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經營租賃合同書(精選3篇)
企業經營租賃合同書 篇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訂立合同雙方:
甲方:(以下稱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以下稱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根據出租人的公開招標和承租人的投標與答辯,經過評標委員會的最后評標,________及其合伙人被確定為中標承租人。
出租人和承租雙方依據招標標底所確定的基本內容,特訂立本合同。
第三條租賃雙方表示,租賃經營是一種新型的經營方式,愿意在搞活企業、提高經濟效益的前提下,創出企業租賃經營的新經驗。
第四條租賃經營后,仍然是國有企業性質。
第五條租賃經營后,必須依法經營。
第六條經營范圍和產品方向,原則上應符合本行業的特點和發展規劃。
第七條租賃經營后,應成為獨立核算、照章納稅、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具有自我改造和自我發展能力的人。
第二章租賃期限、財產和租金
第八條租賃經營期限為____年,即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九條本廠共有財產____元,其中;國家資產____元,流動資金____________元。
租給承租人的自主經營。
第十條租金定為____元,為____年繳納。
其中:
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
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
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
第十一條租金于應交年度的年后30日內,由銀行劃撥,一次付清。
第十二條出租人為了本廠發展需要,將租金收入返回承租人,作為擴大生產的資金,應當相應增加租金。
承租人應做到專款專用。
第十三條承租人對租賃的固定資產,應提取不低于____%的折舊基金和____%的大修理基金,必須做到專款專用。
第十四條本廠租賃經營前的債務,由出租人清償。
第十五條承租人用個人所得對本廠投資,產權歸承租人所有,租賃期滿后,可以帶走,也可以折價給下一個承租人。
第三章承租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六條承租人的權利
1.承租人是本廠租賃經營期間的法定代表人和當然廠長。
合伙租賃的承租代表人為法人代表和副廠長。
2.承租人對租賃的財產有完全的使用權。
3.承租人對本廠的經營有完全的自主權。
4.承租人對本廠經營管理有機構設置權;人事任免權;專業技術人員的聘任權;獎懲、招用和辭退職工權。
5.自選工資形式、自定工資標準和資金分配權。
6.本廠納稅后剩余的利潤,由承租人自主支配,分配的辦法,承租人可以和職工商量決定。
7.承租人從租賃之月開始,停發工資、獎金,但保留原工資級別,并享受國家統一的晉級權。
檔案工資允許計入成本。
8.承租人在租賃期間,享受國家規定的全民所有制企業職工的勞保福利待遇和公費醫療待遇。
9.承租人對租賃的設備中閑置無用、技術性能落后的舊設備,可以提出處理意見,經出租人同意,辦理手續,進行更新改造。
第十七條承租人的義務
1.承租人必須按照有關規定繳納各種稅、費和統籌基金,其中包括國家能源交通重點建設基金。
2.承租人必須近期如數繳納租金。
3.承租人必須保證租賃的廠房、設備的完好,按照設備管理的有關規定,對設備進行定期維護保養。
不經出租人的同意不得轉租、轉包他人經營。
合同終止時,承租人應當保證租賃的固定資產凈值不減少。
承租人應當對租賃的廠房、設備進行財產保險。
4.承租人要自覺接受黨組織的監督,尊重職工,承租人要支持基層黨組織、工會、共青團的工作,解決所需人員的工資及必要的活動經費和活動場所。
5.承租人必須保障本廠職工的合法權益,應當在提高經濟效益的前提下,不斷提高職工的平均收入,不斷改善職工的勞動條件和福利待遇。
6.承租人應當有價值____元的財產作抵押,抵押物在租賃經營期間只有使用權,無處分權。
抵押物應申請家庭財產保險。
抵押金應交出租方存入銀行,利息歸承租人所有。
第四章出租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八條出租人的權利
1.有權按時如數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2.有權監督租賃財產不受損害。
3.有權監督本廠的產品方向。
4.對本廠財務有監督、審計權。
5.對本廠的產品質量有檢查權。
6.有權維護本廠職工的合法權益。
第十九條出租人的義務
1.根據承租人的請求,積極協助解決經營活動中的困難和問題。
2.不得違反合同規定,干涉承租人的經營自主權,干擾承租人的經營管理活動。
3.不得平調本廠的設備和特資
4.應當按照合同規定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權益。
第五章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條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第二十一條合同履行期間,如果國家政策與合同簽訂時發生較大變化時,受影響的一方可以提出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二條因承租人經營管理不善,或者重大決策失誤,給工廠造成連續一年以上虧損或重大損失時,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不負違約責任,保留向承租人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
第二十三條由于出租人違反合同規定,干擾承租人的經營管理活動,使承租人無法繼續經營,或者承租人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時,承租人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合同無法完全履行或者無法履行的時候,經過雙方協商,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五條租賃期滿,合同自行終止。
租賃期滿前30日,承租人將本廠的固定資產和流動資金評估表和債權、債務平衡表交出租人審核,出租人會同財政、稅務、銀行、審計等有關部門代表進行審核,審核無誤后,經租賃雙方代表簽字后,承租人可以離職。
第二十六條租賃期滿后,本廠仍要租賃經營時,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承租的權利。
第六章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租賃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應負違約責任,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條款處理。
