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出租房屋合同書(通用12篇)
北京市出租房屋合同書 篇1
出租人(甲方)_______證件類型及編號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證件類型及編號_______________
居間人(丙方)_______備案證明編號_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與乙方在丙方的居間撮合下,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房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一)房屋坐落于北京市________區(縣)______________街道辦事處(鄉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__平方米。
(二)房屋權屬狀況: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權證□公有住房租賃合同□房屋買賣合同□其他房屋來源證明文件),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或房屋來源證明名稱:____________,房屋所有權人(共有住房承租人、購房人)姓名或名稱:_____________,房屋(□是□否)已設定了抵押。
第二條 房屋租賃情況及登記備案
(一)租賃用途:__________;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居住人數玩為:_____,
最多不超過_______人。
(二)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甲方應自與乙方訂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區來京人員和出租房屋服務站辦理房屋出租登記手續。對多人居住的出租房屋,乙方應將居住人員情況告知甲方,甲方應當建立居住人員登記簿,并按規定報送服務站。本合同變更或者終止的,甲方應自合同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5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區來京人員和出租房屋服務站辦理登記變更、注銷手續。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居住人員發生變更的,乙方應當自變更之日起2日內告知服務站,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居住人員中有外地來京人員的,甲方應提供相關證明,督促和協助乙方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暫住證;居住人員中有境外人員的,(□甲方□乙方)應自訂立本合同之時24小時內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住宿登記手續。
租賃用途為非居住的,甲方應自訂立房屋租賃合同之日起30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房屋租賃合同備案手續。
第三條 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共計______年______個月,甲方應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乙方。《房屋交割清單》(見附件一)經甲乙雙方交驗簽字蓋章并移交房門鑰匙及___________________后視為交付完成。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品、設備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使用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三十日向甲方提出(□書面□口頭) 續租要求,協商一致后雙方重新簽訂房租租賃合同。
第四條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__________元(□月□季□半年□年),租金總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
支付方式:(□現金□轉賬支票□銀行匯款),押_____付____,各期租金支付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押金: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租賃期滿或合同接觸后,房屋租賃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當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余部分應如數還給乙方。
第五條 其他先關費用的承擔方式:
租賃期內的下列費用中:_____________由甲方承擔,____________由乙方承擔:水費電費電話費電視收視費供暖費燃氣費物業管理費房屋租賃稅費衛生費上網費車位費室內設施維修費_______________費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如乙方墊付了應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甲方根據乙方出示的相關繳費憑據向乙方返還相應費用。
第六條 居間服務
(一)丙方應當認真負責的為甲乙雙方訂立房屋租賃合同提供機會或媒介服務,
如實報告有關訂立房屋租賃合同的事項,并協助甲乙雙方辦理物業交驗。
(二)本合同簽訂后(□及時□____日內),甲方應向丙方支付月租金的______%即人民幣_____元整(¥:_________)作為傭金,支付方式:□現金□轉賬支票□銀行匯款;乙方應向丙方支付月租金的______%即人民幣_____元整(¥:_________)作為傭金,支付方式:□現金□轉賬支票□銀行匯款。甲乙雙方支付的傭金總和應不超過月租金標準。
(三)本合同簽訂后,如租賃雙方解除、中止或變更租賃關系的,租賃雙方仍應向丙方支付所約定的傭金。
第七條 房屋維護及維修
(一)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建筑結構和設備設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衛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乙方保證遵守國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約。
(二)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應共同保障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處于適用和安全的狀態:
對于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七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轉租
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并就受轉租人的行為向甲方承擔責任
第九條 合同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延遲交付房屋達七日的。
2、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只是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_____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_____元的。
3、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保管不當或者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設備設施損壞并拒不賠償的。
6、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8、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其他發送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第九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出租人(甲方)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
居間人(丙方)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北京市出租房屋合同書 篇2
出租方(下稱甲方):
承租方(下稱乙方):
一、租賃地點:
1、甲方出租_市_號(一樓和四樓)給乙方居住。
二、租賃期限和其他約定:
1、租賃期限為三年,期限為__年11月1日至__年10月30日;
2、每月租金500元,若租期不滿三年,乙方退房,甲方不退租金和押金;
3、付款方式:乙方先交足三個月租金,另付押金200元,乙方才可入住,租房終止,甲方驗收無誤后,將押金退還乙方,不計利息。
4、水、電每三個月按表交費(按水、電局規定價格收費)。
5、租用期內,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權、乙方需擔全部責任,并賠償甲方損失。
(1)乙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無故拖欠房屋租金達40天;
(4)連續三個月不付所有費用的。
三、雙方責任及義務:
1、乙方須按時交納水、電等費用;
2、無論在任何情況下,乙方都不能將押金轉換為房屋租金;
3、在租用期內,甲方必須確保乙方的正常居住,不得將乙方租用的房屋轉租(賣)給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賃期內房租加價;
4、租用期滿后,乙方如需繼續使用,應提前一個月提出,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在同等條件下給予優先;
5、在租賃期內,甲、乙雙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況需解除協議的,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協商后解除本協議;
6、乙方入住該物業應保持周圍環境整潔做好防火防盜工作,如屬甲方人為疏忽導致事故的,甲方應負相應責任;如屬乙方人為疏忽導致事故的,乙方應負相應責任;
7、乙方不得擅自改變室內結構,并愛惜使用室內設施,若人為損壞的將給予甲方相應賠償;如發生自然損壞,應及時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及時給予修復。
四、本協議書傳真件同樣具有法律效力;
五、其它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有關現行法規辦理或提交有關仲裁機關進行仲裁。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后即行生效。
五、其它說明: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出租房屋合同書 篇3
出租方: 身份證: 代理人: 身份證: 地址:
承租方: 身份證: 代理人: 身份證: 地址:
合同雙方確認本合同一致同意以下條款:
第一條 租賃雙方通過居間方租賃 市 區 物業(以下簡稱該房產),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房地產證(或者不動產權證號) ,該房產只限作 用途(以上均以房產證,不動產權證或相關法律文書記載為準).
