蔬菜種子購銷合同書(通用3篇)
蔬菜種子購銷合同書 篇1
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
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品種、數量及價格(可另附表)
品種___________
規格___________
產地__________
商標__________
交貨期限_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_(公斤)
單價__________(元/公斤)
金額_________(元)
_______年 ____月_____ 日— ______年 ____月____ 日
合計金額(大寫):__________
第二條 質量要求
蔬菜的產品質量按下列第_______ 項標準執行:
(一)有機食品標準。
(二)綠色食品標準。
(三)吉林省安全衛生優質農產品地方標準。
(四)無公害食品標準。
(五)約定標準 。
第三條 包裝要求
(一)包裝方式及要求 。
(二)包裝物由 方提供,費用由 方承擔。
第四條 交付和貨款支付
(一)交付的方式按下列第 項執行:
1.實行送貨的,甲方應按合同約定的時間段送至 。
2.實行提貨的,乙方應按合同約定的時間段至 提貨。
(二)貨款的支付按下列第______ 項執行:
1.即時結清。
2.乙方應于蔬菜交付之日起 日內支付貨款。
3.合同簽訂后,乙方支付甲方定金 _____元;甲方交付蔬菜后,乙方應于蔬菜交付之日起 日內支付貨款,定金抵作貨款或返還。
4.其他方式 。
第五條 驗收
(一)乙方應在蔬菜交付當日對蔬菜進行驗收(農藥殘留的檢測除外)并將驗收結果書面通知甲方。
(二)乙方對蔬菜農藥殘留進行抽檢,檢測結果不合格,且甲方無異議的,乙方可予以銷毀。甲方對檢測結果有異議,以權威檢測機構出具的檢驗結果為準。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
(一)當市場價格高于或低于合同約定價格的 %時,雙方可對蔬菜價格進行重新協商。
(二)因氣候等因素造成無法按合同約定的時間交貨的,雙方可另行協商。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交付的蔬菜品種、規格、產地、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調換,交付蔬菜的數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補齊,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負責賠償。
(二)甲方遲延交貨的,每遲延一日,應支付乙方約定批次價款額_____ %的違約金;乙方逾期提貨的,每遲延一日,應支付甲方約定批次價款額______ %的違約金。
(三)乙方逾期支付貨款的,每遲延一日,應支付甲方遲延貨款額 ______%的違約金。
(四)因包裝物質量不符合要求造成損失的,由包裝物提供方承擔相應損失。
(五)其他 。
第八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發生爭議的,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申請工商部門調解,也可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交工商部門備案一份)。
甲 方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身份證號 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 _________年 ______月 ____日
蔬菜種子購銷合同書 篇2
供方: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需方: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農作物種子種類、品種、質量、數量、金額:
二、農作物種子的檢驗及檢疫:
供需雙方應嚴格按國家頒布的種子檢驗檢疫管理辦法、規程及有關規定辦理農作物種子檢驗檢疫,檢驗執行gb/t3543.1~3543.7-1995《農作物種子檢驗規程》。
1.供方必須提供持證種子檢驗員簽發的該批種子《農作物種子質量合格證》。
2.調運或郵寄種子必須出具相應的《農作物種子質量合格證》、《植物檢疫證書》。
3.需方收貨后復檢,發芽率、凈度、水分三項指標在收貨后兩個發芽周期內復檢完畢,純度在收貨后該作物第一個生產周期內復檢完畢,發現問題應及時通知對方,逾期視為種子合格。
4.供需雙方對經銷的每批種子必須同時取樣分別封存,以備種子復檢和鑒定,樣品保存至該批種子用于生產收獲以后。
5.種子質量標準有國家或行業標準的,執行國家或行業標準,沒有國家或行業標準的,由雙方協商簽訂。
6.申請種子委托檢驗和鑒定的,其費用由 (單位)負擔。
三、超幅度損耗及計算方法:
四、包裝要求及包裝費用負擔:
五、交(提)貨時間、地點、發運方式、運費負擔:
六、交付定金數額及時間:
七、結算方式和期限:
八、雙方一般責任:
供方:保證所供種子品種、數量、質量達到合同約定條款規定,并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地點交付需方;
需方:按合同約定按時間交付定金,保證按時收購供方提供的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種子。
九、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種子數量或質量達不到本合同約定條款的,供方應及時通知需方進行實地考查,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有關資料,雙方協商變更合同,簽訂補充協議。協商不成,按民法典及種子管理法規的有關規定處理。
十、違約責任:
十一、《農作物種子質量合格證》、《產地檢疫合格證》或《植物檢疫證書》及合同雙方的《農作物種子經營許可證》復印件均作為本合同附件。
十二、種子質量發生糾紛,由 (機構或單位)進行技術質量鑒定;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糾紛,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由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雙方協商的其它條款:
十四、本合同未盡事項,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管理條例》及國家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協商一致,做出補充規定附后。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雙方各持 份;合同副本 份,送 (單位)備案。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蔬菜種子購銷合同書 篇3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本著互利互惠的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就甲方向乙方采購馬鈴薯種薯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品種、數量
1、品種:微薯
2、數量:12.5噸
3、級別:原種
二、質量標準、薯塊規格
1、質量標準:品種純度不低于99%,凈度不低于97%,病、爛、凍薯率低于2%,符合原種種薯標準(GB18133-20xx).
