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備訂貨合同書(通用3篇)
設備訂貨合同書 篇1
常規儀表成套設備訂貨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本規范書適用于___________(甲方)為_______________項目提供常規儀表成套設備。___________(甲方)根據___________(乙方)提供的《招標書》、《儀表數據表》及《常規儀表設備明細表》中的型號、數據、參數,成套供貨。
賣方為甲方,買方為乙方。
本協議書經雙方確認后作為訂貨合同的附件,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技術要求
1.供貨范圍包括招標文件中規定的所有設備及材料,同時也包括安裝和維護設備所必須的技術資料、專用工具、備品備件。
2.賣方應及時提供與本工程設備有關的工程設計、設備監造、檢驗、土建、安裝、調試、驗收、性能驗收試驗、運行、檢修等相應的技術指導、技術配合、技術培訓等全過程的服務。
3.賣方需派代表到現場進行技術服務,指導買方按賣方的技術資料進行安裝、分部調試和啟動,并負責解決合同設備在安裝調試中發現的制造質量及性能等有關問題,費用由賣方負擔。如果賣方沒有按時進行技術服務,買方則有權通過其他渠道取得相應服務,并從應向賣方支付的任何一筆款項中扣除相關費用,且不需任何法律或行政手續。
4.賣方提出并經雙方在會議上確定的安裝、調試和運行技術服務方案,賣方如有修改,須以書面形式通知買方,經買方確認后方可進行。為適應現場條件的要求,買方有權提出變更或修改意見,并書面通知賣方,賣方應給予充分考慮,應盡量滿足買方要求。
5.買方有權將對方所提供的一切與本合同設備有關的資料分發給與本工程有關的各方,并不由此而構成任何侵權,但不得向任何與本工程無關的第三方提供。
6.賣方(包括分包與外購)須對一切與本合同有關的供貨、設備及技術接口、技術服務等問題負全部責任。
7.凡與本合同設備相連接的其它設備裝置,賣方有提供接口和技術配合的義務,并不由此而發生合同價格以外的任何費用。
8.賣方派到現場服務的技術人員應是有實踐經驗、可勝任此項工作的人員。買方有權提出更換不符合要求的賣方現場服務人員,賣方應根據現場需要,重新選派買方認可的服務人員。
9.由于賣方技術服務人員對安裝、調試的技術指導的疏忽和錯誤以及賣方未按要求派人指導而造成的損失應由賣方承擔。
10.賣方負責對買方從事安裝和維護的人員進行培訓,使培訓人員熟練掌握設備性能,系統運行、操作和維護。賣方應為培訓提供足夠的培訓資料和必要的設備,為培訓人員提供食宿以及生活和必要的辦公條件,費用由賣方承擔。
11.由賣方供應的所有合同設備/部件(包括分包與外購),在生產過程中都須進行嚴格的檢驗和試驗,出廠前須進行部套或整機總裝和試驗。
12.現場檢驗時,如發現設備由于賣方原因(包括運輸)有任何損壞、缺陷、短少或不符合合同中規定的質量標準和規范時,應做好記錄,并由雙方代表簽字,各執一份,作為買方向賣方提出修理或更換或索賠的依據;如果賣方委托買方修理損壞的設備,所有修理設備的費用由賣方承擔。
13.如雙方代表在會同檢驗中對檢驗記錄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時,可由雙方委托權威的第三方檢驗機構/雙方權威檢驗機構聯合進行檢驗。
檢驗結果對雙方都有約束力,檢驗費用由責任方負擔。
14.本合同設備由買方根據賣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檢驗標準、圖紙及說明書進行安裝、調試、運行和維修。
15.安裝、調試過程中,若買方未按賣方的技術資料規定和現場技術服務人員指導、未經賣方現場技術服務人員簽字確認而出現問題,買方自行負責(設備問題除外);
16.若買方按賣方技術資料規定和現場技術服務人員的指導、賣方現場技術服務人員簽字確認而出現問題,賣方承擔責任。
17.在設備壽命期內,賣方欲停止或不能制造某些備品備件,應及時向買方推薦此類備品備件的升級和替代產品。
18.本合同執行期間,如果賣方提供的設備有缺陷和技術資料有錯誤,或者由于賣方技術人員指導錯誤和疏忽,造成工程返工、報廢,賣方應立即無償更換和修理。
如需更換,賣方應負擔由此產生的到安裝現場更換的一切費用,更換或修理期限應不遲于證實屬賣方責任之日起的_____個月內。
19.由于買方未按賣方所提供的技術資料、圖紙、說明書和賣方現場技術服務人員的指導而進行施工、安裝、調試造成的設備損壞,由買方負責修理,更換,但賣方有義務盡快提供所需更換的部件,對于買方要求的緊急部件,賣方應安排最快的方式運輸。
20.合同規定的合同設備保證期滿后,由買方在_____天內出具合同設備保證期滿最終驗收證書交給賣方。
21.如由于賣方責任需要更換、修理有缺陷的設備,而使合同設備停運或推遲安裝時,則合同設備保證期應按實際修理或更換所延誤的時間做相應的延長。
22.賣方未經買方同意不得將本合同范圍內的設備/部件進行分包(包括主要部件外購)。
23.賣方提供的所有設備及材料應符合相應的國家或國際標準,并符合買方數據表及現場要求。
