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租賃合同書參考(通用19篇)
車輛租賃合同書參考 篇1
現有賣車人_______________將壹輛原車主___________的__________,車牌______________,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________,車架號____________________,登記日期為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保證不是被騙、被盜車輛,轉讓給新車主___________使用。雙方協定此車在公歷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時_____分前所發生的一切交通事故或違法行為與新車主__________無關。此車在公歷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時_____分后所發生的一切交通事故或違法行為與賣車人、原車主無關。
同意買車人一次性支付_____________元給賣車人。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賣車人:___________________新車主: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時間: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簡單版汽車租賃合同
甲方(出讓方):身份證號:
乙方(受讓方):身份證號:
上列雙方經共同協商達成以下車輛轉讓協議,希望雙方共同遵守不能違約.
一、甲方將自己實際所有的車,車輛轉讓給乙方。
二、轉讓車款價格為人民幣元,計為元整,此車款在雙方簽字后一次性付清。
三、該車乙方在辦理過戶時,過戶費由乙方承擔,過戶時甲方予以協助辦理轉戶手續。
四、該車自實際交付給乙方之日起,該車以后所需費用(包括養路費、年審費及保險費)均由乙方負責購買,另甲方在簽定此協議后把道路運輸證交給乙方。
五、本協議簽訂前,該車所發生的有關糾紛及債務和交通事故、違章罰款由甲方負責。本協議簽訂后,該車所發生的一切糾紛及債務交通事故、違章罰款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六、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轉讓價款且甲方向乙方交付轉讓車輛后,車輛的風險即轉移至乙方。
七、因雙方交易車輛為舊機動車車輛,故乙方在簽定本協議時已經對車身及發動機工作狀況進行了檢查并確認該車狀況良好。
八、該車自實際交給乙方之日起所發生的交通事故及違法活動均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九雙方不得違約,不得對成交金額提出異議,不退車及車款。
十、爭議解決: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的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后即生效。本協議書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20__年_月_日
車輛租賃合同書參考 篇2
甲方: 聯系電話:
乙方:_______________公司 聯系電話:
根據《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按照公平公正誠實守信的原則,雙方友好協商,就車輛租賃事宜達成一致簽訂本協議。
1、甲方將 轎車一輛租賃給乙方,車牌號為 ,發動機號為 ,租賃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租賃汽車為甲方無償提供,乙方承擔租賃期間的油費、維修費,否則,甲方有權收回車輛,并視為乙方違約。
3、簽訂本協議后,甲方須將租賃車輛的行駛證、機動車保險證、車輛購置附加費等原件提供給乙方,乙方應妥善保管,如有丟失,乙方應賠償相應的損失。
4、在租賃期間,乙方有權合理安排和管理車輛的義務及做好車輛維護保養,車輛的維修保養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在租賃期間,乙方不得將該車買賣、抵押、質押,不得擅自變動、添改租賃車輛任何部位或部件。
5、在租賃期間車輛應按乙方要求進行保險,保險費由甲方交納,其他如燃油費、養路費、年檢費等費用由乙方承擔。如因租賃車輛發生交通違章和事故等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承擔,由此引起的債權、債務亦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涉及到保險公司承包范圍,甲方需無條件配合乙方)。
6、租賃期間如發生車輛丟失由保險公司承保后,乙方須將全部賠償款交給甲方,若因不可抗拒因素發生時,雙方以協商為原則處理。
7、乙方在租賃期滿時,應及時地將車輛交還給甲主,交換時的車輛應運行良好。
8、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備注:
甲方(簽字): 乙方(章):
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車輛租賃合同書參考 篇3
出租方: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秉持友好精神,甲乙雙方經共同協商,約定由甲方向乙方提供車輛租賃服務,雙方明確權利義務如下:
一、租賃車輛及期限:
1、基本信息:車型:_____,車牌:______,數量:_____部,出廠年月:20__年__月__日。
2、租賃期限:自20__年__月__日起至20__年__月__日止。其中試用期為_____個月,即自20__年__月__日起至20__年__月__日。
3、若租期內需變更租賃車輛的,經雙方協商后確定,租賃費用和要求不變。
二、租金及費用
1、租金及費用標準
(1)自20__年__月__日至20__年__月__日止,租金為每月RMB_____元;
2、加班費用計算
上述加班費用以半小時為計算單位,不滿半小時按半小時計算。每次使用車輛(出車)按「派車單」或「車輛使用登記本」上乙方人員和甲方司機共同簽名確認的使用時間為準,計算加班時間及費用。工作時間每周一至周六,每日從___:__至__:__,(周六若無特別通知,車輛可在家待命),上下班途程不計作加班,個別情況乙方可提前要求提早或延后車輛使用時間(如:公司集體活動,高管日常接送),但每日仍以小時為標準計算,在此時間內的車輛使用不計加班時間。
3、支付方式
甲方應每月__日前與乙方核算確認前使用月度的費用情況,并向乙方提供足額、真實、合法有效的發票,乙方在收到發票后__個工作日內將前使用月度的租金及加班費用匯至甲方指定帳戶,甲方賬戶信息:
三、雙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義務
1、擁有租賃車輛的所有權。
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期、按時繳納租金及相關費用。
3、甲方應隨時保持租賃車輛車況良好、處于可用與整潔狀態,并保證各種行車證件及相關手續的齊全,有效。
4、甲方負責租賃車輛的養路費,車船使用費,車輛附加費,年檢費,保險費(包括但不限于車損險、盜搶險和第三者責任險),維護保養,違規罰款肇事責任以及車體本身所產生的一切費用。
5、甲方負責交通事故的處理,并按保險公司規定辦理各種理賠手續。
6、車輛租賃期間,甲方保證擁有出租車輛的所有權。
7、合同期內,甲方車輛逢檢修,更換部件,處理交通事故,駕駛員學習,病事假等,應提前一天通知乙方,并為乙方提供臨時駕駛員或同等規格的備用車輛。合同期間如出現不可抗力原因導致甲方無法提供車輛的,按日停止計算租車費用,并在租金中相應扣除。
8、甲方應自行與其提供的駕駛人員簽訂勞動合同,支付勞動報酬,按照國家規定支付社保;如因服務需要甲方人員佩戴乙方標志,亦不代表承認該工作人員為乙方員工。在服務過程中,甲方應自行保管其工具及其他財物,在服務過程中受到人身損害或財產損失的,由甲方或甲方人員自行負責,乙方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
(二)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根據本合同的約定享有車輛的使用權。
2、乙方負擔租賃車輛的過路過橋費,以及正常使用所產生的停車費。
3、租賃車輛的駕駛員由甲方派出,工資、誤餐費及出差之加班費由甲方支出,車輛租賃期間甲方派出之駕駛員應服從乙方的工作以及時間安排、盡職盡責,否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更換駕駛員,乙方要求甲方更換駕駛員需提前二天提出,以便甲方進行安排;如甲方未能按時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服務,或提供的服務有瑕疵,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改進;若因甲方司機違反交通法規,或因其它故意或過失行為導致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乙方人員或財產損失的,甲方應負責賠償。
4、租賃車輛為辦公生活用車,嚴禁使用車輛進行違法活動,運送易燃、易爆物或競賽使用,乙方應愛護車輛,因乙方人為因素造成車輛損壞,乙方負責賠償責任。
5、租期結束后按時歸還租賃車輛使用權,如乙方逾期歸還使用租賃車輛的,則租金以每日=月租金_12月/365日計算。
四、其他條款
1、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加蓋公章之日起起生效,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雙方應認真履行本合同,不得違約,一方違約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守約方數額為一個月車輛租金的賠償金。
3、甲乙任一方欲變更、終止或解除本合同,須經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方能有效。
