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合同(國內旅游)(臺州)(精選29篇)
旅游合同(國內旅游)(臺州) 篇1
旅游合同(國內旅游)說明
一、本合同文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浙江省旅游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制訂的示范文本,供合同雙方當事人使用。
二、本合同適用于國內旅游。
三、本合同的乙方必須持有《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分支機構必須以組團社名義和甲方簽訂合同。
四、乙方應根據本合同制定的旅游行程,作為本合同附件在出發前交給甲方。
五、甲方在簽訂合同前,有權要求乙方出示合同提及有關的乙方有關證書、證明文件和旅游管理規定。
六、乙方提供的與本次旅游有關的廣告、宣傳制品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對乙方具有約束力。
七、甲方應妥善保存有關票據、證明及資料,以便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作為投訴憑證、索賠證據。
甲方(旅游者):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
乙方(旅行社):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浙江省旅游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的基礎上,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旅游時間
旅游時間共________晚________天,旅游線路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時間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出發地點__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行程結束地點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旅游價格和支付時間約定
甲方參加本次旅游共________人,報價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拾________萬________千________百________拾________元整。包括:交通費(不含機場的行李超重費)、餐費(若在飛機上用餐,則不另外安排用餐)、住宿費(不含酒店內各種酒類、飲料、洗衣、通訊等費用)、門票費(不含園中園門票)、導游服務費及________________費。
甲方應在出團前________個工作日內將旅游團款直接交付乙方或匯入乙方指定的銀行________________(賬戶名稱: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甲方在支付全部旅游費用后,乙方應當出具旅游發票。
第三條 旅游有關事項的約定
1.用餐標準:________________
住宿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
2.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
3.游覽景點:________________
4.平均每天安排購物不超過________次,每次購物時間不超過________分鐘。
5.自費項目:________________
自費娛樂項目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拾________萬________千________百________拾________元。
6.導游應按《導游服務質量》規定,為甲方提供服務。
第四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甲方預期付款不超過________個工作日的,自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個工作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甲方應當支付逾期應付款的利息,利息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
甲方在出團前未支付全額旅游團款的,乙方可以終止合同。甲方承擔乙方的直接損失,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_____%的違約金。
2.擅自變更行程內容的違約責任
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中途擅自離團,不得要求乙方退回未完成行程的直接旅游費用,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擅自改變住宿飯店、餐飲、交通工具及購物地點的,費用自負,并不得要求退回相關旅游費用。
3.逾期提供有關材料的違約責任
甲方未按約定時間提供有關真實有效的材料,造成乙方無法辦理相關手續的,應當承擔乙方已支付的直接費用。
第五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擅自減少旅游景點的,每減少一個景點,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_____%的違約金(但不得低于合同總價的____%),并退還所減少景點的全額門市票價。
旅游合同(國內旅游)(臺州) 篇2
甲方:(旅游者或者單位)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或者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組團旅游社)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甲方參加由乙方組織的本次旅游的有關事項經平等協商,自愿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旅游內容)
旅游線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出發時間為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結束時間為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計_____天_____夜。
前款所列旅游線路、行程安排詳見《旅_程表》,《旅_程表》經甲、雙方簽字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服務標準)本旅游團服務質量執行國家旅游局頒布實施的《旅行社旅游服務量》標準(或有甲、乙雙方約定)。
第三條(旅游費用)本旅游團旅游費用總計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其中成人______________,兒童_____________。
第四條(項目費用)甲乙依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支付的旅游費用,包含以下項目:
1、交通客票費:乙方代向甲方向民航、鐵路、長途客運公司、水運等公共交通部門購買交通客票的費用。
2、餐飲住宿費:《旅_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餐飲、住宿費用。
3、門票費用:《旅_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旅游項目的第一道門票費。
4、保險費:含保險范圍內旅行社責任保險、人身意外險。
5、導游:優秀導游服務。
前款第一項交通客運票費,如遇政府調整票價,該費用的退、補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三條辦理。第2項的餐飲住宿費,如甲方要求提高標準,經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應補交所需差額。
第五條(費項目費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支付的旅游費用,不包含以下項目:
1、旅途中發生的甲方個人費用:如交通工具上的個人餐飲費;個人傷病醫療費;行李起重費,旅途住宿期間的洗衣、電話、電報、飲料及酒水類費;自由活動費用;尋回個人遺失物品的費用與報酬及在旅程中因個人行為造成的賠償費用等。
2、甲方自行投保的保險費,航空人身意外保險費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保險的費用。
3、雙方約定的由甲方自行選擇的由其另行付費的游覽項目。
4、其他非四條所列項目的費用。
第六條(出發時間地點)甲方應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時____分于(地點)準時集合出發。甲方未準時到約定地點集合出發,也未能中途加入旅游團的,視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八條的約定要求賠償。
第七條(人數約定)本旅游團須有________人以上簽約方能成團。如人數未達到,乙方可以于約定出發日前________日(不低于2日)通知到甲方,解除合同。
乙方解除合同后,按照下列方式之一處理:
1、退還甲方已繳納的全部費用,乙方對甲方不負違約責任。
2、訂立另一旅游合同,費用如有增減,由乙方退回或甲方補足。
乙方未在約定的時間通知到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九條約定賠償甲方。
甲方提供的電話或傳真需是經常使用或能夠及時聯系到的,否則乙方在本條及其他條款中需要通知但通知不到甲方的,不承擔由此產生的賠償責任。
第八條(乙方取消)除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活動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應當立即通知甲方,并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游開始前2日通知到的,退還全部旅游費用,并賠付旅游費用的10%。
2、在旅游開始前1日通知到的,退還全部旅游費用,并賠付旅游費用的20%。
3、在旅游開始日及以后通知到的,退還全部旅游費用,并賠付旅游費用的30%。
第九條(甲方_)甲方可以在旅游活動開始前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須承擔乙方已經為辦理本次旅游支出的必要費用,并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游開始前2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并賠付旅游費用的10%。
2、在旅游開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并賠付旅游費用的20%。
3、在旅游開始日或開始后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參團的,支付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并賠付旅游費用的30%。
第十條(合同轉讓)經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將其在本旅游合同上的權利義務裝讓給具有參加本次活動條件的第三人,但應當在約定的出發前日通知乙方。如有費用增加,由甲方負擔。
第十一條(甲方義務)甲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甲方所提供的證件及相關資料必須真實有效。
2、甲方應確保自身身體條件適合參加旅游團旅游,并有義務在簽訂本合同同時將自身健康狀況告知乙方。
3、甲方妥善保管隨身攜帶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損壞或丟失的,責任自負。
4、甲方在旅游活動中應遵守團隊紀律,配合導游完成本次旅游活動。
5、甲方應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習慣和風土人情。
第十二條(乙方義務)乙方應履行下列義務:
1、乙方應當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對有關條款予以說明。
2、乙方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具備旅行社責任保險,并在接受甲方報名時提示甲方自愿購買旅游期間個人保險(如旅游意外傷害保險等)。
3、乙方代理甲方辦理旅游所需的手續,應妥善保管甲方各項證件,如有遺失或毀損,應立即主動補辦,并承擔補辦手續費,因此導致甲方的直接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應為甲方提供導游服務:無全陪的旅游團體,乙方應告知甲方旅游目的地的具體接洽辦法和應急措施。
5、甲方在旅游中發生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事故時,乙方應作出必要的協助和處理。如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6、乙方應當按照《旅_程表》安排甲方購物,不得強制甲方購物,不得擅自增加購物次數,當甲方發現所購物品系假冒偽劣商品,如購物為甲方要求,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如購物為行程內安排的,乙方應當協助甲方退還或索賠。
7、非乙方原因,導致甲方在旅游期間搭乘飛機、火車、長途汽車、地鐵、索道、纜車等公共交通運輸工具時受到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的,乙方應協助甲方向提供上列服務的經營者索賠。
第十三條(合同變更)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以書面形式變更本合同旅游內容。由此增加的旅游費用應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由此減少的費用,乙方應退還甲方,如給對方造成損失的,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損失。
第十四條(擅自變更合同)乙方擅自變更合同違反約定的,應退還甲方直接損失或承擔增加的旅游費用,并支付直接損失額或增加的旅游費用額一倍的違約金。
第十五條(旅_程延誤)因乙方原因,島之旅有開始后行程延誤的,乙方應當征得甲方書面同意,繼續履行本合同并支付旅游費用5%的違約金;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終止旅游的,乙方應當安排甲方返回并退還未完成的旅程費用,甲方應支付旅游費用5%的違約金。
甲方因延誤旅_程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六條(棄團)乙方在旅程中棄置甲方的,應當承擔棄置期間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退還還未完成的行程費用并支付旅游費用一倍的違約金。
第十七條(中途離團)甲方在旅程中未經乙方同意自行離團不歸的,視為單方面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還旅游費用。如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八條(不可抗力)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乙方延遲履行本合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十九條(擴大損失)甲、乙一方違約后,對方應當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導致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
甲、乙一方因防止損失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第二十條(委托招徠)乙方委托其他旅行社代為招徠時,不得以未直接收取甲方費用為由免責。
第二十一條(其他)本合同其他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爭議解決)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甲方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投訴,甲乙雙方均可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三條(合同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條(合同生效期)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本次旅行結束甲方離開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時為止。
附:旅_程表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或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或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合同(國內旅游)(臺州)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一、國際機票專屬優惠
甲方購買國際機票、即贈送_________元全程飛安險。(一般旅行社并無此項優惠保險)
二、國內旅游專屬優惠
乙方為甲方辦理履約保險_________元及責任保險_________元附加醫療_________元。(一般旅行社僅為旅客辦理履約保險_______元及責任保險_________元附加醫療_________元)
三、國外旅游專屬優惠:
甲方組團人數達_________人(含)以上、委托乙方所辦理之旅游團體:
a.乙方為甲方辦理履約保險_________元及責任保險_________元附加醫療_________元。(一般旅行社僅為旅客辦理履約保險_____元及責任保險_________元附加醫療_________元)
b.致贈國際電話卡一張。(一般旅行社并無此項優惠)甲方參加旅行團體之人數未達_________人、報名參加乙方或其他旅行社所組之旅游團體、即贈送_________元全程飛安險。(一般旅行社并無此項優惠保險)
四、本合約之甲方須提供證明為其身份證明文件影本。
五、本合約依政府司法機關之相關法令訂定、一式兩份、并由甲、乙雙方各執行一份為憑。并以誠信為最高處理原則、上述之各條款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如有未盡事宜,由各方協商,另訂補充條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旅游合同(國內旅游)(臺州) 篇4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旅游者或單位)
住所或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組團旅行社)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甲方參加由乙方組織的本次旅游的有關事項經平等協商,自愿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 旅游內容
本旅游團團號為:_________;旅游線路為:____________;旅游團出發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結束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共計_________天_________夜。
前款所列旅游線路、行程安排詳見《旅游行程表》。《旅游行程表》經甲、乙雙方簽字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 服務標準
本旅游團服務質量執行國家旅游局頒布實施的《旅行社國內旅游服務質量》標準(或由甲、乙雙方約定)。
第三條 旅游費用
本旅游團旅游費用總額共計________元人民幣。簽訂本合同之日,甲方應預付________元人民幣,余款應于出發前____日付訖。
第四條 項目費用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支付的旅游費用,包含以下項目:
1.代辦證件的手續費:乙方代甲方辦理所需旅行證件的手續費。
2.交通客票費: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鐵路、長途客運公司、水運等公共交通部門購買交通客票的費用。
3.餐飲住宿費:《旅游行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餐飲、住宿費用。
4.游覽費:《旅游行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游覽費用,包括住宿地至游覽地交通費、非旅游者另行付費的旅游項目第一道門票費。
5.接送費:旅游期間從機場、港口、車站等至住宿旅館的接送費用。
6.旅游服務費:乙方提供各項旅游服務收取的費用(含導游服務費)。
7.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前款第2項的交通客票費,如遇政府調整票價,該費用的退、補依照《民法典》第六十三條辦理。第3項的餐飲住宿費,如甲方要求提高標準,經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應補交所需差額。
第五條 非項目費用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支付的旅游費用,不包含以下項目:
1.各地機場建設費。
2.旅途中發生的甲方個人費用:如交通工具上的個人餐飲費;個人傷病醫療費;行李-超重費;旅途住宿期間的洗衣、電話、電報、飲料及酒類費;私人交通費;自由活動費用;尋回個人遺失物品的費用與報酬及在旅程中因個人行為造成的賠償費用等。
3.甲方自行投保的保險費:航空人身意外保險費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保險的費用。
4.雙方約定的由甲方自行選擇的由其另行付費的游覽項目費用。
5.其他非第四條所列項目的費用。
第六條 出發時間地點
甲方應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時_________分于_________(地點)準時集合出發。甲方未準時到約定地點集合出發,也未能中途加入旅游團的,視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八條的約定要求賠償。
第七條 人數約定
本旅游團須有_________人以上簽約方能成團。如人數未達到,乙方可以于約定出發日前_________日(不低于5日)通知到甲方,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后,按下列方式之一處理:
1.退還甲方已繳納的全部費用,乙方對甲方不負違約責任;
2.訂立另一旅游合同,費用如有增減,由乙方退回或由甲方補足。乙方未在約定的時間通知到甲方的,應按照本合同第九條約定賠償甲方。甲方提供的電話或傳真須是經常使用或能夠及時聯系到的,否則乙方在本條及其他條款中需要通知但通知不到甲方的,不承擔由此產生的賠償責任。
旅游合同(國內旅游)(臺州) 篇5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甲方(旅游者):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旅行社):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行社經營許可證號碼: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機構: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參加乙方旅行團旅游,為保證旅游服務質量,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旅游線路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旅游時間
旅游時間為_____日游,共_______晚_______天。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地點出發至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___地點結束。
第三條 價格及項目費用
甲方參加本次旅游共_________人,總金額為(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整。具體包含以下項目:
(1)代辦證件的手續費:乙方代甲方辦理所需旅行證件的手續費。
(2)交通客票費: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鐵路、長途客運公司、水運等公共交通部門購買交通客票的費用。
(3)餐館住宿費:《旅游行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餐館、住宿費用。
(4)游覽費:《旅游行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游覽費用,包括住宿地至游覽地交通費、非旅游者另行付費的旅游項目第一道門票費。
(5)接送費:旅游期間從機場、港口、車站等至住宿旅館的接送費用。
(6)旅游服務費:乙方提供各項旅游服務收取的費用(含導游服務費)。
(7)國內旅游意外保險費:_________元,(保險金額:_________元)。
(8)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非項目費用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支付的旅游費用,不包含以下項目:
(1)各地機場建設費。
(2)旅途中發生的甲方個人費用:如交通工具上的個人餐館費;個人傷病醫療費;行李-超重費;旅途住宿期間的洗衣、電話、報紙、飲料及酒類費;私人交通費用;自由活動費用;尋回個人遺失物品的費用與報酬及在旅程中因個人行為造成的賠償費用等。
(3)甲方自行投保的保險費:航空人身意外保險費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保險的費用。
(4)雙方約定的由甲方自行選擇的由其另行付費的游覽項目費用。
(5)其他非第四條所列項目的費用。
第五條 支付方式
甲方應當按下述第____種方式將旅游費用直接交付乙方或匯入乙方指定的銀行(賬戶名稱: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1.一次性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合同(國內旅游)(臺州) 篇6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甲方(旅游者):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旅行社):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行社經營許可證號碼: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機構: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參加乙方旅行團旅游,為保證旅游服務質量,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旅游線路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旅游時間
旅游時間為_____日游,共_______晚_______天。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地點出發至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___地點結束。
第三條 價格及項目費用
甲方參加本次旅游共_________人,總金額為(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整。具體包含以下項目:
