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出售購房合同書(精選3篇)
青島出售購房合同書 篇1
合同編號:__________
出售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購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青島市已購、可購公有住房上市交易試行意見》的有關規定,甲方所購住房業已具備上市出售條件。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購買甲方出售的住房事宜,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同意將坐落在青島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_________幢_________單元_________戶的住房計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出售給乙方。乙方對甲方所出售的房屋已充分了解,愿意購買上述房屋。
第二條甲、乙雙方同意,上述房屋的成交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元。本合同簽訂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元作為購房定金。
第三條甲、乙雙方同意,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將上述房屋價款分次付給甲方,購房定金將在最后一次付款時沖抵房價。具體付款日期、金額和方式如下:
第四條甲方應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將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五條甲、乙雙方同意,在房屋實際交付之日前,根據有關規定應交付的與房屋有關的費用由甲方負責繳付若甲方未按約定繳付所產生的后果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
該房屋應由個人繳付的共有部位和共用設施維修費用由甲方負責向原公房出售單位或物業管理單位結算。
第六條該房屋轉讓時,房屋所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及共用部位維修基金本息隨之轉移給乙方。
第七條甲方保證上述房屋權屬清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等,概由甲方負責清理,并承擔民事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八條本合同簽訂后,乙方中途悔約,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日內將乙方的已付款返還給乙方,但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甲方中途悔約,應書面通知乙方,并自悔約之日起的日內將雙倍定金及已付款返還給乙方。
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購房價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屋,每逾期一日,由違約一方向對方支付購房價款萬分之_______的違約金。任何一方逾期_________日以上未履約的,視為悔約,違約方應按本條第一款的規定承擔責任,但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九條甲、乙雙方在辦理上述房屋買賣交易過戶手續時所需交納的稅費,由甲乙雙方按《青島市已購、可購公有住房上市交易試行意見》的規定承擔。
第十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選定下列一種方式解決
向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向該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在本合同的補充條款中加以明確。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在不違背本合同上述條款原則的前提下,就本合同未盡事宜訂立的補充條款,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本合同及補充條款經甲、乙雙方簽章后生效。
第十四條本合同連同附件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產交易管理部門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青島出售購房合同書 篇2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委托代理項目:甲方將擁有產權(或處置權)的珠海市 (即: )全權委托乙方代理出售。該房建筑面積 ㎡,非住宅面積 ㎡。
第二條 委托出售價格:人民幣 元,大寫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并附送a、固定裝修 b、家私 c、家電 d、
第三條 房款結算:甲方同意乙方以高于或低于上述委托價格對外銷售該房屋,但乙方應嚴格按照委托出售價格與甲方結算。
第四條 甲方承諾如下事項
1、保證上述委托房屋產權清楚,無任何糾紛,否則甲方須向乙方及承購方承擔造成損失的補償。
2、同意承購方(同意打“√”):a、一次性付款 b、按揭付款。
3、同意交易稅費(同意打“√”):a、按國家規定各付 b、買方包稅 c、賣方包稅
4、同意該房屋交割前結清所有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有線電視收視費等使用費用,并遷出該房戶口,以便承購方入戶。
5、若該房仍在按揭,則自行清償所欠銀行款項。
第五條 甲方須向乙方提供業主身份證及產權證明文件原件(指房地產權證、購房合同、房款收據或發票),并留存復印件。系產權共有人或委托他人還須提供共有人身份證和授權委托書及受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房屋內無人居住及無財物,須提供該房屋鑰匙。
第六條 委托期限:自簽定合同日起 個月,即至200 年 月 日止(若乙方已在上述期限內將該房屋售出,則委托期至產權及房屋轉移到承購方完畢止)。
