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員帶土地入社合同(精選3篇)
社員帶土地入社合同 篇1
土地入社合同
編號: 第 號
甲方(社員):
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
乙方(農業合作社):
負責人:
地址:
電話:
為了依法保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經雙方協商,簽訂如下種植收購水稻合同:
一、品種及面積
甲方必須按照乙方的要求,在乙方指定地塊種植 水稻品種,種植面積 畝(667平方米/畝),預計出售水稻 公斤。
二、質量標準
甲方所種植、出售的水稻必須使用乙方統一提供的種子及雙方約定的生產地塊種植水稻,乙方參照國家標準予以優先回收,具體價格標準待新糧收購時按當地市場情況擬定,以質論價,全部回收。
質量要求:如出米率比標準米率每高出一個百分點,每市斤價格上浮 元。每降低一個百分點,則每市斤價格下浮 元。水分超出17%的,按1:1.5扣量。
三、收購時間及履行地
1.收購時間:自 年脫粒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交付方式:
(1)打場期:由甲方自送到乙方所在地進行質檢收購,乙方支付甲方運費、裝車費。
(2)收購期:甲方所在地,乙方上門現場定價收購。
四、結算的價款及方式
1.保底價格:社員生產的水稻,在同等質量前提下,乙方必須保證按合同約定,以高于當時當地市場價格每市斤 元作為保底價收購。
2.結算方式:交付糧食后7天內現金付款。
五、雙方的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
1.乙方組織社員統一購種、統一春耕、統一管理、統一收獲、統一存放、統一銷售,為甲方無償提供水稻種植技術指導,并常年跟蹤服務。
2.甲方統一采購乙方提供種子,乙方保證低于市場價格并為甲方免費催芽;優先為甲方提供翻耙地、插秧、收割等勞務服務,并優先收購甲方合同內水稻。
3.甲方以合同內約定的土地種植水稻加入乙方的合作社,享有乙方提供的相關免費服務指導、優先使用機耕。
4.甲方按乙方要求種植品種為 ,使用乙方統一提供的種子,乙方收割時必須無條件回收。如甲方種植的水稻不是合同內約定的,乙方有權拒收。
5.如國家對合作社有任何優惠政策或各項補助,按入社土地面積平均分配。
6.土地入社有效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7.按照合作社章程規定,社員退社自由。
六、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如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首先由甲、乙雙方自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照合作社章程規定由合作社成員代表大會集體表決解決。
七、附則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或蓋章):
社員帶土地入社合同 篇2
股東: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股東: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股東: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股東: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 __________________
股東: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豐鎮市 公司所占地及上附屬物產均為5位股東共同投資籌建,土地證號為 營業執照等相關手續登記在楊面煥名下。
第一章 總則
為了適應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需要,明確公司各股東的合法權益和相互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特制定本協議書。
公司名稱為: 。 公司所在地為:
本公司是企業法人,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第二章 宗旨以及經營范圍
公司宗旨:充分發揮企業的優勢,面向國內外市場,積極開展多元化經營,全力追求最優經營業績和利潤的最大化,為全體股東提供優厚的回報。
公司經營范圍:
第三章 注冊資本、股東出資方式以及比例
公司注冊資本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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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方一致商定出資比例以及出資方式為:
股東 ,出資方式為人民幣 萬元;所占比例: 股東 ,出資方式為人民幣 萬元;所占比例: 股東 ,出資方式為人民幣 萬元;所占比例: 股東 ,出資方式為人民幣 萬元;所占比例: 股東 ,出資方式為人民幣 萬元;所占比例:
第四章 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全體股東在本協議簽字后,必須按協議出資,其入股資產和出資歸公司所有。 股東享有如下權利:
(一) 參加股東會并根據其出資份額享有表決權;
(二) 了解公司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三) 選舉和被選舉為董事會成員;
(四) 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
(五) 公司終止或清算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財產;
(六) 有權查閱股東會會議記錄、復制公司章程、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
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
(七) 其他法律法規規定享有的權利;
股東承擔下列義務:
(一) 遵守公司章程、遵紀守法;
(二) 依其認繳的出資額承擔公司債務;
(三) 不得任意抽回其投資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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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不得從事或實施損害公司利益的任何活動:
(五) 無合法理由不得干預公司正常的經營活動;
(六) 保守公司秘密。
(七) 《公司法》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五章 股東轉讓出資以及股權轉讓
公司股東在公司登記后,不得抽回投資,但可依法轉讓出資。
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出資或部分出資。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股東依法轉讓其出資后,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住所及受讓的出資額記載于股東名冊,并依法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或備案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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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