第二十八條承租人不能按期繳納租金的,應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當年租金____%的違約金,并按每日萬分之____支付滯納金。
第二十九條承租人無力支付租金的,應當用風險保證金支付,風險保證金不足繳納租金的,承租人應用抵押物或抵押金(保證人的保證金)折抵租金。
合伙承租的合伙人負連帶責任。
第三十條承租期滿,承租人不能按質量交還租賃的財產,承租人應賠償損失并支付缺少數量價值____%的違約金。
第三十一條出租人違反合同規定,應承擔違約責任,給承租人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賠償直接損失,并支付當年租金____%的違約金。
第三十二條租賃雙方發生糾紛以后,應當協商或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到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三條承租代表人發生意外事故,由合伙人根據合伙協議另行推選承租代表人。
第三十四條出租人的《租賃經營方案》、《招標書》和承租人的《投標書》、《答辯材料》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與合同正文有矛盾之處,以合同正文為準。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由出租方代表、承租方代表簽字并經公證處公證后生效。
出租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承租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企業經營租賃合同書 篇2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與乙方根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經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租賃企業概況
1、資產總額:
其中:流動資產:__________________
固定資產凈值:______________
無形及遞延資產:____________
其他資產:__________________
2、負債總額:
其中:流動負債:__________________
長期負債:__________________
3、所有者權益:
其中:實收資本:__________________
資本公積:__________________
盈余公積:__________________
未分配利潤:________________
4、生產經營情況: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賃期限:共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_______起至________________止。
三、交接手續:
為維護國家、企業、承租人的合法權益,確保企業所有者權益的完整,督促雙方依法履行租賃合同,在簽訂租賃合同前、租賃期間年度決算、租賃合同終止時,都必須經審計(會計)事務所驗證核準租賃企業資產負債和損益情況。
依照審計報告以明細表上的數額進行清交結算,審計查證報告及清交(結算)表作為本合同附件。
四、經營目標,承租方在承租期內必須完成下列指標:
1、總產值________元,其中:________年________元;________年________元;_______年________元。
2、實現利潤________元,其中:________年________元;________年________元;________年________元。
五、租金:
1、租金數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租金計算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租金交付期限和交付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租賃收入的分配:
1、承租期間所得收入,按下列順序分配:彌補前年度虧損,依法納稅,提取法定公積金、公益金、特種基金、租賃費、承租方所得、獎勵基金、福利基金、盈余公積金。
2、承租方所得,每年按承租方所得數額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支付,其余部分作為風險基金留存,承租方無權支配。承租期滿時結清承租方所得。
具體方法為________________。
3、承租經營者合伙承租成員在租賃期間可預支生活費,數額為_________,預支辦法為_____________。
七、企業租賃前債權債務及遺留虧損的處理:__________________
八、擔保:
1、承租方提供下列財產作抵押:現金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折舊________元。
總額計為________元。
2、________________自愿作為承租方保證人,提供下列財產作為擔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總額為________元。
3、________________自愿作為承租方保證人,提供下列財產作為擔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總額為______元。
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出租方有權:
1、出租人有權按時如數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2、出租人有權監督本企業的產品方向。
3、出租人有權維護本企業職工的合法權益。
承租方有權:
1、承租人對本企業的經營管理有如下權利
(1)機構設置權;
(2)人事任免權;
(3)專業技術人員的聘任權;
(4)獎懲、招用和辭退職工權;
(5)自選工資形式、自定工資標準和獎金分配權。
出租方有義務:
1、出租人應根據承租人的請求,積極協助解決經營活動中的困難和問題。
2、出租人應當按照合同規定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權益。
承租方有義務:
1、承租人必須按照有關規定繳納各種稅、費和統籌基金。其中包括國家能源交通重點建設基金。
2、承租人必須保證租賃的廠房、設備的完好,按照設備的管理的有關規定,對設備進行定期維護保養,不經出租人的同意不得轉租、轉包他人經營。終止時,承租人應當保證租賃的固定資產凈值不減少。
3、承租人應當有價值________________元的財產作抵押,抵押物在租賃經營期間只有使用權,無處分權。抵押物應申請家庭財產保險。抵押金應交出租方存入銀行,利息歸承租人所有。
