭性單位處直接或間接獲得好處,包括但不限于財產性利益、旅游、消費、宴請、報銷。
4.3在職期間的競業限制義務的履行,甲方無需向乙方支付額外補償。
第5條離職后的競業限制
5.1離職后的競業限制期間內,乙方不得從事競業行為。
5.2離職后競業限制期間:自乙方離職之日起 兩 年。但是,甲方仍可通過下列方式之一縮短競業限制期間:
(1)離職之日前(含當日),甲方書面通知乙方縮短競業限制期間,或者取消競業限制義務;
(2)離職后競業限制期間內,甲方至少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終止競業限制義務。
如有多次通知,則以最近的一次通知為準。
競業限制義務到期或終止后甲方無需再支付競業限制補償。
雙方同意:甲方無需支付提前終止競業限制義務的額外補償。
5.3競業限制補償:每月競業限制補償金標準為乙方離職前12個月內的月平均工資的 30%。
5.3.1計算月平均工資時,以乙方工資卡或乙方實際收到的貨幣性質的工資收入為準。與股權激勵相關的分紅、期權、股權等不計算在內;
5.3.2發放時間:按月發放,下月底之前發放上月補償金,如為非整月,則可以與下個月的補償金一并發放;非整月的補償金按天折算。例如乙方于2月15日離職,則甲方可以4月底前支付2、3月的補償金;
5.3.3如發放時間有逾期,但逾期不超過3個月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補足發放,但不得以此為由要求解除本協議或拒絕履行競業限制義務;
5.3.4發放方式:甲方向乙方領取工資的銀行卡(或雙方書面確認的其它帳戶)內支付。如因任何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儲蓄卡被注銷、銀行系統故障等原因)未支付成功,不視為逾期未支付,乙方不得以此為由主張不再履行競業限制義務。此時乙方可以到甲方處現金領取競業限制補償金,或書面確認乙方名下的其它收款帳戶之后甲方再行發放。
5.4在競業限制期間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時,視為乙方從事競業行為及違反競業限制義務:
5.4.1從競爭性單位處領取任何報酬(包括但不限于以薪酬、報酬、勞務費用、分紅等任何名義),或獲得旅游、實物、購物卡、消費卡、報銷等好處;
5.4.2在競爭性單位繳納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或住房公積金;
5.4.3乙方近親屬從競爭性單位處領取任何報酬(包括但不限于以薪酬、報酬、勞務費用、分紅、報銷等任何名義)或獲得旅游、實物、購物卡、消費卡、報銷等好處,而乙方不能提供合理說明的;
5.4.4乙方不能按本協議約定向甲方說明當下工作情況或所說明情況與實際情況不符的。
5.4.5其它違反競業限制義務的情形的。
5.5特別要求:如甲方提出要求,則乙方應在一周內通過電子郵件或其它書面形式向甲方說明當下的工作單位與工作情況。
5.6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均不影響本協議約定的競業限制義務的履行。
5.7特別說明:有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可通知乙方暫停支付競業限制補償:
(1)乙方從事競業行為時;
(2)乙方未按本協議要求說明當下工作情況時;
(3)甲方有證據證明乙方有違反競業限制義務的情形時;
此種情形下,乙方仍應履行競業限制義務。在上述情形消失或乙方證明并未違反競業限制義務后,甲方應在一個月內補發競業限制補償。
5.8乙方指定收款賬戶(如未指定,則以乙方原領取工資的銀行卡為準):
指定收款賬號: 。
開戶行: 。
戶名: 。
第三部分違約責任及其它
第6條違約責任
6.1乙方在職期間,如有競業行為或違反保密義務的行為,均視為嚴重違反規章制度與勞動紀律。甲方有權同時要求乙方承擔下列責任:
(1)解除勞動合同,且無需支付任何補償;
(2)乙方從事競業行為或違反保密義務行為所獲利益應歸甲方所有;
(3)賠償競業行為或違反保密義務行為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4)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乙方當時12個月內月平均工資的 二十倍。
6.2乙方離職后,未履行雙方約定的競業限制義務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標準為:雙方約定的競業限制補償金月標準*雙方約定的離職后競業限制期間的月份數* 五倍。同時,乙方應將甲方在離職后支付的競業限制補償金全部返還給甲方。
如甲方要求乙方改正違反競業限制的行為,而乙方收到甲方通知后在一個月內仍未改正的,繼續從事競業行為的,則甲方有權再次要求乙方按上款約定承擔違約金。
6.3如果乙方侵犯甲方客戶及甲方關聯客戶相關的保密信息或知識產權,甲方有權代表甲方客戶及甲方關聯客戶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6.4乙方支付的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甲方損失的,還應賠償甲方損失。甲方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直接或間接的利潤損失、商譽損失、業務機會損失及為制止違約行為所支付的合理費用(律師費、訴訟費、調查費用、公證費用等)。
6.5本協議約定的違約責任是同時并列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承擔全部違約責任,同時,甲方向乙方主張其中的部分違約責任的,不視為甲方放棄追究其它違約責任的權利。
6.6根據本協議,乙方應作出賠償的,賠償可以從乙方的服務報酬或勞動報酬中扣除。
第7條通知
7.1在職期間,就本協議相關事宜,甲方可通過在勞動合同或其它文件中乙方提供的地址進行送達。
7.2離職后,甲方可通過下列方式之一向乙方進行通知或送達:
乙方電子郵箱: 。
通信地址: 。
手機短信(手機號為: 。)
無論乙方是否實際查閱或拒收,甲方通過上述方式之一向乙方發出通知時,即視為乙方已經查閱。
7.3甲方的送達地址為:甲方辦公場所。
第8條其它