(1)代辦證件的手續費:乙方代甲方辦理所需旅行證件的手續費。
(2)交通客票費: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鐵路、長途客運公司、水運等公共交通部門購買交通客票的費用。
(3)餐館住宿費:《旅游行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餐館、住宿費用。
(4)游覽費:《旅游行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游覽費用,包括住宿地至游覽地交通費、非旅游者另行付費的旅游項目第一道門票費。
(5)接送費:旅游期間從機場、港口、車站等至住宿旅館的接送費用。
(6)旅游服務費:乙方提供各項旅游服務收取的費用(含導游服務費)。
(7)國內旅游意外保險費:_________元,(保險金額:_________元)。
(8)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非項目費用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支付的旅游費用,不包含以下項目:
(1)各地機場建設費。
(2)旅途中發生的甲方個人費用:如交通工具上的個人餐館費;個人傷病醫療費;行李超重費;旅途住宿期間的洗衣、電話、報紙、飲料及酒類費;私人交通費用;自由活動費用;尋回個人遺失物品的費用與報酬及在旅程中因個人行為造成的賠償費用等。
(3)甲方自行投保的保險費:航空人身意外保險費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保險的費用。
(4)雙方約定的由甲方自行選擇的由其另行付費的游覽項目費用。
(5)其他非第四條所列項目的費用。
第五條 支付方式
甲方應當按下述第____種方式將旅游費用直接交付乙方或匯入乙方指定的銀行(帳戶名稱: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1.一次性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分期付款:
(1)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總金額的_________%,計(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整;
(2)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總金額的_________%,計(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整。
3.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在支付全部旅游費用后,乙方應當出具旅游發票。
第六條 景點安排
1.乙方應根據本合同制定明確具體的旅游行程,作為本合同附件在出發前_________日交給甲方。
2.游覽景點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平均每天安排購物不超過_________次,每次購物時間不超過_________分鐘。
4.甲方參加乙方安排的自費娛樂項目包括:_________(每人_____元)、_________(每人______元)、______(每人_______元)。自費娛樂項目總金額為(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整。
第七條 住宿交通
1.住宿飯店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通工具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飛機,起止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火車:□空調□無空調,□軟臥□硬臥□軟座□硬座,起止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汽車:□大型客車□小型客車,□空調□無空調,起止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輪船:□空調□無空調,□軟臥□硬臥□軟座□硬座,起止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服務內容
1.導游(含領隊)服務內容包括: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提供的服務應符合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規定。乙方與本次旅游有關的廣告、宣傳制品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對乙方具有約束力。
第九條 人數約定
本旅游團須有_____人以上簽約方能成團。如人數未達到,乙方可以于約定出發日前_____日(不低于5日)通知到甲方,解除合同
乙方解除合同后,按下列方式之一處理:
(1)退還甲方已繳納的全部費用,乙方對甲方不負違約責任。
(2)訂立另一旅游合同,費用如有增減,由乙方退回或由甲方補足。
乙方未在約定的時間通知到甲方的,應按照本合同約定賠償甲方。甲方提供的電話或傳真須是經常使用或能夠及時聯系到的,否則乙方在本條及其他條款中需要通知但通知不到甲方的,不承擔由此產生的賠償責任。
第十條 甲方退團
甲方可以在旅游活動開始前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須承擔乙方已經為辦理本次旅游支出的必要費用,并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10%。
(2)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至第3日能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20%。
(3)在旅游開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販必要費用后余額的30%。
(4)在旅游開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50%。
(5)在旅游開始日或開始后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參團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100%。
第十一條 乙方取消
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活動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應當立即通知甲方,并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10%。
(2)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20%。
(3)在旅游開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30%。
(4)在旅游開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50%。
(5)在旅游開始日及以后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100%。
第十二條 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應當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對有關條款予以說明。
2.乙方應為甲方提供導游服務全陪的旅游團體,乙方應告知甲方旅游目的地的具體接洽辦法和應急措施。
3.乙方領隊在帶領甲方旅行、游覽過程中,應當就可能危及甲方人身安全的情況,向甲方作出真實說明和明確警示,并按照乙方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危害的發生。
4.乙方代理甲方辦理旅游所需的手續,應妥善保管甲方的各項證件,如有遺失或毀損,應立即補辦,并承擔補辦手續費,因此導致甲方的直接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5.乙方不得與其他單位和個人惡意串通,采取欺騙、誤導的手段招徠旅游者;
6.乙方旅游團隊的領隊不得與境內外接待社、導游及為旅游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其他經營者串通欺騙、脅迫甲方消費。
7.乙方不得向旅游者提供虛假旅游服務信息或者發布虛假廣告。
8.甲方在旅游中發生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事故時,乙方應做出必要的協助和處理。如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9.非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在旅游期間搭乘飛機、輪船、火車、長途汽車、地鐵、索道、纜車等公共交通運輸工具時受到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的,乙方應協助甲方向提供上列服務的經營者索賠。
10.乙方不得偽造冒用其他旅游經營者的注冊商標和質量認證標志,擅自使用其他旅游經營者的名稱。
11.乙方應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提供服務。
12.乙方不得向旅游者介紹和提供含有損害國家利益和民族尊嚴以及民族、宗教歧視等內容的旅游項目。
13.乙方在旅游行程中安排甲方在指定購物場所購買商品,商品出現質量問題的,乙方應當協助甲方退換;乙方和指定購物場所的經營者有串通、欺騙行為,或者對商品質量作出承諾、保證,但商品不符合其承諾、保證的質量要求,造成甲方人身傷害或者財產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乙方賠償后,可以依法向經營者追償。
第十三條 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知悉旅游經營者所提供的產品及服務的真實情況;
2.甲方有權自主選擇旅游經營者及其服務項目和方式;
3.甲方有權要求旅游經營者按照約定或者慣例提供質價相符的服務;
4.甲方有權拒絕強制交易行為和合同約定以外的收費服務;
5.甲方的人身、財產安全有權獲得保障;
6.甲方的人格尊嚴、宗教信仰和民族風俗習慣有權得到尊重;
7.甲方應當配合導游工作,遵守團隊紀律;
8.甲方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
9.甲方應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習慣和風土人情。
10.甲方應當保護旅游資源和生態環境,愛護文物古跡和旅游設施;
11.甲方應當遵守安全和衛生管理規定;
12.甲方在旅游活動中應遵守團隊紀律,配合導游完成本次旅游行程。
13.甲方所提供的證件及相關資料必須真實有效,還應確保其自身條件適合參加旅游團旅游,并有義務在簽訂本合同時將自身健康狀況告知乙方。
14.甲方應妥善保管隨身攜帶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損壞或丟失的,責任自負。
第十四條 合同的轉讓
經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將其在本旅游合同上的權利義務轉讓給具有參加本次旅游條件的第三人,但應當在約定的出發日前_________日通知乙方。如有費用增加,由甲方負擔。
第十五條 合同的變更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以書面形式變更本合同旅游內容。由此增加的費用應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由此減少的旅游費用,乙方應退還甲方。如給對方造成損失的,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損失。
乙方擅自變更合同違反約定的,應當退還甲方直接損失或承擔增加的旅游費用,并支付直接損失額或增加的旅游費用額一倍的違約金。甲方擅自變更合同違反約定的,不得要求退還旅游費用。因此增加的旅游費用,由甲方承擔。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六條 旅游行程延誤
因乙方原因,導致旅游開始后行程延誤的,乙方應征得甲方同意,繼續履行本合同并支付旅游費用_________%的違約金因此導致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終止旅游的,乙方應當安排甲方返回并退還完成的旅程費用,支付旅游費用_________%的違約金。
甲方因延誤旅游行程支出的住宿和其他必要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七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在旅程中棄置甲方的,應當承擔棄置期間甲方支出的住宿和其他必要費用,退還未完成的行程費用并支付旅游費用一倍的違約金。
2.甲方在旅程中未經乙方同意自行離團不歸的,視為單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還旅游費用。如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甲、乙一方違約后,對方應當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甲、乙一方因防止損失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4.乙方沒有盡到嚴謹的旅游組織者應盡的責任,將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任何損失。
5.乙方違反向甲方提供必要信息的義務,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承擔。
第十八條 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于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第十九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二十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
(1)雙方協商和解;
(2)向旅游、工商行政等管理部門或者消費者協會申訴或者投訴;
(3)有仲裁協議的提請仲裁機構仲裁;
(4)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一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二十二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觸。
第二十三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2.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旅游合同(國內旅游)(臺州) 篇7
甲方:_________(旅行社或公司)
地址: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姓名或團體名稱)
地址: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旅游事業管理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 旅游的時間安排
由甲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為乙方提供旅游服務。
第二條 旅游的地點及每個旅游景點的時間安排
甲方為乙方提供的旅游景點為_________個。分別是_________。
每天的時間安排為上午_________時至_________時,下午_________時至_________時。
第三條 旅游的生活安排
甲方為乙方提供食宿,每天伙食在_________元.
第四條 導游服務
第五條 旅游的費用
本次旅游的費用總計_________元(包括食宿在內)。在旅游出發前_________日交清。
第六條 旅游的交通工具
甲方為乙方提供交通工具。_________等交通工具都由甲方聯系、提供,并保證乙方的旅游安全。
第七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及違約金
1.甲方應按本合同的規定按時為乙方安排本次旅游。
2.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擅自減少或增加旅游景點和縮短旅游時間。如甲方違反約定,應向乙方賠償_________%的違約金或者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按約定繼續提供旅游服務,甲方不提供的,乙方可以自行旅游,支出的合理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增加游覽景點的,增加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3.甲方應按本合同規定為乙方提供優質的服務。在旅游期間,甲方應派醫務人員、保安人員等隨行,以保證本次旅游的順利進行。
4.甲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否則按約定賠償乙方損失額_________元。
5.由于甲方的原因導致乙方受到財產損失和人身傷害的,甲方負賠償責任。如因第三人的過錯造成損失的,甲方在賠償后,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第八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及違約金
1.乙方應按時交納旅游費用,如違反規定在旅游出發前_________天內還不交清的,甲方有權不與乙方簽訂合同,取消乙方的旅游事項。
2.乙方應遵守甲方安排在本次旅游當中的安全事項及其他合理要求,不得擅自單獨行動,否則后果自負。
第九條 本合同在執行前或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后,另訂附則附于本合同之內,所有附則在法律上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由甲、乙方各執_____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旅游合同(國內旅游)(臺州) 篇8
甲方(團體或個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組團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參加乙方組織的旅行團旅游,為保證旅游服務質量,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報名與成團
1、甲乙雙方共同確認:在簽訂本合同前,已詳細閱讀及充分理解由_________市旅游局制定、__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監制的《__________市出境旅游報名須知及責任細則》(以下簡稱“須知”)。
2、甲乙雙方共同確認:乙方已就其服務項目及質量標準向甲方作出了全面介紹及詳細說明。
第二條內容與標準
1、主要事項旅行團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報名人數_______________,初定出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旅游線路_____________________,天數_______________,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住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早餐____次,正餐___次,標準:___________導游服務派領隊。
2、甲乙雙方同意恪守上述約定。甲方保證在旅游活動中服從乙方的統一安排和要求,乙方保證所提供的各項服務符合國家與行業規定的標準。
第三條違約責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視作違約,并承擔賠償責任:
(1)因故意或過失未達到本合同規定的內容和標準而造成甲方直接經濟損失的;
(2)乙方的服務未達到國家或行業規定的標準。
2、甲方違反合同規定,對其自身的損失應責任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應承擔賠償責任。
3、不承擔違約責任的情況: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對方,并提供事故詳情及不能履約的有效證明材料。
4、乙方在旅游質量問題發生前后已采取以下措施的,應減輕或免除責任:
(1)對旅游質量和安全狀況已給予充分說明、提醒、勸誡、警告或事先說明;
(2)所發生的質量問題已采取了預防性措施;
(3)質量問題的發生是全部或部分由于賠償請求人自身的過錯;
(4)質量問題發生后,乙方及時采取了善后處理措施。
第四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監所申請調解、提出投訴和賠償請求。
2、雙方協商、調解不成的,向當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五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合同(國內旅游)(臺州)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旅游者或者單位)
住所或者單位地址: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組團旅游社)
地址: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甲方參加由乙方組織的本次旅游的有關事項經平等協商,自愿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旅游內容)
旅游線路:
旅游出發時間為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結束時間為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共計___________天___________夜。
前款所列旅游線路、行程安排詳見《旅游行程表》,《旅游行程表》經甲、雙方簽字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服務標準)本旅游團服務質量執行國家旅游局頒布實施的《旅行社旅游服務
量》標準(或有甲、乙雙方約定)。
第三條(旅游費用)本旅游團旅游費用總計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其中成人________________,兒童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項目費用)甲乙依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支付的旅游費用,包含以下項目:_______________
1、交通客票費:乙方代向甲方向民航、鐵路、長途客運公司、水運等公共交通部門購買交通客票的費用。
2、餐飲住宿費:《旅游行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餐飲、住宿費用。
3、門票費用:《旅游行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旅游項目的第一道門票費。
4、保險費:含保險范圍內旅行社責任保險、人身意外險。
5、導游:優秀導游服務。
前款第一項交通客運票費,如遇政府調整票價,該費用的退、補依照《民法典》第六十三條辦理。第2項的餐飲住宿費,如甲方要求提高標準,經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應補交所需差額。
第五條(費項目費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支付的旅游費用,不包含以下項目:
1、旅途中發生的甲方個人費用:如交通工具上的個人餐飲費;個人傷病醫療費;行李起重費,旅途住宿期間的洗衣、電話、電報、飲料及酒水類費;自由活動費用;尋回個人遺失物品的費用與報酬及在旅程中因個人行為造成的賠償費用等。
2、甲方自行投保的保險費,航空人身意外保險費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保險的費用。
3、雙方約定的由甲方自行選擇的由其另行付費的游覽項目。
4、其他非四條所列項目的費用。
第六條(出發時間地點)甲方應于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時__________分于(地點)準時集合出發。甲方未準時到約定地點集合出發,也未能中途加入旅游團的,視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八條的約定要求賠償。
第七條(人數約定)本旅游團須有_____________人以上簽約方能成團。如人數未達到,乙方可以于約定出發日前_____________日(不低于2日)通知到甲方,解除合同。
乙方解除合同后,按照下列方式之一處理:
1、退還甲方已繳納的全部費用,乙方對甲方不負違約責任。
2、訂立另一旅游合同,費用如有增減,由乙方退回或甲方補足。
乙方未在約定的時間通知到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九條約定賠償甲方。
甲方提供的電話或傳真需是經常使用或能夠及時聯系到的,否則乙方在本條及其他條款中需要通知但通知不到甲方的,不承擔由此產生的賠償責任。
第八條(乙方取消)除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
游活動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應當立即通知甲方,并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游開始前2日通知到的,退還全部旅游費用,并賠付旅游費用的10%。
2、在旅游開始前1日通知到的,退還全部旅游費用,并賠付旅游費用的20%。
3、在旅游開始日及以后通知到的,退還全部旅游費用,并賠付旅游費用的30%。
第九條(甲方退團)甲方可以在旅游活動開始前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須承擔乙方已經為辦理本次旅游支出的必要費用,并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游開始前2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并賠付旅游費用的10%。
2、在旅游開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并賠付旅游費用的20%。
3、在旅游開始日或開始后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參團的,支付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并賠付旅游費用的30%。
第十條(合同轉讓)經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將其在本旅游合同上的權利義務裝讓給具有參加本次活動條件的第三人,但應當在約定的出發前日通知乙方。如有費用增加,由甲方負擔。
第十一條(甲方義務)甲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甲方所提供的證件及相關資料必須真實有效。
2、甲方應確保自身身體條件適合參加旅游團旅游,并有義務在簽訂本合同同時將自身健康狀況告知乙方。
3、甲方妥善保管隨身攜帶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損壞或丟失的,責任自負。
4、甲方在旅游活動中應遵守團隊紀律,配合導游完成本次旅游活動。
5、甲方應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習慣和風土人情。
第十二條(乙方義務)乙方應履行下列義務:
1、乙方應當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對有關條款予以說明.
