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公墓使用合同書(精選3篇)
武漢市公墓使用合同書 篇1
公墓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 址:
委托代理人:
郵政編碼: 電子郵箱:
聯系電話: 傳真電話:
使用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件號: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電子郵箱:
固定電話: 移動電話:
墓主姓名: 與乙方關系: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國務院《殯葬管理條例》和《武漢市殯葬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公墓使用等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公墓建設、經營依據
甲方經民政部門批準建設公墓,具有對社會提供安葬服務資質。公墓名稱為 ,位于武漢市 ,批準文號為 。
公墓土地所有權依法屬于國家所有。公墓墓穴使用期限為20年。
第二條 墓位基本情況
1.葬式類型。【 】墓穴葬;【 】樹葬;【 】草坪葬;【 】格位葬;【 】生態環保葬;【 】 。
2.墓穴。本合同約定乙方使用的墓穴位于 園 區,第 排,第 號位置,【 】占地面積 ㎡;【 】格位容積 m3 。
3.墓體。乙方所購買墓體類型:【 】單穴單墓、【 】雙穴合墓,型號規格如下:
【 】地面墓體型號: ,墓體石材外觀占地面積 ㎡,外形、質地及顏色,以雙方確認的樣品實物為準。
【 】格位墓體型號: ,外形、質地及顏色,以雙方確認的樣品實物為準。
【 】 墓體以本合同的附件書面約定為準。
第三條 合同總價款項
合同總價款為人民幣 元,大寫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價款組成包括下列項目:
1. ;
2. ;
3. ;
4. 。
【 】墓體類型為雙穴合墓,乙方在辦理合葬時,按合葬時物價部門核定的合葬收費項目及標準向甲方支付相關費用。
第四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按下列第 種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乙方于合同簽訂當日預付款 元,余款自交付預付款之日起 日內一次性付清。
3.其他付款方式: 。
第五條 墓位交付與使用期限
本合同約定甲方于 年 月 日將符合約定條件的墓位交付給乙方使用。乙方于 年 月 日前辦理墓主入葬事宜。雙方使用、維護的權利義務自墓主入葬之日起生效,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墓的使用日期自墓位首次交付乙方安葬使用之日起計算。
第六條 甲方權利與義務
1.遵守和宣傳殯葬、物價和合同管理法規,依法維護管理公墓,按照殯葬、物價等職能部門的相關規定收費。
2.甲方設計加工制作墓碑,應按乙方所簽碑文的清樣或小樣制作碑文;
3.定期檢查公墓,及時修復破損墓體,禁止他人涂損,保持墓體構件完整和清潔,便于辨認;
4.因甲方責任造成墓體結構松脫或構件丟失的,甲方應自發現之日起 日內補齊構件并加固維護;
5.為乙方及其親友在墓地祭祀提供道路平整、出入方便等條件;
6.因不可抗力造成墓體毀損、骨灰毀失的,甲方不承擔責任,但應當及時通知乙方并采取措施防止損失擴大。甲方未盡到通知義務造成乙方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7.乙方使用墓位期限屆滿后,可與甲方辦理墓位繼續使用手續。未與甲方辦理繼續使用手續的,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書面通知無法送達的,甲方應通過本市報刊以公告方式通知乙方。乙方自收到甲方書面通知之日起或者公告確定的期限屆滿12個月后,仍不辦理續用手續或者遷移墓位事宜的,視為乙方放棄。甲方在辦理該墓位的公證事宜后,有權拆除該墓體并將骨灰盒或者遺骸盒進行深埋等處理。
8.合同有效期內,甲方通訊地址和聯系方式發生變更,應當及時告知乙方或者通過本市報刊以公告方式通知乙方。
第七條 乙方權利和義務
1.遵守殯葬、物價、合同管理法規,按本合同約定使用墓位;
2.愛護公墓公共綠化及基礎設施,文明祭掃,保持墓園環境衛生,遵守墓園相關管理規定。因乙方責任造成墓區內公共綠化、基礎設施及其他墓體損壞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3.因乙方責任造成其使用墓體或其構件損壞,委托甲方維修,乙方承擔維修費用。若乙方自行維修,其維修的風格應與所在墓區的整體環境保持一致并征得甲方同意。
4.本合同約定期滿,乙方需要繼續使用墓位,應當在本合同約定期滿前與甲方辦理繼續使用手續。若在逾期12個月內辦理繼續使用手續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逾期期間的維護管理費。
5.合同有效期內,乙方通訊地址和聯系方式發生變更的,應及時告知甲方。
第八條 墓位調換、遷移相關約定
1.本合同簽訂后,未經雙方書面協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遷移墓位、調換墓體或者轉讓給他人使用。
2.墓位使用期內,乙方要求遷移墓位的,甲方應予以尊重,雙方協商解除或者變更本合同。