4、本協議若有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可用書面形式進行修改和補充,經修改或補充形成的文書視為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5、凡因本合同發生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應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公章):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20__年__月__日
車輛租賃合同書參考 篇4
出租方(甲方):
身份證號:
地址:
承租方(乙方):
身份證號:
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規定,為了明確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就甲方名下的出租車租賃經營有關事項,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如下合同:
一、車輛出租:
1、甲方自愿將其擁有的牌汽車,牌照號碼:,租賃車輛型號:,牌照:,車輛發動機號,車輛大架號:,制造廠家:,出租給乙方使用。甲方應當于本協議訂立之日起2日內向乙方交付車輛,同時還應交付行駛證、購置稅繳納證、已付保險憑證、隨車工具。
2、車輛的產權和經營權歸甲方所有,由乙方租賃經營,雙方與本協議簽訂后雙方共同辦理工商登記的變更,變更產生的費用由承擔。
二、租賃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個月。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數額為每月元,共元。乙方應于接車時向甲方支付第一度租金元,以后租金采用先交后使用的方式向甲方支付,即應在上度合同到期前1個月付清下度的租金。
2、支付租金同時乙方還應支付元租車押金,在雙方簽訂合同之日乙方支付甲方元,剩余元在年月日支付完畢,有租賃期內,乙方如有違約和其他責任扣款的,在雙方明確責任后,甲方有權從押金中扣除;合同終止后,如乙方無違約和其他扣款的,甲方應全額退還乙方的押金。
四、甲方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1、甲方應保證車輛手續齊全,包括行駛證、購置稅繳納證、交強險等各種行車手續;如因甲方辦理手續不全導致使用車輛過程中被有關部門查處,相關責任由甲方承擔,如因此耽誤乙方使用車輛,應根據實際向乙方賠償損失。
2、甲方應保證出租車輛不存在抵押、查封等影響乙方正常使用的情形,如有以上情形或甲方對車輛的權利存在瑕疵的情形,并影響乙方使用時,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租金數額10%的違約金,乙方有權解除協議。
3、如甲方在租賃期內出賣車輛,甲方應當向購買人聲明本協議的,本協議對購買方繼續有效。乙方不主張優先購買權,但甲方應向乙方告知出賣事宜。
4、甲方必須按規定時間繳納保險費(最低約定險種及保額為交強險、車損險、第三者責任險100萬元)、運管費、管理費、稅費,并將相關繳費憑證隨車交給乙方;如不按時繳納以上規費的,造成租賃車輛被扣、被罰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5、乙方必須持有效的駕駛證、從業資格證、服務證等證件上崗駕駛車輛,并服從交通管理部門管理;如不按交通法規合法經營,由此造成的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各種證件的年審(檢)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6、乙方必須按時負責營運車輛、證件的年審和季審,并承擔相應的費用;如造成車輛證件、牌照遺失的,由乙方負責補辦,并承擔一切費用。
7、乙方在租賃期內應當妥善保管、規范使用租賃車輛,按車輛生產廠商的養護要求保養維修租賃車輛,履行繳納國家或地方規定車輛規費的義務,并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租賃車輛的年審費、燃油費、過路過橋費、停車費、車輛清潔費、裝潢費、維修保養費等所有費用。
8、乙方必須愛護車輛,保持車內外清潔衛生;車輛必須在每6000公里數內更換新機油與三濾一次,費用由乙方承擔,如發現超出公里數更換(未更換)機油的,造成車輛損壞由乙方承擔后果。
9、乙方必須承擔營運車輛的日常維修,按規定時間對車輛進行二級維護,并負責蓋章和費用;車輛須大修、做三保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修理期間月租金照交。
9、乙方不得隨意改變營運車輛的應有設備、顏色、字樣,不得將營運車輛轉包、轉借他人行駛,不得將營運車輛作任何抵押、轉賣;甲方如發現上述情況,有權隨時收回承租的車輛,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10、因乙方或乙方所聘駕駛員違章駕駛、酒后駕駛、機械故障、事故逃逸等原因發生的交通事故,導致保險公司以此理由拒絕理賠的,均由乙方承擔100%的事故賠償責任和甲方的經濟損失。
11、車輛在乙方占有、使用期間中所產生的安全、經濟、政策等相關風險(包括但是不限于車輛毀損、滅失、以及造成乙方或者第三方人身、財產損失等風險),由乙方自行承擔,在車輛發生損壞時,如保險賠償金不足以將車輛修復至可使用狀態,乙方應承擔補足責任并承當車輛實際維修費30%的折舊費,由此導致甲方遭受利害關系人或者有關國家機關追訴而遭受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12、在乙方占有和使用租賃車輛期間及所欠甲方債務未清償完畢之前,乙方使用租賃車輛發生交通違法應及時接受處罰,并承擔由此產生的罰款、扣分、車輛無法過戶等相關違法車輛不能過戶等責任。如本合同項下租賃車輛由乙方指定內部人員或者外聘駕駛員駕駛,乙方應與該駕駛人員簽訂安全及違法責任書或協議,并詳細記錄該駕駛人員的駕車時間備查,督促該駕駛人員遵守交通法,并在規定時間內接受處罰。如由此引起的車輛違法罰金、滯納金、車輛停駛擱置以及年檢擱置的租金及保險賠付損失,不論該駕駛人員是否接受處罰或離職,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13、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時間和數額足額支付租金。在乙方不按約定時間足額支付租金時,應按照遲延履行部分租金的每日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遲延支付超過30日,甲方有權解除協議。
14、乙方應當妥善保護車輛,定期保養,相關費用由乙方負擔。在租賃期滿或按照本協議約定解除協議向甲方交還車輛時,應當使車輛符合使用后的狀態,玻璃、隨車工具等應完整有效。
15、出租期間,車輛正常使用造成的損壞,由乙方負責修理,租賃期滿后繼續使用或占用車輛,乙方應繼續承擔租賃車輛的保險費用,并交由甲方予以投保。乙方須按本合同約定的租金金額及支付周期向甲方支付租金。否則,一切風險和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16、在租期內,如甲方車輛發生買賣,乙方不得干涉甲方買賣;但甲方需要退還乙方保證金及到期油費補貼,否則視為甲方違約。
五、租賃期滿:
1、租賃期屆滿時,本協議終止,如乙方不再租賃,應在租賃期屆滿時按本協議約定的條件向甲方交還車輛,并無條件配合甲方辦理工商登記的變更。如乙方繼續租賃,雙方應協商重新訂立協議。
2、租賃期屆滿,雙方沒有對繼續租賃達成協議,乙方不向甲方交還車輛時,除按照本協議約定租金標準的2倍賠償甲方損失,如需訴訟解決時,乙方還應承擔按規定標準計算的律師代理費。
六、協議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協議。
2、如車輛在出租期限內達到報廢年限或報廢里程被強制報廢時,本協議解除,乙方按照實際使用期限支付租金,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3、在依據本協議單方解除協議時,解除協議方向另一方發出解除協議通知到達對方聯系地址之日視為協議解除生效日。協議解除時,乙方不向甲方交還車輛時,除按照本協議約定租金標準的2倍賠償甲方損失,如需訴訟解決時,乙方還應承擔按規定標準計算的律師代理費。甲方不接收車輛時,乙方可以向公證機關提存,提存時的車輛狀況視為符合協議約定的交車狀況,并有甲方承擔相關費用。
七、爭議解決方式:因本協議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協商解決,也可到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生效及其他約定:
1、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確定。
2、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3、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見證人執一份。
附:車輛交接單
甲方:乙方:
聯系方式: 聯系方式: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車輛租賃合同書參考 篇5
甲方:
乙方:身份證號碼:
經雙方協商一致,就甲方租用乙方車輛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車輛及用途
甲方租用乙方的車牌號為:的車輛作為單位用車,用途為日常工作、或差旅使用。
二、租賃期限及租金
租賃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甲方以支付乙方燃油補貼,承擔日常維修保養費用作為租金;以上費用總計不得超過人民幣元(大寫:)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工作出車期間,服從甲方對于車輛管理的各項要求。
2、甲方承擔車輛租賃期內的ETC等過橋過路費,長途油費。
3、乙方作為員工在工作出車期間,因乙方故意或重大過失導致交通事故發生并造成他人財產損失,甲方有權對乙方予以追償。
4、甲方不承擔非工作用車期間或未經甲方同意將車輛開出,導致發生交通事故的一切責任。