2、乙方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具備旅行社責任保險,并在接受甲方報名時提示甲方自愿購買旅游期間個人保險(如旅游意外傷害保險等)
3、乙方代理甲方辦理旅游所需的手續,應妥善保管甲方各項證件,如有遺失或毀損,應立即主動補辦,并承擔補辦手續費,因此導致甲方的直接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應為甲方提供導游服務:無全陪的旅游團體,乙方應告知甲方旅游目的地的具體接洽辦法和應急措施。
5、甲方在旅游中發生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事故時,乙方應作出必要的協助和處理。如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6、乙方應當按照《旅游行程表》安排甲方購物,不得強制甲方購物,不得擅自增加購物次數,當甲方發現所購物品系假冒偽劣商品,如購物為甲方要求,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如購物為行程內安排的,乙方應當協助甲方退還或索賠。
7、非乙方原因,導致甲方在旅游期間搭乘飛機、火車、長途汽車、地鐵、索道、纜車等公共交通運輸工具時受到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的,乙方應協助甲方向提供上列服務的經營者索賠。
第十三條(合同變更)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以書面形式變更本合同旅游內
容。由此增加的旅游費用應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由此減少的費用,乙方應退還甲方,如給對方造成損失的,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損失。
第十四條(擅自變更合同)乙方擅自變更合同違反約定的,應退還甲方直接損失或承擔增加的旅游費用,并支付直接損失額或增加的旅游費用額一倍的違約金。
第十五條(旅游行程延誤)因乙方原因,島之旅有開始后行程延誤的,乙方應當征得甲方書面同意,繼續履行本合同并支付旅游費用5%的違約金;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終止旅游的,乙方應當安排甲方返回并退還未完成的旅程費用,甲方應支付旅游費用5%的違約金。
甲方因延誤旅游行程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六條(棄團)乙方在旅程中棄置甲方的,應當承擔棄置期間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退還還未完成的行程費用并支付旅游費用一倍的違約金。
第十七條(中途離團)甲方在旅程中未經乙方同意自行離團不歸的,視為單方面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還旅游費用。如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八條(不可抗力)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乙方延遲履行本合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十九條(擴大損失)甲、乙一方違約后,對方應當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導致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
甲、乙一方因防止損失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第二十條(委托招徠)乙方委托其他旅行社代為招徠時,不得以未直接收取甲方費
用為由免責。
第二十一條(其他)本合同其他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爭議解決)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甲方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投訴,甲乙雙方均可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三條(合同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條(合同生效期)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本次旅行結束甲方離開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時為止。
附:旅游行程表
甲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或傳真: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或傳真: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旅游合同(國內旅游)(臺州) 篇10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甲方(團體或個人):_________________乙方(組團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_甲方自愿參加乙方組織的旅行團旅游,為保證旅游服務質量,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第一條報名與成團1、甲乙雙方共同確認:在簽訂本合同前,已詳細閱讀及充分理解由佛山市旅游局制定、佛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監制的《佛山市出境旅游報名須知及責任細則》(以下簡稱“須知”)。同意遵守須知并將須知列為本合同附件。2、甲乙雙方共同確認:乙方已就其服務項目及質量標準向甲方作出了全面介紹及詳細說明。
第二條內容與標準1、主要事項旅行團名報名人數初定出團日期旅游線路與天數交通工具及標準住宿標準用餐標準早餐____次,正餐___次,標準:_____導游服務派領隊及導游服務購物娛樂安排預付款數額應交納團費總額雙方其他約定
2、甲乙雙方同意恪守上述約定。甲方保證在旅游活動中服從乙方的統一安排和要求,乙方保證所提供的各項服務符合國家與行業規定的標準。
第三條違約責任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視作違約,并承擔賠償責任:(1)因故意或過失未達到本合同規定的內容和標準而造成甲方直接經濟損失的;(2)乙方的服務未達到國家或行業規定的標準。2、甲方違反合同規定,對其自身的損失應責任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應承擔賠償責任。3、不承擔違約責任的情況: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對方,并提供事故詳情及不能履約的有效證明材料。4、乙方在旅游質量問題發生前后已采取以下措施的,應減輕或免除責任:(1)對旅游質量和安全狀況已給予充分說明、提醒、勸誡、警告或事先說明;(2)所發生的質量問題已采取了預防性措施;(3)質量問題的發生是全部或部分由于賠償請求人自身的過錯;(4)質量問題發生后,乙方及時采取了善后處理措施。
第四條爭議的解決方式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監所申請調解、提出投訴和賠償請求。2、雙方協商、調解不成的,向佛山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若不同意通過佛山仲裁委員會仲裁的,可在特別約定條款中明確解決爭議的方式。
第五條本合同的以下附件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對甲乙雙方具有約束力:1、佛山市出境旅游報名須知及責任細則;2、旅游發票;3、行程表;4、出境游報名表。
第六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
特別約定條款
雙方特別約定以下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合同(國內旅游)(臺州) 篇11
使用說明
1、本合同為示范文本,適用于住所地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經營國內旅游業務的國際、國內旅行社與旅游者之間締結的國內組團旅游服務關系。
國內組團旅游服務,是指由旅行社負責將旅游團隊或異地成團的旅游者送到國內除港、澳、臺地區以外的城市或旅游景點,并親自或委托他人為旅游者提供的交通、餐飲、住宿、游覽等旅游服務活動。
2、示范文本由背書式《通用條款》和約定式《專用條款》共同組成。《通用條款》是對國內組團旅游活動中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責任等問題做出的在行業內通行適用的規定,而《專用條款》是雙方當事人對旅游者情況、旅游內容安排、爭議解決方式等特殊性內容做出的補充約定。
3、旅游者在簽訂合同前請仔細閱讀本合同各項條款,特別是《通用條款》第2條、第3條、第5條、第6條、第8條和《專用條款》第3條。填寫《專用條款》請逐頁標明“合同編號”;填寫完畢后,請旅游者保存原件,旅行社保存復寫聯。
4、《專用條款》第2條中的“行程時間”是以自然日(0:00-24:00)為計算依據的,旅行社應當在簽訂合同前告知旅游者行程起始時間等有關事宜。
5、旅游者請保存好旅游活動中的有關票據、證明和資料,以便當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作為投訴憑據、索賠證據。
北京市旅游局通訊地址:朝陽區建外大街28號,郵編:100022。
北京市旅行社服務質量監督管理所投訴電話:。
國家旅游局通訊地址:建國門內大街甲9號,郵編:100740。
國家旅游局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投訴電話:。
6、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當事人還可以書面形式對合同內容予以變更或補充,但變更或補充含有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通用條款》中規定應當由旅行社承擔的責任內容的,仍以《通用條款》為準。標有團號、出發日期的《旅游行程表》、《行程須知》均為合同組成部分。
合同編號:
北京市國內旅游合同
通 用 條 款
第一條旅游者的權利
(一)自主選擇旅行社的權利。旅游者有權自主選擇經營國內旅游業務的國際、國內旅行社,并接受其提供的旅游服務。
(二)知悉旅行社服務真實情況的權利。旅游者有權要求旅行社如實提供《旅游行程表》和《行程須知》,并有權要求旅行社告知住宿、餐飲、交通、服務標準等方面的真實情況。
(三)要求旅行社提供約定服務的權利。旅游者有權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約定和《旅游行程表》安排旅行游覽并協調處理相關事宜。
(四)自主購物和公平交易的權利。旅游者有權要求旅行社帶團到合法購物場所自愿購物,有權拒絕違反合同約定的購物安排。
(五)自主選擇自費項目的權利。旅游者有權拒絕旅行社推薦的合同約定以外的自費項目。
(六)人格尊嚴、民族風俗習慣受尊重的權利。
(七)對旅行社服務進行監督的權利。旅游者有權對旅行社侵害其合法權益的行為提出批評、建議,或向有關部門投訴、舉報。
第二條旅游者的義務
(一)遵守國家和地方的法律及有關規定。旅游者不得在旅游過程中從事違法活動。
(二)不得侵害他人的權利和利益。旅游者在行使權利時,不得損害國家、社會、集體的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權益。
(三)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旅游者應當尊重旅游服務人員的人格,與團隊成員之間互相尊重、互相協助;尊重當地的民族風俗習慣和風土人情;嚴禁在景觀、建筑上亂刻亂畫,不得有隨地吐痰,亂扔垃圾等不文明行為。
(四)如實提交相關材料,告知相關信息。旅游者應當在報名和行程中提供健康、身份等方面的真實情況,如實填寫有關資料,履行合法手續。
(五)遵守合同約定,協助旅行社完成旅游服務。旅游者應當確保自身身體條件能夠完成旅游活動,并對旅行社的服務活動予以積極配合,不得因個人原因強迫旅行社改變旅游團隊的行程或擅自離團活動。
(六)努力掌握旅行所需知識,提高自我保護意識。旅游者可以自行選擇和購買旅游人身意外保險及其他保險,旅游過程中應當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貴重物品應當隨身攜帶或采取其他保護措施。
·外貿合同樣本 ·維修合同樣本 ·購房合同樣本 ·合資合同樣本
(七)旅游過程中與旅行社發生糾紛,應當本著平等的原則協商解決或在行程結束后通過《專用條款》中約定的爭議解決方式解決。旅游者不得以服務質量等問題為由,拒絕登機(車、船),或采取其他方式拖延行程、擴大影響及損失,以強迫旅行社接受其提出的條件。
第三條旅行社的權利
(一)核實旅游者提供相關信息資料的權利。
(二)按照合同約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部旅游費用的權利。
(三)按照合同約定選擇交通工具、酒店、地接社,以及安排旅游配套服務的權利。
(四)拒絕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約定的不合理要求的權利。
第四條旅行社的義務
(一)向旅游者出示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
(二)按照《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的規定》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
(三)通過告知網址、統一公示等方式為旅游者提供本合同涉及的國家旅游局有關文件的查閱條件或方法。
(四)在出發前向旅游者提供《旅游行程表》和《行程須知》,就旅游的具體行程安排、各項服務標準、有關注意事項等情況向旅游者做如實陳述,不得做虛假、誤導性的書面或口頭宣傳,并應當向旅游者推薦旅游人身意外保險及其他保險。
(五)按照合同約定為旅游者提供旅游服務,且不得低于《旅行社國內旅游服務質量要求》確定的標準。
(六)所提供的服務符合旅游者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對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財產安全的旅游服務項目,應當向旅游者做出真實的說明和明確的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發生的措施。
(七)旅游過程中不得強制旅游者購物,安排合同約定以外的自費項目,應當征得旅游者同意。
(八)應當向旅游者提供發票等消費憑證。
第五條旅游費用
(一)旅游費用包含以下費用:
1、代辦證件、手續的費用;2、交通客票費:如遇票價調整,客票費的退、補按照《民法典》第63條的規定執行;3、餐飲住宿費:含航班等交通工具上提供的免費餐飲;4、游覽費;5、旅游服務費:含地接社及旅行社服務人員的服務費。
(二)旅游費用不包含以下費用:
1、非合同約定行程發生的費用;2、自費項目有關費用;3、自由活動期間的費用;4、行程中發生的旅游者個人費用,包括: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費餐飲費、行李超重費;住宿期間的洗衣、電話、電報、飲料及酒類費;個人傷病醫療費、尋回個人遺失物品的費用及報酬等;5、“(一)”款中未列明的其他費用。
(三)對旅游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應當在《專用條款》中予以注明。
第六條旅游手續
本合同涉及的各項旅游手續除另有約定外,均由旅行社代為辦理。雙方約定由旅游者自行辦理的,旅游者應當保證自備手續符合旅行要求,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七條旅游內容變更
(一)行程中因不可抗力(自然災害、政府行為等)或不可歸責于旅行社的意外情況(天氣變化、道路堵塞、列車航班晚點、重大禮賓活動等),導致無法按照約定的線路、交通、食宿安排等繼續履行合同的,旅行社可以在征得團隊內三分之二以上成員同意后對相應內容予以變更,但團隊成員無法達成三分之二多數意見或因情況緊急無法征求意見時,由旅行社決定;因變更而超出的費用由旅游者承擔,節省的費用應當返還旅游者。
(二)除前款規定的情況外,旅行社不得單方變更旅游內容。
第八條責任約定
(一)違約責任
1、旅游者違約責任
(1)旅游者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旅游費用的,應當每日按照遲延支付費用0.3%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2)旅游者因違約、自身過錯、自由活動期間內的行為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財產損失由其自行承擔;由此給旅行社造成損失的,旅游者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3)旅游者因違反國家或地方的法律規定而被拘留或被追究其他法律責任的,相關責任和費用由其自行承擔;由此給旅行社造成損失的,旅游者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旅行社違約責任
(1)在代辦旅游手續或旅游的過程中,旅行社因未盡妥善保管義務而遺失、毀損旅游者證件、手續的,或代辦的手續因旅行社過錯存在瑕疵的,旅行社應當積極協助旅游者補辦相關手續,并承擔補辦手續所需直接費用及其他應當支付的合理費用;因上述行為影響旅游行程的,旅行社還應當賠償由此給旅游者造成的損失,該損失包括因滯留而必須支付的費用、無法繼續履行的合同部分涉及的旅游費用等。
(2)旅行社提供的旅游服務未達到合同約定或《旅行社國內旅游服務質量要求》確定的標準的,按照《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試行標準》進行賠償。除為滿足旅游者的特殊要求以外,若旅游過程中實際提供的餐飲、住宿、交通等標準高于合同約定的,增加的相應費用由旅行社承擔。
(3)屬于《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標準》規定以外的因旅行社過錯給旅游者造成的人身、財產損害,根據《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的規定》由保險公司按照有關標準賠付,旅行社應當積極向保險公司辦理理賠事宜。
(4)旅行社委托的地接社有違反本合同約定行為的,視同旅行社違約,應當由旅行社按照本合同約定向旅游者承擔違約責任。
(5)旅行社擅自將旅游者轉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組團的,旅游者有權解除合同,并可以要求原旅行社賠償由此給其造成的損失;旅游者在出發時或出發后才得知存在擅自合并組團情況的,除有權要求原旅行社賠償損失外,還有權要求原旅行社按照旅游費用總額5%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二)補救責任
因一方違約發生損失后,未違約方應當積極采取措施配合違約方防止損失擴大,沒有及時采取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就擴大的損失應當自行承擔責任,無權要求違約方賠償;但為防止損失擴大而發生的合理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三)成行前的解約責任
1、旅游者解約責任
因旅游者原因解除合同的,旅游者:
(1)應當提前3日(不含)書面通知旅行社,并承擔代辦證件、手續等而實際發生的費用。
(2)未提前3日通知旅行社的,應當按照旅游費用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并承擔代辦證件、手續等而實際發生的費用。
(3)未能按照約定時間及地點集合出發,也未能中途加入的,視為解除合同,應當依據前款的規定承擔解約責任。
2、旅行社解約責任
因旅行社原因解除合同的,旅行社:
(1)應當提前3日(不含)書面通知旅游者,并承擔代辦證件、手續等實際發生的費用。
(2)如未提前3日通知旅游者的,應當按照旅游費用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并承擔代辦證件、手續等而實際發生的費用。
3、安全解約責任
因旅游線路涉及的城市、景點發生社會動蕩、恐怖活動、重大傳染性疫情、自然災害等有可能嚴重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況,且雙方又未能達成變更協議的,雙方均可在出發前解除合同,旅游費用在扣除實際發生的費用后返還旅游者,解約方無需承擔其他解約責任,但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4、對通知時間和方式雙方另有約定的,應當在《專用條款》中予以注明。
(四)行程中的解約責任
1、旅游者在行程中單方要求解除合同或自愿放棄某項旅游項目的,旅行社有權不予退還相應旅游費用。旅游者未能按照合同約定及時參加旅游項目或未能及時搭乘交通工具的,視為自愿放棄。雙方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2、旅行社除為旅游團隊根本利益以外,在行程中不得單方解除合同,否則應當承擔由此給旅游者造成的實際損失。
(五)免責條款
1、任何一方當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應當及時通知對方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有關證明。
2、對由于列車、航班等公共交通工具延誤或取消,以及第三方侵害等不可歸責于旅行社的原因導致旅游者人身、財產權益受到損害的,旅行社不承擔責任,但應當積極協助解決旅游者與責任方之間的糾紛。
專 用 條 款
旅游者:
組團旅行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旅游者和旅行社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國內組團旅游的有關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旅游者情況
旅游者人數為 人,姓名、性別、年齡、身體健康狀況為:
第二條旅游內容及安排
(一)合同報價以人成行為基準。
(二)成行團號:(或在行前說明會告知)。
(三)行程時間共計日,行程中的在途時間包含在內。
(四)出發地點及時間:。
(五)返回地點及時間:。
(六)旅游線路:(主要景點應當注明保證旅游者實際游覽的最少時間)。
(七)成人旅游費用為元(人民幣)/人,兒童(歲)旅游費用為元(人民幣)/人,總計為元。
(八)住宿時如遇單人房間,住宿差價的解決辦法為:。
(九)關于旅游費用的特別約定:。
(十)旅游費用的支付方式和時間:。
(十一)交通工具:。
(十二)住宿標準:。
(十三)餐飲標準:。
(十四)購物安排:購物次數不超過次,購物場所經營品種主要為。
第三條合同權利義務的轉讓
(一)旅游者轉讓合同的方式
合同編號:
出發前經旅行社書面同意,旅游者可以將其在本合同中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人,由此增加的費用由□旅游者承擔□第三人承擔。
(二)旅行社轉讓合同選用第種方式
1、出發前經旅游者書面同意,旅行社可以在保證不降低旅游服務標準的前提下將旅游者轉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組團,并由原旅行社就本合同內容對旅游者承擔先行賠償責任;賠償后,原旅行社可以向受讓旅行社追償。
2、出發前經旅游者書面同意,旅行社可以在保證不降低旅游服務標準的前提下將旅游者轉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組團,旅游者應當與受讓旅行社就《專用條款》重新達成協議,并由受讓旅行社對旅游者承擔責任。
第四條不成團安排
(一)報團人數未達到成行基準時,旅行社應當提前3日(不含)通知旅游者,雙方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解除合同,旅行社向旅游者一次性退還全部旅游費用。
2、旅行社建議將旅游者轉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組團。
3、旅行社建議旅游者延期或更改旅游線路,如旅游者同意則改簽旅游合同,費用如有增減,由旅行社退回或由旅游者補足。
4、
(二)旅行社未提前3日通知旅游者的,應當按照《通用條款》第8條的有關規定承擔解約責任。
第五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監所、消費者協會等有關部門投訴;協商、投訴解決不成的,向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六條其他約定
旅游者(簽章):旅行社(簽章):
住所:住所:
電話:電話:
證照號碼:簽約代表:
簽訂時間:簽訂地點:
旅游合同(國內旅游)(臺州) 篇12
甲方: (或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地址:
根據國家有關旅游事業管理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 旅游的時間安排:
由甲方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為乙方提供旅游服務。
第二條 旅游的地點及每個旅游景點的時間安排:
甲方為乙方提供的旅游景點為 個。分別是 、 、 .
