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權國際幼兒英語教材校區內使用合同(精選3篇)
授權國際幼兒英語教材校區內使用合同 篇1
甲方: 地址: 聯系人:
乙方:地址:聯系人: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在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就甲方授權乙方在協議校區內使用其產品事宜,達成如下協議條款,以資共同信守:
一、甲方責任
1、甲方授權乙方使用產品名稱:《 國際幼兒英語》。
2、甲方授權乙方在開展并使用此課程。
3、甲方授權學校所在周邊位置區域內獨家使用權保護。
4、此協議生效后,甲方有義務為乙方提供后期教學服務,服務費用由乙方承擔。
5、甲方為乙方無條件退還已打開包裝的殘次產品,甲方為乙方提供調換其他級別的同類產品,非殘次品的包裝打開或包裝損壞的產品不予與調換,所有產品一經售出,不予退貨。
二、乙方責任
1、乙方使用甲方授權產品名稱:《洪恩波嚕嚕國際幼兒英語》。
2、乙方使用權資格確認:乙方具有獨立法人資格,須向甲方提供辦學許可證或法人身份證復印件。
3、乙方須向甲方每年繳納區域獨家授權費用合計人民幣元。
4、乙方不得向協議區域以外地區使用和推廣本產品,一經發現,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
5、乙方不得向協議區域以內其他學校使用和推廣本產品,一經發現,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
6、乙方有義務配合并實施甲方制定的系統性培訓。
7、乙方有義務配合甲方組織參加北京公司總部組織的全國性和在當地組織的一系列成果展示活動。
三、付款方式、使用數量及折扣界定的標準:
1、在協議區域內獨家使用教材需現款進貨。
2、產品價格:68元/冊。使用產品首批進貨500套或以上,直接給與折扣90%優惠,在同一學期累計進貨按相應優惠。首批進貨低于500套,無折扣優惠,同一學期進貨不累計計算。
3、教師用產品無折扣優惠。
四、協議期限:
此協議有效期為一年,自協議簽定之日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1、甲方和乙方均有義務履行保密義務,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者透露有關本協議內容項下的任何信息。
爭議解決
凡因協議所發生的一切爭執,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加以解決;協商不成時,由提出爭議一方向本協議簽訂地法院提起訴訟。
五、附則
1、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視作本協議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經雙方蓋章或授權代表簽字后即告生效。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及本協議期內的產品征訂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簽訂日期:年月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簽訂日期:年月日
授權國際幼兒英語教材校區內使用合同 篇2
博物館國際展覽合作合同
甲方:中國 博物館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郵編:
電話:
乙方: 國 博物館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郵編:
電話:
為了宣傳中華民族傳統文化,促進中外文化交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博物館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有關國際文化交流的各項國際公約的規定,經合同當事雙方友好協商,現就展覽的有關事宜自愿達成協議如下,并共同遵守。
第一條 展覽項目的名稱及合同當事雙方
中國 博物館(以下簡稱甲方)應 國 博物館(以下簡稱乙方)的邀請,根據合同約定的時間、地點攜展品與乙方共同舉辦 展覽,甲、乙雙方共為本次展覽的主辦單位。
第二條 展覽的展期和開幕時間
