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管理協議(非住宅)(精選19篇)
物業管理協議(非住宅) 篇1
甲方:______有限公司(管理服務者)
乙方:_______(業主/物業使用人),身份證號:________
為了維護_________廣大經營者的共同利益、正常的經營管理秩序和商譽,統一規范經營者的經營行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特簽訂本協議,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享有對_________實施統一經營管理、物業管理的權利,對管理范圍的場地、設備、設施、環境衛生、治安消防、經營秩序及各項經營活動等事務全權實施管理,維護_________的正常運行。
2.依據有關的法律、法規,制定和修改_________的各項規章制度。
3.甲方享有依法向乙方收取物業管理費、公共設施維修基金,經營行為保證金、公共能源及相關費用等權利。
乙方不按規定交納相關費用,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每逾期一天3‰的滯納金,逾期20天不繳納的,甲方不再有義務提供各種管理服務,對所欠費用可采取催繳和強制措施,直至訴諸法律。
4.尊重乙方自主經營的權利,不干涉乙方正當的經營活動。
5.有權采取各種有效措施制止違反國家法律、政策和經營管理協議之行為。
6.在不影響整體經營布局的情況下,可利用部分空地、墻面等處從事經營活動,收益用于市場推廣。
7.依法行使政府職能部門委托的權利,接受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指導,接受業主/物業使用人對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聽取合理化建議和意見,不斷改進工作。
8.甲方可委托專業物業管理公司從事部分物業管理工作。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在《商品房買賣合同》中約定經營范圍內的依法自主經營權,服從甲方統一管理及整體的業態的統一規劃、統一布局,自覺配合甲方組織的促銷活動,維護_________的整體形象。
2.自覺遵守_________的各項規章制度、辦法和規定,按時足額向甲方繳納物業管理費及各種相關費用。
3.嚴格遵守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保護消費者的利益,執證經營,依法納稅、交繳工商行政管理費。
4.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消防演練和培訓,確保經營區域的消防安全,并承擔相應的消防責任。
5.對經營銷售的商品自覺建立質量保證體系,確保銷售商品不損害消費者的利益。
6.對店鋪承租人、使用人及訪客等違反_________管理制度所造成的損失、損害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7.自覺配合甲方做好日常事務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工作。
8.業主出租商鋪時,應事先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甲方,與甲方簽定《委托經營管理協議》,在與甲方簽訂該協議前,一切責任仍屬乙方責任。
9.承擔由乙方行為引起的一切民事責任。
二、各項費用標準及交納辦法
(一)裝修保證金
乙方如需要對店鋪進行裝修(租賃者需征得業主同意),必須按_________《業主/物業使用人裝修守則》規定,繳納裝修保證金,裝修需經甲方驗收合格后方可無息退還裝修保證金給乙方。
(二)物管費
按元/平方米/月(按建筑面積收取)每季度支付一次,提前15日收取。
(三)自用水、電費按乙方自掛表抄數收取獨立上繳;公共能源費按實際發生費用根據經營建筑面積比例據實分攤。
實行月計交繳。
(四)市場推廣費
根據實際需要,由甲方制定推廣、促銷方案,甲方代收的推廣費全部用于_________整體的營銷推廣。
計元/平方米/月(按建筑面積收取)。
(五)空調使用費
除乙方獨立安裝使用的情況外,由甲方根據空調使用當月總費用結合乙方場地面積大小,按比例收取。
(六)其他費用按相關規定辦理。
三、雙方約定遵守的市場管理公約
(一)經營秩序和經營行為的管理約定:
第一條乙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________的各項管理規定。
商品明碼標價,亮證亮照經營。
嚴禁經銷假冒偽劣商品和違禁物品。
第二條乙方承諾接受甲方管理人員的監督、檢查,不得擾亂市場秩序。
第三條乙方因商品質量問題與顧客發生的糾紛,需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____市商品交易市場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有關規定進行協商解決,不得與顧客發生爭吵、打架等行為,遇到糾紛時應主動妥善解決,協商不成應與對方到相關部門或甲方協調處理。
第四條乙方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____市商品交易市場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
做到文明經商、禮貌待客,嚴禁強買強賣、欺行霸市,維護_________的整體信譽。
第五條不得有使用大音量音響設備或高聲叫賣、張貼、追逐、打鬧、玩弄電梯等影響他人正常經營和玩弄公共財物的行為。
第六條不得有打牌、下棋、睡覺、酗酒、劃拳,以及赤膊等不文明行為。
第七條經營場地以店鋪門口為界,禁止在界外陳列商品,擺放商品展示模特兒(架)等任何物品,禁止任何占道行為。
第八條嚴格遵守規定營業時間,按時開門營業,并遵循:
1.未經甲方同意不得遲開門和早關門;
2.不得擅自中途或提前關門停業(超過3小時按歇業1天處理);
3.不得擅自歇業。
第九條乙方須遵守行業規定,嚴格維護全體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共同利益,不得詆毀其他商戶。
第十條乙方的電話、傳呼、手機號及通訊地址等聯系方式因申報內容不實或變化后未及時告知甲方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行負責。
若由此給他人造成一切損失的應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一條乙方從業人員應按規定向甲方管理部門申報,營業期間內需佩帶購物中心統一的《營業員證》,無證或佩帶他人證件不得從事經營活動事宜。
第十二條遵守國家和甲方有關變更物業的規定,乙方轉讓、抵押、出租、轉租、調換、與他人合用攤位,需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并登記備案。
(二)遵守甲方治安、消防管理的各項規定
第十三條乙方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61號令》、《____市消防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嚴禁在購物中心范圍內吸煙、動用明火及其他影響購物中心安全的行為。
第十四條不得收藏、攜帶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汽油、鞭炮等)等違禁物品。
禁止打架斗毆、無理取鬧、干擾管理人員工作等行為。
第十五條乙方捉獲違法分子不得自行處置,應及時通知并移交甲方。
第十六條嚴禁偷竊、挪用_________的公共設施、財產和他人物品等違法行為。
第十七條乙方有協助國家執法人員履行職權的義務,不得有阻撓國家執法人員執行公務,作偽證等違法行為。
第十八條乙方必須做好店鋪內的防火、防盜、防扒、防騙、防惡性案件和自然災害的自防工作,閉市和歇業時要收管好貨物并鎖好門窗。
閉市后不得私自進入購物中心取貨,如有特殊情況須進入的,應當由乙方本人辦理相關手續后與保安員一同進入本店鋪,并迅速離開,不得逗留。
第十九條嚴禁私自拆卸或損壞購物中心內的消防設施、設備和各種消防器材。
第二十條在非火災情況下,未經批準禁止移動和使用購物中心內所有的消防設施和器材。
第二十一條嚴禁在消防卷閘門附近擺放任何物件,嚴禁圈占消防栓或防火間距、堵塞、防礙消防通道。
(三)對購物中心機電設施設備的管理約定
第二十二條嚴禁動用送配電及照明設施,不得私自開關各電源、動力裝置以避免造成損壞。
第二十三條照明及其他設施嚴禁私自拆除、亂拉(接)、更改和增加用電負荷和線路。
第二十四條店鋪內電器設施發生故障,應向甲方提出報修,在甲方的監督下進行修理或由甲方進行修理、更換并按規定繳納委托維修費。
第二十五條購物中心電梯(電扶梯)運行時,需嚴格遵守“乘坐須知”:
1.未經管理部門同意,不得使用客運電梯和電扶梯運載貨物和其他雜物;
2.電扶梯運行期間禁止反向行走、嬉戲和跑躍,停運期間禁止行走;
3.14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乘坐電梯須有監護人陪同;
4.乘坐電扶梯時,頭手身體嚴禁超出扶梯外,以免發生事故;
5.禁止向電梯上丟拋包裝箱(袋)等廢棄物,禁止攜帶超長物(1.5以上)棍棒、桿等物件乘坐電扶梯;
6.電扶梯運行期間,非緊急情況不得擅自使用停止電(扶)梯運行按鈕;
7.使用電梯運載貨物時,需聽從電梯操作人員指揮,不得超載,進出貨物時應避免損壞電梯的行為。
第二十六條店鋪內預留的電話線路及附屬設施,乙方有關人員不得私自拆、改、挪用甚至偷竊。
安裝電話開通后,應自覺遵守電信部門的有關規定和甲方有關的專項管理規定。
第二十七條乙方電話出現故障,應請電信部門維修或向甲方管理人員提出委托維修,不得私自拆修。
第二十八條空調運行期間,購物中心外沿的窗戶需關閉,乙方不得擅自調整及用物體擋住進出風口,確因需要調整可向甲方管理部門提出書面申請,經同意后方可。
(四)清潔衛生管理約定
第二十九條禁止隨地吐痰,亂扔瓜皮紙屑,亂倒污水,亂扔包裝物、食品盒殘渣等有損清潔衛生的行為。
第三十條自覺維護購物中心的環境衛生,依照規定定時對店鋪門、燈箱、柱等處進行清潔大掃除。
(五)對其它方面的管理規定
第三十一條甲方對店鋪的統一裝修和設施設備的統一安裝,乙方不得擅自拆卸、增添、移動。
第三十二條開業后乙方需要對店鋪進行裝修的,需書面提出裝修申請并經批準,在完清手續后嚴格按照業主/物業使用人《裝修守則》的規定在閉市后入場進行施工并做好防噪處理,不得影響周邊經營和生活。
第三十三條因房屋、設施、設備等故障必須及時搶修,需乙方讓出經營場地時,乙方須無條件配合。
因城市建設、市場改造需要拆遷或停止使用場地設施,乙方須無條件服從配合。
第三十四條不得擅自撕扯、涂污、毀損甲方設置的封條、通知、宣傳、告示,不得損壞移動各種告示、警示牌、導向牌。
第三十五條嚴禁攜帶各種寵物、家禽等進出購物中心。
第三十六條乙方依照規定,須按時向甲方繳納各項應付費用,不得拖欠。
第三十七條乙方家屬、來訪客人、雇用的臨時工(如營業員、搬運工、保姆等)或乙方店鋪的承租人或使用人違反本協議規定的,概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四、違約責任
第三十八條凡有違反有關規定,乙方須向甲方支付100元-1000違約金并承擔全額賠償責任。
超過規定期限加收滯納金(3‰/日),超過三天仍未完清的可由甲方對乙方攤位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自乙方使用期滿完清有關手續退出商場當日為止。
六、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七、附則
《裝修守則》、《店鋪經營規范》、《治安消防安全責任書》、《裝修承諾書》為本協議有效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章:_______代表人簽章: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聯系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業管理協議(非住宅) 篇2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業主或業主管理委員會)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物業管理公司)
為加強_________(物業名稱)的物業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設施的正常使用,為業主創造優美、整潔、安全、方便、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建設部第33號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區管理辦法》等國家、地方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對_________(物業名稱)實行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物業管理內容
1.物業基本情況
(1)物業類型:_________。
(2)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號。
(3)四至:東_________,南_________,西_________,北_________。
(4)占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5)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2.委托管理事項
(1)房屋建筑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梁、柱、內外墻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墻面、樓梯問、走廊通道、門廳、設備機房、)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體共用設施設備(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干線、供暖鍋爐房、加壓供水設備、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中水系統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運行服務。
(3)本物業規劃內附屬物業管理范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自行車房棚、停車場)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4)本物業規劃內的附屬配套服務設施(網球場、游泳池、商業網點)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5)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6)交通、車輛行駛及停泊。
(7)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財產保險保管責任)。
(8)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9)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10)法規和政策規定及授權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項。
第二條委托物業管理形式
承包經營,自負盈虧。
第三條物業管理服務費用和住宅公共維修基金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按政府規定的標準向業主(住用戶)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積_________元;
(2)按雙方協商的標準向業主(住用戶)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積_________元;
(3)由甲方按統一標準直接支付給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積_________元。
2.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按政府規定的標準調整;
(2)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上調;
(3)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下調;
(4)按每年當地政府公布的物價漲跌幅度調整;
(5)按雙方議定的標準調整_________。
3.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
(1)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的歸集、使用和管理按政府有關文件執行。
(2)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不敷使用時,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或物業管理委員會研究決定,按建筑面積比例向產權人續籌或由產權人按實分攤。
(3)產權人在出售、轉讓或饋贈其單元或因其他原因房屋產權轉移時,所繳交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不予退還,隨房屋所有權同時過戶。
4.乙方在接管本物業中發生的前期管理費用_________元,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
(2)由乙方承擔;
(3)在_________費用中支付。
5.因甲方責任而造成的物業空置并產生的管理費用,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由甲方承擔全部空置物業的管理成本費用,即每平方米建筑面積每月_________元;
第四條其他有償服務費用
1.車位及其使用管理服務費用:
(1)機動車:_________;
(2)非機動車:_________;
2.有線電視:_________;
第五條代收代繳收費服務
受有關部門或單位的委托,乙方可提供水費、電費、燃(煤)氣費、熱費、房租等代收代繳收費服務(代收代繳費用不屬于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收費標準執行政府規定。
第六條物業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七條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本合同規定甲方將住宅區委托乙方實行物業管理;
(2)監督乙方對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管理辦法撥付給乙方。
(3)按市政府規定的比例提供商業用房(總建設面積的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給乙方,按月租金_________元租用,并負責辦理使用手續;
(4)給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員工宿舍_________平方米),按月租金_________元租用;
(5)負責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區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7)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就物業管理的有關問題向乙方提出意見和建議。每半年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完不成第六條規定的目標和指標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有權終止合同;
(8)負責確定本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
(9)委托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和規章制度以及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予以罰款、責令停工、責令賠償經濟損失,以停水、停電等措施對無故不繳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業責任人進行催交、催改;
(10)協助乙方做好宣傳教育、文化活動,協調乙方與行政管理部門、業主間的關系;
(11)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2.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制訂本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
(2)遵守各項管理法規和合同規定的責任要求,根據甲方授權,對本住宅區物業實施綜合管理,確保實現管理目標、經濟指標,并承擔相應責任,自覺接受甲方檢查監督;
(3)根據住宅區內大、中修的需要制訂維修方案,報甲方審議通過后,從公用設施專用基金中領取所需的維修經費;
(4)接受甲方對經營管理過程中財務帳目的監督并報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住宅區管理部門報送一次財務報表,每三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布一次管理費收支帳目;
(5)對住宅區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變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區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
(6)乙方須本著高效、精干的原則在本住宅區設置管理機構和人員;
(7)建立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檔案并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8)負責測算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并向甲方提供測算標準與依據,嚴格按照甲方審議通過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
(9)有權依照甲方委托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物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規章制度進行處理;
(10)在管理期滿時向甲方移交全部專用房屋及有關財產、全部物業管理檔案及有關資料;
(11)開展卓有成效的社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2)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專項業務并支付費用,但不得將住宅區物業管理的整體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
第八條物業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
1.各項管理指標執行物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各項標準,要求住宅區在乙方接管后_________年內達到_________標準。
2.確保年完成各項收費指標_________元,合理支出_________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費的_________%作為經營收入。
第九條風險抵押
1.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幣_________元,作為風險抵押金。
2.乙方完成合同規定的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在合同期滿后三日內退還全部抵押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由于甲方過錯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雙倍返還抵押金并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4.如由于乙方過錯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乙方無權要求返還抵押金,并應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第十條獎罰措施
