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意向協議書(精選3篇)
使用意向協議書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鑒于:
1.甲方是依法注冊成立并取得合法從事電影制作資格的法人單位;
2.乙方依法享有文字作品《__________》(下稱“文字作品”)的著作權;
3.甲方有意采用文字作品拍攝電影片,乙方表示同意。
甲乙雙方根據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特達成如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乙方擬就文字作品授予甲方以下權利:
1.將文字作品改編為電影文學劇本;
2.基于文字作品改編而成的文學劇本拍攝電影片;
3.(甲乙雙方還可就文字作品表現在電影、電視劇、電視節目、光碟、錄像帶、磁帶、網絡產品及其他視聽載體上的制作權進行約定)。
第二條甲方應于本意向書簽署之日起____日內決定是否采用文字作品,并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若本條規定的期限屆滿,甲方未就是否采用文字作品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視為甲方決定不采用文字作品。
第三條若甲方決定采用文字作品,甲方應于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之日起____日內與乙方另行簽署書面的《文字作品使用許可合同》,甲方使用文字作品的相關事項以該合同為準。
第四條甲方應于本意向書簽署之日向乙方支付¥____元。
若甲方決定采用文字作品并與乙方簽署《文字作品使用許可合同》,此款項自動轉為甲方使用文字作品應向乙方支付的酬金。
若甲方決定不采用文字作品,甲方無權要求乙方退還此款項;若甲乙雙方最終未能簽署《文字作品使用許可合同》,除因乙方拒絕與甲方簽署該合同外,甲方亦無權要求乙方退還此款項,甲乙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甲方未按時向乙方支付本條規定的款項,且經乙方催告后____日內仍未支付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元,乙方有權通過書面通知甲方解除本意向書。
第五條若截至本意向書簽署之日,乙方未曾向甲方提供文字作品的電子版本、打印稿或者文字作品手稿的復印件,乙方應于本意向書簽署之日起____日內向甲方提供,因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六條若甲方決定不采用文字作品或依據本合同第二條的規定視為甲方決定不采用文字作品,甲方應于作出決定之日或本合同第二條規定的期限屆滿之日起____日內將乙方向其提供的所有資料退還乙方或按照乙方要求予以銷毀,由此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在本意向書生效期限內,甲方有權依據其可能獲得的乙方授權,自行或者委托他人進行相關的制作或籌備活動;但這些活動不應當包括本意向書第一條規定的權利的實質行使,也不得損害乙方的其他合法權益,否則,應賠償乙方因此而遭受的經濟損失。
第八條在本意向書生效期限內,乙方不得自行或授權除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行使本意向書第一條規定的權利。
第九條若乙方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或死亡,本意向書繼續生效,乙方權利、義務由其合法監護人或繼承人享有或承擔。
第十條甲方保證其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意向書,且其履行本意向書不存在任何法律障礙。
第十一條乙方保證:
1.乙方為文字作品的惟一著作權人,其有權對文字作品進行處置;
2.乙方從未自行或授權除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行使本意向書第一條規定的權利;
3.在本意向書生效期限內,乙方不會自行或授權除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行使本意向書第一條規定的權利;
4.文字作品不會侵犯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著作權、名譽權、隱私權以及其他合法權益;
5.在本意向書簽署之前,不存在任何針對文字作品的權利糾紛、索賠或者訴訟;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若在本意向書履行期間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受到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的義務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續的期限內自動中止,其履行期限自動延長,延長期間等同于中止期間,該方無須為此承擔任何責任。
提出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發出通知后的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發生以及持續期間的充分證據。
雙方應就不可抗力立即進行協商,尋求一項雙方認可的解決方案,盡力將不可抗力造成的影響降至最低。
本協議中“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或不能克服、使得本合同一方部分或完全不能履行本意向書的客觀情況,包括但不限于地震、臺風、洪水、火災、戰爭、罷工、暴動、政府行為、法律規定或其適用的變化等。
第十三條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持續超過___天且未達成雙方認可的解決方案,任何一方皆可通過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而解除本意向書。
第十四條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通過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意向書:
1.乙方違反其在本意向書第十一條中所作保證或乙方在本意向書第十一條中所作保證不真實;
2.乙方拒絕與甲方簽署《文字作品使用許可合同》;
3.乙方未按本意向書第五條的規定向甲方提供相關資料,經甲方催告后____日內仍未提供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發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通過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本意向書:
1.甲方未按照本意向書第四條的規定向乙方支付相應款項,經乙方催告后____日內仍未支付;
2.本意向書第二條規定的期限屆滿,甲方未通知乙方是否采用文字作品;
3.本意向書第三條規定的期限屆滿,甲乙雙方仍未簽署《文字作品使用許可合同》,乙方拒絕與甲方簽署該合同的除外;
4.甲方破產、解散或被依法吊銷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5.甲方在本意向書第十條中所作保證不真實;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條本意向書在下列任一情形下終止:
1.甲乙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意向書;