8.1雙方同意,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糾紛,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勞動仲裁機構或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8.2甲乙雙方建立的關系性質(勞動關系、勞務關系、勞務派遣關系、聘用關系等)以雙方簽署的其它協議為準,但無論何種關系性質,本協議一經簽署,即發生法律效力。
8.3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8.4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開始生效。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高管人員競業限制協議 篇21
合同編號:
合同簽訂地: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證號:
鑒于: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等有關規定,雙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下,就競業禁止事項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競爭業務
競爭業務指:
(1)公司或其關聯公司從事或計劃從事的業務;
(2)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所經營的業務相同、相近或相競爭的其他業務。
期限:指乙方受聘于甲方的期限和該期限終止后____年的時間。
第二條 區域
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從事或計劃從事其各自業務的地理范圍。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
在期限內不直接或間接地勸說、引誘、鼓勵或以其他方式促使公司或其關聯公司:
1、任何管理人員或雇員終止該等管理人員或雇員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的聘用關系;
2、任何客戶、供應商、被許可人、許可人或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有實際或潛在業務關系的其他人或實體(包括任何潛在的客戶、供應商或被許可人等)終止或以其他方式改變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的業務關系;
3、不泄漏、不使用、不使他人獲得或使用公司的商業秘密;不傳播、不擴散不利于公司的消息或報道;未簽訂過且不會簽訂任何與本合同條款相沖突的書面或口頭合同。
第四條 對價及取得條件
雇員在此確認:
1、雇員從公司離職時,應提前與公司確認其是否開始離職后的競業限制義務。公司如確認離職雇員有競業限制必要,應發給《競業限制開始通知書》。雇員離職后競業限制義務開始;公司如確認離職雇員無競業限制必要,應發給《競業限制終止通知書》。雇員無需承擔離職后競業限制義務;
2、雇員在離開公司時未提出確認申請的,其離職后競業限制義務自其離開在公司的工作崗位之日起自動開始,競業限制期內該雇員可以向公司提出競業限制確認申請,公司確認雇員有競業限制必要并發給《競業限制開始通知書》后,雇員可以開始領取競業限制補償金,但在此之前的競業限制補償金視為雇員主動放棄。公司確認雇員無競業限制必要時應發給《競業限制終止通知書》,雇員競業限制義務終止,在此之前即使雇員履行了競業限制義務也無權領取補償金。
第五條 執行
雙方同意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最大限度地執行本合同,本合同任何部分的無效、非法或不可執行均不影響或削弱本合同其余部分的有效、合法與可執行性。
第六條 違約救濟
雇員承認,其違反本合同將給公司和/或其關聯公司造成無法彌補的損害,并且通過任何訴訟獲得的金錢賠償都不足以充分補償該等損害。雇員同意,公司和/或其關聯公司有權通過臨時限制令、禁止令、對本合同條款的實際履行或其他救濟措施來防止對本合同的違反。但本條的規定不應被解釋為公司和/或其關聯公司放棄任何獲得損害賠償或其他救濟的權利。
第七條 其他
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首先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提起的訴訟均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本合同一式兩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高管人員競業限制協議 篇22
合同編號:
合同簽訂地: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
乙方:(勞動者)
身份證號:
風險提示:
競業限制合同只能適用于居于單位比較重要崗位、掌握企業商業秘密人員,而不是企業所有員工,針對企業所有員工而適應的競業限制條款是無效的。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競業禁止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乙方承諾
1、在與甲方簽訂本協議時,不受原單位競業禁止協議的約束;
2、未經甲方同意,在職期間不得自己經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甲方同類企業;
3、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后內乙方不得在與甲方生產同一產品和有競爭關系的其他單位任職,不得自己從事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產品的經營,不得從事經營與甲方有相同或類似客戶的行業,也不得從事經營與甲方經營項目相同或類似的行業;
4、乙方在離職之前不得搶奪甲方客戶;
5、乙方離職后不得誘使其他知悉甲方商業秘密的員工離職。
風險提示:
雖然競業限制是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但并不意味著這個約定的時限可以隨心所欲不受限制。競業限制期限的約定可根據商業秘密的價值、競爭優勢的持續時間以及員工掌握秘密的程度協商確定,但應注意最長期限不得超過。
二、競爭業務____區域乙方向甲方保證不在同行業企業中從事和甲方或其關聯企業經營的業務相同、相近或相競爭的其他業務。在甲方及其關聯企業劃定的地理范圍內履行競業限制的義務。
三、甲方的義務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后,競業限制期內甲方按月給予乙方經濟補償金:每月人民幣____元。
風險提示: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了競業限制的合同,用人單位則要支付相應的費用,這也是公平合理原則的具體體現。若雙方約定了競業限制,但未約定相應補償金或是沒有如期支付補償金,則員工可依據先履行抗辯權,不履行同業競業限制的義務。
用人單位在約定競業禁止補償金時,補償應當與員工的收入情況相一致,還應綜合考慮到這一商業秘密帶給用人單位的利益,競業禁止的時間長短,區域范圍的大小等情況。
四、協議的終止及違約責任
風險提示:
為了保護用人單位的利益,應當在競業禁止協議里約定違約金。如果勞動者違約了,則可要求其按約定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在合同中可直接約定違約金的數額,也可約定違約金的計算公式。具體數額法律沒有明確規定,但是在約定違約金時不宜過高,以避免員工以違約金過高而請求法院降低違約金,增加麻煩。
1、乙方如果違反本協議,將要承擔一定的違約責任;
2、向甲方支付賠償金____元。并將所得利益返還給甲方;
3、一方違約協議立即終止。
五、爭議的解決雙方應努力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因本協議所產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所有爭議。如協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
六、其他
1、甲、乙雙方在協議簽訂前就競業禁止事宜已有的口頭或書面約定,在本協議生效后,與本協議有沖突的,均以本協議為準;
2、本協議至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產生法律效力;
3、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月____日
高管人員競業限制協議 篇23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勞動者):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乙方作為甲方或甲方的全資子公司、合作公司和關聯公司(以下統稱“甲方公司”)的員工,鑒于乙方已經(可能)知悉甲方重要商業秘密或者對甲方的競爭優勢具有重要影響,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遵循既要防止出現針對甲方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又要保證乙方依法享有的勞動權利得到實現的原則,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協商一致共同簽訂本競業限制協議。
第一條名詞解釋
競爭業務: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所經營的業務相同、相近或相競爭的其他業務;公司或其關聯公司從事或計劃從事的業務。
競爭對手:除公司或其關聯公司外,從事競爭業務的任何個人、公司、合伙、合資企業、獨資企業或其他實體。
區域:公司或其關聯公司從事或計劃從事其各自業務的地理范圍為界,作為履行本協議競業限制的地域范圍。
期限:乙方受聘于甲方公司的期限和該期限終止后2年的時間。
關聯公司:控制公司的、由公司控制的或與公司受到共同控制的任何其他法人。
有競爭關系:與公司及其關聯公司已開展的業務有競爭關系;有競爭關系的單位包括與公司及其關聯公司直接競爭的單位及其直接或間接參股或控股或受同一公司控制的的單位。
第二條乙方競業限制內容和范圍
1、乙方在期限內,非經甲方董事會書面同意,不得在與甲方經營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的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內擔任任何職務,包括股東、合伙人、董事、監事、經理、職員、代理人、顧問等等。不得自己經營與公司有直接競爭的業務。
2、在期限和區域內不直接或間接地以個人名義或以一個企業的所有者、許可人、被許可人、本人、代理人、雇員、獨立承包商、業主、合伙人、出租人、股東、董事、管理人員、顧問等的身份或以其他任何名義:
(1)投資或從事公司業務之外的競爭業務,或成立從事競爭業務的組織。
(2)向競爭對手提供任何服務或披露任何保密信息。
3、乙方在期限內不直接或間接地勸說、引誘、鼓勵或以其他方式促使甲方公司:
(1)任何管理人員或雇員終止該等管理人員或雇員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的聘用關系。
(2)任何客戶、供應商、被許可人、許可人或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有實際或潛在業務關系的其他人或實體(包括任何潛在的客戶、供應商或被許可人等)終止或以其他方式改變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的業務關系。
(3)在期限內不得搶奪日前甲方在冊客戶,也不將甲方的客戶介紹給其它單位及個人,損害甲方的利益。
4、在期限內承擔的其他義務包括但不限于:不泄漏、不使用、不使他人獲得或使用公司的商業秘密;不傳播、不擴散不利于公司的消息或報道;未簽訂過且不會簽訂任何與本合同條款相沖突的書面或口頭合同。
