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流水線職工勞動合同書(通用3篇)
有限公司流水線職工勞動合同書 篇1
編號:__________
甲 方: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甲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冊地址_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_
第二條 乙方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__________證件號碼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編碼_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_編碼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___省(市)__________區(縣)__________街道(鄉鎮)
第三條 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
第四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的以下工作:
第五條 乙方的工作時間為
第六條 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工作內容后,甲方應當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勞動報酬標準為每小時__________元。甲方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的周期不得超過____日。 支付勞動報酬的其他約定
第七條 甲方應當按照____市工傷保險的規定為乙方繳納工傷保險費。
第八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衛生教育和職業培訓,并為乙方提供以下勞動條件
第九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第十條 甲乙雙方可以隨時終止勞動合同。
第十一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支付的小時工資低于____市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監察部門舉報。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第十三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四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____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 章)___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限公司流水線職工勞動合同書 篇2
甲方 ( 用人單位 )
乙方 ( 員工 )
名稱 : 姓名 :
經濟類型 : 性別 : 年齡 : 工齡 : 籍貫 :
地址 : 戶口所在地:
電話 :
法人代表 : 身份證號碼:
聯系人 : 現住址 :
電話: 聯系電話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深圳經濟特區勞動合同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 , 達成如下協議 :
一、工作崗位和工作 ( 工種 )
甲方根據生產 ( 工作 ) 需要 , 聘用乙方在 崗位從事 工作( 工種 ) .
二、合同期限 ( 試用期限 )
( 一 ) 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 年 , 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 、無固定期限 , 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
3 、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 , 從 年 月 日起至 ( 工作 ) 完成止。
( 二 ) 試用期限
1、無試用期 .
2 、試用期為 個月。 ( 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
三、工作時間
甲方實行國家規定的以下第 種工時制度。
1、標準工時制 , 即乙方每日工作 8 小時 , 每周工作 40 小時。
2 、不定時工作制。
3 、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甲方由于生產經營需要 , 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 , 可延長工作時間 , 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 ;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 , 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加班加點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如屬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延長工作時間 , 不受上款規定限制。
四、工資待遇
( 一 ) 乙方試用期工資 元 月 ; 試用期滿乙方起點工資為 元 月。甲方可按依法制定的或集體合同約定的工資分配制度調整乙方工資。但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市政府公布的當年度最低工資標準。
( 二 ) 甲方每月 日 , 或每月 日、 日為發薪日。
( 三 ) 甲方安排加班加點的 , 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工資報酬。
( 四 )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期間的工資按有關規定執行。
( 五 ) 乙方在工作時間內 , 按國家規定履行國家和社會義務時 , 工資照發。
( 六 ) 乙方停工期間的工資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
( 七 ) 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享受休假權利 , 休假期間的工資按國家及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 一 ) 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 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應當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 二 ) 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 , 有權拒絕執行 ; 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 , 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 一 ) 甲方按深圳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 , 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
( 二 ) 乙方因工致傷殘、死亡的 , 按《深圳經濟特區工傷保險條例》及有關規定處理。
( 二 ) 甲方在經濟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應不斷提高乙方的福利待遇。
七、勞動紀律
乙方在合同期內應當做到 :
( 一 ) 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 二 ) 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 保證安全生產。
( 二 ) 按時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任務。
( 四 ) 愛護甲方的財產 , 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
( 五 ) 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計劃生育政策。
八、合同的變更、解除、重新訂立和終止
( 一 )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依法變更勞動合同。
( 二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
1、乙方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
2 、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
3 、乙方嚴重失職 , 營私舞弊 , 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
4 、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
5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 三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 但是應當提
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 , 經勞動局確認確需裁減人員的 ;
2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 , 醫療期滿后 , 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 ;
3 、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 , 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 , 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
4 、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 , 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 , 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 四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二款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
1、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
2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 , 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
3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
4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 五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
1、在試用期內的 ;
2、 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
3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