第二條 租期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出租方應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房產交付給承租方使用,并辦理房屋內相關設備的移交手續,詳見家私家電清單,.租賃期滿,出租方有權收回該房產及原附屬設備,承租方應如期交還;如需續租,承租方應在租期滿前30天向出租方提出書面申請,且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承租權.
第三條 租金、押金及其他費用
1、租金為每月 幣 元(小寫: 元);承租方應按以下 項向出租方支付租金;A、每月____日前支付當月租金;B、 2、承租方應在合同簽訂之時向出租方支付 幣 元整(小寫: ) 作為押金,出租方應出具收據.
3、租賃期間,每月的物業管理、電話、煤氣、清潔、水電、衛生等雜費,均由承租方支付. 4、基于房產租賃產生的稅款、房屋租賃管理費等相關費用由 負責支付.
5、合同期滿,如不續租,則出租方在承租方結清第三條第3款所述雜費之日起三日內,將押金退還給承租方(不計算利息).
6、承租方將會租金方式為 :A、現金支付;B、銀行轉賬:承租方將租金轉入出租方指定銀行賬戶,開戶銀行: 戶名: 賬號: 第四條 租賃雙方權利義務
1、承租方應妥善使用該房產及有關設施,如故意或過失損毀,應負責修繕和恢復原狀或向出租方賠償經濟損失,所需費用自行承擔;如系正常使用造成損壞,則出租方應在接到承租方通知后及時組織維修,所需費用由出租方承擔.
2、承租方有下述行為之一的,出租方有權立即單方解除合同,沒收由押金自動轉化的定金,并有權向承租方進一步追究責任:擅自改變房產結構和用途;儲存任何違禁品;從事違法活動;未經出租方書面同意將房產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在租賃期屆滿前單方解除租賃合同.
3、承租方應及時足額繳納租金及其它費用,每逾期____日,出租方有權加收拖欠部分1滯納金.逾期 天或拖欠租金及管理費、水電費等雜費累計超過 幣 元整(小寫: 元),出租方有權立即單方解除合同,押金自動轉化為定金并由出租方沒收,并有權向承租方進一步追究責任. 4、出租方如單方提前終止合同,則押金自動轉化為定金,出租方須向承租方雙倍返還定金.
5、出租方保證有權出租該房產,承租方的正常使用不受第三方的非法干擾和破壞;保證在租賃期間保持該房產始終符合約定的用途,有關設施處于良好的可正常使用的狀態.
6、若出租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向承租方交付房產,則承租方無需支付延遲期間的租金并有權要求出租方賠償與延遲期間的租金等額的違約金.
第五條 物業及設施的收回
1、如因承租方違約而導致出租方單方解除合同,或合同租賃期滿而又不續租的,承租方應在接到出租方解除合同通知之日或合同期限屆滿之日起 天內搬出該房產;逾期未搬出,視為承租方放棄出資購置的物品,出租方可單方進行處理.
2、承租方交回物業時應保證租賃房產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于能夠正常使用狀態.且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如對裝修、器物等硬件設施、設備有異議應當場提出.
3、合同期滿,租賃雙方在辦理房產交接手續時,應當將欠付或應付的租金和費用結清.雙方結清費用后,出租方應將押金退還.
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所有文件及通知以特快專遞或掛號信郵寄至上述地址即視為送達,收件人拒收或未簽收導致退回的,仍視為送達.
2、本合同履行過程中有示盡事宜,經各方協商一致可另外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3、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糾份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4、本合同一式貳份,內容必須一致,任何私自修改部分無效,自雙方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租賃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備注
備注條款內容與前述條款內容不一致的,以備注條款為準:
出租方: 承租方:
代理人: 代理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出租房屋合同書 篇4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規規定,為明確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關系,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定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房屋的位置和狀況條款
甲方將座落于聊城市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建筑面積共計約平方米,使用面積平方米。
第二條租賃期限條款
租賃期限為年個月,即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到期后,乙方具有優先承租權。
第三條租賃房屋的用途條款
從事違法活動。在租賃期間,乙方若對房屋進行轉租或改變用途應事先取得甲方書面同意。
第四條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條款
租金每月人民幣整,年總租金整,租賃費每年半年預交一次,以后依次類推。乙方應于每年的月日和月日分二次向甲方交付租金。
第五條房屋的交付條款
甲方應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甲方遲于上述時間交付出租房屋,乙方可將本合同有效期延長,雙方應書面簽字確認。
第六條費用承擔
租賃期內,按國家規定因房屋租賃應由甲方承擔的費用由甲方承擔,應由乙方承擔的由乙方承擔。
乙方使用的水費、電費由乙方承擔,按物價部門及有關部門規定價格計費,交費方式為每月一交。
第七條房屋修繕條款
修繕房屋是甲方的義務。甲方對房屋及其設施應進行必要的檢查、修繕。
乙方在出租房屋使用過程中,如出租房屋及內部的設施出現或發生妨礙安全、正常使用的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甲方應于接到乙方通知后五日內進行維修。
乙方通知甲方,甲方拒不維修的,乙方可經合同登記機關見證后代為維修或由乙方自行維修。本條維修費用(包括乙方代為維修)由甲方承擔。
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出租房屋及其內的設施出現損壞或發生故障,乙方應負責及時維修和承擔相應損失。
第八條房屋的改建、裝修條款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確需要對出租房屋進行改建、擴建或裝修的,須經乙方同意方可進行,甲、乙雙方應就此另行簽訂協議。因國家政策和不可抗力除外。
本合同有效期內,經甲方書面同意后,乙方可對出租房屋進行裝修。合同到期后,可移動裝修物乙方帶走,不可移動裝修物乙方無償留給甲方。
第九條房屋轉讓條款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需轉讓出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的,應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出租房屋轉讓他人的,甲方應保證受讓人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十條合同的解除和終止條款
