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法律顧問聘書(精選22篇)
學校法律顧問聘書 篇1
委 托 方(以下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受委托方(以下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為了保障甲方行政管理、商務活動正常進行,有效地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就聘請法律顧問事宜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條、甲方聘請乙方為常年法律顧問,乙方應聘并指派 律師為甲方提供全面的常年法律服務。
第二條、乙方應甲方要求及委托,辦理以下法律事務:
(一)為甲方的管理決策提供法律咨詢和法律依據;
(二)為甲方遇到的法律事務提供法律咨詢,出具法律意見,擬定法律解決方案;
(三)代理甲方參加調解,并為相關案件作訴訟成本分析及訴訟結果預測;
(四)協助甲方草擬、審查、修改對外簽定的經濟合同、協議和其他法律事務文書;
(五)就甲方內各類合同、協議書及其它法律文件、各類糾紛出具法律意見書;
(六)就甲方的各類合同、協議書及其它法律文件出具律師見證書;
(七)協助或代理甲方參與有關經濟事務的談判和簽約活動;
(八)協助甲方草擬、審查、修改與內部職工簽訂的勞動合同、承包合同等;
(九)按受甲方委托,開展法律事實的調查、取證工作;
(十)處理甲方交辦的其它法律事務,為甲方提供必要的法律幫助。
第三條、受聘法律顧問完成甲方法律事務工作可采用以下幾種方式:
(一)、電話聯系;
(二)、信函聯系或網絡溝通;
(三)、到甲方或乙方辦公地點商議。
第四條、乙方及其指派的顧問律師應積極、負責、及時、迅速向甲方提供本協議第二條范圍內服務。乙方在提供服務過程中應當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遵守誠實信用原則,為甲方保守秘密。
第五條、甲方應及時、真實、詳盡地向乙方提供與所服務事項有關的全部文件及背景材料,并承擔因違反本條款而
產生的對雙方不利的責任;乙方及其指派的顧問律師就其所提供的法律意見的合法性承擔法律責任。
第六條、乙方及其指派的顧問律師,有權拒絕為甲方違法行為及違背事實或者違背律師職業道德的事項提供法律服務。
第七條、甲方還可以根據需要邀請法律顧問執行協議中未涉及的法律事務(法律顧問因故不能前往,乙方可另指派其他律師)。
第八條、乙方代理甲方參加訴訟或仲裁,按收費標準從低收費。
第九條、本協議有效期為 三 年,自20__年7月16日起到 20__ 年 7 月 15 日止,在履行中如遇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商定。
第十二條、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本協議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合同簽訂日期:
學校法律顧問聘書 篇2
常年法律顧問合同
甲 方:
地 址:
郵 編:
聯系電話:
傳 真:
乙 方:
地 址:
郵 編:
聯系電話:
傳 真:
甲方因工作需要,特聘請乙方律師擔任公司常年法律顧問,現就有關事項協議如下:
第一條 乙方指派本所 律師為甲方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法律 顧問服務。
第二條 本合同有效期自20__年 月 日起20__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乙方律師為甲方提供下列法律顧問服務:
1.解答公司法律咨詢,提供法律咨詢意見;
2.協助草擬、審查和修改合同和出具有關的律師信、催告信、見證文件等法律文件,法律文本文件;
3.進行法律風險分析,提供排除法律障礙的建議(方案);
4.接受甲方委托,協助進行重大糾紛的談判及調解,擔任訴訟案件或仲裁案件代理人;
5.協助建立健全公司管理規章;
6.應甲方要求,向員工進行法律培訓;
7.接受甲方委托,辦理其他法律事務。
第四條 甲方應履行以下義務:
1.及時、真實、詳盡地向乙方提供與服務事項有關的全部文件及背景材料,并承擔因違反本條款而產生的對雙方不利的責任;
2.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為甲方的利益所從事的各項工作,并根據實際需要為乙方提供辦公條件和其它便利;
3.按本合同第六條的約定向乙方支付費用;
4.在乙方律師從事第三條第4款規定的法律工作時,甲方需另行委托,與乙方簽訂有關協議,并根據協議向乙方另行支付費用。
第五條 乙方應履行以下義務:
1.積極、負責地為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三條范圍內的服務,依法切實維護甲方利益;
2.根據甲方要求隨時聯系、約定律師的工作時間和地點;
3.乙方律師因故無法履行職責時,乙方應另行指派律師履行本合同規定義務。附律師團隊名單;
4.為甲方保守秘密。
第六條 費用及支付方式:
1.甲乙雙方約定乙方的常年法律顧問費為人民幣 整,簽訂本合同后十五日內支付 元,在本合同履行結束時支付 元。
2.乙方律師受托為甲方辦理法律事務所需差旅、查詢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3.乙方律師出具律師信(函),催告信等法律文件及出庭按照上海市律師收費辦法的標準減半收費。
第七條 乙方律師采用下列第3項的方式為甲方提供服務:
1.定期上門服務;
2.甲方有事約請;
3.定期上門服務與甲方有事約請相結合。
第八條 本合同的變更或解除須經雙方協商一致,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貳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20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學校法律顧問聘書 篇3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之規定,甲方與乙方就聘請常年法律顧問達成如下合同內容:
第一條 甲方聘請白沙法律服務所律師擔任甲方常年法律顧問。
第二條 乙方律師可提供以下服務工作:
1、應甲方要求,提供法律咨詢;
2、應甲方要求,對重大決策進行法律論證,可提交法律意見書;
3、應甲方要求,對甲方擬發布的重要規范性文件提出法律建議;
4、應甲方要求,協助甲方法律審查重大的經濟(合作)項目以及重要的法律文件;
5、應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國家有關法律信息,就甲方行政管理中的有關問題提出法律意見;
6、應甲方要求,協助甲方進行法制宣傳教育,可配合甲方對有關人員進行相關法律培訓;
7、應甲方要求,向甲方提出對全民所有(集體)資產或國有(鄉鎮)企業進行風險防范管理的建議或意見;
8、乙方另行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參加法律訴訟;
9、乙方另行接受甲方的委托,代理甲方申請強制執行;
10、乙方另行接受委托,參與企業改制、資產重組合并(整合)等工作。
第三條 聘請期限:
甲方聘請乙方律師擔任法律顧問的期限為叁年,自20xx年1月10日開始至20xx年1月9日止。
第四條乙方律師的工作方式及要求:
1、乙方律師可采取電話、傳真、電子郵件、書面等工作方式,自行合理安排工作時間及地點,及時完成甲方要求的服務工作。
2、如因甲方要求的服務工作的重要性及緊急性需要,乙方律師可至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合適地點為甲方工作,但甲方應為乙方律師提供合理的工作條件及安全的工作環境,甲方承擔相應的費用。
第五條 費用承擔及支付:
1、乙方律師辦理本協議第二條第1、2、3、4、5、6、7項業務的法律顧問費用為叁萬元人民幣/年,本合同簽訂后甲方須向乙方首次一次性支付法律顧問費用貳萬元人民幣,以后每年初一次性支付貳萬元人民幣。
鑒于乙方律師是“應甲方要求”而提供工作服務,故甲方不得以乙方律師未提供工作服務為由而少付或不付法律顧問費用。
2、乙方律師辦理本協議第二條第8、9、10項業務,另行與乙方約定收費。
3、以上本條1、2項乙方收取的費用是指律師的法律顧問費和代理費,不包括辦理業務時由法院或者其他機關收取的費用。
4、乙方律師為辦理甲方業務發生的必要的招待費用和住宿費用由甲方承擔(大額招待費用須取得甲方同意),乙方律師可向甲方預借必要的工作費用;乙方律師須及時持票報銷。
第七條 其他約定:
1、甲方保證為乙方律師履行義務所提供的信息、資料真實有效。
2、乙方律師應當積極進行有針對性的業務研究,按照公認的律師職業道德準則和業務標準為甲方提供高效、優質法律服務。
3、乙方律師必須保守在履行職責過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工作秘密。
4、乙方律師為甲方提供的法律意見或建議供甲方決策參考,對甲方不具有約束力。
5、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6、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本合同自甲、乙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乙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甲、乙雙方蓋章簽字時間: 年 月 日
甲、乙雙方蓋章簽字地點:
學校法律顧問聘書 篇4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甲方因業務工作需要,聘請乙方擔任經濟和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擔任甲方常年經濟和法律顧問。
