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顧問協議(通用3篇)
新聞顧問協議 篇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本著平等、友好、合作、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約定,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聘請乙方擔任新聞顧問,并指定_________為新聞顧問聯系人,負責與乙方工作的聯系和協調。
第二條?乙方擔任甲方新聞顧問的工作職責范圍:
負責參與制定甲方全年戰略規劃,制定品牌營銷策劃方案;
負責為甲方制定年度新聞運作方案;
負責為甲方進行新聞策劃,新聞公關,媒體協調及提供危機公關處理方案等;
負責為甲方撰寫相關新聞宣傳稿;
負責每為甲方在本地主流媒體上發表篇企業形象報道或人物專訪;
負責為甲方解答新聞傳播中遇到的問題,必要時提供書面建議;
負責為甲方收集度的市場信息以及行業新聞資料,并對此提供點對點的市場咨詢;
負責為甲方在會員之間相互傳遞商業信息;
受甲方委托,召開新聞發布會和產品推介會等;
受甲方委托,協助甲方在新聞媒體上推廣企業品牌,宣傳企業形象;
受甲方委托,協助甲方進行新聞媒體協調和職能部門協調;
受甲方委托,參與甲方商務談判;
受甲方委托,為甲方輸送中高級_____;
受甲方委托,辦理其它新聞顧問工作相關事務。
第三條?合作期內,乙方至少每半年舉行一次由知名專家學者,各企業,顧問單位和媒體要員共同參與的聯誼會或座談會。
第四條?甲方向乙方每年繳納新聞顧費_________元,自動成為乙方的一般(vip)會員并享有其相應權利和服務,在簽定協議時顧問費用一次性付清。
第五條?凡是協議中甲方委托乙方進行的服務及合作中甲方要求乙方進行的服務超過乙方承諾范圍的,乙方有權另行_____,費用另議。
第六條?乙方受甲方委托外出出差,差旅費由甲方全額支付。
第七條?甲方應向乙方提供與業務有關的全部情況,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第八條?雙方若有爭執,本著友好協商的態度進行解決,若因為糾紛提起法律訴訟的,以本協議為主。
第九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期限為_________年。
第十條?本合同壹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新聞顧問協議 篇2
新聞顧問協議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本著平等、友好、合作、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約定,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聘請乙方擔任新聞顧問,并指定_________為新聞顧問聯系人,負責與乙方工作的聯系和協調。
第二條?乙方擔任甲方新聞顧問的工作職責范圍:
負責參與制定甲方全年戰略規劃,制定品牌營銷策劃方案;
負責為甲方制定年度新聞運作方案;
負責為甲方進行新聞策劃,新聞公關,媒體協調及提供危機公關處理方案等;
負責為甲方撰寫相關新聞宣傳稿;
負責每為甲方在本地主流媒體上發表篇企業形象報道或人物專訪;
負責為甲方解答新聞傳播中遇到的問題,必要時提供書面建議;
負責為甲方收集度的市場信息以及行業新聞資料,并對此提供點對點的市場咨詢;
負責為甲方在會員之間相互傳遞商業信息;
受甲方委托,召開新聞發布會和產品推介會等;
受甲方委托,協助甲方在新聞媒體上推廣企業品牌,宣傳企業形象;
受甲方委托,協助甲方進行新聞媒體協調和職能部門協調;
受甲方委托,參與甲方商務談判;
受甲方委托,為甲方輸送中高級_____;
受甲方委托,辦理其它新聞顧問工作相關事務。
第三條?合作期內,乙方至少每半年舉行一次由知名專家學者,各企業,顧問單位和媒體要員共同參與的聯誼會或座談會。
第四條?甲方向乙方每年繳納新聞顧費_________元,自動成為乙方的一般(vip)會員并享有其相應權利和服務,在簽定協議時顧問費用一次性付清。
第五條?凡是協議中甲方委托乙方進行的服務及合作中甲方要求乙方進行的服務超過乙方承諾范圍的,乙方有權另行_____,費用另議。
第六條?乙方受甲方委托外出出差,差旅費由甲方全額支付。
第七條?甲方應向乙方提供與業務有關的全部情況,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第八條?雙方若有爭執,本著友好協商的態度進行解決,若因為糾紛提起法律訴訟的,以本協議為主。
第九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期限為_________年。
第十條?本合同壹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新聞顧問協議 篇3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為了保障甲方生產、經營、管理活動正常進行,維護甲方各項合法權益,甲乙雙方經過協商,簽訂如下條款:
第一條乙方根據甲方委托,可以辦理下列法律事務:
(一)就企業生產、經濟、管理方面的重大決策提供法律意見,或者應企業的要求,從法律上對其決策事項進行論證,提供依據。
(二)草擬、修改、審核企業在生產、經營、管理及對外聯系活動中的合同、協議、章程等有關法律事務文書和規章制度;
(三)參與處理企業尚未形成的民事、經濟、行政爭議或其他重大糾紛;
(四)代理參加民事、經濟、行政訴訟和仲裁;
(五)參加經濟項目談判,提供咨詢服務,審核或準備談判所需的各類法律文件;
(六)提供與企業活動有關的法律信息;
(七)就業務生產、經營、管理和對外聯系中的有關問題,提供法律建議;
(八)協助企業有關部門對干部職工進行法制宣傳教育和法律培訓;
(九)辦理企業委托辦理的其他法律事務。
第二條甲方就上述(二)、(三)、(四)、(五)項委托乙方,仍應另行簽訂合同。
第三條服務方式及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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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條法律顧問費用金額及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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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條甲方應為乙方的工作提供必要的資料、設備通訊及辦公條件。
第六條甲方不得無故終止委托合同,無故終止合同,支付乙方的費用不得收回。
第七條其他約定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