(一)、本合同有效期內,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1、發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2、政府決定征用出租房屋所在土地而需拆除出租房屋;
3、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終止協議。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乙方不交付租金1個月以上;
2、乙方所欠各項費用達1個月以上;
第十一條合同的延續及優先權
本合同有效期屆滿,乙方需繼續租用出租房屋的,應于有效期屆滿之日前叁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甲方需將出租房屋繼續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對出租房屋有優先承租權。
甲、乙雙方就續租達成協議的,應重新訂立合同。
第十二條繕后條款
合同到期時,甲、乙雙方未達成續租協議,乙方應于本合同到期日前騰空、交回房屋并保證房屋及內部設施的完好(正常損耗的除外)同時結清應當由乙方承擔的各項費用。
第十三條違約條款
甲、乙雙方不履行本合同所定的義務造成對方損失的,應向對方予以賠償。
租賃期間,甲、乙雙方都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確需解除合同,應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返還多交租賃費并賠償乙方造成的損失,并支付違約人民幣貳個月房租;
如乙方確需退房的,應提前兩個月通知甲方,并賠償甲方所造成的損失,并支付違約人民幣貳個月房租。
第十四條免責條款
房屋如因不可力的原因導致損壞和造成承租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五條爭議解決方式條款
甲、乙雙方就本合同履行或解除合同發生糾紛,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提請有關機關調解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其他條款
甲、乙雙方就本合同未盡事宜,可另行協商作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聯系電話:
乙方:
聯系電話: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出租房屋合同書 篇5
出租方: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將自有的坐落在___市___街___巷___號的房屋___棟___間,建筑面積___平方米、使用面積___平方米,類型___,結構等級___,完損等級___,主要裝修設備___,出租給乙方作___使用。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___個月,甲方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將房屋轉租、分租、轉讓、轉借、聯營、入股或與他人調劑交換的;
2.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___個月或空關___個月的。
合同期滿后,如甲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乙方擁有優先承租權。租賃合同因期滿而終止時,如乙方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可與甲方協商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交納期限、稅費和稅費交納方式
甲乙雙方議定月租金___元,由乙方在____月____日交納給甲方。先付后用。甲方收取租金時必須出具由稅務機關或縣以上財政部門監制的收租憑證。無合法收租憑證的乙方可以拒付。
甲乙雙方按規定的稅率和標準交納房產租賃稅費,交納方式按下列第__款執行:
1.有關稅法和鎮政發(__)第__號文件規定比例由甲、乙方各自負擔;
2.甲、乙雙方議定。
第四條租賃期間的房屋修繕和裝飾
修繕房屋是甲方的義務。甲方對出租房屋及其設備應定期檢查,及時修繕,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戶內上水、下水、照明電)和門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修繕范圍和標準按城建部(__)城住公字第__號通知執行。
甲方修繕房屋時,乙方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
出租房屋的修繕,經甲乙雙方商定,采取下述第___款辦法處理:
1.按規定的維修范圍,由甲方出資并組織施工;
2.由乙方在甲方允諾的維修范圍和工程項目內,先行墊支維修費并組織施工,竣工后,其維修費用憑正式發票在乙方應交納的房租中分___次扣除;
3.由乙方負責維修;
4.甲乙雙方議定。
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響房屋結構的前提下,可以對承租房屋進行裝飾,但其規模、范圍、工藝、用料等均應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對裝飾物的工料費和租賃期滿后的權屬處理,雙方議定:
工料費由___方承擔;
所有權屬___方。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出租房屋合同書 篇6
甲方: (出租人)
乙方: (承租人)
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合同法》及國家、當地政府對房屋租賃的有關規定,就租賃房屋一事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部分 房屋概況
第1條 甲方保證向乙方出租的房屋系 (本人,共有)擁有完全所有權和使用權,設有房屋它項權利有 。(如果房屋是共有,則還應增加:已經共有人同意,附書面同意聲明。如果是委托租賃,應有房屋所有權人與受托人的委托協議書)
第2條 房屋法律概況
1、房屋所有權證書登記人: ,身份證號碼: ;
2、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 ;
3、土地使用權證書編號: ;
4、房屋所有權證書上登記的房屋建筑面積: ;
5、房屋的使用面積:
6、房屋的附屬建筑物和歸房屋所有權人使用的設施:
第3條 出租房屋概況
(包括從落地址、名稱、用途、間數、建筑面積、使用面積、地面、墻壁質量、家具設備等)
第二部分 租賃期限
第4條 房屋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遇以下情況應順延:
1) 發生不可抗力事由的;
2) 甲方非正常原因逾期交付房屋的;
3) 非乙方原因致使房屋無法居住的;
4) 經雙方協商一致并書面更改的。
第三部分 租金條款
第5條 租金每月人民幣 元(大寫: 整)。
第6條 租金按季支付;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內,乙方應支付給甲方1個季度的租金;以后應在每季度最后一個月的月底前付清下一季度的租金。(也可以約定以月、年等支付租金日期)
第7條 租金支付地點: ;
第8條 租金支付方式: (現金、支票、匯票、轉帳等);
第9條 甲方收取租金時應提供合法有效的發票,否則乙方有權拒絕支付租金。
第四部分 相關費用
第10條 房屋在租賃期間產生的稅收由 承擔,不因本租賃合同無效,或撤銷,或變更而變動,除非雙方對此達成書面變更協議。
第11條 租賃期間,乙方因正常生活之需要的煤氣費、水電費、電話費、有線電視費、網絡使用費等由乙方承擔;環境衛生費、治安費、物業管理費用等由 承擔。
第12條 租賃期間,房屋的使用權歸乙方,包括甲方有所有權或獨立使用權的房屋外墻、屋頂、地下空間、及房屋的附屬配套設施(如自行車位、汽車車位)等。