二、經濟、法律顧問應每月與甲方聯系二至三次。甲方遇有急需解決的事宜,可隨時與乙方聯系。
三、法律顧問的工作范圍
1.經濟和法律咨詢,就甲方決策、經營、管理中的重大事項提供法律意見和建議;
2.應甲方要求草擬、審查、修改法律事務文書;
3.指導或代理甲方參與經濟、貿易、科技等項目考察、論證、商務談判、簽約;
4.代理甲方參與調解、仲裁和訴訟活動;標的數額3萬元以上的,應另訂委托合同,乙方按規定收費;
5.幫助甲方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提高決策、經營和管理水平,為甲方培養合同和其他法律人才。
四、顧問費為每年________元。
五、本合同有效期____年。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滿,甲方需繼續聘請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同意可續訂合同。解除合同,須經雙方協商同意。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學校法律顧問聘書 篇5
甲 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甲方因業務工作需要,聘請乙方擔任經濟和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 擔任甲方常年經濟和法律顧問。
二、經濟、法律顧問應每月與甲方聯系二至三次。甲方遇有急需解決的事宜,可隨時與乙方聯系。
三、法律顧問的工作范圍
1.經濟和法律咨詢,就甲方決策、經營、管理中的重大事項提供法律意見和建議;
2.應甲方要求草擬、審查、修改法律事務文書;
3.指導或代理甲方參與經濟、貿易、科技等項目考察、論證、商務談判、簽約;
4.代理甲方參與調解、仲裁和訴訟活動;標的數額3萬元以上的,應另訂委托合同,乙方按規定收費;
5.幫助甲方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提高決策、經營和管理水平,為甲方培養合同和其他法律人才。
四、顧問費為每年 元。
五、本合同有效期 年。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滿,甲方需繼續聘請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同意可續訂合同。解除合同,須經雙方協商同意。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學校法律顧問聘書 篇6
甲方(聘請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受聘方):
聯系人
甲方因業務發展和維護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擔任常年法律顧問。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立此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的服務范圍
(一)、乙方律師的服務內容為協助甲方處理日常法律事務,包括但不限于:
1、協助公司起草、制訂、完善以下相關規章制度
(1)公司員工手冊
(2)公司考勤制度
(3)公司休息休假制度
(4)公司員工獎懲制度。
2、協助起草、制訂、審查或者修改涉法合同(包括勞動合同和各類業務合同)、章程等法律文書;
3、應甲方要求、參與磋商、談判,進行法律分析、論證;
4、受甲方委托,簽署、送達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5、應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律師函,發表律師意見,或者參與非訴訟談判、協調、調解;
6、應甲方要求,向甲方員工進行法律培訓,講授法律實務知識;
7、辦理雙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務。
(二)、甲方涉及民事、行政、刑事等必須進入訴訟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專案代理事務;
(三)、甲方出資登記的企業和其他關聯企業的法律事務;
(四)甲方涉及長期投資、融資、企業改制、重組、購并、破產、股票發行、上市等專項法律顧問事務。
第二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委派唐齊斌律師作為甲方常年法律顧問,甲方同意上述律師指派其他律師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務工作,但乙方更換律師擔任甲方常年法律顧問應取得甲方認可;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所列法律事務工作;
3、乙方律師應當利用自身專業技能,努力使甲方利益最大化;
4、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后,及時完成委托事項,并應甲方要求通報工作進程;
5、乙方律師在擔任常年法律顧問期間,不得為甲方員工個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詢意見;
6、乙方律師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動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7、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商業秘密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8、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第三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全面、客觀和及時地向乙方提供與法律事務有關的各種情況、文件、資料;
2、甲方應當為乙方律師辦理法律事務提出明確、合理的要求;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在本單位設法務部,并指派法務部工作人員配合甲方律師工作;
5、甲方有責任對委托事項作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過錯(過錯認定以律師執業規范為依據)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 法律顧問費用及支付時間
1、本合同第一條第一款第1項至第7項法律顧問費為人民幣,于本合同簽定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支付給乙方。
2、本合同第一條第二款專案代理(訴訟與仲裁)收費:
在顧問期限內,乙方免費為甲方代理件20萬以下(含10萬)標的或無標的的訴訟或仲裁案件,但甲方應按20xx元/件向乙方支付基本辦案費用。
除此之外的訴訟或仲裁案件,甲方另外向乙方支付律師費。乙方收取的律師費須按顧問單位標準給予優惠,具體標準為:每件案件收取基本辦案費為人民幣20xx元,并根據爭議金額不同按照以下比例收取律師費:
(1)爭議金額為人民幣20萬元以下(含20萬元)或者無具體爭議金額要求,不再收取;
(2)爭議金額為人民幣20萬元以上至200萬(含100萬),收取比例為3%;
(3)爭議金額為人民幣200萬元以上,收取比例為2%。
有些特殊案件,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確定收費方式。
3、本合同第一條第三款、第四款項目收費:
對于甲方出資登記的企業和其他關聯企業的法律事務,甲方企業并購、收購、對外投資等項目以及出差辦案,甲方需要乙方參與提供法律服務的,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確定收費。
4、以上費用不包括差旅費、調查費、公證費、鑒定費等辦案支出費用,此類費用由甲方與乙方據實結算后向乙方支付;以上費用也不包括訴訟費或仲裁費,訴訟費或仲裁費根據法律規定由甲方支付的費用。
5、本合同到期終止后或者提前解除的,應當由雙方書面確認并結清有關費用。
第五條 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當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鑒定、公證、評估、咨詢機構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襄陽市城區外辦案(所謂城區外,是指襄陽市公交總公司的市內公交營運線路覆蓋范圍以外的地區)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資料裝訂費、長途通訊費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費用;
4、乙方律師應當本著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工作費用。
第六條 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作為甲方常年法律顧問的律師的;
2、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3、違反第二條第5至8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師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務的;
