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代持內容股權分配協議(精選3篇)
含代持內容股權分配協議 篇1
含代持內容股權分配協議
甲方:
身份證號碼:
通訊地址:
聯系電話:
乙方:
身份證號碼:
通訊地址:
聯系電話:
丙方:
身份證號碼:
通訊地址:
聯系電話:
丁方:
身份證號碼:
通訊地址:
聯系電話:
甲乙丙丁四方(以下統稱“各方”)本著互利互惠與共同發展的原則,為在互聯網技術開發方面實現資金與技術優勢的互補與合作,經各方充分協商,一致同意擬共同設立一家有限公司,各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簽訂如下協議,作為設立各方行為的規范,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公司概況
申請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名稱定為“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
公司住所設在
本公司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
責任承擔:各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本公司承擔責任,本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本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第二條 公司經營范圍
本公司的經營范圍為:
第三條 注冊資本
1.本公司的注冊資本為人民幣 元整,其中:
甲方:出資額為 萬元,以現金方式出資,占注冊資本的 %。
乙方:出資額為 萬元,以現金方式出資,占注冊資本的 %。
丙方:出資額為 萬元,以現金方式出資,占注冊資本的 %。
丁方:出資額為 萬元,以現金方式出資,占注冊資本的 %。
第四條 出資時間
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本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
甲乙丙丁各方同意并認可,上述各方的出資由甲方代為實際出資,甲方應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 元人民幣出資存入本公司賬戶,剩余 元應于本合同生效后 年內向公司足額繳納。
第五條 股權代持條款
乙方自愿委托甲方作為自己對 公司 %股權的名義持有人,并代為行使相關股東權利,甲方愿意接受乙方的委托并代為行使該相關股東權利。
丙方自愿委托甲方作為自己對 公司 %股權的名義持有人,并代為行使相關股東權利,甲方愿意接受丙方的委托并代為行使該相關股東權利。
丁方自愿委托甲方作為自己對 公司 %股權的名義持有人,并代為行使相關股東權利,甲方愿意接受丁方的委托并代為行使該相關股東權利。
在代持股權期間,甲方作為標的股權形式上的擁有者,在工商股東登記中具名。甲方作為公司的登記股東,有權依據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行使股東權利,有權以股東身份參與公司的經營管理或對公司的經營管理進行監督。
上述各方通過增資、送配股等形式新增的股份視為標的股權,依照本協議的約定一并由甲方代持。
甲方承諾將其未來所收到的因代持股份所產生的任何全部投資收益(包括現金股息、紅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在條件具備時全部轉交給委托方。
第六條 代持股權的回購約定
鑒于公司的所有運行資金均由甲方承擔,乙、丙、丁各方為公司的技術團隊成員。
上述各委托方承諾:如果在公司服務的時間達不到一年,甲方可以強制以1元人民幣回購相對方全部的股權。
上述各委托方在本協議生效后的1-2年內退出公司,甲方可以強制以每股1萬元=1%的股份價格,回購相對方全部股份。
上述各委托方在本協議生效后2-3年內退出公司,甲方可以強制以每股2萬元=1%的股份價格,回購相對方全部股份。
上述各委托方如本協議生效后3年之后退出,甲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相對方全部股份的權利。
第七條 公司登記
全體股東同意指定 甲方 為代表,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公司名稱預先核準登記和設立登記。申請人應保證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的文件、證件的真實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擔責任。
第八條 公司的組織結構
1.公司設股東會、執行董事、監事、總經理。
2.公司設執行董事一名,由 乙 方擔任。法定代表人由執行董事擔任。
3.公司設監事一名,由 (辦公室主任)擔任。不設監事會。
4.公司設總經理壹名,副總經理壹名,均由執行董事聘任。
第九條 股東的權利、義務
1.申請設立本公司,隨時了解本公司的設立工作進展情況。
2.簽署本公司設立過程中的法律文件。
3.審核設立過程中籌備費用的支出。
4.推舉本公司的執行董事候選人名單,股東提出的執行董事候選人經本公司股東會按本公司章程的規定審議通過后選舉產生,執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執行董事任期屆滿前,股東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
5.提出本公司的監事候選人名單,經本公司股東會按本公司章程的規定審議通過后選舉產生,監事任期三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
6.在本公司成立后,按照國家法律和本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行使其他股東應享有的權利,承擔股東應承擔的義務。
第十條 費用承擔
1.在本公司設立成功后,各方同意將為設立本公司過程中所發生的全部費用列入本公司的開辦費用,由成立后的公司承擔。
2.因各種原因導致申請設立公司已不能體現股東原本意愿時,經全體股東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請設立公司,所耗費用按各股東的出資比例進行分攤。
3. 公司拿到天使輪融資時,甲方可適當拿回此前墊付的公司經營費用。具體金額以財務核算為準。
第十一條 財務、會計
1. 公司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建立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2. 公司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應制作財務、會計報告,并依法經審查驗證。
3. 公司在每一營業年度的頭三個月,編制上一年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計算表和利潤分配方案,提交股東會審議通過。
4. 公司分配當年稅后利潤時,應當按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
5. 公司的法定公積金不足以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的,在依照前款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應當先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