5、甲方不承擔在工作出車期間所產生的間接費用(如車輛折舊費用等)。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安排工作出車。
2、乙方承擔車輛除甲方承擔費用外的其他費用。
3、在工作出車期間,乙方因自身故意或者重大過失導致交通事故并造成他人財產損失的,應承擔連帶責任。
4、乙方承擔非工作用車期間或者未經甲方同意將車輛開出,導致發生交通事故的一切責任。
5、乙方承擔在工作出車期間因交通違章所產生的處罰。
五、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向有管轄權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雙方蓋章簽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日期:年月日
車輛租賃合同書參考 篇6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保障各方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友好合作而實現雙贏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自駕旅游車輛租賃業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自駕旅游車輛
甲方向乙方提供自駕旅游車輛為:
1.品牌:____________________。
2.型號:____________________。
3.顏色:____________________。
4.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
5.新舊程度: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租金及押金
租金為每臺每天人民幣_____元整(大寫:_____),不包括節假日租車價格。
押金為人民幣_____元整(大寫:_____)。
第三條 支付方式
租車租金及押金在租車時一次性付清。
第四條 合同期限
_____個月,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五條 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在需要使用車輛時,必須注明乘客人數、用車要求、使用天數、送車地點等以電話或傳真方式通知甲方,以便做好預訂工作。
2.乙方如無特別要求,一般預定只保留至約定時間延后_____個小時;節假日期間,須提前_____小時向甲方交納所訂車型及所租用天數的租車預訂金(預訂金不少于租金的_____%),如乙方未按約定提車,甲方不退還預訂金,預訂金不計利息。
3.乙方因故取消或更改預訂,平時須提前_____個小時以傳真方式通知甲方,節假日須提前_____個工作日以傳真方式通知甲方,否則視為有效預訂。
4.乙方的任何預訂在甲方未確認或已確認但乙方未向甲方繳納預訂金的情況下對甲方均無約束力。
5.節假日(指元旦、春節、五一勞動節、十一國慶節)預訂須提前_____個工作日辦理預訂手續。
節假日期間價格按協議同比上浮_____%-_____%不等,(依據當時甲方規定的市場價以電話或傳真為準)。
6.甲方在接到乙方的預訂后,根據乙方要求,在離甲方辦公地點_____公里內免費將車輛送至指定地點。
7.乙方代為辦理租賃手續的車輛應按甲方租車標準嚴格審核租車人的資料,按甲方要求填寫租賃協議書并提供擔保。
第六條 租車優惠
1.乙方人員在甲方租車可享受價格優惠、優先辦理、租車緊張時優先安排等服務。
2.乙方租車累計積分達____分(1分每元),可享受一次免費機場接送,享用完此優惠,重新累計。免費接送機路線指____市區____機場及市區之間。
第七條 結算方式
甲方在協議價格基礎上為乙方代收超額部份,乙方憑甲方確認的車輛預訂傳真件與甲方財務部門核算,月底雙方核對無誤后,甲方將此超額部份轉帳至乙方指定帳戶,服務費按標準扣除____%稅金。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違反本協議約定,或無故終止協議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按協議法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2.在協議有效期內,若無不可抗拒因素發生,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終止協議,終止協議方視為違約。
3.違約金的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陳述和保證
1.甲方向乙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1)其是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法人。
(2)其有權簽署本協議并全面履行其在本協議中的義務。本協議在正式簽署后對該方有效且具有約束力,另一方可根據本協議行使其權利和利益。
(3)該方已獲得其履行本協議項下義務所必需條件以及采取履行本協議的一切其他行動。
(4)本協議的簽署將不會導致該方違反對該方有約束力的合約及適用法律。
2.乙方向甲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1)其是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法人。
(2)其有權簽署本協議并全面履行其在本協議中的義務。本協議在正式簽署后對該方有效且具有約束力,另一方可根據本協議行使其權利和利益。
(3)該方已獲得其履行本協議項下義務所必需條件以及采取履行本協議的一切其他行動。
(4)本協議的簽署將不會導致該方違反對該方有約束力的合約及適用法律。
第十條 補充與變更
本協議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協議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協議解除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協議;任何一方均可以以書面形式提前____日通知對方解除本協議,協議自通知到達之日解除。
第十二條 法律適用與糾紛解決方式
1.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2.本協議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協議無法履行的,雙方應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3.本協議各方當事人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雙方約定,凡因本協議發生的一切爭議,當和解或調解不成時,選擇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生效條件
本協議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協議上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式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車輛租賃合同書參考 篇7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簽訂地點: 合同履行地: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簽訂時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權利及責任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車輛類型、期限、租金標準及交納方式
1.出租方將 牌汽車 輛,車輛號牌 ,從 年 月 日時起租賃給承租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時止,租賃期共 年 月 日 小時。
2.車輛每天租金 元,每天(按24小時計)行駛不得超過 公里,超出部份每公里租金 元,超時部份每小時租金 元,超出6小時媽以一天計算。
3.車輛每月租金_________元,每月(按30天計算如使用不足30天按30天結算)行駛不得超過8000公里,超出部份每公里租金________元,超出月天數按每天租金_____元。
4.承租方接收租憑車輛時一次性支付出租方使用車輛天數的全額租金。
5.承租方接收租賃車輛時向出租方預付押金、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預付的押金在車輛歸還時可抵扣違章押金20xx至3000元,違約金及依照本合同約定由承租方應承擔的其它費用。
6.承租方租期在一個月以上的,每月按簽訂合同日期向出租方預付下月租金,逾期二天未交付租金的視為違約。
第二條 出租方權利和責任
1. 向承租方提供的租賃車輛必須各種證照,規費繳訖齊全有效并符合我國法規對機動車輛上路行駛的各項規定。
2. 應在本合同簽訂完成及收到承租方足額租金與押金后將租賃車輛交付承租方按合同約定方式使用。
3. 有權在租賃期間對車輛的使用情況實施監督并在下列任一情況發生時隨時隨地收回被租車輛,將不予退還押金,并追究承租方法律責任,經濟責任。
(1)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承租方不得用租賃車輛從事營業性活動,不得將車輛轉租、出售、抵押、不得將車輛交與無證人員駕駛。
(3)承租方從事其他有損出租方合法權益的活動。
(4)承租方未經出租方書面許可并連續拖欠應付款超過三日。
4. 應在本合同規定范圍內協助承租方處理其因使用承租車輛引發的交通事故和其他責任事故。
5. 出租方有權在本合同期滿后1個星期后且未收到任何的交通處罰單的情況下才退還違章保證金。
6. 承租方在租賃車輛期間因超速被自動抓拍或其它交通違法行為的,承租方不積配合出租方辦理相關手續的,一旦涉及到扣分、罰款等處罰的,出租方將有權不予退還違章保證金。
第三條 承租方權利和責任
1. 有權選擇欲租車輛和決定性簽訂本合同。
2. 于合同規定的租賃時內擁有承租車輛的使用權。
