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工 程 施 工 合 同1(通用6篇)
小型工 程 施 工 合 同1 篇1
發包方:
承包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筑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內容:
二、工期
1、承包方應按發包方人要求的工期完成全部工作。
開工日期:本工程定于 20xx 年 9 月 5 日開工。
竣工日期:本工程定于 20xx 年 9 月 25 日竣工。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 20 天。
2、工期獎罰:本工程以發包方驗收通過為竣工。分承包方不能按上述工期完成時,每推遲一天罰款 元。
3、有下列情況之一,并經發包方簽證,工期可以順延。
(1)因發包方原因影響開工。
(2)工程量有較大的增加。
(3)不可抗力。
(4)發包方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承包方應承擔違約責任和因此造成的發包方損失。
三、工程質量及驗收
1、質量標準 。
2、承包方應按照施工圖及說明、國家有關施工規范、驗收規范和經發包方確認的施工方案組織施工。
3、承包方應對現場工人的操作、施工方法、施工技術措施的可靠性、安全性負完全責任,因承包方責任造成工程質量事故、返工,其經濟損失由承包方自負,因此造成工期延誤的,承包方承擔全部責任。
4、承包方必須接受發包方在施工過程中的管理,及時辦理質量檢驗手續。承包方應按國家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發包方代表提供完整的過程檢驗資料。
5、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發包方罰承包方總造價的 。
四、過程結算、工程款支付
1、結算方式:
(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計價方法: 按固定價格計價
(3)合同價款(大寫):壹拾萬元整
(4)結算方法: 分期撥款
2、工程款支付:自合同簽訂之日起,2日內甲方撥付工程款的 % 即: 整,余款竣工驗收完成后 3 日內付清。
五、材料供應及設備管理
1、全部材料由承包方自行采購,經發包人認可后使用。
2、機械設備由承包方自備。
六、發包方責任
1、負責辦理有關建設手續。 無約定
2、審查承包方編制的施工方案,各種技術資料和工程預決算。 無約定
3、提供施工圖紙 套。
4、負責組織工程設計交底、圖紙會審。
5、發包人指派 同志為工地代表。 無約定
七、承包方的責任
1、承包方在施工中必須配備確保工程進度和質量的現場管理班子。
2、遵守發包方的質量、技術、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等管理制度,接受發包方代表的指揮、檢查和監督。
3、本合同生效后 日內編制出施工方案,報發包方審核,并按施工方案組織施工。 無約定
4、做好施工原始記錄,按發包方要求的工程資料的樣式及填寫方式,匯集施工技術資料,提供給發包人2套。 無約定
5、承包方指派 王躍民 同志為工地代表。
八、安全生產與文明施工
1、承包方應派專人對施工用電、施工機械進行管理,加強使用過程中的檢查,確保使用安全。
2、承包方必須按文明施工要求組織施工,做到施工現場文明整潔。
3、承包方在施工中,應嚴格安全措施,嚴禁高空拋物。
4、承包方在施工中,如發生人身和設備事故,一切費用和善后問題的處理,均由承包方負責,并承擔因此給發包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九、其它
1、本合同雙方約定經簽字,蓋章后生效。
2、合同份數:
(1)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發包方、承包方分別保存一份。
(2)本合同副本 無 份(發包方執 ,承包方執 )。
十、補充條款
發包方(簽字蓋章):
承包方(簽字蓋章):
合同訂立日期: 年 月 日
小型工 程 施 工 合 同1 篇2
建設單位:
工程地點:
承包單位: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 工程名稱:
2、 工程地點:
3、 工程內容及范圍:
二、承包形式:
三、工程造價及合同款支付:
1、 工程總造價:
2、第一次付款:工程竣工并驗收合格后,支付工程總造價的95%;
第二次付款:總工程款的5%作為質保金,一年后結清。
甲方支付上述款項時,乙方應當事先向甲方出具等額合法的專業發票,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支付而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四、工程期限:本工程工期為 天(日歷天),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也可以約定自乙方收到甲方開工通知書之日起算)
五、工程質量標準:
1、工程質量應當達到達到設計施工圖紙要求及發包規定的有關質量要求協議書約定的質量標準,質量標準的評定以國家或行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為依據。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2、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由雙方同意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鑒定,所需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雙方均有責任,由雙方根據其責任分別達到設計施工圖紙要求及發包規定的有關質量要求,竣工驗收備案合格。
六、違約責任
1、乙方無故逾期開工或逾期完工的,每逾期一天應按工程總造價的1‰ 支付違約金。
2、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應按合同應付工程款的1‰支付違約金。
3、乙方采購工程材料及施工質量不合格或有重大質量隱患,影響甲方正常使用的,除應一次性支付工程總額5‰的違約金,并及時采取措施返工更改外,每影響正常使用一天,還應按工程總造價的1‰支付違約金。
七、工程安全要求:
1、乙方負責工程現場的安全文明施工,應負責統一管理本工程的施工作業安全及消防等工作。甲方有權按有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檢查、監督施工安全工作的實施,乙方應認真執行甲方有關安全管理工作的指示。
2、乙方應為其執行本合同所雇用的全部人員承擔工傷事故責任。
3、甲方應為其現場機構雇用的全部人員承擔工傷事故責任。
八、雙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
1、解決材料物資的堆放和臨時設施場地。
2、在乙方不違反合同條例的情況下,保證按照合同約定方式支付工程款。
(二)乙方:
1、在施工期間嚴格遵守甲方的一切規章制度,保護甲方設施,乙方人員不得隨意在甲方廠區內走動、閑逛,服從甲方進出門管理。
2、承擔本工程施工中的一切安全事故責任。
3、按合同工期組織施工,以確保工程按期完成。
4、把好質量關,確保工程質量達到驗收標準并根據有關規定組織工程驗收工作。
5、組織落實施工管理人員和材料設備進場。
6、施工中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影響,不能按原計劃正常施工,乙方應及時向甲方通報,由此而發生的費用增減或損失,雙方協商解決。
7、安全文明施工。
九、工程驗收:
1、工程竣工后,乙方向甲方匯報工程竣工情況,甲方在接到乙方驗收申請報告后應在五個工作日內組織有關部門與乙方共同驗收。如甲方在規定時間內未能組織驗收,需及時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并于驗收合格后十五日內按照合同支付工程款。
2、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一年內,承包方負責該工程的質保工作。
十、附則:
1、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無法協商達成一致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2、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即開始生效,至工程款結清后自動失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小型工 程 施 工 合 同1 篇3
發包人(全稱):(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全稱):(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設部頒發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示范文本》結合天津市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根據本公司施工特點修改版)
第一條 概況
1.1 承包內容:修建施工便道,占地補償及路基注漿。
1.2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3合同金額:第二條 工程期限
2.1 全部工程開工、竣工日期:20xx.5.5日開始,20xx.6.4日前完成(若時間變更,以甲方正式通知乙方的時間為準,竣工時間相應提前或往后順延)
2.2全部竣工總日歷天數:30天
2.3 工期1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額0.5%的人民幣違約金。
第三條 工程款支付
3.1 100%工程款
第四條 工程保修
4.1 保險金:
4.2 保修項目及保修期限
4.3保修期間,因施工質量問題,造成設備損害應全額賠償,甲方提出要求,乙方應在接到修理通知后小時內派人修理,否則甲方可委托其他單位和人員修理。保修期間所發生的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第五條 爭議,仲裁
5.1 甲乙雙方在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當事人應本著協商的原則解決,協商不成時,可按下列第①種方式解決:
①向天津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②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條 甲、乙方駐工地代表
6.1甲方駐工地代表
姓名:范學軍
職權:代表發包人對工程質量、工期、安全等進行全面的監督和管理。
6.2 乙方駐工地代表
姓名:張 哲
職權:代表承包人對工程質量、工期、施工單位、安全等進行全面的管理。
第七條 合同附件
7.1 技術文件和圖紙、商務報價文件、施工安全環保協議;現場人員安全勞保用品佩戴規定。
第八條 保守秘密
8.1 在合同有效期及本合同被解除或終止后,承包人不得直接或間接向第三人泄露、公開基于本合同獲悉的發包人的任何信息或將其用于本合同之外的目的。
8.2 未經發包人的許可不得復印發包人提供的任何資料,作為善良管理者,乙方使用技術信息時應當注意,除本協議目的以外,技術信息不得被乙方相關的雇員泄露、盜用,或者因其他任何原因向第三人公開。乙方雇員向第三人泄露技術信息或使用該信息時導致泄露的,乙方應當與其雇員承
8.3 工程施工完成后,承包人須向發包人返還發包人提供的所有資料或在發包人的監督下銷毀。
第九條 補充條款
9.1 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機械設備辦理保險,費用含在合同總價中。
9.2 甲方負責提供安全的施工作業環境,辦理相關施工票證,提供作業電源,對乙方提供的材料進行驗收,甲方不能提供施工電源時,乙方自行解決,相關費用已包含在合同總價中。
9.3 乙方負責施工中相關全部內容:無條件更換,主要材料需提供材質證,按要求進行施工所有相關工作,施工結束提供行業要求的竣工報告;
9.4 如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發包人的經濟損失,承包人必須按經濟損失價賠償給發包人。
9.5 或施工進度達不到乙方的承諾且不能滿足甲方的進度要求,并且雖經發包人警告仍達不到要求時,甲方有權單方面采取措施接觸合同,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擔。佩戴勞保用品。接受甲方環境安全部門的監督,違反規定者將受到教育和處罰,相關費用已經包含的施工費中。
第十條 合同份數及有效期
10.1 本合同一式兩份。
10.2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合同簽訂時間地點:
發包方(蓋章)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年月日:
小型工 程 施 工 合 同1 篇4
工 程 施 工 合 同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工程實際情況,就 工程施工承包給乙方的有關事宜,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 工程名稱:
2. 工程地點:
3. 工程承包方式:
4. 工程范圍和內容:
第二條 工程期限
1. 本工程合同總工期為 天(從開工之日算起)。
2. 本工程開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第三條 工程合同總價
本工程合同總價為人民幣 元整(¥ 元),工程總價包含乙供材料費、安裝費用、材料保管費用、搬運費用、安全保障設施費用、工傷保險費用等,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支付非經甲方認可的其他費用。
第四條 工程質量和檢查驗收
1. 乙方必須嚴格按施工圖紙、說明文件和國家頒發的有關規范、規程進行施工,并接受甲方代表的監督檢查。
2. 乙方應按工程進度,及時向甲方提供關于工程質量的技術資料等。隱蔽工程未經甲方專業人員檢查不得隱蔽,否則將承擔有關責任。
3. 工程竣工驗收,應以施工圖紙、圖說、技術交底紀要、設計更改通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范和質量檢驗標準為依據。
4. 工程竣工后雙方共同組織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
5. 驗收中如發現有不符合質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由乙方負責修好再進行檢驗。乙方如不能在安排的期限內整改完成且達到竣工要求時,甲方有權按計劃合法使用而不被視為驗收通過,乙方須在有限的時間內處理完畢,直至驗收合格。
6. 竣工日期以最后驗收合格的日期為準。
第五條 施工設計變更
甲方根據工程實際情況需要,可以對施工設計進行部分變更,乙方必須遵照執行,因施工設計變更造成的工程量增減,根據實際工程量結算。
第六條 雙方負責事項
1. 甲方
1) 合同簽訂后,向乙方提供有關技術要求和圖紙;
2) 組織乙方和設計單位參加施工圖紙交底,并做好各方共同簽署的交底紀要;
3) 監督乙方工程進度及質量。
2. 乙方
1) 自備工程所需要的加工器械和施工工具;
2) 做好材料和設備的檢驗、管理;
3) 嚴格按照施工圖與說明書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如期完工和交付 。
4) 在合同規定的保修期內,對屬于乙方負責的工程質量問題,負責無償修理。
