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管理項目發包合同書(精選3篇)
物業管理項目發包合同書 篇1
發包人:
承包人:
本 項目是完全由本承包合同的乙方與房地產公司洽談而取得,今從本承包合同的甲方中承包。
雙方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本著誠實、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 項目的物業管理承包給乙方經營管理所涉及的雙方權利和義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承包項目地址、名稱: 。
二、承包期限: 。
三、承包金交納總額為下述方式中的一種:
1、乙方每月管理費總收入的 4 %作為承包金。
2、第一、二年承包金按75%收取,第三年起承包金不打折。
3、承包金按季度付,每季度初的10號前付清承包款。除此之外,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向乙方收取其它費用,不得干涉乙方的一切正常經營管理活動。
四、雙方權利和義務:
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依約向乙方收取承包金。
2、甲方在乙方連續三次愈期__日內未交納承包金,甲方可單方面解除本合同。解除通知要以書面方式送達乙方。
3、甲方在本協議生效之日,向乙方提供相關洽談、經營業務所需的手續證件和經營許可。
4、甲方應于本項目《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簽定之日起一個月內為乙方辦理當地有關的工商、稅務、行業行政管理部門備案等手續,及乙方經營管理所需之票據和印章等必要條件。
5、甲方應當支持乙方行使正常經營管理權利,協助乙方搞好與各方協調工作。
6、其他: 。
乙方權利和義務:
1、在國家法律、政策允許的范圍內,乙方有全權自主經營管理本項目的權利,即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2、享受甲方所提供的經營管理所需資質及經營許可等。
3、乙方對本項目的經營管理活動負有全面責任。
4、乙方必須遵守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依法經營管理,照章納稅,履行本項目《前期物業管理合同》。
5、依約向甲方交納承包金。
6、其他: 。
五、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或非法干預、企圖霸占本項目,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賠償乙方相應本項目《前期物業管理合同》合同期內的一切損失。
2、乙方未能按期交納承包金,除由乙方按合同規定的相應承包金賠償外,延期支付的部分還要承擔日千分之三的違約金。
3、其他: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將本項目轉包他人。一經發現,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六、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間內,發生不可抗力和非乙方原因的其他所有不利于經營的任何事件,乙方免責。
七、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可到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自____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乙方: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物業管理項目發包合同書 篇2
單位物業管理與服務合同范本
第一章本合同當事人
第一條:
甲方(業主):
地址:
乙方(物業管理公司):
地址: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委托乙方對其××市路號提供物業管理服務,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物業管理服務期限為×年,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二章管理服務事項
第三條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墻面、承重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
第四條共用設施、設備的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共用照明、水泵房、消防設施、低壓配電設施、避雷設施。
第五條市政共用設施和附屬建筑物、構筑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糞池、溝渠、管道。
第六條公共綠地、綠化、建筑設施等的養護與管理。
第七條附屬配套建筑、場地和設施的養護和管理:圍墻、大門。
第八條公共環境衛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和垃圾的收集、清運。
第九條維護物業區域內的公共秩序。
第十條配合、協助當地公安機關實施小區的治安防范工作,配備保安值勤、巡視、進行安全監控。
第十一條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竣工驗收資料與住戶檔案。