經雙方協商,本次展覽的期限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為布展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為撤展期, 年 月 日為展覽的開幕日, 年 月 日為展覽閉幕日,開幕日至閉幕日之間為展覽的實際開放時間。
第三條 展品名稱、數量及展品提供方權利保證
1.經合同當事雙方協商,在本次展覽中將有 等 件展品參加展覽,展品的具體名稱、數量、質地、狀況以本合同附件《展品名錄》為準。
2.參加展覽的全部展品均由乙方提供,乙方保證對參加展覽的全部展品享有合第法的支配權和展覽權,展覽內容真實合法,符合國家法律和文化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其內容不得包含任何反動、淫穢及其他一切違反國家法律規定的內容,并已取得有關部門的批準,且不侵害任何第三方利益。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 展覽場地與展覽場地提供方服務保證
1.合同當事雙方確定,展覽在乙方館舍(坐落于 國 市 路 號)內舉行,乙方負責在展覽期間向甲方提供館內部分展廳(以本合同附件二的展廳位置圖為準)作為展覽場地,展廳總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
2.乙方保證其展廳內設有相應的文物保護設施,具備防火、防盜、防潮、防蛀等功能,符合甲方提出的相應技術條件。乙方將負責于 年 月 日前將展覽所需展廳清理完畢,交付展覽使用。
第五條 展覽前期籌備工作
1.展覽的各項籌備工作(包括展覽整體策劃,組織計劃制定等)由甲、乙雙方負責,甲方應為前期籌備工作提供必要的資料并向乙方介紹相關情況。雙方應建立必要的溝通協調機制,確保工作的順利進行。
2.在前期籌備工作中,凡涉及展覽的行政許可事項均由甲方負責,涉及場地的事項均由乙方負責,雙方有相互提供必要協助的義務。
第六條 陳列設計與前期布展
1.展覽的陳列設計工作由乙方負責,乙方根據雙方溝通的陳列思路,于 年 月 日前提出陳列設計方案并交甲方審查,甲方認為合理的,應由甲、乙雙方代表共同在陳列設計方案上簽字確認。甲方可以對陳列設計提出意見,乙方應及時按甲方提出的意見對陳列設計方案進行修改。甲方對乙方提出的陳列設計應及時回應,如甲方在收到陳列設計方案后 日內未作出回應的,乙方可視同甲方接受該設計方案,并開始后續工作。
2.前期的布展工作由乙方負責,乙方根據雙方認可的陳列設計方案,進行館內陳列調整和布展施工,甲方可以對乙方布展施工進展情況進行監督,并就其中問題提出意見。乙方應于 年 月 日前完成全部前期布展工作,等待展品到館后,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員進行展品擺放。陳列設計方案作為本合同附件三。
第七條 展品包裝、運輸與保險
1.展品啟運和返館的包裝與運輸工作均由乙方負責,乙方應委托由中國政府文物部門和甲方共同認可的包裝運輸機構完成包裝運輸工作,并確保上述機構采用確保展品安全的包裝和運輸方式完成包裝和運輸工作。在展品啟運前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書面的文物展品包裝運輸方案,經甲方書面同意后,乙方方可進行展品的包裝、運輸(包裝運輸方案為本合同附件四)。如因包裝和運輸原因造成展品毀損,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2.本次展覽全部展品總保額美元$ 元,乙方應負責為全部展品進行全金額、全險種投保,并承擔相應的保費。展覽過程中發生的涉及保險的各種事宜均由乙方負責處理,甲方有義務提供必要的協助。乙方應于展品啟運前將其與保險機構訂立的保險合同復印件1份交甲方備案。保險合同作為本合同附件五。
第八條 展品啟運點交
1.經雙方協商確定,展品于 年 月 日前由 (注:應當寫明具體啟運地點)啟運,展品啟運前雙方授權代表會同中國海關、運輸單位、保險機構等相關人員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在甲方館內對全部展品進行點交。
2.點交過程中點交人員應對展品的名稱、數量以及殘損情況與本合同附件中的《展品名錄》逐一進行核對,對展品現狀拍照確認,并填寫詳細的點交記錄。如遇展品實際情況與《展品名錄》不符的,雙方應對不符事項及目前實際情況在點交記錄上進行詳細記錄,點交結束后雙方授權代表和有關人員在點交記錄上簽字確認(點交記錄為本合同附件六)。乙方自啟運點交結束之時起對展品承擔保管責住。
第九條 展覽籌備組
1.甲方為本次展覽派出展覽籌備組與乙方共同完成展覽的各項籌備工作,展覽籌備組由 人組成,組長為 ,籌備組長作為甲方授權代表,有權處理展覽的相關事項(具體權限以甲方授權委托書為準)。
