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問合同范本(精選25篇)
顧問合同范本 篇1
甲方:
乙方:
鑒于:甲方(借款人)因企業發展有資金需求,現擬提供 做為融資抵押物,委托乙方(融資顧問)協助完成融資。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各方遵守:
一、服務項目
乙方就甲方的融資需求提供融資顧問服務,乙方將幫助甲方獲得融資款,甲乙雙方確定出資方為 ,融資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過銀行獲得委托貸款或企業拆借等方式。
二、甲方的義務
1. 向乙方提供全面真實的經營狀況、在建項目進展現狀等信息資料;
2. 根據乙方引薦出資方的要求,及時提供相關資料,并對資料的真實性、有效性以及合法性負責。因甲方提供的資料導致乙方被第三人索賠,乙方有權向甲方追償;
3. 未履行本合同,甲方或其授權代表在融資過程中對任何書面文件的確認,均視為甲方對乙方提供融資顧問服務的確定,并由甲方承擔相應法律后果;
4. 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至甲方與出資方達成書面借款協議,即視為乙方完成本協議所述的融資顧問服務;在所借資金正式到達乙方銀行賬戶前,甲方有權按合同要求向乙方支付融資顧問費用,并以融資顧問費用達到乙方賬戶,獲得乙方正是反饋為主。
5. 甲方應按照本協議第四條的約定,向乙方支付顧問費。
三、乙方的義務
1. 對甲方的融資需求進行研究分析,根據甲方的實際情況向甲方引薦相關投資方;
2. 參與甲方與投資方之間的商務談判,幫助甲方在融資過程中盡可能提高價格,實現利益最大化;
3. 協助設計融資方案,并在最終得到甲方與投資方的認可后協助監督實施。
四、顧問費用
1. 協議雙方確認,就本協議所訴融資項目,甲方的融資額度為人民幣元,期限為 年;
2. 協議雙方確認,就本協議所訴融資項目,甲方除向出資方支付融資成本外,應向乙方支付融資顧問費用: 貸款總額的百分之三
4. 甲乙應在融資款到賬之當天,將融資顧問費用以銀行轉賬、支票或現金本票的方式向乙方進行支付;
5. 若出資方對甲方進行分期放貸,則應按上述約定,按每期的金額計算顧問費用并逐次進行支付;
6. 若甲方未按約定支付顧問費用,每延遲一天,應向乙方支付未支付部分的萬分之二點一做為違約金。
五、其他約定
1. 就本次融資行為,以及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獲得的各方信息,協議各方均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2.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3. 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各方繼續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進行確認;
4. 本協議一式兩份,協議各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顧問合同范本 篇2
委托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單位名稱: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單位名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第一條 根據雙方協商同意,甲方聘請乙方作為甲方的常年金融顧問,乙方同意接受甲方聘請。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本協議。
第二條 常年金融顧問的宗旨及目的是:及時了解國家金融政策和法規的最新信息,維護委托方的合法權益,規范委托方公司的行為,保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正確實施。
第三條 乙方保證將指派資深專業人員為甲方提供以下服務:
1.為甲方提供公司治理結構、公司經營發展和公司資本經營方面的咨詢、服務;
2.為甲方提供金融證券市場的咨詢與服務,包括但不限于理財咨詢、投資組合咨詢服務;
3.設立fsi顧問專線電話,在工作日上班時間(每天9:00-17:00),隨時接受會員對證券市場有關問題的咨詢;
4.每年為會員公司管理人員免費提供兩人在fsi進行不超過一個月的研修(食宿自理);
5.為甲方提供企業重組、公司購并、市場融資、戰略發展等方面的方案策劃服務;
6.向甲方提供服務年度內的全部研究成果,包括年度研究報告、定期研究期刊和其他研究成果。
第四條 根據甲方的特殊委托,乙方將為甲方提供以下服務,其具體內容由特別委托合同另行約定:
1.依據特別委托為有會員資格的甲方提供在_________的公關策劃、公關運作和公關服務;
2.依據特別委托為甲方提供企業重組、公司購并等方面的具體運作服務;
3.依據特別委托為甲方提供證券金融市場的專項分析、專項咨詢和專項服務;
4.依據特別委托為甲方研究特定上市公司的投資價值分析報告等專項服務。
第五條 甲方的主要義務如下:
1.甲方應真實、全面、及時地向乙方提供與委托事項相關的文件資料,并應保證其真實性、完整性和準確性;
2.不得向乙方工作人員提供虛假、有誤導或重大遺漏的任何信息或資料;
3.甲方應保證專人與乙方工作人員聯系,并予合作;
4.甲方應按規定及時向乙方支付常年金融顧問費用和工作費用;
5.每次的進場或會議通知,應適當提前,以給乙方留出合理的準備時間;
6.保障乙方工作人員為履行本協議所需的其他具體條件。
第六條 乙方的主要義務如下:
1.乙方有義務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職業道德,為甲方勤勉、謹慎地工作;
2.乙方有義務隨時提醒甲方注意其與有關當事人及在各種事務中可能承擔的相關責任;
3.乙方對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和所作的陳述,以及乙方工作人員因工作所知悉的一切有關甲方的重要信息,負有保密的義務;
4.乙方在保證其工作的獨立性的前提下,應服從總體工作安排;
5.按時向甲方提供乙方的最新研究成果;
6.應當履行的其他義務_________。
第七條 乙方工作人員對其在工作中接觸到的涉及甲方重大經營決策、商業及其他秘密資料和信息負有保密的義務。該項保密僅就不宜公開披露的資料而言。乙方工作人員依法向甲方、特定的部門和人士反映情況,不應視為泄密。
甲方就接觸到的乙方不宜公開的資料、文件及提供的咨詢性意見,負有保密的義務。
第八條 甲乙雙方有責任對本協議的內容及其履行保密。
第九條 乙方作為甲方的常年金融顧問(vip服務),每年一次性收取顧問費人民幣_________元整,特殊項目的收費將由雙方另行協商。
第十條 本年顧問費在雙方簽定本合同書十個工作日內支付,顧問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后年度的金融顧問費,甲方應在顧問期滿前一個月內交付,逾期不交,本合同將自行解除。
第十一條 如乙方應過錯違反了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應如數返還所收費用;如甲方違反了本合同規定的義務,則乙方不再承擔完成約定義務的責任,所收費用不予返還。
第十二條 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修改協議:
1.任何一方提出修改協議的建議,另一方不反對;
2.因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協議必須修改。
第十三條 協議修改必須是書面的,須經甲乙雙方簽字并蓋章后方能生效。
第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協議終止:
1.委托代理工作已完成;
2.甲乙雙方同意終止;
3.因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協議必須終止。
協議終止必須是書面的。協議終止,本合同項下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隨即終止。
本合同于甲乙雙方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簽字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顧問合同范本 篇3
合同編號:
委托方: (下稱甲方)
受托方: (下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規,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合同雙方就 項目的技術經濟咨詢簽訂本合同書,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咨詢目的
(一)加強對土建,安裝,裝修等工程的投資控制,提高投資效益.
(二)加強對土建,安裝,裝修等工程的進度款監控,合理使用投資資金,節約成本.
第二條 咨詢內容
按下面第(二)項辦理:
編制(審查)招,投標工程項目的標底,標價.
審核工程結算書.
編制工程項目投資評價可行性報告.
工程造價鑒定,工程進度款監控.
第三條 咨詢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
項目地點:
項目結構概況:
項目建設規模:
建筑面積:
工程造價:
工程開(竣)工時間:
咨詢服務成果的用途:作為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工程價款結算的依據.
第四條 咨詢服務期限
乙方完成咨詢服務的期限,按下面第(三)項執行:
(一)合同簽定之日起共 工作天內完成,但不包括與當事人核對技術數據的時間.
(二)合同簽定之日起 工作天內完成 ,之后 工作天內完成咨詢服務成果.
(三)合同簽定之日起 10 工作天內完成初步咨詢服務成果,甲方如有疑問和異議在乙方提交初步咨詢服務成果起 工作天內提出,由乙方在甲方提交疑問和異議起 工作天內復核并提交咨詢服務成果,但不包括核對技術數據的時間.
第五條 咨詢服務收費標準
按以下第( )項執行:
(一)按工程預(結)算總造價的凈核減(增)額的 %計收,但每個單項工程不少于壹仟元(本合同按 個單項計算).
(二)按工程預(結)算總造價的 ‰計收,但每個單項工程不少于壹仟元(本合同按 個單項計算).
(三)按工程預(結)算總造價的凈核減(增)額的 %(但不少于總造價的 ‰)計收.
(四)按工程預(結)算總造價的凈核減(增)額的 %和工程預(結)算總造價的 ‰之和計收,但單項工程不少于 元.
(五)按工程鋼筋實際用量的稅前工程造價 ‰計收,但單項工程不少于 元.
(六)按工程預(結)算稅前造價的 ‰計收,但每個單項工程不少于 元(本合同按 個單項計算).
第六條 咨詢服務費支付辦法
(一)本合同簽訂后三天內甲方向乙方預付咨詢服務費 元.
(二)乙方每月向甲方提交一份咨詢費結算報告,結算報告經甲方審查后,按第五條確定的收費標準的 %每月辦理一次結算手續.
(三)余款在項目咨詢完成并交割(即甲方,乙方和承建單位三方就本咨詢服務成果取得共識,達成一致)時一次付清.
(四)在承建單位未認可的情況,乙方出具咨詢報告,并對咨詢報告負責.如甲方和承建單位之間發生訴訟或仲裁,乙方應協助甲方進行相關舉證工作.
第七條 甲方責任
(一)按項目咨詢要求和范圍在合同簽定后兩天內向乙方提供以下的全部資料及情況(遲交齊資料則咨詢服務期限順延),并對所提供的資料和情況負法律責任.
1.工程承發包合同和工程招,投標文件等資料;
2.工程會審記錄資料;
3.工程施工(竣工)圖紙;
4.工程變更,簽證等有關資料;
5.有關標準圖集及標準規范;
6.工程建設方供應的材料(設備)清單;
7.承建單位的預(結)算書等資料;
(二)須配合乙方咨詢服務(包括組織與承建單位核對技術數據的時間,地點等)并按時支付咨詢費用.
(三)在本合同約定范圍合法使用乙方提交的咨詢服務成果.
(四)對乙方的要求和通知,答復等均以書面形式,傳真件等只作參考,不作憑證.
第八條 乙方責任
(一)按合同要求完成并提交咨詢服務成果給甲方,并對咨詢服務成果負責.咨詢服務成果包括:
1.工程概況;
2.編制(審查)依據及說明;
3.工程造價匯總表及說明;
4.工程結算書;
5.審查結果分析,工程量,取費標準審核的說明;
6.列出送審預(結)算書與審查結果的主要造價增減對照表;
7.有關建議;
(二)按第四條規定期限內完成咨詢服務成果.
(三)對甲方提供的資料及編制(審查)結果保守秘密.
(四)未經甲方同意除與甲方聯系人接觸外,不得與咨詢項目承建單位或項目其他有關
工作人員有任何接觸.
(五)須向甲方提供收費的正式服務發票.
