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電公司安全責任合同書(精選21篇)
供電公司安全責任合同書 篇1
甲方(委建單位):
乙方(施工單位):
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確保 年農網完善(第三批擴大內需)10千伏及以下工程(安全合同確定的施工承包范圍內的各項工作任務)的施工安全,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并明確安全責任,經建設單位(甲方)與施工單位(乙方)協商,特制定本協議。
一、 安全生產目標
⑴、杜絕人身重傷及以上事故。
⑵、杜絕一般機械設備、火災、爆炸事故和重大交通事故
⑶、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規程、規定、標準及辦法,切實落實各級安全責任制,建立健全各級安全保證體系,努力減少其它事故。
二、 安全規程、標準
⑴、《電力建設安全施工管理規定》
⑵、《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
⑶、《電業安全工作規程》
⑷、《安全生產工作規定》(國電公司發布)
⑸、《電力建設文明施工規定及考核辦法》
⑹、《農網35kV及以下線路運行維護、建設改造工作中防人身及倒桿事故的有關安全措施》(甘肅省電力公司)
⑼、其它安全生產指令、規定、標準
三、 施工單位必須具備的條件:
(1)、現場的負責人、工作監護人、工程技術人員和施工人員安全施工的安全等級和技術資質應符合工程施工安全要求。
(2)、配備有滿足本工程需要,保證安全施工的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安全用具。
(3)、配備專職的安全管理機構、設置專職安全員。
四、建設單位應承擔以下安全責任:
⑴、開工前必須對施工單位的資質進行審查,確保符合各項安全要求。
⑵、開工前必須對施工單位負責人和工程技術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
⑶、履行安全合同中規定的由建設單位承擔的有關安全、勞動保護等其他事宜。
五、施工單位應承擔以下安全責任:
⑴、施工前必須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有關本項工作的安全知識和安全規程的培訓教育,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在施工時要按照勞動保護規定為參加施工的人員配備足夠合格的勞動保護用品和安全器具。
⑵、開工前必須自上而下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全體施工人員均應掌握工程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特殊工程(電工、焊工、起重工)必須持證上崗。
⑶、隱蔽工程等復雜性較大的工程,應制定單獨的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并做好交叉作業防高空附件墜落,高空墜落物等措施。
⑷、開工前應對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進行一次檢查, 確保符合安全規定,并不超過檢驗周期。
⑸、嚴禁使用未成年工和不適應現場安全施工要求的老、弱、病、殘人員進行施工。
⑹、施工單位的負責人應對本施工企業安全施工(人員安全、機械器具完好、工程質量)負全部責任。如在施工當中發生違章作業或沒做好防護措施所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建設單位概不負責。
⑺、施工單位必須接受建設單位的監督、管理和指導,對建設單位安全監察部門提出的意見必須及時整改。發生人身傷亡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必須立即報告建設單位安全監察部門。
六、工程合同價款總計工程款付至50%時,甲方開始預扣10萬元工程款作為安全保證金。乙方在施工中若發生人身重傷事故,則扣除50%的安全保證金,并處以等額罰款;若發生人身死亡事故,則扣除全部安全保證金,并處以等額罰款。乙方未發生人身重傷及以上事故,安全保證金在工程竣工驗收并辦理移交手續后一個月內一次性付與乙方。
七、安全管理
⑴、乙方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及上級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法規、行業規程和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建立安全管理機構,健全安全三級網絡(企業、站隊、班組),落實安全檢查員,并制定以安全生產責任制為核心的安全管理制度。
⑵、施工班組要堅持安全日活動制度、班前會制度(安全交底)、班后會小結和現場清理工作,做到文明施工。
⑶、執行參建單位施工安全聯系制度,保證各項安全規定和措施的落實。
⑷、乙方應執行安全監督與安全網例會、安全日活動、安全分析會、安全檢查和安全通報制度和安全施工考核辦法。
⑸、臨時工上崗前,必須接受安全知識和安全規程的培訓,考試合格后,持證或配帶胸卡上崗。
八、建設單位工程管理部門、安全監察部門和監理單位發現施工單位施工當中的不安全情況,有權糾正或立即停止其工作。
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簽字后生效,共印制六份,其中正本二份,副本四份,雙方各執正本一份,甲方副本二份,乙方副本一份,監理公司副本一份。
十、未盡事項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委建單位:甲方(章)施工單位:乙方(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部門負責人:部門負責人:
合同經辦人:合同經辦人:
單位地址:單位地址: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郵 編:郵 編:
聯系簽定時間:
聯系簽定地點:
供電公司安全責任合同書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辦公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辦公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順利舉辦“_________________山地自行車聯賽第四站——_______站”賽事,合理利用體育場地,甲乙雙方根據各自職能簽署本賽事場地租賃協議。本協議中,甲方是賽事場地權益人,即出租人,乙方是賽事運作機構,即承租人。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以及有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定義
乙方租賃的體育場地名稱是 _______體育中心(中心湖)自行車賽道(含山地段) ,用途用于體育賽事的舉辦。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共計_______天
第三條 租金與支付期限和方式
3.1 租金總額為_______元(含稅)人民幣;租金支付方式為(現金/支票/匯票);本合同租金分_______次支付,第一次租金的支付時間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支付金額為_______ 元人民幣,第二次租金的支付時間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支付金額為_______元人民幣。
第四條 甲方權利
4.1 甲方有權依法制訂有關治安、消防、安全、用電、比賽時間等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并負責監督實施。有權協助各級行政管理機關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乙方進行監督、教育、整頓,直至單方解除合同。
第五條 甲方義務
5.1 甲方應當按照約定將比賽場地交付乙方使用,為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比賽條件,保障乙方正常進行比賽。
5.2 除有明確約定外,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賽事活動。
5.3 甲方應對場地進行管理,維護并改善場地所具有的賽事功能,其中需重新開拓修葺已經荒廢的山地賽道,保障乙方能正常使用此賽道。
5.4 甲方負責場內的基本安保和安全防范。
5.5 甲方于賽前3天免費提供賽場內一間大于50平方米的房間給予乙方作為存儲比賽物資的臨時倉庫。另甲方免費提供現場鐵馬、桌椅、背景桁架、舞臺、音響等物料供乙方比賽當日使用。
5.6 甲方在場地租賃期間指派專人負責與乙方對接,解決現場賽事規劃及臨時發生的問題。
5.7 甲方需負責完成乙方賽事活動的政府申報工作。
第六條 乙方權利
6.1 乙方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
6.2 乙方擁有比賽期間場地內及其周圍一定范圍內的所有廣告收益的權利。如果甲方在不影響乙方原有廣告收益的前提下,開發廣告資源,須得到乙方的同意,并約定好雙方的廣告收益分配方案。
6.3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比賽期間,提供免費停車位 個,以及其他因比賽慣例必須由甲方提供的服務和幫助。
第七條 乙方義務
7.1 乙方應具備合法的舉辦賽事資格,并按照體育行政管理部門核準的項目比賽。
7.2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關法人的備案資料。
7.3 乙方應按照約定的用途開展體育比賽活動,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及索票索證制度,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7.4 乙方應愛護并合理使用場內的各項設施和器材,如需改動應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損壞的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7.5 乙方應本著公平合理、誠實信用的原則使用場地,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及其他人的合法權益,并承擔因違法經營造成的一切后果。
7.6 乙方將場地轉讓給第三人或和其他人交換使用場地的,應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第八條 保險
甲方負責投保的范圍為:共同責任險、火災險等財產保險險種。乙方自行投保的范圍包括但不限于賽事公眾責任險、觀眾意外傷害險、賽事財產險、賽事取消、延期保險。
第九條 違約責任
9.1 乙方承租期間,甲方應保證沒有第三方主張權利,如因第三方主張權利,致使乙方不能正常舉辦比賽,甲方應當賠償乙方的損失,并支付乙方租金總價款的 %違約金。
9.2 甲方未按約定提供場地或用水、用電等場所內的比賽設施設備、器材,致使乙方不能正常進行比賽的,應免除相應的租金,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9.3 甲方未按約定投保致使乙方相應的損失無法得到賠償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9.5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于雙方的原因,使場地不適于使用或租用時,.甲方應減收相應的租金。如果場地無法復原的,本合同自動解除,應退還保證金及利息,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條 合同的解除、變更、終止
10.1 甲乙雙方均不得無故解除、變更合同,否則承擔違約責任。
10.3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0.3.1 因違法比賽被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命令停賽;
10.3.2 未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場地,經甲方 次書面通知未改正的;
10.3.3 利用場地進行違法活動的;
10.3.4 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惡劣影響的;
10.3.5 將場地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給第三人,或和其他人交換場地的;
10.4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0.4.1 甲方不能按照合同的約定,按時完成賽道修整工作的。
