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貸款保證合同(精選3篇)
申請貸款保證合同 篇1
甲方:_____(證券持有人)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一、_________(以下稱借款人)向_________銀行_________分(支行)申請貸款,丙方同意為此提供保證擔保。
二、甲方愿以其在乙方開立的下列資金賬戶及其下掛的證券賬戶內全部資產向丙方提供質押反擔保:資金賬戶:_________;證券賬戶:_________(上述賬戶如與所附資金及證券對帳單上記載不一致,以資金及證券對帳單為準)。
三、丙方委托乙方對甲方上述資金賬戶及證券賬戶進行監管,乙方接受委托。甲方同意丙方及乙方對其賬戶進行監管。
四、乙方對上述資金賬戶及證券賬戶在其電腦系統內進行質押監管記載。
五、如甲方上述賬戶內資產總值低于_________萬元(即警戒線),甲方在接到丙方通知后應即時采取填補資金等措施。
六、若乙方未收到丙方出具的書面通知,不得為甲方已質押資金賬戶辦理資金劃出,不得為該資金賬戶下掛的證券賬戶辦理股票轉托管、撤銷指定交易、銷戶等導致甲方資產減損或轉出的手續,否則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七、監管期間,甲方在本協議約束下可自由進行證券交易。
八、甲方不可撤銷地同意:如甲方賬戶內總資產低于_________萬元(即平倉線),丙方有權指示乙方賣出甲方證券賬戶內證券并禁止甲方基于上述賬戶的證券交易權。乙方同意予以辦理,但不承擔證券賣出過程中由價格變動及市場承接能力因素而造成的損失。
九、甲方不可撤銷地同意:如借款人屆期未還清借款,丙方有權僅持貸款行出具的借款人未還清借款的證明,指示乙方賣出甲方證券賬戶內證券并扣劃甲方資金賬戶內款項至丙方指定的賬戶。乙方同意予以辦理。
十、乙方在收到丙方出具的申請書后,應及時為丙方提供資金及證券對帳單。
十一、如借款人屆時依約履行還款義務,丙方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乙方解除本監管協議。
十二、簽約時所打印之資金及證券對帳單作為本協議附件。
十三、本協議一式三份,自簽約時即時生效。
甲方: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簽字) 負責人:_______(簽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簽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申請貸款保證合同 篇2
為確保乙方與__________簽訂的__________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保證擔保。
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
第一條 甲方保證擔保的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元,貸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第二條 本合同的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甲方對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如借款人沒有按借款合同約定履行或者沒有全部履行其債務,乙方有權直接要求甲方承擔保證責任。
甲方應在接到乙方《催收到(逾)期貸款通知書》之日起_______個工作日內行履行清償義務。
第三條 保證擔保的范圍: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和賠償金以及實現貸款債權的費用(包括訴訟費、律師費等)。
第四條 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__止。
第五條 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被保證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并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條 保證期間,借款合同的當事人雙方協議變更借款合同除貸款利率以外的其他內容,應當事先取得本合同甲方的書面同意。
第七條 保證期間,甲方發生機構變更、撤銷或其他足以影響其保證能力變故,甲方應提前一天書面通知乙方,本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由甲方在__________日之內落實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證人。
第八條 保證期間,乙方有權對甲方的資金和財產狀況或個人經濟收入情況進行監督,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其財務報表或經濟收入證明等資料,甲方應如實提供。
第九條 保證期間,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負擔能力的擔保。
第十條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前承擔保證責任,甲方同意提前承擔保證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七條、第八條、第九條的約定或者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2.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死亡、宣告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致乙方貸款債權落空、未按借款合同的約定使用貸款、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等情況。
第十一條 甲方不承擔保證責任或者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的,應向乙方支付被保證的借款合同項下貸款金額__________%的違約金,因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且違約金數額不足以彌補所受損失的,還應賠償乙方的實際經濟損失。
對上述違約金、賠償金以及甲方未承擔保證責任的貸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費用,乙方有權直接用甲方存款賬戶中的資金予以抵銷。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三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第十四條 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經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應當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十六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印章) 乙方:(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個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或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申請貸款保證合同 篇3
合同編號:______年_______字第________號
保證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金融機構及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確保_______年_______字第_______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保證擔保。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保證。甲、乙雙方根據有關的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保證范圍