5) 負責提供現場的二、三級電箱,以滿足現場的施工要求,使用的電箱要符合有關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承擔施工用電費用。
6) 負責及時收集、清運現場施工垃圾,并對所屬施工區域安排專人進行清掃,確保施工現場整潔。
7) 負責竣工驗收完成交付甲方之前半成品及成品的保護工作。
第八條 安全生產
1. 乙方必須認真貫徹有關安全施工的規章制度,進行安全技術培訓,設置安全保障設施,自費辦理工傷保險,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施工中如發生傷亡事故,其損失由乙方負責。
2. 在施工過程中,造成的火災事故,由乙方負責。
第九條 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1. 本工程總價一次包死,不再調整。
2.工隊進場預付總價款的 % 元;按工程進度付款,此月支付至已完成工程價款的 %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結算完畢交付后 天內,甲方付至總價款的 % 。
3.余 %為工程質量保證金,質保期為 年,到期后付清。
4.施工圖中已反映的內容,如屬漏報,則認為已包含在其它相關項中,不再增補。
第十條 違約責任與獎勵規定
1. 乙方在工程的施工管理中對于材料的使用,應堅持合理用料、節約用料的原則,嚴禁超標準用料,超標準用料造成甲方的超額支出損失,在工程費用結算時從乙方承包費中扣除。
2. 乙方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按合同總價的10%償付逾期違約金,并賠償甲方實際損失。
3. 乙方工程交付時間不符合規定,乙方按合同總價的10%償付逾期違約金。
4. 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乙方因此發生的實際損失。
5. 甲方不能按照合同約定支付承包費用,按照同期銀行借款利息支付違約金,甲方無正當理由提前解除合同,應承擔合同價款10%的違約金。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直接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附則
其它本合同未言明事項,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交驗,結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滿后自然失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其中甲方、乙方各執一份。
附件:《設計圖紙及要求》
甲 方: 乙 方: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小型工 程 施 工 合 同1 篇5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筑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定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發包文號:
3、工程地點:
4、工程內容:
5、工程造價:
二、工期
1、承包方應按發包方要求的工期完成全部工作。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 日歷天。
3、有下列情況之一,并經發包方簽證,工期可以順延。
(1)因發包方原因影響開工。
(2)不可抗力。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承包方應承擔違約責任和因此造成的發包方損失。
三、工程質量及驗收
1、質量標準 。
2、承包方應按照施工圖及說明、國家有關施工規范、驗收規范和經發包方確認的施工方案組織施工。
3、承包方應對現場工人的操作、施工方法、施工技術措施的可靠性、安全性負完全責任,因承包方責任造成工程質量事故、返工,其經濟損失由承包方自負,因此造成工期延誤的,承包方承擔全部責任。
4、承包方必須接受發包方在施工過程中的管理,及時辦理質量檢驗手續。承包方應按國家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發包方代表提供完整的過程檢驗資料。
四、工程款支付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并通過審計后付價款的95%,余款5%作為質量保證金(待工程保修期滿后無質量問題無息退還)。
五、材料供應及設備管理
1、全部材料由承包方自行采購,經發包人認可后使用。
2、機械設備由承包方自備。
六、發包方責任
1、負責辦理有關建設手續。
2、發包人指派 同志為工地代表。
七、承包方的責任
1、承包方在施工中必須配備確保工程進度和質量的現場管理班子。
2、遵守發包方的質量、技術、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等管理制度,接受發包方代表的指揮、檢查和監督。
3、做好施工原始記錄,按發包方要求的工程資料的樣式及填寫方式,匯集施工技術資料,提供給發包人2套。
4、承包方指派 同志為工地代表。