10.4.2 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提供相關申報、安保、現場展示物料的。
10.4.3 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致使比賽不能正常舉行。
第十一條 保證陳述
雙方互相陳述、保證和承諾如下:
11.1 雙方均具有完全的權利和法律權限或有效的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合同。
11.2 本合同經雙方簽署,即依其中條款構成對雙方合法、有效和有約束力的責任。
第十二條 有效期和終止
12.1 本合同自雙方簽署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合同終止或者雙方權利義務均履行完畢之日(以較晚發生者為準)。
12.2 除了本合同中或根據法律規定的補救方法以外,在不影響提出終止的一方的其他法律權力的前提下,任何一方有權在出現下列情況時終止本合同,自另一方收到終止通知時生效:
第十三條 遵守法律
如果有合理的原因相信本合同的任何條款違反了國家或地方法律,或者影響一方履行本合同的工業商貿團體的守則、規定、法規或指示(統稱“法律”),那么雙方須及時修改本合同以遵守法律。但是如果修改令本合同喪失了其根本目的,那么將認同雙方同意終止。如果本合同因本條而終止,款項應支付至終止日的履行程度。那些為將來而已支付的款項應按比例退還,除了明確規定在協議終止后仍然有效條款以外,任何一方將不就本合同而負任何義務或責任。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
14.1 由于水災、火災、地震、罷工、勞工運動、疾病或本屆賽事比賽日程正式公布后政府部門頒布的命令等不可預見、無法避免和無法控制,不是由于一方的過失而引起的情況(不可抗力事件),致使無法履行或延遲履行本合同,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不應被視為違約和應對另一方就無法履行或延遲履行負責。
14.2 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須及時將不可抗力的性質、影響程度通知另一方并提供證據。雙方在所有合理情況允許下為減輕影響或制定替代安排而進行真誠的協商。
第十五條 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協議書引起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可選擇以下爭端解決機制:
15.1 提請廣州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15.2 訴至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
第十六條 其他
16.1 場地在租賃期限內所有權發生變動的,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16.2 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用書面形式,并由雙方簽字蓋章作為合同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6.3 本協議正本一式 份,雙方各執份
16.4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電公司安全責任合同書 篇3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強化安全管理,落實消防安全責任,有效強制各類事故的發生,特與承租戶簽訂消防安全管理合同書,明確內容如下:
一、承租單位應按“誰主管,誰責任”的原則,建立和健全企業內部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明確法人代表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并要逐級落實安全生產、消防安全責任。
二、承租單位每月要組織一次安全生產、消防安全大檢查。并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加強日常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上報,限期整改。
三、根據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職責,積極開展形式多樣的生產安全、消防安全宣傳教育,認真開展“安全生產月”和“冬防119”等專項活動,積極營造安全生產氛圍,努力提高員工安全意識。
四、承租期間必須搞好自已的生產經營工作、安全保衛、貨物保管保險工作、必須遵守有關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和用火、用電等各項防火安全制度。
五、必須保持消防通道的暢通、嚴禁占用防火間距、消防通道搭建工棚等,車輛應按指定地點停放。
六、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整改安全隱患,并可協助乙方進行有利的整改。如違反上述安全規則,后果由乙方獨自承擔。
六、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各執壹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供電公司安全責任合同書 篇4
甲方:
乙方:
為了杜絕員工安全事故的發生,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就乙方在甲方酒店工作培訓及生活期間安全責任方面達成協議,以資雙方共同恪守。
1.甲方要經常向乙方進行安全常識方面的教育,告知員工要保護好個人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尤其要防止人身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
2.在酒店工作或培訓期間,乙方離開工作及生活區域(請假、臨時假、休假、私自外出等)如發生意外由乙方自己承擔損失,甲方概不負責。
3.乙方在工作期間要時刻注意自身安全,禁止攀高和危險游戲,禁止做危險動作等,如發生人身傷害等意外完全由乙方自己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4.甲方禁止乙方進行吸毒、打架、詐騙、勒索等違法活動,并時刻監督和引導乙方不得有上述行為,如乙方在酒店或工作時間之外,私自進行違法或動(如吸毒、打架、詐騙、勒索等)被國家司法機關追究的,由當事人本人承擔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5.酒店倡導吸煙有害健康,工作和學習區域內禁止吸煙,確需吸煙者必須在酒店制定的地點(吸煙區)吸煙,不可隨意亂扔煙頭,并且要把煙頭徹底熄滅,避免火災的發生,如發生意外由乙方自行承擔一切經濟賠償責任和個人損失,甲方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6.在酒店工作期間,未經批準,擅自駕駛本酒店或私人車輛外出,違反交通規則,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者,由本人承擔一切經濟責任及法律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7.本酒店門前各種車輛出人頻繁,員工步行或駕駛車輛出入要增強安全意識,提高警惕,放慢速度,做到安全出行。如乙方不遵守賓館的規定,在門前發生任何意外和人身傷害,由本人自行承擔一切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8.酒店嚴禁任何人攜帶(如管制刀具、毒品、爆炸品、易燃品等),如有違反禁令私下攜帶者,造成的責任事故,一切后果由當事人承擔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甲方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9.所有員工在工作和實際操作中必須嚴格執行酒店制定的工作操作規范和工作流程,如未按照酒店所指定的操作規范違規工作,造成事故損失的,一切責任由當事人承擔,酒店概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10.凡在酒店住宿員工要遵守宿舍管理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而發生人身意外傷害的均有本人承擔一切后果。
(1)員工攀爬、坐、騎、滑樓梯護欄或建筑和設施的;
(2)員工將身體探出窗外的;
(3)員工因飲酒而發生事故的;
(4)在宿舍私接電線、違規使用電器的;
(5)尋釁滋事、打架斗毆的;
(6)個人有病隱瞞不報而引發人身傷害的;
(7)員工外出不歸或不按時歸宿,不論是否辦理請假手續,在外發生人身意外傷害的;
(8)因個人原因未保管好個人貴重物品(現金) 而丟失的
(9)員工違章違紀造成其他不良后果的;
11.本協議未盡事宜,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協議條款及附件為本協議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責任員工
代表簽字: 員工簽字:(按手印)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供電公司安全責任合同書 篇5
工程名稱:
總包單位: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專業分包單位(班組):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加強和規范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本著“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簽訂本協議書,雙方應嚴格遵守和執行本協議書規定的權力、責任和義務,確保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
1、專業(班組)分包工作對象及提供勞務內容
工程地點:
分包范圍:
2、分包工作期限
開始工作日期:
結束工作日期:
總日歷工作天數:
3、消防安全負責人
甲方:
乙方:
4、甲方的權力、責任和義務
4.1貫徹落實國家和深圳市等有關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法規和總包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總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生活區的消防安全負總責,對施工現場、生活區的消防安全進行全面的管理、監督、檢查和指導。
4.2負責向上級部門提出施工現場消防設施驗收,并對驗收時提出的問題組織乙方進行整改。
4.3通過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對現場所有人員至少每年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并有培訓記錄和登記;對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設備有火災危險性的,要對從業人員進行專門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對不接受培訓、教育、考核或考核不合格以及經審查有其它不符合規定要求的人員,有權拒絕進入施工現場或清退出現場。
4.4建立健全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并督促落實。明確逐級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現場各棟號、分包、外包單位和各職能部門、各工種和各區域、層段等各級別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建立健全施工現場的各級消防安全組織機構和義務消防隊組織;對重點工種人員如:電氣焊人員、防水作業人員進行登記,建立檔案(特種作業人員要求持證上崗)。
4.5嚴格落實有關動用明火的管理制度,施工現場動用明火,應當按照規定事先辦理審批手續;動火操作前對乙方電氣焊工作業人員以班組或分包為單位進行用火操作交底,填寫《動火申請審批表》,有甲方項目主管負責人簽字(有效期7天),并開具當天用火證,才準許動火操作。
4.6開具用火證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負責人擔任,其他人員代理應有書面委托;開具動火證時應嚴格把關,根據施工情況提出有針對性的防火措施;高層、外檐和孔洞周圍作業,必須要求乙方和有關作業人員配備接擋工具,并在動火證上注明具體要求和措施;有防水施工和火災、爆炸危險作業的,應停止各種明火作業。