(六)不得截留,外傳,遺失甲方提供的資料,咨詢服務成果完成交割時退還甲方.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在履約期間,如因甲方原因導致終止合同,乙方除不退還已預收的咨詢服務費外,還可按第五條規定向甲方收取全部咨詢服務費;如屬乙方原因導致合同終止,乙方除向甲方退還已預收的咨詢服務費外,并賠償損失.
(二)項目咨詢完成并交割后甲方逾期付款的,從咨詢成果交割后第三天起,每逾期一天,甲方按應付金額的0.05%向乙方償付滯納金.
(三)甲方逾期一個月仍未付清款項的,乙方有權采取適當的措施追收欠款.
(四)乙方延遲提交或不提交咨詢報告意見的,免收咨詢服務費,并支付違約金.
第十條 糾紛解決方式
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如發生糾紛而未能協商解決,按下面第(二)項方式解決:
由政府仲裁機構依法裁定;
向法院依法起訴.
第十一條 其他
(一)有下列任一情況出現合同解除.
1.政策原因需要解除;
2.因不可抗力因素(如地震,戰爭等)需解除;
3.甲,乙雙方同意解除.
(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委托咨詢項目完成并結清咨詢服務費后自然失效.
委托單位: 受托單位:
(蓋章) (蓋章)
負 責 人: 負 責 人:
聯 系 人: 聯 系 人:
電 話: 電 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顧問合同范本 篇4
聘請單位(簡稱甲方):
應聘單位(簡稱乙方):
甲方因業務執行、管理和發展的需要,愿意聘請乙方擔任甲方的知識產權顧問,乙方愿意接受聘請,經雙方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和《律師業務收費管理辦法》簽署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乙方擔任甲方知識產權顧問的任務是:為甲方依法進行生產、經營、服務、管理或其他活動提供知識產權有關法律服務,受甲方委托辦理知識產權有關法律事務,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促進甲方生產、經營、服務和管理活動的發展。
第二條:乙方接受聘請,擔任甲方的知識產權顧問,為期1年,自20xx年 月 日起計算。合同期滿,雙方如無異議則本合同自動延續有效,雙方再行履行合同約定的權利義務。
第三條:乙方作為知識產權顧問,接受甲方的委托辦理下列法律事務:
(一) 協助甲方審查、修改有關知識產權的合同和法律文書,防范法律風險;
(二) 參與處理涉及甲方的尚未形成訴訟仲裁的知識產權類糾紛,出具律師函;
(三) 就甲方的有關知識產權方面的決策提供法律咨詢;
(四) 指導培訓甲方的從事知識產權相關事務的工作人員及專職法務人員,協助甲方的知識產權宣傳和知識產權相關法律培訓工作;
(五) 應甲方要求提供與甲方有關的知識產權方面的法律信息和相關資料;
(六) 代理甲方參加訴訟、仲裁或調解活動;
(七) 參與甲方重大知識產權項目的盡職調查、業務談判、文本制訂和簽約見證活動;
(八) 辦理甲方涉及商標注冊、商標監測、商標異議、專利申請、專利無效、專利情報檢索、版權登記及軟件企業、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科技項目申報、中國名牌、出口名牌、馳名商標、著名商標認定等非訴訟業務,辦理馳名商標司法認定業務;
(九) 辦理甲方知識產權保護體系構架及建設(包括依照甲方企業特點制定完善商標、專利、商業秘密、域名、版權等管理制度),辦理甲方知識產權戰略的安排及提供相應項目的輔助;
第四條:根據“律師業務收費管理辦法”的規定,甲方按年度向乙方交納常年法律顧問費 萬元整(人民幣大寫: 整)。甲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后3個工作日內付清。
第五條、擔任知識產權顧問的律師為甲方處理相關法律事務所發生的食宿、差旅、保險費用由甲方承擔。為處理甲方的相關法律事務所需的支付給其他第三方單位、行政機關或服務機構的必要的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六條:為便于法律顧問開展工作,擔任知識產權專項法律顧問的律師享有以下權利:
(一) 要求甲方指定專門的人員負責日常知識產權事務的聯絡處理;
(二) 有權依法調查和查閱相關文件資料;
(三) 有權參加甲方召開的有關會議;
(四) 有權詢問甲方人員,甲方人員應對被詢問的的事項作如實的陳述;
(五) 獲得履行甲方知識產權顧問職責所必須的其他工作條件和便利。
第七條:擔任知識產權顧問的律師,應當負有以下義務:
(一) 對工作接觸了解到的涉及甲方的機密、商業秘密和其他不宜公開的情況,負有保密的責任;
(二) 在訴訟、仲裁或調解活動中,不得擔任對方當事人代理人;
(三) 不得從事有損于甲方利益的其他活動。
第八條:擔任知識產權顧問的律師不能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各項義務或不能勝任該項工作的,甲方有權提請乙方予以調換或商請其他律師擔任。
甲方不能履行本合同各項義務或不支付工作報酬的,乙方有權指令律師停止辦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務。
第九條:雙方均有權在自己的宣傳冊、網站或其他宣傳資料上表明雙方存在本合同約定的知識產權顧問關系,并可以使用對方的企業名稱和企業標志來說明這種關系。
第十條: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商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顧問合同范本 篇5
簽訂合同雙方:
建設單位:____,以下簡稱甲方;
咨詢單位: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使__建筑安裝工程的構想科學,設計和施工經濟、合理,建設速度快,誤差小,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供雙方遵守執行。
第一條 甲方應于__年__月__日以前將規劃局紅線圖、上級部門批文、委托書以及建筑安裝工程的建筑面積、安裝項目、消防方式、庫房每層凈高等資料
提交乙方。
第二條 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對____建筑安裝工程的地形、地質條件、建筑安裝構想等進行可行性研究,最后編制出設計任務書及匡算表,于__年__月__日以前交付甲方。
第三條 甲方根據國家計委頒發試行的《工程設計收費標準》,承付乙方咨詢費__元。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日內,甲方先付給乙方__元,待乙方將設計任務書及匡算交付甲方后__日內,再付給乙方__元。
第四條 為本咨詢工程需要到外地進行調研、收集資料人員的差旅費,由甲方負擔。
第五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送交有關文件、圖紙和資料,乙方可按耽誤的時間順延交付設計任務書及匡算表的時間。
2.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交付咨詢費,遲延一天,按遲延交付 款額數罰款__‰。
3.甲方如果中途中斷咨詢請求,乙方咨詢工作已經過半的,應付給乙方全部咨詢費;咨詢工作尚未過半,按總咨詢費的50%收費。
第六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交付設計任務書及匡算表,遲延一天,按總咨詢費金額數罰款__‰。
2.乙方如中途中斷咨詢,應按總咨詢費向乙方交付罰款。
3.乙方所提供的技術咨詢服務,因質量缺陷或過錯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負責賠償。如果由此引起重大事故,造成嚴重后果的,還應追究其主要負責人的行政責任或刑事責任。
第七條 其它____。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甲乙雙方不得隨意更改。如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協商解決。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分,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分別交____建筑工程主管部門、建委、建行__等單位各一份。
建設單位(甲方):____
地址:____
負責人:____
電話:____
聯系人:____
銀行帳戶:____
咨詢單位(乙方):____
地址:____
負責人:____
電話:____
聯系人:____
銀行帳戶:____
__年__月__日訂
顧問合同范本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聘請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指派律師擔任常年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達成下列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請,雙方同意由_________律師擔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
二、乙方根據甲方委托,辦理下列法律事務
1.就甲方生產、經營、管理方面的重大決策提供法律意見,進行法律咨詢服務;
2.協助甲方起草、審議、修改重大復雜的合同、協議、章程等各類法律文件,必要時就此提供法律意見;
3.參與甲方的體制改革、資產重組,并協助甲方健全和完善內部各項規章制度,必要時就此提供法律意見;
4.接受甲方委托,參加甲方各類合同或合作項目的談判,并提供相關的法律意見;
5.接受甲方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活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6.接受甲方委托辦理其他法律事務。
三、工作方法和工作時間
甲方在工作中遇到的法律事務時,就律師的工作時間、地點,根據甲方的提議,隨時聯系約定。
四、乙方按照《律師服務指導性收費標準》規定向甲方收取律師服務費,甲方向乙方每年支付律師顧問費_________元人民幣。
五、律師顧問費支付時間
1.一次性支付。本合同簽訂之日,甲方即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部律師顧問費用。
2.分期支付。甲乙雙方經協商,甲方分期向乙方支付律師顧問費。本合同簽訂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本案全部律師顧問費用的___%即____元人民幣;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或者______時,甲方向乙方支付本案全部律師代理費用的_______%,即____元人民幣;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或者_____時,甲方向乙方支付本案余下律師代理費用的____%即____元人民幣。
六、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參與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草擬重大合同及項目談判,按照《律師服務指導性收費標準》規定各類案件的收費標準優惠收取律師服務費。
七、乙方依據本合同約定提供法律服務的過程中發生的鑒定費、公證費、查檔費和其他應當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八、甲方應當向律師提供與業務有關的情況、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九、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十、在合同有效期內一方如提出修改合同條款或終止合同,必須經雙方協商同意。合同期滿后如雙方未在十五日內明確表示終止合同,視為合同繼續有效_________年,依此類推。
顧問合同范本 篇7
甲方: 乙方:
電話: 電話:
地址: 網址: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法規的規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 產品包裝設計、印刷事宜,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信守執行:
一、委托之事項:
甲方委托 為其公司設計 包裝。
二、委托設計費用:
包裝設計單價為人民幣_________元, 總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付款方式:
1、 甲方需在合同簽訂之日起兩個工作日內將委托設計總費用的50%支付給乙方
2、乙方在包裝設計完成品交付甲方后,甲方需簽名或蓋章確認(以傳真方式確認同樣有效),確認后甲方應當在四個工作日內支付包裝設計費用的全部余款。逾期甲方則需另外以每日按總金額5%的違約金累積支付乙方。
3、如有相關設計,設計費用需另計,標志通過即付總項目費用的30%,余款在相關設計完成后支付。如只有包裝設計,包裝通過即付所有余款。
四、乙方設計作品的時間、交付方式:
1、乙方需在合同簽定日起_ 15 個工作日內設計出甲方的初稿;
2、設計完成的時間為__20 個工作日(由甲方原因耽誤的時間,完稿時間應順延)。
2、乙方以電子稿或打印稿交付方式交付設計作品,乙方在甲方余款結清之后即通過網絡或郵寄等的方式把標志電子完稿交予甲方,甲方需簽收。
五、雙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權利:
1、甲方有權對乙方的設計提出建議和思路,以使乙方設計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業文化內涵。
2、甲方有權對乙方所設計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見;
3、甲方在付清所有設計費用后有權要求簽訂著作權轉讓合同,以享有設計作品的所有權利;
甲方義務:
1、甲方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相關費用;
2、甲方有義務提供有關企業資料或其他有關資料給乙方;
乙方權利: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有關企業資料供乙方設計參考;
2、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相應款項;
3、乙方對設計的作品享有著作權,有權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項之前不得使用該設計作品:
乙方義務: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進行作品設計。
2、乙方需按照合同約定按時交付設計作品。
六、違約責任:
1、甲方在設計作品初稿完成前終止合同,其預付的30%費用無權要求退回;甲方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后終止合同的,應當支付全額的設計費用。
2、 乙方如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所收取的費用應當全部退回給甲方。
七、不可抗力因素:
甲乙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時,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確實無法調節,則根據合同法辦理。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下載打印需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以雙方最后簽字日期為生效日。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對方簽字(蓋章)合同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顧問合同范本 篇8
甲方:
乙方:
甲方因工作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為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委派律師____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法律幫助,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甲方指定____為法律顧問的聯系人。
二、法律顧問的工作范圍:
1、為甲方解答法律問題,必要時提供法律意見或建議;
