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退房相關常識(精選3篇)
商品房退房相關常識 篇1
商品房退房常識
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閆鵬律師團隊。代理過眾多房地產案件,群體性房地產案件,歡迎來所參觀,考察;137 1676 3515
商品房買賣引發的糾紛越來越多,那要是簽訂了購房合同又想要退房怎么辦?接下來為大家整理了一些關于買了房子想要退房應該怎么退方面的知識,歡迎大家閱讀!
商品房退房的流程:
1、買房人發出退房通知。
買房人可通過掛號信、傳真或者電話的形式向開發商提出。因開發商責任導致退房,應由開發商承擔退房造成的損失,包括貸款利息、首付款的存款利息、購房的稅費等;如購房合同中約定了退房的賠償標準,按合同約定處理,合同約定的賠償標準不足彌補損失的,可另行要求賠償;因購房者貸款申請未批準,合同雙方對付款方式不能協商一致等原因導致退房的,開發商無需承擔賠償責任。
2、15天內辦好各種手續。
買房人提出退房要求后15日內,開發商應當退還買房人已經支付的全部房款,并且負責辦理買房人與貸款銀行解除或者終止合同的全部手續,在所述手續或者文件尚未簽訂前,開發商應當代替買房人向貸款銀行支付每月支付的本金與利息。
3、開發商退還房款。
開發商應當在買房人發出退房通知后,將全部購房款返還給買房人,并且辦理完畢公積金管理機構或者貸款銀行的還款手續。如果無法辦理完成前述內容,自買房人發出退房通知后第16日至買房人取得全部房款之日,開發商應當每天向買房人支付相應的違約金。
商品房可以退房的情形:
1、延遲交房
此現象比較嚴重,延遲交房是指到了開發商與購房人在合同中約定的交房日后,卻遲遲得不到開發商的入住通知。一般約定的延遲交付房屋可以退房的期限是30天到90天不等,如果超過這個期限開發商還不能交房,購房人就可以要求開發商退房,并要求雙倍返還訂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2、開發商缺少有效證件與批文,導致合同無效
根據規定,開發商必須證件齊全才能蓋樓、賣房。如果開發商證件不全,就屬于違法操作,與買房人簽署的合同屬于無效合同。由于是無效合同,購房人應當騰空房屋,開發商應當返還購房人交納的房款。
3、開發商沒經購房人同意變更設計
在購房人與開發商簽訂的合同中,一般都約定開發商在變更設計之前,必須經過購房人同意。否則,開發商構成違約,購房人有權退房。發生開發商未經購房人同意而擅自變更房屋戶型、朝向、面積等有關設計的情況,購房人可以依據合同約定要求開發商退房。
4、拿不到產權證
由于開發商的原因,買房人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無法得到產權證,如約定此條件可退房,買房人就可以要求退房。另外,由于前幾年一些房地產運作不規范,一些開發商拖欠政府土地出讓金等問題時有發生,導致購買這些樓盤的購房人入住多年后無法拿到房屋產權證,購房人也可以要求退房。
5、無法得到貸款
在簽訂合同時,除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外,都有對商業貸款或公積金貸款的約定。如果是公積金貸款,需要開發商出具相關資料,交由公積金歸集部門審核。如果開發商提供的資料顯示出不具備公積金貸款條件,購房人因此而不能取得公積金貸款,購房人就可以要求退房。同樣,如果因開發商的原因購房人無法辦理商業按揭貸款的,也可以依照合同規定退房。
6、實測房屋面積與暫測面積的誤差超過3%
套內建筑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這突破了以前按建筑面積來測量的“慣例”。
7、房屋質量不合格
房屋質量不合格是房屋的“硬傷”,目前北京房地產市場較少發生。出現這種情況,首先是開發商難以拿到《竣工備案表》,無法交房。或者是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體結構質量經核驗確屬不合格。
商品房退房相關常識 篇2
買方:(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等價有償、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甲方向乙方購買苗木事項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資信守。
第一條 標的、數量、交貨
1.1 標的名稱、品種、型號規格、單價、金額見合同附件“貨物清單”,乙方交付的貨物必須與合同附件“貨物清單”的內容要求相一致。
1.2 供貨數量:本合同“貨物清單”的供貨數量是預計數,實際供貨數量以每次甲方實際要求的供貨數量為準。
1.3 交貨時間和地點:以“貨物清單”記載的時間和地點為準,且應至少提前 三個工作日(可視路程另行約定調整)通知乙方。若臨時變更時間和地點的應提前三個日歷天通知乙方,并給予乙方充足的交貨時間。
1.4 除技術規格另有規定外,計量單位使用公制。
第二條 價格
2.1 合同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詳見合同附件“貨物清單”。