4.7負責對乙方在施工現場、生活區的用火、用電、使用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防水作業及材料存儲進行審查、批準和監督、檢查。做到工程內不設置宿舍和住人,不做倉庫使用和存放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及易燃可燃材料;對違章指揮、違規操作等違章、違紀行為進行制止、糾正,并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4.8定期召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會議、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有針對性的部署做好防水施工、聚苯保溫材料進場存放安裝、冷卻塔、貴重機器設備(電梯、冷水機組、空調機等)安裝以及裝修等各階段的防火工作;協調和處理本施工現場的有關消防安全問題。
4.9發生火災,應及時報警、迅速組織撲救和人員疏散。緊急情況下甲方有權調用乙方的相關人員及物資。
4.10積極配合各級消防監督檢查機關的檢查,參與對火災事故的調查、處理。
5、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5.1貫徹落實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有關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的法規和總包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對所屬施工區域、生活區宿舍的消防安全管理負全面責任。
5.2負責建立健全本單位的防火組織及義務消防隊組織,明確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施工人員花名冊及特殊工種的證件復印件及有關資料,在本施工區域內,尤其是重點部位要按規定配備相應的滅火器材,并保證靈敏有效。
5.3電氣焊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動火操作前,必須到甲方用火審批部門辦理動火證,不得由他人代理。在操作中應確保高層、外檐和孔洞周圍作業對電氣焊割產生的火花、焊渣有接擋和封堵措施,并避免與防水施工、冷卻塔安裝等易燃危險性作業同時交叉進行;要清除周圍易燃可燃物,配備滅火器材或滅火用水,設專人看火監護。禁止非焊工電氣焊操作。
5.4負責對本單位在施人員進行消防法規、制度、操作規程和施工現場火災危險性的教育;進行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和自救逃生知識和技能的教育;對施工現場采用的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者使用的新設備必須了解、掌握其安全消防技術特性,經培訓教育后方可上崗作業。在消防安全教育或安全活動中如需要,可要求甲方提供幫助。
5.5按深圳市有關規定,工程內部不準作為倉庫使用,不準存放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和易燃可燃材料,不得在建設工程內設置宿舍。甲方指令乙方違反上述規定的,乙方有權拒絕。在建設工程外設置宿舍和庫房的禁止使用可燃材料做分割和圍擋。嚴禁在宿舍內私接亂拉電線、使用(“熱得快”、電飯鍋、電褥子等)電熱器具;使用液化石油氣應經甲方批準,經審批有合格證后才準許使用。乙方使用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應向甲方有關部門提出申請,經甲方批準和登記,有可靠的防火安全措施后才準許使用和存儲。
5.6負責所在施工區域及所屬生活區宿舍內的消防安全管理,并制定消防應急預案,保證所施工區域內的消防設施、器材等完好無損、靈敏有效,確保消防應急通道暢通,并有權拒絕甲方違反消防安全法規的指令。
5.7現場施工人員必須遵守公司制定的各項防火規定和措施、并嚴格執行。
5.8施工現場嚴禁吸煙、禁止隨地大小便、動用明火必須開具動火證、配備滅火器具、并設專人看管。
5.9宿舍內嚴禁私拉亂接電線 禁止使用電熱器具做飯、取暖和燒水不準在電線上掛放衣服和臥床吸煙。
5.10禁止私自挪用施工現場的消防器材和設施消防器材周圍3米不準圈地他用。
5.11禁止非施工人員進入現場、嚴禁賭博、酗酒打架、斗毆,現場運料外出要出示證明并經保衛人員驗證后方可放行。
5.12所有人員要自覺遵守現場消防、保衛、管理制度、互相監督共同搞好消防、保衛工作。
5.13經常進行自我防火安全檢查,及時制止、糾正各種違章用火、用電和違章操作行為,在防火安全檢查中發現的消防隱患及問題,應及時整改或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并及時通報甲方有關部門共同協商解決,消除消防隱患。
5.14積極配合、服從各級消防機關、部門及甲方的消防安全監督、檢查和管理,對于查出的防火安全問題要及時進行整改,并將整改情況書面報甲方備案。
5.15發生火災事故,要立即向甲方報告,并迅速組織撲救,事后要積極協助有關部門進行調查,如發生遲報或隱瞞不報造成嚴重后果的,要承擔相應責任。
5.16因乙方責任造成的火災事故,導致甲方或第三方人身傷亡和經濟損的,乙方承擔全部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6、補充條款:
7、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單位:(章) 專業分包單位(班組):(章)
負責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供電公司安全責任合同書 篇6
為了全面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集團公司“如臨深淵 如履薄冰 如坐針氈”的安全理念,加大隱患排查治理,強化員工的安全培訓,認真推行“崗位就近管理”、“班組全程管理”和“安全程序化管理”,提高員工安全工作的自覺性,在安全工作中真正形成“員工保班組、班組保區隊、區隊保全礦”的一級對一級負責的安全生產管理格局,真正做到安全工作“人人頭上有指標”,充分發揮每個員工的積極作用。為把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責任制度落實到生產全過程和每一個環節,實現零事故現場、零事故環境,特制定區(隊)長(甲方)和員工(乙方)安全責任協議,明確雙方的職責義務,共同遵照執行。
一、安全責任目標
遵章守紀、按章作業,個人無違章。認真開展崗位區域的隱患排查,確保安全生產和質量標準化動態達標,確保每個員工、每個崗位無事故。
二、雙方職責
甲方權利和義務:
1、及時向乙方貫徹上級部門的安全會議精神和對安全工作的要求。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集團公司和礦對安全工作的要求,對乙方的安全工作提出明確的安全生產指標并進行監督考核。
2、在對乙方安排、檢查、落實、考核和評比生產任務的同時,要嚴格考核標準崗、精品崗、“人人都是通風員”、“崗位就近管理”、“雙基”建設、企業安全文化、精細化管理執行情況。
3、根據礦對安全工作的要求,為乙方提供齊全可靠的安全防護設施,并檢查、落實乙方對安全設施的使用情況。
4、區隊干部深入乙方作業地點進行隱患排查,讓員工了解掌握作業場所存在的危險因素及防范措施。對乙方在安全生產作業過程中存在的不規范行為要及時制止,對作業現場存在安全隱患要制定合理的防范措施并及時組織解決。
5、不違章指揮,在安排工作時不搞小包工,不強令乙方冒險作業,為乙方配備跟班干部、瓦檢工、安監工。
6、認真開展班前安全教育,安全一道題的考試,入井宣誓,堅持組織每周“二、五”安全活動,安排乙方參加礦舉辦的各類安全培訓,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操作水平和自保互保能力,保證所有工種上崗證件有效。
7、對于乙方發生嚴重“三違”和特嚴“三違”的現象,及作業過程中不規范操作造成工傷,給予乙方個人季度安全技能工資不兌現。
乙方權利和義務:
1、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遵守集團公司、礦安全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2、嚴格執行三大規程,按章作業,規范操作,不違章蠻干。在工作中做到“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監督別人不被他人傷害”。
3、有權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進行監督,提出安全生產建議,作業過程中發現安全隱患進行反映。
4、開工前及作業過程中認真做好安全隱患檢查,判斷處理各類事故隱患,把事故隱患處理在萌芽狀態。
5、有權拒絕不符合安全生產的指令和意見;緊急情況下有權停止作業和緊急撤離。
6、自覺主動參加礦、區、隊、班組組織的各種安全培訓學習活動,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不斷提高安全意識、提高操作水平和自保互保能力。
7、要聽從跟班干部、安監工、瓦檢工的命令,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則止”。
8、嚴格執行集團公司賦予員工的十項權利。
三、考核及獎懲
甲方違反職責,乙方有權向礦提出申訴,由礦按有關規定對甲方進行責任追究和處罰。乙方違反職責,由甲方按礦及本單位的安全考核規定進行處理。并根據情節的嚴重程度按下述處理:班前檢查、個人安全技能工資賬戶不兌現、扣除工資、停止工作或由單位建議礦開到勞務市場待崗,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四、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 (簽字蓋章)
乙 方: (簽字蓋章)
單 位: (蓋 章)
簽約時間: 20__年 月 日
供電公司安全責任合同書 篇7
甲方:學校
乙方:某某 (車型: 車牌號: 駕駛員:)
為規范和加強我市接送學生車輛管理,建立優良的運營秩序,確保學生乘車安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特制定責任協議書,明確各方權利義務。
甲方職責:
一、落實接送學生車輛安全管理責任制。
校(園)長是接送學生車輛管理第一責任人,必須負總責,親自抓,把接送學生車輛的安全管理列入學校工作重要議事日程,健全制度,完善措施,常抓不懈。分管領導要靠上去抓,管理人員要專人專車,確保不出現管理死角,不發生安全事故。并將學生接送車輛管理工作情況納入學校安全管理工作年終考核內容。
二、建立接送學生及車輛臺帳
1、學校對學生接送車輛和駕駛人信息、接送方案登記造冊,建立臺帳。
2、學校負責統計參加接送的學生數及居住分布情況,會同交通、公安等部門制定行車路線,并代收接送車費與承運人統一結算。
3、嚴格檢查接送學生車運營資格。接送學校學生的車輛,無論其權屬如何,學校都有責任和義務對其安全運行情況進行監督和管理。
三、切實加強對學生的乘車安全管理
學校要成立以校(園)長為組長的接送學生車安全管理領導小組,全面落實學生接送的安全管理措施。
1、安排專人組織學生乘車,維持秩序,承運車輛必須服從學校的指揮調度。
2、對非法車輛接送學生以及超載等違規運營行為,學校要及時制止學生乘坐,并向學生家長做好解釋工作,在得不到有效解決的情況下要向公安交警部門和當地政府進行匯報,并落實整改措施。
3、如遇大霧、雨、雪等惡劣天氣,車輛出行前,主動聯系車輛駕駛員強化安全措施后,方可出行,若車輛不能出行,由學校負責通知乘車學生。
4、實行專人跟車護導。學校要指派專人全程跟車,了解路況及車輛安全行駛情況。維持運行途中的學生乘車秩序,監督乘車學生保持車內衛生。
5、監督接送學生車輛時速限制在安全系數(40公里)以內。如出現超速,及時阻止,駕駛員必須服從,否則后果自負。
6、監督檢查駕駛員有無飲酒現象、是否換用駕駛員等,出現上述情況,要停止組織學生乘車,及時報告值班領導。
7、發現接送學生車輛有順路載客、參與客運市場經營、包租給單位或個人作客運用車等違規現象,要及時教育制止。對嚴重違反安全管理規定的車輛,由學校上報教育局及相關部門處理,直至取消其接送學生車資格。
8、安排專人每天一次對每臺車、每批次的安全運行情況進行統計匯總。
9、學校將學生交通法規教育納入教學內容,對于乘坐學生接送車輛的學生,應當進行經常性的交通安全教育。
四、建立健全會議制度,落實安全責任
1、建立聯席會議制度
學校要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與交警中隊、中心初級中學、交管所建立聯席會議制度,每月至少召開一次聯席會議,查找分析接送學生車及其駕駛人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研究加強和改進安全管理工作的措施。
2、建立交通安全例會制度
學校要每月召開一次交通安全專題會議,組織車主及駕駛員開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動,通報車輛安全運行情況,樹立遵守交通安全典型,做好經驗介紹,確定重點監管對象,落實整改措施。