6. 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公積金后所余稅后利潤,按照股東協商的比例分配利潤。
7. 公司應當向聘用的會計師事務所提供真實、完整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及其他會計資料,不得拒絕、隱匿、謊報。
8. 公司除法定的會計賬簿外,不得另立會計賬簿。對公司資產,不得以任何個人名義開立賬戶存儲。
第十二條 合營期限
1.公司經營期限為 年。營業執照簽發之日為公司成立之日。
2.合營期滿或經協商一致提前終止經營的,各方應依法對公司進行清算。清算后的財產,各方按約定進行分配。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由于一方過錯,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錯方承擔其行為給公司及非違約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四條 聲明和保證
協議各方作出如下聲明和保證:
(1)各方均為具有獨立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并擁有合法的權利或授權簽訂本協議。
(2)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資料等均是真實、準確和有效的。
第十五條 知識產權歸屬及保密
1.各方同意,各方受雇于公司期間獨立或協助或參與完成的與公司業務有關聯的所有知識產權(包括但不限于專利、商標、專有技術、著作權、計算機軟件,及前述知識產權的申請權或登記權等)、專有信息或其他具有知識產權性質的工作成果,其所有權均歸屬于公司;本合同終止后,公司申請的知識產權根據法律規定屬于職務發明創造的,其所有權也歸屬于公司所有,各方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2.專有信息的定義及范圍
“專有信息”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公司帶來經濟利益的任何技術信息和商業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a) 技術信息:是指公司在研發、生產和制造過程中產生或使用的專利技術、非專利技術成果、專有技術、技術訣竅、計算機軟件等,包括但不限于:專利、專利權申請資料、專門技術、技術改良、設計和技巧、產品方案、工程設計、制造方法、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源程序、源代碼和目標代碼、數據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數據、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及相關的函電,質量控制和管理方面的技術知識等;
(b)經營信息:是指與各方在研發、生產、制造、銷售及其他經營活動過程中產生或使用的情報、計劃、方案、方法、程序、經驗決策,包括但不限于:推銷計劃、進貨渠道、技術來源、銷售網絡、產品價格、供求狀況、產品開發計劃、產品市場定位、產品分銷途徑、產品區域分布、客戶名單、行銷計劃、采購資料、定價政策、員工薪資結構、財務資料以及相關領域內容等;
(c)公司負有保密義務的第三方信息。各方理解,“專有信息”可以任何形式出現,如口頭、書面、圖解、電子等方式,或通過觀察圖樣、設備、產品或部件所獲得,其上可能標注“機密”二字也可能無此注明。但只要是屬于上述信息,則均為專有信息。
3.協議各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于其他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專有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各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二十年。
第十六條 通知
1.根據本協議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協議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當面送交、郵件、快遞、傳真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的聯絡方式及通訊地址以首頁各方基本信息為準。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5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七條 合同的變更
本協議生效后,發生特殊情況時,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各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協議,否則,由此造成其他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八條 爭議的處理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各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協議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以書面形式通知其他各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3日內向其他各方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各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各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各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二十條 合同的解釋
本協議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協議各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協議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協議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協議相抵觸。
第二十一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協議自各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各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
2.本協議壹式肆份,甲方、乙方、丙方、丁方各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并按指模):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并按指模):_____________
