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預訂合同協議(通用6篇)
商品房預訂合同協議 篇1
正文:
立協議人:
甲 方:
乙 方:
甲、乙雙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預訂《 》商品房事宜,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 乙方預訂 路 弄《 》 幢(號) 層 室(以下簡稱該房屋)。甲方已領取該房屋【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房地產權證】(證書號: ),并經
測繪機構【預測】【實測】,該房屋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 平方米。該房屋定于 年 月交付。
第二條 【乙方預訂的該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買賣 單價為人民幣 元】【乙方預訂的該房屋總房價款為人民幣
元】,乙方采取【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抵押貸款付款】方式。
第三條 乙方同意簽訂本協議時,支付定(訂)金人民幣 元,作為 甲、乙雙方當事人訂立商品房預(出)售合同的擔保,簽訂商品房預(出)售合
同后,乙方支付的定(訂)金轉為房價款。
第四條 甲、乙雙方商定,預訂期為 天,乙方于 年 月 日 前到【甲方售樓處】
【 】與甲方簽訂【《上海市商品房預售合同》】【《上海市商品房出售合同》】。
第五條 甲方同意將發布或提供的廣告、售樓書、樣品房所標明的房屋平面 布局、結構、建筑質量、裝飾標準以及附屬設施、配套設施等狀況作為商品房預
(出)售合同的附件。
第六條 在本協議第四條約定的預訂期限內,除本協議第七條、第八條約定的情形外,甲方拒絕簽訂商品房預 (出)售合同的,雙倍返還已收取的定(訂)
金;乙方拒絕簽訂商品房預 (出)售合同的,無權要求甲方返還已收取的定 (訂)金。
第七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拒絕簽訂商品房預 (出)售合同的,甲方應 全額返還乙方已支付的定(訂)金: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品房預訂合同協議 篇2
正文:
立協議人:
甲 方:
乙 方:
甲、乙雙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預訂《 》商品房事宜,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 乙方預訂 路 弄《 》 幢(號) 層 室(以下簡稱該房屋)。甲方已領取該房屋【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房地產權證】(證書號: ),并經 測繪機構【預測】【實測】,該房屋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 平方米。該房屋定于 年 月交付。
第二條 【乙方預訂的該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買賣 單價為人民幣 元】【乙方預訂的該房屋總房價款為人民幣 元】,乙方采取【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抵押貸款付款】方式。
第三條 乙方同意簽訂本協議時,支付定(訂)金人民幣 元,作為 甲、乙雙方當事人訂立商品房預(出)售合同的擔保,簽訂商品房預(出)售合 同后,乙方支付的定(訂)金轉為房價款。
第四條 甲、乙雙方商定,預訂期為 天,乙方于 年 月 日 前到【甲方售樓處】
【 】與甲方簽訂【《上海市商品房預售合同》】【《上海市商品房出售合同》】。
第五條 甲方同意將發布或提供的廣告、售樓書、樣品房所標明的房屋平面 布局、結構、建筑質量、裝飾標準以及附屬設施、配套設施等狀況作為商品房預 (出)售合同的附件。
第六條 在本協議第四條約定的預訂期限內,除本協議第七條、第八條約定的情形外,甲方拒絕簽訂商品房預 (出)售合同的,雙倍返還已收取的定(訂) 金;乙方拒絕簽訂商品房預 (出)售合同的,無權要求甲方返還已收取的定 (訂)金。
第七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拒絕簽訂商品房預 (出)售合同的,甲方應 全額返還乙方已支付的定(訂)金:
1、甲乙雙方在簽訂商品房預 (出)售合同時,因面積誤差處理條款、違約 責任條款、爭議解決方式等條款,存在分歧,不能協商一致;
2、甲乙雙方簽訂本協議后簽訂商品房預 (出)售合同前,由司法機關、行 政機關依法限制該房屋房地產權利的。
第八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拒絕簽訂商品房預 (出)售合同的,甲方應 雙倍返還乙方已支付的定(訂)金,
1、甲方末遵守本協議第二條、第五條約定的;
2、甲方未告知乙方在簽訂本協議前該房屋已存在的抵押、預租、查封等事
實的。
第九條 本協議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持 份, 、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品房預訂合同協議 篇3
甲方(賣方):
住所:
郵編: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乙方(買方):
國籍:
居住(注冊)所在省市:
個人/公司:
性別:
出生年月日:
住所(址):
郵編:
證件名稱:
號碼:
聯系電話:
委托/法定代理人:
聯系電話:
住所(址):
甲、乙雙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預訂《 》商品房事宜,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 乙方預訂 路 號《 》 棟 單元 層 戶(以下簡稱該房屋)。甲方已領取該房屋 (證書號: ),并經 測繪機構實測,該房屋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另有地下附屬面積 平方米。該房屋定于 年 月 日交付。