(一)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且符合分配利潤
條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
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第六章 財務核算及利潤分配
公司的會計年度從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公司的一切憑證、單據、賬薄、報表用漢字書寫。
利潤分配是指公司在支出各項費用,依法納稅后的純利潤按股東出資比例進行分紅,股東的投資逐年以利潤分配的方式進行回收,股東不得隨意撤回投資。
公司注冊成立前各股東所花的開辦費用計入股東的出資額,股東足額認繳出資的公司依法注冊成立后,各項開支計入公司費用,從公司資金中支出,股東個人不再承擔公司支出費用,股東用于公司正常經營所花的實際費用由公司予以報銷。 利潤分配:會計每年度進行一次,如公司經營虧損,則依法進行虧損彌補。 公司應在會計每年度終了時制作財務會計報告,如有虧損,應作虧損原因的詳細書面說明。
財務會計報告必須包括下列財務報表及附屬明細表:
(一) 資產負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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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損益表
(三) 財務狀況變動表
(四) 現金流量表
(五) 財務狀況說明書
(六) 債權債務清單,包括發生時間、履行期限、數額、發生原因等項內容;
(七) 虧損原因說明書。
第七章 解散和清算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 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時
(二) 所有股東協議決定解散
(三) 因公司合并、分立、被收購兼并、分立時解散
(四) 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五) 公司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六)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企業組建后連續數年虧損,無力繼續經營時,經全
體股東同意,可宣告公司終止并進行清算。
(七) 其他法定事由。
公司解散時,應根據《公司法》的規定成立清算組對公司進行清算,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報全體股東確認,并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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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爭議解決
股東之間出現爭議應該友好協商解決。
因任何股東違約,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除應賠償公司的實際損失外,守約股東都有權要求其依照本協議的規定將股份轉讓。
第九章 其他事項
本協議經股東共同協商訂立,股東均應在協議上簽字或蓋章,自協議簽訂之日 起生效。本協議未規定的事項,適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或可由 訂立協議的全體股東協商解決,必要時可對本協議作補充。補充協議必須交審批部門 備案。按照本協議規定的各項原則所制定的公司章程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全體股東 均應遵守。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具備法律效應,一式五份,各股東一份。
股東: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股東: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股東: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股東: __________________年 月 日
股東: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社員帶土地入社合同 篇3
土地聯產承包合同
訂立合同雙方:
______縣______公社(鄉)_____大隊(村)___生產隊,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戶主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落實聯產承包責任制,充分調動社員的生產積極性,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中央(83),(84)一號文件精神,經社員大會討論同意和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土地的面積,地點,等級
甲方將______畝土地(田)發包給乙方,該土地位于______,東至______,西至______,南至______,北至______。其中,一等地______畝,二等地______畝,三等地______畝,四等地______畝,……。承包土地的所有權屬于集體,乙方只有土地使用權,不得買賣,出租,荒蕪,不準轉作宅基地。
二,承包時間
承包時間共______年,從一九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一九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至。
三, 乙方的權利義務
⒈ 乙方有權獲得國家下撥用于發展農業生產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業物資。
⒉ 乙方必須完成上級下達的種植計劃,在完成種植計劃的前提下,可以自己決定種植經營。
⒊ 乙方必須完成按土地畝數攤派的統購指標任務和上繳農業稅的任務,每年向國家交售______斤______,______斤______,______斤______,……。交售時間是____________。每年向國家繳納農業稅______元,納稅時間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必須每年向甲方上交公積金______元,公益金______元,管理費______元,上交時間為每年的______月______日以前。乙方必須完成甲方按承包土地畝數攤派的義務工日,或上交按義務工日折價的金額。
(本條亦可采取列表形式,見后)
⒋ 乙方經甲方同意,可以自找對象轉包土地,可以與轉承包戶協商,平價購買生活用糧。土地轉包后,轉包戶必須承擔原由乙方承擔的所有統購任務和繳納農業稅任務,承擔向甲方上交“三金”和完成義務工任務。