第七條 銷售費用:銷售上述房屋所產生的宣傳廣告費及勞務費,概由乙方負擔,與甲方無關。
第八條 產權權屬變更及房款給付:
第1種:該房未辦產權證只需更名。甲方須在接到乙方通知(電話或信息)三天內為承購方辦理好房屋更名手續; 乙方則在承購方取得更名后的購房合同和房款收據(或發票)后的三天內將房款一次性付給甲方。
第2種:該房屋已辦理房地產權證。甲方須在接到乙方通知三天內同乙方及承購方將權屬變更資料交予市房地產登 記中心。交件的當日或次日,如果承購方是一次性付款,則乙方付給甲方房款總額的40%,余款在取得承購 方房產證的當天或次日付清;如果承購方是按揭付款,則乙方付給甲方房款總額的30% (以銀行批準貸款須 交的首期為準),余款由銀行直接劃入甲方設立的帳號。
第3種:該房屋已辦理房地產權證,但仍在銀行抵押。乙方付給甲方壹萬元,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三天內將銀行所 欠款項清償,并取得撤消抵押登記后的房地產權證。清償后,產權權屬變更及房款給付與“第2種”相同。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乙方若不按合同第八條的規定及時將房款給付甲方,每逾期一日,按銀行同期利息支付滯納金給甲方, 超過15天甲方有權收回房屋,并且乙方須按委托價格的15%支付違約金給甲方。
2、甲方若所委托房屋產權有糾紛或甲方變卦以及不按通知時間內來辦理產權過戶更名手續,應承擔相應責任 由此而導致承購方退購,則甲方須無條件返還已收全部款項并支付乙方委托價格的15%的違約金給乙方。 3、承購方承諾購買房屋要求甲方清償銀行貸款后又不購買此房,則甲方已收保證金不予退還。
第十條 房屋交割:在承購方取得房產證的當天或次日,甲方須將結清了物業管理費及水電費等使用費用,并已遷出戶口的房屋交給承購方使用。甲方與承購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一條 傭金:該房屋成交后甲方一次性付給乙方傭金,為出售價格的2%及高于委托價部分。
第十二條 委托期內,任何一方不得單方終止合同。該房屋為乙方獨家銷售,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擅自與乙方介紹的買家發生交易,不得自行或再委托他人銷售,否則,除按上述標準支付傭金外,同時應按出售價的15%支付違約金給乙方,并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或蓋章即生效,均具同等效力。補充條款: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 理 人: 經 辦 人:
合同于 年 月 日在 訂立
青島出售購房合同書 篇3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現甲方因經營需要,委托乙方進行會計代賬。乙方為武漢市工商局、武漢市財政局核準具有代理記賬資格的正規公司,為維護雙方合法權益,本著誠實信用、平等合作的原則,經雙方代表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托時間及業務范圍:
(1)乙方接受委托為甲方代賬,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為便于賬本的銜接與完整,合同最短期限暫定為一年)
(2)乙方為甲方提供以下服務:1、建賬;2、代理記賬(含整理原始憑證、裝訂會計憑證/賬簿);3、財務管理咨詢;4、稅務登記;5、國、地稅報到;6、銀行交稅;7、出具財務稅務報表;8、地稅報稅;9、國稅報稅;10、代表甲方參加各種稅務會議;11、協助甲方接受稅務檢查;12、協助甲方公司年檢;13、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健全規范賬目;14、承辦其他委托服務。
二、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及時為乙方代理記帳、代理納稅申報服務提供所需的各種真實的原始資料,包括:開出的發票入帳聯、開進發票的抵扣聯、發票聯、銀行對帳單、支票頭、貸記憑證、銀行進帳單、電匯單、現金收支發票等各種單據。并對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如果由于甲方提供資料不全、不實而導致工商、稅務處罰,由甲方負責。
(2)指定專人做好會計憑證傳遞過程中的登記和保管工作,并定期與乙方提供的賬面數據相核對,支持乙方人員對其所提供的相關資料進行驗收和操作。
(3)及時準確將收到稅務部門的信函、電話等內容轉交(傳達)給乙方,以便由乙方派員參加。如傳達不到位,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4)按本協定先付費后代理方式及時足額交納代理服務費。
三、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制度》及《企業會計準則》及武漢市各項稅收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開展代理記賬業務,保證帳務處理的真實性、合法性、合理性。
(2)按有關財務規定審核甲方提供的原始憑證,用電腦財務軟件填制記賬憑證,登記會計賬冊,及時編制會計報表。并做好原始憑證的裝訂、代理納稅申報,同時向稅務機關報送財務報表。
(3)在執業過程中,妥善保管甲方的所有會計相關資料并嚴加保密甲方的商業秘密。
(4)代理記帳、代理納稅申報服務的資料年度終了后全部交于甲方保管。
四、收費及收費方式
(1)本協議經雙方簽字確認后,甲方以現金或支票的方式付清約定期限的代理費用;
(2)本次協定按收費標準執行,每月標準 元,按每季度□、半年□、全年□,收費 元。
(3) 甲方需一次性支付乙方 元/年的帳簿、帳冊、報表、憑證、財務軟件費、稅務匯算清繳材料等財務會計用品費用。
(4)上門取送票據交通費: 元/年(按距離遠近,雙方協商)。
(5) 如代理記帳、代理納稅申報服務中,因甲方業務擴大,致使乙方實際工作量增大,雙方應根據實際情況協商增加代理費用。
五、其他約定事宜
六、其他事項
(1)自簽約之日,雙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合同期滿日,無論是否繼續簽合同,都應提前30日通知對方。
(2)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3)出現不可預見情況,影響工作完成,需變更約定事項的,事先須通知對方,由雙方協商解決。
(4)本約定書有限期自簽定之日起至本約定事項全部完成日為止。本約定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