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意見書(股權證發行)(通用21篇)
法律意見書(股權證發行) 篇1
法律意見書
*人民檢察院:
河南律師事務所依法接受犯罪嫌疑人近親屬的委托,指派律師為嫌疑人辯護人,結合本案具體情況,特提出以下辯護意見,請貴院予以考慮:
一、從本案起因看
(1)、犯罪嫌疑人家境貧寒、生活壓力大、收入微薄
(2)、因為有愛心,受其他犯罪嫌疑人所蒙蔽、蒙騙,誤認為是慈善事業
(3)、文化程度低,不懂法(僅是初中畢業,并非起訴意見書記載的中專畢業)
二、犯罪嫌疑人存在自首情節
犯罪嫌疑人于20__年9月7日到接受詢問,如實供述案件事實,20__年9月15日自動到案,接受訊問,再次如實供述案件事實,明顯構成自首,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七條的規定,對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
三、關于下線人數的確定問題
(1)、下線人數必須結合繳納、支付費用及計酬、返利記錄、傳銷人員關系、交易記錄等證據予以證實,必須查清出資人是誰、受益人是誰。
(2)、對于利用別人身份證,存在的虛名、掛名、虛假申請等產生的相關人數應當在計算時予以剔除或扣減;
(3)對于僅有姓名,無法證實其是否存在,更不能證實其具有參與行為,應當予以扣除。
四、犯罪嫌疑人存在以下從輕情節:
(1)事發前一直遵紀守法,誠實善良,支援教育,無私奉獻
(2)因受蒙蔽、蒙騙而涉案,本身也是受害者
(3)能夠知罪、認罪、悔罪,如實供述罪行,積極主動配合辦案機關
(4)主觀惡性小,系偶犯、初犯,無前科
(5)本案四名犯罪嫌疑人中,僅一人出具過保證書,且在四人當中,涉案人數最少、級別層數最低。
鑒于以上,建議貴院對以上意見予以充分考慮。
河南律師事務所
刑辯組
律師:
20__ 年 月 日
法律意見書(股權證發行) 篇2
公司(發行人):
按照《股票發行與管理規定暫行條例》第十三條的規定,根據貴公司與ХХ律師事務所簽定的委托協議書,ХХ律師事務所指派ХХ律師(以下簡稱本律師)作為貴公司ХХ年度向社會定向發行股權證工作的特聘法律顧問,就有關法律問題,出具本法律意見書。
根據《委托協議書》,本律師審查了如下事項:
(1)發行人發行股權證的主體資格;
(2)發行人的章程(草案);
(3)發行人的招股說明書;
(4)發行人的重大債權債務關系;
(5)發行人涉及的訴訟、仲裁或行政處罰;
(6)發行人的稅務問題;
(7)本次募股資金的運用;
(8)本次股權證發行的批準;
(9)本次定向發行股權證的實質條件;
(10)涉及的其他中介機構等。
為出具本法律意見書,本律師特聲明以下事項:
1、 發行人保證已經提供了本律師認為作為出具法律意見書所必需的真實的原始書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頭證言。
2、 本律師已證實過副本材料或復印件與原件的一致性。
3、 對于那些對意見書至關重要而又無法得到獨立的證據支持的重要事實,本律師依賴于有關政府部門、發行人或其他有關單位出具的證明文件。
4、 本法律意見書僅供發行人為本次股權證發行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5、 本律師同意將本法律意見書作為發行人ХХ公司上報申請材料中招股說明書的附錄,并依法對我們出具的法律意見書承擔責任。
本律師根據《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第十八條的要求,按照律師行業公認的業務標準和道德規范,對發行人ХХ公司提供的上述文件和有關事實進行了核查和驗證,現出具法律意見如下:
附則:
1、本法律意見書出具日為 年 月 日。
2、本法律意見書正本一式一份,副本一式 份。
3、本法律意見書在加蓋ХХ律師事務所公章且在經辦律師簽字后方可生效。
律師事務所:
經辦律師:
法律意見書(股權證發行) 篇3
致:______證券公司
(以下簡稱“承銷商)
敬啟者:
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供股形式向股東配發(以下簡稱“供股”)。
我們以公司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顧問的身份作如下法律意見書。本意見書是依據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公司與承銷商間達成的承銷協議第___條___款指明的中國法律作出的。
本意見書僅以協議簽署之日前生效的法律與規定為準。
為出具本意見書我們審閱了:
我們假定:
(1) 所有提供給我們的文件副本都與正本一致,所有提供給我們的文件的正本和副本都是確定的,所有我們審閱的文件上的簽名都是真實的;
(2) 本次供股協議的各方當事人均具有簽約的權利能力和履約的行為能力。
本意見書的出具受下列條件的制約:
(1) 我們對供股協議和其他文件中的事實、保證和陳述的準確性和完整性不作評論;
(2) 公司在供股協議項下的義務必須始終遵守中國有關破產、資不抵債或清算的法律和其他事關債權人權益的法律和司法程序。
綜上所述,我們提出如下法律意見:
本意見書呈送給各位,僅供各位參閱,未經我們事先同意,本意見書不作其他用途。
______律師事務所
律師: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法律意見書(股權證發行) 篇4
致:_______________廠
根據____________廠(下簡稱“A廠”)與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下簡稱“本所”)簽訂的法律顧問聘用協議,本所擔任A廠重組并與其他發起人共同發起設立A股份有限公司(下簡稱“股份公司”)的特聘專項法律顧問,并獲授權為重組設立股份公司出具法律意見書。
為出具本法律意見書之目的,本所按照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對重組設立股份公司的法律程序及條件進行了核查,查閱了本所認為出具本法律意見書所需查閱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涉及重組設立股份公司的批準文件和內部授權文件、股份公司章程(草案)、主要資產權益、重大債權債務關系等方面的有關記錄、資料和證明,并就有關事項向政府有關主管部門、A廠有關部門等作了詢問并進行了必要的討論。
本所依據本法律意見書出具日以前已經發生或存在的事實,并基于對有關事實的了解和對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的理解發表法律意見。
本所僅就與重組設立股份公司有關的法律問題發表法律意見,并不對有關會計審計、資產評估等專業事項發表評論。
在前述調查過程中,本所得到A廠如下保證,即其已經提供了本所認為出具本法律意見書所必需的、真實完整的原始書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頭證言,有關材料上的簽字和/或印章均是真實的,有關副本材料或者復印件均與正本材料或者原件一致。
對于出具本法律意見書至關重要而又無法得到獨立的證據支持的事實,本所依賴于政府有關主管部門、A廠及其他發起人或者其他有關機構出具的證明文件出具法律意見。
除本法律意見書另有說明外,本法律意見書僅供A廠為本次重組設立股份公司所涉申報審批設立公司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本所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以及法律顧問聘用協議的要求,按照律師行業公認的業務標準、道德規范和勤勉盡責的精神,對A廠提供的上述文件和有關事實進行了核查和驗證,現出具法律意見如下:
1.A廠是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國有企業,其自成立日起至本法律意見簽署日,無依法律、法規規定須予終止的事由發生,符合國家法律、法規關于股份公司發起人資格的規定。其他發起人B有限公司(下簡稱“B公司”)、C有限公司(下簡稱“C公司”)、D有限公司(下簡稱“D公司”)、E股份有限公司(下簡稱“E公司”)均系依法設立的公司,具備股份公司發起人資格。
2.A廠為重組設立股份公司之目的已委托______資產評估有限公司,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為基準日對由股份公司擬租用的所涉土地使用權進行了評估,并已取得國土資源部關于土地使用權處置方案的批準文件。
3.A廠為重組設立股份公司之目的而委托_______________資產評估有限公司,以______年____月___日為基準日對其擬投入股份公司的全部資產及相關負債進行的評估,已經財政部批準立項,有關資產評估結果已經財政部確認。
4.基于設立股份公司,A廠已擬訂資產重組方案(下簡稱“重組方案”)。根據重組方案,A廠投入股份公司的資產為其部分生產經營性資產;生活后勤服務及其他相關社會服務的有關資產仍保留在A廠。A廠擬訂的資產重組方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下簡稱“《公司法》”)的有關規定。
5.根據重組方案,A廠擬投入股份公司的經評估的凈資產為____萬元,其他發起人,B公司、C公司、D公司、E公司均以人民幣現金出資,前述出資均以_____%的折股比例折為國有法人股或法人股。根據我們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有關國有股權的管理規定的理解,我們認為,A廠擬訂的上述方案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前述有關折股方案及國有股權管理方案已獲財政部批準。
6.A廠擬訂的重組方案中有關未納入重組范圍的資產的處置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7.股份公司發起人擬訂的股份公司章程(草案)已載明《公司法》規定須予載明的事項,其內容未違反《公司法》及國家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8.股份公司擬任職的首屆董事會、監事會候選人沒有法律禁止任職的情形。
9.股份公司已于____年___月__日在___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股份公司名稱預核手續,并獲該局核發企業名稱預核準通知書。
10.參與股份公司設立工作的境內中介機構包括________[中介機構名稱]等,前列機構均具備政府授權主管部門核準的證券從業資格。
綜上,我們認為,A廠重組并與其他發起人共同發起設立股份公司,符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相關規定。
本法律意見書僅供A廠向股份公司審批部門申請審批設立公司之用。
本法律意見書正本一式三份,本所留存一份,一份由A廠保存,一份呈送股份公司審批主管部門。
______律師事務所(公章)
經辦律師: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法律意見書(股權證發行) 篇5
致: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籌委會
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本所)接受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籌委會(以下簡稱股份公司)的委托,擔任貴公司的特聘法律顧問,就發起設立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事宜進行審查并出具法律意見書。一、股份公司各發起致: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籌委會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本所)接受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籌委會(以下簡稱股份公司)的委托,擔任貴公司的特聘法律顧問,就發起設立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事宜進行審查并出具法律意見書。
一、股份公司各發起人的主體資格
二、股份公司的設立方式
三、股份公司的發起方式
四、股份公司發起人與股份公司的關系
五、股份公司章程(草案)
六、股份公司的組織機構
七、股份公司的股份設置和股本結構
八、股份公司擁有或者使用的主要資產狀況
九、股份公司的工商、稅務守法狀況
十、股份公司的涉訟狀況
十一、結論意見: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經辦律師(簽字)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法律意見書(股權證發行) 篇6
致__________公司領導:
____________________項目目前招標文件已發布,并將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開標確定中標人,根據招標人____________________項目投資建設有限公司提供的招標文件,投保人在投標時應一并編制法律方案。法律事務部認真研讀了招標人的招標文件,現就招標文件中另冊提供的《____________________項目合作合同書》(下稱《合作合同書》)和《公司章程》提出下列法律建議:
一、關于《合作合同書》中第十二章關于擔保的規定,根據該約定,合同雙方均需提供合同履約擔保,對于我方的擔保金額有約定,對于__________公司提供的擔保金額并未作出約定,且__________公司提供的擔保均是實物擔保,該擔保設立的前提條件需要進行抵押登記。《合作合同書》中關于雙方提供的擔保并未作詳細約定,建議:
1、明確是否另行簽訂擔保協議;
2、如果另行簽訂擔保協議,何時簽,擔保登記何時完成,擔保協議建議重點關注擔保金額、期限、范圍等。
二、關于《公司章程》該章程是項目公司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章程,該項目公司股東系__________公司和中標人,如果我方中標,我方對外從事的投資、建設等均是以項目公司名義開展,因此該章程對于中標人后續以項目公司的名義開展投資建設工作具有重要意義。公司開展工作均應遵守章程的約定,而章程中對于股東有決定性意義的在于公司組織架構,其中又以股東會和董事會為代表,股東會是權利機構,股東以股權比例行使自己的權利,董事會是執行機構,股東以人數按照一定的規則行使自己的權利。因此股東會和董事會的議事規則是核心。但是該章程對于股東會的議事規則并未作出約定,僅規定了股東會的職權,對于股東會的職權如何行使,按照何種規則通過股東會決議并未提及,也就是股東會會議雖然有討論事項。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法律意見書(股權證發行) 篇7
______________女士:
您 好!
