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公司股東會決議(精選3篇)
物業公司股東會決議 篇1
第一次股東會決議
自然人股東:________________
非自然人股東:(出席代表)、(出席代表)、(出席代表)。根據《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地點)召開了第一次股東會;會議已于________日之前通知全體股東,通知。此次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及主持。
出席本次會議的股東共________個,代表公司股東100%的表決權,所作出的決議經公司股東表決權的100%通過。決議事項如下:
一、會議通過公司章程
二、會議決定公司不設董事會,選舉為公司的董事長,為期五年。
三、會議決定公司不設監事會,選舉為公司的董事長,為期三年。
四、選舉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為期五年。
五、其他:
以上決議已作成會議記錄,并由股東簽字蓋章。股東簽名蓋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物業公司股東會決議 篇2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鑒于甲方需將商業廣場項目物業管理進行轉讓;乙方擁有合法從事物業管理資質條件。對此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甲方轉讓商業廣場項目給乙方進行物業管理一事,經雙方充分協商達成如下一致協議:
一、甲方同意將商業廣場項目轉讓給乙方進行物業管理。
二、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轉讓,對商業廣場項目進行物業管理。
三、轉讓物業管理期限從年月日起至商業廣場項目業主委員會終止乙方對該項目物業管理之日止。
四、本合同書的生效應征得商業廣場項目業主同意,對此乙方承諾已征詢業主(或房屋租賃戶)同意。
五、從本合同書簽訂生效之日起,甲方在與商業廣場項目業主(或房屋租賃戶)簽訂的《物業管理合同》中,所約定的權利、義務一并轉移給乙方。
六、本合同書簽訂生效之日前,商業廣場項目業主(或房屋租賃戶)所欠甲方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對原與甲方已簽訂物管合同的業主(或房屋租賃戶),乙方同意先按50%自行墊付甲方(附清單),然后乙方向欠款的業主(或房屋租賃戶)收取物管、水、電欠費和滯納金、違約金。對原與甲方未簽訂物管合同的業主(或房屋租賃戶),鑒于已實際享受物管服務的事實,根據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其業主(或房屋租賃戶)應予繳納物管費,該費用由乙方依據合法程序負責追收繳納。
七、乙方承諾接受原甲方在商業廣場工作的物管人員(包括保安、清潔工),保證其工資及福利待遇不得低于原標準,并按國家相關政策作相應調整。在物管人員(包括保安、清潔工)交接過程中若產生矛盾糾紛或經濟補償問題均由乙方負責承擔解決。
八、甲方將商業廣場A2區4樓建筑面積作為物管用房(含室內部分辦公用品)及該商業廣場的水電設施、公共區域設施(電梯、照明、綠化、道路等)一并交給乙方(附清單),有乙方使用并負責維修、維護。且A2區4樓只能用作物管辦公不得將此房變賣、出租或抵押。
九、乙方經營期間有權對該區道路、空間等進行合理規劃、管理和使用。
十、對連接原廣播局通道處、橋面及臨河道下面的防洪層空間,在不影響房屋主體質量、安全并通過城建規劃等前提下,可以進行合理利用,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產生的收益概由乙方享有。
十一、甲方原商業廣場售房部無償交付乙方(從簽訂合同即日起),如遇政府部門要求拆遷,乙方應無條件予以服從,拆遷事宜概由乙方與政府接洽。
十二、乙方管理商業廣場項目物業期間,應依法經營。其收益歸乙方所有,債務由乙方承擔。
十三、乙方因物業管理向商業廣場項目業主(或房屋租賃戶)收取的物業管理費標準,按甲方與商業廣場項目業主簽訂的《物業管理合同》約定的標準執行。非經合法程序,乙方不得擅自提高物業管理收費標準。
十四、本合同書生效后,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自己的合同義務。
十五、本合同書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兩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物業公司股東會決議 篇3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系方式:
基于甲乙雙方現建立合法的勞務關系,根據_____及有關的法律、法規和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遵循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一致同意訂立本勞務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作為雙方履約依據,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章、合同的類型與期限
第一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二條、錄用條件為:
1、學歷文化:
2、身體狀況:
3、工作技能:
4、團隊精神:
5、其他:
第二章、工作內容與工作地點
第三條、乙方同意并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_______,從事___工作,該崗位工作任務與職責如下:
該崗位的績效考核辦法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甲方因工作需要,依據乙方的專業、特長、工作能力和表現,需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及其工作報酬的,原則上應協商一致,但以下情況除外:
1、甲方因生產經營服務需要,產業、產品結構調整及組織機構設置等情況發生變化需調動乙方工作崗位時,乙方應予接受。
2、甲方確因生產經營服務需要,可以臨時安排乙方從事其他崗位工作,工作期限由雙方協商確定。
3、乙方因技能、身體等因素達不到生產服務、工作質量、產量等指標,不能勝任工作的。
第五條、乙方應認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崗位職責,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其本職工作;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在其他單位_____。
第六條、乙方的工作地點為_____,甲方因工作需要,有權臨時調動乙方的工作崗位(3個月內),乙方應當服從。如甲方需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或者派乙方到外單位工作(3個月以上)。
第三章、工作時間與休息時間
第七條、甲乙雙方同意乙方崗位按照下列方式確定乙方的工時制度。
第八條、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國家的規定支付乙方工資報酬。
乙方加班須征得甲方確認同意,否則不視為加班。
第四章、勞務報酬
第九條、乙方在正常出勤并付出正常勞動后,有權獲得相應得勞務報酬。乙方崗位的薪酬制度雙方約定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雙方約定加班加點計發工資基數為___元/天,事假扣除標準為___元/天,病假扣除標準為___元/天,曠工扣除標準為_______元/天。
第十一條、甲方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甲方每月_______日支付乙方上月的工資。甲方按月將工資打到乙方賬戶上,乙方在指定銀行領取。
第十二條、甲方不得隨意、無故克扣乙方工資,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代扣乙方工資:
1、甲方代扣代繳乙方的個人所得稅。
2、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