4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 六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
1、甲方依法被宣告破產 ;
2 、甲方依法解散或依法被撤銷 ;
3 、乙方死亡 ;
( 七 ) 除本條第五款規定的情形外 ,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 , 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 八 ) 重新訂立勞動合同
合同期滿 , 甲、乙雙方同意延續勞動關系的 , 在合同期滿前三十日內雙方重新訂立勞動合同。
( 九 ) 合同終止
合同期滿或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 , 合同自行終止。
九、違約責任
( 一 ) 甲方的法律責任
1、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 , 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加點工資的 , 除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 , 還應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 25% 的經濟補償金。
2 、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于市政府公布的當年最低工資標準的 , 要補足低于標準部分 , 同時 , 對低于部分每日另按其總額的 % 補償員工。
3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 ( 一 ) 款未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 ,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 , 由甲方按深圳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賠償乙方。
4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 甲方應一次性發給乙方經濟補償金:
a 、由甲方提出 , 經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勞動合同的 ;
b 、甲方依本合同第八條第 ( 三 ) 款第 、 2 、 3 、 4 項和第 ( 五 )款第 2 、 3 、 4項解除勞動合同的。
5 、甲方依本合同第八條第 ( 三 ) 款第 2 項解除勞動合同的 , 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一次性的醫療補助費。
6 、甲方依本合同第八條第 ( 三 ) 款第三 3 、 4 項解除勞動合同 , 未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的 , 支付乙方當年一個月月平均工資的補償金。
( 二 ) 乙方的法律責任
乙方違反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 , 對甲方造成損失的 , 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
1、甲方招收錄用乙方所支付的費用 ;
2 、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用 ;
3 、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 三 ) 雙方另外約定以下違約責任 :
十、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后 , 應允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 , 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 ( 小組 ) 申請調解 ; 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 , 雙方必須履行 ; 對仲裁裁決不服的 , 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或對原訂條款需要變更重新約定的事項 :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條款與現行勞動法律法規規定有出入的 , 按現行勞動法律法規執行。
十三、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 涂改或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 , 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十五、下列文件規定為本合同的附件 , 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
( 一 )
( 二 )
( 三 )
說明 :
1、根據〈勞動法〉和《深圳經濟特區勞動合同條例》規定,員工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以上 , 當事人雙方同意續延勞動合同 , 員工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的 , 或深圳戶籍的員工 , 男職工連續工齡滿二十五年、女員工連續工齡滿二十年 , 且本單位連續工齡滿五年 , 員工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 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2、根據《深圳經濟特區勞動合同條例》第十一條規定 , 用人單位與員工可以在勞動合同中訂明試用期 , 試用期不超過三個月 ; 對技術、業務有特別要求的 , 試用期可以延長 , 但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續訂勞動合同 , 工作崗位未變更的 , 不得再約定試用期。
3、甲方因工作性質或者生產特點的限制 , 不能實行標準工時制 , 而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 ,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 , 須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
4、根據《深圳經濟特區最低工資條例》的規定 , 最低工資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后其所在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
5、違約責任分法定違約責任和約定違約責任。承擔違約責任的方式主要有賠償損失、支付違約金和繼續履行勞動合同三種形式。雙方可結合實際情況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則依法約定違約責任。若約定違約金 , 不能只約定一方承擔違約金 , 應體現公平原則 , 違約金金額或計算方法一定要明確具體且切實可行。
6、經濟補償金的發放標準按乙方在本單位的連續工作年限計算 : 每滿一年 , 發給員工一個月的月工資 ; 滿半年不滿一年的 ,按一年計發 ; 不滿半年的 , 發給半個月的月工資。月工資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前三個月的月平均工資。
7、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規定 , 當事人應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 , 以書面形式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 , 可以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 期滿不起訴的 , 裁決書即發生法律效力。
8、本合同附件必須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 , 否則無效。
9、未經書面授權 , 代簽勞動合同一律無效。過錯方將依《深圳經濟特區勞動合同條例》第十五條規定承擔法律責任。
0、寶安、龍崗區可參照采用本合同書。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簽名:
有限公司流水線職工勞動合同書 篇3
甲方:住所地:
乙方:性別:身份證號碼:
住所地:
文書送達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1、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熟練期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條工作內容及要求
乙方安排在________________部門,從事________________工作。
甲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調整乙方所處的部門、工作任務、工作地等,乙方應接受調整。
乙方須根據甲方規定的崗位工作職責和要求,按時、按質、按量完成本職工作。
第三條勞動報酬及支付方式與時間
1、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及工作業績確定工資報酬,在本單位內參照適用同工同酬待遇。。
2、甲方支付給乙方的月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
3、甲方按月以現金形式發放工資,不得無故拖欠。
4、甲方在年終時根據乙方的當年實際業績、效率、效益、損失、工作態度等因素考核結算乙方的獎金。
第四條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月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為扣繳。
第五條勞動紀律
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乙方必須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第六條勞動合同的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在試用期內的;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因其它法律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須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對方。
5、一方解除勞動合同,須提交相關證明材料,說明理由,并向對方書面送達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
第七條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責任保證
如因乙方故意或者重大過失導致甲方發生經濟損失,則乙方必須盡責處理善后事宜,挽回相應經濟損失。甲方可以根據損失的大小及乙方的態度進行相應的處罰。
在本條事項未完全處理完畢之前,乙方不得擅自單方終止與甲方的勞動關系。原勞動合同期屆滿的,則相應順延到本條事項處理完畢。
第八條商業保密及競業禁止
1、乙方對在甲方工作期間所獲悉的商業秘密,包括客戶信息、相關資料不得以任何形式為自己或者他人進行使用,此保密期間不限于勞動合同期限。
2、乙方自雙方勞動關系以任何形式結束之后,在兩年內不得與甲方形成競爭關系,此條包括乙方本人或者幫助他人從事與甲方有競爭性的工作。
3、如乙方違反此條規定,則須向甲方賠償萬元違約金。
第九條違約責任
本合同如因一方當事人嚴重違背本合同約定條款而導致本勞動合同解除的,則須向對方承擔違約金十萬元。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