______________女士與其配偶婚姻糾紛一案,廣東律師事務所聽取了當事人的陳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作法律分析如下:
一、當事人確認的事實
(一)、女方希望維持婚姻關系;
(二)、雙方有兩個小孩,均不滿10歲,雙方都希望獲得小孩的撫養權;
(三)、雙方有自建住房一棟,現用于出租;
(四)、雙方有小轎車兩倆,但登記在男方父母或姐姐名下;
(五)、男方有吸毒史。
二、法律分析
(一)、法院判決離婚的標準是夫妻感情確已破裂。
1、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規定:判斷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應當從婚姻基礎、婚后感情、離婚原因、夫妻關系的現狀和有無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綜合分析。根據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和審判實踐經驗,凡屬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可依法判決準予離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發生性行為,且難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結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難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后經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騙對方,或者在結婚登記時弄虛作假,騙取《結婚證》的。
(5)、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后,未同居生活,無和好可能的。
(6)、包辦、買賣婚姻,婚后一方隨即提出離婚,或者雖共同生活多年,但確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滿3年,確無和好可能的,或者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又分居滿1年,互不履行夫妻義務的(新民法典修正為2年)。
(8)、一方與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經教育仍無悔改表現,無過錯一方起訴離婚,或者過錯方起訴離婚,對方不同意離婚,經批評教育、處分,或在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過錯方又起訴離婚,確無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對方提出離婚的。
(10)、一方好逸惡勞、有賭博等惡習,不履行家庭義務,屢教不改,夫妻難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處長期徒刑,或其違法、犯罪行為嚴重傷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滿二年,對方起訴離婚,經公告查找確無下落的。
(13)、受對方的虐待、遺棄,或者受對方親屬虐待,或虐待對方親屬,經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諒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導致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
2、根據女方的陳述及以上的規定,男方提出的離婚理由很難成立,法院存在駁回男方請求的可能性,為了增加勝訴的可能性,建議做以下準備:
(1)、證明雙方締結婚姻的感情基礎:如在戀愛過程中的贈送禮物、雙方的信件、等其他的人證、物證、書面錄音資料。
(2)、證明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的感情基礎:如目前雙方婚姻生活狀況,是否分居,鄰居對女方有利的證言,特別是男方父母要求維系婚姻關系的證言。
(二)、對子女的撫養以對子女的成長有利為原則。
1、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的規定:
(1)、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
(2)、父母雙方協議兩周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并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準許。
(3)、對兩周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①、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②、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③、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④、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5)、父母雙方對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2、一般情況下,如果有兩個小孩的,雙方對撫養權發生爭議的,法院會判決男女雙方各撫養一個小孩,但是,有證據證明一方對小孩的成長不利的除外。所以,建議女方作如下準備:
(1)、準備子女尚在二周歲之內的證據。
(2)、女方已做絕育手術的證據。
(3)、子女一直跟隨女方生活的證據。
(4)、女方工資收入相對穩定的證據(有利于撫養子女)。
(5)、女方的學歷證明(有利于教育子女)。
(6)、女方的人格、思想素質評價情況(有利于教育子女)。
(7)、男方存在不良嗜好,如賭博、酗酒、吸毒等惡習的證明。
(8)、男方對離婚存在過錯的證據。
(9)、其它子女隨母對其成長有利的證據(如女方親屬的支持,男方父母不具有照看小孩的證據等)。
(三)、夫妻共同財產一般情況下平分,但會照顧女方和子女的利益。如果一方有轉移、隱藏、毀滅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證據侵占夫妻共同財產的情形,可以不分或少分。
1、需要分割的夫妻共同財產一般由以下構成:
(1)、 房產(需明確購房或建房的時間、地點;房產性質;房產購置時的合同價格或造價;購置支付房款的來源;房產證記載的產權人信息;房產有無其它抵押;該房目前實際居住人情況況。)
(2)、 存款。
(3)、 公司、企業的股權、股票。
(4)、 家具電器。
(5)、 貴重金屬、物品。
(6)、 車輛(汽車款型;牌照號;購買時間、有無貸款以及還貸情況、購買價值;目前車輛車籍所有人及實際使用人;目前車輛市值。)
如果希望能夠用法律維權,建議你可以進行在線咨詢,專業的律師團隊會為你解答問題,及時合法的保護你的權益。
法律意見書(股權證發行) 篇8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公司(公司全稱)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現委托上述受托人就我公司增資事宜出具法律意見書。
代理人的代理權限為:_________________就__________單位向我公司(或我公司向__________單位)增資事宜出具法律意見書。
代理人的代理權限為:_________________就__________單位向我公司(或我公司向__________單位)增資事宜出具法律意見書。
委托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法律意見書(股權證發行) 篇9
致:__________公司
經了解,貴公司員工利用公司便利條件,在其職務范圍內創造發明的現象時常發生。但是貴公司缺乏相應的管理制度,對員工創造發明產生的知識產權歸屬及相關權利的行使沒有詳細可行的規定。致使公司與員工之間權利界限模糊,不利于公司對人員管理,甚至與員工產生知識產權權利糾紛。
為維護公司利益、規范公司管理、劃清權利界限、避免日后法律糾紛,結合貴公司實際情況和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就貴公司內部員工利用公司提供的便利條件,創造發明產生的專利權及相關權利處理問題作以下法律意見,供貴公司參考:
一、本意見書要解決的情形。
與貴公司具有勞動關系的員工在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執行工作任務或利用公司提供的物質、經濟、人員、設備、技術、場所、信息等條件而完成發明創造。該發明創造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中專利的范圍。依法應受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國際公約的保護。
一、本意見書主要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民法典》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
三、依據以上事實及法律法規,為公司利益考慮,提供如下操作意見供參考:
1、明確工作任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六條規定“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于該單位;申請被批準后,該單位為專利權人。”“執行本單位的任務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為職務發明創造。”
在工作安排中,如有工作可能涉及員工創造發明,建議公司以“工作任務下達通知單”等書面形式,將工作任務的安排明確化、具體化、證據化。該書面文件可顯示公司下達任務的目標、所提供的工作條件、要求提交的工作成果類型和時間等內容。將員工的創造發明活動納入公司的工作任務。從而使公司獲得專利申請權及申請成功后的專利權,降低日后發生爭議的可能性。
2、與員工簽訂知識產權歸屬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規定“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單位與發明人或者設計人訂有合同,對申請專利的權利和專利權的歸屬作出約定的,從其約定。”公司可與員工簽訂關于專利權歸屬的合同。約定公司為知識成果研發提供物質、資金、技術、場所、信息等資源;成果產出后對員工的獎勵措施;專利申請權及專利權歸公司所有。以詳細具體的書面文件確定相關權利歸屬,從而定紛止爭。
3、制定公司商業秘密保護制度。
專利的申請時間長、審批程序復雜、標準嚴格,往往一項科技成果在經過漫長的申請程序后沒有得到專利總局的審批,最終無法得到專利法的保護。而專利審批程序的特性卻將核心的技術秘密詳細地公之于眾,使企業經營的市場競爭力減弱。相對于專利權保護而言,國家法律對于商業秘密的保護范圍更廣,操作簡便,無需復雜的審批手續。對侵犯商業秘密各個環節的侵權人都有制約措施。結合公司知識成果的屬性,可采用商業秘密的方式進行階段性的保護。
可通過制定員工保密守則、固定公司對知識成果產出的投入證據、知識成果帶動公司效益的市場調研等一系列措施將涉及的重要知識成果納入商業秘密保護的范圍,以期對重要信息進行全方位、廣范圍的保護。
本法律建議書僅供委托人參考。未經本所允許,不得向第三人出示,亦不得作為任何證據使用。
_______________律師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法律意見書(股權證發行) 篇10
致: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籌委會(引言)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本所)接受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籌委會(以下簡稱股份公司)的委托,擔任貴公司的特聘法律顧問,就發起設立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事宜進行審查并出具法律意見書。股份公司各發起致: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籌委會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本所)接受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籌委會(以下簡稱股份公司)的委托,擔任貴公司的特聘法律顧問,就發起設立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事宜進行審查并出具法律意見書。