第五部分 房屋變更與設立他項權利
第13條 租賃期間,甲方如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應提前3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有以同等價格的優先購買權。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后,該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權利和承擔原甲方的義務,甲方不再承擔本合同約定的權利與義務。
第14條 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和承擔原乙方的義務,乙方不再承擔本合同約定的權利與義務。
第15條 租賃期間,甲方欲對房屋設立抵押權,須提前2個月書面告知乙方,乙方有權決定是否繼續承租。如乙方在7日內無異議或不作為,則視為認可甲方的行為。如乙方作出決定終止本合同,則租賃關系自終止本合同通知書到達甲方的次日起計算。
甲方沒有按以上約定告知乙方,乙方有隨時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權力,并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第16條 甲方設立其它他項權利,可以不征得乙方同意,但應提前1個月書面告知乙方。
第六部分 房屋修繕
第17條 租賃期間,甲方應負責房屋的正常維修,或委托承租方代行維修,維修費由甲方承擔。甲方應保證房屋能滿足乙方正常使用和居住之需要。
第18條 租賃期間,如房屋發生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自然損壞,或人為損壞,或屋面漏水等,影響乙方正常居住生活事由的,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7天內予以修繕,超過7天,乙方有權自行修繕。
第19條 租賃期間,如房屋有傾倒危險,或其它嚴重妨礙乙方正常居住的,或威脅到乙方的生命財產安全的,甲方應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后立即進行修繕或暫時補救,如果甲方對此怠慢,或不予以理睬,或采取維修保養措施不力,乙方可以退租或代甲方修繕。
第20條 對房屋進行的修繕費用,乙方可以抵銷租金或向甲方索還,并可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第七部分 甲方權利與義務
第21條 甲方保證如實向乙方解釋和說明房屋情況和周邊概況,應包括房屋權屬、房屋維修次數、物業管理、治安、環境等,及如實回答乙方的相關咨詢,否則視為欺詐行為。
第22條 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規定時間向乙方提供租賃房屋,每日向乙方償付違約金人民幣 元,累計不超過3個月的租金。
第23條 租賃期間,如甲方確需收回房屋自住,必須提前3個月書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后,甲方應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以剩余租期內應交租金總額的20%計算。
第24條 租賃期間,如有政府或經正常合法程序審批的拆遷行為,則按照國家拆遷條例和當地的拆遷有關規定執行。
第25條 乙方經甲方許可在租用房屋內進行的裝修,如果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在合同期限內滿搬出房屋時,甲方除承擔違約責任外,還應折價裝修費用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折價裝修費用由雙方協商,協商不一致,按照當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拆遷房屋的裝修費用的補償的最高標準執行。
第八部分 乙方權利與義務
第26條 乙方按本合同約定交付租金,甲方如無正當理由拒收,乙方不負遲延交租的責任。
第27條 租賃期間,如乙方需要退房,必須提前 個月書面通知甲方。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乙方應付給甲方違約金,違約金以剩余租期內應交租金總額的20%計算。
第28條 租賃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改變房屋的結構及用途,故意或過失造成租用房屋和設備的毀損,應負責恢復原狀或賠償經濟損失。乙方如需裝修墻、安裝窗和防盜門等,須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如需要經政府審批的,則應經有關部門批準方能施工。
第29條 乙方在房屋內的裝修及安裝的設備、物品,在合同期滿搬出時可一次折價轉讓給甲方;雙方如無法達成協議,則乙方應自合同期滿之日起7天內自行拆除,恢復至房屋原狀。超過7天,甲方有權無償保留或自行拆除,拆除費用由乙方在合理數額內承擔。
第30條 根據本合同約定提前終止合同或合同期滿,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正式書面通知之日起15天內搬出全部設備、物件,但雙方另有協商除外。如乙方短期內另找房屋確實有困難或另有其它特殊情況,則甲方應允許乙方延期30天,但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租金一次性交清租金。搬遷后7日內房屋里如仍有余物,如雙方無約定,視為乙方放棄所有權,由甲方處理。
第31條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遷,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
第32條 租賃期滿,乙方需續租,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甲方,甲方自收到書面通知之日起30天內應提出異議或與乙方協商續約;如在接到乙方書面通知之日起30天內甲方不予以書面答復,則視為默認同意乙方續租,本合同自動延長一年,自30天期滿次日起計。
第33條 租賃期滿,乙方在同等租金下有優先承租權。
第九部分 不可抗力和例外
第34條 不可抗力意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自然情況。
第35條 因不可抗力導致甲乙雙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的有關義務時,甲乙雙方相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雙方應于不可抗力發生后10日內將情況告之對方,并提供有關部門的證明。在不可抗力影響消除后的合理時間內,一方或雙方應當繼續履行合同。
第36條 不可抗力影響如持續2個月以上,任一方均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
第37條 合同履行期間,如非因乙方原因,房屋發生漏水、倒塌,或房屋被認為危房,或其它原因致使乙方無法正常居住生活的,在甲方維護或修繕完畢之前,甲方應減免這段日期的租金。
第38條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本合同則自然終止,甲方應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十五天內返還乙方多支付的租金,其它有關問題按國家相關規定處理。
第十部分 通知
第39條 依照本協議要求任何一方發出的通知或其它聯系應以中文書寫,通知可以專人遞交,或以掛號信件、或以公認的快遞服務或圖文傳真發送到另一方。通知視為有效送達的日期應按下述方法確定:
(1)專人遞交的通知在專人交到之日視為送達;
(2)以圖文傳真發送的通知在成功傳送和接收日后的第1個工作日視為送達。
第十一部分 爭議解決