3. 對承租車輛前已存在的車輛操作和責任不承擔維修和賠償義務。
4. 承擔車輛租賃期間的燃料費、過路費和過橋費、停車和保管費、違章處置金等費用。
5. 在租賃車輛使用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因違法、違規、違章或其他事故造成的民事及刑事法律責任或處罰,由承租方自行承擔,同時,還應承擔給出租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6. 在簽訂本合同后,承租方若將承租車輛交與第三方使用,必須承擔由此引發的所有相關責任及給出租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7. 承租方若遺失所租車輛的證照,應承擔補辦費用人民幣1000元。
8. 如需續租車輛,須在本合同期滿意前向出租方辦理續租手續,若合同期滿未辦理續租手續,逾期二天(含二天)未交還車輛,除應交納逾期期間的租金外,另支付逾期租金200%的違約金,逾期三天以上,仍未與出租方辦理續租手續,出租方將向有關部門報案由此產生的后果及一切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9. 承租方在租賃車輛期間因超速被自動抓拍或其它交通違法行為的,由承租方承擔一切責任。
第四條 租賃車輛維修、保險及損傷賠償條款
1.如無其他約定,出租方應承擔租賃車輛的正常維護和保養并負責車輛按期檢審。
2.承租方承租期間超過一個月,應在承租車輛每使用5000公里或車輛檢審期,到出租方指定地點進行保養和檢審,承租方不按要求進行保養或檢審給出租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3.承租方接收車輛時應仔細檢查車輛狀況,車輛一旦離場,車況即以離開時《租賃車輛交檢表》為準。承租方在租賃期間應正確使用所租車輛,在每天 使用車輛時應例行檢查水、氣、油等情況,行駛中注意相關儀表指示,若車輛出現異常,故障應檢查排除或停用并通知出租方共同解決,未經出租方許可,不得自行維修,否則由于操作不當或擅自維修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4.出租方在租賃車輛時,造成交通事故及其他事故的,承租方必須向出租方支付保險公司對受損車輛免賠部分與車輛折舊費,車輛加速折舊費相當于事故車輛核定修理費的30%,由于承租方原因造成保險公司拒賠或免賠,則所有事故損失及相關修理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5.以上情況下,造成車輛停駛修理的,修車時間按租車時間計費,由承租方承擔車輛停駛費。
6.除不可抗力外,在承租期間承租方所租車輛若發生被盜、被騙、報廢或其他形式的損失,在責任人或保險公司賠付前,承租方必須在一個月內賠償出租方車輛損失,車輛損失費的計算方法為車輛購買價(含量購置稅費)扣除使用年限折舊費,在承租方賠償出租方后,承租方有權獲得責任人或保險公司賠付的車損款項。
第五條 擔保人條款
1. 承租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提供擔保人的,擔保人應提供身份資料、擔保憑證,經出租方考查同意后,擔保人須簽字認可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履行擔保責任。
2. 擔保人就承租方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行為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及任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六條 違約責任及爭議解決方式
1. 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導致合同不能履行,都應向另一方付合同未履行的部份租金的50%作為違約金,同時還應承擔自身損失部分。
2. 本合同履行中若發生爭議,雙方應首先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其他約定條款
1.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一份,附件一、二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如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必須經雙方達成書面協議。
附件一: 承租方須知
1. 承租方必須是法人或年滿18周歲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合法公民。
2. 承租方必須出示自己的身份,法人證明或相關產權證明,同時承租方指定的駕駛員應出示駕駛證,出租方有權辦理相關核查手續。
3. 承租方指定駕駛員應已掌握車輛操作和駕駛技能,出租方一般不作駕駛操作介紹指導。
4. 承租方只能在云南省界內使用所租車輛,如需超出,必須取得出租方書面許可,否則,承租方承擔相關一切責任,并處以1000-5000元罰款。
5. 車輛租期以24小時為一個租賃日,租期超過6小時即以一天計算,不足一天的按小時計算,則每小時加收租金的10%,以此類推,月租按30天一個租賃月。
6. 承租方不得將承租車輛作為教練車或進行場地、極限測試及破壞性駕駛,否則須承擔相應責任并交付出租方5000元的違約金。
7. 承租方不得拆換承租車輛上的設備零件或更改車輛儀表讀數與出廠標記,否則將交付出租方20xx-9000元不等的違約金。
8. 承租方使用的燃料必須符合車輛的要求,汽油車必須使用93#及以上標號的無鉛汽油,否則造成的損壞完全由承租人負責。
9. 承租方應自己仔細閱讀汽車租賃合同及附件并完全理解。(注:保險公司報案電話區號+)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車輛租賃合同書參考 篇8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X公司
基于甲乙雙方高度信任基礎上,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允許的范圍內,甲乙雙方簽訂如下協議:
一、甲方為乙方員工,為了方便服務于公司,乙方同意甲方私人車輛用于為乙方辦公使用,并僅限甲方使用。甲方為乙方提供設備齊全、車況良好、運行安全可靠、證件齊全的車輛,車輛基本情況如下:
二、甲方在使用私人車輛為乙方辦公期間,所產生的費用(包括維修保養費、保險費),以及由上下班路程上產生(燃油費用、停車費、過路費)等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提供相關正規發票,實報實銷。
三、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租用甲方車輛期間,不承擔甲方車輛在租賃期間內所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責任的經濟損失,以及甲方在行駛過程中違章罰款等。
2、甲方不得私自再將車輛轉租、轉借或抵押他人,由此產生的非法行為由甲方負責。
四、車輛保險
乙方負責如下保險費用:第三方責任險,車輛損失險,全車盜搶險、玻璃單獨破碎險、自燃損失險、不計免賠險、無過責任險、車身劃痕險等。甲方可自愿購買其他險種,費用由甲方自理。
五、合同解除
本合同在甲 、乙雙方雇傭關系解除時,或車輛狀況導致車輛無法正常使用時,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七、爭議的解決
有關合同的一切爭議,雙方經協商解決未能達到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起訴。
八、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車輛租賃合同書參考 篇9
租 賃 方: (簡稱甲方) 出 租 方: (簡稱乙方)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方和乙方權利與義務關系,就乙方向甲方出租 ,車牌號: ,作為甲方單位公用車輛,本著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標的
乙方向甲方提供合同要求的車輛,做為甲方單位公用車輛,以按本合同相關規定合理、合情使用。
二: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甲方根據乙方每月提供的費用報銷依據,予以報銷相關車輛費用。
2:任何時候不能要求乙方從事違反《交通法》及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行為。
3:甲方不因租賃車輛而需承擔乙方履行本合同義務過程中產生的任何交通安全責任。
4:甲方因公需他人使用合同標的的情況,需取得乙方同意方可使用。
(二):乙方責任
1:根據本合同,乙方所提供的合同標的必須符合國家相關技術要求,保證租賃車輛證件齊全,車況良好。
2:乙方因公用車,必須符合甲方單位相關規定,及時上報用車緣由及最終用車情況,以資報銷因公費用。
3:乙方負責租賃車輛的季檢、年審、輪胎、維修、稅金、運管費、管理費、保險等費用。
4:乙方應明確責任相求,嚴禁報銷非因公用車而產生的相關費用。
5:在合同履行過程中,乙方負責車輛行駛安全及相關責任,包括乘車安全。如有任何意外或事故發生,造成乘客人身傷害、財產損失、車輛事故等,乙方負完全責任,甲方可提供必要協助。
三:因公費用結算
1:甲乙雙方使用合同標的,必須符合甲方單位相關行政規定,因私使用合同標的而產生的一切費用、事故等,與甲方單位無關,雙方可同過相關司法程序自行解決。
2:甲方按照/月(大寫: )支付乙方車輛費用。
四:租賃期限
從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滿后,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擁有續約優先權,并可根據實際需要進行調整和增減,乙方應給予支持。
五:違約責任
1:乙方嚴格按照甲方單位相關規定因公使用合同標的,未經允許而使用標的的,甲方一律不予以報銷相關費用。一經發現有虛報費用的,甲方有權處理相關費用三倍罰款,并本合同立即終止。
2:合同履行期間,甲方單位不得無故不報銷合規的相關費用,如有此情況的發生,乙方有權要求予以報銷,同時可要求甲方單位支付本次費用百分之五的違約金,乙方有權要求本合同是否繼續履行。
