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調機組保養合同書(精選3篇)
空調機組保養合同書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共同受益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就空調空調機組保養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合同,并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空調機組
1.空調機組所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2.空調機組品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空調機組型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空調機組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每月保養工作內容
1.觀察機組運行的狀況(煙色、聲音、各種儀表的顯示),盡早排除可能發生的隱患;
2.檢查冷卻液(水箱水);
3.檢測并清潔散熱器;
4.添加防繡水(需要的情況下);
5.檢查空氣濾清器;
6.更換機油及機油濾清器(需要的情況下);
7.更換柴油濾清器(需要的情況下);
8.檢查及調整皮帶;
9.緊固發動機螺絲及螺母;
10.檢測電力輸出。
第三條 保養期限
本合同空調機組保養期限為_____年,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四條 保養費用
1.每月每臺人民幣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_____年____臺機組共計人民幣_____元整(大寫:_____)。
2.上述價格包括機組保養工作,但不包括提供以下內容:
(1)配件及物料(配件及物料由乙方另行支付);
(2)除本合同所述工作之外的任何維修工作;
(3)合同列明機組以外的設備修理工作;
(4)由于外部因素引起的故障或損壞的修理工作(如水管破裂、地震或其它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
第五條 付款方式
乙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向甲方付清____年____臺機組共計人民幣_____元整(大寫:_____)的保養費用。
第六條 甲方權利義務
1.若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按時足額支付保養費,甲方有權拒絕提供服務,直至款項付清為止,并有向乙方追回余款及求償利息損失之權利。
2.甲方應提供良好的技術人員和工具儀器,最佳的服務質量和態度,嚴格按照機組的保養標準做好維護保養工作,并認真填寫運行報告,使設備處于良好運行狀態。
3.由于甲方技術人員維修不當引起的故障或損壞或在____個月內出現同樣的故障,甲方負責免費維修,還應賠償因此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4.甲方不得將此保養工作轉包給第三方,否則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5.合同期內,甲方提供緊急檢查服務,應自接到乙方通知起____小時內趕到,并不再另外收費。
6.甲方須每月對乙方設備按合同例行保養一次。
7.甲方為乙方提供技術咨詢,免費在現場為乙方操作人員進行日常操作及保養培訓。
8.保養期內,所有零配件包括濾清器及機油等到均須由甲方提供。
第七條 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應具有高度責任心,發現機組異常情況,應立即暫停使用,并盡快告知甲方。
2.簽定合同后,乙方應及時按合同付清保養費用,否則視為違約。
3.保養期內,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擅自修理及拆卸設備元件等。
4.若甲方未能按本合同要求空調機保養要求進行保養工作,乙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違反本合同約定,或無故終止合同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按合同法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2.在合同有效期內,若無不可抗拒因素發生,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終止合同,終止合同方視為違約。
3.違約金的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陳述和保證
1.甲方向乙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
(2)其有權進行本合同規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2.乙方向甲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
(2)其有權進行本合同規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第十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____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發生之日起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一條 法律適用與糾紛解決方式
1.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2.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雙方應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3.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雙方約定,凡因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當和解或調解不成時,選擇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附則
1.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有相同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應在合同正本上加蓋騎縫章。
3.本合同—式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空調機組保養合同書 篇2
甲方:
乙方:
第一章 概述