3、甲方逾期30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第二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顧問費。
2、乙方律師因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或者違反第二條第5至8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乙方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3、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顧問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八條 解決爭議的方法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襄樊市樊城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合同的期限
1、本合同期限為一年,自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2、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內,由甲乙雙方協商決定是否續簽常年法律顧問合同。合同期滿后,甲方交辦的法律顧問工作延續進行的或者甲方繼續履行本合同第四條、第五條之義務的,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條件繼續有效。
第十條 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本合同正文或者封面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及時通知對方。
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當日視為送達。
第十一條 附則
1、如甲方對乙方指派律師服務質量不滿意,可申請調換;
2、其他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作為本合同補充內容;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唐齊斌律師持有一份;
4、本合同雙方簽字后即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年**月**日
學校法律顧問聘書 篇7
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一、因工作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聘請 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為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二、法律顧問工作范圍:________________
1.為甲方解答法律問題,必要時提供法律意見書。
2.協助草擬、修改、審查合同和有關法律事務文書。
3.接受甲方委托,參與經濟合同談判。
4.接受甲方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活動。
5.應甲方要求,向職工進行法制宣傳教育。
6.接受甲方委托、辦理其它法律事務。
三、律師的工作時間、地點,根據甲方的提議,隨時聯系約定。
四、甲方向乙方每月繳納聘請律師費 ________元。律師費用按季繳納,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以及項目談判,收費按規定另議。
五、律師受甲方委托,外出差旅費由甲方支付。
六、甲方應向律師提供與業務有關的情況、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期限為 ________年。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 (公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公章)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 (簽字)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 (簽字)
甲方電話:________________ 乙方電話: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簽約地:________________
學校法律顧問聘書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甲方因業務工作需要,聘請乙方擔任經濟和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擔任甲方常年經濟和法律顧問。
二、經濟、法律顧問應每月與甲方聯系二至三次。甲方遇有急需解決的事宜,可隨時與乙方聯系。
三、法律顧問的工作范圍
1.經濟和法律咨詢,就甲方決策、經營、管理中的重大事項提供法律意見和建議;
2.應甲方要求草擬、審查、修改法律事務文書;
3.指導或代理甲方參與經濟、貿易、科技等項目考察、論證、商務談判、簽約;
4.代理甲方參與調解、_____和訴訟活動;標的數額3萬元以上的,應另訂委托合同,乙方按規定_____;
5.幫助甲方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提高決策、經營和管理水平,為甲方培養合同和其他法律_____。
四、顧問費為每年________元。
五、本合同有效期____年。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滿,甲方需繼續聘請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同意可續訂合同。解除合同,須經雙方協商同意。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學校法律顧問聘書 篇9
聘請方(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
應聘方(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為維護本單位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之規定,聘請乙方擔任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本協議,共同遵守執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請,指定律師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
二、乙方指派律師將堅持“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原則,為甲方依法進行生產、經營、管理或其他活動提供法律服務,切實維護其合法權益。
三、擔任法律顧問律師的工作范圍是:_________________
1.就甲方的經營、生產、管理、重大決策提供法律意見,或者應甲方的要求,從法律上進行論證,提供依據;
2.參與處理甲方尚未形成的業務方面的重大糾紛;
3.代理甲方參加業務中的訴訟或仲裁活動,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4.參加項目談判、審核或準備談判所需的各類法律文件;
5.代為發布有關聲明、致函等文書;
6.為甲方的改制、轉制、兼并、收購設計運作方案;
學校法律顧問聘書 篇10
甲方:
乙方:
甲方因經營發展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聘請乙方擔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乙方指派_________律師組成工作團隊,負責甲方的法律服務工作。為明確雙方權責,經協商,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信守。
一、甲方聘請乙方擔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綜合性的法律服務工作。
二、乙方根據需要,可以為甲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務:
1、法律咨詢:
就甲方經營中涉及的法律事務,乙方適時提供法律咨詢,包括口頭、書面、電子文檔等形式。
2、出具律師意見書、律師函:
乙方依照工作職責或甲方的授權,就特定事項出具律師意見書、律師函等。
3、參與重大商務談判:
應甲方的要求,為甲方重大商務談判提供法律支持,審查潛在合作伙伴的資信情況及履約能力。
4、起草、審查、修改合同和規章制度:
制定或完善甲方的各類合同文本,對重要合同逐步實施法律顧問會簽制度。建立或完善合同評審、合同管理制度。對甲方現行的規章制度提出修改意見,協助甲方完善企業內部管理制度。
5、協助企業進行知識產權保護及工商登記等法律事務:
應甲方的要求,切實保障甲方的知識產權,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侵權。協助
甲方進行工商登記等工作。
6、法律培訓:
應甲方的要求,乙方將針對甲方的經營需要,系統制定并負責實施法律事務的專業培訓,以提高甲方員工、經銷商或代理商等的法律意識。
7、提供有關法律信息:
應甲方的要求,乙方將根據甲方的經營特點,提供相關法律信息,以保障甲方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合法經營。
8、受甲方委托,代理各類訴訟、仲裁、行政復議案件,參與調解糾紛。(須另行簽訂代理合同)
9、完善勞動法律制度:
協助甲方完善勞動制度,審查、修改甲方與員工簽署的勞動合同。
三、甲方需乙方提供法律服務時應提前24小時聯系約定,并為乙方指派的律師的工作提供便利條件。
四、法律顧問費、其他費用的支付標準及方式:
1、甲方支付乙方的法律顧問費為每年______人民幣,在______前一次性支 付完畢。
2、本合同第二條第5至8項所列的法律服務項目及參與特別重大、復雜的商務談判,乙方將另行收費,并優惠計費。計費方式為小時收費或按標的比例協商確定。
3、非乙方收取的查證費、調查費用、法院或其他政府機關收取的各項費用由甲方承擔。
4、乙方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過程中所需的上海市外差旅費等由甲方據實支付。
5、乙方每年為甲方提供上述服務的有效工作時間不超過__小時(另行收費部分除外),超過部分另行收費。有效工作時間由甲乙雙方共同確認。
五、乙方指派的律師在完成法律顧問工作中,應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在授權范圍內,獨立提供法律服務。乙方指派的律師不得超越代理權限。
六、乙方應對其所指派的律師負責日常管理。重大、復雜、疑難案件應 由乙方集體討論決定。
七、乙方指派的律師因故不能履行工作時,應另行指派律師替代。
八、乙方及其指派律師應對其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務過程中所獲悉的甲方商業秘密、不宜公開的情況及甲方雇員的個人隱私負有保密義務。
九、甲乙雙方應全面履行本合同,若甲方不按時支付法律顧問費,應承擔違約責任,乙方有權中止提供法律服務并解除本合同,所收取律師費用不予退還;若乙方指派律師因過錯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經有關機構認定后,乙方將在其所收律師服務費的范圍內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十、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若甲方單方面解除合同,甲方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乙方,并視乙方已經全部完成本合同項下法律顧問工作;合同有效期屆滿前一個月內甲方可以提出書面文件終止續期,否則合同自動續期一年;若乙方單方面解除合同,乙方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并退還所收律師費用。若需變更本合同條款,應事先征得對方書面同意。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可交由上海市仲裁委員會解決。
十二、本合同條款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此詮釋。
十三、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學校法律顧問聘書 篇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中小企業法律創業法律服務律師團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以及《中小企業創業法律服務計劃》,雙方方就聘請創業法律顧問事宜,訂立協議如下:
第一條 律師團指派律師__________________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服務方式:“團隊負責,專人聯系”,律師團以一個團隊承擔本計劃中的法律服務,保證任何一個企業案件,都有兩個以上律師提供服務,使企業能及時有效的獲得法律服務。
第二條 服務目標:以事先防范為主,事后補救為輔,通過參與甲方經營管理決策,努力將甲方在法律方面的經營風險降低到最低限度。
第三條 工作職責
1.為企業草擬、制訂、審查或修改合同,同時逐步健全企業合同制度,預防合同糾紛。(協議期限內免費)
2.通過解答咨詢或出具法律意見書的方式解答企業在日常經營中所發生的法律問題;(協議期限內免費)
3.對企業的內部治理機構進行研究,幫助引導企業建立和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尋找適合企業發展的管理框架模式,使其依法運作,并依法規范企業的管理行為;(協議期限內免費)
4.對企業勞動合同及員工管理提出法律意見,規范勞動關系,維護企業和員工的利益。(協議期限內免費)
5.當企業可能面臨糾紛時,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律師函,或參與相關糾紛的調解;(協議期限內免費)
6.代理企業參加訴訟、仲裁、依法舉報犯罪,維護企業合法權益。(除律師事務所基本受理費__________元外,費用按照律師收費標準減半收費)
7.法律顧問異地辦案差旅費應由甲方及時予以報銷,訴訟、非訴訟活動中法院、工商局、勞動仲裁委員會等部門所收取的法定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四條 為了使法律顧問能依法執行職務和更好地提供法律幫助,甲方應將企業設置專人負責與律師團聯系。
第五條 甲方應配合乙方開展的課題研究,為課題研究提供相關的資料。
第六條 服務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七條 違約條款
甲方與乙方應嚴格按本 合同約定履行,雙方不能擅自解除本合同。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律師: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中小企業創業法律顧問聘請合同
中小企業創業法律顧問聘請合同
學校法律顧問聘書 篇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甲方擬已進行項目,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律師法》等有關法律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作為項目的專項法律顧問。
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乙方的服務范圍
乙方律師的服務內容包括:_________________
1、解答擬已進行的項目(下稱“本項目”)的法律咨詢;
2、應甲方要求,參與同相關部門和當事方的磋商、談判,審查甲方與其他當事方的合同,維護甲方利益;
3、起草、審查或者修改因本項目而需簽訂的各種協議、合同等法律文件,對存在問題的相關條款、內容提出法律建議或者處置措施;
4、對本項目涉及到的(如有)土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使用權、知識產權、稅務、債權債務確認等事項進行規范并提出法律建議或者處置措施;
5、對本項目涉及的行政規章、行政規范的實施,提出法律意見;
6、對與本項目相關的法律事實進行盡職調查;
7、根據本項目相關行政部門的要求代甲方草擬申請、呈批文件;
8、審核甲方提供的申請文件及相關材料,依據法律和法規的要求提出法律建議或者處置措施;
9、審核甲方全部申請文件和相關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如有需要則出具法律意見書;
10、雙方根據本項目實施情況具體情況商定修改、增加的服務內容。
第二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為有能力從事此專項服務的律師事務所;
2、乙方委派鞏宏律師作為甲方本項目專項法律顧問,甲方同意上述律師指派其他律師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務工作,但乙方更換上述專項法律顧問應取得甲方認可;
3、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所列法律事務工作;
4、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法律作出的判斷,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5、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后,在工作計劃列明的期限內及時完成委托事項,并應甲方要求通報工作進展情況;
6、乙方律師在擔任專項法律顧問期間,不得為甲方員工個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詢意見;
7、乙方律師在本合同期內或雙方約定的期間內,對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動,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8、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商業秘密和與本項目有關的非公開的信息、資料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9、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根據律師事務所檔案管理規定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第三條甲方的義務