一、股份公司各發起人的主體資格
二、股份公司的設立方式
三、股份公司的發起方式
四、股份公司發起人與股份公司的關系
五、股份公司章程(草案)
六、股份公司的組織機構
七、股份公司的股份設置和股本結構
八、股份公司擁有或者使用的主要資產狀況
九、股份公司的工商、稅務守法狀況
十、股份公司的涉訟狀況
十一、結論意見: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經辦律師(簽字)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說明:
1、文書的含義及作用根據《公司法》的規定,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須經過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的批準,并且對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提出了較有限責任公司嚴格得多的標準。因此,在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時,必須按一系列的條件準備好各種文件,并上報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在上報材料中,往往需要律師對一系列的文件進行法律上的審核,并且就其合法與否出具法律意見,而且該法律意見文件也要作上報材料,這就是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律意見書。事實上,在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過程中,律師的作用遠不止出具一份法律意見書,往往還參與發起人的協議、章程、以及其他重要合同、決議的起草工作。只有經過認真起草各種協議并在法律上不存在障礙,才能最終獲得批準。
2、文書制作要點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律意見書一般要寫明以下要點:
(1)引言。引言部分要寫明委托人(一般為股份有限公司籌委會)和被委托人(即出具法律意見書的律師事務所)的名稱和委托事項,以及制作法律意見書的依據、用途和律師事務所的承諾。
(2)股份有限公司各發起人的主體資格。要對各發起人進行介紹,并出具其是否具有發起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格的法律意見。
(3)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方式。根據公司法的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有兩種方式,即發起設立與募集設立。法律意見書要載明其設立方式,并就該設立方式是否合法發表法律意見。
(4)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方式。法律意見書要具體寫明各發起人的出資方式(如貨幣、實物、各種無形資產)及出資比例,并就此發起方式的合法與否發表法律意見。
(5)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與股份有限公司的關系。在此,法律意見書主要應載明三個內容。即雙方的持股關系、關聯交易與同業競爭。對于關聯交易與同業競爭要作具體闡述。最后,對三個內容均應發表其合法與否的法律意見。
(6)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主要審查其章程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規定,并就此發表法律意見。
(7)股份有限公司的組織機構。要載明其具體組織機構(如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總經理等)的設置、構成及議事規則,并就其合法與否發表法律意見。
(8)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設置和股本結構。法律意見書要具體載明各發起人所持有的股份性質以及持股比例,并就其合法與否發表法律意見。
(9)股份有限公司的工商、稅務守法狀況。法律意見書應載明律師調查或有關部門提供的文件,分別就股份有限公司是否存在違反工商、稅務的有關規定以及所受處罰進行陳述(如有),并出具法律意見。
(10)股份有限公司的涉訟狀況。此處包括民事訴訟、仲裁和行政處罰,法律意見書要對其中重大的部分一一披露。
(11)結論意見。在結論意見中,應明確載明出具法律意見書的律師對本次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是否合法作出判斷。如果有保留意見,也應明確給予說明。
法律意見書(股權證發行) 篇11
律師法律意見書
致先生:
重慶 律師事務所接受您的委托,就您與X公司因“追索工傷保險待遇糾紛”一案出具專業法律意見書,供您參考以作調解之用,本律師受事務所指派,撰寫本法律意見書,由于本法律意見書系律師個人意見,僅供您參考調解適用,故不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本律師在聽取委托人單方介紹案件基本事實及查看基礎證據材料的情況下,對本案適用法律及相關問題特作如下意見:
一、當事人基本信息
1、案 由:工傷保險待遇糾紛
2、委托人:
3、相對人:
二、案件基本事實
1、案情簡介:20__年2月14日,陳與重慶XX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限為固定期限從20__年2月14日到20__年2月13日,陳從事搬運工的工作,合同約定工資隨公司的經濟效益上下浮動。20__年1月23日在公司庫房用手動叉車搬運貨物時,摔倒受傷,致胸部骨體骨折,肋骨骨折等不同程度受傷。20__年1月23日到重慶解放軍三二四醫院入院,住院26天。之后于20__年10月18日再次入該院治療,住院19天。重慶X公司于20__年2月1日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渝中區人社局在20__年2月21日依法作出認定工傷決定書。渝中區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依法作出鑒定,鑒定為:傷殘九級,無護理依賴。20__年2月23日,勞動者陳明全因為受傷無力再繼續工作,故此書面通知公司解除勞動合同。
2、基本可以確認的事實:
(1)陳與重慶X公司之間存在勞動關系,有勞動合同,并且公司為陳依法購買了工傷保險。
(2)雙方勞動關系的存續時間可以確定,從12年2月14到14年2月23日。陳于20__年2月23日因為工傷不能繼續工作解除了雙方勞動合同。
(3)陳受傷的性質屬于工傷可以確認,造成四處骨折,構成九級傷殘,無護理依賴,住院治療第一次26天,第2次19天。
3、尚有爭議的事實:
(1)委托人的工資標準
(2)委托人住院期間的治療費用以及其他費用
三、證據及證據材料
1.委托人提供的證據及證據分析:
(1)《勞動合同》
可以證明雙方存在的勞動關系,勞動者的具體職位,工資標準,以及勞動合同約定的各項權利義務。
(2)《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
證明雙方勞動關系的解除日期,證明雙方勞動關系的存續時間,證明勞動者依法解除了雙方的勞動合同。
(3)《工傷認定決定書》《勞動能力鑒定結論通知書》
證明勞動者陳明全確為工傷,證明勞動者被依法鑒定為九級傷殘,可以獲得法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證明雙方的勞動關系和陳明全經過了工傷認定以及勞動能力鑒定的前置程序。
(4)第一次和第二次住院的病例檔案
證明勞動者陳明全住院治療的時間,證明勞動者的受工傷的程度,證明勞動者不存在過度治療的情形。
2、律師建議委托人還應提供的證據:
(1)工資發放的簽字記錄(用人單位如果拒不提供由他們承擔不利的證明后果),證明陳明全在公司工作的工資標準和受傷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
(2)住院治療的費用憑證,證明陳明全住院治療期間的合理的治療費用;
(3)工友的證人證言,證明勞動關系、工作崗位、工作時間、因公受傷事實、工資報酬等內容。
3、律師可以代為收集的證據:
(1)公司工商檔案信息。證明用人單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及用人單位基本信息。
四、案件爭議焦點
1、是否應當由被告單位支付原告的工傷保險待遇。
2、原告主張的各項費用是否成立。
3、委托人傷殘等級及勞動能力鑒定。
五、委托人的訴訟目的或效果
申請勞動爭議仲裁,請求仲裁委員會判決單位依法支付工傷保險待遇,護理費和工傷醫藥費;請求解除勞動合同,并要求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
六、律師對委托人訴訟目的初評
屬于工傷,鑒定為九級傷殘,可以要求解除勞動合同,并且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同時,因工傷住院治療期間的治療費和護理費應當由單位支付,社保費用也是先打到公司的賬戶上,公司應當申請工傷保險待遇并交給勞動者。協商不成,可以依法申請勞動仲裁。
七、律師擬訴訟的訴訟請求
1、確認勞動合同已經解除或者請求解除勞動合同
2、請求重慶力天國際貨物運輸有限公司申報工傷保險待遇并向原告支付各項工傷保險待遇或者直接由公司向申請人支付相應的工傷保險待遇:
(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3000X9=27000
(2). 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3783X4=15132
(3). 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3783X9=34047
(4). 停工留薪期工資
(5) 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
(6) 停工留薪期滿至鑒定期間生活津貼
(7) 護理費
(8). 工傷醫療費:
3、請求支付勞動能力鑒定費:800元
4、請求支付經濟補償金或者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3000X2.5=7500元
以上費用共計:84079+
綜上:委托人與重慶力天國際貨物運輸有限公司工傷保險待遇糾紛一案,基本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委托人擬主張訴訟請求和工傷保險待遇符合相關法律規定,大概率能夠獲得法律的支持,但本法律意見書僅為律師個人意見,不代表法院或者仲裁委最終意見,僅供參考,不承擔法律責任。
律師:
20__年10月 22日
附件:適用相關法律規定
工傷保險條例
第五章 工傷保險待遇
第三十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
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
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
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后,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第三十四條 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并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
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準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
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第八章 附 則
第六十四條 本條例所稱工資總額,是指用人單位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全部職工的勞動報酬總額。
本條例所稱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
