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備銷售服務合同書(通用3篇)
設備銷售服務合同書 篇1
甲方:
乙方:
雙方本著“造福消費者,致富經營者”的經營理念,共同開拓市場。
經友好協商,就“納世源”純水機系列產品在乙方銷售區域內的售后服務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的責任與權利積極配合乙方開展售后服務維修工作,提供技術支持。
2、負責為乙方培訓維修技術人員。
3、向乙方及時準確地提供新產品的維修技術資料。
4、甲方售后服務中心定期和不定期對乙方的服務質量和執行協議情況進行檢查。
5、設立售后服務投訴電話,對乙方的售后服務進行全面的監督管理。
二、乙方的責任與權利必須嚴格執行甲方制定的售后服務管理制度。
2、必須設立“納世源”系列產品售后服務機構,嚴格按照公司的相關標準配備足夠數量的維修人員、設備及服務場地。
3、配備的維修人員必須持證掛牌上崗,統一著裝,統一拭機毛巾,統一禮貌用語,不得隨便接受客戶的禮物。
4、售后服務質量保證卡在出售產品時給客戶作為銷售依據。
必須統一填寫,提供維修服務后由客戶簽字。
5、當客戶購買產品時要及時填寫保修卡,每銷售一臺產品都應該有客戶檔案及時跟蹤記錄,為所在轄區內“納世源”系列產品提供售前、售中、售后服務,不得以任何借口推委,必須為用戶提供上門服務,做到叫修后24小時上門,郊縣叫修48小時提供上門服務。
6、乙方不得擅自改變產品的原設計,否則后果自負。
7、如出現產品重大故障時,應迅速通知甲方,并協助進行調查和技術鑒定。
8、接受甲方的維修指令,按時、按質、按量完成任務。
9、乙方維修點應積極開展用戶回訪活動,回訪數量不得低于當月維修數量的25%。
三、保修范圍凡屬“納世源”系列產品,免費保修一年(濾芯、龍頭、機殼不屬保修范圍)
2、對保修期內用戶自身原因造成的產品故障和事故,乙方在維修過程中按甲方規定費用標準進行收費。
四、維修費用的標準及結算甲方按照乙方購貨額的1%年終以產品一次性返利給乙方作為保修費,作為乙方產品保修期內的售后服務費保修期內乙方更換的壞、舊配件必須寄回甲方(費用由乙方承擔),經過確認后更新配件寄給乙方(費用由甲方承擔)
2、保修范圍外的零配件,由甲方按進貨價格向乙方提供。
3、保修期外的更換配件,乙方按照甲方規定的配件價格收費,乙方不得另行加收費用。
五、產品維修配件的提供
甲方對全國市場售后服務實行統一價格供應,為保證產品質量,乙方不得另行購買配件,否則一切引起的后果由乙方負責。
六、退貨的規定和處理
按照代理協議相關條款執行。
七、質量信息反饋乙方在每月____日前將所有產品的實際維修情況填寫質量信息和維修狀況統計表,傳真或郵寄到甲方售后服務中心。
2、質量信息反饋和維修狀況統計表,應注明發生故障的產品、型號、數量、原因及維修方法。
3、如乙方連續三個月未將質量信息反饋表交給甲方售后中心。
甲方則按照年底總維修額的10%進行處罰。
八、優秀售后服務單位的評選條件及獎勵用戶投訴率低于銷售量的
2、甲方對乙方的用戶回訪和調查中,用戶滿意率為%。
3、乙方的售后服務網絡健全,設施和維修人員相對完備。
甲方:
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設備銷售服務合同書 篇2
甲方:
乙方:
鑒于甲方承諾在本合同期內凡屬其公司名下的車輛(包括合同簽定后新增的車輛、甲方更換的新車)使用乙方提供的“道路運輸車輛衛星定位系統服務平臺”,安裝使用乙方提供的車載衛星定位終端設備,安裝數量為 臺,特訂立本合同。
一、產品型號、功能及價格
1、產品型號:甲方裝置車載衛星定位終端型號為CW-701D符合國家道路運輸車輛衛星定位系統標準的布標平臺。
2、乙方為甲方提供基于GPS/北斗無線定位的智能化車輛管理業務和售后服務,以及硬件安裝調試、技術和功能,須滿足甲方和同類產品的標準。
3、價格:
(1)甲方支付乙方設備價值、技術和安裝調試等費用 元/臺(含壹年服務費),再倍乘裝載數量。從第二年開始按每年每車 元收取
4、本合同有效期為 年,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5、合同總價為 元整,大寫: 元整(已包含設備價值、技術、安裝調試費用和首年通訊服務費價款)。
二、付款方式:
三、網絡資費及通訊服務費
1、車載衛星定位終端需要租用GPRS網絡,由乙方負責為甲方租用,開通流量套餐保證甲方的正常使用的額定流量,由乙方負責(含于第一條第二款內),超出部分由甲方承擔,以下年交費時結算為準。
2、通訊服務費按年支付,采用先款后服務的原則,在本合同簽訂后,甲方每裝一臺車向乙方支付一臺車的費用;次年開始服務到期前一月支付下年通訊服務費,支付前核對流量是否超額。
四、 安裝和調試
1、乙方負責衛星定位終端硬件安裝、調試,直至其技術、功能滿足第一條約定標準為止。
2、甲方使用此系統進行相應監控調度等功能所需電腦硬件由甲方自行負責,乙方有義務對甲方網絡環境及電腦配置提出建議,甲方電腦、網絡應達到乙方的要求。
五、售后維護
1、乙方承諾對自己所提供的產品質保三年。
2、甲方所使用的車載衛星定位終端、道路運輸車輛衛星定位系統服務平臺發生故障時,乙方承諾自甲方通知之日起,2小時內響應并提出處理意見,無法遠程維護的,在一個工作日上門對甲方故障進行維護。
3、甲方所使用的車載衛星定位終端如因甲方原因或交通事故原因而造成損壞導致終端不能正常運行時,所產生的責任及維修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4、乙方負責甲方車載衛星定位終端、道路運輸車輛衛星定位系統服務平臺的正常運行,并提供功能實現、系統優化等技術支持;乙方24小時服務熱線:,投訴建議專線:。
六、培訓
甲方冀繁道路運輸車輛衛星定位系統服務平臺建成后,乙方定期安排技術人員對甲方操作使用人員進行整體系統操作培訓,提供操作使用手冊。
七、免責條款
1、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本合同遲延履行或不能履行的,甲乙雙方免責。但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或雙方,應于不可抗力發生后十五日內將情況書面告知其他方,并提供有關部門的證明。在不可抗力影響消除后的合理時間內,一方或雙方應當繼續履行合同。
2、本產品可以加強車輛的監控和管理,并不完全防止使用該產品的車輛被盜搶等意外事故發生。無論在任何原因下對于車輛的意外丟失,乙方不承擔責任。
八、 違約條款
1、甲方于合同未滿前單方面悔約的,須補滿合同期全部價款;
2、乙方提供的衛星定位終端硬件設備達不到標準和要求的,須于2日內調試至達到標準或要求,否則更換,直至達到標準;
3、甲方有確鑿、充分的證據證明乙方售后服務達不到標準和要求的,每輛車達兩次以上的,甲方可書面通知乙方解除關于該車輛的售后服務合同,減少相應價款;