丙方(簽字并按指模):_____________
丁方(簽字并按指模):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含代持內容股權分配協議 篇2
甲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丁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甲乙丙丁四方(以下統稱"各方")本著互利互惠與共同發展的原則,為在互聯網技術開發方面實現資金與技術優勢的互補與合作,經各方充分協商,一致同意擬共同設立一家有限公司,各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簽訂如下協議,作為設立各方行為的規范,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公司概況
申請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名稱定為"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
公司住所設在
本公司的組織形式為: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
責任承擔:_________各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本公司承擔責任,本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本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第二條 公司經營范圍
本公司的經營范圍為:_________
第三條 注冊資本
1.本公司的注冊資本為人民幣 ________元整,其中: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出資額為 ________萬元,以現金方式出資,占注冊資本的 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出資額為 ________萬元,以現金方式出資,占注冊資本的 ________%。
丙方:_________出資額為 ________萬元,以現金方式出資,占注冊資本的 ________%。
丁___:_________出資額為 ________萬元,以現金方式出資,占注冊資本的 ________%。
第四條 出資時間
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本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
甲乙丙丁各方同意并認可,上述各方的出資由甲方代為實際出資,甲方應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 ________元人民幣出資存入本公司賬戶,剩余 ________元應于本合同生效后 ________年內向公司足額繳納。
第五條 股權代持條款
乙方自愿委托甲方作為自己對 公司 ________%股權的名義持有人,并代為行使相關股東權利,甲方愿意接受乙方的委托并代為行使該相關股東權利。
丙方自愿委托甲方作為自己對 公司 ________%股權的名義持有人,并代為行使相關股東權利,甲方愿意接受丙方的委托并代為行使該相關股東權利。
丁___自愿委托甲方作為自己對 公司 ________%股權的名義持有人,并代為行使相關股東權利,甲方愿意接受丁___的委托并代為行使該相關股東權利。
在代持股權期間,甲方作為標的股權形式上的擁有者,在工商股東登記中具名。甲方作為公司的登記股東,有權依據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行使股東權利,有權以股東身份參與公司的經營管理或對公司的經營管理進行監督。
上述各方通過增資、送配股等形式新增的股份視為標的股權,依照本協議的約定一并由甲方代持。
甲方承諾將其未來所收到的因代持股份所產生的任何全部投資收益(包括現金股息、紅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在條件具備時全部轉交給委托方。
第六條 代持股權的回購約定
鑒于公司的所有運行資金均由甲方承擔,乙、丙、丁各方為公司的技術團隊成員。
上述各委托方承諾:_________如果在公司服務的時間達不到一年,甲方可以強制以1元人民幣回購相對方全部的股權。
上述各委托方在本協議生效后的1-2年內退出公司,甲方可以強制以每股1萬元=1%的股份價格,回購相對方全部股份。
上述各委托方在本協議生效后2-3年內退出公司,甲方可以強制以每股2萬元=1%的股份價格,回購相對方全部股份。
上述各委托方如本協議生效后3年之后退出,甲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相對方全部股份的權利。
第七條 公司登記
全體股東同意指定 甲方 為代表,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公司名稱預先核準登記和設立登記。申請人應保證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的文件、證件的真實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擔責任。
第八條 公司的組織結構
1.公司設股東會、執行董事、監事、總經理。
2.公司設執行董事一名,由 乙 方擔任。法定代表人由執行董事擔任。
3.公司設監事一名,由 (辦公室主任)擔任。不設監事會。
4.公司設總經理壹名,副總經理壹名,均由執行董事聘任。
第九條 股東的權利、義務
1.申請設立本公司,隨時了解本公司的設立工作進展情況。
2.簽署本公司設立過程中的法律文件。
3.審核設立過程中籌備費用的支出。
4.推舉本公司的執行董事候選人名單,股東提出的執行董事候選人經本公司股東會按本公司章程的規定審議通過后選舉產生,執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執行董事任期屆滿前,股東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
5.提出本公司的監事候選人名單,經本公司股東會按本公司章程的規定審議通過后選舉產生,監事任期三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
6.在本公司成立后,按照國家法律和本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行使其他股東應享有的權利,承擔股東應承擔的義務。
第十條 費用承擔
1.在本公司設立成功后,各方同意將為設立本公司過程中所發生的全部費用列入本公司的開辦費用,由成立后的公司承擔。
2.因各種原因導致申請設立公司已不能體現股東原本意愿時,經全體股東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請設立公司,所耗費用按各股東的出資比例進行分攤。
3. 公司拿到天使輪融資時,甲方可適當拿回此前墊付的公司經營費用。具體金額以財務核算為準。
第十一條 財務、會計
1. 公司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建立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2. 公司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應制作財務、會計報告,并依法經審查驗證。