六:其他約定
1、如雙方有任何一方在合同有效期內單方面無故解除本合同,必須提前15天通知對方。
2、如由于政府相關單位明文禁止私車公用或因不可抗因素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時,取得有關證明之后,雙方友好終止本合同,互不追究責任。
七:合同生效條件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日起生效。
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及地方法律、交通法規等不符時,以相關法律規定為準。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簽訂的補充條款及協議,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如雙方協商無法解決可向合同簽訂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車輛租賃合同書參考 篇10
承租方:
出租人:
一、出租人將___輛___車租給承租人使用,車號分別是:
二、租期為___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每車每月為元,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月結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收費。所用燃料由承租人負責。
四、承租人租用的汽車只用于__________。承租人只有調度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人司機負責。
五、承租人要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在退租時車輛如有損壞,應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修復期照收租金。因出租人所派司機駕駛不當造成損壞的由出租人自負,如果致使承租人不能按合同規定正常使用租賃車輛,承租人不負擔不能使用期間的租金,出租人應承擔每日租金等額的違約金。
六、違約責任。出租人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將按未運輸期限租金額賠償承租人。承租人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加罰一天的租金。
七、其他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協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規定辦理。
八、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正本一份。
出租人:(蓋章) 承租人:(蓋章)
簽約時間:
簽約地點:
車輛租賃合同書參考 篇11
出租方: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
一、租用車輛狀況
詳見本合同的附件《汽車租用登記表》和《車輛交接單》
二、租用期限及租金的交納
詳見本合同的附件《汽車租用登記表》
三、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所租車輛,已收取的款項在計算所有損失后多退少補。
(1)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承租方將所租用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3)從事其它有損出租方車輛合法權益的活動。
(4)未經出租方書面許可連續拖欠應付款超過3日。
在以上情況下給出租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承租方應作相應賠償。
2.不承擔租用車輛于租用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4.出租方應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額抵押金之后,將所租用車輛交付承租方,收款日期以支票到帳或收到現金之日為準。
5.提供車輛應當適用,行駛證、養路費齊全有效。
四、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自主選擇欲租車輛。
2.于租用合同規定的租用時段擁有所租用車輛的使用權。
3.對租用車輛承租前已有的損傷不承擔賠償、維修義務。
4.按期如數交納租金、抵押金。
5.自行承擔租用期內所租車輛的燃油費用、路橋通過費用。
6.遵守《汽車承租人須知》的義務。
7.租期內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并承擔由于違章、違法肇事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8.承租方必須承擔由于承租方行為帶來的其他經濟損失。
9.協助出租方在租用期內辦理車輛保險事故的定損、理賠。
五、押金條款
1.承租方應于租用合同書簽署之日根據出租方關于押金的規定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抵押金給出租方。
2.出租方應于租用合同書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后,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規定應扣除的費用外,將剩余押金歸還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將押金抵作租金。
六、保險條款
1.出租方已就租用車輛提供相應保險,詳見《汽車租用登記表》)若承租方要求增保其它險種,出租方可代辦手續,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2.承租方應在交通事故發生的24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將在保險事故車輛到達其指定修理廠,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險證明手續,且承租車輛符合《汽車租用登記表》中規定的由出租方進行保險理賠的車輛時,停止計算租用費用。承租人在承租車輛期間若發生車輛被盜、報廢或其它形式的滅失,承租人應負擔車輛滅失之日起至出租方獲得保險公司賠款時止(最長不超過四個月)的車輛租金的40%及保險免賠部分。
3.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險公司拒賠及免賠的所有損失及相關費用由承租人承擔。
4.車輛發生保險事故,承租方應交付車輛加速折舊費及保險公司免賠額。加速折舊費相當于本次事故總維修費的20%,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險公司理賠必須的有關手續,則由承租方負擔全部維修費用及加速折舊費,并承擔保險事件不能賠付的責任。
七、擔保條款
保證人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及附件的義務負連帶擔保責任,擔保期限從保證人簽字之日算起至本合同有效期滿后兩年。
八、違約責任
除重大政策性變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的規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賠償相應經濟損失外,還應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用金額總數20%的違約金。承租方應按雙方簽定的還車時間及時交還租用車輛,每逾期交還一日,除繼續計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違約金。每提前交還一日,在交付日租金20%的違約金后退還該日租金。本合同所指經濟損失,均包括租金損失,租金損失賠償標準按《汽車租用登記表》所列租金標準計算。
車輛租賃合同書參考 篇1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就車輛租用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 本合同為長期合同,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雙方可就租車事宜達成多個具體租車協議。甲方租用乙方車輛時,應提前以書面形式向乙方訂車,并詳細寫明各項用車要求,包括用車數量、時間、路線、價格、結算方式、確認期限要求等在附件中規定。
2、 當乙方接到甲方訂車通知后,應根據甲方要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確認或不確認。一經雙方確認,雙方必須按照要求認真履行各自的責任。
3、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車輛應經公安等部門檢驗年審合格并符合行業標準或合同約定標準,車輛駕駛員應是公安等部門登記在冊的并有豐富駕駛經驗及技能的人員,足額辦理了乘員險、第三者責任險等保險手續,符合交通部門認定的旅游目的地經營范圍的旅游客車。
4、乙方應在車輛使用前向甲方提供如下使用車輛及駕駛員的相關資料:
(1)機動車駕駛證; (2)機動車輛保險單; (3)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 (4)道路運輸證; (5)道路運輸規費繳訖證; (6)山東省營運車輛駕駛人員上崗證書; (7)其它有關資質證明。
5、 乙方在出車前,要認真檢查車輛性能,確保車況良好,保持車輛內外清潔衛生。駕駛員應有良好的服務態度、禮節禮貌和儀容儀表。
6、 司乘、導游等人員要密切協作,共同搞好行車安全工作。不得搭乘無關人員。駕駛員要嚴格按照交通法規駕駛車輛,在行車過程中要嚴格遵守有關規定。對單程行程400公里(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的客運車輛,乙方必須配備兩名駕駛員,每名駕駛員連續駕車不得超過3小時,24小時內駕駛時間累計不得超過8小時。在高速公路上行車時要嚴格遵守小型客車最高時速不超過110公里,大型客車、貨運(行李)汽車不得超過90公里的限速規定。