1.在各項管理目標、經濟指標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費如有節余,甲方按節余額_________%獎勵乙方。
3.如果甲方不完成應負的合同責任,由此而影響乙方的承包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或給乙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甲方應當給予補償或承擔相應責任。
4.如果乙方沒有完成合同責任或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應當責成乙方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處以人民幣_________元至_________元的罰款,直至終止合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5.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誤,造成住戶經濟損失或生活嚴重不便的,應當賠償甲方或業主及使用人的經濟損失。
第十一條合同更改、補充與終止
1.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各方如欲續訂合同,須于期滿前的_________個月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3.合同終止后,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標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承包管理。
第十二條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三條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秘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第十四條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并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后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五條通知
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六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八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物業管理協議(非住宅) 篇3
甲方:
甲方是指:
1、開發建設單位委托的物業管理企業;
2、公有房屋出售單位(產權單位)委托的物業管理企業。
乙方:
乙方是指購房人或承租人。
乙方所購買(租賃)的房屋基本情況:
房屋買賣(預售)合同、租賃合同編號為;房屋位置;戶型;建筑面積。
為規范房屋的裝修行為,保持房屋的整體質量和使用安全,保障全體業主和使用人的合法權益,根據《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的約定和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經協商達成本協議。
一、乙方在辦理入住手續時,需裝修房屋的應向甲方交納1000元裝修保證金。
二、乙方裝修房屋前,須向甲方辦理裝修登記手續并提出裝修設計方案。
三、甲方受理乙方裝修登記并審核同意裝修設計方案后,乙方方可施工。
四、裝修期間,施工人員憑甲方編發的出入證進出小區,并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乙方對裝修施工人員的行為及其后果承擔連帶責任。
五、裝修期間,甲方將派員按本協議對裝修進行監督管理,乙方應服從監督管理。
六、乙方保證施工人員每日時進入,時離開。裝修施工時間為每日上午時至時,下午時至時。
七、裝修時乙方須遵守以下規定:
1、禁止一樓住房下挖地面;
2、禁止拆改梁、板、柱、承重墻等房屋承重結構構件;
3、禁止隨意增加房屋荷載,尤其是樓面裝修不得使用超重材料等;
4、禁止不經批準拆改水電管線、采暖管線、煤氣管線、有線電視線路等附屬設施,如確需改動,須向甲方及有關部門提出申請。
5、經甲方及有關部門批準,同意乙方拆改水電管線、采暖管線、煤氣管線、有線電視線路等附屬設施時,乙方應保證線路及管道暢通,不得影響原有設施的整體功能及相鄰住戶的正常生活;
6、禁止使用超過環保規定的高噪聲電動工具;
7、房屋外掛設備如空調等須遵守甲方統一規定進行施工;
8、施工期間不得違反消防規定進行操作,否則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
9、公共場所、公共配套設施的裝修應經過市有關部門的審批后方可施工;
八、裝修垃圾由乙方負責清運。清運前用袋裝好放置在門洞一側,日產日清。委托甲方清運時,實行有償清運,有償清運費由乙方按元/噸支付。凡亂扔亂倒者,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九、乙方違反規定裝修時,甲方有權責令停工或恢復原狀。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拒不服從甲方監督管理的,乙方支付元的違約金。
十、因裝修施工或搬運裝修材料、器具等造成下水管道堵塞、滲漏、停電、損壞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造成他人財物損失和人身傷害等,由乙方負責修復和賠償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十一、因搬運、裝飾裝修原因確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應事先通知甲方,并在約定的期限內恢復原狀,按約定交納費用。造成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物業管理協議(非住宅) 篇4
甲方:住址:法人代表:身份證號:
乙方:住址:法人代表:身份證號:
本協議的條款設置建立在特定項目的基礎上,僅供參考。實踐中,需要根據雙方實際的合作方式、項目內容、權利義務等,修改或重新擬定條款。 為了擴大市場,提高經濟效益,塑造物業品牌,實現共同發展之目標。甲乙雙方經坦誠、友好協商,就物業管理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一、甲方同意乙方以甲方名義對外承接_________物業管理服務業務。業務范圍包括物業項目全委管理服務、單項物業服務及基于物業項目管理開展的多種活動。
二、甲方全力配合乙方基于業務開展而進行的參觀調研、投標活動、發票開具、勞動合同辦理等企業業務。
三、甲方同意條件具備的情況下設立分公司,自主經營管理乙方開展的物業相關業務。
四、雙方協商同意由甲方指派_________為乙方開展物業業務總協調人,授權其決策和處理乙方物業業務有關的全部事務。雙方同意根據業務需要由甲方派駐項目經理及財務人員,所派駐人員由甲方指派總負責人協調安排。
五、甲方負責分公司工商注冊、協助收費審批及行政部門手續辦理,辦理手續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支付。
六、在協議有效期內,乙方:
1、負責所開展物業服務(分公司業務)的收支經營并自負盈虧。
2、負責支付所開展業務(分公司業務)向稅務、工商等各類部門繳納的稅費和其他各類費用。
3、負責處理并承擔所開展業務(分公司業務)物業服務有關的全部經濟糾紛、員工勞動糾紛和其他所有糾紛導致的經濟責任。
4、甲方指派總負責人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甲方派駐參與乙方管理人員及財務人員的工資等費用由乙方直接支付。
七、本合同簽訂后乙方自行承接本合同所述物業項目,乙方就具體物業項目服務內容及標的額自行決策,前期運作所需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八、投標后簽署《物業服務合同》所約定期限內,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物業服務管理服務費_________,支付方式:《物業服務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管理服務費用,甲方開具內部收據。
九、甲方為乙方服務項目獨立設立財務賬目,物業服務方將物業服務費支付甲方賬戶后,乙方需持與物業服務相關的正式發票向甲方支取其賬戶費用。
十、本合同雙方嚴格按合同內容承擔相應權利義務,不得擅自違約。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雙方業務存續期間除以甲方名義同第三方簽署的合同廢止原因外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解除,擅自解除本合同方需向另一方支付物業服務費總額_________違約金。
十一、本協議的生效日期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雙方業務存續期間有效。
十二、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_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地址:聯系方式: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章)地址:聯系方式: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業管理協議(非住宅) 篇5
甲方:
乙方(業主):
身份證(護照)號碼:
地址:
電話:
郵政編碼:
(公司)名稱: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商品房買賣合同》編號:
類 型:
坐落位置:
單 元 號:
建筑面積:《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為 平方米
根據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雙方就乙方擬購買的富雅·國際生活廣場(以下簡稱“本物業”)竣工驗收交付使用后提供物業管理有關問題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建設單位廣西富雅投資有限公司選聘甲方為富雅·國際生活廣場 (即物業管理區域,以下簡稱“本園區”)提供前期物業服務,乙方同意當所購買的本園區內的 單位(以下簡稱“該物業”)交付后由甲方進行物業服務。雙方就前期物業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本園區內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維護、修繕,提供綠化、環境衛生、公共秩序、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維護物業管理服務;
2.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園區的物業管理制度、物業使用守則;
3. 實施物業承接查驗工作,并建立、健全本園區的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4.根據法律、法規及本園區臨時管理規約的要求,制止違反本園區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的行為;
5.可委托專業公司承擔本園區的專項管理與服務業務,但不得將本園區的全部物業管理一并委托給他人;
6.依據本協議向乙方收取物業服務費用及其他費用;
7.編制物業管理服務及財務年度計劃;
8.制訂本園區裝飾裝修制度;
9.不得擅自占用本園區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
第二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監督甲方的物業管理服務行為,就物業管理的有關問題向甲方提出意見和建議;
2.遵守本園區的臨時管理規約及相關的物業管理制度;
3.依據本協議向甲方交納物業服務費用和其他費用;
4.裝飾裝修房屋應事先告知甲方,并與甲方簽訂《富雅·國際生活廣場裝修管理協議》,同時應遵守《富雅·國際生活廣場裝修指南》以及法律、法規之有關規定;
5.非經相關行政部門審批,不得擅自改變該物業的使用功能;
6.不得占用、損壞本園區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不得拆改房屋主體結構、不得遷移用電裝置及加大用電負荷(如擅自接駁、改動)、不得改變原有固定設施設備;因搬遷、裝飾裝修等原因確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應事先得到甲方批準,在此過程中盡可能減少對其他業主的影響,并在約定的期限內恢復原狀,造成的損失,給予賠償;
7.轉讓該物業時,應事先通知甲方并結清各項費用,同時應明確告知受讓人本協議約定乙方的權利和義務,對共有部分享有的權利和應承擔的義務應一并轉讓,不得有所保留;
8.告知并監督該物業承租人、使用人、雇員及乙方訪客遵守本園區管理制度,并對該物業承租人、使用人、雇員及乙方訪客違反管理制度造成的損失、損害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9.該物業出租時,應同時將租賃合同和承租人身份證復印件交甲方備案,以便甲方進行管理;
10.乙方或毗連業主委托甲方對房屋毗連部位進行維修的,應給予甲方通行和維修的便利,并按比例承擔維修費用;房屋毗連部位確需維修而乙方拒絕維修的,乙方應承擔因延誤維修造成的損害賠償責任;
11.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物業的給排水、通風、采光、維修、通行、衛生、環保等方面的相鄰關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
12.乙方對專有部分享有的占有、使用、處分的權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損害其他業主的合法權益;對共有部分承擔的義務不得拒絕履行,也不得以放棄共有部分權利的形式拒絕履行義務;
13.若乙方為商鋪業主的,除遵守本條第1至12款的規定外,還需遵守如下規定:
1)必須合法經營,嚴禁從事非法和有害社會治安的活動;
2)商鋪裝修必須遵循《富雅·國際生活廣場裝修指南》及本園區其他管理規定,裝修工程必須符合消防要求;
3)安裝商鋪招牌時必須遞交書面設計方案,得到甲方允許后方可施工,不得在公共場所亂豎廣告招牌;
4)商鋪內不準存放易爆、易燃及有毒物品,同時配足滅火器;
5)嚴禁私自動用消防設施和在外墻布設用電線路;
6)消防、用電設施必須有專人負責管理,并配合甲方的電氣、消防設施檢查工作,一經發現問題,必須立即整改;
7)排煙、排污必須按有關規定排放和處理,不得影響其他住戶和園區環境美觀;
8)乙方必須有專人負責隨時清掃商鋪的衛生,垃圾必須放入指定地點,不得隨意亂丟,違者將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另外,甲方只負責清理清運生活之垃圾,乙方因經營(如餐廳等)產生的垃圾由乙方自己負責清運,或經甲方同意后,委托甲方有償清運;
9)夜間經營時,不得影響其他住戶休息,音響或卡拉OK應盡量放低音量避免影響他人;
10)不得占用共用部位進行經營,必須遵守物業公司規定的營業時間;
11)各營業單位、店主必須向甲方提供身份證明及有關資料,如在店鋪內留宿必須經甲方許可;
12)必須隨時配合甲方協助公安部門戶口清查和登記申請報告工作。
第三條 物業管理服務內容
1.房屋共用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的維護和管理
共用部位是指結構相連或具有共有、共用性質的部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房屋的承重結構部位(包括基礎、內外承重墻體、梁、柱、樓板、屋頂等)、戶外墻面、門廳、樓梯間、公共通道、本體共用排煙道(管)等。
共用設施設備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壓水泵、電梯、天線、供電線路、照明、消防設施等。
2.公共場所(地)的維護和管理
公共場所(地)包括:本園區內道路(市政道路除外)、溝渠、池、井、園林綠化地、文化娛樂體育場所、停車場、連廊、自行車房(棚)等。
甲方可對公共場所進行經營和管理,所得的收入由本園區的全體業主共有。
3.環境衛生、綠化維護服務
維護公共場所清潔,做好園區綠化養護。
4.公共秩序維護服務
協助公安部門維護本園區內公共秩序。
5.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服務。
6.房屋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根據《富雅·國際生活廣場裝修指南》及《富雅·國際生活廣場 裝修管理協議》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實行管理。
第四條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要求
1.房屋共用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的維護和管理要求:房屋外觀良好、整潔,無妨礙市容和觀瞻;設備運行:設備運行狀態良好,使用正常,維修及時,做好消防日常宣傳,消防系統設備定期檢查,使用正常。
2.公共場所(地)的維護和管理要求:小區路面整潔、維修及時,標識系統完整規范,配套設施維修及時。
3.環境衛生、綠化維護要求:定期消毒殺菌,垃圾及時清理,保證環境整潔;花草長勢良好,修剪及時,防治病蟲害。
4.公共秩序維護要求:本園區內公共秩序良好。
5.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服務要求:引導車輛停放及秩序管理,但甲方不承擔車輛保管義務,如乙方要求甲方提供車輛保管服務的,應另行簽訂協議并支付保管費用。
6.房屋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其它要求:
第五條 物業管理服務相關費用
1.物業服務收費根據物業建筑面積按月計收。已辦理房產證的,以房地產證記載的建筑面積為準。房產證未記載建筑面積或未辦理房產證的,以商品房買賣合同中約定的建筑面積為準。
2.本園區服務收費選擇包干制方式,盈余或者虧損均由甲方享有或者承擔,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筑面積支付,具體標準如下:
公寓:4.0 元/平方米/月;
寫字樓:10.0 元/平方米/月;
商業: 13.0 元/平方米/月;
車位管理費: 80元/個/月。
注:中央空調費采用分戶計量, 加班時段空調另收費。
3.乙方應在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該物業交付之日起,且不論乙方是否居住或使用該物業均應全額繳納物業服務費用。交費時間為公歷每月10 日(因節假日或系統故障順延)。甲方采用銀行代收代繳的方式收取物業服務費用,乙方應在扣費時間前保證繳費賬戶存有足夠金額以備扣費。
4.本園區的車位管理服務、車位租賃、車輛臨時停放服務及非機動車停車服務收費標準依據市場調節價執行。
5.公用水電費用分攤,不論乙方是否實際入住,均按所在樓宇戶數共同合理分攤。
6.乙方出租該物業時,不論是否約定由承租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乙方仍應對物業服務費用和公用水電費用的交納承擔最終清償責任。
7.乙方轉讓該物業時,須交清轉讓之前的物業服務費用和公用水電費用。
8.甲方提供乙方自用的水費、電費、燃(煤)氣費等代收代繳收費服務,收費標準按政府規定上浮15%執行。
第六條 專項維修資金
1.專項維修資金使用根據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2.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應在物業保修期滿后的公共部位以及公共設施設備的更新改造費用。甲方每年至少公布一次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情況,接受業主的監督。
3.專項維修資金低于原繳存金額的30%時,業主要對物業專項維修資金進行續籌。
第七條 保險
1.甲方為本園區購買公眾責任險,有關費用從物業服務費用中開支;
2.乙方的家庭財產與人身安全的保險由乙方自行辦理,甲方不承擔對乙方或物業使用人的人身保險、財產保管保險義務。
第八條 其它約定事項
1.甲方的繳費通知單及其它通知文書,可采取以下方式,均視為有效:
1)業主或住戶簽收;
2)EMS郵遞,自郵遞日生效;
3)媒體公告,自公告日起生效;
4)其它依法有效方式。
2.本協議未約定事項均按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九條 違約責任及免責條款
1.乙方違反協議,不按協議約定的收費標準和時間交納有關費用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補交,并從逾期之日起,每天按所拖欠費用的 3 ‰向甲方交納違約金,逾期達 3 個月不交的,甲方有權公布乙方的姓名、身份證號、房號、欠款數額、欠款時間等信息,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提起訴訟,并由乙方承擔為追討該款項而產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由此而產生的律師費、訴訟費等一切相關費用)。
2.乙方裝修時違反《富雅·國際生活廣場裝修指南》及《富雅·國際生活廣場裝修管理協議》以及法律、法規有關規定的,造成了所有的損失和傷害事故,由乙方承擔,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3.乙方擅自改變房屋功能,占用、損壞本園區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甲方有權責令整改,恢復原狀,賠償經濟損失。
4.雙方一致同意,以下事由所致損害,甲方不負賠償責任:
1)因不可抗力因素或非甲方能控制的其他事由,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災害、政府行為或法律、法規及政策變動所致損害;
2)本園區內發生的刑事、治安案件(包括但不限于搶劫、盜竊、火災、爆炸等)或第三人行為所致損害,因甲方過錯造成的除外;
3)乙方或該物業使用人自逾期交納物業服務費用之日起至清償之日止,該期間內所產生的任何非乙方過錯所致損害;
4)乙方或該物業使用人有違規行為(包括但不限于違規裝飾裝修、加建、占用公用場地等行為),甲方或相關職能部門為了維護本園區其他物業使用人及公眾的權益,而采取措施阻止乙方或該物業使用人的違規行為所造成的損害;
5)因非甲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障礙所致損害;
6)乙方或該物業使用人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委托甲方工作人員提供服務所致的任何損害;
7)為維護公眾、業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的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漏、漏電、水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甲方因采取緊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財產損失的,甲方無需負賠償責任;
8)其他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損害。
第十條 本協議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協議中未盡事宜及概念釋義,均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以及《富雅·國際生活廣場業主臨時管理規約》的約定執行。
第十一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十二條 本協議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或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本協議正本共 10 頁,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至全體業主依法選聘物業服務企業并與其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終止。
甲方:
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物業管理協議(非住宅) 篇6
甲方:
乙方:北京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訂立本協議如下:
一、物業管理協議簽訂
1、甲方使用區域為 座 單元,本單元的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此面積與甲方簽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或《租賃協議》中所提及建筑面積為同一面積)。
2、甲方應按照本協議,在與《租賃協議書》簽約同時與乙方簽訂《大廈物業管理協議》,協議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物業費及其它
1、甲方根據本協議規定,同意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向乙方繳納物業費(此費用不包含用戶自用電費、電話費、網絡費、工作時間以外空調使用費等在內),物業費收費標準為人民幣 0.5 元/建筑平方米日。
2、甲方應于本協議簽訂之日即日將物業費( 個月),計人民幣(大寫) ,人民幣(小寫) 元,及物業費保證金(相當于 個月物業費)人民幣(大寫) ,人民幣(小寫) 元,共計人民幣(大寫) ,人民幣(小寫) 元,一次性支付乙方,并按乙方的要求辦理各項手續。
3、物業費保證金在本協議終止后10日內,并在甲方無違約的情況下,由乙方退還給甲方(不包含利息)。若乙方在協議期內扣除相應損失費或違約金,應書面通知甲方。若物業費保證金不足以抵償損失費或違約金,乙方有權繼續向甲方追償。在合同期內,甲方在乙方自物業費保證金中扣除損失后,須立即將物業費保證金數額補齊至原數額。
4、物業費為每 個月支付一次,在協議有效期內,甲方須于收到乙方書面通知后7日內將物業費交到乙方或指定銀行帳號。
5、乙方開戶行:建行清華園支行
乙方賬戶:
6、其它費用:
甲方除須繳納物業費外,還須承擔下列費用:
(1)自用電費(1.0元/度)
(2)電話初裝費及資源占用費
(3)網絡初裝費及使用費
(4)工作時間以外的空調制冷使用費(詳見空調加時收費標準)
加時空調收費標準
a、1300平方米以上按:每天(8小時)每平方米0.32元收費,但最高收費不超過3900元
b、1000平方米以上-1300平方米以下按:每天(8小時)每平方米0.1681元收費
c、1000平方米以下按:每天(8小時)1200元收費
d、無特殊情況加時空調開啟時間為8:30分-17:30分
(5)其它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根據本協議及乙方制定的一切有關該房產的規章制度的規定,使用該房產協議區域及按規定使用公共區域及公共設備。
2、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各項管理規章的實施。
3、甲方有權向乙方投訴管理服務方面問題。
4、甲方有義務
服從乙方的管理,同時甲方須保證其雇員、訪客及其受甲方許可進入大廈內的人員在使用、管理、維護該房產過程中遵守本協議及大廈的相關規定。甲方的雇員、訪客及其受甲方許可進入大廈內的人員在使用、管理、維護該房產過程中的失責行為、違約行為、侵害行為,均視作甲方自身的行為,并由甲方承擔相應的責任和費用。
5、甲方置于該房產內財產的相關保險事宜由甲方自行解決或委托乙方協助辦理,費用由甲方承擔。
6、甲方同意乙方(或乙方授權的代理人)在合理的時間內,經事先通知(或在緊急情況下,未經事先通知)進入該房產巡視,檢查該房產內部各部分狀態或處理緊急事項。需由甲方負責進行的維修,甲方應根據乙方(或乙方授權的代理人)的要求立即自行出資予以維修;否則乙方(或乙方授權的代理人)有權代為維修,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如甲方拒絕承擔此費用,乙方有權從物業費保證金中扣除。需由乙方負責進行的維修,乙方應立即派人進行維修,由此對甲方置于該房產內的財產造成損壞的,乙方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7、甲方進駐大廈后,不得私自改變建筑原貌,未經乙方允許不得在樓外及樓內公共空間、墻面張貼設置廣告、標牌等,不得影響建筑物內外景觀,不得以任何形式占用樓內公共空間。
8、如果甲方對使用單元進行裝修,應提前向乙方申請,經審核通過,并與乙方簽訂相關的裝修管理文件后,方可施工。
9、因甲方對該房產使用、管理、維護不當等原因而致他人財產或人身受到損害時,甲方應自行解決由此而引發的糾紛,并自行承擔由此而導致的損失及后果。
10、甲方不得在大廈內進行非法活動,不得進行任何妨礙或侵擾其他用戶的活動。如有上述行為,乙方有權終止與其的一切協議。
11、甲方有義務保持樓內整潔,不得在公共區域內堆放貨物或雜物。如發生上述情況,經乙方書面警告2小時內不予清理,乙方有權予以制止、清理,并向甲方征收清除費。如甲方拒付清理費,乙方有權從物業費保證金中扣除。如甲方因特殊情況,需臨時占用公共空間,甲方須提前向乙方提出申請,得到乙方批準后,按乙方批準的物品存放地點和存放期限統一存放。
12、甲方不得在樓內存放任何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以及進行任何危害樓宇和人員人身安全,或引致投購保險失效或使保險費增加的活動。
13、未經乙方批準,甲方不行擅自更改、遷移或增大用電水裝置或空調的負荷。用電量超過大廈提供的基本電量,甲方應交納空調及超出部分的電貼費及相應的工程改造費用。
14、甲方須服從大廈廣場管理人員的管理,按規定存放車輛。違反規定者,廣場管理人員有權以糾正和制止。
15、甲方有義務愛護使用單元和樓宇內外的一切設備設施,因甲方的責任造成的損失和由此引發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
16、甲方入住時對房屋有裝修要求,應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并同時報送裝修方案,經乙方同意后方可進行裝修。進場裝修的施工隊伍應具備合格資質條件,經乙方同意后方可入場施工,并接受乙方的監督檢查。甲方租賃合同期滿或終止后,甲方退出房屋時,裝修應保持完好,不得破壞或拆走,否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
17、由于甲方系統設備出現故障而對甲方設備財產造成的損壞或損失,由甲方自行保險承擔。乙方不予負責。
四、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有權對大廈進行有效的管理,制定管理規章和收費標準、違約處理標準,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并根據日常管理運伯,建立一套完整的工作程序,并在實踐中不斷完善。
2、乙方有權檢查、視察大廈。乙方(或乙方授權的代理人)在合理的時間內,經事先通知(或在緊急情況)可以進入該房產巡視,檢查該房內部各部分狀態或采取各種措施處理緊急事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進行阻擋。
3、如果甲方未征得乙方的允許私自裝修,或裝修時違反裝修規定,要求甲方將裝修單元恢復原貌,由此發生的修復費以及對乙方造成的損失費全部由甲方承擔。情節嚴重或拒不服從管理者,乙方有權終止與其簽訂的一切合同并無償保留甲方所付物業費保證金及利息,甲方裝修期間,乙方有權進入裝修單元,檢查裝修是否按規定正常進行。
4、乙方負責大廈內部公共區域和外部周邊環境的清潔衛生。
5、乙方負責大廈的保衛、消防工作,定期組織有關方面的宣傳教育,做到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6、乙方負責大廈公共設備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其中所有高檔儀器設備由專人負責,制定標準的操作程序,對有關人員定期培訓。非由大廈或物業管理公司提供的設備設施,乙方不負責其維護、維修。
7、乙方負責大廈的綠擺綠化,創造優美、舒適的工作環境。
8、乙方有權清除、拆除任何不符合管理規定的建筑物、安裝物以及公共區域擺放的貨物或雜物,并向有關單位或人員征收清除費或違約金。
9、乙方負責控制和安排大廈廣場內所有車輛的停放,并有權拖離所有違反規則停放車輛。
10、發生緊急情況和突發事件時,乙方有責任采取應急措施,保障樓內員生命財產安全,最大限度減少各方面的損失,
11、乙方應認真對待客戶投訴,凡屬管理責任問題要及時解決,并將解決結果通知客戶;凡近期無法解決的,乙方負責向甲方解釋。
12、乙方應做好各項配套服務。
13、乙方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
五、違約責任
1、雙方均應遵守本協議的各項規定,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應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損失費。
2、若甲方未能按期繳納各項費用,乙方有權書面通知甲方立即繳付。甲方逾期7日未能繳付,甲方須按延遲繳納天數,按每日1%的標準向乙方繳納滯納金;一個月未付,甲方的物業費保證金乙方不予退還。
3、甲方未經乙方許可,進行的裝飾、裝修造成了對原建筑物的改動,甲方須按原建筑物造成的2-5倍支付違約金。
4、甲方違約在公共區域堆放貨物、雜物或加建建筑物,乙方除有權向甲方收取清理費。
5、若乙方在甲方未有違約的前提下,單方面提前終止協議,則乙方需向甲方雙倍返還所收保證金;若甲方提前終止本協議,乙方不予返還甲方所繳納的保證金及利息。
六、不可抗力
由于地震、臺風、暴雨、火災、戰爭以及其他不能預見情況,并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人力不可抗拒事件,而致影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協議或不能按本協議約定的條件履行本協議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以電報或傳真的方式通知一方,并在15日內提供不可抗力詳情及本協議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雙方協議解決是否解除本協議,或者部分免除履行本協議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本協議。
七、法律適用與爭議的解決
1、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2、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任何一方可提交由所在地海淀區法院解決。
八、附則
1、若本協議部分條款根據法律規定成為無效、非法或不能執行,則本協議其他條款的有效性、合法性和可執行性不受影響。
2、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簽定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的附件。本協議及相關附件和乙方關于管理該房產和廣場的各項規章制度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3、本協議以中文為準。
4、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協議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北京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授權人: 授權人:
日 期: 日 期:
物業管理協議(非住宅) 篇7
協議書有不同的種類,其內容也是不同的,下面是fwdq挑選較好的物業管理協議書范文,供大家參考閱讀。
一、物業管理協議書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業主管理委員會)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物業管理公司)
為加強_________(物業名稱)的物業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設施的正常使用,為業主創造優美、整潔、安全、方便、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建設部第33號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區管理辦法》等國家、地方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對_________(物業名稱)實行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物業管理內容
1.物業基本情況
(1)物業類型:_________。
(2)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號。
(3)四至:東_________,南_________,西_________,北_________。
(4)占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5)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2.委托管理事項
(1)房屋建筑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梁、柱、內外墻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墻面、樓梯問、走廊通道、門廳、設備機房、)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體共用設施設備(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干線、供暖鍋爐房、加壓供水設備、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中水系統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運行服務。
(3)本物業規劃內附屬物業管理范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自行車房棚、停車場)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4)本物業規劃內的附屬配套服務設施(網球場、游泳池、商業網點)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5)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6)交通、車輛行駛及停泊。
(7)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財產保險保管責任)。
(8)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9)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10)法規和政策規定及授權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項。
第二條委托物業管理形式
承包經營,自負盈虧。
第三條物業管理服務費用和住宅公共維修基金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按政府規定的標準向業主(住用戶)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積_________元;
(2)按雙方協商的標準向業主(住用戶)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積_________元;
(3)由甲方按統一標準直接支付給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積_________元。
2.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按政府規定的標準調整;
(2)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上調;
(3)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下調;
(4)按每年當地政府公布的物價漲跌幅度調整;
(5)按雙方議定的標準調整_________。
3.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
(1)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的歸集、使用和管理按政府有關文件執行。
(2)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不敷使用時,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或物業管理委員會研究決定,按建筑面積比例向產權人續籌或由產權人按實分攤。
(3)產權人在出售、轉讓或饋贈其單元或因其他原因房屋產權轉移時,所繳交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不予退還,隨房屋所有權同時過戶。
4.乙方在接管本物業中發生的前期管理費用_________元,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
(2)由乙方承擔;
(3)在_________費用中支付。
5.因甲方責任而造成的物業空置并產生的管理費用,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由甲方承擔全部空置物業的管理成本費用,即每平方米建筑面積每月_________元;
(2)由甲方承擔上述管理成本費用的_________%。
第四條其他有償服務費用
1.車位及其使用管理服務費用:
(1)機動車:_________;
(2)非機動車:_________;
2.有線電視:_________;
第五條代收代繳收費服務
受有關部門或單位的委托,乙方可提供水費、電費、燃(煤)氣費、熱費、房租等代收代繳收費服務(代收代繳費用不屬于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收費標準執行政府規定。
第六條物業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七條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本合同規定甲方將住宅區委托乙方實行物業管理;
(2)監督乙方對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管理辦法撥付給乙方。
(3)按市政府規定的比例提供商業用房(總建設面積的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給乙方,按月租金_________元租用,并負責辦理使用手續;
(4)給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員工宿舍_________平方米),按月租金_________元租用;
(5)負責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區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7)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就物業管理的有關問題向乙方提出意見和建議。每半年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完不成第六條規定的目標和指標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有權終止合同;
(8)負責確定本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
物業管理協議(非住宅) 篇8
甲方:
乙方:
甲方是指:房地產開發單位或其委托的物業管理企業;
乙方是指:購房人(業主)。
前期物業管理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業主大會與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的《物業管理合同》生效時止的物業管理。
本物業名稱:
乙方所購房屋銷售(預售)合同編號:
乙方所購房屋基本情況:
類型
座落位置
建筑面積平方米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在乙方簽訂《房屋買賣(預售)合同》時,甲乙雙方就前期物業管理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根據前期物業管理協議向乙方提供服務;
2、根據有關法規和政策及小區業主臨時公約,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并書面告知乙方;
3、建立健全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4、制止違反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的行為;
5、物業管理企業可委托專業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與服務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整體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6、依據本協議向乙方收取物業管理費用;
7、編制物業管理服務及財務年度計劃;
8、每個月向乙方公布物業管理費用收支帳目;
9、提前將裝飾裝修房屋的注意事項和限制條件書面告知乙方,并與乙方訂立《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10、不得占用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
11、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設備維修養護等有償服務;
12、自本協議終止時起____日內,與業主委員會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辦理本物業的物業管理移交手續,物業管理移交手續須經業主委員會確認;
第二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參加業主大會或業主代表大會,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監督權;
2、監督甲方的物業管理服務行為,就物業管理的有關問題向甲方提出意見和建議;
3、遵守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
4、依據本協議向甲方交納物業管理費用;
5、裝飾裝修房屋時,遵守《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6、不得占用、損壞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因搬遷、裝飾裝修等原因確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應事先通知甲方,并在約定的期限內恢復原狀,造成損失的,給予賠償;
7、轉讓房屋時,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讓方與甲方簽訂本協議;
8、對承租人、使用人及訪客等違反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等造成的損失、損害承擔民事責任;
9、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物業的給排水、通風、采光、維修、通行、衛生、環保等方面的相鄰關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
第三條、物業管理服務內容及標準
本物業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內容及標準(均參照投標書與江蘇省住宅物業管理服務標準db32/t538-)。
☆(需按江蘇省住宅物業管理服務標準逐項細化)
第四條、物業管理服務費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費用)
一、乙方交納物業公共服務費周期:;
二、住宅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元;
三、非住宅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元;
四、因乙方原因空置房屋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元;
五、乙方出租物業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用由乙方交納;
六、乙方轉讓物業時,須交清轉讓之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七、每次交納費用的時間:;