2、協助甲方草擬、修改、審查各類法律文件,如協議、合同、章程、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及商務信函等;
3、為甲方的具體事務出具法律意見書、律師建議書、律師見證書或律師函等法律文件;
4、為甲方建立或完善內部規章制度和運作機制;
5、接受甲方委托,參與經濟合同談判、招標投標等重要經濟活動;
6、接受甲方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活動;
7、應甲方的要求,向甲方管理人員講授有關法律知識;
8、接受甲方委托,辦理其他法律事務。
三、顧問律師根據實際情況,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為甲方工作。甲方如遇緊急法律事務,可以隨時聯系乙方的顧問律師及時處理。顧問律師如因公出差或生病等原因不能及時辦理的,將由乙方另行指派其他律師及時辦理。
四、甲方向乙方每月繳納顧問費____元,顧問費用按年繳納。
五、顧問律師參加訴訟、仲裁、以及項目談判,如果標的額在10萬以下的(包括10萬)不再另行收費;標的額超過10萬的,按規定酌減收費,即按照標的額的2%收費。
六、顧問律師在本市和到外地辦案,甲方按照合理標準負擔顧問律師的食宿和交通等費用。
七、甲方應向顧問律師提供與業務有關的情況、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必要時指定一名工作人員協助顧問律師工作。
八、甲乙雙方相互負有保密義務,不得故意泄露對方之商業秘密。
九、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期限:從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甲方電話: 乙方電話:
__年__月__日
顧問合同范本 篇9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現就甲方委托乙方設計系列包裝事宜,經協商達成一致,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條 委托事項及期限
1.1委托內容:甲方委托乙方負責vi設計、廚房推廣創意、包裝設計的圖文設計工作。
1.2數量:[見附件]。
1.3交付期限:乙方應于[見附件]日前完成委托事項,交付設計成果。
第二條 設計要求
根據甲方品牌市場推廣的需要,為甲方設計相關項目。
第三條 費用及支付
3.1本合同設計費:人民幣大寫[壹拾貳萬]元,小寫[120xx0]元。該費用總額已包括乙方履行本合同的全部報酬和所需的全部費用。除另有約定外,甲方無需就本合同項下委托事項向乙方支付上述費用之外的任何其他費用。
3.2甲方憑乙方開具的相應金額的、符合國家規定的發票支付本合同設計費,并按以下第[ 2 ]種方式向乙方付款:
(1)一次性支付
乙方完成委托事項并經甲方驗收合格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設計費。
(2)分期支付
甲方分期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設計費:合同簽訂后一周內支付總費用的30%為定金,余下的款項待甲方驗收后支付。
3.3乙方銀行賬戶信息如下:
開戶行:[上海發展銀行]
銀行地址:[上海]
賬號:[7910015474000]
3.4若根據本合同約定乙方應當支付違約金和/或承擔賠償責任,則甲方有權從上述任何一筆付款中直接扣除相應金額。
第四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4.1于本合同生效后[三]個工作日內將包裝廣告設計相關資料提供給乙方。
4.2對乙方交付的設計成果進行驗收。
4.3甲方認為乙方交付的設計成果未達到設計要求的,應于[兩]個工作日內通知乙方修改。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進行修改,直到甲方認為交付的設計成果達到設計要求止。因此造成的所有損失和費用的增加由乙方負責。
4.4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支付設計費。
第五條 乙方權利和義務
5.1按照本合同要求完成并交付設計成果。
5.2乙方應妥善保管本合同第4.1條約定的甲方資料,并應在完成委托事項或本合同終止或解除時將原件全部返還甲方、銷毀所有復制件。如在乙方保管期間發生甲方資料的毀損、滅失等,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5.3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委托事項全部或部分轉交他人完成。乙方如需將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辦理的,應事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并就該第三人的工作向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5.4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留置設計成果及其他資料。
第六條 權利歸屬及侵權處理
6.1本合同設計成果(包括包裝廣告各頁畫面、文字及版式設計等)的所有權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識產權和所有權,歸甲方所有。
6.2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將包裝廣告各頁畫面、文字內容及/或版式等全部或部分設計成果以任何方式提供給第三方。
6.3乙方為完成甲方委托事項而使用他人作品/肖像的,應保證原作者/著作權人/肖像權人對乙方與甲方約定的設計制作成果無任何異議;同時,乙方應向甲方出示與原作者/著作權人/肖像權人簽訂的作品和/或肖像許可使用合同或其他許可使用證明。
6.4乙方保證設計制作的包裝廣告不存在任何權利瑕疵。如果有人提出法律或行政程序(合稱“侵權指控”),聲稱甲方侵犯其知識產權、其他人身及財產權利的,乙方應當負責解決,并賠償甲方就此所承擔的一切損失和費用,包括但不限于上述侵權指控所產生的訴訟費用、合理的律師費用、調查費用、和解金額或生效法律文書中規定的賠償金額。
第七條 保密
7.1本合同所稱保密資料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提供的資料(包括但不限于素材、半成品、成品)。
(2)乙方為完成委托事項所涉及的包裝廣告圖文資料(包括但不限于素材、半成品、成品)。
(3)乙方簽訂及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接觸到的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的商業秘密、技術資料、客戶信息等資料和信息。
7.2乙方對保密資料負有保密義務。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不得將保密資料的部分或全部用于本合同約定事項以外的其他用途。乙方有義務對保密資料采取不低于對其本身商業秘密所采取的保護手段予以保護。乙方可僅為本合同目的向其內部有知悉保密資料必要的雇員披露保密資料,但同時須指示其雇員遵守本條規定的保密及不披露義務。
7.3乙方僅得為履行本合同之目的對保密資料進行復制。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硬盤、圖紙、彩樣、照片、菲林、光盤)留存保密資料(包括但不限于素材、半成品、成品)。乙方應當在完成委托事項或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后[七]日內,將保密資料原件全部返還甲方,并銷毀所有復制件。乙方應當妥善保管保密資料,并對保密資料在乙方期間發生的被盜、泄露或其他有損保密資料保密性的事件承擔全部責任,因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負責賠償。
7.4如乙方違反本合同關于保密的約定,乙方應賠償因此而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7.5本保密條款自保密資料提供或披露之日起至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后[ ]年內持續有效。
第八條 違約責任
8.1任何一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賠償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8.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交付設計成果的,除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期限順延外,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設計費總額的[ 10 ]%減收設計費并賠償甲方的相應損失。如乙方逾期[ 30 ]日仍未能交付設計成果的,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仍應承擔上述違約責任。
8.3乙方交付的設計成果不符合本合同約定要求的,乙方應自負費用按照甲方要求進行修改,由此造成遲延交付的,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第8.2條約定承擔逾期交付的違約責任。如經[ 10 ]次修改仍不能達到設計要求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并應賠償甲方的相應損失。
第九條 不可抗力
9.1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它本合同各方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觀情況。
9.2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義務時,應當在不可抗力發生之日起[ 兩 ]日內通知另一方,并向另一方提供由有關部門出具的不可抗力證明。
9.3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受影響方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遲延履行合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9.4如果因不可抗力的影響致使本合同中止履行[ 三十]日或以上時,甲方有權決定是否繼續履行或終止本合同,并書面通知對方。
第十條 法律適用和爭議解決
10.1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0.2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將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果雙方不能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爭議,則任何一方均可采取下述第[ 2 ]種爭議解決方式:
(1)將該爭議提交[ ]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在[ ]進行。仲裁語言為中文。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2)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10.3仲裁或訴訟進行過程中,雙方將繼續履行本合同未涉仲裁或訴訟的其它部分。
第十一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11.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11.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如果本合同的任何條款在任何時候變成不合法、無效或不可強制執行而不從根本上影響本合同的效力時,本合同的其它條款不受影響。
11.4本合同各條標題僅為提示之用,應以條文內容確定各方的權利義務。
11.5未得到對方的書面許可,一方均不得以廣告或在公共場合使用或摹仿對方的商業名稱、商標、圖案、服務標志、符號、代碼、型號或縮寫,任何一方均不得聲稱對對方的商業名稱、商標、圖案、服務標志、符號、代碼、型號或縮寫擁有所有權。
11.6本合同的任何內容不應被視為或解釋為雙方之間具有合資、合伙、代理關系。
11.7本合同替代此前雙方所有關于本合同事項的口頭或書面的紀要、備忘錄、合同和協議。
11.8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通知都必須按照本合同中的地址,以書面信函形式或甲乙雙方確認的傳真或類似的通訊方式進行。使用信函形式的應使用掛號信或者具有良好信譽的特快專遞送達。如使用傳真或類似的通訊方式,通知日期即為通訊發出日期,如使用掛號信件或特快專遞,通知日期即為郵件寄出日期并以郵戳為準。
11.9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若附件與合同正文有任何不一致,以合同正文為準。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顧問合同范本 篇10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應甲方的聘請,乙方指派律師組成法律顧問組,為甲方開發的_________ 房地產項目(下稱本項目)提供法律服務。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以下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一、法律顧問組成員及聘期
乙方指派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 律師組成法律顧問組,_________ 律師擔任組長。
法律顧問組的聘期自_________ 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起至本項目結束止。本項目預計_________ 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結束。
二、法律顧問組提供法律服務的職責范圍
法律顧問組向甲方提供以下法律服務:
1.起草、修改本項目前期拆遷合同;
2.參與本項目工程招投標事務,審查招投標文件;
3.審查、修改本項目工程設計合同;
4.參與本項目工程施工合同的洽談、起草、修改;
5.審查、修改本項目工程委托監理合同;
6.參與審查本項目工程分包單位的資質,起草、修改工程分包合同;
7.審查、修改甲方采購設備和材料的合同;
8.協助甲方控制工程造價、審查工程量增減的支付依據;
9.協助甲方處理因工程造價引起的爭議;
10. 參加甲方對工程竣工的驗收工作,協助甲方確定工程最終造價;
11. 接受甲方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本項目開發過程中發生的訴訟、調解、仲裁活動;
12. 代辦本項目開發過程中的公證事務,辦理律師見證等非訴訟法律事務;
13. 接受甲方委托,辦理本項目其他專項法律事務。
三、法律顧問組的工作方式
1.甲、乙雙方建立聯系人制度,遇有需法律顧問辦理的事務,由甲方填寫《法律顧問組需辦事項》,提前通知法律顧問到甲方處辦理;法律顧問因故不能到甲方處辦理時,乙方可臨時指派其他律師代為辦理。
2.在遇有需法律顧問集中辦理的法律事務時,乙方指派專人到甲方處辦公。甲方指定_________ 為法律顧問組的聯系人,乙方指定_________ 為聯系人。
四、甲方為法律顧問組提供的工作條件
在法律顧問到甲方處辦公時,甲方應為法律顧問提供必要的辦公條件。
五、法律顧問費的收取辦法和結算方式
1.依據國家計委、司法部計價費(1997)286 號《律師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甲方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務費人民幣_________ 元,本協議簽訂時支付_________ 元,_________ 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支付_________ 元。
2.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二條第1-10項服務時,不另行收費;甲方委托乙方辦理本合同第二條第11項服務時,乙方在國家計委、司法部規定的收費標準的基礎上,下浮_________ %另行收取代理費。
3.法律顧問為辦理甲方事務在_________ 市內所需的資料費、交通費、誤餐補助費等項費用由乙方自理;赴_________ 以外的地區所需的交通費、差旅費、補助費等項費用,由甲方負擔。
六、雙方責任