重慶市工傷保險實施辦法
第五章 工傷保險待遇
第二十四條 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可以申請延長停工留薪期,經參保地的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12個月。用人單位不同意延長的或工傷職工要求延長未獲確認的,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申請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再次確認。
第二十八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五級至十級傷殘的,自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鑒定結論的次月起享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五級、六級工傷職工傷殘津貼的,用人單位和職工應按規定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工傷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后,其實際領取的傷殘津貼不得低于所在區縣(自治縣、市)的最低工資標準。 五級至十級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的,或者用人單位依據《勞動法》第二十五條規定解除勞動關系的,或者七級至十級工傷職工勞動合同到期用人單位難以安排工作而終止勞動關系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以全市上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計發,其中五級12個月,六級10個月,七級8個月,八級6個月,九級4個月,十級2個月。五級、六級工傷職工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以按月發給的傷殘津貼為基數計發,初次領取傷殘津貼的,按15年計算;已經領取了傷殘津貼的應扣除已領取的月份,但扣除后支付的年限不得少于5年。七級至十級工傷職工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以全市上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計發,其中七級15個月,八級12個月,九級9個月,十級6個月。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時,工傷職工距法定退休年齡10年以上(含10年)的,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按全額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齡9年以上(含9年)不足10年的,按90%支付,以此類推,每減少1年遞減10%。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年的,按全額的10%支付。 領取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工傷職工應將《工傷證》交給用人單位,由用人單位到經辦機構辦理工傷保險關系終止手續,符合失業保險規定的可以享受失業保險待遇。重新就業后新發生的工傷,按本辦法規定的程序進行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按照新鑒定的傷殘等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第八章 附 則
第四十六條 職工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職工受傷前本人工資不足12個月的,按實際發生月平均工資計算;不足1個月的以參保繳費基數或用人單位實際發放的、約定的日工資為基數計算。
法律意見書(股權證發行) 篇12
律師法律意見書英文版
Sample Attorney Opinion Letter
Date
(Name of Client)
President
Co., Ltd
City, State, ZIP code
Re: Opinion Letter Regarding (name of employee, e.g., fictitious )
Dear (Name):
After our initial meeting, I reviewed the papers you sent me regarding the matter. As I understand the situation, Ms. signed a written employment agreement with your company. The agreement stated that in the event of termination or resignation from her job as your sales associate, Ms. would not call upon or sell goods to any of your customers for a period of one year.
You have asked me to advise you about your rights, the chance of success, the amount of damages that may be recoverable, the costs involved, and my ability to represent you in this matter.
RIGHTS OF AGAINST MS.
When Ms. signed a written contract with your company, she agreed not to call upon any of your customers for a period of one year. This is called a restrictive covenant. To enforce your covenant against Ms., you must bring an action against her and prove your case. You have a choice of forums in which to bring the action: federal district court or a state court. Since it is easier to obtain an injunction (an action to immediately stop her from selling to your customers) in a state court rather than a federal court, I would suggest the state court.
I must advise you that injunctions are largely discretionary with the court, and there are several factors here that might lead it not to grant one on your behalf. Since you waited eight months before threatening to sue Ms. , my guess is that you have about a twenty percent (20%) chance of obtaining an injunction.
RIGHTS TO AND AMOUNT OF DAMAGES
Your chances of obtaining money damages against Ms. are much greater than your chances for an injunction. From our discussion and the facts and evidence suggested in your papers, it appears that the amount of recoverable damages would be measured by the profits you have lost since the time Ms. began selling competitive products to your customers.
It should be understood that if we win our case, however, Ms. may not voluntarily pay the judgment. Thus, it may be necessary to enforce the judgment by having a sheriff or marshall seize and sell assets not exempt from execution. However, if Ms. does not own assets, such as real estate, money in bank accounts, stocks, etc., but owns only personal items exempt from execution under the laws of our state, then any judgment you obtain may not be worth much.
NEGATIVES TO LAWSUIT
Besides the fact that you may lose a lawsuit against Ms. or that any judgment obtained may be uncollectible, there are other negative factors you should consider before bringing a lawsuit. These include court costs and attorney fees. Court costs are recoverable, but other costs, such as travel, the time lost when you are called to testify (or required to help us develop the case), and attorney fees, are not recoverable.
MY SERVICES
I am familiar with the nature of your manufacturing business and am qualified to represent you in this matter if you choose to proceed. My fee would be based on my normal hourly charge of $250 for myself and $150 for associates. Trial time is billed at $1,000 per day. The initial services of preparing a complaint and serving same would cost approximately $300. Preparing a request for an injunction and attending a hearing on the injunction would cost approximately $2,500.
It is quite possible that Ms. would not retain her own counsel and not answer the complaint. This means that a default judgment could be taken without the necessity of a trial. Here attorney fees would probably amount to no more than $1,000.
I require a $1,000 retainer to open a file and commence an action.
If you wish to proceed with this matter, I will need to know the full names and addresses of your customers to whom Ms. is presently selling and the estimated sales volume which you have lost.
If you have any questions, please call me.