八、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標準按政府有關規定調整。
第五條、其他有償服務費用
其他有償服務費用除政府物價部門有相關規定以外的,由甲乙雙方協商。
第六條、保險
一、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保險由甲方代行辦理,保險費用由全體業主按各自所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積比例分攤;
二、乙方的家庭財產與人身安全的保險由乙方自行辦理;
三、。
第七條、維修基金的管理與使用
一、根據規定,本物業建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后大中修、更新、改造的維修基金。乙方在購房時已向交納維修基金元。
二、維修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按照政府有關規定。
第八條、廣告牌設置及權益
一、。
第九條、物業管理服務用房及本物業各項配套設施的使用、管理及收益分配辦法。
一、。
二、。
第十條、其它約定事項
一、。
二、。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反協議,未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乙方違反協議,使甲方未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三、甲方違反協議,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或亂收費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清退所收費用,退還利息并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違反協議,不按本協議約定的收費標準和時間交納有關費用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補交并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交納違約金,或;
五、。
第十二條、為維護公眾、業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甲方因采取緊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財產損失的,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十三條、在本協議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協議無法履行,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十四條、本協議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十五條本協議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或向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無效的,可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本協議正本連同附件共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在簽訂本協議前,甲方已將協議樣本送金壇市建設局(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七條、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業管理協議(非住宅) 篇9
為加強住宅區各類物業管理,保障本住宅區物業的安全與合理使用,維護住宅區的公共秩序,創造良好的生活環境,同意簽訂本公約,并共同遵守。
一、 本住宅區情況
1. 地點 __________ 區 ____________________路;
2. 總占地面積: __________ 平方米;
3. 總建筑面積: __________ 平方米,其中:住宅 __________ 平方米,非住宅 __________ 平方米(商業用房 __________ 平方米,(商業用房 __________ 平方米,其他 __________ 平方米);
4. 樓宇 _______ 棟 _______ 套;其中:高層樓宇 _______ 棟 _______套,多層樓宇 _______ 棟 _______ 套;
5. 業主數量: _______ 個;
6. 管委會財產:
(1) 公用設施專用基金; ______________ 元;
(2) 物業管理用房 ______________ 方米,其中:管委會 ______________ 平方米,物業管理公司 ______________ 平方米;
(3) 商業用房______________ 平方米;
(4) 其他;
7. 公用設施及公共場所(地)狀況:
(1) 道路:車行道 ______________ 方米;人行道 ______________ 平方米;
(2) 園林綠化地面積: ______________ 平方米;
(3) 教育設施:中學 _______ 所,建筑面積 _______ 平方米;小學 _______ 所,建筑面積 _______ 平方米;幼兒園 _______ 所,建筑面積 _______ 平方米;
(4) 文體設施:文娛活動中心 _______ 個,建筑面積 _______ 平方米;網球場 _______ 個,占地面積 _______ 平方米;門球場 _______ 個,占地面積 _______ 平方米;游泳池 _______ 個,建筑面積 _______ 平方米;兒童游樂場所 _______ 個,占地面積 _______ 平方米;
其他:
a、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路燈 _______ 盞;庭園燈 _______ 盞;其他為燈:a、 _______ b、 _______
(6)污水檢查井 _______ 個,排污管 ______________ 米;雨水檢查井______________ 個,雨水管 ______________ 米;化糞池 ______________ 座;明溝 ______________ 米;暗溝 ______________ 米;
(7)消防水泵頭接口 _______ 個;
(8)停車場 _______ 個,總占地面積 _______ 平方米,車位 _______ 個;
(9)綜合樓_______座,建設面積_______平方米,其中:a、 ______________ b、 ______________
(10)肉菜市場 _______ 個,建筑面積 ______________ 平方米;
(11)郵電局(所) _______ 個,建筑面積 ______________ 平方米;
(12)影劇院 ______________ 座,建筑面積 ______________ 平方米;
(13)醫院 ______________ 座,建筑面積 ______________ 平方米;
(14)其他:
以上所有公用設施和公共場所(地0有 _______ 、 _______ 、 _______ 項已竣工音樂會使用,有 _______ 、 _______ 、 _______ 項尚未竣工或交會使作,預計 ____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____ 月可交會使用。
8. 其他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業主大會召集和決定住宅區重大事項的方式
1. 業主大會的召集:
(1) 第一次業主大會在住宅交付使用且入住率達到50%以上時,由區住宅管理部門會同開發建設單位或其委托的物業管理公司按法定程序和形式召集,先舉產生管委會。
A. 由區住宅管理部門牽頭與開發建設單位或其委托的物業管理公司組成業主大會籌委會(以下簡稱籌委會),籌委會可邀請市住宅主管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單位的人員參加;
B. 籌委會根據有關法規規定,在充分征求業主的意見后提出管委會員候選人名單,并作發大會議程、資料準備等工作;
C. 籌委會在業主大會召開十四天前的士大會召開日期、地點、內容、方式程序及籌委會候選人名單街頭住宅區內公告‘
D. 籌委會主任按規定的程序主持業主大會,選出第一屆籌委會,完成大會各項議程;
E. 第一屆籌委會產生后,經市政府社團登記部門核準登記成立,依法行使各項權利;
F. 住宅所有有投票權的已入住業主,均應按籌委會公告要求,按時出席業主大會,參加投票,行使法定權利,承擔法定責任;
G. 各業主明白如不出席業主大會并參加投票表閃,將由自己承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后果。
(2) 管委會成立后,負責召集此后的業主大會,并每個至少召開一次。
經持有10%以上抽標權的業主提議,管委會應于接到該項提議后十四天內就其所指明的目的如開業主大會。
管委會應于如開業主大會七天前將會議地點、時間、內容、方式及其他事項予以公告。
業主大會由管委會主任主持,如管委會主任缺席,則由管委會副主任主持。
2. 業主大會必須有已入住業主中持有50%以上投票權的業主出席才能舉行;如經已入住業主中持有50%以上投票權的業主決定,可以推遲召開業主大會。
3. 業主大會的出席人數達到法定人數時,在會上是出的一切事項,由出席會議的業主表決,以過半數通過。表決可采用書面投票或其他形式。如遇票數相等,則會議的主持人除可投一票普通票外,還可投一票決定票。
4. 大會投票實行住宅房屋一戶一票;一百平方米以上的非住宅房屋第一百平方米的建設面積為一票,一百平方米以下有房地產權證書的非住宅房屋每證一票。
5. 在業主大會上,業主應親自或筍代表投票。委托代表投票,必須于會議召開前一天或管委會主任批準的時間內,向管委會出具授權委托書,否則該項委托無效。授權委托書必須有業主簽字。如業主為法人,則須蓋該法人公章。
6. 業主可以一棟或數棟樓房為單位,推選樓長,作為推選人的共同代表,參加業主大會,并行使業主的其他物業管理權利。
三、 業主的權利、義務
(一) 業主的權利
1. 依法享有對自己所擁有物業的各項權利;
2. 依法合理使用房屋體公用設施(樓梯、通道、電梯、上下水管道、加壓水泵、公用天線、陽臺、消防設備等)和住宅區公用設施和公共場所(地)(道路、文化娛樂場所、體育設施、停車場、單車房等)的權利;
3. 有權按有關規定在允許的范圍內進行室內裝修、維修和改造;
4. 有權自己或聘請他人對房屋自用部位的各種管道、電線、水箱以及其他設施進行合法維修養護;
5. 有機根據房屋的墻面、樓梯間、通道、屋面、下下水管道、公用水箱、加壓水泵、電梯、機電設備、公用天線和消防設施等房屋本體公用設施的善,建議物業管理公司及時組織維修養護,其費用從住宅維修基金中支出;
6. 有權根據住宅的道路、路燈、溝、渠、池、井、園林綠化地、文化娛樂體育設施、停車場、連廊、自行車房(棚)等到住宅區公用設施及公共場所(地)的狀況,建議物業管理公司及時進行維修養護,其費用從管理服務費中支出;
7. 有機要求物業管理公司對住宅區內種違章建筑、違章裝修以及違反物烽管理規定的其他行為予以制止、糾正;
8. 有權參加業主大會,并對住宅區的各項管理決策擁有表決權;
9. 有權對本住宅區物業管理的有關事項管委會、和業管理公司提出質詢,并在三日內得到答復;
10. 有權要求管委會和物業管理公司按照市政府規定的期限定期公布住宅區物業管理收支帳目;
11. 有權對住宅區的牧業管理提出建議、意見或批評,右要求管委會對物業管理公司的違反事同或有在規定的行為進行干預、處罰;
12. 有權對同其他業主就某一議題要求管委會如集業主大會;
13. 有權就本住宅區的物業管理向市住宅主管部門和區住宅管理部門投拆或提出意見與建議;
14. 有權要求毗連部位的其他維修責任人承擔維修責任,對方不維修的,可要求物業管理公司代為維修養護,并按規定分攤維修費用。
(二) 業主的義務
1. 在使用、經營、轉讓其名下物業時,應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
2. 在使用住宅區物業時,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1) 未經市政府有關部門批準,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外貌和用途;
(2) 不得對房屋內外承重墻、梁、柱、樓板、陽臺、天臺、屋面及通道進行違章鑿、拆、搭、占;
(3) 不得堆放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物品,但自用生活性燃料外;
(4) 不得利用房屋從事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動;
(5) 不得侵害他人的正當權益。
3. 業主如需將其住宅裝修,必須遵守《深圳市住宅裝修管理規定》,并填寫裝修申請表,報物業管理公司審查批準后方可施工,接受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監督;
4. 房屋室內部分以及供電、供水、供氣等分戶表后部分(往用戶方向)和表前至第一個閥門部分用戶負責維修養護;
5. 凡房屋及附屬設施有影響市容或可能危害毗連房屋安全及公共安全的,按規定應由業主單獨或聯合修繕的,業主應及時進行修繕。拒不進行修繕的,由管委會授權物業管理公司修繕,其費用由業主承擔;
6. 業主應自覺維護公共場所的整潔、美觀、暢通及公用設施的完好,不得在任何公共場所違章搭建任何建筑物或堆放、懸掛、棄置物品、垃圾,不得損壞、拆除、改造供電、供水、供氣、通訊、交通、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設備;
7. 在住宅區內不得有下列行為:
(1) 踐踏、占用綠化地;
(2) 占用樓梯間、通道、屋面、平臺、道路、停車場、自行車房(棚)等公用設施而影響其正常使用功能;
(3) 亂拋垃圾、雜物;
(4) 影響市容觀瞻的亂搭、亂貼、亂掛等;
(5) 損壞、涂劃園林藝術雕塑;
(6) 聚眾喧鬧;
(7) 隨意停放車輛和鳴喇叭;
(8) 發出超過規定標準的噪音;
(9) 排放有毒、有害物質;
(10) 經營鍛造、鋸木、建筑油漆、危險品、殯儀業以及利用住宅開舞廳、招待所等危害公共利益或影響業主正常生活秩序的行業;
(11) 防礙他人合法使用公用設施及公共場所(地);
(12) 法律、法規及市政府規定禁止的其它行為。
8. 對本住宅區物業管理公司人員在出示工作證(牌)或有關證明后,在合理時間內(上午11:45-12:45,下午6:00-7:00)進入本住宅區任何樓宇內部及共公共部位進行檢查、維修、養護或檢查業主公約的有關條款是否得到遵守和實施的巡視行為,業主應提供方便,不得拒絕或阻撓;
9. 按規定繳納應支付的管理服務費和住宅維修基金等;
10. 業主應同時遵守下列城市管理法規、規定,并承諾接受管委會或物業管理公司居此而進行的管理及處罰:
(1) 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牧業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
(2) 深圳市公共衛生條例;
(3) 深圳市園林綠化管理條例;
(4) 深圳市環境噪聲管理暫行規定;
(5) 深圳經濟特區房屋租賃管理條例;
(6) 深圳市消防管理暫行規定;
(7) 深圳市人民政府關于禁止在市區飼養家禽家畜的通告;
(8) 深圳市人民政府關于禁止在特區內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
(9) 深圳市住宅裝修管理規定;
(10) 其他有關住宅區的業管理的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
11. 業主應承諾自己與其他非主使用人建立合法使用、修繕、改造有關物業的法律關系時,告知對方并要求對方遵守住宅牧業管理規定和本業主公約中的有關規定條款。
四、 業主應付的費用
1. 業主應按月到和業管理公司繳納管理服務費。管理服務費的標準是:開發建設單位自行或委托物業管理公司管理期間,執行市物價主管部門和市住宅主管部門批準的收費標準;管委會成立后,由其根據本住宅區的實際情況制訂,并交業主大會通過后實施。管理服務費的用途:住宅區的通道、路燈、溝、池、井、園林綠化地、文化娛樂體育場所、停車場、連廊、自行車房(柵)等公共設施和公共場所(地)的管理、維修、養護。
2. 業主應按月到物業管理公司繳納住宅維修基金。住宅維修基金的標準是:0.5元/平方米。由物業管理公司以房屋本體為單位設立專帳代管、公用水箱、加壓水泵、電梯、機電設備、公用天線和消防設施等房屋本體公用設施的維修、養護。
3. 業主如進行室內裝修,則應在辦理申請手續時按有關規定繳納裝修押金,裝修完工后由物業管理公司進行檢查,如無違章情況則予以返還,否則不予以返還。
4. 業主如請物業管理公司對其自用部位和毗連部位的有關設施、設備進行維修、養護,則應支付有關費用。
5. 業主使用本住宅區有償使用的文化娛樂體育設施和停車場等公用設施、公共場所(地)時,應按規定繳納費用。
五、 違約責任
1. 違反業主義務中第2、6、7款規定的,物業管理公司有權制止,并要求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進行強制恢復,包括采用停水,停電,停氣等催改措施;造成損失的,有權要求賠償。
2. 業主進行室內裝修,如違反《深圳市住宅裝修管理規定》,按其中有關規定處理。
3. 業主如延期繳納應交的管理服務費,住宅維修基金以及有關賠償款,罰款等費用的,處以每日以千分之三的滯納金;無正當理由超過三個月不交的,物業管理公司采取停水,停電,停氣等催繳措施。
4. 業主無理拒絕,阻撓物業管理公司對房屋本體公用設施和區內公共場所,公用設施的檢查、維修、養護以及其他正常管理活動,由此造成損失的,應賠償損失。
六、 其它事項
1. 本業主公約由前期物業管理單位如實填寫第一條“本住宅區情況”后印制,并在本住宅區入住率達到30%后組織已入住業主簽訂。
2. 本業主公約已入住業主中持有過半數以上投票權的業主簽訂后生效。已生效的業主公約對本住宅區所有業主和非業主使用人具有約束力。
3. 業主大會可以依支根據本住宅區的實際情況對本業主公約進行修改補充,并報市住宅主管部門和區住宅管理部門備案。修改補充條款自業主大會通過之日起生效,無須經業主重新簽訂。
修改補充條款不得與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相抵觸,否則區住宅管理部門有權予以糾正或撤消。
4. 本業主公約一式二份,業主和物業管理公司各執一份。
業主(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物業管理公司(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名下物業:住宅: _______ 棟 _______ 房
商業用戶 _______ 棟 _______房(店、鋪)
物業管理協議(非住宅) 篇10
本協議當事人
甲方:
乙方:
甲方是指:房地產開發單位或其委托的物業管理企業;
乙方是指:購房人(業主)。
前期物業管理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業主大會與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的《物業管理合同》生效時止的物業管理。
本物業名稱:
乙方所購房屋銷售(預售)合同編號:
乙方所購房屋基本情況:
類型
座落位置
建筑面積 平方米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在乙方簽訂《房屋買賣(預售)合同》時,甲乙雙方就前期物業管理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根據前期物業管理協議向乙方提供服務;
2、根據有關法規和政策及 小區業主臨時公約,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并書面告知乙方;
3、建立健全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4、制止違反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的行為;
5、物業管理企業可委托專業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與服務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整體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6、依據本協議向乙方收取物業管理費用;
7、編制物業管理服務及財務年度計劃;
8、每 個月向乙方公布物業管理費用收支帳目;
9、提前將裝飾裝修房屋的注意事項和限制條件書面告知乙方,并與乙方訂立《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10、不得占用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
11、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設備維修養護等有償服務;
12、自本協議終止時起5日內,與業主委員會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辦理本物業的物業管理移交手續,物業管理移交手續須經業主委員會確認;
13、 。
14、 。
第二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參加業主大會或業主代表大會,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監督權;
2、監督甲方的物業管理服務行為,就物業管理的有關問題向甲方提出意見和建議;
3、遵守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
4、依據本協議向甲方交納物業管理費用;
5、裝飾裝修房屋時,遵守《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6、不得占用、損壞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因搬遷、裝飾裝修等原因確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應事先通知甲方,并在約定的期限內恢復原狀,造成損失的,給予賠償;
7、轉讓房屋時,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讓方與甲方簽訂本協議;
8、對承租人、使用人及訪客等違反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等造成的損失、損害承擔民事責任;
9、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物業的給排水、通風、采光、維修、通行、衛生、環保等方面的相鄰關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
10、 。
11、 。
第三條、物業管理服務內容及標準
本物業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內容及標準(均參照投標書與江蘇省住宅物業管理服務標準DB32/T538-20__)。
☆ (需按江蘇省住宅物業管理服務標準逐項細化)
第四條、物業管理服務費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費用)
一、乙方交納物業公共服務費周期: ;
二、住宅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 元;
三、非住宅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 元;
四、因乙方原因空置房屋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 元;
五、乙方出租物業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用由乙方交納;
六、乙方轉讓物業時,須交清轉讓之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七、每次交納費用的時間: ;
八、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標準按政府有關規定調整。
第五條、其他有償服務費用
其他有償服務費用除政府物價部門有相關規定以外的,由甲乙雙方協商。
第六條、保險
一、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保險由甲方代行辦理,保險費用由全體業主按各自所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積比例分攤;
二、乙方的家庭財產與人身安全的保險由乙方自行辦理;
三、 。
第七條、維修基金的管理與使用
一、根據 規定,本物業建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后大中修、更新、改造的維修基金。乙方在購房時已向 交納維修基金 元。
二、維修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按照政府有關規定。