3.墓位使用期內,因政府征用墓區內土地,導致甲方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的,甲方應采取書面方式通知乙方;無法書面通知的,應通過本市報刊以公告方式通知乙方。乙方應按書面通知或者公告確定的期限辦理骨灰或遺骸盒遷移事宜,逾期不辦理的,由甲方代乙方遷移并妥善保管,遷移費用和保管費用等按國家規定或相關政策予以處理。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 】乙方支付墓位預付款后,沒有按照約定期限付清余款,經甲方書面通知后,乙方自收到書面通知之日起 日內仍未付清余款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通知乙方辦理預付款退還手續。
【 】本合同簽訂后滿6個月,乙方不便按約定時間辦理安葬使用事宜,乙方可提出解除本合同,甲方應予尊重并退還乙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項。
【 】本合同簽訂后滿6個月,乙方不便按約定時間辦理安葬使用事宜,雙方可協商延期6個月。延期期滿后,乙方仍不能按約定時間辦理安葬使用事宜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并通知乙方辦理退款手續。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要求交付墓位給乙方安葬使用,甲方應自接到乙方書面通知之日起 日內履行約定事項,違約金按日計算至甲方書面通知交付乙方之日止,每日按本合同總價款的 %計算,甲方于交付乙方安葬使用墓位之日支付違約金。乙方也可以解除本合同,甲方于解除合同的當日退還乙方支付的合同總價款和本條約定的違約金。
2.乙方提供給甲方制作碑文的清樣字跡清楚,并已經雙方簽字確認。因一方責任造成原碑改刻、換碑重刻的,由責任方承擔其費用。
3.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八條第一款約定的,除恢復本合同約定的墓位以外,還應向乙方支付與本合同總價款等額的違約金;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八條第一款約定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在經公證機關公證后,將乙方已遷移、調換或轉讓的墓位拆除,但應將骨灰盒交予乙方。
第十一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事宜
第十三條 未盡事宜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第十四條 本合同約定內容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的,以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為準。
第十五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第十六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附件:
1.
2.
3.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武漢市公墓使用合同書 篇2
合同編號:
日 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鑒于甲方是一家具有__批準的野生動物馴養繁殖許可證和__實驗動物管理委員會批準的實驗動物生產許可證和實驗動物使用許可證,從事實驗靈長類動物生產和使用的單位;
鑒于乙方及乙方所委托實驗單位是一家從事實驗靈長類動物研究和使用的合法單位;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以及野生動物保護部門,實驗動物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經友好協商, 達成如下協議:
1、 產品名稱、規格、數量及價格
序號名 稱主要規格型號/描述數量單價(人民幣)合計(人民幣)
1食蟹猴
總計人民幣 元整
2、 質量條款及檢疫要求
1) 食蟹猴實驗動物,年齡與體重相符。本合同簽署后,如乙方要求的產品規格發生變化,應提前15日通過書面或電子郵件的方式通知甲方,并根據甲方現有產品規格的實際情況,確定交貨規格、數量及交貨時間。
2) 無傷殘,體格健康,無傳染性疾病,體內外寄生蟲檢測陰性,符合實驗動物質量標準。
3、 運輸方式
1)北京地區:甲方通過汽車運輸或其他方式將實驗動物運送到乙方指定實驗室。
2)北京之外地區:甲方通過飛機、火車等方式將實驗動物運送到乙方指定實驗室。
4、 發貨時間
1) 根據實驗進度發貨,乙方應當提前5日通知甲方,發貨時間不晚于5月10日。
2) 乙方有權到甲方飼養場地進行動物挑選,選定后,乙方須提前7日通知甲方發貨,甲方確認后按時發貨。
3) 甲方辦理林業局的批文,乙方應當給予積極配合,乙方需提供法人證書復印件、課題任務書等相關文件。
5、 付款方式及時間
1) 乙方對此批實驗動物檢疫合格后,在 月 日前完成付款,甲方開具正式發票。
2) 甲方銀行賬號:
戶名:
賬號:
開戶行:
6、 產品驗收及質量保證
1) 乙方接收動物后應對動物進行檢疫驗收,檢疫期為 天;
2) 在乙方檢疫期間,動物不符合合同要求的,乙方有權要求退換貨;
3) 動物在實驗期間因動物質量原因引起死亡的,乙方有權要求補充動物,但乙方應提交相應的證明材料。
7、 保密條款
1) 甲乙雙方有義務對該合同的條款內容保密,不向第三方透露本合同的內容
8、 合同變更
1) 本合同條款經雙方協商可以變更,但須經過雙方確認。
9、 違約責任
1)乙方無正當理由未按本合同約定時間付款,應按照應付款數額每日0.05%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甲方無正當理由未按本合同約定時間向乙方供貨,應按照遲延供貨貨物價款每日0.05%的標準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10、其他