八、安全生產與文明施工
1、承包方應派專人對施工用電、施工機械進行管理,加強使用過程中的檢查,確保使用安全。
2、承包方必須按文明施工要求組織施工,做到施工現場文明整潔。
3、承包方在施工中,應嚴格安全措施,嚴禁高空拋物。
4、承包方在施工中,如發生人身和設備事故,一切費用和善后問題的處理,均由承包方負責,并承擔因此給發包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九、其它
1、本合同雙方約定經簽字,蓋章后生效。
2、合同份數:
(1)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發包方、承包方分別保存一份。
(2)本合同副本兩份(發包方、承包方各執一份 )。
十、補充條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小型工 程 施 工 合 同1 篇6
發包人(全稱):(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全稱):(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設部頒發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示范文本》結合天津市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根據本公司施工特點修改版)
第一條 概況
1.1 1.2
1.3 承包內容:修建施工便道,占地補償及路基注漿。
1.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5 合同金額:第二條 工程期限
2.1 全部工程開工、竣工日期:20xx.5.5日開始,20xx.6.4日前完成(若時間變更,以甲方正式通知乙方的時間為準,竣工時間相應提前或往后順延)
2.2全部竣工總日歷天數:30天
2.3 工期1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額0.5%的人民幣違約金。
第三條 工程款支付
3.1 100%工程款
第四條 工程保修
4.1 保險金:
4.2 保修項目及保修期限
4.3保修期間,因施工質量問題,造成設備損害應全額賠償,甲方提出要求,乙方應在接到修理通知后小時內派人修理,否則甲方可委托其他單位和人員修理。保修期間所發生的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第五條 爭議,仲裁
5.1 甲乙雙方在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當事人應本著協商的原則解決,協商不成時,可按下列第①種方式解決:
①向天津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②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條 甲、乙方駐工地代表
6.1甲方駐工地代表
姓名:范學軍
職權:代表發包人對工程質量、工期、安全等進行全面的監督和管理。
6.2 乙方駐工地代表
姓名:張 哲
職權:代表承包人對工程質量、工期、施工單位、安全等進行全面的管理。
第七條 合同附件
7.1 技術文件和圖紙、商務報價文件、施工安全環保協議;現場人員安全勞保用品佩戴規定。
第八條 保守秘密
8.1 在合同有效期及本合同被解除或終止后,承包人不得直接或間接向第三人泄露、公開基于本合同獲悉的發包人的任何信息或將其用于本合同之外的目的。
8.2 未經發包人的許可不得復印發包人提供的任何資料,作為善良管理者,乙方使用技術信息時應當注意,除本協議目的以外,技術信息不得被乙方相關的雇員泄露、盜用,或者因其他任何原因向第三人公開。乙方雇員向第三人泄露技術信息或使用該信息時導致泄露的,乙方應當與其雇員承
8.3 工程施工完成后,承包人須向發包人返還發包人提供的所有資料或在發包人的監督下銷毀。
第九條 補充條款
9.1 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機械設備辦理保險,費用含在合同總價中。
9.2 甲方負責提供安全的施工作業環境,辦理相關施工票證,提供作業電源,對乙方提供的材料進行驗收,甲方不能提供施工電源時,乙方自行解決,相關費用已包含在合同總價中。
9.3 乙方負責施工中相關全部內容:無條件更換,主要材料需提供材質證,按要求進行施工所有相關工作,施工結束提供行業要求的竣工報告;
9.4如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發包人的經濟損失,承包人必須按經濟損失價賠償給發包人。
9.5 或施工進度達不到乙方的承諾且不能滿足甲方的進度要求,并且雖經發包人警告仍達不到要求時,甲方有權單方面采取措施接觸合同,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擔。佩戴勞保用品。接受甲方環境安全部門的監督,違反規定者將受到教育和處罰,相關費用已經包含的施工費中。
第十條 合同份數及有效期
10.1 本合同一式
10.2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合同簽訂時間地點: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