第十二條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托時,乙方應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費。
第三章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三條甲方權利義務。
1.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享受乙方提供的物業管理服務。
2.監督乙方管理服務工作及實施制度的執行情況。
3.有權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投訴乙方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
4.有權向乙方投訴其管理人員的服務態度和服務質量并知悉處理結果。
5.向乙方遞交物業產權證復印件一份作為備案材料。
6.遵守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規章,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文化活動。
7.協助處理房地產開發企業、其他部門或單位對物業管理遺留的問題。
8.如需進行室內裝飾裝修,必須遵守物業裝飾裝修管理規定,填寫申請表,繳納裝飾裝修保證金,經乙方審查核準后方可施工;完工時,通知乙方檢查有無違章、損壞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和妨礙他人正常使用物業的現象(如滲、漏、堵、冒等)。乙方檢查未發現上述現象,應將保證金返還甲方;若有上述現象,應要求甲方限期修復或扣除保證金作維修費用。
9.在本物業范圍內,不得有下列行為:
(1)損壞房屋承重結構、主體結構,破壞房屋外貌(含外墻、外門窗、陽臺等的顏色、形狀和規格),擅自改變房屋設計用途、功能和布局:
(2)占用或損壞樓梯、通道、屋面、平臺、道路、停車暢 自行車房(棚)等共用場所(地);
(3)占用、損壞或擅自移動供電、供水、供氣、通信、排水、排污、消防、監控、路燈等公用設施設備;
(4)違章搭建;
(5)踐踏、占用綠地,毀壞綠化,損壞、涂畫公共標志和建筑小品;
(6)隨意傾倒、堆放、丟棄垃圾或雜物,高空拋物;
(7)擅自在物業共用部位或公共場所懸掛、張貼、涂寫、刻畫、設立廣告牌;
(8)放置超過安全標準的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物品,排放有毒、有害物質或者發出超過規定標準的噪音;
(9)未經有關部門批準設置攤點;
(10)利用物業從事危害公共利益和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活動。
第十四條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物業管理規章。
2.制止違反物業管理規章的行為,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對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的行為,根據情節輕重,采取規勸、警告、制止、與業主協商解決、索賠、起訴等措施。
4.可選聘專業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筑物、構筑物、設施、設備、綠化等的年度安全檢查、小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并由甲方委托我司落實實施。
6.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1)物業管理服務費;
(2)代收代支費用;
(3)有償服務費用。
7.每6個月向甲方和物業使用人公布一次物業管理服務費收支賬目。
8.協助處理房地產開發企業、其他部門或單位對物業管理遺留的問題。
9.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改變或完善配套項目,經甲方同意后方可實施。
第四章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第十五條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目標管理。
1.房屋外觀整潔,無亂搭建,房屋完好率達到90%以上。
2.公共設施設備維護良好、正常運行,水電工每周巡查4次以上、每月定期保養,維護完好率達100%以上。
3.公共環境整體美觀潔凈:
(1)樓外公共場所每天清掃兩次,實施8小時保潔;
(2)樓內公共通道、走廊、樓梯、休閑場所每天清掃一次,每月清潔4次(含樓梯扶手),大堂實施8小時保潔;
(3)公用蓄水池每季清洗、消毒一次,每半年向甲方提供一次水質化驗報告,水質化驗符合國家頒布的衛生標準;
(4)化糞池每年清疏一次,雨水、污水井每半年清疏一次,如發生堵塞及時處理,確保化糞池不外溢,下水道暢通;
(5)每天定時上門收集生活垃圾,垃圾日產日清;
(6)每月滅蚊、蒼蠅一次,每季度滅鼠、滅蟑一次。
4.公共綠化:
(1)日常淋水,定期修剪、除雜草、滅蟲害;
(2)綠化地、園林小品每天清潔一次;
(3)植物成活率達到95%以上,出現枯死苗木及時補種。
5.保安服務:
(1)小區內實行24小時保安制度,日夜巡邏;
(2)保安人員有明顯標志、工作規范,遇有險情,在接到報警后立即到達現場;
(3)對出人小區車輛敬禮(戴白手套敬標準禮),以標準手勢指揮車輛的進出停放;
(4)區治安達到安全文明小區的標準。
6.管理服務:
物業管理項目發包合同書 篇3
甲方:
乙方:北京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訂立本協議如下:
一、物業管理協議簽訂
