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氣體采購合同書(通用3篇)
工業氣體采購合同書 篇1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現就甲方從乙方處采購工業氣體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 合同產品
產品名稱規格型號單 位含稅單價(元)備 注
40L瓶 稅率按國家政策規定
40L瓶
40L瓶
40L瓶
40L瓶
40L瓶
40L瓶
1、在合同的履行中,數量應以甲乙雙方工作人員簽字的氣體登記卡或送貨單實際數量為準。
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可以根據市場原材料等因素的價格變化,對本合同項下的合同產品的單價做相應的調整。最終單價以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的書面確認文件中的單價為準,合同中的其他條款不變。
二、交貨地點
乙方按甲方要求,在甲方所在地倉庫交貨。
三、運輸方式及風險承擔
運輸由乙方負責,但必須按照甲方規定的時間到達交貨地點。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在合同產品運抵交貨地點并交由甲方保管之前所產生的風險由乙方承擔。在合同產品運抵交貨地點并辦理交接手續后,甲方應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的要求,妥善保管、安全使用,若違反相關規定造成不應有的損失,概由甲方承擔。
四、 產品包裝與回收
1、該合同項下的產品屬于危險化學品,乙方應按照國家相關標準要求對合同產品進行包裝。
2、氣體鋼瓶屬于乙方產品的有價包裝物,甲方根據生產需要可向乙方租用部分氣體鋼瓶以滿足生產使用。甲方在儲存或使用過程中應妥善保管,如有丟失或損壞氣體鋼瓶的,按每只鋼瓶600元、每只杜瓦罐12000元賠償給乙方。在本合同終止后10天內乙方應如數歸還乙方的所有氣體鋼瓶。逾期未如數歸還者,甲方亦應以現金支付的方式賠償給乙方。
3、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合同期間,每個季度對甲方租用乙方的氣體鋼瓶進行一次全面盤點,如盤點實際數量與租用數量有差異的,按本合同第四條第2款進行賠償。
五、發票入帳及貨款的支付
1、發票入帳:甲乙雙方每月底核算當月供貨數量,乙方應于次月的8日前完成對賬,15日前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到甲方財務掛賬。
2、貨款的支付
自甲方收到乙方增值稅專用發票之日起一周內以銀行轉賬或銀行承兌匯票的方式,按發票金額全額向乙方支付貨款。逾期未付或未付清者,甲方應承擔該欠款的利息,其利率按月2%計取。
六、違約責任
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執行。
七、合同的終止和解除
1、因各種原因,一方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或本合同到期后不再續簽的,提出方應提前1個月通知對方,以便對方安排生產和經營;
2、因乙方提供的產品存在嚴重的質量問題,且乙方又缺乏持續改進的能力,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3、因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五條第2款所規定的貨款支付期限支付乙方貨款的,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并有權追究因為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八、不可抗力
合同履行過程發生不可抗力,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應當立即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發生后七日內提交事件發生地有關部門的證明文件,可以免除其部分或全部責任。
九、其它
1、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本合同有效期 自20__年1月 1 日起至 20__ 年 12月 31日止。如本合同到期后雙方無異議,則本合同有效期自動順延 壹 年。如有異議,則在本合同有效期滿前兩個月提出。
2、附件(如有)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未盡事宜,雙方另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單位名稱:
地址: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電話:
日期:乙方
單位名稱:
地址: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電話:
日期:
工業氣體采購合同書 篇2
供方:
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郵編:
聯系電話:
開戶銀行:
帳號:
委托代理人:
身份證號:
住所:
郵編:
聯系電話:
需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郵編:
聯系電話:
開戶銀行:
帳號:
委托代理人:
身份證號:
住所:
郵編:
聯系電話:
依據《民法典》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其他相關的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資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供應以下產品:
品名
規格型號
單位
數量
單價
金額
備注
總價款:
二、產品質量:
上述產品應符合標準。
三、訂貨:
乙方應于距所要求的最早交付日_____日前向甲方訂貨。甲方收到乙方訂貨單,應當以傳真等書面形式向甲方確認。
四、運輸與包裝:
由甲方負責運輸和包裝,費用由甲方負擔。
五、交貨的時間和地點:
甲方交貨期限為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應當于具備交付條件時及時通知乙方,并于乙方付款之日起五日內組織運輸。乙方應當在送貨單上簽收。
六、產品檢驗:
1、甲方將產品送至乙方倉庫后,乙方于收貨之日起五日內進行檢驗,并將產品規格、數量、質量等不符合約定的情況通知甲方,并要求甲方予以更換或補齊數量。
2、乙方在兩年內發現甲方出賣的產品存在隱蔽瑕疵,應當及時通知甲方,并要求更換或修復。
3、甲方出賣的產品有質量保證期的,在質量保證期內,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予以更換或修復。
七、結算方式及期限:
乙方采取以下第種方式于甲方向甲方支付貨款:
1、乙方于訂貨時向甲方支付全部價款的%作為預付款,于甲方通知乙方可以交貨時向甲方支付剩余價款。乙方以支票、電匯等雙方認可的方式向甲方支付貨款。甲方就該預付款和剩余價款的支付分別向乙方開具發票。
2、乙方于甲方通知乙方可以交貨時向甲方支付全部價款。乙方以支票、電匯等雙方認可的方式向甲方支付貨款。甲方向乙方開具發票。
八、不可抗力及風險承擔:
1、甲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如期交貨或不能交貨時,應積極采取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并及時通知乙方。甲方憑有權機關出具的證明,不承擔違約責任。甲方沒有積極采取措施,或者未及時通知乙方,應當對乙方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2、產品損毀、滅失的風險,甲方在乙方倉庫交付前由甲方承擔,在乙方倉庫交付后由乙方承擔。
九、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交付的,如乙方同意收取,視為甲方完全履行合同。如乙方認為不再需要購買該產品,甲方應退還乙方支付的預付款。
2、甲方交付的產品的規格與約定不符的,應當負責調換。數量與約定不符的,對于多出的部分,乙方可以選擇按價接收或者退還甲方,對缺少的部分,甲方應負責補齊或減少相應價款。
3、甲方交付的產品質量與約定不符,乙方同意收貨的,雙方應當按質重新約定價格。乙方不同意收貨的,甲方應當更換。甲方不能更換的,應退還乙方支付的預付款。
4、乙方遲延付款的,每遲延一日,按照遲延給付部分的萬分之四支付違約金。
十、合同爭議的解決:
雙方在履行合同中如發生爭議,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通過如下第種方式解決:
1、向乙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2、向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
十一、合同生效:
1、本合同簽訂于某某市區,由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司印章后生效。
2、雙方基于本合同訂貨的訂貨單、確認書均具有法律效力。訂貨單、甲方確認書的傳真件與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司 乙方: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年月日 年月日
工業氣體采購合同書 篇3
合同編號:__________
簽定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簽定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招標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標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為規范藥品集中招標采購行為,保障合同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藥品流通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和國務院糾風辦等六部委局制定的《醫療機構藥品集中招標采購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合同。