2.甲方籌備組的食宿由乙方負責安排,所需費用亦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 展覽開幕儀式
展覽開幕當日,合同當事雙方將在展覽場所舉行包括開幕儀式、招待酒會在內的一系列慶祝活動,開幕儀式、招待酒會的議程、安排以及邀請人員的名單由雙方授權代表協商確定,具體操作由 方負責,所需費用由 方承擔。經雙方協商確定開幕儀式、招待酒會的費用總額不超過美元$ 元。
第十一條 展覽組織工作
展覽的各種日常組織工作,包括講解接待、門票銷售、觀眾服務等均由乙方負責,甲方人員有提供必要協助的義務。
第十二條 展品保管與展覽安全工作
1.展覽過程中,乙方應根據甲方展品的具體情況,做好展品保管工作,為展品提供良好的保管環境,展室應具備防塵、防潮、防蟲、防紫外線、防火、防盜防震等相關條件,溫度應在 之間,濕度應在 之間,隨時觀察展品情況,如有異常應及時與甲方協商對策展覽過程中,展品的安全保衛工作由乙方負責,乙方應根據展品數量及珍貴情況配置安全人員、使用安全設備并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
2.乙方應制作詳細的展品保管與展覽安全工作方案,由雙方代表簽字確認(方案作為本合同附件七)。在展覽過程中,甲方有權對乙方執行上述工作方案的情況進行檢查并對不當之處提出意見,乙方應尊重甲方意見,及時改進工作不足。
3.展覽期間,如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甲方展品丟失或損壞,乙方應承擔相應的違約和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展覽圖錄及相關宣傳品制作
展覽圖錄以及相關宣傳品的編撰、設計、印刷、作者授權等有關事宜均由乙方負責安排,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展覽圖錄制作完畢后甲方有權留存 冊作為館藏資料。
第十四條 展覽新聞宣傳
展覽的新聞宣傳工作由乙方負責安排,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為雙方開展工作方便,乙方應于展覽開幕前,根據展覽具體情況,提出新聞宣傳方案并由雙方代表簽字確認。
第十五條 展覽招商工作
展覽招商工作由乙方負責,乙方可以根據展覽的層次、內容、檔期,在不破壞展覽藝術效果的前提下,制作相應的招商方案吸引商業贊助,并給予贊助單位相應的回報。為方便雙方工作開展,乙方制作的招商方案應在實施前向甲方備案,雙方應就招商工作的進展情況保持溝通,甲方應對乙方的招商工作提供必要的協助。
第十六條 展覽營銷工作
展覽營銷工作由乙方負責,乙方可以根據展覽的層次、內容、檔期,制作相應的營銷方案吸引觀眾參觀。為方便雙方工作開展,乙方制作的營銷方案應在實施前向甲方備案,雙方應就營銷工作的進展情況保持溝通,甲方應對乙方的營銷工作提供必要的協助。
第十七條 與展覽相關的文化產品開發與文化活動策劃
1.與展覽相關的文化產品開發與文化活動策劃工作,雙方共同協商后由乙方具體負責。乙方可以根據展覽的層次、內容制作開發相關的文化產品,策劃相關的文化活動,并組織產品銷售和活動的實施。雙方應就展覽相關文化產品開發與文化活動策劃工作的進展情況隨時保持溝通,甲方應對乙方的展覽相關文化產品開發與文化活動策劃工作提供必要的協助。
2.乙方開發的文化產品制作完畢后,甲方有權留存每款產品 件作為樣品。
第十八條 緊急情況處理
展覽期間,如出現危害展品的緊急情況,乙方應立即采取必要措施搶救保護盒展品并拍攝現場,同時及時通知甲方,并寫出相關報告交給甲方。具體的展品保護方案與責任承擔情況由雙方代表另行協商。
第十九條 知識產權授權
1.展覽期間,甲方授權乙方在與展覽有關的各類宜傳品、文化產品、文化活動和各類新聞宣傳中使用展品影像。展覽結束時仍未發放、銷售完畢的宣傳品、文化產品乙方可繼續發放、銷售,直至發放、銷售完畢。展覽結束后,乙方仍可以在宣傳品中以非營利的目的使用包含展品形象的展覽影像。
2.甲方在作出上述授權的同時,保證自已有作出上述授權的權利,乙方如因行使甲方上述授權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應就上述損失向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條 撤展與展品返館點交
1.展覽結束后的展品撤展工作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員負責。展品應在展覽結束后 日內由乙方負責將展品運回甲方,包裝運輸方案與本合同約定一致。雙方授權代表在甲方對全部展品進行返館點交,返館點交的過程與啟運點交一致。