1、依照法律、法規的要求,真實、完整和及時地向乙方提供與本項目有關的各種情況、文件、資料;
2、甲方應當為乙方律師辦理法律事務提出明確、合理的要求;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指定為法律顧問的聯系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系人應當通知法律顧問;
5、甲方有權利對委托事項作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基于商業考慮或者未根據接受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自行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法律顧問費
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費總額為元人民幣,支付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
(一)一次性支付。在本合同簽定之日后日內支付。
(二)分期支付:_________________
1、本合同生效后日內支付元人民幣;
2、本合同生效日內或完成工作任務支付元人民幣;
3、項目有關法律文書完成后日內支付元人民幣;
4、項目法律事務完成之日內支付元人民幣。
(三)按實際工作小時計時收費。每工作小時收費元,每日內結算一次。
非因乙方原因,甲方項目未能實現或成立時,甲方不得拒絕支付前款第項收費,或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前款總顧問費的%.
乙方戶名:_________________濮陽律師事務所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濮陽市商業銀行
賬號:_________________
法律顧問費以到達上述賬號為收訖,且乙方對所有收費均提供正式發票。
本合同到期終止后或者提前解除的,應當由雙方書面確認并結清有關費用。
第五條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由甲方承擔:_________________
1、相關行政、司法、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濮陽市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復印費、長途通訊費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費用。
乙方律師應當本著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工作費用。
第六條合同的解除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_________________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作為甲方專項法律顧問的律師的;
2、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3、違反第二條第6-9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的委托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職業道德的;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資料有虛假、誤導、隱瞞、重大遺漏及其他違規行為,致使乙方律師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務的;
3、甲方逾期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第七條違約責任
乙方違約不提供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第二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顧問費。
乙方律師因工作延誤、失職導致甲方蒙受損失,或者違反第二條第6-9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乙方應當通過所其投保的職業保險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因甲方、其他中介機構或者證券主管部門等原因造成乙方律師工作不能按期完成,乙方不承擔責任。
甲方不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顧問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資料有虛假、誤導、隱瞞、重大遺漏及其他違規行為,導致乙方律師出具的法律文件出現錯誤或者遺漏,并導致乙方或者乙方律師受到處罰或者導致第三人向乙方追償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律師法》、《民事訴訟法》、《仲裁法》等法律。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第九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壹份存卷,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自年月日之日起生效,自乙方律師完成本項目法律服務或雙方解除本合同時止。
第十條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扉頁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當日視為送達。
第十一條其他特別約定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學校法律顧問聘書 篇13
甲方:
乙方:
甲方為,特委托乙方作為其法律顧問,為其提供約定的法律服務;乙方愿意接受甲方之委托,為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其他有關法規,甲方聘請乙方擔任法律顧問,雙方特訂立本合同如下:
第一條法律顧問服務人員
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請,擔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并指派______律師為具體承辦律師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第二條法律顧問服務范圍
一、就甲方生產、經濟、管理方面的重大決策提供意見,或者應甲方的要求,從法律上對其決策事項進行論證,提供依據;
二、審核、修改甲方在生產、經營、管理及對外聯系活動中的合同、協議、章程等有關法律文件和規章制度;草擬甲方在上述活動重要法律文件_____次;
三、參與處理甲方尚未形成訴訟的民事經濟行政爭議或其它重大糾紛_____次;
四、代理參加民事、經濟、行政訴訟和仲裁;
五、參加經濟項目談判,提供咨詢服務,審核或準備談判所需的各類法律文件;
六、提供與甲方生產、經營、管理活動有關的法律信息;
七、就業務生產、經營、管理和對外聯系中的有關問題,提供法律建議;
八、協助甲方有關部門對干部職工進行法制宣傳教育和法律培訓_____次;
九、辦理甲方委托辦理的其它法律事務,包括但不限于出具法律意見書,見證書等;
十、受甲方的委托出具律師函_____次及無限次電話咨詢。
甲方就上述(四)、(五)、(九)項委托乙方,仍應另行簽訂合同。
第三條法律顧問服務方式
甲方預約乙方提供服務時,應事先與乙方約定具體服務時間。
甲、乙雙方確定,甲方通過下列方式聯系乙方:
法律顧問承辦律師:______律師
承辦律師如遇出差、出庭或者其他緊急事件,暫時無法為甲方提供服務時,可安排乙方其他律師向甲方提供服務。
第四條服務費標準與相關費用的約定
一、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每年人民幣______元(大寫:人民幣元整)。
二、甲方每一年向乙方付費,即本合同履行之日起當日內向乙方支付一年法律顧問費。
三、乙方提供本合同第二條第(四)、(五)(九)項的服務以及需異地出差的,雙方需另簽訂委托合同,甲方需另行支付的律師費可享受相當優惠。
四、乙方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務、辦理甲方委托的事項時,甲方應承擔乙方為提供法律服務所實際支出的相關費用(包括通訊費、查檔費、差旅費等)。
第五條甲乙雙方之責任
一、甲方委托事項必須真實、合法,并為乙方的服務提供必要的資料和工作方便;
二、乙方必須認真辦理甲方的委托事項,保守在服務中知悉的商業秘密和其他非對外信息,切實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第六條合同有效期、生效條件及解約條件
本合同有效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滿時,如雙方無異議,在簽訂確認書后本合同得以順延一年。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后生效。
合同有效期間,任何一方需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對方,并賠償對方相當于兩個月法律顧問費的損失。