五、嚴格執行核定的收費標準。嚴格執行物價部門批準的收費標準,不得隨意提高票價。
乙方責任:
1、接送車須七座以上客車,具備合法手續及有效行駛證。嚴格禁止使用貨運汽車、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拖拉機等非客運車輛或者拼(組)裝車以及達到國家規定報廢標準的客運車輛接送學生。
2、接送車輛檢測實行半年一次強制檢測,即每學期開學前檢測一次。
3、接送車輛必須參保機動車交通事故強制責任險和乘車人員保險。
4、學生接送車的駕駛員必須持有準駕車型三年以上的駕駛資格,并具備相應期間的安全駕駛經歷,駕駛記錄良好,最近三年內未發生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嚴禁沒有相應駕駛資格的人員駕駛接送學生的車輛。
5、承運人(駕駛員)與被接送學生之間建立承運合同關系,承運費用按物價部門的定價與學校統一結算,不得隨意加價,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接送學生,否則須承擔賠償責任。
6、承運車輛只能專業從事學生接送營運,不得用于其他營運活動,如有違法則直接取消接送資格。
7、承運人(駕駛員)必須服從學校的調度指揮。在規定的時間到位接送,因故不能正常運營時,應當及時通知學校。
8、承運人(駕駛員)須對車輛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檢查,確保車輛運行安全。
9、承運人(駕駛員)要做到“三定”,即定人、定車、定線路。定人:即每輛車要有固定的駕駛員,不能隨意更換,如要更換,必須到交警部門備案,經審核方可更換;定車:即接送學生的車必須是固定的車輛,且車況良好。定線路:即接送學生必須沿固定的線路行駛,不能隨意更改,避免給學生和家長造成不便。
10、在接送途中,駕駛員不得有順路載客、超載、超速(每小時40公里)、隨意接聽電話、吸煙、酒后駕駛等違規行為。
11、接送學生專用車輛,必須有“接送學生專用車”的標識。
12、承運人如有違規,發現一次即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并作一次違規記錄,違規記錄達三次或違規情節嚴重的,即由公安局會同相關部門及學校取消該車的接送資格并在三年內不得從事接送學生的業務。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供電公司安全責任合同書 篇8
甲方:
乙方:
甲方將堆場作業車試驗發包給乙方,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根據國家有關法規,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確保施工安全,雙方在簽訂《堆場作業車技術合作協議》的同時,簽訂本協議。本協議為《堆場作業車技術合作協議》補充條款,在雙方簽訂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應認真履行。
一、試驗項目
1、試驗名稱:堆場作業車
2、試驗地點:位于
3、 承包范圍:對ZL30裝載機進行堆場作業車改裝試驗;技術培訓和生產工人培訓。
4、 承包方式:乙方負責技術指導/包工包料/技術指導+人工雇傭
二、 試驗項目期限
本試驗工程具體開工日期由甲方提前一周通知。有效工期以工程承包合同為準。
三、甲方安全責任
1.開工前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相關規定:對乙方人員施工所需機械、工具及安全用具進行審查。
2.協助乙方清理作業場地,開工前對乙方負責人和工程技術人員進行安全教育。
3.乙方施工人員在施工區域內違反有關安全規程制度或不按工藝要求操作,忽視施工安全、質量的情況,甲方有權予以制止,直至停止乙方工作,令其進行整頓,并根據情節輕重處以罰款。
4.因乙方責任造成的甲方人身及設備事故,由甲方負責組織有關單位調查、統計上報,并追究乙方責任,由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單位全部承擔。
5.因甲方違反有關安全規定和約定的安全條款經乙方提出而甲方仍堅持執行發生事故時,甲方應負全部責任,乙方未提出異議的,甲、乙雙方應負同等責任。
6.嚴禁違章指揮,因甲方違章指揮造成事故,甲方應負主要責任。
7.甲方應認真履行《建設工程安全管理條例》中建設單位應負的責任,因違反本條例而造成的事故,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四、乙方安全責任
1、施工單位主要負責人依法對本試驗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2、施工單位對列入建設工程概算的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應當用于施工安全防護用具及設施的采購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實、安全生產條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3、施工單位負責施工中全過程安全管理,對承包工程施工負全面的安全、文明、質量責任,開工前對參加施工人員必須進行體檢并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學習和考試,合格后方可允許進入施工現場參加施工。
4、施工單位在施工現場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安全警示標志必須符合國家標準。
5、施工單位對因建設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損害的毗鄰建筑物、構筑物和地下管線等,應當采取專項防護措施。
6、施工單位采購、租賃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應當具有生產(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并在進入施工現場前進行查驗。
7、施工單位必須在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對下列工程須由施工單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現場監督:(不限于以下條款)
(1)高處及交叉作業;
(2)起重及大件吊裝作業;
(3)焊接安全用電;
(4)焊接與切割的防火防爆。
(5)操作鏟車和堆場作業車。
8、建設工程施工前,施工單位負責項目管理的技術人員及安全員應當對有關安全施工的技術要求、安全注意事項向施工作業人員作出詳細說明,并由雙方簽字確認。
9、在有危險性生產現場區域內作業,對有可能造成火災爆炸、觸電、中毒、窒息、機械傷害、燒燙傷、高空墜落以及引起生產設備事故、電網事故時,應事先制訂專項安全組織措施和技術措施,交甲方審查合格后實施。未履行本責任擅自施工作業而發生的事故,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10、乙方必須加強安全管理,遵守安全規程,施工紀律,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施工中嚴格執行定置管理,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
11、由于乙方負主要責任發生人身及設備事故時,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并按規定向甲方賠償。
12、施工單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在施工現場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度,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制定用火、用電、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設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備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并在施工現場入口處設置明顯標志。凡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進行施工而造成的事故及后果均由乙方全部承擔。
13、施工單位必須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的法律、法規、條例、規定及工程監理、甲方制定的有關制度及規定等,進行安全文明施工,凡違反上述規定進行施工所造成的事故和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14、發生甲方違章指揮、強令施工人員冒險作業或者施工過程中發現重大事故隱患,乙方有權提出解決的建議,發現危及施工人員生命安全的情況時,乙方有權建議甲方組織施工人員撤離危險現場。
五、施工安全注意事項
1.施工人員生產現場必須帶安全帽。
2.在沒有腳手架或者沒有欄桿的腳手架上工作,高度超過2米及以上時,施工人員必須系安全帶。(安全帶乙方自配)
3.嚴禁不辦理開工手續作業。
4.嚴禁施工人員酒后上班作業。
5.嚴禁施工人員誤動、誤碰運行設備或超越指定的工作范圍。
6.嚴禁施工人員翻越、拆除防護欄桿或其它安全設施。
7.嚴禁施工人員誤動、誤蹬帶電設備。
8.嚴禁施工人員高處作業時,上下拋擲工具、材料。
9.嚴禁工作聯系不清,盲目施工。
10.未經甲方同意,嚴禁使用消防水設施(火災除外)和亂接臨時電源。
11.施工現場有燒傷或燙傷可能時,施工人員應注意防護,并避免靠近熱體。
12.腳手架應按規定搭設牢固,符合安全技術要求。
13.高處作業應按規定裝設安全圍欄、警告標志,注意做好安全防護
14.乙方施工人員在施工中必須履行以上安全注意事項以及服從甲方的安全管理,如因乙方違章而發生事故時,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六、本協議安全責任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七、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起執行。
甲方:有限責任公司
代表: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供電公司安全責任合同書 篇9
甲方(全稱):
乙方(全稱):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其他有關
法律、法規,為了保證甲乙雙方生產安全,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發生,明確雙方的安全管理職責和應當采取的安全措施。就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的安全管理工作,經雙方共同協商一致,甲乙雙方憑著公平、自愿原則簽訂本協議:
一、承包工程概況
1、項目名稱:
2、項目地址:
3、施工范圍:
二、乙方資質及安全生產條件
1、乙方的資質名稱:
2、乙方的安全生產資質:
說明:乙方應將資質、安全生產資格證書及其它安全生產相關資料原件送交
甲方審核并對資料真實性負責,復印件交甲方備案。
三、乙方現場負責人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乙方現場負責人: ;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
四、甲方的責任與權利
1、甲方有權審查乙方編制的工程方案和工程安全措施,監督、檢查工程方案和工程安全措施的執行情況;在作業過程中甲方不承擔任何乙方的安全風險。
2、甲方有權審查乙方資質,對不具備資質或資質與工程內容不相符的,有權拒絕為其辦理任何手續。
3、甲方對乙方所制定的安全生產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進行審查、審批和檢查落實,對無方案、無措施的措施落實不到位的有權停止其作業,限期整改,并根據具體情況按甲方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4、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區域、工作內容進行安全監督和檢查,對檢查發現的安全隱患,甲方有權下發《隱患整改告知書》,責令乙方進行整改。對安全隱患整改不力或有隨時危及人身安全情況的,甲方有權停止乙方的工作。
5、甲方有權對乙方所有特種作業人員持證情況進行檢查驗證,并進行備案管理。
6、對乙方的違章操作行為或不服從甲方管理的行為,甲方有權依據甲方制定的《安全生產獎懲辦法》有關規定給予處罰。對乙方不服從甲方管理或拒不改正的,甲方有權解除乙方合同并清除出廠。
7、乙方在生產過程中如發生重大人身、設備安全事故,甲方有權進行單方面組織調查處理;并有權要求乙方停工并提供事故調查書面結論及處理意見。