每天的時間安排為上午 時至 時,下午 時至 時。
第三條 旅游的生活安排:
甲方為乙方提供食宿,每天伙食在 元至 元標準內。
第四條 導游服務:
甲方為乙方提供導游服務,服務內容: .
第五條 旅游的費用:
本次旅游的費用總計 元(包括食宿在內)。在旅游出發前 日交清。
第六條 旅游的交通工具:
甲方為乙方提供交通工具。 、 、 等交通工具都由甲方聯系、提供,并保證乙方的旅游安全。
第七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及違約金:
1.甲方應按本合同的規定按時為乙方安排本次旅游。
2.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擅自減少或增加旅游景點和縮短旅游時間。如甲方違反約定,應向乙方賠償 %的違約金或者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按約定繼續提供旅游服務,甲方不提供的,乙方可以自行旅游,支出的合理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增加游覽景點的,增加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3.甲方應按本合同規定為乙方提供優質的服務。在旅游期間,甲方應派醫務人員、保安人員等隨行,以保證本次旅游的順利進行。
4.甲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否則按約定賠償乙方損失額 元。
5.由于甲方的原因導致乙方受到財產損失和人身傷害的,甲方負賠償責任。如因第三人的過錯造成損失的,甲方在賠償后,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第八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及違約金:
1.乙方應按時交納旅游費用,如違反規定在旅游出發前 天內還不交清的,甲方有權不與乙方簽訂合同,取消乙方的旅游事項。
2.乙方應遵守甲方安排在本次旅游當中的安全事項及其他合理要求,不得擅自單獨行動,否則后果自負。
第九條 本合同在執行前或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后,另訂附則附于本合同之內,所有附則在法律上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 份,由甲、乙方各執 份。
甲方:
代表: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旅游合同(國內旅游)(臺州) 篇13
甲方(旅游者):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就甲方參加由乙方組織旅游的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二條甲方退團
甲方可以在旅游活動開始前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須承擔乙方已經為辦理本次旅游支出的必要費用,并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l、在旅游開始前第_______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_______%.
2、在旅游開始前第_______日至第_______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己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_______%.
3、在旅游開始前第_______日至第_______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_______%.
4、在旅游開始前_______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_______%.
5、在旅游開始日或開始后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參加旅游團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_______%.
第三條乙方取消
除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活動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應當立即通知甲方,并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游開始前第_______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_______%.
2、在旅游開始前第_______日至第_______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_______%.
3、在旅游開始前第_______日至第_______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_______%.
4、在旅游開始前_______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_______%.
5、在旅游開始日及以后通知到或未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_______%.
第四條合同轉讓
經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將其在本旅游合司上的權利義務轉讓給具有參加本次旅游條件的第三人,但應當在約定的出發日前日通知乙方。如有費用增加,由甲方負擔:
第五條甲方義務
甲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甲方所提供的證件及相關資料必須真實有效。
2、甲方應確保自身身體條件適合參加旅游團旅游,并有義務在簽訂本合同時將自身健康狀況告知乙方。
3、甲方應妥善保管隨身攜帶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損壞或丟失的,責任自負。
4、甲方在旅游活動中應遵守團隊紀律,配合導游完成本次旅游行程。
5、甲方應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習慣和風土人情。
第六條乙方義務
乙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乙方應當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對有關條款予以說明。
2、乙方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購買保險,并在接受甲方報名時提示甲方自愿購買旅游期間的個人保險。
3、乙方代理甲方辦理旅游所需的手續,應妥善保管甲方的各項證件,如有遺失或毀損,應立即主動補辦,并承擔補辦手續費,因此導致甲方的直接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應為甲方提供導游服務;無全陪的旅游團體,乙方應告知甲方旅游目的地的具體接洽辦法和應急措施。
5、甲方在旅游中發生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事故時,乙方應做出必要的協助和處理。如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6、乙方應當按照《旅游行程表》安排甲方購物,不得強制甲方購物,不得擅自增加購物次數。當甲方發觀所購物品系假冒偽劣商品,如購物為甲方要求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如購物為行程內安排的,乙方應當協助甲方退還或索賠;如購物為乙方在行程外擅自增加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全部損失。
7、非乙方原因,導致甲方在旅游期間搭乘飛機、輪船、火車、長途汽車、地鐵、索道、纜車等公共交通運輸工具時受到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的,乙方應協助甲方向提供上列服務的經營者索賠。
第七條合同變更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以書面形式變更本合同旅游內容。由此增加的旅游費用應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由此減少的旅游費用;乙方應退還甲方。如給對方造成損失的,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損失。
第八條擅自變更合同
乙方擅自變更合同違反約定的,應當退還甲方直接損失或承擔增加的旅游費用,并支付直接損失額或增加的旅游費用額一倍的違約金。
甲方擅自變更合同違反約定的,不得要求退還旅游費用。因此增加的旅游費用,由甲方承擔。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旅游行程延誤
因乙方原因,導致旅游開始后行程延誤的,乙方應當征得甲方書面同意繼續履行本合同并支付旅游費用5%的違約金;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終止旅游的,乙方應當安排甲方返回并退還未完成的旅程費用,支付旅游費用5%的違約金。
甲方因延誤旅游行程支出的食宿和其它必要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棄團
乙方在旅程中棄置甲方的,應當承擔棄置期間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它必要費用,退還未完成的行程費用并支付旅游費用一倍的違約金。
第十一條中途離團
甲方在旅程中,未經乙方同意自行離團不歸的,視為單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還旅游費用:_______________如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自然災害、航班取消、堵車誤飛機或火車))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乙方延遲履行本合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十三條擴大損失
甲、乙一方違約后。對方應當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
甲、乙一方因防止損失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第十四條委托招徠
乙方委托其他旅行社代為招徠時,不得以未直接收取甲方費用為由免責。
第十五條其他
本合同其他事項。
第十六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甲方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量監督管瑾玩投訴,甲乙雙方均可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手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八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結束甲方離開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時為止。
附:旅游行程表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電話或傳真:_______________電話或傳真: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旅游合同(國內旅游)(臺州) 篇14
發包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開發商: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一、合作開發范圍 為進一步發展旅游事業,促進當地經濟的發展,發揮資源優勢,增加財稅,甲方提供所轄鄉內_________平方公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區域)的山場、土地、河流、水庫與乙方合作進行綜合旅游開發;
二、開發經營期限 旅游合作開放經營年限為________年(即________年____月至________年____月);
三、旅游開發投資規模 旅游開發總投資為_________萬元,________年內資金投入不少于_________萬元(包括:規劃費用、廣告投入、人員培訓、旅游促銷等);
四、旅游收入分配
1、從開業開始,前________年按門票收入的_________%支付甲方(鄉政府占_________%,村委會占_________%,),第________年到第________年按門票收入的_________%支付甲方(鄉政府占_________%,村委會占_________%);第________年以后按門票收入的_________%支付甲方(鄉政府占_________%,村委會占_________%);
2、____區門票收入之外的旅游經營收入,甲方不參與利益分配,屬投資商所有;
五、雙方義務 甲方義務:
1、負責向上級旅游主管部門申報金川鄉旅游開發項目有關事宜和相關手續;
2、保證乙方的經營性用地(停車場、游步道、游客中心、公廁等)、旅游開發所需建設用地征用木材甲方應負責支持乙方落實,除國家法律規定的規費外,鄉政府及村委會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費用。村民的青苗補償費由乙方按最優惠價格負責補償;
3、負責與村委會簽訂旅游開發委托書(并作為本合同附件);
4、負責____區公路的建設、維修,徽派民宅的維修保護;
5、負責旅游區內的林政管理;
6、協助處理社會治安;
7、負責協調處理好與當地村民關系;
8、負責動員村民配合旅游開發種植所需的農作物;
9、協助乙方落實該____區旅游規劃的具體執行;
10、保證____區內的“三通”問題,即路通、電通、水通; 乙方的義務:
1、負責____區開發的所有投入;
2、負責提供____區整體規劃,并報甲方及旅游管理部門審批、備案;
3、有按期繳交甲方門票收入分成的義務;
4、有按開發項目和開發時間完成旅游開發的義務;
5、負責建設____區內的旅游步道;
6、有保護當地資源的義務;
7、有照章繳交稅費的義務;
8、有引導當地村民發展旅游經濟的義務;
9、負責落實“四統一”標準即統一規劃、統一經營、統一管理、統一營銷;
六、違約處理
1、甲方不履行本合同規定,導致乙方無法開發、經營,除負責賠償乙方所投入的全部資金費用外,另補償乙方所投資同等金額的違約金;
2、乙方不履行合同規定,乙方所有投資的全部設施無償歸甲方所有;
七、其他事項:
1、甲方必須確保在開發范圍內,不準他人在____區公路沿線、游步道和景點興建任何建筑;
2、旅游開發合作經營期內,甲方不得再與任何單位和個人簽訂本合同規定范圍內的合作內容;
3、在____區內如甲方新增其他行業開發項目,不得影響旅游____區的規劃與經營開發并征得乙方同意方可執行;
4、經營期滿,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于乙方續包,如乙方未能繼續承包,其投資經營的基礎設施(門樓、停車場、游步道、)無償交給甲方,投資____區配套的服務設施, 乙方全權處置,收益也歸乙方所有
旅游合同(國內旅游)(臺州) 篇15
甲方:_________(旅行社或公司)
地址:_________郵碼:_________電話: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職務: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姓名或團體名稱)
地址:_________郵碼: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旅游事業管理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旅游的時間安排
由甲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為乙方提供旅游服務。
第二條旅游的地點及每個旅游景點的時間安排
甲方為乙方提供的旅游景點為_________個。分別是_________。
每天的時間安排為上午_________時至_________時,下午_________時至_________時。
第三條旅游的生活安排
甲方為乙方提供食宿,每天伙食在_________元至_________元標準內。
第四條導游服務
甲方為乙方提供導游服務,服務內容:_________。
第五條旅游的費用
本次旅游的費用總計_________元(包括食宿在內)、在旅游出發前_________日交清。
第六條旅游的交通工具
甲方為乙方提供交通工具。_________等交通工具都由甲方聯系、提供,并保證乙方的旅游安全。
第七條甲方的權利義務及違約金
1.甲方應按本合同的規定按時為乙方安排本次旅游。
2.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擅自減少或增加旅游景點和縮短旅游時間。如甲方違反約定,應向乙方賠償_________%的違約金或者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按約定繼續提供旅游服務,甲方不提供的,乙方可以自行旅游,支出的合理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增加游覽景點的,增加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3.甲方應按本合同規定為乙方提供優質的服務。在旅游期間,甲方應派醫務人員、保安人員等隨行,以保證本次旅游的順利進行。
4.甲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否則按約定賠償乙方損失額_________元。
5.由于甲方的原因導致乙方受到財產損失和人身傷害的,甲方負賠償責任。如因第三人的過錯造成損失的,甲方在賠償后,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第八條乙方的權利義務及違約金
1.乙方應按時交納旅游費用,如違反規定在旅游出發前_________天內還不交清的,甲方有權不與乙方簽訂合同,取消乙方的旅游事項。
2.乙方應遵守甲方安排在本次旅游當中的安全事項及其他合理要求,不得擅自單獨行動,否則后果自負。
第九條本合同在執行前或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后,另訂附則附于本合同之內,所有附則在法律上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由甲、乙方各執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旅游合同(國內旅游)(臺州) 篇16
合同編號: 旅游者 : 組團旅行社: 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監制 ____市旅游局________年____月 使 用 說 明
1.本合同為示范文本,適用于住所地在本市行政區域內依法經營國內組團旅游服務業務的旅行社(簡稱組團社)與依法允許出境的旅游者之間締結的國內組團旅游服務關系。法律法規對合同內容另有強制性規定的,從其規定。
2.旅游者在簽訂合同前請仔細閱讀本合同各項條款,特別是《通用條款》第2條、 第3條、第5條、第6 條和《專用條款》各條款。合同填寫完畢后,請旅游者保存原件,組團社保存復寫聯。
3.名詞解釋:
(1)出境組團旅游服務: 是指由組團社負責組織旅游團隊并將其送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國家或香港、澳門等地區的____市或旅游景點,并親自或委托接待社為旅游者提供的簽證代辦、客票代訂、交通、餐飲、住宿、游覽等綜合性旅游服務活動。
(2)轉團:是指由于低于成團人數,經旅游者同意,組團社在出發前將其轉至其他旅行社組織的出境旅游團隊的行為。組團社委托境外接待社提供具體旅游服務的行為不屬于轉團。
(3)脫團:是指旅游者擅自脫離旅游團隊,不隨團完成約定行程的行為。
(4)實際損失:是指因違約所實際導致的損失,但不得超過違約方訂立合同時可能預見到或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5)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因自然原因和社會原因引起的事件,如自然災害、戰爭、罷工、重大傳染性疫情、政府行為等。
(6)意外事件:是指因當事人故意或過失以外的偶然因素而發生的,影響旅游行程的列車和航班等公共交通工具的延誤或取消、惡劣天氣變化、交通堵塞、重大禮賓活動等事件。
4.雙方請保存好旅游活動中的有關票據、證明和資料,以便作為投訴憑據、索賠證據。其中書式、郵件、傳真等能夠以有形形式長久保存的證據證明力要明顯優于口頭、電話等形式
旅游合同(國內旅游)(臺州) 篇17
為了提高_外出旅游的安全意識,強化_的紀律觀念和法律意識,明確_人身傷害事故發生時公司與_雙方的責任,保護_和公司的合法權益,保證工作的順利進行。_和公司雙方自愿簽訂如下協議:
甲方:
乙方:
第一條:甲方自愿參加乙方集體旅游,并遵守本協議之規定。
第二條:甲方旅游可能出現的個人安全、經濟、疾病等不可預測因素,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由甲方自己承擔。
第三條:甲方不得擅自離開團隊,給集體或團隊帶來不必要的麻煩,否則后果自負。
第四條:在旅游期間發生事故及責任,甲方使本人或他人人身、財產等造成的傷害,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五條:甲方應切實注意個人財產安全,不得非法占有他人財務,因自身原因保管不善而造成財產損失的,由甲方自行負責,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六條:如甲方給他人造成損害的,由甲方個人承擔一切賠償責任。
第七條:甲方應切實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出現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負責,乙方不承擔但任何責任。
第八條:甲方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并自愿參加。愿獨立承擔可能發生的一切損害。途中因本人游玩出現的任何事故及責任均自行負責。
第九條: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后方可生效,乙方確定甲方返回公司后自動解除。
