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行紀居間協議(通用3篇)
貸款行紀居間協議 篇1
委托人(甲方): 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居間人(乙方):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委托事項及具體要求:甲方委托乙方向金融機構和個人安排約__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的
第二條:居間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條:報酬及支付期限: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報酬為促成合同成立金額的______%或者(大寫)_____________元。(定某可沖抵居間費用)。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間人不得要求支付報酬。
第四條居間費用的負擔: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間活動的費用由居間人負擔;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應向居間人支付必要的勞務費(大寫)___________元。
第五條:甲方的責任:
1:提供借貸所需的真實材料。
2:積極配合辦理相關手續。
3:維護乙方權益。
第六條:乙方的責任:
1:充分發揮資源優勢,認真負責加速辦理所有借款手續,在金融機構或個人審批同意后,借款全額匯入甲方指定的賬號即視為成功;
2:全面協調甲方與金融機構的關系。
3:維護甲方權益。
第七條:甲方須承擔的費用:
1,:利息(詳見甲方與出借方簽訂的相關合同 ,相關約定)
2,評估費、公證費、融資費、監管費、及擔保費(詳見甲方與評估公司、公證處、出借方、擔保公司間簽訂的相關合同、協議約定):
3、在居間合同生效時起甲方預先支付乙方定某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在合同生效期內任何一方擅自撤銷委托視為違約;違約方即需支付人民幣_________元給守約方作為違約金;
2:出借方貸款審批完畢后在簽約后的當日甲方保證支付___%居間服費用給乙方,在放款前一次性全部支付完畢。每延遲一天甲方按申請貸款總額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滯納金:
3、如因國家政策調整及甲方未能達到擔保或金融機構及個人貸款條件造成無法貸款的,乙方對此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甲乙簽字蓋章后即生效,在履行完畢后自行終止: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4:本合同內容雙方均有義務保守秘密,不得擅自對外泄露。
甲方(簽字):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貸款行紀居間協議 篇2
委托方: 合同編號:
行紀方: 簽訂時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有關法規的規定,行紀方接受委托方的委托,就代辦事項,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代辦事項(具體約定是寄售、代購代銷貨物,還是其他法律事務)
第二條 代辦事項的具體要求:(凡屬寄售和代購代銷貨物,應明確具體貨物品名、規格、型號、質量、數量,以及最低銷價或最高購價和時間要求。)
第三條 貨物保管責任及費用承擔
第四條 酬金計算給付方式、給付時間
第五條 違約責任
第六條 爭議解決方式
第七條 其他約定事項
委托方: 行紀方:
單位(人)名稱: (章) 單位(人)名稱: (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貸款行紀居間協議 篇3
合同編號:
委托人:
行紀人: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第一條?委托人委托行紀人以自己的名義為其(買入/賣出)以下委托物:?(注:空格如不夠用,可以另接)委托物名稱?_____?規格型號?生產廠家?計量單位?數量?質量標準?包裝要求?價款?單價?總?價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第二條?行紀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條?委托人(是/否)允許受托人把委托事務轉委托給第三人處理。
第四條?行紀人(買入/賣出)具有市場定價的委托物,行紀人(是/否)可以作為(買受人/出賣人)。
第五條?委托人將委托賣出的委托物交付行紀人的時間、地點、方式:
第六條行紀人將買入的委托物交付委托人的時間、地點、方式:
第七條?行紀人處理委托事務支出的?等費用,由?承擔。
第八條?結算價款的方式及期限:
第九條?報酬的計算方法及支付方式、期限:行紀人以(高于委托人指定的價格賣出委托物/低于委托人指定的價格買入委托物)時,報酬的計算方法:
第十條?委托人未向行紀人支付報酬的,行紀人(是/否)可以留置委托物。
第十一條?本合同解除的條件:委托人或者行紀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因解除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除不可歸責于該當事人的事由以外,應當賠償損失。
第十二條?委托人違約責任:行紀人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一)提交?_____委員會_____;(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其他約定事項:
委托人(章):?住所:
營業執照號碼:?身份證號: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電話:?傳真:開戶銀行:
賬號:稅號:?編碼:?行紀人行紀人(章):
住所:營業執照號碼:?身份證號: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電話:?傳真:開戶銀行:
賬號:稅號:?編碼: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