十、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因承租人經營管理不善,或者重大決策失誤,給工廠造成連續一年以上虧損或重大損失時,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不負違約責任,并保留向承租人要求賠償的權利。
2、由于出租人違反合同規定,干擾承租人的經營管理活動,使承租人無法繼續經營,或者承租人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時,承租人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人承擔違約責任。
十一、違約責任:
1、租賃雙方應全面實行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應負違約責任,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2、承租人不能按期繳納租金,應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當年租金________%的違約金,并按每日萬分之_________支付滯納金。
3、承租人無力支付租金的,應當用風險保證金支付,風險保證金不足繳納租金的,承租人應用抵押物或抵押金(保證人的保證金)折抵租金。
合伙承租的合伙人負連帶責任。
賠償損失并支付缺少數量價值________%的違約金。
5、出租人違反合同規定,應承擔違約責任,給承租人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賠償實際損失,并支付當年租金_______%的違約金。
十二、租賃期滿后資產的退還和驗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爭議的.解決方式:雙方因合同發生爭議時,應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時,以下列第________種方法解決:
1、向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時起生效。
十五、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出租方和承租方各執一份,工商局鑒證備案一份;副本一式_______份。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于房屋面積為;第層共層;出租包含附屬建筑物。
第二條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變房屋用途。
第三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自
第四條租金。
該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大寫)整。
租賃期間,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調整租金。
第五條付款方式。
乙方按支付租金給甲方,下次付租金時間應在已付租金到期前
第六條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七條甲方對房屋產權的承諾。
甲方保證擁有房屋產權,提供相應證明。
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除補充協議另有約
定外,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辦妥。
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八條維修養護責任。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日常的房屋維修費用由乙承擔。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連設備的損失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并責任賠償損失。
租賃期間,防火安全,門前三包,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衛等工作,乙方應執行當地有關部門規定并承擔全部責任和服從甲方監督檢查。
第九條關于房屋租賃期間的有關費用。
在房屋租賃期間,由乙方支付的費用:
由甲方支付的費用:
第十條房屋押金
甲、乙雙方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元作為押金。
第十一條租賃期滿。
1、租賃期滿后,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甲方則優先同意繼續租賃;
2、租賃期滿后,如甲方未明確表示不續租的,則視為同意乙方繼續承租;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租賃期間雙方必須信守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按年度須向對方交納一個月租金作為違約金。
第十三條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該房屋毀損和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協議。
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碼:
電話:
電話:
賬號:
企業經營租賃合同書 篇3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大同煤礦集團公司資產出租管理辦法》,經協商一致,簽定本合同。
第一條:出租設備的基本情況
1、設備名稱:采、掘、運各類生產設備(詳見租賃設備清單)。規格型號:各型。數量:183 臺(件)。
2、租賃設備的用途:煤礦生產用。
第二條:租賃期限。租賃期1年,從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第三條:租金、租金支付期限及方式
1、租金:年租金2212386.96 元,月租金184365.58 元。租金計算方法:設備原值19407612.41 元,預計折舊年限9年,年折舊費2090706 元,加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 (租金的5.5%)=年租金,年租金/12=月租金。
2、租金支付期限:租金按月支付,每月30日前辦理租金交付手續。
3、租金交付方式:集團公司財務部通過內部銀行往來,轉給白洞煤業公司財務部。白洞煤業公司應固定專人按時到集團公司結算。
第四條:設備的交付
1、租賃開始日按乙方從設備庫領用設備領單集團公司財務部門增加固定資產建帳之日算起。