3. 公司在每一營業年度的頭三個月,編制上一年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計算表和利潤分配方案,提交股東會審議通過。
4. 公司分配當年稅后利潤時,應當按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
5. 公司的法定公積金不足以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的,在依照前款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應當先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
6. 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公積金后所余稅后利潤,按照股東協商的比例分配利潤。
7. 公司應當向聘用的會計師事務所提供真實、完整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及其他會計資料,不得拒絕、隱匿、謊報。
8. 公司除法定的會計賬簿外,不得另立會計賬簿。對公司資產,不得以任何個人名義開立賬戶存儲。
第十二條 合營期限
1.公司經營期限為 ________年。營業執照簽發之日為公司成立之日。
2.合營期滿或經協商一致提前終止經營的,各方應依法對公司進行清算。清算后的財產,各方按約定進行分配。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由于一方過錯,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錯方承擔其行為給公司及非違約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四條 聲明和保證
協議各方作出如下聲明和保證:_________
(1)各方均為具有獨立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并擁有合法的權利或授權簽訂本協議。
(2)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資料等均是真實、準確和有效的。
第十五條 知識產權歸屬及保密
1.各方同意,各方受雇于公司期間獨立或協助或參與完成的與公司業務有關聯的所有知識產權(包括但不限于專利、商標、專有技術、著作權、計算機軟件,及前述知識產權的申請權或登記權等)、專有信息或其他具有知識產權性質的工作成果,其所有權均歸屬于公司;本合同終止后,公司申請的知識產權根據法律規定屬于職務發明創造的,其所有權也歸屬于公司所有,各方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2.專有信息的定義及范圍
"專有信息"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公司帶來經濟利益的任何技術信息和商業信息。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
(a) 技術信息:_________是指公司在研發、生產和制造過程中產生或使用的專利技術、非專利技術成果、專有技術、技術訣竅、計算機軟件等,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專利、專利權申請資料、專門技術、技術改良、設計和技巧、產品方案、工程設計、制造方法、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源程序、源代碼和目標代碼、數據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數據、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及相關的函電,質量控制和管理方面的技術知識等;
(b)經營信息:_________是指與各方在研發、生產、制造、銷售及其他經營活動過程中產生或使用的情報、計劃、方案、方法、程序、經驗決策,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推銷計劃、進貨渠道、技術來源、銷售網絡、產品價格、供求狀況、產品開發計劃、產品市場定位、產品分銷途徑、產品區域分布、客戶名單、行銷計劃、采購資料、定價政策、員工薪資結構、財務資料以及相關領域內容等;
(c)公司負有保密義務的第三方信息。各方理解,"專有信息"可以任何形式出現,如口頭、書面、圖解、電子等方式,或通過觀察圖樣、設備、產品或部件所獲得,其上可能標注"機密"二字也可能無此注明。但只要是屬于上述信息,則均為專有信息。
3.協議各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于其他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專有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各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二十年。
第十六條 通知
1.根據本協議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協議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當面送交、郵件、快遞、傳真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的聯絡方式及通訊地址以首頁各方基本信息為準。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5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七條 合同的變更
本協議生效后,發生特殊情況時,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各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協議,否則,由此造成其他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八條 爭議的處理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各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協議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以書面形式通知其他各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3日內向其他各方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各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各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各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二十條 合同的解釋