技術數據如有異議,雙方協商解決。
24.賣方將負責儀表設備來貨的驗收、標明位號及運輸,并協助設備在現場的開箱驗收。
賣方所供設備的包裝均遵照國家標準和有關技術條件。
25.在簽定合同之后,買方如有儀表設備補充增加,賣方將承諾予以配合。
具體內容雙方協商解決。
本協議一式___________份,雙方簽字確認。
賣方: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
賣方代表人:___________
買方代表人: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設備訂貨合同書 篇2
甲方: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 產品規格型號及價格
二. 產品要求
乙方必須保證產品質量符合國家規定三證齊全的無任何質量問題供給甲方,否則要承擔相應的違約費用即合同金額的20%,并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其他損失。
三. 交貨期限
乙方保證于本合同簽署之日起,在10天內,將甲方采購的物品全部送達指定地: 不能拖延,否則乙方應從最遲交貨日的次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延遲交貨部分貨款的百分之三的違約金,并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其他損失,此項違約金額以逾期移交物品部分貨款總值的百分之三十為限度。
四. 交貨及付款方式
甲乙雙方簽訂合同后,甲方向乙方交付貳萬元作為定金,乙方交貨經甲方驗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尾款。
五. 其他事項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本合同一式二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醫院
乙方:
設備訂貨合同書 篇3
甲方(供應商):
乙方(購買商):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手機美容保護貼系統”設備事宜,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購銷方式:
一、甲方提供生產用具、器材、產品及技術服務予乙方,乙方購買甲方的設備后,在沒有得到甲方的允許下,嚴禁回銷往香港、澳門及國內市場。
二、首次訂購產品 ( 另見附表:包膜材料及工具表 )
加盟費為人民幣30,000元,由雙方確認共同簽訂合約當日,乙方先付50%(即人民幣 5,000.00元整)作付運訂金,有關包膜材料及工具甲方須於十五個工作天內交付乙方,經雙方確認系統運作正常后,乙方需即時清付總額餘數(人民幣 5,000元整),收款后甲方發回電子收據。
日后如需技術支援及圖庫更新,則每月收取費用為人民幣300元整(簽約日起首兩個月免費技術支援及圖庫更新,由第三個月起七日內繳付費用予甲方提供之銀行賬戶)。而技術支援費必須以六個月為單位,一次性繳付合共人民幣 ,800元予甲方,期滿后乙方可考慮繼續或不接受甲方之技術支援及圖庫更新。
三、 雙方權利和義務
1. 授予經營權──甲方只允許乙方進行單店經營(如需授權專利連鎖加盟,於后頁備註附加條款共商簽訂),乙方自主經營,甲方不加干涉及參與。
2. 培訓──由乙方交付訂金日起,甲方給與乙方人員培訓為期 4個工作天(包括組裝器材、使用、一般維修、軟件使用、技術培訓等),住宿及膳食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如需甲方支持,甲方將視情況代為安排(以合同最終確定為準)。培訓內容見附表(手機美容及招客技術培訓課程)。
3. 技術支持和設備維護
甲方所提供的合同設備,至有效合同期內,硬件部份由生產廠商提供特約維修(打印機除外) ,軟件部份包括手機外形及圖庫更新,於繳付費用后當月更新,乙方提出維護(更換)申請,并將需要維修(更換)的設備或零件寄經甲方,甲方收到后三個工作日寄出維護(更換)之設備予乙方,硬件維修期為一年(非人為損壞)超出日可代為向廠方報價維修。
4. 作業工具和耗材
乙方可自行添置作業工具和耗材,唯手機的保護膜必須向甲方購買,否則因不當使用耗材而引致打印機損壞,甲方恕不負責維修。
5. 保密協議
為維護甲乙雙方及加盟商戶之利益,乙方及其人員除了正常從事商業經營之需要外,不可將甲方任何部份內容透露給他人、其它公司或團體,乙方須承認這個經營系統的任何部份的機密性屬於甲方的專利。
6. 付運方式
甲方會在付運前,乙方在場的情況下檢查所有器材工具齊備無誤,才交予乙方,乙方須自行負責所有工具器材的搬運和安全,及器材的組裝。
7. 額外技術支援
因涉及支援內容可能很廣泛,須另議。
7.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