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入孵場所合同(精選3篇)
企業入孵場所合同 篇1
合同編號:
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第一條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甲方權責
1.甲方向乙方提供適宜的孵化場所。
2.甲方協助乙方辦理工商注冊、稅務登記、高新技術企業資格認證等事務。
3.甲方協助乙方申領國家專項扶持基金、科技貸款擔保或風險投資的資金支持。
4.甲方協助乙方申請國家及北京市的特殊優惠政策。
5.甲方視情況有選擇性的將乙方編入甲方對外宣傳資料。
6.甲方視情況有先擇性的將乙方法定名稱列入甲方的網站,并在需要的情況下建立相應內容的鏈接。
7.為乙方保守商業秘密。
8.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上服務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收取一定的費用。
9.甲方將按照《北京中關村生命科學園生物醫藥科技孵化有限公司入孵企業管理辦法》及北京市政府或相關部門所頒布的相關法規對乙方進行管理和監督。
第三條乙方權責
1.按照甲方要求提供企業的相關資料、證照(復印件),所審報核心技術應擁有自主知識產權。
2.按照中XX公司的整體規劃和規范要求運作,努力維護生命園及生命園孵化公司的品牌形象。
3.必須按季度向甲方提供真實可靠的運營信息。
5.優先到甲方的園區、基地以及其他合作科技園區、高新科技開發區進行中試及產業化發展。
6.積極參與甲方舉辦的項目推介會和信息交流會。
7.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改變公司性質和場地用途。
8.定期足額向甲方支付費用。
9.乙方要嚴格遵守甲方及生命園公司制定的《北京中關村生命科學園生物醫藥科技孵化有限公司孵化企業入駐管理辦法》、《北京中關村生命科學園生物醫藥科技孵化有限公司物業管理制度》等所有規章制度。
10.乙方必須接受甲方對其進行的孵化訪談,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真實可靠的企業經營管理情況、項目進展情況等信息。
第四條聯絡機構
雙方在本合同簽訂后,指定專人負責日常聯絡,不定期召開會議,研究相關服務方式及甲乙雙方進一步開展實質性合作事宜。
第五條附則
1.甲乙雙方就具體項目進行合作時,另簽訂合作合同。
2.本合同與甲乙雙方所簽訂的《北京中關村生命科學園生物醫藥科技孵化有限公司房屋租賃合同》(合同號:)具有不可分割性;本合同終止,則甲乙雙方所簽訂的《北京中關村生命科學園生物醫藥科技孵化有限公司房屋租賃合同》同時終止,反亦然。
3.本協議的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律。
4.在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出現爭議時,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主管法院提出訴訟。
5.本合同自年月日生效,到年月日終止。
6.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理人):(或授權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企業入孵場所合同 篇2
一、合同的主要形式與種類
甲乙雙方當事人訂立合同主要使用書面形式
合同的主要種類有:買賣合同、供電、水、氣、熱力合同、贈與合同、借款合同、租賃合同、融資租賃合同、承攬合同、建設工程合同、運輸合同、技術合同、保管合同、倉儲合同、委托合同、行紀合同、居間合同。
2、合同標題
起草合同首先要對合同的性質進行確認或歸類,也就是合同的標題即合同的名稱,需要寫明合同的性質,有的標題中還需要寫明標的物等。
3、雙方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書寫簽訂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名稱,應當按營業執照上核準的名稱寫,要寫全稱,不能寫簡稱,更不能寫別人不了解的代稱、代號。
當事人的名稱也不能簡稱甲方和乙方。另外要注明委托代理人、住所(自然人的戶口所在地、經濟組織的主要辦事機構或主要經營場地)、電話、傳真、銀行賬號等。
4、合同的主要條款
標的、數量、質量
價款或酬金、履行期限
地點和方式、違約責任
風險、解決爭議方法
5、合同其他條款
合同的類別不同,合同的性質自然也就不同。
6、尾部
合同的尾部一般包括:雙方當事人簽章;簽訂合同的日期;如果需要雙方主管部門證明或需要公證、簽證的,要由有關單位寫明意見,并加蓋公章;合同的正、副本份數及合同的有效期限。
二、企業類贈與合同模板格式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
乙方(受贈人):_____(名稱)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
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就贈與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1.贈與標的的狀況_____(包括贈與標的的名稱、數量、質量、所在地等)
2.贈與方的權利_____
3.贈與方的責任義務_____
4.贈與物交付的時間、地點_____
5.乙方應于_____之間做出是否接受贈與的意思表示,否則,贈與不發生效力。
6.其它
甲方:_____名稱:_____地址:_____電話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簽字:____蓋章:____
乙方:____名稱:地址:____電話: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簽字____蓋章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入孵場所合同 篇3
A公司(甲方):
B公司(乙方):
一、x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由a和b共同注冊,雙方根據友好協商,制訂本合同。
二、股東及其出資入股情況:
1、總投資為70萬;
A,現金出資人民幣49萬元,并以本公司注冊股東名義參與經營,總共所占股份70%;
B,現金出資人民幣21萬元,并以本公司注冊股東名義參與經營,所占股份為30%;
以上現金出資用于本公司的經營開支,包括租賃和裝修,購買辦公設備,開支辦公費用,員工工資等等。
2、啟動資金萬元;