本協議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協議各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協議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協議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協議相抵觸。
第二十一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協議自各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各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
2.本協議壹式肆份,甲方、乙方、丙方、丁___各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并按指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并按指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簽字并按指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丁___(簽字并按指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含代持內容股權分配協議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就投資合作經營東北團購網網站自營廣告公司達成如下投資合作協議:_______________
一、投資合作背景
1.1、廣告公司資本為人民幣________萬元,實收資本為人民幣________萬元。
二、合作與投資
2.1、合作方式
三方共同投資,共負風險,共享利潤。
2.2、投資及比例
2.2.1 三方各自投資額及比例如下: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姓名投資________元人民幣,占總投資比例
乙方:_______________姓名投資________元人民幣,占總投資比例
丙方:_______________姓名投資________元人民幣,占總投資比例
2.2.2三方應于*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將投資款繳納于深圳市某某公司,由深圳市某某公司分別向三方出具財務收據。
三、收益分配
3.1 利潤分配比例
3.1.1 三方經營________________公司期間的收益分配以三方實際投資的比例予以分配。
3.1.2 利潤分配計算及時間
3.1.2.1依照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和公司章程所規定提取相應的發展基金或公益金等之后予以核算公司的可分配利潤。
3.1.2.2核算公司的可分配利潤時,三方均同意把深圳市某某公司前期負債支付完畢之后再分配收益。
3.1.2.3 每半年核算一次公司可分配利潤并予以分配。
3.2 前期負債的項目
三方均明白和認可,深圳市某某公司前期債務是指如下之債務:_______________
3.2.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2甲方為取得深圳市某某公司的實際經營權和控制權而需向其他股東支付的股權轉讓款人民幣*萬元(大寫:_______________**萬元整)
3.2.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3 前期負債的償還
3.3.1 上述3.2.2條約定支付給其他股東的費用償還,以甲方和其他股東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簽訂的《股權轉讓協議》中所約定的方式支付。該《股權轉讓協議》作為本協議的有效附件,且乙丙兩方均予以認可該《股權轉讓協議》;
3.3.2 乙丙兩方均予以認可,以支付給其他股東的同樣方式支付上述3.2.3條中約定支付給甲方的費用。
四、轉讓投資或股權份額
4.1不論三方是否作為股東辦理了工商變更登記,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一年內,三方均不得轉讓投資或轉讓股權份額。
4.2 本協議生效之后,一方要轉讓投資或轉讓股權份額,需提前15日通知其它合作方且取得其它合作方的書面同意,其它合作方有優先認購權。在其它合作方既不同意轉讓投資或轉讓股權、也不認購所轉讓的投資或股權份額時,轉讓方可以向三方之外的他方轉讓投資或轉讓股權份額。
五、股權變更登記
5.1 當本協議3.2條項目費用支付完畢之后,依照附件《股權轉讓協議》中約定的方式以合作三方為股東辦理股權變更登記。
5.2 股權變更之后三方的持股比例與三方的出資比例一致。
六、合作經營管理
6.1 合作經營期間,由甲方出任法人代表,三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6.2 合作經營期間的公司管理、業務拓展、財務管理、人力資源配備及薪資等事項及其它重大問題由三方共同決定。具體管理辦法另行商討規定。
6.2.1
6.2.2
9.2.3
七、未盡事宜
其它未盡事宜三方共同協商,并以公司章程的規定為準。在參照適用公司章程的規定時,三方均享有公司章程中關于股東的權利和承擔關于股東的義務
民辦學校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教育法》、《民辦教育促進法》、《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暫行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名稱:_______________ 學校
第三條 學校性質:_______________自愿舉辦,從事非營利性社會服務活動的社會組織。
第四條 辦學宗旨:_______________遵守法律法規,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和諧育人,打好基礎,培養能力,發展學生個性和特長。
第五條 學校自愿接受 教育局、 民政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六條 學校地址:_______________ 。
第二章 辦學機構
第七條 辦學規模:_______________學校占地面積 m2;建筑面積 m2。
第八條 辦學層次:_______________九年一貫制學校。
第九條 辦學形式:_______________招生對象為小學適齡兒童和初中學生,小學生的學習期限為六年,初中學生的學習期限為三年。
第三章 管理體制
第十條 學校設立董事會,董事會每屆三年,董事會是學校的決策機構。
第十一條 學校董事會成員 人:_______________由 組成,其中 均從事教育10年以上。
第十二條 董事會成員熱心教育事業,品行良好,具有政治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十三條 首屆董事、董事長由舉辦者推選產生;董事長的更換由董事會投票選舉,全體董事半數通過。更換董事由董事長提名,經三分之二以上董事會組成人員同意通過。
第十四條 董事每屆任期為三年。董事期屆滿后可連任。
第十五條 董事會行使下列職權:_______________
(一) 聘任和解聘學校校長;
(二) 修改學校章程和制定學校的規章制度;
(三) 制定學校發展規劃,批準年度工作計劃;
(四) 籌集辦學經費,審核預算、結算;
(五) 決定教職工編制定額和工資標準。
(六) 決定學校分立、合并、終止。