2.甲方或乙方依據本意向書第十三條、第十四條或第十五條的規定終止本意向書;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條除本意向書第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之外,甲乙雙方皆不得擅自解除本意向書。
第十八條甲方依據本意向書第十四條的規定解除本意向書,或者未出現本意向書第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乙方單方解除本意向書,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歸還其依據本意向書第四條的規定向乙方支付的款項。
第十九條乙方依據本意向書第十五條的規定解除本意向書,或者未出現本意向書第十六條規定的情形甲方單方解除本意向書,甲方已經向乙方支付本意向書第四條規定的款項的,乙方無須向甲方歸還此款項,甲方未向乙方支付本意向書第四條規定
的款項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本意向書第四條規定的違約金。
第二十條甲乙雙方因履行本意向書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等,均應按照本意向書扉頁所列明的通訊地址、傳真以郵寄或傳真方式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當日視為送達。
第二十一條未經甲乙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不得對本意向書進行更改。
第二十二條事先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一方不得將其在本意向書中的權利或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任何第三方。
第二十三條在本意向書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照提交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
2.任何一方均有權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四條本意向書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第二十五條本意向書文本由___(甲方/乙方)提供,其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請對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責任的條款并予以說明;甲乙雙方對本意向書各條款的內容均充分理解并經協商達成一致同意。
第二十六條本意向書附件(若有)為本意向書的組成部分;本意向書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七條未盡事宜,由雙方當事人另行協商確定。
第二十八條本意向書一式兩份,由雙方當事人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九條本意向書自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意向書專用章、乙方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條本意向書由甲乙雙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____簽署。
甲方:(蓋章)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授權代理人: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使用意向協議書 篇2
派遣單位(甲方):
法定代表人:
被派遣人(乙方):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基礎上,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工作內容及工作地點
乙方接受甲方轉移派遣(以下簡稱派遣),到________崗位工作。
派遣期限為24個月,從20xx年 12月 1日起至 20xx年11月31 日止。
第二條 合同期限及試用期
本合同期限為 二 年,從生效之日起計算。
試用期為 三 個月,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計算。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由用工單位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及工作需要決定。
第四條 勞動報酬
乙方的工資比照學校事業編制內人員的工資標準予以核定。由甲方在收到用工單位當月劃撥的款項后十個工作日內(最遲不得超過當月最后一天)、通過郵局以工資卡的方式按月支付給乙方,并代繳個人所得稅。試用期的工資為正常工資的80%。
第五條 社會保險及福利待遇
甲方負責為乙方依法辦理社會統籌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住房公積金手續(“四險一金”費用由用工單位支付)。
乙方工傷、患職業病等待遇由用工單位支付給甲方,甲方收到款項后及時支付給乙方或家屬。乙方在用工單位工作期間因工傷殘死亡的,用工單位可依據《吉林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若干規定》等有關規定,在確定工傷殘疾等級之日或死亡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將相關工傷待遇撥付給甲方,甲方收到相關費用后負責及時支付給乙方或家屬。
乙方在用工單位工作期間意外死亡的,用工單位可依據吉林省吉勞險字(91)6號文件等有關規定,在乙方死亡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將相關待遇撥付給甲方,甲方收到費用后負責及時支付給乙方家屬。
乙方因患職業病或工傷導致無法履行崗位職責、又不符合解除勞動合同條件所發生的賠償、補償、工資及其它費用均由用工單位按照有關規定的時間和數額承擔。
第六條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由用工單位依法向乙方提供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及職業危害防護條件。用工單位不能依法履行義務時,由甲方向用工單位交涉,維護乙方合法權益。
第七條 勞動紀律
一、 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甲方和用工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乙方應服從甲方及用工單位的管理和教育。乙方同意用工單位對本合同約定的工作崗位按照工作需要進行適當調整。
第八條 保密和競業限制
在本合同期限內,乙方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泄露、不得使用(或變相使用)或幫助他人使用甲方及用工單位的技術秘密和商業秘密。在合同解除或終止后,乙方應將甲方和用工單位的技術資料、商業資料返還,不得保留。乙方若違反上述約定,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三萬元,同時賠償給甲方造成的直接和間接的經濟損失。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簽