5、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所完成的、與甲方業務相關的發明創造、作品、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信息,乙方主張由其本人享有知識產權的,應當及時向甲方申明。經甲方核實,認為確屬非職務成果并可由乙方享有知識產權的,甲方不得在未經乙方明確授權的前提下利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轉讓;認為確屬職務成果并由甲方享有知識產權的,乙方不得在未經甲方同意的前提下利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轉讓。
6、乙方沒有申明的,推定其屬于職務成果,甲方可以使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即使日后證明屬非職務成果的,乙方亦不得要求甲方承擔任何經濟責任。乙方申明后,甲方對成果的權屬有異議的,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通過訴訟途徑解決。
7、乙方在完成具體工作過程中知悉或應當知悉自己工作導致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應立即將有關情況書面報告甲方主管領導。乙方在履行職務時,按照甲方的明確要求或者為了完成甲方明確交付的具體工作任務必然導致侵犯他人知識產權時,若甲方或乙方遭到第三方的侵權指控,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不得由乙方承擔或部分承擔。
8、乙方離職以后,若利用原來在甲方任職期間掌握或接觸到的秘密研制、創作出新的成果,在擬予實施或投入使用前,應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并需向甲方支付一定的補償費用。未征得甲方同意或無證據表明有關內容為乙方自行創作的成果,甲方保留追究當事人及當事人新任職單位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及經濟責任的權力。
9、乙方無論因何種原因離職,仍對其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于甲方或者雖屬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相關秘密,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秘密信息的義務。保密期限依據各技術項目、資料的保密期限而定。第三條乙方確認,遵守本競業限制協議是獲取甲方公司支付的工資、獎金、提成、獎勵的必要條件。甲方按照標準每月向乙方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乙方認可,甲方每月在支付乙方工資等報酬時已額外考慮了乙方離職后遵守敬業限制協議需產生的經濟損失,故無須在乙方離職時另行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
第四條違約責任
1、乙方承認,其違反本合同將給公司和/或其關聯公司造成無法彌補的損害,并且通過任何訴訟獲得的金錢賠償都不足以充分補償該等損害。乙方同意,甲方公司有權通過臨時限制令、禁止令、對本合同條款的實際履行或其他救濟措施來防止對本合同的違反。
2、乙方保證遵守本協議約定的義務,乙方違反任何此等義務,均會給甲方造成不可估量的損失。因此乙方同意:如果乙方違反任何本協議約定,則應向甲方支付元人民幣的違約金并返還甲方已向乙方支付的所有競業限制補償金,如果甲方因乙方的違約行為所遭受的實際損失超過違約金,乙方還應當向甲方賠償違約金和實際損失的差額。甲方因調查乙方違約行為而支付的合理費用(含律師費用),應當包含在損失賠償額之內。
3、如乙方在甲方公司任職期違反本競業限制協議,視為乙方嚴重違反規章制度,乙方應立即終止違約行為,并且甲方公司有權單方根據乙方所造成的后果輕重分別采取即時調離崗位、即時解除與乙方的勞動合同等處理,甲方公司不給予乙方任何經濟補償賠償。
4、甲方拒絕支付乙方的競業限制補償金(甲方無正當理由,延遲支付該到期補償費超過一個月的),甲方應當在次月按競業限制補償金標準支付乙方違約金,甲方是否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競業限制補償金,不影響乙方在本協議項下的競業限制義務的履行。
5、因甲方拒絕支付乙方的競業限制補償費而給乙方造成其他方面的直接損失,乙方有權要求獲得賠償。因拒絕支付乙方的競業限制補償費而導致的直接損失,以延遲或者未支付的價款加上延遲支付期間每日萬分之四的利息來計算。
6、乙方未經公司批準擅自離職或離職,仍須遵守本協議規定的競業限制義務。
第五條法律責任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義務違法的,由甲方公司移送國家行政機關處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條本協議如與雙方以前的任何口頭或書面協議有抵觸,以本協議的規定為準。本協議應當視為《勞動合同》的補充協議,本協議的任何內容若與該《勞動合同》有任何不一致之處,應以本協議為準。雙方一致同意對本協議補充、修改時,以書面方式簽訂補充或變更協議。
第七條如果在聘用期內乙方的職務職位、工作地點等發生變化,本協議將持續有效并適用于雙方。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的,可向甲方所在地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在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后本協議繼續有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九條甲乙雙方確認,在簽署本協議前已經仔細審閱過協議的內容,并完全了解協議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高管人員競業限制協議 篇24
合同編號:
合同簽訂地: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身份證號:
聯系方式: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等有關規定,雙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下,就競業禁止事項達成協議如下:
一、競爭業務
1、競業禁止期限為員工與公司任何一方與對方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不論終止或解除的理由,亦不論終止或者解除是否有理由)之日起的____個月內,員工不得自營或為他人經營與公司有競爭的業務;
2、競業禁止的區域為甲方或其關聯企業從事或計劃從事其各自業務的地理范圍。
二、甲方的義務
從雙方勞動合同約定的合同履行期限到期或離職后第二天起,甲方應當按照競業禁止期限向乙方支付一定數額的競業禁止補償費。年經濟補償費的金額為乙方離開甲方單位前一年的工資收入的____%;不滿一年的按月平均工資推算。補償費按季支付,由甲方通過銀行支付至乙方指定的銀行卡上。如乙方拒絕領取,甲方可以將補償費向有關方面提存。
三、乙方的義務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以及離職____年內不得:
1、設立、從事、參與或經營任何與甲方或關聯方具有競爭性的實體企業;
2、以任何方式在任何第三方內(無論是否與甲方具有競爭業務)擔任任何職務或者擁有利益,上述任何職務包括但不限于雇員、董事、監事、經理、合伙人、管理人員、顧問、投資人或代理人、股東等;
3、引誘、游說或接近,或者企圖引誘、游說或接近,促使甲方或其關聯方的其他員工解除其與甲方或該關聯方的勞動關系;
4、在保密期限內,乙方無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或甲方關聯公司離職,仍須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乙方認可,甲方及甲方關聯公司在支付工資報酬時,已考慮了乙方離職后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故而無須在乙方離職時另外支付保密費。
四、經濟補償
負有競業限制義務的員工,不論在任何情況下與公司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在競業限制期間內,員工應嚴格遵守本協議有關競業限制的規定,公司則向員工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
五、違約責任
1、員工違反本協議約定,公司將停止支付競業禁止補償金,并有權利要求員工糾正違約行為。
2、負有競業禁止義務的員工如違反本協議,應當一次性向公司支付違約金。如違約金不足彌補公司實際損失的,公司還有權要求員工按照實際損失向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六、其他
因履行本合發生的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可以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高管人員競業限制協議 篇25
你好,撰寫競業限制協議可以參考以下內容: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
經濟類型: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
乙方(職工):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
在甲方職務: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
鑒于乙方受聘/服務于甲方,乙方有獲得甲方商業秘密的機會,有利用甲方物質條件進行創作/經商的機會,為切實保護甲方的商業秘密、技術秘密及其他合法權益,并確保乙方不與甲方競業競爭,根據國家及天津市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公平合法、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訂立本協議,共同遵守:
第一條定義
除非文中另有說明,以下術語在本合同中具有下列含義:
1.1本協議提及的有競爭關系是指與該員工在職、離職時甲方及其關聯公司已開展的業務有競爭關系。
1.2本協議提及的有競爭關系的單位,包括但不限于:與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直接競爭的單位;該競爭單位設立、直接/間接參股、控股、實際控制的單位;受同一公司控制的競爭單位的關聯企業;其他與甲方有競爭單位的單位。
1.3本協議提及的有競爭關系的地域范圍:______________(根據實際情況填寫)。
1.4本協議提及的限制生產或經營的產品范圍,包括但不限于(根據產品情況而定,此處可以詳盡列明產品類別)。
1.5本協議提及的限制從事的業務范圍,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___(根據業務情況而定,自行填寫)。
1.6乙方負有競業限制義務,不得進行下列行為:
1.6.1包括但不限于:與甲方的客戶發生商業接觸。該種商業接觸包括為其提供信息、提供服務、收取訂單、直接或間接轉移公司的業務的行為以及其他各種對公司的業務產生或有可能產生不利影響的行為,不論是否獲得利益;直接或間接在本協議第1.4條所列單位中擁有股份或利益、接受服務或獲取任何利益;
1.6.2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本人或與他人合作直接參與生產、經營與公司有競爭關系的同類產品或業務;
1.6.3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直接或間接引誘、要求、勸說、雇用或鼓勵公司的其他員工離職,或試圖引誘、要求、勸說、雇用、鼓勵或帶走公司的其他員工,不論何種理由或有無理由,不論是否為自身或任何其他人或組織的利益;以其個人名義或以任何第三方名義慫恿或誘使公司的任何員工在其他單位任職;
1.6.4乙方向與公司有競爭關系的單位直接或間接提供任何形式的咨詢服務、合作或勞務。
1.6.5(可根據實際情況自行補充)。
1.7不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開公司,均應在進入新用人單位就職前向公司書面說明新的用人單位的名稱、性質和主營業務。