1、甲方使用區域為 座 單元,本單元的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此面積與甲方簽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或《租賃協議》中所提及建筑面積為同一面積)。
2、甲方應按照本協議,在與《租賃協議書》簽約同時與乙方簽訂《大廈物業管理協議》,協議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物業費及其它
1、甲方根據本協議規定,同意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向乙方繳納物業費(此費用不包含用戶自用電費、電話費、網絡費、工作時間以外空調使用費等在內),物業費收費標準為人民幣 0.5 元/建筑平方米日。
2、甲方應于本協議簽訂之日即日將物業費( 個月),計人民幣(大寫) ,人民幣(小寫) 元,及物業費保證金(相當于 個月物業費)人民幣(大寫) ,人民幣(小寫) 元,共計人民幣(大寫) ,人民幣(小寫) 元,一次性支付乙方,并按乙方的要求辦理各項手續。
3、物業費保證金在本協議終止后10日內,并在甲方無違約的情況下,由乙方退還給甲方(不包含利息)。若乙方在協議期內扣除相應損失費或違約金,應書面通知甲方。若物業費保證金不足以抵償損失費或違約金,乙方有權繼續向甲方追償。在合同期內,甲方在乙方自物業費保證金中扣除損失后,須立即將物業費保證金數額補齊至原數額。
4、物業費為每 個月支付一次,在協議有效期內,甲方須于收到乙方書面通知后7日內將物業費交到乙方或指定銀行帳號。
5、乙方開戶行:建行清華園支行
乙方賬戶:
6、其它費用:
甲方除須繳納物業費外,還須承擔下列費用:
(1)自用電費(1.0元/度)
(2)電話初裝費及資源占用費
(3)網絡初裝費及使用費
(4)工作時間以外的空調制冷使用費(詳見空調加時收費標準)
加時空調收費標準
a、1300平方米以上按:每天(8小時)每平方米0.32元收費,但最高收費不超過3900元
b、1000平方米以上-1300平方米以下按:每天(8小時)每平方米0.1681元收費
c、1000平方米以下按:每天(8小時)1200元收費
d、無特殊情況加時空調開啟時間為8:30分-17:30分
(5)其它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根據本協議及乙方制定的一切有關該房產的規章制度的規定,使用該房產協議區域及按規定使用公共區域及公共設備。
2、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各項管理規章的實施。
3、甲方有權向乙方投訴管理服務方面問題。
4、甲方有義務
服從乙方的管理,同時甲方須保證其雇員、訪客及其受甲方許可進入大廈內的人員在使用、管理、維護該房產過程中遵守本協議及大廈的相關規定。甲方的雇員、訪客及其受甲方許可進入大廈內的人員在使用、管理、維護該房產過程中的失責行為、違約行為、侵害行為,均視作甲方自身的行為,并由甲方承擔相應的責任和費用。
5、甲方置于該房產內財產的相關保險事宜由甲方自行解決或委托乙方協助辦理,費用由甲方承擔。
6、甲方同意乙方(或乙方授權的代理人)在合理的時間內,經事先通知(或在緊急情況下,未經事先通知)進入該房產巡視,檢查該房產內部各部分狀態或處理緊急事項。需由甲方負責進行的維修,甲方應根據乙方(或乙方授權的代理人)的要求立即自行出資予以維修;否則乙方(或乙方授權的代理人)有權代為維修,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如甲方拒絕承擔此費用,乙方有權從物業費保證金中扣除。需由乙方負責進行的維修,乙方應立即派人進行維修,由此對甲方置于該房產內的財產造成損壞的,乙方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7、甲方進駐大廈后,不得私自改變建筑原貌,未經乙方允許不得在樓外及樓內公共空間、墻面張貼設置廣告、標牌等,不得影響建筑物內外景觀,不得以任何形式占用樓內公共空間。
8、如果甲方對使用單元進行裝修,應提前向乙方申請,經審核通過,并與乙方簽訂相關的裝修管理文件后,方可施工。
9、因甲方對該房產使用、管理、維護不當等原因而致他人財產或人身受到損害時,甲方應自行解決由此而引發的糾紛,并自行承擔由此而導致的損失及后果。
10、甲方不得在大廈內進行非法活動,不得進行任何妨礙或侵擾其他用戶的活動。如有上述行為,乙方有權終止與其的一切協議。
11、甲方有義務保持樓內整潔,不得在公共區域內堆放貨物或雜物。如發生上述情況,經乙方書面警告2小時內不予清理,乙方有權予以制止、清理,并向甲方征收清除費。如甲方拒付清理費,乙方有權從物業費保證金中扣除。如甲方因特殊情況,需臨時占用公共空間,甲方須提前向乙方提出申請,得到乙方批準后,按乙方批準的物品存放地點和存放期限統一存放。
12、甲方不得在樓內存放任何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以及進行任何危害樓宇和人員人身安全,或引致投購保險失效或使保險費增加的活動。
13、未經乙方批準,甲方不行擅自更改、遷移或增大用電水裝置或空調的負荷。用電量超過大廈提供的基本電量,甲方應交納空調及超出部分的電貼費及相應的工程改造費用。
14、甲方須服從大廈廣場管理人員的管理,按規定存放車輛。違反規定者,廣場管理人員有權以糾正和制止。
15、甲方有義務愛護使用單元和樓宇內外的一切設備設施,因甲方的責任造成的損失和由此引發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
16、甲方入住時對房屋有裝修要求,應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并同時報送裝修方案,經乙方同意后方可進行裝修。進場裝修的施工隊伍應具備合格資質條件,經乙方同意后方可入場施工,并接受乙方的監督檢查。甲方租賃合同期滿或終止后,甲方退出房屋時,裝修應保持完好,不得破壞或拆走,否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