第40條 對于因本協議履行而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訴訟。
第十二部分 合同生效
第41條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另有約定或法律、行政法規有規定的,則從其約定或規定。
第42條 甲方應按國家規定辦理房屋租賃證、房屋租賃備案登記、治安許可證等國家規定應辦理的各項手續。如果甲方在本協議雙方簽字之日起30天內,仍然沒有辦理上述手續,則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部分 違約責任
第43條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協議約定的任何一項條款均被視為違約。
第44條 任何一方在收到對方的具體說明違約情況的書面通知后,應在15日內對此確認或提出書面異議或補充說明。如果在15日內不予以書面回答,則視為其接受書面通知所述內容。在此情形下,甲乙雙方應對此問題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按本協議爭議條款解決。違約方應承擔因自己的違約行為而給守約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四部分 索賠
第45條 如果因甲方非正當原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甲方應返回乙方已經交付的租金及乙方基于信賴而先期投入的各類費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交付的中介費用、乙方的來回搬遷費用、乙方已經支付和雖未支付但將要產生的裝修費用、乙方為正常居住生活需要而添加的固定設備安裝費用(如:有線電視安裝費、電話安裝費、電器安裝費用、電線電表安裝費、中央空調通道安裝費、煤氣管道安裝費、網絡安裝費、暖氣安裝費等)。
第46條 如果因甲方非正當原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甲方應在合同不能履行之日起7天內一次性支付給乙方補償金人民幣 元(大寫: )作為對乙方的間接損失補償。
第47條 如果因乙方非正當原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乙方應在合同無效之日起7天內一次性支付給甲方補償金人民幣 元(大寫: )作為對乙方的間接損失補償,否則,甲方有權暫時扣留乙方已經交付的租金。乙方基于信賴而先期投入的各類費用(同第45條含義)甲方不予以補償。
第48條 乙方逾期支付應支付租金,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應交付租金的2%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但違約金累計不超過3個月的租金。乙方如拖欠租金達60天以上,甲方有權收回房屋并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第49條 甲方不按合同約定交付房屋給乙方,自逾期之日起每日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元,但違約金累計不超過3個月的租金。甲方逾期交付房屋超過60天,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甲方責任。
第50條 如果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產生糾紛無法協商一致解決的,則違約方應承擔守約方為維護自己權益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費、訴訟費、取證費、律師費等費用。
第十五部分 附則
第51條 本協議一式陸份,甲、乙雙方各存二份,稅務部門一份,房屋租賃管理部門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52條 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協議具有同等效力。如補充規定與本合同有條款不一致,則以補充規定為準。
第53條 本協議中的"法律"指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或其會制訂頒布的條文;"法規"是指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規章"是指部門規章和地方政府制訂的規章。
甲方簽字:(出租人)
住址: ;
身份證件號碼:
電話:
時間:
乙方簽字:(承租人)
住址: ;
身份證件號碼:
電話:
時間:
北京市出租房屋合同書 篇7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合同法》及國家、當地政府對房屋租賃的有關規定,就租賃房屋一事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出租房屋坐于 ,房屋建筑面積 平方米,磚瓦結構,房屋門窗好,水、電、氣、暖供應正常,房屋租賃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租金每年人民幣 元(大寫金額: )。租金以現金形式一次支付。
第三條 租賃期間,乙方因正常生活之需要的煤氣費、水電費、暖氣費、電話費、有線電視費、網絡使用費、垃圾費等均由乙方承擔,以及由乙方居住期間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乙方須交清費用。
第四條 租賃期間,乙方不得將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否則,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并收回房屋,且可以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如在租賃期間如有政府拆遷等特殊原因,乙方應無條件退房,甲方應將剩余租金返給乙方。
第五條 租賃期間,如乙方空房,甲方有權收回房屋,租金不予返回。
第六條 租賃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改變房屋的結構及用途,故意或過失造成租用房屋和設備的毀損,應負責恢復原狀并賠償經濟損失。
第七條 根據本合同約定,乙方應在期滿之日前 天通知甲方是否繼租,如不繼租,期滿內搬出全部設備、物件。搬遷后 日內房屋里如仍有余物,如雙方無約定,視為乙方放棄所有權,由甲方處理。租賃期滿,如乙方逾期不搬遷,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出租人)簽字: 乙方(承租人)簽字: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北京市出租房屋合同書 篇8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有限公司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 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租用甲方座落在 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租用期 周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開始計算。
二、租用期限內房屋租金為 人民幣(含建筑稅),每年租金 元 (大寫: 元整)
三、租用期內,房屋由乙方使用管理,房屋的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和其它合理稅費由乙方承擔。
四、租用期內,乙方所用的水、暖、電、熱水、通訊、室外環衛、房屋修繕、綠化維護等由甲方統一管理,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第三、四條所發生的費用,甲方憑單據、發票和有關規定文件,按各規定的期限向乙方結算。