7、 因乙方的原因發生安全事故、拋錨、漏接、車輛被查扣等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8、 租車費用價格,一經雙方確認后即作為甲方向乙方付款的依據,每 結算一次,并開具發票。乙方在結算時應向甲方提供訂車單復印件和結算單。
9、 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能按照約定時間提供車輛,應提前 日書面通知甲方,并支付約定車費 %違約金。乙方如不能按照約定時間提供車輛,又不及時通知甲方的,應當支付約定車費 %違約金。乙方如不能按照約定數量提供車輛,缺少的車輛視為不能按約定時間提供,乙方負有本項規定的通知義務,并應承擔相應違約金。乙方如不能按照約定時間、數量提供車輛,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還應當賠償經濟損失。
(2)甲方如不能按照約定時間使用車輛,應提前 日通知乙方,并支付約定車費 %違約定金;甲方如不能按照約定時間使用車輛,又不及時通知乙方的,應當支付約定車費 %違約金;甲方如不能按照約定數量使用車輛,不使用的車輛視為不能按照約定時間使用,甲方負有本項規定的通知義務,并應承擔相應違約責任。因甲方不能按照約定時間、數量使用車輛,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還應當賠償經濟損失。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旅游團延誤行程或誤機(車、船)的,乙方應支付約定車費 %違約金;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經濟損失。
(4)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延誤行程,超出約定租車期限的,甲方應當支付超時部分的租車費用,費用標準由雙方協商確定;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經濟損失。
(5)乙方應當對運輸過程中游客的傷亡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傷亡是游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是游客故意、重大過失造成的除外。 乙方過錯造成游客隨車物品損壞的,乙方應當賠償實際損失。 (6)游客中途離開車輛時,導游應當告知游客隨身攜帶貴重物品。因駕駛員過錯造成車內物品丟失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10、免除或減輕責任情況
(1)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協議的,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應當提前3日通知對方,并提供不能履約的充分證據;如不可抗力是在該時限之后發生的,則應當在不可抗力發生后12小時內通知對方,并提供不能履約的充分證據。
(2)損失是由一方自己過錯造成的,對方不承擔責任。
(3)一方違約的,對方應積極采取適當措施阻止損失擴大,否則不得就擴大部分的損失要求賠償;違約方應當承擔對方為阻止損失擴大而支付的合理費用,但以損失可能擴大的數額為限。
11、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合同時如發生糾紛,應本著友好合作的態度協商解決,如不能協商解決,可向東營市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12、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13、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傳真): 電話(傳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車輛租賃合同書參考 篇13
出租人(甲方):
地址:
身份證號:
承租人(乙方):
注冊地址:
營業執照號: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第一條總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本著自愿、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汽車租賃事宜,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租賃物
本合同中所稱的租賃標的物為 汽車,車牌號碼 。(以下簡稱租賃物)
第三條 租賃期限
1.租賃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賃期不得超過租賃物的使用期限,超過部分無效。
2.租賃期滿乙方需要續租的,應當在期滿前日內通知甲方,經協商一致后,雙方辦理續租手續。
3.若甲方在租賃期間轉讓租賃物的,甲方需提前 日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購買權。租賃物轉讓后本合同對新的所有人具有同等的約束力。
第四條租金
1.乙方無需支付車輛租金,但必須雇傭甲方為駕駛員,支付給甲方的工資薪金數額以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內容為準。
第五條雙方責任
1.甲方保證交付乙方的租賃物性能良好,符合道路運輸要求,并具備相關的運營許可手續。如因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乙方人身或財產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
2.甲方保證租賃物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權利或權利瑕疵,負責因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3.乙方負責辦理租賃期間租賃物的各項保險,并承擔相應的保險費及租賃期內的養路費、年檢費、駕駛人員的體檢費等。租賃期內發生的車輛違章罰款、燃油費、過路、過橋費及停車費由乙方承擔。
4.租賃期間,乙方應做好租賃物的日常維護保養,確保租賃物的正常使用功能,租賃物發生故障時,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5.租賃期間因車輛事故或交通事故所發生的費用,除由保險公司支付外,/剩余部分由乙方承擔,但因甲方隱瞞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的事故除外。
6.乙方保證租賃期內按租賃物功能合理使用,保持租賃物的完好,但正常使用造成的磨損除外。
7.乙方在租賃期間不得將租賃物轉租、轉借、轉賣。
8.乙方在租賃期間內經甲方同意后,可以對租賃物進行外觀裝飾或設備添附。租賃期滿后,添附的所有權歸乙方所有,添附物不能拆除或拆除后會對租賃物造成損害的,由雙方協商處理。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乙方有權將租賃物上一切有關乙方所使用的企業標識及注商標標識予以覆蓋或拆除。
第六條 租賃物的交付
1.本合同簽訂后 日內,甲乙雙方共同簽署“租賃物交接確認書”,進行租賃物交接。
2.租賃物交接時,甲方應當向乙方說明當時知道或應當知道的租賃物質量瑕疵,并在“租賃物交接確認書”上標明。
3.租賃期滿后,由甲乙雙方共同約定交接地點,并辦理相關手續進行租賃物交接,簽署“租賃物收回確認書”。甲方對租賃物的毀損有異議的,應當在雙方簽署“租賃物收回確認書”之日起 日內提出,否則視為租賃物完整無非正常損害。
第七條違約責任
1.在租賃期內,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租賃物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應當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2.在租賃期間內,由于乙方使用不當造成租賃物毀損或滅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甲方在租賃期內沒有法定事由任意解除合同的,除應返還乙方剩余租金外,還應當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如因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乙方重大人身、財產損失或無法滿足乙方正常使用需要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3.如甲方怠于履行雙方約定的應由甲方交納的各種保險、交通管理、危險品安全管理等費用的義務,影響乙方正常使用超過日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4.非因乙方原因,租賃物連續或累計無法正常使用超過 日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5.甲乙雙方的勞動合同終止時,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6.任何一方單方解除本合同的,應當以書面通知另一方。
第九條 押金條款
1、乙方應于本合同簽署之日支付押金:人民幣 元給甲方。
2、甲方應于本合同期滿或雙方解除合同后30日內,扣除交通違章罰款數額后,將剩余押金歸還乙方。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
雙方在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無法達成一致的,采取以下 方式解決:
1.雙方均可以訴至方所在地法院依訴訟解決。