1.法律顧問組應勤勉盡責,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在甲方授權的范圍內履行職務,并對所經辦事務的合法性負責。因法律顧問的過錯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按有關規定進行賠償。
2.甲方應如實向法律顧問組敘述情況,提供有關材料。法律顧問在甲方授權范圍內代理甲方辦理之事務所產生的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
七、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雙方應信守本合同,未經雙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解除和終止本合同。
2.甲方在下述情況下,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或要求更換法律顧問:
(1 )法律顧問不按本合同的約定提供法律服務,經甲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
(2 )因法律顧問的過錯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
3.乙方在下述情況下,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 )甲方有意向法律顧問提供虛假情況、捏造事實的;
(2 )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約定提供工作條件的;
(3 )甲方累計3 個月未按時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的。
八、違約責任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或履行本合同不符合約定條件的,即違反本合同時,應賠償另一方的損失,并支付違約金_________ 元。
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項目結束時自行失效。本項目結束時間超過預計時間的,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償條款,可延長聘期。
十、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期間如有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持兩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顧問合同范本 篇11
委托人(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之需要,為維護本單位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之有關規定,聘請乙方指派的律師擔任常年法律顧問。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指派 律師出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法律顧問應當根據事實與法律,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第二條 本合同約定之顧問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條 甲方選擇乙方指派律師為甲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務:
1、為甲方生產經營管理活動中出現的法律問題提供咨詢,這種咨詢既包括向甲方提出口頭處理意見,也包括向甲方提出書面意見供甲方決策使用;
2、為甲方審查內部管理規章制度,并就甲方的內部管理制度提供涉及有關方面法律的設計與咨詢服務,協助甲方增強內部管理的規范性和可操作性;
3、為甲方起草或審查重大經濟合同、協議或其它重要法律文件,防止或減少潛在糾紛;
4、協助甲方,對甲方員工進行法制宣傳教育和培訓;
5、參與甲方的重大對外談判與協商活動,協助甲方處理談判與協商中的有關法律事務;
6、為甲方引進外資、技術轉讓、興辦合資或合作企業、股份轉讓、資產重組等項目提供法律可行性意見;
7、為甲方開展或涉及的重大經營活動或法律行動提供法律策劃方案,這些經營活動或法律行動包括:
(1)工業產權的取得與保護;
(2)市場占領與開拓;
(3)形象確立與廣告宣傳表述;
(4)債權債務安排與重組;
(5)侵權損害賠償與追索;
(6)重大投資決策風險預測與評估;
8、企業改制、公司并購;
9、企業股份制改造并上市;(聯絡北京、上海或香港的法律機構共同辦理)
10、上市公司配股、增發新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聯絡北京、上海或香港的法律機構共同辦理)
11、協助甲方辦理涉及調解、仲裁、訴訟和其它非訴訟案件所需要的各種程序性手續。
甲方要求乙方指派律師作為具體參與有關仲裁、訴訟和非訴訟案件以及承擔公司并購、合資、股權轉讓、企業股份制改造并上市、上市公司配股、增發新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投資項目法律風險控制等重大專項法律服務時,甲方應另行與乙方訂立委托代理合同,并按照乙方的優惠收費標準向乙方支付律師費用(即按《律師服務收費標準》減半收費)。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完整、客觀地向律師介紹有關生產經營管理的情況,提供與甲方生產經營管理有關的文件材料。
2、甲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金額或計費方式和時間向乙方支付全部法律顧問服務費。
3、甲方應當為律師開展工作提供一切必要的便利。
4、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更換在服務過程中工作不負責任、或認為不適合服務甲方的律師。但甲方應向乙方說明要求更換律師的具體理由。
5、甲方委托乙方進行常年法律顧問工作過程中,應按實際情況確認乙方指派律師的工作量記錄。
6、不得要求乙方律師進行違法活動。
7、如乙方無正當理由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全部律師服務費和差旅費。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當依法忠實地維護甲方的一切合法權益。
2、乙方律師應當根據甲方的具體情況適時開展法律顧問服務工作。
3、乙方律師應當按時地為甲方提供相關的法律顧問服務。
4、乙方律師必須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不得泄露甲方的技術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
5、除本合同約定或甲乙雙方另行協商外,乙方律師不得私自向甲方收取費用。
6、乙方有權根據本合同的約定向甲方收取常年法律顧問服務費。
7、甲方未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常年法律顧問服務費及差旅費,乙方及其指派律師有權暫緩履行法律顧問工作。
8、簽訂本合同后,如甲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師服務費和差旅費全部不予退還;如甲方尚未支付律師服務費和差旅費且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有權繼續追討。
9、乙方同意并保證,一旦出現甲方認為乙方指派律師不能勝任或不能完成、或服務不盡責或無力發揮應有作用的投訴時,乙方將在收到甲方正式投訴及核實后三個工作日內向甲方另行推薦候選律師,經甲方確認后,立即另行指派律師予以接替,以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事務。
第六條 律師服務費、差旅費和其他費用的約定
1、律師服務費
甲方應向乙方繳納顧問費人民幣(大寫) 元;甲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向乙方一次性付清律師服務費用。
2、差旅費
在本律師事務所所屬區域內(重慶市區僅指渝中區、江北區、沙坪壩區、南岸區、九龍坡區、大渡口區、渝北區、巴南區、北碚區)辦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務,乙方按律師服務費的10%收取差旅費人民幣(大寫) 元。該差旅費包括交通費、國內電話費、傳真費、普通及掛號郵寄費、互聯網上網費;不包括文件資料打印費、復印費、特快專遞費、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其他行政機關及事業單位、人民法院等單位收取的費用。
乙方律師如需到本律師事務所所屬區域外進行與本合同相關的工作,由乙方律師向甲方提出差旅費預算并經甲方同意后,按甲方相關規定辦理出差手續,乙方律師出差后甲方及時據實報銷。
3、律師服務費和差旅費支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向乙方一次性付清以上費用(律師服務費、差旅費)。如有特殊情況經雙方協商可在本合同第十條中另行注明。
4、根據《重慶市律師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乙方律師在進行與甲方委托辦理的法律事務過程中發生的鑒定費、公證費、公告費、查檔費及應由甲方支付的其他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5、除非乙方另有書面同意,如因甲方未按約足額付清上述費用導致乙方律師不能或未能及時履行甲方委托辦理的法律事務的責任將不由乙方承擔。
6、除非甲、乙雙方另有書面約定,甲方在任何時候均不得向乙方律師直接支付任何費用或接受乙方報銷任何費用,甲方也無需向乙方律師支付額外的報酬、補貼、津貼和饋贈。
第七條 甲方理解并同意,乙方指派律師的工作只限于與甲方以獨立法人名義發生的活動相關,乙方指派律師無義務為甲方職工、甲方參與的任何形式的合作或聯合組織提供上述服務。若相關單位和個人需要乙方指派律師提供上述法律服務,乙方可以按照律師收費辦法優惠10—15%收取律師費用。
第八條 乙方律師在履行甲方委托辦理的法律事務服務過程中,如出現《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規定的重大執業過錯而直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由乙方協助向已經為乙方辦理了執業保險的有關保險機構索賠。
第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甲方或其代理人與乙方或其指派的律師共同協商并達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以上條款不能概明之事項,可在本條款下另行特別約定:
(空白)
第十一條 甲方確認下列通訊地址及聯系人是乙方辦理本合同委托法律事務向甲方履行通知義務的惟一通訊地址及聯系人:
聯系人: 聯系電話: 聯系地址:
乙方按上述通訊地址向指定的聯系人履行了通知義務,視為乙方已向甲方履行了通知義務。
如果甲方需變更通訊地址或聯系人,需提前七日通知乙方。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糾紛均由重慶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持二份,乙方持兩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第十五條 甲方承諾:已認真審閱本合同所有條款以保證完全了解其詳盡內容;本合同所有條款均屬甲、乙雙方平等且完全協商一致而達成。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地 址:
電 話:
簽約時間:年 月 日
顧問合同范本 篇12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甲方接受乙方委托,為乙方項目進行融資與引進風險投資操作的過程中提供顧問服務,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則簽訂本協議,具體條款如下:
一、甲方顧問服務內容
1.為乙方尋找對乙方項目有融資與風險投資意向的投資方;
2.對乙方項目進行初步論證,并從專業角度進行完善,使之更具有專業性;
3.對乙方項目進行整理、包裝,使之更符合投資方的要求;
4.針對乙方項目與投資方進行前期的溝通與交流;
5.根據乙方項目具體情況,為乙方制定詳細的融資方案與談判方案;
6.陪同乙方與投資方進行談判,協助乙方回答投資方的問題,滿足投資方的要求,同時維護乙方的相關權益,促使投資方與乙方盡快達成合作意向;
7.為乙方準備融資過程中必要的相關文件材料(需另外收費的除外)。
二、乙方項目相關內容
1.乙方的項目內容為:_________
2.乙方的項目總融資為:_________
3.乙方的項目負責人為:_________
三、甲方責任
1.站在乙方的立場,為乙方解決在項目融資過程中遇到的一系列難題;
2.積極的對乙方項目進行運作,以盡快獲得投資方的認可;
3.保證按照顧問服務相關內容向乙方提供優質服務;
4.保證對所有知曉的涉及乙方自身商業機密的文件、資料、數據、計劃、商業意向等不得向第三方公開(乙方有要求的除外);
5.相應的法律、法規要求或國家相關政府部門需要甲方提供乙方或乙方項目相關內容的情況下,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四、乙方責任
1.向甲方提供項目相關文件材料(具體內容見材料清單);
2.保證向甲方所提供的相關文件材料真實、合法及有效,并承擔因此而產生的相關責任;
3.在甲方對乙方的項目進行前期運作的過程中,應給予甲方積極的配合;
4.對項目的真實性與可行性負責,并確保項目所需相關手續完全合法;
5.不得在甲方不知情的情況下與甲方所推薦的投資方進行任何形式的協調與談判;
6.在甲方工作完成,并促使乙方與投資方達成合作意向的情況下,乙方應積極履行本協議中的相關條款。
五、融資與引進風險投資顧問費用
1.甲方為乙方提供融資與引進風險投資顧問服務,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融資與引進風險投資顧問費用為融資總額的3%;
2.乙方應在對投資方達成合作意向后的三個銀行工作日內向甲方支付此融資費用;
3.乙方支付給甲方相關顧問費用的方式為:現金、支票、匯款、轉帳。
六、協議的解除與終止
1.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協議內容支付相關顧問費用,甲方有權利單方面終止本協議,對此所造成的任何結果不承擔任何相關責任。
2.如果乙方與投資方談判破裂,而未能達成合作意向,雙方協議關系結束,均不承擔任何責任。
3.乙方與投資方達成合作意向,并向甲方履行完畢相關顧問費用的支付,本協議終止。
七、不可抗力
1.在協議履行期間,一方或雙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導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的,不承擔責任,但遇到不可抗力的一方或雙方應于不可抗力發生后7個銀行工作日內,以書面的形式或法律規定的方式將情況告知對方,并提供有關證明。
2.不可抗力原因消失后,一方或雙方應當繼續旅行本合同。
八、爭議解決與適用法律
1.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
2.本協議的訂立、執行和解釋及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國法律。
九、其他
1.本協議的補充協議、附件、說明、解釋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協議本身及其附件的修改、補充等未盡事宜,必須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并簽署書面協議。
2.如果本協議中的任何條款無論因何種原因完全或部分無效或不具有執行力,或違反任何相關的法律,則該條款被視為刪除,但本協議的其余條款仍應有效并且有約束力。
3.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4.補充內容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顧問合同范本 篇13
甲方因業務工作需要,聘請乙方擔任經濟和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_______________擔任甲方常年經濟和法律顧問。
二、法律顧問的工作方式
經濟、法律顧問應每月與甲方聯系_____次。甲方遇有急需解決的事宜,可隨時與乙方聯系。
三、法律顧問的工作范圍
1 經濟和法律咨詢,就甲方決策、經營、管理中的重大事項提供法律意見和建議;
2 應甲方要求草擬、審查、修改法律事務文書;
3. 指導或代理甲方參與經濟、貿易、科技等項目考察、論證、商務談判、簽約;
4. 代理甲方參與調解、仲裁和訴訟活動;標的數額3萬元以上的,應另訂委托合同,乙方按規定收費;