Very truly yours,
Name of Attorney
法律意見書(股權證發行) 篇13
法律意見書起草指引
法律意見書,是指律師應當事人的委托或要求,針對某一特定的法律事實、法律行為或法律文書,根據自己所掌握的事實和材料,正確運用法律作出分析、判斷,據此向當事人出具的載有正式律師意見的書面法律文件
本所團隊非訴業務常用的國企股權比例變動、對外投資、產權轉讓等涉及國有權益變動事項中出具的法律意見書需注意:
一、注意法律意見書涉及主體的特殊背景。
國有企業涉及的股權比例變動、對外投資、產權轉讓所需的法律意見書均有所區別,涉及具體項目時需注意明確出具法律意見書的基礎及依據。
相應的直接依據主要有《四川省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第二十七條、《四川省省屬國有企業投資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五條,等等。
二、法律意見書結構
(一)首部
首部包括標題和文件編號,標題一般采用“律師事務所關于事項的法律意見書”的形式,編號可以采用本所編號規則。
(二)主文
主文部分一般應包括引言、正文。
1.引言一般包括五部分內容:
(1)第一部分是事務所出具法律意見書所依據的委托關系表述從而說明律師具有出具該法律意見書的合法身份。
(2)第二部分是出具法律意見書所引用的法律依據。
(3)第三部分是出具法律意見書所引用的證據材料。該證據材料須是與出具法律意見書相關的如下材料:依法調查取得的文件;委托人或其他相關主體提供并證明其來源真實、合法的文件;經被調查人簽字確認的談話記錄;其他可以作為證據使用的材料。應當對證據材料來源進行說明。
(4)第四部分是律師聲明事項。對于律師出具法律意見過程中受到條件或資料等局限,以致可能影響法律意見的全面性或準確性的,律師應當作出相應的聲明。
2.正文
在法律意見書的正文部分,律師應根據出具法律意見書所針對的法律行為、法律事實或法律文書,就其所涉及的具體法律問題分別進行表述。正文內容具體如何寫,要根據法律意見書具體闡述的法律問題決定。
以國企增資擴股的法律意見書為例,根據具體情況,正文大體包含主體資格、增資擴股程序、后續事項、結論意見四部分。
(三)結尾
結尾供法律意見書的簽署之用,應當說明法律意見書的文本份數,加蓋律師事務所公章、由經辦律師加蓋人名章(或采用打印律師姓名加律師簽字的形式),并注明出具日期。
(四)附件
法律意見書如有附件,應在正文之后列出附件名稱,并編好順序。
三、制作法律意見書的注意事項
(一)與客戶的充分溝通,清楚了解客戶需要,認真對待客戶要求,同時,注意梳理客戶的非正常要求,并提前及時提供所需材料清單,盡可能給足客戶充分的準備期限,這也是給自己預留工作準備期。
(二)制作法律意見書之前必須做好調查工作,針對所分析的問題,做好充分的準備,包括尋找有關法律依據,參閱有關文件、規定、批件,到實際部門進行實地調查、查詢等,根據法律依據向客戶提供可行的操作或補救方案。我們引用法律依據時應當注意適用法律、法規的準確性,正確處理法律和法規的效力沖突等問題,使用司法解釋或法理以及規范性政策性文件作為依據時,應當作出適當說明。
(三)同時,對待客戶提交的任何文件材料均應保持謹慎的態度,嚴格、仔細檢查文件,辨別文件是否齊全、合法,不因自己的原因導致法律意見書的事實依據出現瑕疵。可以根據項目情況要求客戶出具《委托方承諾》,一般可以包括如下內容:承諾所依據的法律服務委托關系;向律師提供材料的截止時間,材料原件與復印件是一致的;提供給律師的材料是真實、準確且完整的;有關人員就相關事項的說明屬實;不干預法律意見書的出具等。
(四)合理安排好表達內容的邏輯結構。
(五)交流、溝通的郵件、回復以及工作底稿及收集的材料等需妥善保管。注意防范自身風險。
法律意見書(股權證發行) 篇14
被告人:__________________
案由:_________________
起訴書號:_________________
審判長、審判員(人民陪審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三條規定,我受青秀區人民檢察院的指派,代表本院,以國家公訴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訴,并依法對刑事訴訟實行法律監督。現就本案證據和案件情況發表如下公訴意見,請合議庭評議時予以充分考慮并采納。
(一)被告人_______________犯搶奪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經過剛才法庭調查查明,被告人_____________自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晚______時許,飛車搶奪了被害人_______價值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型手機。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___時許,被告人_______________伙同_________、________四個人飛車搶奪開摩托車的被害人雷惠新的提包,包內物品估價_______元。這兩個搶奪事實通過舉證被害人的陳述、書證、物證、鑒定結論、勘驗檢查筆錄、被告人在公安機關的供述,已得到充分證明,這些證據互相印證,相互吻合,已形成完整的證據鏈條。因此,認定被告人_______________實施搶奪他人合法財物的犯罪事實有確實、充分的證據。
(二)被告人_____________飛車搶奪的行為已構成搶奪罪,依據是:
1.被告人_____________是正常的成年人。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符合搶奪罪的主體要件。
2.被告人_______________飛車搶奪的行為侵犯了被害人財物的所有權,符合搶奪罪的客體要件。
3.被告人_______________在主觀方面表現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即飛車搶奪了邊過馬路邊打電話的被害人王月明的手機及開摩托車的被害人雷惠新的提包,非法占有他人錢財,符合搶奪罪的主觀要件。
4.被告人_____________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公然搶奪他人手機、手提包,經鑒定數額巨大,符合搶奪罪的客體要件。綜上所述,被告人_____________已符合搶奪罪的全部構成要件,已構成搶奪罪。
(三)被告人_____________犯搶奪罪的社會危害性及給人們的教訓。被告人_______________公然以飛車搶奪的方式奪取他人公私財物,數額巨大,嚴重破壞了正常的社會秩序,更使被害人_______________蒙受了經濟的損失。飛車搶奪不僅破壞了公民的財產安全,而且可能照成交通事故,危害公共安全,破壞社會的穩定。
追求豐富的物質生活,只能通過勤勞致富來實現,決部允許以搶奪他人財物獲取非法利益。作為本案的公訴人,看到兩被告人因貪欲之害,鋌而走險,走上今天犯罪的道路,為此深感遺憾。“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在大量證據面前,法律總會以其客觀、公平、公正、適當的方式體現其打擊犯罪,保護公民合法權益之價值的。因此,希望通過今天的庭審,兩名被告人能夠深刻反思自己飛車搶奪行為的社會危害性,以此為戒,好好改造,早日回歸社會。
(四)被告人_____________應負的刑事法律責任。被告人_______________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公然搶奪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條第二款之規定,構成搶奪罪,應當在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之間量刑,并處以罰金。根據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搶奪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條規定,搶奪公私財物,數額接近本解釋第一條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數額巨大_____;數額特別巨大_____;的標準,并具有本解釋第二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可以分別認定為_____;其他嚴重情節_____者_____;其他特別嚴重情節,根據其犯罪數額和認罪態度,建議對其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
綜上所述,起訴書認定本案被告人_______________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依法應當認定被告人有罪,并應依法對其定罪量刑。
公訴人: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法律意見書(股權證發行) 篇15
被告人:__________________
案由:_________________
起訴書號:_________________
審判長、審判員(人民陪審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三條規定,我受青秀區人民檢察院的指派,代表本院,以國家公訴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訴,并依法對刑事訴訟實行法律監督。現就本案證據和案件情況發表如下公訴意見,請合議庭評議時予以充分考慮并采納。
(一)被告人_______________犯搶奪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經過剛才法庭調查查明,被告人_____________自20__________年2月22日晚23時許,飛車搶奪了被害人王月明價值1080元西門子L3508型手機。20__________年2月22日24時許,被告人_______________伙同陳小二、阿樹四個人飛車搶奪開摩托車的被害人雷惠新的提包,包內物品估價4145元。這兩個搶奪事實通過舉證被害人的陳述、書證、物證、鑒定結論、勘驗檢查筆錄、被告人在公安機關的供述,已得到充分證明,這些證據互相印證,相互吻合,已形成完整的證據鏈條。因此,認定被告人_______________實施搶奪他人合法財物的犯罪事實有確實、充分的證據。