1)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通過補充協議或其他雙方商定的方式解決。
11、爭議管轄
因本合同履行發生糾紛,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2、 合同生效
1)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并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單位(蓋章): 單位(蓋章):
代表人簽字:代表人簽字:
日期:日期:
武漢市公墓使用合同書 篇3
甲方:
乙方:
為了發展土地資源,發展農村經濟建設。藥材愛納香增加農民收入,實現共同富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規定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共同守信。
第一條:林地流轉地塊面積
(一)乙方將合法擁有的位于貴州省冊亨縣丫他鎮______村_____組的林地_____畝流轉給甲方。具體林地和熟地使用權流轉面積以實際流轉面積為準。
(二)乙方所有林地或熟地具體位置坐落在______組______山坡,總面積______畝四個界限:東至_______,南至______,西至_______,北至_______。
(三)乙方:所有林地、熟地內的牧草、林木、雜樹及附著物由乙方自己清除干凈,如有墳墓、人行路、公路、田邊、田溝、房前房后最好不要妨礙以上的幾點要求,避免發生糾紛。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受到任何傷害,甲方不負任何責任,林木砍伐清理由乙方負責按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辦理才發手續。
第二條:轉讓期限
轉讓期從年___月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轉讓期限滿。藥林和其他經濟作物和林地歸還乙方,如方需要繼續承包,可以從新訂合同。
第三條:轉讓交易方式
(一)甲方為帶動乙方共同致富,甲方提供藥林種苗。乙方負責播種、除草施肥管理,甲方負責收購按每斤___元收購。
(二)林地使用權一經同意流轉協商,乙方將原持有的林權證交給當地林業部門,在簽訂合同時現場登記并協助甲方辦理林權證變更手續。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一)藥林地的使用權和所有權及其他附著物的使用權因此而獲得的其他各項權益乙方
(二)甲方在林地使用期間依法自主經營,任何個人和單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干涉。
(三)林地使用權合作期滿,只要國家關于林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法律政策有重大政變,甲乙雙方的合作關系是否繼續,在同等條件下甲方享有優先權。
(四)有權根據生產管理需要在林區設置防火劑安全管理,直接為林業生產服務的設施。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在合同生效之日起的三個月內,按相關規定配合甲方辦好林地使用權更變登記手續,變更期限與合同年限相同。
(二)甲方按合同取得林地使用權后,若出現林地或熟地使用權糾紛,由乙方全權負責處理,不得應向甲方的正常經營,并承擔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三)合同期間國家所扶持的所有藥林項目乙方不得干涉,所得的項目資金由甲方管理并全部用于基地建設開發。
(四)協助甲方搞好林地和財產安全保衛工作預防制止盜伐林地哄搶藥林的行為發生。
第六條:其他約定
(一)乙方流轉的林地使用權必須設有林地權屬爭議,若有產生林地權屬爭議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賠償甲方因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二)合同期內如遇到林地或熟地被征用,土地補償歸乙方所有林地藥林林木及附著物補償,甲乙雙方按原合同甲方占七乙方占三的比例分配。
第七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在合同期內未能全面覆行合同義務,承擔的應是同等的責任;即賠償應一致。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拒的事件,影響合同的覆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覆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拒的一方應立即通知對方,并應在15天內提供不可抗拒詳情及合同不能覆行部分不能覆行或者需要延期覆行的理由和有效證明,此項證明理由充分不可抗拒發生的地區的公證機構出具,按其隊覆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覆行合同,或者部分免除覆行合同的責任,或延期合同。
第八條:糾紛處理
如產生合同糾紛先由當地人民政府進行調解,調解不了在起訴到冊亨縣人民政府法院裁決。
第九條:其他
(一)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三)本合同4份,甲乙雙方各持兩份,林業局、林業站各備案一份,合同簽證機關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