2、薯塊規格:單薯重50-120克,定量35±0.5公斤/件。
三、合同價款及支付方式
1、合同價款:種薯單價為4.8元/KG(含種子費、運輸費及其他不可預見費),合同總價款為60000元(大寫:伍萬柒仟陸佰元整)
2、付款方式:,甲方先預付貨款定金20xx0元,乙方將種薯運至甲方指定地點后,貨到驗收合格后,乙方為甲方提供本公司正式發票或稅務指定機構代開發票,再次向乙方支付34000元,剩余6000元做為質量保證金,在種薯播種后,按照馬鈴薯生長周期達到甲方要求成活率后進行支付。
四、驗貨地點及方式
甲方代表在乙方庫房驗貨,驗貨方式采取隨機取樣方式,根據本合同規定的質量標準驗收合格后,可予發貨。
五、交(提)貨地點、時間
20xx年5月14日,貨物運輸到達甲方指定地點。
六、包裝
網袋包裝、包裝費用、裝車費由乙方承擔。
七、 甲乙雙方權利、義務
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在驗收種薯時發現乙方以次充好,甲方有權拒絕驗收,所發生的一切經濟損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2、乙方所供種薯到達時,需到甲方指定地點過磅,乙方所供貨物重量不能低于甲方所需重量的千分之一。若乙方所提供貨物重量無法達到甲方采購要求的,甲方有權拒絕驗收,直至乙方補足為止,期間所發生的一切經濟損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3、甲方應及時支付乙方貨款。
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必須按照甲方所驗貨的種薯足量供貨。
2、乙方提供的種薯,如果因質量問題導致嚴重減產或絕收者(由權威質量檢測機構評定種薯質量及問題),由乙方負責全額賠償。
3、乙方應按甲方要求提供種薯,并保證種薯的成活率在85%以上,若種薯種植成活率無法達到甲方要求,則甲方有權拒絕支付乙方質量保證金。
4、乙方必須按照甲方要求提供購貨發票、種薯檢驗證明、檢疫證明、資質證明等。
5、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時間將貨物無償運送至甲方合同所指定地點。運輸過程中,貨物毀損、丟失的風險由乙方承擔。
6、乙方必須及時將貨物運至甲乙雙方約定的交貨地點。若乙方未能及時按照雙方約定時間將貨物送至甲方,應提前以書面形式或其他形式告知甲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適當延長時間,最長不能超過三天。
7、乙方必須保證所銷售種薯成活率在85%以上,并為甲方免費提供馬鈴薯種植、培育養護技術服務指導,若乙方所售種薯種植成活率無法達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權拒絕支付合同預留質量保證金。
八、違約責任
1、乙方在規定時間內,未向甲方提供貨物,超過規定期限5天則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定金,并由乙方承擔一切違約責任。
2、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終止協議的,甲乙雙方均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3、在合同履行期內,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未經對方同意中途擅自解除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10%作為違約金。
4、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九、其他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申請調解未解決的, 依法向合同簽訂地點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在法院審理期間,除提交法院審理的事項外,合同仍應繼續履行。
十二、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協議內容的任何改變或變更需雙方書面同意并簽字后方為有效。本合同一式六份,正本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