人民幣(大寫)
(如空格不夠用,可另附)
第一條 投標人提供的藥品必須符合國家的質量標準及有關質量的規定和要求。
第二條 投標人必須提供經營的有效證件及所供藥品的生產經營許可證、質量標準、價格單等招標人所需的真實允許銷售的相關文件和手續,首批供貨時上述文件必須提供。
第三條 投標人首批所供藥品須提供真實的省或市藥檢所檢測的檢測報告書,每批產品須附該產品合格證。進口藥品應附上供貨單位質量檢驗報告書及進口藥品注冊證。如因藥品質量原因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投標人負全部責任。
第四條 投標人為生產企業,所供藥品不得超過生產日期3個月,投標人為經營企業所供藥品不得超過生產日期6個月。有有效期的藥品距失效期的時間不得少于其規定有效期的三分之一。投標人提供藥品10件以下為1個批號,50件以下應不超過2個批號,50件以上應不超過4個批號,各批號的出廠日期相隔不得超過1個月。
第五條 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包裝標準:
(1)除非對包裝另有規定,投標人提供的全部藥品應按標準保護措施進行包裝,以防止藥品在轉運中損壞或變質,確保藥品安全無損運抵指定地點。
(2)每一個包裝箱內應附一份詳細裝箱單和質量檢驗報告書。包裝,標記和包裝箱內外的單據應符合合同的要求,包括招標人后來提出的特殊要求。
第六條 檢驗標準,方法、時間、地點和期限:
(1)如果招標人確認需要進行藥品質量檢驗,應及時以書面形式把質量檢驗的具體要求通知投標人。如果投標人同意進行藥品質量檢驗,或者通過檢驗證明藥品存在質量問題,則進行藥品質量檢驗的費用由投標人承擔,檢驗在投標人交貨的最終目的地進行。
(2)招標人在接收藥品時,應對藥品進行驗貨確認,對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招標人有權拒絕接受。投標人應及時更換被拒絕的藥品,不得影響招標人的臨床用藥。
(3)招標人如果發現藥品存在質量問題(有當地藥檢部門的檢驗報告),有權在其它入圍藥品中選擇替代藥品。上述決定必須在 日內報衛生行政部門備案。
第七條 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
(1)自招標人收到合同項下最后一批配送藥品后,按規定結算時間招標人應付清全部價款。招標人和投標人可根據不同的結算條件協商確定中標藥品價格優惠比率。該優惠比率在合同執行過程中不得變更。
(2)招標人按月與投標入結算到期價款。
(3)招標人按照藥品購銷合同規定的方式,同投標人結算價款。
(4)投標人應向招標人提交對已交易藥品的發票和有關單證以及合同規定的其他義務已經履行的證明。
(5)結算時間為招標人在收到投標人配送的藥品售出3個月結算相應價款。
第八條 本合同解除條件:
(1)違約終止合同:
①發生下列情況招標人在采取補救措施不受影響的情況下。招標入可向投標人發出書面通知書,提出部分或全部終止合同:
1)投標人來能在合同規定的限期或招標人同意延長的限期內提供部分或全部藥品。
2)投標人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的其它義務。
3)招標人認定投標人在本合同的實施過程中有嚴重違法行為。
②招標人根據上述規定,終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后,可以購買評標時其他中標品種或入圍品種,并在 日內通知招標代理機構并報衛生行政部門。投標人應對購買替代藥品所超出的那部分費用負責。招標人有權要求投標人繼續執行合同中未終止的部分。
③如招標人未按中標合同的規定按時結算價款,投標人有權要求招標人支付法定滯納金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直至終止合同。
(2)因企業破產終止合同:
如果投標人破產或無清償能力,招標人可在任何時候以書面形式通知投標人,提出終止合同而不給投標人補償。該終止合同將不損害或影響招標人已經采取或將要采取的任何行動或補救措施的權利。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投標人履約延誤:
①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如果投標人遇到妨礙按時配送藥品和提供伴隨服務的情況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將拖延的事實、可能拖延的時間和原因通知招標人和招標代理機構。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在收到投標人通知后,應盡快對情況進行核實。并由招標人確定是否酌情延長交貨時間以及是否收取違約金或終止合同。延期應通過修改合同的方式由雙方認可并重新簽署。
②如投標人無正當理由拖延交貨,將受到以下制裁,加收誤期賠償費和/或終止合同。
(2)誤期賠償:
①除本合同第十—條第一項規定的情況外。如果投標人沒有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配送藥品并提供伴隨服務,招標人應從價款中扣除違約金而不影響本合同項下的其它補救辦法。