六、乙方所租用房屋,在乙方驗收合格并付清房屋租金后,歸乙方使用。
七、在房屋保修期內(水電設施半年、土建一年,采暖設施一個采暖期,自乙方使用之日算起)甲方對房屋質量問題保修。
八、乙方服務人員的臨時戶口等生活上所需辦理的手續,由甲方幫助與當地有關單位聯系解決。
九、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后,如乙方違約,乙方已繳房屋租金不退,并一次性支付違約罰金 元人民幣(自違約之日起三十天內付清)
2.本合同生效后,如果甲方違約,甲方向乙方退還剩余租金(即本合同房屋租金的三十分之一乘以剩余租期年數),并一次性支付違約罰金 元人民幣(自違約之日起三十天內付清)
3.不滿半年的租期按半年計算,超過半年不滿一年的租期按一年計算。
十、在租用期內,甲方不得將乙方租用的房屋轉租(賣)給任何第三者,如果甲方出售乙方租用的房屋,乙方應享受優先購置權,并無需另行支付購房款,同時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正式過戶手續,由此發生的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一、乙方需要安裝電話,由甲方解決,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二、在租用期內,如遇不可抗拒的災害,房屋遭到毀壞,按照房屋建設程序,乙方重新建造房屋。
十三、甲方已聲明本合同所指標的樓房是符合國家有關政策和法令而建造和經營的,甲乙雙方在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政策和法令的基礎上簽定本合同的。如在租賃期限內如遇與國家新的政策、法令、規定相悖,使本合同不得不解除時,甲方每年按房租總金額的百分之十乘以乙方實際租用年數計扣房租。
十四、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第二種方式解決(以下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1. 提請 仲裁委員會仲裁。
2. 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五、本合同一式兩份。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約束力。
十六、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經公證后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商定。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電話: 電話:
日期: 日期:
北京市出租房屋合同書 篇9
甲方(出租方):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原于20__年九月十七日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租賃房屋位于__ 第四層,總面積約為:10200平方米。現因情勢變更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經雙方協商同意,就解除該房屋租賃合同達成以下條款: 一、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以上房屋租賃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后,甲乙雙方互不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
二、乙方應于本協議生效之日起 日內,將房屋移交給甲方。移交前,乙方會同甲方驗收房屋設施、設備及物品,驗收合格后,乙方從承租的房屋內搬走。
三、關于該租賃房屋的外裝修費用,甲乙雙方協商聘請有資質的單位,以該單位審定的結算價格為準,多退少補。
四、乙方在管理使用該租賃房屋期間所發生的所有稅費,包括:房屋產權稅、土地使用稅以及室內的裝修、裝飾費用等等,不再向甲方主張;甲方支付的室內裝修、裝飾費用貳佰萬元,也不再向乙方主張。本協議生效后,甲乙雙方就該部分費用互不相欠。
五、乙方應在移交承租房屋同時,將該房屋裝修施工圖紙以及其他與該房屋有關的圖紙、資料等全部移交給甲方。
六、乙方就該房屋的隱蔽工程,在租賃合同解除后甲方需要時,負有說明和配合的義務。
七、如乙方按照約定,履行了本協議的全部義務,包括第五條及第六條的附隨義務,甲方免除乙方所欠合同解除前的租賃費。
八、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身份證號:
年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年 月日
北京市出租房屋合同書 篇10
委托人:
居間人:
第一條委托事項 甲方委托乙方為其居間出租具備以下條件的房屋,并協助其與承租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房屋用途:____;
對承租人條件的特別要求:____.
乙方還應提供以下服務:__.
第二條委托期限 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第三條現場看房 本合同簽訂后___日內乙方應到房屋現場對甲方提供的房屋資料進行核實,經核實房屋狀況與甲方提供的資料不一致的,乙方應要求甲方對合同進行修改.
乙方陪同承租人現場看房的,甲方應予以配合.因甲方提供的資料與房屋狀況不一致造成承租人拒付看房成本費的,甲方應支付全部費用.
第四條甲方義務 應出示身份證,營業執照,____等真實的身份資格證明;
應出示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證明自己對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權利的證明;
應保證自己提供的房屋資料真實,合法;
應對乙方的居間活動提供必要的協助與配合;
應對乙方提供的承租人資料保密;
不得在委托期限內及期限屆滿后____日內與乙方介紹的承租人進行私下交易;
在委托期限內不得將出租房屋同時委托房地產經紀機構出租;
第五條乙方義務 應出示營業執照,房地產經紀機構資質證書等合法的經營資格證明;
應認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項,按照房屋用途和甲方對承租人條件的特別要求尋找承租人,將處理情況及時向甲方如實匯報,并為承租人現場看房及甲方與承租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提供聯絡,協助,撮合等服務;
不得提供虛假信息,隱瞞重要事實或與他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利益;
收取必要費用,傭金的,應向甲方開具合法,規范的收費票據;
本合同簽訂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名目的預收費用:___.
第六條傭金 委托事項完成后,甲方應按照實際月租金的__%向乙方支付傭金.
傭金應在甲方與承租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后支付.
傭金的支付方式:現金□;
支票□;
委托事項未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傭金.
第七條費用 委托事項完成的,居間活動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非因乙方過失導致委托事項未完成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必要費用如下:____.
第八條轉委托 甲方允許乙方將委托事項轉委托給第三人處理.