2.如遇展品實際情況與《展品名錄》以及入館時的點交記錄不符的,雙方應對不符事項及目前實際情況在點交記錄上進行詳細記錄,點交結束后雙方授權代表和有關人員在點交記錄上簽字確認。乙方自返館點交結束之時起不再對展品承擔保管責任。
第二十一條 展覽收益分配
展覽所得全部收益(包括但不限于門票銷售、展覽招商、展覽營銷、展覽相關文化產品開發和文化活動策劃所得的全部收入)按如下第 種方式處理:
(1)均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參與分成。
(2)乙方取得收益的 %,剩余收益歸甲方所有,由乙方在展覽結束后1個月內支付給甲方;本合同約定的其它費用不影響本條約定的收益分配。
第二十二條 展覽費用結算
1.根據本合同約定,展覽所需的 費用由甲方承擔, 費用由乙方承擔,以上費用均由承擔一方自行花費,雙方互不發生結算。
2.未經雙方協商確定,雙方除各自承擔上述各項費用以外,乙方另需向甲方支付人民幣(大寫) (¥ 元),作為展品租借費和技術服務費,具體支付方式為:
(1)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后 日內向甲方支付 %的展品租借費和技術服務費。
(2)其余費用在展覽結束后 日內向甲方全部付清。
第二十三條 附隨義務保證
1.甲方及其全體工作人員均應愛護乙方館舍內的設施設備,如在展覽過程中因甲方人員原因導致乙方設施設備損壞的,甲方應當照價賠償;
2.甲方應當及時根據乙方要求為乙方提供展覽有關的各種資料,以便乙方進行講解和開展其他各項工作;
3.甲、乙雙方均應做好各項安全工作,保證展覽和展覽期間的各類活動安全順利進行,防止各種安全事故發生。
第二十四條 違約責任
1.雙方均應忠實履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均應承擔違約責任。雙方約定如一方違反合同約定,則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 元)。
2.乙方未按合同約定委托甲方認可的包裝運輸機構承擔展品包裝運輸工作,或未按規定的時間向甲方提交包裝運輸方案、保險合同復印件,甲方有權暫緩展品的啟運,直至乙方執行合同的有關約定為止,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3.乙方承擔展品保管責任期間,如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甲方展品丟失或損壞時,由甲、乙雙方共同委托中國專家對文物價值及損失情況進行評估,提出損失金額,乙方應依此予以賠償,并按本條第1項約定的違約金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損壞后的文物仍歸甲方所有。如丟失的文物重新尋回后,乙方應及時歸還甲方,雙方應視文物有無損壞及損壞情況,委托中國專家進行評估,提出損失金額,甲方在扣除損失賠償后,應將乙方其他賠償款退回乙方。
4.如甲方無故不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將展品交付乙方,每延遲1日甲方應按乙方支付展品租借費和技術服務費的0.5%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延遲時間超過15日的,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甲方承擔。
5.如乙方不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向甲方支付展品租借費和技術服務費,每延遲一日乙方應按照未支付費用的0.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延遲時間超過30日的,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6.因一方違約給另一方或第三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違約方應在支付違約金以外另行根據守約方遭受損失的實際情況向另一方或第三方進行賠償。
第二十五條 合同續延、變更與解除
1.展覽期間可以因雙方協商一致而延長,雙方應簽訂展覽延長確認書,展覽期間延長后本合同有效期隨展覽期間自動續延,雙方無需另行簽訂合同。
2.本合同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變更或解除合同均需由合同當事雙方定立書面協議。
第二十六條 爭議解決與法律適用