8、發生以下情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頓,因停工造成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同時有權向乙方追索賠償:
(1)因乙方過失導致的人身傷亡事故;
(2)因乙方過失導致發生生產機械、生產主設備嚴重損壞事故;
(3)發生火災事故,判定事故責任在乙方的 ;
(4)乙方人員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
(5)乙方生產現場臟、亂、差,不能滿足甲方安全和文明生產要求。
10、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生產。
五、乙方的責任與權利
1、乙方應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政策、法規、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以及甲方制定的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自覺遵守本協議。
2、乙方負責人是承包項目的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本協議工程安全生產負全責。
3、乙方應接受甲方對乙方安全生產資質的審查,按照甲方規定進行登記,辦理手續。
4、乙方應建立相應的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及安全組織機構,設置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健全現場安全生產責任制。
5、乙方的特種作業人員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培訓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并將崗位證復印件交送甲方備查。
6、乙方應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合法用工,嚴禁使用未成年工、有職業禁忌、患有妨礙工作病癥的人員。嚴禁使用患有傳染病、精神病的人員。嚴禁使用身份不明的人員。
7、乙方應根據所承包工程項目的特點編制生產管理方案,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和現場安全生產的方案,達到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應編制專項方案。專項方案需經過甲方審核通過。
8、乙方負責人及管理人員應自覺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同時要做好所屬工作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未經安全教育培訓的不得上崗作業。
9、乙方必須為所屬人員辦理相應的保險,支付保險費,并將保單復印件交給甲方備案;如未辦理保險的,乙方應將跟所屬人員簽署的用工協議復印件交給甲方備案。
10、乙方在生產作業中涉及危險作業時,應按照甲方制定的《特殊作業安全管理制度》的規定辦理作業審批手續。
11、乙方應購置配備安全防護設備和勞動保護用品,其使用要求符合國家標準,對不合格者,甲方有權要求整改,并進行相關處罰。
12、乙方投入工程現場的全部機械設備及各類工具,必須經檢驗合格,符合國家相關標準遵守相關操作規程。
13、乙方應在作業范圍裝設臨時圍欄或警告標志,不得超越指定的范圍進行生產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工程現場。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與工程無關的甲方設施設備;不得擅自拆除、變更甲方防護設施及標識,如因工作需要拆除的必須通知甲方相關人員經同意后再進行拆除,工作完成后必須及時恢復。
14、乙方要做好生產現場的安全檢查工作,自覺接受甲方安全、環境監督和檢查,對安全隱患及時整改。對甲方檢查后下達的安全隱患整改告知應無條件按要求整改。
15、在工作過程中,若甲方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乙方有權拒絕執行。
16、乙方應采取措施,控制或處理生產過程產生的粉塵、廢氣、廢水、積塵、污油、固體等廢物和噪聲對環境的污染和危害。
17、乙方須及時或定期清理生產現場垃圾、廢舊物品,要做到工程現場的整潔。未做到工程現場整潔的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處理。因此造成甲方支出額外費用的由乙方承擔。
18、乙方在工程過程中如發生安全事故,應按照國家有關傷亡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的規定,及時如實上報;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乙方應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保護現場。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調查、處理,作好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同時必須明確事故的責任主體為乙方,不得將經濟損失和矛盾轉移到甲方,不得隱瞞事故不報。
19、由于乙方進入甲方工作期間,因乙方人員違反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導致發生安全事故、火災等事故、治安案件及刑事案件的,情節嚴重的交由政府有關部門處理。由乙方承擔由此引發的全部責任,并承擔由此給甲方及第三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六、其它相關要求
1、如乙方的原因導致被政府處罰,由乙方自行承擔,不得以任何理由把處罰轉嫁給甲方。若乙方不服從甲方安全管理或乙方嚴重違章作業、野蠻施工、管理混亂等,甲方有權立即終止乙方的承包合同,限期退出,并嚴禁重新錄用。
2、甲方與乙方在交叉作業時,雙方的規定或操作發生有沖突時,以甲方安全部門制定統一交叉作業安全管理規定為標準。
3、如有以下情況,甲方根據實際情況有權對乙方相關人員進行50---1000元的經濟處罰
(1)乙方工作人員進入工作現場未按要求佩帶符合規定的個人勞動防護用品的;
(2)乙方工作人員酒后作業,赤腳、穿拖鞋以及短袖上衣或短褲進入工程現場;
(3)乙方工作人員工作中由上向下隨意拋擲雜物、焚燒垃圾、隨地亂扔固體廢棄物、隨地大小便;在無安全防護的危險臨邊、安全防護欄桿上以及有落物傷人危險處休息的;
(4)乙方工作人員操作存在安全隱患的機電設備及小型電動工具并未穿戴規定的個人安全防護用品的;
(5)乙方工作人員在園區隨地大小便、亂扔亂倒垃圾污物、赤背裸露、穿超短褲頭穿行、酗酒賭博、喧嘩鬧事、打架斗毆、隨意調戲甲方女職工的等不注意個人行為的;
(6)乙方工作人員未經許可私自在宿舍接拉電熱毯、電爐子、碘鎢燈在室內、現場進行取暖的;
(7)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工作人員私自連接電、水、氣的;
(8)乙方未得到甲方同意私自在生產區域動火的。;
七、其他事宜
1、本協議作為承包(主)合同附件,與承包(主)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期限與承包合同一致,如果承包合同工期有變動,本協議期限也隨之變動,工程結束以后,本協議也一同解除。
2、本合同的所有條款由各方進行了充分的協商。甲方已提請乙方對協議內容作全
面、準確的理解。甲方已應乙方的要求對上述條款作出相應的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條款的理解完全一致。
3、本協議簽訂后,因國家法規出現新的變化,可適當補充完善。
4、本協議由三鑫集團實業有限公司負責解釋。
5、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 日期:
供電公司安全責任合同書 篇10
甲方:
乙方:
為切實保障我校學生人身安全,保障學生正常的學習,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根據望江縣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對中小學校、幼兒園接送學生專用車輛管理的通知》精神,現簽訂如下安全責任協議。
一、甲、乙雙方的責任和權益:
1、乙方自20 年_月_日至20 年_月_日,提供車號為 車輛識別碼 發動機號碼 的 座 作為接送學生專用車輛,并與學生家長簽訂接送協議。
2、乙方提供的車輛手續齊全,須持有各種合法證件(駕駛證、行駛證、車牌、養路費、汽車各項年審及公安部門鑒定的檢測合格報告證件,缺一不可)以保證車輛暢通無阻,順利接送學生,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法律、經濟責任由乙方承擔。
3、在接送過程中,因車輛故障或其他原因而誤時,乙方必須自己找車按時接送學生,不得發給學生路費讓學生自行回校或回家,更不得甩掉學生不管,引發學生或家長投訴,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或經濟責任由乙方承擔。
4、乙方應按照指定時間、指定路線和接送點接送學生,不得擅自改變路線和接送點,如有改動,應經學生家長同意;乙方應安全送返指定接送點,學生不得漏送漏接、不得沒到接送點提前讓學生下車,否則,一切不良后果由乙方承擔。
5、在接送時間內,司機要注意自身言行、儀表,其思想品行不得有損學校形象,要禮貌待人,不得打罵、侮辱學生,不與學生、教師、家長爭吵,要保持車輛的清潔。
6、乙方司機要注意安全行車,做到“寧停三分,不爭一秒,確保學生安全”。在接送過程中如司機違規或操作不當,造成事故,由該車司機或車主承擔所有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不準酒后開車,開車時不準抽煙,不準打電話或接電話,不準和他人交談,不準開快車。
7、甲方為乙方提供學校上學、放學作息時間。
8、甲方建立接送學生車輛管理制度。學校每天安排一名值日教師檢查接送車輛,對學生上下車、過馬路的秩序進行管理。
9、甲方有權對乙方的車輛及司機納入學校統一管理,乙方司機依時參加甲方組織的安全學習及其它會議并落實到位。
10、甲方有權定期對乙方提供的車輛狀況進行監督,如車輛不符合安全標準,甲方有權報告有關部門進行妥善處理。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簽字:
20_年_月_日 20_年_月_日
另附:乙方的身份證、駕駛證、行駛證復印件一份存檔
供電公司安全責任合同書 篇11
20__年是“安全生產年”,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維護企業的利益,保障企業安全生產,確保各崗位職工的人身安全,加強生產基地安全生產工作的管理力度,正確處理好安全與生產、安全與質量、安全與效益的關系。進一步強化安全生產責任制,生產基地與各部門、車間(班組)簽訂《20__年安全責任協議書》,由-____________司安全領導小組監督實施。
一、安全責任協議書內容:
1.嚴格員工進出場制度,對進入生產場區的人員要嚴格進行審查,對不符合要求的堅決不予入場;
2.經常進行法律、法規學習和安全教育,保證安全目標、指標的實現;
3.要求施工人員應認真學習國家《安全生產法》、《化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化工41條禁令》及相關標準、條例, 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6..工作前各級人員要嚴格檢查周圍的生產環境,防止一般事故、重傷事故、火災事故、重大機械設備事故、觸電事故的發生。
7.各車間、班組認真執行班前安全交接、班后安全總結制度,不要走過程,要具有針對性,切合實際,抓好每周的安全活動日與安全檢查活動。
8. 各車間、班組應對自己生產區域內的工作范圍做到各種材料、物品堆放整齊、標識齊全。每日工作完畢應及時清理,做到“一日一清,工完料凈場地清”,樹立安全文明施工精品意識。
9.嚴格執行各項安全操作規程,杜絕“三違”,習慣性違章作業,確定“三會”,做好各種臨邊安全防護,無違章指揮、無違章作業、無野蠻作業現象的發生,各類安全防護設施、警示標志。未經許可,不得擅自拆除。
10.各種設備應有操作規程、保養措施,不帶病操作,外觀整潔,做到專人負責,持證上崗,嚴禁非操作人員操作使用。
11.所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無上崗證者嚴禁進入施工現場參與生產。未經三級安全教育和培訓、安全消防交通教育培訓、職業道德教育培訓私自進入生產車間,參與生產或在生產中違反以上各條規定的,追究各各車間、班組及本人的責任。
二、獎懲
1.對保護公共財產、防止安全事故發生、阻止事故進一步發展做出突出貢獻,主動參與事故搶險,降低事故損失有突出成績的個人,使國家和單位免受損失的有關人員進行表彰和獎勵.