甲方:乙方:
_____年__月__日_____年__月__日
旅游合同(國內旅游)(臺州) 篇18
旅游合同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或團體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旅游事業管理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旅游的時間安排:
由甲方在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為乙方提供旅游服務。
第二條旅游的地點及每個旅游景點的時間安排:
甲方為乙方提供的旅游景點為個。分別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每天的時間安排為上午________時至________時,下午________時至________時。
第三條旅游的生活安排:
甲方為乙方提供食宿,每天伙食在________元至________元標準內。
第四條導游服務:
甲方為乙方提供導游服務,服務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旅游的費用:
本次旅游的費用總計____元(包括食宿在內)。在旅游出發前____日交清。
第六條旅游的交通工具:
甲方為乙方提供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交通工具都由甲方聯系、提供,并保證乙方的旅游安全。
第七條甲方的權利義務及違約金:
1.甲方應按本合同的規定按時為乙方安排本次旅游。
2.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擅自減少或增加旅游景點和縮短旅游時間。如甲方違反約定,應向乙方賠償____%的違約金或者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按約定繼續提供旅游服務,甲方不提供的,乙方可以自行旅游,支出的合理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增加游覽景點的,增加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3.甲方應按本合同規定為乙方提供優質的服務。在旅游期間,甲方應派醫務人員、保安人員等隨行,以保證本次旅游的順利進行。
4.甲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否則按約定賠償乙方損失額________元。
5.由于甲方的原因導致乙方受到財產損失和人身傷害的,甲方負賠償責任。如因第三人的過錯造成損失的,甲方在賠償后,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第八條乙方的權利義務及違約金:
1.乙方應按時交納旅游費用,如違反規定在旅游出發前____天內還不交清的,甲方有權不與乙方簽訂合同,取消乙方的旅游事項。
2.乙方應遵守甲方安排在本次旅游當中的安全事項及其他合理要求,不得擅自單獨行動,否則后果自負。
第九條本合同在執行前或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后,另訂附則附于本合同之內,所有附則在法律上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____份,由甲、乙方各執_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旅游合同(國內旅游)(臺州) 篇19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姓名(或團體名稱)
地址:
根據國家有關旅游事業管理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 旅游的時間安排:
由甲方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為乙方提供旅游服務。
第二條 旅游的地點及每個旅游景點的時間安排:
甲方為乙方提供的旅游景點為 _______個。分別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每天的時間安排為上午_______時至_______時,下午_______時至_______時。
第三條 旅游的生活安排:
甲方為乙方提供食宿,每天伙食在_______元至_______元標準內。
第四條 導游服務:
甲方為乙方提供導游服務,服務內容:
第五條 旅游的費用:
本次旅游的費用總計_______元(包括食宿在內)。在旅游出發前 日交清。
第六條 旅游的交通工具:
甲方為乙方提供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等交通工具都由甲方聯系、提供,并保證乙方的旅游安全。
第七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及違約金:
1.甲方應按本合同的規定按時為乙方安排本次旅游。
2.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擅自減少或增加旅游景點和縮短旅游時間。如甲方違反約定,應向乙方賠償_______%的違約金或者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按約定繼續提供旅游服務,甲方不提供的,乙方可以自行旅游,支出的合理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增加游覽景點的,增加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3.甲方應按本合同規定為乙方提供優質的服務。在旅游期間,甲方應派醫務人員、保安人員等隨行,以保證本次旅游的順利進行。
4.甲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否則按約定賠償乙方損失額_______元。
5.由于甲方的原因導致乙方受到財產損失和人身傷害的,甲方負賠償責任。如因第三人的過錯造成損失的,甲方在賠償后,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第八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及違約金:
1.乙方應按時交納旅游費用,如違反規定在旅游出發前 天內還不交清的,甲方有權不與乙方簽訂合同,取消乙方的旅游事項。
2.乙方應遵守甲方安排在本次旅游當中的安全事項及其他合理要求,不得擅自單獨行動,否則后果自負。
第九條 本合同在執行前或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后,另訂附則附于本合同之內,所有附則在法律上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由甲、乙方各執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旅游合同(國內旅游)(臺州) 篇20
合同編號:
團號:
出團日期: 年 月 日
出團線路
使 用 說 明
1.本合同按照國家旅游局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聯合制定的GF-20__-2401號示范文本制定,供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地區)的旅行社與旅游者之間簽訂團隊包價旅游(不含赴港、澳、臺地區旅游及邊境游)合同時使用。
2.雙方當事人應當結合具體情況選擇本合同協議條款中所提供的選擇項,空格處應當以文字形式填寫完整。
3.雙方當事人可以書面形式對本合同內容進行變更或者補充,但變更或者補充的內容,不得減輕或者免除應當由旅行社承擔的責任。
4.GF-20__-2401號示范文本由國家旅游局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共同制定、解釋,在全國范圍內推行使用。
5.本社為廣西康輝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經營許可證編號為:L-GX-CJ00022。經營范圍:入境旅游、國內旅游、出境旅游。公司地址:廣西南寧市青秀區建政路31號二輕大廈四層。
6.本合同由主合同的《協議條款》部分(旅游者與旅行社分別簽字蓋章,各執一份)和《通用條款》部分(與GF-20__-2401示范文本之第一章至第六章完全一致,旅游者可留存或查閱)以及附件《旅客報名表、健康信息及承諾書》(旅游者簽字、旅行社留存)、附件《旅游安全須知》(雙方簽字并留存)以及附件《旅游行程單》(旅游者簽字,旅游者與旅行社各執一份)等構成。
7.本合同旅游者不止一人的,簽字的旅游者代表有義務將合同的各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條款的說明,對旅游者的特別提醒、警示以及合同中對旅行社責任免除等約定)及時全面地告知其他旅游者,并將其他旅游者的相關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健康信息、不適合參加的旅游項目的信息等)告知旅行社。除非其他旅游者事先向旅行社書面聲明,否則旅游者代表在合同文本、相關附件以及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各類補充協議上的簽字,效力及于全部其他旅游者。旅游者代表為法人機構的,須加蓋法人機構公章,上述義務由該法人機構承擔。
第一部分 協議條款
第一章 基本約定
第一條 自愿購物和參加另行付費旅游項目約定
1.旅游者可以自主決定是否參加旅行社安排的購物活動、另行付費旅游項目;
2.旅行社可以在不以不合理的低價組織旅游活動、不誘騙旅游者、不獲取回扣等不正當利益,且不影響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前提下,按照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與旅游者協商一致達成購物活動、另行付費旅游項目協議;
3.購物活動、另行付費旅游項目安排應不與《行程單》沖突;
4.地接社及其從業人員在行程中安排購物活動、另行付費旅游項目的,責任由訂立本合同的旅行社承擔;
5.購物活動、另行付費旅游項目具體約定見《自愿購物活動補充協議》和《自愿參加另行付費旅游項目補充協議》(附件,另紙附上)。
第二條 責任減輕及免除
1.因旅游者自身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侵權行為、違法犯罪行為、自身疾病、自己行為判斷失誤、自甘風險參加某些旅游項目等,造成自己人身損害、財產損失或造成他人損失的,由旅游者自己承擔全部責任,旅行社不承擔責任,但應協助處理,旅行社因協助處理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旅游者承擔。
2.因不可抗力造成旅游者人身損害、財產損失的,旅行社不承擔責任,但應積極采取救助措施。
3.旅行社對旅游過程中可能發生的危險情況已向旅游者作出明確警示,采取了必要防范措施,且在事后履行了必要救助義務的,旅行社不承擔責任。
4.旅游者因參加非旅行社安排或推薦的活動導致人身損害、財產損失的,旅行社不承擔責任。
5.由于公共交通經營者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損害、財產損失的,由公共交通經營者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旅行社應當協助旅游者向公共交通經營者索賠。因公共交通工具延誤,導致合同不能按照約定履行的,旅行社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應向旅游者退還未實際發生的費用。
第三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
游客(代表)簽名: 旅行社簽名(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章 協議內容
第二章 協議條款
旅游者: 等 人(名單可附頁,需旅行社和旅游者代表簽字蓋章確認);
旅行社:廣西康輝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編號:L-GX-CJ-00022;
第一條 旅游時間及旅游目的地接社基本情況
出發時間 , 結束時間 , 共 天 夜,飯店住宿 夜。
行程: ;集中地點: ;散團地點: 。
地接社名稱: ; 地址: ; 聯系人及電話: 。(若有調整,以出團通知為準)
第二條 個人旅游保險 旅游者 委托旅行社辦理旅游者投保的個人旅游保險。保險范圍和理賠由所投保的保險公司條款而定。旅行社不承擔賠償責任,僅限提供協助服務。
第三條 旅游費用及支付(旅游費用以人民幣為計算單位)
旅游費用合計: 元, 成人: 元/人, 其中,導游服務費: 元/人。
旅游費用支付的時間和方式: 。
旅游費用詳細清單及支付方式見團隊訂單。
第四條 成團人數與不成團的約定 最低成團人數 ; 低于此人數不能成團時,旅行社應當在出發前6日及時通知旅游者; 如不能成團,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決:
同意( 第 種方式) 1、轉至旅行社出團; 2、延期出團; 3、改變其他線路出團; 4、解除合同。
第五條 拼團約定?
旅游者 采用拼團方式出團。
第六條 黃金周特別約定 黃金周旅游高峰期間,旅游者和旅行社對行前退團及取消出團的提前告知時間、相關責任約定見團隊行程單,如無特殊約定按合同通用條款第十六和第十七條約定執行。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亦可向合同簽訂地的旅游質監執法機構、消費者協會等有關部門或者機構申請調解。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2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2、依法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其他約定事項 未盡事宜,經旅游者和旅行社雙方協商一致,可以列入補充條款。(如合同空間不夠,可以附紙張貼于空白處,在連接處需雙方蓋章。)
1、 雙方通知對方相關事項,可以以書面送達、電子信箱發送、手機短信發送、電話通知四種形式,任一形式均視為通知送達。
2、 本合同由主合同的《協議條款》部分(旅游者與旅行社分別簽字蓋章,各執一份)和《通用條款》部分(與國家旅游局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共同制定示范文本之第一章至第六章完全一致與其具有相同效力,旅游者留存或查閱)以及附件《旅客報名表、健康信息及承諾書》(旅游者簽字、旅行社留存)、以及附件《旅游行程單》(旅游者簽字,旅游者與旅行社各執一份)等構成。
3、已向游客代表詢問出行游客身體健康狀況,回復身體健康良好,適合出行。(有“三高”者,半年內做過大手術,孕婦,患有傳染疾病者等謹慎出行;70歲以上老年游客請提供近期健康證明并有家屬陪同。出行游客根據行程要求提供其他相關證明)。
戶名:廣西康輝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 賬戶: 0091 0104 0017 318 開戶行:農行南寧市古城支行營業室
備注:旅游者應當到旅行社財務部或各門市交納旅游費用,也可以到銀行或通過網上銀行轉賬到旅行社賬號。旅游者交納現金時,旅行社應向旅游者開具加蓋旅行社財務用章的收款憑證。旅游者不得將旅游款項交給不能出具加蓋旅行社財務專用章的收款憑證的工作或非工作人員,否則其后果由旅游者自行負責。
旅游者代表簽字(蓋章): 旅行社(蓋章)
證件號碼: 簽約代表簽字: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傳真:
緊急聯系人: 聯系方式: 旅行社監督/投訴電話: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址:
地址:
地址:
旅游合同(國內旅游)(臺州) 篇2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
旅游者: 等 人(名單可附頁,需旅行社和旅游者代表簽字蓋章確認);
旅行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編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 定義和概念
第一條 本合同詞語定義
1、旅行社,指取得《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具有出境旅游業務經營權的旅行社及其委托的代理招徠出境旅游者的旅行社。
2、旅游者,指與旅行社簽訂出境旅游合同、參加出境旅游活動的中國內地居民及在中國內地的外國人、在內地的香港特別行政區和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在大陸的中國臺灣地區居民。
3、出境旅游服務,指旅行社依據《旅行社條例》等法律法規,招徠、組織旅游者出國及赴港、澳地區等旅游目的地旅游,代辦旅游簽證/簽注,代訂公共交通客票,安排餐飲、住宿、游覽等服務活動。
4、旅游費用,指旅游者支付給旅行社、用于購買出境旅游服務的費用。
旅游費用包括:
(1)簽證/簽注費用(旅游者自辦的除外);
(2)交通費(含境外機場稅);
(3)住宿費;
(4)餐費(不含酒水費);
(5)旅行社統一安排的景區景點的第一道門票費;
(6)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項目費用;
(7)導游服務費和旅行社的其他服務費用。
旅游費用不包括:
(1)旅游證件的費用和辦理離團的費用;
(2)旅游者投保的個人旅游保險費;
(3)合同約定需旅游者另行支付的游覽項目費用;
(4)合同未約定由旅行社支付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行程以外非合同約定項目所需的費用、自行安排活動期間發生的費用;
(5)境外小費;
(6)行程中發生的旅游者個人費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費餐飲費、行李超重費,住宿期間的洗衣、通訊、飲料及酒類費用,個人娛樂費用,個人傷病醫療費,尋找個人遺失物品的費用及報酬,個人原因造成的賠償。
5、購物場所,指行程中安排的、專門或主要以購物為活動內容的場所。
6、自由活動,指《旅游行程計劃說明書》中安排的自由活動。
7、自行安排活動期間,指《旅游行程計劃說明書》中安排的自由活動期間、旅游者不參加旅游行程活動期間、每日行程開始前、結束后旅游者離開住宿設施的個人活動期間、旅游者經領隊或者導游同意暫時離團的個人活動期間。
8、旅行社責任保險,指以旅行社因組織旅游活動對旅游者和受其委派為旅游者提供服務的人員依法應當承擔的賠償責任為保險標的的保險。
9、旅游者投保的個人旅游保險,指旅游者自己購買或者通過旅行社、航空機票代理點、景區等保險代理機構購買的以旅行期間自身的生命、身體、財產或者有關利益為保險標的的短期保險,包括但不限于航空意外險、旅游意外險、緊急救援保險、特殊項目意外險。
10、離團,指團隊旅游者在境外經領隊同意不隨團完成約定行程的行為。
11、脫團,指團隊旅游者在境外未經領隊同意脫離旅游團隊,不隨團隊完成約定行程的行為。
12、轉團,指由于低于成團人數,旅行社征得旅游者書面同意,在出發前將旅游者轉至其他旅行社所組的出境旅游團隊的行為。
13、拼團,指旅行社在保證所承諾的服務內容和標準不變的前提下,在簽訂合同時經旅游者同意,與其他旅行社招徠的旅游者拼成一個團統一安排旅游服務的行為。
14、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原因和社會原因引起,如自然災害、戰爭、恐怖活動、動亂、騷亂、罷工、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政府行為。
15、意外事件,指因當事人故意或者過失以外的偶然因素引發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禮賓活動導致的交通堵塞、列車航班晚點、景點臨時不開放。
16、業務損失費,指旅行社因旅游者行前退團而產生的經濟損失,包括乘坐飛機(車、船)等交通工具的費用(含預訂金)、旅游簽證/簽注費用、酒店住宿費用(含預訂金)、旅游觀光汽車的人均車租等已發生的實際費用。
17、黃金周,指通過調休將春節、“十一”等3天法定節日與前后公休日相連形成、通常為7天的公眾節假日。
第二章 合同簽訂
第二條 旅游行程計劃說明書
旅行社應當提供帶團號的《旅游行程計劃說明書》(以下簡稱《計劃書》),經雙方簽字或者蓋章確認后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計劃書》應當對如下內容作出明確的說明:
(1)旅游行程的出發地、途經地、目的地,線路行程時間(按自然日計算,含乘飛機、車、船等在途時間,不足24小時以一日計);
(2)旅游目的地地接旅行社的名稱、地址、聯系人和聯系電話;
(3)交通安排及其標準(明確交通工具及檔次等級、出發時間以及是否需中轉等信息);
(4)住宿安排及其標準(明確住宿酒店的名稱、地址、檔次等級及是否有空調、熱水等相關服務設施);
(5)用餐(早餐和正餐)安排及其標準(明確用餐次數、地點、標準);
(6)旅行社統一安排的游覽項目的具體內容及時間(明確旅游線路內容包括景區點及游覽項目名稱、景區點停留的最少時間);
(7)旅游者自由活動的時間和次數;
(8)購物安排(旅行社安排的購物次數不超過行程日數的一半,并同時列明購物場所名稱、停留的最多時間及主要商品等內容);
(9)行程中安排的娛樂活動(明確娛樂活動的時間、地點和項目內容);
(10)另行付費的游覽項目(如有安排,旅行社應在簽約時向旅游者提供《境外另行付費游覽項目表》,列明另行付費游覽項目的價格、參加該游覽項目的交通費和導游服務費等,由旅游者自愿選擇并簽字確認后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另行付費游覽項目應以不影響計劃行程為原則)。
《計劃書》用語須準確清晰,在表明服務標準用語中不應出現“準×星級”、“豪華”、“僅供參考”、“以為準”、“與同級”等不確定用語。
第三條 簽訂合同
旅游者應當認真閱讀本合同條款、《計劃書》和《境外另行付費游覽項目表》,在旅游者理解本合同條款及有關附件內容后,旅行社和旅游者應當簽訂書面合同。
第四條 旅游廣告及宣傳品
旅行社的旅游廣告及宣傳品應當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其內容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要約規定的,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對旅行社和旅游者雙方具有約束力。
第五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章 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六條 旅行社的權利
1、根據旅游者的身體健康狀況及相關條件決定是否接納旅游者報名參團;
2、核實旅游者提供的相關信息資料;
3、按照合同約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額旅游費用;