2.由 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第十一條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協議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簽字并加蓋印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3.本合同共 頁,一式 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份。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
簽訂日期:
車輛租賃合同書參考 篇14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遵循誠實守信、平等互利、優勢互補、互為依托、互惠互利的原則。就乙方承租甲方車輛之事宜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1、租車線路:
2、租車時間:
3、租車金額(大寫):
4、租車定金(大寫):
5、付款方式:
6、車牌號及司機聯系方式:
7、車輛燃油費用,車輛過橋過路費,車輛保養費用 由甲方承擔。
8、車輛停車費用,司機餐宿費用 由乙方承擔。
9、若無特殊情況,雙方不能隨意改變行車線路和行車時間;若確實需要改變,由雙方協商后才能改變,如由此增加費用,由乙方支付。嚴禁超載,車輛載客不得超過車輛行駛證核定人數,如有超載、超員,造成損失或事故,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必須嚴禁攜帶“三品”上車,由此引起的事故, 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10 、如因乙方原因,提前終止包車,所收費用不退;如因甲方原因,中途撤回包車,則由甲方退還未完成的費用,并支付租車總款的 5% 賠償金;如雙方協商一致,中途中止包車,則退還未完成的費用。若需延長包車,需經甲方同意,并支付相應的費用。
11 、甲方所提供車輛符合運營手續車輛、含車輛承運人責任險,且車內各種設施齊全有效 ,車輛必須按指定的時間及地點準時到達,若因延誤造成乙方的損失,甲方要合理賠償乙方。
12 、甲方委派駕駛技術良好的專職駕駛員,嚴格遵守交通法規。駕駛員在工作時應準時、有禮貌、服務熱情、聽從乙方的合理調度。甲方委派的駕駛員有權利督促車上客人遵守乘車須知。租賃車輛由甲方司機負責保管,乙方無權駕駛所租車輛。
13 、如甲方提供的車輛中途因車輛本身的故障造成拋錨,則由甲方盡快的更換相應的車輛,或雙方協商一致,退還剩余的費用,由甲方或司機在途中為其提供相應的車輛,費用由甲方車輛負責。
14 、甲方應要求駕駛員在途中隨時檢修車輛,若有隱患,應立即解決;乙方應在行駛過程中隨時監督車輛的運行情況,若發現隱患,應立即制止直到安全為止;若駕駛員不聽勸阻,乙方應立即舉報并有權拒絕上車,由此造成之損失,甲方應盡全力協助乙方向駕駛員及所在單位追討。
15 、在行駛過程中,乙方應尊重駕駛員的工作,不能要求駕駛員作不利安全的舉動,不能影響駕駛員的安全行駛,不能強迫駕駛員改變行程等,否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16 、如因其它原因,如塌方、泥石流、堵車、非本車交通事故等人力不可抗拒原因造成行程不能完成或行程延誤,則甲方承擔所需費用的 10% ,乙方承擔所需費用的 90% ,互不追究責任,由雙方協商解決后續事宜。
17 、若因司機或其它第三方原因造成交通事故或其它安全事故,造成乙方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由乙方與車輛所在單位協調處理,如果甲方為其購買了旅游意外保險,則按旅游意外保險相關條例進行賠償,甲方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但甲方可協助處理相關事宜。
18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正本一份。
19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車輛租賃合同書參考 篇15
出租方: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
一、租用車輛狀況
詳見本合同的附件《汽車租用登記表》和《車輛交接單》
二、租用期限及租金的交納
詳見本合同的附件《汽車租用登記表》
三、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所租車輛,已收取的款項在計算所有損失后多退少補。
(1)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承租方將所租用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3)從事其它有損出租方車輛合法權益的活動。
(4)未經出租方書面許可連續拖欠應付款超過3日。
在以上情況下給出租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承租方應作相應賠償。
2.不承擔租用車輛于租用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4.出租方應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額抵押金之后,將所租用車輛交付承租方,收款日期以支票到帳或收到現金之日為準。
5.提供車輛應當適用,行駛證、養路費齊全有效。
四、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自主選擇欲租車輛。
2.于租用合同規定的租用時段擁有所租用車輛的使用權。
3.對租用車輛承租前已有的損傷不承擔賠償、維修義務。
4.按期如數交納租金、抵押金。
5.自行承擔租用期內所租車輛的燃油費用、路橋通過費用。
6.遵守《汽車承租人須知》的義務。
7.租期內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并承擔由于違章、違法肇事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8.承租方必須承擔由于承租方行為帶來的其他經濟損失。
9.協助出租方在租用期內辦理車輛保險事故的定損、理賠。
五、押金條款
1.承租方應于租用合同書簽署之日根據出租方關于押金的規定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抵押 金給出租方。
2.出租方應于租用合同書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后,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規定應扣除的費用外,將剩余押金歸還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將押金抵作租金。
六、保險條款
1.出租方已就租用車輛提供相應保險,詳見《汽車租用登記表》)若承租方要求增保其它險種,出租方可代辦手續,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2.承租方應在交通事故發生的24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將在保險事故車輛到達其指定修理廠,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險證明手續,且承租車輛符合《汽車租用登記表》中規定的由出租方進行保險理賠的車輛時,停止計算租用費用。承租人在承租車輛期間若發生車輛被盜、報廢或其它形式的滅失,承租人應負擔車輛滅失之日起至出租方獲得保險公司賠款時止(最長不超過四個月)的車輛租金的40%及保險免賠部分。
3.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險公司拒賠及免賠的所有損失及相關費用由承租人承擔。
4.車輛發生保險事故,承租方應交付車輛加速折舊費及保險公司免賠額。加速折舊費相當于本次事故總維修費的20%,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險公司理賠必須的有關手續,則由承租方負擔全部維修費用及加速折舊費,并承擔保險事件不能賠付的責任。
七、擔保條款
保證人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及附件的義務負連帶擔保責任,擔保期限從保證人簽字之日算起至本合同有效期滿后兩年。
八、違約責任
除重大政策性變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的規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賠償相應經濟損失外,還應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用金額總數20%的違約金。承租方應按雙方簽定的還車時間及時交還租用車輛,每逾期交還一日,除繼續計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違約金。每提前交還一日,在交付日租金20%的違約金后退還該日租金。本合同所指經濟損失,均包括租金損失,租金損失賠償標準按《汽車租用登記表》所列租金標準計算。
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變更和解除,必須經租用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方能有效。
十、合同的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為貳年,本合同有效期內,擔保人在擔保期限內對承租方的每次租用均負本合同第七條規定的擔保責任。
十一、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之一切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由當地法院訴訟解決。
十二、合同及附件
《汽車承租人須知》、《汽車租用登記表》、《車輛交接單》、《補充協議》是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汽車租用合同書》補充協議