2.協助安全人員積極執行各項安全程序文件、法規,依法懲治事故肇事者和違章者,有顯著業績的個人給予獎勵。
3.在安全生產和勞動衛生防護技術方面有創新,或對安全生產、勞動衛生提出切實可行、有效的合理化建議者并經采納,將給予獎勵。
4.全體職工必須經過“三級安全教育”,在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沒有資格上崗者將予以辭退并清退生產現場;
本責任書公司一份,各車間、班組一份,雙方簽字生效,有效期自簽字之日起20__年1月至20__年12月31日有效,其間不因領導變更而發生責任轉移。
三、簽字
____________份有限公司
生產基地負責人: 生產部門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簽字):
工藝技術部門負責人:____________
車間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員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供電公司安全責任合同書 篇12
甲方: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在_____________改造工程2標段樁基工程的實施過程中創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環境,切實搞好本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甲方與乙方特此簽訂本安全生產協議書。
一、甲方職責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認真執行工程施工合同中的有關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堅持“管生產必需安全”的原則進行安全生產管理,做到生產與安全工作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和評比。
3.定期召開安全生產調度會,及時傳達中央及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精神。
4.組織對乙方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檢查,監督乙方及時處理發現的各種安全隱患,對乙方所承擔的作業中存在的安全問題或安全隱患有權發出書面整改、處罰等工作指令或其它相關管理措施。
5. 按有關規定組織安全防護用品進場,及時發放。費用按施工合同條款辦理,若施工合同條款未予未明示的,由乙方承擔費用。
6. 當乙方因現場達不到安全施工標準而拒絕進入施工現場或終止正在施工的作業時,甲方不得因此而處罰、批評乙方,并且甲方保證并不因此而在以后的工作中對乙方的工作制造困難或消極怠工。
二、乙方職責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文件及指示,認真執行施工合同、甲方、業主、監理及有關職能部門下達的有關安全要求。
2.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增強全員安全生產意識,按甲方管理規定,配備專職或兼職安全檢查人員并上報甲方質安部備案,有組織有領導地開展安全生產活動。生產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必須熟悉和遵守本標段的各項規定,做到生產與安全工作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和評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從施工負責人到生產工人(包括臨時雇請的民工)的安全生產管理系統必須做到縱向到底,一環不漏;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做到橫向到邊,人人有責。施工負責人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有權力也有義務按有關規定發布指令,并采取保護性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4.乙方在任何時侯都應采取各種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其員工發生任何違法、違禁、違規、暴力或妨礙治安的行為。
5.乙方參加施工的人員,必須接受安全技術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程的各項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在施工現場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時,無論甲方是否下達施工作業命令,乙方有權利也有責任拒絕進入施工現場進行作業或停止正在施工的作業,待施工現場恢復安全生產條件后再行作業。甲方將不定期進行安全技術考核,合格者方準上崗操作,對于從事電、氣、起重、登高等作業的特珠工程的人員,經過專業培訓,獲得《安全操作合格證》后,方準持證上崗。施工現場如出現特種作業無證操作現象時,施工負責人必須承擔管理責任。
6.對于領用或自購的易燃易爆材料除應專門妥善保管之外,乙方有責任、有義務向甲方提出申請配備足夠的消防、安全設施,對甲方發放的消防、安全防護用品,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借口推諉或延遲領用。所有施工人員都應熟悉消防、安全防護用品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將任何種類的爆炸物給予、易貨或以其他方式轉讓給任何其他人,或允許、容忍上述同樣行為。
7.操作人員上崗,必須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施工負責人和安全檢查員應隨時檢查勞動防護用品的穿戴情況,不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的人員不得上崗,不得在未經允許的情況下進入非該施工作業區域外的施工場所及觸摸、啟動、關閉各類機械、水電器、控制閥門等,否則,乙方負全部責任。
8.所有施工機具設備和高空作業的設備均應定期檢查,保證安全可靠并做到正確使用,保持作業現場的整潔和作業的方便,并有安全檢查員的簽字記錄并定期上報甲方質安部,保證其經常處于完好狀態;排氣管裝有有效的隔熱和熄滅火星 的裝置;電路系統有切斷總電源和隔離電火花 的裝置;根據所裝貨物的性質,配有相應的合格的消防器材 和捆扎、安置、防水、防散等用具。不合格的機具、設備和勞動保護用品嚴禁使用。
9.施工中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時,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并報甲方批準后方可施工,施工現場必須具有相關的安全標志牌。
10.乙方必須按照甲方制定的生產安全規章制度組織相關資源;如果發生安全事故,應按照《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以及其它有關規定,及時上報有關部門,并堅持“三不放過”的原則,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
11. 乙方安全檢查員應對擺放在工地現場及交通道路附近的施工與安全警示標志、標牌進行管理,要及時扶正、更換,發現丟失要及時上報并補放。
12. 乙方必須按照國家《工傷保險條例(修訂)》規定,對其員工進行安全投保,繳納工傷保險費,否則,甲方有權在必要的時候扣減乙方工程款項及其它款項用于工傷賠償及其它相關賠償。
13. 當因乙方原因、主要原因或次要原因造成他人或自己財產、物品、人員損失、傷害等,乙方必須根據責任大小承擔相應賠償責任及處理善后事宜,否則,甲方有權在必要的時候扣減乙方工程款項及其它款項用于賠償及處理其它相關事宜。
14. 乙方承諾,完全理解、接受且嚴格執行上述13條所述內容,并對自身所施工的工程在施工合同(協議)有效期限內承擔質量、安全責任,若甲方現場施工管理人員下達的工作指令與本協議沖突時,乙方有責任和義務提出書面告誡并暫停執行甲方指令,待甲方修改該指令后再行作業,若甲方依然堅持該指令,則應由甲方書面確認該指令并承擔由該指令而帶來的一切后果,否則,一切后果及責任由乙方承擔。
三、違約責任如因甲方或乙方違約造成安全事故,將依法及相關合同條款及施工管理規定處理并追究責任。
四、本協議是施工合同(協議)的重要組成部分,具有與施工合同(協議)同等的法律效力,當施工合同(協議)條款與本協議條款有沖突或矛盾時,以本協議為準。
五、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署后生效,施工合同(協議)到期后自動失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或授權代理人): 法定代表(或授權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電話號碼: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供電公司安全責任合同書 篇13
甲方:有限責任公司
乙方:
甲方將堆場作業車試驗發包給乙方,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根據國家有關法規,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確保施工安全,雙方在簽訂《堆場作業車技術合作協議》的同時,簽訂本協議。本協議為《堆場作業車技術合作協議》補充條款,在雙方簽訂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應認真履行。
一、試驗項目
1、試驗名稱:堆場作業車
2、試驗地點:
3、 承包范圍:對ZL30裝載機進行堆場作業車改裝試驗;技術培訓和生產工人培訓。
4、 承包方式:乙方負責技術指導/包工包料/技術指導+人工雇傭
二、 試驗項目期限
本試驗工程具體開工日期由甲方提前一周通知。有效工期以工程承包合同為準。
三、甲方安全責任
1.開工前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相關規定:對乙方人員施工所需機械、工具及安全用具進行審查。
2.協助乙方清理作業場地,開工前對乙方負責人和工程技術人員進行安全教育。
3.乙方施工人員在施工區域內違反有關安全規程制度或不按工藝要求操作,忽視施工安全、質量的情況,甲方有權予以制止,直至停止乙方工作,令其進行整頓,并根據情節輕重處以罰款。
4.因乙方責任造成的甲方人身及設備事故,由甲方負責組織有關單位調查、統計上報,并追究乙方責任,由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單位全部承擔。
5.因甲方違反有關安全規定和約定的安全條款經乙方提出而甲方仍堅持執行發生事故時,甲方應負全部責任,乙方未提出異議的,甲、乙雙方應負同等責任。
6.嚴禁違章指揮,因甲方違章指揮造成事故,甲方應負主要責任。
7.甲方應認真履行《建設工程安全管理條例》中建設單位應負的責任,因違反本條例而造成的事故,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四、乙方安全責任
1、施工單位主要負責人依法對本試驗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2、施工單位對列入建設工程概算的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應當用于施工安全防護用具及設施的采購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實、安全生產條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3、施工單位負責施工中全過程安全管理,對承包工程施工負全面的安全、文明、質量責任,開工前對參加施工人員必須進行體檢并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學習和考試,合格后方可允許進入施工現場參加施工。
4、施工單位在施工現場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安全警示標志必須符合國家標準。
5、施工單位對因建設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損害的毗鄰建筑物、構筑物和地下管線等,應當采取專項防護措施。
6、施工單位采購、租賃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應當具有生產(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并在進入施工現場前進行查驗。
7、施工單位必須在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對下列工程須由施工單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現場監督:(不限于以下條款)
(1)高處及交叉作業;
(2)起重及大件吊裝作業;
(3)焊接安全用電;
(4)焊接與切割的防火防爆。
(5)操作鏟車和堆場作業車。
8、建設工程施工前,施工單位負責項目管理的技術人員及安全員應當對有關安全施工的技術要求、安全注意事項向施工作業人員作出詳細說明,并由雙方簽字確認。
9、在有危險性生產現場區域內作業,對有可能造成火災爆炸、觸電、中毒、窒息、機械傷害、燒燙傷、高空墜落以及引起生產設備事故、電網事故時,應事先制訂專項安全組織措施和技術措施,交甲方審查合格后實施。未履行本責任擅自施工作業而發生的事故,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10、乙方必須加強安全管理,遵守安全規程,施工紀律,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施工中嚴格執行定置管理,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
11、由于乙方負主要責任發生人身及設備事故時,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并按規定向甲方賠償。
12、施工單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在施工現場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度,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制定用火、用電、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設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備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并在施工現場入口處設置明顯標志。凡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進行施工而造成的事故及后果均由乙方全部承擔。