5 幫助甲方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提高決策、經營和管理水平,為甲方培養合同和其他法律人才。
四、顧問費
為每年________元
支付方式按照雙方當事約定的方式。
五、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_年。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滿,甲方需繼續聘請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同意可續訂合同。解除合同,須經雙方協商同意。
六、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雙方各持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顧問合同范本 篇14
甲方(委托人): 乙方(受托人):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甲方(委托人)、乙方(受托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規的規定,就甲方委托乙方代辦理項目投資顧問、乙方為甲方提供相應投資顧問服務等相關事務,甲方與乙方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乙方受甲方委托尋找投資項目,提供顧問服務。
1. 服務內容:乙方促使甲方和資金需求方簽訂融資合同并協助融資實現。
2. 融資形式、條件及費率由甲方和資金借用方協商確定。
二、乙方必須恪盡職守,依法履行職責,認真負責地為甲方提供專業顧問服務并保守
三、合同期限:自甲、乙雙方簽訂合同之日到雙方協商終止之日。
四、合同履行期限內報酬:
1. 甲方每月應支付給乙方投資顧問費為乙方介紹的投資項目金額的仟分之伍,該費用
帳號:
戶名:
開戶銀行:
2. 支付方式:
甲方每月收到利息后將投資顧問費匯入乙方指定賬戶。
五、雙方一致同意,對本合同的所有信息、文件和數據應保守秘密。
六、本合同由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正本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顧問合同范本 篇15
甲方:
乙方:
根據《專利代理條例》的規定,甲方聘請乙方擔任常年知識產權法律顧問事宜,本著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 專利代理人擔任甲方常年知識產權法律顧問。
二、合同期限:20xx年 月 日至201 年 月 日。聘請期滿,雙方如未提出異議,則本合同有效期限順延,如一方提出,則可重新修訂或終止協議。合同到期前30日內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續約事宜。
三、常年知識產權法律顧問工作內容:
3.1、隨時解答甲方知識產權法律方面的咨詢,具體指專利、商標、版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以及商業秘密領域;
3.2、協助甲方作好產品開發過程中專利挖掘、專利布局工作;
3.3、協助甲方做好知識產權保護工作以及避免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防范工作;
3.4、應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知識產權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
3.5、代理甲方知識產權訴訟和無效宣告案件。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托手續(另簽委托代理合同),并向乙方經辦代理人出具授權委托書,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給予優惠。
3.6、應甲方要求,就甲方提出的知識產權專題講座,在本合同年度內安排二次;
3.7、本條所說的“甲方”,包括甲方以X名義啟動的知識產權業務,不包括甲方的關聯企業。若延及甲方的關聯企業,則在本合同顧問費的基礎上追加25%的顧問費/一個關聯企業。
四、顧問費:人民幣 萬元整(¥ ),于本合同簽訂時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辦理本合同第三條第3.5項所列的事務時,每個知識產權訴訟案件的代理費均包括啟動費和風險代理費二部分;前述顧問費未包含合同年度啟動的知識產權訴訟案件的啟動費及無效案件的代理費;于每個訴訟案結案30日內,甲方應一次性支付給乙方風險代理費,風險代理費按以下標準計算:
獲賠額35%(甲方作為原告時);
免賠額25%(甲方作為被告時);
上述獲賠額是指生效法律文書認定的賠償數額;上述免賠額是指原告起訴數額與生效法律文書所認定的賠償數額之差額。
五、專利代理人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直接發生的案件官費、交通費、差旅費、取證的官費等費用,按實際發生額由甲方負擔。交通費、差旅費指東莞、深圳行政區域以外發生的費用,取證官費指公證費、查詢費、檢索費等費用。由辦案專利代理人向甲方預借,發生后及時向甲方報銷。
六、乙方應依照法律維護甲方的一切合法權益,按時出庭。如委派的專利代理人因故中途不能執行職務,經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另行委派同等資格的專利代理人接替。
七、甲方必須認真地向乙方指定的代理人敘述案情,提供有關證據。乙方接受委托后,發現甲方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行為,有權終止代理,所收費用不予退還。乙方不得委托甲方從事違反中國法律的事項。
八、甲方根據規定可以隨時解除與乙方的委托關系,乙方已經收取的顧問費不退還,若已經啟動了本合同3.5所述的知識產權訴訟案件、無效案件,該案件的代理關系不依本合同的解除而解除,需雙方另行協議解除辦法。乙方無故終止合同,所收的顧問費按線性使用原則,未使用部分應退回甲方。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后可以另行修訂。因本合同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請深圳仲裁委員會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顧問合同范本 篇16
根據國家和本地勞動管理規定和本公司員工聘用辦法,按照甲方關于公司新進各類人員均需試用的精神,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試用合同。
一、試用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上,有效期為二個月。
二、試用崗位根據甲方的工作安排,聘請乙方在 置業顧問 工作崗位。
三、試用崗位根據雙方事先之約定,甲方聘用乙方的底薪為 1000 元,另甲方給與乙方住房補助 200 元和電話補助 100 元以及全勤獎 200 元,每月工資于次月15號準時發放;如若離職人員工作未滿半個月,工資將不予發放;如若工作未滿一個月,工資將減半發放。
四、公司員工傭金發放制度
1、用世生活城第一、二套房為0.4%,第三套房為0.6%,其他項目另定。
2、個人傭金在客戶合同簽訂并付清首付款后次月26日準時發放,貸款部分等銀行放款后結算。
3、備注:進公司工作滿二個月
在公司工作2個月以內成交二套(以簽合同為準),從第三套開始計算
在2個月內如若離職,客戶對接工作交由其他同事,交接雙方各拿50%(其中首付傭金提成的50%,貸款傭金提成的50%,(貸款放款成功的前提下方可發放)如合同額100萬,首付50萬,則可拿50萬*所得提成點*50%的傭金)傭金,交接人由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安排
五、離職制度
1、離職人員應提前15天遞交離職報告書,經公司各部門簽字同意方可離職
2、離職時交接辦公用品、銷售道具、客戶資料等公司相關資料,交接由公司行政交接,交接完畢填寫交接單
3、如未按照以上程序,公司有權不發放其基本工資及傭金
4 離職后業績將不參與任何獎項的考核。
5 離職后半年內不得從事房地產及與公司相同行業和相同的商業項目。
6 不得帶走公司任何資料,客戶資源及相關學習資料和公司一切有關文件。
7 離職后不得議論造謠公司及相關人員,不得造謠擾亂公司正常發展,不得議論公司長短,不得鼓動他人離職。以上三點一經發現核實情況將追究相關責任,并扣除所有工資傭金及獎金,情況嚴重者直接追究法律責任。走司法程序。
8 兩個月后結算在職期間的基本工資及傭金。
六、甲方的基本權力與義務:
1.甲方的權力。
·有權要求乙方遵守國家法律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有權對乙方違法亂紀和違反公司規定的行為進行處罰;
·對試用員工不能勝任工作或不符合錄用條件,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
·試用期滿,經發現乙方不符合條件,甲方有權不簽訂轉正勞動合同。
2.甲方的義務。
·為乙方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和條件;
·按本合同支付給乙方薪金;
·對員工有突出表現,甲方可提前結束試用,與乙方簽訂轉正勞動合同。
七、乙方的基本權力和義務:
1.乙方的權力。
·享有國家法律法規賦予的一切公民權力;
·享有公司規章制度規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的權力;
·對試用狀況不滿意,請求辭職的權力;
·試用期滿,有權決定是否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具有參與公司民主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的權力。
2.乙方的義務。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當地政府規定的公民義務;
·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員工手冊、行為規范的義務;
·維護公司的聲譽、利益的義務。
八、一般情況下,試用期間乙方崗位不得變更。若需變更,須事先征求甲方的同意
九、乙方個人基本情況必須屬實,如有虛假,公司有權解除合同,傭金和工資不予發放
十、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1、乙方如需請假,應按甲方規定準假手續辦理 ,如未辦理該手續,超過3天,視為自動離職,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所有傭金及基本工資,甲方有權不予發放。
2、若乙方未經公司流程辦理離職手續,直接離職,則甲方有權不發放工資及傭金。
3、乙方在職期間,認真做好分內工作,不得在公司造謠生事及做工作以外的事情影響公司正常運行,若發現公司將予以開除并扣除所有工資傭金及獎金。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本著友好協商原則處理。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效力,經甲乙雙方簽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顧問合同范本 篇17
甲方: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適用于本合同的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委托乙方設計包裝外觀圖案,雙方經協商一致,就有關事項達成以下條款,簽訂本合同,并愿意共同遵守:
一、廣告設計內容
甲方委托乙方設計以下產品:
二、報酬及付款方式
1、4款產品的總設計費用為人民幣(人民幣大寫:壹萬貳仟元整)。
2、根據雙方確認的工作計劃,甲方確認乙方的設計后,乙方將所有設計制作正式稿以電子文檔的形式傳送給甲方,甲方即在接收到電子版設計稿的3個工作日內一次性通過銀行轉賬方式支付乙方設計費。
三、乙方設計作品的時間要求及交付方式
1、乙方需在本合同簽署后
2、因甲方反復提出修改意見導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時完成時,交稿時間可延期執行,延期時間由雙方協商確定。
3、乙方以電子稿的方式交付設計的作品。
四、知識產權約定
對未付清設計費或未被采用之稿,按照《國家知識產權法》,乙方依法享有版權,并有權作處理和支配。對已付清設計費之稿件,甲方依法享有該設計稿件的著作權、使用權和修改權,乙方不得泄露相關圖文資料。
五、雙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權利:
1、甲方有權對乙方的設計提出建議和思路,以使乙方設計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業文化內涵。
2、甲方有權對乙方所設計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見;
3、甲方在付清所有設計費用后享有設計作品的所有權、使用權和修改權; 甲方義務:
1、甲方有義務在合同約定時間內支付合同約定的相關費用;
2、甲方有義務提供有關企業資料或其他有關資料給乙方;
乙方權利: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有關企業資料供乙方設計參考;
2、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相應款項;
3、乙方對設計的作品享有著作權,有權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項之前不得使 用該設計作品;
乙方義務:
1、每款包裝設計完畢后,乙方對主創全新設計產品提供展示效果圖。
2、乙方需按照合同約定按時交付設計作品。
六、違約責任
1、甲方應按照合同約定按時付款,每延遲一天,按照合同金額的1%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應按照合同約定按時向甲方發送電子版設計稿,每延遲一天,按照合同金額的1%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七、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導致任何一方不能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或雙方應于不可抗力發生之日起48小時內,將情況以可靠方式書面通知對方,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立即生效。
九、其他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對方簽字合同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其他未盡事宜,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顧問合同范本 篇18
聘用單位(甲方):
住所地:
受聘單位(乙方):
住所地:
為了適應政府法制建設的需要,規范政府行政行為,促進行政事業單位工作的法制化、制度化,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的有關規定,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條法律顧問的工作范圍
律師(法律工作者)擔任法律顧問,受甲方委托辦理下列法律事務:
1、就甲方的重大決策提供法律方面的意見,或者應甲方要求,對決策進行法律論證;
2、對甲方起草或者擬發布的規范性文件,從法律方面提出修改和補充建議;
3、參與處理涉及甲方的尚未形成訴訟的民事糾紛、經濟糾紛、行政糾紛和其他重大糾紛;
4、代理甲方參加訴訟,維護甲方依法行使行政職權和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5、協助甲方審查重大的經濟合同、經濟項目以及重要的法律文書;
6、協助甲方進行法制宣傳教育;
7、向甲方提供國家有關法律信息,就甲方行政管理中的法律問題提出建議;
8、辦理甲方委托辦理的其他法律事務。
第二條乙方委派_________律師(法律工作者)作為甲方常年法律顧問,乙方需更換律師(法律工作者)擔任甲方常年法律顧問時應取得甲方認可。
第三條甲方應履行以下義務
1.甲方應當及時、準確、完整地向乙方提供其所需要的資料和文件,并保證所提交資料和文件的真實性和合法性。
2.甲方應當為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辦理法律事務提出明確、合理的要求。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5.甲方有權就乙方服務范圍內的事項,隨時向乙方提出口頭或書面咨詢,乙方應及時作出答復。
6.由于甲方的原因而導致上述服務事項沒有完成,甲方不得要求退還已經支付的服務費用。
7.甲方委托的事項不得違反法律規定或執業規范。