A,現金出資人民幣28萬元;
B,現金出資人民幣12萬元;
用于本公司的前期開支,包括租賃和裝修、購買辦公設備等,如有剩余作為公司開業后的流動資金,不得撤回。
3、注冊資金為三十萬元,以30%最低注冊資金計算為九萬元;
A,現金出資人民幣6.3萬元;
B,現金出資人民幣2.7萬元;
到賬期限:公司注冊完成后,15天內,注冊資金九萬元按照各自股份比例打入公司賬戶作為公司開業后的流動資金,不得撤回。另外二十一萬元在公司注冊之日起一年之內按照各自股份比例打入公司賬戶,如不能按時出資者視為自動退股。
三、公司名稱和經營地點:
公司名稱:xx有限公司;
公司地點:
四、職務和分工;
1、本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與監事(監事由店長擔任),任期3年;
2、A為公司執行董事兼總經理,負責公司運營與管理;
3、B為公司副執行董事兼副總經理,負責公司財務管理與市場策劃,同時協助總經理的經營管理;
4、公司銷售、采購、投資、財務等所有工作股東皆有知情權,如提出相關問題,主要負責人須做出合理解釋和適當的處理。在相關較重要事務上需要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否則,主要負責人需要對由此引起的后果承擔相應責任。
五、出資人的權利和義務、責任
1、權利
(1)出資人按投入公司的資本額占公司注冊資本額的比例享有所有者的資產權益并轉讓。
(2)出資人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公司新增資本時,出資人可以優先認繳出資。在公司盈利情況下,允許所占比例小的一方優先增加投資比例,但不能超過總投資的50%。
(3)出資人共同協商確定公司名稱。
(4)如公司不能設立時,在承擔發起人義務和責任的前提下,有權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財產。
(5)出資人有權對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適當履行出資義務的出資人和故意或過失損壞公司利益的出資人提訴訟,要求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6)有權查閱股東會會議記錄和公司財務報告。
(7)法律、行政規及《公司章程》所賦予的其他權利。
2、義務
(1)出資人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足額繳納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
(2)出資人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東在公司登記后,不得抽回出資。
(3)出資人應遵守《公司章程》。
(4)本公司發給出資人的出資證明書不得私自交易和抵押,僅作為公司內部分紅的依據。
(5)出資人在公司設立過程中,故意或過失侵害公司利益的,應向公司或其他出資人承擔賠償責任。
(6)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章程》規定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六、利潤分配方式:
1、工資支付:
公司在營業之日起,雙方在此承諾,雙方只在利潤分配上不同,其他權利義務相同,雙方工資待遇一致。
2、利潤分配:
利潤和虧損,按各合伙人的投資比例分配和分擔。
公司交納稅后的利潤,分配順序:
1、彌補以前季度的虧損;
2、股東分紅,制度如下:
按照A占70%、B占30%的股份比例分紅,每季度提取當季度的稅后利潤的40%進行股東分紅,每滿十二個月再提取近12個月的積累盈利部分的40%進行股東分紅,盈利的余額部分作為合作公司的風險公積金和資本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注冊資本的50%后,可不再提取。為公司發展,分配比例股東可視具體情況商議調整,原則上不能提高。
七、經營資金的增加:
在儲備資金不足情況時公司還需要增加經營資金,經全部股東協商同意,各股東應按照各自所占股份比例增加出售,如有股東出現不能夠增加出資的情況,能夠增加出資資金的一方可按照其出資的投資額適當增加投資比例。
如需增加其他人入股,需承認本合同并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同時執行合同規定的相關權利義務。
八、退股方式:
1、股東退股時,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股,并應該向另一股東提出書面申請,股東應就其退股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退股。退股一方在沒有清償公司債務完畢的時候不能撤股。
每個合作股東的現金總出資額(此協議)是作為該股東退股的唯一結算依據,合作公司應先行將公司總盈利部分的60%按照股份分紅比例結算,加上10%的資本公積金,然后再將該股東的現金總出資額退回。30%是公司的資產折舊和風險公積金不得分配。
2、如公司沒有盈利,剛根據公司現有總資產按照實際總出資額股份比例的90%退回該撤資股東。
3、退股后以退股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現金結算
九、公司的解散和清算
1、合作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合伙期屆滿;
②全體合作雙方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③合作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作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作終止后的事項:
①即行推舉清算人,并邀請各合伙人確定的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剛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伙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合作雙方出資多少,先以合作雙方共同財產償還,公司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作雙方按出資比例承擔。
十、該協議簽字即具有法律效應。
十一、其他未盡事項參考公司相關制度并協商解決。
十二、本協議簽定于xx年xx月xx日,一式二份,合作雙方生字后生效,合作雙方各執一份。
A公司(甲方):
B公司(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