第二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2.1甲方提供正常的工作條件,為乙方的職務發明、科研成果提供應用和生產條件,根據乙方創造的經濟效益給予獎勵。
2.2甲方有權就乙方的競業行為進行調查、索賠。
2.3甲方應按本協議約定支付乙方競業限制補償金。
第三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3.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及乙方從甲方離職之日起兩年內,乙方不得在與甲方及甲方關聯公司有競爭關系的單位內任職或以任何方式為其服務;也不得自己生產、經營與甲方及甲方關聯公司有競爭關系的同類產品或業務;不向上述單位提供技術、業務咨詢和技術服務;也不組建或參與組建(包括委托親友組建)、或參股競爭單位。但事先取得甲方書面同意的除外。此款義務的地域限制為有競爭關系的地域范圍。
3.2乙方從甲方離職前應當與甲方確認其是否開始離職后的競業限制義務。如乙方有競業限制義務,乙方應向甲方索要《競業限制開始通知書》(參見附件一),乙方根據該通知書取得競業限制補償金,乙方拖延/拒絕領取通知書導致甲方沒有及時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的,不影響乙方競業限制義務的履行;如因特殊情況乙方可以解除競業限制義務,乙方必須取得甲方出具的《競業限制終止通知書》(參見附件二),取得該通知書后,乙方方能解除競業限制義務。
3.3乙方不辭而別離開甲方時,競業限制義務自其離開在甲方的工作崗位之日起自動開始,此種情況下,甲方無法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乙方不得以“甲方沒有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為由拒絕履行競業限制義務。
第四條違約責任
4.1乙方在本協議期限內如違反本協議約定義務,乙方同意按如下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4.1.1乙方違約行為沒有造成甲方損失或損失小于本條違約金計算數額總額的情況下,乙方支付的違約金標準:按本協議第6.1條約定的競業限制補償金計算方式甲方應付乙方總額的倍加上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為了調查、處理、糾正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的行為所付出的經濟損失律師費、訴訟費、評估費、調查取證費等損失;
4.1.2乙方違約行為造成甲方損失大于4.1.1違約金計算總額的情況下,乙方賠償標準:按本協議4.1.1條的計算的數額加上乙方或第三方獲利數額/甲方直接與間接損失額計算違約金。
4.2乙方違反本協議競業限制相關規定的,應立即停止違約,繼續履行本協議。
第五條競業限制期限
5.1競業限制期限:本協議簽署之日生效,甲乙雙方勞動合同解除/終止日起滿兩年失效。
5.2關于涉及知識產權問題的勞動者義務,根據相關知識產權法律法規執行。
5.3甲乙雙方勞動合同可能存在多次續簽情況,本協議不必在每次續簽勞動合同時另行續簽,勞動合同期限內視為當然的競業限制期。
第六條競業限制補償及其支付方式
6.1.1乙方的競業限制補償金由甲方按月向其支付,支付首日為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次月日,以后每月日前支付相應款項,每月金額為元,共計個月,并由甲方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因法律無明確規定,此處補償百分比可以自由選擇一個額度,建議不低于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的30-50%之間)
6.1.2乙方應在離職前向甲方書面提供其本人的銀行賬戶用于甲方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乙方未提供賬戶、提供賬戶錯誤、賬戶注銷等各種原因導致甲方無法及時支付該等競業限制補償金的,因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且在此期間不免除乙方的競業限制義務。
6.1.3乙方拒絕接受、自行放棄、不領取競業限制補償金,或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無法正常發放競業限制補償金的,因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且不免除乙方的競業限制義務。
6.1.4若本合同約定的競業限制補償金標準低于甲方所在地政府強制性規定的最低標準的,則甲方在競業限制期限屆滿前予以補足到最低標準,在此之前,乙方仍應履行競業限制的義務。
6.2乙方領取補償金時,應向甲方出示當前的任職情況證明,經甲方向乙方工作單位確認后方可領取。乙方逾期一個月未能向甲方提交任職情況證明,視為放棄該月的補償金。
6.3乙方被新單位錄用后應在一周內將新單位的名稱及乙方的職位通知甲方。同時乙方應將自己負有競業限制義務的情況告知其工作單位。
6.4甲方如認為乙方已無競業限制必要,有權隨時通知乙方終止其競業限制義務,此項通知可以郵寄送達,以乙方在本合同約定的地址為準(若乙方地址或聯系方式有變更,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否則通知以本合同約定的乙方地址或聯系方式為準),郵出七日后,乙方競業限制義務自行終止,同時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補償金。
6.5乙方可與甲方協商解除競業限制義務,但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自己的競業限制義務。
第七條其他
7.1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首先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提起訴訟均由甲方實際經營地人民法院管轄。
7.2《競業限制開始通知書》、《競業限制終止通知書》是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為準。