第四條乙方應履行以下義務
1.乙方應當向甲方委派合格、資深的律師(法律工作者)提供上述法律服務。
2.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應盡職完成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在法律的范圍內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3.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與委托事項有關的文件、資料,并有權對文件、資料進行審查和驗證。
4.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后,及時完成委托事項,并應甲方要求隨時報告工作進度。
5.乙方在維護甲方利益的前提下,遵從法律和行業規則的要求,有權保持工作的獨立性和客觀性。
6.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動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7.乙方不得有損害甲方利益或故意拖延、耽擱辦理受委托事項等違反律師執業紀律和職業道德的行為。
8.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9.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只為甲方法人提供法律服務,無義務為甲方的員工提供法律服務。
10.乙方的工作時間、地點應根據甲方的實際法律服務內容的不同,具體協商或隨時聯系約定。
第五條顧問費及支付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法律顧問費為每年¥_________元。甲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五日內,向乙方一次性支付50﹪法律顧問費用,其余法律顧問費用在合同有效期內支付。
甲方如果委托乙方辦理專案代理事務或專項顧問事務,應向乙方另行支付代理費,由雙方另行簽訂委托代理合同,乙方在收費時應予以優惠。
第六條其他費用的負擔
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發生的下列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本縣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復印費,長途通訊費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費用。
乙方應當本著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上述有關費用。
第七條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無正當理由,擅自更換作為甲方常年法律顧問的律師(法律工作者)的;
2.因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重大損失的;
3.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不按本合同的約定提供法律服務,經甲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法律服務執業規范的;
2.甲方故意向乙方提供虛假情況、捏造事實,致使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務的;
3.甲方逾期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第八條合同的終止
1.本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不再續簽合同的;
2.甲乙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4.在委托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第九條違約責任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本合同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顧問費。
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因過錯導致甲方蒙受損失,乙方應當通過其所投保的執業保險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顧問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經合同另一方的書面同意,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合同外的第三人。任何一方違反此款規定,都應當賠償另一方因此而遭受的損失,并支付本合同法律顧問費用的_____%作為違約金。
第十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為壹年。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同期滿前十五日內,由甲乙雙方協商決定是否續簽常年法律顧問合同。
第十一條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于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二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上交縣司法局備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顧問合同范本 篇19
聘請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業務需要,特聘請乙方擔任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現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 乙方指派顧問
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_________擔任甲方的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甲方同意前述指派,并認可乙方可能出現的臨時委派其他人配合指派人完成第2條所述工作之情形及/或指派的人因故(如疾病、開庭沖突、出差等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經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指定人暫時替代處理較急的事務。但乙方更換指派必須經甲方同意。
第2條 甲方的服務范圍
日常法律范圍:
2.1 就甲方日常涉及的法律問題口頭或書面解答法律咨詢、提出法律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2 審查、修改甲方因商務活動與第三方簽署的各類合同、協議書或其他法律文件;提出修改意見及法律建議;
2.3 應甲方要求,對甲方簽署的各種法律文書進行見證;
2.4 協助甲方參與較為重大商務活動的談判、磋商,并提供分析論證;
2.5 受甲方委托,簽署、送達或者代為收領法律文件;
2.6 受甲方委托,保管甲方要求乙方妥善保管的法律文件;
2.7 就甲方已經、面臨和/或可能發生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法律意見書;
2.8 受甲方委托,向侵害、損害甲方合法權益的第三方提出交涉及索賠;
2.9 協助甲方完善內部管理的有關法律事務,提出法律建議;(如企業用工保密制度、知識產權合同管理等)
2.10 甲方在經濟活動中發生的各類訴訟、仲裁及/或行政處罰案件,須另行約定;
2.11 甲方在經濟活動發生的企業改制、兼并重組、收購、破產、上市、融資、房地產開發、土地轉讓、投資、設立新公司、合并/分立、參股公司、股權轉讓、及其它類型的重大項目以及法律顧問工作量一次性達4小時以上的專項法律事務,不在本合同服務范圍內,須另行約定;
2.12 乙方的服務范圍中,不包括各類合同、協議書、規章制度的撰寫、草擬;
2.13 本合同中,乙方的服務范圍不包括甲方之控股公司、子公司或其他關聯公司;
2.14 本條所列2.10條至2.13條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托手續(另簽委托代理合同),并向乙方經辦律師出具授權委托書,同時,
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給予優惠。
商標服務范圍:
2.15 就甲方日常商標方面的問題(國內外)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16 審查、修改各項有關商標法律文書(國內外),代理國內外商標的申請、變更、轉讓、無效等事務;
2.17 就甲方有關商標侵權問題(國內外)包括指控他人侵權或被他人指控侵權、或對市場侵權假冒行為提出進行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8 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國內外)商標權糾紛包括申請被駁回、被他人異議、被他人提出撤銷注冊或對他人提出異議、撤銷他人商標注冊等法律行為進行法律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9 就甲方有關商標戰略進行整體策劃提出律師意見、出具建議函;
2.20 甲方有關商標的創意、(國內外)商標的使用、商標的管理、商標的保護、商標的許可使用、商標的市場運作等提出口頭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21 本條所列2.17至2.20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托手續(另簽委托代理合同),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專利服務范圍
2.22 就企業的專利戰略、組織構架、人員安排和工作方式提供咨詢意見;
2.23 就合作伙伴的或競爭對手的國內外專利提供咨詢、文獻監視和檢索;
2.24 代理國內外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的申請,技術領域包括:電子、電工、通訊、計算機技術、機械、醫藥、農藥、獸藥、化工、材料、生物和生化以及環境保護等;
2.25 代理復審請求及無效宣告請求;
2.26 關于專利糾紛與侵權的法律服務,包括咨詢、市場監視、專利權的海關備案、調查取證、庭外調解、申請行政調處及提起訴訟等;
2.27 出具是否具有專利性和是否侵犯他人的專利權的法律意見書;
2.28 接受委托就專利申請的復審決定和專利的無效宣告決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2.29 技術轉讓與專利實施許可的中介談判、合同起草及摸底調查;
2.30 為企業大型投資、合資、引進技術和設備過程中涉及知識產權的技術改造項目提供法律意見書,等
2.31 關于專利保護的其它事務。
2.32 本條所列2.23至2.31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辦理委托手續(或另簽委托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軟件服務范圍
2.33 就甲方日常計算機軟件登記和著作權登記方面的問題(國內外)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34 代理計算機軟件登記和著作權登記;
2.35 就甲方有關計算機軟件程序和著作權保護、管理規章制度,員工保密制度,品牌戰略實施提供專業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36 就軟件開發、檢索、轉讓、授權許可的談判、合同起草、修改及摸底調查、糾紛調解、侵權取證、行政查處乃至法律訴訟提供解決方案和行動;
2.37 本條所列2.34至2.36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辦理委托手續(或另簽委托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第3條 工作方式
3.1 乙方擔任甲方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的代理人應按甲、乙雙方事前約定的時間、地點進行工作。乙方因故不能工作,應事先通知甲方。甲方隨時有事交辦,如無特殊情況,指派顧問應及時予以受理。
3.2 乙方應按甲方法定代表人和其指定的聯系人的要求提供法律服務。本合同中,甲方指定為顧問的聯絡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轉交文件和資料等。
第4條 知識產權顧問費及辦案費用
4.1 雙方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知識產權顧問費每年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元整)。支付期限為:甲方于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七日內付清顧問服務費。支付方式為:現金/支票/本票/匯票/電匯
4.2 指派顧問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發生的下列辦案費用,由甲方承擔:
a.各種政府、法院、行業官方及法定中介機構所收取的費用;_________市區以外發生的差旅、食宿、車船及一切雜費;
c.辦理甲方事務而產生的一切交際費用;
d.調查取證購買樣品,錄音錄(照)像,檢索查詢,公證及技術鑒定費等。
第5條 甲方的義務
5.1 為使乙方能正確完成甲方委托的事項,甲方應根據乙方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信息,并承擔誠信責任;
5.2 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顧問費和乙方實際支出的辦案費用;
5.3 為乙方處理甲方委托的事宜提供所需的便利條件;如必要的資料、文件、交通及其它方便;
5.4 體諒乙方的職業操守的約束,不強求乙方出具有違其職業操守的法律文件,甲方應尊重指派代理人依據法律獨立、不受干擾地作出專業判斷的權利。
第6條 乙方的義務
6.1 乙方應在最有效的時間內,勤勉盡責、保質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事宜,并依據法律做出專業判斷,努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6.2 乙方應就甲方為乙方處理甲方委托事宜而向乙方提供的資料、信息承擔保密責任,除依據國家法律有權了解該等資訊的其他人員以外(如法官、檢查官、警官、稅務官員等),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向任何組織和個人泄露;
6.3 乙方不得違背職業紀律,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在與甲方有嚴重利益的另一方亦從事相同的法律服務。
6.4 指派代理人僅接受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聯絡人的委托辦理甲方法律事務,不得隨意接受甲方其他員工的委托或咨詢,并提供不利于甲方的法律意見。
第7條 合同的生效及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為開放式的,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欲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沒有書面通知的,視為同意續簽合同,本合同繼續生效。
第8條 合同的變更
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需雙方再行協商,簽訂變更協議,未經書面變更的任何內容,不對甲、乙雙方產生法律效力。
第9條 其他
9.1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亦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時,雙方均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仲裁適用該會之《仲裁規則》。
9.2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人(簽字):_______ 授權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