4、旅游團隊遇緊急情況時,可以采取緊急避險措施并要求旅游者配合;
5、拒絕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約定的不合理要求。
第七條 旅行社的義務
1、按照合同和《計劃書》約定的內容和標準為旅游者提供服務;
2、在出團前召開說明會,把根據《計劃書》細化的《行程表》和《行程須知》發給旅游者,如實告知具體行程安排和有關具體事項,具體事項包括但不限于所到國家或者地區的重要規定和風俗習慣、安全避險措施、境外小費標準、外匯兌換事項、應急聯絡方式(包括我駐外使領館及旅行社境內和境外應急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3、為旅游團隊安排符合法規、規章規定的持證領隊人員;
4、妥善保管旅游者提交的各種證件;
5、為旅游者發放用中英文固定格式書寫、由旅游者填寫的載明個人信息的安全保障卡(包括旅游者的姓名、國籍、血型、應急聯絡方式等);
6、對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財產安全的事項和須注意的問題,向旅游者做出真實的說明和明確的警示,并采取合理必要措施防止危害發生,旅游者人身、財產權益受到損害時,應采取合理必要的保護和救助措施,避免旅游者人身、財產權益損失擴大;
7、按照相關法規、規章的規定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
8、提示旅游者購買個人旅游保險;
9、按照合同約定安排購物和另行付費的游覽項目,不強迫或者變相強迫旅游者購物和參加自費項目;
10、旅游者在《計劃書》安排的購物場所所購物品系假冒偽劣商品時,旅游者提出索賠的,積極協助旅游者進行索賠,自索賠之日起超過90日,旅游者無法從購物點獲得賠償的,應當先行賠付;
11、向旅游者提供合法的旅游費用發票;
12、依法對旅游者個人信息保密;
13、積極協調處理旅游者在旅游行程中的投訴,出現糾紛時,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
14、采用拼團方式出團的,旅行社仍承擔本合同約定的責任和義務。
第八條 旅游者的權利
1、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和《計劃書》及依據《計劃書》細化的《行程表》兌現旅游行程服務;
2、拒絕旅行社及其工作人員未經事先協商一致的轉團、拼團行為和合同約定以外的購物及自費項目安排;
3、在支付旅游費用時要求旅行社開具發票;
4、在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時向旅游、工商等部門投訴或者要求旅行社協助索賠;
5、《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賦予消費者的其他各項權利。
第九條 旅游者的義務
1、如實填寫《出境旅游報名表》、簽證/簽注資料和游客安全保障卡,并對所填的內容承擔責任,如實告知旅行社工作人員詢問的與旅游活動相關的個人健康信息,所提供的聯系方式須是經常使用或者能夠及時聯系到的;
2、向旅行社提交的因私護照或者通行證有效期在半年以上,自辦簽證/簽注者應當確保所持簽證/簽注在出游期間有效;
3、按照合同約定支付旅游費用;
4、按照合同約定隨團完成旅游行程,配合領隊人員的統一管理,發生突發事件時,采取措施防止損失擴大;
5、遵守我國和旅游目的地國家(地區)的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不攜帶違禁物品出入境,不在境外滯留不歸;
6、遵守旅游目的地國家(地區)的公共秩序,尊重當地的風俗習慣,尊重旅游服務人員的人格,舉止文明,不在景觀、建筑上亂刻亂畫,不隨地吐痰和亂扔垃圾,不參與色情、賭博和涉毒活動;
7、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尤其是貴重物品;
8、行程中發生糾紛時,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解決,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不采取拒絕登機(車、船)等行為拖延行程或者脫團;
9、在自行安排活動期間,應當在自己能夠控制風險的范圍內選擇活動項目,并對自己的安全負責;
10、在合法權益受到損害要求旅行社協助索賠時,提供合法有效的憑據。
第四章 合同變更與轉讓
第十條 合同變更
1、旅行社與旅游者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內容,但應當以書面形式由雙方簽字確認。由此增加的旅游費用及給對方造成的損失,由變更提出方承擔;由此減少的旅游費用,旅行社應當退還旅游者。
2、因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導致無法履行或者繼續履行合同的,旅行社可以在征得團隊50%以上成員同意后,對相應內容予以變更。因情況緊急無法征求意見或者經征求意見無法得到50%以上成員同意時,旅行社可以決定內容的變更,但應當就作出的決定提供必要的證明。
3、在行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的,雙方經協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旅行社向旅游者全額退還旅游費用(已發生的簽證/簽注費用可以扣除)。已發生旅游費用的,應當由雙方協商后合理分擔。
4、在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導致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的,旅行社按本條第2款的約定實施變更后,將未發生的旅游費用退還旅游者,增加的旅游費用,應當由雙方協商后合理分擔。
5、在行程中遇到意外事件導致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的,旅行社按本條第2款的約定實施變更后,將未發生的旅游費用退還旅游者,因此增加的旅游費用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但因緊急避險所致的,由受益方承擔)。
第十一條 合同的轉讓
經旅行社書面同意,旅游者可以將其在合同中的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符合出游條件的第三人,因此增加的費用由旅游者承擔,減少的費用由旅行社退還旅游者。
第十二條 不成團的安排
當低于成團人數不能成團時,旅游者可以與旅行社就如下安排在本合同第二十二條中做出約定。
1、轉團:旅行社可以在保證所承諾的服務內容和標準不降低的前提下,經事先征得旅游者書面同意,將旅游者轉至其他旅行社所組的出境旅游團隊,并就受讓出團的旅行社違反本合同約定的行為先行承擔責任,再行追償。旅游者和受讓出團的旅行社另行簽訂合同的,本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
2、延期出團和改簽線路出團:旅行社經征得旅游者書面同意,可以延期出團或者改簽其他線路出團,需要時可以重新簽訂旅游合同,因此增加的費用由旅游者承擔,減少的費用旅行社予以退還。
第五章 合同解除
第十三條 不同意轉團、延期出團和改簽線路的合同解除
低于成團人數不能成團時,旅游者既不同意轉團,也不同意延期和改簽其他線路出團的,視為旅行社解除合同,按本合同第十四條、第十六條第1款相關約定處理。
第十四條 行程前的合同解除
旅游者和旅行社在行前可以書面形式提出解除合同。在出發前30日(按出發日減去解除合同通知到達日的自然日之差計算,下同)以上(不含第30日)提出解除合同的,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旅行社提出解除合同的,全額退還旅游費用(不得扣除簽證/簽注費用);旅游者提出解除合同,如已辦理簽證/簽注的,應當扣除簽證/簽注費用。旅行社應當在解除合同的通知到達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旅游者退還旅游費用。
旅游者或者旅行社在出發前30日以內(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由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 行程中的合同解除
1、旅游者未按約定時間到達約定集合出發地點,也未能在出發中途加入旅游團隊的,視為旅游者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條第1款相關約定處理。
2、旅游者在行程中脫團的,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旅游者不得要求旅行社退還旅游費用,如給旅行社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六章 違約責任
第十六條 旅行社的違約責任
1、旅行社在出發前30日以內(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向旅游者退還全額旅游費用(不得扣除簽證/簽注等費用),并按下列標準向旅游者支付違約金:
出發前30日至15日,支付旅游費用總額2%的違約金;
出發前14日至7日,支付旅游費用總額5%的違約金;
出發前6日至4日,支付旅游費用總額10%的違約金;
出發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費用總額15%的違約金;
出發當日,支付旅游費用總額20%的違約金。
如上述違約金不足以賠償旅游者的實際損失,旅行社應當按實際損失對旅游者予以賠償。
旅行社應當在取消出團通知到達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旅游者退還全額旅游費用并支付違約金。
2、旅行社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服務,或者未經旅游者同意調整旅游行程(本合同第十條第2款規定的情形除外),造成項目減少、旅游時間縮短或者標準降低的,應當采取措施予以補救,未采取補救措施或者已采取補救措施但不足以彌補旅游者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3、旅行社領隊或者境外導游未經旅游者簽字確認安排本合同約定以外的自費項目的,應當承擔擅自安排的自費項目費用;擅自增加購物次數,每次按旅游費用總額10%向旅游者支付違約金;旅行社強迫或者變相強迫旅游者購物的,每次按旅游費用總額的20%向旅游者支付違約金。
4、旅行社違反合同約定在境外中止對旅游者提供住宿、用餐、交通等旅游服務的,應當負擔旅游者在被中止旅游服務期間所訂的同等級別的住宿、用餐、交通等必要費用,并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費用總額30%的違約金。如果因此給旅游者造成其他人身、財產損害的,旅行社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5、旅行社未經旅游者同意,擅自將旅游者轉團、拼團的,旅游者在出發前(不含當日)得知的,有權解除合同,旅行社全額退還已交旅游費用,并按旅游費用總額的15%支付違約金;旅游者在出發當日或者出發后得知的,旅行社應當按旅游費用總額的25%支付違約金。如違約金不足以賠償旅游者的實際損失,旅行社應當按實際損失對旅游者予以賠償。
6、與旅游者出現糾紛時,旅行社應當積極采取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否則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
第十七條 旅游者的違約責任
1、旅游者在出發前30日內(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應當按下列標準向旅行社支付業務損失費:
出發前30日至15日,按旅游費用總額5%;
出發前14日至7日,按旅游費用總額15%;
出發前6日至4日,按旅游費用總額70%;
出發前3日至1日,按旅游費用總額85%;
出發當日,按旅游費用總額90%;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業務損失費不足以賠償旅行社的實際損失,旅游者應當按實際損失對旅行社予以賠償,但最高額不應當超過旅游費用總額。
旅行社在扣除上述業務損失費后,應當在旅游者退團通知到達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旅游者退還剩余旅游費用。
2、因不聽從旅行社及其領隊的勸告而影響團隊行程,給旅行社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3、旅游者超出本合同約定的內容進行個人活動所造成的損失,由其自行承擔。
4、由于旅游者的過錯,使旅行社遭受損害的,應當由旅游者賠償損失。
5、與旅行社出現糾紛時,旅游者應當積極采取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否則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
第十八條 其他責任
1、因旅游者提供材料存在問題或者自身其他原因被拒簽、緩簽、拒絕入境和出境的,相關責任和費用由旅游者承擔,旅行社將未發生的費用退還旅游者。如給旅行社造成損失的,旅游者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歸責于旅行社的原因導致旅游者人身、財產權益受到損害的,旅行社不承擔賠償責任。但因旅行社不履行協助義務致使旅游者人身、財產權益損失擴大的,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3、旅游者自行安排活動期間人身、財產權益受到損害的,旅行社在事前已盡到必要警示說明義務且事后已盡到必要協助義務的,旅行社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章 協議條款
第十九條 旅游時間
出發時間 ,結束時間 ;共 天 夜。
第二十條 旅游費用及支付(以人民幣為計算單位)
成人 元/人;兒童(不滿12歲的) 元/人;
合計 元(其中簽證/簽注費用 元/人)。
旅游費用支付的方式和時間 。
第二十一條 個人旅游保險
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無效)委托旅行社辦理旅游者投保的個人旅游保險。
保險產品名稱:
保 險 人:
保 險 金 額: 元人民幣
保 險 費: 元人民幣
第二十二條 成團人數與不成團的約定
最低成團人數 人;低于此人數不能成團時,旅行社應當在出發前 日通知旅游者。
如不能成團,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決:
1、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無效)轉至 旅行社出團;
2、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無效)延期出團;
3、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無效)改簽其他線路出團。
第二十三條 拼團約定
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無效)采用拼團方式出團。
第二十四條 黃金周特別約定
黃金周旅游高峰期間,旅游者和旅行社對行前退團及取消出團的提前告知時間、相關責任約定如下:
提前告知時間旅游者行前退團應當支付旅行社的業務損失費占旅游費用總額的百分比旅行社取消出團應當支付旅游者的違約金占旅游費用總額的百分比
出發前 日至 日
出發前 日至 日
出發前 日至 日
出發前 日至 日
出發前 日至 日
第二十五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亦可向合同簽訂地的旅游質監執法機構、消費者協會等有關部門或者機構申請調解。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六條 其他約定事項
未盡事宜,經旅游者和旅行社雙方協商一致,可以列入補充條款。
(如合同空間不夠,可以附紙張貼于空白處,在連接處需雙方蓋章。)
第二十七條 委托代理約定
本合同系 旅行社接受
(出境社)依照法律法規委托,代理招徠出境旅游者,組團社與代理社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和雙方委托合同的約定,向旅游者承擔相應的責任和義務等,所約定的旅行社權利由組團社和代理社分享。
旅游者代表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行社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代表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行社監督、投訴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省 市旅游質監執法機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訴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 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1:出境旅游報名表
旅游線路及編號 旅游者出團意向時間
姓 名
性別
民族
出生日期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身體狀況
(需注明身體情況是否適宜出游、有無突發病史、有無藥物過敏史;是否身體殘疾,是否為妊娠中婦女,是否為精神疾病等健康受損情形,旅行社在接受旅游者報名后在合理范圍內給予特別關照,所需費用由雙方協商確定。)
旅游者全部同行人名單及分房要求(所列同行人均視為旅游者要求必須同時安排出團):
與 同住, 與 同住, 與 同住,
與 同住, 與 同住, 與 同住,
為單男/單女需要安排與他人同住, 不占床位,
全程要求入住單間(同意補交房費差額)。
其他補充約定:
旅游者確認簽名(蓋章):
年 月 日
備 注
(年齡低于18周歲,需要提交監護人書面同意出行書)
以 下 由 旅 行 社 工 作 人 員 填 寫
服務網點
名稱
旅行社
經辦人
附件2:帶團號的《旅游行程計劃說明書》
旅游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簽字) 旅行社:(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旅游合同(國內旅游)(臺州) 篇22
編號:JSF—20__—1601
江蘇省出境旅游合同
江蘇省旅游局制定
江蘇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監制
江蘇省出境旅游合同
合同編號:
第一部分 特別告知
本合同根據《民法典》和《江蘇省合同監督管理辦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制定,簽訂合同前雙方當事人應當仔細閱讀。
依據我國法律、法規的規定,旅游者在旅游活動中享有下列權利,并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 旅游者的權利
(一)旅游者享有自主選擇旅游經營者的權利。我國出境旅游實行特許經營制度,因此,旅游者有權要求旅游經營者出示出境旅游經營許可證明,并與旅游經營者協商簽訂旅游合同,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二)旅游者享有知悉旅游經營者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旅游者有權要求旅游經營者提供行程時間表和赴有關國家(地區)的旅行須知,提供旅游經營者服務價格、住宿標準、餐飲標準、交通標準等旅游服務標準和境外接待旅行團的旅游經營者名稱等有關情況。
(三)旅游者享有人身、財物不受損害的權利。旅游者有權要求旅游經營者提供符合保障人身、財物安全要求的旅行服務,要求旅游經營者為旅游者辦理符合旅游行政管理部門規定的旅行社責任保險。
(四)旅游者享有要求旅游經營者提供約定服務的權利。旅游者有權要求旅游經營者按照合同約定和行程時間表安排旅行游覽;旅游者有權要求旅游經營者為旅行團委派持有《領隊證》的專職領隊人員,代表旅游經營者安排境外旅游活動,協調處理旅游事宜。
(五)旅游者享有自主購物和公平交易的權利。境外購物純屬自愿,購物務必謹慎。旅游者有權要求旅游經營者帶團到旅游目的地國家或地區旅游管理當局指定的商店購物;有權拒絕超合同約定的購物行程安排;有權拒絕到非指定商店購物;有權拒絕旅游經營者的強迫購物要求。
(六)旅游者享有自主選擇自費項目的權利。參加自費項目純屬個人自愿,旅游者有權拒絕旅游經營者、導游或領隊推薦的各種形式的自費項目,有權拒絕自費風味餐等。
(七)旅游者享有依法獲得賠償的權利。出境旅游活動過程中,旅游者的權利受到法律保護,當受到不法侵害時,旅游者有權要求賠償。旅游者和旅游經營者已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承擔,沒有約定的,按照下列協議承擔違約責任:
1、 因旅游經營者原因不能出行造成違約的:
(1)旅游經營者在出團7天前(含7天)通知的,旅游者可獲得旅游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
(2)旅游經營者在7天之內通知的,旅游者可獲得旅游合同總價10%的違約金。
因違約造成的損失,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2、旅游經營者安排合同約定以外需要收費的旅游項目,應征得旅游者的同意。旅游經營者擅自增加或減少旅游項目,給旅游者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旅游者有權向旅游行政管理等部門投訴或通過其他法律途徑依法獲得賠償。
旅游經營者組團不成的,經征得旅游者(甲方)同意后,可以委托其他旅游經營者代為組織出行,并向旅游者(甲方)提供被委托的旅游經營者出境旅行項目及服務承諾。旅游者(甲方)同意的,應將被委托旅游經營者出境旅行項目及服務承諾視作對本合同內容的變更。如果被委托的旅游經營者出現違約行為,仍由旅游經營者(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旅游合同(國內旅游)(臺州) 篇23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甲方(團體或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組團旅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參加乙方組織的旅行團旅游,為保證旅游服務質量,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報名與成團
1.甲乙雙方共同確認:在簽訂本合同前,已詳細閱讀及充分理解由--市旅游局已定的《--市國內旅游報名須知及責任細則》和《旅游安全須知》。同意遵守并將其列為本合同附件。
2.甲乙雙方共同確認:乙方已就其服務項目及質量標準向甲方作出了全面介紹及詳細說明。
3.如乙方取消組團計劃,甲方有權選擇如下要求(不可抗力除外):
