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產品經銷合同書(通用3篇)
上市公司產品經銷合同書 篇1
甲方:
乙方:
一、 經銷條款
1、甲方授權乙方為 (地區、市、縣)經銷商,經銷甲方所經銷的品牌 系列產品。
2、產品名稱、規格、單價詳見合同附件。
3、貨款結算方式:款到發貨或現款結算。
4、供貨程序:乙方填寫書面《訂貨申請單》,經甲方業務人員確認傳真到配送中心,配送中心確定該批貨款到帳后,三日內發貨。
5、運輸方式:甲方負責送貨至乙方所在市(縣)的車站、貨運點,運費由乙方承擔。(根據地區不同, 2-10元運費/件)
6、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目標銷量為 萬元,甲方給予返利 。 獎勵,否則不予返利。
二、 甲乙雙方責任條款
1、甲方應根據市場狀況策劃產品宣傳、廣告及促銷活動,乙方有義務配合。
2、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經銷產品的合法證件,乙方有責任維護甲方產品的聲譽,杜絕銷售過期變質產品和經營假冒侵權產品。
3、乙方應在所經銷區域做好網絡分銷的發展、監控,并承擔責任。
4、乙方必須無條件提供甲方所需的與甲方產品有關的任何銷售數據,并做到準時、準確、完整。
三、 退換貨條款
1、甲方產品原則上不予退換貨,因產品包裝或配送出現差錯,甲方退換。
2、自進貨之日起五日內因產品質量問題經甲方確認同意可進行產品調換。該批產品甲方承擔此運輸費用,乙方不得自行銷毀。
3、因乙方倉儲管理不善等造成的質量問題一律不予退換貨。
四、 解除合同條款
1、在本合同執行期間,如乙方連續2個月未能完成甲方規定目標之內的需求計劃,則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2、在本合同執行期間,如乙方在合同規定區域以外銷售或分銷甲方產品,則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執行期間,如乙方違反甲方價格銷售政策,則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4、在本合同執行期間,如乙方銷售假冒產品及其他造成甲方產品不良影響的,則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5、在本合同執行45天內,如乙方沒有達到kb類店50%以上的鋪貨率,則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6、其它本合同書中規定的終止合作或本合同的條款。
五、 保密條款
乙方保證在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不會將甲方的商業機密(如價格、銷售數據、知識、技術等甲方認為是商業機密的信息)披露給任何其他人或為自身目的使用。
六、 其他條款
1、本合同為正式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合同簽署后,如甲方在7個工作日內未收到乙方的首批貨款,合同自動失效。
3、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可另行訂立附加協議,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如出現合同糾紛,雙方經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時,任何一方可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5、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起生效。
6、本合同最終有效簽署人為甲方營銷副總經理以上職位者。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委托代表: 地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上市公司產品經銷合同書 篇2
工作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
地址(住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
員工姓名(乙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證住址: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根據、等有關勞動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確立勞動關系。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種形式確定勞動合同期:
1、有固定期限: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二)試用期的約定,采取下列第_____種形式: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為_______個月(天),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部門、工種或職務)為:______________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是:______________
(三)乙方工作地點是:______________;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地或外單位工作,應簽訂補充協議。
(四)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和乙方的能力表現,可以合理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包括部門、工種或職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為周期,總工時_______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三)休息日和法定節假日,甲方依法按排乙方休息休假,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的,依法安排補休或支付加班費。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下列第(_______)種形式執行,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乙方試用期工資_______元/月(日);試用期滿工資_______元/月(日)。
2、其他形式:______________。
(二)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三)甲方可以根據公司的經營狀況和乙方的能力表現,及工作崗位的調整情況,合理調整乙方的工資。
(四)甲方每月日發放乙方上一個月的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按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六)因乙方過錯造成乙方停工,甲方不支付乙方停工期間的工資,并可根據造成的損失,按有關規定相應處理。
(七)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未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最長三十日)的,甲方應當按照正常工作時間支付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據乙方提供的勞動,按照雙方新約定的標準支付工資;甲方沒有安排乙方工作的,應當按照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勞動者生活費,生活費發放至公司復工、復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
(八)乙方因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進行治療,在國家規定醫療期內,甲方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支付病傷假期工資。甲方支付的病傷假期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百分之八十。
(九)乙方依法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產假、看護假、計劃生育假等假期期間,甲方應當視同其正常勞動并支付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內,甲方應依法為乙方辦理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的手續,社會保險費按規定的比例,由甲乙雙方負責。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給予醫療期和醫療待遇,按醫療保險及其他相關規定報銷醫療費用,并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的規定辦理。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按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并按勞動保護規定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三)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要求改正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七、勞動紀律
(一)乙方應自覺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公司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二)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頂。
八、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
(一)甲乙雙方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二)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九、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續訂