第七條爭議解決
有關本合同的任何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應在______區人民法院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第八條其他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的任何變更、補充,需另行簽訂書面協議。
甲方:
乙方: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______年月_日
學校法律顧問聘書 篇14
(以下簡稱甲方)因工作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聘請(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為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二、法律顧問工作范圍:
1.為甲方解答法律問題,必要時提供法律意見。
2.協助草擬、修改、審查合同和有關法律意見。
3.接受甲方委托,參與經濟合同談判。
4.接受甲方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活動。
5.應甲方要求,向職工進行法制宣傳教育。
6.接受甲方委托,辦理其他法律事務。
三、律師的工作時間、地點,根據甲方的提議,隨時聯系約定。
四、甲方向乙方每月繳納聘請律師費元,律師費用按年(季、月)繳納。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以及項目談判,收費按規定另議。
五、律師受甲方委托,外出差旅費由甲方支付。
六、甲方應向律師提供與業務有關的情況、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期限為年。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甲方電話: 乙方電話:
地址: 地址: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地:
學校法律顧問聘書 篇1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北京市________律師事務所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01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01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擬向社會發行股票并申請________股上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證券法》、《公司法》和《律師法》等有關法律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作為股票發行上市的專項法律顧問。
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的服務范圍
乙方律師的服務內容包括:
1.解答甲方股票發行上市的實質條件和申報程序等方面的法律咨詢;
2.應甲方要求,參與同承銷商的磋商、談判,審查甲方與其他中介機構的合同,維護甲方利益;
3.起草、審查或者修改甲方公司章程和各種專項協議,對存在問題的相關條款、內容提出法律建議或者處置措施;
4.對土地使用權、房屋、知識產權、稅務、債權債務確認等事項進行規范并提出法律建議或者處置措施;
5.對關聯交易、同業競爭事項進行規范并提出法律建議或者處置措施;
6.對資產重組、收購兼并事項進行規范并提出法律建議或者處置措施;
7.對甲方及其下屬子公司進行盡職調查和規范工作;
8.審查招股說明書、承銷協議等法律文件;
9.審核甲方提供的申請文件及相關材料,依據法律和法規的要求提出法律建議或者處置措施;
10.審核全部申請文件和相關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之后,出具法律意見書;
11.協助解決和處理證券主管部門對本次發行提出的相關要求與問題;
12.雙方根據本次股票發行上市具體情況商定修改、增加的服務內容。
第二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為司法部、中國證監會批準從事證券法律業務的律師事務所;
2.乙方委派________、________律師作為甲方本次股票發行上市的專項法律顧問,甲方同意上述律師指派其他律師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務工作,但乙方更換上述專項法律顧問應取得甲方認可;
3.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所列法律事務工作;
4.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法律作出的判斷,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5.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后,在工作計劃列明的期限內及時完成委托事項,并應甲方要求通報工作進展情況;
6.乙方律師在擔任專項法律顧問期間,不得為甲方員工個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詢意見;
7.乙方律師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動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8.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商業秘密和與本次股票發行上市有關的非公開的信息、資料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9.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第三條 甲方的義務
1.依照法律、法規的要求,真實、完整和及時地向乙方提供與本次股票發行上市有關的各種情況、文件、資料;
2.甲方應當為乙方律師辦理法律事務提出明確、合理的要求;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指定________為法律顧問的聯系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系人應當通知法律顧問;
5.甲方有責任對委托事項作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 法律顧問費
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費總額為________萬元人民幣,支付方式為:
1.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日內支付_________元人民幣;
2.股份公司輔導完成后________日內支付_________元人民幣;
3.法律意見書和律師工作報告出具后________日內支付_________元人民幣;
4.股票上市后________日內支付_________元人民幣。
非因乙方原因,甲方股票發行上市未能獲準時,甲方不得拒絕支付前款所有法律顧問費;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前款第4項法律顧問費減按50%支付。
乙方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到期終止后或者提前解除的,應當由雙方書面確認并結清有關費用。
第五條 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北京市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復印費、長途通訊費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費用。
乙方律師應當本著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工作費用。
第六條 合同的解除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作為甲方專項法律顧問的律師的;
2.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3.違反第二條第6-9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范的;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資料有虛假、誤導、隱瞞、重大遺漏及其他違規行為,致使乙方律師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務的;
3.甲方逾期________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第二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顧問費。