(1)要求乙方另行安排出游;
(2)要求乙方按附件1第四條第2款退還全部團款并賠償違約金。
4.如甲方報名后要求退團,乙方可按附件1第四條第1款的標準扣收業務損失費和違約金。
第二條 內容與標準
1.注意事項、團號、人數
團號
人數
1.旅行日期線路與景點(見行程表)交通工具及標準住宿標準責任保險金額用餐標準早餐 次,正餐 次標準 元/人天導游服務派全陪不派全陪注:購物娛樂安排預付款數額應交納團費總額特別說明
2.甲乙雙方同意恪守上述約定。甲方保證在旅游活動中服從乙方統一安排和要求,乙方保證所提供的各項服務符合國家與行業規定的標準。
3.本合同的附件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對甲乙雙方具有約束力。
4.為保證甲方利益,乙方應按國家規定投保旅行社責任險。
第三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視作違約,并承擔賠償責任:
(1)因故意或過失未達到本合同規定的內容和標準而造成甲方直接經濟損失的;
(2)乙方的服務未達到國家或行業規定的標準。
2.甲方違反合同,對其自身的損失應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應承擔賠償責任。
3.減輕或免除違約責任的情況:
(1)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互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對方,并提供事故詳情及不能履約的有效證明材料。
(2)乙方在旅游質量問題發生之前已采取以下措施的應減輕或免除責任:
a.旅游質量和安全狀況已給予充分說明了、提醒、勸戒、警告或事先說明。
b.所發生的違約問題非乙方責任或無法預知或已采取了預防性措施。
c.質量問題的發生全部或部分是由于賠償請求人自身的過錯。
d.質量問題發生后,乙方及時采取了妥善處理措施。
第四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甲方可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提出申訴,也可向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訴。
第五條 本合同的附件
1.--市國內旅游報名須知及責任細則。
2.行程安排表。
3.旅游安全須知
第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旅游合同(國內旅游)(臺州) 篇24
通用條款
第一條?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旅游者的權利
1.依法享有《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重慶市旅游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賦予消費者的各項權利。
2.在支付旅游費用時有權要求旅行社開具發票。
3.有權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的內容和標準,兌現旅_____程服務。
4.旅游者如屬景點門票優惠對象(殘疾人、老年人、軍人、學生等),在得到景點確認后,有權要求旅行社退還已支付的景點門票優惠部分票款。
5.有權拒絕旅行社安排的合同約定以外的購物和其他自費項目。
(二)?旅游者的義務
1.如實填寫資料的各項內容,并對所填的內容承擔責任。
2.遵守合同約定完成旅_____程,配合導游人員的統一安排。
3.旅游活動中發生糾紛或安全事故,應當協助調查,配合旅游經營者防止損失擴大。
4.旅游者如屬景區門票優惠對象,應主動出示相關有效證件。
(三)?旅行社的權利
1.根據旅游者的身體健康狀況及相關條件決定是否接納旅游者報名。
2.有權核實旅游者提供的相關信息資料。
3.按照合同約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額旅游費用。
4.有權拒絕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約定的不合理要求。
(四)旅行社的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內容和標準,為旅游者提供質價相符的旅游服務。
2.提供的旅游車、游船應具備旅游客運資質。
3.向旅游者提供旅游費用發票。
4.及時協調、處理旅游者在旅_____程中出現的問題。發生糾紛時,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
第二條?合同的變更
(一)旅行社與旅游者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旅游內容,但應當以書面形式由雙方簽字確認。由此增加的旅游費用及給對方造成的損失由變更提出方承擔,由此減少的旅游費用,應退還旅游者或退回組團社。
(二)因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意外事件指因當事人故意或者過失以外的偶然因素而發生的事故。如重大禮賓活動導致的交通堵塞、列車航班晚點等,下同)。導致無法履行或者繼續履行合同的,可以在征得過半數以上旅游團隊成員同意后對相應內容予以變更。如無法達成過半數以上多數意見或因緊急情況無法征求意見時,可決定內容的變更,但應就作出的決定提供必要的說明和證據。合同變更后,應將未發生的費用退回旅游者,增加的旅游費用由旅游者承擔。
(三)在行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的,雙方經協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旅行社應將旅游費用在扣除實際已發生的費用后退回旅游者。
第三條?旅行社轉團
當組團低于成團人數不能成團時,旅行社可以在保證所承諾的服務內容和標準不變的前提下,將旅游者轉至其他旅行社所組的旅游團隊,但必須事先征得旅游者書面同意,在本合同協議條款中注明,并就受讓出團的旅行社違反本合同約定的行為先行承擔責任,再行追償。
旅游者和受讓出團的旅行社另行簽訂合同的,本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
第四條?合同的解除
(一)在旅行社低于成團人數不能成團時,旅游者既不同意轉團也不同意延期出團的,旅行社應按協議條款第四條第一款約定的時間及時通知旅游者解除合同,并退還全額旅游費用。如未按約定時間及時通知旅游者的,還應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費用10%的違約金。
(二)旅游者和旅行社在行前可以書面形式提出解除合同。
1.在出發的3日前(不含第3日)提出解除合同的,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旅行社應向旅游者退還全額旅游費用。如因旅游者的原因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已為旅游者購買了游船票,旅游者應承擔承運部門規定的退票費等船票損失。
2.在出發前的3日以內(含第3日)提出解除合同的,按第五條相關約定處理。
(三)旅游者未按約定時間到達約定集合出發地點,也未能在出發中途加入旅游團的,視為旅游者自愿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五條第一款相關約定處理。
(四)旅游者在行程中擅自離團的,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旅游者不得要求旅行社退還旅游費用。如因旅游者疾病等客觀原因無法繼續旅行時,旅行社應積極協助,妥善安排,旅游費用在扣除實際已發生的費用后,剩余部分退還給旅游者。
第五條?違約責任
(一)旅游者的違約責任
1.因旅游者的原因,旅游者在出發前3日內提出解除合同的,應向旅行社支付旅游費用總額10%的違約金,并承擔承運部門規定的退票費和其他實際已發生的費用。
2.因不聽從旅行社勸諭而影響團隊行程,或由于旅游者的故意或者過失,使旅行社遭受損害的,應由旅游者賠償損失。
3.旅游者超出本合同約定的內容進行個人活動所造成的損失,由其自行承擔。
4.與旅行社出現糾紛時,應當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解決或在行程結束后通過合同約定的爭議解決方式解決,并應當采取適當的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否則,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
(二)旅行社的違約責任
1.因旅行社的原因,旅行社在出發前3日內提出解除合同的,應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費用總額10%的違約金,并退還全部旅游費用。
2.旅行社擅自將旅游者轉至其他旅行社出團,旅游者有權解除合同,要求旅行社全額退回已交的旅游費用,并按旅游費用總額的20%支付違約金。
3.旅行社提供的服務未達到合同約定或《旅行社國內旅游服務質量要求》的,按照《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試行標準》進行賠償。
4.與旅游者出現糾紛時,旅行社應當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否則,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
協議條款
甲方(旅游者):______________
乙方(組團旅行社):__________
第一條?旅游內容及安排
(一)出發日期__________________,具體集合時間__________________,集合地點__________________。(二)結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解散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三)旅游線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次行程游覽景點共________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次行程艙位安排:特等艙__________人。一等艙__________人。二等艙__________人,其中上鋪__________人,下鋪__________人。三等艙,其中上鋪_________人,下鋪__________。其它艙位__________人,其中上鋪__________人,下鋪__________人。
第二條?個人投保的旅游_____
(一)旅游者__________(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無效)委托旅行社辦理個人投保的旅游_____。
(二)_____產品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_____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旅游費用與支付
(一)旅游費用(旅游費用以人民幣為計算單位)
1.代_____:游船票__________元;景區門票__________元;
_____費__________元;其__________它__________元。
2.綜合服務費(按代_____總額的__________?收取)__________元。
3.旅游費用總額(代_____+綜合服務費)__________元。
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
4.旅游費用總額不含用餐、索道、纜車及游船上的其他費用。
(二)費用的支付
1.旅游費用支付的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2.旅游費用支付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成團人數與不成團安排
(一)旅行社最低成團人數:__________;組團低于此人數不能成團時,旅行社應當在出發前__________日及時通知旅游者。
(二)如不能成團,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決:
1.__________(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無效)組團社延期出團。
2.__________(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無效)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旅行社出團。
第五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亦可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消費者協會等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重慶_____委員會_____;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條?其他約定事項
(一)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
(二)如合同選填項空間不夠,可附紙張貼于空白處,在連接處需雙方蓋章。
(三)未盡事宜,經旅游者和組團社雙方協商一致,可列入補充條款。
旅游者簽字(蓋章):_________?組團旅行社簽字(蓋章):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約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旅游合同(國內旅游)(臺州) 篇25
貴州省旅游局
制定
貴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七年七月
使用說明
1.本合同為示范文本,供在貴州省行政區域內經營國內旅游業務的國際、國內旅行社(合同中所稱"組團社")與旅游者之間簽訂國內旅游組團合同時使用。
2.供雙方當事人選擇本合同協議條款中所提供的選擇項,其約定事項以手寫填入空格處。
3.雙方當事人可以書面形式對本示范文本的內容予以變更或者補充。變更或者補充的內容,應符合法律、法規之規定。
4.本示范文本由貴州省旅游局和貴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編制、解釋,并在全省范圍內推行使用。
簽約須知
本合同文本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旅行社管理條例》、《貴州省旅游業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而制訂,供雙方當事人約定采用,簽訂合同前應仔細閱讀。
一、旅游者參加旅游應選擇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統一頒發《營業執照》、旅游行政管理部門統一頒發《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旅行社門市部登記證》和明碼標價的旅行社。實際經營場所應與證、照上的營業地址一致。
二、旅游者與旅行社訂立合同或者填寫各種報名材料時,內容要真實準確,并使用有效身份證件。因旅游者自身提供的材料不準確,造成無法完成旅游活動的,旅行社不承擔賠償責任,由此產生的實際費用由旅游者自行承擔,旅行社將未發生的費用退還旅游者。
三、旅游者參加旅游應確保自身身體條件能夠完成旅游活動,并有義務在簽訂合同時將自身健康狀況告知旅行社;旅游者與旅行社訂立合同后,應當按照約定履行合同;旅游者本人不能成行,可以將其在本旅游合同上的權利義務轉讓給具備參加本次旅游條件的第三人,并及時通知旅行社進行更改。因變更合同增加的費用,由旅游者支付。
四、旅游者應當尊重旅游服務人員的人格,與團隊成員之間互相尊重、互相協助;尊重旅游地的民族風俗;遵守公共秩序和社會公德,講文明。
五、合同雙方因故不能成行造成違約時,違約方應當提前三天通知對方;雙方也可以另行約定提前告知的時間(不能低于三天)。對于違約方,參照下列標準承擔違約責任:
(一)違約方按規定時間通知對方,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的5%的違約金。
(二)違約方未按規定時間通知對方的,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的10%的違約金。
因違約造成的損失,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承擔賠償責任,涉及航空、陸運、水運的票務損失問題,參照有關部門現行條款據實承擔。
六、旅行社在與旅游者簽訂的合同中,應將《旅游行程單》作為旅游合同附件,該附件是合同的組成部分。同時,合同中不得使用"準幾星"、"相當于幾星"、"豪華旅游"、"全包價、半包價"、"送保險"等不確定用語。
七、旅游者與旅行社訂立合同后,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違約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但延遲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八、旅游者在出游前,旅行社應向旅游者提供《旅游行程單》和《旅游行程須知》,就有關注意事項等情況要向旅游者如實陳述,不得作虛假、誤導性的書面或口頭宣傳。
九、旅行社按照合同約定為旅游者提供旅游服務,其服務標準參照《旅行社國內旅游服務質量要求》執行。
十、所提供的服務符合旅游者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對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財產安全的旅游服務項目,應當向旅游者做出真實的說明和明確的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發生的措施。
十一、旅行社應按國家規定投保旅行社責任險,《旅行社責任險》只對因旅行社責任造成游客人身、財產損害時,承擔保險責任;若游客有需要,應自行購買旅游意外保險,旅游者選擇自行購買旅游意外險,旅行社對此應鼓勵、配合;旅游過程中應當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貴重物品應當隨身攜帶或采取其他保護措施,以免損壞或者遺失,未委托旅行社代管而丟失的,旅行社不承擔責任。
十二、游客在旅途中因自身疾病無法繼續旅行時,旅行社應積極協助作出妥善安排,其所交團費,扣除實際發生的費用和直接損失后,剩余部分退還。旅行社不負擔其醫療費用。
十三、旅游者超出本合同約定內容進行個人活動所造成的損失,由旅游者自行承擔;旅游者不得擅自離團,如因離團造成的人身、財產損失,由旅游者自行承擔;由于旅游者的故意或者過失,使旅行社遭受損害的,應由旅游者賠償損失。
十四、旅游者在旅游過程中,對于未經本人同意,旅游合同中未約定的其它旅游消費項目,可以拒絕參加;若參加合同未約定的其它旅游消費項目時,應征得旅游者同意,需收費的,可向導游人員索取服務票據。
十五、旅游者在旅游過程中,有權監督帶團導游人員佩戴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旅游局頒發的《導游證》;有權要求導游人員按合同內容和國家行業標準提供服務;有權得到旅行社對旅游過程中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財產安全情況的事先說明或者明確警示;有權要求旅行社采取防止危害發生的措施。
十六、游客交費后如遇交通客票費、景區門票等國家政策性調價,按《民法典》第六十三條規定的原則處理。
十七、旅游者因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或者與旅行社發生糾紛時,應依法理性維權。可與旅行社協商解決或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量監督部門投訴。提請仲裁機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的應在合同中約定。
十八、旅游者不得以服務質量等問題為由,拒絕登機(車、船)或拒絕下車等,或采取其他過激方式拖延行程,變更行程,擴大影響及經濟損失,脅迫旅行社接受合同約定之外的要求和條件,旅游者不得就擴大的經濟損失要求旅行社賠償。
十八、鑒于旅游產品的特性,為防止低價陷阱導致旅游者的旅行質量下降,簽訂合同時,請依據市場行情,按照市場價值規律優質優價、低質低價,認真對比簽約內容及價格。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
特別提醒:"簽約須知"為本合同的一部分,簽訂合同前旅游者應仔細閱讀"簽約須知"。若有疑問,請咨詢組團旅行社或旅游行業主管部門,知悉雙方的權利義務后再簽訂合同。
旅游者(個人/單位):_____(詳見名單表)
組團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出發與結束日期
成行團號:(或在行前說明會告知),出發日期:,結束日期:;行程中時間共計日(行程中的在途時間包含在內),具體集合時間、地點及解散地點見《旅游行程單》,《旅游行程單》經雙方簽字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 旅游費用與支付
成人:¥元/人;兒童(不滿12歲的):¥元/人;
人數:人;合計:¥元。
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具體接待標準
交通工具(不含景區觀光車):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
餐飲次數及標準:早餐次,標準為元/餐;正餐次,標準為元/餐(含菜湯十人一桌)。
購物安排:購物次數不超過次/天。
第四條 個人投保的旅游保險
旅游者(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無效)委托組團社辦理個人投保的旅游保險,其保險費用由旅游者承擔。
保險險種名稱:保險金額:保險費:
第五條 違約責任的約定
(一)合同雙方因故不能成行造成違約時,違約方應當提前天通知對方,若按約定時間內通知對方的,違約方應支付旅游合同總價的%的違約金;若未按約定時間通知對方的,違約方應支付旅游合同總價的%的違約金。因違約造成的損失,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承擔賠償責任,涉及航空、陸運、水運的票務損失問題,參照有關部門現行條款補償損失。
(二)合同雙方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對方,并提供事故詳情及不能履約的有效證明材料。如因不可抗力造成旅游費用增加,由旅游者承擔實際發生費用。
(三)因組團旅行社之外的第三方原因而造成的旅游行程拖延或不能按合同完成,組團旅行社有義務協調當事方妥善處理,并向當事方追討由此而造成的損失和補償,但組團旅行社不承擔由此而產生的違約責任和損失。