第二條 乙方預訂的該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積買賣單價為人民幣 元,大寫: 。乙方預訂的該房屋總房價為人民幣 元,大寫: 。
乙方采取 方式付款。
第三條 乙方同意簽訂本協議時,支付定金人民幣 元,大寫: 。
作為甲、乙方雙方當事人訂立商品房出售合同的擔保,簽訂商品房出售合同后,乙方支付的定金轉為房價款。
第四條 甲、乙雙方商定,預訂期為 天,乙方于 年 月 日前到 與甲方簽訂《 商品房出售合同》。
第五條 甲方同意將發布或提供的廣告、售樓書、樣品所標明的房屋平面布局、結構、建筑質量、裝飾標準及附屬設施、配套設施等狀況作為商品房出售合同的附件。
第六條 在本協議的第四條約定的預訂期限內,除本協議第七條、第八條約定的情形外,甲方拒絕簽訂商品房出售合同的,雙倍返還已收取的定金;乙方拒絕簽訂商品房出售合同的,無權要求甲方返還已收取的定金。
第七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拒絕簽訂商品房出售合同的,甲方應全額返還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1、甲乙雙方在簽訂商品房出售合同時,因面積誤差處理、房屋交付、房屋質量、違約責任、爭議解決方式等條款,存在分歧,不能協商一致;
2、甲乙雙方簽訂本協議后、簽訂商品房出售合同前,由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依法限制該房屋房地產權利的。
第八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拒絕簽訂商品房出售合同的,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1、甲方未遵守本協議第二條、第五條約定的;
2、甲方未告知乙方在簽訂本協議前該房屋已存在的抵押、預租、查封等事實的。
第九條 違約責任
違約金的數額,雙方應當在合同中約定,沒有約定,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規定的標準確定違約金:
一、因甲方的過錯,未在約定的時間內交付房地產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違約金為已經收取的轉讓價款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率計算所得利息的兩倍。
二、因乙方的過錯,未在約定的時間內支付轉讓價款的,乙方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為逾期支付的轉讓價款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率計算所得利息的兩倍。
由于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損失應按實際發生的情形分項計算損失數額。
第十條 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該商品房的損失,不以甲方違約論,甲乙雙方應據實協調,在房屋交付之前風險由甲方承擔,交付后由乙方承擔。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其他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申請相關機構調解,調解不成的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本協議壹式 份,甲乙雙方各持 份, 、 各執壹份。
(以下無正文,為合同簽署頁)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簽于:簽于:
商品房預訂合同協議 篇4
甲方:
乙方: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該房屋坐落于:市區小區號樓單元室,房屋權屬面積平方米,房屋成交價格為萬元,甲方收取乙方定金元。
二、甲方確保產權清晰,所有權明確,無權益糾紛。
三、甲乙雙方約定之前簽定正式買賣合同并進行交易,簽定與交易地點為,甲乙雙方如不按時簽定正式買賣合同并進行交易,則作違約處理。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無法履行本協議,則不作違約處理。
四、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如有一方不能遵守本協議所約定的條款,則視作違約。
1.甲方若違約,則應退還乙方已付的定金,并再向乙方支付相當于定金金額100%的違約金;
2.乙方若違約,乙方則應放棄收回定金的權利,所付的定金視作違約金。
五、甲乙雙方其他約定事項:
六、甲乙雙方在此聲明,均已認真閱讀本協議,已全部知曉所有條款所約定的內容,并自愿遵守及依照所有條款履行本協議。
七、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后即產生法律效力,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簽訂日期:簽訂日期:
商品房預訂合同協議 篇5
甲方(賣方):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
資質證書號碼: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買方):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住(注冊)所在省市:_________
個人/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 出生年月日: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預訂《 ____________ 》商品房事宜,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 乙方預訂___________路_________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棟_______單元______層______戶(以下簡稱該房屋)。甲方已領取該房屋________________(證書號:_______________),并經____________測繪機構實測,該房屋建筑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另有地下附屬面積______平方米。該房屋定于某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交付。