(二)被告人_____________飛車搶奪的行為已構成搶奪罪,依據是:
1.被告人_____________是正常的成年人。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符合搶奪罪的主體要件。
2.被告人_______________飛車搶奪的行為侵犯了被害人財物的所有權,符合搶奪罪的客體要件。
3.被告人_______________在主觀方面表現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即飛車搶奪了邊過馬路邊打電話的被害人王月明的手機及開摩托車的被害人雷惠新的提包,非法占有他人錢財,符合搶奪罪的主觀要件。
4.被告人_____________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公然搶奪他人手機、手提包,經鑒定數額巨大,符合搶奪罪的客體要件。綜上所述,被告人_____________已符合搶奪罪的全部構成要件,已構成搶奪罪。
(三)被告人_____________犯搶奪罪的社會危害性及給人們的教訓。被告人_______________公然以飛車搶奪的方式奪取他人公私財物,數額巨大,嚴重破壞了正常的社會秩序,更使被害人_______________蒙受了經濟的損失。飛車搶奪不僅破壞了公民的財產安全,而且可能照成交通事故,危害公共安全,破壞社會的穩定。
追求豐富的物質生活,只能通過勤勞致富來實現,決部允許以搶奪他人財物獲取非法利益。作為本案的公訴人,看到兩被告人因貪欲之害,鋌而走險,走上今天犯罪的道路,為此深感遺憾。“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在大量證據面前,法律總會以其客觀、公平、公正、適當的方式體現其打擊犯罪,保護公民合法權益之價值的。因此,希望通過今天的庭審,兩名被告人能夠深刻反思自己飛車搶奪行為的社會危害性,以此為戒,好好改造,早日回歸社會。
(四)被告人_____________應負的刑事法律責任。被告人_______________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公然搶奪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條第二款之規定,構成搶奪罪,應當在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之間量刑,并處以罰金。根據20__________年7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搶奪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條規定,搶奪公私財物,數額接近本解釋第一條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數額巨大_____;數額特別巨大_____;的標準,并具有本解釋第二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可以分別認定為_____;其他嚴重情節_____者_____;其他特別嚴重情節,根據其犯罪數額和認罪態度,建議對其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
綜上所述,起訴書認定本案被告人_______________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依法應當認定被告人有罪,并應依法對其定罪量刑。
公訴人: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法律意見書(股權證發行) 篇16
致:________公司(或企業或自然人)
________律師事務所接受________公司(或企業或自然人)委托,擔任專項法律顧問,根據本法律意見書出具日前已經發生或存在的事實,以及我國現行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的有關規定(或________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就________公司(或企業或自然人)收購________公司(或企業)股權(或資產)有關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見書。
本所出具法律意見書的范圍如下:
一、根據________律師事務所與________公司(或企業或自然人)簽訂的《律師聘請協議》,________律師事務所審核以下(但不限于)事項后給出相應的法律意見,并給出最終法律意見。
1.________公司(或企業或自然人)收購________公司(或企業)股權(或資產)的主體資格;
2.________公司(或企業)出讓________公司(或企業)股權(或資產)的主體資格;
3.本次收購協議是否符合相關法律規定;
4.律師認為需要審查的其他事項。
二、________律師事務所僅就與________公司(或企業或自然人)收購________公司(或企業)股權(或資產)有關事宜發表法律意見,不對有關會計、審計、資產評估等專業事項發表意見。
本所就以下事項發表聲明:
1.________律師事務所出具本法律意見書,是基于________公司(或企業或自然人)已向________律師事務所承諾,________律師事務所審核的所有原始書面材料、副本材料均為真實可靠,沒有虛假、偽造或重大遺漏。對于________律師事務所審核的文件原件的真實性,________律師事務所沒有再作進一步的核實。
2.________律師事務所經過認真審核,證實所有副本材料、復印件和原件一致。
3.對于本法律意見書至關重要而又無法得到獨立證據支持的事實,________律師事務所依賴有關政府部門、會計師、評估師、________公司(或企業或自然人)或其他單位出具的文件發表法律意見
4.本法律意見書僅作為________公司(或企業或自然人)收購________公司(或企業)股權(或資產)之目的使用,不得作任何其他目的。
5.________律師事務所同意將本法律意見書作為必備法律文件,隨同其他材料一同上報,并愿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6.________律師事務所未授權任何單位或個人對本法律意見作出任何解釋或說明。
7.________律師事務所已嚴格履行法定職責,遵循了勤勉盡責和誠實信用原則,對________公司(或企業或自然人)收購________公司(或企業)股權(或資產)相關事宜進行核查驗證,保證法律意見書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及重大遺漏。
鑒此,按照律師行業公認的業務標準、道德規范和勤勉盡責精神,________律師事務所對相關文件和有關事實進行了核查和驗證,現出具法律意見如下:
1.________公司(或企業或自然人)具有受讓________公司(或企業)股權(或資產)的主體資格。(理由,略)。
2.________公司(或企業)具有出讓________公司(或企業)股權(或資產)的主體資格。(理由,略)。
3.本次并購協議符合相關法律的規定。(理由,略)。
4.綜上所述,________律師事務所認為:________公司(或企業或自然人)收購________公司(或企業)股權(或資產)的收購雙方都具有相應的主體資格,本次并購協議內容符合相關法律規定,不存在影響________公司(或企業或自然人)收購________公司(或企業)股權(或資產)的重大法律障礙。
法律意見書(股權證發行) 篇17
公司增資法律意見書范文可以提供參考
授權委托書
(法人單位用)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公司(公司全稱)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現委托上述受托人就我公司增資事宜出具法律意見書。
代理人的代理權限為:_________________就__________單位向我公司(或我公司向__________單位)增資事宜出具法律意見書。
代理人的代理權限為:_________________就__________單位向我公司(或我公司向__________單位)增資事宜出具法律意見書。
委托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法律意見書(股權證發行) 篇18
致:____股份有限公司(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下簡稱“《公司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以及___________總公司(下簡稱“A公司”)與____律師事務所(下簡稱“本所”)簽訂的《股票發行上市法律服務協議》(下簡稱“《法律服務協議》”),本所作為A公司特聘的專項法律顧問,對擬由A公司作為主發起人并聯合其他發起人以發起方式設立的____股份有限公司(暫定名,下簡稱“股份公司”)所涉及的設立事宜,出具體法律意見書。就本法律意見書,律師聲明:
1.法律意見書中所發表的觀點和評價,均是基于對本法律意見書出具日以前已經發生或存在的事實及律師對我國現行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以及政府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的理解而發表的。
2.就本法律意見書,股份公司籌委員保證已向本所提供了出具本法律意見書所必需的、真實的原始書面材料以及副本材料或口頭證言。經審查證實副本材料或復印件與原件一致。
3.根據《公司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本所律師對股份公司的設立所涉及的有關事宜進行了審查,查閱了出具本法律意見書本所律師認為應當查閱的有關文件和資料,并就有關事宜向股份公司籌委會人員進行了必要的詢問和調查。本律師已嚴格履行法定職責,遵循了勤勉盡責和誠實信用原則,對股份公司設立行為合法、合規、真實、有效進行了充分的核查驗證,保證法律意見收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及重大遺漏。
4.本所律師同意股份公司按有關審核要求引用本法律意見書的內容,但股份公司作上述引用時,不得因引用而導致法律上的歧義或曲解,本律師將在相關文件中對所引用內容再次審閱并確認。