第八條、廣告牌設置及權益
一、 。
第九條、物業管理服務用房及本物業各項配套設施的使用、管理及收益分配辦法。
一、 。
二、 。
第十條、其它約定事項
一、 。
二、 。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反協議,未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乙方違反協議,使甲方未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三、甲方違反協議,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或亂收費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清退所收費用,退還利息并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違反協議,不按本協議約定的收費標準和時間交納有關費用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補交并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 交納違約金,或 ;
五、 。
第十二條、為維護公眾、業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甲方因采取緊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財產損失的,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十三條、在本協議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協議無法履行,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十四條、本協議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十五條本協議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或向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無效的,可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本協議正本連同附件共 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在簽訂本協議前,甲方已將協議樣本送金壇市建設局(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七條、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物業管理協議(非住宅) 篇11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
乙方(受委托方):____________
為加強____________小區(大廈)的物業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設施的正常使用,為業主創造優美、整潔、安全、方便、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根據____市物業管理方面的法規和政策,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物業管理內容
(一)甲方將位于____區____路的____范圍內的物業委托給乙方實行統一管理,綜合服務。
(二)管理事項包括:
1.房屋的使用、維修、養護;
2.物業范圍的公用設施、設備及場所(地)(消防、電梯、機電設備、路燈、走廊、自行車房、棚、園林綠化地、溝、渠、池、井、道路、停車場等)的使用、維修和管理;
3.清潔衛生(不含垃圾運到中轉站后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5.文娛活動場所;
6.便民服務網點及物業范圍內所有營業場所;
7.車輛行駛及停泊;
8.物業檔案管理;
9.授權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項。
第二條委托物業管理形式
承包經營、自負盈虧。
第三條物業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雙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本合同規定甲方將住宅區委托乙方實施物業管理;
2.監督乙方對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管理辦法撥付給乙方。
3.按市政府規定的比例提供商業用房(總建設面積的0.5%)____平方米給乙方,按月租金____元租用,并負責辦理使用手續;
4.給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____平方米,員工宿舍____平方米),按月租金____元租用;
5.負責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區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7.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完不成第五條規定的目標和指標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有權終止合同;
8.負責確定本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
9.委托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和規章制度以及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予以罰款、責令停工、責令賠償經濟損失,以停水、停電等措施對無故不繳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作業責任人進行催交、催改;
10.協助乙方做好宣傳教育、文化活動,協調乙方與行政管理部門、業主間的關系;
11.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二)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制訂本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
2.遵守各項管理法規和合同規定的要求,根據甲方授權,對本住宅區物業實施綜合管理,確保實際管理目標、經濟指標,并承擔相應責任,自覺接受甲方檢查監督;
3.根據住宅區內大、中修的需要制訂維修方案,報甲方審議通過后,從公用設施專用基金中領取所需的維修經費;
4.接受甲方對經營管理過程中財務賬目的監督并報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住宅區管理部門報送一次財務報表,每三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布一次管理費收支賬目;
5.對住宅區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變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區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
6.乙方須本著高效、精干的原則在本住宅區設置管理機構和人員;
7.建立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檔案并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8.負責測算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并向甲方提供測算標準與依據,嚴格按照甲方審議通過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
9.有權依照甲方委托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違反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規章制度的行為進行處理;
10.在管理期滿時向甲方移交全部專用房屋及有關財產、全部物業管理檔案及有關資料;
11.開展卓有成效的社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2.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專項業務并支付費用,但不得將住宅區物業管理的整體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
第五條物業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
(一)各項管理指標執行物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各項標準,要求住宅區在乙方接管后____年內達到____標準。
(二)確保年完成各項收費指標____萬元,合理支出____萬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費的____%作為經營收入。
第六條風險抵押
(一)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3日內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幣____元,作為風險抵押金。
(二)乙方完成合同規定的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在合同期滿后3日內退還全部抵押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由于甲方過錯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雙倍返還抵押金并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四)如由于乙方過錯致使合同不能履行,乙方無權要求返還抵押金,并應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第七條獎罰措施
(一)在各項管理目標、經濟指標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費如有節余,甲方按節余額____%獎勵乙方。
(二)如該住宅區被評為全國、省、市文明住宅小區,甲方分別獎勵乙方人民幣____元(全國)、____元(省)、____元(市);獲得上級部門單項獎或有關榮譽的獎金另訂;如在乙方管理期間,由乙方獲得的文明小區稱號被上級部門取消,則乙方應全部返還上述獎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果甲方不完成應負的合同責任,由此而影響乙方的承包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或給乙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甲方應當給予補償或承擔相應責任。
(四)如果乙方沒有完成合同責任或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應當責成乙方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處以人民幣____至____元的罰款,直至終止合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其他約定
甲方(簽章):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業管理協議(非住宅) 篇12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中文:_________英文:_________地址: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街_________號營業執照/注冊號碼:_________電話: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中文:_________英文:_________營業執照/注冊號碼:_________地址: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街_________號電話: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第一條 物業名稱、地址、面積
大廈是由甲方興建_________坐落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街_________號的_________結構大廈。
乙方承租該大廈第_________層_________型_________單位(以下簡稱該物業)。該物業建筑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詳見平面圖。
第二條
甲方同意根據下列條款將該物業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愿意承租。
第三條 該物業內部之所有物
該物業內部之所有物于租賃期開始之日起,一并交付乙方使用,租金已包括內部所有物的租賃費用,該物業內部所有物包括全部固定裝置、地板、墻壁、天花板、楔柱、窗戶及設備(清單見本合同附件)。
第四條 租金及租賃期限
1.甲乙雙方議定該物業每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元;租賃期自甲方向乙方發出該物業的交付使用通知書之日起第十四天開始,共計_________年。甲方須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或之前向乙方發出該物業的交付使用通知書,如甲方遇下列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該物業,而不用承擔任何違約責任。但甲方應將延期原因書面通知乙方。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或其他事故;
(2)施工過程中遇到不能及時解決的異常困難及重大技術問題;
(3)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
(4)承建商的延誤;
(5)市政項目配套設施批準及安裝延誤;
(6)政府部門延遲批準有關文件;
(7)圖紙更改;
(8)無法預見的意外事件;
(9)為執行當地政府的法規而致的延誤;
(10)自來水、電力、煤氣、熱電部門未能按時接通。
2.租金不包括管理費、市政設施使用費、電話費及其他費用。
3.租金每月繳付一次。首月租金于甲方向乙方發出交付使用通知書之日起_________天內繳付;以后于每月的第一日繳付。逾期繳付租金,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月租金的百分之_________向甲方繳付違約金。
第五條 管理費
1.租金不包括有關該物業的管理費。管理費由乙方按該物業管理公約的規定,向甲方或甲方聘任的管理公司繳付。管理費每月繳付一次,首月管理費于甲方向乙方發出交付使用通知書之日起_________天內繳付,以后于每月的第一天繳付。逾期繳付管理費,每逾期一日,乙方應當按月管理費的百分之_________向甲方或甲方聘任的管理公司繳付違約金。
2.甲方及/或其聘任的管理公司有權根據該物業管理公約在租賃期間內調整管理費,乙方應按時繳付新調整的管理費,不得異議。
3.若因不可抗力、罷工、政府行為或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原因導致管理服務終止或受影響,乙方不得拒交管理費。
第六條
市政設施使用費、水、電、煤氣費、電話費及其他市政設施使用費用由乙方承擔。因乙方逾期繳付而造成被有關部門停水、電、煤氣、停止電話,后果由乙方自負。
第七條 保證金
1.乙方應于簽署本合同時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元的定金。乙方還應在甲方向乙方發出交付使用通知書之日起_________天內向甲方繳付下列保證金:
(1)三個月租金保證金;
(2)三個月管理費保證金;
(3)水費保證金;
(4)電費保證金;
(5)電話費保證金。
甲方有全權決定以上(2)至(5)項保證金的金額及增收其他甲方認為需要的保證金項目。在乙方交付上述保證金時,定金將自動轉為乙方應繳保證金的一部分。
2.若甲方調整管理費,保證金額將作出相應調整,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七日內向甲方支付原保證金與新保證全的差額。
3.定金及以上保證金用作保證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所有條款。乙方違反其中任何條款,甲方可于定金及/或保證金中扣除其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損失及所支付的開支。若定金及/或保證金不足補償甲方損失及所支付的開支,乙方應支付差額給甲方。
4.在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全部條款及政府規章的條件下,甲方應當于租憑期滿或于本合同提前解除及乙方將該物業以空置狀態交還甲方或于甲方計清及扣除乙方拖欠甲方款項之日(以后者為準)三十天內,將保證金或其余款無息返還給乙方。
第八條 該物業用途
乙方不得將該物業用于本合同規定以外的任何用途。乙方保證不改變該物業用途。
第九條 不得分租等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該物業轉租、轉讓、分租、轉借給任何第三者或與其互換房屋使用。
第十條 裝修及改建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對該物業進行任何擴建或改建、裝修及/或改變該物業的外觀及結構,或改變及/或增加固定設備。乙方獲準進行裝修及改建時,應事先將設計圖紙交甲方審批同意,遵照大廈裝修指南的規定施工。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審批設計圖紙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租賃期滿后,乙方須將裝修及改建后的設施無償歸甲方所有或按甲方的要求恢復該物業的原狀,所有費用由乙方負擔。
2.若乙方對該物業作出的改動、擴建或拆除,因違反政府法規,被政府有關部門要求恢復原狀或作出行政處罰時,不論事先是否已獲得甲方同意,均由乙方承擔責任。甲方因此所受的任何損失由乙方全額賠償。
第十一條 保險
乙方必須于收到甲方交付使用通知書之日起十四日內自費向甲方認可的保險公司為該物業購買有關的保險,險種及保額由甲方確定。
第十二條 正常使用及維修該物業
1.乙方應愛護和正常使用該物業及其設備,如發現該物業及其設備自然損壞,應及時通知甲方,否則甲方無須上門維修。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檢查和維修該物業,因延誤該物業維修而造成甲方或第三者的人身、財產遭受損害的,乙方負責賠償。
2.因使用不當或人為造成該物業或設備損壞的,乙方應負責賠償或修復,并負責下列涉及該物業維修項目的費用:
(1)排水管、廁所、化糞池的清理疏通;
(2)飲用水池清洗及垃圾池清理;
(3)門窗玻璃及小五金的更換,分電表或無分電表的表內電線、電閘、燈頭、插座等更換和分水表以內水管、龍頭更換;
(4)室內墻面的粉刷和天花板等的粉飾;
(5)因使用安裝超水、電表容量需增容的增容費。
3.除以上規定外,乙方亦須自費負責保護及維修該物業內部及其內部之所有物(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附件列出之所有物)。
乙方如違反本條或因使用不當或人為造成損壞,應負責修復并賠償甲方的一切損失。
4.甲方有權根據需要于發給乙方事先通知后,于任何時候進入及視察該物業,記錄該物業內的所有物品及進行任何檢查、測量、維修及施工。若乙方不按照甲方的通知立即對該物業進行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責的維修或其他工程,甲方可單方面強制維修或進行施工,乙方必須充分合作,有關施工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 保護該物業
1.乙方應在租賃期內自費負責將該物業及其內部之所有物保持完好狀態,要愛護和正常使用該物業及其內部之所有物,并于租賃期滿或本合同提前解除時將該物業及其內部之所有物以完好狀態交還甲方。
2.乙方不得損害該物業的任何部分。如該物業因乙方或乙方的訪客、雇員、代理人、借用者的行為受到任何損害,致使甲方遭受損失,乙方應全額賠償。
3.因乙方的行為或過失或因該物業爆炸或溢出水、煙、火或氣體而導致大廈任何部分損毀,應由乙方負責修理及恢復原狀,有關賠償、費用及開支應由乙方負責。
4.乙方應采取一切防范措施,使該物業免于受火災、水浸、風暴、臺風等或其他類似的破壞。
第十四條 甲方緊急進入該物業
如遇火警或其他緊急情況,甲方及其代表有權未經乙方批準進入該物業滅火及保護財物。
第十五條 服從法規及管理公約
1.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及房地產管理的各項規定,接受當地房地產管理機關的監督、管理。
2.乙方須遵守及服從該物業管理公約或根據管理公約制訂的管理規則(以下一并簡稱“管理公約”)。乙方應全額賠償甲方因乙方違反以上規定而遭受的任何損失。
第十六條 乙方賠償損失
1.如因乙方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造成或引起甲方或第三者的任何損失(不論是財物或人身,故意或過失),均由乙方賠償。
2.所有乙方的訪客、雇員、借用人、代理人的過錯及行為,均視為乙方的過錯及行為,乙方應負全責。
第十七條 甲方有權招租等
在租賃期滿前三個月內,甲方有權在該物業的外墻張掛把該物業招租或出售的告示及其他甲方認為需要張掛的資料,乙方不得提出異議或干涉。
第十八條 合同解除
1.如發生下列任何情況:
(1)乙方逾期_________天仍未繳付(不論甲方曾否催交)租金及/或管理費及/或其他本合同項下乙方應繳費用;
(2)乙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經甲方指出后_________天未改正的;
(3)乙方破產或清盤或無力償還其債務;
甲方有權重新占有該物業或其部分及單方面以書面形式解除本合同,本合同的解除將不影響甲方所有在本合同項下向乙方請求賠償的權利。甲方并可從乙方按本合同支付的保證金內扣除甲方因上述情況所受的所有損失及開支。
2.如發生上述情況的(1)或(2),甲方有權終止向乙方提供管理服務及市政設施如水、電、煤氣等,直至上述情況完全糾正為止。
3.租賃期內,如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而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除賠償甲方的損失外,還應向甲方支付相當于_________個月租金的違約金。
第十九條 交還該物業
1.如甲方根據本合同條款解除本合同,乙方應于收到甲方解除通知時搬出該物業并將其恢復至原有的空置狀態交還甲方(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一切有關費用由乙方負擔。
2.如甲方因任何理由無法將解除本合同的通知送達乙方,或乙方接到通知后拒絕遷出該物業及/或未能將該物業恢復至原有空置狀態交還甲方,或不按本合同向甲方作出補償及付清欠款,甲方有權依法律規定的程序重新占有該物業并清理家具及其他所有物品并將該物業恢復原狀,甲方無須對此作出任何賠償。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清理該物業及將該物業恢復原狀及有關的所有費用。
3.甲方可全權處理按上述規定清理的物品。如甲方將其依法變賣,所得收益在扣除乙方拖欠甲方的所有欠款后,將余額退還乙方。
甲方并不因本條而有任何責任將有關物品進行變賣。乙方不得對甲方變賣物品所得款項提出異議。
4.租賃期滿后,乙方應自費搬出該物業并將其恢復至原有的空置狀態交還甲方,若乙方拒絕遷出該物業,及不按本合同向甲方作出補償及付清欠款,甲方有權按本條處理。
5.租賃期屆滿或本合同解除之日,雙方應共同檢查交接該物業及其所有物和設備,如發現有損壞的,應在乙方保證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負責賠償。
6.甲乙雙方在此同意和聲明,在租賃期滿或本合同解除時,甲方無任何義務向乙方提供任何另覓居處的援助。
第二十條 支付違約金等
本合同項下的違約金及其他賠償金額應在確定責任后_________日內付清,否則按逾期付租金的條款處理。
第二十一條 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時,甲、乙雙方互免承擔責任。