顧問合同范本 篇20
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因工作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聘請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為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委派律師_______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法律幫助,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甲方指定_______為法律顧問的聯系人。
二、法律顧問工作范圍:
1.為甲方解答法律問題,必要時提供法律意見書。
2.協助草擬、修改、審查合同和有關法律事務文書。
3.接受甲方委托,參與經濟合同談判。
4.接受甲方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活動。
5.應甲方要求,向職工進行法制宣傳教育。
6.接受甲方委托、辦理其它法律事務。
三、律師的工作時間、地點,根據甲方的提議,隨時聯系約定。
四、甲方向乙方每月繳納聘請律師費_______元。律師費用按季繳納,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以及項目談判,收費按規定另議。
五、律師受甲方委托,外出差旅費由甲方支付。
六、甲方應向律師提供與業務有關的情況、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期限為_______年。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甲方電話: 乙方電話:
地址: 地址: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地
顧問合同范本 篇21
請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受聘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甲方因業務需要,特聘請乙方擔任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現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 乙方指派顧問
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_________擔任甲方的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甲方同意前述指派,并認可乙方可能出現的臨時委派其他人配合指派人完成第2條所述工作之情形及/或指派的人因故(如疾病、開庭沖突、出差等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經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指定人暫時替代處理較急的事務。但乙方更換指派必須經甲方同意。
第2條 甲方的服務范圍
日常法律范圍:
2.1 就甲方日常涉及的法律問題口頭或書面解答法律咨詢、提出法律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2 審查、修改甲方因商務活動與第三方簽署的各類合同、協議書或其他法律文件;提出修改意見及法律建議;
2.3 應甲方要求,對甲方簽署的各種法律文書進行見證;
2.4 協助甲方參與較為重大商務活動的談判、磋商,并提供分析論證;
2.5 受甲方委托,簽署、送達或者代為收領法律文件;
2.6 受甲方委托,保管甲方要求乙方妥善保管的法律文件;
2.7 就甲方已經、面臨和/或可能發生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法律意見書;
2.8 受甲方委托,向侵害、損害甲方合法權益的第三方提出交涉及索賠;
2.9 協助甲方完善內部管理的有關法律事務,提出法律建議;(如企業用工保密制度、知識產權合同管理等)
2.10 甲方在經濟活動中發生的各類訴訟、仲裁及/或行政處罰案件,須另行約定;
2.11 甲方在經濟活動發生的企業改制、兼并重組、收購、破產、上市、融資、房地產開發、土地轉讓、投資、設立新公司、合并/分立、參股公司、股權轉讓、及其它類型的重大項目以及法律顧問工作量一次性達4小時以上的專項法律事務,不在本合同服務范圍內,須另行約定;
2.12 乙方的服務范圍中,不包括各類合同、協議書、規章制度的撰寫、草擬;
2.13 本合同中,乙方的服務范圍不包括甲方之控股公司、子公司或其他關聯公司;
2.14 本條所列2.10條至2.13條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托手續(另簽委托代理合同),并向乙方經辦律師出具授權委托書,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給予優惠。
商標服務范圍:
2.15 就甲方日常商標方面的問題(國內外)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16 審查、修改各項有關商標法律文書(國內外),代理國內外商標的申請、變更、轉讓、無效等事務;
2.17 就甲方有關商標侵權問題(國內外)包括指控他人侵權或被他人指控侵權、或對市場侵權假冒行為提出進行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8 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國內外)商標權糾紛包括申請被駁回、被他人異議、被他人提出撤銷注冊或對他人提出異議、撤銷他人商標注冊等法律行為進行法律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9 就甲方有關商標戰略進行整體策劃提出律師意見、出具建議函;
2.20 甲方有關商標的創意、(國內外)商標的使用、商標的管理、商標的保護、商標的許可使用、商標的市場運作等提出口頭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21 本條所列2.17至2.20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托手續(另簽委托代理合同),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專利服務范圍
2.22 就企業的專利戰略、組織構架、人員安排和工作方式提供咨詢意見;
2.23 就合作伙伴的或競爭對手的國內外專利提供咨詢、文獻監視和檢索;
2.24 代理國內外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的申請,技術領域包括:電子、電工、通訊、計算機技術、機械、醫藥、農藥、獸藥、化工、材料、生物和生化以及環境保護等;
2.25 代理復審請求及無效宣告請求;
2.26 關于專利糾紛與侵權的法律服務,包括咨詢、市場監視、專利權的海關備案、調查取證、庭外調解、申請行政調處及提起訴訟等;
2.27 出具是否具有專利性和是否侵犯他人的專利權的法律意見書;
2.28 接受委托就專利申請的復審決定和專利的無效宣告決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2.29 技術轉讓與專利實施許可的中介談判、合同起草及摸底調查;
2.30 為企業大型投資、合資、引進技術和設備過程中涉及知識產權的技術改造項目提供法律意見書,等;
2.31 關于專利保護的其它事務。
2.32 本條所列2.23至2.31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辦理委托手續(或另簽委托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軟件服務范圍
2.33 就甲方日常計算機軟件登記和著作權登記方面的問題(國內外)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34 代理計算機軟件登記和著作權登記;
2.35 就甲方有關計算機軟件程序和著作權保護、管理規章制度,員工保密制度,品牌戰略實施提供專業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36 就軟件開發、檢索、轉讓、授權許可的談判、合同起草、修改及摸底調查、糾紛調解、侵權取證、行政查處乃至法律訴訟提供解決方案和行動;
2.37 本條所列2.34至2.36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辦理委托手續(或另簽委托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第3條 工作方式
3.1 乙方擔任甲方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的代理人應按甲、乙雙方事前約定的時間、地點進行工作。乙方因故不能工作,應事先通知甲方。甲方隨時有事交辦,如無特殊情況,指派顧問應及時予以受理。
3.2 乙方應按甲方法定代表人和其指定的聯系人的要求提供法律服務。本合同中,甲方指定為顧問的聯絡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轉交文件和資料等。
第4條 知識產權顧問費及辦案費用
4.1 雙方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知識產權顧問費每年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元整)。支付期限為:甲方于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七日內付清顧問服務費。支付方式為:現金/支票/本票/匯票/電匯
4.2 指派顧問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發生的下列辦案費用,由甲方承擔:
a、各種政府、法院、行業官方及法定中介機構所收取的費用;
b、_________市區以外發生的差旅、食宿、車船及一切雜費;
c、辦理甲方事務而產生的一切交際費用;
d、調查取證購買樣品,錄音錄(照)像,檢索查詢,公證及技術鑒定費等。
第5條 甲方的義務
5.1 為使乙方能正確完成甲方委托的事項,甲方應根據乙方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信息,并承擔誠信責任;
5.2 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顧問費和乙方實際支出的辦案費用;
5.3 為乙方處理甲方委托的事宜提供所需的便利條件;如必要的資料、文件、交通及其它方便;
5.4 體諒乙方的職業操守的約束,不強求乙方出具有違其職業操守的法律文件,甲方應尊重指派代理人依據法律獨立、不受干擾地作出專業判斷的權利。
第6條 乙方的義務
6.1 乙方應在最有效的時間內,勤勉盡責、保質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事宜,并依據法律做出專業判斷,努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6.2 乙方應就甲方為乙方處理甲方委托事宜而向乙方提供的資料、信息承擔保密責任,除依據國家法律有權了解該等資訊的其他人員以外(如法官、檢查官、警官、稅務官員等),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向任何組織和個人泄露;
6.3 乙方不得違背職業紀律,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在與甲方有嚴重利益的另一方亦從事相同的法律服務。
6.4 指派代理人僅接受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聯絡人的委托辦理甲方法律事務,不得隨意接受甲方其他員工的委托或咨詢,并提供不利于甲方的法律意見。
第7條 合同的生效及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為開放式的,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欲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沒有書面通知的,視為同意續簽合同,本合同繼續生效。
第8條 合同的變更
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需雙方再行協商,簽訂變更協議,未經書面變更的任何內容,不對甲、乙雙方產生法律效力。
第9條 其他
9.1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亦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時,雙方均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仲裁適用該會之《仲裁規則》。
9.2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顧問合同范本 篇22
甲 方:
法定地址:
法人代表: 郵政編碼:
乙 方:河
甲方因生產經營發展需要進行融資。乙方熟悉國家金融政策,在融資渠道甄選、金融工具引用、金融產品設計、金融資源整合方面有獨到優勢。甲方特聘請乙方擔任融資活動財務顧問。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作范圍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人員為甲方開發的房地產項目融資計劃(以下簡稱“融資計劃”)提供以下財務顧問服務:
(一)充分發揮自身資源優勢,全方位結合甲方對融資計劃的期限、成本等因素的要求,為融資方案的產品設計等提出合理化建議;
(二)及時向甲方反映市場情況,提出促進該融資計劃實施的合理化建議;
(三)融資項目選擇、融資標的確定、融資保障措施設定等具體事項,屆時由甲乙雙方結合資金管理機構或資金融通機構(以下統稱資金方)的特點進行協商與調整;
(四)認真甄選和引導合格的資金方積極參與甲方的融資活動,并最終達成合作;
第二條 合作的基本條件
(一)融資總規模______億元人民幣(以融資合同為準)。
(二)融資期限______年(以融資合同為準)。
(三)融資總成本:年息費率____(含本合同項下的財務顧問費,以融資合同總成本息率為X,財務顧問費率為Y,則Y=______-X)。
第三條 合作期限
(一)甲乙雙方合作期限為6個月,從本協議生效開始計算。如果顧問項目在有效推進中確實需要順延時間,則顧問期最長再延長三個月。如合作期限內,融資計劃未能完成,本協議終止。
(二)如因辦理土地抵押、股權質押等手續產生延誤,其延誤時間順延為合同有效期。
(三)合作期內,乙方在引進資金方時將通過電子郵件、傳真等通信方式告知甲方;如果甲方同時在通過其它融資機構開展本項目融資,亦須及時通過電子郵件、傳真等通信方式告知乙方,避免“撞車”及重復勞動。
第四條 甲方的責任與義務
(一)本合同生效后,甲方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乙方為其提供財務顧問服務。
(二)甲方有義務及時按本合同第七條之規定向乙方支付相關財務顧問費。
(三)甲方應真實、全面、及時地向乙方提供與委托事項相關的文件資料,并對其真實性、完整性和準確性負責。
(四)甲方不得向乙方工作人員提供任何虛假、有誤導或重大遺漏的信息和資料。
(五)甲方應保證專人與乙方工作人員聯系,并予以合作。
(六)甲方承諾,任何由乙方為完成本合同書的工作所提供的口頭或書面意見、分析資料及文件僅供甲方及與相關的甲方工作人員使用,在未獲得乙方書面(包括傳真件)同意之前,不得以乙方的名義向任何第三者透露、引用、復印、摘要、記述或提供該等資料。
第五條 乙方的責任與義務
(一)本合同生效后,乙方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為甲方提供財務顧問服務。
(二)乙方有義務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職業道德,為甲方勤勉、客觀、謹慎地提供財務顧問服務。
(三)乙方承諾,任何由甲方為完成本合同書內容向乙方提供的任何資料、文件及口頭意見,未經甲方許可,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及向任何第三者透露、引用、復印、摘要、記述或提供該等資料。在未得到甲方書面同意以前,不公開披露從甲方獲得的任何保密信息。但乙方向甲方提供服務過程中與相關商業銀行、乙方聘請的顧問和其他專業人員披露保密信息,以期為甲方提供更好的服務情況除外。任
第六條 誠信原則
(一)甲方承諾在本項融資計劃總融資成本內交易各方的費率安排由乙方統一協調,同時甲方將配合與融資計劃的交易各方簽訂相關合同與協議。甲方須按乙方安排和指示向資金方報價,如果甲方未經乙方書面或電郵同意擅自向資金方報價而致使乙方利益受損,則甲方須按融資費率的40%如數如期補償乙方。