乙方律師因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或者違反第二條第6-9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乙方應當通過所其投保的執業保險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因甲方、其他中介機構或者證券主管部門等原因造成乙方律師工作不能按期完成,乙方不承擔責任。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顧問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資料有虛假、誤導、隱瞞、重大遺漏及其他違規行為,導致乙方律師出具的法律文件出現錯誤或者遺漏,并導致乙方或者乙方律師受到處罰或者導致第三人向乙方追償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律師法》、《民事訴訟法》、《仲裁法》等法律。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或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提交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或者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北京市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之日起生效,自乙方律師完成本次股票發行上市任務為止。
第十條 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扉頁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當日視為送達。
甲方: 乙方:北京市__律師事務所
代表: 代表:
學校法律顧問聘書 篇16
甲方:
乙方:____律師事務所
因甲方工作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甲方聘請乙方律師擔任常年法律顧問,經雙方協議,簽訂本合同。
一、乙方指派___律師擔任甲方常年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
二、本合同的有效期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共年,期滿如需續聘,另行協議。
三、甲方每年向乙方支付顧問費元,支付時間為:
四、乙方指派律師受托為甲方辦理下列法律事務:
解答法律咨詢,提供法律意見;
指導、協助甲方草擬、審查和修改法律文件或法律事務文書;
提供法律信息;
協助進行涉外或國內重大經濟合同、經濟項目談判,調解和非訴談判;
就經營決策前的法律問題,進行可行性研究,就經營決策中的法律問題,提出法律意見,就經營決策后的法律問題,提出法律補救方案;
進行法律風險、經濟風險預測,排除法律障礙;
代理訴訟或仲裁重大、復雜的訴訟案件;
代理公司登記、注冊、資產評估、產權界定、資產重組、商標事務、專利權及知識產權保護事務及公證事務;
協助建立健全各種規章制度;
對甲方工作人員進行法制宣傳教育,為甲方培養法律人才。
五、乙方指派人員辦理第四條第項事務時,甲方應另行支付代理費,費用數額和支付方式參照北京市藍鵬律師事務所收費標準由雙方另行協商。
六、甲方應為律師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包括:
律師可以查閱與承辦事務有關的文件和資料并留有必要的復印件,原件由甲方自行保管;
了解甲方在生產、經營、管理中的及對外活動中的有關情況;
列席甲方在生產、經營、管理和對外事務的有關會議;
為乙方提供必須的辦公、交通及其它工作條件和便利,如需外出,差旅費由甲方承擔。
七、乙方所指派人員采用下列第項的方式為甲方提供服務:
定期上門服務;
甲方有事約請;
指派專人坐班;
定期上門服務與甲方有事約請相結合。
八、乙方指派律師因故無法履行職責時,應及時另外指定人員履行本合同。
九、乙方應盡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不得從事任何損害甲方合法權益的行為,擔任法律顧問的律師必要時可帶-2名助手協助工作。
十、如因乙方的過錯行為損害甲方的合法權益,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十一、甲方應按時按約定數額交納顧問費,乙方已收費用在任何條件下不予退還;如果甲方拖欠顧問費,乙方有權追收本合同約定的全部費用并追繳拖欠費用的百分之十的違約金。
十二、甲方應預付受聘方的律師及其助手辦理法律事務所需的費用。該費用包括但不限于鑒定費、翻譯費、查檔費、公證費、證據復制費、非法規資料費、郵政費、長途電話費、市內計程車費、往北京城八區以外地方的交通食宿費等價外費用以及代聘方支付的其他費用。聘方應向法院等國家機關交納的訴訟費等規費,聘方應及時另行支付
十二、本合同的各條內容,由雙方平等自愿商定;本合同的變更或解除須經雙方協商一致,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自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授權代表:
簽訂日期:
乙方:____律師事務所
授權代表:
簽訂日期:
學校法律顧問聘書 篇17
聘請經濟與法律顧問合同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甲方因業務工作需要,聘請乙方擔任經濟和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擔任甲方常年經濟和法律顧問。
二、經濟、法律顧問應每月與甲方聯系二至三次。甲方遇有急需解決的事宜,可隨時與乙方聯系。
三、法律顧問的工作范圍
1.經濟和法律咨詢,就甲方決策、經營、管理中的重大事項提供法律意見和建議;
2.應甲方要求草擬、審查、修改法律事務文書;
3.指導或代理甲方參與經濟、貿易、科技等項目考察、論證、商務談判、簽約;
4.代理甲方參與調解、仲裁和訴訟活動;標的數額3萬元以上的,應另訂委托合同,乙方按規定收費;
5.幫助甲方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提高決策、經營和管理水平,為甲方培養合同和其他法律人才。
四、顧問費為每年________元。
五、本合同有效期____年。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滿,甲方需繼續聘請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同意可續訂合同。解除合同,須經雙方協商同意。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學校法律顧問聘書 篇1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中小企業法律創業法律服務律師團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以及《中小企業創業法律服務計劃》,雙方方就聘請創業法律顧問事宜,訂立協議如下:
第一條 律師團指派律師__________________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服務方式: “團隊負責,專人聯系”,律師團以一個團隊承擔本計劃中的法律服務,保證任何一個企業案件,都有兩個以上律師提供服務,使企業能及時有效的獲得法律服務。
第二條 服務目標:以事先防范為主,事后補救為輔,通過參與甲方經營管理決策,努力將甲方在法律方面的經營風險降低到最低限度。
第三條 工作職責
1、為企業草擬、制訂、審查或修改合同,同時逐步健全企業合同制度,預防合同糾紛。(協議期限內免費)
2、通過解答咨詢或出具法律意見書的方式解答企業在日常經營中所發生的法律問題;(協議期限內免費)
3、對企業的內部治理機構進行研究,幫助引導企業建立和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尋找適合企業發展的管理框架模式,使其依法運作,并依法規范企業的管理行為;(協議期限內免費)
4、對企業勞動合同及員工管理提出法律意見,規范勞動關系,維護企業和員工的利益。(協議期限內免費)
5、當企業可能面臨糾紛時,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律師函,或參與相關糾紛的調解;(協議期限內免費)
6、代理企業參加訴訟、仲裁、依法舉報犯罪,維護企業合法權益。(除律師事務所基本受理費__________元外,費用按照律師收費標準減半收費)
7、法律顧問異地辦案差旅費應由甲方及時予以報銷,訴訟、非訴訟活動中,法院、工商局、勞動仲裁委員會等部門所收取的法定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四條 為了使法律顧問能依法執行職務和更好地提供法律幫助,甲方應將企業設置專人負責與律師團聯系。
第五條 甲方應配合乙方開展的課題研究,為課題研究提供相關的資料。
第六條 服務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七條 違約條款
甲方與乙方應嚴格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雙方不能擅自解除本合同。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律師: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 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 日
學校法律顧問聘書 篇19
甲方:
乙方:
甲方因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為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委派律師____________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法律幫助,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二、法律顧問工作范圍:
1.為甲方解答法律問題,必要時提供法律意見;
2.協助草擬、修改、審查合同和有關法律意見;
3.接受甲方委托,參與合同談判;
4.接受甲方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活動;
5.接受甲方委托,辦理其他法律事務。
三、律師的工作時間、地點,根據甲方的提議,隨時聯系約定。
四、甲方向乙方每年繳納聘請律師費______________元。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以及項目談判,收費按規定另議。
五、律師受甲方委托外出,差旅費由甲方支付。
六、甲方應向律師提供與業務有關的情況、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期限為____________年。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學校法律顧問聘書 篇20
聘請經濟與法律顧問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業務工作需要,聘請乙方擔任經濟和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擔任甲方常年經濟和法律顧問。
二、經濟、法律顧問應每月與甲方聯系二至三次。甲方遇有急需解決的事宜,可隨時與乙方聯系。
三、法律顧問的工作范圍
1.經濟和法律咨詢,就甲方決策、經營、管理中的重大事項提供法律意見和建議;
2.應甲方要求草擬、審查、修改法律事務文書;
3.指導或代理甲方參與經濟、貿易、科技等項目考察、論證、商務談判、簽約;
4.代理甲方參與調解、_____和訴訟活動;標的數額3萬元以上的,應另訂委托合同,乙方按規定_____;
5.幫助甲方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提高決策、經營和管理水平,為甲方培養合同和其他法律_____。
四、顧問費為每年________元。
五、本合同有效期____年。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滿,甲方需繼續聘請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同意可續訂合同。解除合同,須經雙方協商同意。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學校法律顧問聘書 篇21
甲方:
乙方:
甲方為 ,特委托乙方作為其法律顧問,為其提供約定的法律服務;乙方愿意接受甲方之委托,為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其他有關法規,甲方聘請乙方擔任法律顧問,雙方特訂立本合同如下:
第一條 法律顧問服務人員
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請,擔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并指派 ______ 律師為具體承辦律師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第二條 法律顧問服務范圍
一、就甲方生產、經濟、管理方面的重大決策提供意見,或者應甲方的要求,從法律上對其決策事項進行論證,提供依據;
二、審核、修改甲方在生產、經營、管理及對外聯系活動中的合同、協議、章程等有關法律文件和規章制度;草擬甲方在上述活動重要法律文件_____次;
三、參與處理甲方尚未形成訴訟的民事經濟行政爭議或其它重大糾紛_____次;
四、代理參加民事、經濟、行政訴訟和仲裁;
五、參加經濟項目談判,提供咨詢服務,審核或準備談判所需的各類法律文件;
六、提供與甲方生產、經營、管理活動有關的法律信息;
七、就業務生產、經營、管理和對外聯系中的有關問題,提供法律建議;
八、協助甲方有關部門對干部職工進行法制宣傳教育和法律培訓_____次;
九、辦理甲方委托辦理的其它法律事務,包括但不限于出具法律意見書,見證書等;
十、受甲方的委托出具律師函_____次及無限次電話咨詢。
甲方就上述(四)、(五)、(九)項委托乙方,仍應另行簽訂合同。
第三條 法律顧問服務方式
甲方預約乙方提供服務時,應事先與乙方約定具體服務時間。
甲、乙雙方確定,甲方通過下列方式聯系乙方:
法律顧問承辦律師: ______ 律師
電 話:
傳 真:
手 機:
電子郵件:
承辦律師如遇出差、出庭或者其他緊急事件,暫時無法為甲方提供服務時,可安排乙方其他律師向甲方提供服務。
第四條 服務費標準與相關費用的約定
一、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每年人民幣 ______ 元(大寫:人民幣 元整)。
二、甲方每一年向乙方付費,即本合同履行之日起當日內向乙方支付一年法律顧問費。
三、乙方提供本合同第二條第(四)、(五)(九)項的服務以及需異地出差的,雙方需另簽訂委托合同,甲方需另行支付的律師費可享受相當優惠。
四、乙方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務、辦理甲方委托的事項時,甲方應承擔乙方為提供法律服務所實際支出的相關費用(包括通訊費、查檔費、差旅費等)。
第五條 甲乙雙方之責任
一、甲方委托事項必須真實、合法,并為乙方的服務提供必要的資料和工作方便;
二、乙方必須認真辦理甲方的委托事項,保守在服務中知悉的商業秘密和其他非對外信息,切實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第六條 合同有效期、生效條件及解約條件
本合同有效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滿時,如雙方無異議,在簽訂確認書后本合同得以順延一年。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后生效。
合同有效期間,任何一方需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對方,并賠償對方相當于兩個月法律顧問費的損失。
第七條 爭議解決
有關本合同的任何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應在______區人民法院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第八條 其他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的任何變更、補充,需另行簽訂書面協議。
甲 方: 乙 方: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本合同簽訂于______年 月_ 日
學校法律顧問聘書 篇2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以及《中小企業創業法律服務計劃》,雙方方就聘請創業法律顧問事宜,訂立協議如下:
第一條律師團指派律師__________________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服務方式:“團隊負責,專人聯系”,律師團以一個團隊承擔本計劃中的法律服務,保證任何一個企業案件,都有兩個以上律師提供服務,使企業能及時有效的獲得法律服務。
第二條服務目標:以事先防范為主,事后補救為輔,通過參與甲方經營管理決策,努力將甲方在法律方面的經營風險降低到最低限度。
第三條工作職責
1、為企業草擬、制訂、審查或修改合同,同時逐步健全企業合同制度,預防合同糾紛。(協議期限內免費)
2、通過解答咨詢或出具法律意見書的方式解答企業在日常經營中所發生的法律問題;(協議期限內免費)
3、對企業的內部治理機構進行研究,幫助引導企業建立和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尋找適合企業發展的管理框架模式,使其依法運作,并依法規范企業的管理行為;(協議期限內免費)
4、對企業勞動合同及員工管理提出法律意見,規范勞動關系,維護企業和員工的利益。(協議期限內免費)
5、當企業可能面臨糾紛時,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律師函,或參與相關糾紛的調解;(協議期限內免費)
6、代理企業參加訴訟、仲裁、依法舉報犯罪,維護企業合法權益。(除律師事務所基本受理費__________元外,費用按照律師收費標準減半收費)
7、法律顧問異地辦案差旅費應由甲方及時予以報銷,訴訟、非訴訟活動中法院、工商局、勞動仲裁委員會等部門所收取的法定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四條為了使法律顧問能依法執行職務和更好地提供法律幫助,甲方應將企業設置專人負責與律師團聯系。
第五條甲方應配合乙方開展的課題研究,為課題研究提供相關的資料。
第六條服務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七條違約條款
甲方與乙方應嚴格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雙方不能擅自解除本合同。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律師: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