第九條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經核實房屋狀況與甲方提供的資料不一致,乙方要求甲方對合同進行修改而甲方拒絕修改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甲方沒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證明自己對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權利的證明或身份證,營業執照等身份資格證明的,或提供虛假的房屋資料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乙方一切損失,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違約責任 甲方未如約支付傭金,必要費用的,應按照___________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甲方與乙方介紹的承租人進行私下交易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照_______的標準支付違約金,甲方與承租人私下成交的,乙方還有權取得約定的傭金;
甲方違反保密義務的,應按照_____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甲方在委托期限內將出租房屋同時委托房地產經紀機構出租的,應按照________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乙方提供虛假信息,隱瞞重要事實或有惡意串通行為的,除退還已收取的傭金外,還應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損失;
第十一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解決;
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北京市出租房屋合同書 篇11
出租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出租方愿意將產權屬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給承租方。雙方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詳細情況如下:
第一條房屋坐落地址
出租方出租的商鋪坐落地址:_________號,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期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交納期限:
1、每年租金為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月租金每平方米不得超過_________元,每米柜臺不得超過_________元。
2、從第二年起,租金每年比上一年度增加_________元(即第二年為_________元,第三年為_________元,第四年為_________元)。
3、為減輕承租方負擔,經雙方協商,出租方同意承租方租金分_________期付款,付款期限及金額約定如下:
第一期:租金為_________,付款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期:租金為_________,付款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期:租金為_________,付款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4、承租方必須按照約定向出租方繳納租金。如無故拖欠租金,出租方給予承租方7天的寬限期,從第8天開始出租方有權向承租方每天按實欠租金1%加收滯納金。
第四條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出租方將房屋交給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裝修及修繕,出租方概不負責。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方的門市后,承租方不得破壞已裝修部分及房屋架構。
第五條各項費用的繳納
1、物業管理費:承租方自行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
2、水電費:由承租方自行繳納,(水表表底數為_________度,電表底數為_________度,此度數以后的費用由承租方承擔,直至合同期滿)。
3、維修費:租賃期間,由于承租方導致租賃房屋的質量或房屋的內部設施損毀,包括門窗、水電等,維修費由承租方負責。
4、使用該房屋進行商業活動產生的其它各項費用均由承租方繳納,(其中包括承租方自已申請安裝電話、寬帶、有線電視等設備的費用)。
第六條在租賃柜臺經營活動中,出租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必須制作租賃柜臺標志并監督承租方在承租的柜臺或者場地的明顯處懸掛或者張貼。
2、監督承租方遵守經營場所內的各項規章制度,對承租方違反法律法規和損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要及時報告有關部門。
3、不準將柜臺出售給與柜臺原有經營范圍不符或反向的承租人。
4、違反城市規劃及城市管理規定,擅自在商店門前或占道設置的柜臺(包括在店內自行設置妨礙顧客出入的柜臺),禁止出租并予以撤銷。
5、不準為承租方提供銀行帳號、票證和服務員標牌。
6、不準為承租方非法經營提供方便。
第七條在租賃柜臺經營活動中,承租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不得超出核準登記的經營范圍。
2、必須在承租柜臺或者場地的明顯處懸掛或者張貼租賃柜臺標志。
3、不得私自轉租、轉讓承租的柜臺,不得以出租方的名義從事經營活動。
4、文明經營,禮貌待客,出售商品時,要明碼標價,出售商品后,要向消費者提供正式的銷售憑證。
5、不得銷售假冒偽劣商品和腐爛變質、有損健康的食品,不得銷售無廠名、廠址的商品以及從事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損害消費者權益的活動。
6、必須按稅務部門的規定,辦理納稅登記,依法納稅。提前停租的,應向原納稅機關辦理注銷稅務登記和繳清稅款等有關手續;
7、禁止轉借、出賣、出租和涂改租賃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
8、自覺接受工商、稅務、物價、衛生、城市管理等部門的監督檢查,服從出租方的指導與管理,執行營業場所管理的有關規章制度。
第八條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承租人出賣房屋,須在3個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2、租賃期間,承租方如欲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書面向出租方申請,由第三方書面確認,征得出租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承租方,享有原承租方的權利,承擔原承租方的義務。
第九條違約金和違約責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給他人,視為出租方違約,負責賠償違約金_________元。
2、若承租方在出租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視為承租方違約,承租方負責賠償違約金_________元。
3、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損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第十條續租
1、承租方若要求在租賃期滿后繼續租賃該處商鋪的,應當在租賃期滿前_________日書面通知出租方,出租方應當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作出書面答復。如出租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當重新訂立租賃合同。租賃期滿前出租方未作出書面答復的,視為出租方同意續租,租期為不定期,租金同本合同。
2、租賃期滿承租方如無違約行為的,則享有同等條件下對商鋪的優先租賃權。
第十一條合同中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進行非法活動的,損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計達30天的,并賠償違約金_________元。
第十二條合同的終止
1、本合同期限屆滿,雙方不再續簽合同的;
2、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4、在委托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第十三條免責條件
若租賃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或造成承租人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租賃期間,若承租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租賃房屋,承租方需立即書面通知出租方。
第十四條爭議處理方式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六條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七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出租房屋合同書 篇12
【個人出租房屋合同范本一】
出租方: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將自有的坐落在______市______街______巷______號的房屋______棟______間,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積______平方米,類型______,結構等級______,完損等級______,主要裝修設備______,出租給乙方作______使用。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______個月,甲方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將房屋轉租、分租、轉讓、轉借、聯營、入股或與他人調劑交換的;