2、甲乙雙方應當在交付使用前,對設備進行質量檢驗。交付后在試運轉期內產生的質量問題由甲方聯系進行退換,正常運行后生產的問題由乙方自己解決,正式交付后不能正常使用造成乙方損失的由乙方自己承擔。
3、甲方在把設備交付給乙方使用時雙方應對使用設備的數量進行清點填制租賃設備明細清單,雙方當事人在租賃設備明細清單上簽字蓋章。
第五條:租賃設備的使用
1、乙方應按設備的用途使用。乙方不按設備的用途使用,對設備造成損害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提前收回設備。甲方解除合同后,不影響甲方行使損害賠償請求權。
2、乙方應按設備合理的使用強度使用設備。乙方超強度使用設備或使用設備不當的,甲方有權調整增加租金,由此而給設備造成不應有的損害,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應當按照設備在交付當時的原始狀態使用,不得將所租單臺設備解體而使用其中一部分。乙方違反該規定,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由于解體設備而造成設備破壞的,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4、對確需改造使用的設備,乙方征得甲方同意后可對設備進行改造,改造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六條:租賃設備的維修和保養
設備在租賃期間,由乙方負責維修和保養,所發生的修理費和相關稅費由乙方負擔。
第七條:出租方和承租方的變更
1、租賃期間,甲方如將設備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應通知乙方。設備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后,該第三方即成為合同的當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權利,承擔原甲方的義務。
2、租賃期間,乙方不得將租賃設備轉讓或轉租給第三方使用。
第八條:租賃期滿設備的返還和處臵
租賃期滿后,乙方應當保證設備現狀是正常使用狀態下的設備整體。乙方如繼續使用,應在租期屆滿前三個月內通知甲方,雙方可辦理續租合同或甲乙雙方協商可按設備凈值辦理購買手續。乙方如不續租也不購買,應在租期屆滿前三個月通知甲方,并把所租設備在租賃期滿之日起10日內返還給甲方。乙方不能返還設備的,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
第九條:違約責任
合同當事人違反本合同的規定,應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按租賃期全部總額的10%承擔。當事人承擔違約責任不妨礙對方損害賠償請求權的行使。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大同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及《大同煤礦集團資產出租管理辦法》執行,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二份,合同副本二份報董事會。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設備經營租賃合同范文2
出租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了明確甲方與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合同。
一、出租設備名稱: 塔式起重機
二、規格、型號:
三、數量: 高度:
四、設備使用地點: 工程名稱:
五、租賃時間: 年 月 日(以實際使用時間為準)
六、租賃價格及付款方式:
1、塔吊的進出場安裝費按18000.00元包干。(費用包括:檢測費、地角螺栓、運輸費、吊裝、工資)。
2、塔吊租賃費按月計算,月租費為16500.00元包干。不足叁個月按叁個月計算,超出叁個月按日歷天數計算,操作人員(司機)按1600.00元/月。以上費用均不含稅金額。
3、塔機按月辦理結算單。每使用一個月后乙方應及時支付該月租金16500.00元給甲方,月清月結,租賃費支付不得拖欠,延期最多不超過五天。
4、因乙方工程原因造成一個月以上的停機,停機時間租金甲方按每月租賃費的60%收取滯停臺班費,即9900.00元/月,固定設備中途不報停,竣工報停以雙方認可的報告為依據,從乙方工程申請開工日直至報停日止。
5、設備退場前,乙方應付清所有款項。否則甲方可以拒絕停報或退場,并仍按正常租賃費用收取。
6、基礎制作、異形附著及預埋的增加部分,由乙方承擔。
七、租賃費日期計算方法:
甲方設備安裝調試后,正常使用之日為設備租賃費起算起算日;乙方正式通知甲方設備停止使用,且滿足拆除條件,均雙方認可為終止日。
八、甲方責任:
1、甲方派有證操作人員操作設備,操作人員不得無故拒絕乙方使用要求。
2、塔吊每月不得低于28個工作日(每天工作24小時)。
3、操作指揮人員必須24小時待命作業,考慮24小時連續作業。為我公司司機的穩定,工作的靈活性,裁減人員只能考慮裁減指揮。
4、甲方負責提供塔機基礎圖紙。
5、甲方及時負責設備在使用過程中的日常維護保養工作。
6、白天有效工作時間中小修超過4小時,則不收取當日租金;大修如果超過2天則扣除當月租金(主電機除外),但不負責間接損失。
7、甲方提供能正常通話的對講機2臺、吊盆3個、料斗2個、吊繩3付及配電箱至塔吊的電纜。
8、負責塔吊安拆方案編制工作及有關資料。
九、乙方責任:
1、負責配合甲方塔吊安裝前的申請報告工作。
2、負責甲方操作人員食宿費用。
3、提供甲方進出場條件,如設備專線電源至塔機底座,照明、道路平整暢通等所耗電費;并保證塔機工作所需電壓,因電壓不穩導致燒壞電機,損失由乙方負責。
4、根據甲方提供的基礎圖紙,結合現場進行核算后方可施工,并提供相應的地質資料及竣工資料給甲方存檔,由于建設方的圖紙變更或施工原因造成不能用16T吊車正常裝拆塔機,所超出的費用承租方負責。
5、塔吊使用及停機期間,乙方應協助甲方做好塔機及各附件的保衛工作。
6、乙方應負責附墻時搭設防護及上塔的安全通道。
7、頂升、附墻、維修保養應合理安排正常工作時間。
十、安全事故:
1、特別聲明在塔吊安裝前必須買好保險,否則一切安全事故由甲方負責。
2、因甲方設備發現故障而不及時處理和操作人員違章作業,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甲方負責,因乙方違章指揮作業或乙方委派的操作人員指揮失誤及與塔機操作無關人員等引起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2、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的事故,根據《合同法》規定協商解決。
十一、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兩份。
十三、合同簽訂之日起10日內未安地腳螺絲或20日內未安裝塔吊,本合同自動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