第二十二條 稅費
甲、乙雙方應按政府規定支付各自所應承擔的登記費、印花稅及/或其他費用及稅項。乙方還應負責租期內其他一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規定應由租戶繳納的費用及稅項。
第二十三條 通知
1.甲方根據本合同發出任何通知給乙方,應以甲方有記錄的乙方最后的通訊地址為乙方地址,經郵局將通知書寄出48小時后,視為送達。如乙方更改通訊地址,必須書面通知甲方。
2.所有乙方根據本合同發出給甲方的通知,必須以甲方實際收到通知方視為送達。
第二十四條 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1.本合同的訂立、變更、解除、終止、爭議解決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地方政府有關規定,并受其制約。
2.甲、乙雙方如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爭議,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可按下列第項方式解決:
(1)申請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五條 其他
1.甲、乙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雙方均具有完全行為能力,對各自的權利、義務清楚、明白,并愿意按本合同規定處罰違反本合同的一方,違約的一方愿意接受。
2.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本合同以中文為法定文字,本合同書寫與印刷文字均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于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送一份給房地產管理機關登記。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業管理協議(非住宅) 篇13
委托物業管理合同
甲方(委托方): 業主管理委員會
乙方(受委托方): 物業管理公司
為加強 小區(大廈)的物業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設施的正常使用,為業主創造優美、整潔、安全、方便、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根據 市物業管理方面的法規和政策,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物業管理內容
1.甲方將位于 區 路的 范圍內的物業委托給乙方實行統一管理,綜合服務。
2.管理事項包括:
(1)房屋的使用、維修、養護;
。2)物業范圍的公用設施、設備及場所(地)(消防、電梯、機電設備、路燈、走廊、自行車、房、棚、園林綠化地、溝、渠、池、井、道路、停車場等)的使用、維修、養護和管理;
。3)清潔衛生(不含垃圾運到中轉站后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5)文娛活動場所;
。6)便民服務網點及物業范圍內所有營業場所;
(7)車輛行使及停泊;
。8)物業檔案管理;
。9)授權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項。
第二條 委托物業管理形式
承包經營、自負盈虧。
第三條 物業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本合同規定甲方將住宅區委托乙方實行物業管理;
(2)監督乙方對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管理辦法撥付給乙方。
。3)按市政府規定的比例提供商業用房(總建設面積的 %) 平方米給乙方,按月租金 元租用,并負責辦理使用手續;
(4)給乙方提供管理用房 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 平方米,員工宿舍 平方米),按月租金 元租用;
(5)負責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區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7)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完不成第六條規定的目標和指標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有權終止合同;
。8)負責確定本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
(9)委托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和規章制度以及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予以罰款、責令停工、責令賠償經濟損失,以停水、停電等措施對無故不繳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業責任人進行催交、催改;
(10)協助乙方做好宣傳教育、文化活動,協調乙方與行政管理部門、業主間的關系;
(11)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2.乙方責任、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制訂本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
(2)遵守各項管理法規和合同規定的責任要求,根據甲方授權,對本住宅區物業實施綜合管理,確保實現管理目標、經濟指標,并承擔相應責任,自覺接受甲方檢查監督;
。3)根據住宅區內大、中修的需要制訂維修方案,報甲方審議通過后,從公用設施專用基金中領取所需的維修經費;
。4)接受甲方對經營管理過程中財務帳目的監督并報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住宅區管理部門報送一次財務報表,每三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布一次管理費收支帳目;
。5)對住宅區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變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區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
。6)乙方須本著高效、精干的原則在本住宅區設置管理機構和人員;
(7)建立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檔案并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8)負責測算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并向甲方提供測算標準與依據,嚴格按照甲方審議通過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
(9)有權依照甲方委托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物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規章制度進行處理;
。10)在管理期滿時向甲方移交全部專用房屋及有關財產、全部物業管理檔案及有關資料;
(11)開展卓有成效的社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2)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專項業務并支付費用,但不得將住宅區物業管理的整體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
第五條 物業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
1.各項管理指標執行物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各項標準,要求住宅區在乙方接管后 年內達到 標準。
2.確保年完成各項收費指標 萬元,合理支出 萬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費的 %作為經營收入。
第六條 風險抵押
1.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幣 元,作為風險抵押金。
2.乙方完成合同規定的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在合同期滿后三日內退還全部抵押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由于甲方過錯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雙倍返還抵押金并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4.如由于乙方過錯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乙方無權要求返還抵押金,并應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第七條 獎罰措施
1.在各項管理目標、經濟指標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費如有節余,甲方按節余額 %獎勵乙方。
2.如該住宅區被評為全國、省、市文明住宅小區,甲方分別獎勵乙方人民幣 元(全國)、 元(。、 元(市);獲得上級部門單項獎或有關榮譽的獎金另訂;如在乙方管理期間,由乙方獲得的文明小區稱號被上級部門取消,則乙方應全部返還上述獎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果甲方不完成應負的合同責任,由此而影響乙方的承包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或給乙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甲方應當給予補償或承擔相應責任。
4.如果乙方沒有完成合同責任或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應當責成乙方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處以人民幣 至 元的罰款,直至終止合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5.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誤,造成住戶經濟損失或生活嚴重不便的,應當賠償甲方或業主及使用人的經濟損失。
第八條 合同更改、補充與終止
1.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合同為準。
2.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各方如欲續訂合同,須于期滿前三個月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3.合同終止后,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標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承包管理。
第九條 其他事項
1.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臺風、洪水、地震等),造成經濟損失的,雙方應相互體諒,共同協商,合理分攤。
2.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附件1、2、3、4、 、 為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3.本合同正式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和物業管理部門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約束力。
4.雙方如對合同發生爭議,協商不成的,可提請物業管理部門調解,或訴至人民法院。
5. 。
6. 。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名): 代表(簽名):
時間: 年 月 日
附:
1.《 住宅區物業情況一覽表》(略)
2.《 住宅區物業年收支測算表》(略)
物業管理協議(非住宅) 篇14
學校物業管理協議書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將學校物業管理服務方面的工作委托乙方管理服務。乙方將通過嚴格科學的管理,熱情優質的服務為學校的教學、科研和生活創造整潔、優美、舒適、安全、寧靜、便捷,及時、可靠的環境,為此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責任、權利、義務
1、對校園內的一切公共設施及設備享有所有權,并有對國有資產的保護、使用和監督權。
2、負責對乙方管理與服務進行工作查詢與質疑。
3、負責制定學校綠化、美化及設施的更新改造計劃。聽取和采納乙方對校園綠化等改造工作提出的合理化建議。
4、負責按規定向乙方支付物業經費和運行費。
5、負責了解掌握乙方經費運行情況,對違反財務規定的行為提出意見。
6、甲方可視完成物業管理的優劣向乙方提出獎勵意見和處罰意見。
二、乙方責任、權利、義務
1、按協議內容保質保量地完成物業管理與服務工作。按文明校園建設標準保持學校的花園式單位及文明校園的稱號。
2、對院內的公共設施及地面不得擅自占用或改變其使用功能,如需要改變應經甲方同意后方可實施。
3、定期向甲方通報工作情況,對甲方提出的合理的整改意見有義務執行。
4、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本物業管理內容和責任轉移給第三方。
5、乙方應建立并保存詳細的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三、委托管理主要內容
1、全院的綠化、美化工作。
2、教室的衛生保潔服務和管理工作(不含專用教室)。
3、公共環境、公共場所的保潔服務和管理工作。
4、公共設施、設備的維修、保養、運行和管理工作。
5、公共建筑部分的維修保養工作。
6、自管家屬樓的維修和保養工作。
7、水電暖的維修管理與服務工作。
8、院內創收經營水電費和供暖費的收支工作。
9、節能工作。
10、家屬水、電費的統計、收繳工作。
11、飲用水供應和洗浴工作。
12、院領導辦公室的保潔和開水供應工作。
13、家屬門衛的管理工作。
14、校內各商業網點的管理工作。
15、學校人防工程的管理工作。
16、其它甲方需要委托的工作。
四、服務標準
乙方應按以下標準實現物業管理目標。
(一)校園綠化美化工作
1、做到三季有花,四季常青。并承擔甲方大型活動及重大節日的花卉擺放工作。
2、按不同季節對花卉苗木的養護要求進行養護,并做到:樹灌木完整,長勢茂盛,無枯枝死杈,無病蟲害,樹木無釘槍捆綁;綠籬、綠地無雜草、雜物,無堆物料。完好率應達到98%以上。
3、校園綠化面積應達到應綠化面積的95%以上。
4、綠地、各種樹木的種植和調整工作應本著美觀合理的原則進行規劃管理。對各種古樹應重點保護,防止損傷和壞死。
5、院內的建筑物能進行立體綠化的,應進行立體綠化。
6、綠地微噴面積應達到總面積的80%以上。樹木澆水應有計量。
(二)環境衛生工作
1、道路環境應整潔。清掃要及時,做到無雜物、廢紙、煙頭、果皮、痰跡、積水等。
2、陰井、排水設施應通暢,無污水外溢,排水口處無淤泥和雜物。各井口蓋完好,化糞池應定期清理,無糞便外溢。
3、衛生間應保持干凈整潔,無異味、無蚊蠅、無糞便、無污水外溢。
4、垃圾樓應保持無蛆、無蠅,四壁清潔,地面和周圍無堆放垃圾,應封閉集裝箱上蓋。應根據垃圾日產量及時調整集裝箱數量。垃圾樓吊裝設備應及時檢修和保養,杜絕事故發生。
5、院內垃圾應日產日清,無暴露垃圾,無衛生死角。垃圾箱及果皮箱應完好清潔,周圍地面無雜物污漬。
6、建筑物內外無亂寫、亂劃、亂粘貼,無殘標;公共設施、牌匾、路標、雕塑、亭廊、石桌椅應定期擦拭,保持清潔。
7、校園主要干道的地面衛生應在每日早7:30以前清掃完畢。公共場所應定期清掃,保持清潔。上課期間不得有任何影響授課的清掃活動。
8、道路、地面不得直接攪拌水泥沙漿,建筑材料應按指定地點擺放整齊。建筑垃圾應按指定地點堆放并及時清運,對建筑垃圾影響道路通暢和環境衛生的現象要及時管理和清運。
9、門前三包工作應符合門前三包的標準和要求。
10、應及時清理院內主要干道的積雪,保證道路通暢和安全。如灑鹽水除雪,不得將積雪清掃堆放到綠籬和綠地內。
11、根據節假日的要求及時掛收國旗、彩旗、燈籠;開關大門彩燈、射燈。
(三)教室衛生工作
1、教室衛生應在每日晚自習后清掃完畢,鎖門。第二天早7:00應將各教室門打開(特殊情況除外)。
2、應保持教室地面清潔、四壁潔白、墻裙完好無污漬、黑板完好光亮、無粉筆痕跡、粉筆沫應及時清除;門牌完好、裝訂美觀;門窗、玻璃、紗窗、窗簾、小五金齊全完好;桌椅完好、擺放整齊、桌內外無雜物灰塵。
3、吊扇、黑板燈、照明燈、各種開關及各類設備應完好無損。維修要及時,保持良好狀態。
4、粉筆(白色、彩色)板擦應保證供給并擺放整齊。要保持講臺、講臺桌的完好整潔。
5、制定教室服務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的管理制度,確保教學需要。
以上要求的完好率應在98%以上,各階梯教室和大教室的照明燈完好率應在90%以上。
(四)公共場所維護工作
1、各樓道(包括家屬樓物業范圍)地面清潔、門窗、玻璃、紗窗、小五金齊全完好,墻裙、樓道燈的照明完好率及滿意率應在98%以上。
2、電梯應按規定做好年檢并取得合格證及運行證,兩證應掛在電梯間內。電梯應定期維修保養,不允許帶病開梯,運行應正點。電梯間應干凈、整潔、明亮。電梯工要持證上崗,嚴格執行電梯交接班制度,認真做好運行記錄。嚴禁脫崗,確保安全。
3、要保證全院正常供水、供電、供暖工作。水、電、暖設備齊全,服務維修及時到位,設備完好率應在98%以上。
4、水、電、暖維修應24小時值班。要制定應急處置方案。確保服務安全、到位。
5、節能措施得力,杜絕長明燈、長流水和跑、冒、滴漏現象。
6、按規定做好飲用水箱的衛生防疫和日常管理工作,要定期進行檢查、檢測,確保飲用水安全。
7、按要求供應全院飲用水和洗浴。對茶浴爐房要制定衛生安全工作制度,確保正常供水和安全。對浴室內衛生、各種設施應及時檢修,杜絕發生事故。
8、按要求每年應集中時間對外收取供暖費,并支付供暖費。
9、按要求努力回收學校創收水電費。
10、按要求統計、收繳、上報家屬住戶水電費。
11、按要求對院內人防工程進行檢查,防止發生意外事故。
五、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合同規定,使乙方未能完成合同規定的服務和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視不同情況限期向甲方提出解決意見(雙方協商)。如逾期仍未解決,乙方有權中止合同,所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由甲方予以經濟賠償。
2、乙方違反合同所規定的內容或未達到的服務標準,或師生員工反映強烈且不能及時解決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雙方協商),如逾期不改,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另行安排其它物業管理機構替代。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應給予賠償。
3、乙方違約擅自提高收費標準和降低服務標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改正并清退多收費用。
六、其它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并以書面協議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本協議有效期為一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本協議之委托協議書均為本協議的有效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共4份,甲、乙雙方各執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業管理協議(非住宅) 篇15
物業管理項目: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業主):______________
棟層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人/公司: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加強莊園裝修管理,保證裝修質量及居民的居住安全和正常生活,特制定雙方的責任、義務如下:
管理公司:
一、負責莊園樓內的裝修管理。
二、保證裝修期間正常水電供應。
三、協助業主定期對室內裝修進行質量、安全的檢查。
四、合理收費,嚴禁向施工隊吃、拿、卡、要、亂罰款。
五、投訴電話:
裝修負責人/裝飾公司:
一、 開工之日起,采取必要防火措施,并指定專人負責,自備滅火器,確保戶內的安全,并接受管理分公司檢查和指導。
二、 破壞建筑結構,不擅自拆改水、電、暖氣、電信等各種住宅配套設施。
三、 廚房、廁所等部位需要改造時,嚴格按施工規范操作,避免造成漏水、滲水等質量問題。
四、 裝修、裝飾住宅時,不得影響建筑物整體外觀及周邊環境,不得影響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裝修、裝飾住宅時,所產生的廢料、雜物渣土等垃圾應自行及時清運,不得倒入垃圾桶,不得堵塞排水道。
五、 對其他業主和公共設施設備(建筑、電氣、給排水、采暖、空調、消防、電梯、門禁系統、監控系統等)造成損壞的,責令恢復原狀,或賠償經濟損失。(賠償經濟損失的額度按受損失的設施或零部件的市場價及安裝價格的和來考慮),設施恢復期限及賠償期限從事發之日起計三日內結束,事故第一責任人為裝修負責人,如業主和裝修負責人有約定的,按約定的責任人執行。因設施設備被損壞而且影響其它業主的正常生活及給物業管理造成的不良影響而帶來損失的賠償問題由物業公司、業主、裝修負責人三方來協商解決。
委托人:
一、 按規定對住宅進行裝修,并事先對裝飾公司進行全面評價。
二、 對受委托方的行為負有連帶責任。
以上各項雙方認真遵守,如有違反,請按物業管理有關規定處理。
受委托人/公司(簽章) ____物業管理公司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物業管理協議(非住宅) 篇16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是指:1、房地產開發單位或其委托的物業管理企業;2、公房出售單位或其委托的物業管理企業。
乙方是指:購房人(業主)。
前期物業管理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業主委員會與物業管理企業簽定的《物業管理合同》生效時止的物業管理。
本物業名稱:_________
乙方所購房屋銷售(預售)合同編號:_________
乙方所購房屋基本情況:
類型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
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在乙方簽訂《房屋買賣(預售)合同》時,甲乙雙方就前期物業管理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對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綠化、環境衛生、保安、交通等項目進行維護、修繕、服務與管理;
2、根據有關法規和政策,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并書面告知乙方;
3、建立健全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4、制止違反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的行為;
5、物業管理企業可委托專業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與服務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整體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6、依據本協議向乙方收取物業管理費用;
7、編制物業管理服務及財務年度計劃;
8、每_________個月向乙方公布物業管理費用收支帳目;