(二)甲方(包括其關聯企業)承諾不與乙方安排的資金方進行私下接觸或私下成交。在委托融資期間,甲方與乙方安排的資金方達成融資安排的,甲方須依照融資費率的20%收費標準如數如期支付乙方報酬。
第七條 財務顧問費及支付辦法
乙方因其提供本合同所列工作范圍的財務顧問服務而向甲方收取財務顧問費。
(一)財務顧問費的計算方式: 財務顧問費=融資計劃實際到賬金額(____-X)融資使用期限,如果該融資計劃的資金分批次到賬,則財務顧問費亦分批支付給乙方。
(二)財務顧問費支付:財務顧問費在融資款到達甲方賬戶(或甲方指定賬戶)后的5個工作日內,甲方將顧問費一次性付到乙方指定的賬戶。若延遲支付,按應付金額加付每日萬分之五滯納金。
(三)本次財務顧問費支付結算方式采用自帶匯票方式, 由乙方派工作人員到甲方辦理。
第八條 保密原則
甲乙雙方對本協議所有條款均負有保密義務,未經對方書面許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融資條件、成本、費率、計收辦法等核心內容。若因一方泄密而使對方發生經濟損失,則由泄密方全額賠償給對方。
第九條 協商與裁決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華南分會仲裁裁決,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條:修訂與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法人代表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時生效。未經甲乙雙方書面認可,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修改、變更本合同。
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持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顧問合同范本 篇23
甲方(聘請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受聘方):
聯系人
甲方因業務發展和維護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擔任常年法律顧問。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立此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的服務范圍
(一)、乙方律師的服務內容為協助甲方處理日常法律事務,包括但不限于:
1、協助公司起草、制訂、完善以下相關規章制度
(1)公司員工手冊
(2)公司考勤制度
(3)公司休息休假制度
(4)公司員工獎懲制度。
2、協助起草、制訂、審查或者修改涉法合同(包括勞動合同和各類業務合同)、章程等法律文書;
3、應甲方要求、參與磋商、談判,進行法律分析、論證;
4、受甲方委托,簽署、送達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5、應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律師函,發表律師意見,或者參與非訴訟談判、協調、調解;
6、應甲方要求,向甲方員工進行法律培訓,講授法律實務知識;
7、辦理雙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務。
(二)、甲方涉及民事、行政、刑事等必須進入訴訟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專案代理事務;
(三)、甲方出資登記的企業和其他關聯企業的法律事務;
(四)甲方涉及長期投資、融資、企業改制、重組、購并、破產、股票發行、上市等專項法律顧問事務。
第二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委派唐齊斌律師作為甲方常年法律顧問,甲方同意上述律師指派其他律師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務工作,但乙方更換律師擔任甲方常年法律顧問應取得甲方認可;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所列法律事務工作;
3、乙方律師應當利用自身專業技能,努力使甲方利益最大化;
4、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后,及時完成委托事項,并應甲方要求通報工作進程;
5、乙方律師在擔任常年法律顧問期間,不得為甲方員工個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詢意見;
6、乙方律師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動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7、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商業秘密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8、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第三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全面、客觀和及時地向乙方提供與法律事務有關的各種情況、文件、資料;
2、甲方應當為乙方律師辦理法律事務提出明確、合理的要求;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在本單位設法務部,并指派法務部工作人員配合甲方律師工作;
5、甲方有責任對委托事項作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過錯(過錯認定以律師執業規范為依據)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 法律顧問費用及支付時間
1、本合同第一條第一款第1項至第7項法律顧問費為人民幣,于本合同簽定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支付給乙方。
2、本合同第一條第二款專案代理(訴訟與仲裁)收費:
在顧問期限內,乙方免費為甲方代理件20萬以下(含10萬)標的或無標的的訴訟或仲裁案件,但甲方應按20xx元/件向乙方支付基本辦案費用。
除此之外的訴訟或仲裁案件,甲方另外向乙方支付律師費。乙方收取的律師費須按顧問單位標準給予優惠,具體標準為:每件案件收取基本辦案費為人民幣20xx元,并根據爭議金額不同按照以下比例收取律師費:
(1)爭議金額為人民幣20萬元以下(含20萬元)或者無具體爭議金額要求,不再收取;
(2)爭議金額為人民幣20萬元以上至200萬(含100萬),收取比例為3%;
(3)爭議金額為人民幣200萬元以上,收取比例為2%。
有些特殊案件,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確定收費方式。
3、本合同第一條第三款、第四款項目收費:
對于甲方出資登記的企業和其他關聯企業的法律事務,甲方企業并購、收購、對外投資等項目以及出差辦案,甲方需要乙方參與提供法律服務的,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確定收費。
4、以上費用不包括差旅費、調查費、公證費、鑒定費等辦案支出費用,此類費用由甲方與乙方據實結算后向乙方支付;以上費用也不包括訴訟費或仲裁費,訴訟費或仲裁費根據法律規定由甲方支付的費用。
5、本合同到期終止后或者提前解除的,應當由雙方書面確認并結清有關費用。
第五條 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當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鑒定、公證、評估、咨詢機構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襄陽市城區外辦案(所謂城區外,是指襄陽市公交總公司的市內公交營運線路覆蓋范圍以外的地區)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資料裝訂費、長途通訊費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費用;
4、乙方律師應當本著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工作費用。
第六條 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作為甲方常年法律顧問的律師的;
2、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3、違反第二條第5至8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師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務的;
3、甲方逾期30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第二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顧問費。
2、乙方律師因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或者違反第二條第5至8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乙方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3、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顧問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八條 解決爭議的方法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襄樊市樊城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合同的期限
1、本合同期限為一年,自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2、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內,由甲乙雙方協商決定是否續簽常年法律顧問合同。合同期滿后,甲方交辦的法律顧問工作延續進行的或者甲方繼續履行本合同第四條、第五條之義務的,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條件繼續有效。
第十條 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本合同正文或者封面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及時通知對方。
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當日視為送達。
第十一條 附則
1、如甲方對乙方指派律師服務質量不滿意,可申請調換;
2、其他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作為本合同補充內容;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唐齊斌律師持有一份;
4、本合同雙方簽字后即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年**月**日
顧問合同范本 篇24
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因業務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聘請浙江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律師擔任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本合同,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定律師
擔任甲方常年法律顧問。
二、法律顧問的責任是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其工作范圍是:
1.提供各類法律咨詢;
2.審查、起草、修改各類法律文書;
3.受托進行調查、見證、論證,出具相關的見證書、法律意見書;
4.根據授權參與有關項目、事項的談判、簽約;
5.幫助委托人制訂、建立各類經營管理制度;
6.根據委托人需要簽發律師函;
7.提供法律知識培訓;
8.代辦各類法律手續;
9.受托擔任仲裁案件當事人的代理人,參加各類仲裁活動(包括勞動合同仲裁、國內經濟糾紛仲裁、涉外仲裁、海事仲裁等);
10.受托擔任經濟、民事、行政案件當事人的代理人參加訴訟及行政案件的聽證、復議等活動;
11.受托為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幫助、擔任刑事案件當事人的辯護人(或代理人);
12.代為申請執行各類生效的法律文書(包括判決書、裁定書、處罰決定書、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法律文書等);
13.法律允許的其他法律服務事項。
三、乙方提供法律服務的具體事項,由甲方根據需要提出要求,乙方應優先予以滿足。在征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乙方也可主動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四、甲方指定_________先生/女士為法律顧問工作聯系人,配合、協同法律顧問工作。
五、費用:
法律顧問費的收取標準和方式按照本合同的附件《常年法律顧問工作收費規則》執行。
六、合同有效期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七、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名或蓋公章后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履行地在乙方住所地。
甲方:(蓋章)
代表:(簽字)
乙方:律師事務所(蓋章)
代表:(簽字) 年 月 日訂立
顧問合同范本 篇2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以及《中小企業創業法律服務計劃》,雙方方就聘請創業法律顧問事宜,訂立協議如下:
第一條 律師團指派律師__________________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服務方式:“團隊負責,專人聯系”,律師團以一個團隊承擔本計劃中的法律服務,保證任何一個企業案件,都有兩個以上律師提供服務,使企業能及時有效的獲得法律服務。
第二條 服務目標:以事先防范為主,事后補救為輔,通過參與甲方經營管理決策,努力將甲方在法律方面的經營風險降低到最低限度。
第三條 工作職責
1.為企業草擬、制訂、審查或修改合同,同時逐步健全企業合同制度,預防合同糾紛。(協議期限內免費)
2.通過解答咨詢或出具法律意見書的方式解答企業在日常經營中所發生的法律問題;(協議期限內免費)
3.對企業的內部治理機構進行研究,幫助引導企業建立和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尋找適合企業發展的管理框架模式,使其依法運作,并依法規范企業的管理行為;(協議期限內免費)
4.對企業勞動合同及員工管理提出法律意見,規范勞動關系,維護企業和員工的利益。(協議期限內免費)
5.當企業可能面臨糾紛時,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律師函,或參與相關糾紛的調解;(協議期限內免費)
6.代理企業參加訴訟、仲裁、依法舉報犯罪,維護企業合法權益。(除律師事務所基本受理費__________元外,費用按照律師收費標準減半收費)
7.法律顧問異地辦案差旅費應由甲方及時予以報銷,訴訟、非訴訟活動中法院、工商局、勞動仲裁委員會等部門所收取的法定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四條 為了使法律顧問能依法執行職務和更好地提供法律幫助,甲方應將企業設置專人負責與律師團聯系。
第五條 甲方應配合乙方開展的課題研究,為課題研究提供相關的資料。
第六條 服務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七條 違約條款
甲方與乙方應嚴格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雙方不能擅自解除本合同。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律師: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