1.1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原則,經協商甲方電梯委托乙方承擔維修保養;為明確雙方在本合同中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甲乙雙方共同簽訂本合同如下:
1.2服務期限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1.3承包方式:小包(注:小包指乙維修保養,電梯配件及相關輔料費用由甲方承擔;具體服務內容詳見技術條款附件)
1.3.1合同費用明細:
1.4 付 款 方 式 :□ 支票 □ 現金 □ 其他
1.4.1付款方法為 個月,以人民幣 元應于 年 月 日支付。
甲方名稱: 乙方名稱:
開 戶 行: 開 戶 行: 賬 號: 賬 號:
電 話: 電 話: 乙方責任
2.1遵守甲方的有關規章制度做到安全文明施工,維修中雙方需配合各盡其責甲方應及時撫慰和疏散群眾人員。
2.2乙方積極配合甲方通過年檢;負責協助辦理對電梯申報、年檢取證工作(經費由甲方承擔)。
2.3每月負責2次正常維護保養,當電/扶梯出現故障時,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并采取必要的應急措施,在接到用戶電話的30分鐘內趕到現場(本市區內),迅速排除故障,使電梯盡快安全運行。
2.4如乙方影響甲方的正常使用,因故推遲時間,根據相關證明材料扣除當月一臺電梯維修費用的50%。乙方向甲方提出電梯所需整改的項目后,若甲方未能及時配合乙方實施,所引起的安全事故,乙方概不負任何責任。
2.5因甲方的責任(如部件丟失、電梯進水、火災、外力碰撞、化學腐蝕等)導致的電梯設備損壞,合同履行的延誤,不屬于正常維修保養的范圍;乙方有償負責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
2.6出于安全的需要,甲方不能自行或者允許非乙方人員對電梯進行修理、改動、更換等設備的任何部件。否則由此產生的后果損失乙方不負任何責任。
第二章 甲方責任
3.1甲方應為乙方的員工在不違反甲方管理規定的情況下,提供出入之方便,同時應組織非乙方的雇員進入設備的專用區域。
3.2負責向乙方提供全套的電梯技術圖紙資料,甲方應按設備維護服務的要求,為機房提供足夠的照明,電壓波動不大于±7%,機房溫度保持5-40度之間;具有可靠防火、防竊、防水、防鼠條件。承擔電梯正常維護保養以外的大修、改造及零配件購買費用
3.3甲方應讓持證人員按規定操作,避免人為操作事故,防止人為的蓄意破壞。如甲方人員違反電梯操作,使用規程所造成的人員傷亡及一切損失均由甲方承擔責任。乙方概不負任何責任。
3.4應電梯相關保準新增條款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三章 合同的生效、變更與終止
4.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安全部備案后生效。
4.2若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就本合同有關事項提出變更,需另行簽訂變更協議。
4.3.1當出現下列任一情形時,乙方有權終止合同。
4.3.2若甲方未按合同之規定期限付款,最多不超過三個月。且在乙方發出
第二次書面催告后,仍未按催告函中規定的付款,乙方有權追加違約金為本合同總價的30%,并有權終止履行本合同。
4.3.3如果甲方陷入破產被迫或自愿清盤(合并并重組除外)未能償還應付的債務。
4.3.4當出現下列任一情形時,甲方有權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終止本合同。
4.3.5若乙方未按合同約定保養內容實施,乙方應及時更改,如在規定期間仍不更改,雙方應協商直到終止合同。
4.3.6如果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如地震、臺風、水災、戰爭、政府干預、暴亂、封鎖等)而無力再履行本合同的義務。
第四章 違約
5.1若甲方未能按合同約定的付款方式按時向乙方支付應付款項,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計算方式為:合同總價的30%。
5.2非4.3條約定的其他終止情形,雙方書面達成一致的,提前終止的違約方應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本合同兩個月的電梯保養費,未提前1個月以書面方式通知對方的應加付1個月的保養費。同時合同的終止不影響已發生的經濟財務關系的清算及經濟損失的索賠權利。
5.3保密條款
本合同及其所有附件均屬商業秘密,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本合同的條款內容,否則即視為違約,一方有權要求另一違約方支付本合同總金額的30%作為違約金。
第五章 其他事項
6.1任何一方對另一方的通知或通訊,通過郵寄方式或傳真方式發到其登記辦公地址后即被視為傳達。
6.2本合同所附之技術條款為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商定并簽訂補充協議作為合同附件。
6.3本合同的服務范圍不包括改變電梯現有結構裝置或增加新功能。如有需要,雙方可另行協商,并簽訂相關合同。
6.4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由于本合同所引起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先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提交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
6.5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技術監督局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名稱: 乙方名稱: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合同章或公章: 合同章或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空調機組保養合同書 篇3
甲方:
乙方:
為了防止甲方因 設備維修保養不及時而導致不能正常工作造成的產財損失,乙方特此接受甲方委托。乙方為保證甲方 設備的正常使用,對甲方的合同設備進行維修保養服務。為保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甲乙雙方遵循公平原則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初次簽合同前,設備應正常運轉情況下,方可簽訂合同。合同內容如下:
第一條 本合同使用說明
1.1 設備系統提供維修、保養服務的合同;
1.2、對合同預留的空格處,合同簽訂后不能空缺;
1.3、對本合同條款內容的變更,應經甲乙雙方協商后,采用書面形式,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正式簽署,并加蓋單位合同專用章/公章后生效,任何一方不能擅自變更。變更部分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 維修保養的范圍