第十六條 董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召開臨時會議。
(一) 董事長認為有必要時;
(二) 經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組成人員提議時。
第十七條 董事會設董事長1名, ;副董事長2名,分別是
第十八條 副董事長協助董事長工作,董事長不能行使職權時,由董事長副董事長代其行使權利。
第十九條 董事長行使下列權利:_______________
(一) 召集和主持董事會議;
(二) 落實檢查董事會決議的實施情況;
(三) 代表學校簽署有關文件;
(四) 法律、法規和學校章程規定的有關權利。
第二十條 董事會實行一人一票制和按出席人數,少數服從多數;當贊成票和反對票相等時,由董事長作出最后決定。但討論以下重大事項,應當經三分之二以上組成成員同意方可通過。
(一)聘任、解聘校長;
(二)修改學校章程;
(三)制定發展規劃;
(四)審核預算、決算;
(五)決定學校的分立、合并、終止等其他重要變更事項。
第二十一條 召開董事會議,董事長或者指定人員于會議召開十日前通知全體董事,并將會議時間、地點、內容等一并告之董事。董事因故不能出席會議,可書面委托其他董事代為出席董事會議。委托書必須指明授權范圍。
第二十二條 出席董事會的人數須為全體董事人數的二分之一以上,不夠二分之一時,通過的決議無效。如經缺席的董事追認的人數超過二分之一時。其決議有效。
第二十三條 董事會會議對所議事項作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董事須在會議記錄上簽名。董事對董事會議的決議承擔責任。董事會會議記錄由董事長指定的人員存檔保管。
第二十四條 學校設校長一名,校長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
第二十五條 校長對董事會負責,并行使以下職權:_______________
(一)執行學校董事會的決定;
(二)實施發展規劃,擬訂年度工作計劃、財務預算和學校規章制度;
(三) 聘任和解聘學校工作人員,實施獎懲;
(四) 組織教育教學、科學研究活動,保證教育教學質量;
(五) 負責學校的日常工作。
第二十六條 校長在行使職權時,不得變更董事會的決議和超越授權范圍。
第四章 學校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七條 為學校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條 學校的法定代表人必須具備下列條件:_______________
(一) 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 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三) 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的刑事處罰。
(四)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五章 學校資產與財務管理
第二十九條 學校資產來源:_______________舉辦者出資。學校出資情況如下:_______________
1、 出資人民幣 ________元,以 形式出資;2、 出資人民幣 ________元,以 形式出資;3、 出資人民幣 ________元,以 形式出資;以上資金均已全部到位。
第三十條 學校的辦學資金主要用于學校的校園校舍建設、教育教學設備購置,教職員工工資、福利、繳納社會保險費,教師培訓,教育教研活動,招生宣傳,備用流動資金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學校的資產。
第三十一條 學校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學生收取各項費用,收取的費用用于教育教學活動和改善辦學條件。
第三十二條 學校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人員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三條 學校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并依法執行國家稅收政策;每個會計年度結束后,將財務會計報告交審批機關備案。
第三十四條 學校的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政府財稅部門的監督,接受法定審計機構的年度審計。
第六章 辦學結余及分配
第三十五條 學校有辦學結余的情況下,出資人要求取得合理回報。
第三十六條 辦學結余是指學校扣除辦學成本等形式的年度凈收益,扣除社會捐助、國家資助的資產,并依法從年度凈收益中按不低于25%比例預留發展資金以及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取其他必須費用后的余額。
第三十七條 取得合理回報的時間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時。
第三十八條 學校提取的發展基金,用于學校的建設、維護和教學設備的添置、更新等。
第三十九條 出資人取得合理回報的比例由董事會依法決定,經三分之二以上董事會組成人員同意方可通過。在確定取得合理回報比例決定作出之日15日內,將該決定和向社會公布的與其辦學水平、教育質量有關的資料、財務狀況報審批機關備案。
第七章 終止程序及終止后資產處理
第四
十條 學校完成宗旨要求,自行終止,或者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銷的,由舉辦者提出終止提議,經辦學董事會同意并報請審批機關批準。
第四十一條 在終止前,須在審批機關及其他政府有關部門指導下成立清算小組,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間,不得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二條 學校處理所有善后事宜后,向審批機關申請注銷登記。審批機關同意后,到登記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
第四十三條 學校被吊銷辦學許可證或資不低債無法繼續辦學的,按照有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清算。
第四十四條 學校終止后,學校的財產按下列順序清償:_______________
(一) 退還學生的學費、雜費和其他費用;
(二) 發放教職工的工資及應交納的社會保險費用;
(三) 償還其他債務。
學校清償上述債務后的剩余,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理。
第七章 附則
第四十五條 章程的修改,須經董事會表決通過。修改后章程,經審批機關同意于30日內報登記管理機關核準后生效。
第四十六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福民學校董事會。
第四十七條 本章程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的,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第四十八條 本章程自審批、登記管理機關核準之日起生效。
學校董事會成員簽名: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