7.3雙方一致同意對本協議補充、修改時,以書面方式簽訂補充或者變更協議,該補充、變更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4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
附件一:______________競業限制開始通知書
姓名: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自__年__月__日起,從公司離職。其所負有的競業限制義務自__年__月__日,開始生效。
競業限制合同履行期間的競業補償,自生效日起算,計算與發放辦法按照雙方簽訂的競業限制協議中的相關條款執行。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
高管人員競業限制協議 篇26
合同編號:
合同簽訂地: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乙方(勞動者):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鑒于:
風險提示:
競業限制合同只能適用于居于單位比較重要崗位、掌握企業商業秘密人員,而不是企業所有員工,針對企業所有員工而適應的競業限制條款是無效的。
1、員工在公司工作期間能夠接觸、掌握公司及其關聯公司的商業秘密;
2、員工理解并確認,員工離職后從事與公司有競爭業務的工作,將會嚴重損害公司及其關聯公司的經濟利益或使公司及其關聯公司處于非常不利的競爭地位。現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公司所在地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一、競爭業務指與該員工離職時甲方及其關聯公司已開展的業務有競爭關系;有競爭關系的單位包括與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直接競爭的單位及其直接或間接參股或控股或受同一公司控制的單位。
二、區域區域:指甲方或其關聯企業從事或計劃從事其各自業務的地理范圍。
三、乙方的義務
1、在與甲方簽訂本協議時,不受原單位競業禁止協議的約束;
2、未經甲方同意,在職期間不得自己經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甲方同類企業;
3、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后內乙方不得在與甲方生產同一產品和有競爭關系的其他單位任職,不得自己從事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產品的經營,不得從事經營與甲方有相同或類似客戶的行業,也不得從事經營與甲方經營項目相同或類似的行業;風險提示:
雖然競業限制是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但并不意味著這個約定的時限可以隨心所欲不受限制。競業限制期限的約定可根據商業秘密的價值、競爭優勢的持續時間以及員工掌握秘密的程度協商確定,但應注意最長期限不得超過。
4、乙方在離職之前不得搶奪甲方客戶。
四、甲方承諾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后,競業限制期內甲方按月給予乙方經濟補償金:每月人民幣____元。風險提示: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了競業限制的合同,用人單位則要支付相應的費用,這也是公平合理原則的具體體現。若雙方約定了競業限制,但未約定相應補償金或是沒有如期支付補償金,則員工可依據先履行抗辯權,不履行同業競業限制的義務。
用人單位在約定競業禁止補償金時,補償應當與員工的收入情況相一致,還應綜合考慮到這一商業秘密帶給用人單位的利益,競業禁止的時間長短,區域范圍的大小等情況。
五、義務的履行和解除
1、員工在離開公司時即承擔競業限制義務,但公司可在員工離職前或離職后通過書面通知的形式解除員工的競業限制義務;本協議所約定的競業限制義務自上述通知指定之日起解除,同時公司將不再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
2、在員工完全履行競業限制義務的情況下,公司未按本協議約定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超過三個月的,員工可以依法解除競業限制協議。雙方如因競業限制補償金發生爭議的,在爭議解決期間,員工繼續履行競業限制義務。
六、經濟補償金
1、負有競業限制義務的員工,不論在任何情況下與公司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在競業限制期間內,員工應嚴格遵守本協議有關競業限制的規定,公司則向員工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
2、競業限制補償金為員工離職前月平均工資的____倍,公司按月支付,并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七、違約責任風險提示:
為了保護用人單位的利益,應當在競業禁止協議里約定違約金。如果勞動者違約了,則可要求其按約定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在合同中可直接約定違約金的數額,也可約定違約金的計算公式。具體數額法律沒有明確規定,但是在約定違約金時不宜過高,以避免員工以違約金過高而請求法院降低違約金,增加麻煩。
1、員工違反本協議約定,公司將停止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并有權利要求員工糾正違約行為。
2、負有競業限制義務的員工如違反本協議,應當一次性向公司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本協議約定的競業限制補償金總額的____倍。如違約金不足彌補公司實際損失的,公司還有權要求員工按照實際損失向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八、其他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首先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提起的訴訟均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月____日