13、施工單位必須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的法律、法規、條例、規定及工程監理、甲方制定的有關制度及規定等,進行安全文明施工,凡違反上述規定進行施工所造成的事故和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14、發生甲方違章指揮、強令施工人員冒險作業或者施工過程中發現重大事故隱患,乙方有權提出解決的建議,發現危及施工人員生命安全的情況時,乙方有權建議甲方組織施工人員撤離危險現場。
五、施工安全注意事項
1.施工人員生產現場必須帶安全帽。
2.在沒有腳手架或者沒有欄桿的腳手架上工作,高度超過2米及以上時,施工人員必須系安全帶。(安全帶乙方自配)
3.嚴禁不辦理開工手續作業。
4.嚴禁施工人員酒后上班作業。
5.嚴禁施工人員誤動、誤碰運行設備或超越指定的工作范圍。
6.嚴禁施工人員翻越、拆除防護欄桿或其它安全設施。
7.嚴禁施工人員誤動、誤蹬帶電設備。
8.嚴禁施工人員高處作業時,上下拋擲工具、材料。
9.嚴禁工作聯系不清,盲目施工。
10.未經甲方同意,嚴禁使用消防水設施(火災除外)和亂接臨時電源。
11.施工現場有燒傷或燙傷可能時,施工人員應注意防護,并避免靠近熱體。
12.腳手架應按規定搭設牢固,符合安全技術要求。
13.高處作業應按規定裝設安全圍欄、警告標志,注意做好安全防護
14.乙方施工人員在施工中必須履行以上安全注意事項以及服從甲方的安全管理,如因乙方違章而發生事故時,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六、本協議安全責任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七、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起執行。
甲方:
代表: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供電公司安全責任合同書 篇14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為了使您的孩子_________在本教育輔導中心健康快樂的學習,本中心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做好學生的安全思想工作。為杜絕不安全隱患的存在,保證學生的安全,要生家長配合本中心做好學生的安全工作,為此,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自愿達成以下協議:
一、乙方依法履行監護職責,教育學生遵守本中心安全管理制度,遵紀守法,配合甲方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護工作。
二、甲、乙雙方按照《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認定學生傷害責任,由責任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三、在本中心內,由于甲方管理上有過錯而造成學生傷害事故的,甲方承擔責任
四、在本中心內,由于乙方或者學生自身過錯造成的傷害事故,或因意外因素造成的學生意外事故,甲方不承擔責任。
五、學生違反本中心規章制度或紀律,違反本中心安全制度,如私自下河洗澡,課間追趕打鬧,外出不歸,攀爬樹木樓房等行為,造成學生傷害事故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六、在本中心內因學校教師,學生及其他人故意實施的違法侵權行為,造成學生人身傷害的。致害人依法承擔一切責任。
七、在本中心內,學生自殺、自傷或因特定疾病突發死亡,甲方不承擔責任。
八、在本中心外,學生在自行上學、放學、返本中心,離本中心途中發生的學生傷害事故,意外事故,交通事故,甲方不承擔責任。
九、學生在往返學校途中,乘坐農用車等客運車輛、“三無車輛”及報廢車發生車禍而造成的傷害事故,甲方不承擔責任。
十、學生脫離乙方監護在校外租房居住而發生學生傷害事故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十一、因甲、乙方或其學生有過錯,造成學生傷害事故的,由甲乙雙方按責任大小共同承擔責任。
十二、學生傷害事故發生后,甲乙雙方按本協議通過商定方式解決:也可由當地政府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按本協議進行調解,調解無效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十四、協議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學生姓名(簽章):
供電公司安全責任合同書 篇15
學校安全管理應遵守我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工作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崗位安全責任和逐級安全責任制。
為了加強和規范學校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安全責任事故,保障師生員工生命和財產安全,普及師生員工安全知識和安全意識,根據上級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制定學校各級人員安全責任。
一、 校長職責:
學校的法人或行政主要負責人是學校一級安全責任人,對本校的安全工作全面負責,是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對本單位安全工作負有下列職責:
1、建立由本人任組長的本單位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小組成員應包括黨政工領導,安全、保衛、后勤等管理干部。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至少二個月召開一次會議,研究本單位安全工作;
2、組織宣傳貫徹國家有關安全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
3、根據有關規定和工作需要設置安全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或兼職安全員。
4、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工作責任制;組織制定本單位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和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5、制訂本單位年度安全工作計劃(包括事故隱患整改計劃),安排資金,保證本單位安全投入的有效實施;
6、監督、檢查本單位的安全工作,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7、根據季節和節假,安排好防汛、防臺、防暑、防寒、防病、防火、防盜、食品衛生、值班保衛等各類事故防范工作;
8、及時、如實地向局安全辦報告安全事故、重大險肇事故和重大事故隱患;
9、在職工代表大會上,報告本年度安全事故和安全工作情況;
10、把安全工作納入本單位年度檢查、考核、評比內容,對成績突出的給與表彰獎勵,對違反安全制度和嚴重失職的給與處罰。
二、總務主任是學校二級安全責任人,對本單位安全工作負有下列職責:
1、將安全工作融入本部門的各項工作中;實施年度安全工作計劃;
2、開展安全責任簽約活動,定期組織安全檢查,督促落實安全隱患整改,及時穩妥地解決影響安全的重大問題;
3、制訂學校應急疏散與滅火預案等安全預案,積極組織演練,配合教導處提高師生遭遇重大安全事故時的自救和逃生能力;
4、二級安全責任人應及時向一級安全責任人報告學校安全工作情況和涉及安全的重大問題,完成安全責任人委托的其他相關安全管理工作。
5、組織實施所屬部門、組室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6、實施所屬部門、組室的安全檢查,督促和落實安全隱患整改工作;
7、定期向上一級安全責任人報告安全工作。
總務主任 校安全領導小組組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供電公司安全責任合同書 篇16
一、為創造有序、暢通、安全、和諧的道路交通環境,保護學生的人身安全,爭創文明交通安全學校,提高學生的守法意識,遵照上級有關指示精神,學校與學生及學生家長特簽訂如下協議,并共同遵守。
1、不準乘坐麻木等簡陋的交通工具,不準乘坐車況不合格的車輛,不準乘坐超載的車輛。
2、在道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沒有人行道的靠右邊行走。
3、橫過馬路先看清是否有來車,并要按交通指示燈行走人行道;不準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硬闖。
4、不準在公路上追逐、嬉戲、猛跑,不能邊走路邊看書。
5、不準扒車追車,不準強行攔車,不準拋物擊車。
6、不準跨越或倚坐人行道、車行道和公路上的護攔。
7、不準駕摩托車上學,未到年齡的不準騎自行車。學校禁止學生騎車上學。
8、騎自行車必須遵守交通規則,不能打鬧追逐,違章載人等。
9、不要在出租車臨近時突然招手,不要在路口、機動道路、人行橫道線上招呼出租車。
二、家長應盡到下列義務:
1、經常教育子女要嚴格遵守上述規定,特別是上學前要再三叮囑。
2、盡量抽出時間護送子女到搭車地點,監督子女按要求乘車。
3、對于違規載學生上學的麻木車主和車況不合格的車主要及時向相關部門舉報。
4、對上學、放學路上的安全負責。
三、學校應做好如下工作:
1、加強交通安全教育和宣傳。
2、要生自愿參加平安保險。
3、班級加強交通安全管理,對不良交通行為及時教育。
4、加強落實住校學生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落實責任措施。
5、完善各種交通安全制度和措施。
6、加強門衛管理,嚴禁麻木等簡陋機動車輛進入校園。
學生家長簽名:____________
學生簽名:____________
班主任簽名:____________
______學校
供電公司安全責任合同書 篇17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市場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為確保展會期間不發生火險和消除火險隱患,特制定展商消防安全責任書,具體責任如下:
1.?建立本展會消防安全小組,展商應積極響應,認真貫徹執行《消防法》和《管理規定》等消防法規定及條款。
2.?展戶防火責任人,應經常教育員工樹立防火意識,熟知消防知識,消防設施的使用、逃生、自救技能。
3.?展戶按要求必須配備消防設備器材,隨時處于有效狀態中,配備滅火器。
4.?展戶經營場地不得使用明火。展戶銷售過程中不得隨意改動和損壞內部消防設施。動火時必須經展會主管部門批準,采取有效措施。不用的雜物、垃圾不得占用堵塞消防安全通道。
5.?所有展戶有責任維持場內消防安全,如發現有違規現象,應立即制止。
6.?火災發生時,有責任保護現場,服從現場統一指揮,協助滅火,組織安全疏散,協助消防機關和展會調查火災原因。
7.?具有國家規定的有關防火責任人所應有的權力義務和承擔相應責任。如因本展戶的疏忽或故意而引起火災,本展戶或責任人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及損失。本責任書的簽字之日起效,直到展會結束為止。展戶中途更換責任人,則另行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更換責任人未重新簽訂責任書的,其前任責任人承擔當然責任人責任。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責任展戶:?號
展戶名稱:?展會名稱:
責任人簽字:?責任人簽字:
時?間:?時?間:
供電公司安全責任合同書 篇18
為進一步強化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全面貫徹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強化管理。杜絕各類事故的發生,確保公司的財產和員工的安全健康,依據“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與采供部負責人簽訂以下安全責任書。
一、全年目標
1、全年無重、特大事故發生,事故死亡率為零。
2、一般采、供責任事故(直接經濟損失500~10000元)為零。
3、微小工作責任事故(給公司造成損失500元以下的)不得超過二起。
4、不發生食物中毒事故、交通事故及刑事案件。
二、責任措施
1、宣傳貫徹上級部門及公司的安全生產與治安保衛的法律、法規、政策和工作要求,認真落實和部署各項工作。
2、檢查、督促本部門的各級管理干部和員工在工作中自覺履行的安全職責,嚴格執行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不違章、不違規。
3、定期對本部門進行安全檢查,對查出的安全隱患,要及時落實整改,對無力整改的要及時采取相應措施,并且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
4、負責本部門員工的日常安全教育和培訓工作。
5、對采購的器材、設備、防護用品、器具必須有驗收記錄制度,并對上述產品的質量負責。
6、采購危險化學品時,必須了解其物理化學特性,以及安全使用和儲運要求,并向供方索取安全技術說明書等相關書面資料。
7、嚴格執行有關防火和危險物品管理規定,搞好倉庫防火、防盜、危險物品、氣瓶和貯運設施的管理工作。
8、銷售危險化學物品時,必須檢查運輸單位的危險化學物品經營、運輸許可證,有證方可發貨。
9、對采購的原材料必須有驗收記錄,并對上述產品的質量負責。
10、嚴格執行倉庫管理制度,切實做好劇毒品、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按規定做好儲存、檢查、記錄臺帳。
11、對運送貨物外來單位的車輛和駕駛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嚴格管理、督促有關人員做好車輛維護保養。
12、經常檢查本部門下屬對安全生產制度的管理情況,對違章、違紀行為,予以堅決制止和處理,并做到不違章指揮。
13、在工作與安全發生矛盾時,工作必須服從安全。
三、考核
1、考核期為20__年1月1日至20__年12月31日。
2.在20__年1月10日前,寫出年度指標完成情況和工作開展情況的自查報告,上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
3、年度考核,采用百分制形式,安全責任占60分,事故情況占40分。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對各部門完成情況進行考核評分。
4、在本年度考核期間,責任簽字人發生變動,接任人為當然責任簽字人。
四、獎罰
1、公司將劃出專項資金,對本年度安全工作出色完成或超額完成任務指標的,且考核分在90分以上的獎勵采供部負責人500元。
2、未完成本年度安全生產任務指標的,考核在70分以下,扣采供部負責人績效工資500元。
3、對本部門發生各類事故,除追究部門責任人外,處罰額為處理的20%。
4、對因嚴重失職,造成本部門嚴重事故,要寫出書面檢查材料,查明原因,追究責任人的責任。
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 采供部負責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供電公司安全責任合同書 篇19