2.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個月或空關個月的。
合同期滿后,如甲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乙方擁有優先承租權。
租賃合同因期滿而終止時,如乙方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可與甲方協商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交納期限、稅費和稅費交納方式
甲乙雙方議定月租金______元,由乙方在______月______日交納給甲方,
先付后用。甲方收取租金時必須出具由稅務機關或縣以上財政部門監制的收租憑證。無合法收租憑證的乙方可以拒付。
甲乙雙方按規定的稅率和標準交納房產租賃稅費,交納方式按下列第____款執行:
1.有關稅法和鎮政發(90)第34號文件規定比例由甲、乙方各自負擔;
2.甲、乙雙方議定。
第四條租賃期間的房屋修繕和裝飾
修繕房屋是甲方的義務。甲方對出租房屋及其設備應定期檢查,及時修繕,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戶內上水、下水、照明電)和門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修繕范圍和標準按城建部(87)城住公字第13號通知執行。
甲方修繕房屋時,乙方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
出租房屋的修繕,經甲乙雙方商定,采取下述第______款辦法處理:
1.按規定的維修范圍,由甲方出資并組織施工;
2.由乙方在甲方允諾的維修范圍和工程項目內,先行墊支維修費并組織施工,竣工后,其維修費用憑正式發票在乙方應交納的房租中分______次扣除;
3.由乙方負責維修;
4.甲乙雙方議定。
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響房屋結構的前提下,可以對承租房屋進行裝飾,但其規模、范圍、工藝、用料等均應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對裝飾物的工料費和租賃期滿后的權屬處理,雙方議定:
所有權屬______方。
第五條租賃雙方的變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續程序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在無約定的情況下,本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須在三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3.乙方需要與第三人互換用房時,應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應當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條的約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負責賠償元。
2.租賃雙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第四條約定的有關條款的,違約方負責賠償對方元。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應補交欠租外,并按租金的______%,以天數計算向甲方交付違約金。
4.甲方向乙方收取約定租金以外的費用,乙方有權拒付。
5.乙方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甲方有權責令停止轉讓行為,終止租賃合同。同時按約定租金的______%,以天數計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6.本合同期滿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繼續使用承租房屋,按約定租金的______%,以天數計算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后,甲方仍有終止合同的申訴權。
上述違約行為的經濟索賠事宜,甲乙雙方議定在本合同簽證機關的監督下進行。
第七條免責條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損毀或造成乙方損失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市政建設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互不承擔責任。
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多退少補。
第八條爭議解決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賃管理機關申請調解,調解無效時,可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宜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報送市房屋租賃管理機關認可并報有關部門備案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4份,其中正本2份,甲乙方各執1份;副本2份,送市房管局、工商局備案。
出租方:(蓋章)承租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法定代表人:(簽名)
委托代理人:(簽名)委托代理人:(簽名)
地址:地址: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帳號:帳號:
電話:電話:
簽約地點:簽約時間:
合同有效期限: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出租房屋合同范本二】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為明確甲方與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房屋
甲方將坐落于合肥市的合計面積為平方米的建筑物間租予乙方作為使用。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為年另個月,甲方從年月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乙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他人使用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拖欠租金累積達個月的;
租賃期屆滿時,租賃關系自然終止,甲方無須另行通知乙方,若雙方均有意續租,可在屆滿前三個月提出續租意向,并議定合理租金和續租合同。
第三條:租金
每月租金為人民幣元整,付款方式為付。
第四條:協議事項
1、房屋內外水電費,煤氣費,電話費自乙方入住之日起至租約期滿遷出之日至均由方負擔。
2、甲方應承擔所出租房屋的修繕義務,乙方應對修繕工作予以配合。
乙方應妥善使用,管理出租房屋的內外設備,未征得甲方同意,乙方不能擅自變更,損壞房屋結構和設備。
3、乙方不得利用出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或存放危險物品,影響公共安全。
4、租賃期滿之日,在不續租情況下,乙方應無條件退租,并將房屋設備清點后歸還甲方,不得向甲方請求退還租金,移轉費及一切權利金。乙方應將自用家具物品搬遷清楚,不得故意留存占據,如逾期不搬視為乙方拋棄其所有權,由甲方自行處理。對逾期不遷出者,甲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請訴訟,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賠償。
5、租賃期間雙方均不得無故解除合同,但乙方因特殊情況需退房時,必須提前十五天通知甲方,并支付一個月租金作為賠償。如甲方確需收回房屋自用,也須提前十五天通知乙方,支付一個月租金作為乙方搬遷的補償,并退還乙方未滿租期的租金。
6、甲方需對上述房產提供全部法律文件,如因房產產權等問題影響乙方在租期內對房屋的居住使用,造成的全部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甲方與乙方的變更
1、若甲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甲方出賣房屋,須在三個月前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3、乙方需與第三人互換住房時,應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前述合同條款向乙方交付合乎要求的出租房屋的,甲方應對此向乙方予以賠償。
2、甲方未按時按要求對房屋進行必要的修繕的,對乙方造成財務損失和人員傷害,應承但賠償義務。
3、乙方非正常管理使用房屋及設施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負賠償責任。
4、乙方故意逾期未交付租金的,除應及時如數補交外,還應支付一個月租金作為賠償。如遇特殊情況暫時未交租金的,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
5、乙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房屋轉租他人使用的,甲方有權收回所租的房屋,有權將乙方交付的期滿前租金扣留作為乙方的違約金賠償甲方。如因此對出租房屋造成損壞的,乙方還應負賠償責任。
第七條:免責條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損壞和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調解不成時,雙方均可:
1)向合肥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或仲裁;
2)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簽字蓋章后生效。
簽章:
日期:
身份證號碼:
乙方:
簽章:
日期:
身份證號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