高管人員競業限制協議 篇27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___________勞動合同條例》和《___________有限公司保密制度》以及國家、地方政府有關規定,雙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下,就甲方商業秘密保密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保密內容
1.甲方的交易秘密,包括商品產、供、銷渠道,客戶名單,買賣意向,成交或商談的價格,商品性能、質量、數量、交貨日期;
2.甲方的經營秘密,包括經營方針,投資決策意向,產品服務定價,市場分析,廣告策略;
3.甲方的管理秘密,包括財務資料、人事資料、工資薪酬資料、物流資料;
4.甲方的技術秘密,包括產品設計、產品圖紙、生產模具、作業藍圖、工程設計圖、生產制造工藝、制造技術、計算機程序、技術數據、專利技術、科研成果。
(二)保密范圍
1.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前所持有的科研成果和技術秘密,經雙方協議乙方同意被甲方應用和生產的;
2.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職務發明、工作成果、科研成果和專利技術;
3.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前甲方已有的商業秘密;
4.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甲方所擁有的商業秘密。
(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提供正常的工作條件,為乙方職務發明、科研成果提供良好的應用和生產條件,并根據創造的經濟效益給予獎勵;
2.乙方必須按甲方的要求從事經營、生產項目和科研項目設計與開發,并將生產、經營、設計與開發的成果、資料交甲方,甲方擁有所有權和處置權;
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商業秘密進行新產品的設計與開發和撰寫論文向第三者公布;
4.雙方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后,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公開甲方所擁有的未被公眾知悉的商業秘密;
5.雙方協定競業限止期的,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后,在競業限止期內乙方不得到生產同類或經營同類業務且有競爭關系的其他用人單位任職,也不得自己生產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
6.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甲方的商業秘密;
7.甲方安排乙方任職涉密崗位,并給予乙方保密津貼。
(四)保密期限
1.勞動合同期內;
2.甲方的專利技術未被公眾知悉期內;
(五)脫密期限
1.因履行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發生變化,乙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的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前___________月通知甲方,提前期即為脫密期限,由甲方采取脫密措施,安排乙方脫離涉密崗位;乙方應完整辦妥涉秘資料的交接工作;
2.勞動合同終止雙方無意續簽的,提出方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前___________月通知對方,提前期即為脫密期限,由甲方采取脫密措施,安排乙方脫離涉密崗位;乙方應該接受甲方的工作安排并完整辦妥涉秘資料的交接工作;
3.勞動合同解除或期滿終止后,乙方必須信守本協議,不損害甲方利益。
(六)保密津貼
1.甲方對乙方保守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津貼,甲方按月支付乙方保密津貼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
2.保密津貼每月__________日與工資同時發放;
3.乙方調任非涉密崗位,甲方停止支付乙方保密津貼。
(七)違約責任
1.在勞動合同期內,乙方違反此協議,雖未造成甲方經濟損失,但給甲方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帶來麻煩的,甲方有權調離乙方涉密崗位,停發保密津貼,并予以行政處分;
2.在勞動合同期內,乙方違反此協議,造成甲方輕微經濟損失的,甲方可解除乙方的勞動合同;
3.在勞動合同期內,乙方違反此協議,造成甲方較大經濟損失的,甲方予以乙方除名的行政處罰,并追索全部或部份乙方按月領取的保密津貼;
4.在勞動合同期內,乙方違反此協議,造成甲方重大經濟損失的,甲方予以乙方除名的行政處罰,追索全部保密津貼;并追加經濟損失賠償,構成犯罪的,上訴人民法院,依法追究乙方刑事責任;
5.甲、方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和違約責任的執行超過法律、法規、賦予雙方權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八)其他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蓋章)乙方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簽名)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簽名)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