因甲方所使用的監控設備不是在乙方處購買,所以乙方只能夠對甲方部分設備進行維修保養。
2.1、維修保養范圍內的設備有 ;
2.2、不在維修保養范圍內的有 。
第三條 乙方義務:
3.1、乙方根據甲方合同設備出現故障的報修通知,乙方優先安排上門維修。在周一至周六的法定工作日內,乙方8小時內到達現場;應急事故需2至4小時內到達現場;
3.2、乙方上門維修不收取上門費及工時費;
3.3、乙方上門維修沒有次數限制;
3.4、如有設備當日不能修復使用的,可由乙方提供臨時備用設備,直至設備完成修復使用為止;
3.5、如有損壞設備經雙方確認,確已不能再繼續使用的,由乙方免費提供設備更換、維修保養;
3.6、乙方根據甲方合同設備情況制定設備維護計劃,并報之甲方。在沒有甲方報修通知的情況下,乙方按維修計劃,對甲方合同設備進行上門維護。一般情況下,每四個月一次上門維護保養服務。乙方每次維修保養工作完成后,分別由雙方負責人簽字存檔;
3.7、乙方所有工作不得分包其他單位,一經發現,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3.8、乙方為甲方合同設備維修保養時所需的工具,由乙方自行配備。
第四條 甲方義務
4.1、甲方在協議設備出現故障后,應及時通知乙方。
4.2、甲方不能使用未經乙方認可的零配件、消耗品,否則產生的設備故障,乙方不承擔責任;
4.3、未經乙方認可,甲方不得邀請第三方單位對合同設備進行維修保養服務,否則乙方不承擔由此產生的后果和責任;
4.4、甲方不得對合同設備進行私自拆卸,否則由甲方承擔所造成的全部損失;
4.5、協議設備發生轉移或轉讓時,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
4.6、甲方對乙方提供的臨時備用設備有監管義務,如甲方在使用過程中有人為損壞、丟失等情況發生,給其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 維修保養費用計算方式
第六條 合同有效期及付款方式
6.1、本合同有效期為 年 日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 日廢止;
6.2、維修保養費用分兩次支付,每6個月為一周期,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2(貳)日內支付第一次維修保養服務費用即人民幣 元,大寫 元:第二次維修保養服務費自 年 月 日起2(貳)日內支付全部費用,即人民幣 元,大寫 元。
第七條 免責條款
7.1、因不可抗力(即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洪水、火災、戰爭、政府行為等)或非乙方工作失誤造成的其它損壞和損失,乙方不承擔責任;
7.2、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合同延遲履行或不能履行,則遇有不可抗力一方應在不可抗力發生之日起48小時之內通知另一方,并同時提交相關的證明材料。除因延遲履行通知義務造成對方損失外,對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遇有不可抗力一方應在不可抗力消除后48小時內通知另一方,由雙方協商是否繼續履行合同;
7.3、在發生不可抗力情況時,遇有不可抗力一方仍有責任采取必要措施以防止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擴大。
第八條 違約責任
8.1、雙方應嚴格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條款履行各自的義務。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如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的任一條款,則視為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本合同總金額的3%作為違約金。但最高不得超過本合同總價款的5%。如約定的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守約方受到的損失的,還應賠償其差額;
8.2、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在履行義務或者采取補救措施后,守約方還有其他損失的,違約方應當賠償其損失;
8.3、雙方都違反合同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8.4、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違約的,應向守約方承擔違約責任。違約方和第三人之間的糾紛,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按照約定解決。
第九條 爭議及爭議解決方法
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先友好協商解決。如果經協商不能達成協議的,可提交當地人民法院,通過訴訟方式解決爭議。
第十條 合同的解除
10.1、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時,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當事人一方延遲履行本合同項下的主要義務且在收到他方書面違約通知后超過 日仍未改正的;
(2)、發生了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本合同目地的;
10.2、本合同自解除合同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
10.3、在本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不再履行;已履行的,履行方有權要求違約方支付已履行部分的違約金或賠償損失。
第十一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11.1、如果本合同的任何條款在任何時候變成不合法、無效或不可強制執行但不從根本上影響本合同的效力時,本合同的其他條款不受影響,雙方應就無效部分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11.2、本合同各條標題僅為提示之用,應以條文內容確定雙方之權利、義務為準; 11.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4、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單位合同專用章/公章后生效;
11.5、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后,簽訂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