(四)雙方約定團隊形式為包團的,旅行社未經旅游者書面同意,將旅游者轉給其他旅行社出團的,按旅游合同總價的%向旅游者支付違約金。雙方約定團隊形式為參團的,旅行社可保證所承諾的服務內容和標準不變的前提下,與其它旅行社共同組團,但由簽約旅行社承擔合同責任。
第六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亦可向合同簽訂地的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消費者協會等有關部門或機構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其他約定事項
未盡事宜,經旅游者和組團社雙方協商一致,可列入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與文本不一致的,以補充條款為準。
(如合同空間不夠,可附紙張貼于空白處,在連接處需雙方簽名蓋章。)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 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簽字時對本合同條款均無異議。
旅游者代表簽字(蓋章):______ 組團社簽字(蓋章):__________
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日
旅游合同(國內旅游)(臺州) 篇26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旅游者):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__________________ 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行社經營許可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安徽省旅游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協商的基礎上,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__________
第一條 旅游線路人數旅游時間
本次旅游為_____________線路_________日游,共_________晚_________天,人次為_________人;含成人________人;兒童_________人。旅游時間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_____地點出發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地點結束。
第二條 旅游價格和支付時間約定
本次旅游價格為成人每人_________元,與成人同行的兒童為每人_________元(兒童與成人服務內容不同,應另外注明)。總金額為(幣)____________________元。
根據有關規定,乙方先收費后接待。甲方應當按下述第種方式將旅游費
用現金支付或匯人乙方指定的銀行_________(賬戶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
1.一次性付款;
2.報名時支付預付款_________(幣)_________,余款須在出發前_________天付清。
甲方支付全部旅游費用后,乙方應當開具旅游發票。
第三條 旅游有關事項的約定
1.乙方應制定明確具體的旅游行程及服務標準,并作為合同附件交給甲方。
2.旅游行程及服務標準應明確游覽景點及所含門票類別。
3.旅游行程及服務標準應明確住宿、用餐、交通工具標準及導游服務的類別。
4.乙方在旅游行程中平均每天安排的旅游購物不超過________次
5.甲方參加乙方安排的合同約定的所交旅游費用外的游覽、娛樂項目的內容、費用應在旅游行程中明確。
6.乙方提供的服務應符合國家和行業標準的規定,并向甲方作全面真實介紹,保證不作虛假宣傳。
7.甲方應對乙方的旅游行程及服務標準作詳細了解咨詢,并保證自己的身體狀況等能完成本次旅游。
8.甲方因突發疾病提出中斷旅游行程,應提供一當地醫療機構的診斷證明。乙方扣除已支付的費用后,應當退還剩余費用。乙方應做妥善安排,費用由甲方自理。
9.乙方與本次旅游有關的廣告、宜傳制品、店堂告示等符合合同要約條件的,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對乙方具有約束力。
10.本合同簽訂后,因政策性或非乙方原因造成旅游費用的增減,應予以多退少補。
11.乙方應購買《旅行社責任險》,因乙方的責任致使甲方人身、財物遭受損害的,其賠償范圍和標準以乙方與保險公司簽訂的合同條款為準。"
12.根據規定,乙方應當推薦甲方投保旅游意外保險,其投保費用由甲方自理,保額由甲方自行確定。
第四條 甲方違約責任
1.出發前,甲方未按約定時間支付全部旅游費用,合同終止。甲方應當支付乙方已發生的費用。
2.甲方末按約定時間提供證件或相關真實有效資料,造成乙方無法為其辦理取得目的地國家或地區簽證的,合同終止。甲方應承擔乙方已支付的相關費用。
3.甲方未按約定時間集合或提供資料失實或目的地國家(地區)未予簽證、未準予人境造成旅游無法成行,合同終止。已發生的費用不予退還。
4.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和未經乙方同意,中途自行離團或擅自改變住宿、餐飲、景點、交通工具及購物地點或標準的,不得要求乙方退回未完成行程的旅游費用,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5.甲方因違反有關國家和地區法律、法規而被懲、拘留、遣返及追究其它法律責任和費用的由甲方自理。
第五條 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擅自減少旅游景點,每減少一個景點,應退還該景點門票、導游服務費用并,賠償同額違約金。
2.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增加合同以外的購物地點數額,每增加一處購物地點,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金額_________%的違約金;擅自增加合同以外的旅游、娛樂項目,應承擔增加的旅游、娛樂項目的直接費用。
3.在乙方安排的購物地點,甲方購買的商品經市級以上有關專業部門鑒定為假冒偽劣商品的,并持有相應的稅務發票的,在15日內向乙方提出,乙方應負責予以退換。
4.乙方擅自降低住宿、餐飲、交通工具標準,應退還甲方所付相應費用與實際費用差額并支付差額的同額違約金。
5.因第三方原因造成乙方降低住宿、餐飲、交通工具標準或景點不能游覽,應退還甲方所付相應費用與實際費用差額并賠償差額_________%的違約金。
6.乙方或領隊違反合同約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應當依據國家旅游局《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試行標準》予以退賠。
第六條 終止合同的違約責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要求終止合同的,應在出團前_________天通知乙方并辦理相關善后事宜,甲方應承擔乙方為本次旅游已支付的各項費用;否則應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旅游合同總金額_________%的違約金。乙方要求終止合同,應在約定出團前________天通知甲方,乙方為本次旅游已支付的各項費用自行承擔;否則應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旅游合同總金額_________%的違約金。
第七條 不承擔違約責任的情形
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對方,并提供相關詳情及不能履約的證明材料。已發生的相關費用不予退還。
第八條 旅游安全責任
旅游中因甲方或第三方責任造成甲方的人身傷害或財物損失的,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乙方在旅游質量問題和安全事故發生前已對可能發生的相關情況已向甲方作出充分說明、提醒、勸戒、警告的;所發生的旅游質量問題和安全事故是非故意、非過失或無法預測或已采取了預防措施的;旅游質量問題和安全事故發生后,乙方已采取了善后處理措施的,乙方可以減輕或免除責任。
第九條 特別事項約定
第十條 爭議的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監管理、工商管理部門申請調解,甲乙雙方也可以按下述第________種方式解決:__________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雙方對旅游服務質量發生爭議時,可依旅游質監管理部門出具的服務質量鑒定意見作為處理爭議的依據。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約定,并簽訂補充協議。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起生效。
第十三條 本合同及其附件共頁,一式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________份。
甲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旅游合同(國內旅游)(臺州) 篇27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
第一部分 特別告知
本合同文本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江蘇省旅游管理條例》、《江蘇省合同監督管理辦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定的示范文本,供雙方當事人約定采用,簽訂合同前請仔細閱讀。
為了明確旅游者的權利與義務,旅游者參加國內旅游應知曉以下事項:
一、旅游者參加旅游應選擇具有旅游行政管理部門統一頒發的《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和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發的營業執照,并且明碼標價的旅游經營者。《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營業執照上的住所或營業地址與實際營業場所應當一致。
二、旅游者參加旅游前應與旅游經營者訂立書面旅游合同,旅游合同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旅游者在交納費用后應要求旅游經營者出具由江蘇省稅務部門印制的發票。
三、旅游者與旅游經營者訂立合同或者填寫各種報名材料時,內容要真實、準確,并使用有效身份證件。旅游者與旅游經營者訂立合同后,應當按照約定履行合同。旅游者本人不能成行,可以讓他人代為履行合同,因代為履行合同增加的費用,應當由旅游者支付。
四、旅游者應妥善保管好隨身攜帶的財物,以免損壞或遺失。
五、合同雙方因不能成行造成違約的,違約方應當提前3天通知對方;雙方也可以另行約定提前告知的時間。對于違約責任,雙方已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承擔。沒有約定的,按照下列標準承擔違約責任:
(一)違約方按規定時間通知對方的,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
(二)違約方未按規定時間通知對方的,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10%的違約金。
因違約造成的損失,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承擔賠償責任;涉及航空、陸運、水運的票務損失問題,參照有關部門現行條款補償損失。
六、旅游合同訂立后,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旅游經營者組團不成的,經征得旅游者(甲方)同意后,可以委托其他旅游經營者代為組織出行,并向旅游者(甲方)提供被委托的旅游經營者旅行項目及服務承諾。旅游者(甲方)同意的,應將被委托旅游經營者旅行項目及服務承諾視作對本合同內容的變更。如果被委托的旅游經營者出現違約行為,仍由旅游經營者(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七、旅游者在出游前,有權知道旅游經營者是否已辦理了符合旅游行政管理部門規定的旅行社責任保險;同時也可自行選擇投保旅游意外保險,旅游中發生意外事故的,按保險條款處理。
八、旅游者在旅游過程中,可以拒絕參加合同未約定的其它旅游消費項目;經本人同意,參加合同未約定的其它旅游消費項目時,需收費的,應當場向導游人員收取服務單據。
九、旅游者在旅游過程中,有權監督帶團的導游人員佩戴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旅游局印制的《導游證》;有權要求導游人員按旅游者和旅游經營者訂立的合同內容和國家行業標準提供服務;有權得到對旅游過程中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情況的事先說明或者明確警示。旅游者認為旅游經營者未按旅游合同標準提供交通、住宿、餐飲或者其它與旅游有關的服務并對旅游者造成損失的,經有認定權的部門認定后,有權要求組團旅游經營者賠償。
十、旅游者屬于單位所訂立的合同,雙方自愿可以去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合同鑒證;辦理合同鑒證的當事人可以請求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督促該合同的履行。
十一、旅游者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或者與旅游經營者發生爭議時,可以與旅游經營者協商解決,或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量監督管理部門申訴;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同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向消費者協會投訴;可以約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旅游投訴、調解機構:
江蘇省旅游局通信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255號,郵編:210003。
江蘇省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投訴電話:。
國家旅游局通訊地址:北京市建國門內大街甲九號,郵編:100740。
國家旅游局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投訴電話:。
江蘇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同爭議調解委員會電話:-0914
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30號,郵編:210024
江蘇省消費者協會投訴電話:
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30號,郵編:210024
各省轄市均有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消費者協會、工商局合同爭議調解委員會;合同當事人可向所在市旅游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查詢。
第二部分 協議條款
甲方: _____________旅游者或旅游團體)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組團旅游經營者)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購買乙方所銷售的旅游服務,為保證旅游服務質量,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報名與成團
1.甲方擬參加乙方組織的國內旅游團,應事先向乙方詳細了解咨詢,乙方有義務全面介紹其服務項目和質量,并按規定在報名時簽訂合同。
2.甲方在合同成立時,應按約定交納旅游費。
3.甲、乙雙方對“特別告知”部分第五條的另行約定:“ ______________ (如無另行約定,按“特別告知”部分第五條規定執行)。
4.“特別告知”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簽訂合同前甲方應當仔細閱讀“特別告知”內容。
第二條 內容與標準
1.主要事項
旅游單位______________ ,人數 (男___人、女___人),名單附后。
旅游者______________,性別___,年齡___ ,人數___ 。
團號_________ 。
行程共計_________天,_________夜(飛機、車、船等在途時間包括在行程天數內)。
出發、返回地點、日期 _________ 。
主要游覽景點_________。
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標準_________。
用餐次數______________,標準_________。
住宿次數______________,標準_________ 。
旅游合同(國內旅游)(臺州) 篇28
乙 方(旅行社/受托人):
甲 方(旅游者/委托人):
旅游單項委托服務合同使用說明
一、旅游者與旅行社簽訂旅游合同時,雙方應認真閱讀本合同。本合同一經依法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須由旅行社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和旅游者親自簽章,并加蓋旅行社公章(旅游合同專用章)方為有效。
三、合同參考文本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后填寫清楚。 四、雙方經協商一致后,對本合同文本條款的修改或未盡事宜的約定,可在文本中明確,或經協商一致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另行簽訂的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一并履行。
五、本文本僅適合于旅游單項委托服務合同使用。
甲方(委托人/旅游者):
乙方(受托人/旅行社):
旅游合同(國內旅游)(臺州) 篇29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旅游者:_______________ 等 人(名單可附頁,需旅行社和旅游者代表簽字蓋章確認);
旅行社:_______________ ;
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編號:_______________ 。
我已通過 (旅游局官網、旅行社店堂張掛、紙質完全版本旅游合同等)方式閱讀了國家旅游局、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制定的《團隊境內旅游合同》(GF-20__-2401)第一章到第六章的內容,同意遵守并將其列為本合同組成部分。
旅游者簽名
年 月 日
第七章 協議條款
第二十條 線路行程時間
出發時間 年 月 日 時,結束時間 年 月 日 時;共 天,飯店住宿 夜。
第二十一條 旅游費用及支付(以人民幣為計算單位)
旅游費用包括(由旅行社和旅游者協商勾選、填寫):□導游服務費 元/旅游者;□交通費;□住宿費;□餐費(不含酒水費);□旅行社統一安排的景區景點門票費;□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項目費用;□旅行社(含地接社)的其他服務費用 。
成人: 元/人,兒童(不滿14歲): 元/人;
旅游費用合計: 元。
旅游費用支付方式: 。
旅游費用支付時間: 。
第二十二條 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1、旅行社提示旅游者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2、旅游者可以做以下選擇:
□委托旅行社購買(旅行社不具有保險兼業代理資格的,不得勾選此項):保險產品名稱 (投保的相關信息以實際保單為準);
□自行購買;
□放棄購買。
第二十三條 成團人數與不成團的約定
成團的最低人數: 人。
如不能成團,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決:
1、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無效)旅行社委托
旅行社履行合同;
2、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無效)延期出團;
3、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無效)改變其他線路出團;
4、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無效)解除合同。
第二十四條 拼團約定
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無效)采用拼團方式拼至 旅行社成團。
第二十五條 自愿購物和參加另行付費旅游項目約定
1、旅游者可以自主決定是否參加旅行社安排的購物活動、另行付費旅游項目;
2、旅行社可以在不以不合理的低價組織旅游活動、不誘騙旅游者、不獲取回扣等不正當利益,且不影響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前提下,按照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與旅游者協商一致達成購物活動、另行付費旅游項目協議;
3、購物活動、另行付費旅游項目安排應不與《行程單》沖突;
4、地接社及其從業人員在行程中安排購物活動、另行付費旅游項目的,責任由訂立本合同的旅行社承擔;
5、 購物活動、另行付費旅游項目具體約定見《自愿購物活動補充協議》(附件3)、《自愿參加另行付費旅游項目補充協議》(附件4)。
第二十六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亦可向合同簽訂地的旅游質監執法機構、消費者協會、有關的調解組織等有關部門或者機構申請調解。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七條 其他約定事項
未盡事宜,經旅游者和旅行社雙方協商一致,可以列入補充條款。(如合同空間不夠,可以另附紙張,由雙方簽字或者蓋章確認。)
第二十八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