第二條 乙方預訂的該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積買賣單價為人民幣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乙方預訂的該房屋總房價為人民幣______ 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采取________________ 方式。
第三條 乙方同意簽訂本協議時,支付定金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作為甲、乙方雙方當事人訂立商品房出售合同的擔保,簽訂商品房出售合同后,乙方支付的定金轉為房價款。
第四條 甲、乙雙方商定,預訂期為______天,乙方于某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到_____________________與甲方簽訂《青島市商品房出售合同》。
第五條 甲方同意將發布或提供的廣告、售樓書、樣品所標明的房屋平面布局、結構、建筑質量、裝飾標準及附屬設施某套設施某況作為商品房出售合同的附件。
第六條 在本協議的第四條約定的預訂期限內,除本協議第七條、第八條約定的情形外,甲方拒絕簽訂商品房出售合同的,雙倍返還已收取的定金;乙方拒絕簽訂商品房出售合同的,無權要求甲方返還已收取的定金。
第七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拒絕簽訂商品房出售合同的,甲方應全額返還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1.甲乙雙方在簽訂商品房出售合同時,因面積誤差處理、房屋交付、房屋質量、違約責任、爭議解決方式等條款,存在分歧,不能協商一致;
2.甲乙雙方簽訂本協議后、簽訂商品房出售合同前,由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依法限制該房屋房地產權利的。
第八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拒絕簽訂商品房出售合同的,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1.甲方未遵守本協議第二條、第五條約定的;
2.甲方未告知乙方在簽訂本協議前該房屋已存在的抵押、預租、查封等事實的。
第九條 本協議一式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簽定)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甲方擬簽人員:________________
甲方確認人員:________________
銷售員證書號:________________
銷售員證書號:________________
商品房預訂合同協議 篇6
甲、乙雙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預訂商品房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乙方預訂座落位于 房屋。
第二條乙方預訂的該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積買賣單價為人民幣元,乙方預訂的該房屋總房價為人民幣元。
第三條乙方同意簽訂本合同時,支付定金人民幣元,作為甲、乙方雙方當事人訂立商品房預售合同的擔保,簽訂商品房銷售合同后,乙方支付的定金轉為房價款。
第四條甲、乙雙方商定,預訂期為天,乙方于--年--月--日前到與甲方簽訂《濟南市商品房銷售合同》。
第五條在本合同的第四條約定的預訂期限內,除本合同第六條、第七條約定的情形外,甲方拒絕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的,雙倍返還已收取的定金;乙方拒絕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的,無權要求甲方返還已收取的定金。
第六條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拒絕簽訂商品房銷售合同的,甲方應全額返還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1、甲乙雙方在簽訂商品房銷售合同時,就具體合同條款難以達成一致,且存在不可歸責于雙方的事由的;
2、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后、簽訂商品房銷售合同前,由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依法限制該房屋房地產權利的。
第七條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拒絕簽訂商品房銷售合同的,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1、甲方未遵守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
2、甲方未告知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該房屋已存在的抵押、查封等事實的。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份,甲乙雙方各持份,
第九條甲乙雙方應在約定的期限內簽訂商品房銷售合同,約定期限內未簽訂的,按本合同第五條執行。
第十條 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乙方: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