3、因乙方本人原因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需要賠償的,甲方可從乙方本人的工資中扣除。
4、法律、法規規定可以從乙方工資中扣除的其他費用。
第五章、社會_____和福利待遇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約定,甲方為乙方購買_________意外傷害_____卡,用于乙方在為甲方提供勞務過程中發生意外傷害的補償。_____期間與本合同期限相同。
第十四條、甲方為乙方另外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章、規章制度與勞動紀律
第十五條、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甲方應將制定、變更的規章制度及時告知員工,乙方應嚴格遵守。
第十六條、乙方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社會公德、職業道德,維護甲方的聲譽和利益。乙方不得從事其他任何與甲方利益沖突的第二職業或活動,并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和知識產權。
第十七條、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甲方有權按國家和本單位的規定對乙方給予紀律處分或經濟處罰,直至通知解除本合同。
第七章、_____、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八條、甲方建立健全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乙方確認,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對乙方已經履行了告知義務,并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乙方應嚴格遵守相關操作流程與安全制度。
第十九條、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條件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并依照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勞動防護用品,乙方應嚴格按要求穿戴勞防用品。
第二十條、甲方對乙方進行職業技術、安全衛生、規章制度等必要的教育與培訓,乙方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第八章、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履行中,在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前提下,根據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甲、乙雙方可以就工資、崗位、工作內容等事項對本合同進行變更;未經與對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對本合同約定事項進行單方變更。
第二十二條、雙方約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與乙方解除本合同
1、因乙方未能在5天內提供其被錄用的相關資料,至使甲方無法辦理錄用及其他相關手續的。
2、乙方被查實在應聘時向甲方提供的其個人資料是虛假的,包括但不限于:離職證明、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學歷證明、體檢證明等是虛假或偽造的;應聘前患有精神病、傳染性疾病及其它嚴重影響工作的疾病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應聘前曾受到其它單位記過、留廠察看、開除或除名等嚴重處分、或者有吸毒等劣跡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應聘前曾被勞動教養、拘役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等。
3、嚴重違反甲方的勞動紀律、員工手冊或規章制度。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______元(含)以上重大損害的。
5、乙方系特種作業人員的,因其自身原因違章作業或造成物損_____元以上事故的,除給予經濟處罰或處分外,甲方還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6、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
7、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勞動教養、公安機關收容教育的。
8、乙方向甲方辭職或者經協商被甲方解除聘用的。
9、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合同的。
第二十三條、除甲方規章制度另有規定外,下列行為為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的行為,乙方具有下列行為的,甲方可不經預告給予解除勞動合同并不給予補償:
1、連續曠工____日或一年累計曠工____日以上。
2、對別人惡語中傷、辱罵,_____,詆毀公司或他人的名譽、信用的。
3、對主管和同事使用恐嚇、脅迫、暴行及其他不法行為,危害人身安全的。
4、挑撥是非,教唆、_____他人怠工或者_____,參與打架斗毆的。
5、私自接受業主和客戶饋贈的。
6、服務態度惡劣、損害客戶利益、影響公司聲譽的。
7、_____公私財物的。
8、連續兩次在群眾測評被排在后三位或被公司處理兩次以上仍不改正。
9、利用社會不良力量解決公司內部問題的。
10、蓄意違抗公司或主管領導的合理安排或調遣,拒不服從工作分配。
第二十四條、乙方因工作失職造成他人或自身人身傷害和經濟損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并負責賠償。
第二十五條、乙方可以根據法律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第九章、培訓服務期與競業限制
第二十六條、如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進行專業技術培訓,應約定服務期和違約金。
第二十七條、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業秘密,乙方有義務保守商業秘密。
第十章、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的勞動爭議,協商不成或不愿調解的,按照法律的規定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章、其他規定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如與法律、法規相抵觸的,或者因法律、法規的變更而不一致的,以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為準。
第三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有約定的,從約定;雙方沒有約定的從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第三十一條、甲、乙雙方另行約定條款
1、甲乙雙方對本合同約定的工時工作制度、勞動報酬標準無異議,并保證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不再就月工資金額和加班工資標準再追究對方的責任。
2、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二條、雙方確認,在簽署本合同前已仔細審閱過本合同的內容,并完全了解本合同各條款的含義。
第三十三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
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
__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