2.2 本合同總價格為預計數,實際價格按每次實際供貨數量乘以本合同單價為準,本合同實際結算金額超合同暫定總額時,甲、乙雙方簽訂補充協議。
2.4 貨物的單價詳見合同附件(貨物清單)。
第三條 結算方式和付款方式合同簽訂后,甲方應支付30%的預付款給乙方,作為定金。供花卉結束后,乙方憑甲方確認的“花卉驗收單”及采購合同與甲方當日結算余款。本合同以人民幣為貨幣單位,采用現金支付。
第四條 花卉質量要求 由甲方到乙方苗圃選苗并做好標記,乙方應按甲方選苗并做好標記的花卉進行供貨,確保產品質量。
第五條 雙方責任及義務
5.1 甲方責任: ⑴核實進場花卉的品種、規格、數量是否與“貨物清單”相符,如不一致時,督促乙方及時調換。 ⑵按實際發貨清單支付花卉款;⑶負責合同履行,對貨物質量進行驗收等事宜;
5.2 乙方責任: ⑴保證花卉的質量達到甲方要求。 ⑵按甲方的書面通知要求組織供貨。
第六條 驗收方式花卉進場后,由甲方工地負責人與乙方共同驗收,驗收標準按本合同約定內容進行。花卉驗收合格后,由甲方工地負責人開據“花卉驗收單”作為乙方結算憑據。若乙方未按甲方做好標記的花卉送貨,甲方可以退貨,乙方必須迅速將缺少部分的花卉補齊。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若甲方無故拒絕收貨或不按合同約定支付貨款的,視為甲方違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并可要求甲方承擔乙方一切經濟損失和違約責任。(甲方逾期付款,按合同總金額支付給乙方每日0.5%的違約金,以此類推。)
7.2若乙方未在規定的時候內交貨或貨物質量達不到甲方的要求,需承擔甲方的一切經濟損失和違約責任。(按合同總金額支付給甲方每日0.5%的違約金,以此類推。)
附件:貨物清單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簽約人): (或授權簽約人):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________年____月日
商品房退房相關常識 篇3
立合同雙方:
出售人: (以下簡稱甲方)
代理人: (以下簡稱乙方)
買受人:
雙方根據《上海市優惠價房出售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同意將坐落在上海市區 (縣)街道 (鎮)路 (弄)支弄號室計建筑面積平方米的房屋以優惠價出售給乙方。
第二條 上述房屋按住房綜合造價的 %年每平方米建筑面積 元計價,另計房屋地段、層次、朝向、設施因素計算,每平方米建筑面積售價 元,共計售價(大寫) 元。
第三條 乙方在合同簽訂時交納定金300元整。
第四條 乙方在合同簽訂后30天內一次付清購房款,甲方給予 %優惠,乙方實付價款(大寫) 元。
第五條 乙方要求分期付款,必須征得甲方同意。首期付款占應付款 %,計(大寫) 元。余額計(大寫) 元,分 年付清,月利率 ‰,余額款本息共計(大寫) ,每月月底前交付(大寫) 元,最后在 年 月底前全部付清。合同簽訂后30天內交付首期購房款。
第六條 乙方分期付款而逾期交付,已交購房款作違約金由甲方收取,從未交款當月起向甲方繳付按公房租金標準計價的臨時使用費,補交住宅建設債券。預付維修費按已支出的維修費用結算,多退少補。
第七條 乙方購房款未付清前調離本市、出國定居或去世,由其代理人或繼承人付款。如乙方去世又無繼承人,房屋由所在地區、縣房管局根據《繼承法》向法院申請按絕產接管,未付清的購房款由接管單位補交。
第八條 甲方收到乙方購房款、維修費,在合同簽訂30天內交割房屋。
第九條 甲乙雙方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交付有關手續費和產權登記費。乙方分期付款則要購房款全部付清后方可取得房屋所有權證。
第十條 甲乙雙方在合同簽訂后30天內預付住房售后維修費。甲方按住房綜合造價多層住宅 %(高層住宅 %),提取維修費(大寫) 元,連同乙方按住房綜合造價多層住宅 %(高層住宅 %)預付維修費(大寫) 元,落實維修單位,負責修理房屋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
第十一條 上述房屋的基地和園地屬國家所有,乙方不得擅自改建或搭建;公用部位設施屬同幢所有權人共有,乙方保證不侵占使用。
第十二條 乙方保證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土地、私房、建筑管理等的各項法規和規定,按時向提供售后服務和管理的管房單位或組織交納管理費用。
第十三條 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乙方履行合同,定金抵付購房款,未履行合同,定金不予返還;甲方不履行合同,定金雙倍償還乙方。
第十四條 本契約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屋所在地管房部門或組織,房產交易所各執一份存證。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表人(簽章): 代表人(簽章):
年 月 日訂立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