(一)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由甲方提出協商解除合同的,應依法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由乙方提出協商解除合同的,甲方無需支付乙方經濟補償。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并有權要求甲方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因甲方過錯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且無需支付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工作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乙方過錯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員工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支付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1、乙方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工作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方與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按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支付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1、依照公司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公司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七)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合同第九條第五、六項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 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甲方依本項第1目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應支付乙方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但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
甲方依照本項第4目、第5目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應支付乙方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九)勞動合同期滿,有第九條第七項規定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是,本合同第七項第2目規定乙方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十)經濟補償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乙方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乙方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乙方月工資高于甲方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乙方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十一)勞動合同期滿而甲方需續延勞動合同的,應在勞動合同期滿前30日內將送達乙方,經雙方協商同意續延勞動合同的,應在勞動合同期滿前30日內重新訂立勞動合同;重新訂立的勞動合同,自前份勞動合同期滿次日起生效。
十、違約責任
(一)乙方違反培訓協議中的服務期約定,應當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二)乙方違反雙方簽訂的競業限制協議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三)乙方試用期滿后解除勞動合同而未提前30天通知的,或者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而未提前3天通知的,或自動離職的,以乙方日工資為標準,每延遲1日支付1日工資的賠償金;給甲方造成其他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賠償金額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招收錄用乙方所支付的費用、培訓費用、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四)勞動合同依法被確認無效,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有過錯的一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五)甲方違約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合同第九條第十項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六)任何一方的其他違約行為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按法律規定賠償對方經濟損失。
十一、爭議處理
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可先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其他約定
(一)雙方在此之前簽訂的所有勞動合同,凡與本合同不一致的,應以本合同為準,雙方專門針對培訓、商業秘密保護、競業限制、購房等個別事項簽訂的協議除外。
(二)乙方保證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時,已與其他工作單位解除或終止了勞動關系,并提供相關單位的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證明,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由于乙方的過錯,導致甲方被乙方原工作單位追訴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損失。
(三)乙方因故辭職,應按照甲方的有關規章制度辦理完工作交接手續后方可離職,否則甲方有權不予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有關手續(包括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辦理檔案和社保關系的轉移等手續)。
(四)甲乙雙方另行簽訂的培訓協議、保密協議、競業限制協議等與勞動合同相關的協議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五)甲方在公司內公開發布的各項規章制度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除非該制度違反了國家法律法規或與本協議相沖突,否則視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
(六)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條款與勞動法規有抵觸的,按現行勞動法規執行。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章生效,涂改或冒簽無效。
甲方:(蓋章)乙方:_______(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上市公司產品經銷合同書 篇3
甲方:
地址:
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就乙方在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后的保密及競業限制事宜,達成以下條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秘密信息
甲乙雙方確認:“秘密信息”是指甲方及其關聯公司未曾公開的商業秘密、技術信息和財務信息等,包括但不限于設計、程序、制作工藝、制作方法、管理訣竅、產品或服務的銷售網絡、銷售狀況、客戶名單、市場開發及售后服務情況、產銷策略、招投標中的標底及標書內容。
第二條 保密內容
1、雙方交流的口頭言語信息;
2、甲方的經營秘密和技術秘密;
3、向乙方提供的相關的文字資料;
4、關于產品的全部信息,相互間的代理合同、代理價格。
第三條 保密范圍
1、乙方從甲方獲得的與項目有關或項目產生的任何商業、營銷、技術、運營數據或其他性質的資料,無論以何種形式或載于何種載體,無論在披露時是否以口頭、圖像或以書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2、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前甲方已有的商業秘密;
3、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甲方所擁有的商業秘密。
第四條 保密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為 年,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甲方的專利技術未被公眾知悉期內;
3、在保密期限內,乙方無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仍需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乙方認可,甲方在支付工資報酬時,已考慮了乙方離職后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故而無須再乙方離職時另外支付保密費。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此協議,甲方有權無條件解除聘用合同,并收回有關待遇;
2、如果乙方違反本保密協議,應向甲方支付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3、由于乙方泄露、披露甲方公司秘密行為或保密不當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名譽損失的,乙方應向甲方賠償;
4、以上違約責任的執行,超過法律、法規、賦予雙方權限的,申請仲裁機構仲裁或向法院提出上訴。
第六條 其它事項
本協議如與雙方以前的任何口頭或書面協議有抵觸,以本協議的規定為準。
本協議的修改必須采用書面形式。
本協議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