5.本法律意見書僅供設立股份公司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師根據《證券法》第十三條的要求,按照律師行業公認的業務標準、道德規范和勤勉盡責精神,對股份公司提供的文件和有關事實進行了核查和驗證,現出具法律意見如下:
1.股份公司是擬按照《公司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程序和方式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股份公司的五家發起人A公司、________公司__________公司________公司_______公司均具有現行法律規定的股份公司發起人資格。股份公司的發起人人數符合《公司法》第七十五條第一款之規定。
3.依據重組方案(待______________批準),A公司作為主發起人將全資所屬______公司的主要經營性凈資產、__________大廈及相應土地使用權經評估投入擬設立的股份公司,其他發起人均以現金出資投入擬設立的股份公司。上述出資均不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
4.主發起人A公司投入股份公司的經營性資產和保留在主發起人的其他資產已經得到明確的界定。由于股份公司設立所引起的涉及資產分割和債權債務關系的處理未違反法律、法規及有關主管機關的規定,以及其他對發起人的行為或財產有約束力的文件。
5.主發起人投入股份公司的凈資產按照1:0:87比例折為_____股,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該部分資產經國家財政部財評函字[ ]______號文批準立項,經______資產評估有限公司評估,且評估結果已經獲得財政部財評字[ ]_____號文確認,構成占總股本的73%的國有法人股;其他股東均以現金方式出資源共享,按照相同比例折股,構成占總股本的27%的社會法人股;上述股權設置不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
6.股份公司已按法定程序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了名稱預核準登記,擬注冊資本_____萬元人民幣,符合《公司法》第七十八條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人民幣1000萬元的規定。
7.發起人為設立股份公司而擬定的股份公司章程草案,其內容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在經主管機關批準和股份公司創立大會通過后,股份公司章程將于股份公司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實施,并構成對股份公司、股東、董事、監事、經理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合法文件。
8.A公司所持股份為____萬股,占股份公司總股本的73%,該部分股權經國家財政部[ ]____號文確認界定為國有法股,其他發起人股均為法人股。股份公司的股權結構、股權界定、各股東持股比例等均不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9.股份公司的設立尚待______________正式批準。
綜上所述,本所律師認為,股份公司發起人為設立股份公司所進行的工作是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主管機關的規定進行的,股份公司設立的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此頁無正文)
____律師事務所(公章)
經辦律師: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法律意見書(股權證發行) 篇19
原告: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
訴訟請求:_________________
1.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公開賠禮道歉,消除影響,恢復原告名譽;
2.判令被告承擔本案的訴訟費用;
3.判令被告支付原告為制止侵權行為支出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及其他經濟損失。
事實及理由: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法律意見書(股權證發行) 篇20
華川有限*司2020__年度第次股東臨時大會之法律意見書
致:華川有限*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現行有效的《華川有限*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河北*威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本所”)接受華川有限*司的委托,指派本所曹*立律師列席了20__年華川有限*司第次臨時股東大會(以下簡稱“本次股東大會”),對本次股東大會的會議召集及召開程序、出席會議人員資格、會議表決程序等事項進行見證,并依法出具法律意見書。
在本法律意見書中,本所律師根據《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僅對本次臨時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出席會議的人員資格、會議的表決程序和表決結果事項發表法律意見。
本法律意見書僅供見證公司本次股東大會相關事項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師審查了公司提供的文件:
(一)《公司章程》;
(二)公司第屆董事會第次會議決議;
(三)20__年 月 日華川有限*司關于召開本次股東大會通知、回執及公告;
(四)公司本次股東大會股東到會登記記錄及憑證資料;
(五)公司本次股東大會股東表決情況憑證資料;
本所律師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按照律師行業公認的業務標準、道德規范和勤勉盡責精神,出席了本次股東大會,并對公司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及召開程序等有關事項及公司提供的文件進行了核查檢驗,出具如下法律意見:
一、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
本次股東大會由公司第 屆董事會第 次會議決議召集,本次股東大會于20__年月 日以 方式通知了全體股東,同時在 發布公告。通知及公告中包括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開時間和地點、會議議題、參加人員、參加辦法等相關事項。
本次股東大會召開會議的基本情況如下:
會議召集人:公司董事會;
會議主持人:董事長
會議投票方式:現場投票并在會議記錄上簽字確認;
現場會議召開的日期、時間:20__年*月*日點00分;
現場會議召開地點:本公司會議室;
會議審議事項:1、選舉新一屆董事會成員2、選舉新一屆監事會成員3、修改相關工商登記4、關于決議
經本所律師見證,本次股東大會實際召開的時間、地點、方式等與通知內容一致。本所律師認為,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公司董事會作為召集人的資格合法、有效。
二、出席本次臨時股東大會人員及會議召集人資格:
(一)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股東及股東代表為、,共計 人,代表股份 股,占公司股份 比例;
(二)本所律師列席了本次臨時股東大會。
(三)本次股東大會由公司董事會召集由董事長主持,其作為本次股東大會召集人和主持人的資格合法有效。
經本所律師核查,上述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人員資格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
三、本次股東大會表決程序及表決結果
(一)本次股東大會的表決程序
本次股東大會現場會議對通知所列議案進行審議,并以舉手表決簽字確認的方式現場進行了表決,舉手同意的股東在股東會議記錄上簽字,未簽字的股東對決議內容表示棄權。本所律師見證了會議表決全過程。
(二)本次股東大會的表決結果如下:
四、本次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以下公司決議議案:
根據統計結果,以上議案由參加會議有表決權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過。
本所律師認為本次股東大會的表決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符合《公司章程》有關規定,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五、結論意見
綜上所述,本所律師認為,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和召開程序、出席會議人員和召集人資格、會議提案、表決程序、表決結果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本次股東大會通過的決議合法、有效。
法律意見書(股權證發行) 篇21
茲受__________委托,就其與__________一案進行法律分析,并出具如下法律意見書。本法律分析僅基于委托人所提供的相關材料。
一、本案(相關)當事人
二、基本事實
三、法律分析
四、解決方案(包括建議、措施、步驟、對策、操作方式與流程等)
五、結論
六、聲明:_________________未經本律師書面許可,本法律意見書不得向任何第三人出示,并不得作為證據使用。
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__________律師
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