⒌ 乙方如遇生(不能違背計劃生育規定)、死、嫁、娶,承包土地一般不變動,但必須按規定調整所承擔的義務。乙方如因勞動力減少,無法繼續承包土地,又無人愿轉承包時,可以向甲方提出退回承包土地的一部或全部,由甲方另行統一安排。乙方對國家、集體承擔的義務相應減少或免除。
⒍ 乙方有責任保護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通電等國家或集體設施。
四,甲方的權利義務
⒈ 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完成國家下達的種植計劃、統購任務和納稅任務,有權敦促乙方完成對集體的義務。
⒉ 國家按計劃分配用于農業生產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用物資,甲方應及時按承包土地的數量和等級分配給乙方。
⒊ 甲方應定期公布集體財務帳目和公積金、公益金、管理費的使用情況,必須接受乙方的監督檢查。
五,違約責任
⒈ 乙方如不按時履行對國家和集體的義務,除應繼續履行外,還應按遲延項目價值的____%,向甲方償付違約金。乙方如仍然拒不履行義務的,甲方除可請求有關
部門處理外,有權收回乙方承包的土地。
⒉ 乙方如荒蕪承包的土地,除應履行對國家、集體的一切義務外,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乙方如果擅自出賣和租讓承包的土地,甲方可宣布買賣與租讓關系無效,并可收回土地。乙方如果在承包的土地上建房,甲方有權責令乙方拆除。乙方如果毀壞承包土地上的樹木和集體設施,應照價(毀壞樹木折價)賠償。
⒊ 甲方如不及時撥給乙方國家分配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用物資,應按其價值的____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并應如數補發所欠物資。
六,不可抗力
乙方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承包土地內農作物的減產或絕產,經調查核實后,可根據實際情況減少或免除乙方對國家或集體的義務。
七,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
本合同從承包期開始之日起生效。承包期內,承包戶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
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送大隊(村委會),(如經公證或鑒證,還應送公證或鑒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縣______公社(鄉)______大隊(村)______生產隊(公章)
代表人:______(蓋章)
乙方戶主:______(蓋章)
一九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訂
土地承包及負擔國家,集體義務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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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 承 │ │ │ │ │ │ │ │備│
│包│ 包 │ │ │ │ │ │ │ │ │
│戶│ 地 │ │ │ │ │ │ │ │注│
│姓│ 段 │ │ │ │ │ │ │ │ │
│名│ 名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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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面 積 │ │ │ │ │ │ │ │ │
│ │ (畝) │ │ │ │ │ │ │ │ │
│ ├───┬─┼──┼──┼──┼───┼───┼───┼───┤ │
│ │ 土 │一│ │ │ │ │ │ │ │ │
│ │ 地 │級│ │ │ │ │ │ │ │ │
├─┤ 級 ├─┼──┼──┼──┼───┼───┼───┼───┤ │
│人│ 別 │二│ │ │ │ │ │ │ │ │
│ │(畝) │級│ │ │ │ │ │ │ │ │
│ │ ├─┼──┼──┼──┼───┼───┼───┼───┤ │
│ │ │三│ │ │ │ │ │ │ │ │
│口│ │級│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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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義 務│ │ │ │ │ │ │ │ │
│ │調 整│ │ │ │ │ │ │ │ │
│ │年 度│19 │19 │19 │19 │19 │ │ │ │
│ │ │年 │年 │年 │年 │ 年 │ 年 │ 年 │ │
│ ├─────┼──┼──┼──┼───┼───┼───┼───┤ │
│ │應交售糧 │ │ │ │ │ │ │ │ │
│ │總量(斤)│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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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 其│ 征│ │ │ │ │ │ │ │ │
│ │ │ 糧│ │ │ │ │ │ │ │ │
│ │ ├──┼──┼──┼──┼───┼───┼───┼───┤ │
│動│ │ 購│ │ │ │ │ │ │ │ │
│ │ │ 糧│ │ │ │ │ │ │ │ │
│ │ ├──┼──┼──┼──┼───┼───┼───┼───┤ │
│力│ │ 加│ │ │ │ │ │ │ │ │
├─│ │ 價│ │ │ │ │ │ │ │ │
│ │中 │ 糧│ │ │ │ │ │ │ │ │
│ ├──┴──┼──┼──┼──┼───┼───┼───┼───┤ │
│個│交售棉花 │ │ │ │ │ │ │ │ │
│,├─────┼──┼──┼──┼───┼───┼───┼───┤ │
│其│交售油料 │ │ │ │ │ │ │ │ │
│中├─────┼──┼──┼──┼───┼───┼───┼───┤ │
│,│交售烤煙 │ │ │ │ │ │ │ │ │
│全├─────┼──┼──┼──┼───┼───┼───┼───┤ │
│勞│應上交金 │ │ │ │ │ │ │ │ │
│力│額(元) │ │ │ │ │ │ │ │ │
│ ├─┬───┼──┼──┼──┼───┼───┼───┼───┤ │
│個│其│農業稅│ │ │ │ │ │ │ │ │
│,│ ├───┼──┼──┼──┼───┼───┼───┼───┤ │
│半│ │公積金│ │ │ │ │ │ │ │ │
│勞│ ├───┼──┼──┼──┼───┼───┼───┼───┤ │
│力│ │公益金│ │ │ │ │ │ │ │ │
│ │ ├───┼──┼──┼──┼───┼───┼───┼───┤ │
│個│中│管理費│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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