9、提前將裝飾裝修房屋的注意事項和限制條件書面告知乙方,并與乙方訂立《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10、不得占用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
11、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設備維修養護等有償服務;
12、自本協議終止時起5日內,與業主委員會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辦理本物業的物業管理移交手續,物業管理移交手續須經業主委員會確認;
13、_________。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參加業主大會或業主代表大會,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監督權;
2、監督甲方的物業管理服務行為,就物業管理的有關問題向甲方提出意見和建議;
3、遵守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
4、依據本協議向甲方交納物業管理費用;
5、裝飾裝修房屋時,遵守《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6、不得占用、損壞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因搬遷、裝飾裝修等原因確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應事先通知甲方,并在約定的期限內恢復原狀,造成損失的,給予賠償;
7、轉讓房屋時,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讓方與甲方簽訂本協議;
8、對承租人、使用人及訪客等違反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等造成的損失、損害承擔民事責任。
9、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物業的給排水、通風、采光、維修、通行、衛生、環保等方面的相鄰關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
10、_________。
第二條 物業管理服務內容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維護和管理
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體承重結構部位(包括基礎、內外承重墻體、柱、梁、樓板、屋頂等)、戶外墻面、門廳、樓梯間、走廊通道、_________等。
二、房屋共用設施設備及其運行的維護和管理
共用設施設備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壓水泵、電梯、天線、供電線路、通訊線路、照明、鍋爐、供熱線路、供氣線路、消防設施、綠地、道路、路燈、溝渠、池、井、非經營性車場車庫、公益性文體設施和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的房屋、_________等。
三、環境衛生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四、保安
1、內容
(1)協助公安部門維護本物業區域內的公共秩序;
(2)_________
(3)_________
2、責任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五、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
1、內容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2、責任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六、房屋裝飾裝修管理
見附件:《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第三條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一、房屋外觀:
1、_________
2、_________
二、設備運行:
1、_________
2、_________
三、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護和管理:
1、_________
2、_________
四、環境衛生:
1、_________
2、_________
五、綠化:
1、_________
2、_________
六、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
1、_________
2、_________
七、保安:
1、_________
2、_________
八、消防:
1、_________
2、_________
九、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小修和急修:
1、小修
(1)_________
(2)_________
2、急修
(1)_________
(2)_________
十、_________
第四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費用)
一、乙方交納費用時間:_________;
二、住宅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
三、非住宅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
四、因乙方原因空置房屋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
五、乙方出租物業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用由乙方交納;
六、乙方轉讓物業時,須交清轉讓之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七、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標準按_________調整;
八、每次交納費用時間:_________。
第五條 其他有償服務費用
一、車位及其使用管理服務費用:
1、機動車
(1)_________
(2)_________
2、非機動車
(1)_________
(2)_________
二、有線電視:
1、_________
2、_________
三、_________
四、_________
第六條 代收代繳收費服務
受有關部門或單位的委托,甲方可提供水費、電費、燃(煤)氣費、熱費、房租等代收代繳收費服務(代收代繳費用不屬于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收費標準執行政府規定。
第七條 維修基金的管理與使用
一、根據_________規定,本物業建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后大中修、更新、改造的維修基金。乙方在購房時已向_________交納維修基金_________元。
二、維修基金的使用由甲方提出年度使用計劃,經當地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后劃撥。
三、維修基金不敷使用時,經當地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審核批準,按乙方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積比例續籌。
四、乙方轉讓房屋所有權時,結余維修基金不予退還,隨房屋所有權同時過戶。
五、_________。
第八條 保險
一、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保險由甲方代行辦理,保險費用由全體業主按各自所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積比例分攤。
二、乙方的家庭財產與人身安全的保險由乙方自行辦理;
三、_________。
第九條 廣告牌設置及權益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三、_________
第十條 其它約定事項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三、_________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反協議,未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乙方違反協議,使甲方未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三、甲方違反協議,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或亂收費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清退所收費用,退還利息并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違反協議,不按本協議約定的收費標準和時間交納有關費用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補交并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_________交納違約金,或_________;
五、_________。
第十二條 為維護公眾、業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甲方因采取緊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財產損失的,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十三條 在本協議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協議無法履行,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十四條 本協議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十五條 本協議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或向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無效的,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本協議正本連同附件共_________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在簽訂本協議前,甲方已將協議樣本送_________(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八條 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是指:1、房地產開發單位或其委托的物業管理企業;2、公房出售單位或其委托的物業管理企業。
乙方是指:購房人(業主)。
前期物業管理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業主委員會與物業管理企業簽定的《物業管理合同》生效時止的物業管理。
本物業名稱:_________
乙方所購房屋銷售(預售)合同編號:_________
乙方所購房屋基本情況:
類型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
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在乙方簽訂《房屋買賣(預售)合同》時,甲乙雙方就前期物業管理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對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綠化、環境衛生、保安、交通等項目進行維護、修繕、服務與管理;
2、根據有關法規和政策,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并書面告知乙方;
3、建立健全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4、制止違反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的行為;
5、物業管理企業可委托專業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與服務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整體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6、依據本協議向乙方收取物業管理費用;
7、編制物業管理服務及財務年度計劃;
8、每_________個月向乙方公布物業管理費用收支帳目;
9、提前將裝飾裝修房屋的注意事項和限制條件書面告知乙方,并與乙方訂立《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10、不得占用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
11、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設備維修養護等有償服務;
12、自本協議終止時起5日內,與業主委員會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辦理本物業的物業管理移交手續,物業管理移交手續須經業主委員會確認;
13、_________。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參加業主大會或業主代表大會,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監督權;
2、監督甲方的物業管理服務行為,就物業管理的有關問題向甲方提出意見和建議;
3、遵守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
4、依據本協議向甲方交納物業管理費用;
5、裝飾裝修房屋時,遵守《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6、不得占用、損壞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因搬遷、裝飾裝修等原因確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應事先通知甲方,并在約定的期限內恢復原狀,造成損失的,給予賠償;
7、轉讓房屋時,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讓方與甲方簽訂本協議;
8、對承租人、使用人及訪客等違反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等造成的損失、損害承擔民事責任。
9、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物業的給排水、通風、采光、維修、通行、衛生、環保等方面的相鄰關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
10、_________。
第二條 物業管理服務內容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維護和管理
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體承重結構部位(包括基礎、內外承重墻體、柱、梁、樓板、屋頂等)、戶外墻面、門廳、樓梯間、走廊通道、_________等。
二、房屋共用設施設備及其運行的維護和管理
共用設施設備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壓水泵、電梯、天線、供電線路、通訊線路、照明、鍋爐、供熱線路、供氣線路、消防設施、綠地、道路、路燈、溝渠、池、井、非經營性車場車庫、公益性文體設施和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的房屋、_________等。
三、環境衛生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四、保安
1、內容
(1)協助公安部門維護本物業區域內的公共秩序;
(2)_________
(3)_________
2、責任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五、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
1、內容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2、責任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六、房屋裝飾裝修管理
見附件:《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第三條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一、房屋外觀:
1、_________
2、_________
二、設備運行:
1、_________
2、_________
三、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護和管理:
1、_________
2、_________
四、環境衛生:
1、_________
2、_________
五、綠化:
1、_________
2、_________
六、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
1、_________
2、_________
七、保安:
1、_________
2、_________
八、消防:
1、_________
2、_________
九、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小修和急修:
1、小修
(1)_________
(2)_________
2、急修
(1)_________
(2)_________
十、_________
第四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費用)
一、乙方交納費用時間:_________;
二、住宅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
三、非住宅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
四、因乙方原因空置房屋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
五、乙方出租物業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用由乙方交納;
六、乙方轉讓物業時,須交清轉讓之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七、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標準按_________調整;
八、每次交納費用時間:_________。
第五條 其他有償服務費用
一、車位及其使用管理服務費用:
1、機動車
(1)_________
(2)_________
2、非機動車
(1)_________
(2)_________
二、有線電視:
1、_________
2、_________
三、_________
四、_________
第六條 代收代繳收費服務
受有關部門或單位的委托,甲方可提供水費、電費、燃(煤)氣費、熱費、房租等代收代繳收費服務(代收代繳費用不屬于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收費標準執行政府規定。
第七條 維修基金的管理與使用
一、根據_________規定,本物業建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后大中修、更新、改造的維修基金。乙方在購房時已向_________交納維修基金_________元。
二、維修基金的使用由甲方提出年度使用計劃,經當地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后劃撥。
三、維修基金不敷使用時,經當地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審核批準,按乙方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積比例續籌。
四、乙方轉讓房屋所有權時,結余維修基金不予退還,隨房屋所有權同時過戶。
五、_________。
第八條 保險
一、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保險由甲方代行辦理,保險費用由全體業主按各自所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積比例分攤。
二、乙方的家庭財產與人身安全的保險由乙方自行辦理;
三、_________。
第九條 廣告牌設置及權益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三、_________
第十條 其它約定事項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三、_________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反協議,未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乙方違反協議,使甲方未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三、甲方違反協議,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或亂收費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清退所收費用,退還利息并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違反協議,不按本協議約定的收費標準和時間交納有關費用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補交并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_________交納違約金,或_________;
五、_________。
第十二條 為維護公眾、業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甲方因采取緊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財產損失的,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十三條 在本協議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協議無法履行,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十四條 本協議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十五條 本協議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或向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無效的,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本協議正本連同附件共_________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在簽訂本協議前,甲方已將協議樣本送_________(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八條 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業管理協議(非住宅) 篇17
委托方:
受托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委托民法典》,在平等、自愿的原則上簽定本協議。
一、乙方有義務對甲方的房屋及相關的資信嚴格保密。
二、甲方自愿將坐落于的房屋,產權屬于的房屋全權委托乙方辦理物業管理事宜,以后有關此房屋的物業管理事宜全部由乙方負責。該房屋基本情況:家具,設施,租房合同,等見附件.