每延誤一周的違約金為遲交藥品價款的5%,直到交貨或提供服務為止,一周按 日計算,不足 日的按一周計算。違約金的最高限額是合同總價的10%,一旦達到違約金的最高限額,招標人可以終止合同。
②投標人在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應盡的交貨義務。
(3)招標人履約義務
①招標人必須無條件采購本合同項下的中標品種。投標人無違約行為,招標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采購其它品牌的藥品替代中標品種。
②招標人應完成中標藥品合同采購量的采購。如在本合同規定的采購周期內合同采購量未能完成,則應順延到下一個采購周期繼續采購,直到合同采購量全部完成。
③招標人須按照合同規定指定結算銀行及時結算價款。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結算銀行的正常結算行為。
④招標人必須要求投標人按實際成交價格如實開據發票,并如實記帳。
⑤如招標人不履行上述合同義務,將受到以下制裁:支付法定滯納金和/或終止合同。
(4)不可抗力。
①因不可抗力而導致合同實施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不應該承擔誤期賠償或終止合同的責任。
②本條所述的“不可抗力”是指那些受影響方無法控制、不可預見的事件,但不包括故意違約或疏忽,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戰爭、嚴重火災、洪水、臺風、地震及其他雙方商定的事件。
③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受影響方應盡快以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的情況和原因通知簽約方。受影響方應盡實際可能繼續履行合同義務,以及尋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響的其他事項。不可抗力事件影響消除后,雙方可通過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達成進一步履行合同的協議。
第十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調解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其它約定事項:
(1)采購周期:自簽定合同之日起,12個月。
(2)批次采購合同:網上簽發的批次采購合同是最終藥品購銷合同的組成部分之一。
(3)其他義務:
①招投標雙方同意,凡在成交目錄中的藥品,按公布的中標價通過吉林省海虹藥通醫藥電子商務平臺(JLMFC)進行交易,不以其他方式進行交易。
②招投標雙方都嚴格為吉林省海虹藥通醫藥電子商務平臺(JLMEC)的相關信息進行保密。
③招投標雙方均認可網上交易這一采購形式,并認可吉林省海虹藥通醫藥電子商務平臺(JLMEC)的交易數據對雙方具有法律效力。
④配送,配送由投標人或投標人委托的藥品批發企業及分配送商負責。每次配送的時間和數量以招標人的采購計劃或合同為準,急救藥品的配送不應超過4小時,一般藥品的配送不應超過24小時。配送時應提供同批號的藥檢報告書。招標人通過吉林省海虹藥通電子商務平臺(JLMZC)、根據用藥計劃向投標人的配送商發送批次采購計劃,投標人據此配送。投標人每次配送的時間和數量必須嚴格按照招標人發送的批次采購計劃執行。
⑤伴隨服務:
(1)藥品的現場搬運或入庫。
(2)提供藥品開箱或分裝的用具。
(3)對開箱時發現的破損、近效期藥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裝藥品及時更換。
(4)在招標人指定地點為所供藥品的臨床應用進行現場講解或培訓。
(5)其他投標人應提供的相關服務項目。
(6)如果投標人對可能發生的伴隨服務需要收取費用,應在報價時予以注明。
⑥合同修改:除了雙方簽署書面修改協議,并成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況之外,本合同的條款不得有任何變化或修改。
第十二條 招標人、投標人在藥品集中招標采購中,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藥品集中采購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自覺服從行政管理部門的監督管理。
第十三條 招標人(醫療機構)按采購合同的規定采購藥品,按約定時間付款,不得另設附加條件。
第十四條 本合同可由招標人代理人持招標人的委托代理協議,以招標人的名義與投標人簽訂。
第十五條 本合同在使用中必須附有中標通知書,否則無效。
第十六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招標人:(章):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招標人:(章):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鑒證意見:_________________
鑒證機關(章):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