4、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其他規定或法定義務的均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須對守約方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造成根本違約的,守約方可單方解除本合同,同時違約方對守約方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
九、保密條款
1、甲乙雙方應對本合同內容保密,涉及對方商業和技術秘密的,未經對方事先書面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向其他任何公司、企業、組織、個人提供或者泄露本協議內容,如果由于一方未遵守本條款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2、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乙方承諾不將甲方所有裝車所需的各種資料信息透露給任何人。
3、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乙方承諾不將甲方安裝有車載衛星定位終端的車輛營運數據提供給任何單位或個人。
十、其它
1、合作期滿前一個月,若雙方對此合同續簽事宜無書面異議,此合同將按年自然延續。除非雙方另有約定,否則本合同內容對于續展期仍有約束力。
2、合同期限屆滿后,如果甲方需要繼續安裝使用道路運輸車輛衛星定位系統服務平臺或類似的系統,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十一、仲裁和法律
1、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因本合同的履行而發生的爭議,應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將爭議提交重慶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的費用和對方律師費由敗訴方承擔。
3、當產生任何爭議及任何爭議正在仲裁時,除爭議事項外,雙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未涉爭議的其它部分。
4、本合同執行過程中,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商定的內容以補充協議、附件形式,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即成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年月日:
設備銷售服務合同書 篇3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發票號: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 發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 賣方:中外合作廣東____藥業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高新科技區)
郵政編碼: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 開戶行:中國銀行______________分行
稅號:_____________ 稅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
茲經買賣雙方確認,下列貨物按照下列買賣條款成交:
第一條 貨物名稱及規格
品名____規格____商標牌號____數量(單位)____單價(元)____總價(元)____備注____
合計金額(大寫)人民幣: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____角____分
第二條 質量要求及技術標準:原廠標準,以藥檢所藥檢報告為準。
第三條 包裝標準:原廠包裝。
第四條 交貨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交貨起點有方式:賣方負責辦理運輸貨物到對方車站。
第六條 運輸方式及到站(港);鐵路或公路運輸。站名:____________
第七條 付款方式:________;付款時間____________,貨款應直接匯入賣方________賬戶,否則視為未付貨款。
第八條 發貨通知
賣方應隨時提供備貨情況,以便買方做好接貨前準備工作。在每次(批)發貨后賣應將發貨日期、品名、件數、貨重、到站等情況通知買方。
第九條 買方對貨物質量及數量有異議,應在收貨之日起五日內向賣方提出,否則視為貨物質量、數量符合合同要求。
第十條 違約責任:買方逾期支付貨款,應按合同總金額的百分之五支付賣方逾期滯納金。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項下的不可抗力,是指雙方在訂合同時不能預見,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事件,包括地震、火災、地區性水災、風暴及國家法律、法規變更等。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十五日內向對方提供由公證機關或政府部門出具的發生不可抗拒力的有效證明,并可以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本合同。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
買賣雙方就本合同所發生的一切爭議,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任何一方均應向賣方所在地法院或有關仲裁機構提起訴訟,由賣方所在地的法院(或)仲裁機關裁決解決。
第十三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不得作單方面修改,如一方因故轉證、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應經雙方協商同意,另立協議備案。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賣給方辦事處一份以備案。
第十五條 本合同1-15條主要條款不得涂改,涂改無效。
買方: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
簽章:___________ 簽章: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