一、本合同所擔保的主債權為債權人__________依據借款合同向債務人__________所發放的貸款,本金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小寫)。如借款合同雙方依據合同規定的條件減少貸款金額,本合同所擔保的主債權本金金額則以借款合同項下實際發放的貸款本金金額為準。
二、本合同擔保的范圍包括因借款合同而產生的借款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約定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訴訟費用、律師費用、公證費用、執行費用等)、因債務人違約而給債權人造成的損失和其他所有應付費用。
第二條 保證期間
本合同項下的保證期間為從主合同生效之日開始到借款合同最后一期還款履行期屆滿之日起經過兩年。
第三條 保證方式
一、本保證合同擔保方式為連帶責任擔保。[如同一借款合同的保證人為數人,本合同的保證人仍然按照約定的保證范圍向債權人承擔全部保證責任。]
二、如果債務人在借款合同項下的任何一正常還款日或提前還款日未按合同約定向債權人進行支付,保證人須履行保證義務。本款所指的正常還款日為借款合同中所規定的利息支付日、還款計劃或借據中的本金償還日或債務人依據合同規定應向債權人支付任何款項的日子。本款所指的提前還款日為債務人提出的經債權人同意的提前還款日以及債權人依據合同規定向債務人要求提前收回貸款的日期。
三、如果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死亡、宣告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致使債權人貸款債權落空,保證人須履行保證義務。
四、如發生了本條第二、三款規定的事件,保證人在債權人向其發出通知后________日內,將通知中所要求支付的金額付到債權人指定的賬戶中。債權人的通知須以書面形式做出,并可以下述任何一種方式發送:
1.掛號信;
2.特快專遞;
3.專人送達;
4.傳真。
五、保證人在收到前述通知后,須及時支付通知所要求的款項,而不以任何理由要求免予支付或遲延支付。
第四條 保證合同獨立性
一、本保證合同為獨立性擔保。借款合同因任何原因而發生的無效、可撤銷均不影響保證合同的效力,保證合同仍然有效,保證人仍應對債權人承擔保證責任。
二、借款合同雙方解除借款合同或使借款合同提前到期的,保證合同仍然有效,保證人對于借款人給債權人造成的損失承擔保證責任。
三、借款合同雙方協議變更合同的內容,除展期或增加借款金額外,無需征得保證人同意,保證人仍在變更后的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借款合同未經保證人同意而展期的,保證人仍在原保證期間內承擔保證責任。借款合同雙方未經保證人同意而增加借款金額的,保證人仍在原借款金額內承擔保證責任。
四、無需征得保證人同意,債權人可將借款合同債權轉讓給第三人,保證人仍在原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第五條 聲明與承諾
保證人聲明與承諾如下:
一、保證人依據中國法律具有保證人資格,保證人有能力承擔保證責任。
二、保證人完全了解借款合同的內容,為借款人提供保證完全出于自愿,全部意思表示真實。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的簽字經過合法的授權。
三、保證期間,債權人有權對保證人的資金狀況和財產狀況進行監督,有權要求保證人提供其財務報表等資料,保證人應如實提供。保證人向債權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報表和憑證是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的。
四、保證人應向債權人預先通知在保證期間發生的任何形式的產權變動或經營方式改變;保證人不因上述產權變動或經營方式改變而免除保證責任。
五、保證人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的任何設立、變更、注銷登記,應立即通知并將有關登記副本送交債權人。
六、保證人應及時通知其因財務狀況發生嚴重惡化或其他原因造成其全部或部分喪失承擔保證責任能力的情形。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以下情況構成保證人在本合同項下的違約:
1.保證人違反本合同第一條的規定,作出虛假陳述或聲明的;
2.保證人未按本保證合同第四條的規定及時清償借款人的債務;
4.因保證人的原因造成本合同無效的,保證人應在本合同的保證范圍內承擔賠償責任。
二、保證人違約的,債權人有權采取以下一項或多項措施:
1.解除與保證人之間的借款合同或宣布借款合同提前到期;
2.要求保證人賠償因其違約而給債權人造成的一切直接或間接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債權人遭受的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本金、利息和費用的損失);
3.無需通知,將保證人在債權人以及中國銀行其他機構處任何賬戶內的資金或對債權人以及中國銀行其他機構享有的任何債權與擔保債權相抵消。
第七條 權利放棄
一、在本合同項下,保證人應當全額支付保證范圍內債務,不得提出抵消的主張。
二、債權人給予保證人的任何寬容、寬限、優惠或延緩行使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均不影響、損害或限制債權人依據本合同和法律而享有的一切權利;不應視為債權人對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權益的放棄,也不免除保證人在本合同項下應承擔的任何義務。
三、保證人在此承諾:不以債權人首先行使借款合同項下的擔保物權作為其履行保證責任的前提。
第八條 合同的修改、補充和解釋
一、本合同經雙方書面同意,可以修改或補充;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補充均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二、本合同的未盡事宜,應根據本合同所擔保的借款合同的有關條款予以解釋或處理。
三、本合同任何條款的無效均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
第九條 爭議解決、法律適用與管轄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凡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的糾紛,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在協商無效時,雙方同意采用下述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債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通過司法程序解決。
2.由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與訴訟或仲裁有關的所有費用均由保證人承擔,但法院判決或仲裁委員會裁決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條 合同生效
本保證合同及其修改、補充在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及借款人各執______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保證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
授權簽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時間及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債權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
授權簽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時間及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