為進一步明確承租方租車去外埠(外埠系指成都以外的地區、下同)應遵循的權利與義務,出租方與承租方在《汽車租用合同書》的基礎上,簽訂如下補充協議:
第一、 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去外埠的客戶,在客戶交納相關費用后,為客戶提供合同、有效的證件,并在租用登記表中確切著名客戶離開成都的起止日期及客戶的大致去向。
2.長途附加費指因車在外地發生事故、故障及其他問題后處理費用將相應提高而收取的額外附加費。按外出里程不同,收費標準如下:
距成都市區里程 普通客戶收費 會員收費
300公里以內 50元/天 40元/天
300-600公里 100元/天 80元/天
600公里以上 200元/天 160元/天
3.購置附加費證明押金普通客戶為10000元,會員為_元,出租方未收取押金可以不向客戶發放購置附加費證明。
4.對租車去外埠的客戶發生救援需求時提供有償救援。
第二、承租方的權利與義務:
1.承租方租車去外埠必須事先告知出租方,并交納長途附加費及購置附加費證明押金。
2.承租方租車去外埠發生車輛故障或出險,必須當即與出租方聯絡。
3.承租方在外埠需要出租方提供救援時,應交付相關費用;外埠救援施救收費標準如下(單位:元/公里)
(1) 承租方已交納長途附加費及購置附加費證明押金,收費標準為:
救援出車費 單程拖車每公里收費 現場搶修費,不含配件費
距市區里程300公里以內 200 8 1000
距市區里程300公里以上 200 10 _
(2) 承租方若違反本補充協議第二項1、2款的規定,除須補交長途附加費外,外埠救援施救收費按本規定收費標準的1.5倍收取。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
擔保方: 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車輛租賃合同書參考 篇16
甲方:
乙方:
為積極支持x郵政儲蓄銀行的改革和發展,加快金融業務發展步伐,促進x郵政企業最大限度地減少車輛購置投入,有效防止浪費投資現象的發生,根據省行的相關精神和要求,甲方同意將自有汽車(附有效車輛行使證一份)一輛交付乙方使用。為明確甲、乙雙方的責任,經雙方協商,就資產使用的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所有的資產:x 汽車一輛。
二、資產的所有權歸甲方所有,乙方只有使用權,無權變賣、出售。使用期間,乙方應限額承擔該車所發生的油耗、維修、保險等車輛使用費,確保車輛的正常使用。
三、根據互利、互惠的原則,乙方在協議租賃使用期間按每公里 .5元計算,每年支付甲方資產占用費不高于30000元。
四、租賃期滿,乙方如未支付甲方資產占用費,甲方有權向地方仲裁機構申請民事仲裁。
五、為確保安全生產,防范安全隱患,甲方在資產租賃期間原則上不得長途駕駛,同時,協議租賃有效期內租賃資產所發生的安全性事故等損失費用一律由甲方自理,乙方不承擔任何經濟損失。
六、資產租賃期間,甲方不得隨意提出終止協議,如遇甲方因人事變更等合法性因素需終止協議,甲方須提前兩個月通知乙方,以便乙方調整;凡甲方無任何合法因素隨意終止協議造成乙方發生經濟損失,甲方需承擔相關損失費用,且乙方有權在甲方各種所得中直接扣除。
七、本協議一式二份,經甲、乙雙方共同蓋章后生效。
八、本協議從 年元月起執行,協議租賃期一年。
甲方: 乙方:
資產所有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
年 月
車輛租賃合同書參考 篇17
設備出租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設備承租單位(以下簡稱乙方):____ ________ ____
合同簽訂地________ 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 年 月 日
甲、乙雙方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向甲方租賃設備事宜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設備的基本情況
1.1、租賃設備名稱:___
1.2、設備的規格型號: __
第二條、租賃設備的服務范圍
2.1、甲方在本合同中提供的服務僅限于設備的租賃,對于乙方的工程質量,材料及其它損失無連帶責任,不負責任何賠償;
2.2、乙方向甲方租賃的設備僅限于在_ 區域使用。
2.3、乙方向甲方租賃的設備用來運輸的貨物包含 。
第三條、租賃價格結算方式:
3.1、租賃價格 。
3.2、結算方式:根據乙方使用設備實際情況,乙方為甲方充值油卡相應油費以抵運費,充值油卡后若有剩余未結清運費,每季度末乙方按照未結清運費的50%結算給甲方,剩余未結清部分,年底一次結清。
3.3、其他 。
第四條、租賃期限:
4.1、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五條、甲、乙雙方權利、義務:
5.1、甲方租賃設備給乙方,甲方只負責設備的出租、設備的調度。車輛如果不服從甲方調度,第一次罰款200,第二次罰款500,第三次停運一周,三次以上,乙方有權解除合同關系。
5.2、乙方在設備租賃、使用過程中,應保證設備的完好;并且產生的所有責任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甲方不用承擔責任。
5.3、乙方只能在商定的范圍內使用設備,不得超范圍使用。
5.4、乙方租用甲方設備時,必須保證甲方設備不得損壞,如有損壞,需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5.5、其他 。
第六條、其他約定事項:
6.1、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不能協調達成一致時,可以各自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6.2、合同履行過程中經雙方簽字蓋章確認后的傳真、信件及補充協議等是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6.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車輛租賃合同書參考 篇18
承租方:
出租人:
一、出租人將___輛___車租給承租人使用,車號分別是:
二、租期為___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租金每車每月為元,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月結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收費。所用燃料由承租人負責。
四、承租人租用的汽車只用于__________。承租人只有調度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人司機負責。
五、承租人要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在退租時車輛如有損壞,應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修復期照收租金。因出租人所派司機駕駛不當造成損壞的由出租人自負,如果致使承租人不能按合同規定正常使用租賃車輛,承租人不負擔不能使用期間的租金,出租人應承擔每日租金等額的違約金。
六、違約責任。出租人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將按未運輸期限租金額賠償承租人。承租人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加罰一天的租金。
七、其他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協商不成,按照民法典規定辦理。
八、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正本一份。
出租人:(蓋章)承租人:(蓋章)
簽約時間:
簽約地點:
車輛租賃合同書參考 篇19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以下各條款達成協議并共同遵守。
一、租賃目標、租期
甲方同意專門為乙方提供______輛_________車租給乙方使用。車輛車牌號___________.租賃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如本合同到期,雙方同意續租,且除時間外的內容無變化時可自動順延有效。
二、租金及付款
1.租金總共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 : )
2乙方須在租車前向甲方交付押金__________元,在合同到期后甲方須退還給乙方。如果乙方在合同期間終止合同押金作為違約金不予退還。押金不做為租金抵扣。
三、甲方職責
1.甲方需保持車輛清潔,車內無異味,車輛各項性能完善。
2.甲方自行支付車輛保險費,養路費,以及除停車費和過橋費以外的其他各種稅費用。
3.甲方負責支付由本租賃合同所產生的各項政府稅收。
四、乙方職責
1.高速公路過橋過路費、燃油費、停車費由乙方承擔。
2.乙方應愛護車輛及其設備,如因使用不當導致損壞應照價賠償。
3.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并承擔由于違章、肇事、違法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4. 乙方不得把所租車輛轉借給任何第三者使用。
5. 車輛在租賃期間內如發生保險事故,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協助甲方向保險公司報案,協助甲方辦理此事故的相關事宜,并支付因此產生的一切費用
五、其他
1.合同自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文本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3.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首先友好洽談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