17、由于甲方系統設備出現故障而對甲方設備財產造成的損壞或損失,由甲方自行保險承擔。乙方不予負責。
四、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有權對大廈進行有效的管理,制定管理規章和收費標準、違約處理標準,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并根據日常管理運伯,建立一套完整的工作程序,并在實踐中不斷完善。
2、乙方有權檢查、視察大廈。乙方(或乙方授權的代理人)在合理的時間內,經事先通知(或在緊急情況)可以進入該房產巡視,檢查該房內部各部分狀態或采取各種措施處理緊急事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進行阻擋。
3、如果甲方未征得乙方的允許私自裝修,或裝修時違反裝修規定,要求甲方將裝修單元恢復原貌,由此發生的修復費以及對乙方造成的損失費全部由甲方承擔。情節嚴重或拒不服從管理者,乙方有權終止與其簽訂的一切合同并無償保留甲方所付物業費保證金及利息,甲方裝修期間,乙方有權進入裝修單元,檢查裝修是否按規定正常進行。
4、乙方負責大廈內部公共區域和外部周邊環境的清潔衛生。
5、乙方負責大廈的保衛、消防工作,定期組織有關方面的宣傳教育,做到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6、乙方負責大廈公共設備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其中所有高檔儀器設備由專人負責,制定標準的操作程序,對有關人員定期培訓。非由大廈或物業管理公司提供的設備設施,乙方不負責其維護、維修。
7、乙方負責大廈的綠擺綠化,創造優美、舒適的工作環境。
8、乙方有權清除、拆除任何不符合管理規定的建筑物、安裝物以及公共區域擺放的貨物或雜物,并向有關單位或人員征收清除費或違約金。
9、乙方負責控制和安排大廈廣場內所有車輛的停放,并有權拖離所有違反規則停放車輛。
10、發生緊急情況和突發事件時,乙方有責任采取應急措施,保障樓內員生命財產安全,最大限度減少各方面的損失,
11、乙方應認真對待客戶投訴,凡屬管理責任問題要及時解決,并將解決結果通知客戶;凡近期無法解決的,乙方負責向甲方解釋。
12、乙方應做好各項配套服務。
13、乙方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
五、違約責任
1、雙方均應遵守本協議的各項規定,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應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損失費。
2、若甲方未能按期繳納各項費用,乙方有權書面通知甲方立即繳付。甲方逾期7日未能繳付,甲方須按延遲繳納天數,按每日1%的標準向乙方繳納滯納金;一個月未付,甲方的物業費保證金乙方不予退還。
3、甲方未經乙方許可,進行的裝飾、裝修造成了對原建筑物的改動,甲方須按原建筑物造成的2-5倍支付違約金。
4、甲方違約在公共區域堆放貨物、雜物或加建建筑物,乙方除有權向甲方收取清理費。
5、若乙方在甲方未有違約的前提下,單方面提前終止協議,則乙方需向甲方雙倍返還所收保證金;若甲方提前終止本協議,乙方不予返還甲方所繳納的保證金及利息。
六、不可抗力
由于地震、臺風、暴雨、火災、戰爭以及其他不能預見情況,并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人力不可抗拒事件,而致影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協議或不能按本協議約定的條件履行本協議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以電報或傳真的方式通知一方,并在15日內提供不可抗力詳情及本協議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雙方協議解決是否解除本協議,或者部分免除履行本協議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本協議。
七、法律適用與爭議的解決
1、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2、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任何一方可提交由所在地海淀區法院解決。
八、附則
1、若本協議部分條款根據法律規定成為無效、非法或不能執行,則本協議其他條款的有效性、合法性和可執行性不受影響。
2、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簽定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的附件。本協議及相關附件和乙方關于管理該房產和廣場的各項規章制度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3、本協議以中文為準。
4、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協議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北京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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