甲方: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在雄楚大街(楚平路~三環線立交)改造工程2標段樁基工程的實施過程中創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環境,切實搞好本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甲方與乙方特此簽訂本安全生產協議書。
一、甲方職責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認真執行工程施工合同中的有關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堅持“管生產必需安全”的原則進行安全生產管理,做到生產與安全工作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和評比。
3.定期召開安全生產調度會,及時傳達中央及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精神。
4.組織對乙方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檢查,監督乙方及時處理發現的各種安全隱患,對乙方所承擔的作業中存在的安全問題或安全隱患有權發出書面整改、處罰等工作指令或其它相關管理措施。
5. 按有關規定組織安全防護用品進場,及時發放。費用按施工合同條款辦理,若施工合同條款未予未明示的,由乙方承擔費用。
6. 當乙方因現場達不到安全施工標準而拒絕進入施工現場或終止正在施工的作業時,甲方不得因此而處罰、批評乙方,并且甲方保證并不因此而在以后的工作中對乙方的工作制造困難或消極怠工。
二、乙方職責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文件及指示,認真執行施工合同、甲方、業主、監理及有關職能部門下達的有關安全要求。
2.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增強全員安全生產意識,按甲方管理規定,配備專職或兼職安全檢查人員并上報甲方質安部備案,有組織有領導地開展安全生產活動。生產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必須熟悉和遵守本標段的各項規定,做到生產與安全工作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和評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從施工負責人到生產工人(包括臨時雇請的民工)的安全生產管理系統必須做到縱向到底,一環不漏;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做到橫向到邊,人人有責。施工負責人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有權力也有義務按有關規定發布指令,并采取保護性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4.乙方在任何時侯都應采取各種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其員工發生任何違法、違禁、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違規、暴力或妨礙治安的行為。
5.乙方參加施工的人員,必須接受安全技術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程的各項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在施工現場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時,無論甲方是否下達施工作業命令,乙方有權利也有責任拒絕進入施工現場進行作業或停止正在施工的作業,待施工現場恢復安全生產條件后再行作業。甲方將不定期進行安全技術考核,合格者方準上崗操作,對于從事電、氣、起重、登高等作業的特珠工程的人員,經過專業培訓,獲得《安全操作合格證》后,方準持證上崗。施工現場如出現特種作業無證操作現象時,施工負責人必須承擔管理責任。
6.對于領用或自購的易燃易爆材料除應專門妥善保管之外,乙方有責任、有義務向甲方提出申請配備足夠的消防、安全設施,對甲方發放的消防、安全防護用品,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借口推諉或延遲領用。所有施工人員都應熟悉消防、安全防護用品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將任何種類的爆炸物給予、易貨或以其他方式轉讓給任何其他人,或允許、容忍上述同樣行為。
7.操作人員上崗,必須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施工負責人和安全檢查員應隨時檢查勞動防護用品的穿戴情況,不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的人員不得上崗,不得在未經允許的情況下進入非該施工作業區域外的施工場所及觸摸、啟動、關閉各類機械、水電器、控制閥門等,否則,乙方負全部責任。
8.所有施工機具設備和高空作業的設備均應定期檢查,保證安全可靠并做到正確使用,保持作業現場的整潔和作業的方便,并有安全檢查員的簽字記錄并定期上報甲方質安部,保證其經常處于完好狀態;排氣管裝有有效的隔熱和熄滅火星 的裝置;電路系統有切斷總電源和隔離電火花 的裝置;根據所裝貨物的性質,配有相應的合格的消防器材 和捆扎、安置、防水、防散等用具。不合格的機具、設備和勞動保護用品嚴禁使用。
9.施工中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時,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并報甲方批準后方可施工,施工現場必須具有相關的安全標志牌。
10.乙方必須按照甲方制定的生產安全規章制度組織相關資源;如果發生安全事故,應按照《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以及其它有關規定,及時上報有關部門,并堅持“三不放過”的原則,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
11. 乙方安全檢查員應對擺放在工地現場及交通道路附近的施工與安全警示標志、標牌進行管理,要及時扶正、更換,發現丟失要及時上報并補放。
12. 乙方必須按照國家《工傷保險條例(修訂)》規定,對其員工進行安全投保,繳納工傷保險費,否則,甲方有權在必要的時候扣減乙方工程款項及其它款項用于工傷賠償及其它相關賠償。
13. 當因乙方原因、主要原因或次要原因造成他人或自己財產、物品、人員損失、傷害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等,乙方必須根據責任大小承擔相應賠償責任及處理善后事宜,否則,甲方有權在必要的時候扣減乙方工程款項及其它款項用于賠償及處理其它相關事宜。
14. 乙方承諾,完全理解、接受且嚴格執行上述13條所述內容,并對自身所施工的工程在施工合同(協議)有效期限內承擔質量、安全責任,若甲方現場施工管理人員下達的工作指令與本協議沖突時,乙方有責任和義務提出書面告誡并暫停執行甲方指令,待甲方修改該指令后再行作業,若甲方依然堅持該指令,則應由甲方書面確認該指令并承擔由該指令而帶來的一切后果,否則,一切后果及責任由乙方承擔。
三、違約責任如因甲方或乙方違約造成安全事故,將依法及相關合同條款及施工管理規定處理并追究責任。
四、本協議是施工合同(協議)的重要組成部分,具有與施工合同(協議)同等的法律效力,當施工合同(協議)條款與本協議條款有沖突或矛盾時,以本協議為準。
五、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署后生效,施工合同(協議)到期后自動失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或授權代理人): 法定代表(或授權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電話號碼: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供電公司安全責任合同書 篇20
學生身心健康發展,是學校、家庭、社會的共同心愿。教育管理好學生,使其健康成長是學校、家庭、社會的共同責任。為了確保學生的人身安全,明確學校、家庭和學生自身的責任,構建學校、家庭、學生本人共同防護責任體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和教育部關于《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法律法規,根據自愿、平等、公平的原則,特與家長(或監護人)簽定以下安全責任協議書。
一、 因下列情況造成學生傷害事故的,學校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1、學校沒有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或告誡的;
2.學校的校舍、場地、其他公共設施,以及學校提供給學生使用的學具、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設備不符合國家規定標準,或者有明顯不安全因素的;
3.學校的建筑物及設施設備存在安全隱患,未及時清除,或對有安全隱患的地方未加以封閉或增設警示標志的;
4.學校向學生提供的食品、飲用水等不符合國家或行業有關標準、要求的;
5.學校組織學生參加教育教學活動或校外活動,未對學生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預見范圍內采取必要安全措施的;
6.學校教師或其他工作人員在負有組織、管理未成年學生的職責期間,發現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未進行必要的管理、告誡或制止的;
7、上學時教師沒有和家長進行交接,放學時教師沒有護送并和家長履行交接手續的。
二、因下列情況造成學生傷害事故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1.學生傷害事故的發生與學校設施無關,或與學校設施有關但學校設施并無缺陷的;
2.學校或老師履行了教育管理或告誡職責,學生不服從管理或不聽從告誡,導致發生傷害事故的;
3.在學生自行上學、放學、離校、返校途中發生的;
4.在放學、節假日或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自行到校發生的;
5.學生在校突發疾病,學校已及時采取救護措施或送往醫院治療再發生意外,病情惡化的;學生的身體狀況、行為、情緒等有異常,監護人知道或已被學校告知,但未履行相應監護職責的;
6.來自不可抗拒性學校外部突發性、偶然侵害造成的;
7.參與他人矛盾糾紛、酗酒滋事、打架斗毆的;
8.在危險處攀爬,私自在水塘、水庫、河道等游泳的;
9.學生本人吃來源不明或無生產日期、無保質期、過期、腐爛變質、無衛生防疫部門許可證食物中毒的;
10.乘坐“摩的”、“三輪車”、“農用車”、“面的”等非法營運交通工具的;
11.乘坐無牌無證、超載等非法營運交通工具引發安全事故的;
12.玩尖銳物、其它危險物或危險游戲的;
13.學生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異常心理狀態、學校不知道或者難于知道的;
14.學生自殺、自傷的;
15.上學時家長沒有護送,放學時家長沒有來接并且和學校履行相關手續而造成傷害的;
三、學生在校期間有意或無意給他人造成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由學生本人、家長(或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學生在校期間被他人造成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應由施加傷害一方承擔賠償責任。
四、學生在校期間違反學校紀律,對造成學生傷害事故負有責任的學生,學校給予相應紀律處分。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學生出現傷害事故,發生矛盾糾紛時,雙方根據本協議和教育部關于《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及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調解。
六、本協議有效時間為簽字之日起至學生畢業離校。中途轉學,此協議廢止。
甲方: 乙方:
校長: 家長(或監護人)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供電公司安全責任合同書 篇21
第一條 甲方: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第二條 施工項目: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
第三條 有效期限____年____月至____年____月
第四條 甲方安全責任
1、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并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直至清退出場。三次不聽從整改,今后不得承接我司業務。
2、甲方有權對乙方參與施工的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工作規程的抽考。
3、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
第四條 乙方安全責任
乙方作為工程項目的承包單位,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事故承擔安全責任。乙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
2、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于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進行人身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3、材料進場需要檢查是否有出產合格證,同時應經甲方現場負責人或監理工程師驗證后方可使用。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由于甲方或乙方責任造成對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等財產損失,由責任方承擔相應責任,并賠償對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乙方未設臵安監人員;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項目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不滿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合同
第八條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九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