三、甲乙雙方商定的.委托期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在此期間,
甲方需將該房屋的合法有效產權憑證復印件,房主本人的身份證等復印件,交給乙方保管或向乙方出示正本。
四、乙方負責按《租房合同》要求的日期,向租客收取房租并將房租轉交給甲方。租客如不按時交租,乙方有責任按租約及時追討,直至租客交租或搬出。
五、當租客需要修理該房屋內部的設備。如潔具、水龍頭、水管,燈泡等。乙方應及時趕到修理。
六、
1.在委托期間,甲方應支付委托費用元/月,上述費用可從乙方代收的租金中扣除或由
甲方直接交給乙方。直至合同終止。
2.如房客提前解除合同,甲方已付的費用不予退回,乙方應協助甲方向房客追究違約責任。
3.如乙方沒有及時履行甲方指示的事宜,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甲方有權中止委托。
七、甲方應保證房屋及承租人符合如下條件,否則造成一切糾紛及損失由甲方自行負責:
1.甲方應保證此房屋沒有使用及產權糾紛。
2.甲方保證此房屋各項附屬設施無欠費、損壞。
3.甲方對承租人的信用負責。
4.甲方應如期支付委托物業幫辦費用。
八、此合同委托期滿后,如不另行續約則自動終止。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地址:地址:
物業管理協議(非住宅) 篇18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
項目地址: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
住 所 地:
證書編號:
根據《民法典》、《物業管理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選聘乙方對崇左供電局花山生活區集資樓 提供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業基本情況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
物業類型:住宅小區;
座落位置:
建筑面積:14103.1萬平方米。
第二條 管理期限
1、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日止;本合同為業主委員會代表全體業主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
2、本合同期滿前三個月,甲、乙雙方應就延長本合同期限達成協議;雙方未能達成協議的,甲方應在本合同期滿前選聘新的物業管理企業。
第二章 管理范圍及管理事項
第三條 生活區集資樓本體共用部位(包括但不限于:樓蓋、屋頂、梁、柱、內外墻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墻面、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設備機房等)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第四條 生活區集資樓本體共用設施設備(包括但不限于: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線、通風系統、加壓供水設備、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備設施、電梯系統、通訊系統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運行服務。
第五條 生活區集資樓紅線內屬物業管理范圍的市政公用設施(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地、花木、建筑小品、水泵房、路燈等)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第六條 生活區集資樓物業規劃紅線內的屬配套服務設施(包括但不限于:休閑設施等)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第七條 公共環境(包括但不限于:公共場地、樓宇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第八條 物業管理范圍內交通、車輛行駛及停泊的管理。
第九條 物業安全監控和巡視等安全工作,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維護物業內的公共秩序。
第十條 組織開展社區文化娛樂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第十一條 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第十二條 法規和政策規定的由物業管理公司承擔的其它事項。
第三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三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參加業主大會或業主代表大會,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監督權;
2、監督乙方的物業管理服務行為,就物業管理的有關問題向乙方提出意見和建議;
3、遵守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
4、依據本協議按時向乙方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等各項服務費用;
5、裝飾裝修房屋時,遵守《室內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
6、不得占用、損壞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因搬遷、裝飾裝修等原因確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應事先通知乙方,并在約定的期限內恢復原狀,造成損失的,予以賠償;
7、轉讓房屋時,事先通知乙方做好戶主更改記錄,同時結清該房屋的相關費用;
8、對承租人、使用人及訪客等違反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造成損失的,當事人承擔連帶民事責任;
9、出租房屋應當將房屋租賃合同(復印件)在乙方物業管理部備案,相關租賃手續由業主辦理。
10、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物業的給排水、通風、采光、維修、通行、衛生、環保等方面的相鄰關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
11、對乙方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甲方有權提請有關主管部門處理;
12、協助乙方做好物業服務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13、法規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14、根據《崇左市城區全面啟動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實施方案》積極推進參與生活垃圾分類,共同創建綠色生活環保生態環境,踐行低碳節約,甲方配合乙方做好垃圾分類,自覺將每天產生的生活垃圾分類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廚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并準確投放至生活垃圾投放點。
第十四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及本合同的規定,制訂該物業的各項管理辦法、規章制度、實施細則,自主開展各項管理活動,但不得損害業主(使用人)的合法權益,獲取不當利益;
2、遵照國家、崇左市的物業服務收費規定,提供服務項目、服務內容、服務標準,嚴格按合同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不得只收費不服務或多收費少服務;
3、負責編制樓宇及附屬設施、設備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后由乙方組織實施;
4、有權依照法規政策、本合同和《業主管理規約》的規定對違反《業主管理規約》和物業管理法規政策的行為進行處理;
5、接受當地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及有關政府部門的監督、指導,并接受甲方和業主(使用人)的監督;
6、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占用或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政府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
7、建立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并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8、開展社區文化活動和客戶便民服務工作;
9、單個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可委托乙方對其物業的專有部分提供維修、養護等服務,服務內容和費用由雙方另行商定;
10、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將物業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相關資料等屬于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物移交給甲方。
第四章 服務費用
第十五條 物業服務費及其他費用收取標準及辦法:
1、物業服務費為0.60元/平方米/月;按取得的房產證上所載明的房屋建筑面積乘以單價計算。
2、專項維修資金按崇左市收費標準0.10元/平方米/月;
3、電梯費:三樓以下(含三樓)15元/月,四樓以上(含四樓)30元/月;(按原來的房號計算電梯費)
4、代收生活垃圾費7元/月/戶(根據崇左市環衛部門收費標準進行收取);
5、集資樓公共用水用電根據每月用量據實按戶分攤;
6、集資樓其它公共收益歸甲方所有,主要用于補貼物業經費不足及小區公共水電耗材用料等,小區公共設施設備維修等費用從小區公共維修基金中開支。
第五章 物業服務質量及標準
第十六條 乙方物業管理服務達到下列要求:
1、房屋外觀:完好、整潔。
2、設備運行:正常、無事故和安全隱患。
3、各類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及時、狀態良好。
4、公共環境:清掃及時、保潔全面、垃圾日產日清。
5、綠化:植物長勢良好、修剪整齊美觀。
6、交通秩序:行駛有序、保持暢通、車輛無亂停亂放現象。
7、電力巡防員:實行24小時封閉式安全防范管理,轄區內無重大的治安責任事故發生。
8、公共部分維修急修不超過30分鐘到場;小修不超過3小時處理到位。
9、物業使用人對乙方的滿意率達到90%以上。
10、按照中國物業管理協會制定的《普通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服務等級標準》(三級)執行(見附件)。
第六章 違約責任
第十七條 如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三條,造成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整改,甲方逾期未整改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
第十八條 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甲方有權要求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第十九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五條的約定,擅自提高物業服務費用標準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就超額部分有權拒絕交納;乙方已經收取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有權要求乙方返還,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第二十條 甲、乙雙方如有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而取得管理權或致使對方失去管理權,或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第二十一條 對于本合同簽訂后承接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甲乙雙方應按照規定進行查驗并簽訂確認書,作為界定各自在開發建設和物業管理方面承擔責任的依據。
第二十二條 甲方、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第二十條的約定,未能按時足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應按每日1%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三條 以下情況乙方不承擔責任:
1、因不可抗力導致物業管理服務中斷的;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但因物業本身固有重大且無法修補的瑕疵造成損失的;
3、因維修養護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4、因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第八章 專項維修資金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規定的物業管理區域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更新改造和重大維修工程項目費用,按《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令第165號)及崇左市的有關規定從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中列支,不包括在物業管理服務費項目內。
第九章 其他事項
第二十五條 乙方接管時自行墊支費用做好小區道閘和監控設備,設備每年按10%折舊(以發票為準),乙方合同期滿后不再續簽的情況下甲方負責協調由新聘物業公司支付設備折舊后的費用給乙方。
第二十六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每年收取到的專項維修資金(以每年集資樓各住戶實際繳納的專項維修資金費用為準),由乙方無息為甲方代為保管。
第二十七條 業主可與物業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權利義務進行約定,但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業主應承擔連帶責任。
第二十八條 業主人身及財產安全由業主自行購買。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存在沖突的,以本合同為準。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可選擇以下第 2 種方式處理:
1、向崇左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伍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及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物業管理協議(非住宅) 篇1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合同當事人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________(物業名稱)委托于乙方實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市__________區________路(街道)_______號。
四至:東_____南_____西_____北______
占地面積:_______平方米
建筑面積:_______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業構成細目見附件一。
第三條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對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項
第四條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墻面、承重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________。
第五條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干線、供暖鍋爐等、高壓水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_______。
第六條市政公用設施和附屬建筑物、構筑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自行車棚、停車場、_________。
第七條公用綠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
第八條附屬配套建筑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_____。
第九條公共環境衛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______。
第十條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條維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______。
第十二條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戶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
第十三條組織開展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第十四條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1、物業管理服務費;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十五條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托時,乙方應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費。
第十六條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針對具體行為并根據情節輕重,采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_____等措施。
第十七條其它委托事項:
1、__________;
2、___________;
3、__________;
第三章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八條委托管理期限為___年。
自___年___月___日時起至___年___月____日時止。
第四章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九條
A 甲方權利義務(適用于業主委員會):
1、代表和維護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制定業主公約并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遵守公約;
3、寂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
4、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5、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積的經營性商業用房,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_;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_平方米建筑面積管理用房(產權屬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項執行:
(1)無償使用;
(2)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
8、負責收集、整理物業管理所需全部圖紙、檔案、資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內向乙方移交;
9、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費時,負責催交或以其它方式償付;
10、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
(1)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
11、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12、_________。
B甲方權利義務(適用于房地產開發企業):
1、在業主委員會成立之前,負責制定業主公約并將其作為房屋租售合同的附件,要求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
2、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
3、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4、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
5、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設施、設備應達到國家驗收標準要求。
如存在質量問題,按以下方式處理:
(1)負責返修;
(2)委托乙方返修,支付全部費用;
(3)_________。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_平方米建筑面積的經營性商業用房,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_平方米建筑面積管理用房(產權屬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項執行:
(1)無償使用;
(2)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
8、負責收集、整理物業管理所需全部圖紙、檔案資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日內向乙方移交;
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費用時,負責催交或以其它方式償付;
10、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
(1)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
11、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12、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條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物業管理制度;
2、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按本合同第十六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
4、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筑物、構筑物、設施、設備、綠化等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后由乙方組織實施;
6、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限制條件,訂閱書面約定,并負責監督;
7、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8、每_____個月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布一次管理費用收支帳目。
9、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與甲方協商經甲方同意后報有關部門批準方可實施;
10、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我全部經營性商業用房、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
11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第二十一條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目標管理:
1、房屋外觀:_______________。
2、設備運行:_______________。
3、房屋及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_____________。
4、公共環境:___________。
5、綠化:______________。
6、交通秩序:____________。
7、保安:________________。
8、急修:_________________。
小修:___________________。
9、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對乙方的滿意率達到:________________。
具體的物業管理服務質量要求見附件二。
第六章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二十二條物業管理服務費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2、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______調整。
3、空置房屋的管理服務費,由乙方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元向______收取。
4、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交納物業管理費的,按以下第_______項處理:
(1)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______元交納滯納金;
(2)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應交管理費的萬分之_____交納滯納金;
(3)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條車位使用費由乙方按下列標準向車位使用人收。
1、露天車位:____________;
2、車庫: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條乙方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毗連部位的維修、養護及其它特約服務,由當事人按實發生的費用計付,收費標準須經甲方同意。
第二十五條其它乙方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提供的服務項目和收費標準如下:
1、高層樓房電梯運行費按實結算,由乙方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六條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公共場地的維修、養護費用:
1、房屋共用部位的小修、養護費用,由_____承擔;大中修費用,由______承擔;更新費用,由_____承擔。
2、房屋共用設施、設備的小修、養護費用,由_____承擔;大中修費用,由_______承擔;更新費用,由______承擔。
3、市政公用設施和附屬建筑物、構筑物的小修、養護費用,由______承擔;大中修費用,由______承擔;更新費用,由____承擔。
4、公共綠地的養護費用,由______承擔;改造、更新費用,由_______承擔。
5、附屬配套建筑和設施的小修、養護費用,由______承擔;大中修費用,由______承擔;更新費用,由______承擔。
第七章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甲方違反合同第十九條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八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九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條甲、乙任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________元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一條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天內,根據甲方委托管理事項,辦理完交接驗收手續。
第三十二條合同期滿后,乙方全部完成合同并且管理成績優秀,大多數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反映良好,可續訂合同。
第三十三條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
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_____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條因房屋建筑質量、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并作善后處理。
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門的鑒定為準。
第三十七條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八條本合同在履行中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九條合同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______天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四十條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