一、當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或相關法律法規發生變化時,甲乙雙方同意可以對合同條款進行適當變更。
二、合同的解除
(一)在本合同期限內,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不需對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1、乙方經試用期或年度考核不勝任本職工作的;
2、乙方嚴重違反甲方或用工單位規章制度的;
3、乙方無故連續曠工15天或年曠工累計超過30天的;
4、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或用工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5、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或用工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過甲方或用工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簽訂本合同的;
7、乙方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8、在甲方依《勞動合同法》第41條規定進行裁員時。
(二)在本合同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由用工單位支付給乙方一個月工資后,解除本合同,并不需對乙方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工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本合同簽訂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三)在本合同期限內,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可以提前30日書面通知(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2、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3、甲方未及時支付勞動報酬的;
4、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5、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勞動權益的;
6、因《勞動合同法》第26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7、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由2至7款情形所產生的經濟補償金,由用工單位支付給甲方,甲方收到款項后及時支付給乙方。
三、本合同下列情況自動終止:
1、本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布死亡或者宣布失蹤;
4、甲方被依法宣布破產;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消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對以上4、5款情形,甲方應依法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四、乙方如果欲在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情況下續簽合同,應在本合同期限屆滿之日提前十天書面通知甲方,否則視為不同意續簽合同。
第十條 甲乙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甲方:
1、根據國家相關規定負責管理乙方的人事檔案,為乙方建立業績檔案;
2、根據國家相關規定為乙方辦理就業手續;
3、根據國家相關規定為乙方辦理晉升檔案工資手續;
4、根據國家相關規定為乙方(應屆統招畢業生)辦理大中專畢業生轉正定級、定職手續;
5、根據國家相關規定為乙方(應屆統招畢業生)辦理集體戶口落戶手續;
6、按照政策規定,為乙方出具與檔案材料相關的證明。
7、合同期限屆滿后,根據社會需求為乙方進行就業推薦,并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相關人事代理手續。
乙方:
1、認真履行工作職責;
2、有權查詢勞動報酬及社會保險繳納情況;
3、不斷提高政治文化和專業水平,按時完成甲方及用工單位交付的各項工作任務;
4、根據需要接受甲方或用工單位的專項培訓,具體培訓協議另行簽訂。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基于本合同發生的爭議,首先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任何一方皆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其他
1、本合同沒有約定的,適用《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
2、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簽字時,甲方對乙方的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等事項進行告知,乙方簽字視為確認。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使用意向協議書 篇3
經過前期的面試與考核,乙方的條件基本符合甲方的 崗位招聘要求。現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本預錄用意向協議書,內容如下:
1、本協議為預錄用意向協議書,簽訂本協議不代表乙方被甲方正式錄用,而是表示乙方在基本條件符合的前提下有優先被甲方錄用的權利。乙方需通過甲方后期的面試考核,經綜合評估后以甲方錄用通知書作為正式錄用的依據。
2、乙方須按照甲方公司要求進行體檢,如體檢結果不符合甲方公司錄用標準,此協議自動取消。
3、乙方保證提供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個人簡歷、證書等)均為真實信息,如發現任何虛假信息或隱瞞真實情況的,甲方公司立即無責解除本協議。
4、居于目前狀況,甲方愿意自本協議簽訂后第二個月起,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每月預支XX元人民幣給乙方。待乙方最終被甲方聘用錄取并入職后,已預支款項從乙方薪酬、獎金等中逐月扣回。具體月扣減金額可以不同,屆時根據實際情況雙方另議。
5、無論任何原因,如乙方最終未能入職甲方處工作,則乙方應在本協議解除或有效期屆滿后一次性返還已預支的全部款項給甲方。
6、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甲乙雙方均可向本協議簽訂地法院訴訟解決。
7、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立即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止。
8、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
代表人簽字: 公民身份號碼: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