1.合同當事雙方如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合同當事雙方因合同履行發生爭議時,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作為合同準據法。
3.本合同主文和全部附件均以中文寫成并配有 文譯本,當其他文字譯本與中文文本內容發生異議時,以中文文本為準。
第二十七條 附則
1.雙方工作人員在履行本合同時,均應持有各方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另行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補充協議、附件同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雙方全部履行權利義務后或雙方協議終止時失效。
4.本合同由主文和合同當事雙方代表按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原則訂立的附屬文件共同構成,合同主文與各項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且不可分割。
5.本合同主文、附件和 文譯本均一式 份,合同當事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附件一:展品名錄
(略)
附件二:展廳位置圖
(略)
附件三:陳列設計方案
(略)
附件四:包裝運輸方案
(略)
附件五:保險合同
(略)
附件六:展品點交記錄
(略)
附件七:展品保管與展覽安全工作方案
(略)
授權國際幼兒英語教材校區內使用合同 篇3
甲方:
代表:
地址:
電話:
乙方:
代表:
地址:
電話:
甲乙雙方為滿足國內外科研需要,本著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就合作研究“_________”項目,達成如下協議,并共同遵守執行:
一、合作內容
甲乙雙方與外方合作研發“_________”項目,雙方發揮各自優勢,共同參與項目研發及一系列與外方交流合作事宜。
二、合作事項
1、合作單位名稱:
2、合作地點:
3、項目投資數額為:________元。
三、甲乙雙方各自責任
1、甲方責任:
(1)與乙方共同組織項目運作,辦理與該項目有關的對外事宜。
(2)負責科研項目過程中的對外聯絡工作,及時將外方的要求與指示轉達給乙方。
(3)提供擬實施科研項目的相關資料,負責與外方的關系協調等所有非技術性工作。
(4)保守對方的商業秘密。
2、乙方責任:
(1)派遣科研人員與甲方共同研發目部,負責研發的技術問題。
(2)協助甲方處理對外聯絡、技術澄清等事宜。
(3)負責與外方人員進行研發技術交流。
(4)保守對方的商業秘密。
四、合作時間
在甲乙雙方完成前期工作基礎上,雙方商定合作期限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五、保密條款
1、甲、乙雙方應遵守本保密條款,履行保密的責任和義務。
2、合作工程中一方向另一方提供的以文字、圖像、音像、磁盤等為載體的文件、數據、資料以及雙方在談判中所涉及到此項目的一切言行均包括在保密范圍之內。
3、保密期限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生效。
4、保密條款適用于雙方所有涉及到此研發項目的人員及雙方由于其他原因了解或知道此項目信息的一切人員。
5、如第三方確因研發進程而需向一方了解本協議的保密內容,則該方應在向第三方透露保密信息之前,征得另一方以書面形式的同意,且有責任確保第三方遵守本保密條款。
6、若雙方在此研發項目運作過程中一致同意終止該項目,則雙方應協商將對方提供的一切關于該研發項目的資料及復制品還給對方,接受方關于這些資料所做的記錄等文件也應立即銷毀。
六、違約責任
1、若一方發生違約行為,守約方可自行決定終止本協議,并有權追究違約方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賠償等。
2、如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協議,違約一方應當向對方支付______元的違約金。
七、其他
1、未盡事宜及雙方發生糾紛,雙方本著友好互惠態度進行協商補充解決。
2、本協議一式_____份,自雙方簽字日起生效,雙方各執_____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代表人(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章):
代表人(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